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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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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

第1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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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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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赴乙方实习事宜,根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有合格办学资质的各类学校;

2.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向各类企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

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实习生要求:

1.实习生共____名,其中男生____名,女生____名;

2.实习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3.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____

4.甲方所输送之实习生必须经过乙方面试,并在开始实习前经乙方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能开始实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必须是本校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2.甲方需保证所输送之实习生按照乙方指定时间到乙方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且学生流失率不得超过10%(剔除当地已体检不合格人员,需出具医院体检不合格证明);

3.体检结果需由乙方确认,体检不合格者由甲方负责带回;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实习生实习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贴有照片)、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如甲方提供的实习生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退回学生;

5.学生从面试到体检、签订合同、报到的整个过程中,甲方需指定一名教师全权负责管理并配合乙方直至学生进入企业工作;

6.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并另行安排其实习或学习,乙方提供具体考核不合格原因;

7.在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应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证让学生安心实习,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

8.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学生安置费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计算,其中80%费用应在学生到乙方所在地且体检合格之后、进厂报到之前缴纳,剩余20%费用在学生进厂当天缴纳;

9.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甲方需主动协助乙方处理;

10.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发生下列问题将被解除实习协议,解除实习协议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1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0.2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0.3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学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10.5学生冒名顶替或假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经查实确凿者;

10.6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乙方根据一定要求和标准,对甲方输送的学生进行面试及相关技能和知识培训,最终择优录取,确定正式实习的人员;

2.乙方保证实习生薪资待遇与事前

宣传的相符,如有不实之处直接影响到学生实习意愿的,由乙方负责,并重新安置;

3.实习生工资由乙方确定,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实习生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如无擅自离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乙方不得扣发实习生工资;

5.乙方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负责在工厂工作期间的劳动安全;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根据劳动法并结合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有偿宿舍,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6.1实习生在来____时需带足现金以支付住宿费及当月生活费。住宿费在入住当天缴纳,以后逐月交付。如不及时缴纳,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实习,同时乙方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和当事人,同时在学生当月工资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6.2实习需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开除出宿舍,并终止其实习行为,由甲方负责带回;

6.3实习生如需搬出宿舍另外居住,需事先征得父母、学校的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报乙方批准后方可搬出,同时乙方不再承担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责任;如实习生不经允许擅自搬出宿舍,一经发现将终止其实习,同时乙方也不承担在此期间的任何责任;

7.实习期未满而乙方无正当原因辞退实习生的,乙方负责另行安排工作;

8.实习生不得擅自离职,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学生离职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正当原因而离职的,乙方有权扣留学生的实习推荐表并扣发学生当月工资;

9.在学生实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协助为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10.实习期内,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实际解约人数而定。

五、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

第2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关键词]教育实习 问题 建议

近几年来,笔者亲赴辽宁锦州市各中学及辽宁凌源市教育实习基地等实习点指导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在工作中,发现实习生们在教育实习中有很多优点和创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仅就后者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高校师范生教育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习基地建设尚需加强和完善。一是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致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能提供实习场所的学校对实习基地建设的责任感不强,积极性不高;二是实习基地数量少不能满足教育实习的需要,这就造成了一部分学生到实习基地集中实习,而另一部分学生只能临时随机安排到各个实习点分散实习,难以保证实习的质量;三是高校与实习基地之间的关系协调不顺畅、不到位,没有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甚至要靠高校和实习基地间的私人关系来维系实习基地建设;四是实习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难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二)实习的时间安排不合理。有的高校将实习安排在毕业前夕的数月之内,而这段时间恰巧是学生最忙的时间,因为要撰写毕业论文、参加各种招聘会、考研究生、考公务员、处理毕业前的各种问题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就使得学生用在实习上的时间大为减少,得到锻炼的机会就少,教学实践能力的提升受到较大影响。有的高校安排的实习时间较短,只有8周时间,去了开头的准备、听课和最后的鉴定、总结,实际上只有6周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习生的授课节数、学习班级管理等都受到很大限制,难以保证实习的质量。

(三)实习准备不足。实习前,实习生对教育实习的意义和重要性、对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足,对实习校的情况缺乏了解,对实习中可能出现的困难、麻烦、艰苦缺乏思想准备,当遇到问题时,显现出种种的不适应,甚至颇有怨言;实习前,实习生对中、小学的课堂教学、班主任的班级管理的情况缺乏了解,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训练。对于怎样处理教材中的内容、怎样写出好的教案、加强语言表达的感染力、怎样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选择教学方法,特别是要了解“新课改”的情况,抛弃传统的思维和习惯,敢于在实践中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了解班主任管理技能等各方面都准备不足。

(四)实习指导教师本身的问题。各高校的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教学与科研,但对实习工作并不怎么重视,往往认为实习过得去就行,所以对实习指导教师的派遣实际上放松了标准和要求,往往是把平时课少和科研任务较轻的老师派去做实习指导教师,而没有对其责任心、业务指导能力等作认真考察。部分高校实习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没有把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放到实习指导工作中去,没有和实习校指派的指导教师及实习生进行深入地交流以了解情况,因而也不能为实习生提供具体的帮助,实际上是走马观花,敷衍了事。高校实习指导教师并不了解中、小学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的情况,尤其是对“新课改”知之甚少,无法为实习生提供具体有效的业务指导;另外,高校实习指导教师大都从事某一专业的教学和研究,而中、小学的教学实习涉及到数学、物理、化学、中文、政治、历史、外语、计算机、音乐、体育和美术等多个学科,所谓的业务指导实在是力不能及。某些实习校指派的指导教师因为担心实习会影响升学率、干扰教学秩序等等,把实习看做是一种负担,因而积极性不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

二、对高校师范生教育实习的建议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实习基地建设。从培养人才,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大局出发,有关各方应在建设实习基地上形成合力,共同完成这一任务。首先是国家或省教育行政机构应制定有约束力的建设实习基地的规范性文件,并设立相应的督办检查机构,还要拨出专款。规定高校必须建设实习基地作为实践教学的场所、保障。规定各地教育行政机构作为共建实习基地的责任方必须履行义务,积极协助、配合高校建设实习基地。其次是形成“互惠共赢”机制。实习校为高校的实践教学提供了平台,为高校的实习生解决出口问题,而且也为高校实践教学模式的课题研究提供了实验场地和第一手资料,可谓是解决了大问题;高校可以在资金、设备投入、图书、信息、科研、学历进修、示范教学等各方面对实习校提供扶持和帮助,形成利益共同体。再次是对实习基地建设的实效评估。对实效好的实习基地要巩固、提高,对实效差的实习基地要进行整改或撤消。

(二)实习时间的安排要尽量科学、合理、灵活。所谓的科学、合理,是指从实际需要出发,做到实习效益最大化,最重要的就是培养、锻炼和提升学生从教的实际能力。因此,实习时间不能太短,如有的高校实习时间是两个月或更短,这样的话,实习生刚刚熟悉实习校的老师、学生、课堂、班主任工作,未及深入进去就就离开了实习校,提升能力无从谈起。所以,实习时间至少需要半年,使得实习生能够深入到实践中去,多听课、多试讲、多写教案、多授课及熟悉班主任的管理,从内容、环节、方法等各方面学到真本领。另外,根据条件、需要可以不定期的安排学生到本校附近的中、小学去短时实习,甚至可以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让学生到民办教育的各种学习班、补课班、备考班等去义务讲课,目的是锻炼能力。

