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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1.本部门内部产生

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2.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近年来,我们卫生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在卫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上建立了“组织定规则、群众当裁判、赛场选英才”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了班子结构,增强了班子整体效能,激发了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动力。2003年以来,我们先后通过公推公选产生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29人,占2003年以来提拔干部数的75%。实践证明,坚持用制度选人,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绩导向,既调动了人的积极性,也有力地促进了卫生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情况,如何抓住发展机遇,如何克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需要我们建设一支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高素质的医疗卫生干部队伍。为此,在2003年底,我们对全县卫生干部队伍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摸底,根据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状况,我们把公开选聘院级管理人才作为优化班子结构,激发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首先,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我们在干部人事改革过程中,始终十分重视宣传发动,将之作为基础工作和关键措施来抓,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注重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吸收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在方案出台时,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步骤和工作流程传达到每一个职工,增强干部职工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引导职工参与,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于宣传发动比较深入,尽管近年来卫生系统干部变动幅度较大,但是还是比较平稳的。其次,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有些同志思想上有顾虑,怕被人误解为不安心本职工作,好高鹭远,怕考不上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怕别人说自己“想当官”而不愿参与竞争的思想状况,局党委成员分片深入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各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逐一扒排,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解除思想顾虑,真正把公推公选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作为锻炼能力的过程,作为展示才华的过程,先后有116名符合条件的同志均以良好的心态参与了竞争。再次,做好后备人才的培养。我们每两年组织一次后备干部考试,全系统已公开选拔40名同志进入后备干部库。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的人员实行动态培养,安排他们学习进修,安排他们参加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较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在工作中锻炼成长。

二、严格坚持标准,公开公正操作,确保公推公选工作有序进行

近3年来,我们在全系统先后公开选聘了10名卫生院院长、防保所长,12名卫生院副院长和7名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副职。在公选操作过程中,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实绩标准。在把握竞选对象条件和范围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十分注重竞选人员的工作实绩,凡是年度工作考核未能进入全县前10名、同档单位前3名的中层干部,不能参加竞聘,保证让那些工作有本事、有办法,实绩显著的同志充实到卫生管理队伍中来。为了保证实绩考核的科学可靠,我们规定,工作考核统一尺度,注重过程考核,注重效果考核,注重序时考核,注重创新考核,要求考核人员签字负责,考核失真责任追究,确保考核准确可靠。二是坚持群众路线。我们把干部的选择权交给群众,以民心为标准,凭民意定取舍。认真组织民主测评和推荐工作,实行无干扰民意表达法,每次民主测评和推荐,都采取事前不通知、事中快操作、事后即公布和独立表达意愿的办法,保证群众在干部选用上行使独立表达权。在公选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时,对民主测评同意票达不到80%的,实行否决,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在公推公选县院副院长过程中,始终注重群众的选择意愿,面试人选直接由群众推荐产生,面试评分职工代表占50%,党委票决尊重面试结果,得到社会广泛好评。三是坚持公开操作。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方案规范运作,所有程序都公开操作,对选聘工作的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环节以及每个程序的结果,都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公开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整个选聘过程的公开公正。

三、健全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干部队伍活力不断释放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要、实绩为重的原则,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考核评价中层干部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察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任人唯贤的氛围、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引导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在工作期间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考察考核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作为下一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及后备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看德才、重实绩、凭能力选拔任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考察考核组,具体负责本次考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州财政局人事科长

州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四、考察考核对象

局内各科(室)、局、中心副科实职以上干部。

五、考察考核时间

考察考核对象于9月20日前向人事科上报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电子档)。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考核活动,汇总后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察考核的方式和程序

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式和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1.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对象就近3年以来履职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撰写字数1500字左右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及时上报人事科,正科级干部要求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时间控制8分钟以内。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及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对科级后备干部和干部轮岗交流进行民主推荐。

3.个别谈话。考察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有关情况;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履职尽责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征求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轮岗交流和提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

第4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一、严明纪律,挺纪在前,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一)强调严明政治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党要管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的宣传、教育以及监督检查,营造统一思想,团结奋进、政令畅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政治环境风清气正。

(二)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结合全党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研讨。

(三)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以加快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时修(制)订和完善各类党风廉政、行风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新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工作、亲自主持专题会议、亲自研究工作方案、亲自进行履职报告,加强监督,狠抓作风建设,当好表率;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进行责任传导,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抓好日常的检查监督,带头讲纪律讲规矩;各处室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条贯彻落实;监察室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自觉自律。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年要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廉政工作汇报不于2次,研判苗头性问题2次,调研1次,每次都要有谈话和汇报、调研记录。

二、齐抓共管,创新创优,着力开展统计系统行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梳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研究、部署、总结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市局行风建设考核办法,制定《全县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三)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行风建设活动,及时报送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信息动态、征文、总结汇报等材料。

(四)坚持创新创优。及时总结统计系统在行风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先进人物的培养塑造,弘扬统计正能量,争取在市级以上媒体对行风建设特色工作和典型事例进行的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在全县牢固树立起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科学统计的良好形象。

