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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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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

第1篇:事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企业管理;法律事务;重要性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已经被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中,而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具有一定重要性意义的,因此企业在管理工作中也十分重视法律事务管理,由于法律事务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限,因此提高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一、法律事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1.法律可以调整企业发展的全过程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在成立阶段、投资阶段、市场运营阶段以及财务管理方面都会触碰到法律事项,如果管理不当随时都有触碰法律的风险,法律风险的产生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财产以及信誉方面的损失。在日渐激烈的市场中,企业的信誉对其今后的长期发展十分重要,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十分重视法律问题,避免因为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法律损失。

2.尊重市场经济的法制性特点

现在是市场经济时期,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就必须要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法制经济是市场经济中的一大特征。无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还是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都需要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一些市场活动,但这比不是否认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因此,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提升国内市场经济法律意识十分必要,是增强国家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相对弱化

我国企业中很多都没有建立相应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而且有些企业中对于法律事务的管理都是分派给业务部门或者下属部门分头管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完善或者尚未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因此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职能总体较弱,对依法维护企业有关利益的意识较差,对市场风险的规避能力也很差。这种现状将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使得企业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

2.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工作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岗位,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了管理水平的高低。但是由于法律事务管理目前在企业中并没有收到过多的重视,企业领导层还没有意识到法律事务有关工作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在岗位人员安排上比较随意,很少会有专业人士从事这个岗位,而更多的是找内部员工进行兼职。而兼职人员管理法律事务就会出现业务能力较差的现象,而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效果不提升、服务质量不到位将会严重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的情况对企业而言不仅没有节约人员成本,反而会造成相反的效果出现。

3.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有关价值没有体现

现代管理体制中,法律事务的管理不仅仅体现在于法律有关的事务管理上,还关系到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重要资源。但是在多数企业中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事务管理的价值,因此在实际工作环节中并没有提供给法律事务管理发挥其真实价值的平台。法律事务管理对于企业在发展中能够给出相应的参考和依据,保障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措施

1.对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法律管理都需要企业能够给予一个正确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包含有3个方面:一是领导层需要加强自身对于法律事务管理的正确认识,因为领导的思想观念影响着整个企业发展的方向以及工作重心的转移。二是需要提升整个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员工是企业正常运行中的重要部分,因此需要加强整体员工的有关意识,才能有效的改善整个企业在这方面的意识,可以通过一些培训内容加强人员与市场经济有关法律的知识普及。三是完善企业制度的制定,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定是在企业内部推行有关法律事务管理理念的前提。加强企业管理的经营机制,逐渐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从而推进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顺利进行,确保企业持久稳定的发展。

2.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我国企业在法律事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因此很多企业在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中往往会采用聘请一些兼职的法律顾问,由于这些兼职人员对企业的发展和具体情况了解的不够清楚,而且往往是在企业遇到问题之后才会被任命导致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下降。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必须要建立一个体系比较完善而且符合企业发展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确保企业发展过程中法律有关事务的秩序进行。

3.严格控制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管理人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要求很高,为了保障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首先必须保证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的法律有关工作者不仅仅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有关的商贸知识、管理知识以及在企业对外交涉中明白自己所处的角色,如何极大的保障企业的根本利益。对于人员素质的控制首先在选拔条件上进行严格的把控,其次就是在工作中加强各方面技能知识的培训,使得人员能够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效力。

四、总结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现代企业在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环节,有效提升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能力的前提就是要认清法律事务管理在企业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限制管理水平提升的阻碍因素,只有找出阻碍原因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第2篇:事务管理范文

机关事务管理科 ***

(2006年12月)

年终岁尾,辞旧迎新。

2006年,是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一年:沈北新区的正式成立,综合服务中心的应运而生。在这样优越的大环境下,我个人工作的成功转形,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我的人生历程中写下了难忘的一笔。

从综合科到机关事务管理科,我个人的成长是在中心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政府,服务机关,积极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积极发挥机关事务管理科的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确保了中心内部事务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将我个人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建设网络平台,策划制作项目包装册

服务一局是一个综合性部门,工作涉及面广,日常事务琐碎。为了规范管理,服务一局在《沈北新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行体制暂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在内部需要制定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我参与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日常考核办法》等制度的制定。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能、岗位工作职责以及工作纪律和要求,起到了统一思想、规范言行、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确保了中心的良性运转。

与此同时,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加速沈北的大发展,我参与了《沈北新区投资指南》、《沈北新区旅游投资指南》等宣传册的制作工作。这些材料目前广泛应用于新区赴昆山、无锡、张家港的招商引资说明会,以及区直各部门的日常招商工作中,为新区的招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成为促进沈北新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

为了提高办公质量,建设网络平台,我参与了沈北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网站的建设。从页面的设计到内容的安排,我都逐一的思考,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在,网站已广泛应用到中心的工作之中,起到了宣传、沟通的作用,为外界对综合服务中心的了解起到了桥梁作用。

二、 认真搞好后勤服务,切实做到保障有力。

我从11月8日接手机关事务管理科工作,在利用简短的时间熟悉工作以后,我克服了人手不足的困难,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的职能,在领导和同士们的帮助下,使机关事物管理工作逐渐走入正轨。

为了提高机关食堂的就餐环境,在经得领导的同意下,食堂安装了音乐背景音响,使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能有一份轻松的享受。同时,为了提高餐饮质量,机关每周都出车为大家批发不同的水果,还为大家提高了餐标。在对物业的管理中,需要食堂每周上报菜谱,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加强了保洁员和保安的日常管理;电工能保证随叫随到,保证电路、电话的畅通。

办公用品的购置采取每周五各局、办上报所需用品,下周一早8:30发放,有序的保证了中心的日常办公,并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作好宣传材料的发放工作,随领随到,争取做到服务到位、服务满意。

为了加强机关车辆管理,充分机动的调配各局、办车辆为中心服务,建立完整的车辆维修、使用档案,制定了《沈北新区综合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办法》。尽量的在工作之中去协调每一次公务用车,保证工作人员方便快捷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机关事务管理科现有工作人员1人,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食堂的管理,办公大楼的维护占据了我日常工作的绝大部分时间,因而没有更多的精力去招商和处理其他事务,难免会顾此失彼。

第3篇:事务管理范文

农商行法律事务管理的范畴及其特点

农商行法律事务管理的范畴应该从业务范围、法律特征来界定,大体涉及如下:网络法学,具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络法学;民法学,具体包括储蓄业务、贷款业务等;诉讼法学,具体包括资产保全、不良贷款处置等业务;商经法学,具体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票据等业务;行政法学,主要包括外部监管法律法规。纵观这些管理的范畴,结合笔者实践体会,农商行法律事务的特点如下:一是主体突出,农商行法律事务主要集中在资产保全、合同管理这些领域,由于这些是农商行不可回避的法律事务,也成了法律事务的主战场。二是新型法律领域呈现,伴随电子银行等业务的发展,其中涉及的新型法律领域逐渐显露。三是法律事务过多依赖上级的制度流程,因为农商行许多制度流程都是省联社统一制定,好处是避免农商行投入不必要的精力处理这些问题,但也造成了一些农商行对法律事务的不重视,认为制度流程有现成的模式,无法律风险,不必过多关注法律事务。

农商行面临的法律风险简析

法律事务管理的实质是控制法律风险发生,让农商行业务发展始终处于合法性环境,能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这里简要分析农商行法律风险类型:一是内部制度流程的适法性问题,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操作流程、产品设计不严谨导致违规性问题。二是内部管理缺位导致员工违法性操作,诸如冒名借款、虚假签字等现象。三是外部欺诈时有发生,如合同欺诈,交易对方设计繁缛的条款,其中布置欺诈陷阱,获取非法目的。四是行政不当干预阻碍农商行依法行权,如在资产保全处置时,个别行政等部门非法干预司法,阻碍农商行依法维权。五是制度滞后于法律,导致违法风险发生,广义上的法律不断变化,一旦未能及时识别外部法律法规,极有可能导致业务违规的发生。因此,如果说法律事务是张网的话,这些法律风险无疑是条条准备漏网的鱼,如何编制好网成为当然的话题。

农商行法律事务管理的方式

就农商行法律事务管理的方式而言,大体有如下几种:一是外包制,聘请律师全权处理法律事务;二是专职公司律师制,重金引进律师,实行全日制坐班工作制;三是专兼职结合制,一部分法律事务交由法律专业员工处理,一部分较难的部分交给外聘律师处理。这几种管理模式需客观分析:首先,对于有充足人才储备的农商行,培养自己优秀的法律人才,承担主要法律事务是比较好的,因为绝大部分农商行这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储备充沛,可以谋求组建自己的法律事务团队,这可对上文所述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管控,避免外包制在管理与要求上不能做到完全为我所用的缺陷;其次,对于一些人才储备不足或是业务规模很小的农商行,一时无法组建自身的法律事务团队,宜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模式,让自身的法律员工与外聘律师充分配合,处理法律事务;最后,对全权实行外包制的农商行,一定要注重对其的管理问题,抓好对外聘律师的管理,防止一些法律事务的缺位,如对银行业监管规定的识别,毕竟在一些县城很少有律师关注银行领域的规章规定。

农商行法律事务管理的建议

一是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法律事务的重要性,这需农商行领导在战略层面充分认识法律事务的重要性,法律事务虽不直接创造效益,但是一旦发生法律风险,损失往往是惊人的,所引起的社会负面形象更是无法挽回。

二是从组织架构上明确切合自身的管理方式。大型银行一般有独立的法律事务部,如工商银行,农商行不必一步到位,关键要找准自身的定位、自身的需求。目前,农商行涉及法律事务的部分大体有两个:合规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合规管理部负责法律合同审查、法律知识培训、外部法律法规识别等工作,资产保全部一般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全行资产的管理,其中不良资产处置由于涉及司法诉讼等法律工作,其法律事务比较繁重。在此笔者建议有能力组建自身法律专业团队的农商行成立专门的法律合规部,吸收不良资产处置的职能,统一行使全行法律事务事务。

三是制度上理清农商行法律事务管理范围。很多农商行认为法律事务就是审审合同、打打官司,这只点出法律事务的一部分,并非全部。农商行应该充分审视自身业务,借鉴先进同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厘清本行法律事务需要做什么、相关人员的职责及分工怎么安排、工作流程是什么,这样从微观管理层面保证农商行法律事务管理的有条不紊。

