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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档案 档案信息 信息内容 管理 技术实施
一、对电子档案管理的了解
跟随着世界的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具有信息化的技术和计算机的技术的发展给许多个地方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和良好的基础。档案的信息化的管理是在信息化技术同计算机技术混合里形成的一个具有非常先进的方法,现在档案文件的管理都是现在世界发展过程中的最重要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设施,因此档案文件管理的提高是保证现阶段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档案工作人员们没有办法逃避的关键课程是电子文件档案的安全的管理,成为当今时代给予档案工作人员们的一个全新的任务。但是因为信息具有没有限制的延续性与可以把它识别出来的性质,电子文件档案一定要正视对电子文件档案信息和特别规定载体之间的可以分开的性质、信息可以保存下来的具有非常高的密度的性质、信息对系统具有依赖的性质以及信息具有的可以变异的性质等一些问题。所以,电子文件档案在一些安全的管理方面有很多严格的要求。再加上有很多种不同的新的高端技术的极其快速的发展以及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档案文件管理里的一点一点的使用,因此出现了存在着档案可以储存价值的一些电子文件,它的形成让档案文件管理的许多工作发生了深深的改变。给归过档后所出现的电子文件档案进行了很有效地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文件信息的自身性、现实性,更好的运用档案文件所具备的可依据性与可以凭证的特性作用的基础。电子文件档案,就是凭借代码的形式存在于特别规定的小介质上面,运用计算技术作成的一种档案。它们在档案文件信息的保存、处理、输出等等方向上存在着很大的优点,这就是纸性质的档案文件不能够相比的。我们可以认为,电子文件档案成为档案文件现代化的突出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电子的计算机在档案文件管理工作中使用的最终成品,正在每时每刻被档案界所瞩目
二、电子文档管理的解决方法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在各方面的使用让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许多个方面产生了非常大的改变。计算机使用在工作人员工作的自己变动化与自己变动化工程的设计中,现在出现了很多的CAO或者具有公文性质的一种电子文件。因此才引发了对电子档案与电子文件的管理,成为档案工作人员要面对的崭新问题。电子文件已经被大量的知道和使用,变成了一股无法抵挡的势力。
计算机技术日益普及化使得一些传统的文件的载体慢慢的消亡,然而计算机办公的自身变动化正在一点一点的被劳动就业局扩展使用。办公自身变动化最清晰的象征事情是信息文件档案的创建,这种把信息记录下来的办法对于劳动就业局来说更加的便利和快速,避开了以前的纸张的档案的缺陷,然而是有好的一面也一定有不好的一面,计算机自己也有着一点点弊端,以致使劳动就业局在运用信息文件档案这一方法时也有着一些缺陷,就现在这个问题来说,劳动就业局在使用这个新技术的时候必须要做好防范风险的措施,争取让风险减少到最小.在计算机中使用文档一体化的管理软件就被叫做电子文件,它依据有关归档的原则排列顺序,并且在检查过和认定过后,已经正式的变成了电子文件档案,电子文件档案完全保存在计算机的硬盘里面,但是也是能够用刻录机把它记录在相应的光盘里面。电子文件档案目前对社会有很大的作用,它的发展和普及应该被大家看重起来。
随着许多信息量的不断增多和对电子技术的使用,以前的具有传统性的人工的档案文件管理方法现在不能够实现最基础的需要了。因为这,在电子信息技术的鼓励和支持下,已经完全实现了档案文件的电子管理能力。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它不但带来了好的机会而且也带来了挑战。它第一是使档案文件管理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第二是给档案文件的管理带来了可怕的风险
一、强化基础,健全体系,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
针对农村劳动力分散、获取信息困难、外出打工存在盲目性等问题,我局从组织管理、完善体系、资源调查、信息传递和跟踪服务五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五大服务体系,确保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体系。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劳动保障局等9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负责督导与协调工作,并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负责试点政策的调研、起草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体系。2002年,我县专门成立了劳动就业局,作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2004年,在全县12个镇建立了劳动事务保障站,由专职人员负责与县就业局沟通和联系;在380个重点行政村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系点,由村支书或村主任担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络员,从而形成了以县劳动就业局为龙头、镇劳动事务保障站为枢纽、行政村为基础的三级劳动就业服务网络。
三是劳动力资源调配体系。为全面掌握富余劳动力总体情况,我县定期在全县开展了富余劳动力调查摸底,并按照年龄、知识结构、技能素质和求职意向等,建立劳动力资源综合数据声像库;各镇也建立了普通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对有意外出务工者,按照行业、工种进行分类,录入微机进行统一管理。
四是用工信息收发体系。2003年,在北京建立了全国首家县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事处,当时由局长带队,先后到北京、天津、大连等大中城市收集劳务用工信息,上门考察,与大企业集团寻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通过多方努力,与北京、天津、大连、广州等地劳动力市场和50多家企业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并被北京、天津、大连市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县,从而使我县劳务输出工作初步形成了经常化、规律化的通道。此外,我县还先后在北京市劳动局、天津东丽区劳动局、大连市劳动局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等地建起用工网点。2008年6月份,我们根据河北省环渤海经济区的战略规划,在京唐港设立了劳务办事处,主要面向沿海地区输送农民工,目前已与唐山曹妃甸二十二冶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唐山宝利源煤化工有限公司、开滦集团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首钢长白机械厂、伊利集团等多家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输出人数达830人。
五是制度保障体系。我县建立并完善了三项制度:其一,定期走访制度。每年春节,县领导都要带领相关部门,到输出人员比较集中的北京、天津、开滦等用工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征求用工单位的意见,了解务工人员工作情况和工作环境,妥善处理务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二,协管员制度。我县组织劳动部门向用工单位派驻了企业协管员,一名协管员负责与1-2家企业的务工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出现矛盾和纠纷,由协管员与用工单位交涉协商,如不能解决。及时将问题反馈到我县劳动部门,由劳动部门出面协调解决。其三,联系卡制度。为深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我县劳动部门建立了输出人员分类管理台帐及流向人事档案,并逐人与其家属建立了《跟踪服务联系卡》,定期向其家属通报在外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精心培育“劳务品牌”
实现劳动力转移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苦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分散型向规模型转变,提高务工者的技能素质是关键。我局始终以提高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为出发点。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第一突破口,坚持走“先培训后输出、以输出促培训”的路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并对培训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目标,落实责任,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提供相应的培训资金和师资。
一是开展“订单式”培训。充分整合开发县内的教育资源,成立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并在县电大、职校等单位设立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首先由劳动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订单,然后根据在工种、技术等级、人员数量等方面的需求,用人单位利用我县的教育资源,对农民工进行定向培训,形成了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和学校联合办学的模式。培训合格后的农民工,由劳动部门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并由用人单位接收安置,实现了以“订单式”培训搞规模输出,以特色培训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2006年初,县委、县政府投资200多万元,建立了滦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不断扩大培训项目,以“滦州矿工”劳务品牌为基础,从人员组织、面试、考试、培训等方面入手,加强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并结合各镇劳动保障事务站,扩大农民工培训的覆盖面,实现了以“订单定向”培训搞规模转移,以特色培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滦县的煤矿工和电气焊成为一批“叫得响、打得出”的劳务品牌。近几年来,我县先后组织定向技能培训6960人,并全部安置到开滦集团、二十二冶等企业就业,工资收入较以前输出人员增长了40%左右,同时我县还被开滦集团、二十二冶集团等企业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
二是开展储备性培训。根据未来劳务市场的需求,依托劳动就业培训基地,对有求职意向的农民工进行了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纳入人才库管理,优先推荐就业。目前,我县已开展采煤工、焊工、机电、餐饮服务、电子、家政等10余种培训行业。
三是创新培训模式。针对务工者素质千差万别,技能水平高低不一,市场需求多种多样,我县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突出技能提高,采取以短期为主,中长期相结合,定期培训和农闲时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经过培训的务工人员,技能素质明显提高。近几年,滦县在外务工人员就业稳定率达90%以上,用工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加快了我县走技能型劳动就业的步伐,确保了为用工单位输出合格的人才,为我县的“劳务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维护务工者合法权益
在输出人员管理上,我们从三个方面入手,切实维护我县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社会保障上,针对农民工参保率低,工资拖欠时有发生,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我局加大维权力度,积极运作劳务派遣模式。从2003年开始,为我县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加强了就业登记、工资、收缴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和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2008年工资1.2亿元,代缴养老保险950万元,工伤保险350万元,劳务派遣单位达30多家,劳务派遣人员达3750人。
二是在解决矛盾纠纷上,我县着手建立和完善了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体系,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法制化管理,每输送一名务工人员,都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依法解决。近年来,我县已累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94.7万元,妥善处理了2004年以来62名农民工的工伤待遇问题,直接支付各项伤残费用158万元,确保了我县务工人员的权益不受侵害,使他们感到就业局是他们权益的维护者。
