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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督察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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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督察报告

第1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2020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

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

小组成员如下:

xxx

副组长xxx

员xxx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

,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xxx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xx货场、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预防疫情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

,

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2020年返岗复工人员疫情科学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疫情防指〔2020〕X号)《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X疫情防指〔2020〕X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中建机制强督导”,为“返岗”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得力;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及时;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单位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严格;全体人员体温检测每日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构。市直机关建立“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X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由市委办副主任X负责,督察一组由组织部干部科科长X负责,督察二组由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负责,督察三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X负责,督察四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负责。各组联络员由负责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强岗前疫情检查。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所有返岗人员相关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委办,经分类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漏一人,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学防控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信息。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市委办,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方可返岗。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办公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保证自然对流通风,确保充分通风透气。要对“五小”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做好市直机关餐厅及各单位自管餐厅的卫生管理工作。食堂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佩戴合格口罩;各单位要积极改善生活条件,为进出取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要加强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安全。要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严禁出现

“扎堆就餐”等现象。

(五)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单独的办公楼(院)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封闭办公楼(院)大门,做到办公场所与外界封闭。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办公场所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管控人员出

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流动。

(六)严禁借调借用人员。在疫情结束前,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抽调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不得使用来自重疫区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省和省内X、X、X、X、X、X、X等重点疫区的工作人员及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工作单位,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严管交通运输工具。返岗单位的公务车和工作人员乘坐的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应经过严格消杀过程,原则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结束前不得往返疫区,确需前往疫区办公的需经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进行,以上交通工具严禁在重疫区所在城市区(高速服务区)下车逗留,并安排专人负责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治工作。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后,要集中进行消杀,严防疫情进入我市及办公场所。

(八)加强应急情况处置。各单位对每名返岗人员都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前与市卫健委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九)强化防疫常识普及。各单位要通过办公楼电子屏、发放防疫常识小册子、微信公众号信息、张贴公告通知等形式,帮助“返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领导组织机构,统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蔓延扩散。

(二)严明纪律规定。全市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30日至7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通道和锁闭出口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确保整治范围内建筑物疏散设施100%完好、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100%畅通,确保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安全疏散、消防部队能顺利到场救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2日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居)要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整治活动确定的目标、范围、标准和要求,对相关场所进行逐一摸排,填写《市“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调查登记表》(见附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涉及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个核查,做到排查不留盲区、整治不留死角,确保事事都有登记、件件都有回复。

(三)重点治理阶段。6月20日前,各地要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落实管理责任的多产权单位作为治理重点。要督促和指导有火灾隐患的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成立技术服务队,及时提供技术指导。

(四)检查评比阶段。7月15日前,由各地组织专班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比。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活动的,要责令其重新开展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并将通报督察结果。

请各地按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5日前上报本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部署情况;6月10日前上报本地区排查情况和《市“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调查登记表》;6月底以前报阶段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7月15日前将活动专题报告上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师永学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工作目标职责。

第3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2010年度收费验审工作通知精神,我局从2011年3月21日至4月14日对全县70个单位开展了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现将验审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

自接到省市局有关开展收费验审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一是将验审工作列为局阶段性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整合部门资源,集中人力办大事的工作方法来落实今年收费验审工作。二是召开会议布置工作,3月17日召集县府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减负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召开收费验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布置2010年度的收费验审工作,3月18日召开收费验审动员大会,组织验审工作人员培训。会上就今年的验审工作内容、程序、范围、重点及要求逐一进行明确。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送收费验审通知文件、《新》报刊刊登验审公告、政务网上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和被审对象宣传今年的验审工作,营造依法验审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今年验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为提高验审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我局与财政局、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6个验审组、1个督导组、1个后勤对帐组对全县7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展年度验审,验审组负责督促被审单位自查报告、自查表的提交、验审工作的实施、被审单位收费情况的统计分析及验审费的催缴,督察组负责对验审组的验审工作、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督查指导及工作的协调,后勤组负责后勤保障,做好验审交通工具的安排及验审费到位情况的核实。同时,今年将各组验审工作是否按时完成、验审工作是否按程序依法开展、有否漏审、验审各材料填写是否规范,验审小组统计分析、工作小结是否按时提交、验审费是否及时催缴入库等情况列入考核,确保今年收费验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服务,依法验审。

一是优化作风,上门服务。今年验审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为方便被审单位,各验审组全部实行上门验审,验审中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做到耐心热情解答被审单位咨询的收费政策和问题,在资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保证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审工作。

