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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modern enterprises, and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one of the essential works in enterprise management. This paper takes Xing'an Meng tobacco company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their causes in current tobacco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关键词: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网上协同管理
Key words: enterprise contract;legal risk;online collaborativ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205-02
1 合同管理相关理论概述
合同管理的定义。企业合同管理就是企业自身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一系列过程,依法实施的管理。本文所称合同仅指烟草企业物资采购和销售合同等,不包括烟草行业卷烟购销合同和人事劳动合同。
2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现状
现阶段,公司基本上都是按烟草行业合同管理的要求进行合同审核的,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审核,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合同审核时如何规范地把合同审查流程执行下去,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
①合同的草拟没有经过认真学习《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只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来起草合同,或是单纯的将对方起草的合同文本呈交审核部门审查。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法规部门审核合同23份,其中第一次审查因合同条款不完善退回18份,退回率达78.26%。
②合同承办人员只是把合同文本交给某个审核部门,没有同时提交审批单和相关审核材料。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法规部门审核合同23份,其中第一次审查因合同相关材料不齐全退回11份,退回率达47.82%。
③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没有按照规定经过公司法定负责人授权就签订合同。2009年4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查明未经过公司法定负责人书面授权就签订合同的有5份。
④合同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整理归档,认为合同执行完了就结束了,没有风险管理意识,造成部分合同材料的丢失,为以后解决法律纠纷埋下了的隐患。
2.2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2.1 合同起草审核阶段
审核周期过长。从承办人员起草合同,到最终签署,中间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单位法人代表审批等一系列程序。若按传统纸质流转方式,除了合同文件(包含正文、附件等,下同)供阅读、修改,需要流转外;还有一份《合同审批单》,用于记录各个流程中审核签署的意见记录,同样需要呈传。签署一份合同往往得经过3天左右的时间,若遇上相关人员出差、开会等情况,花费一周也是经常遇到的事;特别对有些卷烟营销部与公司距离较远,在路途上还需花费大量时间。
2.2.2 合同履约阶段
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合同承办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往往没有事先收集有效证据的意识。2010年冬季采暖期,为我单位供暖的公司在冬季采暖期间一直供暖不理想基本上都是在20摄氏度以下,其中有两个月供暖温度在17摄氏度以下,没有达到供暖标准,但由于没有采取有效地方式保留证据致使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合同管理理应成为烟草行业的一种高效管理工具,然而在现阶段的实际运作中,却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原因
在于:电子信息系统的运用已经改变了人们的办公方式,同时对办公效率的提高也有了极大地要求。传统的纸质审批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并开始逐步的制约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例如:同样一份需要审批的合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采用纸质审批和网上审批就会有很大的差别,纸质审批办理时间需要三天,网上审批仅需要半天甚至几十分钟;纸质审批办理费用在330元以上,网上审批不需要此项费用(这还不包括纸张和印刷成本);节省下来的人力资源是更为宝贵的资源。因此,采用网上审批合同已势在必行。
4 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合同管理网上协同。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进行合同网上协同管理。由于合同形式的多样性,签署和履行过程的多变性,系统根据需要提供不同类别的合同模板,及时有效地实施合同的起草、审核、会签、审批(签订)跟踪执行、归档、监督、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并提供查询、统计、分析、更改等功能,根据需要设定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对某个合同的关注,以加强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与监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1 合同网上协同管理的系统结构
虽然合同网上协同审批和管理系统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必须确保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系统安全,包括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数据能否正常备份以及恢复等;第二,信息的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①防止有人冒充合法用户对合同进行审批、修改;
②阻止用户阅看权限范围之外的合同;
③防止在Internet网上审批时被别人截取。
4.2 合同网上协同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①改变时空观念,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成本。由于这种方式彻底打破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缩短了相关人员审核以及签字等待的时间,同时在网络上实现了跨时空的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沟通成本以及减少了修改和校对的差错,同时也大大节约了纸张的成本。
②统一平台,方便管理。由于此系统为处理合同的相关事务提供了统一的平台,因此实现了政务的公开和信息的透明,实现了随时随地有权限查阅相关资料,因此不受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在办公室的影响。
③制约因素分析。虽然网上合同管理有诸多利益,但是目前网上签订的合同还是相当少,主要是由于合同相关方协同性不够好以及网络的安全性有待提高等因素。
5 结论
总之,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管理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解决了企业部门和所属单位分散,合同统一管理成本高、规范审批流程难度大、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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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供用电 合同 现状 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建立供用电关系的唯一的法律文书,及时、正确、合法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供。特别是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特别强,和供用电方面的法律诉讼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加。及时、合法、合程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化解经营风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用户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的最集中体现,是供用双方联系的利益纽带,也是供电企业营销环节的管理纽带,因此,抓好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特征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从性质上讲属于特种商品的买卖合同,是移转财产所有权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分则之所以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作为单独的一类有名合同,主要是源于这类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概括起来,供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合同一方主体是特定的。供电人是依法被授予供电营业资格的企业。
(二)合同标的是一种特殊商品――电力,虽然客观存在,但却看不见,摸不得,且具有危险性。
(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而合同的履行方式始终处于一种持续状态。
(四)供用电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或半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电力事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电力这种特殊商品本身又具有网络性和自然垄断性。这就使电力企业对电能质量及电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标准。为保证安全用电而按照技术标准和行业规程拟定的条款,用电人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起生效,而不以电力的实际供应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供用电合同签订现状