根据省社保局、省就业局《转发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全面开展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函[2020]XX号要求,XX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印发《XX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全面开展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好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切实防范社保经办领域各种潜在风险,不断夯实我县社保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基础,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内控制度
我中心自2016年就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控制度,有专职稽核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相关征缴稽核、待遇稽核等工作。岗位设置A、B角,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岗位制约
会计、出纳职责清楚,全部为正式在编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待遇发放、数据修改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全部为正式在编人员;建立完善的轮岗制度,按制度进行轮岗;凭证记账、制单为基金会计,复核为不同险种的基金会计;基金支付依据全面取消了网银支付;业务与财务不相容岗位分离。
3、授权复核
严格授权管理,待遇发放等重要岗位,待遇支付和待遇审核不相容岗位分离,稽核人员负责复核所有待遇,审批权限为经办机构负责人。
4、违规补缴
县人社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人社部发〔2016〕132号)要求,严格审批。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复核,严格控制特定人员参保、一次性补缴等业务。目前,欠缴、补缴养老保险尚未收取滞纳金。
5、违规提前退休
县一级行政部门或者经办机构无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提前退休审批材料有职工申请书,有职工签字,全部材料由人社局留存,经办机构留存人社局印制的提前退休人员花名册和批退表。退休人员材料信息,经办人签字、日期、填报单位等信息完整,材料留存齐全。并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签字确认的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6、工伤保险
劳动能力鉴定由市级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开展,县级行政部门无鉴定权限。
7、手工办理
待遇发放表为系统生成,丧葬费和抚恤金通过系统按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自动生成,所有业务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全部由系统经办。
8、现金业务
我中心现已全面取消现金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已经全部实现社保卡发放,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尚在逐步推行社保卡发放中,未完全实现,预定2020年10月30日完成。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实现社保卡银行代扣代缴,下一步,将加强与地税、银行的三方协作,力推早日实现社保卡代扣代缴。
9、人工报盘
社会保险基金待遇发放全面实现社银直连,但部分改制欠费企业,影响养老保险待遇不足部分由财政补助,财政补助部分采取人工报盘的方式进行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系统尚未上线,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仍然采用人工报盘的方式进行发放。关系转移、零星业务、线下业务、退费业务等支出,全面采用电汇支付。
10、权限管理
县级经办机构未设置系统管理员,业务复核由稽核工作人员完成,业务岗位和复核岗位分离。权限申请和变更程序规范,权职申请和变更有纸质审批材料,申请材料注明具体岗位和权限内容,有审核审批。各业务科室自行负责权限变更申请,股室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退休、调离、外接人员的权限及时清理,无测试权限,无个别权限过大、
临时操作权限串用现象。轮岗人员的拥护权限及时变更调整。经办系统授权台账完备,台账内容清楚,能系统的掌握用户和权限分配的情况。
11、经办规程
我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等业务经办,严格按照各险种经办规程开展,稽核股定期抽查业务经办流程,抽查表格填写是否规范,人员签字是否完备,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涉及补缴的,相关补缴手续是否完备等。
12、待遇核定
我中心所有待遇核定均在线校验缴费状态、待遇状态和待遇领取资格。
13、关系转移
目前,除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外,我中心其余险种关系转移,全部实现系统转移,手续完备,表格使用填写规范。转入方确认函填制要素齐全,盖章确认。
14、资格认证
从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我中心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手机认证工作,严格落实一季度一认证,因容貌改变无法实现手机认证的,填写认证表。
15、财会制度
我中心已制定完善的会计、出纳岗位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好相关财务工作。
16、财务管理
票据管理使用分离,票据使用有记录,通过记录可以查验支票狗毛、使用、作废情况。印章使用有记录,已全面取消网银支付,支出户未开通收支短信提醒功能,此项工作预计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7、财务记账
财务记账规范,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记账要求,附件材料完整,业务处理及时,经办、复核、审批程序完整,不相容岗位完全分离,银行回单日期早于记账日期。暂收暂付款项定期清理偿付,无自设“银行存款”会计科目,虚减暂付款余额的情况。
18、帐户管理
基金支出户与部门经费账户户名一致,我中心无收入户,只有财政专户和支出户、归集户。职业年金归集户银行记息单存款本金、起止日期、利率等关键信息填写齐全,准确计核对利息收入。各险种收入归集于各自险种的财政专户,资金及时划转,按要求计息。
19、收支管理
待遇发放和审核岗位分离,系统可以查看待遇发放不成功明细,发放审核未人工核对,系统有校验功能,系统可查看历史发放数据。建立基金收支分级授权审批制度,业务审核和财务审核分离,二次发放表附件签字完整。
20、对账制度
严格执行对账制度,不仅核对总账,还核对明细账。业务与财务对账,社保与银行对账,社保与财政对账,稽核每月检查对账情况,有对账痕迹材料。
21、一体化
追回多发待遇附业务依据,附件由业务人员制表,追回金额所属期清楚,业务数据与财务发放数据一致,追缴养老金,由稽核股下发追缴告知书,并协同乡镇业务经办人员,书面告知当事人,告知书明确标注退回账户名,账号等信息。发放数据和银行回盘数据均由业务在系统内直接向银行直接推送和接收,财务人员未掌握发放明细,只掌握发放总人数和金额。财务人员负责将资金拨付到户,银行发放情况和发放失败退回等情况由财务和银行对接,财务和业务对接。
22、档案管理
我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于2016年已完成社会保险档案规范化建设,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借阅记录。年末,所有档案及时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23、数据管理
县级经办机构无系统后台操作权限。
24、运行监测
经办系统对异常数据和特殊业务有在线提取和校验功能。
25、数据共享
经办系统内部完全实现就业、失业、劳动关系数据共享,外部与公安、民政、法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存在滞后,运用不充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的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中心狠抓落实整改,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
(一)未完全实现社保卡代扣代缴和待遇发放功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全面实现社保卡,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完全实现社保卡代扣代缴,部分人员待遇也未实现社保卡。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与税务、银行三方的工作联系,尽快实现社保卡代扣代缴业务,全面推行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
(二)支出户未开通短信提示功能。我中心基金支出户未开通收支短信提醒功能,此项工作已经责成财务统计股,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开通手机短信提醒功能。
(三)经办机构业务系统数据与外部数据共享滞后,运用不充分。针对经办机构业务系统数据与外部数据共享滞后,运用不充分的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与公安、民政、法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完善参保人员信息,并与公安户籍信息一致,杜绝死亡人员、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待遇。
一、努力稳定就业岗位
(一)履行社会责任。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要把稳定就业作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加强在岗培训和人才储备,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带头稳定就业岗位。用人单位经济效益下降或停工限产的,可以采取灵活工作时间、安排职工轮岗或待岗等方式,与职工协商降低劳动报酬。确需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安排职工待岗的,待岗期间用人单位可发放待岗基本生活费。
(二)规范企业裁员。用人单位经过多方努力仍需裁员的,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裁员程序,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其中,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以上的,应提前报告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
(三)强化失业预警。各区市要加强辖区内企业减员前的预警预测,对关闭、停产、半停产(限产)和逃逸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关系状况、减员动向和欠薪欠费等情况,对减员意向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并按规定实行日报制度。对在同一时间、同一行业中出现失业人员激增时,应及时启动失业应急预案,采取加强人员疏导、落实失业保险金、提供就业岗位等措施,迅速缓解社会失业压力。
(四)发放困难补贴。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困难企业,采取岗位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上述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二、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五)鼓励吸纳就业。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规定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给予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六)鼓励灵活就业。鼓励劳动者以非全日制、季节工、小时工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其中,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从事规定服务项目实现灵活就业,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市内四区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七)开发公益岗位。对政府开发的公安协警员、卫生清洁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公益性岗位,以及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裁减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和岗位工资补贴。2009年,全市新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其中,市内四区3000个。
