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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是一门古老的行业,但可惜的是相应的配套学科知识却很年轻。尤其是当下国际化的环境下,加强建筑行业的学科理论研究,不仅是一件很时尚的事,还是一件具有国际意义的项目。当下中国的很多建筑方面的保险虽说已都建全了,但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与制度却还很落后,因此需要建筑学科研究迎头赶上,才能有实力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尤其应该加强保险资金、保险成本、保险的费率、保险所涵盖的范围、保险的责任、保险合同条款、培养保险专业人才、工程风险的保险管理、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保险的规章制度等。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决定了我国保险行业相关问题的有效执行,而这一切还有赖于建筑工程相关学科研究的进一步成熟与完善。
2、制定明确法律法规
上面刚刚提到我国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很有必要。但也不可全盘模仿,因为毕竟还有中国国情之下的现象需要因地制宜地处理。因此我们在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保险法律法规的时候还是可以要参考《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中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建筑工程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引进国外保险机制的同时,责权分明,划分好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利益风险关系,如投保的项目、方式、费用等相关内容都要条款清晰,防发生相关的纠纷。把,参加相关的保险作为颁发相关施工许可证的硬性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准其入市场。
3、健全保险中介组织
同样在学习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的时候,学习国际上的投保人的具体做法:如详细分析和评估保险的风险,确定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确定保险经纪人更有利投保人。因为人多数都是为保险公司的利益而拼命地推销保险的相关产品,保险经纪人却是投保人的娘家人,为投保人服务,比为投保人保险建议、制定优秀的保险方案,替投保人谈判为投保人争取最大利益。办理相应的投保手续甚至是事故之后协调索赔等事宜。一般来说,投保经纪人与投保人一种和谐的良性关系,因为经纪人是投保人的智囊,为其出谋划策,可以业务咨询。相对于保险经纪人的还有一类人是保险中介人,他们是保险市场必不可少的动力,能提高保险市场的运作效率,为两方保险人员节省时间。因此,我国应加大对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中介人的专业培养和技术培训,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的保险市场有序顺畅进行,还能提高整个市场与国际的竞争力。
4、打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工作签证办理手续复杂和时间很长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中东地区节假日比较多,节假日工人去教堂做礼拜。而且科威特大学城项目中几十个标段陆续开工,其中,中资公司在大学城项目上就达数家,还有别的外国公司和当地建筑公司,造成承建单位人力资源紧缺,在急需劳务用工情况下,谁家人工工资高就到谁家打工,打破劳务用工的市场平衡,增加了劳务用工单价,造成项目成本增加。高温季节施工风险科威特当地一般从5月份起到10月底基本上都处于高温季节,这中间包括一个月的斋月。高温季节的时间明显比国内长,所采取的应对高温季节的施工措施的成本也显著增高。
2利用索赔,补偿风险
2.1建立高素质项目管理团队,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其成员要懂技术、会管理、富有国际工程管理经验,熟悉中东地区及国际通用法律法规和设计施工规范。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班子的灵魂,其素质高低,决定着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成败,头脑要清晰,思维要敏捷,能审时度势地做出决策。项目管理团队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成本预测、管理核算、资金运转周期、材料供应、设备能力承载以及索赔、保险、当地税务等进行系统的统筹安排,集中团队的集体智慧,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
2.2建立专业索赔团队
首先要精通FIDIC合同条款。科威特大学城合同条款涉及索赔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工期的索赔,主要是业主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有关合同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其二是工程款项索赔,主要有工程变更、单价变更、规范改变及不可预见事件等。当然,真正实现索赔,并非易事,其关键是工程项目的管理团队有没有索赔观念,索赔意识和索赔能力。因为索赔不是单一的,而是连续的。精通FIDIC条款,合同违规的索赔是法律赋予总承包商的正当权力,在施工管理中,不论对业主,或者对于分包方,不能怕伤和气,伤感情,而忍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求项目管理团队在树立法律法规观念的同时,要坚定索赔的信心,特别强调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否则将功亏一篑。
3加强专业协调和项目管理,化解风险
分别为土建施工到现场工程、混凝土、砌筑、金属钢结构、木材和塑料制品、隔热和防腐工程、门窗、装饰、特殊项、实验室设备、厨房设备、家具、特殊施工、输送系统、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作为项目的总承包方,要做好各专业之间的施工界面划分、施工工序衔接等协调管理工作,防止专业分包商因为工作界面不清或受其他专业分包商制约造成的索赔。
4全过程投保,转移风险
科威特大学城就是实行施工全过程的投保,建立施工保险机制。对施工全过程包括相关项目环节都要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对所有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按照国际惯例能投保的全部进行投保。可避免因战争、动乱的风险。总承包工程对不能投保的风险环节要制订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分包合同管理,分散风险分包合同要严格执行主合同条款。要把总承包商合同风险转移到分包合同中去。按照主合同条款,业主所有的工期、安全等奖罚同样适用分包商。
5结束语
关键词:城镇养老保险;部分积累制;现收现付制;基金制
社会养老保险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具有丰富经济内涵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政策问题。一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选择,应该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分配结构、要素市场发育程度、税费征管体制、人口结构等现实条件相适应。因此,根据本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内容。
近年来,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一个部分积累制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然而,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的实际运行却不尽如人意,其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值得引起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的反思。本文在对当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存在问题及其根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应当更加务实地对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一、改革历史的简单回顾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国家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条例》,其保障对象是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主要特征是由国家规定基本统一的养老待遇,由各类单位和企业支付养老费用。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由国家统负盈亏,因此这实际上是一种享受对象经限定的由国家统一管理并保证养老金发放的养老体系。
