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银行年度报告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二,做到优质文明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我知道我所在的岗位是一线服务窗口,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本行的形象。这就要求我在工作中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因此我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细心,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实际操作,同时尽最大努力去帮助客户,耐心解答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疑问,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使客户能够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大力宣传新业务品种,积极营销中间业务,做好存款揽收工作,全面完成支行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我是一名新同志,在新的环境,新的单位工作,我的一切从零开始,我更注重自己综合能力的提高,在新的环境下,通过我自身的努力,至年末组织存款38户,金额达585.5万元,其中2户余额达100万元以上,营销保险11.8万元,其中人寿保险6.8万元,人民人寿保险1万元,华安保险4万元,营销基金7.55万元,办理网银开户35户,电话银行18户,借记卡开户486户,电费签约36户,为本行创造了中间业务收入。
四,增强安全意识,及时杜绝安全隐患,做到全年安全无事故。业务要发展,安全是基础,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安全。在抓业务的同时,时刻不忘安全第一。工作中能够坚持及时上下班,进出偏后门做到即开即锁,随手关门。班前班后及时检查安全。在办理业务操作过程中,能够按规章制度办理业务,及时做到库款,帐,证,表,卡的安全,坚持做到一日三碰库,坚决不办理自身业务,及时避免了业务操作风险,我作为atm机的b岗管理员,能够做到班前,班中,检查atm机安全,班后营业终了加钞,保证了工作质量,使业务操作安全有效。
在每年年末的时候,赵烈我还是要写出一份年终总结的,这是对我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也是对我来年工作的一种激励,这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
21世纪人是最重要的生产力,支行十分重视对员工的培养,注重打造学习型的团队和个人。为此,自年初开始,支行按网点负责人、业务主管、员工和客户经理4个层面每周培训一次。在全辖开展励志活动,一是发放励志书籍,二是励志作品和口号的征集评选活动。以此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不过对我来说,写出年终总结也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我已经写过很多了,下面就是我在过去一年的年终总结:
200*年,在分行党委、行长室的正确领导下,**支行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明确目标,坚持业务发展和合规经营相结合,正确处理好规模、质量、效益三者关系,在年度取得一定成绩。
截止到200*年12月末,我行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中间业务:国际结算量累计**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万美元,增幅达**%;结售汇合计为**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万美元,增幅达**%。
负债业务:本外币存款余额为****万元,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新增***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增量结构为:储蓄存款新增**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企业存款新增**万元,完成年度计划**%。外币存款余额为**万美元,比年初新增**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
资产业务: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资产优良率、收息率保持100%。消费贷款新增**万元,同期增幅为**%,完成年度计划**%。
总结今年各项业务发展和管理,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狠抓内控合规管理,营造爱行爱岗企业文化
1、以专项活动严控风险重点。一季度开展各条线部门200*年问题的对照梳理,由各业务主管对照问题汇总,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二季度“人人挖遗漏,处处防风险”的百条风险建议活动,组织对公、对私、国际结算业务人员座谈操作中制度未覆盖的风险,组织评选“慧眼奖”,涌现有一些有价值的防风险建议。
2、制定***员工全面管理规划,加强员工整体性管理。将员工管理和成长进行细分,规划个人发展生涯,打造支行和谐奋进的企业文化氛围。
3、强化业务主管“内当家”作用。从责权利方面对业务主管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今年开始实行定期独立汇报制,加强对业务主管的双线管理,由内控监督员每月向综合管理部汇报制和每季向分管行长汇报,从而掌控网点内部管理现状。
二、 突出绩效考核引导作用,重点竞赛活动拉动业务发展
1、各季度与时俱进,重点竞赛活动加速业务迅速发展。
一季度坚持存款立行原则,根据市场规律开展存款开门红竞赛,通过采取支行每周通报、定期例会分析,网点业务宣传咨询活动和vip客户座谈等措施,使开门红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在分行开门红竞赛活动中,支行对公日均存款处于分行领先位置,对私存款中网点入围率40%。
2、完善改进绩效考核整体方案,突出考核的全面引导作用。
今年对各项业务指标考核取消了加分封顶的限制,鼓励网点充分发挥优势,利用自身区域特点发展业务。同时,为配合总行经营合规年的创建,在考核中强化了综合管理考核力度,特别是业务主管的管理职能考核分大幅度提高,体现对内控管理的重视。
三、做大做强中间业务,拓展赢利新空间
【关键词】 中央银行;会计;管理启示
中央银行是负责一国或一区域(如欧盟)货币政策的主体机构,在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均属国有,至少都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让政府得以介入货币政策。我国的中央银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而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尽管设立形式不尽相同,但各国中央银行会计反映和监督的职能却日益加强。为更好地履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责,借鉴国外中央银行会计管理的经验非常必要。
一、经验做法
1、美国存款准备金管理