二是保证质量,依法验审。按照《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规程》,严格验审程序,做到上门验审不少于2人,验审中认真审核执收单位帐册、报表、票据、凭证等材料,认真登记执收单位的收费等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准予通过验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要求写出整改报告;属于乱收费违法行为的,按程序移送县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处理。

今年验审单位共70个,其中国家机关21个,事业单位个,其他单位1个,2010年全县行政事业性收入总额19393.3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12396.32万元,事业性收费6996.98万元,通过验审。67个单位验审合格,3个单位建议整改,验审率100%,合格率96%。

四、存在问题:

(一)自查工作重视不够。在对一些收费单位实施验审时,发现被审单位先前未开展自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未填写的情况时有存在。

(二)持证观念淡薄。有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及时申报新增或取消收费项目,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而有的单位收费许可证遗失,未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补办和向社会公告。

(三)票据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非税票据,但该单位一直使用经营服务性票据。

第4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一、整改对象和标准

(一)整改对象。一是“卫片检查”中确定的违法用地行为。主要是指“卫片检查”中尚未通过复耕复绿或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的18宗违法用地。二是省厅2012年3月预警督察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主要是指省厅督办市局立案查处,市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各地尚未予以完全落实的违法用地。三是2012年各地新增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各地2012年向省厅申报但尚未取得批复便已动工的批次用地和各地工业园(集中)区新增的违法用地。

(二)整改标准。对上述三类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整改,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要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确保主罚、次罚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假没收、假拆除、假罚款等弄虚作假现象。二是消除违法状态到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积极筹措报批资金,落实用地指标,确保8月底取得用地批复;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难以在8月底取得用地批复的,要坚决拆除违法建筑,同时责成违法用地单位予以复耕复绿。三责任追究跟踪到位。要按照“分清性质,区别对待”的原则提出处分建议,并跟踪落实到位。凡是违法用地涉及耕地或是占用其他土地面积50亩以上的,必须处分行政级别为副科级以上的违法用地责任人;凡是违法用地主体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凡是违法用地主体为企业或个人的,必须对提供土地的村组或乡镇政府进行行政问责,同时对够上刑事处罚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整改目标和任务

(一)整改目标。采取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积极消除2011年度“卫片检查”、预警督察及2012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状态,从而实现“三不目标”。一是2011年度“卫片检查”不走过场。通过积极主动的查处整改,力争将2011年度“卫片检查”问责比例控制在1%以下,从而实现市、县两级“零问责、零约谈”,确保2011年度“卫片检查”顺利通过南京督察局、省厅检查验收。二是2012年度“卫片检查”不留隐患。通过积极主动的查处整改,切实消除2012年度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状态,从而有效降低2012年度“卫片检查”问责比例,夯实2012年度“卫片检查”工作基础。三是省厅2012年10月份预警督察不出大案。以积极主动的查处整改态度,迎接省国土资源2012年10月预警督察,从而确保罚款不出市,追责不上交。

(二)整改任务。此次整改工作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核查清理。主要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重点核查2011年度“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案件处罚是否恰当、追责是否到位、违法状态是否消除;尚未取得批复的批次用地是否存在动工建设行为;工业园(集中)区是否存在少批多建、批东建西行为;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行为。二是查处整改。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权限负责查处整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确定违法案件管辖主体,直接立案查处违法占用耕地20至50亩,其他土地50至200亩的违法用地案件。县级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违法案件,跟踪落实违法用地责任人追责、补报用地手续、拆除没收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等工作。三是督查验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重点督查各地核查清理工作是否全面,消除违法用地状态是否到位,行政问责是否落实,行政处罚是否执行。

三、工作安排

整改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为期一个月。

(一)自行清理阶段(在8月17日前完成)。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各地对照南京督察局《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宗落实整改措施。对省厅2012年3月份预警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案件进行梳理,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进一步梳理2011年、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具体阶段为:

8月12日前,各地完成南京督察局《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省厅2012年3月份预警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落实到位。

8月16日前,各地主动清理2011年、2012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摸清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底数。

8月17日前,各地将专项督察、预警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以工作报告形式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将排查出的新的违法用地行为,以表格形式上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二)审核督查阶段(在8月27日前完成)。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市国土资源局确定各地上报的违法用地案件管辖主体,各级按管辖权限开展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同时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整改落实和排查出来的新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督查。