到了80年代,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要求国有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样,养老包袱的轻重就严重地影响到国有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养老基金由企业统筹向社会统筹方向发展势在必然。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的开始。这实际上是一种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体系。
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确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模式,强调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模式。该模式要求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过渡。事实上,我国采纳了世界银行倡导的“三支柱”模式,即强制性的现收现付制作为第一支柱,强制性的个人账户作为第二支柱,自愿的补充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第一支柱按照缴费工资的13%由企业在税前支付,它将保证缴费15年以上的职工在退休时获得20%的替代率;第二支柱由个人和企业共同负担,按缴费工资的11%缴纳,当职工退休时每月可得到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的1/120。作为第一支柱的统筹账户和第二支柱的个人账户,可合计提供58.5%的目标替代率。①
概括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企业统筹走向社会统筹;二是从单一的现收现付制走向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三是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将非国有企业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四是适当调整了缴费率和养老金的替代率,纠正了养老保险体系在精算上的失衡。而改革的目的在于顺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解决养老保险的可携带性问题,疏通劳动力流动障碍;应对人口结构不利变动对现收现付制的挑战,削减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再分配功能;等等。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尽管已有的研究从理论上论证了多支柱模式的优越性,以及通过模拟研究②论证了我国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转型的现实可行性(WorldBank,1997;YanWang,etal.,2000),[1-2]但现行养老保险体系在运作过程中还是出现了许多预期之外的问题。
1.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巨大,部分积累制名存实亡
由于现行的部分积累制是在现收现付以及没有任何基金积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就要求当前工作的一代不仅要承担上一代的养老责任,还要为自己积累养老金,由此带来了巨大的转型成本。
对于改革之时已经离退休的“老人”、工作期间经历制度转换的“中人”以及改革之后才参加工作的“新人”来说,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③进行区别对待。即已经离退休的“老人”的养老金待遇保持不变,他们的养老金用每年收缴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对于“中人”,新制度规定将其在改革之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他们所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与他们在改革之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差额也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这样,“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金来源就成为一笔“历史债务”(即转型成本),如国务院体改办2000年测算的结果为67145亿元(何平,2001)。[3]
现行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养老保险费的实缴数额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统筹账户的基金不足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因此个人账户的基金几乎全部被挪用来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而形成个人账户的“空账”现象,即个人账户只是一个名义账户。在名义账户下,资金的回报率是由政府规定的,而不是实际的投资回报率。这样,从根本上看,现行养老保险体系仍然是现收现付制。
2.缴费率相当高,企业和工薪阶层负担沉重
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平均养老保险费与平均工资的比率)目前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从1991年的16%增加到目前的24%,远远高于世界平均缴费水平(为10%),甚至高于国际警界线(20%)。根据对OECD24个国家社会保障缴费率的统计,只有丹麦(24.55%)、意大利(29.64%)、荷兰(25.78%)、西班牙(28.30%)和葡萄牙(34.75%)等5个国家的社会保障税高于中国(孙祁祥,2001)。[4]
尽管企业可以通过降低工资基数的方式向职工转嫁部分社会保险费(转嫁能否顺利实现取决于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弹性),但过高的缴费率无疑将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并形成缴费企业与未缴费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而在现行制度下,企业职工除了须缴纳“四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外,还须缴纳不菲的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体系再分配功能的资金来源和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实际上大部分来源于工薪阶层。这种状况对于培育中产阶级,改善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结构是不利的。
如果说西方国家的高缴费率主要缘于提供了过高的社会福利,即所谓的“福利病”(同工资一样,社会福利水平具有很强的刚性),我国的高缴费率则主要在于庞大的转型成本——企业拖欠、逃避缴费现象严重,覆盖面、参保率难以提高,以及过高的替代率等原因造成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理论界热衷于探讨的老龄化问题,事实上并非造成高缴费率的重要因素,而这恰恰更增加了人们对于老龄化将带来的高赡养率的担忧。
3.企业拖欠、逃避缴费现象严重,扩大覆盖面举步维艰
当前企业拖欠、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非常严重,近几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率呈逐年下降趋势。1992年至1998年,收缴率分别为96%、92%、91%、86%、90.7%及82.7%,此后一直徘徊在90%以下(龚秀全、黄胜开,2002)。[5]截至1998年底,企业共欠缴养老保险费302亿元,到2000年底上升到414亿元,相当于当年养老金发放金额的20%。而且,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工作进展也乏善可陈。1999年,国务院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速把非公有企业职工和外来劳动力包括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中来。但直到2005年底,养老保险参与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间(见表1)。覆盖面未能顺利扩大,直接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到1997年底,93.9%的国有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参与率为53.8%,其他所有制企业只有32.0%,事实上造成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二是养老保险体系的负担率大幅上升。如表2所示,从1993年到2005年,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参保职工人数上升了78.8%,而参保离退休人员则上升了168.2%,负担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
在现实中,企业逃避缴费的行为是不可避免的;但过高的缴费率、有效征管体制的缺失,则大大增强了企业逃避缴费的动机。从我国的国情来看,逃税漏税现象本来就非常普遍,更何况是以“费”的形式进行征集的养老保险基金。