(八)搞好就业服务。从2009年1月开始,开展“迎挑战、稳就业百日攻坚行动”,重点组织就业援助、专场招聘、创业促进、技能提升等系列活动,全市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0场。从二季度开始,陆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创业促进周等专项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九)实施就业援助。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温暖。突出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在城镇零就业家庭存量消零的基础上,做到“动态消零”,即: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
(十)组织校企对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在人力资源市场专门设立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在驻青高校设立青岛人力资源市场分市场,建立大学生就业联盟,把市场招聘信息引入高校就业网,搞好校企对接,开设网络招聘超市,及时开展配置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人才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免收用人单位摊位费。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除其档案管理费、保管费。
(十一)开展“春风行动”。组织“春风行动系列活动”,通过市场招聘、跨区域对接、劳务合作等方式,搞好农民工资源有效配置,对农民工就业提供专项帮扶。将已在各区市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
三、实施专项培训计划
(十二)组织特别培训。实施“企业在职培训援助计划”,支持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自行组织或与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的,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减半收取鉴定费,参加专项能力技能鉴定的,减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鉴定费。各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企业在职培训援助计划,出台相应扶持政策,落实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2009年,全市组织企业特别培训3万人。
(十三)加强失业培训。实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计划”,各区市要以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促进就业为目标,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2009年,全市组织失业人员培训2万人。
(十四)强化转移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2009年,组织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职业培训6万人。
(十五)搞好储备培训。实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计划”,本市城乡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到技工学校参加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可享受50%的学费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全额补助。
四、积极扶持自主创业
(十六)搭建创业平台。各区市要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集聚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街),为缺乏经营场地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帮助其顺利实现创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创办孵化基地或创业园(街),对为创业者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创业服务的,根据创业效果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七)给予税费减免。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其他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十八)放宽注册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5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都达到20%。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注册资本可不受货币出资不低于30%的规定限制。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十九)推行试营业制度。凡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具有和广告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的企业,成立满2年的可申请领取试营1年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
(二十)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创业工作的投入,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创业培训补贴等项支出,优先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其中,市级创业扶持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各区市创业扶持资金分别不少于100万元,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二十一)提供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上述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一次性扶持金。
(二十二)以创业促就业。各区市要突出抓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就业倍增效应。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奖励。
(二十三)强化创业培训。从涉及创业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各类培训机构中,认定一批具备条件的创业培训基地,承担创业培训工作。各区市要组织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
(二十四)抓好创业服务。开展政策咨询、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扶持等系列服务,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对初次创业人员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指导。
五、妥善做好社会保障
(二十五)下调缴费比例。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调整的险种和比例按规定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十六)缓调缴费基数。2009年,对缴费困难的个体及自由职业者,可继续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五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涉及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继续按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执行;五市职工个人缴费涉及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统一按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二十七)提高保障待遇。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09年1月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区市要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二十八)妥善处理争议。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快速便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置重大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二十九)严查欠薪行为。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把查处欠薪举报投诉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市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十)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劳动纠纷信息预警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各类矛盾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按照日常监控、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四个步骤,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七、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三十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把促进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与稳就业、保民生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保护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定全市就业局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行动之一:创业促就业扶持行动
针对问题:
劳动者创业意识不强,创业经验缺乏,创业资金不足,创业政策了解不够等。
行动目标:
使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员数有一个大的增加,创办新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且企业存活率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序不断提高。全年开展创业培训4000人,扶持4500人创业,带动就业18000人。
行动内容:
(一)推进三千创业培训计划
依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开展千名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圆梦行动;依托三峡大学等在宜高校高职开展千名大学生青春创业行动;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千名小老板创业富民培训工程。
(二)实施千名创业者资金扶贷计划
完善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快贷款发放。扶持千名小老板做大做强,实现市场主体由个体向微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向中型企业转变。
(三)开展百名创业典型宣传引导工作
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展示百名创业者的创业风采,在全市弘扬创业精神,积极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走自主创业的道路,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具体措施:
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拓展创业培训对象,面向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免费举办“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简称siyb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的内容和手段,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三峡大学等院校,注重困难群体、青年、妇女和大学生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创业培训。
