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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第77号文予以印发,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现决定:
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一)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二)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三)在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
(3)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六)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七)将第十五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八)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九)将第十七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0万元的罚款:
①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②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③未依法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者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5)拒不执行有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者设施的行政执法指令的;
(6)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一年内已经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者1起重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8)地下矿山矿领导没有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十)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1)在第一条中的“依照”后增加“《安全生产法》”。
(2)在第二条中的“有关责任人员”后增加“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
(3)删去第三条第二款:“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中的“、投资人”。
(4)在第十三条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后增加“《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后增加“下列”。
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
(二)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查封或者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最多可以延长30日,并在查封或者扣押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1)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五)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六项修改为:“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举行听证会,并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1)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3)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4)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八)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
(2)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九)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4)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投案,向安全监管部门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的中档以下确定行政处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下限。
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立功表现,是指当事人有揭发他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查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阻止他人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十)将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四条,修改为:“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十二)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处以5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十三)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六十八条,删去第二款。
(十四)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1)将第九条中的“构成犯罪的”修改为“涉嫌犯罪的”。
(2)在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款中的“停止使用”后均增加“相关设施、设备”。
(3)在第二十七条中的“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后增加“原因并签名”。
(4)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的“3万元以上”均修改为“5万元以上”。
(5)将第三十一条中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修改为:“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将第三十二条中的“1万元以上”修改为“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修改为“5万元以上”。
(7)在第四十三条中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后删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增加“《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8)在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的“设施、设备、器材”后增加“、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删去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项。将第十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9)在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后增加“,但不得超过罚款数额”;在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一条中的“设施、设备、器材”后均增加“和危险物品”。
三、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各自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监管监察,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履行下列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2)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5)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
(6)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
(7)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核发;
(8)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认可;
(9)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和注册;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设定的其他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在第九条第五项中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后增加“相关设备、设施”。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1)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四、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二)将第七条修改为:“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5)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三)删去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四)将第十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五)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六)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四条,第四项修改为:“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
(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八)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1)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照不少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2)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抽查和审查以书面方式为主。对竣工验收报告的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并如实记录在案。”
(九)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2)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3)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4)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十)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2)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3)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4)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十一)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十二)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1)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修改为“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2)将第二章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3)在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后均增加“和化工建设项目”。