从职工个人方面来看,由于当前的工薪阶层不仅成为转型成本的主要承担者,而且现收现付制本身所具有的再分配功能、④个人账户的“空账”现象和过低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也都抑制了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难以有效形成职工对企业缴费的监督机制。
地方政府(县或地、市级政府)在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值得注意。地方政府曾是养老保险体系的管理者,且在大部分地区至今仍然是实际的管理者,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将使它们失去对养老基金的控制权。显然,在它们拥有对养老基金控制权的时候,它们有积极性向企业收取养老保险费;而在它们丧失对养老基金的控制权之后,它们的积极性将相应降低。此外,在省级统筹的运作中,省内地区之间的交叉补贴也会对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产生严重的影响。例如,如果一个县(或市)的养老基金盈余被拿去与其他县(或市)分享,这个县(或市)将不会有实现盈余的积极性;反之,如果一个县(或市)的养老基金赤字可以得到来自统筹基金的补贴,这个县(或市)也不会设法去消减赤字。
4.其他存在的问题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其他问题还有很多,如社保基金未能获得令人满意的收益率、省级统筹进展缓慢等。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年报为例,其历年的投资收益率(如表3),在所有年份均低于五年期定期储蓄利率。而自1997年国务院要求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以来至2000年底,真正实现省级统筹的只有5个省,17个省通过省级调剂金进行上缴下拨,8个省还没有建立省级调剂金或者虽然名义上建立了但没有运作(赵耀辉、徐建国,2003)。[6]过低的投资回报率大大打击了职工对于养老保险体系的信心,甚至使个人账户的缴费异化为某种税负(由于资金回报率低于其机会成本);省级统筹难以实施,则不利于调节省内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以及控制养老基金管理中的道德风险和腐败行为。
综上所述,个人账户空账、缴费率过高、拖欠及逃避缴费现象严重是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中可以看出,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拮据表现为个人账户空账,并产生了提高缴费率的要求;过高的缴费率又大大增强了企业拖欠、逃避缴费的动机;而企业拖欠、逃避缴费的行为,反过来又影响了养老保险费的顺利征收,并使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工作难以实施;最终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从而使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运作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在实践中遭遇的严峻形势所折射出的现行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过于执着养老保险体系自身的财务平衡。面对巨大转型成本的现实,政府没有必要拘泥于养老保险体系自身的收支平衡,以致于造成个人账户的“空账”现象而失信于民。事实上,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社会保障税并不是社会保障资金的惟一来源。除少数国家(如德国)的社会保障税能够完全满足社会保障支出的需要以外,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收入只占社会保障支出的较大比重,个别国家(如加拿大)的社会保障税收入占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尚不足50%。而从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仍处在相当低的水平上。因此,增加其他资金来源(如国有资产的变现所得、税收收入、国债筹资等)用以支付转型成本是完全合理的。
第二,养老金的替代率偏高。现行制度设计中养老金的目标替代率为58.5%,而“老人”和“中人”的替代率更高。从实施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各地基本养老金替代率的平均水平已超过80%,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见表4);部分地区如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省(自治区)的养老金替代率均超过了100%,甚至出现了一些在岗还不如退休的情况。从人均产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仍十分巨大,现行制度如此之高的替代率未免有些自不量力。
第三,养老金领取条件过于宽松。主要表现在对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政策把握和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以达到减员增效目的。此外,80年代初期,我国27个产业部门相继制定了1800多个特殊工种名录,规定特殊工种职工可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但是,随着现代化科技的应用,继续沿用这个20年前制定的标准并不完全合适。不仅如此,为了顺利实现减员的目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还有意放松了对提前退休审批的管理,从而导致一大批产业职工提前退休,过早地加入领取养老金的队伍。从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来看,新制度中缴费满15年、旧制度中工龄满10年即可领取养老金这一政策标准,在世界上已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中也是相当低的。
第四,对制度实施方案的操作难度缺乏充分的估计。现行制度设计不仅建立起了一个拥有较高目标替代率的部分积累制养老体系框架,而且还指望由当前工作的一代承担起巨大的转型成本,但对于企业和职工能否承受由此带来的高缴费率以及收取养老保险费的难度,却似乎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部分积累制的强制性个人账户客观上也加重了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事实上并不是一种比原有的现收现付制更优的选择。
由此可见,过于简单、理想化而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方案设计,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现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暴露出政策设计者过于迷信理论模型的论证而缺少对现实国情的深入了解;忽视对我国政府和企业之间,以及政府上、下级之间博弈行为的考察。
三、反思与相关政策建议
如上所述,即使经过貌似严格的理论论证和数据模拟,一个制度的设计如果缺少了现实的可操作性,它也难免会在实施中遭到失败。这是值得我国理论界深刻反思的。总的来看,过去的理论研究更多的是从纯粹理论的层面对现收现付和基金制进行比较,或探讨人口老龄化来临的福利效应及应对措施;而在运用数学模型和数据模拟方法进行论证的过程中则多少显得有些一厢情愿,对于从假设条件引出的结论与现实的差距缺乏客观的分析,表现出热衷于理论探讨而疏于关注现实国情的倾向。
在对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比较中,学者们较倾向于认为现收现付制对国民储蓄具有挤出效应,减少了资本的形成,从而不利于长期经济增长(Feldstein,1974);[8]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并认为从现收现付制逐步向基金制过渡乃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现收现付制对国民储蓄的挤出效应以及这种挤出效应有多大,在国内外学术界尚未得到严格的论证。而且,国民储蓄率也并非越高越好。在过剩经济的条件下,降低储蓄率、扩大有效需求反而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的动态无效率问题(袁志刚、宋铮,2000)。[9]对于现收现付制另一个常见的质疑是,它难以在一个不利的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中得以维系。但从根本上看,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两种养老保险体系只不过是退休一代采用不同的方式索取当前的产出。在现收现付制下,退休一代凭借过去缴纳养老保险费获得分享来自当前工作一代的转移支付的权利;在基金制下,退休一代凭借资本所有权证获得分享当前工作一代提供的产出的权利。两者的物质基础是完全一致的。可见,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才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基金制并不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灵丹妙药(NicholasBarr,2000)。[10]在老龄化问题上,基金制与现收现付制的区别只不过是基金制将问题抛给社会,而现收现付制则由政府承担起责任而已。
实际上,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在实践中各有利弊。现收现付制的最大弊端是由于其再分配功能而导致企业和职工逃避缴费,养老保险覆盖面难以扩大;基金制则缺乏再分配功能,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等缺陷,使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无法得到保证。从这一点来看,基金制已基本丧失了“社会保障”的功能。