2、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免费给予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后续服务;加大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担保门槛,简化办理程序。2009年,市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新增1500万元,县、市、区担保基金新增100万元。全面开展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200万元,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突破1亿元。
3、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依据国家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协调工商、税务、城建、卫生、文化、公安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以及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实际情况,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建立覆盖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一切便利。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增设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向社会积极推介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认定30个创业孵化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创业孵化基地”匾牌;建立创业专家指导组,为创业者提供持续有效的专业化、针对。
5、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创业政策、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行动之二: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行动
针对问题:
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总体放缓,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沿海等一些出口外向型企业停产或倒闭,导致我市部分农民工返乡。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共有15.55万农民工返乡,其中受经济因素影响而失去工作岗位的近7万人,目前仍有2万返乡农民工尚未就业。
行动目标:
为返乡农民工提供3万个用工岗位;帮助2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对1万名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储备式培训;扶持1000名返乡农民工创业。健全农村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劳动力无缝隙创业就业服务,确保每一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或成功创业。
行动内容:
1、设立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主动上门开展返乡农民工登记,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着重引导他们进入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2、开展“为返乡农民工送岗位”专项活动。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送岗位到集镇、到村头、到农户。
3、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每月采取集中送岗位进社区、进乡村等多种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4、开展促进创业活动。每月开展一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积极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小额贷款、完善创业服务,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扎实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
5、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活动。各县市区选择50-100名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6、开展送信息活动。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扶持政策、培训就业信息,编印“春风卡”等宣传册,通过新闻媒体、通讯、广播和现场咨询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送信息上门。
7、开展送信心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工作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举措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激发返乡农民工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热情。
具体措施:
1、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统计机制。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台账,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地返乡农民工人数、返乡原因及发展趋势做出统计分析。
2、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开展本市城镇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抓住我市扩大内需、加强基础项目建设的机遇,鼓励本地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实现岗位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对接。进一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系,开展劳务协作。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
3、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4、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鼓励进入停产或半停产的市内企业,在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享受培训补贴。
5、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企业用工监控,落实企业裁员提前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裁员。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行动之三:扶企稳岗促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部分行业企业在招聘用工方面,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现象突出。
行动目标:
建立企业用工快速通道,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使我市企业用人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保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到影响,同时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
行动内容:
通过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企业用工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及时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具体措施: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推出为企业招用工搭建立体服务平台,提供无缝隙服务的措施:
一是完善客户经理服务。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实行一企一策的有针对性的人性化服务,对企业招聘用人、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职工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响应,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用人单位进行定期回访,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直至满意为止。
二是开展个性化职介服务。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多样化的职介方式。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现场招聘、委托招聘、专场招聘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试行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等服务形式,为企业招聘用人提供方便。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主题招聘会,如二季度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度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近期(4月中旬),拟组织一批用人单位在部分乡镇开展与农民工面对面招聘洽谈活动。
三是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结合企业对员工的技能需要,组织部分职业培训学校为企业提供定点、定向培训,选择部分企业作为实习见习基地。采取合作培训、定向分配的方式,使企业得到合适的技术劳动力。
四是企业推介服务。市场信息区设立专门的宣传展示栏,以《企业园地》、重点企业展示等形式,免费对企业进行推介;
五是强化用工指导。针对目前部分企业“招不到人”和“留不住人”等问题,结合就业形势和工资指导价位的宣传,帮助企业进行分析,做好用人策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多种形式的信息收集渠道,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每季度一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预测报告。在电台、电视台、市内各大报纸等媒体上开辟固定栏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多种渠道职业需求信息;
七是实行会员制服务。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联合会的作用,定期开展企业座谈、联谊或评选诚信用人单位等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如对××全通涂镀板厂等我市2009年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一揽子服务。
八是拓展劳动保障服务服务。丰富和完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的内容,在搞好档案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聘用人、工资、社保代缴等全方位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行动之四: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受自身条件和岗位供给的限制,较多地在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和岗位从事体力劳动,特别是建筑行业,工伤事故易发,农民工遇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医疗待遇难以得到落实,身体和心理受到双重创伤,同时也对工伤后的就业造成严重影响。
行动目标:
8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使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医疗有保障,伤残有补助。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局势。
行动内容:
1、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推动农民工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2、确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医疗期内医疗有保障,医疗期终结后伤残有补助,解决农民工工伤的后顾之忧。
3、为参加工伤保险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简化流程,规范服务,设置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窗口,专门配置农民工工伤保险咨询及报案电话,简化业务流程。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市医保处三天内送问候到医院、送关心到床头、送政策到手上。