8月20日开始,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督察组对各地自行清查、查处整改、补报手续、复耕复绿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改符合标准、清查全面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反之,则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到位,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县(市、区),市国土资源局将暂停受理该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动态巡查。

(三)迎接验收阶段(在8月30日前完成)。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各地按要求归档整理各类案卷资料,汇编各类文件和表格,迎接南京督察局、省厅督导和验收,具体阶段为:

8月29日前,各地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审核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处整改力度。

8月30日前,各地要完成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要进一步充实佐证资料,将补办的新增建设用地批复和供地手续文件等充实在卷宗中,确保佐证资料不出现逻辑上的错误;实事求是地形成专项督察整改报告,侧重于核查有数据,整改有措施,到位有材料,工作有亮点。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主动应对。国土资源部2013年开展的2012年度“卫片检查”将取消6.30政策,意味着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一经发现将直接计入问责比例。南京督察局已在《反馈意见》中明确:对于这次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若整改不到位的,将不予通过验收,并暂停受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省国土资源厅也将于2012年10月左右开展预警督察,主要目的是直接立案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结合预警督察结果确定年度执法监察目标考核名次。为此,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以南京督察局专项督察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决不能有懈怠、畏难、观望等心理,主动查纠,积极整改,才是唯一的应对之策,要坚决保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绝不允许打半点折扣,更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

第5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保安服务组织,招用、聘用保安人员和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保安服务组织,分为下列两类:

(一)社会保安服务组织:指经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守护、押运等治安防范有偿服务的企业。

(二)内部保安服务组织:指经公安机关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从事内部守护、押运等治安防范的组织。

本条例所称的保安人员,是指被社会保安服务组织或者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从事保安服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业的行业主管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对管区域内的保安服务组织及其保安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工商、税务、劳动、物价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社会保安服务组织的管理。

第二章保安服务组织的设立和保安人员的招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社会保安服务组织。

星级宾馆饭店、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其他确需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

未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需使用保安人员的,应当向社会保安服务组织聘用。

第七条设立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保安服务组织的负责人熟悉保安业务,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

(二)有公安机关认可的社会保安服务组织章程或者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管理制度;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报地、州、市公安机关批准,核发《云南省社会保安服务许可证》。

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报地、州、市公安机关批准,核发《云南省内部保安服务许可证》。

第九条保安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行良好,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二)被招用时,年龄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保安工作;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者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保安人员。第十条招收保安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军队、武警部队的复员、退伍人员。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必须经其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

第十一条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考核合格。

在岗的保安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的保安业务培训。

对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公安院校或者有条件的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及其他单位进行。

保安人员培训的时间、内容、方式等由省公安厅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和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与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和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根据需要可以为保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第三章保安服务组织及保安人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

(一)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维护客户或者本单位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管理保安人员,维护保安人员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依法执行守护、押运等治安防范任务;

(二)保护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三)依照有关规定,查验出入执勤区域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

(四)做好执勤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事故的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现犯罪分子,应当及时扭送公安机关或者保卫组织处理;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在制止犯罪活动过程中,遇有暴力抗拒,可以使用保安器械。

第十六条保安服务组织、客户单位、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三)敲诈勒索财物;

(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五)罚款或者没收财物;

(六)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和来源合法的财物;

(七)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八)为客户或者本单位提供催款逼债等非法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保安服务督察制度,对保安服务组织、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纪律作风进行经常性督察,预防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云南省社会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云南省内部保安服务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

第二十条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保安人员的学习、训练、执勤、奖惩等管理制度,并报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和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经常检查保安人员执行纪律、制度的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并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作。

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保安人员奖惩的依据,并书面通知本人及客户单位。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应当依法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应当载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保安人员执勤,应当身着统一的服装,佩戴标志和保安人员工作证。违者不得上岗。

第二十四条保安人员执勤,可以配备统一规定的保安器械和通讯、报警等设备,不得配备枪支、警械。因执行押运钞票、贵重物品或者守护重点金融目标等勤务,需要临时配备枪支、警械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借用,执勤完毕必须及时归还。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执勤纪律,文明执勤;上岗前或者执勤中,严禁酗酒;非执勤时间,不得携带保安器械外出。

第二十六条未经省公安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

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仅限于保安人员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和使

保安人员的服装、标志、工作证样式和保安器械种类由省公安厅另行规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保安服务组织及其保安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予以表彰奖励:

(一)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表现突出的;

(二)抢险救灾,预防治安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保卫社会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的;

(三)在治安防范的其他方面成绩显著或者有较大贡献的。

第二十八条保安人员在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事迹特别突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有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以

