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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红豆树,人工林,经济效益
红豆树具有极高的材用价值、景观价值、森林文化价值,木材坚硬、纹理美观、材质优良、是我国最珍贵乡土用材之一。红豆树心材的经济价值最为突出,红裼色心材主要应用于古典家具制作与雕刻、陈设工艺品制作与雕刻、建筑装潢与雕刻三大类[1-2]。目前,相关文献对红豆树人工林经济效益分析尚未见报道,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了探讨,旨发展红豆树人工林的产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 材料来源
本研究材料来源于1965-1968在福建华安、南靖、浦城、政和、延平、建瓯、三元、沙县、将乐、泰宁、德化等地20余个国有林场系统布设的红豆树造林试验林。
2 研究方法
2.1技术经济指标确定
为分析红豆树的经济效益和经济成熟,参照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的方法,收集调查了如下的技术经济指标。
(1)木材价格:规格材每立方米550元,非规格材每立方米450元,红心材每立方米10000元
(2)营林生产成本:第一年2700元/公顷,第二年750元/公顷,第三年750元/公顷,第四年150元/公顷,年平均管护费60元/公顷。
(3)税费按木材起征价征收,育林费、维简费、社会事业发展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合计为:规格材每立方米102元,非规格材每立方米51元。
(4)木材经营成本:伐区设计费按蓄积9元/立方米,检尺费9元/立方米农业论文,直接采伐成本110元/立方米,短途运输成本20元/立方米,道路维修养护费用5元/立方米,销售费用为销售价的1.5%,管理费为销售价的5%,不可预见费为销售价的1.5%。
(5)经营利润率按直接采伐成本的15%计。
(6)地租: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按主伐时木材生产的数量,依现行林价的30%作为本轮伐期内的地租,即山价。
(7)利率:暂取5%为基础进行分析。
2.2计算方法
(1)净现值模型怎么写论文。本文采用净现值法评价投资效果,计算公式如下:
①
式中:PNW为净现值,Rt为t年时的货币收入,Ct为t年时的货币支出,t为年龄,n为主伐年龄,P为利率,也是贴现率。在①式中,当PNW大于0时,说明继续经营还能盈利;当PNW小于0时,继续经营则亏损,但经营初期除外;当PBW等于零时,是盈利与亏损临界,一般将它作为经济成熟的标准,但它常常不是单位面积林地年均经济收益最多的。
(2)森林经济成熟龄模型。森林资源经营是以林地为基础资本的,只有单位面积林地上平均每年收获的效益最多时,才能保证在持续经营情况下效益总量是最多的,才是经营者最希望得到的。因此,应取年均净现值最大时的年龄作为森林经济成熟龄,即
②
式中:T森林经济成熟龄。为分析测算方便,这里假设二个条件:其一是本次研究对象为红豆树单纯同龄人工林,实行皆伐作业;其二是分析结果仅反映主林木经济成熟。这样,森林经济成熟龄问题在这里转化为主伐时利润最大化问题,因此,需建立森林生长收获预估模型,估计在不同年龄主伐时所能得到的木材产量农业论文,据以求得相应的货币收获量。
(3)生长收获预估模型。描述林分各因子生长过程的方程较多,尤以理查德方程广泛应用,主要原因是理查德方程适应性强,准确性高,且方程中的参数有一定的生物学意义,故本文选择理查德方程构建红豆树生长收获预估模型。[3-6]方程形式如下:
③
式中:Y为林分测树因子,t为林分年龄,A、k、c为参数。
3 研究结果
根据上述的红豆树林分的生长收获预估模型,以及所收集的技术经济指标,利用生长收获预估模型,计算红豆树各年龄的收入、支出及净现值等指标,结果如表1-3。
表1 红豆树Ⅰ级立地质量的经济成熟分析测算
年龄
平均高
平均直径
蓄积量
总收入现值
总支出现值
净现值
年均净现值
24
12.4
12.6
155.8
73108
11961
61147
2548
26
13.3
13.9
171
81818
12069
69749
2683
28
14.2
15.2
186.4
89656
12101
77555
2770
30
15
16.4
202
96426
12068
84358
2812
32
15.7
17.7
217.6
102001
11980
90021
2813
34
16.4
18.9
233.3
106318
11846
94472
2779
36
17
20.1
249.2
109369
11673
97696
2714
38
17.6
21.4
265.1
111192
11469
99724
2624
40
18.1
22.6
281
111864
11240
100624
2516
42
18.6
23.8
297
111484
10992
100492
2393
44
19
25
313.1
110169
10730
99440
2260
46
19.4
26.2
329.2
108047
10458
97589
2121
48
19.8
27.4
345.3
105245
10181
95064
1980
50
20.2
28.5
361.4
101887
9901
91986
1840
52
20.5
29.7
377.5
98092
9622
88471
1701
54
20.7
30.8
393.6
93969
9344
84625
1567
56
21
31.9
409.8
89615
9071
80544
1438
58
21.2
33
425.9
85117
8804
76313
1316
60
21.4
34.1
442
80549
8544
为了恢复恶化的生态环境,1998年以来,我国陆续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等6项林业重点工程。针对不同林业重点工程,政府部门采取了补贴、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等多种不同经济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农民收入。在现有的研究中,主要开展了对农民收入及其收入结构的影响研究,但它们对农民收入不平等所产生影响的研究尚不多见,因此需要开展分析林业重点工程对农民收入不平等所产生的影响。
本文拟采用笔者收集到的6个省区15个案例县、3375个样本农户的数据进行收入不平等分解研究。首先进行第二类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分解,然后采用泰尔熵对样本农户的县内与县间的收入不平等进行分解,以了解县内收入不平等和县间收入不平等程度对总样本农户的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程度。样本农户收入分解为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非农收入和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3个类型,以反映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程度。与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具有几个明显特点:第一,利用1995-2006年的6个省区15个案例县的3096个样本农户的包络数据,从多个视角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进行分解,较为可靠地实证分析影响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因素。第二,本文研究所利用的样本农户有参加一项或多项林业重点工程的,也有没有参加林业重点工程的,样本农户具有更好的代表性。
