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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我部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事务,特别是要做好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各管理环节的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各操作环节的监控。省一级的实施办法要报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备案。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并按部的统一规划开发相关的数据库。
三、要注意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我部将有计划地组织各地及统筹地区经办医疗保险业务的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四、各地在落实《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涉及全局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反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登记与缴费核定
(一)受理缴费单位(或个人)填的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其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规定者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注销事宜。
(二)建立和调整统筹地区内缴费单位和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档案资料(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见附件2与附件3)。
(三)根据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以及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出情况,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计划。
(四)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定参保人数和缴费单位与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等项目。向用人单位发放缴费核定通知单。
(五)对于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发放《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单》,督促其尽快补办参保手续。
(六)按规定为在统筹地区内流动的参保人员核转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对跨统筹地区流动的,除按规定核转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外,还应通知费用记录处理和待遇支付环节,对个人帐户进行结算,为其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并出具转移情况表。
(七)定期稽核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以确认其是否依法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八)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逐月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情况及缴费核定情况。
二、费用征集
(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确认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基本医疗保险主管负责人及专管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并与缴费单位建立固定业务联系。
(二)依据核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开具委托收款及其他结算凭证,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征集。
(三)以支票或现金形式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必须开具“社会保险费收款收据”。
(四)及时整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情况,对已办理申报手续但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经办机构要及时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执行者,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其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缴纳者,除责其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
(五)保费征集情况要及时通知待遇审核和费用记录处理环节。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从次月起暂停其享受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欠缴期内暂停记载个人帐户资金,不计算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等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方可恢复其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帐户。
(六)定期汇总、分析、上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情况,提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费用记录处理
(一)根据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及时建立基础档案库及个人帐户。
(二)根据费用征集环节提供的数据,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建立并记录个人帐户(个人帐户主要记录项目见附件4)。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按规定分别计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根据待遇支付环节提供的数据,对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的支出情况进行记录,以反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的动态变更情况。
(三)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单位(或个人)的缴费情况对个人帐户进行记录,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四)按有关规定计算并登记缴费个人的个人帐户本息和缴费年限。
(五)负责向缴费单位和个人提供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记录情况的查询服务。对缴费记录中出现的差错,要及时向相关业务管理环节核实后予以纠正。
(六)根据登记与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变动情况,随时向登记与缴费核定环节及待遇支付环节提供变动单位和个人的基础资料及个人帐户的相关情况。
(七)对缴费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报送的基本医疗保险统计报表,定期进行统计汇总与分析,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
(八)缴费年度初应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每年至少向缴费单位或个人发送一次个人帐户通知单,内容包括个人帐户的划入、支出及结存等情况;每半年应向社会公布一次保险费征收情况和统筹基金支出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待遇审核
(一)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发放定点标牌。
(二)向缴费单位和个人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登记表,并组织、指导其填报。根据参保人员的选择意向、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及区域分布,进行统筹规划,为参保人员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三)指导缴费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管员(或缴费个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四)及时掌握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及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相关信息。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从次月起暂停由社会统筹基金向参保人员支付待遇。
