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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春节长假已结束,全区在建项目将陆续恢复施工,为确保各项目复工后的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年建设安全生产开个好头,现就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工作。
各在建项目正式复工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配置的现场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在岗履职到位。所有从业人员返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交底,其中安全培训教材以市建设局统一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基本知识动漫片》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演示示范稿》(建设信息网下载)为主,并结合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等内容开展培训教育,确保安全教育全面到位,教育记录有据可查。尤其要加强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各工种工人岗前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要全面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作业现象。
二、全面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复工前务必要组织全面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一是全面排查作业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重点要加强深基坑、塔吊、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施工用电、临时设施和工地围墙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场容场貌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做好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清洗并督促运输单位加强运输安全;
二是全面排查生活区各类安全隐患,重点要加强食堂安全卫生情况、工人宿舍用电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保障工人饮食安全卫生和消防安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饮酒作业。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开展工地自查,所在企业(或分支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复查,企业和项目实施的二级安全检查表格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签字不到位不得复工。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规划清晰、经济发展、生活安康、镇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组织坚强、镇村和谐”的指导方针,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建设,现就进一步开展我区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内容
(一)主要道路两侧乱堆物、违规搭建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应对区城管大队已经查清的,总计为306处,35391平方米的主要道路两侧乱堆物、违规搭建的情况通报,予以核对,抓紧整治。
(二)村庄民宅,遇有房前屋后脏、乱、差,垃圾堆积、污水沉积、杂物乱堆、棚舍乱搭的,要予以宣传教育,动员自行整治。要广泛开展村民自治教育活动,动员农村居民按照“村容整洁”的要求,积极参与文明村庄建设活动,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改变不良习惯,共同为新郊区建设作贡献。
二、整治活动重点
(一)道路两侧乱堆物,违规搭建的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重点为亭卫公路、金山大道、松金公路、金石公路、松卫南路、廊漕公路、吕朱公路、320国道等主要道路两侧的违章占地乱堆物和违规搭建。
(二)“村容整洁”活动重点
“村容整洁”活动重点为廊下镇。
三、整治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3月30日-4月20日,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对乱堆物和违规搭建的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首批整治重点,做好整治工作启动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20日-4月27日,宣传发动阶段。依照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开展村容整洁宣传发动工作,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对需要依法进行整治的,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同时做好教育工作,鼓励村民自行清除。
第三阶段:4月28日-5月10日,整治阶段。对应予依法拆除的违规建筑物、构筑物,而没有自行清除的,各镇应当实施集中依法拆除。
第四阶段:5月11日-5月31日,总结验收、明确长效责任制阶段。组织自查自纠,进行工作小结,并建立管理责任制,形成书面意见报区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区城管大队。
四、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奋战100天,迎接沙排赛”为契机,创优良环境、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把专项整治作为全面提升金山形象,开展新郊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抓手,作为维护群众享有良好环境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作为转变管理理念、拓展管理思路的主要渠道。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以块为主,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为金山农村地区创造一个优美风貌、村容整洁的生活、生态环境。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公共职介服务对就业工作的推进作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50号)和我厅《关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苏劳社就管[**]34号)要求,现就统筹做好2008年全省公共就业援助帮扶联动招聘活动作出如下通知:
一、围绕就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招聘周活动
全省公共职介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就业中心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点是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全省联动专项招聘周活动。
(一)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1月18日-25日,其中1月18日启动举办“‘迎新春·送温暖’再就业援助帮扶全省联动招聘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做好活动前期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现场招聘活动具体援助措施;二是拓宽就业岗位信息采集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保证必要的岗位数量;三是大力宣传“两法”和就业援助政策;四是做好援助对象的跟踪推荐就业工作。