(4)将第十二条中的“建设项目安全专篇”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第三项中的“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修改为“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第七项、第八项中的“情况”均修改为“要求”。
(5)在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后增加“、第四项”,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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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玉米免耕播种机质量调查报告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生产企业情况
此次调查,共涉及21家企业生产的24个产品型号。在21家企业中,中等规模企业有15家,占被调查企业的71.4%。
在制造能力方面,有20家企业具有主要部件的自制能力。被调查的21家企业中,只有1家采取全部自制件方式生产,其余20家均采取部分来件组装或全部来件组装方式生产。各企业一般建有总装线、部装线,17家企业建有加工中心。从2018年销量情况看,有6家企业销量在200台以下,11家在200-500台,4家在1000台以上。
在质量保障能力方面,12家企业持有ISO9001认证证书,7家企业通过计量认证,8家企业具有负压/真空试验台,19家企业具有指夹式排种器校验试验台。5个产品获得部级推广鉴定证书,19个产品获得省级推广鉴定证书。被调查企业具备基本的质量保障能力。
在售后服务能力方面,有10家以本企业直接“三包”维修服务为主,11家以委托销售方维修为主,有16家企业建立了呼叫中心。根据企业规模、维修服务形式不同,维修网点和维修服务人员数量差别显著。
(二)调查用户情况
调查反映,机手年龄跨度较大,从23-70岁;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以下占86.4%;多数机手具有一定的免耕播种机作业经验,3年以上经验的占21.9%,86.4%的机手接受过培训,97.1%的机手阅读过产品使用说明书。
(三)调查产品情况
1.产品结构形式。本次调查产品涉及2种机具挂接形式,一种为牵引式,包含23种型号共410台;一种为悬挂式,包含1种型号共10台。排种器结构形式有3种,一是指夹式,有20种型号共370台;二是气力式,有2种型号共30台;三是型孔轮式,有2种型号共20台。
2.机具作业情况。本次调查机具平均作业时间约490小时,平均作业量约240公顷,其中最少的作业13公顷,最多的作业1170公顷,差距显著,但82.6%的机具总作业量在100公顷以上。
二、调查结果
(一)综合评价
本次调查产品总体满意指数为78.1分,用户对玉米免耕播种机产品综合评价总体“满意”。其中,用户总体反映“满意”的有17个企业的19个型号,占79.2%;用户总体反映“一般”的有5个企业的5个型号,占20.8%。
总体满意指数一览表
项目
分值
产品总体满意指数
78.11
安全性总体满意指数
77.00
可靠性总体满意指数
82.46
适用性总体满意指数
77.56
售后服务状况总体满意指数
74.35
(二)“三性一状况”调查结果
1.安全性。用户对安全性总体满意度评价“满意”,在满意区间的下限。安全性总体满意指数为77.0分,用户未反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
2.可靠性。用户对可靠性总体满意度评价为“满意”,可靠性总体满意指数为82.46分。调查反映,共有124台发生过故障,占被调查机具台数的29.5%,累计出现故障317次,其中25台发生过严重故障或损坏故障,占被调查机具台数的6%。
3.适用性。用户对适用性总体评价为“满意”,但分值偏低,适用性总体满意指数为77.6分。在用玉米免耕播种机适用性差异较大,对“堵塞情况”评价最低,“不满意”及“很不满意”之和占4.5%。
4.售后服务状况。用户对售后服务状况总体评价为“一般”,在“三性一状况”总体评价中分数最低,总体满意指数为74.4分。调查产品满意指数最高为80.2分,最低为68分,分值差距较大,生产企业间售后服务不平衡。尤其是“机具的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2项指标,“不满意”及“很不满意”加和占比相对较高,分别为7.3%和5.6%。
三、调查反映问题
从制造方面看:一是部分产品设计不合理。企业在设计时,未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作业条件和农艺要求,造成拖堆、堵塞、易进泥土等。二是企业质量差异较大。一些企业盲目降低生产成本,减配装载台、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甚至选用质次价低的切草圆盘、轴承、链条等零部件。个别企业在明知自身产品自重较轻的情形下,还强行加装牵引梁,致使用户在进行免耕播种作业时,无法有效破茬清垄,影响播种效果。三是强标贯彻不到位。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如外露的传动(旋转)部件无安全防护罩、无装载台、装载台不防滑等,未按规定加施安全标志。四是售后服务能力弱。一些企业维修网点少,对经销商售后服务能力要求低,人员培训不到位。
从使用方面看:用户安全意识薄弱,存在自行拆卸安全防护装置的情况。对农机“三包”规定了解不够,发生售后维修时,不索要维修证据材料等。很大一部分用户不注重机具作业后的保养,对易损件的维护和更换不及时。
[关键词]直流系统;典型案例;配置问题 ;二十五项反措
中图分类号:TP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032-01
1 直流系统概述
直流系统一般由蓄电池组、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稳压装置、母线及馈线等部分构成。蓄电池组是用电气方式连接起来的用作能源的两个或多个单体蓄电池,常用的蓄电池一般有固定型排气式铅酸电池、阀控式铅酸电池和镉镍电池,目前,绝大多数电厂均使用阀控式。充电设备是直流系统中最为关键的设备,充电方式通常有三种:初充电、浮充电和均衡充电。平时由交流电源通过充电装置对控制系统与保护装置供电,并对蓄电池充电,当系统发生故障使交流电失去时,由蓄电池继续为控制系统与保护装置提供电源。直流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影响着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关系着整个电网的安全生产[1]。直流系统的供电对象主要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信号设备、通信系统、开关电器操作、直流动力负荷、事故照明等等。
2 直流系统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来,国内出现多起因直流系统原因导致的变压器设备损毁、大面积停电以及发电厂运行机组“非停”事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现就2016年上半年国内发生的两起典型直流系统事故案例,结合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讨论分析。
(1)陕西某变电站主变烧损事故
①情况描述:
18日0时25分10秒,韦曲变35千伏韦里III线发生故障;27秒后,故障发展至110千伏系统;132秒后,故障继续发展至南郊变330千伏系统;0时27分25秒故障切除,持续时间共计2分15秒。事故造成#1、#2变喷油;#3、#4、#5变变烧损;部分相关避雷器、母线、开关与刀闸不同程度损伤。同时造成330千伏南郊变及110千伏多个变电站失压,共计损失负荷24.3万千瓦;停电用户达8.65万。
②事故原因:
据调查报告,事故起因是35千伏电缆中间头爆炸,同时电缆沟道内存在可燃气体,发生闪爆。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站外35千伏韦里III线故障,330千伏南郊变#1、#2、#0站用变因低压脱扣全部失电,直流系统失去交流电源,另外,改造更换后的两组新蓄电池未与直流母线导通,充电屏交流电源失去后,造成直流母线失压,导致全站保护及控制回路失去直流电源,造成故障越级。
(2)辽宁某大型机组直流系统失电跳闸事故
①情况描述:
2016年2月29日13时39分,辽宁某厂在轮换#1机组#1给水泵时,AST电磁阀失电保护动作,汽机跳闸,机热工保护动作,最终造成机组跳闸停机和设备损坏,其中:中压14~19级隔板的叶顶汽封有磨损;中压后汽封有轻微磨损;#2轴瓦钨金脱胎,#1轴瓦钨金磨损严重,#3、#4、#5轴瓦轻微磨损;#2内外油挡石墨环损坏。
②原因分析:
#1机组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方式为两路交流电源供电,蓄电池组浮充运行。2016年2月4日时,#1机组直流系统接地报警,经现场检查确认#1机组直流蓄电池组内部发生接地故障,已经不具备运行条件,退出运行。直流电源屏两路交流电源分别取自380V厂用段,2016年2月29日给水泵启动过程中,6KV厂用母线电压降低,380V厂用段电压随之下降,充电模块在超出允许工作电压范围(323V-475V)会闭锁充电模块输出,造成#1机组直流系统交流充电装置停止输出,导致直流母线电压消失,所有直流负荷全部停电,AST电磁阀失电保护动作,尔后热工保护动作,6KV厂用母线电压升高后,直流模块不再闭锁输出,开关得电跳闸,且由于快切装置在直流母线首次失电时已闭锁,6kV厂用IA、IB段母线同时失压,6kV各负荷开关低电压保护动作跳闸、380V厂用系统PCIA、IB段母线失压,造成DCS失电、直流系统的两路交流电源失电,导致直流母线第二次失压,380V厂用BZT装置无法动作,低压母线失电。由于油泵因电源问题没有及时启动,因此造成大机划瓦事故。
(3)两起事故的共同之处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两起事故均是由于直流系统中蓄电池组退出运行所致。
虽然两起事故时间和地点截然不同,但反映出的问题却是相似的。首先就是直流专业管理薄弱,直流系统技术监督不到位;其次,对直流系统退出运行会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后,直流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对设备性能掌握不牢。
3 直流系统常见配置问题
目前,直流系统从设计、采购、安装到运行管理基本都已标准化、定型化[2],但是,在实际配置中,仍有许多单位与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要求不符[3],结合现场检查,发现突出表现在如下方面:
(1)发电厂发电机组用直流系统与升压站用直流系统共用一套,未能做到相互独立。
(2)直流系统配置未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充电、浮充电装置、蓄电池组数量及与母线的连接方式,不符合要求。
(3)变电站直流系统采用直流小母线供电方式对负荷供电,未设置分电屏。
(4)新、扩建或改造的直流系统用断路器使用普通交流断路器,未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
(5)新建或改造的直流系统未进行直流断路器的级差配合试验。
(6)现场端子箱交、直流混装,交、直流接线出现在同一段或串端子排上,存交流窜入直流故障隐患。
(7)新投入或改造后的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仍然采用交流注入法,未按要求更换为直流原理测量直流系统绝缘状态,且不具备交流窜直流故障的测记和报警功能。
上述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老设备和新规程不对接;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关管理及技术人员对直流系统重视不够,对新标准规程理解不透以及对直流系统设备性能掌握不牢。
4 结束语
通过上述各节论述,本文阐明了近年来国内两起典型的直流系统事故案例,并对两起案例的共同之处及经验教训进行了论述。同时,对直流系统配置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常见典型问题,进行了列举说明。最后希望相关管理及技术人员,切实加强直流系统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保证直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参考文献:
[1]于海.直流系统接地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浙江大学,2011年.
