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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材料;人工;工程造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特别是价格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设备、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的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日益增大。在建筑市场供求和价格水平发生经常性波动的情况下,建设工程造价及其各组成部分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使有效控制造价造成了困难。本文将分析材料和人工价格变化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寻找相关的影响因素,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建议。
1钢材价格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作为建筑工程来说,尤其是在现代高层建筑中,钢材的使用量非常大,而且钢材价格受市场影响大,容易产生波动,所以在进行材料价格分析时,首先考虑的便是钢材的价格。因此本文论文重点分析钢材价格的变化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钢筋价格变化的幅度相当剧烈,从2005年底的2930元/吨涨到2008年3月的6100元/吨,有从最高价直线降到2008年11月的3800元/吨,到现在则又变为4800元/吨,在土建过程中,钢筋是必不可少的建材,因此钢筋价格变化对土建工程造价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由此,我们要加强对材料的科学的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材料;采用合理有效的经济手段来规避钢材价格的巨幅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混凝土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通过前面分析得知钢材价格变化对土建工程造价影响非常大,本文将分析另一个材料混凝土价格变化对土建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如下图为最近几年天津市的普通混凝土C30价格走势图。
由上图我们发现普通混凝土C30价格变化幅度相当大,特别是最近两年的价格,我们将最近三年价格汇总进行分析。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我们得到混凝土价格与土建关系之间的关系,如上图所示,可以明显的看到混凝土价格的变化对土建工程造价的影响是非常小的,与定额造价对比,土建工程造价变化幅度为4%。由此,我们要加强对材料的科学的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材料;采用合理有效的经济手段来规避混凝土价格的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3其它材料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通过对工程的预算,我们发现水泥和防水材料占造价比重比较大,其他材料占造价比重相对比较小,本文将重点研究水泥和防水材料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查询相资料,发现水泥价格从2006年l月到2009年1月水泥价格一直维持在0.35元/Kg,防水材料从2006年1月的16.8元/m2涨到2009年1月的32元/m2,价格变化幅度比较大。
但统计数据表明,尽管防水材料涨了一倍多,但工程土建总造价变化幅度只有4%,可见防水材料价格变化对土建工程造价相当小,因此,我们要把重点放到其他材料上去。
4人工材料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由于材料和人工价格都是同时上涨的,本文将研究材料和人工价格共同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
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得到人工材料价格对工程造价影响幅度从3%到27%再到41%,变化幅度之大,给工程总造价带来相当大的波动,其中钢材和混凝土材料价格对建筑工程造价影响比较大,人工价格变化对建筑工程造价相对比较小。因此我们要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采取经济等一系列方式来合理有效的规避材料等其他因素对工程造价的波动。
5 材料价格管理措施的实施
5.1建立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为核心的材料价格信息编制的和调控管理
建设工程材料品种繁多,经营渠道多样,质量有别,市场价格各异,搜集调查资料困难、工作量大。材料指导价格编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各主体的经济利益,而当前工程标底或参考造价、办理结算等材料价格都是以工程造价管理部分颁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为依据,材料价格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材料价格信息编制管理,强化技术力量,吸收有代表性的建设、施工、材料供应商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参加的调查组织,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力求准确和实用。同时加强对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材料价格调整管理。
5.2材料价格信息管理
强化市场询价方法与手段,提高材料报价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简单的市场询价可以参考地方定额中所编选的材料预算价格和相关省市造价管理处按期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通过有关网站和自我市场询价,取得信息价格。通过以上两种方法所获取的材料信息价格,有些还是不能直接套用的初步信息,还要对其进行梳理并明确所包含的内容,计算整理使之成为符合报价要求的材料预算价格。建立材料价格信息系统。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材料价格信息系统,包括:完整的建筑材料分类编码体系,保障材料归类整理及查询功能的实现;能够接受、处理多渠道来源的价格信息,如历史工程材料报价、企业真实的采购价格、厂商市场报价、各类市场公开的价格信息;能够动态地对各种渠道获取的价格信息进行系统的综合、对比、整理、分析,生成满足造价人员需要的价格信息。建立企业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量化指标体系。随着招投标业务的展开,企业应建立起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量化指标体系,并逐步分层次逐层细化。在进行材料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中的“二八原则”,即在所有材料费用中,占材料种类 20%的主要材料却占了材料总费用的 80%也很重要。根据这一原则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做好材料价格风险控制,从而确保对材料风险的控制与应对。
结束语
人工单价的变化对土建工程造价的影响比较小,而对装修装饰工程造价的影响非常大,钢材价格的变化对土建工程造价的影响非常大,工程造价对材料价格变化的敏感性与工程造价构成有关,取决于材料构成和材料用量。由此我们要加强科学有效的施工管理,合理有效的安排用工。
参考文献
[1]尹贻林,申立银.中国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比较[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2]胡珊.借鉴外国先进经验探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趋向[J].福建建筑,2007,(4).