(二)春风行动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2月17日—2月23日,其中2月17日启动举办“春风行动·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援助帮扶全省联动招聘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现场免费发放“春风卡”,张挂“两法”宣传画,公布举报电话等,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二是免费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引导服务;三是有选择地组织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面对面洽谈。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2008年5月的第三周,其中5月11日启动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大型联动招聘专场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积极与工会、工商联共同联动,岗位信息收集工作以工商联为主;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三是做好招聘活动和政策落实的宣传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将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9月7日—9月13日,其中9月7日启动举办“全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扶大型联动招聘专场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大力挖掘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络服务平台,提高信息质量,将网上求职招聘与现场求职招聘结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中毕业生的援助帮扶力度,优先推荐就业,落实就业援助的相关政策,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各类专项联动招聘活动
为适应公共就业服务新要求,在重点开展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招聘周活动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突出主题,开展各类主题性专项招聘活动,推动公共职介活动得以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成效地开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
(一)纪念性节日专项招聘活动。
1、“迎三八·架金桥”女性援助招聘专场活动。(3月7日)
2、“迎五一”全省大中专、职技校毕业生供需洽谈招聘周活动。(4月下旬)
3、与民政部门、部队联办“八·一”拥军爱民大型招聘专场活动。(8月1日)
(二)专业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
1、三资企业中高级技能人才招聘活动。(10月中旬)
2、与教育、人事部门联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活动。(11月下旬)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招聘活动。(12月下旬)
以上活动的具体举办时间和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强部署引导,切实推动各项联动活动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全省联动招聘活动作为全年公共职介工作的重点,突出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形成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效突显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大力宣传,扩大提升社会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联动活动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结合开展联动活动,大力宣传就业再就业等劳动保障政策,进一步树立劳动保障部门服务为民的形象,不断扩大全省联动活动的影响力。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和**市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字〔**〕79号),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年10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检查内容包括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劳动保障部门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0月31日前):企业对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如有拖欠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等问题,应及时改正或采取补发措施,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欠薪尚未解决的,应按《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青劳社〔〕95号)要求,报区劳动保障部门。
(二)抽查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区劳动保障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分别按行业和企业性质进行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专查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对历年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已出现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以及因工资支付引起和投诉的企业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对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总结阶段(12月21日—12月28日):区劳动保障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有关数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于12月30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职工工资支付问题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稳定大局,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区劳动保障局将成立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要加强与区工会、建设、公安、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发挥部门合力,共同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二)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针对此次检查,工资保险科要积极协调各部门,认真做好用人单位的自查、抽查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及汇总上报工作。监察大队要把解决历年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对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可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劳动仲裁院要为因工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处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要对因工资支付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妥善处理,及时平息事态。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全面反映我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取得的可喜成效,真实记录各级驻村工作队员与广大农村群众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和决心,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市驻村办决定于**年3月底前举办全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1、反映农村面貌及农民生活发展变化方面的作品。
2、建班子、理思路、谋发展等方面的作品。
3、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脱贫致富上项目方面的作品。