自1913年《联邦储备法》建立了联邦储备银行体系以来,美联储始终执行的是差额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美联储准备金制度经历了1980年、1980—1984年和1984年以后三个阶段,即《货币控制法》出台、M1为调控目标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以M2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三次变化。目前实行的是战后以调控货币供应量为主题的差额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美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变革核心是无时差准备金制度(CRR)和时差准备金制度(LRR)。CRR是指银行准备金只有两天时间差提取到位,即银行按两周平均存款余额计提准备金,准备金在计算期到期次日按时到位,并将保持两周直至下一个计算期开始。LRR是指银行准备金有近两周的时间差提取到位,即银行按首周存款平均余额计提准备金,保证金在第三周到位,并持续保持一周。在不同的经济形势下,美联储始终在无时差和时差准备金制度之间进行选择,对稳定货币流通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2、芬兰中央银行的会计标准
芬兰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执行《欧洲中央公认会计原则》,核心内容是实行审慎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一是将未实现的汇率收益作为银行的或有收益,并将银行或有损失全部费用化;二是银行拥有的所有种类的货币或证券资产所产生或有收益和损失之间不得轧差;三是建立银行财务的缓冲制度,以保护资产负债安全,防止银行年度可分配利润剧烈波动。
3、日本中央银行的资产管理
日本中央银行通过其所有的巨额资产影响宏观经济。截止2011年底,日本央行资产总额经过13年时间从912382亿日元快速增长为1480876亿日元,增幅高达62.3%。其中,外汇占款和“贷款与贴现增长迅速,成为了日本央行资产增加的两大决定性因素。同时,日本央行灵活应用贷款与贴现工具较为“主动”地调控、影响宏观经济,这种灵活性保证了日本央行对地方经济进行差别化调整和结构性调整的能力。
4、丹麦中央银行的信息披露
丹麦中央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是遵循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即每月对外公开月度资产负债表和风险资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的情况,年度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于规定时间内向公众公布。并且,丹麦中央银行聘请国家认可具备资格的外部审计师对披露的会计信息执行外部审计,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5、西班牙中央银行的XBRL应用
XBRL是“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的缩写,是一种可扩展性商业报告的计算机语言,是目前应用于财务信息处理的最新技术。西班牙中央银行是XBRL西班牙地区组织的创始人之一,始终致力于促进XBRL在西班牙的应用,其通过收集、处理和保存本国非金融性公司的财务信息,以增加对西班牙各分支行业的了解,每年已有2743家参与公司向西班牙央行报送109554份XBRL报告。
二、启示建议
1、完善存款准备金管理
一是转变存款准备金的管理理念。美国存款准备金制度自建立以来无实质变化,宏观调控功能趋于弱化。美联储仅仅依靠调节存款准备金比率已无法有效控制美国国内的货币供给量。目前,随着美联储对宏观经理间接调控能力的增强,其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突出。二是调整存款准备金计提基数。与美国相比,我国准备金制度对货币流通的稳定性基带增强。为更加全面科学反映商业银行存款的基本情况,建议人民银行将以商业银行一般存款的旬平均数作为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三是建立和完善相关考核处罚办法。与美国存款准备金制度调整的法制化相比,人民银行应积极争取营造有力的法律环境,不断健全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四是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存款准备金比率,调控更为稳定的基础货币需求,,强化存款准备金制度在控制金融机构信用和创造货币供应量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有效运用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夯实基础,为基准利率的形成创造有利条件。
2、改革会计核算标准,尽快与国际会计准则靠拢
目前,160多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在会计标准和会计实务方面逐渐趋同,其中大多数中央银行采纳了国际会计准则或者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标准,基本均已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与我国人民银行的收入和费用核算使用的收付实现制相比,虽较为复杂,但更加科学、合理,且盈亏计算比较准确。建议我国全力推进中央会计核算标准改革进程,尽快与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加快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标准的制定速度,以更好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3、加强国外资产管理
近年,我国央行总资产因“国外资产”项目的迅速增加而快速增加,据统计央行2011年12月末的总资产280977.6亿元较1999年底的增加了695.9%。其中,“国外资产”占比过高,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额”的扩大数额与“外汇资产”的扩大数额大致一致。因此,应着重加强对包括外汇、货币、黄金等国外资产和对政府、其他存款性公司、其他金融性公司、非金融性公司等债权的管理。同时,应综合反映央行各项业务活动的资金来源结构和资金使用配置情况,传导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控手段、方式和调控力度的变化,促使央行资产管理与宏观经济的发展相匹配。
4、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建议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央行会计信息的对外披露、监督检查、质量考评等相关制度,明确人民银行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突出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信息需求,尽快做到定期在公共媒体上公开货币供应量、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外汇储备等相关数据,依法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年度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以强调真实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实现中央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透明化。
我们通过落实机构设立、设备更新、工作力度三个到位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有力保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机构落实到位。根据省、市编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适时成立了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区编办挂牌机构,主要承担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年检设备更新到位。几年来,我们先后更新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档案柜等年检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三是工作力度落实到位。几年来,编办主要领导直接抓年检工作,积极参与工作计划的拟订、部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使登记年检工作真正做到有安排有回音。