(一)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1.按照省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有效期为高压三年、低压五年,目前大部分高压合同已实现电子合同。但到期无法实现续签合同。约80%以上的低压供用电合同也已到期,需重签。
2.个别单位还有手工版的供用电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均无法满足省公司的最新要求。
3.个别省市重点工程,先送电再签订合同,即合同签订日期比送电日期晚。
(二)35千伏及以上专变供电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35千伏及以上专变客户用电量较大。在供用电合同签订方面,虽都有签订合同,但合同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如线损计算不规范、产权分界不清楚、合同附件不全(调度协议等),上级部门在查110KV高压业扩档案时,资料很不完整,存接入系统批复替代供电方案,电业局没有按照供电方案格式答复客户。
(三)目前从事合同制作、审核人员情况
高低压合同由高低压用电检查人员签订,班长或所主任一级审核,所主任或分管领导二级审核(高压合同一般由分管领导审核、低压合同一般由营销所主任负责审核)。
二、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严重偏低,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不足
目前,高供高量和高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98%;低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83%,扣除因客户用电变更合同需重签而未签、合同超期需重签而未签,以及合同内容和签订不规范需更换而未更换的合同外,基本符合省公司要求的合同签订率只有约35%。造成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存在严重不足。目前用电检查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用电检查人员数量不足按最新的《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定员的50%。
(二)客户用电变更信息传递不畅,供用电合同变更不及时
供用电合同中电气设备产权分界涉及客户的接电杆号,而目前凡涉及供电馈线的新建、改造等变更工作均由配电口负责,工作完成后有关的客户接电杆号变更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到营销口,负责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营销人员无法知晓供用电合同的有关配电信息变更,即使知道后也无法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供用电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的不一致。
(三)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原始资料不全,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少问题
根据职能划分,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发展策划部负责,分局负责供电方案答复客户,生技部负责组织审图、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报验。营销部负责计量装表,参与确定供电方案、产权分界、计量设置。分局负责签订供用电合同及SG186流程;调度所负责签订电网调度协议。目前,厦门大部分110千伏供电客户的计量装置均安装在客户变电站侧。因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产权归属等均无法找到有关书面资料。除2户向客户收取110千伏线路损耗外,其它均未向客户收取线损,且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及产权问题有关部门均说法不一,给确定是否向客户收取线损造成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已签订的合同仍存在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内容和现场实际不符、产权分界和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
(四)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不高
1、供电方案不合理,产权分界难以界定
由于历史原因,供电分局的供电方案一般由供电方案专责、规划或配电专责负责初勘,供电方案重视电源部分的考虑,由配电口分管领导组织开会确定,营销人员未参与,即使参与话语权有限。用电检查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省公司常规产权分界规定签订合同,经常出现相互矛盾。在确定供电方案时一般未考虑和客户的产权分界问题,采用架空-电缆-架空混接,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供用电合同中有明确)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情况(没有和原有客户协商和书面约定),致使在供用电合同中难以界定清晰的产权分界点,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侵犯原用电客户权益的一种行为的做法。
2、供电方案考虑不周,影响供用合同的正确签订
目前各供电分局对一些如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的客户 (一般客户业扩工程引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客户投资建设,原各供电分局对此均有相应的产权分界原则)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未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有关供用电合同内容上和客户达成书面协议,也未及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而影响供用电合同的质量。
3、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人员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原手工版供用电合同中存在涂改、产权描述不清、内容和实际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人手紧,有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合同续签时未到现场核实就依据旧合同签订,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
4、供用电合同内容不能满足要求,如低压客户中没有界定供电范围,居民背书合同中产权描述不清等问题,容易和客户发生法律纠纷。
(五)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
1、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提高。一是杂项申请业务,要等到业扩流程归档后,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中才能办理供用电合同。由于工程已完工,客户会找出种种借口不办和延迟和我局签订供用电合同,极大地增加了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工作量;二是在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中新装、增容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的在图纸审核合格后就自动生成,因此类客户数量较多。且许多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就撤销业扩工程,大大增加了供用电合同签订时查找的工作量;三是对已通过系统制作过的合同,如需变更合同,系统无法实现在原有合同的基础进行修改,而必须重新制作,极大地影响到合同签订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供用合同子系统中绘制供电一次接线图及产权分界示意图空间位置太小,无法画多台变压器客户一次主接线,且系统提供的画图软件,只能画较为简单的接线图,对多台变压器的一次主接线图只能采用位图的方式。
2、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也是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个别地方没有出台统一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各供电分局在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上也存在差异,供用电合同丢失、配电设备产权分界标准不一致、以及需变更合同的范围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到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用电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有计划、分步骤完成原有应签而未签的供用电合同
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工,分月列出时间表,提前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别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
2、加强签订人员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质量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参与供电方案的确定,健全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原始资料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申请,严格按省公司规定的业扩流程向各供电分局提出申请,按规定书面答复供电方案给客户。建议营销部和各供电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供电方案的会审,并就线路设备投资、产权分界、运行维护、计量设置及损耗收取、电源配置及保安容量等相关问题和客户签订协议,作为今后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依据。对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建议由生技部牵头,会同送电部、营销部、财经部、计划部和企管部法律人员和客户协商,就供电线路的产权分界和归属、运行维护责任、线损归属等和客户签订书面协议,作为重新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重新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合同签订工作。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方案应由各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会审,供电方案要确保产权清晰。对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要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事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以后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