第4篇:事务管理范文

一、专利申请的质量问题

2014年中国专利申请数量达到23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为92.8万件,同比增长12.5%,居世界第一位。这个数字非常惊人,尤其是对于仅实施专利法三十年的中国来说。同时,这个数字背后的专利申请质量也非常吓人。笔者到东部某个市调研发现,在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种专利申请都有补贴,一个人或专利工程师,一年能撰写两三千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若做外观设计的话,能做六千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拿补贴,很多申请人企业都不知道自己申请了专利。对于这些专利申请的质量,大家想想就知道了。

如何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呢?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专利申请的费用问题。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于2005年推出的全国专利行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一个发明专利申请从撰写申请文件到获得授权通知书这个阶段的费基本上在8000元至11000元。然而,十年后的今天,很多撰写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机构能收到5000元至9000元已经不错了。很多非北上广深的机构连这个费用也收不上来,费不但不升,反而不断降低。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是要耗费很多心思和精力的。一份好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从接到素材到撰写完成基本上需要两三天时间,过低的费用必然会造成机构压缩成本,质量可想而知。所以,建议各企业在考虑机构的费时,务必要以确保撰写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为第一前提,否则还不如不申请专利。

第二,在支付合理专利费的情况下,若想获得更高水平的专利服务,除了签订能提供高水平专利服务的专利机构以外,每个专利申请明确绑定一个专利人或专利工程师,这个专利人或专利工程师负责该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及后续的各种流程,并且在专利授权后的专利运营或专利诉讼也与该专利人或专利工程师挂钩。这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好坏和后续程序处理的好坏,都记在该专利人或专利工程师名下。这样,责任非常清晰,人或工程师就会为毕生的声望而注重撰写或其他处理事项质量。

在上述两点处理好后,企业专利申请的质量就会有较可靠的保证。

二、专利申请的数量问题

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国专利申请的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占全世界专利申请量的三分之一。然而,对于具体的企业,应当具体分析。总的来说,以五到十年的市场需求为导向,来增大或减少专利申请数量;调整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数量;调整国内专利申请和国外专利申请的数量。当然,底线是降低垃圾专利申请的数量,提高真正需要保护的专利申请的数量。

三、已有专利的管理问题

现在,很多大国企或央企拥有几百件到几千件授权专利,每年要缴纳几十万至几百万年费。为此,这些企业都在想拥有这些专利干什么,每年还要支付这么高的年费。笔者走访了一家年营业额在140亿左右的企业,这家企业的授权专利量大约在400件左右。为了降低每年不断增长的专利授权量带来的专利年费的增加,这家企业定期将实用新型专利让研发人员自己判断,哪些可以不用缴纳年费而自动放弃。很多授权五六年以上的,基本上会被自动放弃。笔者认为,这种模式是可取的,但是若能真正加入专利检索来判断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再加上市场部门判断市场现在和潜在需求情况,这样处理可能会更好。否则很容易放弃创造性高且市场需求还很活跃的专利,得不偿失。

四、实用新型是否申请以及申请数量的问题

鉴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经过实质审查就授权,所以很多授权的实用新型没有创造性、甚至没有新颖性,这给实用新型制度带来很多问题。比如,笔者发现很多企业要拿着实用新型去告他人侵犯专利权时,必须提前做专利权评价报告,而现在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大都以没有创造性为结论。这给权利人带来很尴尬的局面:去,评价报告写着没有创造性;不去,侵权严重。不管法院是否认可这份评价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这份专利权评价报告确实使权利人很为难。倘若该份实用新型在申请时申请了发明或者同时申请了发明,很多发明是授权的,没有必要在出现侵权时遭遇评价为没有创造性的尴尬。所以,到底要不要申请实用新型?

笔者认为,对于更新换代快的产品,应当或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市场周期还可以的产品,建议直接申请发明。若无法判断是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可以同时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这样在发明授权时放弃实用新型专利。这样,基本上可以避免上述尴尬。

另外,对于实用新型的数量,建议挤掉垃圾专利申请的水分,根据产品的市场周期来确定,不必强求数量,以质量为重。

五、专利的运营问题

很多企业的老板,尤其是很多国有企业的老板,总是比较疑惑,每年支付这么高的年费,这些专利怎么不带来利润呢?其实,这种想法还是没有真正明白专利的价值所在。除了专利转让或许可外,大多数情况下,专利不可能带来直接价值。比如,在具备某项专利的情况下,企业拥有很大的市场,这个时候专利到底有多大价值,是很难评估的。对于专利转让或许可,根据欧美的一些经验和数据,仅占整个专利的百分之五左右。所以,专利的价值在于构筑城墙防御敌人或者作为利器手刃对手,通过这种模式来换取利润,专利很少直接换取利润。所以,对于专利的运营,要保持清醒头脑。

六、专利管理人员的配备问题

对于经过三十年实践的中国专利制度来说,专利人和专利工程师,数量也就是十万左右。对于这种情况,每个企业聘请专利人或专利工程师,尤其是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利人或工程师,是很难的。所以,在无法聘请合适的专利人或专利工程师负责本企业的专利申请及后续管理的情况下,加强与专利机构的深度合作,尤其是聘请专利人深入企业进行培训、挖掘专利申请、管理后续专利事务,显得尤其重要。这样,才能弥补内部没有专利管理人员的不足。当然,加大机构的服务内容后,一定要支付相应报酬。否则,又会降低服务质量。

第5篇:事务管理范文

2009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机管局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着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服务于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协调、管理、服务三大职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后勤各项工作,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得到了上级领导、区机关单位广泛好评和充分肯定。

一、积极参与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做好原大楼移交工作

在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建设工作中,一是我局专门派出人员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对包括机关水电容量、电话通信、设备安装、停车场建设、党政信息网、机关办公区域分布等后勤设施、设备布局进行了精心研究、逐一组织落实,协调服务,确保后勤设施、设备的配置科学合理;二是认真做好甲供、甲控材料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工作。在各项设备和材料采购及招投标工作中,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保证了区综合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提前做好物业前期接管工作。作为业主单位,认真履行区委、区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区综合服务中心后勤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了综合服务中心物业单位的前期进驻、机关食堂前期筹备和设施设备及桌椅的采购、有线电视、电话和网络通信接入等各项后勤保障事务;四是办理原大楼的各项移交手续。将青云大厦产权、消防、供水、用电、房源钥匙等各项资料和设施设备等所资产移交给昌南城司。

二、积极做好机关各单位搬迁进驻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

一是新大楼搬迁时,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安排了青云大厦四套班子会议室,综合楼二、三楼会议室,视频会议室,机关食堂,仓库,值班室,收发室和理发室等各项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搬迁工作。二是为了搞机关各单位的进驻工作,我们在大厅和各楼层分别制作了平面图和各楼标示,在各单位的办公室制作门牌、指示牌和分布图等;三是积极做好后勤服务设施和场所的建设。启用了各个会议室、停车场、洗车房、理发室等,及时接通了办公电话。制定中心公共会议室管理办法,配备了桌椅、音响等会议设备;四是做好了新食堂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和调试,保证新食堂按时投入使用,并实行刷卡用餐;五是筹建开通党政机关固定电话“内部虚拟网”。经与电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在电话号码搬迁的基础上,重新组建开通了机关办公电话内部网,实行网内通话全免费,降低了机关办公成本,提高了机关电信通信效率。

三、积极做好日常后勤保障工作

一是制定下发了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征求意见函,征求各单位对区综合服务中心后勤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需维修和服务的项目,收集整理后,针对收集的信息积极开展了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管理服务标准及评分细则,检查监督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确保物业服务工作质量;三是抓好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完善了《机关办公区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办公区与禁烟规定》、和《机关办公区域卫生检查登记记录》、《工作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保证了环境及卫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四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今年2月6日,在青云大厦组织了区机关单位、街办、社区近200人参加了区机关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此次消防知识培训,使机关、街办、社区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得到了加强,消防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起到了“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良好效果;五是加强水电安全管理。对机关院内的水、电设备、管网、线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故障或隐患以最快的速度进行修复,保障水、电设备安全运行。

四、认真做好会务保障工作

保障好各项会务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我局先后完成了新春联欢会、区“两会”、第二届象湖之春艺术节、综合楼二、三楼各类会议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保证各项会务高质完成,我局一是积极筹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完成任务时限,针对各项会务工作制定了车辆停放、大院保卫、卫生清扫、供电、突发事件处置等多套工作方案和预案,有的重要部位实行双人双岗;二是把机关大楼和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列为重点工作,采取了严格的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机关大院的交通疏导和车辆停放工作,并专门加强了消防和安全方面的巡查工作,确保会务工作的万无一失。由于准备充分、保障有力、工作细致、服务到位,圆满完成了各项会务的后勤保障工作。全年承担各类会议160余场,接待与会人员近7000余人次,出动保障车辆150余人次。

五、大力开展机关节能工作

一是多渠道宣传发动,强化节约意识。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书,向街办、社区下发了节能减排宣传画。二是把好源头采购,建立多层次机关资源节约监督机制。在政府采购上,建立节约型政府采购目录,尽量采购低能源、低消耗、节能型办公用品;在管理机制上,制定了《区级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方案》、《建设节约型机关具体规定》,印制了资源节约活动检查、考核台帐,建立了资源消耗统计体系。三是强化节能降耗新举措。在加强了机关大院水电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堵塞漏洞,减少浪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水电意识,促进机关各单位节约水、电能源,实行了机关单位电费托收管理,并在区综合服务中心率先安装了IC卡智能电表和声控灯,进一步强化了节能降耗新举措。四是加强水电设施日常巡视、维护,对机关院内的水、电设备、管网、线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进行检查,保障水、电设备安全运行。

第6篇:事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启示

作为世界上公认的高等教育较发达的国家,美国非常重视“以生为本”的高校管理工作,并在学生事务管理(Student Affairs Administration)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理念清晰、目标明确、分工细致、运作高效的体系化、专业化、职业化模式。本文通过探究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发展脉络及其当前的主要变式,并将之与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加以对比,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①

一、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发展脉络

学生事务管理这一术语起源于美国,主要是指学校在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参与学生非学术性活动或课外活动的所有事项和活动集合的总称[1]。自17世纪以来,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经历了5个基本的发展阶段,其模式构建也保持了同步发展的态势。

(一)以替代父母制为主要模式的孕育期(1636年-19世纪中叶)