三、执纪监督,严格考核,着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实施年度考核。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安排年度述职述廉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做到公职人员严守法纪、秉公执法、励精务政,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监督制度运行。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以人、财、物、数为重点,强化系统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第5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药品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好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针对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辖区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及时处置,消除危害;同时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确保社会稳定。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三)有关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严格药品广告审批,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加大药品广告市场的整治力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及领导、、、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增强合力,确保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确保药品安全。药品生产单位要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包装、运输等整个流程严格把关。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好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的质量安全关。

(五)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对于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六)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截止时间由**年7月底延至**年年底。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我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也相应延至**年年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及《**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209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抓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好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七)在药品研制环节,严格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继续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严肃查处和严防弄虚作假现象。认真做好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和药品再注册工作,重点清理**-**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

(八)在生产环节,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审批,全面检查GMP认证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执行情况,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对不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市场退出。加强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采取分类监管、试行驻厂监督员等制度,把高风险产品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检查药械生产条件。凡是在企业成品库待出厂的药品,经抽查检验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并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

(九)在流通环节,大力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广告准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着力延伸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点,提高农民用药安全水平。

(十)在使用环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深入开展“合格药房(库)”创建活动,推进药房(库)规范化建设。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把监测工作列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定、药事管理、临床病历书写规范的内容,建立和完善不良事件预警、反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重视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避免和减少负面社会影响。

(十一)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守法诚信的企业给予宣扬并予以政策上的支持鼓励,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惩治,切实规范企业行为。

四、加强农村药品安全工作

(十二)各级政府和各级发改、经贸、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全省“两网”覆盖率达到100%。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监督网络建设,要围绕“组织健全、机制完善、职责明确、经费统筹”的目标扎实推进,对县级以下选聘的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坚持选聘条件,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供应网络建设,要通过县级医药公司直配制、委托代购制、连锁延伸服务制、大型医药物流公司对接制、药房托管制等形式,继续引导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发展农村配送网点,鼓励和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老区、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渔排上的百姓用药安全和及时供应。各级药监、卫生、工商、公安、计生、物价、财政、宣传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持续、深入地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五、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十三)结合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制定实施《**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药品监管相关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和完善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重视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快建设和实施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各流程要素的实时监管系统、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药品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系统、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和药品人群基础数据库等的建设和实施,改进监管模式,大力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效率,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网络综合利用。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互动、举报受理等,更好地接受监督,为监管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药品监管相关信息。

(十五)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尽快完成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和药品检验机构办公检验用房建设。

六、加强药品安全制度建设

(十六)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重点抓好药品审评审批、药品分类管理、医疗器械监督、药械使用监管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依法做好《**省基本用药目录》的调整修订工作,尽快研究制定《**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

(十七)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健全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实行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严格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等的准入,切实把好药品安全的关口。

(十八)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落实审评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防止权力滥用和现象发生。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畅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提高受理、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6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院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院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制订诸如《人文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人文与法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文与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人文与法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学院教职工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院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科发展研讨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院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院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免试推荐研究生、学生入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院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院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系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院务委员会根据系部提出的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决定意见。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予以推荐。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

2.关于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任总体要求,我院设置教师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津贴标准。

(2)成立以学院班子成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学院聘任审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和考核工作。

(3)确定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三项原则,即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保持学院的稳定;有利于教职工收入的合理增长,充分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4)明确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处

理好的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专业教学和公共课教学的关系;教学过程管理与教学目标实现的关系;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关系。

(5)对“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管理工作,实行限制教学工作量及对科研成果适当奖励的政策

(6)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形成是在深入听取院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领导班子提出初步意见,经全体教职工深入讨论,院领导班子制定分配方案,报学校聘任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批准。具体分配工作由院长按照分配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执行。

3.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学生的献血工作、重大疾病、特困生资助等。院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

4.经费、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1)经费的管理

坚决执行学校的财务政策,按照学校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宗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院长审批,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经费的主要使用方面是:保证学院办公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专业、课程的基本运行和基本建设,主要包括:购置图书文献;订阅刊物、杂志、报纸;购置音像资料、电子课件;满足教学信息化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购置u盘、硬盘等;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调研考察、攻读学位的费用支出;网上办公所需费用、计算机维护、复印纸供给;学生实习实践环节的费用支出、学生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打印;安全稳定工作的费用支出,防火防盗设施的购置;学校重大活动的支出,运动会、迎新、庆祝活动等;保证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主要是硕士点建设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对于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例如硕士点申报,新专业申报、重大科研课题申报等的费用支出,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由院长审批,经办人签字,形成监督机制。

(2)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招待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酬谢教职工“年饭”、联谊活动;调出职工的一定范围的欢送餐,欢送毕业生餐费;合作单位的必要招待,由班子成员商议着办。

上述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由院长向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作年度报告和重大费用支出的即时报告。

5.干部的选拔任用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着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将5名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学院领导班子中,进一步改善了班子的结构,加强了学院对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院内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选聘,同样按着学校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6.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第7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深化警察人事制度改革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对罪犯惩罚与改造的任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监狱工作迈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要求监狱以党的17大会议精神为指导,面对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环境;面对监狱工作的新任务;面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监狱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领导班子和警察队伍,从而发挥监狱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本文试从深化监狱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警察队伍略抒拙见。