[2]白忠敏.电力工程直流系统当前问题极其建议.直流电源电源产品应用,2007年第4期.
[3]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直流部分). 国能安全〔2014〕16号.
关键词: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改革;教学做一体化;职业能力
0 引言
学校的计算机应用专业维护维修方向是以培养计算机硬件工程师岗位的高级技术人才为目标。计算机组装与维护是本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具有知识面广、实用性强、发展变化快的特点,由于学校办学条件的限制和认识上的不足,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教学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人才的培养。近几年来,笔者对本课程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在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方式、考核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1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的基本知识、技能、素质要求
这里所说的计算机硬件工程师,指的是从事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的组装、销售、维护、维修、软件的安装与调试、数据恢复,以及网络组建、网络维护管理等行业的技术人员,而计算机硬件设计制造行业不在本文讨论之列。硬件工程师相关的岗位有:计算机硬件的销售(装机)、品牌电脑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企事业单位计算机(机房)的维护、网络(网吧)维护与管理等。根据计算机硬件工程师的工作岗位设置,结合我们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维护维修方向,在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教学中,必须培养学生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1.1 基本知识
(1)了解计算机的架构,理解计算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计算机各部件外观特征、性能指标、使用场合、保养常识;
(2)了解计算机的启动过程,理解BIOS的作用,熟悉计算机的常见故障现象及处理方法;
(3)理解FAT32、NTFS文件系统,熟悉常用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知道数据恢复的方法;
(4)了解设备驱动程序的作用、获取和升级方法;
(5)了解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途径、病毒的危害及防治方法;
(6)熟悉计算机局域网的组成、网络配置、维护方法;
(7)了解硬件营销技巧。
1.2 基本技能
(1)能正确识别CPU、内存、主板等计算机部件的主要参数,能看懂硬件的标签,会按要求选购计算机各部件(攒机);
(2)会组装计算机、更换计算机部件、拆装笔记本电脑;
(3)能熟练进行硬盘的分区和格式化,能熟练进行分区间转换、分区调整、分区维护等操作;
(4)能熟练安装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会安装多重操作系统,能熟练进行驱动程序更新、升级、维护操作;
(5)会使用GHOST软件进行系统备份与恢复,会使用一键GHOST;
(6)能熟练设置BIOS参数,会升级BIOS程序,会对AMD CPU开核;
(7)能熟练进行系统安全设置,能熟练进行系统优化处理;
(8)会使用常用计算机工具软件,测试计算机性能,会使用检测工具进行故障诊断;
(9)会对注册表进行维护,会排除常见的计算机硬件故障和软件故障;
(10)会使用杀毒软件查杀计算机病毒,会设置防火墙;
(11)能熟练组建计算机局域网,能熟练进行对等网络连接操作,会配置IP地址,能对网络故障进行排除;
(12)具有一定的英语阅读能力,能看懂计算机英文术语、英文说明书;
(1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硬件产品营销能力。
1.3 基本素质
(1)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精神;
(2)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
(3)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工作质量;
(4)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注重部门、公司形象;
(5)正确处理内部员工关系,礼貌待客。
上述要求有些已超出了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范围,可以在其他课程中实现,如计算机硬件维修、小型局域网,市场营销等。素质教育贯穿于教学之中;老师的一举一动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学生进入企业参加实践活动也是进行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
2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教学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在高职院校,计算机类专业普遍开没了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课程的性质因专业差异而不同,但教学上的问题却带有普遍性。主要表现在:课程内容滞后、实训设备不足、“教学做”分离、考核方式不合适等问题。
2.1 课程内容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是一门侧重实践和应用的课程,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是课程内容多,知识面广;第二是教学的内容大,可扩充性强;第三是课程知识更新速度快,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计算机硬件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而编写一本教材,至少须半年时间,审核出版也至少半年。这样,学生拿到的教材,最新的内容也是一年前的了,如果教材使用其2-3年,那书中的内容就已经落后实际3-4年了。如果教师还照本宣科的话,传授的便是陈旧的知识。
另外,在内容组织上也存在问题,不同编者选择的内容也有出入,这是正常现象,但没有把笔记本电脑纳入教材内容是非常不妥的。近年来,随着笔记本电脑价格的下降,笔记本电脑用户越来越多,大有取代台式机的趋势,而我们的教材却难以见笔记本电脑的章节。
2.2 教学组织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的教学现状是,课程教学被划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训两个部分,先进行理论教学,待所有关于硬件的理论知识讲授完毕后,再进行实训。这种教学表面上看遵循了循序渐进的传统教学理念,但结果是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学生在前面学习硬件的工作原理和性能指标等理论知识时,感到枯燥无味,学习积极性不高,等到了实训环节,以前学的内容基本忘了,老师还得再次讲解。