(三)做好、做足教育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了让实习生尽快进入角色,尽快适应教育实习工作,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是教学实习的准备。必须让实习生充分了解中、小学的教学实际,特别是“新课改”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学习怎样处理教材的内容,写好教案、做好课件,选择教学方法等,为此,实习生在实习前要到本校附近的中、小学去听课、去体验,而且自己要多练字、多试讲,指导教师要对每个人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把关。其次是了解班主任的管理工作,除了安排实习生去中、小学去见习、亲身体验,还要请有丰富经验的班主任作具体的讲解,务必使实习生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第3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劳动者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就业,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行为。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就业调控、就业服务、就业扶持等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户籍所在地等不同而受歧视。

劳动者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就业帮助的权利。

劳动者应当加强劳动技能学习,提高劳动就业能力。

第五条 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促进就业,应当统筹城乡新增劳动力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并举的方针,将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确保就业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增加,实现就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就业工作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按照职责做好就业促进工作。

第二章 就业调控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公共投资政策和确定大中型投资项目布局时,应当将促进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和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鼓励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个体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提高社会就业率。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劳动保障、计划、经贸、统计、人事、教育、民政、财政、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组成的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就业工作,协调处理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网络,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共享。

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网络包括下列内容:

(一)人力资源的数量、分布、结构、素质和变化趋势;

(二)就业岗位分布和发展趋势;

(三)就业状况调查分析;

(四)其他就业情况。

第十三条 实行劳动预备制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就业需求,制定劳动预备培训计划,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第十四条 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从事国家规定的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的,应当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就业,采取措施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和二、三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建立统一的城乡就业市场,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到城镇就业。禁止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做出歧视性规定。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军人家属和归侨侨眷等特殊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

第十七条 鼓励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依法组织劳动者到其他地区或者境外就业。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同一批实习生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国家对实习生的使用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实习生,是指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到企业实习的尚未毕(结)业的在校学生。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金,提供劳动保护。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减人员的原因、方案等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依法支付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章 就业服务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和用工服务。

第二十二条 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引导职业教育机构扩大办学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质量。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二十四条 职业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社会职业需求状况,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和培养方向,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毕(结)业生的就业率和自主创业能力。

第二十五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依法设立。

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暴力、胁迫、欺骗的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第二十六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举办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有关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用工信息、择业指导、求职登记、办理用工手续、失业登记、发放保险金等服务,并开展劳动技能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接续等社会保障事务。

第二十八条 具有本省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结)业学生满六个月未能就业的,可以持毕业证、户籍证明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前款规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就业服务、再就业援助等工作,发挥基层组织的就业服务功能。

第四章 再就业扶持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就业状况,筹集必要的再就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银行小额贷款担保、购买公益性岗位、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建设等就业促进工作。

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提高其自主创业能力和专业劳动技能。

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对失业人员免费进行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对失业人员免费进行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三十三条 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凭《再就业优惠证》和有关注册登记证明,享受免征有关税收和免收教育费附加及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

第三十四条 鼓励失业人员承包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

失业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职业的,可以享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相应优惠。

第三十五条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税务、财政部门审核,享受减免有关税收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优惠。

第三十六条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

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经经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第三十七条 鼓励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形式就业。

失业人员以前款形式就业的,用人方应当与其订立用工协议,并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但小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开发就业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

下列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再就业援助:

(一)政府出资购买的岗位;

(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的岗位;

(三)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所需的岗位;

(四)政府及其部门开发的其他岗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数量和期限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按照每人每日十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按照每人每日二十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第四十二条 劳动保障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的;

(二)核准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享受再就业扶持优惠政策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4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关键词 物理师范生 教育实习 问题 对策

Abstract Education practice is the main form of comprehensive ability training and professional ideological education for normal university students. It is the main stage of training qualified middle school teachers. Education practice effect, directly affect the quality of future teachers, and then affect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In this paper, the physics of Ningxia Teachers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the problems of educational practice to sort out,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words physical normal students; education practice;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教育习是对师范生进行综合能力培养和专业思想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培养合格中学教师的主要阶段,它不仅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理论进行全面的检验,也是对师范生实际教学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师范生教学技能的最主要的环节。教育实习效果,直接影响未来教师的质量,进而影响到教育的质量。认真抓好教师教育的职前实习实践性环节教学,是提高教师教育水平,提高教师质量的重要保证。认真研究师范生教育实习存在的问题,根据地域特点、学校实践教学改革现状,以及实习基地建设情况,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是教师教育实践教学指导者的主要任务。

目前,对于宁夏师范学院物理师范生而言,根据我们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发现物理师范生在教育实习中存在诸多问题,它严重影响教育实习的质量和教师培养质量,为此,我们有必要梳理影响物理师范生教育实习质量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根源,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解决对策,达到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的目的。

1 物理师范生教育实习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发现物理师范生在教育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1 物理师范生自身层面存在的问题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综合的实践环节,要想使教育实习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做好教育实习前的充分的准备工作,比如教学技能训练环节、教育见习环节和平常的教师素养和技能的自行修炼等,都要为教育实习打好基础。但事实上,部分物理师范生对教育实习前的准备不充分,基本的教学技能不扎实,比如教师的语言技能,在物理教学试讲及实习中往往表现为语言表达不准确、表达错误、不规范、不科学等情况,主要原因是平常不参与师生间、生生间针对相关话题的对话、交流,缺乏随机应变能力、语言的反应与组织能力;又如,扮演的角色不到位,往往表现为自说自话,不能做到以学生为中心,缺乏自信,主要原因是对新课改背景下教学关系认识不到位,不能把握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缺乏对教学设计的认真研究,在教学试讲和实习中,教学环节之间过渡、衔接不流畅,讲课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讲课不生动,没有变化,不会引导和启发学生;在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中不注意反思能力训练与提高,甚至对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置若罔闻;甚至有极少部分师范生在教学技能训练过程中存在敷衍的态度,主要原因是对教师的职业意识和态度缺乏认识。

1.2 学校层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学校层面来讲,并未真正重视教师教育的实践教学环节。比如,从认识的角度而言,存在重视学科专业教育而轻视教师专业教育,没有形成“要想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必须把教师专业培养放在首位,尤其是把教师教育的实践教学环节放在重要位置”的认识,导致大部分教师喜欢搞学科教学而忽视教师教育。教师教育是全体教师的共同责任,教师应达成共识,即无论学科教学,还是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全体教师应站在培养“卓越教师”的高度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应鼓励教师研究教学问题,培养学生在“合作学习、共同研讨、对话交流、反思改进”等方面的能力。

其次,在教师教育方面投入力度不够。无论在财力、物力、智力支持等方面与其他高师院校比较存在不足,不能形成合力。比如,在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环节投入经费不足,导致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实训环节缺乏动力。教育教学实训环节应根据不同的需要安排学生深入不同层次中学进行实践锻炼,需要中学教师高效指导,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必须与中学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明确责权问题,以置换培训为驱动,以大学与中学教师合作为纽带,以共享共赢为基础,共同培养教师,这显然需要足够的经费投入。再如,校内实训环节,应根据实训需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人员培训,以提高师范生教师技能训练的指导效果。同时,应向在教师教育方面有成功经验的师范院校,以派遣部分教师进行观摩、学习,邀请教育教学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学等形式,学习新的思想、观念、方法,在教师教育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1.3 教育实习评价存在的问题

(1)评价内容不完善。以宁夏师范学院物理学专业为例,对师范生教育实习效果的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学科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研究,缺少对师范生的反思能力、教育智慧等教师个性品质以及创新意识和能力、教师的专业道德和意识等方面的考查,不能客观、合理地评价物理师范生教师专业的综合素质。

(2)评价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由于实习指导教师在工作态度、指导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又缺乏明确的教育实习评价标准,致使对教育实习评价缺乏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出现主观性、随意性的倾向,甚至有的指导教师根据在教学技能训练中对师范生的印象进行打分,使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显得很不合理。