老龄化趋势对养老保险体系的考验也是学者们所关注的问题。但是,如上所述,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造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负担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并非老龄化问题,而是养老保险覆盖面难以扩大、职工参保率难以提高以及下岗和提前退休高峰的来临等问题。这些问题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构成的压力,显然远大于老龄化问题;而老龄化问题只不过是使入不敷出的养老保险体系)上加霜罢了。
在有关养老保险的理论探讨中,学者们大多借助于代际交叠模型(Samuelson,1958;Diamond,1965)来进行分析,如对现收现付制与国民储蓄关系的论证、人口结构变动的福利效应分析、缴费率和统筹比例的参数设定,等等。[11-12]但是,代际交叠模型的论证依赖于退休一代不留遗产的强假设,而这与现实情况是明显不符的。在现实中,人们有种种理由在死亡时留下遗产,例如:(1)遗产动机是普遍存在的;(2)人们无法准确知道自己何时会死亡;(3)住房和耐用品的残值一般会成为遗产等。在养老保险体系设计的数据模拟研究过程中,学者们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往往在模型中设定有利于自己结论的假设条件和参数值。例如,支持基金制的学者往往过分强调养老基金的投资回报率(Feldstein,1999),[13]似乎认为养老基金的投资回报率理所当然地将高于真实工资的增长率。事实上,在古典经济模型的理想状态下,两者应该是一致的;而从我国的统计数据来看,在1986-2002年的大部分时间内,真实工资的增长率高于五年期国债的实际利率(袁志刚、封进,2004)[14],从而基金制是比现收现付制更好的制度选择;而支持现收现付制的学者则忽视了收取养老保险费的难度,隐含了养老保险费能够顺利收取的假设。
综上所述,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政策设计者不应无主见地人云亦云或照搬国外的经验,而应更多地对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存在意义是什么、中国的现实国情适合什么样的制度安排,以及设计方案能否得到顺利实施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一般认为,政府介入养老保险主要基于三方面的理由。一是政府强制保险可以纠正由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所导致的市场失灵;二是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再分配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财富在不同的收入阶层和代际之间再分配;三是政府强制保险可以帮助人们克服短视行为,即所谓的“家长主义”。但从市场失灵和家长主义的观点来看,政府介入养老保险的理由显然不如医疗保险充分;特别是对于基金制来说,除了具有家长主义的含义之外,政府几乎再没有介入养老保险的理由,而事实上这种家长主义的强制储蓄是否必要也是值得商榷的(在没有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情况下,人们也可能会为自己的养老积极储蓄)。相比较而言,现收现付制由于具有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之需的再分配功能,而更加适合作为政府介入养老保险的方式。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仍处在相当低的水平上,且贫富两极分化相当严重,缺乏一个人口数量庞大的中产阶级。在这种经济条件下,面对显而易见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一个较低水平、广泛覆盖的养老保险体系,对于我国来说可能是更加合适的选择。较低水平的养老金可以降低当前工作一代的负担,有利于养老保险费的收取;而养老金水平也反映了政府介入养老保险的程度。从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首要目标理应是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之需;如果人们希望在退休以后过得更宽裕一些,他们有责任在工作时期为自己进行更多的储蓄。
根据以上的分析,政策设计者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更为务实的改革。
第一,降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政府应更多地考虑通过减持国有股、发行国债或税收来支付转型成本。为此,政府有必要重新审视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应向社会保障、教育、国防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项目倾斜,逐步缩减以至取消大量不必要的财政支出(如大量的形象工程项目、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财政扶持、民间力量完全可以实现的投资项目,等等)。对于工薪阶层的负担,可以考虑以个人所得税作为社会保险费的来源而取消社会保险费,或者取消个人所得税而保留社会保险费。另外,可以考虑取消养老保险强制性的个人账户(即取消部分积累制)和“四金”中的住房公积金,⑤以进一步降低职工的负担。
第二,建立一个较低水平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体系。养老金的给付可以考虑采取DB模式而不必按目标替代率进行设计。养老金发放水平可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如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一定的系数)。对于部分养老金待遇过高的“老人”和“中人”,考虑到养老金待遇的刚性,可以保持其原来的养老金发放水平不变;但如将来出现通货膨胀,则不对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直到与其设定的养老金发放水平相当为止。
第三,取消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权利,重新制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标准并严格其审批管理;适当提高领取养老金所需的缴费年限标准。对于因下岗而提前退休者,可以考虑将这部分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失业保险制度之中。
第四,在保留一个较低水平的现收现付制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年金的发展以及个人为养老储蓄。为此,必须为企业年金和个人年金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购买企业年金可在税前列支,个人购买养老金的支出部分可免缴个人所得税(这些政策已为世界上相当多的国家所采用)。这样不仅有利于降低政府的行政负担,杜绝地方政府挪用养老金和腐败行为的发生,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成熟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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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这个目标替代率的计算方法是:假设预期寿命为70岁,实际工资增长率等于名义利率,职工按缴费工资的11%向养老保险体系交费35年,这样退休时个人账户可以提供38.5%的替代率,统筹账户提供20%的替代率。二者合计共提供58.5%的替代率。
②Wang,etal.的模拟显示,在2000年到2010年间,每年的转型成本占GDP的0.6%左右,到2050年将下降到0.3%。转型成本的补偿可以通过税收进行融资,这样,支付第一支柱相当于工资20%的养老金所需交纳的费用率只需10%~12%。
③“老人老办法”是指对已退休者继续实行以前的退休金发放标准,退休金替代率为60%~90%,退休金计算基数为退休时的工资额;离休者离休费为离休时工资的100%。“新人新办法”是指1997年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的退休金相当于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有35年工龄的职工,目标替代率为58.5%左右。“中人中办法”是指中人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新制度建立以后个人账户上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将统一制度建立以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20过渡养老金,过渡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0%-1.4%)×视为缴费的年限]。
④现收现付制的再分配功能包括从工作一代对退休一代的转移支付、从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从短寿者向长寿者的转移支付,以及从男性向女性的转移支付。