替代父母制,即校方替代学生的父母行使职责,主要由教师、校长、董事三方共同对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及成长加以管教和约束,并通过肉体、精神以及经济的手段惩罚违纪的学生。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诞生于殖民时期的美国高校一度采取替代父母制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具有两个显著特点:其一,教师全面参与学生的在校学习和生活,既承担授课任务又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其二,教师通常按照宗教信条规范学生的言行并施以严格的约束和监督。19世纪中叶,该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不仅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性被严重压制,而且教学和管理职能混杂,效率低下。

(二)以独立的学生人事工作为主要模式的形成期(19世纪中叶-二战前)

被誉为“现代大学之母”的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建立于1810年,随后,其 “教研合一”的办学理念被引入美国高等教育领域。此种理念所催生的“要么出书,要么出局”(Publish or Perish)的思想使得教师更加关注学术领域而逐渐无暇顾及除教学、科研外的其他工作,以致美国高校急需一批负责学生事务的专职人员。自19世纪中叶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团组织和文体活动在学生中逐步建立和开展。为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学生事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步凸显[2]。1891年,勒巴伦・拉塞尔・布里格斯(Lebaron Russell Briggs)被哈佛大学时任校长查尔斯・威廉・埃利奥特(Charles William Eliot)任命为学生主任(Dean of Men),主要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及个人事务方面的咨询与指导工作[3]。作为美国第一位专职负责学生事务的管理人员,此次任命标志着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从教师兼职进入拥有独立的建制并由管理人员专职负责的阶段。

(三)以学生服务为主要模式的发展期(二战后-20世纪60年代)

1944年,罗斯福总统签署的《军人权利法》(The GI Bill of Rights)正式开启了美国以联邦政府为主体资助退役军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传统,大量退伍军人进入高校学习。面对高校学生数量的增加和类型的多元化,美国政府于1949年提出了“学生服务”(Student Service)的理念,倡导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队伍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充分考虑他们的学习动机、学习类型、学习能力、心理特征、生活境遇等因素,为学生发展提供环境适应、学业指导、经济资助、医疗保健等一系列个性化的服务。从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美国高校愈加关注学生需求和学生权益的保障,并开始改变传统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赋予了其更多服务的内涵,进而促使学生事务突破了“学生人事工作”的局限,全面进入“学生服务”时代。

(四)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主要模式的成熟期(20世纪60年代-20世纪90年代)

20世纪60年代后,学生事务全面发展,美国大学人事协会(The American College Personnel Association)推出了著名的“明日高等教育工程”(The Tomorrow’s Higher Education Project),并于1972年发表研究成果《明日高等教育视角下的学生发展:回归学术》。其中,“学生发展”被定义为“人的发展理论在高等教育中的运用”,使每一位参与其中的人能够完成越来越复杂的发展任务,达到自身的独立和自我实现。学生发展理论认为,学生有权决定自己生活的方向,有权选择自己受教育的内容,学校则主要扮演帮助学生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角色。“明日高等教育工程”充分肯定了学生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了学生事务管理思想的转变――由“学生服务”转向“学生发展”,摒弃以往单纯服务学生的理念,逐渐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即强调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去发展而不仅仅是对他进行智力方面的训练[4]。1966年,美国健康、教育和福利部(Department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Welfare)确认了高校学生服务管理的17项职能。1988年,学生服务和发展项目标准促进会(Council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tandards for Student Services,CAS)制定了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的13项标准,目的是向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道德标准,使其在日常的专业实践中规范自己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初,学生事务管理已然形成完整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并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队伍呈现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趋势。

(五)以关注学生学习和个人发展为主要模式的探索期(20世纪90年代至今)

1994年,美国大学人事协会提交的一份报告明确提出“学生的学习乃当务之急――学生事务的含义”(Student Learning Imperative:Implication for Student Affairs,SLI)的论点。SLI理论的提出使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进入新的探索期。虽然学生学术发展与学生事务各自独立存在,但并不意味着两者完全割裂。SLI理论将学生事务与学术发展的结合点落于学生学习之上,其实质是倡导学生事务要以促进学生学习和个人发展为目标,并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和“以教学为中心”[5]。该理论的倡导者认为,如果学习是衡量大学效率的主要标准并决定大学的教育质量,那么学生“学什么,学多少”也将成为判断学生事务的价值准则。

二、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

的主要变式

美国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幼稚到成熟、从定位模糊到职责明确,已成为一个职能多样化、职员专业化、研究学术化的特色领域。

时至今日,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依然以关注学生学习和个人发展为主要目标,其模式包括直接报告式(Reporting to the CEO)、间接报告式(Reporting through another Institutional Officer)、双重报告式(Dual Reporting Relationship)和分散型组织结构式(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四种变式。直接报告式是指校长直接过问学生事务工作,一些分歧可以在协调中得到直接解决而无需完全依赖行政命令,其弊端就是当校长忙于其他事务时会影响学生事务的处理效率;间接报告式是美国大学目前普遍采用的形式,即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通过定期与教务长交流沟通,加强学生事务部门与学术部门的合作;双重报告式是指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学生事务,并在校长会议上参与协调各项问题,而日常涉及财政问题和政策解释的工作则由一名执行副校长负责;分散型组织结构式是由学校的教学机构、心理服务机构、健康和体育机构等管理部门分别承担学生事务的管理职能,以便学生能尽快得到相关指导和服务。[6]

1937年,美国教育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ACE)颁布的《学生人事观》列出了23个学生事务职能部门。由于美国高校的多样性,不同学校的学生事务组织机构也不尽相同,一般包括健康服务中心、财政资助中心、辅导中心、学生申诉中心、社区中心。学生事务由副校长专门管理,并由专职人员主管每项工作。专职人员学历层次较高,多为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7]

本文以加州州立大学为例,着重说明其学生事务管理组织体系。该体系包括5个部门。第一,招生管理部门。加州州立大学的招录比大致为10:1,这一部门负责处理学生申请、学分转换、授予学位与学籍注册、学生毕业等事务。第二,残疾学生服务部门。在加州州立大学,我们可以看见许多身患残疾的学生,他们和普通学生一样穿梭于各个教学楼之间,没有丝毫障碍。这一部门就是专门为残疾同学提供服务的,其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各种翻译服务,如听力或阅读障碍的同学能够得到特殊的教材或者辅助设施,学业支持、助学补贴咨询等服务。第三,学业以及心理咨询服务部门。这一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咨询和心理咨询。学业指导咨询包括为学生选修课程和其专业发展提供建议。该部门有8~10名专业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开展小组活动以及进行课堂讲授等。第四,财政资助部门。这一部门负责为学生提供贷款、奖学金和校园工作机会。加州州立大学有将近40%的学生需要贷款。能否获得贷款与学生的学习表现密切相关,平均学分绩点在2.0 以下的同学会被中止贷款。第五,学生会。美国大学的学生活动非常广泛,学生会是一个主要的活动场所,被称之为“校园的客厅”(Living Room of the Campus),其中有咖啡室、桌球房、游戏房、学习室、餐厅,也包含部分学生组织的办公室和会议室。

三、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模式

辅导员是我国高等教育开展学生工作的一支非常重要的队伍。1953年,清华大学时任校长蒋南翔创造性地提出政治辅导员制度。至今,我国高校开展学生工作已经有60余年的历史,形成了独立的学生工作管理模式。学生工作处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主体,承担主要的学生事务及其管理工作。团委是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另一个重要部门。为了协调学生工作处和团委的工作,许多高校团委副书记兼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除了自己专门负责的工作外,学生工作处和团委还负责协调校领导和学校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在院系一级管理层面,一般由学院(系)党总支副书记、联合学院(系)副主任以及全体辅导员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学院(系)内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校学生工作处和学院(系)学生工作组形成两级管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的学生工作管理模式。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学生工作的重心和特色,负责学生工作的人员也归入党务系统。高校学生工作在管理模式上注重思想引领,但随着学生事务内容的愈渐繁重,行政化也越来越明显,体现党政合一的运行机制:学校一级的学生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共同负责,校党委指导团委,学院党总支指导团总支开展学生活动。

四、美国学生事务管理模式

对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启示

(一)转化学生工作人员的角色,树立服务引导型学生工作理念

美国学生事务管理是随着美国高等教育的演进而发展的活动。随着学生管理发展理论的变化,学生工作人员的角色也在慢慢变化,尤其是近年兴起的SLI理论将学生工作人员的角色定位在“帮助学生全面发展”。一方面,他们应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服务学生;另一方面,他们还要通过咨询、相关指导等服务,提高学生的自我意识和自主成长的能力,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学生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大致分为三类:心理辅导、职业辅导和社会化辅导;其工作特点为学生提供专业、细致的咨询和指导,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帮助学生学会求职技巧以及社交处事的方式。

我国学生工作人员主要是各高校的辅导员,他们直接与学生接触,接受学校党委、学院党总支的领导。辅导员制度设立之初,其工作重心就在于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近几年,伴随着学生服务内容的变化,各高校分别开设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服务部门,但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仍是学生工作最重要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工作面临的社会性问题越来越多,如学生的心理问题、求职问题,越来越需要各高校学生工作人员的重视和支持。学生工作人员要更加尊重学生、理解学生,让学生适度地参与管理,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构建服务型学生工作体系,全面完善学生服务

实行学分制的美国高校不分班级,宿舍是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因此,美国的大多数高校以宿舍为单位管理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就寝时间、吸烟、饮酒、电器使用、客人留宿、安全撤离等诸多方面。在科研方面,学生通过辅导中心预约辅导员咨询相关事项。辅导中心的心理辅导员、职业辅导员、学习辅导员、生活辅导员均可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我国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方式是管理型,管理体制成块状,每个院系是一块,其中教学、科研、党建、共青团和学生会(简称团学)活动等跟学生相关的内容全部集中在院系学生工作组当中,每位辅导员在学生工作组中对自己所带班级学生负责。如果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职业等方面需要得到帮助,应首先找其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这种学生工作体系的优点是有利于班级稳定,能够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并给予支持。然而,随着学生人数的扩大以及学生服务需求类别的增多,对辅导员专业能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这种管理体制下,辅导员需要了解心理学、职业发展、各专业知识、社交等多方面的教育内容,才能为学生提供专业化服务。辅导员工作专业化提升与有效完成各院系团学、党建等工作之间时常发生冲突,迫切需要构建服务型学生工作体系。