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建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齐抓共管,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参保。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统一印制《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指南》及《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服务卡》等,深入到农民工密集的项目工地上,深入到建筑企业单位上门宣传。与建委部门联合举办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促使建筑单位和农民工积极主动参保。
3、严格把关,强制参保。争取建委部门的支持,对于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建委部门不得允许其参加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对于中标的建筑总承包单位不缴纳项目工伤保险费的,不办理工程合同备案,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4、部门联动,督促参保。与市建委、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纳入施工企业专项检查考核内容,督促各建筑企业参保。与劳动监察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建筑用人单位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
行动之五:社保窗口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排队时间长,缴纳社保费往往要跑几个部门和窗口,浪费过多的时间,以致用于就业创业方面的时间不够。
2、广大群众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就业创业信息的方式较少,获知信息的渠道较窄。
3、基层社区在为辖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就业创业信息方面还有很多空白,其贴近基层群众的服务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行动目标:
逐步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前移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区,简化参保人员的办事程序,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就业创业;将社保政策、就业信息、创业宣传等资料放在社区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和区级劳动保障部门,使广大的群众更迅速更方便掌握就业服务信息,增加创业就业机会。从而使政策宣传更到位,参保缴费更便捷,工作流程更高效,人民群众更满意。
行动内容:
1、“送政策”:编印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社区和银行网点向市民发放,把政策送到老百姓身边。
2、“送服务”:开通三峡农行各网点代征代核社会保险费业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家门口参保缴费。
3、“送信息”:将就业创业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等媒体,传递到千家万户。
采取措施:
1、加大对基层社区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投入和指导力度,提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强信息系统的研发,提高基层社区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信息传递畅通。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让广大群众了解行动的内容和意义。
行动之六:减负解困保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的暴发,对技术含量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中小私营企业受到很大冲击,企业生存面临较大问题。同时,随着社平工资基数的逐年上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压力增大。
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五缓四降一不变”措施,帮助创业就业群体顺利渡过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稳定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支撑水平不降低。
行动内容:
1、在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限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2009年度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四项险种中企业承担的缴费费率作相应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医疗保险费率由7%下调为6%,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5%,生育保险费率由0.8%下调为0.6%,工伤保险中二、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分别由1%下调为0.8%、2%下调为1.8%(一类行业费率0.5%暂时不变)。
3、对缴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9年允许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100%,作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
具体措施:
1、摸清企业参保及经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2、做好缓缴社保费的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查后,报市政府、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3、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缓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与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明确还款期限,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如逾期则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经核准的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继续划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发生人员转移、退休等业务时,按照“减一补一”的原则缴纳社会保险费。
5、对缓缴期满后,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无力补缴其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或企业仍不能正常缴费及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转入正常欠费单位管理。同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动之七:和谐用工示范街创建行动
针对问题:
超市、餐馆、歌厅、茶楼等第三产业员工流动性大,劳动用工管理难度大,有的用人单位不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有的甚至没有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导致这些企业中劳资纠纷频发,员工不稳定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行动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新型用工管理机制和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推动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鼓励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应对困境,共渡难关。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参保覆盖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单位参保覆盖面达98%以上,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规范用人行为,全面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行动内容:
根据市政府“三产兴城”发展战略,选择就业岗位多、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乱、投诉概率高的餐饮娱乐行业以及小商铺小公司密集的街道(路段)为创建对象。一是有针对性宣传法律法规,为创业、就业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支撑,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帮助规范用工行为,增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不减薪,签订《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履责承诺》,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三是为创业就业者免费发放和提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劳动合同等文书范本、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具体措施:
一是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认真贯彻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把努力为创业、就业者服务放在首位,实现企业、劳动者、政府三赢;二是做到四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推行网格化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对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创建活动与年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扩大年检单位的覆盖范围。创建活动与开展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创建活动与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劳动监察的效率;三是举办1-2期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培训班,帮助企业建立法律监督和协调劳资纠纷基层组织。
行动之八: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造成东部沿海等企业停产、限产、裁员、减薪,导致许多农民工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失去工作,造成生活困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技能水平低下,不利于顺利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
行动目标: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提升技能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组织全市各技校及相关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对70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3个月以上培训,努力促进95%以上的受训返乡农民工重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掌握一定技能,促进技能就业,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提高返乡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社会的发展储备大量的技能人才。
行动内容:
省、市、学校及培训机构三级协调统一,配合联动,共同搞好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项目。
在××市工业技校、市第一技校、市第二技校、市第三技校、市商业学校、市机电技校、市纺织技校、秭归技校及市劳动培训教育中心等9家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