(五)接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费用申报以及参保人员因急诊、经批准的转诊转院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费用申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准后向待遇支付环节传送核准通知,对未被核准者发送拒付通知。
(六)负责建立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案,主要包括就医记录、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定期审核、调整参保人员所应享受的保险待遇。
(八)按照有关法规和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待遇支付
(一)确认缴费单位或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料,编制人员名册与台帐或数据库。
(二)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式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
(三)根据待遇审核环节提供的核准通知及申报资料,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及时拨付结算款。
根据有关规定,核退个人垫付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款项;为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向参保人员继承人支付个人帐户结余款。
(四)对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的支出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并将有关支出数据提供给费用记录处理环节。
(五)与银行、缴费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建立经常性的业务联系,以便于相互协调配合。
六、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只能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支出户只接受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二)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和支出记帐凭证,同时按规定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际收支进行审核。
(三)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凭证或记帐凭证,登记基本医疗保险明细分类帐或现金日记帐、收入户存款日记帐、支出户存款日记帐、财政专户存款日记帐。定期汇总记帐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后登记总帐,并将明细帐金额分别与总帐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结帐。
(四)每月与开户银行对帐,确保帐帐、帐款相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整未达帐项;对因银行退票等原因造成的保险费欠收,要及时通知费用征集环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保险费收缴到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定期对帐。
(五)按期计算、提取保险费用,并编制凭证,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六)根据保险基金的实际结存情况,在满足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或购买国债的手续;建立银行定期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备查帐,掌握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存储时间与金额,按时办理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转存、兑付及保管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费用征集、费用记录和处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建立应缴未缴、应付未付保险基金备查簿,以及各种业务台帐,定期进行核对、清理,加强对各种暂付款、借入款、暂收款等的管理。
(八)按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基金的收支结存情况,并提供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的分析报告。
(九)年度终了前,根据本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次年的基金预算草案。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预算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上述报批程序执行。定期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十)年度终了后,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年度基金财务报告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形成基金决算,并逐级上报。
(十一)制定、完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职能。
(十二)建立和完善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计算机管理系统要具备较为完善的基金监控、分析、评价、预测功能。
附件: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图(略)
2.缴费单位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略)
内部审计是通过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效能进行审计检查,发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被审计单位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现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切身体会,谈谈施工单位内部审计中的合同管理审计的几点认识:
一、当前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当前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合同签约对象资质审查不严、考察不力。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合同签约对象,即施工分包单位有一定的资质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个别工程合同缺少施工方的资质证明,或有的资质证明已过期、或多人挂靠一家单位的现象,严重危害到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个别项目对外协队伍资质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的审查流于形式,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不合规的外协队伍进场;或挂靠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年检、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甲方主体与公章不一致等现象。
2、有的单位部分合同未按照合同范本,个别施工协议、补充合同未走正规流程进行合同评审,调整单价时未认真进行单价测算和分析。
3、部分劳务单价定价机制不规范、不合理,单价测算错误或缺少测算依据,或者单价调整依据不充分,个别劳务合同单价未执行即调整,且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4、未足额收取或不约定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5、合同交底不清,部分业务人员职责不明。项目部对分包队伍出现结算错误、应扣未扣等造成损失的现象,除主观人为管理责任因素后,客观上部分项目部由于合同交底不清,或根本就没有进行过合同交底,一些管理人员如副经理、主管收方的领工员对于分包合同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根本不知晓,执行起来难免出现问题。
6、违约责任未分清,合同条款执行不严
尽管合同一般都订有违约条款,但实际执行中即使发生违约现象,个别单位也没按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存在部分合同条款失效的现象。
7、合同外计时工、临时机械费控制不严格。专业分包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点工,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点工,要有详细的用工地点、时间、人数、工时、施工内容、工作数量等作为计价的依据。但有的项目收方计价资料未附依据,且点工发生数量较大,不符合相关规定。
8、执行物资采购合同不严谨。如某项目部与某某水泥有限公司结算散装水泥款,对散装水泥单价定价时,未严格执行中标约定的条款第10.2条,“以投标月单价为基准点,到货当月价格为结算点,按二者工程造价信息水泥单价差额正负20元/t外,纳入到合同结算出厂单价”,结算时主要是选取投标基准月不准及结算月小票不是送货当月。
