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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扶贫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村级扶贫汇报材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村级扶贫汇报材料

第1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及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实施了全县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电视信号户户通项目及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实施了舞台艺术下基层、扶贫政策文艺宣传等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贫困村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情况,按照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每个贫困村必须建有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含文化广场),结合XX工作实际,我县出台了《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至2017年底全县105个贫困村全部建成了文化广场,其中广场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70个,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35个;非贫困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工作要求,到2019年底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必须100%完成,我县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村级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至2018年底我县新建成156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2019年新建成180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

今后,我局将继续宣传发动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对已经建成未达标的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督促进行提升改造。

二、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2016〕20号)、河南省广电局、省扶贫办《关于实施广播电视精准扶贫工程的意见》(豫新广联〔2015〕3号)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电视信号户户通,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重点工作,按县扶贫办核定任务,我局2018年全年累计安装建档立卡贫困户电视信号4809户,2019年安装3543户。

三、驻村帮扶工作

我局共驻村帮扶两个乡7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一个,非贫困村6个,分别是宋河镇卢尧(贫困村)、刘楼、轩楼、药铺、杨桥、枣集行政村和赵村乡赵东村,共派驻业务骨干及年轻后备干部11人。在驻村帮扶过程中,我局先后投资30多万元为7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音响、乐器、桌椅、书柜等办公用具、用品及文体器材,投资16万元为卢尧行政村修建了文化活动室、门楼、厕所及院内地坪、花池等 ;投资20多万元为部分贫困户修缮了房屋、安装了自来水、添置了电视、床、柜、桌椅等生活必须品;为部分贫困户购置了成品母羊和鸡苗等家畜家禽,为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扶贫政策文艺宣传及送戏下乡演出活动

为更好的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贫困群众对幸福生活向往的内生动力,在志、智双扶方面我局也做了认真研究布署,编排了扶贫政策文艺宣传节目,如《扶贫路上》、《我村来了个好书记》、《兔姻缘》、《党的政策就是好》、《好日子是干出来的不是等出来的》、《我脱贫我光荣》等脍炙人口的节目,演出形式多样,有坠子、小品、相声、歌曲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并以乡镇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中心为依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扶贫政策文艺宣传演出活动达万余场次,同时相继开展了贫困村广场舞大赛、唢呐大赛等赛事活动及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和农家书屋提质增效工作。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贫困村送戏下乡活动500多场次,送电影下乡15600多场次,受益群众达一千多万人次,此项活动的开展既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又对国家的扶贫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干部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扶贫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工作,在县委、县政的正确领导及全局同志共同努力下,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

1、村级文化中心建设按省政府规定2019年底要达到100%覆盖,目前全县还有21个行政村未建设或不达标;18、19年建成的336个村级综合性文化中心,按照《XX县关于村级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每建成一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需县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目前,只拔负4万元,行政村对此压力较大并且意见较多,存在不安定因素;全县105个贫困村都建成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但有部分村建设标准不高,需要进一步整改和提升。

2、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使用电视信号不正确不科学的现象,造成经常性无法正常收看问题,又加上豫广网络有限公司人员不多,造成服务出现偏差。

第2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立足实际 共谋发展***医院开创扶贫新天地

***医院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按照“到村入户、整村推进”的原则,狠抓项目落实,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扶贫工作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取得显著成效。

一、明确重点,深入调查,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该院坚持把农民脱贫致富作为一个难题来解,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下决心下大力去完成。首先调查致贫原因,把它作为破解难题的着手点。经调查分析,全村农民致贫的原因主要有:想发展缺少资金缺信息缺技术,难以启动发展项目而贫困;仅靠种点责任田家庭收入单一而贫困;信息不灵、交通不便、生产成本高、效益低和缺少有效的市场服务而难以脱贫。在查明了贫困现状和致贫原因,该院主要领导和驻村扶贫队员在摸清农民致贫原因后,把该村贫困户的基本家庭情况,贫困原因等一一立卡建档,写出调查报告,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二、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带领农民致富相结合。

农村基层组织是关系农村发展的重要组织堡垒,起承上启下,带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领头雁”,实现“选准一个人,带领一群人,致富一个村”。把那些既有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的“农村能人”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村干部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提升自己,找准自己的定位,尽快转变工作职能。年初,通过自筹资金50多万元投放到村两家濒临倒闭的民营企业,为其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政策资金上的扶持,技术上的支持。很快,企业运转良好,现已安排25人就业,职工人均月收入600多元。在两家民营企业的带动下促进该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活生产条件促脱贫。

该院紧紧抓住项目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改善村民生活生产条件,推进村容村貌的发展。

1、兴建沟渠,优化环境,促进农田增产增收。针对芦墩村三年一小旱,五年一大旱,加上水库和沟渠年久失修,遇上旱灾群众只能“干瞪眼”,院长张以滔在实地考察后,同村委制订出台了“清淤沟渠”的方案。工程完工后,彻底改变了贫困村“脏、乱、差”的落后面貌,芦墩村近一千多亩农田得以灌溉,既提升了该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又改变了“靠天吃饭”为“靠水利工程吃饭”的局面。受益农田面积占全村总耕地面积的80%以上,粮食亩产量增加近一倍,人均增收250元,家庭收入明显提高,贫困人口由原来的276人减少到222人,村民收入由原来的1860元增加到2230元,群众的生活也越过越甜美。与此同时,还建起了文化活动室,丰富精神生活。

第3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一、服从发展需要,围绕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当好决策参谋。今年以来,我科围绕新阶段扶贫开发、旅游商品开发、劳务经济、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城镇建设、交通经济、民间投资启动、税费改革和新时期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等热点、难点问题,在县、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部分省、市及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题调研活动,为县委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谋依据。一是我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对先进县扶贫开发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及对全县5个乡镇10个典型村的调查和对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现状、现实条件等相关因素进行了认真分析,以《调查研究》、《参阅件》刊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对增加**农民收入的几点思考》等文章,对全县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一些思路,部分内容被写入了《关于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中。二是关于我县劳务经济的专题调研。我们与县劳动就业局和各乡镇党政办联合,对我县5个乡镇的劳务输出现状进行了调查,对沿海一些劳务输入省份进行了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我县劳务经济的调查》和《对加强我县劳务外输的几点建议》两篇文章,分别在《调查研究》和《参阅件》上刊发。三是我县水利设施体制改革专题调研。我们与县水务局联合,对我县水利设施体制改革进行了跟踪调查,通过对全县各乡镇水利设施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先进经验的总结,形成了《活水之源》的典型经验材料,并刊于《调查研究》上报到市里,为推广**的典型经验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对新时期村级干部管理机制的探讨。我们结合正在开展的税费改革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聆听呼声,撰写了《关于建立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调查与思考》、《制定税费改革背景下的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十分必要》。五是针对一些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个案调研。如针对开发建设长江经济带和小城镇建设的调研,又如,针对领导关注的民间资金启动的调研活动。通过与各部门配合和单位的支持,我们编发了《加强农村村庄建设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掘三峡文化

建设峡江长廊》和《**县启动民间投资的难点及对策》等文章,及时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长远发展提供了一些前瞻性思路,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其中,《将沿江路建设成“沿江经济走廊”的原则思考》一文引起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成了“沿江经济走廊”的规划开发。

二、服从领导需要,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当好领导助手。搞好领导的服务工作,就是搞好了综合科的中心工作,一年来,我们始终把为领导服好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下大工夫、下真工夫。一是服务县委大型会议,参与起草领导讲话。我们认真搜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思考,努力创新,撰写了2009年全县经济及三级干部会、二期移民搬迁清库决战动员会和总结会、财税工作会、畜牧产业工作会、工作会、抗旱救灾会、党务暨反腐倡廉工作会、扶贫开发会、税费改革动员会、经济形势分析会、换届选举工作会、柑橘销售工作会、经贸工作会和县委十届六次会议等十几个县级重要会议上的领导讲话。我们结合秭归实际,总结先进经验,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准备了省委***书记、市委***书记、中国作协三峡采风团、国家三峡旅游考察团等大型接待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的汇报材料。二是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适时提供调研建议。我科先后就当前全县经济工作、农村工作、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的编制等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撰写和编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的决议》、《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县新阶段扶贫开发规划》、《全县经济社会突出贡献奖考核方案》等文件,适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服务于领导决策。三是服务于县委日常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为上级党委服务、为县委服务的宗旨,立足全局,每月认真搜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加强与县计委、农委、经委、财贸委、移民局、企业局、管委会、旅游局、广电局等部门的联系,督促他们提供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重大接待等方面的情况,在每月初编写上月的《**县工作情况》,并在每月5号前上报市委,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以便领导随时掌握全县各方面工作动态,确保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能够及时被市委和县委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认真完成了县委2009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撰写工作。四是服务于县委领导,做好秘书工作。我科专门抽出一人负责县委书记秘书工作,承担了书记交办事项的协调、督办和处理工作,以及书记的日程安排、处理和相关文字材料方面的工作。科内其他同志也积极为领导服务,经常性的临时充任领导秘书以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出色地完成了领导的服务工作。