在教学方法上,有些教师往往只注重课件质量,PPT很漂亮,学生看得眼花缭乱,可是,实物一件都没摸到,纯属纸上谈兵。等到实训阶段,在计算机部件前面,有的学生还会问“这是什么部件”等非常低级的问题。
2.3 实训设备
高职院校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实训室设备陈旧是一个通病。根本原因不是资金问题,而是学校认识上存在误区。普遍认为学生拆装计算机会造成部件损坏,所以不给学生新机器或较新的机器使用,而是将淘汰的机器给学生用,有的连旧机器数量还严重不足。实训时多个学生使用一台计算机,直接造成学生对动手拆装计算机没兴趣。软件安装、硬盘分区格式化、BIOS设置、故障检修等项目也基本没有让学生动手的条件。计算机机房一般都装有还原卡,不让学生改动,只能在虚拟机上操作,效果大打折扣。学生接触不到最新的硬件,怎能跟得上时展的步伐?不进行实际操作,怎能提高技术?这对于培养合格的计算机硬件工程师极为不利。
2.4 考核方式
传统的学生学业考核是以期末考试成绩来衡量的,或者采用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的形式。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课程教学的重点是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而不是学生对计算机原理的理解程度。卷面考试大多考计算
机的理论知识,这样会造成学生的死记硬背。在这种考试模式下,学生就会有这种想法,平时学习不要紧,只要期末考前突击一下,就能过关,从而放松平时的学习,不利于人才的培养。
3 面向硬件工程师岗位的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教学改革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在我院计算机应用专业维护维修方向是一门核心课程,学生能否学好本课程直接影响他们的职业能力。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本课程的教学。根据当前高耿教学的新理念,结合本课程的特点,我们对汁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课程的改革遵循以下儿个特点:
(1)以职业活动为导向;
(2)突出能力目标;
(3)以项目为载体;
(4)用任务训练职业岗位能力;
(5)以学生为主体;
(6)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课程改革总的思路是:首先,通过对企业的实际需求的调研,分析计算机硬件工程师职业能力要求,确定本课程学生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再把职业能力目标转化为课程标准,进而确定教学内容;第二,考虑到计算机技术发展迅速,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课程的教学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课程的构成要素,理论教学主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实用”为前提;第三,精心设计教学项目,学做合一,媸化实习、实训教学内容;第四,学业考核日常化,摒弃期末卷而理论考试,以完成项目任务质量、出勤、上课表现等综合因素评分。
3.1 教学内容项目化
课程是核心,教材是根本。教学内容最终落实在教材上,一本好的计算机组装与维护教材应当是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应当为学生的探索性学习和自主性学习的开展提供简洁有效、图文并茂、科学翔实、不落俗套的文献资料。虽然目前一些计算机组装与维护教材采用项目化方式编写,内容和质量都相当不错,但从计算机硬件工程师培养目标来看,还有点距离,因此我们采用自编项目化教材。
项目化教材突破了以知识点的层次递进为体系的传统模式,代之以工作任务为目标、以行动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教学模式,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项目驱动。我们的自编教材以计算机装机为主项目,其下分若干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含有若干个任务。根据计算机硬件工程师职业能力要求,我们对教材内容有所取舍,增加了以下内容:CPU超频与开核方法、主板BIOS与显卡BIOS程序刷新升级、计算机启动过程分析、注册表维护技巧、硬盘主引导记录与分区表、硬件测评方法、虚拟光盘应用、u盘引导盘制作、多操作系统安装、攒机技巧、用加电自检程序判断故障、笔记本电脑部件、笔记本电脑的组装等。
教学需要教材,但不拘泥于教材。计算机技术在飞速发展,而教材一经定稿内容相对固定,教师授课时必须结合当前市场主流产品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修改、增删。任课老师应通过上网查询、翻阅最新技术文献、硬件产品说明、市场研究报告等资料,随时把新技术、新部件添加到教学内容中,确保传授内容的新颖性、应用性和完整性。
3.2 教学做一体化
2007年11月温总理在大连视察职业学校时指出:“把教学、求知和做事结合在一起,做中学、做中教,做中学才是真学,做中教才是真教。要实现学做合一,就得改变传统的教学与实训相分离的教学模式、改变教室与实训室相分隔的不合理布局,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方式进行彻底的改革。
我们的做法是,打通教学楼与实训楼的界限,将整个系按专业重新划分楼层,一个专业集中在一个或几个楼层中。根据不同专业需要,重新整合教室。以计算机应用专业为例,将原来的小教室或实训室合并为一个大的多功能教室。在计算机组装与维护教室中,划分成教学区、组装实训区、部件展示区三部分。这样布局的好处是教与做转换非常方便,也可以边教边做,学做合一。教学区配置教学用计算机;组装实训区是学生动手锻炼的地方,配有报废的计算机,能用的计算机,较新的计算机和最新的计算机组合,还有淘汰的笔记本电脑和能用的笔记本电脑;陈列区陈列计算机部件,按年份顺序,摆放不同时期的具有代表性的计算机部件。
展示部件主要配合计算机部件讲解时使用;组装实训区里的计算机则用来计算机组装实训和软件安装、设置、优化、系统备份、数据恢复、故障检修等实训。装机实训分几个过程:第一步,冷装机,即只练习部件安装,不开机。第二步,熟练后(冷装机1-3次后)进行热装机。拆机前先检查计算机能开机,然后拆机后再装机,要求能开机,同时根据装机过程及结果给学生评分。第三步,组装笔记本电脑,也是先冷装机,再热装机。经过这样装机实训后,学生装机能力大大提高。几届学生拆装下来,部件损坏的情况很少发生,这使我们更有信心让学生拆装新机器,学生的积极性也高。
在教学方法上,我们强调的是真实。所谓真实,指的是:教师边讲边做(演示),而不是只讲不做;讲硬件时有硬件,而不是图片;讲软件安装,故障检修时,老师动手装软件、查故障,而不是播放视频或PPT。用学生的话说,就是老师与学生贴得很紧近。这种教师在“做中教”,学生在“做中学”,体现“教、学、做”一体化的职业教学模式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3.3 教学形式多样化
高职教育以培养应用型、实践型人才为目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必须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来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技能和素质。“请进来”指的是邀请企业业务骨干或往届生来学校,请他们介绍计算机行业新技术新应用,介绍从事本行业应具备的基本职业技能和素质,分析行业前景和就业情况。往届生与在校生可比性强,他们的现身说法,对学生观念的更新、今后的学习方向、步入社会后职业定位和选择都有好处。“走出去”指的是学生到企业一线学习锻炼、深入市场调研、在校内外开展技术服务等活动。