9、补充合同调整合同单价与原合同条款不符。二次经营对业主变更尚未形成成果,却已给外协队伍收方计价,无计价依据,与合同条款不相符。合同对于应由我方提供的材料范围约定不清,执行困难。
10、合同文件等内业资料管理不善。部分单位缺乏一套完善的合同文件管理规定,没有做到合同资料的统一规范管理,因此造成合同文件管理较分散,且合同清单和部分合同资料不齐全的现象,同时,合同管理台帐、合同清单的编制也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利于对各项合同的持续监督和控制。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剖析
一是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是部分管理人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甚至以“惯例”为借口,忽视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认为反正没“出事”,问题也不大,内部控制的意识较为薄弱。
二是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修订也不及时。公司目前尚未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结果验收制度、合同资料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合同履约过程、合同资料管理等方面的控制力度不够。
三是合同管理的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尽管有些单位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制定较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其束之高阁,对于既有的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认真执行。四是对合同管理情况的考核力度不够。目前,公司每年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年度安全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考核,建立了一套安全和经济指标考核体系,但其中对合同管理工作缺少相应明确的考核要求。
二、合同审计采取的主要方法
经济合同管理是实现项目成本、工期、安全、质量等目标的基础,是项目管理的灵魂,因此以审计合同管理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合同主体的资格鉴别、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环节的审计监督,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范工程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
1、审查施工合同条款
首先要审查合同,弄清合同条款内容和各条款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判定该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内容有无违背公司政策和其他规定,合同各条款之间有无自相矛盾内容,合同条款有无明显不平等内容,合同内容有无明显漏洞或缺口。
2、审查补充合同、协议、纪要等资料
实际施工中,项目经常签订有补充合同或协议,这些补充的书面资料与原合同共同构成该工程的全部合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审计中要重点对这部分资料进行细致的阅读审查,看其内容是否有、超越、违背原合同条款内容的,有无人为的或因不了解建筑工程规定签订了留有活口的并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合约。
3、审查变更资料
审查变更要对照施工图和竣工图进行。在审计过程中,对合法变更对照施工图和竣工图及施工日志、隐蔽和现场记录,审查其真实性。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213-02
工程建设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我厂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新井地面工程建设、站库改扩建、工艺流程的维修等内容。
我厂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工作量中占据较大份额,对2008―2010年所签工程建设合同统计,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份数占65%、合同金额占42%。因此,在我厂加强工程建设合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我厂“合同管理规范率”指标在油田历年的考核中虽都能达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程还有不少细节需要引起重视,否则会给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带来影响。为此我们开展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工作,对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分析,查找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的环节和做法,提出改进和防范建议,为生产经营决策服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对我厂近三年工程建设合同开展了调查分析工作。通过合同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记录收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履行情况的调查、向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征询等方式,共收集到各类问题73个,依据能否通过与部门和承办人员沟通立即整改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管理部门指出后能够立即改正的。诸如未提供资信调查资料、《审批表》办理不及时、非合同承办人员办理合同审批、超授权范围签署合同文本、甲乙方名称不规范、合同建设内容不明确、打印合同涂改未确认、日期错误、合同价款大小写不一致、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结算额超合同价、建设部门合同履行情况报表未及时登记等问题,经修改或补充相关必要资料后符合规定予以正常执行。另一类是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和要求才能加以改善的。如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合同条款尽职审查、倒签合同、分包管理、结算“搭便车”、违约追究等方面的问题,需相关部门统一认识、规范要求。
从以上调查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厂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不足,如果不能及时采取补就措施,弄不好就会出现各类纠纷。
二、加强问题分析,捋清合同中存在法律风险的根源
下面就调查研究出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之处从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为下一步整改工作确定方向。
1.合同条款尽职审查需加强。主要表现:一是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文本审查不细致,出现错误较多,如甲乙方名称不规范、日期错误、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等;二是审查部门未对合同条款及相关审查事项提出完善建议。事实上,施工单位十分注重条款要求,在结算办法、质保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要求过严,他们就会建议商谈修改。《安徽采油厂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订立、履行、合同事务的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职能部门(单位)主办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商务经济和专业技术条款负责。每一建设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反映出来,职能部门应设立合理的要求,以增加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以分清责任,实现各负其责。
2.倒签合同现象较多。即项目实施时无合同,在已经开工或竣工后才订立书面合同。有倒签现象的合同几乎包括所有合同类型,其中工程建设倒签合同问题尤为突出。倒签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合同日期“溯及”至实施时间,另一种是按补签时的日期确定合同期限,问题都是在履行时没有合同。因甲方地位而低估风险,特别是对长期在我厂承揽工程的内外部施工单位,服务意识较强,执行甲方指挥彻底,造成了部分主办部门或人员习惯了“有活先干,干了再说”的思想,意识不到无合同施工的种种风险。施工内容不明确、生产需求与计划的不同步也是造成倒签合同的因素。