4、对因供电方案不合理引起和客户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纳入配网改造计划予以解决
对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和客户配电设施产权难以界定的情况,建议由各分局负责进行统计,并纳入配网改造计划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实现和客户产权清晰,减少和客户有关产权的纠纷。
5、建立客户配电信息变更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为保证由于我局原因引起的客户接电杆号等供电电源变更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供电分局的营销部分,各供电分局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客户配电配电信息变更能及时传递到营销部门。各分局营销人员应及时对相关合同进行变更,以确保供用电合同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6、严把客户业扩工程的送电关,确保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为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工作效率,各供电分局应加强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加强业扩工程的中间检查,要求所有新装(含增容和杂项)客户必须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素质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的分级审核及会签制度,明确各供电营业所合同修签人员的审核事项和责任,建立合同内部会签、流转分级审核责任,严把合同签约质量关,降低和杜绝合同修签错误和遗漏,提高合同修签的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当前市场化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承担着一定份额的工程建设任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一环,贯穿整个建设过程,从立项到验收,不同专业、类型合同有几十份甚至更多。离开了合同,业务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明确,工作无法运行。建设工程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优化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及增强企业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同时,鉴于国有企业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每一份合同签订在依法依规进行的同时,还需接受不同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因此合同管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现状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建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但部分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依然较为淡薄,一直以来认为把工程干好,确保好质量安全就行,往往疏于对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及落实等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一般情况下企业针对合同管理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如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企业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审查制度等,但多数流于形式,在落实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研究不足,合同双方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合同签订时未能就双方权责划分,合同条款不清晰等问题进行明确,导致施工过程中产生诸多扯皮现象,进而影响工程进度,降低投资效益,例如因疫情导致的工期延长、成本增加时不知如何合理争取自身应有的权益,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增加社会成本。三是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管理人员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现象较为突出,法律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四是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全过程管理控制理念不强。一般情况下比较重视合同签署阶段,忽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的核查,缺乏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分析,为后期的双方争议余留隐患。
二、合同管理特点
(一)全过程特点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实施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运营阶段,每个阶段均涉及合同的签订及实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以防在任何一个阶段工程建设脱离合同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已签订合同中因政策、环境、疫情等因素变化而可能存在争议的条款,更需要重点剖析,提前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二)系统性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涵盖与工程相关的多个专业,涉及多个部门和要素,主要包括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现实中很多项目发包方对质量安全非常重视,对于合同管理的任务直接交给合同预算部负责,其他部门人员即使参与也仅仅是走走过场,不发表意见,进而给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带来许多困难。比如,工程部门不严格把关,同意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等到合同预算部门核实是否要支付费用的时候,很多已经木已成舟,对已成事实的实体工程只能默认,导致投资增加。因此,合同的有效实施不仅仅是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他部门所有人员均需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履职尽责,积极辅助合同管理人员获取全面工程信息。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工程变更设计方案的讨论,结合合同条款约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精细化特点
合同管理精细化程度对合同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关键性作用。合同文件中的具体条款和规定无小事,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任何一个文字或数字表达错误都会引起合同双方理解上的歧义,任何一个环节管控不到位,都很可能带来严重影响,进而导致经济方面的损失。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精细化意识,针对合同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均应当详细核查,尤其是面临一些有争议条款的时候,更应当提前预判,对可能发生的行为应提前通过完善条款以避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扯皮,影响合同的顺利实施。此外,在合同签署后,合同管理人员在履行合同时也应当具备精细化意识,要严格按照条款内容实施,尤其是当出现工程变更或索赔时,更应当予以注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合同管理防控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
管理制度标准建设是保障。一是应结合合同管理原则,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合理划分合同管理任务,从任务量和不同管理类型入手分析,将其合理分配给适宜的管理人员,以形成合理有效的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所有管理人员分工明确。二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执行合同,应注重相应部门现场管理的专业人员参与前期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完善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发生。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也应当参与到建设全过程中,尤其是当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等引发费用增加时,应当多听取合同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利用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流程的标准建设,实现合同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是工程规避风险的重要一环。一是项目合法合规性风险,注意项目签约依据,包括成本预算、文件批示等是否齐全,项目是否需要经过专业部门审查,如项目论证、立项审批等。二是合同履约方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履约方主要涉及资信情况风险,可通过实地考察或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企查查等系统进行核查;项目主要涉及合同条款内容、合同订立程序以及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可重点关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且表述是否严谨准确;是否按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定合同条款内容并审批;不可抗力因素、合同的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拒不履行合同等约定条款。三是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加强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设立风险部门或者确定专人对风险进行管理,根据已掌握的资料,提前判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规避、控制或转移。