⑤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缺乏再分配功能,而且人们显然会为了购买住房而自觉地储蓄。所以,这种强制性储蓄几乎是毫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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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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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称,申报,体会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在医院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0%以上,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宽,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现就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谈谈自己的工作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的关键
职称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带动一个单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要加强职称工作的领导,把职称评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医院要成立以院领导及各专业专家组成的综合审核小组,职称工作日常部门一般为人事部门,明确审核小组的纪律及职责,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减少资料填报的错漏,保证材料的准确和真实为申报人顺利通过评审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增加职称评审政策透明度,及时将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宣传下达
2.1人事部门要及时正确掌握政策,做好宣传下达
职称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如从2001年开始卫生中、初级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针对学历的不同,报考初级和中级的任职年限作了一定的调整;200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要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05年开始增加一个模块的要求;从199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要完成半年以上的下乡定期工作任务,从2007年起必须完成一年以上的下乡任务;外语政策进一步放宽,免考年龄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者,取得A级(县以下单位人员为B级职称外语成绩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2006年起广东取消评职称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规定,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这是继进一步放宽申报职称的外语条件后,对评职称条件作出的又一调整。还有除了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以外,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要完成两门公修课等等。在信息索取方面,人事部门要掌握主动权,与医务科、科教科等相关职能科室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医务人员下乡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密切关注上级部门或媒介公布的有关政策,并通过院内网站、宣传栏、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各级别职称在专业理论、专业工作能力、论文、科研等方面的要求,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对照自身条件申报职称。
2.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提前做好材料准备
过去的职称评定受岗位编制的限制,存在排资论辈的现象。职称改革后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报晋升,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近年来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特别是在学历、外语方面,如以前申报正高职称须有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须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
现在不再有学历方面的要求;外语方面免考年龄,从2007年起,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1961~1965年出生的,可放宽到40分;1956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因此,我们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有计划地准备有关硬件,特别是年龄较大,外语能力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轻易放弃申报机会,可以提前一两年参加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否则政策有所变动的时候,错过晋升机会。
三、职称工作日常部门树立服务意识,指导工作要到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要填写大量的表格,从2008年起,更增加了网上申报这一环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初次申报,对表格的填写要求不清楚,有的申报材料不完善,过于简单或画蛇添足的,人事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指引工作,帮助申报人员能够更完整地完成表格的填写,正确如实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水平。一般来说,每年的晋升表格虽然有所不同,但变化不大,在评审文件未下发之前,人事部门可先提供上一年度的表格,让有计划申报职称的人员作为草稿填写。因为每年从评审文件下发到提交材料,时间比较紧迫,这样可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材料,也有更多的时间检查材料填报上的错漏,在时间上争取到主动权。
3.1指引申报人认真填写表格
强调每位申报人员应下功夫填好《()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此表最直观并能全面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是评委评议的参考物,一张表可反映出申报人在学历、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理论考试、论文、业绩成果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要求申报人填写此表要认真、谨慎,不漏填、不乱填,如实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供评委评审。在填写《专业技术评审表时》,要好好总结、提炼自己在专业、科研及培养下级人员中取得的成绩,不要把完成专业工作情况填成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报告》要侧重于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内容,不要泛泛而谈。
3.2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及科研成果方面的准备
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论文,并按论文质量高低排序装订。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的准备,因为论文是申报人在专业技术经验的总结,应是逐步积累的,有些申报人论文准备不充分,如任现职周期5年,前4年没有,到第5年,一连发表几篇论文,这样做会有两个不好的效果,一是时间太仓促,不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或即使是优秀的论文,因等候发表时间长而找不到高水平的核心刊物发表;二是有临时抱佛脚的感觉。不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宁缺勿滥。
四、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位
4.1对于暂时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本人想申报的。目前政策规定,晋升卫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其论文、业绩成果、学历计算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止,个别申报人的业绩超过时限仍然坚持申报,如不获批准会对人事部门有怨言;在下乡工作安排上,医院以大局为重,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及支援单位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有个别申报人会因下乡未能如愿安排,使申报职称延期,对医院的安排不理解;每当遇到这些情况,人事部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耐心听取他们的诉说,平心静气等解释有关政策,开导他们,只要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申报人都不会无理取闹。