3.工程现场中分包管理不完善。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如需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协议在签订后X天内提交甲方。”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通过与现场施工人员交流我们了解到,多数施工单位,如油建处、建设总公司、通用实业有限公司、金达实业有限公司,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脏、苦、累”的工作内容,一般由交由施工单位以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采用“包清工”或“直管劳务”模式进行管理,但是并没有按合同条款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包清工”模式,即上述施工单位与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协议,按照“包工不包料” 的方式进行劳务承包。“直管劳务”模式是指将劳务人员或劳务骨干人员作为企业的固定员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自带劳务施工。“包清工”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分包形式)。在实际分包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无资质劳务企业或 “包工头” 带队伍承包的现象,难以保证发包单位利益。很多情况下总包单位只派出很少的管理人员,总包企业对工程的控制力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对此应严格管理。
4.结算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在某项工程由于合同估算过高或缩减工程内容时,会将其他施工内容放入该工程一并结算,这样做规避了计划管理流程。如“欧庄至欧北站等三管流程部分更换”工程结算中包含了“朱庄站重油燃烧器维修”及“安14井管线维修”等内容。
5.以“整改”代替违约责任承担。建设工程合同要求:“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并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出现质量、工程延期的问题后,施工单位在继续履行后、发包单位仍可以要求违约金、减少价款等方式追究其违约责任,减少我方损失并体现合同的严肃性。在结算审查过程还没有对施工单位动用过这一条款。
三、强化对策实施,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法律风险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建设工程中的甲乙方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是企业与外界交往的桥梁,守住这座桥梁就可以防范住绝大部分的法律风险,避免绝大部分争议。我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得到维护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是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完善的。目前出现的条款审核不严、合同签订不及时等问题多是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足引起的,不懂得在签订合同时“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将合同签订视为一种程序性要求,或是以“甲方”地位自居,风险意识薄弱,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全面培训、法制宣传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重点加强对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油田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油田内控制度。要形成主动的知法意识、严格的守法意识、自觉的自律意识、清醒的风险意识、强烈的维权意识。做到不允许违法经营,不默认违法经营得利,不鼓励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先斩后奏,不姑息责任人员。最终使依法经营、依法防范法律风险由不自觉走向自觉,形成一种企业文化,成为企业价值观的体现。
2.规定承包商HSE资质审查,完善队伍选择办法。油田《承包商HSE管理规定》要求:油田和发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承包商是否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进行审查核对,未取得资格的承包商不允许承包油田任何工程项目。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发包单位HSE管理部门审查会签,合同未经会签不得开工。
3.完善发包管理程序。2008年以来,我厂共有8项200万元以上工程没有招投标,是经过基建办批准直接对油田内部单位发包,但在上级检查中未能有效提供相关审批资料,因此有必要在制度中加以完善,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矿建工程、公用及系统配套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油田地面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要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依照中石化有关规定必须招标,但由于不具备招标条件需要直接发包的,应报工程部,由分管副主任审批。 应招标但不具备招标条件而需直接发包的工程,报基建办公室,由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包;造价低于50万元的矿区建设工程、公用及系统配套工程和造价低于200万元的油田地面工程可直接发包。
伴随着企业重组,公司机关部门人员变更,以及***公司本年对于合同采办管理规定的调整,使得合同管理工作一度陷入瓶颈,通过与相关人员积极沟通协调,并努力渗透上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最终得到了领导的理解与上级公司相关人员的支持与配合,相信只有勤奋努力,才是克服困难战胜一切的唯一途径。
1、截止到12月20日,本年收支合同明细
支出合同***份约****万元
收入合同***份约****万元
A支出合同:
年度单价供货合同:**份
《****年度单价供货合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年度单价供货合同》****科技有限公司
API咨询服务合同、API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份,合同价款由***万元下浮至***万元;
工具加工合同**份,****万元;
钻头原材料支出合同***份,共约****万元。
其中包含原材料:**片***片,钢体****只,**模具***件,**碳化钨*****公斤,*****公斤,*****件,*****件,*****公斤,******粒,*****公斤。
B收入合同:
《钻头销售年度合同》**份;
工具加工类合同**份,共计***万元;
工程类**份,***万元;
钻头销售收入合同**份,**只钻头,共计****万元
钻头销售情况
122FM**B**只122FM***AB**只122FM*****只(二)关于核算工作
公司机构变更后,本人接手了核算工作,并将新工作的再一次挑战,化作奋斗的动力,在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从零开始,了解新专业,接受新知识,我将此视为考验,更是机遇。
1、目前核算工作主要包括:
a负责办理公司内部市场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用、设备检测费用、计量器具年检费用、员工补助等各项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工作。
b负责零星材料采办付款,合同付款,审批程序报批工作。
c负责向财务部门提供每月成本分析,单项成本核算,当月收入结转表。
d每月根据财务报表及时核对明细账。
e协调库房管理数据与财务的统一性。
2、收入合同收款情况:
***份收入合同发票已经全部开出,应收总额:*****万元,其中已收款*****万元,未收款*****万元。
3、支出合同付款情况:
应付总额****万元,已付****万元,****万元未付款,其中API咨询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服务合同***万元尾款未付,钢体钻头***万元发票未开据。
4、科研项目付款情况:
与**石油大学签订的“*****地区**岩地层钻头设计和研制”合同,截止到目前已支付第一阶段款项,支付金额:***万元,未支付金额***万元。
此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共计约***万于元,已报销完毕。
关于制造实验性钻头的材料款,上级公司已批准***万元,发生款项***万元:
国产**片φ1308**片*****万元
进口**片φ1913**片*****万元
φ1613**片*****万元
5、公司财务状况(截止到12月20日):
收入:****万元
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万元,劳务收入***万元,工程收入***万元。
成本:约****万元
其中材料成本****万元,外包成本****万元,人工成本约****万元。
以上内容是公司本年收支情况的基本数据,详细内容体现在核算岗位工作总结中,担任核算工作过程中,在认真做好公司内部报销付款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进行成本分析、核算以提供各项所需数据,抱着谦虚谨慎的心态,尽力做到完善。本年5月至今,接手核算工作也已有半年时间,累计办理报销及付款审批程序上百次,共计****于万元,初次接触财务相关工作,使我感到举步为艰,一方面需要加强自身的业务熟练度,另一方面在于基层与上级领导之间缺少沟通,只有准确及时的将工作进展与困难相互沟通,才能高效率的完成工作内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冕,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
路漫漫其修远兮,面对人生,我努力做到微笑和坦然,相信只要一直保持微笑,就会得到更多张笑脸,愉悦积极的心情是一天繁忙工作的开始,时刻怀揣一颗感恩的心,才能体会其中的乐趣。感谢领导,感谢同事,我们就如同蝴蝶的两只翅膀,只有良性协调的互动,才能不断的、健康的飞到更高更远的地方,我们相互依靠,相互进步。感谢这个每天陪伴我的年轻团队,是大家的担当让企业充满温暖,充满青春的活力!