(一)未经批准设立保安服务组织或者从事保安服务的;

(二)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招用、聘用保安人员的;

(三)未经公安机关委托,擅自培训保安人员的。

公安机关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对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依法予以取缔;对违反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责令辞退擅自招用、聘用的保安人员;对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没收非法所得。

第三十条保安服务组织、客户单位、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指使保安人员从事非法活动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以二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并对指使者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社会保安服务组织或者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的;

(二)社会保安服务组织不按规定将保安服务合同报公安机关备案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及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一至四倍的罚款。

非法持有或者使用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保安服务组织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吊销《云南省社会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云南省内部保安服务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保安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行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可以吊销其保安人员合格证;有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吊销其保安人员合格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6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明显增多。特别是近期*、*、*等地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冬季消防安全稳定。为此,省政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公安部门就落实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天网”2号行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省圣诞节及“双节”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我区也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刚才区消防大队曹大奎同志已经给大家传达过了,希望大家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

今年以来,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辖区内没有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进入冬季以来,随着天气转冷,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剧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岁末年关,各类庆祝集会和庙会、灯会等文化活动多,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节日聚餐、文化娱乐、旅游出行频繁,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交通枢纽等区域人员高度聚集;各类展销、促销等经贸活动集中,商品产量、运量、储量、销量猛增,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突击生产,违章作业,带险经营。金融危机造成一些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单位领导的心思多半用在了如何应对危机方面,容易对消防安全产生麻痹和顾及不到的情况,极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再加上我们的村委会、社区防委会刚刚进行了换届,有许多新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不知道如何去抓。特别是圣诞节期间,很多单位和场所都要举办庆典活动,人员集中,活动集中,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大的火灾事故和踩踏、拥挤事故。因此,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自觉执行好特殊时期的特殊任务,紧紧抓住稳定火灾形势的重点,坚决压缩火灾总量,严防严控群死群伤火灾。来源于:

二、大力宣传,全民动员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圣诞节及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今天的会议精神迅速向单位的主要领导汇报,在前一阶段冬防工作的基础上,把圣诞节及元旦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工农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要迅速召开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成立强有力的组织,制定责任明确的具体的消防保卫方案;各防委会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召开本系统的相关会议,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市、区方案的要求,对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和检查,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民警要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全警动员,立即投入到圣诞节及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去。来源于:

三、认真排查,严格措施

一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本周四就是圣诞节了,工农乡政府、各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动员社区、村委会、辖区或所属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消防普查,详细掌握圣诞节及元旦春节各类活动的举办地点、人数、时间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不留死角,严格执法。近期开展的“天网”2号行动是全省冬防期间针对圣诞节、元旦期间消防安全保卫而部署的一项重要行动。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工商、卫生、教育、宗教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歌舞厅、影剧院、卡拉OK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基督教堂、学校会堂、礼堂、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逐一进行检查,迅速掀起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必须在举办圣诞节、平安夜等活动前全部消除隐患。区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对举办活动的各类场所一个不漏的检查一遍,严格落实举办前的消防审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严禁违规举办各种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确保在活动举办前整改完毕;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举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顶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举办活动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要坚决给予拘留,对举办场所现场进行清理、查封,对干扰、阻挠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重处重罚,决不能迁就照顾,养患成灾。工农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级责任。

第7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汛期临近,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明确防范重点,落实防汛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夯实防御措施,确保全市平稳度汛。