三、服从全局需要,围绕总体部署,积极发挥综合作用,搞好协同作战。一是服从大局需要,积极参与县委布置的其他工作。我科先后抽调人员参加了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创新课题的调研组、抢险救灾办公室、“两制一会”工作队等临时机构的工作中去,并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各种临时性任务。我们始终秉承只要是办公室的事,就是综合科的事,强化集体荣誉感,以主人翁的姿态先后参与了各种会议的筹备、各种接待的准备、各个领导的汇报及其他工作。三是协助办公室其他科室和人员完成了一些具体工作,积极参与了长江二期截流期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并编发相关信息8期。积极配合督办科加大县委相关决策的督办落实工作,编发《**督办》2期。积极参与办公室的柑橘礼品的包装运输工作,尽心尽力的完成各个主任交办的具体任务。

过去的一年,是综合科不断调整、不断进取的一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也留下了不少遗憾。在新的一年里,综合科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一是深入调研抓综合。经常深入全县各地各部门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鲜经验、新鲜典型上下功夫,编辑好《**情况通报》、《调查研究》、《参阅件》等内刊,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全县的先进典型,并争取有5篇以上典型经验材料在省、市推广。二是服务中心抓综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完成县委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其他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发展的先进典型,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

第4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xx村总支书记—xx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昨天我们一起去参观了其他乡镇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特别是xx村的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到强,还到我们前面老领导xx书记的xx区辣椒产业园参观了辣椒深加工生产车间,他们都用生动的实践语言给我们指明了可以探寻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方向,浅谈昨天的观感,结合我村的实际,就我村集体经济发展及下一步如何壮大,给大家作如下汇报:

一、昨天参观的感受

昨天我们第一站是到湄潭黄家坝村,参观了他们4000多亩坝区的香葱基地,村的支书就是返乡创业的能人担任的。这个村主要是坚持“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的思路,找准销售渠道,明确了贫困户、农户在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链、利益链中的位置,保障他们的利益,干劲信心足。第二站是xx区xx镇辣椒产业园,投资10亿元的现代化辣椒深加工基地,把全区的主要农产品都集中到这里进行展示,在这里使我们真正感受到产销对接的产品大面积展厅展示售卖和现场网络直播带货,认识到要干好农业,这还真是项技术活。同时听到实话,必须要有实力的大户加入合作社或者公司带动种植,合作社靠着村委几个人单独整是行不通的,他们园区附近用活了土地返租倒包的模式,土地掌握在合作社手中,流转给大户或公司,合作社收取租金,再次发动群众种植,这样合作社和群众都有收入。第三站是播州区永乐镇,参观了他们返租倒包另外一种模式,让贫困户认领公司流转的土地,与贵州省蔬菜集团合作种植蔬菜。第四站是到我们xx区xx镇的xx村,这个村抓住龙江这几年成为城郊结合部和交通便利的优势,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利用修高速公路使得村集体得到的第一桶金,在致富能人杨建支书的带领下发展成为今天的xx控股集团,下辖5家企业,年产值6500多万元,这个村的支书是以前村主任三顾茅庐,才请来带动把该村的村集体经济搞得这样好,现在家家户户都过上了好生活,他们的村级组织真正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为xx村振兴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有力支撑。

二、我村今年产业发展的历程

我村作为纯农业村,现在家庭零散经营模式下,土地效益较差,青壮劳动力外出创收效果更理想。壮大集体经济,是多方共赢的好路子。明年我们要抓住乡村振兴建设的机会,盘活土地资源,把集体经济搞起来,让群众参与进来,为村民家门口提供就业机会。

今年年初为了解决扶贫公司留下的虾蟹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又要让群众能够直接参与的产业,村支两委召开会议多次讨论,依托我们的生态、水源优势,决定把田复垦种植优质杂交水稻,说干就干,我们在包村领导周宗飞镇长的带领下组织村委成员、党员、群众10余人到湄潭茅坝参观了他们的贡米生产基地,这次参观使大家感受至深,他们最贵的大米能卖到1000多元一斤,全部是机械化生产,与他们深入交流决定引进余香优2115贡米品种和技术回来试种。今年我们的水稻靠留在家里50—65的“土专家”种植出来了10多万斤,目前已经售卖了2万多斤大米,全部卖完预计收入30多万元。我们在镇领导共同集思广益下,推出了自己的品牌和包装设计,同时被全区推选参加了上海进博会,为我们遵义馆来参加开幕式的200名上海老知青和嘉宾每人发放1斤装随手礼,目前大家在食堂吃的就是我们的大米。同时我们合作社今年还种植了 150亩辣椒、与xx村共同种植了135亩高粱。这三项产业为老百姓发放了20多万工资,外加10多万土地流转费。今年我村合作社发展产业的过程还是有很多酸甜苦辣,最重要的是村集体经济发展还是要解决产销一体化的问题,才能带动群众种植信心,才能把“支部+合作社+群众”的产业发展模式有效的发挥。

三、如何才能把集体经济做大的思考

第一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支部。不管是昨天看的哪个村,都有一个很强大的支书,带领村支两委干部苦干实干,通过壮大村集体经济,树立干部威信,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强化集体观念。我们下一步要继续在选好领导班子和统一干部思想上下功夫,目前大家大多时间都是放在上级层层安排的事务性工作上,对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克服没法搞的心态,多出去走走看看,开阔大家眼界,多寻发展思路和点子,想办法解决问题,制定村干部产业发展考评奖惩机制,倒逼大家干事创业。

第二产业要因地制宜选得准。今天看的几个村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选准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

第三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获得群众支持,让他们主动参与进来。积极外出寻求机会合作,目前我们正在与我村名誉村长播州区国宇腊肉负责人廖国雨合作伙伴洽谈售卖大米和蔬菜的事情,解决销路问题,同时为我们合作社提供优质杂交稻种和技术指导,由我们来发动群众按照要求进行种植,合作社收购大米进行加工、包装、售卖。

第5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严格项目申报程序。所有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按照“由下至上、逐级上报”的程序,即村组提出申请,乡镇统一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实地勘察审核后再通过市扶贫和移民办向省扶贫和移民办申报。实地勘察审核既有利于防止村组用已有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又有利于保证项目的可行性。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中,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使每个项目都公开、透明地运行,以保证工程质量。

一是鼓励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对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所在地村民自愿义务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的予以支持和鼓励,并将因此节约的资金用于增加当地项目的工程量,作为对当地村民的奖励。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降低项目实施的成本,保证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完成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就可以了解项目建设所需的经费和运行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履行监督权。

二是聘请监理公司监督工程质量。县扶贫和移民办与市中韵咨询监理公司和龙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协议,由中韵咨询监理公司和龙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全县所有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进行监理,从而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上提供了质量保证。工程结束后,如果没有监理公司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就不拨付工程结算款。

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择项目施工单位。严格实行招(投、议)标,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工程”。其中,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投标;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按县委余办字[2008]75号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主持竞标会议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小额工程项目按县政府余府办抄字[2009]83号文件精神,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组干部会议通过直接发包的议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

四是推行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项目监管责任制。为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县扶贫和移民办分三个组分片管理各乡镇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每组二人(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一人)。每个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监督人。项目责任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和县扶贫和移民办管理该乡镇项目的干部,负责项目实施每个环节的落实工作。项目监督人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不负责管理该乡镇项目的干部和项目所在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在县扶贫和移民办分片管理项目的干部中,各组交叉担任项目监督人,彼此相互监督,防止干部在项目管理中出事。