(3)评价主体单一。在物理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中,主要有学科指导教师、班主任指导教师、学院指导教师参与,实习小组及实习生本人未参与教育实习评价,评价结果很难反映实习生的真实表现。

(4)评价过于注重结果。在评价方式上采用一般终结性评价,忽视教育实习过程中物理师范生的专业成长过程,评价结果缺乏客观性和真实性,这样,教育实习评价的功能,即指导和促进师范生专业发展的功能未得到真正的发挥。

(5)评价方法和手段落后。对物理学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参与纸笔评价方式,即由师范生填教育实习手册和教育实习鉴定表 ,再由实习学校学科指导教师、班主任指导教师和院校指导教师分别评定教学和班主任实习成绩,对分散实习的学生,由学院指导教师根据教学技能训练中掌握的学生教学技能发展情况及实习期间与实习生沟通、交流掌握的信息评定各项成绩,评价结果具有随意性并可能掺杂人情分,这样的评价方式缺乏技术性和科学性。

1.4 实习基地建设问题

由于本地区参加教育实习的师范生人数日趋增加,又由于教育实习时间相对集中,导致教育实习压力增大,为此,教育实习基地建设问题是高师院校共同关注的问题。学校及物电学院在教育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效甚微,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教育实习时间相对集中,学校其他专业,甚至其他高校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同时到一所中学参加教育实习,导致实习学校无法安排甚至不接纳;二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实习学校顾虑接受实习生会影响自己的教学质量或升学率,不愿接受实习生;三是大学与中学没有建立共同培养职前教师的合作机制,缺乏互惠互利的政策和措施,致使实习学校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实习基地建设缺乏资金投入,缺乏大学与中学之间有效的合作机制,致使沟通不畅,基地建设困难,利用率较低。

2 改进教育实习的建议和措施

2.1 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

首先,要提高师范生教学活动的心理素质。要搞好教学工作,教师必须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对师范生而言,要提高适应教学活动的心理素质,教师必须鼓励和指导师范生积极参加实践锻炼,使他们敢于在做中学,在实践中反思和提高,尤其要参加校内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教学技能训练中各个环节的实践锻炼,在实践中提高其适应教学活动的心理素质;其次,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加强师范生基本教学技能训练,通过社团活动和各种比赛活动,提高师范生的三笔字、普通话、板书设计、课件制作,以及教案、说课稿的撰写,提高讲课、说课的能力。

2.2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实习方式

教育实习作为一门课程要进行精心设计,从教育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或奠基工作,如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到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教育实习的内容、教育实习的组织与管理、教育实习的方式、教育实习的评价等,都要根据师范生发展的不同时期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尤其是教育实习方式,而我国大多数高师院校采用一次性的集中实习的教育实习模式,这不符合师范生知识建构规律和过程,我们应借鉴国外教育实习经验,将教育实习贯穿于大学学习的全过程。例如:美国的教育实习与教育理论课的学习同步进行,分为模拟实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三阶段;英国的高等教育学院在4年的课程计划中规定数次教育见习和实习,分别安排在第三、六、七、八学期;日本的定向培养中小学师资的教育大学,在整个学习期间分别开展观察(包括参观和见习)、参与、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独立组织教学活动的三个阶段,分别在一至四年级连续进行。借鉴国外教育实习经验及国内部分高师院校在教育实习方面的成功经验,我校物理学专业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可安排于第七学期,为期18周,可采用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相结合的灵活的实习模式,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实习实训组织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安排、管理,采用混合编队的形式,把不同专业的实习生安排到宁夏甚至外省对教育实习有需求(缺少学科带课教师,或有合作关系)的不同县、乡镇中学实习;对分散实习,可根据实习生的申请,由其到生源地或有便利条件的中学参加实习,学校可派实习指导教师定期检查指导。

2.3 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教育实习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极为复杂的活动,它不只是大学的事,它同实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①如何将中小学由过去作为师范教育被动的实习场所转变为主动和积极的参与者,这是加强教育实习基地建设首先关注的问题。学校应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学校长进行协商、沟通,在职前教师教育方面达成共识,明确教育实习是大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实习学校的共同职责,只有通过三方合作,才能真正做好教育实习的保障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要求中小学配合高师院校做好教育实习工作,对于实习基地中学,可根据接纳实习生和指导实习效果,将中学和指导教师对教育实习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和晋职,鼓励中学积极参与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实习基地学校可将教育实习作为一项专门工作,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选派优秀学科教师、管理者对实习进行指导,让师范生全面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实习工作,让师范生在一学期的教育实习过程中,教师专业意识和能力都能有所发展;大学可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积极主动的与基础教育对接,尤其在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方面,应根据素质教育的需要,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作出调整,通过课程教学和实践,培养师范生教师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教师的专业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方法,加强师范生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师范生人文情怀,使他们热爱教育,主动积极的学教育、做教育。同时,大学要为中小学提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所需要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思想、新观念、新信息等服务与指导工作,也可以聘请中学优秀校长、学科教师、班主任到大学做有关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经验报告。大学学科教学论专业教师主动与中学教师进行基础教育改革项目合作研究,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学校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应加强资金投入,帮助实习基地学校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多种途径,与实习基地学校建立长期和广泛的合作关系,联手共建广泛、稳定的实习基地,走共同发展的道路。

2.4 构建有效的教育实习评价体系

如何通过科学的评价活动调动师范生参与教育实习的积极性 ,以有效促进师范生的专业成长 ,提高教育实习的质量和职前教师培养的质量,是目前各高校发展和改革职前教师教育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教育实习评价对师范生具有导向功能和激励功能,那么,如何有效地l挥教育实习的评价功能呢?笔者认为,必须建立有效的教育实习科学评价体系。首先,在评价内容方面,应改变传统教育实习评价以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为主的做法,将评价内容扩展到教育教学、组织管理、信息技术、职业意识、合作交流、反思和调查研究等多个方面,这样既可以为高校和中小学全面了解师范生提供参考,又可以为师范生自我反思、自我改进提供参照,为高校检测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提供依据。②其次,评价标准要有可操作性。既然有评价内容,就可以将评价内容细化,制定评价标准,比如实习内容中的“教育教学”,可将教学实习分为三个阶段,即见习阶段(听课)、讲课阶段、总结阶段,听课阶段包括听课次数、听课记录、听课后的反思、实习小组评课记录;讲课阶段包括,撰写教学设计、小组试讲、讲课及同组听课、课后反思、评课及评课记录、与学科指导教师的交流与沟通;总结阶段包括教学工作总结、教研活动总结等。第三,教育实习评价要多方参与。以往的物理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中,主要有学科指导教师、班主任指导教师、学院指导教师参与,实习小组及实习生本人未参与教育实习评价,评价结果很难反映实习生的真实表现。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使教育实习评价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并能真正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功能,评价主体还应包括实习生的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

师范生教育实习是职前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把教育实习作为一门课程进行精心设计,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及新时期教师教育的发展要求,将高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对接,大胆进行教师教育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尤其是教育实习课程,在发展大学与中学“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有效指导,不断提高教育实习质量,为培养中学优秀师资人才作出努力。

注释

第5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关键词]教育实习 发展性评价 师范生 专业成长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2-0015-03

教育实习是职前教师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职业准备中最有力的介入,对师范生的教师职业定向形成、教育教学技能训练、教师专业素养养成等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工作由组织、指导、管理、评价等众多环节聚合而成,其中,评价在教育实习过程中发挥着导向功能,是教育实习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如何通过科学的评价活动调动师范生参与教育实习的积极性,以有效促进师范生的专业成长,提高教育实习的质量和职前教师培养的质量,是目前各高校发展和改革职前教师教育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针对传统教育实习评价体系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构建以发展性评价理念为指导的评价体系是新时期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改革的必然诉求。