一、去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简要回顾

去年是我市旱涝灾害较轻的一年。整个汛期降雨总量趋于正常,局地强降雨造成部分乡镇严重受灾,全年无重大旱情出现,全市平稳度汛的目标顺利实现。各县汛期降雨量与正常年份基本持平,出现暴雨天气过程8次,汛期累计降雨最大值为界岭站837毫米,1小时降雨最大值为双河口站98毫米。汉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未出现超警戒流量,电站最大入库洪峰流量3580m3/s。短时超强降雨导致部分沟溪爆发山洪灾害,造成局地严重灾情,农田被毁,房屋倒塌,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由于当地政府指挥果断有力,预案启动及时,疏散撤离到位,未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一年来,全市各级坚持把防洪保安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汲取历史洪灾经验教训,围绕汉江干流、暴雨山洪和病险库塘三大防范重点,狠抓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主要工作成效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备汛工作扎实充分。防汛责任不断细化并得到较好地落实,度汛预案的编制更加严密和规范,抢险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数量有所增加;二是防御体系不断完善。推行乡镇防办规范化建设、探索山洪防御工作机制、健全基层防御组织体系等工作得到省防总的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秦巴山区山洪灾害防御经验交流会;三是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市县防汛指挥部以及重点单位之间的防汛异地视频会商系统全面开通,雨情自动监测站点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县级防汛预警平台基本建成并将于今年汛期投入使用;四是重点项目平稳推进。安康城区西坝防洪一期工程以及许家河、西沙河、平定河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防洪工程如期开工并完成计划任务,东坝防洪前期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五是大型水库调度管理更加规范。召开了汉江干流大型水库防汛安全专题会议,调度机制日趋完善,各大电站的大局观念和协作配合意识进一步增强;六是防办建设得到加强。各级防办人员力量得到充实,经费保障水平和硬件设施有所改善。市防办出台了有较强针对性的《__市防汛值班工作守则》,工作落实的督察力度也进一步加大。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重视支持、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广大干群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应该看到,部分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阶段性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其当作长期任务予以推进和加强。同时,客观评价去年的防汛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乡镇防办建设进展不够均衡;二是基层防御自救组织体系建设尚有差距;三是对城镇低洼地带的内涝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四是对各个渠道、传递的天气、雨情信息应进一步规范管理;五是在防灾措施落实的督察上力度要加大、方式要改进。

二、明确总体要求,突出年度防汛抗旱的工作重点

今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积极应对,努力做到小汛无大灾,大灾不死人。发生超标准洪水及特大旱灾时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证人员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力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回良玉副总理在4月16日召开的国家防总全体会议上指出“今年我国气象年景预测总体偏差,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级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强化监测预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责任落实,努力确保江河水库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省市气象、水文部门的预测表明,陕南东部今年汛期降雨偏多,局地暴雨灾害频率较高。因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在防汛工作中担负重要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今年的防汛形势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紧紧围绕上述总体要求,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乡镇防办规范化建设。争取防汛抗灾工作主动权的关键在于各类信息、指令及时、准确的传递。过去乡镇在防汛工作中安排多人同时值班或由党政办文书常年一人值班容易出现责任模糊和麻痹拖沓以及程序不清、工作断档等问题,要设置专职人员负责防汛日常事务处理。此项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进展极不平衡。希望各县区督促乡镇抓紧落实,入汛前应至少达到以下几项基本要求:一是有2名以上反应灵敏、工作务实的正式在编干部负责防汛值班及日常事务;二是有专用值班室以及传真机等必要的值班设备;三是值班交接、传真收发、电话记录等相关日志要齐全,值班守则、工作流程等要在值班室悬挂上墙。各乡镇通用的日志、图表可由县区统一印制配发。在此基础上,各县区防办要组织好乡镇防汛专职人员的集中培训,不断细化和完善乡镇防办规范化建设的实质内容,在公文处理、信息传递、预案审查、物资调配、督察落实等各项工作上都要形成一套严格、完备的工作程序和机制,以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乡镇防汛值班电话及专职人员名单由县区防办汇总后在6月9日前报市防办。

(二)继续完善基层防御自救组织体系。不论是防御江河洪水还是暴雨山洪,组织发动、责任分解、信息传递、人员转移等各个细枝末节的工作都离不开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基层防御自救组织体系是关系防灾成效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艰巨任务。各地要以村、组、庄院为单元分层组建联防自救组织,明确监测人员、报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和现场指挥人员,庄院之间、农户之间在临时避险安置、紧急情况通报上要互帮互助、群测群防。在信息预警上,乡镇指挥部、村级值班室、各组中心户、每户当家人之间要形成双向畅通的传递通道。在防御组织上,从乡到村、到组、到庄院在统一指挥的原则下,分层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防御自救组织体系。在接到乡镇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时或根据雨情水势,由村组干部、中心

户长迅速组织群众紧急避险。对于边远零散住户、“空巢家庭”和鳏寡孤独人员,逐一落实由干部、党员、青壮年负责向其传递预警信息及撤离避险的帮扶。同时,要注重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增强紧急避险意识,同一庄院的群众在强降雨天气时应实行夜间轮流值班以监测雨情及水势,加强对住所周边环境的巡查,这种方法虽然原始且实施难度较大,但现实客观条件迫使我们必须这么去做。