2、项目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县扶贫和移民办每年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或邀请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及财政检查部门对各乡镇的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进行检查,若所检查的项目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县扶贫和移民办将对本办负责管理该项目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严重违纪的,还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强化项目检查和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扶贫和移民办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单位负责人积极配合项目施工单位或承包人实施项目,并进行经常性的质量、进度监督检查,主动向有关领导报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监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及时纠正。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每个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后都要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项目竣工之日起十五天以上一个月之内。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等级、投资规模和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组织。按规定由县级负责组织验收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该项目的责任人牵头,会同乡镇纪检部门和扶贫或移民管理部门的干部、项目监督人以及项目工程监理等相关技术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照施工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听取施工单位情况汇报和审阅有关资料,并现场查验、评估。扶贫开发项目的验收还有县财政局干部参加。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写验收单。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部门的公章。验收单一式二份,县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一份,县扶贫和移民办存入项目档案一份。对投资5万元以上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竣工的同时,设立长久、醒目的项目标志牌,标明项目具体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竣工时间等,防止其它部门单位利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套取项目资金。

六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每个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从开工之日起,县扶贫和移民办都要按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档案,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的会议记录等有关议标发包等材料、施工合同(协议书)、责任书、开工申请、开工前照片、竣工后照片、验收报告(单据)、监理报告以及拨款票据复印件等资料。完整规范的项目档案对加强项目管理,防止盗取项目和挪用项目资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一)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均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其中,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和移民办通过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专户,实行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报账制。

(二)严格项目资金拨款程序。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按照县级财政报账制的要求,报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款。移民后扶项目资金按照县级报账制的要求,结合全县财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项目资金拨付“五步走”的程序。第一步:项目实施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书,填写项目拨款申请单(50%的款项),交村移民项目管理小组和乡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和移民办;第二步:县扶贫和移民办接到申请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依次由项目管理人、分管领导(财务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审签并送县会计核算中心拨款;第三步:县会计核算中心接拨款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依次经岗位会计、稽核会计、总会计、中心主任审核并将项目资金拨入项目法人账户(10万元以上的拨入公司法人账户)。拨入项目法人账户的存折、密码由项目管理小组和施工单位分开保管;第四步:项目管理小组收到首次拨款后,即刻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根据进度需要,按照上述程序可再提出用款申请;第五步:项目完工后,承建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决算,经县扶贫和移民办验收合格后,开出项目资金等额税务发票,到县扶贫和移民办结算。县扶贫和移民办在5个工作日内凭税务发票及报账凭证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到县会计核算中心销账。由于严格了拨款程序和时限,从而既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实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所有竣工验收项目均预留5%—10%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若一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再将质量保证金拨给项目施工单位。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将质量保证金转为工程维修费用,并按项目责任书和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大余县扶贫和移民办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防范项目资金风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贫困村村民和移民安置区群众的充分肯定,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实际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民主程序不够到位。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充分尊重项目所在村组群众的意见。但是通过抽样调查发现,无论扶贫项目还是移民后扶项目,对于项目档案中的民主程序记录内容,当地村民群众多数不知情,有的甚至只有村干部知情,导致档案中民主程序记录的真实性不高。

二、项目规划和项目实施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由于规划与实际建设之间的时间差,加之项目批复和项目资金下达较慢,赶不上实际情况的变化,有些项目往往在批复或资金下达之前就已通过其它途径完工。

三、多数项目小而散,实施后效果不明显。多数项目资金额度小,项目实施后变化不大,成效不明显。如今年实施的移民扶持项目全县共75个,平均每个项目的资金只有7.0488万元,有的项目甚至是用来补充完善其它部门单位的项目,不能凸显扶贫和移民部门项目扶持的成效。

四、实施项目扶持的工作经费不足,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每个扶持项目的确定申报、规划设计、招标(议标)、工程质检监理、工程量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发生费用。其中,有的费用可以列入项目成本而没有列入成本,有的费用按规定则不能列入成本。扶贫和移民村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而绝大多数扶贫和移民村都是村级经济薄弱村,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为了节约开支,有些管理工作往往只是走过场。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作为项目实施的行业监管部门也同样要为项目实施管理开支各种经费,主要是项目档案资料打印费、工程监理费、干部下乡伙食补助费、汽车加油费等等,这些支出按规定都不能占用项目资金,只能从单位工作经费中开支,因工作经费本来就不充足,从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其它部门单位在贫困村和移民村套用扶贫和移民项目,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不得而知。因不同部门单位没有实现项目信息联网,所以其它部门在贫困村和移民村因重复建设而套用项目的问题,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鞭长莫及。

六、不同部门单位在同一村组的同类项目建设单价不统一。由于各扶贫和移民村组项目的资金总量是相对固定的,所以村组干部和村民都希望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项目单项价尽量偏低,以增加项目工程量;而施工单位和承包人的愿望则与此相反。因此,项目建设单价如果太低,要么保证不了工程质量,要么招不到施工单位或承包人。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作为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行业监管部门,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项目标底价,确非易事。

七、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尚待加强。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管理头绪多、难度大,需要一个健全、完整的机构。目前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的内部设置和人员配备并不能完全满足管理职能的需要。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落实到组(自然村)。由于乡镇一级没有设立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多数乡镇只是指派民政所干部兼管这项工作,且工作职能和责任也不明确;各行政村也没有安排扶贫和移民专干,县扶贫和移民办又难以直接管理到组(自然村),县、组(自然村)之间的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出现了“真空”,这给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管理增加了难度。

对策和建议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围绕确保“三个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干部安全),实现“三个提高”(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的目标,针对目前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组织村民参与项目管理,加强群众监督。

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落实到村组,直接受益的人是项目所在村组的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才最认真、也最放心。因此,不仅项目的确定要经过当地村民代表会讨论,而且项目的发包、合同的签订、施工管理、验收、决算都要村民代表参与,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在本村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调整项目规划实施时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一)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规划保持五年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制定规划时要突出重点,重点选择急需解决、事关民生、效果显著的项目,小而散效益不明显的项目尽量不纳入规划。

(二)在保证五年规划内各村项目资金总量不变并通过民主决策实施顺序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采取各村依次“轮转”的方式,将原来要五年才能实施完的规划项目集中资金力量,用一至二年时间完成实施。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

(一)建立健全对贫困村和移民村的考核激励机制。对项目实施进度快、质量好的贫困村和移民村,在安排结余资金项目是优先考虑,并适当给予奖励;对项目实施积极性不高、进度慢的村,少安排甚至不安排结余资金项目。

(二)加强对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所负责的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项目资料规范齐全、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奖励;对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管理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建立并完善多方监督机制,确保干部安全。

(一)强化内部管理。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内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二)加强部门监督。本级审计、纪检、检察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当地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预防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三管齐下”,解决项目管理经费问题。

(一)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可以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的经费,尽量列入项目成本开支,如项目的规划设计费、工程质检监理费、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等。

(二)建议上级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基层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因地制宜,培植支柱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经济可开支来源,解决部分项目管理费用。

六、推行项目信息联网公示制度。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将辖区范围内各部门各单位所有已经审核批复的项目工程在网上公示,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防止一个项目套取多方资金。

七、实行部门联动,定期建材及基建工程单价。县建设、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尝试共同制定各类建材和基建工程预算单价,并以文件形式或通过政府网站每季公布一次,确保不同部门监管的同类建设项目在同一乡镇单价相同、相邻乡镇单价相近。

第6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委〔2011〕29号)、《关于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的通知》(扶贫〔2011〕1号)和《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扶贫〔2011〕1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特别扶持项目(以下简称“特扶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扶项目是指省政府政函[2010]198号批复的《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规划》的项目。

第三条特扶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每年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单位是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责任人是有关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

第四条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增收致富办),负责特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确定和组织推进。

第五条项目管理分项目前期和深化管理、项目申报和会审管理、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项目监督和问责管理等五个阶段。

第二章项目前期和深化管理

第六条项目要符合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布局;土地保障、政策处理工作及时到位,资金筹措方案切实可行。

第七条对捆绑类项目要进一步深化。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应体现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受益面广的原则,优先安排条件成熟、积极性高、扶持效果好的实施主体。

第八条工程类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其它项目,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会审管理

第九条项目责任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向相关项目推进组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到位的新建项目或续建项目,申报前应在项目实施地公示,申报时递交《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项目XX年度实施计划申报书》(详见附表1)及有关材料。

第十条各项目推进组对责任单位申报的项目,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初审,于每年11月底前报县增收致富办组织会审。

第十一条县增收致富办根据会审通过的项目,编制下年度实施计划,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后报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审定,再报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审批。

第十二条经审批的特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下达给有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录入更新“省扶贫信息网—扶贫业务应用系统—重点欠发达县特扶项目”数据库。

第四章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经相关项目推进组初审、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审定,报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审批后调整。