一滴水,也可以折射出阳光。水滴的世界是美丽的,即使它远不及大海所容纳的世界。我也像水滴一样,在人们看来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世界。可是我喜欢这个小世界,它是我永恒的一方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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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对于付款方式不予以预付款及款到发货的要求,鉴于上述原则,在与供应商的合同条款商谈往来期间也出现了较多分歧,如进行雾化镍粉及银焊条采购时,就因合同条款中货到付款的要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经过在上级领导和供应商之间反复沟通,最终说服并得到了供应商的理解,同样寻求到了两全的解决方法,使得合同及时签订,以满足车间生产需要。
1
总则
1.1
根据股份公司现行制度,结合酒店公司特点,制定工程成本类合同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节经济合同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承包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本规定不适用于:酒店管理公司管理合同、各酒店外租区租赁合同、开办费涉及的所有合同、人力资源涉及到的所有合同,这些合同或协议按特定的程序申报。
1.2.1
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工程技术服务、酒店翻新改造之工程承包、各酒店项目部或各酒店项目公司办公用房房屋装修、新建及拆改等。
1.2.2
货物采购合同包括: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酒店翻新改造之材料设备采购。
1.2.3
技术服务合同包括:可研分析、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造价咨询等顾问类,检测、面积测绘、宣传推广、模型制作等服务类。
2
合同办理
2.1
合同起草
2.1.1
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业务事项应事先签订合同,直接委托合同由直接委托办理部门负责起草,经招标确定合作方的合同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起草。
2.1.2
金额在2万元以下(含)的业务事项可不用签订合同,但应参照股份公司管理制度中零星采购和紧急采购程序处理。
2.2
合同谈判
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至少有二个部门的二名以上经办人员参与谈判。成本控制部必须参与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
3
合同审批及签订
3.1
合同签订的主体:
3.1.1
工程承包、货物采购合同由酒店项目部或酒店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
3.1.2
技术服务合同由酒店公司设计部办理。
3.1.3
造价服务合同由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办理。
3.2
合同资料的报备:
3.2.1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经办人员将合同签订相关档案(包括申请单、审批单、报价单、合同文本及各审批人审批意见的电子版原件等)的完整资料上报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
3.3
未成立酒店项目部或酒店项目公司的合同由酒店公司本部相应部门代为办理,股份公司法务部代为审批法律意见。
3.4
审批程序
3.4.1
股份公司经办的酒店第一类招标(采购)合同按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3.4.2
酒店公司经办的第二类招标(采购)、地方类招标(采购)及直接委托合同,逐级报酒店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4
经济合同的履行
4.1
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4.1.1
工程承包、货物采购、监理合同:所属酒店项目部或项目公司。
4.1.2
造价咨询合同: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
4.1.3
各项目设计服务类及酒店技术服务类合同:酒店公司设计部。
4.1.4
酒店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类合同:酒店项目部及酒店项目公司设计部。
4.1.5
合同管理责任部门的负责人是负责合同履行的主要责任人。
4.2
合同台帐建立:
4.2.1
工程承包、货物采购、造价咨询及监理合同台帐:所述酒店项目部或酒店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建立。
4.2.2
设计服务类及酒店技术服务类合同台帐:酒店公司设计部负责建立。
4.2.3上述合同台帐每月25日报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后、由后者统一报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备案。
4.3
股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非前述合同台帐,跟踪监督非前述合同执行情况,并于每月月底将该台帐电子版通过企业OA系统提交给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存档备案;各业务经办部门应配合收集、整理和及时提交非前述合同执行的相关资料。
4.4
前述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及完毕后,合同管理责任部门应依据《供方履约评估指引》的规定进行合同执行评估,经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后报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备案。
5
合同档案管理
5.1
合同签订后,股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财务部、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酒店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即含各酒店项目部和各酒店项目公司行政部档案员,下同)必须留存一份原件(正本或副本),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酒店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
5.2
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记录、合同签收记录、《供方履约情况评估表》等,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搜集、整理、归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施工合同是否合法签定,能否依法履行,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及效益的发挥,更关系到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运行秩序的准绳;通过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的阐述,笔者针对所接触的博罗县造价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工作,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合同行为,分析其产生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倡导建设单位各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手段,规范合同管理,保障建筑市场和谐有序发展。
关键词:
施工合同;备案;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体现承发包双方管理目标和经济利益关系的契约,是施工方进行项目施工,建设方支付工程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透支控制的法律文书。合同依法履行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有效发挥。它既是承发包双方实施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施工监管的重要依据。
1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不够完善,执法中还存在一些漏洞。为了防止不法企业存在违法、欺诈等不良行为,同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实施合同备案制度,以此来打击上述不良行为。在出台的法律中也明确指出,一旦施工双方出现纠纷,按照合同备案的内容执行判决。从这方面看出,在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力度、保证工程质量、避免经济损失等,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很有必要。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的意义在于三点。第一,现实情况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针对实际操作中的漏洞会逐渐解决,从而使整个建筑施工行业回归正规化、合法化、科学化。第二,有利于整顿和规范市场,保障当事人权益。市场发展不成熟,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这都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了切实保障各方权益,规范市场,合同备案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第三,便于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市场情况。2015年度,在博罗县完成的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共计43宗,建筑面积约104.71万余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59亿元。通过备案可以了解到博罗县内客观准确的市场信息,包括施工周期、材料价格、工程造价的等,从而反推出是否存在违约或拖欠工资等问题,为县政府制定宏观经济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2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承担责任,违背相关规定不办理备案手续。第二,逃避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三,不采用国家标准统一的合同格式而且自定条款甚至所谓的“黑条款”约束签约方。这些问题很突出,也是亟待出来的。