在我国现有的高校体制下,可着力建立健全专门化的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在学生工作处设立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学习辅导中心、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等,并在各中心的日常工作中突破现有的层级。同时,借鉴美国高校辅导的预约制度,学生本人可直接向各中心提出预约,各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辅导员对学生进行个体疏导或集体辅导。此外,可让在校大学生参与各中心日常办公,提高学生的自我服务意识,并全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三)延伸教育触角,实践学生生活区管理模式改革

宿舍、食堂、活动场所等学生生活区既是学生课外休息、生活、学习和交往的空间,又是第一课堂的延伸。我国大部分高校实行的是学校-学院-班级的管理模式,普遍存在着教学与生活相割裂、教育与后勤相分离等管理瓶颈问题。耶鲁大学住宿学院的设计在学生生活区管理方面非常成熟,在该校精英人才培养的教育活动与后勤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耶鲁大学安排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学住在一起,以促进个性化发展。每个住宿学院都设有娱乐室、图书馆、教室等,同学们可以在里面交流学习、举办大型活动,如迎接新生晚会等。各住宿学院还开设音乐欣赏、诗词写作、摄影等课程,以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能力。实行学生生活区管理模式可以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衔接,并对学生的管理职责进行分工――将与学业、就业相关的教育管理划归学院,把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日常事务管理等划归生活区管理委员会,两者共同承担起育人的重要职责。其中,学院主要负责教工和学生的专业培养、学科竞赛、学风建设、教学动态和就业指导,乃至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大型活动;生活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学生评奖评优、心理健康、财政资助等。实行学生生活区管理模式改革是突破学生管理瓶颈的实际需要。除了上课时间,学生大部分时间活跃在生活区,而现有各高校的生活区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条件,远不能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实行学生生活区管理模式改革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拓教育阵地的必要尝试。培养大学生不仅要注重其专业素质的提高,更要注重对其心理调适、生活规划、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培养和指导。大学生生活区管理就是培养相关能力的很好平台,其教育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和培养健康人格。近几年,我国已有不少高校开展这种管理模式的探索,如以西安交通大学为代表的书院制,学生们在生活区开展着除了传统课堂以外的各种活动。

(四)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学生工作队伍,扩宽学生工作者发展空间

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学生工作队伍已成为我国各高校学生工作者的共识。在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学校不仅应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和方向性引导,并在财力上给予支持,而且要注重对辅导员专业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根据现有的服务体系,建立学生管理人员的分类定岗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功能互补、专业突出的学生管理系统,避免出现“职能部门千根线,辅导员岗位一根针”的现象,即辅导员忙于协调日常行政部门的运作,节约了行政事务的运行时间成本,却极大妨碍了对学生培养这一实质职责的履行。在美国高校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随着经验的累积,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将能够担任越来越重要的职位。各高校还应构建良好的激励机制,如提供用于专业发展的资金,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接受培训的机会,为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团体搭建一个有潜力的职业发展平台。

通过对中美两国学生事务工作管理模式的比较,可以发现,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在专业化服务和交流、职业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中美两国国情不同,具有各自不同的文化传统,高校建设的特点和机制也有所不同,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高校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特点与管理经验值得借鉴。由此,积极推进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变革与模式创新,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乃是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的应有之义。

注释:

①笔者于2014年8月参加了所在高校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合作交流计划,在加州州立大学的学习经历对深入了解该校及美国高校学生管理实务有很大帮助。

参考文献:

[1]克拉克・科尔.大学的功用[M]. 陈学飞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117.

[2]秦涛. 论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队伍专业化发展[J].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41.

[3]李明忠,焦运红.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培养及其特征[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5):72.

[4]赵浩华. 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职责与管理之比较[J]. 成功(教育),2012(22):174.

[5]刘子真,程瑶. SLI理论与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J]. 航海教育研究,2006(3):36.

第7篇:事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 高校 学生发展导向 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03(2013)04-0014-03

新时期,高校学生群体出现了新的认知特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理念也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发展中融入了新的思路和想法,由学生事务与学术事务的分离再趋于融合,为学生学习服务、为学生发展服务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学生事务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构建原则

(一)学生积极参与原则

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前提是他们必须积极融入到学校环境中去。积极参与是指学生在整个学习活动中或具体的时间和活动中投入的身体的和心理能量的多少。积极参与可以从学生对活动的投入时间和认真程度两个维度上来考量。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度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个人发展程度成正相关。研究表明,学生参与教授的研究项目、辅导同学、参与荣誉选拔活动、参加实习或加入各种团体都有利于其在学校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学生事务工作者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发展的活动,并为学生参与活动提供机会和帮助。

学生积极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参加学生组织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既有益于学生自信心的提高,又有益于成熟的人际关系的发展,同时还能增强学生的成就感、责任感。此外,勤工俭学也是一种积极的参与方式。这种方式以兼职的形式为学生提供一些岗位,如宿舍管理助理、图书馆管理助理等,让学生在实践参与中得到锻炼。服务学习和做志愿者也是积极参与的重要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把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以此丰富自己的学习经验。通过服务学习,理论和实践得以结合,提高了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还能让学生获得了荣誉感。

(二)专业化原则

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和学生事务工作者职业化是必然趋势。学生事务管理者应具备多种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专业化是指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的人员走上学生事务管理岗位,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 只有在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去规划学生事务管理队伍的职业化发展,才能真正建设一支专门的、高水平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否则就不可能形成专业;还要有相关学科的建设,否则就不可能持续发展。学生事务管理者的工作包括开展大学生学业指导、生活辅导、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活动,要有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因此,需要经历上岗培训、日常培训、高级研修、专题研修、学历学位培养在内的完整的教育培训过程。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管理方法等的掌握和运用,还要有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培养等,这体现了教育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任何专业都需要有考核和测定,需要有严格的认证制度,因此,要研究和分析辅导员职业的基本能力要求,设计能客观反映这些能力的测验内容和测试方式,实行辅导员职业准入和上岗认证制度。

(三)以学生发展为导向原则

学生事务管理要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原则,这体现了教育的最终目标,也是当前学生事务管理发展的趋势。学生发展理论的基本目标是解释大学生怎样发展成为具备正确地了解自我、他人及世界能力的个体的过程。

学生发展是一种学生个体的全面的发展。这种发展既包括了学生人格的发展也包括学生学业、职业能力的发展。学生人格的发展包括了能力培养、情绪管理、从独立性的养成到与他人的相互依存、成熟人际关系的建立、自我人格的实现、生活目的性的建立以及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品格的养成等。学生学业的发展是最近几年提供出,美国大学人事协会提交的报告《大学生学习的责任——学生事务的含义》中提出SLI理论。该理论提出了“学习”、“全体职员的发展”和“学生发展”三者是互相交织和不可分的,学生事务应以学生学习和发展为中心与学术事务进行融合和合作。

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构建

(一)学生学习引导与辅助

学生事务和学术事务由分离走向结合,学生事务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为学生的学习服务,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帮助。学生事务工作者要帮助学生做好学涯规划。大学生学涯规划,对大学生而言,就是认真分析个人的性格特征,结合个人兴趣特长,依据兴趣选择喜欢的专业。大学生在走向社会前,将现实环境和长远学习规划相结合,给自己的学习生涯一个清晰的定位,是求职就业乃至将来职业升级的关键前提。

学涯规划是由学涯想象、设计、进而确立演变而来,其核心包括三个步骤:①了解自己,确立方向;②了解在相应学习领域成功所需要的条件,技能,以及储备知识;③了解从确立方向开始的完整过程,做出学涯规划。

学涯规划是学生个体自我管理的过程,从本质上讲是学生以大学阶段的学业要求为目标的管理。从这个角度讲,从学涯最终目标、各年级子目标的确定、实施的思路和步骤、目标的调整和修正都要充分的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而并不是完全靠教育者来策划和安排;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大学阶段的学生个体的思维能力不足和阅历缺陷,完全依靠学生却又是不现实的, 学生事务工作者的主要工作是:首先使学生明白大学阶段的主要学习任务和考核指标;引导学生学会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引导学生理性认识自身条件(兴趣、爱好及能力)和环境资源(专业特点、内外资源、社会需求);引导学生学会如何计划安排学业和生活,最终使学生能在分析主客观因素的基础上,通过自觉和内省,主动做好自身的学涯规划。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锻炼和提升学生自身能力,同时又将学涯规划内化为学生的实际需要并提升执行力的作用。

(二)学生职业能力发展指导

学生对职业方面的需求在所有需求中最为突出,包括职业指导和职业能力培养两个方面。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一个人对其一生中所承担职务相继历程的预期和计划,包括一个人的学习对一项职业或组织的生产性贡献和最终退休”。职业生涯辅导(career counseling)主要的切入点是帮助大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理想以及他人对自己的期望等,而不仅仅是为他找工作。因此学生职业能力发展既要包括职业指导、职业咨询,又要包括职业能力培训。学生职业发展辅导的主要工作是把大学生的主观愿望与客观的事实区分开,所以很多时候是利用一些职业性的测量表让受助者更准确地体会自己的情况,认真规划自己的事业生涯。辅导员不仅可以从大学生的客观条件入手,也可以从其主观兴趣或愿望来进行启发,让他大胆地审视自己的内心世界。学生就业指导一方面要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和其顺利就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另一方面则是要帮助和引导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社会职业的需要,选择最能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业,全面、迅速、有效地与工作岗位结合,实现其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学生职业发展指导者既要具备专业素养又要具有过硬的心理素质。

(三)学生生活服务与咨询

1. 宿舍生活服务。开展丰富多采的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能够调节学生的大脑,提高其评判善恶、美丑、真假的能力,提高审美能力,增强环境意识,可以获得课堂、书本上无法直接获得的各种社会知识、文化知识、生活知识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活跃了思维方式,改善了智力结构,丰富了知识内容。有利于学生知识结构的优化,培育良好的学风。同时,开展宿舍文化建设还能起到协调良好人际关系,培养集体主义品格的作用。由于性格和习惯等因素,舍友间既相互学习、又不可避免地发生着矛盾,影响了相互间的人际关系,影响了心理健康和宿舍气氛,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开展宿舍文化建设,事实上就要求所有舍员共同团结起来,形成共同创造、共同爱护宿舍的良好氛围,营造健康、协调、舒适、愉快的宿舍环境,在无形中培养了学生的集体主义意识、思想和品格。

2. 心理辅导与培训。学生辅导的目标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协助学生全人发展,即学生通过辅导过程切实地了解自己、他人及周围的环境,学会面对难题,改善适应,学会抉择,在学业、群性和感情上发展。二是协助并促进学生的个人成长,大学生处于关键的成长发展阶段,学生辅导不仅要帮助学生不仅适应大学生活,更要为将来毕业后的人生做好准备,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实现其人生目标。因此,辅导工作的有效实施,可以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促进人格的健康发展。