第十四条县财政局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拨款”的原则,拨付特扶项目补助资金;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筹措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做到项目资金不留缺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第十五条工程类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和招投标制度,按基本建设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其它类项目按照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扶贫开发类项目的相关情况,要在项目实施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级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各项目责任单位对每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相关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加强财务和档案管理;制订项目月度投资额目标和月度形象进度目标,及时向县增收致富办上报月度实施报表(见附表2)。

第十七条按照《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的意见》(扶贫〔2004〕1号),在项目实施地设立特扶项目告示牌,将项目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建设成效、项目投资及特扶资金等内容予以告示。

第十八条项目责任单位和所在单位要确保项目无障碍施工。县增收致富办要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项目半年度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没有完成计划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然不能通过考核的,不予安排下年度特扶项目。

第五章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十九条各项目完成《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规划》批准的建设内容后,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责任单位申请预验收(附自查报告);项目责任单位组织预验收通过后向相关项目推进组申请完工验收;项目推进组完工验收通过后,报县增收致富办审定,县增收致富办可对相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第二十条完工验收应提供的材料:

1.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和预验收结论;

2.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说明;

3.项目前期审批文件;

4.项目实施前、中、后等图文影像资料;

5.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6.工程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招投标、合同、监理等有关材料;

7.其他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增收致富办会同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注重受益面、受惠面的评价。

第六章项目监督和问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程类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设标准和规模的控制、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监理等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依法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部门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重点项目标后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第二十三条其它类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计划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重点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部门重点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特扶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效能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第二十五条项目督查考核组对各项目责任单位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乡镇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十六条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就地免职,并按党纪政纪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国资流失、损害群众利益的;

(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三)其他、、和严重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特扶项目完工验收后,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县增收致富办应做好后期项目监测评价工作,为改进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八条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特扶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九条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特扶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评比,先进单位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表彰。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由县增收致富办和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

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进一步提高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特扶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委〔2011〕29号)、《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11〕58号)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省级原渠道补助资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第三条特扶资金管理原则:

1.县为主体、条块结合原则。县政府是特扶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有关乡镇和部门是责任单位,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2.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原则。按照“投资少、见效快、惠及面广”的要求,一次制定三年规划,明确项目,按计划分年度具体实施。

3.绩效优先、强化管理原则。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绩效目标,按照“资金随项目走”和“按进度拨款”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特扶资金绩效管理。

4.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原则。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统一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乡镇和部门)在县核算中心设立专账,单独核算。

第四条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特扶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县增收致富办牵头负责特扶项目的管理,县审计局牵头负责特扶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支持重点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特扶资金用于省委、省政府关于对重点欠发达县分类实施特扶项目政策确定的扶持重点。

第六条各项目特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照项目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补助既定政策规定、省特扶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特扶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经费和各种奖励、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其他与特扶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八条县财政按照从紧、必需的原则,另行适当安排项目管理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章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九条每年11月底前,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审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报次年项目实施计划,并附相关资料上报县增收致富办和县财政局。

第十条县增收致富办、县财政局根据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年度实施计划批复,联合下达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一条县财政局按照“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拨款”的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分批拨付资金,确有需要的,经审批可预拨部分项目启动资金。

第十二条县财政将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特扶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相关“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并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在县核算中心设立的“特扶资金专账”进行核算。

第十三条特扶资金应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报账制的,应按规定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资金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项目资金申拨申请,经项目责任单位初审、县项目推进组审查和县增收致富办审核后,送县财政局复核,报副县长会签、县长审批。需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实施单位,其余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再由项目责任单位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五条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计划,报账时附有效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项目责任单位初审、县项目推进组审查和县增收致富办审核,经县财政局复核后报账。直接用于有关项目建设的,原则上必须使用正式税务发票报账,但对农户直接投工投劳的,可以使用丽水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丽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附工资发放单实施报账。

其余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程序向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报账,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凭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将票据复印件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六条其他支农项目参照《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6号)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特扶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公示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规模、期限、项目安排资金计划、来源、性质,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八条下列情况不得报账: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未列入特扶项目计划、未按工程规划设计、合同实施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的;

3.未按要求提供报账凭证;

4.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

5.其它与特扶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九条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做到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配合县增收致富办、发改、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完整、客观填制《县特扶项目XX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随年度总结一并上报县财政局、县增收致富办。

第二十一条每年1月份,县增收致富办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责任单位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负责或委托中介对各责任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特扶资金安排挂钩。

第二十二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增收致富领导小组组织县增收致富办、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财政资金有结余的,统一收回用于同类其他项目建设。

第五章严肃财经纪律

第二十三条特扶资金拨付和使用实行分管县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签责任制,分管县长、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所推进项目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负总责,所推进项目相应纳入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项目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截留、侵占、挪用、挤占或者弄虚作假套取特扶资金。违反规定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并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社会事业委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全镇工作大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努力为有机生态和谐新城镇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和明年打算简要汇报如下:

一、教育工作:

1、全面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抓好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层层签订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校长园长安全责任。以“三防”建设为重点,各校(园)安装了无线联网报警系统,在教学楼走廊、班级、食堂、餐厅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探头,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2、创办“数字化校园”,两处学校实现电子白板教学,并为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教育信息化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3、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北__*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于10月25 日顺利开工。盆泉幼儿园、郭泉教学点餐厅工程开工建设。

二、民政工作:

1、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从7月开始,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重新审核复查。今年按照上级提标扩面要求,新增低保516人,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取消不符合条件78人。

2、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提高。11月18日,把王家庄敬老院和谢家店敬老院合并,实施规范化管理。目前,我镇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45人,分散供养162人。

3、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扎实有效。临时救助1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8万元;协助申请大病救助143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264500元,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春节期间发放救助面粉1100袋、花生油100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4、双拥优抚各项政策全面落实。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了南邢部队、三七二武警中队,为14户伤残军人、优抚对象及困难户及时发放冬春救济补助物品及慰问金24000元。为168名60岁以上复员军人申请生活补贴,为8户特别困难家庭申请临时救助,发放资金16000元。八一前夕,为全镇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62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帮助。

5、认真抓好残疾人工作。积极为21户残疾人危房改造申请资金63000元,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为两户残疾人进行坡道改造,发放轮椅、拐杖等残疾人辅助器具112件,为他们生活提供方便。

三、计划生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坚持重大节假日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以全镇12个大集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设置咨询台、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播放录音磁带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

2、提高查体率,做好查环查孕工作,确保长效措施落实率。分别在3-4月份和8-9月份进行两次健康查体,增加长效措施落实率。

3、认真做好人口信息核查,提高统计合格率。对全镇20-45岁的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核查,核查8007人,对所有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对正常运营的590家工商注册企业进行育龄妇女信息采集登记。

4、完成了计生协会、流动人口、利益导向、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的工作。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结合区计生局开展的“百日执法行动”,多方面做工作,完成清理违法生育案件10件。

5、认真做好免费孕检及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四、体育工作:

1、进一步完善镇、村级文体广场的基础设施配置。新建文体广场2处(上结村、南沙井村),市级统筹健身工程的7处文体广场体育器材已发放到村,8处农村健身工程及一处 社区健身工程的体育器材也将在年底发放到位,

2、组织各类活动:参与组织“庆国庆、体彩进社区文艺汇演”活动;组织镇机关干部参加区教体局举办的“国民体质检测”活动。

五、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顺利开展了新农合筹资工作。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做好传染病防治控制工作。重点抓好学校食堂、饭店、食品摊点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在做好基础免疫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3、对60岁以上参合农民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

六、便民服务中心管理:

10月12日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中心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窗口操作,共设置农村财务委托、村级公章、民政优抚、劳动保障等四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11人。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作用,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切实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考勤请假等制度,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七、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及包片包村工作。

参与组织了“生态旅游年启动仪式”、便民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北__*学校校舍改造工程开工仪式及建镇两周年庆典仪式等活动。认真做好所包片稳定及其他各项工作。

2013年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有机生态和谐新城镇做出积极贡献。

一、教育工作:

1、以安全排查为手段,狠抓安全教育与制度落实,确保校园实现安全稳定零事故。

2、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发展基础教育。重点抓好北__*学校综合楼、盆泉幼儿园、郭泉幼儿园建设,确保北__*学校、盆泉幼儿园校安工程顺利完工及郭泉幼儿园改扩建工程顺利实施。做好镇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搞好金晶学校操场的改建和楼顶维修,以及下庄学校厕所的改建工程,完成下庄学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提升办学品味。