一、当前警察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社会主义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经济转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贫富差距拉大,犯罪就成了社会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监狱押犯剧增,罪犯构成多样化、复杂化。涉黑、涉毒、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不断增多,监管改造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面对监狱押犯的复杂局面和监狱工作困难等严峻挑战,监狱警察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一)监狱警察有的没有忧患意识,工作安于现状,自认为是国家公务员,工资有财政保障,工作积极性差,多干少干一个样,只要在自己当班期间不发生问题,就平安无事,工作没有创新精神,最终只会埋藏更大的监管安全隐患。

(二)监狱警察有的没有警察意识。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的警察。而监狱警察自认为整天和罪犯打交道,为罪犯的衣、食、住、行服务,没有公安警察的刀光剑影,监狱警察自悲心强,从而没有警察意识,其实监狱警察守的是监狱这个火山口,炸药库,其任务是对罪犯惩罚与改造,通过对罪犯的惩罚,威慑社会不安分的人员不敢以身涉法;通过对罪犯的改造,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犯罪的目的。这就是监狱警察为人民服务的价值体现,任务是光荣而神圣的,只是与公安警察等警种各自分工不同而已。

(三)监狱警察有的没有艰苦奉献精神,监狱由于历史原因地处偏僻,环境恶劣的较多,虽然最近几年监狱布局调整,有了一些大的改观,但监狱现状决定了,岗位不同,艰辛程度必然不同,于是出现了监狱警察不比艰苦,不比奉献而讲享乐条件,攀比等,导致一些岗位人员臃肿,形成基层警力紧张。

(四)业务文化素质不能适应监狱工作需要。近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学校受经济利益驱使,培养的毕业生虽持有高学历文凭,但能力参差不齐,低能力现象突出,真正懂法律,教育学,犯罪学,监狱管理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而到了监狱怕担风险、怕吃苦、谋求轻松、不谋上进、从而业务知识难以提高。

二、深化监狱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领导班子和警察队伍

加强警察队伍坚实,要进一步深化监狱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警察队伍,为完成监狱工作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深化监狱人事制度改革,狠抓人事管理上的机制管理

深化监狱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要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党的17大报告精神指出:“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因此,要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素质,就是要用17大报告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用人事管理机制管人,促使队伍具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成为牢记根本宗旨,明确使命,政治上合格的队伍,从而确保党对监狱的绝对领导。

1、加强监狱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狱领导机制。

监狱处级领导班子是监狱的一个核心,监狱的发展,生存,社会影响,安全稳定的路线制定,决策,靠的就是这个集体,因此,龙头怎么摆,龙尾就怎么样摇。所以,在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时,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单位实际选拔干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选好,配强,配齐,用好领导班子,从入口出口上严把领导质量。

(1)选好,配强,配齐监狱领导班子,党委书记要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和才能,监狱领导班子要加强党的领导,团结有合力,并能依法治监。监狱党委书记是班子的 班长,要懂法律,懂政策,政治坚定,临危不乱,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处突的指挥能力,同时能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日常的管理工作,实行责权统一制度,监狱长是第一责任人,带领监狱全体人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根据监狱的工作实际,还需要配强,配齐分管部门的副职领导,监狱领导的配置要根据专业结构知识合理搭配,要大胆选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强的年轻领导干部,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5岁左右的领导干部。平均年龄在40-50岁之间,让班子有朝气,活力和气质,决策能力强,各分管领导群策群力,凝聚集体智慧,共同管理好监狱的各项工作。

(2)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基层工作经验制度,确保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素质。领导的基层工作经验是确保领导手中有了人民群众的权利后是否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道德指导思想。公安系统提拔副局长以上职务的,限定其被提拔前必须担任过基层派出所所长三年以上。监狱系统提拔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也应限定被提拔人具有三年以上到基层担任中层领导经验,根据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避免被提拔者到了新岗位后,只会纸上谈兵,只会讲一些正确的废话,工作不会到群众中去,以免其工作的失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

(3)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挂职锻炼学习制度。监狱系统提拔了处级领导干部后,由于全国监狱系统发展不平衡,领导视野,决策能力各不相同。因此,处级领导在任期内,要求沿海发达地区的领导应到西部,中部挂职锻炼学习一年以上,西部,中部领导应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学习一年以上。学习回原单位后拿出1至2套结合单位实际有创新实用的改革创新工作方案,经长年累月奋斗使全国监狱系统能够保持相对平衡的发展趋势,也是缩小贫富差距,收入分配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4)建立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异地任职制度。执法不公,往往是由于执法者的腐败行为带来的,用这样的制度就是促进公正执法,预防腐败。对于处级领导干部一方面执行异地任职制度,能够让其放开手脚,排出干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在本部门处级领导岗位满五年(含五年)或因工作需要的,轮岗交流,经过完善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异地任职制度,不仅能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而且能够强化内部监督,预防关系圈,人情网的滋生,杜绝裙带关系,有利地促进执法公正,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2、推行监狱中层领导竞争上岗机制,激活监狱中间力量,为监狱的安全稳定提供保障。