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相对于工商管理等登记工作起步较晚,并受环境氛围、认识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事业单位自觉、主动接受年检的意识还不够强,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还不能完全按预期计划进行登记年检工作。为此,我们结合本区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进行了宣传引导。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和年检通知、组织年检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学习网上年检的相关操作流程及上级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帮助各单位操作人员熟悉年检操作流程,克服他们的畏难情绪,同时提高全区各事业单位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和法人证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检验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说明公布在区编办网站及编办公共邮箱里,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为区各事业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三是每年年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全区上年度新设立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及年检合格单位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渠道等信息及时在__报、区编办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告,使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得到充分体现。
在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中,我们深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仅仅依靠登记管理机关一方面还不足以完全到位,只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保证登记年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通过建立qq群等方式,加强对各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业务指导,有问题及时沟通。二是在每年一到三月份年检时,与区各主管部门沟通,请各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加强审核力度,及时按区登记局的年检日程安排进行年检登记工作;三是在具体工作中,由区登记局按照程序审核后通过年检,区技术监督局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合格、有效的年检证书续办有关银行账户、财政开户、税务登记、社会保险、国有资产、车辆挂牌等事宜,未通过年检或未登记的事业单位一律停办或终止相关活动事宜;通过加强与各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使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形成开展登记年检工作的合力。
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我们在工作中重点把好监督管理关口:一是登记范围关。对不符合独立法人条件的,不予登记;对开办资金为负数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暂缓登记。二是材料验收关。对各单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确保材料数量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维护登记年检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审核关。在审核时严格对照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文件逐项审查,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四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登记局各留一份存档。五是资料归档关。我们制定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档案库房,配备了相关设施,对整理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盒加贴卷标,注明单位编号和单位名称,按法人证书号顺序排列,方便及时查阅。
一是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流于形式。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详细上报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登记管理机关只能凭事业单位自己送来的年度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对报告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情况的真实
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传承中华文明是其使命。在这方面,中央政府特别突出了高职教育的“促进文化技艺传承创新”的作用。最后,强调高职教育是“中国最大的民生工程”。《人民日报》等媒体认为,通过就读高职院校,“近三年来全国800多万家庭出现了第一代大学生”②。高职教育不仅促进了就业,而且极大促进了阶层流动。二是在教育理念上,强调国家在高职教育发展中的主体责任。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强调职业教育的公共性原则,强调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重要责任。2011年,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提出,中央政府主要有将职业教育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建立区域间协调机制、明确各级财政的投入责任、依法督导各项重大政策等四项责任,对中央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做出了鲜明概括。三是在教育目标上,中央明确提出了发展高职教育的国家目标是建设“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除了中央“自上”发展高职教育的国家目标之外,地方“自下”发展高职教育的教育目标也越来越自觉地与国家战略发展目标保持一致。例如广东省以“珠三角发展与改革”为使命提出了“打造南方职业教育高地”的目标,长三角部分高职院校以“支撑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武汉都市圈”为目的成立了职业教育联盟。③这些地方性的职业教育原则都越来越凸显高职教育为国家服务的性质。国家和地方都认可高职教育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社会的巨大作用,国家承担发展高职教育的主体责任、统筹高职教育发展的观念开始形成,高职教育不再被认为是从属于地方的教育事业,而是全局性的教育战略重点。高职教育发展观念的“国家化”,为国家从事高职教育活动、推动高职教育“国家化”提供了基本的思维模式和价值标准。