二、民政工作:

1、健全规范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强城乡低保政策调控和规范化管理,加强档案管事,做到资料齐全,整齐划一,为信息化建设打下基础。在去年底低保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低保核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到低保家庭进行核查,确保能进能出、应保尽保。

2、重点抓好镇敬老院整合提升,不断加强和改善老人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集中供养率,积极争创星级敬老院。

3、认真落实双拥优抚政策。做好春节,“八一”期间部队的走访慰问,“八一”期间与武警二中队搞一次军民庆八一联欢会。

4、进一步对下庄西庵烈士祠进行改建,做好“慈心一日捐”工作。

三、计划生育工作:

1、强化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与41个村及一个单位、18个镇直部门、42个计生专职员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

2、做好查体工作和村级随访,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及时安排每年两次查体工作,对重点村进行三次查体。对由于各种原因未查体的及时随访,资料变更及时到位,确保查体效果。

3、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努力提高到位率。及时与计生局执法队沟通,结合每个违法生育户的状况,多方面做工作,力争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

4、加强免费孕检宣传力度,做到应检尽检。

四、体育工作:

1、依托本镇现有的体育设施和人文环境,积极争办更多有影响、有特色、有效益的体育活动。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结合重大节日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如:乒乓球赛、篮球赛、象棋赛、趣味体育活动比赛、爬山以及健步走等体育活动。

2、全面推进群众体育健身工程,统筹推进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向上积极争取体育健身器材,做好省级扶贫健身工程的落实工作,查漏补缺,力争2013年做到村村都有文体广场、健身场地,从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

3、在镇政府驻地规划建设一处大型文体健身活动中心,配有健身路径、乒乓球台、塑胶灯光篮球场等设施,进一步活跃本镇体育活动氛围。

五、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3、着力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抓好免疫规划工作。

4、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助做好下一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力争实现参合率稳中有升。

5、重点抓好南__*卫生院门诊、病房楼改造项目。

六、便民服务中心管理:

第8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根据《关于印发市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县2020年19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6个扶贫专项2020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扶贫专项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专题研究分析。继续坚持每月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每周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扶贫专项工作,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确保各扶贫专项工作实现周周有成效、月月有变化、季季有突破。各牵头部门定期专题研究各专项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持续深入指导。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对农业产业、新村建设、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健康、交通、水利、电力、通信、财政、金融、司法等扶贫专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全年指导督导共计8132人次。

二、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完成情况。各专项计划投入资金合计69743.57万元,实际投入(到位、拨付)资金82607.32万元,完成率118%,其中:中央资金16166.41万元、省级资金29434.04、市县资金21796.76、社会资金210.1万元、债券资金1.5亿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实施项目(到村项目)903个,已完成项目669个,完成率74%。

(三)开展培训情况。全年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企业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林业工作培训、社会保障业务培训、住房建设、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教育扶贫业务类培训、健康扶贫业务培训、交通项目管理培训、金融支持政策培训、对通讯公司指导督导班、供电质量排查培训、司法扶贫政策培训等各类培训共计9349人次。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抓实扶贫专项工作

1.抓实农业产业扶贫专项

新建和改造提灌站18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面积5万亩;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创建市级以上示范社6个,新增家庭农场8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10人;新建新型基层供销社6个、社有网点15个;开展农业技术扶贫,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50户;培训一村一名农技员370人次,培训指导贫困人口4695人次;发展特色小微产业园,组织全县29个乡镇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292人发展特色种养业,建成特色产业园2158个,建设和提升扶贫产业园20个,通过公司(园区)+小农户发展模式计划带动贫困人口2427人。

2.抓实工业产业扶贫专项

一是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力度,扩大企业规模。二是积极向上为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工业发展资金,今年以来争取工业发展资金2685万元。三是鼓励企业加大农产品收购力度并与农户建立联结机制。以雄健实业、年丰食品、万风粮油、等龙头企业为代表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本地收购力度进一步增强,大大的增加了农户的种植信心,为农户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四是通过项目实现土地流转增值。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项目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聘用当地农户进行种植,使农户能够就近就业。

3.抓实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

一是摸清家底,精准识别。对贫困家庭及人员进行逐一摸排,准确掌握贫困家庭及人员的基本情况、流动去向以及就业创业情况,建立“一户一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二是精准送岗、促进转移就业。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日”累计推送岗位7.3万余个。疫情期间“点对点、一站式”专车服务,引导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本地转移就业。加快落实政策,鼓励企业及农合社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并积极吸纳就业。成功申报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37个,累计吸纳就业954人;申报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45个。共计发放奖励资金454万元。三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宣传创业政策,支持贫困户创业。提供“第一书记全程跟踪,专家结对线上指导”的帮扶服务,助力成功创业,截至目前,已有6人提交申报资料,5人完成审核并兑现4.5万元创业补贴。四是兜底就业、安置公益性岗位。对贫困人口提供精准就业援助,大力开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疫情防控、病毒消杀等公益岗位实现兜底就业8331人、兑现岗位补贴3025.51万元。五是务工奖补,鼓励外出就业。通过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人社基层服务平台等多途径、多渠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鼓励贫困劳动者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增收。截至目前,已完成30个乡镇的务工奖补申报、审核、资金发放工作,共为22156名贫困劳动力发放1788.35万元。

4.抓实文化扶贫专项

一是扎实推进广播电视脱贫攻坚,充分利用乡镇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为广播电视不达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提供日常的维修维护服务。今年以来,已为21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维修维护服务,为2021户建档率贫困户安装了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二是实施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广播“村村响”、“长期响”。完善升级全县30个乡镇436个村的应急广播“村村响”联网工程,为确保广播“村村响”、“长期响”,累计为全县各乡镇提供配送换修广播传输专用设备室内258台次,室外557台次,广播终端维护材料被覆线324公里、线圈变压器1271只、喇叭854支、音圈720支等。

5.抓实生态扶贫专项

一是集体公益林管护项目。全年完成管护集体公益林13.89万亩,兑付补偿资金218.74万元,惠及公益林农户67847户,其中贫困户6130户。二是退耕还林生态林管护项目。完成管护退耕还林生态林4.18671万亩,完成兑付补助资金83.74万元,惠及退耕还林农户35426户,其中贫困户2361户。三是林业产业扶贫项目。栽植优质经果林4498亩,惠及1000余户贫困户,完成拨付项目资金201万元。

6.抓实社会保障扶贫专项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农村低保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不再开展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暂停开展复查复核动态管理工作,新增农村低保5556户71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3017户4493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34500户41233人,其中建档立卡对象16731户21858人,累计发放资金8964.57万元。二是贫困残疾人扶助。2020年按照1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现有补贴对象13154人,发放资金1114.7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80元每人每月,二级5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现有补贴对象10275人,发放资金542.52万元。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按季度实行补差,为1180名补贴对象发放资金126.47万元。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1.96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四是3157名建档立卡对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发放资金1563.5万元。

7.抓实新村建设扶贫专项

通过实施贫困户住房建设977户、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2个及两建三改6258户,一是住房安全得到了保障,改善了贫困群众人居条件;二是农村面貌有所改善,危旧房实施拆旧建新,美化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三是贫困群众能更好的享受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增强了贫困户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加快了脱贫奔康步伐。

8.抓实易地搬迁扶贫专项

一是促进搬迁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我县完成12090人的搬迁工作,新建搬迁户住房5924套,使搬迁户的住房和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解决了贫困户安全出行和安全饮用水。同时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新建聚居点距离场镇较近或交通条件更好,方便搬迁户就医和上学。二是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对搬迁户的土地进行整理和集中流转,引进业主发展规模化生产,建设优质粮油、中药材、蚕桑、食用菌、水果、水产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为搬迁户稳定增收打下基础。三是促进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和配套设施建设,形成了一批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产业发展的新村,促进了搬迁群众从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从农民向市民转变。大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感恩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搬迁户逐步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9.抓实教育扶贫专项

一是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学生就学信息摸底工作,通过学校、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和扶贫局多次比对核实,切实摸清我县建档立卡学生就学基本情况。二是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在校园内外多渠道、多形式的进行宣传、普及,使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强化在校学生巩固。针对重点防控对象,精准施策,确保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对送教上门儿童,完善人头档案,并制定个别化送教教学方案,做到“一生一案”。三是根据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梳理并制定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职)中教育、大学教育等学段的教育帮扶政策清单。根据贫困学生档案,对照“教育帮扶政策清单”,2020年,将贫困户家庭学生全部纳入相应的资助政策内进行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应助尽助,精准资助。政策落实后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发放受助告知书,明确其享受政策并进行感恩励志教育。