2.2相关制度不健全
现行阶段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整体上管理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一方面,市场上建筑施工行业发展比较快,施工质量要求更加严格苛刻,而需要管理监督的主管部门出来的规范制度明显跟不上市场的变化,这就成为市场不稳定的客观因素,不利规范整顿市场。另一方面,合同备案相关法律的调整和制定过于滞后,与现实的情况不配套,因此实际操作当中难免出现问题。
2.3管理人员素养有待提高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作风存在问题,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通过调查发现,不少企业的合同存在字迹不清晰、语言表达不明确、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这为执法监督保障权益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素养也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
3提高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应用效果的方法和措施
3.1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对备案制度的认识
企业方面在企业内部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全面制定修改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是对于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在示范文本中进行详细的分析阐述,明确问题的根结所在。细化和明确签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等。除此之外,企业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都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对备案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
3.2加强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能力,积极引导、服务于社会。首先,加强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扩大监督的范围,增强监督的力度。规范合同备案管理,抓好合同鉴定,健全合同管理的约束机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经济合同,对经济秩序影响很大,这就要求我们主管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对于不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合同备案工作的建设单位,强制责令他们改正,并进行合同备案。要求格式规范、字迹清晰、表意明白,使合同具有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对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款要予以更正,并对改正的提出合理的建议。其次,加大宣传力度。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认识到施工合同备案的重要性和意义。从而引导、提高他们遵纪守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2015年度博罗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对施工合同备案,共完成43宗,合同备案率达到施工许可证发放的100%,通过监管,提高了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由于目前市场环境复杂,在一些方面存在缺陷,需要专业素质高、应变能力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开展工作,所以加强这方面的引导,有利于合同备案制度的有序进行。其次,通过学习培训,加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同一性和可监督性,在后续的监督考核中,能够做到公平合理。而且加深了他们对合同备案制度的认识,从而深入贯彻落实备案工作的推进。
总之,经过建造施工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调节等多方面因素的通力合作,在近来几年合同备案制度的实施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不仅减少了企业单位之间的纠纷而且挽回了不少的损失,增强了合同的信誉度和明确了法律法规的正确性。相信未来的市场在法律的引导下,建造单位的自觉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市场会更变的加规范化、合理化。而且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必依。增加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努力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
作者:卢明 单位:广东博罗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参考文献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
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二)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五,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义;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要约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要约,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完成约定施工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确保施工合同顺利实行的重要保证,能够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当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下,我国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压力,企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才有可能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 1、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管理运营体制。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以及管理能力是衡量企业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一个企业得以长久发展的基础。加强合同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内部员工操作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培养员工以及企业领导的管理意识。 2、防范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开发者之间的契约证明,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的主要依据,也是获取经济利益的保障,同时也是施工企业与开发者之间产生矛盾的焦点。在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后续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众多的企业经营风险,这也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因之一。 3、实现施工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 经济利益是所有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降低生产成本,完成高质量的施工建筑是其最主要的目的。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在施工后期质保金以及合同款项的结算与回收,缩短资金回笼的周期,减少资金占压。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受我国特殊经济体制历史的影响,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经过一系列的兼并、重组才转变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展现出了其固有的弊端。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以及企业文化大都停留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不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2、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 现代企业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主要是由合同管理体系实现的,在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也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机制。现阶段,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没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机制,不能合理有效的开展对施工合同的控制管理工作。虽然有一部分施工企业内部制订了一些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其责任没有明确的界定再加上程序规定的不明确,使得在其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大多流于形式。