4.2对于上报评审不通过人员,我们要了解通不过的原因鼓励他们正视自己的弱点,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第二年顺利通过。
参考文献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现状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累积结余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角度来看,2002年~2013年,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均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基金收入从90.4亿元增加到615.64亿元,增长了5.81倍,医保基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17.3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从72.4亿元增加到409.19亿元,12年中医保基金支出增加了4.65倍,医保基金支出年平均增长率为15.53%。总体看来,基金收入增幅略大于支出增幅;累积结余在2002年~2013年间有多有少,但自2004年开始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尤其在2011到2013年,当年结余和累积结余均达到较高水平,累积结余增长率均在40%以上。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002年~2013年累积结余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为22.3%,从60.7亿元增加到679.43亿元,12年间增长超过10倍。2010年~2013年,相邻两年间的医疗保险基金累积结余增长率均在40%以上,增长幅度显著。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实行现收现付制的统筹基金和实行积累制的个人账户基金,其中个人账户基金随着时间推移和参保对象范围的不断扩大,积累持续增多,这也是累积结余快速增长的原因所在。根据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科学研究所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计数据反映,2012年和2013年里,统筹基金和地方附加医保基金支出占医保基金总支出的比例均为75%左右,累积结余中大部分为个人账户资金,比例占80%以上。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支出
年增长率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对城镇职工人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比较分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出2009年~2013年人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可以发现,近五年人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平均增速为11.11%,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为8.7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速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诱导需求现状
患者在医院门诊或住院中发生的费用中,药品费用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03年~2012年,药品费用占人次均门诊费用的五成以上;住院费用中有四成左右是药品支出,可见药品费用是构成医疗费用总支出的主要部分。困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多年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其主要原因也是药品费用的居高不下,而药品费用支出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医保基金支出的增加。政府拨付给医疗卫生体系的财政补贴比例较小,并且将医疗服务规制在较低的价格水平,导致医疗服务收费不足以维持医院运营和医生收入,使其不得不通过药品利润来维持运营,从而产生了“以药养医”现象。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医生利用其信息和专业优势,在药品市场发挥其垄断定价的能力,通过诱导患者“多吃药、吃贵药”,从而获得自身利益。因此职工医保支出的增多,与供给方诱导需求紧密相关。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收入与支出都保持着增长态势,近年来基金收入增速甚至超过基金支出的增速,表明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已经取得一定效果,但不应忽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在于:近年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得到大量扩充。同时,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速度较快,已经超过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增长率,将会对人们消费结构产生影响,医保费用支出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合理性。因此不能轻易放松对医保基金支出进行长期的有效监控,而应该在加强医保基金来源的外部控制基础上,进一步对影响医保基金支出的内在因素———医方诱导需求———采取有效对策措施,同时从内部调整与外部控制两方面着手,实现对医保基金的有效控制。下面将基于罗默法则,对上海城镇职工的人均医保费用支出受到医方诱导需求进行验证。
二、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诱导支出实证研究
在很大程度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快速增长是由于医疗服务提供方存在诱导需求的行为。罗默法则通过验证每千人病床数和每千人住院天数之间的正向相关关系,认为“只要有病床,就有人使用病床”,指出医疗服务提供方存在诱导需求的行为。下面将利用省级面板数据,遵循罗默分析框架,考察医疗设施、医护人员、住院天数等对医保基金费用支出的影响,从而对上海城镇职工医疗机构诱导需求现状进行初步判断。考虑到人均收入水平、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高龄参保职工都对医疗需求有刺激作用,因此建立如下实证分析模型:expd=B0+B1gdp+B2day+B3income+B4doct+B5bed+B6old(1)其中expd为城镇职工人均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元),day为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doct为每万人口医生数(人),bed为每万人口床位数(张),old为参保退休职工占总参保职工人数的百分比(%),gdp为上海市人均GDP(元/人),income为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本文利用Eviews7.0基于以上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最终得到如下回归模型:expd=-7107.005+0.019gdp+250.137day+0.078income-51.362doct+19.983bed+74.604old(2)根据Eviews7.0分析结果,人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多元回归方程中,可决系数R2=0.949,拟合优度较好,可认为所构建的回归模型是显著的。F=15.459,P=0.004<0.05,模型通过检验。对以上构建模型残差进行拉格朗日乘数检验(LM检验),选择5%为显著性水平,得到F统计量的P值为0.1116>0.05,接受原假设,模型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进一步分析显示人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与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随着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人均医疗保险基金呈现支出不断增长的态势;人均住院日与床位数、医生数之间的正向相关趋势明显,人均住院天数随着医生人数和医院病床张数的增多而呈现上升趋势,医护人员数目增多会增大诱导需求动机,延长住院天数,病床数量增多供给了更多医疗资源,住院天数增加,由此可以判断“只要有病床,就有人来使用病床”现象存在,即医方存在诱导患者多接受医疗服务、延长住院天数的倾向。运用SPSS12.0软件对各变量做Pearson检验,分析各变量两两之间的相关性。在城镇职工人均医保费用支出模型中,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系数为正,表明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职工健康意识得到加强,相应的医疗需求也在增强;退休职工所占比例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医保基金的支出与参保职工健康状况密切相关;每万人床位数、住院天数的系数显著为正,每万人医生数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床位数量的增加和住院天数的延长导致医保基金的显著提高。总体看来,实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医疗服务供给方诱导需求导致参保职工延长住院天数,进一步导致医保基金支出的增加。