4、帮助农民建道路、修水利、搞培训、传技术、办学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作品。
5、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作品。
6、反映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及与驻地干群关系融洽方面的作品。
7、派出单位充分发挥后盾作用方面的作品。
8、各级领导深入一线指导驻村工作方面的作品。
9、其它有关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方面的作品。
二、作品征集办法及报送时间
各县(区)驻村工作队的摄影作品由各县(区)驻村办统一收集,报送市驻村办,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30幅。市直各驻村工作队的摄影作品直接报送市驻村办,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5幅。作品样片为5—7寸(带底片),从即日起开始搜集拍摄,报送截止日期为**年3月15日。
三、大赛作品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作品大赛共设两个方面的奖项。一是作品奖,其中作品一等奖6幅,二等奖10幅,三等奖18幅,优秀奖若干幅;二是组织奖,共6个。均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将由市驻村办择优推荐在《漯河日报》、漯河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发表。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区驻村办、市直各驻村工作队要对全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摄影作品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保证按时足量完成作品报送任务。
二、调查摸底的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调查摸底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入户调查摸底。在重点区域、重点村落、重点部位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摸清拟搬迁对象的姓名、家庭情况、住址、现住房状况、搬迁类别、拟搬迁时间以及安置方式,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二是镇(街)、村统计汇总。以镇(街)为单位,对入户调查摸底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汇总,包括上述五大类拟搬迁对象的姓名、数量、安置方式、搬迁户意愿等,统计要细化到户。三是县(市)汇总。以县(市)为单位,对镇(街)、村统计表进行汇总,分门别类确定各类拟搬迁对象、数量、安置方式、时间安排以及拟整村搬迁数量,汇总细化到镇(街)、村(调查摸底表见附件)。
三、调查摸底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调查摸底工作应在11月底前完成,各镇(街)要立即行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村入户,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委〔〕47号文件中规定的五大类搬迁对象进行逐户登记造册、审核、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搬迁名单报市委农办,市委农办应于10月3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搬迁对象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对各镇(街)上报的搬迁对象名单进行分门别类复核、审查,并根据我市“造福工程”安置地址安排和资金筹集实际情况,提出各年度搬迁计划,经市领导研究确定后,于11月10日前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各镇(街)上报的材料应包括:《“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表》、《省“造福工程”搬迁对象乡(镇)汇总表》、整村搬迁自然村名单、户数、人数,拟新建集中安置区的地点、名称、规模、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说明材料等。
四、调查摸底的具体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广播、有线电视等载体,统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造福工程”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镇(街)、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进行宣传,做好解释工作,把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意义、内容、对象、政策向群众讲深讲透。
(二)规范操作。在组织开展“造福工程”调查摸底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有关业务部门前期调研成果,采用点面结合的方法,深入农户实地调查,详细了解情况,确保信息在登记中得到全面反映,防止出现漏项或数据的差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街)有簿、市有电子档”。要严格调查摸底纪律,实事求是地进行全面摸底,严禁有意瞒报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调查摸底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注意重点。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摸底中要注意抓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特别要注意甄别2012年的搬迁对象及搬迁任务。各镇(街)在确定2012年搬迁对象时,要始终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科学引导,在群众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筛选搬迁对象。考虑到“造福工程”搬迁工作必须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筛选的搬迁对象必须是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并已落实建房用地、筹措好建房资金的群众。
刘丽娟家境贫寒,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供两个弟弟上学,她16岁就含着眼泪离开了心爱的学校。为了挣钱,她走街串巷,骑着自行车卖过冰棍,追集摆摊卖过布和成衣。无论多么辛苦,她都咬牙坚持。弟弟大学毕业后,她结婚了,面对婆家同样贫穷的家境,她下决心凭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让家里富起来,也让身边的姐妹们富起来。
为找出一条致富路,她和丈夫一起干过老本行,随后又卖过化肥、水泥,搞过养殖,但始终效益不太明显。2001年双汇项目落户玉田,这个年可消化生猪百万头的企业,为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带来了无限机遇。刘丽娟果断投资50万元建立了一个年可出栏2000头的瘦肉型猪场。在生产过程中,她体会到瘦肉型猪应改变传统饲养方式,同时自己和养殖户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资金、饲料、销售等难题也急需解决。经过几番思考和验证,她又瞄准了一个新的行当――经营饲料和兽药,很快她获得了不错的收益。
刘丽娟体会过家境的艰难,深知贫穷的苦,所以她在脱贫后,迅速将自己的目标确定为帮助更多的妇女姐妹走上致富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坚持在经销饲料时,不为卖料而找养殖户,而是通过设身处地地帮她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锁定养殖户这一销售理念。亮甲店镇杨泽勤养的300头猪,食物废绝,已死亡40多头,面临倒群的境地。当时她并没用刘丽娟的料。但刘丽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5次聘请专家上门会诊,经过努力,猪群正常了。刘丽娟乐了,而杨泽勤却感激地哭了。本村村民张春玉生活困难,两个孩子又上大学,刘丽娟主动上门借给她8000元钱,解了燃眉之急。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刘丽娟又从自己的猪场选了几头母猪给她,供应饲料,张春玉就是靠着这几头母猪的收入使两个孩子完成了学业。