10.抓实健康扶贫专项

一是全面推行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出资2755万余元,确保贫困人口100%参保。二是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统筹使用各类医疗保障政策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减轻医疗负担,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个人支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三是强化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保障,累计2.3万余人次通过慢性病鉴定,在县域内公立医院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四是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签尽签”。五是持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体检,在册贫困人口实现“应检尽检”。

11.抓实交通扶贫专项

一是以推进村社联网路建设为主题,持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促进了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让农村群众得到了实惠,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村社道新(改)建工程,切实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2020年分两批下达各乡镇新(改)建村社道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5.76公里,目前已全面完工,其中包括扶贫专项建设任务新建村社道路20.63公里。三是通过实施村社道路建设,为全县150个美丽宜居乡村的创建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2.水利建设扶贫专项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为乡村饮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了保障,进一步解决和巩固饮水安全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稳定提供条件。一是根据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复核情况,立足于饮水安全达标,6月底,已全面完成173户386人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二是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饮水工程总投资7000余万元,新建集中供水3处,改扩建工程19处,管网延伸19处,分散打井81处。解决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户0.64万人。

13.抓实社会扶贫专项

一是做好社会扶贫基金相关工作。2020年1-11月县社会扶贫基金收到捐赠资金共计2048万元。截止2020年6月,定向资金共计拨付5319115元,2018-2019年度非定向资金共计拨付1717700元。二是做好十二项重点工作,目前“三支一扶”计划、“童伴计划”项目、“阳光同行·温暖她心”、“让爱回家”关爱母婴大型公益活动、“助残日”系列活动、我要上大学—希望工程助困入学关爱行动计划、“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金秋助学资助、“科技助力精准扶贫”项目、“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雨露计划、“扶贫保”项目,均已完成。三是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脱贫攻坚系列文艺活动,举办戏剧专场演出14场,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自愿捐赠活动,开展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在市民中心举办“流光溢彩的祖国·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公益晚会”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扶贫氛围。四是进一步推广社会扶贫网相关工作。

14.抓实财政扶贫专项

一是资金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计划投入2053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9646万元、市级资金5949万元、县本级资金4940万元。实际完成投入资金32691万元,完成率159.19%,其中:中央省级资金20622万元、市级资金5949万元、县本级资金6120万元。目前资金实际支付31519.03万元,支付率达到96.42%。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实施项目14个,实际完成项目20个,完成率142.86%。

15.抓实信息通信建设扶贫专项

一是基站建设方面。电信公司今年累计完成投资1715万元,完成新建基站60个、优化基站43个。移动公司完成投资4078万元,完成建设开通FDD基站129个。联通公司完成投资260万元,完成通讯基站39个。提前完成年初目标。二是网络端口建设方面。电信公司投资400万,完成光纤互联网宽端口建设5104个,宽带宽口已达到26.8万个。移动公司完成投资1200万元,完成光纤互联网宽端口建设11456个,宽带端口已达到近30万个。提前完成14000个端口任务。

16.抓实电力建设扶贫专项

一是2020年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初安排资金4503.01万元,通过积极争取省电力公司计划资金目前已完已完成9658万元,完成率214%。二是完成2020年2829户预脱贫户安全用电入户检查工作,发现整改隐患87处,提前完成了贫困户安全用电检查工作,确保了贫困户安全用电。三是192个低电压台区治理完成情况。按照《台区低电压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计划完成192个台区低电压整治工作,已完成192个配变台区低电压治理。四是土坯房改造涉电迁建完成情况。根据政府土坯房拆除进度,完成土坯房改造涉电迁建357户,移表1011只,撤除低压线路4.08公里,新建低压线路7.72公里,新建接户线4.95公里。五是积极落实兑现农村“低保、五保”贫困户免费用电基数(15度)的优惠政策,2020年1到10月已为“低保、五保”落实两保免费用电基数优惠金额优惠240.26万元。

17.抓实金融扶贫专项

一是持续规范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持续挖掘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对有发展生产意愿又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实行应贷尽贷。二是积极采取措施对集中到期扶贫小额信贷分类进行处置措施。经多方努力,6月末收回全部“户贷企用”贷款,化解了存量“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已两次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处置不良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成功处置不良扶贫小额信贷金额15.52万元。三是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持续增长。9月末,全县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7.14亿元,同比增长8.18%,增幅位列全市第二。四是产业精准扶贫贷款快速增长。9月末,全县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余额9.74亿元,同比增长20.63%。五是个人精准扶贫贷款稳步增长。9月末,全县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82亿元,同比增长4.82%。

18.抓实商务和消费扶贫专项

一是加强“扶贫”标识推广使用,增强扶贫产品的影响力。协助指导年丰、雄健、万凤、神龙等31家本地企业55个产品取得了“扶贫”集体商标标识,鼓励扶贫标识产品进商超。二是大力拓展产品销售市场,组织96家次企业参加了市消费扶贫暨“扶贫”产品迎春年货大集分会场等9场展销会,累计带动销售额达4300余万元。三是积极开展扶贫产品上平台,引导雄健、万凤、年丰等10家企业通过京东、淘宝、天猫、阿里巴巴等线上开店销售“扶贫”集体商标产品。四是持续开展消费扶贫,动员集中区办公区、县检察院、悦来镇等13家县乡机关食堂采购米面油菜等扶贫产品12.0574万元;洋洋百货、阳光盛源、四海制衣等14家企业在南华、凯江、富兴、兴隆等地采取“以购代扶”方式购买贫困村或贫困户产品共计350万元;全县218个行政(事业)单位参与“以购代扶”活动,先后采购种植类、养殖类农副产品20余种,累计购买总额达1282.3万元(包含“832扶贫采购网”购买扶贫产品489万元)。

19.抓实司法扶贫专项

一是宣传讲解建四德。将子女赡养到户项目奖补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依托基层司法所、村社法律顾问、帮扶干部等工作力量,全面拓展宣传阵地,围绕子女赡养到户项目奖补工作开展宣传讲解,明确了在脱贫攻坚期内只能享受一次的规范指南,在全县全面弘扬了爱老“爱德”、护老“仁德”、敬老“美德”、养老“孝德”。二是法律顾问夯法治。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根据村级建制调整工作,在全县436个村、86个社区及时调整法律专业人才资源,统筹部署法律顾问共计79人到村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纠纷等法律服务工作。目前法律顾问到村开展工作2200场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201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900余份,参与解决矛盾纠纷95件,修订村规民约5条,起草协议26份,办理诉讼案件4件。

(二)特色亮点

1.特色产业到户奖补项目

通过实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产业到户奖补项目,摸清了各乡镇2020年建档立卡预脱贫户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特色产业到户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一方面锁定了2020年预脱贫户收入,为实现稳定脱贫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极大地激发了贫困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激情,并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消除贫困户“等”“靠”“要”思想。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产业奖补到户项目受益农户852户、1086人,发展蔬菜、水果、养殖等特色小微产业园1821个,兑付奖补资金66.44万元。

2.“百企帮百村”精准帮扶,企业培育带动就业

一是“百企帮百村”精准帮扶。大力组织、引导工业企业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医疗健康帮扶、助学帮扶、生活困难帮扶,德凯纤维、宏发电声、凯达门业、雄健实业、年丰粮油、万凤粮油等20余家企业通过现金收购农户农产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二是企业培育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引导和扶持工业企业面向贫困户招工,解决贫困户就业人数共计171人。涉农工业企业通过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建立“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带动贫困群众就业,新增中小微企业79户。

3.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解难”活动

通过“进企业、送政策、解难”活动,走访县内147家企业,宣传各项政策,了解企业需求。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在宏发电声等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3期共计培训310人。通过“送教下乡”模式,在龙台镇、白果乡等多个乡镇开展特色农旅“2+2”产业发展扶贫专班、“1+N”创业意识加农村实用技术专班,共计培训贫困劳动力2842人、兑现生活补贴118.69万元。

4.强化协调,为贫困户改造提供便利

组织镇、村主动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和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相等程序环节的难度,并明确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包括照相、挂牌等在内的任何管理费用。在建材大幅涨价的不利形势下,组织乡镇主动协调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以降低贫困户建房成本,同时组织乡镇、村出面,协调施工方或建筑工匠,采取垫资建设或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加固改造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贫困户改造危房,最大程度维护贫困群众的利益。