(三)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队伍水平
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基础。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及素养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深入学习,避免出现一些违反上位法的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出现问题,促使合同文件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工程项目。二是加强工程技术及管理知识的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建筑工程的特点、工艺、流程,具备档案、造价管理等知识,通过知识的不断积累和更新,及时解决合同管理人员在技术层面的短板。三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沟通能力及使命感。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内外部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承压能力,不因内外部的施压隐瞒合同潜在的风险,避免自身原因出现的错乱。
(四)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运用
信息技术运用是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的有效手段。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尽可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合同信息的录入、上传、合同网上评审,合同执行过程中记录的留存,以及不同合同文件的分类、归档等,以实现合同信息的共享,保证企业各部门数据统一,各级管理人员在相同数据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分析和决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增强了合同评审的透明度,加强了过程监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是推动改革开放的主要力量,在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结合全过程、系统性、精细化的特点,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机制,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合同管理精细化水平,保证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顺利实施,同时对全面加强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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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煤炭企业 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分为效益分享型、节能保证型、合作承包运营型。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历程
1997年,我国首次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原国家经贸委其它国际组织成立了“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该项目一期在北京、辽宁、山东三地成立了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2003年,项目二期启动。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世行项目部,解决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成立了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行业蓬勃发展,截止到2011年底,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数量将近3900家,其中备案节能服务企业1719家,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1472家,行业从业人员达到37.8万人。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被引进国内以后大大促进了国内节能企业的发展,很多节能企业由单纯的制造节能设备转变为节能投资,这在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节能企业本身的快速成长,更有很多企业将企业的重点发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国后逐渐地适应了中国的能源环境,在运营上一步步地走向完善和合理,市场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一批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用合同能源管理上趋于成熟。
三、我国煤炭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
(一)煤炭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规模不大,较早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煤炭企业已开始获得收益
在国内较早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兖矿集团,在2007年就开始尝试这种节能机制。兖矿集团物业公司泵房和华聚能源公司济二电厂的输煤皮带改造,每年节电10万千瓦时,且仍在运行;科澳铝业公司的济三电厂、南屯电厂、电解铝厂的变频改造等项目也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济三电厂,单台一次风机变频改造,节电率达36%,全年节电收益为121万元。近年来,兖矿集团一直借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节能减排,效果明显。2009年,兖矿集团原煤生产综合能耗达到每吨3.90千克标准煤,低于山东省能耗限额标准23.52%,位居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2009年,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在东庞矿运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该矿矸石热电厂1号炉二次风机进行变频改造,年节电量达48万千瓦时,年节约电费30余万元。这标志着合同能源管理首次进入河北省。
(二)相当煤炭企业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积极,更倾向于自己组建节能服务部门
首先,在财务政策上,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节能公司,客户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设备才能成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这样,财务支出就遇到了难题。例如兖矿的合同能源管理经费最终以设备维检费来实现。其次,大多数的大型国有企业不缺少节能技改的资金,且并不相信节能公司是否拥有先进的技术,更倾向于自己组建节能服务部门。例如,神华集团组建节能环保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第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节能项目,一般需要节能服务公司提前垫付资金,但节能服务公司大多是中小企业,处于成长期,融资难。而节能服务公司一般都面临着项目开发周期长、短期获利能力差、负债率高、项目融资难等困难,他们认为客户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是一个很大的风险。这造成了拥有先进节能技术的大型节能公司不希望与信誉差的小型煤炭企业合作,而资金充裕、信誉良好的大型煤炭企业更倾向于用自有资金进行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的方式。
四、我国煤炭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前景
(一)国内外节能减排潮流不可逆转
2009年12月7日至18日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气候大会上,来自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共同致力于全球的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题为《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历史进程》的重要讲话,讲话中提出,中国是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是近年来节能减排力度最大的国家。2009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决定。
(二)国家规范政策法规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其中就规定在税收上给予能源合同管理产业发展的支持,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另行制定。
(三)节能减排指标促使煤炭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加强合作
在2011年召开的两会上,国家“十二五”的节能目标确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10%。煤炭行业作为高能耗行业首当其冲,节能减排压力很大,而在近年来煤炭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的先行者,例如兖矿集团、焦煤集团、冀中能源集团等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收益体现,将吸引更多的煤炭企业与节能服务企业加强紧密合作,以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五、结论
合同能源管理以其节能效率高、客户零风险、节能有保证、投资回收短、并有助于客户改善现金流、提高竞争力等诸多优势在世界范围已得到了认可和推崇,但如何将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引进并运用在我国的煤炭行业,是一个长期的课题,虽然现阶段有着很多困难,但从长远看,合同能源管理在煤炭行业的应用是势在必行的,也是有着光明的前景的。
参考文献:
①孙友霞. 煤炭企业过程控制管理模式的研究[D]. 山东科技大学,2004
[关键词] 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问题;现状;发展措施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1. 108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1- 0220- 03
1 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