一、传统教育实习评价体系的缺陷

目前,教育实习评价体系存在诸多弊端,成为制约职前教师教育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1)评价内容过分强调实习生教育、教学技能的习得,忽视实习生专业素养的养成,忽视实习生的专业成长过程以及整体素质的提升。(2)评价标准缺乏操作性。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教育实习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整,甚至有些评价体系相当模糊,缺乏操作性,评价教师无标准可依,致使教育实习评价的形式化、随意化现象日趋凸显。(3)评价主体单一化。当前的教育实习往往以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外部评价为主,这些指导教师缺乏必要的评价知识和技能,不懂评价标准,往往以自己的喜好来评价实习生;有些院校把评价权力交给学院(系)指导教师,而实习生的数量直接关系到指导教师对他们的熟悉程度,最终影响到对实习生的评价。评价主体单一造成了评价的随意性,致使实习评价结果缺乏真实性。(4)评价方法绝对化。大部分高校单一使用终结性评价方式对实习结果进行评价,而忽视了对实习教师实习过程的关注。

就目的而言,传统的教育实习评价体系仅仅是为了完成教育实习的基本程序,故过分强调评价的监督、检查、鉴定和筛选功能,而忽视甚至放弃了评价对实习生所具有的诊断、激励、改进和发展等功能。这种不客观、不科学、不公正的评价体系,不利于教育实习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实习生未来的就业和专业成长。

二、教育实习发展性评价理念的提出

(一)发展性评价理念

发展性评价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教育评价理论,最早见于20世纪30年代泰勒(Ralph W-Tyler)所提出的评价理念:“评价应该是一个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两个测验,评价过程中不仅要报告学生的成绩,更要描述教育结果与教育目标的一致程度,从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方案。”1967年,美国教育评价专家斯克里文(M-Scriven)提出,目的游离评价模式,区分了针对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指出:“评价不仅要考查某一方案是否有效,还要发现评价对象的优势和不足,为改善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提供依据。”20世纪80年代,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埃贡・古贝(Egon G.Gu-ba)提出第四代评价理论,促使教育评价的功能逐步由侧重甄别筛选转向注重诊断、激励和发展。而真实性评价(authentic assessment)、表现性评价(performance assessment)、档案袋评价(port-folio assessment)等的出现则进一步促进了发展性评价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末期英国学者对发展性教师评价和传统性教师评价加以比较,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框架,为世界范围内发展性评价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模型。

发展性评价是在主体参与和自我反思基础上进行的自我判断,其核心在于“为发展而评价,以评价促发展”,将评价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是发展性评价的关键所在。发展性评价以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为根本目的,通过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的共同协商而建构评价过程。所以,从本质上讲,发展性评价是指向未来发展的形成性评价,其优点在于能够给被评价者提供发展方向和成长建议。

(二)教育实习实施发展性评价的价值

发展性评价是一种依据目标、重视过程、及时反馈、促进发展的形成性评价,它强调利用评价来促进被评价者自觉、主动的发展。在教育实习中实施发展性评价,能弥补传统教育实习评价体系的不足,及时发现不利于实习生专业成长的因素,最终实现既提高实习生教育教学技能又促进其专业成长的目的。

1 有利于促进师范生的专业成长。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后劲乏力的问题开始凸显,因此教师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帮助实习生掌握熟练的教学技能,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他们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实施发展性评价,能够促使实习生在扮演、体验、反思等实践性活动中进一步理解教育和教学的内涵与责任,不断生成教育智慧,更新专业结构,促进自主专业成长。

2 有利于提升师范生在教育实习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发展性评价重视实习生的参与意识,强调其个体价值的实现。由于评价不再仅限于对实习结果的考核和评优,而着眼于实习生自身未来的专业发展,因此他们对评价的认同度会从根本上得到提高,由被动地接受评价转为主动地参与评价,并且愿意根据评价结果在教学和个人发展方面进行改进。发展性评价能为实习生的成长指明方向,并成为推动其全面发展的强大力量。

3 有利于促进参与教育实习各方的发展。在教育实习中实施发展性评价,不仅可以测定实习生教育教学技能的进步幅度,还可以通过日志、反思等定性评价促进实习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诊断和自我改进,发展日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潜能;推动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指导教师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使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得到提升,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还能够反馈高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深化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改革提供有力依据。

三、教育实习发展性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

(一)全面的评价内容

师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培养是教育实习的应有之义,而师范生的教师角色体验、身份转换与认同、反思实践能力的养成等,也是教育实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发展性评价不再局限于传统教育实习评价以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为主的做法,将评价内容扩展到教育教学、组织管理、信息技术、职业意识、合作交流、反思和调查研究等多个方面。这样既可以为高校和中小学全面了解师范生提供参考,又可以为师范生自我反思、自我改进提供参照,为高校检测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二)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得以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评价标准不科学、不全面,指标体系不完整,就无法得到可靠的评价信息与结果。因此,应以发展性评价理念为指导,高校教师教育机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通力合作,在遵循评价理论一般规律的同时,结合区域社会的具体实际,构建指标体系完整、详细、易于操作的评价标准,使其成为开展教育实习评价的科学依据,成为师范生依照标准反观自己的表现,进行自我诊断、自我反思和自我改进并引导其专业成长的指南。

(三)多元参与的评价主体

美国著名教育评价学者豪斯(E.R.House)认为,教师评价是一个民主的“价值协商”过程,应当反映各类人群对教师工作的不同价值认识和实际需求。因此,发展性评价应该涵盖不同层面的人员,让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展开对话、沟通与协商,自由发表自己的评价意见。参与教育实习发展性评价的人员可以包括大学和中小学指导教师、实习学校领导、实习生本人、实习生同伴、实习学校学生及家长等多元主体,以指导教师评价为主,兼顾实习学校校长、实习生同伴、实习学校学生和家长等的评价,同时辅以实习生本人的自我评价。实践表明,多元主体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域内参与评价,能够从不同侧面多视角地反映和衡量学生的发展状态,提高评价过程的透明度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有效避免教育实习评价中“以偏概全”的现象。同时能够帮助实习生全面了解自己的不足,为日后自我改进指明方向。此外,多元主体参与评价能够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实习生的专业成长。

(四)多样整合的评价方法

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仅使用定量评价方法无法有效地检视教学的全貌,需要整合多种评价方法,做到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并重。以发展性评价理念为指导的教育实习评价要求整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着重强调定性评价方法的开发和使用,如课堂观察、学生访谈、实习日记、教学笔记、反思日志、实习档案、同伴评议等。这些定性评价能够全程跟踪实习生,全方位揭示他们真实的教育教学状况和专业成长情况,及时反映实习生实习阶段发展情况与实习目标之间的差距,便于指导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反馈信息,有利于实习生及时改进和提高。

四、教育实习发展性评价体系的保障机制

(一)加大多方有效合作的力度

发展性评价要求多元主体参与到教育实习的评价过程中,因此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大学和中小学之间的有效合作是教育实习发展性评价能否取得预期功效的关键要素。大学与中小学应当加强联系与合作,建立稳固的教育实习基地,邀请中小学教学名师作报告,或组织师范生去中小学观摩,通过双方的交流,让大学教师和师范生了解中小学,让中小学教师开阔视野,消除大学和中小学之间的隔阂,真正实现合作双方的平等对话。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做好协调、辅助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一方面帮助大学教师解决指导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组织、管理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利用大学的优秀教育资源,组织对中小学师资的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真正实现大学和中小学的共享、共赢。

(二)强化指导教师的岗前培训

大学和中小学指导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评价能力是教育实习实施发展性评价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大学在教育实习之前做好对指导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使其明确发展性评价的目的,了解评价的原则和实施的基本程序,学习如何收集全面、可靠的评价信息,如何对师范生进行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如何给师范生提供及时的反馈信息以促进其反思和改进,等等。应通过岗前培训,加强对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聘用、考核与奖惩制度建设,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评价能力,以保证发展性评价落到实处。