我们计算机应用专业与数十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我们可以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到计算机经销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参与组装计算机、拷机、测试等工作;到品牌电脑售后服务部门了解产品售后服务流程、观摩电脑维修工程师维修计算机、拆装笔记本电脑,甚至在维修工程师指导下动手检修计算机等。学生通过深入企业锻炼,既巩固了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又对自己的职业定位和职业取向更加理性。很多学生通过到企业实践,知道了如何学习、学习什么,自觉将学习和就业、学习和职业规划联系在一起,学习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电脑城是学生获取计算机硬件信息的重要场所,我们把计算机产品调查作为教学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调查可分为市场调查和技术调查两个方面。市场调查的目的主要是让学生了解计算机各个硬部件的品牌、型号、价格、主流产品等;技术调查主要让学生结合课程讲授内容更好地掌握各个硬件的主要技术指标,了解计算机的最新技术。调查完毕,要求学生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市场调查报告、技术调查报告、并分别撰写以Intel和AMD的CPU为平台的计算机配置单。通过对计算机产品调查,学生亲眼目睹最新的计算机部件,进一步加深了对计算机部件的了解,提高了学习兴趣。
计算机兴趣小组是课外一项实践活动组织,旨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在老师的指导下,兴趣小组同学可以为广大学生提供装机、软件安装、系统维护、故障排除等方面服务。学生通过接触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在实践中磨练自己,培养技能。另外,还可以开展计算机组装比赛来丰富学生学习生活,提高学习兴趣。这些多方位的教学形式,最终为培养学生具备计算机硬件工程师的职业核心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 学业考核日常化
学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以学生完成项目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兼顾学生互评、自评、上课出勤以及课堂表现等项,按一定比例综合考评。
过程考核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平时,即每次课后有考核,而不只是期末才考。这样做的好处是,促使学生上好每节课,而不能只靠期末突击。学生平时完成项目的质量、实验报告书、市场调查报告、调研报告质量、企业实践表现都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学生互评从另一侧面反映一个学生在其他学生心目中地位,这必将促使每个学生要有团结互爱之心、协同工作之精神,这也是每个企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
相关人士指出:在此类专业服务非常缺乏的今天,企业应用戴尔的这三项数据保护服务,就如同给数据买了保险,可以从容应对意外、预先消除隐患,从而为企业的稳健运行增添更为有力的保障。
60%的企业重要数据被存放在没有得到恰当保护的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中
一家全球权威调查公司在最近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当今60%的企业重要数据都被存放在没有得到恰当保护的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中。而存放这些数据的硬盘经常会因为电涌、病毒、火灾和地震等突况而损坏,进而导致数据的丢失。除此之外,硬件设备在维修时发生数据泄漏以及数据删除方法不正确,使得敏感数据落入不当人士之手的事情也时常发生在各类企业中。
无论以上哪种情况一旦出现,其代价都是非常昂贵的。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往往会急病乱投医,临时找一些服务公司救急。但问题在于,此类服务公司通常规模小、收费高、服务质量不稳定。更严重的是,个别公司甚至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根本不能给企业数据的私密性提供基本保障。
戴尔厚积薄发,打造全面、经济、专业、可靠的数据保护服务
为了让企业的数据能够得到全面的保护,让企业避免“急病乱投医”,避免其数据在不正规的服务机构里彻底损坏或泄漏,戴尔经过多年的准备和积累,于近日正式推出了“数据恢复”和“认证的数据删除”服务,和原有的“保留您的硬盘”服务一并组成了一整套的数据保护服务。
据戴尔公司大中华区服务及解决方案总经理廖耕预介绍,“数据恢复”服务可以恢复故障硬盘中的受损数据,及时找回企业的珍贵资料,把相关业务的损失降到最低;“认证的数据删除”服务不仅能够彻底删除硬盘中的敏感数据,而且还可提供数据销毁认证,从而降低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保留您的硬盘”服务则可让企业在硬盘出现故障时,无须返还故障硬盘,就能获得戴尔提供的替换硬盘,从而在根本上避免数据的泄漏。
关键词:石油长输管道;物资采购;采购管理
物资采购资金约占EP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额的60%~70%。因此,采购管理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物资采购风险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承包商的效益,进而影响承包商履行合同的积极性和可行性,是项目控制最主要的内容,在石油长输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中,钢材的采购成本一般占管道工程总投资的约40%。因此,采购策略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整个工程建设成本,还将对今后管道运营成本产生长期影响。
1认真编制采购计划
物资采购工作繁杂,承包商必须制定完整、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建立风险防范基础:
1)收集整理物资、设备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分类统计规格、数量、技术要求、标准规范,特殊说明等条目,确保物资采购数量与质量的准确性。
2)广泛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相关工程及其进展,调查和分析大宗物质的市场供应情况,了解货物来源、价格、性能参数及供货的可靠性,针对不同的物资提出不同采购方式或手段。
3)认真预测具体物资采购的进度,包括前期技术交流时间、备料时间、生产周期、出厂检验、国际国内运输、国际货物通关、中转储存及现场交接等所有时间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工程项目总体实施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和压缩,从而编制完成各项物资设备的供应计划或进度表。
