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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项式2ax2-12axy中,应提取的公因式是_______.
2. 分解因式:4mx+6my=________.
3. x2-8x+_______=( )2.
4. ① a2-4a+4,② a2+a+■,③ 4a2-a+■,④ 4a2+4a+1,以上各式中属于完全平方式的有_______(填序号).
5. 若x2+ax+b=(x+5)(x-2),则a=______,b=_______.
6. 利用平方差公式直接写出结果:503×497=_______;利用完全平方公式直接写出结果:4982=_______.
7. 如果x+y=0,xy=-7,则x2y+xy2=_______,x2+y2=_______.
8. 若二项式4m2+1加上一个单项式后是一含m的完全平方式,则单项式为_______.
9. 已知68-1能被30~40之间的两个整数整除,这两个整数是_______.
10. (1) 如图1,可以求出阴影部分的面积是_______(写成两数平方的差的形式);
(2) 如图2,若将图1的阴影部分裁剪下来,重新拼成一个矩形,它的宽是_______,长是_______,面积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成多项式乘法的形式);
(3) 比较图1、图2的阴影部分的面积,可以得到乘法公式_______(用式子表达).
二、 选一选(每小题3分,共30分)
11. 下列从左到右的变形,属于因式分解的是( ).
A. (x+3)(x-2)=x2+x-6
B. ax-ay-1=a(x-y)-1
C. 8a2b3=2a2・4b3
D. x2-4=(x+2)(x-2)
12. 下列各式可以用平方差公式计算的是( ).
A. (-a+4c)(a-4c) B. (x-2y)(2x+y)
C. (-3a-1)(1-3a) D. (-0.5x-y)(0.5x+y)
13. 若要得到(a-b)2,则a2+3ab+b2应加上( ).
A. -ab B. -3ab
C. -5ab D. -7ab
14. 如果(x+a)(x+b)的积中不含x的一次项,那么a、b一定是( ).
A. ab=1 B. a+b=0
C. a=0或b=0 D. ab=0
15. 如果多项式x2+mx+16能分解为一个二项式的平方的形式,那么m的值为( ).
A. 4 B. 8 C. -8 D. ±8
16. 设A=(x-3)(x-7),B=(x-2)(x-8),则A、B的大小关系为( ).
A. A>B B. A
C. A=B D. 无法确定
三、 解答题(共50分)
17. (每小题4分,共16分)分解因式:
(1) -8a3b2+12ab3c-6a2b;
(2) 3a(x-y)+9(y-x);
(3) (2m-3n)2-2m+3n;
(4) 16mn4-m.
18. (4分)解方程:(3y-1)2=(y-3)2.
19. (5分)先化简,再求值:[(3a-7)2-(a+5)2]÷(4a-24),其中a=■.
20. (6分)小明在做作业时,不慎将墨水滴在一个三项式上,将前后两项污染得看不清楚了,但中间项是12xy,为了便于填上后面的空,请你帮他把前后两项补充完整,使它成为完全平方式,你有几种方法?(至少写出3种不同的方法)
三项式:■+12xy+■=( )2.
(1) 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___.
21. (5分)如图,现有正方形甲1张,正方形乙2张,长方形丙3张,请你将它们拼成一个大长方形(画出图示),并运用面积之间的关系,将多项式a2+3ab+2b2分解因式.
22. (4分)试说明■m3+2n■m3-2n+(2n-4)(4+2n)的值与n无关.
23. (10分)我们知道因式分解与整式乘法是互逆的关系,那么逆用乘法公式(x+a)・(x+b)=x2+(a+b)x+ab,即x2+(a+b)x+ab=(x+a)(x+b)是否可以分解因式呢?当然可以,而且也很简单.
如:(1) x2+5x+6=x2+(3+2)x+3×2=(x+2)(x+3);
(2) x2-5x-6=x2+(-6+1)x+(-6)×1=(x-6)(x+1) .
请你仿照上述方法,把下列多项式分解因式:
(1) x2-8x+7;(2) x2+7x-18.