3. 体育卫生医疗服务。学生事务应加强在大学生身体素质方面的工作。体育运动一方面锻炼的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另一方面磨砺了大学生的意志力和坚韧的品格。因此,学生事务中心应为学生提供体育运动器材和场地,定期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医疗服务是大学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大学生医疗服务应该以“防”和“治”相结合。“防”是指根据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医疗需求,定期开展健康咨询、饮食指导和保健防病知识等方面的健康教育讲座和知识宣传。

(四)学生日常事务及其他

1. 勤工奖助贷。在奖助学金和经济援助的运作上,管理者主要起到一个桥梁中介的作用。学生事务将各类奖助学金、经济援助的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学生,学生根据要求自己在网上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学生事务处将学生资料汇总递交给资助方,组织面试,有时也会受资助方委托,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筛选,最终将资金转发给符合要求的学生。学生事务既是组织者的角色,同时又是监督者的角色,确保资助方的资金确实颁发给具有受助资格的学生。

2. 学籍管理。高校的学籍管理要突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通过管理学籍达到对学生实施教育的目的,所以管理人员的素质尤为重要。新时期的学籍管理必须依靠一支具有现代管理思想和意识、原则性强、掌握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具有奉献服务精神的、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学籍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管理的能力,不断总结、摸索学籍管理的特点、动向、规律,从整体上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学籍管理工作的高水平。

第8篇:事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4-0197-02

学生事务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阶段向大众化阶段的转变,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问题日益凸显, 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以探讨, 以推动和加速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进程。

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及专业化的内涵

学生事务是典型的美国式术语,所谓“学生事务”,是与学术事务(academic affairs)相对的一组概念,通常涉及课外教育、学生活动、住宿生活、学生情感和个人问题等。”也有学者指出学生事务是指学生课外活动和非学术性事务(一般包括生活辅导、课外活动、身体保健、就业指导、心理辅导、学生经费、校园秩序、奖励与处分等事宜)。高校学生事务的核心在于服务,在于向学生提供满足其需求的各种效用,帮助其更好地学习、生活,从而获得良好业绩、全面地发展。

学生事务管理是一个十分含糊的概念,其所指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从广义上讲,学生的管理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生的学业进程,二是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三是学生的就业、娱乐、生活。在大学内部,学业进程方面由于涉及学术,所以一般由教务部门管理。而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就业、娱乐、生活方面则有专门的系统来实施管理,通常称为“学生工作”,就可以算做是狭义的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工作”一般用来表示我国高校学生事务或对这些事务的管理。它与美国的学生事务及其管理一样,表示与非学术性事务和学生课外活动有关的所有概念、事项及活动的集合和总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学风建设、党团组织建设、日常行为管理、社会实践、奖励管理、助学资困和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等许多内容。

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化有两层含义:第一,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和机构必须实现专业化的分工;第二,学生工作人员需要具有专业化的知识体系。

二、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学生管理工作重现实需要而轻发展需要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往往以注重满足学校的现实需要(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为重点,而不是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为重点。当前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力求通过各种规章制度来“管住”学生,往往企求统一的培养标准,用过高标准和统一目标教育和要求学生,强调一个声音,一个步调,追求一种风格,一种色彩,而忽视大学生主体受教育的客观差异性。在高校以往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往往把学生看成是不断制造麻烦、不断需要纠正的问题制造者,学生管理工作者为了即时完成任务,往往采取容易操作的管理方法,这样就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管理方法不当。例如,有些高校要求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到教室晚自习,并且安排学生管理工作者或学生干部到场清点人数,没来的学生要被扣除综合评分或给以其他处理。这种管理方式虽能强化学生的有序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校园秩序,但它是不科学的,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二)“双肩挑”的管理人员比较多,专业人员少

高校从事管理的人员很少是学教育或管理出身的,许多高校的学校各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由一些教授或者讲师来担任,这样会遇到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教授或讲师的教学科研任务较重,而做行政管理意味着花费很多时间,会严重影响他们的教学科研任务,这么一来势必会轻视行政管理;另一方面,教授或讲师虽然对自己研究的领域比较精通,但并不是每个教授都是学教育管理的,我们所说的管理专业化并不是专家化,因此,不能把一个优秀的教师、技术专家“提拔”成蹩脚的管理家。在美国,有人明确指出,那种把技术上有才干,但管理上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工程技术人员选拔为管理人员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三)学生事务管理的效率比较低下

我国的管理体制是分层管理,学校设有学生工作处,具体工作由各院系分管。校级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对全校工作负有指导和管理责任,但实施教育管理的学生管理工作干部队伍的人事权却在各系。这样最大的缺点是容易造成学校管事不管人、忽视以人为本、最终连事也管不好的现象。因此,整体上讲,我国高校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不管是和现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的教师专门化建设相比,还是和目前热火朝天的中小学校长专业化相比,或是与发达国家高校专业化建设水平相比,是相去甚远的。

三、中美学生事务管理差异分析

从管理内容上来看:一方面,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有着诸多相同的内容或项目,如对学生行为规范和纪律的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社团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另一方面,两国学生事务管理的内容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概括地讲,美国的管理内容丰富、面面俱到,在充分考虑学生需要的基础上,学生事务项目呈现出多元化和多样性;而我国则相对单一。具体地讲,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注册管理、新生定向教育、健康服务等在我国高校中尚未进入学生工作者的视野,或者说还未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而我国国情和历史传统则决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直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从管理方式上来看:总的来讲,我国高校学生工作方式以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为主,并辅之以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的咨询与服务方式;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则采取咨询、辅导、服务为主的管理方式,并在一定范围内辅之以必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我国重在对学生的严格管制,对学生违纪行为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处分,美国倾向于建立一套监督和仲裁系统,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罚以健全的学生申诉制度为基础。又如,在一些相似的服务项目(如学生资助、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上,我国的咨询与服务更多地依靠行政力量的推动,而美国高校只提供窗口式的服务,咨询与服务主要是学生去积极主动地寻求。

四、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的思路与策略

(一)树立“以人为本,发展学生”的工作理念

“以人为本,发展学生”――实现由“管理学生”向“发展学生”的跨越。美国高校服务软环境的创建体现了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核心的服务目标。因此,中国的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从学生的需要、利益出发,自始至终贯穿主动、积极为学生服务的思想。通过换位思考,站在学生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做学生之所需,以期为他们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发展学生就是要将学生视为“具有自由个性的现代人”,创设民主宽松的环境,营造崇尚真知、追求真理的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精神,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合理减少强制性的教育内容,增加可供选择的教育内容,鼓励他们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使学生工作内化为学生本人的自觉行为,引导学生充分实现自我价值。轻松自由的环境对于培养学生个性自由、创新意识有着积极意义,从而开创新时期高校学生工作新局面。

(二)构建学生事务管理扁平化组织模式

学生事务管理扁平化组织模式就是使事务管理专业人员打破现有的部门界限,绕过原来的中间管理层次,直接面对学生和对学校总体目标负责,从而以群体和协作的优势赢得市场主导地位的管理组织。扁平化是指减少学生工作组织的中间层次,压缩行政人员规模,增大管理幅度,促进信息的有效传递与沟通。目前,大部分高校采用的是直线层级结构和横向职能型结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从学生管理的发展趋势上看,基于以人为本的学生工作理念,使扁平化成为高校学生工作模式变革的必然趋势。扁平化理论的技术支持是信息,扁平化管理是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将新的管理思想、理念贯穿到具体的工作流程之中;管理层次的减少和管理幅度的扩大,使信息处理基层化、流程管理简单化;简化组织结构,弱化等级制度,促进了内部信息的交流,强化信息的共享和全员参与决策的过程,使学生工作对内外环境的变化更敏感、灵活。扁平化促进了学生工作信息的流动,使横向信息交流加强,纵向信息流动加速,为高效、科学的决策提供了信息和组织基础。

(三)规划学生事务管理学科化发展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学生事务管理的育人作用,应通过建立相应的学科点,将学生事务管理与学科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强对学生事务管理基本理论及基本规律的研究,进一步总结提升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认识,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学生事务管理新型理论框架和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建设,不断增强学生事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学术性与科学性。学科化发展主要表现在:凝练研究方向――在全面把握大学生成长成才中需要迫切解决的各种实际问题的基础上,从学科建设的角度,通过凝聚和锤炼形成若干学术研究方向,引导从业者广泛参与到这些研究中,借助研究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从而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搭建研究平台――寻求学生事务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理论支撑,围绕学生事务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选择具有相当学科建设水平的高校进行宏观布点;整合研究队伍――加强学生事务管理队伍研究协作力量,应根据从业者工作的内在要求,构建系统的辅导员选拔、培养、评价和流动机制,造就一支“能研究、会管理,擅创新、重实践”的专业化队伍,还要广泛开展学生事务科研活动,增强学生事务研究的国际性与开放性。

(四)建立专业化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

学生事务管理者应具备多门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专业化是指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的人员走上学生事务管理岗位,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只有在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去规划学生事务管理者队伍的职业化发展,才能真正建设一支专门的高水平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否则就不可能形成专业;还要有相关学科的建设,否则就不可能持续发展。学生事务管理者的技能包括开展大学生学业指导、生活辅导、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活动。要有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包括上岗培训、日常培训、高级研修、专题研修、学历学位培养在内的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管理方法等的掌握和运用,还有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等,这体现了教育、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专业需要有考核和测定,需要有严格的认证制度。要研究和分析辅导员职业的基本能力要求,设计能客观反映这些能力的测验内容和测试方式,实行辅导员职业准入和上岗认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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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事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 道教;度牒;宫观;整改

[中图分类号] B95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6)02―0119―07

Abstract:The reign of Emperor Qianlong is the most prosperous period in the Qing Dynasty. To consolidate the domination, Emperor Qianlong strengthened all aspects of repressive measures. In religion, management matters were mainly related to Taoist Dudie, the construction of temples, the designation of Zhang Zhenren and priests Lou Jinyuan, and the reform of shen yeeh kuan. For the limitation of Taoism development, he reestablished and implemented new Taoism Dudie and registration system, and issued a number of prohibitions to restrict the construction of Taoist temple, as well as the reform in shen yeeh kuan. Also, he degraded the status and the power of Zhang Zhenren and priests Lou Jinyuan, and strengthened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the Qing government to Taoism. All the measures we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attitude of Emperor Qianlong towards Taoism and ultimately affec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pper layer of Taoism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Key words:management; Dudie; temples; rectification