监狱中层领导是监狱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监狱党委的决议决定能否正确执行,就在于中层领导,监管改造的安全稳定,经济发展的成败,队伍建设的好坏,这些重担就靠中层领导带领监区警察完成,若干监区的成绩组成了监狱的成绩,因此,监狱党委就应按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把有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警察选为监狱中层领导干部。

(1)选拔中层领导干部应充分考虑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因为他们是为党委办事的中坚力量,必须党性强,作风硬,根据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由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组织决定的程序把具有说、写等实干,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优秀人才选到岗位上,同时应考虑中层领导年龄在40岁以下的应占绝大部分。监狱党委要给他们下任务,压担子,促使其尽快具备谋大事,议发展,统揽全局的能力。

(2)建立监狱中层领导干部后备人才管理机制,监狱在平时的工作中三年一个周期开展竞争,公开考试等形式,把优秀,有才能的警察吸收到后备干部人才库中,日常管理采用试用,挂职锻炼,兼职学习等办法进行考核,教育和培养。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有一个平台来培养自己的管理方式和执政能力,有实质领导空缺时,后备干部根据岗位特点及时补上,这样即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也避免了临时提拔不成熟领导干部,造成工作滞后等问题。

3、建立新警察录用机制,制定警察录用细则,严把进人关,确保新进警察的质量。

(1)招录新的监狱警察建立诚信评估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社会就业压力较大,加之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多,导致现在刚参加工作的新警察诚信度差,言行不一致,有的是在动用近亲属关系,人情网保护下开展工作,要求组织上照顾,关爱,导致警察编制增加了,警力依然缺乏。所以招录新警察前就向高考一样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其报考公务员的动机,目的及在上学时期,社会生活期间等各方面做评估,对其吃苦耐劳,奉献精神评估,对其未来工作能力作预见性评估,对其个人思想在服从分配上做评估,对其报考时所作的个人承诺作评估,评估结果向全狱和社会公开,并存入其个人档案,在今后工作中有反悔,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依然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教育处理,以致取消录用资格,清出警察队伍。

(2)建立招录新警察的专业知识对口机制。招录新的监狱警察要结合单位实际,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制定招录计划,发挥新招录人员的专业特长,现在的社会就业形势复杂,有的人不管会不会监狱业务,也不管自己适应得了还是适应不了监狱工作,千方百计先挤进监狱警察队伍,从而导致没有监狱意识,工作上处处碰壁,不得已采用人浮于事的办法解决他的岗位。所以在招录新警察时,根据当今高校扩招,毕业生素质参差不齐等情况。监狱应根据制定的专业知识对口招录机制,主要招收警察院校的合格毕业生,其它院校的毕业生应根据专业需要招录。在招录前严格审查毕业生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不可因人情网,社会压力影响而放松。警察就应象个警察的样子,能蹦、能跑、能跳、奔跑耐力好,心理素质稳定,专业知识能力强,侧重招录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监狱学、狱内侦查等方面的人才,切实让新充实的警察人尽所需,组织人事部门录用监狱警察要站在监狱发展的政治高度上,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好监狱警察的进口关。

4、建立监狱一般警察的双向选择机制。

监狱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都地处偏僻,近年来监狱布局调整后,监狱逐步向城市和交通沿线转移,加之监狱体制改革的不完全性,导致有的监狱一监多地,岗位自然参差不齐,工作、学 习、生活条件不同,加之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后,岗位待遇没理顺。导致警力向好岗位,轻松岗位拥挤,艰苦,偏远岗位警力紧张,工作负荷大,恶性循环。警察在公务员工资的保障前提下,各种考核体系尚未理顺,于是导致了一些警察思想有了天之骄子的清高,有的面对复杂的监狱改造形势没有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本着人到码头车到站的松懈思想,无所事事,得过且过,认为工作艰苦,待遇差,牢骚满腹,敷衍了事,勉强应付工作,作风漂浮,给监狱的安全工作埋下隐患。因此,监狱应建立一般警察的双向选择机制,三年进行一次,机关科室,二级单位(监区、公司)设置岗位,设置条件,人尽所需,自由选择岗位,激发警察的上进心和责任心,让混饭吃,混工资的人员有工作压力,迫使他加强学习,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合理分流警力

5、建立监狱警察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机制。

针对监狱警察的工作责任心,履职能力。按公务员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等进行月考核,年终考核。对在年终公务员考核分数居末位的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制度,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调整岗位。对警察队伍中一些确不能胜任监狱工作,屡屡违纪违规给监狱事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害群之马”,要依照有关管理规定,清退出监狱警察队伍,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保证队伍的纯洁。同时,对公务员考核成绩突出,对单位做出贡献的优秀警察可以组织其外出参观学习,提高经济待遇,改善住房条件,奖励休息等办法体现从优待警的政策,对在那些高危行业井下煤矿、放射、化工、有毒有害气体等特殊岗位长年辛勤工作加班加点,恪尽职守的警察,监狱要按《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规定奖励这类人员可以提前退休,以稳定艰苦行业警察人心,同时也是对他们身心的一种关爱。