3、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
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
4、原始资料收集不够全面
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原始资料包括会议记录、现场施工日志等等,原始记录是合同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但是现在很多施工企业通常会忽略原始资料的收集,结果可能在合同变更时处于不利地位。
5、没有认识到合同变更的重要性,合同的管理与索赔意识不强 合同整体过程关系到双方都要认真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这是保证双方权益的基本保障。所以必须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签订与管理过程中必须谨慎。有些部分企业只是过于注重合同的签订、项目的成本、工程的进度等内容,而忽视了合同中关于违约与索赔的签订。一旦在工程项目出现一些问题,如果是合同中存在的,按照规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则需要双方的商榷,最终会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影响双方的合作。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分析
1、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
从某种程度上讲,之所现实中有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诸多的法律风险,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时没有对合同管理的风险予以高度的重视,从思想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会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平时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动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平时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管理层和企业领导者对该方面的学习,研究现实案例、开展经验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业所有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提高会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负面影响的潜在法律风险。
2、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制定必须要以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依据,与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将其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施工合同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对合同的审批管理,这就要求企业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详细的审查。在合同订立之后,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需要施工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相互配合,规范企业的组织管理与实际运行操作。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覆盖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对于经济业务往来较频繁的施工企业,要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对企业的合同事项进行日常管理。
3、明确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施工企业应选择高素质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施工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经济合同的基本知识,在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力,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尽量考虑周到,完善各项条款,尽可能的避免有关危害企业或者违法的内容,一旦合同签订完毕以后,要认真做到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出现纠纷及时解决,只有明确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并认真执行,才能做到有效管理。
4、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因此,必须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严重侵害。
5、合同条款约定,注意合同履行中的证据 在约定合同条款时要求合同起草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比较了解,并且熟悉项目的整个投标过程与报价策略,准确分析招标人的漏洞与项目潜在风险。而且要起草专用条款最大化的控制风险,为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以及索赔等提供更多的合同依据。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关注的管理要点包括约定合同价款、计量及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办理签证、违约责任划分、争议解决方式等等。保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要及时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各类记录,积累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料,形成能够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数据库和证据链,为合同管理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支撑。
6、注重授权控制管理 合理的授权可加强总承包单位经营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反之必然带来管理的混乱、失控。授权控制注意事项主要有: 第一,在发包人授权特定人管理和签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洽商、零星用工的签认、合同外工作的签认和工期、费用索赔时,必须规定除特定人之外的其他人签字无效,且发包人不予认可;所有的变更洽商、零工、合同外工作和索赔所增加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当期工程款申报时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第二,在结算时,明确结算的程序和权力,在合同中明确只有特定人有权进行结算,以及结算程序确认;结算单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或规定“联合签署生效”特别条款等。 第三,在付款时写明收款单位,必要时需在支票上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并要求收款人员出具授权文件。
7、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一是项目部要做好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和资金方面的控制工作,切实履行好施工方的义务。要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工期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方案、组织好有关进度的工作,如果中间出现延误,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赶工措施,以确保合同工期的顺利进行。要严格依据合同管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制度的执行,以应对发包人、建立的质量检验工作,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工作要保质保量进行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对于施工项目的预付款和进度款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并办理工程的竣工结算,工程款进行结清。同时,还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关竣工资料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此外,对于质量保修期必须履行到位。二是对于履约期间产生的一系列动态管理,必须严格加强和管理,以防违约事件的发生。项目部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合同的实施和进行状态进行跟踪对比,及时纠正错误,本着效益为先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向施工单位提出承包价格,做到有理可依。
8、合同收尾阶段 随着工程的结算完毕与竣工移交,项目也进入质保期。根据合同规定,业主会扣留合同价或结算价的一定比例作为质保金。因此施工企业还要关注质保期满后质保金的及时释放与收回。由于这项工作是在质保期满后才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与结算人员容易淡忘,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在财务上落实专人负责提醒,按时收回质保金,以减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结束语
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是至关重要的,施工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避免自身受到不公平合同条款的约束,降低经济风险,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