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为顺利完成省厅下达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任务,市局召开“××市技工学校特别职业培训管理工作会”。各技校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先后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对整个培训工作的管理,使培训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及县市区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特别职业培训,营造“人人了解培训、个个参加培训”的社会氛围。主动承办夷陵广场举行的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信心的“四送”活动。在三峡日报劳动保障专栏整版刊登各技校特别职业培训的招生简章。深入乡镇、街道、社区,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特别职业培训政策。
三是规范管理。出台实施细则,详细规定特别职业培训的对象与时间、开班申请、系统录入、开班检查、日常抽查、结业考核以及补贴审核等内容。组建专班,不定期分批对培训机构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模式。开展“送教上门,驻地培训”活动,对长期学习班学生和短训班返乡农民工实施昼夜和周末交替培训,减少学生教学和农民工培训的冲突,确保学生教学和培训农民工学员两不误。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企业的实践操作设备,学校、企业合作采取由学校派老师教授理论知识、企业出专家传授技术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
行动之九: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街道、社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农民工享受到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不充分,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不高,影响他们的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行动目标:
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用好2009年度政府安排的3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为2000名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行动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技能鉴定强培训、素质就业促民生”为主题,认真贯彻省政府创业促就业文件精神,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依托街道、社区为2000名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提升他们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行动措施:
一是深入摸底调查。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分辖区对进城农民工人数、就业状况、从业工种、技能培训情况、鉴定取证意愿等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会同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直播××等主要媒体和栏目,采取新闻、公告等形式将行动内容、步骤、免费鉴定对象条件等公之于众,同时适时在城区主要街道社区集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现场咨询报名活动,免费发放《政策宣传单》、《办事指南》等资料,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活动造势,营造氛围。
三是免费开展技能鉴定。选择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就近就地分片分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让技能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的农民工顺利取得就业的绿色通行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典型宣传扩大影响。努力培养、挖掘、发现一批在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的农民工典型,通过媒体对个案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巩固活动效果。
行动之十:农民工维权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劳动保障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行动目标: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和有效解决全面促进我市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和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促进他们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行动内容:
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发挥源头治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保障作用;强力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应急资金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力;完善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引导机制,落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大力推广农民工维权夜校制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完善劳动监察与法律援助合作机制,开辟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快速通道。
今年1—6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8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4.9%;失业人员再就业189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3.2%;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0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1.8%;零就业家庭援助9户,实现了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2%,控制在政府规定的4%以内。
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分别征缴基金8412万元、5033万元、5__万元、290万元、2679万元、121万元、1264.9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58%、65.3%、15%、39.4%、51%、34.6%、5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19135人,为目标任务的116%,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1862人、23724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5%和8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率达99%。全县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为80%。
(一)量质并举,全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开辟用工“专项通道”。建立重点企业以及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系卡”制度,加强用工指导,实行指导、招聘、培训、就业等“一条龙”服务,改被动坐等式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改一招了事式服务为全程跟踪服务,积极为工业园方正达电子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二是建立就业“快速通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人力资源信息员制度,实现县、乡(镇)、村三级平台招聘、求职、培训、创业、政策信息资源共享、同步,为全县各类服务对象提供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从3月3日起,多途径,广渠道进行人力资源招聘宣传,开展了“送信息、送岗位”活动,举办“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一场,联合长沙市芙蓉区人社局到福寿山镇举办专场招聘会,共联系进场招聘单位120家,提供招聘岗位4547个,成功介绍1239人实现就业。三是打通创业“直通通道”。确定家居建材物流园为创业孵化基地,联合县财政部门出台孵化基地创业扶持政策,专项筹集2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基地入驻290家经营户,员工近4000人,累计投资达4亿元,其中符合条件的201户创业户享受了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500万元,截至5月底共发放贴息小额贷款854笔6166万元,贷款回收率达100%。创业指导中心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今年共为135名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一站式”和“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创业服务。四是构建培训“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及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推行报名、培训、鉴定、就(创)业“四位一体”的培训服务模式,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即: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培育扶持成功10名本地“小老板”;通过开展高技能培训,培养100名“中高级蓝领”(技师、高级工);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1000名具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
(二)统筹城乡,不断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加快实现社保全覆盖。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目标管理,挖掘扩面潜力,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保险。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均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县征缴扩面动员大会,其中居民医保共有17.55万名对象参保缴费,在一季度即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二是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养老金、失业金、工伤抚恤金等待遇水平,适时提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探索建立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制度,使社会保险的优越性惠及更多人群。三是筑牢基金安全防线。联合财政、卫生、审计、药监等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阳光审核”行动,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违规费用的发生。增设工伤联合调查组,确保一般伤残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重伤和死亡案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防范串供骗领工伤保险待遇。争取财政投入80多万元,对全县的医保网络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形成了能满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业务经办需要的大医保信息系统,待遇支付避免现金往来,费用报销做到一视同仁和阳光操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30万元生存认证专项经费申请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对死亡申报或群众举报奖励。企业养老保险以规范档案管理为重点,推行社保集体会审制度,从源头消除影响到基金安全隐患。失业保险每月新增待遇领取人员相关信息全部适时在县政府门户网和劳动保障政务网上,实行阳光发放。工伤认定