1.1 信息系统的设计依然是根据传统职能部门进行定位
当前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依然是基本按照传统的职能部门进行定位,其管理模式是多头管理,导致学生信息的存储很是分散,每个部门在进行信息的录入的时候,互相之间缺乏沟通,使得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出现频繁的重复存储。同个学生,其信息数据存在偏差以及所谓的“信息孤岛”的情况出现。就目前状况而言,学生的课程信息以及学生成绩信息和学籍变动方面的信息都是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录入和管理的;而且图书馆、就业处等职能部门也能够和有义务收集学生的信息。所以综合这些可以看出,尽管各个部门互相收集的学生信息都是各自需要的,并且主要热荻疾幌嗤,但是从计算机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必定会导致大量的学生信息出现重复,而且还会导致学生信息数据存在大量偏差。
1.2 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所存储的学生信息不够完善和全面
一般而言,高校学生在入学前,其所在的高中学籍档案是高校的学生信息最为开始的来源,但是这些信息的载体往往都是纸质版的。而当学生参加高考时候,会采集部分电子信息,这些电子信息才是构成学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信息,其存在内容极少的情况,对于学生的实际基本情况,电子档案是无法完全和细致反映出来的。很多高校对于入学后的学生采集的信息只包括基本的学习信息、课程成绩信息、奖惩信息第一季学历信息等,而诸如班级的日常管理信息、勤工俭学信息等各种辅助类的信息,都是不会录入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去的。并且很多高校中,都是分部门对学生信息进行存储的,在学生的信息平台中是无法看到这些信息的的,导致信息的使用者无法对学生的全部情况详细完整的了解。
1.3 缺乏促进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统一
因为缺乏的标准,导致各所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互相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第一是对学生信息的收集内容以及范围不尽相同,例如部分高校所采集的学生信息只是学籍信息,但是部分高校所采集的学生信息则是较为全面,而且即便是所采集信息的类型相同,其在数据的结构上也是存在差异的;第二是构建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所需要的软硬件要求不一,例如不同的高校所使用的数据库以及硬件参数各不相同。
1.4 没有强有力的支撑促进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1.4.1 没有精神支撑力促进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因为很多高校从上到下对于学生信息的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无法从精神层面强力支持信息系统的建设,所以很多情况下,各个部门在进行学生信息的录入时候都不够认真彻底,甚至学生在对自己的信息进行填写的时候也较为随意,这些都是未来进行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1.4.2 没有资金支撑促进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开展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必须要依赖大量硬件设施,如果在资金上存在问题,那么就无法购买先进的硬件设备,而且也无法选择可以适合本高校发展的信息系统软件,无法开展日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最终使得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形同虚设。即便是前期投入大量的资金完成了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骨架建设,但是如果后期没有资金继续投入,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自然也就无法达到设计的目标。目前,很多高校都把教室、宿舍以及校园环境的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在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的资金投入则较为不舍,从而渐渐造成较大影响。
1.4.3 没有人才支撑促进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成功与否直接受到工作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素质水平以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只是单纯的继续使用原来负责录入学籍、管理档案的人员进行学生信息的录入,进行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而不请专业的管理人员参与管理,则信息系统势必会处于半瘫痪甚至瘫痪的状态,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全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4.4 没有技术支撑促进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当前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还处于初期阶段,很多都是使用计算机简单替代手工录入学生信息而已,数据库的构建也是基于较为简单的VF和Access技术,如果只是拿来简单办公,这些技术可以满足要求,但是这些技术远不能满足复制的信息系统运行。
当前很多高校进行学生信息的存储依然是用Excel,即便是部分高校使用SQL Server技术的大型数据库进行学生信息的存储,也经常会面临信息超载的情况。
2 构建面向用户的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汇总,主要有学生和高校的各个职能部门两类用户,可以把高校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学生看作是信息的输入端,同时也可以被定义为信息的输出端,换而言之,学生和高校的各个职能部门可以使信息提供者也可以是使用者。
在信息系统的输入端,由学生登录到信息系统的界面,然后输入各种基本的学生信息,这些信息属性基本都是被固定化的,学生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内容即可。课程管理模块由教育处登录系统平台管理,对于学生成绩的录入,按照学生的学号进行。教程模块、救助模块以及勤工助学模块等都由学生处登录系统平台管理,其对于奖惩情况、勤工助学情况以及救助情况的录入都需要按照学号进行学生的查询确定。就业模块由学生和就业处分别登录进行录入和管理。进行学生的基本信息以及派遣信息的输入。系统平台汇总的日常管理模块以及班级管理模块则是由学院负责登录管理,进行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以及学院的生活中基本表现情况的录入。系统平台的辅助信息模块则是由图书馆、校医院以及公寓管理中心进行登录和信息的录入管理。
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处理系统和数据存储部分使用的技术是数据仓库技术,数据仓库实质上是数据集合,其特点是面向主体、集成、相对稳定并且能够对历史变化进行反应,在管理决策的支持上效果显著。通过对数据仓库的选择应用,能够确保分析和查询更加的高效和便捷。此外还能够帮助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进行查询,并且在此基础上做出决策,以及开展数据挖掘技术。
在信息系统的输出端,构建人机系统界面,确保友好易懂,高校的各职能部门以及学生都能够访问系统平台中的查询与打印模块,可以按照不同的学生信息,进行各种学生相关信息的查询,并且能够与打印机关联,按照需求进行打印。
基本的系统一般的组成结构是输入、处理、输出以及外部环境等,在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中,内部支撑就是外部环境,其支撑力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第一是来自高校领导和教师对于信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精神层面支持;第二是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维护所需要的各项资金,提高其资金层面支持;第三是主动开展信息系统相关人才的培养,提供人才层面支持;第四是应用先进的数据仓库以及信息技术,提高其技术层面支持;通过构建统一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层面的支持;借助科学的方式收集整理数据信息,提高其管理方法层面支持。
3 结 语
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一项工程,存在复杂的特点,而且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通过持续的实践慢慢进行解决,除了单纯的提升技术之外,更多的是对管理理念进行转变,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才能够确保高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有效地发挥作用,更好的促进高校的发展。
关键词 学龄前儿童 感觉统合能力 发病率影响因素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23.209
Survey and Related Factor Analysis on Present Status of Sensory Integration Ability of Pre-schoolers in Luohu District Shenzhen City
Dong Wei,Peng Zhonghua
AbstractObjectives:to reveal the present status of sensory integration dysfunction (SID) of pre-schoolers in Luohu District,analyze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leading to the kids' SID and provide a scientific basis for protecting children's health.Methods:Randomly selected 1024 pre-schoolers from 18 kindergartens in Luohu District are the research subjects (553 boys and 471 girls),whose sensory integration ability will be tested and assessed together with related factors inquiry by means of questionnaires on sensory integration ability test and influencing factors.Results:The survey shows that 84 children are suffering from SID,representing an 8.2%.Conclusion:The SID incidence rate of pre-schoolers in Luohu District is around 8.2%,lower than reported data of other big or medium-sized cities of China.