4)严格物资进度控制。在制定物资供应进度时应储备一定量的时间调整余地,同时应严格规定进度计划调整的程序,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无谓的调整,特别要把物资供应进度计划提交给设计、施工、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和签署,得到他们的认可,最终提交项目经理审批确认,保障计划的权威性和可实施性。
2做好供货商的选择
供货商的管理就是对供货商进行资格认证、选择和评定。建立一种优先供货商、关键供货商和战略性供货商的关系,这种关系对减少采购费用、降低采购风险将起重要作用。
1)建立供货商数据库管理系统:供货商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建立是供货商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系统可快捷方便查询供货商的详细资料、基本状况。
2)制造商调查:设备制造商调查是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调查表内容,针对制造商规模、人员素质、营业收人、主要生产设备的新旧程度、自动化水平、工厂面积、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测设备完备程度以及主要业绩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所调查对象写出调查报告。制造商调查人员必须具备生产材料知识、设备知识,并熟知生产制造过程。调查人员必须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写出调查报告与评估报告,作为今后工作的有效依据。
3)制定完备的供货商选择计划:制定此项计划的目的在于利用业主和承包公司的共同经验选择市场上最有价值的供货商。此项计划的出发点和重点是采购主要货物时使成本最低化,营造一种有利于采购的竞争环境,使供货商的选择更具灵活性,以达到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目标。
4)项目投标供货商名单的确定:项目投标供货商名单由经营状况良好、声誉高并具有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供货商、商组成。项目投标供货商名单根据区域性供货商名单、供货商管理数据库、业主指定的供货商名单、制造厂商调查报告、市场调查报告、供货商调查表、主要供货商名单和黑名单确定。采购人员应能确认这些供货商是否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
3采购过程管理
1)过程质量控制:承包商物资采购管理的质量管理应重视物资、设备在总承包工作每一环节可能产生的质量风险,以此尽可能降低和避免工程总体质量风险。为此,物资设备采购过程应建立起从原材料准备-生产制造-出厂检验-运输-储存-现场交接-技术服务-试运支持-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阶段、环节的产品生产、检验标准指标,建立起可行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实现过程控制。
2)过程进度管理:采购进度计划必须纳入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中,形成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合一的总体进度计划。在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中,应明确物资、设备到达中转站及进入现场交接的最早时间和最晚时间,重要设备安装和试车时间。采购进度应严格按工程总进度控制,积极推行零库存管理。为保证总体计划的落实,应编制详细的物资催交计划并认真落实。
3)采购费用控制:物资、设备的采购应通过严格的招标程序,明确产品要求,实现多家竞争,以取得优质廉价的产品,实现采购过程本身的费用控制和节省。更应注意采购与设计的结合,因为设计技术方案以及设计对物资、设备的选型和产品的技术标准决定了80%以上的产品价格,技术方案的失误,将造成生产工艺流程的增加、设备的增加、用地的增加,从而造成建设费用的增加。为此,采购人员应主动学习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为设计人员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广泛的产品选择,认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主动建立起供应厂商与设计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畅通渠道,为设计人员优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地确定产品类型创造良好的条件。
4确保重要设备的售后服务
石油长输管道工程建设中问题最多,最难处理的就是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对生产、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不良的售后服务,在安装阶段会造成多工种的停工、窝工,在调试阶段则造成停车。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这些风险应注意以下问题:
1)将售后服务能力、信誉、态度作为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评审指标;
2)应尽可能明确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以及违约的处理;
3)供应商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和售后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力量和资源配置;
4)将售后服务工作作为付款条件之一予以明确;
5)总承包商应及时支付供应商的合理费用,与承包商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5采购管理注意事项
1)在项目执行之前,首先编制了一套完整的项目采购管理程序,规定了各项采购活动的程序和应遵循的原则。与此同时还组成了包括采购、催交、检验、运输、现场管理和综合管理等方面人员的采购项目组。
2)在供应商管理中根据上述要求,选择产品质量好、信誉度高的供应商,并要得到各方认可;在设备催交、检验中,按照国际工程公司通行的规定和做法,主要设备均有驻厂监造人员全程负责质量控制,普通设备和材料也有检验人员定期到制造厂进行检验。
3)在实际工作中,以控制采购成本为目标,重点抓了设备供应商的管理及设备催交、检验环节,以保证设备制造质量及工期。精心做好供货商的管理、设备催交和检验工作,是总承包项目采购工作中保证总承包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采购工作纳人战略发展计划中,将采购的职能从单纯满足企业的需求发展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从以避免企业运营中的故障为目标发展到促进企业机会和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因此,国内石化工程公司应学习借鉴国外高水平工程公司的经验,不断提高和发展自己的采购管理水平,以保证我国石化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且向国际型工程公司迈进。
参考文献
[1]杜峰. 石化采购推行正当时[J].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10,(05)
[2]叶鹏. 石化企业物资采购中供应商管理策略[J]. 现代经济信息,2009,(08) .