(三)全力保证各类库塘安全度汛。我市中小型水库数量较多,且多数病险问题严重,任何一座水库出现安全问题,后果都不堪设想。请各县区特别是汉滨区、汉阴县务必要把库塘的安全度汛作为整个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水库的隶属管理关系,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行政、技术包抓责任人。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__市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准确地返馈水库防汛信息,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情况,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主管机关和防汛指挥机构。同时,要严格执行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病险水库必须空库度汛,正常运行的水库一律不得超汛限蓄水,有发电、供水、灌溉功能的水库的生产调度要坚决服从防洪要求。汉江干流各大电站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科学调度管理,为减轻汉江洪水灾害损失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抓好大坝防汛视频监测系统建设。各县区水利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分析水库在不同量级洪水下可能出现的险情,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洪抢险对策,落实水库上下游洪水威胁地带防御超标准洪水的撤离避险措施,并于入汛前组织一次以溢洪设施、启闭设备、备用电源、预警方案、上坝道路、应急物资为重点的全面排查。同时,相关县区要加快大坝安全鉴定及前期工作步伐,加大除险加固项目争取力度。县区水利局要组织好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争取早日彻底根除病险隐患。

(四)不断加强河道度汛安全管理工作。入汛后,采砂采金船只必须停产靠案避洪,对其锚固措施、看护人员的救生器材配备以及出险后的应急准备情况要进行细致检查,各县区水利、防汛部门与船主之间要建立汛情通报制度,已成砂障要尽快平整到位,严防采砂采金船只流失造成人员伤亡和桥梁受损事故的发生。各地要特别重视铁路、公路、水电等在建重点项目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游乐场所的度汛安全管理,督促其制定好“防、抢、撤”方案,确保洪水来临前人员、设备能够安全撤离。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弃渣的监管,杜绝阻塞河道、影响行洪现象的发生。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涉水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强与国土、建设、交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介入对村民建房及其它涉水工程项目的管理,从规划、设计、实施等各个环节加强审查监管。要进一步加大河道管理、水保监督执法力度,对乱采滥挖、乱倒滥弃、挤占河道、破坏植被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从重处罚,坚决遏制人为防洪隐患点增多的势头。

(五)从实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抢险队伍的组建。各单位要立足部门实际,发挥行业优势,针对抢险救灾需求,提早做好通讯、照明、救生器材和食品、药品、燃料、帐篷、炊具等各类救灾用品以及编织袋、彩条布、老虎钎、钢丝绳等抢险物料的储备和联系工作。各县区要下决心加快县级防汛物资中心储备库建设,对救生器材、备用电源等本地市场供应不足,无法组织企业代储的物资要通过中心库集中储备。救灾消耗的物资要及时补充到位。各部门拥有的电台、卫星电话、对讲机、小型发电机及其它应急设备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发生重大灾情时能迅速调配到位。对于相关单位及私企所有的冲锋舟、橡皮筏,其管理部门要加强联系,以备抢险救生之需。各县区要组建一定数量的半专业化机动抢险队伍,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水上救生、转移帮扶、医疗救护、工程抢险模拟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同时,要考虑发生较大洪水时交通受阻的实际,争取分区域建立较大的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点。

(六)积极做好防抗旱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旱灾虽然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但同样会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造成大的影响。因此,在全局工作中要做到防汛抗旱的统筹安排。一是不断优化抗旱应急预案。预案要重点考虑没有地表水源和工程蓄水不足情况下人畜饮水以及重要机关、厂矿的应急供水保障。在发生旱灾时,首先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二是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各地要在加快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恢复已成工程的兴利功能,对小水库、小塘坝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切实搞好面上中小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为全面抗旱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三是全面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抗旱节水技术,综合运用农艺、生物、化学措施,推广耕作保墒、覆盖保墒技术,种植耐旱作物品种,施用抗旱剂等,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四是加强抗

旱服务组织建设。各地要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基层抗旱服务组织建设途径,并制定具体的扶持管理办法。