5.实施“两建三改”,改善贫困户人居环境

为加速全县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积极组织乡镇大力实施两建三改,贫困户可在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根据人居环境现状,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保不断改善贫困户人居环境,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功能配套、环境卫生、出行方便。

6.开展文化惠民,助力攻坚

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一是组织了“送春联下乡”活动,覆盖了30个乡镇的45个场镇;二是组织了“文艺小分队到基层”文艺演出8场次、春节庙会系列活动10余场次、“科技之春”三下乡文艺演出1场次、庙会川剧演出50场次;三是组织流动图书车走进乡镇、学校50余次,送去图书6000余册;四是加快推进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向市体育局申请争取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10个,农村体育中心户17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15条。

7.从点到面,从户到片,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一是着手困难村—老牛坡。把双河口水厂作为水源,在老牛坡村修建供水站并进行管网延伸。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于2019年11月25日开工,通过各方努力,历经5个月的建设,目前,老百姓都喝上了“幸福水”,有效解决了老牛坡村贫困户30户、52人饮水问题。二是巩固困难乡—白果乡。白果乡实施的响滩子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计划总投资7046万元,该项目已向白果4个村700余用水户全面供水,项目完工后,沿途将提升白果、继光、广福4万余名老百姓的用水标准。三是解决困难片—仓山片。仓山片区季节性缺水、地下水位下沉、苦咸水等问题尤为突出,为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饮水质量,对仓山水厂进行改扩建。工程计划投资1.7亿,2020年底进行试水,2021年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能有效提升仓山片近8万人群众(贫困户3022户、8011人)用水标准。

8.积极开展“阳光同行·温暖她心”活动

结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契机,县妇联积极组织动员爱心企业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加强对贫困妇女健康的关心和关怀,进一步提升贫困妇女健康知识,防治大病返贫现象产生。3月,积极争取到中国人寿保险支行对“关爱女性健康保障金”2000万元(保额)用于对2000名贫困妇女的安康关爱。4月,积极对接市妇联,争取到市“情系健康送保障·关爱女性助脱贫”活动,为我县1755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捐赠“关爱女性健康保障金”3510万元,为县市级贫困村120名驻村工作队女干部捐赠“关爱女性健康保障金”240万元。

9.切实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

一是采取金融机构“分片包干、整村推进”责任制,对辖区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评级授信,截至9月末,评级比例100%,授信比例100%。二是全部收回“户贷企用”贷款,化解了存量“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三是按月监测,发挥协调机制和部门合力,切实防范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已两次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处置不良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成功处置不良扶贫小额信贷金额15.52万元。

(三)创新工作

1.农业产业扶贫专班

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产业扶贫专班工作机构,其职责是推进我县农业产业扶贫,规范高效使用产业扶持基金、易地搬迁扶贫结余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它渠道产业扶贫资金,发展扶贫产业项目,构建扶贫产业项目(园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全县贫困人口受益率达到60%以上,从而稳定增加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收入。专班每周二召开例会,反映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实行任务清单制管理,专班会上形成的意见决议、下达的任务、要求等由专班综合协调组当天以任务清单的方式向相关小组或站股反馈,相关小组或站股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回专班,以便及时销号。其他重要工作会议随时召开。

2.以涉农项目助推脱贫攻坚

重点实施雄健实业有限公司“挂面产业示范工程”和市年丰食品有限公司“有机植物油加工博览产业园建设”两个涉农项目,项目竣工投产后能够全面带动农户对小麦、油菜种植的积极性,畅通了销售渠道,为贫困户增收提供了有利条件。

3.聚居点规划布点科学,强化引导统规自建

结合乡村振兴,以“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方式,鼓励引导贫困户在聚居点进行建房,并注重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供排水体系、道路、路灯、绿化和文体休闲等公共配套设施,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听得见鸟鸣、留得住乡愁”的美丽幸福家园。

4.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报账单位只需要将报账资料交到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县财政即安排专人负责资料审核、信息录入、请示领导审批、打印支票到银行拨付资金等工作,报账单位只需要通知收款单位或个人核实收款信息。实行“一站式服务”后,极大地提高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效率。

5.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护正义

开通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落实“能源则援、应援尽援”机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当天受理、专人专办,有效预防和降低因重大合法权益受损导致贫困和返贫风险。截至目前,为贫困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贫困户办理公证15件,免收公证费3200余元。

四、存在问题

(一)农业产业分散,利益联结尚未全覆盖

产业基地布局零星分散,没有形成区域发展、规模发展,产业集中度不高,对扶贫开发、农民增收贡献度低。利益联结没有全覆盖,很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还未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或者有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并没有真正与农民实现合作共赢,带动贫困户发展能力较弱。

(二)工业产业基础薄弱,发展制约因素多

虽然我县工业产业扶贫取得一定进展,但依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基础薄弱,产业规模小,带动力明显不足;二是产业发展资金缺乏,两个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三是扶贫对象在产业发展中存在较多制约因素,比如:地方工资收入水平低、就业技能技术欠缺、产业发展基础不均衡等。为持续推进工业产业扶贫专项,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加快推进工业扶贫项目。加快推进两个涉农扶贫项目,鼓励企业加大对本地农产品的收购力度,增强农户的种植信心。二是继续强化工业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能力。重点抓好以凯洲新城、高新区为核心的园区建设,为园区承载产业搭好平台,利用承接成都产业转移契机,加大项目推介和招引力度,把园区建成为促进就业、脱贫致富、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

(三)林业产业整合资金难,带动增收效益不明显

一是林业产业脱贫资金整合困难。在我县林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示范园的建设、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方面,政府投入不足,力度不大,林业部门资金整合困难,是制约我县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因素。我局计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产业,辐射带动周边群众致富。由于缺乏资金,致使林业产业难于做大做强。二是在带动农户增产增收方面效益不明显。我县竹产业和经果林产业等特色林业产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生产规模较小,尚未实现产业规模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科技培训及推广方面发展滞后,致使我县林业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项目整合,建设现代农业体系

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园区,加强项目整合,建设现代农业体系。整合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向产业带、现代农业园区和扶贫产业园区,推动扶贫产业发展。以县政府“2+2”+N产业导向为引领,建设各类农业园区和扶贫产业园区,实现贫困人口流转土地收租金、入股分红获股金和务工就业挣薪金,促进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增收。建议政府投入扶贫资金的项目,应该明确业主和村集体按一定的比例签订分红协议,分配时重点向贫困人口倾斜。

(二)加大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宣传表彰

一是建议对积极参与扶贫的工业企业在项目安排和产业扶持上给予支持。为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其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在企业(项目)符合县级工业发展基金支持方向和条件的前提下,予以重点支持。二是给予参与工业产业扶贫的企业宣传表彰。宣传部门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参与扶贫开发做出成绩的工业企业进行跟踪报道,宣传他们的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提升企业的形象和社会知名度;为表彰企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所作出的贡献,建议每年评选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县上给予表彰,在电视台上向社会公告;对积极参与扶贫优秀工业企业及其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三)科学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减轻财政压力。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自来水普及率,实现农村群众享受与城市居民“同质、同网、同服务”的供水待遇。

第9篇:村级扶贫汇报材料范文

第一条 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政办发〕9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农合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享有、便民惠民、保障基本的原则。

第三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组织以及与新农合有关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卫生、发改、宣传、财政、民政、人保、教育、工商、地税、扶贫等部门以及县农委要将新农合列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检查考核。

第五条对在新农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在新农合工作中造成损失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要追究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县、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分别成立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简称合管会)和新农合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检查、监督、审计新农合工作。

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农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

二、协助县、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新农合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新农合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公布资金收、支、余情况,接受参合对象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定期组织工作考核和督查,监督、指导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

四、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第三章参合对象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参合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及农业户口的中小学生、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参合人员享受相应的财政补助政策。不得强迫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或居住在乡镇的非农户口居民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

第九条参合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其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不得选择性参加。

第十条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一)按照规定享受医药费用补偿;

(二)查询、核对自己缴费以及获得补偿情况;

(三)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与使用情况;

(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一)以户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个人费用,不得中途参加或退出;

(二)遵守本办法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在就医和获得医药费用补偿时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新农合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资助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200元。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的参合费用由县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在每年筹资工作结束前按参合人数、标准划入县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并向县合管办提供参合人员信息。

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新农合,其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负担。