[3]陈小波. 石化企业采购管理系统设计概述[J]. 石油化工设备,2010,(S1)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正确应对突然发生的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等,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威胁的电网事故。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电网内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大面积停电;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发生电网事故情况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2.统一指挥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4.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5.协同配合原则。
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6.保证重点原则。
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优先考虑对**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有序用电及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电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电网事故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贸委: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事故的情况通报工作,负责及时向社会有关供用电信息。
3.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负责恢复城市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5.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
6.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市场、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户经营秩序。
7.市旅游局:负责维护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
8.**海事局:负责海底电缆铺设以及海缆故障时,相关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电网输送电的安全。
9.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0.市水务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1.市电力公司:负责分类应急预案的制订,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电力系统的变换,及时进行修订;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调整规程等,处理电力系统事故,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重点地区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执行上一级电网调度指令;组织电力系统各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成立处置电网事故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市电力公司应立即向市经贸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经贸委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发生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并通报各新闻单位。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市长立即召集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有关单位,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成立由市经贸委和市电力公司组成的电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电网事故处置过程的现场指挥,并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4.发生重、特大突发电网事故需按规定向省有关部门报告的,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及时报告。
(二)信息上报。
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值班电话装设在市电力公司调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
各部门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
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三)信息。
1.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应指定专人及时向市政府、省经贸委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
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当电网发生事故时,启动《**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响应级别、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因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送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1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按**市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电力公司调度所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厂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发电能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2.社会应急。
发生电网事故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质;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们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电网事故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经贸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质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五)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经贸委根据突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浙江电网恢复联网。
2.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处理
(一)事故调查。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
市电力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各相关地区、部门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电网事故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市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电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2.各单位、各部门可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电网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3.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
(二)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市电力公司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装置、消防器材、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的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
(三)人员保障。
市电力公司应建立应急事件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市经贸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一、idg工作原理