二、数据与方法
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本。考虑样本农户数据的有效性,选取了3096个样本农户。采用国家统计局的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把样本农户的收入及其分项收入折算成1994年不变价。
(一)不平等的水平分解
利用离散收入数据,采用下式计算基尼系数:
三、经验性结果
利用所获得样本农户的数据资料,对收入不平等进行水平、变化、县间与县内分解,以期更好地分析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一)水平分解
利用式(1)和式(2)计算出样本农户的基尼系数、收入结构与收入集中系数(见表1)。ckl,ck2和ck3分别为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林业重点工程和非农收入的集中度;sk1,sk2和sk3分别为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和非农收入的结构。
样本农户收入的基尼系数呈现出下降态势,从1995年的0.3663下降到2006年的0.3004,与全国农民收入基尼系数的趋势有一定的差距,但差距不大(见表1),这与选取的样本农户分布在贫困地区有关。1995-2006年,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所占比重呈现出逐年下降态势,从1995年的68.56%下降至1998年的64.46%。林业重点工程启动以后,其比重下降态势呈现出加速态势,2000年、2005年和2006年样本农户的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占农户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65%,40.79%和41.65%,2006年较2005年的该比重有小幅回升。非农收入占样本农户收入比重呈现出明显上升态势,从1995年的31.13%提高到2006午的50.01%。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占样本农户的收入比重从1995年的0.30%逐步提高,2005年达到最高点,为8.90%;2006年有所下降,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0.56个百分点。
根据式(3)计算出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和非农收入对基尼系数的贡献结果见表1。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对基尼系数的贡献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下降态势,1995年其对基尼系数的贡献为49.2462%;1998年其对基尼系数的贡献为42.3465%,年均下降了2.2999个百分点。林业重点工程启动以后,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对基尼系数的贡献亦呈现出下降趋势,2006年较1998年下降了13.5823个百分点,年均下降了1.6977个百分点,与林业重点工程启动以前相比,该比重下降有所减缓。表1的结果表明:非农收入对基尼系数的贡献一直高于50%,2005年达到最高点,为69.723026;2006年较2005年下降了2.2813个百分点。
(二)变化分解
利用式(7),1995-2006年样本农户收入的基尼系数以及分解为收入结构效应、收入集中效应和综合效应的经验性结果见表3。除2000-2001年样本农户收入的基尼系数出现0.0002的增加以外,其余连续2个年度的基尼系数呈现出下降态势。
表3中的结果显示,除2003-2004年和2005-2006年以外,收入结构效应与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呈现出逆向变化,一般情况下,收入结构效应的增加能够降低样本农户收入的不平等程度。除2005-2006年以外,以土地为基础收入占样本农户收入比重的变化与样本农户基尼系数变化呈现出同向变化,表明以土地为基础收入占样本收入的提高增加了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程度。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占样本农户收入比重以及非农收入占样本农户收入比重的变化与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的变化基本上呈现出逆向变化,且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占样本农户收入比重的变化对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变化的影响呈现出增强态势。收入集中效应与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变化基本上呈现出同向变化,收入集中效应对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变化的贡献基本上为正向变化,收入集中效应的增长导致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的增加,导致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的拉大。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集中效应基本上与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变化呈现同向变化(除1999-2000年、2002-2003年和2003-2004年以外),表明样本农户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集中效应对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的变化是正向的,样本农户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集中效应的提高,会导致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增加;反之亦然。与收入集中效应和结构效应相比,综合效应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影响比较小且呈现出混合效应。综合效应与样本农户收入基尼系数变化呈现出同向变化的有3个年度,而呈现出逆向变化的有8个年度。