县财政应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负担的新农合补助资金,在每年二季度前将配套资金拨付至县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农民个人缴纳的资金,由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负责筹集。个人参合经费的收缴工作原则上在上一年12月底前完成,外出务工人员参合经费收缴可延长至当年2月底。筹资工作结束后,参合家庭的新生儿、退役军人、婚嫁人员可以在出生、退伍、结婚后一个月内凭出生证、退伍证明、结婚证明补办当年的参合手续。

第十三条筹资方式:实行“滚动式预缴费”制度和“两定筹资”(定时间、定地点)制度相结合。在群众看病结报过程中以户为单位扣缴下一年度参合资金。不再扣缴资金,进行现场筹资,对滚动式预缴费阶段中尚未扣足缴费资金的,按缴费标准补缴未扣足部分;对新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缴纳个人参合资金。

第十四条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新农合工作,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农合的资金不得违背资助者意愿,确保用于新农合。

第十五条新农合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实行县镇两级管理。严格执行《省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财社〔45号)、《省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3号)的规定。

第十六条新农合基金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县财政局设立“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县合管办在同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所有新农合基金必须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十七条县合管办按照年度筹资总额10%(分年提取)的比例,设立新农合风险基金,增强新农合抗风险能力。

第十八条新农合补偿经费结算办法: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每半月结算一次,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结算一次。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出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报县合管办;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支出的补偿费用,由镇合管办按规定报县合管办;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支出的补偿费用,由镇合管办、卫协会共同审核后按规定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在规定时间审核后报县财政局。

第十九条基金拨付执行“双印鉴制度”。县合管办按月审核汇总各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加盖县卫生部门的财务专用章后送交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审核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后,向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下达付款通知,由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银行根据支付凭证及县卫生、财政部门的财务专用章(即双印鉴),直接将资金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

第五章就诊与转诊

第二十条群众参加新农合由所在镇(园区)合管办负责登记注册,输入计算机管理,以户为单位办理全县统一制发的《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补偿卡》(简称合作医疗证、卡)。参合人员持合作医疗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病人在县内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择优就诊;住院病人在县内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择优住院;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实行逐级转诊制度。

第二十一条转诊审批权在县合管办。需转诊到市级医疗机构的参合人员,应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建议,到镇(园区)合管办办理转诊申请,经县合管办审核批准;需转诊到市外医疗机构的参合人员,应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建议,到镇(园区)合管办办理转诊申请,经县合管办审核批准。转诊有效期为入院前七天至入院后七天(含住院当日)共十四天(节假日正常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参合人员因急、危、重症,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床位医生应询问病人是否参合,一经核实即按参合人员管理。病人亲属应在病人入院后七天内(含住院当日),持接诊医疗机构转诊建议到镇(园区)合管办办理转诊申请,经县合管办审核批准,逾期不予办理。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视为非正常转诊,定点医疗机构不承担支付义务(下同)。

第二十二条 门诊特殊病种审批权在县合管办。申报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精神病、器官移植等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补偿的参合人员,需凭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治疗意见,到县合管办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审批手续,每次审批要明确有效期,逾期须重新办理。

第六章补偿

第二十三条补偿范围:新农合基金用于参合人员门诊、住院(含参合孕产妇计划内生育住院分娩、各种病理产)费用补偿。

一、《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版)》范围内的药品费、一般诊疗费、普通住院费、手术费、治疗费、抢救费、普通化验费、常规检查费(X光摄片、B超、心电图)、常规护理费、麻醉费、癌症化疗费、放疗费、吸氧费。

二、不可抗拒或难以避免的意外伤害,如跌伤、烫伤、溺水、电击、生产性农药中毒、无第三者责任外伤等抢救治疗费,经稽查核实后,纳入补偿范围。

三、符合住院条件、可在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称门诊特殊病种,其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包括:1.恶性肿瘤患者放疗、化疗、介入治疗;2.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精神病人巩固治疗。以上疾病的治疗,仅限于所列病种的特定治疗项目,其余辅助治疗项目或同时患有其它疾病的各种治疗项目,不在范围之列。

第二十四条补偿标准:参合人员门诊、住院费用(均指可补偿费用,下同)年度补偿上限为10万元/人。

一、门诊补偿:参合人员在本县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补偿标准为30%;门诊特殊病种的专项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70%(不设起付线、不计入门诊补偿限额)。

参合家庭门诊年度补偿上限不超过家庭年度筹资总额的2倍;有慢性病人的家庭门诊年度补偿上限不超过家庭年度筹资总额的3倍。慢性病病种按市合管办划定的范围执行,慢性病病人的认定由所在村(社区)卫生室申报,镇卫生院审查,县合管办确认。

二、住院补偿:

(一)参合人员在市(含转诊到市外、在市外务工居住地镇以上医疗机构)、县、镇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补偿设起付线,起付线分别为600元、400元和200元。

(二)参合人员在本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200元)按80%比例补偿,保底补偿标准为75%。

(三)参合人员在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400元)按60%比例补偿,保底补偿标准为55%。

(四)参合人员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和外出务工、居住地(市外)镇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600元)实行分段累计补偿:

1.10000元及以下部分,按40%比例补偿;

2.10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50%比例补偿;

3.50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补偿。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保底补偿标准为35%,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不实行保底补偿。

(五)参合人员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视为非正常转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600元)按30%比例补偿。

(六)参合人员跨年度住院,住院补偿计入出院年度。否则,仅补偿参合年度发生的医药费用。

第二十五条 补偿办法:

一、参合人员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卡),在本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在缴费后即时办理补偿手续,其中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扣减收费代替补偿。

二、参合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时,凭本人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住院稽查单、外伤(中毒)病例稽查单等,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补偿手续,参合人员或其亲属应在补偿单据上签字(或按指印),相关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三、参合人员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结算时,凭本人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转诊证明、住院稽查单、外伤(中毒)病例稽查单等,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补偿手续,参合人员(或其亲属)应在补偿单据上签字(或按指印),相关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四、参合人员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出院记录、转诊证明、市外住院病人稽查单、住院费用清单、发票等到镇(园区)合管办申请补偿,经镇(园区)合管办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批办理补偿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非正常转诊处理。

五、参合人员在外出务工居住地镇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发票、用工单位证明、务工居住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在镇(园区)合管办申请补偿,经镇(园区)合管办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批办理补偿手续。

六、办理医药费用补偿时,经办人员应同时把本次医药费金额、实际补偿金额等相关内容填入合作医疗证。

七、参加新农合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在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时同时结报医疗救助费用,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现场刷卡直报。

第二十六条 补偿时限:门诊票据原则上在15天内补偿,次年不再补偿上年度门诊发票;住院票据应在出院后一个月内补偿;外出务工居住的住院票据应在出院后6个月内补偿;门诊特殊病种的治疗票据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补偿,补偿时限以审批单批准时限为准。

第二十七条医药费不予补偿的范围:

一、院外会诊、自购药品、健(研)字号药品、滋补品、血液及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护、特殊治疗、救护车、陪护、包床、伙食、生活用品、空调(取暖、降温)、电话、非合管办组织的体检、一次性材料费以及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设备器械费等。

二、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整容、矫正手术和各种减肥、增胖、增高费用,近视眼矫正、义齿、义眼、义肢、义耳、义颌、验光配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

三、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及助孕、保胎项目,司法和劳动鉴定,医疗事故、纠纷及其后遗症的费用,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自行外出购药费及使用非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

五、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工伤、食物中毒等由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服毒、吸毒、自杀自残、酗酒及犯罪行为等产生的医药费用。

六、性传播疾病(系指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泡疹、非淋菌性尿道炎、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的医药费。

七、参合人员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卫农卫发〔〕25号)及省、市要求,对当年参加新农合的群众,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强化体检质量控制,并为群众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切实加强健康管理,发挥体检作用。县合管办要根据服务质量、数量和费用标准,向提供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支付费用,不得采取在新农合基金中预算安排或直接预拨的方式将健康体检资金直接划拨给医疗机构,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健康体检项目,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费用。

第二十九条 新农合基金只用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白内障复明手术等应先执行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可补偿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

第七章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第三十条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由县合管会按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采用竞争的方法选定,实行动态管理。经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县合管会颁发铜牌,实行挂牌服务并与县合管办签订新农合服务协议。

县内经批准设置的村级卫生室、镇级卫生院、县级医院和市内三级医院、专科医院(均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参加竞选。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安装“睢宁县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行联网管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一的管理软件、统一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并配备补偿刷卡设备,门诊、住院补偿均实行刷卡补偿,对参合对象实行现场结报,即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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