三、完善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建议
1.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医生年薪制
目前我国某些省市已有医生年薪制的制度实践,由职责或目标任务、权力或资源、利益和风险这四种要素共同构成的年薪制薪酬方式,在公立医院的实践中主要通过切断医院和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积压药价虚高的水分,达到有效控制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目的,说明实行医生年薪制是一项控制医保费用支出的有效对策。上海可参照成功实施此项政策的省市经验,充分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根据在不同岗位上医生的实际工作负载,按照需要付出的诊疗时间、技术难度和体力脑力消耗、救治过程中承受的潜在风险与压力大小、工作资质级别等一系列综合因素,制定针对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不同职称医生的年薪标准;同时建立一套明确严格的薪资考评体系,对平均住院费用、基本药物使用、检查化验费用占比等制定明确标准。为了发挥激励作用,应针对不同职称的医生分别制定相应考评标准,制定各自的目标量化细则。
2.建立大病必需的高价药品医保报销机制
首先要根据医院临床数据和专家经验,制定一套大病必需高价药品的遴选标准,整理可进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目录;其次由医保部门、医院和药品生产厂家进行价格谈判,就大病必需药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协商,协商过程应体现“惠民”原则,令大病必需药品以较低价格进入医保报销目录。对于肯主动降低价格的制药公司,政府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或政策优惠。同时要对整个高价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的流程进行有效监督,公开药品遴选目录,开辟社会意见反馈渠道,并对进入医保报销机制的大病必需药品进行持续观察,加强药品的准入和退出监管,做到“能进能出”。
3.整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
1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内涵
所谓的全日制是一种全天候的教学体制。全日制工程硕士是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前往研究生培养单位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工作任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要求,申请学位通过后即可获得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工程硕士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应届本科毕业生。为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而撰写的学位论文即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要求来源于生产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或应用课题,选题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2]。学位论文形式不局限于学术型研究论文,可分为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本质上来说,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是一项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制度,它包含以下五个要素:准确把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概念内涵,努力加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宣传力度,积极搭建企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过程培养的平台,合理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有效建立专业学位论文评审体系和评估机制,五个要素相辅相成、紧密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起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
2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构建
科学合理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是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关键,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要紧紧围绕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环节,统筹规划、查漏补缺,开展卓有成效的质量保障工作。
2.1加大解释和宣传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力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均属同一层次,但培养类型不同,它与一般意义上侧重学术、理论研究的研究生教育所不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在应用性、专业性、实践性,旨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研究生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国内,大规模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生来说,都是一个新生事物。新生事物的普及、被广泛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乃至新闻媒体等主体的共同努力,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深入第一现场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宣传报道。使企业、社会人士和学生、学生家长对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能有一个全方位的正确认识、了解,被广大考生、考生家长、企业、社会充分认可和广泛接受[3]。
2.2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中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生源主要来自于刚刚毕业的本科大学生,他们未来就业主要是面向社会上的大中小型厂矿、企业,需要走进现场和工程前线。在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要创造一切条件使研究生更深入、更便捷地走到企业中去,多视角、多方位了解企业,同时也要让更多的厂矿、企业参与到研究生的培养中,悉心指导、倍加关怀、爱护研究生,给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成才环境。加强研究生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督促研究生与企业之间换位思考,使他们之间的合作更加融洽、更加深入。在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极推进企业参与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定、课堂教学、实践培训、论文选题、论文答辩等多个环节,力争从企业中寻找一批热心研究生教育的企业大家和工程技术、管理骨干,担任全日制工程硕士“双导师制”中的校外导师,承担起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的部分工作,建设一批校内外双导师队伍,建立健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指导过程中仍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4],全面负责研究生培养与指导工作,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实践锻炼、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并承担学校研究生教学的部分任务。作为提高企业参与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一项举措,高校应注重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实现共赢。并注重在企业中建立一批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5],一方面安排学生到企业实践锻炼,发挥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另一方面让研究生到实践基地实习,在实践过程中磨炼,练就一身真正的才干。在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西安科技大学率先垂范,建立起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遴选校外导师110余名,卓有成效地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工作,实现校企合作,互惠共赢。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