参考答案
1. 2ax 2. 2m(2x+3y) 3. 16 x-4 4. ①②④ 5. 3 -10
6. 249 991 248 004 7. 0 14 8. 4m或-4m或4m4 9. 37 35
10. (1) a2-b2 (2) a-b a+b (a-b)(a+b) (3) (a-b)(a+b)=a2-b2
11. D 12. C 13. C 14. B 15. D 16. A
17. (1) -8a3b2+12ab3c-6a2b=-2ab(4a2b-6b2c+3a)
(2) 3a(x-y)+9(y-x)=3(x-y)(a-3)
(3) (2m-3n)2-2m+3n=(2m-3n)(2m-3n-1)
(4) 16mn4-m=m(4n2+1)(2n+1)(2n-1)
18. y1=1,y2=-1
19. 化简得2a-1,把a=■代入,x=2a-1=-■
20. (1) x2+12xy+36y2=(x+6y)2
(2) 4x2+12xy+9y2=(2x+3y)2
(3)9x2+12xy+4y2=(3x+2y)2
21. a2+3ab+2b2=(a+b)(a+2b)
22. 因为■m3+2n■m3-2n+(2n-4)(4+2n)=■m6-4n2+4n2-16=■m6-16,化简之后结果中不含有n,所以其值与n无关.
23. (1) x2-8x+7=x2-(1+7)x+1×7=(x-1)(x-7)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完整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本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听证程序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
第三条 听证程序实行告知、回避制度,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或者检举;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法制工作机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诉或者检举。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法制工作机构、各行政机关对申诉或者检举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 听证适用范围
第五条 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以下简称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
本条前款的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
关联法规:
第六条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第七条 听证由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组织。
法定授权组织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授权组织组织听证。
行政委托组织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
第八条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其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行政机关未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由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主持听证。
第九条 行政处罚听证实行听证会制度。听证会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组成。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由负责听证的机构指定。组织听证的机关可以聘请本单位以外的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主持人应由在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听证员设1名以上4名以下,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
听证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
听证会应设书记员1名,负责听证笔录的制作和其他事务。
第十条 听证主持人履行下列职责:(一)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并通知听证参加人;(二)审查听证参加人的资格;(三)主持听证,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或者与之相关的法律进行询问,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四)维护听证的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进行警告或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五)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提出审核意见;(六)决定中止、终止或者延期听证,宣布结束听证;(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凡从事听证工作的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并经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培训考核。
听证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指导实施。
第十二条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人有权申请回避:
(一)本案调查人员;
(二)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的近亲属;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四)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当事人申请听证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决定;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由举行听证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章 听证参加人
第十三条 听证参加人包括:
(一)案件调查人员;
(二)当事人及其人;
(三)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及其人;
(四)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五)其他有关的人员。
第三人参加听证的,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第十四条 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及听证员的询问。
第十五条 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二)依照本办法申请回避;
(三)出席听证会或者委托1至2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书,明确人权限;
(四)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五)核对听证笔录。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其法定人代为参加听证,法定人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第十六条 案件调查人员在听证过程中有权与当事人进行质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人可依法查阅、复制与听证有关的案卷材料。
第五章 证 据
第十八条 听证的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证人证言;
(四)当事人的陈述;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笔录;
(七)视听资料、现场笔录。
第十九条 证据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宣读和辨认,并经质证,凡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由听证会验证,不得在公开听证时出示。
第六章 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作出《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证告知书》内容包括:(一)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二)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三)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及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不得再要求听证。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受理听证后,应进行下列工作:
(一)负责承办案件的机构,应当在3日内将行政处罚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证据的复印件、照片以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移送负责听证的机构;
(二)负责听证的机构接到移送的案卷材料后,应在3日内确定听证会组成人员;
(三)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听证会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把听证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其他参加人;
(四)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会举行3日以前公告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听证举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通知书》内容包括:(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二)听证会组成人员的姓名;(三)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四)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第七章 听证会的举行
第二十三条 听证会举行前,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是否到会,宣布听证纪律。
听证会开始时,由听证主持人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听证会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二十四条 在听证会调查阶段,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案件调查人员可以向当事人提问。
当事人可以向案件调查人员提问。
当事人的人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向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提问。
听证会组成人员可以向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提问。
第二十五条 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向听证会出示物证,宣读书证,让当事人辨认、质证;对未到会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宣读。
第二十六条 听证会组成人员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暂停听证,待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继续听证。
第二十七条 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会,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对于上述申请,听证主持人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 在听证会辩论阶段,在听证主持人的组织下,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和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听证主持人在宣布申辩终结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听证会的全部过程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笔录应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案由;(二)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姓名;(四)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五)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六)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内容;(七)其他有关听证的内容。
听证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在笔录上写明。
听证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后,由听证会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签字或盖章。
第三十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组织听证会组成人员依法对案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写出《听证报告书》连同听证笔录一并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听证会组成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如实报告。
《听证报告书》内容包括:(一)听证案由;(二)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三)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四)听证会的基本情况;(五)处理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根据《听证报告书》的意见和听证笔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不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除因特殊情况决定延期举行听证外,听证应当按期举行。当事人申请延期的,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应当中止听证:
(一)当事人死亡或者解散,需要等待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二)当事人或者案件调查人员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参加听证的;
(三)在听证过程中,需要对有关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四)出现其他需要中止听证情形的。
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恢复听证。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终止听证:
(一)当事人死亡或者解散满3个月后,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经两次通知都不参加听证的;
(三)出现其他需要终止听证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除延期听证、中止听证外,听证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之日起30日内结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当事人是指被事先告知将受到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案件调查人员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具体承办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的人员。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处罚制裁特征与区别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关键词:正当程序 自然正义 启示
历史上我国是一个“人治型”国家,强调个人的智慧和能力而忽略制度的作用,其实质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这种思想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脚步,尤其体现在行政执法上。鉴于此,当前在行政程序立法上必须借鉴西方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及其理念,以真正实现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一、正当法律程序的法律渊源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Nature Justice),光大于美国法所继承的“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英国1215年制定的《自由大》第39条的规定:“凡自由民,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放逐或被加以任何其他方式侵害,我们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而为之。”《自由大》中关于正当法律程序的规定主要涉及到刑事诉讼领域。而在1354年英国国会通过的第二十八条法令——《自由令》第三章中规定:“未经法律的正当法律程序进行答辩,对任何财产和身份拥有者一律不得剥夺其土地或住所,不得逮捕或监禁,不得剥夺其继承权和生命。”这个法律文件首次以法令形式明确提到并解释了“正当法律程序”这一词语,并扩大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适用范围。美国1787年的《人权法案》规定:除非依照“正当的法律程序”,否则,任何人都应得到保证,不被剥夺特定的权利。这是最早用“法律的正当法律程序”取代最初来自英国大“国家的法律”措词的美国法规,并且构成了美国宪法第5条修正案和第14条修正案的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的起源。