6、建立监狱机关科室定岗定员机关大科室机制。

党的17大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0__年全国的人代会,政协会在北京召开,拉开了国务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帷幕。因此,监狱系统要顺应形势的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按照精简、统一、高效能和工作需要的原则,调整归并机关科室。目前,监狱机关科室小、多、职能单一、职能交差、占用警力。有的科室只有2至3人。出差1人,请假1人,病1人,长时间关门闭户。有的工作,监区办事时,分管的科长,副科长不在,此项工作就无法开展,有的工作职能交差,是好事大家争着办,是难事互相推诿,无法落实服务型政府和限时办结的要求,连人都找不到,更不用说办事了。因此,监狱应进行机关大科室制改革。设管教科包含狱政、狱侦、生活、教育、刑罚执行、法制等;设生产安全科包含劳动改造、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财务科包含财务、供销、采购、物业、审计等;办公室包含车队、行政后勤、档案、机要、信息、督查、接待、、保卫、保密、政策研究等。机关大科室内部办事人员彼此有分工,又相互协作,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这样的大部门工作制甚至节假日也可以安排人值班,办起事来就方便多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工作作风自然突现出来。

(2)建立机关大科室定岗定员制度。监狱机关科室由于不直接面对罪犯,行使的是管理,协调职能,行业上的职业风险相对监区而小得多,于是出现了机关科室人员常年臃肿,有浮于事,但机关科室的人员依然不断增加,造成了一线警力紧张。因此,机关科室应编制空缺情况,无论有什么理由,考虑机关科室编制职位时,必须保证基层一线民警占全监狱民警总数的75%以上(因为笔者上网查后,发现沿海省份监狱系统大都是这样)。这要作为一条人事制度改革的红线来加强基层警察力量。监狱编制出机关科室职位后向全狱公示公开,由全狱警察根据个人特长申请,监狱采用笔试、面试、考察、试用等环节把能办事,办得了事,群众满意的民警充实到机关科室工作。

(3)建立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验机制。机关科室人员承担着监狱党委的上传下达工作任务,为避免他们只会纸上谈兵,说正确的废话,不会为基层服务,不会为基层承担风险,不理解基层的艰辛和难处。进入机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要有三年以上的基层单位工作经验,且三年的公务员考核为称职以上。

(二)深化监狱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的治警观念,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监狱警察的警察意识淡薄问题

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必须保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监狱人民警察是党执政的重要依靠力量、监狱的工作水平和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直接反应出党的执政能力。所以监狱政工部门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学习课时对监狱警察作警察意识专题教育,从而让监狱警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牢记警察身份。

监狱的实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以维护统治利益保驾护航。而在我国,阶级斗争已不是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而监狱工作维护的就是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利益,通过惩罚改造罪犯一方面起了特殊预防犯罪的作用,经收押关起来剥夺罪犯人身自由,使他们没有机会危害社会,同时对他们教育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分子。另一方面是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警示,教 育人们遵守法律,警戒那些社会上企图犯法的人不敢以身犯法达到一般预防,从而实现监狱目的,减少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确保党的执政基础。

监狱警察工作的神圣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弱者,平衡强权,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案件高发,敌对斗争复杂,所以监狱警察经过学习教育,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准确把握形势,沉着应对挑战,承担起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铁序护航者的作用。

(三)深化监狱人事制度改革,要从思想教育工作上创新,落实领导与警察谈心交心制度

领导与警察谈心交心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监狱的需要,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警察队伍思想状况,增进理解与团结,化解矛盾疏导思想压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1、监狱各级领导率先垂范,要主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监狱正职每季度至少找监狱班子成员谈心交心一次;监狱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找分管部门领导谈心交心一次;各部门领导每月至少找工作人员交心谈心一次;各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找支部团员谈心交心一次;各团支部负责人每月至少找支部团员谈心交心一次。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业务成绩纳入公务员考核。

2、交心谈心的内容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本着相互学习,促进工作的原则开展。领导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群众的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思想情绪等。

3、交心谈心的形式遵循主动与被动相结合,主动为主的原则,对领导的谈心工作,制定制度,限定其完成,而对一般警察则可以随时找领导交心谈心。领导对一般警察提出的问题要有理有据,耐心解答,做好思想工作,领导要有领导的形象。清楚权利来自人民,做事就是为了人民,所以,谈话时要坦诚相见,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互相提高,切不可领导居高临下。

第8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一、首都环境建设的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一年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首都环境建设委”)和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发挥工作职能,切实落实环境责任,不断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积极调动首都环境建设资源,全面推进首都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消除了社会各界对首都环境建设前景的各种担忧,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首都环境建设的广泛好评,初步实现了首都环境永远整洁干净下去的庄严承诺,为首都环境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首都环境建设的主要成就

1.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首都环境建设统筹协调体系

顺应首都环境建设大协调、大整合、大联动的实际需要,2010年5月13日,由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市属各部门以及北京各区县共71家组成的首都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式成立。按照首都环境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16个区县全部成立了环境建设委员会和办公室,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也分别建立了首都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环境建设办积极推进辖区街道、乡镇建立环境建设执行机构,形成了首都环境建设“纵到底、横到边”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