美国心理学家AJ Ayres感觉统合理论认为,是大脑将从身体各种感觉器官传来的感觉信息进行多次的组织分析、综合处理,做出正确决策,使整个机体和谐有效地运作的过程。当大脑对感觉信息的统合发生问题时,就会使机体不能有效运作,即感觉统合失调(sensory integration dysfunction,SID)[1]。感觉统合失调主要表现在身体运动协调障碍、结构和空间知觉障碍、前庭平衡功能障碍、听觉语言障碍、触觉防御障碍五大方面,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2]。感觉统合失调在学龄前儿童中发病率较高,主要表现为心理和行为问题,造成学习和交往障碍。本研究旨在调查罗湖区学龄儿童的感觉统合失调率及导致学龄儿童发生感统失调各种内外因素,为干预辖区学龄前儿童感沉统合失调的发生探求有效、易推广及应用的方法,有效降低学龄儿童感觉统合能力失调发生率。
对象和方法
研究对象:抽取罗湖辖区学龄前健康儿童(5~6岁,无重大疾病及残疾者)1024名,其中男生553名,女生471名,发放感觉统合能力测试量表和感觉统合失调相关因素调查表进行感觉统合测试及相关因素调查。
研究方法:采用感觉统合测试量表对1024名调查研究对象进行感觉统合能力调查测试。使用感觉统合能力测试软件系统对问卷信息进行录入并做感觉统合能力评定。测试结果分为感觉统合能力正常和感觉统合能力失调两组,进行相关数据统计。
调查内容:自行设计调查表由经过专题培训的专业调查员指导调查对象及其监护人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常规信息、孕期信息、抚育信息及教育方式信息等。
统计学方法:利用SAS9.1.3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结 果
感觉统合能力失调发生情况:本次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024份,经测定感觉统合能力正常者为940人,感觉统合能力失调儿童84人,发生率为8.20%。其中轻度失调为60人,发生率为 5.86%;中度失调为16人,发生率为1.56%;重度失调为8人,发生率为0.78%。男童为51人,发生率为9.22%。女童为33人,发生率为7.0%。见表1。
感觉统合能力失调相关因素分析:根据上述统计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孕期因素中孕妇休息不好、情绪波动大、接受射线照射;抚育因素中过分限制活动空间、缺乏运动锻炼、电视游戏机为主要玩具因素在感觉统合功能失调组和正常儿童组差异有显著性。见表2。
讨 论
感觉统合能力失调调查情况: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学龄前儿童的感觉统合能力失调的发生率约为8.20%,比其他大中城市的报告数据发生率低。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我区托幼机构管理较规范,注重素质教育,活动场所较大;家长素质较高,注意孕期保健和早期教育。
感觉统合能力失相关因素:感觉统合失调属于脑功能轻微失调的一种情况。受到生物遗传、家庭、环境多种因素的影响[3]。本次研究结果发现孕期因素和抚育因素与感觉统合失调存在密切关系。孕期中孕妇的休息不好、情绪波动大、接受射线照射;抚育因素中过分限制活动空间、缺乏运动锻炼、电视游戏机为主要玩具因素可导致一定程度的感觉统合失调。
综上所述,干预儿童的婚生及抚育方式,可有效降低儿童感统失调发生率,降低感觉统合失调给儿童带来的危害,减少社会与家庭开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任桂英.儿童感觉统合和儿童感觉统失调.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4,8(4):186-197.
Abstract :Based on reviewing its history ,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esearch on psychological supportive therapy in the hospice care was analyzed. The ideas of death and social - family cultural backgrounds are the fundamental dimensions of research onpsychological supportive therapy , and the relations between ideas of death and mental health of medical staff and family members are in the prominent position. The variety cultures which result in different fears of death should be paid much attention during develop the native hospice care theory.