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5条修正案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1868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从《权利法案》提出正当法律程序一词,到宪法第5条、第14条修正案对正当法律程序的明确规定,正当法律程序从程序性正当法律程序发展到了实质性正当法律程序,广泛应用于司法审查领域,体现了美国对正当法律程序的重视。
二、正当法律程序的主要内容
(一)正当法律程序对程序主持者的“正当”要求
中立性。“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诉讼案件的法官”,这一程序正义原则包含的理念在于确保各方参与者受到裁判者平等的对待:与程序法律结果有牵连的人不能成为程序主持者;作为程序主持者与接受程序法律结果的法律主体任何一方不得有利益或其它方面的联系。
程序理性。程序主持者的程序行为以确定、可靠和明确的认知为基础而非随机。这要求:程序主持者阐明决定理由;程序主持者不应享有不必要的自由裁量权。
排他性。对程序法律没有规定程序决定权力(包括授权)的社会主体参与程序主持的行为予以排斥,法律程序是法律结果的惟一的决定过程。
可操作性。程序法存在的价值之一就在于为法律行为提供明确的指引。程序法律规范要符合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要有明确、具体、相互衔接而非抽象的行为模式、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实体法要求概念明晰,避免歧义,而程序法重在步骤明确、有序以有效地与恣意抗衡。
(二)接受程序法律结果的法律主体对法律程序的“正当”要求
平等参与性。程序参与表现为信息获得与传递机会,即被告知和听取陈述意见的机会。平等参与性就是保障接受程序法律结果的法律主体在相同条件下(时间、方式、内容、数量等因素相同)从程序主持者获得相关信息并有相同的机会向程序主持者陈述自己的看法。
程序自治性。平等作为一项主观感受因人而异,作为权利可以放弃。对不平等的反抗即是程序公正的要求。因此,程序的“反抗权”就是对程序的自愿参与。这种自治性是同意而非强迫。投票不得强制、听证不必非要参加、民事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刑事被告人可以拒绝回答等就体现了程序自治。
程序人道性。接受决定者被人道地对待,其隐私受到尊重。
(三)程序法律行为的及时终结性
对程序法律主体而言,程序是对程序法律行为的时序性要求。它包含的要求是:有对程序法律行为完成的时间的明确要求,人们通常要么指责法律程序草率,要么指责程序主持者久拖不办就从反面指出了及时的价值;通过法律程序产生一项终结性的程序结果,该结果不能够被随意推翻,对该结果的修正必须通过启动另一个法律程序来进行。
(四)程序法律的公开、透明性
这是对程序法律本身的要求。现代法治原则的发展要求统治者以公布的成文法来进行统治,它要求:程序法律必须公布,这是程序法治的要求。对程序法律主体而言,公开的程序规则的存在是他们规划行为、预见结果的依据;程序法律对程序过程本身透明提出明确要求,即法律程序诸要素为公众知晓。
三、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启示
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统一,行政程序制度是行政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完善的行政程序制度,就谈不上行政实体法律目标的实现,甚至还可能带来破坏和其它消极的作用。美国学者认为,“程序法是执行,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从实际的观点来看,程序法的重要性超过了实体法。一个健全的法律,如果使用武断的专横的程序去执行,不能发生良好的效果;一个不良的法律,如果用一个健全的程序去执行,可以限制或削弱法律的不良效果”。在我国,以往重实体法,轻视程序法,认为行政行为只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上有所不足,责令予以补政即可,一般不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事实上,违反程序法则,与违反实体法规则一样,都将影响行政行为效力。在立法上,西方正当法律程序的成功经验给另外我们如下两个方面的启示:
其一,对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启示。我国尚未制定出行政程序法典,关于行政程序法的原则,许多学者在论文、著作中多有涉及。我国学者在论述时,多把‘行政公正”、“行政公开”、“行政效率”等作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有的还将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定位为“效率模式”、“权利模式”或者“权利效率并重模式”等。笔者认为,争论多、共识少的重要原因在于缺少一个一统全局的宪法性原则。这个宪法性原则是对中国现实的认真分析、总结中国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阶段的实际需要而制定出来的。我们应当看到,行政权力过于强大,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均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一“政强民弱”的格局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不会根本改变。因而中国行政法的任务应以拉制政府权力(“控权论”)为重点,行政程序法也应以控权为任。因而中国行政程序法最重要的价值应当是公正,以保护绝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主体,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控制。这就体现为“公正原则”和“权利模式”。在立法上不必将其挽定得过于评细,否则容易任化而失去原则的作用。
其二,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正当程序能享有今天的崇高地位,与法院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美国法律界和司法界实用主义盛行,从而为“法官造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丰厚的土攘。我国法院和美国法院相比,明显过于依赖法条,对于法律没有规定或语义不详的部分则束手无策,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这种现象当然是多种原因形成的,但不容否认的是缺少一条具有相当弹性的宪法性原则。近年来民法基本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帝王原则”而异军突起、备受瞩目就是对这种现状的一个反映。一些法院在此原则下做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判决,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知果说现在还没有一条关于行政法的宪法性原则,那么,公正原则就可以视为行政法与行政程序法的“帝王原则”。法官可以在此“帝王原则”之下充分发挥其对于法律的理解来灵活主动地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现实中法官容易滥用自由裁量权,这是法官素质不高、缺少相应监督制约制度等原因造成的。我们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否定在行政诉讼中斌予法官更大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价值。
参考文献
1.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一、教学实录
这是一节七年级(下)第9.4节《乘法公式》学完后的一节专题课》.一上来,我先让学生回忆已经学过的3个公式:一个平方差公式,两个完全平方公式,并将它们写在黑板的最右边,然后就进入了例题教学.
例1 已知a+b=3,ab=2,求a2+b2+1的值.
生1:a2+b2+1=(a+b)22ab+1=32-2×2+1=6.
师:还有别的做法吗?
生2:(a+b)2= a2+b2+2ab,
32=a2+b2+2×2,
a2+b2=5.
a2+b2+1=5+1=6.
师:这两种方法有何共同之处?
生(众):都用到了完全平方和公式,都运用了整体思想来求.
师:你们是怎么想到的?
(及时的总结与引导,是启发学生思维、指明探究方向的基本手段.)
生3:我发现3个公式中只有完全平方和公式中同时有a+b、ab、a2+b2这三个整体,根据完全平方和公式,如果已知其中的a+b和ab,就能求出a2+b2.
师:把公式看作三个整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别的认识公式的方式.这种方法理解起来简单,记忆起来不易混淆,不易遗忘.
这时候,有个学生很激动,似乎有话要说.
生4:我发现另外两个公式也可以看作3个整体之间的关系:
平方差公式可以看作是a+b、ab和a2b2这3个整体之间的关系;
完全平方差公式可以看作是ab、ab、a2+b2这3个整体之间的关系.
师生(小结1):你说的很好!3个公式各不相同,但结构相同,这类问题所用到的方法也相同.下面我们来解决这样两个问题.
练习:
1 已知ab=3,a-b=4,求a2+b2的值.