第6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2409(2007)03-0554-02

医生能力核心内容是临床能力,而临床能力培养是一个长期连续不断的学习、教育、实践积累过程。在临床实习阶段应重点关注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因为标志着临床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能力是临床思维能力。现就如何在临床实习阶段提高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讨论如下。

1 树立科学的、系统的临床思维观

用系统的观点看待问题。在临床实习开始阶段的岗前培训阶段,应对学生所掌握知识进行岗前系统整理,即应用系统分层、分区、分片定点的方法,对医学生4年来在校学习知识(如图书馆)进行分类、梳理、储存记忆,以利于医学生临床应用时能及时快速准确地调用。所以提高临床医学生的知识存取效率,也就提高学生的思维效率。笔者认为十分有必要在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前有一个关于整理知识的思维训练指导课及知识的分类总结培训,让学生运用系统观对其所学的知识进行分类、总结,让学生大脑知识处于有序的待命状态,这样才能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快速结合。笔者曾对卫校医士班1000名学生随机分成2组各500人,其中500人进行过类似的岗前培训,与未做岗前培训的500人对比,对学生实习鉴定评分进行统计,结果:培训组平均分92.2分,对照组只有85.7分,经统计学分析,两组间有显著性差异,说明培训组临床能力明显优于未培训组。在对广西医科大学实习生、桂林医学院实习生、右江民族医学院等本科实习生80人进行类似分组试验其结果相似。经过培训后的学生其临床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诊断能力、鉴别诊断能力、医患沟通能力等)明显高于其他学生,经培训后的学生的病历书写质量明显好于对照组。每个学生抽一份病历按病历评分表进行评分,培训组平均分为96.7分,而对照组平均分只所有89.9分,经统计学分析,两组间有显著性差异。所以在实习前进行系统临床思维的培训,是提高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有效可行的办法。

2 灵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学生临床理解及临床沟通能力

2.1运用形象类比思维方法,增强学生对医学知识的理解能力及医学生对患者的沟通能力。笔者以三个类比去说明较复杂的医学问题,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2.1.1 把人的免疫力与国家的武装保卫力进行类比就很容易理解免疫力了。如把白细胞比作士兵警察,把抗体及免疫因子比作武器弹药,把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内部变异的癌细胞比作外敌及内敌。学生就容易理解白细胞与细菌、肿瘤细胞之间的战争。

2.1.2用类比的方法说明心电图的导联。临床教学上很多学生不理解何为导联,从而影响其对心电图的判断。其实“导联”即相当于从不同角度看心脏,不同导联其心电图形态是不同的。所以看心电图时要先教学生辨认导联,再看基本成分,然后测量分析,学生就十分容易理解心电图了。实习期间做以下实验:在实习生选取100名进行随机分组,50名进行形象描述,50名只进行课堂式的讲述,再用实际心电图考核判断正确率。经统计形象描述组的判断准确率达92%,而对照组只有68.1%,经统计学分析,两者间存在显著差异。

2.1.3把蛋白质的合成与建大楼进行类比。建大楼首先从设计图资料库选取施工图纸,然后组建建设系统(包括工人、机器等),准备建筑材料(最基本的是砖头)。其实蛋白质的合成也一样,首先从基因库(DNA)调取图纸(mRNA),组建合成车间(由各种RNA组成),在各种酶作用下,把氨基酸(--十种)(相当于建大楼砖头)连接起来即成蛋白质了。这样一比较学生很容易理解:氨基酸一蛋白质一核酸(DNA、RNA)的关系了。

2.2运用系统的思维方法,增强医学生的全局观察能力及整体处理能力。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是分阶段、分类、分系统、分科学习的。在临床教学中要善于运用系统的结构组成、系统的功能、系统的调节等方面进行分析,去解释病因、诊断、治疗等内容。如人体有九大系统,每个系统有九个器官,每个器官有什么功能,每个器官有几种性质疾病,每种性质疾病有几种类型,每个类型的典型表现有哪些。这样把知识归纳到一个人身上了,学生也就有一个整体观。这样通过从整体到局部层层分析,再从把层层片片的知识用一条主线串联折叠起来,把零碎的知识拧成一体,学生把知识分类清楚,其临床思路也就清晰了。

2.3运用横向、纵向思维方法,提高医学生的临床鉴别诊断能力及临床观察能力。运用横向思维,对不同人患同一疾病进行类比。拓宽学生的视野,从而提高学生对疾病的分类与鉴别诊断能力,预防漏诊。运用纵向思维引导学生学会对患者病情的连续观察,逐步增强医学生对疾病的分期认识,增强学生对疾病个性的了解,有利于提高临床医生的针对性诊疗水平。

2.4运用逆向思维引导学生对特殊情况(疑难病例)进行分析,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兴趣,提高处理问题能力。一些不符合常规的现象(如诊疗效果不佳、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等异常情况),往往是发现新问题的信号灯。如果引导学生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往往能促进医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提高其处理临床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医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

俗语讲“习惯成自然”,良好的思维习惯形成必须反复强调练习而形成,所以在医学生实习阶段要注重培养良好思维习惯。

3.1培养医学生的“专一”思维习惯。根据查房及病例讲座的规范要求,设计好实施方案,确定中心问题。每次查房(单个患者)或病例讨论时,归纳1~2个重点问题作为主题,然后围绕关键问题逐步展开提问及讨论(防止泛泛而谈或蜻蜓点水式的问答)。所以带教老师每次查房不能求全求大,抓住主要问题一问到底,既迫使学生思考,亦培养了学生锲而不舍的精神。

3.2培养医学生的程序化(规范化)思维习惯。医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医学诊疗活动十分强调操作规程。所以在临床带教过程中必须严格要求遵守各种“规范”。程序化(规范化)是确保医疗行为安全的重要保证,医生的医疗行为受到“国家的法律规范”、“卫生等行政部门的规范”、“医疗的诊疗技术规范”等的严格限制。所以一定要把“程序”“规范”二词深刻印入医学生的脑海中。可举出犯规或程序差错必定会付出代价的典型事例,违犯法律有可能坐牢,违反行政法规有可能被吊销执业证,违反诊疗常规可导致医疗事故而负相应责任。让学生熟悉各种应急预案的程序,引导医学生的行为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提高医学生的抗风险能力。

第7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关键词 大学生 实习 上海自贸区 信息集成平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5.03.016

Exploration and Reflection on College

Students' Internship in Shanghai FTA

LIU Xing, WANG Lina, WU Wei, LI Lina, XIE Chao

(Shanghai Oce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1306)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Shanghai FTA internships for college students to provide a new platform, the paper through interviews with college students FTA enterprises, research students in internships FTA features trends and problems, in-depth analysis, and from universities FTA, business and student point of view put forward possible solutions to promote better college students internships in the FTA.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internship; Shanghai FTA;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platform

1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为高校学生实习提供新平台

2013年9月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区(下文简称为上海自贸区)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经济新的试验田,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①基于上海自贸区的高密度产业集群与产业性质,其发展需要拥有高水平,知识体系丰富的高技术人才,同时在2013年12月6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人才培养基地成立。该基地涵盖了针对高校学生的人才需求计划,规定“每年春季3-4月份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举办辐射上海各高校学生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场招聘会”。

这对于大学生在自贸区的实习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同时也给大学生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进入自贸区实习必然能使大学生的各个方面得到快速的锻炼与提高。随着自贸区的发展,大学生进入自贸区实习已逐渐形成趋势。