二、高职教育国家制度的建构
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强调要建立职业教育的国家制度。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多次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挖掘和深入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经验,将成功案例上升为国家制度。④从目前来看,我国高职教育的国家制度虽未成型,但已开始建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决策与管理制度,即什么样的国家机构对高职教育的发展负责,并实施对高职教育的管理;质量标准及保障制度,即国家如何通过建立统一的质量标准来保障高职教育的发展质量;国家课程及考试制度,即是否存在一个统一的课程与考试制度,以保障国家教育目的的达成;高职教育的资源配置制度,即国家通过什么样的资源配置形式来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
1.决策与管理制度。高职教育在管理上一向以省级政府为主。近年来,国家通过成立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将高职高专处由高教司划归职成教司统筹管理,支持和引导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运作,直接介入高职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使得中央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指导不断强化,对高职教育宏观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强,教育改革的主导权逐渐由地方转为由地方和中央政府共同掌控,体现出浓厚的“国家化”倾向。
2.质量标准与保障制度。2000年以来,我国通过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质量评估标准、教学标准、专业设置信息等措施,初步构建了高职教育的国家质量标准与保障制度。2000年,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从领导能力、师资队伍、办学规模等方面规定了高职院校的设置标准。2008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方案颁布,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有了正式标准,并进入常态化阶段。2012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出炉,标志着高职质量评价体系的初步建立。同年,高职教育领域410个专业有了国家统一的教学标准。此外,国家还建立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平台,对全国专业分布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这一系列标准、评价体系的与实施,我国形成了国家政策引导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制度,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办学起到了规范引导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质量标准与保障体系使国家意志开始强力介入高职的办学领域,对于破除地方利益、引导高职办学为国家利益服务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3.国家课程与考试制度。国家课程是指在国家统一标准下讲授、实施国家教育目标的课程,如语文、数学、外语等公共课就属于国家课程。目前,在高职教育的专业课程领域还没有统一的国家课程,但中央财政支持的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以及高职教育国家精品课程都对高职教育的教学目标、课程内容起到了规范与引导作用。如果说公共课等课程是“显性”国家课程,那么共享资源库和精品课程就构成了“隐性”国家课程,通过“显性”与“隐性”的国家课程建设,我国建构起高职教育的国家课程体系。在考试制度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国家考试制度的作用,在技能大赛中获奖就相当于获得了“资格认证”或“升学凭证”。例如在某些省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奖的参赛者经过相应的理论考试后,可以直接取得高级工资格认证或技师职业资格,有些可以入本科院校就读。对于这种现象,周济同志表示“,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揭示了技能大赛具备国家考试制度的性质。国家课程与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央集权的标志,有利于保障国家教育目的的实施,对构建民族共同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4.高职教育资源配置制度。长期以来,高职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2004年之后,高职教育的办学经费逐步多元化,特别是来自中央政府的经费开始增多,中央开始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方式推进高职教育的发展。2004年,中央投入专项资金启动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财政大规模支持职业教育的重大项目,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已投入38.6亿元支持该项目。⑤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投入40亿元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支持976所公办高职院校的1812个专业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同时,“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至少26亿元专项资金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上计划中央投入累计已超过120亿元。中央政府投入的加大,意味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影响日益加深。高职教育国家制度的初步成型,意味着国家建立了相对统一的高职教育办学方针、管理体制、质量标准,并对课程内容和教育目标进行控制。高职教育国家制度建立的过程,是国家不断强化对高职教育干预的过程,也是高职教育“国家化”趋势加强的过程。
三、高职教育“国家化”方式、方法的形成
近年来,中央对高职教育进行宏观调控的方法越来越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
1.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实现国家对高职教育的管理。在这方面,我国建立了一整套规范高职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如《教育法》规定由国家举办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包括高等职业学校,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系列中的法律地位。此外,《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也建构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制度框架,《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近期也已纳入国家立法规划。总体上,近年来中央政府针对高职教育的立法意识不断加强,立法层次由片面化走向综合化,从单项教育立法逐渐转向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法体系,教育立法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大幅度提高,国家对高职教育的管理和规范也更具深度和广度。