1 临终关怀的心理支持系统现状
临终关怀是一门以临终病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相应的医学、护理、心理、社会、伦理等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目前在国内外受到越来越广泛的注意和重视。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以崔以泰的“对死亡和濒死的态度”的调查研究起步[ 1 ] ,期间经历怀疑、拒绝再到现在的开始接受,取得了一定的发展。采用临终关怀的姑息治疗是作为放弃积极治疗之外的一种护理工作,而护理目标则是帮助病人从对死亡的恐惧与不安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死亡。我们在对四川部分医院进行访谈的基础上编制问卷,在全省范围内对180 家医院进行了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的调查, 收回有效问卷164 份。结果显示, 仅有22. 6 %的医院提供临终关怀服务,11 %的医院曾经尝试开设专门的临终关怀护理病房,但是在实践中病人及家属的接受程度和经营状况都不甚理想而停止了此项服务。在所有开展过此类服务的医院主要采取附属于医院的临终关怀病房,尤其是在肿瘤等专科设立病房的模式(68 %) ,家庭或社区的模式,以及独立的临终关怀机构非常少。这表明目前我国的临终关怀开展的困难较大,病人的接受程度还是较低。
通过对相关的文献的查阅,我们发现,国外的临终关怀服务机构由政府或私人资助,由医生(兼职) 、护士、营养师(兼职) 、心理学工作者(兼职) 及社会工作者共同组成健康团队,承担着病人在临终关怀服务中心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的护理照顾和健康指导。国内目前无论是研究还是临床实践,更多是从护理的角度开展,少数从心理与精神卫生角度的研究或讨论则要么停留在一种现象的描述和归纳,要么直接引用国外一些心理学在临终关怀方面的理论来解释。我们的问卷调查证实了这一判断,从事临终关怀服务人员中73. 2 %是医学背景专业医生及护理人员,66. 7 %的医院认为目前此类人员对心理学等知识的掌握较差。这让我们明显感觉临终关怀目前在心理学研究领域没有引起重视,对从业人员亦缺乏必要的心理学培训和死亡学的教育,这当然也就不能有效地建立相应的心理支持系统。
2 死亡观念与社会系统文化的影响
处在临终状态的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身体本身的原因、来自社会环境的应激、社会支持资源的匮乏等因素都可能使他们面临较多的心理健康问题。人类在即将死亡的临终时刻,大多数的心理表现是焦虑和恐惧,这是人类对死亡的基本态度。国外资料表明, 临终关怀者病人表现出以焦虑抑郁为主的适应障碍。害怕濒死和死亡,以及解决不了的悲伤问题,是普通人群中焦虑的主要起因。当病人知道自己的生命接近死亡时,其心理反应是十分复杂的,甚至个体差异也是非常大的。在对死亡的心理学研究方面,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尝试用人格结构来解释死亡恐惧,认为死亡恐惧除了对外部危险的反应外,亦是一种内部过程,即是发生在自我与超我之间的某种东西[ 2 ] ;贝克尔则是从社会心理层面深刻地剖析了我们的死亡恐惧和伴随着的焦虑[ 3 ] ,另一位在心理学研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库伯勒- 罗斯( Kubler - Ross) 在1969 年的《论死亡和濒死》中总结了濒死病人的5 个心理反应阶段即否认、愤怒、交易、抑郁及接受,尽管这样的一种划分被批评忽视了个体的独特性,因为这些反应受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社会背景、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4 ] 。但无疑,这些先行者的工作,让我们开始关注和理解人类的死亡及蕴含的心理焦虑。相对西方的犹太教和天主教等对帮助信徒对抗或消除死亡焦虑,我国类似的宗教死亡观念的受众群体是非常少的,在医院提供的服务中,基本上也不考虑宗教的因素。
处在垂死状态的患者的焦虑状态带有敏感多疑的特征,这样的心理特征同时是和社会因素密切相关。社会学的研究表明,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价值观上最大的差异是对于家庭的观念。西方国家重个体,轻家庭;中国人重家庭轻个体。同时,传统文化中儒、释、道等宗教的生死观与死亡态度影响着国人对死亡及濒死的认知[ 5 ] 。中国传统的儒、释、道三家更重视本位之生死观与生死智慧,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种传统的临终关怀,比如以儒家义理来说,个人固可在临终之际,在家属亲友之间得到慰藉,也可进而呈现人之主体价值,不为恶疾所限;道家则认为关怀应该是一体的关怀,唯有生死意义的了悟,才能带来身心真正的转化,否则单纯减轻生理、心理、社会的痛苦与负担的作法,是无法真正解决临终者的问题的。临终关怀模式的选择的问卷中,排除经济因素的考虑,临终者倾向于选择以一个家庭为中心的照顾模式,这样的选择是因为其心理需求的社会价值已经降低,更多考虑的是家庭的价值。但是,不能忽略的是选择也和整个社会系统文化弥漫着对垂死者过程和垂死者的焦虑和误解相关,我国仍然处于缺乏死亡教育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中,我们的社会文化理论倡导的是一种避免讨论死亡与临终的问题,缺乏对病人临终状态体验的关注,这样的社会现实常常使濒死病人处于有意或者无意地处在被社会隔绝。在我们的调查中,临终关怀人员面对病人问及死亡问题时51. 3 %的人采取的是回避和减少接触的态度。因为我们的社会系统赋予疾病的某种“隐喻”,当处在垂死的状况中,通常我们会有意无意地降低了垂死者的社会价值,而尽量避免与他们的接触。尤其当这种疾病是和某种不体面的原因相联系时(比如AIDS) ,它所引起的冷漠和患者的焦虑就更为明显。苏珊?桑塔格就曾尖锐地指出这种“面对疾病时的冷漠,包含着疾病带来的重大的后果的一种,会增加患者的疼痛”[6 ] 。因此,当继续停留在医院进一步接受临终关怀时,也许就会面对着这样的一种双重疼痛,而这一结果恰恰和临终关怀的初衷相悖。
3 心理支持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口老化,疾病慢性化及癌症高居国人十大死亡原因之首,死亡的阴影与讯息,不断冲击国人的日常生活与生命价值观,因此强化医学等学科领域的人文关怀,提升精神生活境界与扩展生命视野,成为整个社会转型中重要的课题。
3. 1 医疗观的转变
由于当代医疗科技的目的在于治愈病人,医院更多倾向于比较积极的治疗救护,在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前提下,每日由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与患者进行交谈,倾听其诉说,掌握患者的心理状况,利用心理科学知识给患者以同情、解释、鼓励和保证; 并教给患者一些应对及缓解恐惧和焦虑的方法。现代意义的临终关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不以技术而以人性为主的医疗思考方式,以改变只见病体不见病人的传统医学作法,这和心理支持系统是相吻合。不过,这种违反主流医疗体系的作法,除非有很强的实证效果与学术基础,否则很难得到医学界真正的支持。我国从80 年代就开始关注临终关怀,将这一事业作为医学人道主义的重要体现。但实际上,我国医务人员更多地把临终关怀视为对病人临终前肉体痛苦的控制,调查中41. 4 %的医院把临终关怀的重点放在疼痛控制,高于重视心理服务(36. 1 %) ,而实际上,对于身处生命末期的病人和关爱他们的亲人来说,心理的痛苦更可怕。临终关怀则正是促使全民从以救治(cure) 为本位的传统医疗观向以关怀照顾(care) 为本位的新时代医疗观转化的尝试,冀望通过联结当代心理学与医学等知识,使临终关怀服务者兼具心理学训练,能掌握临终者的心理活动及发展规律,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支持及疏导,以缓和与解除病人对死亡的恐惧和不安。
3. 2 死亡恐惧的心理过程的本土化研究
从心理发展角度来看,平静地对待临终是一个人人格结构的产物,对死亡恐惧的研究和死亡教育正是培养我们有意识地选择对恐惧的承受,而临终关怀本身既体现了环境关怀,也反映了临终者从第一次诊断到临终阶段贯穿整个过程的控制的策略,以及人际支持。如何以科学的精神与方法,打破死亡的社会禁忌,积极探索死亡的学问,提升国人面对死亡课题理性的思维层次,避免陷入哲学的混沌境域,或可化解生命的不安与自在面对个人生死的历程。有关临终关怀的学术研究,国外已经有很多相关的研究,但未必适合中国的状况。因为中国有迥异与西方的习俗、思想和文化背景。前面分析了死亡观念与社会系统文化等观念使得病人在面对死亡时的恐惧有其自身的心理特点,因此临终关怀中对死亡的讨论与哀伤的处理方式则肯定有差异。
调查中有77. 3 %的医院对加强从业人员的心理学与死亡学教育的持支持态度,因此,我们认为对于中国的临终关怀事业来说,需要有更多心理学工作者的参与,避免认识上的偏差,从而建立起积极有效心理支持系统,这对于缓解患者身体疼痛、提高生活质量有着双重的意义。问题是,在家庭结构日渐崩解的今天,医院成为临终的主要场所,传统的临终关怀是否仍有存在的价值? 对于现代意义的临终关怀还能提供何种贡献? 当我国的临终关怀模式出现了倾向家庭护理的模式时是否能真正反映临终者的需要? 这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醒我们在借鉴国外研究和传统的观念时,需要进一步立足本土与现实,分析与比较中国人的心理特点,从而切实提供能够适合中国人的临终关怀服务。