三、强化检查督察,确保防灾抗灾措施的全面落实

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关系防汛抗洪抢险的成败。因此,对度汛隐患的排查和工作落实的督察应始终贯穿于防汛工作的全过程。在隐患排查中要突出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各类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城镇、水库、堤防、学校、仓库等重点部位包抓责任制、监测责任制的分解落实和责任人员的公示以及部门分工负责制的落实情况。各重点部位的安全度汛工作必须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抓。要把受洪水威胁人员的转移是否逐一明确了包帮责任单位和具体干部作为检查抽查的重点。入汛后,要对包抓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经常化的督察了解;二是各类防汛预案的编制和宣传情况。重点部位的度汛预案和部门的应急工作方案应于汛前修编完成。检查中要重点审核预案是否考虑了多种不利因素同时出现时的应对措施,做到了从实战的角度预估分析超常情况下的灾害类型、致灾范围和防御措施,从预警手段、联络方案、环节衔接等各个方面来评估预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可靠性。对不切实际的预案要坚决重新编制。同时,要对预案要点是否宣传到人进行随机抽查;三是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是否充足、质量是否可靠、管理是否规范。不论是政府部门集中保管的物资,还是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代储的物资,都要详细登记造册,并逐项核对落实。同时,要对各类抢险队伍进行紧急集结点验,检验其快速反应能力是否满足抢险救灾要求;四是防汛信息系统的运转情况。重点检查雨水情测报设施是否正常,城镇的防汛预警系统以及水库、山洪威胁区域的预警方案、报警器材是否安全可靠,各部门的电台、卫星电话、对讲机以及其它应急通讯设备性能是否正常。对于防汛雨量遥测系统运行费用请各县区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五是汛期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洪水威胁区域内在建项目、市场仓库、游乐场所、渡口码头的度汛措施、抢险应急方案是否科学有效,水情信息通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到位,采金采砂船只是否撤离。

第8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安全事关人命、经济、社会秩序及环境,各级官员的政绩等等。而抓好安全工作是难事、苦事、大事、实事。所以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自然也要求由素质过硬、敢抓敢管、有胆识、有魄力、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而同样关键的是各级领导能够切切实实地贯彻《安全生产法》,真正地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上,把追求经济效益摆在第二的位置上,明白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更遑论经济效益的道理。从而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坚冰,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一致。只有在这种环境下开展的安全检查才是真真正正的没有顾虑的安全检查。同时社会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让安检人员以独特的身份存在于社会中,专门从事安全督促工作。机构还应设有相应的设施用以保障安检人员的安全,为他们敢于碰硬提供支持,使他们能够放心地对有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人和事动手,铲除隐患毒瘤,确保一方平安。

二、针对检查对象配置专业人员

这也是对前面阐述的一点的补充。在开展的每一次安全检查中配备足够专业对口的安检人员,使每一个安检人员都是该行业行家,这样隐患自然逃不过他们的眼光,尤其是现在的安全事故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跟高科技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安检人员有着很高的素质,超前的眼光,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工具的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的能力等等,才能在检查中一针见血,起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这样设置安检机构及安检人员,成本和投资是不是太大了。笔者认为一点也不。正如某一城市的消防部门花大钱添置了种种现代化的消防用具如天梯等,结果在发生高楼火灾时派上用场,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的经济损失,可谓“小投入大产出”。比起一起起事故所造成的天文数字般的经济损失来说,事前抽主一定数量的金钱来充实提高安检队伍的素质,实是一本万利的大好事。

三、不定时检查方法

目前大多安全检查有如例行公事一样,发个文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组无非是按既定的时间、路线等,到事先通知好的几个生产经营单位走走,一年就是在“今冬明春”、“春季”、“夏季”、“夏秋”、“冬季安全防火”等系列化的安全检查中周而复始。在这些典型的季节中开展大型安全检查是很必要,但由于事前先通知被查单位,所以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如生产经营单位在足够的时间里做好迎接检查的一切准备,其中不乏有弄虚作假现象。笔者认为应该在各类大型安全检查的过程当中,不时采取突击的安全检查,给生产经营者来个措手不及。当然,也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自己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对打击日常“三违”现象卓有成效。那么,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如果也采取一些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对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做手脚来对待各类安全检查就有明显的威胁,这样就能有力地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隐藏事故隐患。这样安排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大家最熟悉的是交警上路抓车的反超载行动,没有一位司机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警察会从天而降,所以在行车过程中如果超载,司机一般都会诚惶诚恐,没有特别情况一般不敢冒风险超载。这两年,车辆超载、司机恶意违章的行为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就很说明道理。安全检查也是一样,如果能像警察抓车一样,不定时不间断地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那么一些造假、应付、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企业为了免受惩罚也才能真真正正地把安全摆在第一的位置上,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科学的安全检查