清朝在高度集中的专制背后,隐藏着来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矛盾与危机,在各种巨大的压力下,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尽头。但在清朝也出现了中国古代的最后一个盛世――“康乾盛世”。在康熙、雍正两朝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后,乾隆时期达到了“康乾盛世”的顶盛时期。与此同时,君主专制体系也达到史无前例的高度。为了稳定王朝统治,乾隆强化了各方面的专制制度与举措,对道教的管理亦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一乾隆帝对道教的态度

清代道教的发展总体处于停滞、衰落态势,这与清代诸帝对道教较为抑制的态度不无关系。其中,乾隆帝对道教的抑制态度更是清晰而直接。他自当政始,就开始对道教进行了严格的管束与制约。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首先,这与其父雍正帝对道教丹药的迷恋及与道士交往甚密有一定关系。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雍正帝逝世,乾隆帝登基,此时百端待举,而乾隆帝却下谕:“皇考万几余暇,闻外间有炉火修炼之说,圣心深知其非,聊欲试观其术,以为游戏消闲之具。因将张太虚、王定乾等数人,置于西苑空闲之地。圣心视之,如俳优人等耳,未曾听其一言,未曾用其一药,且深知其为市井无赖之徒,最好造言生事。皇考向朕与和亲王面谕者屡矣。今朕将伊等驱出,各回本籍。令莽鹄立传旨宣谕,伊等平时不安本分,狂妄乖张,惑世欺民,有干法纪,久为皇考之所洞鉴。兹从宽驱逐,乃再造之恩。若伊等因内廷行走数年,捏称在大行皇帝御前一言一字,以及在外招摇煽惑,断无不败露之理,一经访闻,定严行究,立即正法,决不宽贷。”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9册,第148页。在谕旨中,乾隆帝极力否认雍正帝曾服用丹药,认为雍正帝在西苑竖炉炼丹只是游戏消遣之举,强调雍正帝不曾听用过道士的言语,告诫亲王说这些道士是市井无赖之徒,最好造谣生事。他下旨将宫中炼丹道士驱出宫外,禁止他们谈及雍正帝。但从现存的宫中档案可知,雍正帝当政之后,曾屡次赏赐宫中丹药给亲信大臣,并且曾作《烧丹》诗:“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光芒冲斗耀,灵异卫龙蟠。自觉仙胎熟,天符降紫鸾。” 《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卷27《雍邸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75页。乾隆帝的极力否认,不免让人猜测雍正帝的死因或许真与其生前热衷修炼和服食丹药有关。其次,这与乾隆帝的实用主义思想有关。雍正十三年(1735),江西巡抚常安上奏本省夏雨不足,在省城及庐山上清宫等地请僧道设斋祈祷雨水等事。不料遭到乾隆帝的严厉训斥:“今见汝奏摺八件,将不关紧要之事,胪列于前,而将奏报雨泽秋成之摺,置于最后,是汝以雨泽为可缓之事,而竟不以民食为重也。况斋僧道之举,不过祈祷中一事。”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9册,第156页。此后,乾隆帝又明确表示:“多一僧道,即少一农民。乃若辈不惟不耕而食,且食必精良;不惟不织,而衣必细美。室庐器用,玩好百物。争取华靡,计上农夫三人,肉袒深耕,尚不足以给僧道一人,不亦悖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册,第352页。。在清代,道士有免除赋税和徭役的特权。农业是古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生产部门,同时也是古代社会的经济基础。乾隆帝历来重视农业生产,他将道士们视为不耕而食、不织而衣的社会群体,认为他们无益于社会生产与稳定。这种看法显然有些片面,忽视了道教在清代社会生活精神、文化等方面的作用。再者,在上,乾隆帝有本族固有的萨满教信仰,又与藏传佛教关系密切,对生长于汉族本土的道教并不感兴趣。满族历史上是信奉萨满教的,清军入关后,整个皇族及满族内部对萨满教的信仰并没有改变,皇宫内依然保持着每年祭祀神竿的传统。乾隆帝为使萨满教的信仰习俗保留久远,维系满族团结,曾敕令庄亲王允禄等修纂《满洲祭神祭天大典》,收集、诠释、整理及考订满族的各种祭祀仪式、祝辞等。乾隆十二年(1747),该书成书时,乾隆帝钦定书名,为之作序,用满文印刷,显示出其对满族本族的重视。清代,藏传佛教流行于蒙、藏地区,为巩固王朝统治,清代诸帝对藏传佛教均有推崇。至乾隆朝,因乾隆帝本人对藏传佛教的推崇,藏传佛教的发展极为兴盛。乾隆九年(1744),乾隆帝钦令将雍正、乾隆两帝的“在潜之居”的雍和宫改为喇嘛庙,特派总理事务大臣管理本宫事务,使它成为清政府管理全国藏传佛教事务的中心。乾隆十一年(1746),乾隆帝接受三世章嘉活佛的灌顶,自况为“文殊菩萨在世间的转世圣王”。此外,乾隆帝广建藏传佛教的佛堂、寺庙,如宫内的养心殿和中正殿都设有乾隆帝日常拈香、敬佛、念佛珠的佛堂,宫外有弘仁寺、阐福寺等皇家藏传佛教寺庙等等。

在清代,道教度牒是道士出家的批准证,持有者可凭借度牒正式出家,同时,它也是道士的身份证明,持有者可用度牒证明自己是合法的身份,以此拥有免除赋役的特权。统治者通过对道教度牒的汇总了解道士们的基本情况,选补道官,达到有效控制和管理道教徒的目的。

清初诸帝对道教度牒均有各自的管理办法。其中,顺治一朝,主要是围绕着是否纳银给牒而使道教度牒制度出现几次反复更迭的情况。最终在顺治十七年(1660),定例:“僧、道度牒,免其纳银。令各该抚详开花名、年貌、籍贯及焚修寺庙,备造清册,并送纸张投部,印给度牒。”(清)伊桑阿等纂修:《大清会典・礼部・祭祀司・僧道》卷71,载《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72辑,第720册,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92年,第3620页。与之相比,康雍两朝的道教度牒制度并未出现反复的情况。顺治十八年(1662),江南道御史胡秉忠上疏康熙帝提议让无度牒的道士还俗务农,得到了康熙帝的赞同。后因僧、道人数不多,加之佛教有玉琳、通L等高僧对僧众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康熙帝遂下旨:“停止给发度牒”(清)伊桑阿等纂修:《大清会典・礼部・祭祀司・僧道》卷71,载《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72辑,第720册,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92年,第3621页。。此后,除在盛京、台湾等地小规模的给发度牒以外,康熙朝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新的度牒制度。雍正朝的道教度牒管理办法基本沿袭康熙朝的规定,没有新措施出台。

在清代诸帝中,乾隆帝是最为重视度牒管理制度的一位皇帝,其出发点主要是巩固清朝统治,他在乾隆二年(1737)的谕旨中说明:“是以发给度牒,令有所稽考。亦如民间之有保甲,不致藏奸。贡监之有执照,不容假冒。果能奉行尽善,则教律整饬,而闾阎亦觉肃清,岂欲繁为法禁,苦累方外之民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1年,第1册,第162页。在清代,保甲制度被诸位皇帝当做消弭盗贼、巩固统治的重要手段。乾隆帝早年正是试图构建一个类似于保甲制度的道教度牒制度,借此来有效管理和控制道教势力的发展。

雍正十三年(1735)十一月,乾隆帝以佛、道两教存在的应付僧和火居道士的不守清规戒律,败坏风俗的情况为由,开始着手制订新道教度牒管理办法,用以甄别僧道优劣。乾隆元年(1736)四月,经由乾隆帝与总理事务王大臣及九卿的反复讨论,礼部颁定:“清厘僧、道之法,莫善于给度牒,而给度牒之法,必尽令其恪守清净。请令顺天府、奉天府、直省督抚转饬该地方官,于文到三月内,将各戒僧、全真道士,年貌籍贯,焚修处所,清查造册,取具印结,申送汇齐到部。发给度牒,转饬地方官,当堂给发。各僧、道收执,遇有事故,追出汇缴。嗣从情愿出家之人,必请给度牒,方准簪剃受戒。如有借名影射,及私行出家者,查出治罪……至清微正一道士,除龙虎山上清宫,由真人给与印照,各直省清微灵宝道士,仍给部照,毋庸给牒外,火居道士,俱令还俗,其年老不能还俗者,亦暂给部照,永不许招受生徒。”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6,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9册,第433-434页。首先,清廷对全真道士与清微、正一道士的度牒,采取了不同管理办法。全真道士的度牒主要由地方官负责管理,他们将全真道士们的年龄籍贯、焚修处,清查造册,并取具印结,汇总收齐后,最终到各省巡抚处。道教度牒由地方官当堂发放,道士本人收存,如遇事故,将会被追回上缴。至于清微、正一道士,除龙虎山上清宫的道士,由正一真人颁给印照凭证外,各省的清微、灵宝道士仍给部照凭证,无须再发度牒。火居道士则被勒令还俗,年老不能还俗者,暂时给与部照凭证,但永不许招收生徒。其次,愿为出家之人,必须在请示上级颁发度牒后,才能簪冠成为道士。私自出家之人,一旦查出,便会被治罪。

自乾隆元年(1735)至乾隆四年(1739),清廷共颁发佛、道度牒、部照340112张。乾隆帝停止颁发度牒和部照,转而实行师徒传牒的度牒管理办法,即:“嗣后令该地方官,于岁底汇开报部,除不许招受生徒者,祗有开除,并无续收外,其应招生徒者,务于册内注明。开除若干人,续收若干人,其续收之数,不得逾开除之数。应如所请,但招受一人,所有应得牒,应于伊师原发牒上,注明年貌藉贯,簪剃年月,取具五人互结存案。伊师身故,辈辈相传,不必另给。”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69,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10册,第109-110页。乾隆帝认为34万余张的度牒已经足够,这些度牒标注拥有者所招徒弟的相关信息,师父对徒弟负有责任,既免去了再发度牒的麻烦,也便于政府管控僧道群体。乾隆四年(1739)六月,乾隆帝给各督抚下谕:“今礼部颁发各省度牒,已三十余万张……盖未深知朕渐次裁减之本意,尔等可密寄信与各督抚,令其徐徐留心,使之日渐减少,需以岁月,不在取必于一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1年,第1册,第412页。这说明实行“师徒传牒”根本目的是在于逐渐减少僧道数量,便于清廷对僧、道势力的限制,而非所谓的“甄别僧道”。