2.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首都环境建设的内涵、任务和目标

在充分总结奥运环境建设成果,广泛征求委员会成员单位与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角度,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首都环境建设委)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首都环境建设的内涵、任务和目标。明确了以城市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设施环境和秩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首都环境建设内涵,细化了以四大环境的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和保障为核心的主要任务,确立了整洁优美、和谐有序、服务完善、运行高效的总体工作目标。通过凝聚各方的环境建设智慧,统一环境建设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首都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

3.编规划、出标准、强化立法,不断夯实首都环境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完成首都环境建设系列规划编制;二是制定环境建设相关规定和标准;三是加强立法工作,完成《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架空线管理若干规定》两部立法草案起草并颁布执行。

4.全面推进“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各项重点工作,有效促进了首都环境建设的精细化水平的提升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建设工作指示精神,“首环办”一手抓首都环境建设基础工作,一手抓重点工作落实,及时制订下发首都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方案,积极推动5个重点、1个网络的环境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重点大街的环境建设水平,解决了一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改善了进京第一印象区域环境面貌,扎实有序推进了重点地区环境建设,显著改善了居民身边生活环境,同时圆满完成了建党90周年环境保障任务。2011年12月,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64.7%的受访居民认为2011年首都环境建设水平比2010年有所改善,其中11.6%的受访居民认为有很大改善,53.1%的受访居民认为有一些改善;26.5%的居民认为与去年持平;仅有5.2%的受居民认为环境有所恶化。

5.探索形成了一批适应首都环境建设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区、街三级作用,探索落实管理、执法、作业、监督四位一体的基层管理体制,实现大部分环境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考核评价、落实责任、优化流程等配套机制,初步形成环境建设相关机制的制度框架。积极培育和挖掘基层机制创新亮点,深化小广告治理、施工工地管理和渣土管理等专项工作机制。

(二)首都环境建设的基本经验

1.抓统筹协调是推进首都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前提和基础

“首环办”在全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努力探索依靠中央在京单位、广泛组织动员市级兄弟部门,积极指导协助区县共同推进首都环境建设的有效机制及具体途径,努力打造首都环境建设的整体合力。

2.抓基层基础工作是推动首都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保障

统筹协调是加强首都环境建设的大前提,要进一步提升首都环境建设的精细化水平,还必须强化统筹规划、统筹推进、强化考核、细化落实,针对各项具体的环境问题落实责任、落实解决办法。这就需要精细编制规划、研究出台环境建设标准、加强相关领域立法,确保首都环境建设有规划、有抓手、有考核、有落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提高首都环境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3.抓重点环境问题、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以点带面、以线带面是逐步提升首都环境建设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受首都环境建设资源、投入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首环办”以抓好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为突破口,努力探索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有效途径,探索出了一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展现首都环境建设战线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敢于胜利精神风貌的现实途径。

二、首都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矛盾分析

(一)首都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环境污染进一步复杂化,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突出

伴随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膨胀,居民对环境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大气污染、交通拥堵、水资源短缺、生活垃圾处理、噪声污染等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并呈现出复合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2.城市环境建设政策供给相对不足,环境建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首都环境建设主要还是政府行为,环境建设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还不够完善。城市环境建设政策制定的公开性有待提高,环境建设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首都环境建设的标准化程度不够,法制化程度不高。调查显示,有六成多的居民认为环境管理部门整体协调性差,效率低。这也反映出我们的城市环境建设体制机制确实有待完善。

3.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发展仍不平衡

目前,从重点地区环境建设水平上看,首都中心城区的重点大街在市容景观、园林绿化、夜景照明、道路建设、公共秩序等方面显著改善。但是,城乡结合部、公共交通站点和沿线、进京第一印象区、重要旅游景区、老旧小区等环境建设还有待提高。从四大环境建设的水平看,也存在明显差距。调查显示,居民对四大环境建设的评价处于6-7分之间,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市容环境(7分)、秩序环境(6.5分)、设施环境(6.3分)、生态环境(6.2分)。此外,城市各区域之间的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

(二)首都环境建设的矛盾分析

为什么首都环境建设中还存在上述突出问题?究其原因,是制约首都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

1.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与首都环境建设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

北京作为首都,在人口、经济、社会组织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呈现出高度密集的态势。这种特征决定了在城市环境建设问题上,必须坚持运用总体的方法和综合的手段。但是,目前首都环境建设及管理的职能相对分散、部门协调统一难度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首都环境建设的水平。

2.环境建设的长期性与社会需求的现实性之间的矛盾

城市环境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但是广大群众有自身的现实环境需求。因此,在处理具体环境建设问题上,必须协调好环境建设有关的部门利益、企业发展、群众需求之间的关系,这无疑增加了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难度。

3.城市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与环境建设的均衡要求之间的矛盾

从一般意义上说,环境建设客观要求我们必须有一个全面的、统一的、均衡的标准体系。但是,首都城市建设和发展却存在很多不平衡的地方。城市核心区、重点地区的环境保障措施比较到位,而城乡结合部、远郊区和农村地区的环境建设意识和投入就相对滞后。这种情况,一方面使城市环境建设先进区域的成就很难持久,另一方面也使环境建设后进区域的水平难以较快提升。