、退休审批等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和重大社会公众利益的审批事项结果,均实行网上和公开场合预先公示制度。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经办机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奖励机制。工伤、医疗等经办机构定期开展现场监管和上门核实,形成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基金管理体系,保持对骗保套保行为的高压防控态势和督查打击力度。(三)创新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一是健全劳资矛盾预警防范机制。健全了县、乡(镇、街道)两级联动投诉举报平台,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对可能引发的矛盾苗头隐患实施定点监控,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班10期,参培单位1100家,共有416家用人单位的19000余名职工进行了用工备案。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额达1030万元,从源头上做好欠薪防范工作。二是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已建工会企业和规模企业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进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长寿、伍市等中心镇、街道建立综合调处服务中心,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基层。三是健全常态化维权机制。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巡查、指导与服务,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和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规模以上用人单位监察覆盖面达80%。一季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集中时期,我们创新欠薪逃匿案件查处和保障机制,建立人社、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办案、联合查处、联合追讨工作新格局,共为1200余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800余万元。
(四)深化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成立了普法工作机构,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重点学法内容,创新学法方式,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与县电视台对接,2015年开辟人社政策法规宣讲专栏,每两周一期,由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轮流参与制作访谈节目,解答观众的提问,向全县人民群众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印发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为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体系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做好审批权力下放和加强权力管理运行监督工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权限下放乡镇,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有序、放而不乱。二是全面推行规范化服务和窗口文明服务。完善局领导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均有一名班子成员在大厅轮流值班,督促窗口规范文明服务,协调处理突发事件。专门出台考核评比方案,在业务大厅开展“窗口服务明星”评比活动。在全局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个流程办理、一个场所完成”工作措施,坚决纠正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服务态度生硬,办事效率低下,利用便民服务之机“吃、拿、卡、要、报”或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三是全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以手册形式印发至全体干部职工。完善了电子指纹考勤、去向登记等工作制度。层层签订作风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日常工作纪律监管,由局纪检组牵头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每月印发一次督查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作风讲评。
一是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家庭、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就业压力增大,维护就业局势稳定面临严峻考验。
二是社会保障工作已进入“应保尽保、全民社保”的新阶段,但城乡间和群体间政策不统一、保障水平不平衡、制度衔接不顺畅、基金缺口风险大和管理基础薄弱等矛盾依然存在,农民工、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率偏低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三是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出台刺激引发的新的劳动用工问题和矛盾频繁冒出。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奋力拼搏,确保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持续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推动出台《__县推进创新创业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3人,占全年计划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8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3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62.9,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黑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10.356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402人减免工商管理费24万元;为364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6.5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县14个乡镇十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落实”。强化了再就业服务,发挥劳动力交易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开发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与政法委、嫩江镇联合招用社区联防员,安置“4050”人员51人,为社区招用清洁工人,安置“4050”人员120人。加强我县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内联各乡镇、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县劳动力市场,为求职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场所以及方便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县政府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现已投入运营。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1.990人,其中再就业1.600人,预备役90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11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10类培训班14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7名,占培训计划的55%,其中培训下岗职工324人,失业人员393人,“4050”人员1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69人,再就业率为65%。劳动预备制培训312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159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8人,通过技能培训有46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5;免费职业介绍611人,介绍成功221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连、天津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4.9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679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206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4.398名参 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57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616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08。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万元,实际清理欠费8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281。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1,523万元,实际拨付1,52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20__年8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125万元,实际收缴245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30万元,实际完成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63。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50,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12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973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1。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黑宝山煤矿、黑河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362万元(8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北方公司544人、地铁877人、电业局242人共3户1663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12。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14户企业计2,636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476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147户,参保人数达12,480人,完成市计划11,912人的105,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80,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57万元,实缴46万元,完成计划的81。应清欠10万元,实际完成33万元,完成计划的330。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33户单位的1,60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64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6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23户1,775人,参保人数已达到17,388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5。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00人。