2 对当前高校学生的实习的新思考

现代汉语词典将实习定义为“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运用和检验,以锻炼工作能力”。②早在1988年6月9日上海市政府就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暂行规定》,其中第一章声明:“高等学校学生的校外实习,是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在校外完成的实践性教学环节。”③规定要求高校建立校内校外实习基地,安排实习指导老师以及带教人员,对学生的实习进行考核评定等内容。

针对我国目前高校学生实习制度存在的不足,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 年了《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这表明政府鼓励企业接受大学生实习。进一步,市教委、经信委等部门在2012年7月间也联合发文,要求校企互动,尤其是国企一定要接收大学生前来实习。即使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与措施,但现在的大学生实习仍存在很多问题。

基于以上前提背景,我们团队对在校大学生以及自贸区企业进行问卷采访,分析现阶段大学生自贸区实习的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

3 高校学生对自贸区实习的新认知与需求

我们的研究团队采访了400名在校大学生,了解他们对上海自贸区以及在自贸区实习的看法。其中,大一占12.5%,大二占47.5%,大三占40%。通过采访分析得出,30%学生没有听说过自贸区;62.5%学生对自贸区有一些了解;剩余7.5%学生对自贸区有深入的了解,包括自贸区的政策,性质,企业等。同时有希望在自贸区实习的学生比例达到总数的47.6%。

在47.6%的学生中,就所列举的上海自贸区发展前景较好的六大行业,包括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信息咨询,房地产以及航运服务,学生希望实习的行业比例分别为31%、26%、19%、13%、7%、4%。

学生通过自贸区企业实习想提高的技能按比例排序,依次为人际交往能力40%,英语能力35%,专业知识12.5%,计算机能力7.5%,其他5%。

根据调查数据分析可知,大部分学生愿意了解自贸区并有47.6%的学生希望在自贸区企业实习来提升自己的技能。数据也显示学生更倾向于选择比较热门的金融,商贸,现代物流行业等。

4 现阶段上海自贸区企业招实习生的新看法与态度

我们团队选择以外高桥保税区内的物流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外高桥的实地走访,电话采访以及网上招聘资料查询,收集了近200份自贸区企业问卷调查。通过采访分析,我们发现:

4.1 自贸区招收实习生的企业的比重较大

图1 是否招聘实习生(数据来自采访调查)

通过抽样调查,54.5%的企业招收实习生,同时45.5%企业不招收实习生(见图1)

4.2 企业不招收实习生的主要原因是实习生缺乏经验

企业不招收实习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见表1)。其中,需要工作经验的比例最高,达到37%。这表明了企业需要有一定技术能力,有操作经验的员工。

表1 企业不招收实习生主要原因(数据来自采访调查)

4.3 自贸区企业招聘实习生的途径具有多样性

基本包括以下方式:(1)合作院校:企业指与学校的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如校勤工助学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职业规划发展中心,通过学校内部网站招聘信息。 (2)高校校园招聘会:企业代表进入校园进行企业招聘宣讲会。(3)企业网上招聘:企业通过招聘网站实习生招聘信息。(4)其他方式如猎头公司,推荐等。

图2 企业招聘实习生的途径(数据来自采访调查,属于企业招聘途径多样性的调查)

可见,校园招聘会是企业采用较多的招聘形式,为39.76%;其次为合作院校,经采访发现,企业一般与上海市较知名的高等院校(如海事,东华,同济等)以及外省市的院校均有合作;企业网上招聘的比例为26.79%,一般会把招聘信息在如应届生求职网,大街网,前程无忧网,智联招聘网等网站。(见图2)。

4.4 自贸区企业希望实习生实习期长

自贸区企业希望实习生实习时间尽可能长久,平均在3-6个月,一般满3个月会开实习证明;有20%的企业希望学生实习满半年。

4.5 自贸区企业对实习生有技能要求

通过调研得出,企业要求实习生已有的基本技能是英语能力为70.5%;办公软件操作为56.8%;人际交往20.8%,相关专业知识为15.7%;其它技能如销售能力,财务知识,行政能力等为9.3%(见图3)。企业表示希望实习生有较高的英文能力,不仅是英文的读写能力,更重要的是听说能力,在整理文件,与客户电话沟通方面,特别是一些报关资料、单证数据等相关文档都需要很高的英语水平。这说明高校可以针对学生缺乏的这些能力开设相关实践课程进行培养。

图3 企业要求实习生拥有的基本技能(数据来自采访调查,属于企业技能要求多样性调查)

4.6 企业招聘实习生工作内容比较丰富

企业招聘实习生工作内容比较丰富,但是这些技能是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所缺乏的,应该重点提高。以物流为例,物流专业实习生工作内容分为以下几个大类:单证员(包含报关过程中涉及的单证,货运过程中的单证,信用证,商业发票,装箱单):单证信息核对,单证制作处理,打电话与客户进行信息确认;仓储助理:数据核对,仓储相关单证处理,产品信息核对,数据录入;ERP操作:出入库操作,制作处理订单。

5 上海自贸区发展过程中高校学生实习环境的分析

5.1 在校大学生参与自贸区企业实习的热情

自贸区是一次机遇,尤其对于在沪高校学生来说,很多学生也希望把握这次机会以有利于毕业的工作。同时自贸区又是一次挑战,由于自贸区企业要求高,因此真正能够进入自贸区企业实习的学生很少,能够留在自贸区企业成为正式员工的学生更是凤毛麟角。大学生是一群具备高知识与学习能力的创造者,自贸区的发展必然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

5.2 现阶段高校学生进入自贸区企业实习面临的现状与困难

(1)现有的招聘信息平台不适用于自贸区企业招聘。通过前面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自贸区企业招聘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信息繁杂。而且不能很好的针对自贸区的特点进行实习生招聘。过于庞杂的信息对于学生而言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筛选,找到适合自身专业与技能的企业实习岗位。

(2)上海自贸区企业认为招实习生需要增加人力培养成本。不少企业表示实习生缺乏工作经验,达不到岗位业务需求,而慢慢培训花费精力,所以更加倾向于找已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士。大学生没有相应的业务工作经验与能力,需要手把手教学,而且往往实习期过短,一两个月以后就换了另外的公司,虽然实习的待遇不高,但是这样对于企业来说培养成本是不值得的,所以企业希望实习生能实习时间长一些,有20%要求实习生工作时间达到半年。

(3)高校缺少对学生的实践性与实用性教学。通过采访调查,自贸区企业要求的很多技能要求都是我们在大学课堂上难以接触与学习到的,学校教学更多地是以专业知识教学为主,而忽略的学生的实践相关教学。比如该岗位需要与外国客户进行沟通确认,对于英语的口语能力有很大的要求,但在校学生往往读写能力较好,但口语能力较差。

(4)大学生缺乏对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大学生对自己以后的职业道路没有明确的规划,没有提高自己相关技能的意识,实习时往往无法满足企业的要求。实习是大学生获得经验与技能的重要途径,但大多数学生却不能很好地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与方向,抱着走一步是一步的心态,因此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学习被动,效率提升也很慢。

6 促进高校学生进入上海自贸区企业实习的建议与对策

6.1 对政府的建议

政府尽快完善健全实习生制度。尽管我国政府相关教育部门出台了一部分政策法规保障实习生权益,但力度并不够大,所以取得的效果并不太理想。例如针对企业不愿意接受没有经验的实习生的情况,仅仅是“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办法还不能让企业无后顾之忧,所以应该实施更多的财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基于我国每年高校在读学生基数庞大,政府应加大力度,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实施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接纳高校学生实习;提供大学生实习专项经费,降低企业的培养成本。