三、首都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与阶段性特征

(一)首都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

1.首都环境建设高标准持续运行的要求更加常态化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围绕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主线,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进一步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推动北京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出坚实的步伐。“五个之都”建设,把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提高到了世界城市的新高度。可以预见,未来北京环境建设必须长期保持在一个较高的发展水平,以满足越来越高的城市管理要求。

2.首都环境建设取得的成就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可,为进一步做好环境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从市民对首都环境建设的整体评价看,三分之二的居民认为今年首都环境建设水平比去年有所改善。其中,50.9%的居民评分集中在7-8分;评分为7分及以上的比例高达67.3%,其中有16.4%的居民给予了9分及以上评价;评分在6分的比例为14.9%;评分在6分以下的比例为17.7%。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是首都环境建设最重要的基础。

3.首都环境建设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从居民对首都四大环境建设评价看,市容环境评价最高,其次为秩序环境、设施环境和生态环境。市容环境方面,对城市照明、城市景观的评价最高,地下通道、过街天桥和环境卫生方面有待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对绿地建设评价最高,大气质量、河湖周边有待提高;设施环境方面,对公共交通及周边设施评价最高,排水设施、应急避难设施有待加强;秩序环境方面,对治安秩序评价最高,交通秩序有待提高。

4.首都环境建设秩序环境和市容环境等多发、频发环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根治

环境秩序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无照经营、违法建设、施工工地管理等高发、多发环境秩序问题继续维持高位运行,占比达70%。排除季节性因素影响,部分环境秩序乱点边整治边反弹,个别违法形态仍在高位运行。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在环境秩序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巩固整治成效,克服突击式运动式整治弊端,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和措施,根治环境死角。

5.首都环境的社会参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调查显示,只有不到两成(17.6%)的居民认为其在首都环境建设管理中享有的参与和监督权利水平高,其中仅有2.2%的居民认为该权利水平很高;42%的居民认为该权利水平一般;34.9%的居民认为该权利水平低,其中有16.3%的居民认为该权利水平很低。

(二)首都环境建设的阶段性特征

“十二五”期间,随着首都迈入服务经济为主的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宜居环境提出的新要求,加上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对首都环境建设的间接推动作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首都环境建设也呈现出一系列阶段性特征。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首都环境建设进入了全面提升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新阶段

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2011年半年经济工作会上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精细化管理首先要树立起高标准的意识。北京是首都,是迈向世界城市进程中的特大型城市。北京城市的建设、运行、管理都要坚持首善、一流的标准。

2.首都环境建设进入了统筹推进“四大环境”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近年来,北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设施环境总体上显著改善,但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如市政排水设施应对极端天气条件的能力不足,应急避难场所数量相对短缺。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环境建设的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在逐步升级,突出体现为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境、秩序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以大气质量为代表的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首都的环境建设必须统筹推进设施环境、市容环境、秩序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四大环境建设,提高四大环境协调发展水平。

3.首都环境建设进入了统筹城乡、区域环境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北京提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战略任务,首都环境建设也进入了统筹城乡、区域环境协调发展的新阶段。首都环境建设既要进一步提升首都功能核心区域的环境水平,又要统筹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新城、重点镇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环境建设,要形成环境建设全市一盘棋的新格局。尤其要强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环境建设公共投入能力上的相对均等化,对承担首都生态环境屏障的远郊区县的环境建设投入给予适当倾斜。

4.首都环境建设进入了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新阶段

总结“十一五”期间围绕重大活动保障积累的首都环境建设的宝贵经验,环境建设仅治标还远远不够,必须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这一闭合循环上寻求新的突破,把大量通过规划、建设能够解决的后期环境管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后期环境建设管理的压力。同时,要针对环境建设中的疑难杂症,发挥首都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逐一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避免环境问题的长期积压。

5.首都环境建设进入了管理重心下移的新阶段

要强化城市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使精细化管理的任务落实在基层、岗位和具体人,切实把城市运行管理中的种种安全隐患解决在基层。要尽快打破环境建设自上而下推动的思维定势,积极探索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6.首都环境建设进入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紧密结合的新阶段

首都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从根本上提高首都环境建设水平,既要强化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投入保障,更要在培育和强化全社会的环境意识上寻求突破,努力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人人参与环境建设、人人共享环境建设成果”的生动局面。针对首都环境建设问题与人口聚集之间的因果关系,尤其是与流动人口大量聚集的直接相关性,加强首都环境建设必须与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探索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搭建流动人口参与首都环境建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的环境责任意识。

四、首都环境建设的价值理念和主要原则

首都环境建设要贯彻落实“三个北京”的战略构想,树立绿色、科学、人文的基本理念,同时要体现北京精神的要求。

(一)首都环境建设要体现“北京精神”

2011年11月,北京市公布了以“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为内容的“北京精神”。作为北京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首都环境建设,应当有体现“北京精神”的价值理念。这种理念一方面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要渗透北京精神的特点,同时还要反映首都环境建设的根本任务与长远发展。按照这样一个标准,首都环境建设领域体现“北京精神”的价值理念应当是如下三个方面:

1.首都环境建设要突出公共性的价值导向

首都环境建设要体现公共性的价值导向。其含义为:城市公共环境是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公共空间,城市环境建设的好坏、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广大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好坏,关系到广大居民工作、生活质量的高低;城市环境建设是城市居民的公共利益,要求政府在环境建设的过程中以公共利益为首要考量,充分尊重全市居民整体的、公共的环境利益和环境舒适度,努力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优美的环境。

2.首都环境建设要突出精细化创新理念

“精细化的管理创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创新为精髓的北京精神的具体体现。首都环境建设“精细化创新”要展现中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自信及成就,就是要展现首都北京改革创新30多年的经验及历程。“精细”要求在首都环境建设中要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用创新的理念推进精细化规划,用创新的技术手段运用于精细化建设,用创新的制度体系确保精细化运行,用创新的机制建立精细化的监督流程。

3.首都环境建设要突出共建共享的包容性发展思想

包容是北京最具异质性特征的城市精神之一,既是北京市民海纳百川、雍容大度的胸襟和气度,也是城市环境建设博采众长、兼容并包的思维方式,更是北京作为首都尊重差异、和谐共生的文化特质和独特品质。北京作为国际范围内地域开放性最高的都市之一,在推进首都环境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秉承包容精神,坚持均等化的原则,共建共享,为不同民族、不同群体提供舒适美观的生产、生活环境,在公共环境的规划、建设等方面要充分尊重和照顾包括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城市居民的环境需求,使全市居民分享到环境建设的成果。

(二)首都环境建设的主要原则

1.高标准性原则

首都环境建设的定位要高,要有高标准的规划、高标准的建设与管理。环境建设要从建设思路、建设规划、建设标准、环境管理和维护、市民公共素质培养等方面充分借鉴世界一些发达城市的经验,在结合市情的基础上,进行适合首都特点的综合创新。

2.科学化原则

首都环境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趋势,研究环境建设的科学规律。首都环境建设既要有短期计划,还要有中长期规划。要以人为本,科学编制公共环境建设规划,规划要具有前瞻性、现实性和可行性。既要有总体规划,还要有包括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设施环境、秩序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的详细的建设标准、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3.均等化原则

公共环境建设的公共性,要求政府在公共环境建设中秉承公平理念。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环境,保障全体居民在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设施环境、秩序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享有大致相等的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首都环境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一)认真落实《“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

要按照《“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的目标和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规划的落实和实现。要科学研究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根据城市的定位、规模、发展方向不断完善首都环境建设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建设规划的评估、监督和落实机制,保证城市环境建设规划落实到位。要根据环境建设规划的执行进度,科学及时地改进和完善规划细节,推进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二)建立健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的协调机制。要积极探索将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的高位协调功能做实做强,加强首都城市环境委员会与中央部门、国家各部委的沟通协调,强化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各部门的工作协调,落实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对北京市各区县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要根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一盘棋的要求,加快建立环境建设管理人员配备、财政投入与地区实有人口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尽快扭转环境薄弱地区环境建设的先天体制性缺陷。要积极推动区县环境建设委员会的实体化,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尽快将环境建设经费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保持正常的增长,以建立“环境建设有人管、投入有保障”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机制。要制定统一的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工作程序,开展首都城市环境建设成效的社会调查,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建设考核工作。要逐步扩大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范围,突出考核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奖惩措施,切实落实部门环境责任。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将环境建设的考核结果,逐步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使之成为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的硬指标。

(三)加大环境建设的科技创新和应用力度

要立足首都发展实际,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城市污染中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与解决。首都环境建设委员会集相关部门开展技术攻关合作,逐步建立适应首都环境建设发展的技术研发与应用体系。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环境建设领域的运用。建设首都城市环境管理的物联网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络视频、智能分析、网格化管理等技术手段的应用与研发。积极利用卫星监测技术,开展环境建设违法行为的调查。

建立健全城市环境污染预警技术系统。统一制定城乡环境建设的技术标准,将治理各类辐射、重金属污染、隐性流动污染源等纳入环境技术的研发范围,突出环境预警技术开发的前瞻性,注重环境突发、偶发事件的技术预测与检测,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建设意识

根据首都的环境特征、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和战略规划,逐步制定首都环境发展条例。完善有关市容环境、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治理的政策法规,注重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环境审计、资源定价、环保投融资体系等多样化的手段,统筹解决环境治理和发展问题,建立形成多层次、宽领域、高标准的首都环境建设法规体系,实现首都环境建设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五)积极推进市民参与环境建设,切实维护环境建设成果

城市环境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要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建设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首都环境建设的群众参与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发现环境问题,参与确定环境议题,参与城市环境立法和环境决策,鼓励群众对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监督,并对有关部门执行环境政策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促进城市环境建设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获取环境建设信息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参与环境建设决策,既要有制度化的群众参与,如听证会、诉讼、复议、,也有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如公众参与新闻热线、网络论坛、公共调查、提供志愿者服务、组织群众评议等,保证公众有序参与首都环境建设的公共事务。同时,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参与城市环境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加强环境理论研究,大力培育环境建设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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