(三)县内与县间收入不平等的分解
利用式(10)~式(12)计算出样本农户1995-2006年平均对数离差、县内、县间收入不平等及其对平均对数离差的贡献,计算结果见表4。
1995-2006年样本农户的平均对数离差基本上呈现出下降态势,与样本农户基尼系数变化态势基本一致。样本农户的收入差距以县内差距为主,县间的差距为辅。样本农户县内差距对平均对数离差的贡献均在85.00%以上,最高为1995年的90.52%;最低为2003年的85.64%。样本农户县间收入差距在8%以上,最低的为1995年的8.86%,最高的为2003年的14.57%(见表4)。
案例县间基尼系数及分项收入对案例县基尼系数的贡献情况见表5。
表5的结果表明,从样本农户县级平均收入来看,与按照样本农户层次上的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相比,县间基尼系数显著下降,1995-2006年均低于0.20。表5与表4中的结果是吻合的,样本农户收入差异主要是县内差异所造成的,县间收入差异对样本农户收入差距的贡献属于次要方面。
从分项收入对县间基尼系数的贡献来看,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和非农收入,与表3按照样本农户层级的计算相比,上述三分项收入对县间基尼系数的贡献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上述三分项收入对县间基尼系数的贡献呈现较大的波动性,造成分项收入对县间基尼系数贡献主要是分项收入集中度所致,如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的集中度最高为0.4767,最低为0.0050。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从县内与县间收入差距、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水平及其变化等视角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进行了分解,分解结果表明,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样本农户收入差距的县内收入差距较高,县间收入差距较低。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对样本农户收入的基尼系数的贡献呈现出上升态势,从1995年的0.3307%上升到2006年的3.7941%。样本农户收入结构效应对样本农户基尼系数变化呈现逆向变化,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的结构效应对样本农户基尼系数变化基本上呈现逆向变化,提高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在样本农户收入中的比重可以降低样本农户的基尼系数变化,能够缩小样本农户的收入差距。样本农户收入集中效应以及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集中效应基本上与基尼系数变化呈现同向变化,降低样本农户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集中效应可以缩小样本农户收入差距。综合效应对样本农户的收入差距的影响呈现混合效应,因此,可以忽略此方面的影响。
与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和非农收入相比,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的贡献是比较小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对样本农户基尼系数变化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亦使县间样本农户收入差距的贡献呈现出波动,需要关注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对样本农户收入和区域间收入差距所造成的影响。
把样本农户按照人均收入从高到低进行五等分,图1列出了不同阶层的样本农户获得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中高收入和高收入等样本农户获得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依次提高,低收入的样本农户获得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最低;高收入阶层的样本农户从林业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获得的补贴收入最高。虽然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增加了所有样本农户的收入,但是不同收入阶层从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中获得的补贴收入不同,高收入样本农户获得较高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低收入的样本农户获得较低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因此,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拉大了样本农户的收入差距,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对样本农户收入的基尼系数的贡献呈现出增长态势。一些案例县采取了大户承包等形式,大户承包使高收入阶层样本农户获得高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成为可能,从缩减样本农户收入差距的角度出发,应当考虑适度减少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选择;或者选择考虑大户与其所租赁退耕地的农户之间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分配比例,适度缩减大户获得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的比例,相应地增加出租退耕地的农户收入比重。
不同阶层样本农户从林业重点工程获得的补贴收入占其收入的比重呈现出与图1完全不同的结果,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占样本农户收入比重与收入高低呈现逆向变化,低收入阶层样本农户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占其收入比重最高;高收入阶层样本农户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占其收入比重最低。若采取增加较低收入阶层样本农户的林业重点工程补贴收入能够有效地增加其收入水平,进而有效地缩减收入差距和促进缓解贫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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