关键词 会计舞弊 法务会计 专业知识
中图分类号:D918.95 文献标识码:A
法务会计是一个边缘性的学科,法务会计是把法学领域的相关知识和会计学方面的一些知识运用技巧巧妙的结合到一起,更好的服务社会。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中的账务舞弊的问题日益严重,而且舞弊的手法从某种程度来说也越来越多样化,涉及到的知识也越来越广泛,通常都涉及到会计和法律等多个方面。
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凸显会计的重要性,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也就越来越突出,主要是以不真实的会计报表为表现形式的会计舞弊越来越多。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最早时期,企业的会计做账相对来说简单轻松很多,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规避会计舞弊方面的知识结构,但是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财务方面的账务也越来越繁重,所以会计舞弊在企业中的表现就越来越多样化,仅仅靠着审计会计来查清楚企业的账目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所以说法务会计就派上了用场。
法务会计人员要查清企业的账目,就一定要具备相对应的技能,这样才可以有效的阻止企业财务上的舞弊技巧,这不仅包括会计审计还需要有企业经营的知识和法律知识,只有具备了这些技能,我们才可以更好的调查,分析,报告,并且对于会计舞弊方面提供相应的证据。
在我国,法务会计具有双重性,法务会计既可以诉讼证据的书面证据被有关机构采纳,也可以在法庭上作为鉴定结论被采用。前面主要是法务会计在会计的审计报告中获得的和会计舞弊有关的财务数据分析材料,后面的主要是说法务会计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对于财务上的舞弊来说,由于现在企业发展的越来越复杂,如果我们单纯的将财务报表和会计资料作为书证,那么它的证明力远远不够,而且如果是让司法人员用会计专业的知识来调查企业中的财务问题也显然是不现实的一种做法,最后我们只能采用法务会计人员最后在法庭上面出具的财务鉴定报告。同时,司法鉴定报告要为法庭采纳,在我们国家我们还要求提供司法鉴定报告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就是要通过司法部组织的司法鉴定人资格考试然后取得相应的司法鉴定人资格证书。这样我们才可以把会计舞弊的过程披露出来,让会计舞弊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会计舞弊的披露之后,会计的欺诈行为也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在发现阶段采集,分散会计舞弊相关的信息,应该有一定的证明力,最后,根据法务会计出具的报告具有权威性,可以作为鉴定结论和专家的证词是法院使用的。因此,法务会计证据应具有一定的特点,这些特点包括: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法务会计,不管对真实和虚假的内容描述,只要是客观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参与其中,并证明事实的联系。会计舞弊的证据必须是相关的,以证明是否存在会计舞弊的证据。法务会计的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形式,形成过程和确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说,遵守司法会计证据的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取得的证据。我国法务会计人才需要收集证据,严格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要求。
在法庭上,法务会计的证据就可以明确被用来证明企业的财务舞弊事实,这是有法务会计本来就是为法庭服务的本质决定的,它应该提供一种正确的依据,来为法庭服务。也就是说法务会计在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就必须取得各管和有关联的证据来证明会计舞弊这样一种行为是不是已经发生了,同时,它也可以被用来作为信息披露管理上的会计欺诈和捏造事实强词夺理,如实陈述的有利工具。法务会计人员发现欺诈舞弊审计,欺诈,得出相关结论并提交给法庭的证据,使会计造假的人认罪,他的罪行如实陈述。它也为会计舞弊相关利益者主张其权利提供依据。在涉及的证券诉讼会计舞弊,广大投资者遭受会计欺诈造成的损害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这些证据中,法务会计证据是一种重要的证据。
司法会计证据具有更大的效应,使会计信息舞弊审计识别最终可以实现,才能真正体现司法会计法律威慑。法务会计财务报告是法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成果,对法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将体现证明实力的强弱。因此,在法务会计报告中,其内容应该很容易理解,尽量减少使用会计,审计和其他专业的语言,法规和法律法规可能引用的详细,以便使法官能够理解,有助于自由心证的形成。
总之,对法务会计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问题的研究,将是未来对法务会计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它必将极大地推动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
(作者:卢孟秋,贵州民族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硕士;朱浩壬;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
参考文献:
[1]吴晓鹏,冯欣荣.职务舞弊:来自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报告[J].中国审计,2003,(24):12-15.
[2]刘桂良,瞿友喜.现代审计学[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25-26.