此外,乾隆帝命令各地方官将每年实际发放的度牒数量及因故开除的度牒,清楚造册,上报礼部,礼部在每年年底进行汇总。不过,关于僧、道清册的规定也出现了反复的情况。乾隆七年(1742),乾隆帝覆准:“直省僧、道,由部于岁终将僧、道所减实数奏闻,业经令各该督抚缮黄册进呈,别造清册送部察核,逐年册籍井然可稽,应将随五年审丁之期造册报部停止。”(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礼部・祭祀清吏司・方伎》卷92,《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891页。在乾隆十二年(1747),又规定:“造送僧、道四柱清册,应照依编审人丁之例,其清册仍照前式造报,另取各州、县僧、道、尼姑花名年岁清册,将投师传徒之处逐一注明,随案同送。”(清)托津等奉敕纂:(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0《礼部》,新北: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第7710页。四柱清册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会计结算方法,它包括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个部分,公式为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使用四柱清册的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更加清楚明白地了解道士的实际数量及变化动态。

不过,新度牒制度效果不佳,乾隆帝将原因归结于地方官员按部就班、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督促各省督抚将每年僧道实际减少的数量于年底上报。这没能改变度牒给多缴少的情况,地方官上奏朝廷的僧道数量均有所有减少,但实际僧道并未减少。至乾隆十九年(1754),乾隆帝终止了各地方每年对僧道所减实数的奏报,即“乃十余年来,各省奏报,不过具文从事。且若辈即尽令归农,安得余田而与之,转不免无藉为匪耳。据实严查,或滋扰,有名无实,甚无谓,此综理日久所悉,正不必袭复古辟邪之迹也。著停止”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455,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清实录》第14册,第925页。。全国实行十余年的督抚奏报制度自此走向终点。由于僧、道在中国的社会已经存在上千年的历史,一时难以革除,同时考虑到即便勒令僧、道还俗,有可能使其成为社会中的闲杂之人,不如仍收容在寺观之中,乾隆帝逐年认识到清厘僧、道的难度之大,并最终选择了放弃。

此后,乾隆朝有关道教度牒管理的记载已不多见。乾隆三十三年(1768),礼部议覆浙江按察使曾曰理奏称:“僧道中现执牒照者寥寥,皆由地方官不实力稽查所致。请令各督抚转饬地方官,申严禁令,毋许私行簪剃,及违例招徒。至在籍僧道,应照保甲例,逐名造册,每庙给门牌悬挂,同民户查点,应如所请。”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820,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清实录》第18册,第1137页。这体现了乾隆中期的道教度牒管理情况,当时有度牒的道士数量已经很少,官方依旧将责任归结于地方官的稽查不力,礼部再次饬令各省督抚及地方官严加管理道士私自簪发及违规招徒的情况。同时,参照保甲制度,对在籍僧道逐名造册,宫观祠庙悬挂门牌,如同查点民户一般。由此看出,因乾隆初年度牒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清廷不再对道士们进行特殊管理,而是把他们划归保甲制度的管理之中。

到乾隆三十九年(1774),距僧、道停止给牒已有三十余年,由于当时持有度牒的道士的数量非常少,造成了道官选任的困难,有大臣提议补发度牒,却遭到山西道御史戈源的反对,他认为当时社会中,私自簪剃的僧道不下数百万,如果进行度牒的查补,必然会造成滋扰,请求永远停止颁发度牒。乾隆帝对他的提议表示赞同,并回复说:“僧道度牒,本属无关紧要,而查办适以滋扰,所有礼部奏请给发度牒之处,著永远停止。”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960,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清实录》第20册,第1018页。随后,乾隆又发谕旨正式废除度牒制度,即:“度牒不过相沿旧例,散给仍属具文,而稽查实虞烦扰。自以不办为妥,若防僧道滋事而设,未必有牒照者,悉能恪守清规,而犯法者,皆系私自簪剃。方今法纪森严,有犯必惩,更无庸为此鳃鳃过虑。至遇僧纲道纪需人,所在地方官,原可查明僧道中之实在焚修,戒法严明者,具结呈报上司,咨部给照充补,何必因此一二人之补缺,而令各省寺观通查滋扰耶。所有礼部奏充补僧道官,必须给有牒照之例,亦著停止。”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960,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清实录》第20册,第1018页。同时,随着道教度牒制度的废止,原本实行的“四柱清册”的道籍制度在乾隆四十一年也走向了终点。

三对道教宫观祠庙修造的管理

作为道教重要构成元素,宫观等道教建筑是道士进行祀神、修行、传道等宗教活动最主要场所,更是全真道士的生活居所。历朝历代,全国各地均有规模或大或小的道教建筑物兴造和修复活动。

对既有的道教宫观,清代的诸帝基本都采取保护的态度。如顺治十五年(1658),顺治帝定:“民间年久坟墓及供奉神、佛之寺、庙僧道等,为朕a子建立寝园之故,俱令迁移,朕心实为不忍。况群黎百姓,莫非朕之赤子。所有坟墓、寺、庙,不必迁移,仍着照旧存留。”中华书局影印:《清世祖实录》卷116,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3册,第905页。雍正十年(1732),在唐山县发生地方官员毁庙,驱逐道士的事件,雍正帝不仅对此予以严肃处理,还强调:“夫寺、庙之设,由来已久。即僧、道之流,亦功令之所不禁。若伊等不守清规、干犯法纪,自有应得之罪。今知县赵杲无故将寺、庙全口拆毁,僧、尼悉皆驱逐,口令人骇闻,暴厉乖张,生事滋扰之极。朕治天下,惟恐一夫不获其所。今赵杲任意妄行,乃有意扰乱国政,可恶之极。赵杲着革职,即于本县枷号,将所毁寺、庙口一一赔修完毕,令僧、道等照旧居住。俟赔修完日,该督再行奏闻请旨。钦此。倘若抗违推委,不竭力赔修,必将伊立正典刑,以为不法劣员之戒。地方有如此庸劣、妄诞、残忍之员,而该上司置若罔闻,应属徇庇。着该部一并严察议奏。”中国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册,第118-119页。这些记载均体现清初统治者对既有的道教宫观庙宇等建筑的保护态度。

事实上,官方只是对已有的道教宫观祠庙给予保护的态度,对各地方道教宫观庙宇的兴建却是采取了严格的管控和限制,其中,以乾隆一朝颁布的禁令最多,管理最为严格。雍正十三年(1735)九月,乾隆帝下令禁止各地方擅自兴造寺观神祠,只许对破损的旧庙进行修葺。下谕:“著传谕步军统领、及顺天府、五城地方官,并外省督抚,出示晓谕,嗣后官民人等,乐善好施,欲建寺庙,及僧道之发心募化者,惟许将旧寺旧庙,增修加葺,或复整十方之古刹,或缮补功德之专祠,庶令琳宫永焕,庙貌常新,教相增辉,百灵式妥。可以伸虔恪之众志,即以广福庇于生民。至若立愿广大,材力丰盈,特欲兴寺观神祠者,必呈明督抚,具题奉旨,方准营建。若不俟题请,擅为兴造者,必加究治。钦此。”中国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册,第288页。乾隆帝将民间热衷兴造新庙归结于民众喜新厌旧的情绪,他只有限制地方新建庙宇,颓坏的旧庙才能得到修缮。故规定民间若有修建的情形,必须上报当地督抚,官方同意,才可营建。乾隆帝曾几次责令各地方官重视此事,不得怠慢。乾隆八年(1743)三月,乾隆帝再次下谕:“又各省启建寺院庙宇甚多,久之榱椽倾颓,不蔽风雨,何如使灵宇宝相,永保其旧,以昭诚敬。朕从前降旨,惟许将旧有者重为修葺,其欲特创寺观神祠者,必呈明督抚具题奉旨,方准营建。乃近见京师近地寺庙,旧者倾圯如故,而新建者仍复有之。畿内如此,他省亦必皆然,可见朕之前旨。各督抚等亦未实力奉行,著一并传谕知之。”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86,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11册,第400页。由此可见,各地区对禁令的执行效果可能并不理想,没能让乾隆帝满意。

同时,对于既有道教宫观的修复,乾隆帝也表示出重视的态度。不过,他不愿轻信道士,唯恐他们借此敛取民财,或有不作为的情形,甚至钦点官员前往监管,如乾隆十五年(1750)四月,增派官员监督髻山玉皇阁的重修,即:“所有玉皇阁应行重建等处,著该道士将历年所取众姓香火布施之赀,照旧盖造,但恐伊等或藉端募化,敛取民财,或托辞无力,延挨观望,地方官不能弹压,致乡愚护庇羽流,捐赀助理,转滋扰累。著方观承令其于藩臬大员内,酌派一员,前往妥办速竣,勿生事端。”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362,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清实录》第13册,第986页。

四对龙虎山张真人及道士娄近垣的管理

龙虎山天师道起源于东汉末年张陵所创的五斗米道,因教徒尊奉张陵及其子孙为天师,故称“天师道”。龙虎山天师道在两宋时期重新崛起成为道教符教派的首领。元明时期,龙虎山天师道发展达到鼎盛,清代则逐渐衰微。其中,乾隆帝对龙虎山天师道及张真人的地位贬抑尤甚。