进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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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承包金制度农村农民
我国当前土地承包金制度立法欠缺。如专门调整规范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首次以法律直接规定土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承包合同的条款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中均未提及土地承包金,仅在第45条对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其他方式的承包中,提到承包金的确定、议定问题;现行的《物权法(草案)》虽然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可在整个条款中也未涉及到土地承包金的问题。这不是说在我国法律上没有确立土地承包金的必要,相反地在我国现阶段,确立土地承包金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有助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有效实施
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尤其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其重要性自不必说。但是在各行各业急需大量用工、人员可以自由流动的今天。如果取消了土地承包金,完全采取“无偿”的方式,那么上述具有成员资格的农民也会要求自己的一份土地。近些年来,我国农村许多地方弃耕、抛荒或毁田、滥占农地建房等破坏地力、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的出现固然是农地经济效益的低下造成的,但土地承包金的约定不明,承包人责任不清显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规定适当的土地承包金对土地承包人起着一定的“刺激”作用,它意味着如果土地承包人不积极行使土地权利获得较大收益的话,将会无利可图甚至得不偿失,从而刺激农民要么积极有效地使用土地,要么一心一意去从事其他工作或放弃土地承包,或将土地流转出去交给有能力有条件能使土地较大增值的人使用。这样土地承包金的确立,既使得无能力或不愿意种地的人打消了白白获得土地的念头,又使得有能力、有愿望种地的人通过自愿承担相应数额的土地承包金的方式获得适合自己需要的土地,从而保证土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使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实施既注重了公平又兼顾了效率。
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
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系列的农村改革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包括取消城乡统筹、农民的各种集资收费、农民的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调整农业特产税,就是要减轻农民负担,积极促进农民增收。那么怎样做到减和增呢?
我们都知道,过去我国乡村一级的运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农业税相关的各种地方附加,现在这些没有了,那他们的收入从何而来,或者说会不会产生新的隐性的债务问题?他们会不会因为土地承包金法律没有作规定而在上面做文章?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金可避免在土地承包金问题上导致农民新的隐性的债务的产生。另外一方面,党和国家改革措施是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土地承包金的确立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这点前文已有分析。而当不种田的农民下决心把承包地流转出去去从事其他工作时,他不仅在土地流转中获得收益,而且在从事其他工作中还能增收,当然土地经营者也可以更好地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取得更多收益。
有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因此可以说,在法律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实际上,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在长达30年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应当用于调整的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土地只能是机动地、新垦地、退包地等。这也就是说发包方若没有机动地、新垦地、退包地,将无法调整土地,在承包期内新加入的成员(如因出生或入籍)也享受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使在那些切实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之间,也会因为自身情况的差异及各种原因而获得数量不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此,近些年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问题纠纷时有发生,甚至演化为严重的社会后果,这是当前我国农村不稳定重要因素。向土地承包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收取一定的承包金,然后将土地承包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于农民的集体福利、公益事业和土地承包保障等,使放弃、少包或无地可包土地的农民可以从中受益,使因婚姻关系变动客观上在新的承包期到来前无法再分得土地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得到土地承包保障金。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又增强集体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使其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密切相关。
有助于解决农村公共事业等投入匮乏问题
2005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财政正在逐步向公共财政转变,财政投入已经涉及到了农村的各个领域,但我们应清楚由于农村地域的广阔、人口的众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的问题主要还要靠自己,单靠国家投入是不行的。那么经费何来?有人主张采取“一事一议”,笔者认为此法其结果只能是耗时、费力、无果无钱、无事能成,从长远和农村实际考虑主要还要靠基于土地所有权而收取土地承包金,这是土地承包金作用使然。
有助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体现
我国消灭了土地私有制,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知道,集体都是由成员构成的,那么集体的权利应怎样行使?怎样更好实现集体土地的价值?“”的失败已经表明由全体成员作为整体共同行使集体财产权利的做法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不足取的,而农村的成功却表明以成员个体或家庭分别行使部分集体财产的权利更为积极有效,而且集体与土地越脱离、使用者与土地越紧密,越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因此,我们要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更为彻底的分离,明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内涵,这一点在我国《物权法(草案)》中已体现。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
进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