一、以审前调查为突破口,为提高审计质量控制打下坚实基础
审计人员开展审前调查,是确定重要审计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
(一)把握好审前调查的内容 审计人员在进行审前调查时,应当调查和掌握清楚被审计对象所处的外部情况和内部情况,其中外部情况主要是指被审计对象所处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地区行业环境,即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影响,政策因素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影响和政府对被审计单位限制性规定等,主要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对某些行业进行扶持,财税金融政策的优惠等;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主要经济指标和统计数据,行业地区运用的法规,特定的会计规定和惯例等。内部情况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情况,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被审计单位涉及经济活动的业务开展情况等;被审计对象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重大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变动情况,银行帐号及重要财务收据,重大决策及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协议、文件等;以前年度审计或其他监管部门的检查情况以及有关帐外资产负债收支等等。审计人员只有把握好这些内容,系统地了解了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从而达到从源头控制审计质量的目的。
(二)灵活运用审前调查方式、方法和工具 审前调查的方法是控制审计质量的工具,主要包括调查的方式、方法和计算机辅助工具。调查方式主要有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试审;查阅相关资料;走访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等。调查方法一般指审阅调查法、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观察调查法、分析调查法和重点调查法等。计算机辅助工具主要是指对审计对象单位财务数据分析模块。选择好恰当的工具,对于审前调查的顺利实施、达成摸清情况及确定重点的目的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建立审前调查分析模型 审前调查分析模型是控制审计质量的手段,该模型利用系统论、信息论的构想,把审计对象作为一个系统,将其相关信息全面含入审计监督范围之内。通过审前调查,掌握资料,从总体上分析、对照、比较,初步验证审前调查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审前调查的质量。与此同时,结合实际确定审计对象的薄弱环节作为审计重点,找出核心问题之所在。通过建立审前调查分析模型,站在更高的角度俯瞰全局,拓宽思路,使审计人员有的放矢实施审计,有效地控制审计质量。
二、精心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将审计质量控制关口前移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起着“龙头”作用,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的高低对于能否顺利完成审计任务、实现预期的审计目标至关重要。因此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要紧密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和前期数据分析结果,从审计范围、内容、方法和审计步骤以及业务分工等方面精心细化审计实施方案。同时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确定的审计目标要明确,设置的审计事项要科学。
(一)明确审计目标,细化审计内容 审计目标决定审计内容,审计内容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要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划分审计事项,细化审计内容,将审计目标落到实处。对审前调查所取得的资料经过初步分析,并结合行业特性以及历年审计成果,分析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线索,以确定审计重点。
(二)科学设置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采用不同的审计步骤和技术方法,设置科学合理的审计事项。同时,设置的审计事项要体现实用性原则、目标明确原则、审计技术方法事先计划原则和重要性原则。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明确审计组长、主审及审计人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建立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上至审计机关分管领导,下至审计人员,要实行分级质量控制责任。
(四)加强审计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批控制 加强审计方案的审核审批控制是事前质量控制最重要的关口,要按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核审批审计实施方案。总的审批环节是审计方案由审计组组长或者承担业务部门负责编制、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重要审计项目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实施方案审核负有重要职责。
三、加强审计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审计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审计人员按照审计方案要求,获取直接、有效的审计证据;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编制规范的审计工作底稿;根据审计取证资料和工作底稿作出恰当的审计结论和提出意见,形成汇总的书面材料提供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和予以确认。因此,对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确认审计结果阶段的质量控制是这个阶段质量控制核心和重点。
(一)审计证据收集的质量控制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过程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运用检查、观察、询问及函证等方法,获取充分、有力的审计证据事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不但要确定审计取证的范围,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原始证据,还要确定审计证据的转化使用方式,使原始证据转化为其他便于收集的审计证据形式。
在收集审计证据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审计证据足以支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中揭示的问题及其性质;审计证据资料依据审计信息含量和价值大小处理得适当;审计证据获取的程序和手续齐备、合法,符合有关准则规章的要求;审计证据的收集符合成本效益和人员效率原则,收集的过程合理适度。
(1)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一是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即要求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并据此做出审计结论和建议。二是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相关性,即要求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必须和审计目标相关联,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或者与证实审计目标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三是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可靠性,即要求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同时不同证据间也要能够相互印证。
(2)获取审计证据过程的质量控制。审计人员应采取适当的方法收集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对通过检查方法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记录分析材料;对通过监盘方法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编制实物资料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章;对通过查询方法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取得被查询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对通过函证方法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除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外,还应当编制函证记录,注明查证事项、范围和函证结果等情况;对通过计算或分析性复核方法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编制计算表或者分析表,详细记录计算事项、过程、方法、依据和结果,分析和说明相关数据变动原因等情况。
(3)对审计证据进行恰当的整理分析。审计证据要有说明力,需要审计人员对取得的分散的审计证据进行归纳整理,使其更具有系统性和证明力。审计人员要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采用适当的整理分析方法,来进行归纳整理,有取有舍,最后得出的适当的审计结论。