在清初,朝廷对龙虎山的天师道的扶持力度明显下降,但保留一定的礼遇。如顺治六年(1649),第五十二代天师张应京入京觐见顺治帝,顺治帝赐宴,敕封张应京“正一嗣教大真人”,并赐予银印一枚,授权其管理龙虎山天师府及大上清宫等本山教属与教务。张真人自此不再拥有元、明两代的掌管天下道教事的实权。康熙二十六年(1687),第五十四代天师张继宗入京觐见,康熙帝赐号“碧城”及御书“大真人府”、“大上清宫”匾额。此后,康熙帝又恩赐他乾坤玉剑和京师府第等等。在清代诸帝中,唯有雍正帝对龙虎山天师道优崇有加,并集中体现在其对正一道士娄近垣的崇信。娄近垣本为龙虎山张真人的法官,雍正五年(1727),随第五十五代天师张锡麟循例入京赴阙朝贺,得以接近雍正帝。雍正八年(1731)三月,雍正帝圣体欠安,命道士贾士芳进宫治病,因触忤雍正帝,被按大逆罪处斩。雍正帝又命娄近垣进宫设坛礼斗,疾病果然痊愈。雍正九年(1731),雍正帝封娄近垣为四品龙虎山提点、大内钦安殿住持。同年,雍正帝拨内务府银两,派钦差前往龙虎山修理上清宫等破旧殿宇,并赐田3400余亩,以供各殿香灯、醮祝、修补之用。同时,还重建了张真人在京城的旧有府第。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雍正帝面谕娄近垣:“大光明殿现在修整,与你作子孙常住。上清宫去选些法官来,若上清宫人少,在苏州选几个来,你好好教他们学法术。将来光明殿,你就是第一代开山的人了。钦此。”(清)娄近垣:《龙虎山志》卷1《恩l》,成都:巴蜀书社1992年,《藏外道书》第19册,第429页。京城大光明殿的主持之下设有副主持4名、法官44名,大光明殿所使用的法衣、法器等皆由内务府管辖内的苏州织造供给。同年八月,娄近垣被封为“妙正真人”。在雍正朝,这些都体现了正一道士娄近垣乃至龙虎山天师道所受到的皇家荣宠。

在乾隆帝登基之初,娄近垣及龙虎山天师得到了一定了礼遇。雍正十三年(1735)九月,乾隆帝授署理大真人张昭麟本人为光禄大夫,恩封三代;授娄近垣通议大夫,容及祖、父。乾隆七年(1742),因士大夫梅成的参奏,龙虎山张真人的待遇和地位开始急剧下滑。《清实录》载:“鸿胪寺卿梅成奏,正一真人张遇隆恭祝万寿。据礼部文称,随班行礼,应列左都御史下,侍郎前。臣思真人乃道家之流,祈禳驱邪,时有小验,仍而不革可也,假以礼貌可也。乃竟入朝班,俨然与七卿并列,殊于观瞻有碍,应请敕部定议,不必令入班行。得旨,此奏是。该部议奏,寻议应如所请,嗣后真人承袭谢恩,臣部带领引见,并遵三年来朝之例,准其入觐,照例筵宴,宴毕还山。倘在京适值百官朝贺之期,免其列班行礼。从之。”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74,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11册,第235页。清廷此前遵循明朝旧制,允许张真人随班行礼,但作为儒家士大夫代表的梅成却认为“观瞻有碍”,乾隆帝对他的看法表示赞同,规定此后张真人因承袭爵位谢恩之事,须由相关大臣的带领引见;遵循三年来朝一次之例,准许其觐见皇帝,按例筵宴,宴会结束后返回龙虎山。倘若在京时正值百官朝贺之期,免除张真人列班行礼。

乾隆十二年(1747),梅成再次上疏,认为朝廷过于优待张真人,请求免除其世袭制,改授提点、演法等道官职位。他认为道教是异端,龙虎山的符亦是道教旁门,张真人对清廷的贡献不足世袭资格,不配获得高品级的官职。礼部对此议覆的结果是:“正一真人有统率道众之责,若授为提点演法,则亦系正六品。查太医院院使,秩正五品,巫医本相类。请将正一真人,亦授为正五品。其原用银印,即令缴部,嗣后缺出,应令该抚查其子孙应袭者,取具地方官印结,咨部袭补,照道官例注册。至朝觐筵宴,均如该副都御史所奏停止。”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304,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12册,第981页。礼部对梅成的上疏给予认可,张真人遂由正二品降至正五品,银印被收缴,觐见和筵宴均被禁止,子孙承袭也由地方官负责管理。张真人原本拥有的优待和礼遇均遭到清廷限制或取消。梅成的提议直接促使乾隆帝对龙虎山张真人的权位的贬抑,这对清中后期天师道的发展造成了深远影响,龙虎山天师道由此走向衰落。

乾隆朝中后期,龙虎山天师道的境况,稍有好转。乾隆三十一年(1766),第五十七代天师张存义“以祈雨晋秩正三品,换给爵印,赐‘直灵福地’匾额”张元旭:《补天师世家》,小柳司气太撰《白云观志》,东京:东方文化学院1934年,第352页。,被允许与随行法官,照旧例驾乘驿马疾行。关于张存义的晋秩,官方正史中不见祈雨字样,而是:“正一真人向系承袭一品,前据左副都御史梅成奏请,量加裁抑,经大学士会同该部议覆降为五品,第念其自宋元以来,承袭已久,世守道教,即遇有过愆,亦应抵其人以罪耳,不应议及其世袭也。然旧例一品,班序未免太优,遽降五品,又未免过于贬损。且其法官娄近垣,现系四品,而伊品秩转卑亦觉未协。今正一真人既来朝进京,著加恩视三品秩,永为例,该部知道。”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760,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清实录》第18册,第365页。 张真人品秩下降时,娄近垣只是被收回了大光明殿主持、龙虎山上清宫提点司两枚铜印,仍为三品通议大夫。作为龙虎山法官出身的娄近垣拥有着比张真人更高的品秩,这原本就异于常理,但20年间却不曾有人对此表示异议,此时却成为了官方给予张真人晋升品秩的理由。张真人晋秩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前文提到的祈雨有功。

乾隆四十一年(1776),娄近垣病故,乾隆帝赐银百两治丧,墓葬于江西龙虎山。龙虎山上清宫额设、提点、法官等事务本属正一真人管辖,雍正时,娄近垣因颇得圣眷,常驻京师,无法照应上清宫事务,请旨设上清宫署理、协理两提点。娄近垣去世后,龙虎山上清宫提点司詹资国擅自向礼部呈请补缺提点,乾隆帝对此予以斥责:“今娄近垣业经病故,提点法官等项,自应仍归正一真人管理,员缺应补,亦应真人拣选,报部顶充。乃詹资国并不呈请,竟自具文报部,恐不无多事擅专情弊。著传谕海成查明詹资国自署提点以来,是否安静守分,其办理此事,曾否告知真人张存义,其上清宫诸务,应作何归并查核之处,逐一妥议,据实覆奏。”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017,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清实录》第21册,第645页。娄近垣逝世后,乾隆帝取消娄近垣一系道官的原有特权,将其划归入张真人的管辖范围内。

五对神乐观的整改

洪武十二年(1379),神乐观在南京郊祀坛之西落成。《明太祖实录》记载:“上以道家者流务为清净,祭祀皆用以执事,宜有以居之,乃命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明太祖实录》卷122,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明实录》第1册,第1975页。在《太常续考》中,又有:“吴元年( 1367)七月,命选道童年少俊秀者充雅乐生。洪武初,命选道童为乐舞生”佚名:《太常续考》卷7《神乐观》,《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明初前后,明太祖下令在道童中择选优秀者充当乐舞生,明初至乾隆七年(1743),神乐观在明清两朝的官方祭祀中一直担当乐、舞之事。明成祖迁都北京后,神乐观随之迁至北京。有明一代是神乐观最为兴盛的时期,神乐观的职员可以升迁至太常寺,甚至礼部。

清初,神乐观的官职沿用明旧制,有提点一名,从六品;知观两名,从八品。顺治时,神乐观共有570名乐舞生,至乾隆七年(1743),则定为480名乐舞生。神乐观此前的乐舞生出身道士,且多为正一道道士。《大清会典事例》载:“原定:太常寺神乐观设乐生一百八十名,文舞生、武舞生各一百五十名,执事乐舞生九十名。其缺由本观提点、知观及协律郎、赞礼郎、司乐、奉祀、祀丞等官家内道童及承充乐舞生家之道童内挑选充补。”(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1059《太常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可见,清代神乐观的乐生选补自神乐观职员的家庭中,或是充当乐舞生的家庭中的道童,实质是世代传承制。

乾隆年间,乾隆帝对神乐观的原有体制进行全面整改。乾隆七年(1742),乾隆帝下谕:“朕因时飨,聆太常寺笙箫管龠之奏,至不能分别宫商,何以交神明而达诚敬?朕命庄亲王、三泰、张照为总领乐部大臣,非止辖和声署也。嗣后一应太常寺乐部事务,俱著管理。又闻向来太常寺乐员,系道士承充,夫二氏异学,不宜用之朝廷。今乃今道士掌宫悬、司燎瘗,为郊庙大祀骏奔之选,暇日则向民间祈禳诵经以糊其口,成何体制?太常寺乐员,嗣后毋得仍习道教,有不愿改业者削其籍,听为道士可也。”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70,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11册,第155页。在乾隆帝看来,道士出身的太常寺乐生素质低下,不精通乐理,道教属于异学,不宜参加儒教的祭祀活动。然而,神乐观在明清两朝的祭祀中都担任奏乐,其乐员怎么可能不通乐理呢?这显然只是借口而已。同年,清政府成立新的乐部,“凡太常寺神乐观所司祭祀之乐,和声署掌仪司所司朝会燕飨之乐,銮仪卫所司卤簿诸乐,均隶丁乐部。钦派礼部并内务府大臣各一人,暨各部院大臣之谙于音律者,总理乐部事务”。钦派礼部和内务府人员管理祭祀之乐,说明原本神乐观已不再主导王朝祭祀中的礼乐,这实际也是乾隆帝中央集权统治的一种体现。

乾隆八年(1743)四月,神乐观正式改名为神乐所。《清实录》载:“太常寺奏:天坛神乐观、显佑殿从前俱奉祀玄天上帝,仍旧供奉外,至所供天师、文昌等神,应行彻去,其神乐观庙额,请改为神乐所。得旨,改为神乐所。”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189,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11册,第438页。清廷除不许神乐观的乐员信奉道教外,还对神乐观、显佑殿等处侍奉的神o进行了清理,将道教的张天师、文昌帝君等神撤除出去,并将其改名为神乐所。乾隆八年(1743)十二月,太常寺上奏:“神乐观改为神乐所,应请改给印信。又神乐所向设提点、知观共三员,除提点一员毋庸更改外,其知观二员,亦应改为知所,该员等每年例支俸米十二石,并无俸银。今已改为乐员,应照伊等品级赏给俸银俸米。得旨不必赏给俸银俸米,余依议。”中华书局影印:《清高宗实录》卷206,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清实录》第11册,第656页。在太常寺的主导下,清廷对神乐观进行了进一步“去道教化”,观名被更改为神乐所,连同印信及官职名称也都发生了更改。乾隆朝的神乐观整改至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