参考文献
[ 1 ] 崔以泰, 黄天中. 临终关怀学理论与实践[M] . 北京: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1992 :9.
[ 2 ] 车文博. 弗洛伊德文集⑥[M] . 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5.
[3 ] 恩斯特?贝克尔. 拒斥死亡[M] . 林和生,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2000 :11.
[ 4 ] 罗伯特. 卡斯顿鲍姆. 垂死状态. 李 维,译/ / 李 维,张诗忠. 心理百科全书(人格发展卷) [M] .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 : 353 -376.
关键词:施工企业 合同管理 现状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合同风险
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济活动安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应从企业员工合同管理意识的树立入手,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强化合同内容的审核与分析,以此为基础来做好合同的签约与执行,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目标。在我国现代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基础,指导施工过程的各项经济活动,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承建资格,对于合同中的制约投资商权利义务条款并不重视,进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风险。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文本分析与探讨,也造成了施工企业风险的增加。例如:在合同签订前未对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深入分析,造成了施工进度确定并未考虑施工过程中气候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了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造成了竣工结算时因工期超时受罚等问题的发生。为了减少此类问题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文本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明确分包合同管理。以信息化管理技术为基础,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综合管理能力。
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分析
2.1树立合同管理意识,促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通过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各部门员工合同意识的培养,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能力奠定基础。
2.2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现代建筑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及经验总结中,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障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建筑业的特点、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的管理体系为基础,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3强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分析,保障企业利益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施工企业利益,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强化合同内容的分析与探讨。通过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内容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调研中,了解合同内容的可行性与科学性,避免施工进度设置不合理、内容设置不合理等影响工程施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2.4以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针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内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文件极多。而且,根据工程变更需求,工程合同也存在频繁的变更。为了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资料等辅材料较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提高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2.5注重合同的执行管理,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目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履行管理是贯穿于项目施工管理各个环节的重要工作,是保障合同内容有效执行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针对合同管理需求建立合同履行管理机制。将合同内容、责权分解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部门,再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将内容落实到各个岗位,以层层分解、落实、执行的方式,确保合同内容的有效管理。
根据合同执行的各个阶段,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与项目部进行合同对接技术交底。以合同内容要求及项目管理需求为基础,将合同复印件、招投标文件、技术资料等与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在此过程中明确合同内容需求、明确合同技术要求,以此为基础促进合同的履行、促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合同履行管理。根据进度、质量、资金控制等要求,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并开展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实现合同约定内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合同执行管理还应强化动态控制、强化变更审计,以完善的合同执行控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强化企业合同管理能力
在现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在合同签订、分析、执行等各环节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的评测评价,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在工程竣工结算后进行合同管理执行的综合评价,分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为后期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力奠定基础。通过合同管理的有效开展,促进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建筑工程科学管理目标。运用现代合同管理技巧、方法,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施工企业的市场风险。
结论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保障施工企业利益、保障投资商利益的重要工作。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现状、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建筑施工特点为基础、以企业管理流程为中心,结合合同管理要点与重点,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