飞机idg 由恒速传动装置(csd)和发电机(gen)组合而成。其中csd的作用是将发动机提供给发电机非恒定转速转化为恒定的装速,使其更加有利于发电机进行发电。而以csd与eng为主要构架组合成的即成为idg(组合驱动发电机)。
idg通过qad安装在附件齿轮箱上,便于拆装。idg由附件齿轮箱传动,进而传动发电机发电输出。idg由idg滑油系统进行冷却和,包括自带的滑油回路及一燃油/滑油热交换器。当回油滤出现堵塞时,dpi指示器将会自动弹出,此时应检查回油滤污染情况,视情维修。飞行中,当出现故障时,空中可通过35vu上相应电门人工脱开idg;空中一旦脱开,只有在地面通过人工复位环才能复位;由于gcu的抑制信号,在地面人工不能脱开idg。
二、故障数据处理
在对得到的某航空公司近三年关于b757 idg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后,共得到了关于b757idg的故障39条。其中关于gen off的故障发生了9条,关于gen drive故障发生了7条,另有其他各类故障23条。
1、idg非计划拆换数据整理分析
目前某航空公司757机队所安装的是汉密尔顿的729825系列的idg。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共发生idg非计划拆换12次,造成航班不正常事件2次。
所有拆换的idg中,有2次属于新件首次拆换,其装机时间为:p/n: 729825m s/n: c1483,使用了17021h;p/n: 729825m s/n: aaaj0c159使用了20108h。
非首次拆换的idg中,时间最长的是p/n: 729825j s/n: c1220,使用了14562 h。
使用时间小于1000小时的有3次:p/n: 729825l s/n: c1464,使用了19h;p/n: 729825m s/n: c1483 使用了631h;p/n: 729825e s/n: c0493,使用了519h。
剩余5个故障idg装机时间都在2000h至7000h之间。
综合以上数据,该航2011.1至2012.8的mtbur统计值为7053h,波音提供的世界机队mtbur值为8076小时,两者相差12.7%。
2、失效原因分析
对拆换idg的送修报告进行统计,idg失效的最主要原因为(1)泵/马达组件及(2)定子组件。
泵/马达组件是idg恒速传动装置的主要部件,运转时磨损比较大,其中的斜盘装置及活塞都是易磨损位置;定子组件主要包含发电机部分的零件,发生的4次送修中,2次是电流互感器损坏,1次接线片损坏,1次是螺栓损坏。
拆下的idg都是由成都富凯工程服务公司负责修理的,nff送修的部件为2次。
第一次是b-285x飞机2011年9月30日出现l gen drive信息,空中idg脱开,地面换下了p/n: 729825l s/n:c1464。该idg 装机使用了19h就出现信息。富凯对此出具了质量调查报告,认为无送修质量问题,索赔不成立。据查该件前一次送修的装机时间为726h,送修结果也是nff。
第二次nff送修是b-287x飞机2012-8-16更换的p/n: 729825e s/n:c0493。出现”r idg oil temp"信息时,排故先更换了idg,随后更换了左右gcu将故障排除。该件装机时间519h。此件可认为是因故障隔离的需要而换下的。
另有一次使用时间小于1000小时的送修:是b-284x飞机idg s/n: c1483,装机使用631小时。检查问题为定子组件内的电流互感器损坏。该次故障为s/n: c1483自新件的第二次送修。第一次送修是前面提到的17021h首次送修,首次送修经查故障为齿轮磨损,分解壳体的过程中未反映电流互感器异常等其它问题。
3、部件构型分析
757 idg p/n: 729825现有的构型较多,共有-e/-f/-g/-j/-k/-l/-m 等7种构型。
从表格中显示,除了件号729825e外,新构型idg的可靠性略低于老构型idg。
sb的内容如下:
90idgs01-24-42:改装滑油量指示器(显示ok字样);90idgs01-24-33:更换发电机整流二极管;
90idgs01-24-56:改装超温自动脱开机构(提高脱开可靠性);90idgs01-24-48:增加壳体通气装置(减少油滤堵塞);90idgs01-24-65更换带有整体通气装
的定子组件;90idgs01-24-67拆除壳体通气装置。
以上sb执行的内容显示,idg件号升级所涉及的改装内容与调查期内的idg故障无直接关系。
4、维护及送修情况
1) 部件修理情况
最近2年该公司的757 idg基本集中在成都富凯工程服务公司修理。期内该航的mtbur值为7053h,低于世界机队平均水平的12.7%。但除去2次较长的首次拆换数值,修后平均使用时间仅为3878h,2012年以来除借用件外的5次拆换时间更是只有3113h。
另根据2009做的757 idg可靠性调查,对比当时送修的4家idg修理厂。修后使用时间从长到短依次为st宇航、厦门汉胜、武汉航达、成都富凯。
考虑到idg的修理质量是影响部件可靠性的关键因素,目前提高修理质量水平将对机队可靠性有重要作用。
2) 维护情况
波音mdp中建议的更换idg滑油及回油滤间隔为750h。该航目前采用的是厂家建议中较短的间隔执行。根据汉胜sil 236,该航规定更换idg滑油及回油滤的间隔为首检125h,重复检500h。
滑油勤务及压差指示销检查工作间隔为每次a检。
另外,该航曾技术通告stb 2008-198对idg的维护操作要求做出规定:维护时尽量避免因水份或其它杂质进入idg,并规定使用新型的idg加油设备p/n: 7051。
三、结论
关键词:通信建设;光缆施工;质量控制
1 抓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⑴技术准备。认真分析设计图纸,核对设计工程数量,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调查报告、备料计划。准备充足的施工技术资料以及其它施工用资料。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创优措施和各项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的措施。检查施工用机具及仪器仪表等是否已经备齐,仔细阅读有关的技术说明书。
⑵光缆单盘测试。光缆敷设前必须确保光缆的技术性能,应用OTDR对每盘光缆进行单盘测试,确保光缆各项指标合格好后方可施工。核对光缆规格、型号、盘号和盘长符合订货合同规定及设计要求。检查光缆出厂的质量合格证和测试记录,审查光纤的几何、光学和传输特性、机械物理性能。用OTDR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及观察有无反射峰、后向散射曲线的平滑度。
⑶光缆配盘。光缆的配盘应根据复测路由计算光缆敷设总长度以及光纤全程传输质量要求,选配单盘光缆。在靠设备侧应选择光纤的几何尺寸等物理参数偏差小,一致性好的光缆。光缆配盘合理,则既可节约光缆、提高光缆敷设效率,同时,减少光缆接头数量、便于维护。
2 提高光缆架设施工质量
⑴最小弯曲半径。对于架空线路,必须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使用中光缆的移动。因温度变化、光缆自重、风吹摆动等引起的光缆移动,很容易造成机械损伤和影响传输性能。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
⑵足够预留。光缆在线路中间接续,注意杆顶的装配和捆扎方式。虽然光缆重量相对较轻,但将它挂在已有的捆扎件上时,时间久后有可能使光纤超出应力限值,因此隔几根杆处光缆应留有余量U形弯,以适应光缆变化引起的伸缩。
⑶跨越障碍物的最小距离。在跨越铁路、河道、岔路口等较大跨度场合,有必要使用高于常规强度的钢绞线,以防止因下垂引起过大应变,刮风引起的光缆摆动;并对上述特殊地形需做三方或四方拉线,跨越障碍等作高桩拉线,保证光缆离地面的垂度符合线路施工建筑标准,在已建成的光缆线路上挂上“爱护光缆,人人有责”等内容的字牌,作为标志,防止人为故障造成光缆线路损坏。
⑷均匀盘缆。在整理光缆上挂钩时,要把余缆均匀地每隔几根电杆后盘在一个余留盘架内,不要为了方便,单独在某处盘一个圈,而不上余留盘架,只是利用挂钩挂在吊线上,这样做很容易在附近光缆某处突然受到很强外力的情况下,把这一圈光缆打成一个死结,使光缆受伤,光缆损耗增大,甚至造成断点。
3 提高光缆接续质量
光缆接续是光缆线路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光缆接续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质量,影响光通信质量。提高光缆接续质量在线路施工中十分重要。
⑴光纤端面的制备。①光缆开剥。②光纤涂覆层的剥除。应掌握平、稳、快三字剥纤法。“平”,即持纤要平。③裸纤的清洁。一是讲究清洁用料择优原则;二是应用“两次”清洁法;三是注意与切、熔操作的衔接,清洁后勿久置空气中,谨防二次污染。④裸纤的切割。切割是光纤端面制备中最为关键的步骤。操作规范如下(以手动为例):光纤的放置,应讲究“前抵后掀、先进后撤”,切割时,动作要自然、平稳、勿重、勿急。
⑵光纤熔接。光纤熔接是接续工作的中心环节。首先应根据光缆工作要求配备蓄电池容量和精密合适的熔接设备,操作中应狠抓“快、准、细、严”四字。光纤在导槽及熔接室中放置应准确、到位,以便于仪器校准调节。操作过程中观察仔细,应做到“一瞧、二看、三分析”。同时观察熔接中屏幕上有无气泡、过细、过粗、虚熔、分离等不良现象的原因,若产生不良现象应检查熔接的两根光纤材料、型号是否匹配,切刀和熔接机是否被灰尘污染,并检查电极氧化状况,若均无问题,则应适当提高熔接电流。
⑶测试。加强OTDR的监测,对确保光纤的熔接质量,减少因盘纤带来的附加损耗和封盒可能对光纤造成的损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①熔接过程中对每一芯光纤进行实时跟踪监测,检查每一个熔点的质量;②每次盘纤后,对所盘纤进行例检以确定盘纤带来的附加损耗;③封接续盒前,对所有光纤进行统测,以查明有无漏测和光纤预留盘间对光纤及接头有无挤压;④封盒后,对所有光纤进行最后检测,以检查封盒是否对光纤有损害。
4 保障光缆线路的维护管理
⑴日常技术维护。首先要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它包括光端机产品说明书、光缆架设路由图,每根光纤的全程损耗、连接损耗及总损耗、每根光纤全程损耗―距离曲线等。输出光功率和接收光功率是判断损耗的重要数据,必须精确记载;对光缆线路定期巡视记录。
⑵故障检查与排除。一般情况下,故障位置和性能十分明显可直接予以确认和排除。重点检查光缆线路两侧有无施工、烧荒等痕迹。如不能确认故障点,可找故障点最近接头处,用OTDR进行精确定位,必要时可将光缆纵剖,找出故障光纤并及时进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