6.2 对高校的建议

我们建议高校对教学方式以及教学管理模式进行有效的改革,来引导学生培养更加全面的技能。包括以下建议:(1)高校增加课程与社会实际的相关度(2)高校多开设一些实践应用类课程。特别是自贸区企业需要学生掌握的技能的课程,来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沟通能力等。(3)高校应提高学生对实习的重视。提高实习所占的学分比例;重视学生的实习效果:不仅仅以实习证明、实习鉴定来评定实习,增加实习生的内容展示。(4)高校应加强与自贸区企业间的合作。借鉴美国大学与企业建立实习合作的经验,承诺为本科或硕士生提供带薪实习机会,④这样不仅使得学生获得了相应的实习经验,也使得高校的教学计划更加丰富具体,加强了高校对于学生实习的引导作用。

6.3 对上海自贸区的建议

(1)自贸区应接纳大学生实习。自贸区应要求企业接纳大学生进入自贸区实习,开放更多的实习岗位。虽然自贸区更多需要的是有技术,工作经验的人才,但大学生本身的知识素养与勤奋好学的品质是大学生拥有的资本,这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经验与知识本身就是通过在工作中积累获得的。 大学生具备良好的创新精神。上海自贸区作为国家经济的“试验田”,需要不断地创新来健全与完善自贸区的发展体制,大学生通过在自贸区实习也可能会提出促进自贸区企业管理改革的想法与解决方案,从而有利于促进自贸区的发展。(2)自贸区企业应完善实习生的管理制度。自贸区企业应全力配合政府的相关实习政策,重视大学生进入自贸区实习。企业应该制定一套完整的实习生规范制度,令学生实习更具规范化,其中还应包括与高校进行实习信息接洽沟通。

6.4 对学生个人的建议

(1)大学生应明确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清楚自己以后要从事的行业,了解该行业的用人要求,能力方面要求以及行业的相关信息和技术发展,使自己能够适应实习岗位。在实习岗位上,要将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企业员工来看待,努力工作,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大学生在选择实习企业的时候,尽量延长实习期。某知名互联网公司的经理表示,一个月根本干不了什么,也学不到什么,好不容易熟悉了工作步骤,人就要离开了,再招人的话又要从头再来指导交待,这样的话还不如不用。因而,学生延长自己的实习期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企业在可以有效控制用人成本的时候,当然愿意尽可能多地提供实习岗位。

6.5 多方努力,构建自贸区企业信息集成平台

我们团队开发了一个自贸区企业公布实习招聘信息的微信公众平台,叫做“闪电龙”。我们一开始计划与上海自贸区企业合作,让企业将实习生招聘信息发送给我们,再由我们团队进行汇总整合,在微信公众平台,再集成给订阅微信号的学生,从而实现学生和自贸区企业的有效沟通。但是对企业的采访后我们发现,由于微信平台规模较小以及认证性、安全性差,企业普遍不认可,不愿配合。所以这一信息集成平台未能成功搭建。我们分析认为这一信息集成平台是可以构建的,需要多方合作共建。该平台应由上海自贸区管理机构、自贸区中企业以及高校三者联合推动共建。

自贸区管理机构下设企业招聘信息集成平台,由专业组织进行维护与更新。各高校通过校园网或易班学生互动社区平台与自贸区实习信息集成平台互联,信息集成平台针对各行业企业招聘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更新的招聘信息可以由后台统一集成给学校邮箱,这样学生可以实时了解企业的动态信息,同时,自贸区管理机构、相关教育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公布有关高校教育有关方面的政策信息,学生也可以通过平台对意向企业投送简历。平台开放意见和讨论专栏,自贸区管理机构、教育部门以及企业都可以及时针对高校师生所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不同高校的学生也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交流,分享实习工作经验。该平台有利于多方,其中对于平台建立的最大受益者自贸区企业和高校学生而言,缺少的正是这种共享渠道。我们希望相关政府单位能够重视起来,积极引导学校、自贸区企业共建自贸区实习信息集成平台并进一步完善。此共享渠道若建成,将有利于学生搜集自贸区企业的实习招聘信息与交流、反馈意见,同时也有利于自贸区企业的对专业人才的招聘与储备,还有有利于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制定更加完善的、新型的自贸区实习政策,未来该平台的建设经验也可以和上海自贸区的建设模式广泛推广。

此文章为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

注释

① 百度百科.上海外高桥保税区.2014-09-09.

② 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036.

第8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一、明确教学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一)实习目的

安排教学实习的基本目的,在于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学校与社会的沟通,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尤其是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便把学生培养成为能够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 、运用和检验教学成果。作为整个教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学生社会实践虽然安排在一个完整的学期进行,但并不具有绝对独立的意义。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运用教学成果,检验教学成果。运用教学成果,就是把课堂上学到的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尝试性地应用于实际管理工作,并从理论的高度对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设想。检验教学成果,就是看一看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到底有多大距离,并通过综合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便为完善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提供实践依据。

2 、了解和熟悉机关运行。对行政管理学专业的本科生来说,实际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而这种实际能力的培养单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课堂走向社会。近几年来,我系在教学实习单位的安排上侧重于政府机关,目的就在于让学生通过亲身实践,了解实际的行政管理运作状况,熟悉机关管理的基本节,实际体会一般行政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以培养自己的适应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3 、预演和准备就业工作。通过实习,让学生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从而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二) 实习要求:

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角色。他们既是学校派出的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鉴于此,我们对学生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1 、以正式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实习。要求学生不因实习生身份而放松自己,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积极争取和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从小事做起,向有经验的同志虚心求教,尽快适应环境,不断寻找自身差距,拓展知识面,培养实际工作能力。 2 、以“旁观者”的身份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往往被安排在某一具体的岗位,工作可能很琐碎。我们要求学生自觉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此同时,也要把眼光放高远,从机关工作的全局出发,了解机关运行的基本规律、行政人的基本心态、行政管理的原则等,这种观察和训练能够使学生在更广的层面熟悉行政,增强适应能力。 1 、 以“研究者”的身份实习。要求学生在实习前通过“双向选择”(指定、自定)方式确定一些研究课题,积极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利用实习机会深入基层,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有准备地进行 1~2 个专题的社会调研,实习结束时要完成实习论文并作为实习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教学实习

(一)实习的时间安排教学实习的具体时间安排经过了一次调整。

1995 年以前,严格按照 3+0.5+0.5 模式要求,安排在四年级上学期;后来发现这段时间与学生日益强烈的考研兴趣相冲突,尤其是在取消国家统一安排就业后,它还与各地人才市场的时间安排相冲突,在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后,调整为三年级下学期。一方面,该阶段学生已掌握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通过半年的教学实习,学生会发觉所学知识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距离,迫切需要有一段时间对知识结构进行调整与充实,系里可利用四年级上学期进行某些课程的设置与调整,以满足学生四年级下学期完成毕业论文及找工作的需要。

(二)实习基地的选取为适应专业方向与培养目标的需要,教学实习基地多选取省内各地各级党政机关。具体如下:

时 间 人 数 实习单位分布

90 年( 87 级) 30 人 南京、南通、扬州党政机关

91 年( 88 级) 30 人 南京市江宁县党政机关

92 年( 89 级) 15 人 无锡市郊区各党政机关

93 年( 90 级) 30 人 南京市浦口区党政机关

94 年( 91 级) 30 人 南京市各区级党政机关

95 年( 92 级) 20 人 南京市各区级党政机关

96 年( 93 级) 20 人 南京市、区级党政机关

97 年( 94 级) 28 人 南京市、区级党政机关

98 年( 95 级) 23 人 南京市、区级党政机关

转贴于

1995 年以前,实习学生全部离开学校,住在实习单位安排的集体宿舍,真实地融入机关生活中;而近几届学生多数都要在晚上副修其它专业,不能离开学校,因此,实习基地逐渐固定在南京市区,学生住在学校,早出晚归,尽可能地做到实习、学习两不误。