(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质量控制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是联系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的桥梁。它记录了获得的信息和证据,审计发现和结论的依据,是评价审计工作质量、衡量审计人员遵循审计方案和准则的重要资料。因此,审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计工作底稿的各项工作,同时也把它作为审计实施阶段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1)审计工作底质量的基本要求。在具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过程中,要做到工作底稿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具体体现在一要符合完整性原则,即工作底稿的内容必须完整,规定的基本要素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方法、查阅资料的名称和数量、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等情况均不得遗漏;二要符合重要性原则,即工作底稿必须将支持审计报告所载事项的各项资料列入,并在工作底稿中处于突出的地位;三要符合真实性和相关性原则,即工作底稿列入的事项必须是真实、客观的,并且是与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相关联的依据;四是符合责任性原则,即工作底稿必须由编制人、审核人签章、注明日期,并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审批核实,各自的责任明确。要求每一具体审计事项应单独编制一份工作底稿,对工作底稿的问题审计人员要客观地表述自己的意见,为工作底稿编制索引并在提出审计报告后及时归入审计档案。
(2)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应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判断其对应关系是否严密,一是对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是否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附有相应的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二是所附的审计证据是否相应地对工作底稿中所列事项予以支持;三是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是否在工作底稿中通过索引号加以注明;四是审计证据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是否将审计证据附在与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工作底稿上予以注明。
(3)审计工作底稿要实行严格的现场审核。对工作底稿的现场审核,可以减少或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也可以及时发现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后,由底稿编制人员的上一级审计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工作底稿的审核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审核人员是否在工作底稿上签署姓名并注明日期,并根据情况签署审核意见情况;二是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是否全面实施,是否存在重大遗漏;三是审计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力,审计证据与审计结论是否存在不一致;四是审计判断是否合理,审计结论是否恰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五是对工作底稿中存在问题需要及时纠正的,复核人员是否督促审计人员及时修改完善。
(三)审计结果确认的质量控制 审计结果是对查证的事实客观、综合的描述和反映,是编制审计报告的直接依据。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在实施现场审计结束之前,根据现场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资料汇总形成审计结果的书面材料,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并签盖,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1)审计结果确认质量的基本要求。在确认审计结果过程中,其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一是审计结果的汇总应当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事项;二是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作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未遗漏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三是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公正、客观,引用的法规规章适当;四是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进行确认。
(2)审计结果的主要内容应全面完整。判断其是否全面完整,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审计结果书面材料的格式和内容,格式包括标题、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内容、签章、签发日期等基本要素是否齐备,内容包括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等方面是否齐备;另一方面是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是否依据核实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的履职和内部控制行为形成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做出的结论和评价意见是否经审计人员专业判断并符合公正、客观、依法、合理的标准。
(3)结果沟通及其再核实。审计机关应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概况、依据、结论、决定或建议进行讨论和交流,通过沟通后进行结果确认。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再核实,可以进一步增强已收集信息资料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避免审计结果的偏差和审与被审的矛盾,促进审计目标的实现。
四、建立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规章制度及体系
审计项目实施阶段质量控制要做好还应关注质量控制的重要因素。,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应用科学的审计方法、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等方面工作
(一)围绕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一是审计机关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主要有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审计人员业务分工和相互制约制度、审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审计重要问题报告制度等;二是审计质量检查制度,将事中和事后检查二者结合起来,是对进行中的或已完成的审计业务进行检查,以评价其是否符合审计方案和审计准则的要求;三是审计关键点控制制度,对审计业务中的关键点或环节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进行重点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对关键点或环节的审计达到了预期效果;四是审计质量考评控制制度,建立审计业务质量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程序,按照规定对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建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体系 审计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的运行可以为审计项目的规范完成提供指导,使项目的完成情况实现量化对比考核成为可能。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审计计划阶段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可操作性、业务范围和重点的适当性、审计人员能否胜任和分工的合理性;二是实施阶段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审计步骤方法的执行和审计目标的实现、审计结论的恰当性;三是审计结束阶段的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是否需要开展后续审计、审计档案的规范管理。
(三)应用科学审计技术方法 目前审计人员采用的审计技术方法较多,由于审计人员个人经验和业务技能的水平有限,对采用科学规范的审计抽样技术、审计整理分析技术的应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从而对审计工作的质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此,审计人员首先要树立现代审计的意识,充分吸收和运用现代审计研究的成果,积极探索适合当前审计工作的科学方法;其次要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审计操作程序,对审计项目开展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再次要重视对审计证据收集方法和整理分析技术的改进,积极推广内控评价、风险评估、统计抽样等科学审计方法,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日常审计工作中去。
(四)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审计质量的高低。因此,审计机关首先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教育以及业务技能的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审计理论和方法,熟悉国家财金法规政策,提高审计人员现场检查技能。其次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的审计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考核不达标的审计人员要追究其个人责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