传统的检查方法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那就是传统的安全检查中缺乏系统、科学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项目不全面,检查方法不科学,检查标准不明确,所以容易流于形式。甚至于一些安全检查是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难免使一些检查变成“走一圈”,花大量的成本而又无功而返,对生产单位也是起一时的震慑作用。在安全管理理论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法不断科学化的今天,对安全检查这种老办法也应注入新的内容,使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从而使之发挥更好的作用。科学的安全检查要求遵从科学的、与国际接轨的方法,首先对生产系统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全部基本事件,制出表格,列出应查项目和内容,同时规定检查方法,明确责任人等,这种检查方法叫安全检查表法。把它嫁接到传统的安全检查中应该可行的。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也是把安全管理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对待,利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生产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体系。传统的安全检查如果能够揉合这些最新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在检查过程中进行更科学合理的安排,就能使危险的因素在更大程度上难于遗漏,使检查不流于形式。

第9篇:事业单位督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水务改革 经济 发展

一、当前水务管理工作现状

(一)管理体制

目前,管理体制是我国地方水务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多头水管、政出多门。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的水资源管理职能比较分散,缺乏对水利、规划、卫生、地质、农业、海洋等各个部门的统一管理。常常表现为各部门协调性差,如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水的不管供水等等,造成责权不清、工作交叉,出现问题便各自推卸责任,不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同时会引起大量的污染、浪费问题,妨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2、政企不分。目前,我国水务行业主要是国有独资,经营管理由企事业单位进行,而这些企事业单位从属于政府部门。政府担任了监督者、制定者、管理执行者、经营者等多重角色,职权统一于一体,具有典型的垄断性质。在这种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很难使水体行业在市场中成为真正的主体。

(二)水务经济定性不准确

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是水务工作必须同时兼顾的主要因素。因为水务工作是属于国民经济基础性工作,是一种全民福利的事业,必须保持市场化与产业化的平衡性。在前几年的地方政府进行水务改革中,由于改革缺乏指导性和客观性,政府部门盲目的改革体制,在水务行业中引进外资以及民营资本,缺乏对本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与水务发展情况的统筹考虑,其结果十分不令人满意。其中,特别是只从形式上进行产权改制或偏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得不偿失。

二、水务改革的必要性

(一)水资源管理是水务工作之根本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源,是控制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在各行各业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不容乐观的水资源形势,阻碍水务工作发展的因素如“水资源浪费”、“水脏”、“缺水”等日益突出。同时对水资源的供需平衡、承载能力以及生态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水务循环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与与水的和谐关系,对水流动、循环与再生规律进行探索和遵循,对用水、治水行为进行合理规范,实现水资源的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是循环水务的主要宗旨。减小和避免人为活动对水的破坏性,寻找保护水资源的有效途径,是水资源实现循环发展的主要切入点。

三、水务改革路径

为了实现水务经济的健康发展,水务改革的路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前面分析了当前我国水务事业存在的情况主要有政企不分,影响了水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首先要从体制上进行改进,建立一套科学的现代化水务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各负其职。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是水务管理中的政府职能主要管理部分,其具体职能大体上为,对水务工作的各项规划进行统一编制,加强对水务规范体系的改善,对水务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对城市供水应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全面负责解决城市河道整治、防洪除涝等自然灾害产生的影响、对城乡水环境以及水生态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负责、对水务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督察和规范,对公众用水以及各种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可靠保障、加强各项水务的市场监管工作并制定相关的市场准入准则,对给排水水量、水压以及水质等的规定指标并进行监测,同时对水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水源、供排水系统的统一调度进行全面负责,建立水务公益性工程同时对公益型水务资产要突出其监管性,保证市场运营模式与投资渠道的稳定性。此外,还应建议一套科学的成本评估体系,对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排水、供水等价格政策进行协调统一规划。

(二)引进新观念

在进行水务改革中,为了实现水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今天统筹管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采取实用的解决方案。在对水务经济进行规划、管理建设以及执法中,为了实现发展的重大突破,必须融入改革的创新思维。如对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建立起定额管理与水资源总量控制有机结合的水权制度等机制。此外,要做到统筹兼顾,水资源的统一调配方式是关键。为了缓解发展与水资源紧缺的矛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应加强水资源的用水、给排水以及污水处理等涉及水事务管理的统一协调性,统一调度本地与外调、城市与农村、常规水与非常规水资源模式。

(三)准确定位水务经济

公益、准公益以及完全市场是水务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准公益性的需要依靠政府进行正常调节实现,公益型的需要政府的公共财政支持,市场化的是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此外,还应对水务服务与产权多元化的关系进行正确处理。

参考文献:

[1]冯虎.深化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探讨[J].山东水利,2011(12)

[2]高镔,关于深化水务体制改革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的调研报告[J].水利发展研究,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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