(三)实习前的准备

1 、作好实习前的指导工作。请熟悉机关工作的教师作讲座或报告,明确角色转换的诸多要求和注意事项。

2 、要求学生做好相应的知识准备和心理准备。知识准备包括:了解机关工作的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掌握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选定社会调研的系列课题等等。心理准备主要是注意角色转换,形成必要的心理预期,并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做出适应性调整,力求以一个正式工作人员的身份投入实习过程。

(四)实习的日常管理参加实习的学生受双重管理。一方面,作为在校学生,要接受校、系的管理;另一方面,在实习单位,要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地对学生的实习活动加以必要的指导,并及时发现问题,在学生住地实习时期,系里安排 2 名青年教师脱产参与,跟队管理。在南京市区实习期间,本系除主要负责人送、接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外,平时与各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定期访问,双向沟通。另外,我们还强调实习学生的自我管理,通过健全党小组、团小组的组织建设,加强学生自我管理,相互督促。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为调动实习学生的积极性,保证实习效果,本系对实习学生的成绩评定分为两部分:

一是实习结束时,由所在实习单位对学生的综合表现做出鉴定(部分单位实习鉴定附后);

二是由专业教师对学生完成的实习论文进行评定,用百分制打分(部分实习论文见选编集)。

两者的结合最后形成成绩以 12 学分计入学生学籍登记表。

三、 教学实习的效果与经验

1 、教学实习促进了我系人才培养计划的完善和课程设置的调整。近年来,我系为适应学生的实践需要陆续增设与调整了一系列课程,受到同学的欢迎。

2 、教学实习达到了专业教学的预期目的。在一个学期的实习之后,学生普遍感到不仅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党政机关运行的了解,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专业知识的兴趣,并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存在的问题在专业领域内进行更深入的学习。一些学生写出了质量较高的实习论文。

第9篇: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省境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及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地方病员在部队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也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第四条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医疗事故:

(一)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二)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三)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四)以病员及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按规定经过审批采用新疗法、新药物,并征得病员或其家属同意,治疗中无原则性技术错误、仍发生意外的;

(六)病员(含精神病人)不遵医嘱自行用药或擅自采用医疗方法,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在住院期间服毒、跳楼或采取其他方法自杀、自残的。

第五条  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预防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定为医疗事故的事件(以下简称医疗事故或事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应及时告知病员及其家属,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病员、家属及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与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医疗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任何人不得借医疗事故或事件,影响医疗单位正常工作。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第六条  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虽按医疗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但确因业务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事故。

第七条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应定为医疗责任事故:

(一)对急、危、重病员、借故推诿、拒绝收治,以致延误抢救时机,或不顾病情垂危,将病员推出转院转科的。

(二)擅离职守,工作失职,不严密观察病情,贻误抢救诊治时机的。

(三)未经批准并未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同意,擅自实施新疗法、新药物的。

(四)在诊疗护理中遇到疑难问题,不及时请示上级医生,不执行上级医生医嘱,或上级医生不及时处理下级医生请示的。

(五)违反诊疗制度和手术规程,误施手术,弄错手术部位,搞错器官或导致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手术中将纱布、器械等异物遗留体内,导致再行手术的。

(六)不按规定观察产妇分娩进程,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

(七)护理中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的。

(八)不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供应、使用的器械、敷料、药液不符合消毒要求的。

(九)错发药、错打针、错输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使用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滥用有毒、麻醉、限量药品,错配处方,违反药物配伍禁忌,使用不合格血源的。

(十)检验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差错,导致诊断错误或影响诊疗的。

(十一)行政、后勤及其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未按规定配合诊疗护理工作的。

第八条  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九条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需要抢救的,医疗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并做好病案记载。

乡村医生、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条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有关的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需要查阅原件的,经医疗单位领导同意后,就地查阅。进行医疗技术鉴定时,医疗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原始资料。

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暂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第十一条  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医疗单位应首先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求得妥善解决。

涉及到几个医疗单位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其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乡村医生、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为准确判断病员死亡原因,提供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的证据,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亡后四十八小时以内进行。

尸检费用一般由医疗单位支付。尸检的运送费、保管费的支付视鉴定结果而定,若最终鉴定为医疗事故,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  各级医疗单位均应成立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取证,核对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医疗事故的,都要填写《湖北省医疗事故呈报表》。一级医疗事故要报省卫生厅;二级医疗事故要报地区(含市、州,下同)卫生局;三级医疗事故报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卫生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县卫生局每季向地区卫生局综合报告一次,地区卫生局每半年向省卫生厅综合报告一次。

医疗事故呈报表由省卫生厅统一制发。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鉴定

第十五条  省、地区、县分别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七人组成,委员会可下设若干专业鉴定小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吸收法医参加。

鉴定委员会人选,由卫生行政部门得名,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鉴定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但不能同时受聘参加两级鉴定委员会。各级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

第十六条  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依据。地、县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也是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依据。发生争议时,经过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鉴定委员会可以否定下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

第十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病员及家属、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书面的鉴定申请报告后,应通知有关医疗单位或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务人员,提供有关原始资料,交由当地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自收到鉴定申请书之日起,一般应在三个月内作出书面鉴定。

第十八条  鉴定委员会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过会议讨论,慎重鉴定。

鉴定委员会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应以事实为依据,符合医学科学原理,按照规定的程序,独立地进行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不得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进行威胁、利诱、辱骂、殴打。

每次鉴定会议参加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经过认真审议后,根据出席者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意见,作出结论写出鉴定意见书,鉴定讨论意见应真实记录并存档,以备查阅,对鉴定会的不同意见应予保密。鉴定意见书应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并发给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九条  鉴定委员会成员与医疗纠纷当事人任何一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医疗纠纷当事人各方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是否回避,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二十条  在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过程中,医疗纠纷当事人各方均可聘请人。人需持有关单位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经鉴定委员会同意后,可医疗纠纷当事人在鉴定会讨论前陈述意见。

第二十一条  鉴定可适当收取鉴定费。鉴定费由申请鉴定方预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病人或家属负担。

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收费标准,由省卫生厅商省物价局另行规定。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医疗事故的补偿标准为:一级医疗事故不超过三千元;二级医疗事故不超过二千五百元;三级医疗事故不超过一千元。

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或责任人支付给病员或家属,病员及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此而削减病员及家属按规定应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第二十三条  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病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比照工伤事故处理;属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比照因公发生意外事故处理;属个体工商户、城镇无业居民及农村村民的,由街道或集体组织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照顾,符合救济条件的,由民政部门适当救济。

第二十四条  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系指医疗事故发生到定性处理前的医疗费用和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或责任人承担。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转院治疗的,其转院治疗费用由发生医疗事故的单位或责任人承担。病员自行转院治疗的,责任方不负责其费用。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员经治疗病情好转,经鉴定委员会确认不需继续治疗的,其治疗费用,一律由患者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单位因医疗事故对病员只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和支付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不负责解决病员及家属提出的其他问题。经劝说仍坚持向医疗单位提出各种要求者,有关单位应配合医疗单位共同做好工作;对不能满足要求而扰乱医疗单位正常工作秩序,致使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医疗单位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除根据事故等级、情节经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外,应责成其承担部分经济补偿费用。责任人员所承担的补偿款额可占补偿总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医务人员未经批准业余有偿行医发生的医疗事故,其经济补偿费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医务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并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单位因管理不善或制度不健全造成医疗事故的,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进修人员、研究生、实习生所发生的医疗事故,除由带教或主管医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外,对直接责任人应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查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交直接责任人员派出单位处理。

凡从外单位聘请或退休返聘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一次性经济补偿费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比照本细则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进修人员、研究生、实习生发生医疗事故所需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由医疗单位和原派出单位各负担一半。

第六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