养殖户越来越多,为了让更多的养殖户迅速掌握养殖技术,她制定了不走形式、系统、深入、持续的培训扶持战略。她出资聘请了国内知名的养殖专家,每月定期和养殖户一起学习。由于她仔细倾听养殖户对技术的渴望,了解和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不间断与养殖户的交流沟通,她的努力使自己和养殖户都取得了真正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巩固国防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提高为户平1300元(即在原来的基础上转移支付增加300元)。城市义务兵家属优待户平300元。奖励优待金,现役军人在部队服现役期间,荣获荣誉称号,荣立一、二、三等功和优秀士兵分别给予10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奖励优待金,奖励资金从优抚资金中解决,由市民政部门分别兑现军属户。
二、建立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统筹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建立和完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的通知》(政办发[]67号)精神,我市市属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含破产倒闭企业),已按《关于印发〈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劳社[2003]9号)规定纳入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范围,缴费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此规定执行。企业破产改制时,达到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按《关于加快市直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发[]10号)规定的离休干部医疗费预留的标准预留医药统筹费,一次市医保中心管理,享受规定的医疗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在破产改制时,按规定的标准预留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破产企业按规定预留后,一次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管理。改制企业可将预留的费用一次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管理或将等值资产划入改制后的企业,由新企业按年缴纳,直至死亡,享受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没有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但企业已破产改制,且在破产改制时未预留医药统筹费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由市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并提供名单,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年将其医药费一次性划入市医保中心,享受同类人员的同等医疗待遇。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统筹机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确保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市财政部门要将六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医疗费列入预算,保证按时足额到位。市卫生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为六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落实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优待政策。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含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残疾军人证,在我市境内享受如下优待:残疾军人享受优先购票乘座境内长途客运汽车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乘座市内公共汽车享受免费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市革命烈士陵园享受免费优待。有关部门要在车辆和有关地点设置“军人优先”、“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标志,方便现役军人、残疾军人辨别。
2012年初,我县遭受了50年一遇的特大低温冰雪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损失,因灾返贫现象十分突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鄂办发电〔2012〕3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因灾返贫群众的脱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因灾返贫群众的脱贫工作。因长期低温冰雪灾害,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2.7亿多元,约4000多名群众因灾返贫。特别是一些位于高山和半高山地带的重点贫困村,冰雪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群众生产生活十分困难。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因灾返贫群众脱贫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救灾复产保目标”的总体要求,一手抓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一手抓扶贫开发,将受灾贫困村、贫困户优先纳入今年扶贫计划,加大扶持力度,认真做好因灾返贫群众的脱贫工作,尽力减少返贫,坚定不移地完成今年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
二、切实加大对受灾贫困群众的扶贫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突出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搬迁、社会帮扶五项工作重点,紧紧瞄准因灾返贫群众,在扶持措施上实行“三个倾斜”:即扶贫搬迁向受灾倒房户倾斜,产业化扶贫向重灾村和重灾户倾斜,“阳光工程”、“温暖工程”、“雨露计划”及各种劳务培训转移计划向因灾返贫户倾斜。在扶贫方式上,大力推行差别式扶贫,扶贫项目和资金向受灾贫困户重点倾斜,力争受灾少返贫、返贫人口当年能脱贫。
要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用好用活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小额贷款贴息、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努力解决受灾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实行连片规模开发,提高产业的规模效益和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力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广企业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通过合同订购、技术指导等措施,促使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实现农民逐步脱贫致富与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的双赢目标。发改、财政、移民、农业、林业、扶贫、科技等相关部门要搞好政策指导、项目服务、技术培训、贴息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大力扶持受灾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帮助其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要大力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受灾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用工单位的要求,采取订单、定点、定向、委托等多种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富余受灾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提升培训质量,提高就业增收水平。要以服务本地经济建设为取向,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劳动力供求衔接,促进受灾贫困劳动力转移到本地企业稳定就业。通过培训转移就业,为受灾贫困群众开辟稳定增收的致富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