参考文献
[1] 姜继兴.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技术,2011(12):20-2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制度依据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按上述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2012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提出了基建并账要求,建设单位至少按月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计账册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以全面完整反映单位会计信息。2013年4月,财政部公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就《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拟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出台。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会计科目,同项目批复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艺设备及安装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并不是完全对应关系。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同时根据项目概算对单项工程、单台(套)设备及工程其他费用具体内容进行辅助明细核算,既满足会计核算要求,又能与项目概算批复内容建立对应关系,便于概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二、了解项目管理流程,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着严格规范的管理程序,通常划分为四个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在具体流程上,涉及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或工艺设计,再到招投标、合同签订、组织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单项验收与整体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项目过程管理,工作范围不能只局限于财务部门内部,应积极、主动地同项目管理部门联系,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了解项目进展,掌握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信息。在决策与设计阶段,重点关注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建设规模、建设周期、招标方案与资金来源。在实施阶段,重点是做好年度预算及资金用款计划编报,筹集安排建设资金,参与招投标与合同签订,了解项目进度,关注建设内容调整变化情况,按合同约定及内控制度办理资金支付,核实单项工程(设备)投资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内,及时准确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是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报,做好交付使用资产的账务处理、台账登记与资产移交工作。
三、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了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
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三项基本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应了解招投标及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招标文件会审、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合同要素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重点关注资金支付与变更调整相关条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单位利益,避免法律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应树立法律意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在具体的合同管理上,可采用建立合同台账的方式,对合同金额、合同付款、合同票据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掌握合同执行信息。关于监理制,主要是指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会计人员要了解监理制对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完善监理合同的约束机制促使监理企业真正履行职责,协助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顺利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设内容上,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和工艺设备购置两大类。工艺设备购置一般较为简单,通常按采购程序执行即可。而对于建设工程,国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会计人员也要进行适当了解,尤其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在此,建议重点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熟知建设工程专用术语及业务流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也是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人员的一项要求,如此方能真正有效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
四、对过程检查中反映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整改
为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通常会组织开展针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对此,会计人员要积极参与。在检查过程中,会计人员要了解检查的重点、方法与流程。对检查中反映的财务管理问题,会计人员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弄清来龙去脉,及时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还要学会举一反三并引以为戒,避免在后续项目财务管理中再出现同样或类似的问题。对非财务类管理问题,会计人员也应予以关注,了解其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项目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会计人员来说是一次良好的学习机会。通过此类检查,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乃至整个项目管理工作会有更深的认识,对自身综合管理能力水平的提升有很大帮助。
五、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竣工财务决算是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主要是固定资产,部分项目涉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或待核销基建支出等)的总结性文件,是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近年,国家加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把审计作为项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在审计内容上,对项目实行全方位的综合性审计。为此,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系统性梳理,收集整理汇总过程资料,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审计进场前,会计人员应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初稿,并会同项目管理部门、生产使用部门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项目审计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管理部门一起全力配合,与审计组充分沟通,做好相关事项的解释说明工作。审计结论下达后,要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财务方面的问题由财务部门负责。审计整改完成之后,会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结论重新编制正式的竣工财务决算,向财政部门履行报批手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文件,既是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也是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交付本单位使用的资产,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产权登记。对需移交其他单位的资产,应及时与接收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在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会计人员要完成竣工报告中财务决算内容的编写,关注竣工报告中前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并协助做好财务验收工作。
六、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