(三)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拖欠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妇女权益等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先后监察用人单位126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条款116处、补发拖欠职工工资56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66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0人,追回拖欠农民工资24万元,处理投诉案件8起,立案3起,查处涉案人员17人。处理和纠正了部分企业、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对每名投诉举报者,做到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并耐心地向他们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让他们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还组织开展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厂矿、工地、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5件,通过批评 教育责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退回押金0.9万元,群众举报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18件,涉及职工461人,已结案13件,结案率72.2,时效内结案率90。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等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劳动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劳动保障系统局域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为局域网正常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成了养老保险数据初始化和数据交换,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和机构,做到了上线平稳、操作合理、运行无差错。三是圆满完成企业并轨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传输,为顺利完成“并轨”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是开展了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工作,通过对100多户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开展了对全市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增资工作,认真审批企业调资方案。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
(七)改进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运用理论成果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求得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变成工作成果。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出来热情和干劲,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要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满腔热情,脚踏实地地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工作中,接待群众要热情,对待下岗失业人员,要倍加关心,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要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们半年来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社保基金存量减少,养老金和失业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在两金的发放上存在潜在的危机。
2、就业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致使就业岗位不足、再就业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上门槛过高,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技能偏低影响其实现再就业。
3、劳动关系不够理顺,维权工作力度不够,用人单位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4、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劳务输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就业增长
1、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培训、职介、岗位、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职业培训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培训合力;加大就业培训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今年就业培训力争达到3000人次。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办班、业余授课、电化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灵活形式。内容上,对用工者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基本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加强市场用工信息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推广定单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和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探索和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就业方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就业。下大力气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性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再就业。全市今年要新增就业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4、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逐步规范贷款程序和贷款行为,保证这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平衡发展;要不断研究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风险,促进担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作用,形成一个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外联有关省区,下接乡镇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择业、网上管理、网上服务。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 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认真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实现输出总量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把劳务输出作为兴县富民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
1、开拓进取,广泛开辟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精心组织,全程服务,逐步形成省内、省外和境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新格局,确保全县劳务输出总量达到1万人,创经济收入5000万元以上。
2、建立劳务输出资源库。对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城乡富余劳动力登记建档,实现微机动态化管理,做到性别清、年龄清、技能清,为劳务输出工作打好基础。
3、广泛搜集劳务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通过公共职介机构、民办职介机构、政府驻外机构、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及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建立信息员等方式,广泛搜集劳务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让劳务人员有目的、有组织、有效益地外出务工。加大对用工单位资质、信誉的考察,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与劳务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加强合作,签订用工协议,在我县建立符合他们需求的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4、建立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加强劳务输出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努力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责任”五落实,实行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务工人员三方合同制,完善劳务输出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及时协助他们处理好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5、逐步探索实行劳务输出的企业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县级劳务输出基金。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争各项保险整体向前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要积极作好事业单位的参保,规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积极协助地税部门作好失业保险的欠费清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定。要把降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作为重点,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考核检查,规范医、患、保三方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质量。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要把法规的宣传和扩面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
(四)继续巩固养老金发放成果
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和规范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和途径,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不漏一人、不差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把离退休人员管理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贫有所济。
(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察执法为保障,全面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工作,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及时做好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转换工作。以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劳动法》、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监察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特别是私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必须尽快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要积极查处,发现重大群体突发事件,要快速介入,尽快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七)、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