2.运用拨款和项目等激励手段,不同于以往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在这方面,中央政府娴熟运用拨款、项目激励等多种方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激励高职教育达到国家设定的目标,自动、自觉地为国家服务。在拨款方面,中央政府不负担高职院校的常规性经费,高职院校拿到的国家经费主要是专项拨款,但这种专项拨款往往带有附加条件,是国家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在项目激励方面,近年来,中央政府越来越频繁地通过各种项目支持、引导高职教育建设。如2006年以来启动的国家示范校、骨干校项目、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以及高职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等,都由中央财政支持,这些项目投入巨大、覆盖面较广、涉及点多,极大提高了高职院校的硬件条件与服务能力,也使国家意志深深嵌入高职教育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实施过程中。
3.确立高职教育“国家化”的典范。这方面的典范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示范校建设具有典型的“国家化”色彩,首先,它在理念上凸显“中央引导”的原则,中央对各地的示范校提出“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等全局性建设目标,并对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模式、教学质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彰显中央对高职教育进行宏观调控和质量监控引导的意志。其次,在操作方法上,示范校建设由中央扶持,中央财政分期投入24亿元专项资金,撬动地方财政投入60亿元,形成了中央引导、带动地方的“四两拨千斤”的建设模式。再次,中央对示范校的建设、实施、质量进行严格监测,保障国家意志在示范校建设中的体现,形成了高职教育实施国家意志的监测与保障模式。最后,示范校在招生上打破了高职院校一般在办学区域招生的常规,明确规定要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招生的全国化对于突破高职教育的“地方化”具有重大意义。通过示范校建设,中央对高职教育的宏观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强,国家意志在高职教育领域得到更深入的执行,一批由中央扶持、为国家战略服务,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等层面接受中央指导,招生全国化的典型高职院校成长起来,高职“国家化”的典型案例得到了确立。在示范校的辐射、引领作用下,受中央政府影响的高职院校越来越多,高职教育的“国家化”趋势得到巩固。总体而言,中央政府运用立法、拨款、项目激励、确立典范等方式和方法,设定高职教育目标并进行质量监控,加强了国家对高职教育领域的控制。
四、高职教育“国家化”趋势的影响
高职教育领域的“国家化”趋势实际上代表了中央政府在这一领域的集权倾向,虽然这种集权倾向在提倡教育分权的时代显得吊诡,但正如挪威教育家波•达林所说“:有分权发生的地方就需要重新定义中央的作用。分权和日益强烈的中央控制有可能在同一系统内同时发生,结果将形成更加紧密结合的系统”⑥。换言之,分权和集权不过是硬币的两面,无论是进行分权或者集权,其共同目的是使教育活动更有效率,更能促进教育的发展。在这方面,高职教育的“国家化”对高职教育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概括来说,高职教育“国家化”对高职教育的发展有三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高职教育市场从区域分割走向统一。在高职教育领域,由于管理体制以省为主,各省高等教育系统各自为政,形成了高职教育“地域分割”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高职教育存在“诸侯经济”和“马太效应”两种现象,造成高等教育资源流动的区域壁垒,不仅影响人才的自由流动,加剧高职教育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而且严重妨碍教育质量的提升,不利于教育公平。有鉴于此,当前各地高职院校纷纷抱团成立区域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例如130多所高职院校共建“长三角”高等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但这种自发成立的区域联盟有其不可避免的松散性,还有赖于国家力量的整合来建立更为规范、统一、稳固的高职教育市场。中央政府作为全局性的教育宏观调控者,可以通过颁布国家职业教育规划、国家标准、职业资格考试等措施,打破高职教育各自为政的行政壁垒,推动高职教育统一市场的形成。同时,中央政府还可以制定竞争规则,维护竞争秩序,为高职教育提供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是有利于高职教育形成系统、科学的管理模式。当前,高职教育一些好的经验只能在小范围开展,难以形成国家制度。同时,高职教育的管理仍然以简单直接的方式为主,普遍缺乏规划。根据笔者统计,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有专门高职教育规划的地区不足1/3。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职教育迫切需要优化高职教育的管理系统和制度建设。在这方面,国家可以组织力量,对各地的经验探索进行提升、凝练,形成理论概括,并进一步上升为国家制度,推动形成科学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模式。同时,国家可以依据区域经济发展、企业用人需求、求学需求,制定全局性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并从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管理职业教育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出进一步规定,使地方政府的管理有法可依,推动高职教育管理的系统化。
三是有利于增强高职教育的国际竞争力。目前高职以地方为主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2011年,地方普通高职高专学校的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只占地方普通本科学校同类支出的56%,多数地区仍未制定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这种情况导致我国高职总体力量偏弱,国际竞争力不强。根据陈衍等人考察世界37个国家后出版的《职业教育国际竞争力报告2008》显示,中国职业教育无论是在各级的生均经费投入还是在经费投入总量上,在世界上都处于榜尾地位,在质量指标上与先进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在规模指标上也不具有竞争力。因此,高职要迅速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借助国家的强大力量。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完全有能力发展世界顶尖水平的高职教育。世界银行预计,到2030年,中国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如果以教育经费占GDP的4%计算,届时教育的投入将相当可观。借助国家的强大力量,高职教育完全可以既发展本身,又彰显更强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