2 已知a2+b2=5,2ab=4,求3a-2ab+3b的值.
不一会,就有学生回答:
第1题:同时有ab、a-b和a2+b2这样三个整体的是完全平方差公式,写出公式:
(a-b)2=a2+b2-2ab,再将ab=3和a-b=4代入公式中就可以求出a2+b2的值.
但是对于第2题,学生们似乎感到很困难,久久没人回答,我决定主动出击,找了一个学生来问.
师:这个题目你没有做出来,问题在哪儿?
生5:我找到两个整体a2+b2和ab,没有找到第3个整体.
师:从哪儿去找第3个整体?
生5:应该在“求3a-2ab+3b的值”中,但我没看出来.
这时,有个学生似乎受到启发,举起手来.
生6:在“3a-2ab+3b”中,2ab的值已经知道,只要求出3a+3b就可以了,而要求出3a+3b,又只要求出a+b就可以了.因此,第3个整体应该是a+b.
这时,同学们为生2的精彩分析而热烈鼓掌.
师:现在,你能解决第2题吗?
生(众):会.(要求学生课后解决)
例2 已知a-b=3,a+b=8,求:(1)ab的值;(2) a2+b2的值.
对于第1个问题,一上来学生们个个信心满满,立即在课堂练习本上写起来.很快,我就发现学生们不写了,在互相交头接耳,满面愁容.我笑着对学生们说:“看来这个问题不简单啊!”,“嗯!”,学生们应和着:
……
存在的问题
1.投资环境差异大
陈宝玉(2008)在使用交通运输、人力资源、技能和技术存量、经济结构、经济发展、市场规模及外资参与等指标评价对武汉城市圈投资环境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如表1所示。从该结果可以看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及周边8个城市经济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这些城市的经济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各城市之间的差异更是十分显著,投资环境还有许多亟待改进之处。
2.各城市间的经济差异大
有很多指标可以用来表示城市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在此处仅仅使用人均GDP来表示。武汉城市圈各城市的人均GDP情况如图1和图2所示。
数据来源:刘传江,武汉都市圈经济发展差距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2期。
数据来源:刘传江,武汉都市圈经济发展差距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2期。
在图1中,近年来武汉和周边八市经济发展差距日益增大的趋势清晰可见:(1)1990年,武汉的人均GDP为2673元,周边八市为1178元,前者是后者的2.269倍,而到了2004年,武汉的人均GDP为24963元,周边八市为8004元,前者是后者的3.119倍;(2)从1990年到2004年,武汉的人均GDP增长了721.66%,周边八市的人均GDP只增长了579.46%。
图2用人均GDP的变异系数衡量周边八市的经济发展差距。从图中可以看到,若以0.1为界限,周边八市的经济发展差距变动情况可具体划分为四个历史时期:(1)从1978年到1981年,八市的人均GDP变异系数均不低于0.1,1980年更达到0.1588;(2)从1982到1992年,八市的人均GDP变异系数均在0.1之下,且呈U型分布,1990年达最低点,为0.0366;(3)从1993到1997年,八市的人均GDP变异系数均在0.1之上,且呈倒U型分布,1996年达最高点,为0.1719;(4)从1998到2004年,八市的人均GDP变异系数均在0.1之下,大致呈U型分布,2001年达到最低点,为0.0697。
3.城市体系不够完整、城市职能分工不明确
武汉城市圈9市,其中武汉为超特大城市,非农人口448.89万,在全国排位居第4位,其首位度太高,与圈内次位黄石的人口比为7.57倍,GDP比为11.76倍;圈内缺少1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超过50万人口的城市也仅黄石1个,超40万人口的城市也仅仙桃;31~40万的3个,21~30万的3个,县级市7个市皆为10~20万的小城市。所谓一柱难撑大厦,因此,本圈9市,要依卫星城看待,其中武汉市为母城,其余8市可看作为卫星城市,即在大城市以外的附近地区,为扩散中心城市的人口和工业,而建设起来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中小城市。在职能上与大城市保持密切联系,在空间上环绕大城市而分布。
武汉城市圈9个城市,目前未曾制订明确的职能分工与地域分工规划。武汉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并没有得到周围城市的重视与认可;而周围城市在确立自己的战略和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也未充分阐明与武汉市在职能和空间上的密切联系。
4.城市产业结构的差异
采用三次产业构成和霍夫曼系数(霍夫曼系数=轻工业总产值/重工业总产值)对武汉城市圈中各城市的产业结构现状做出分析(如表2)。2001年武汉三次产业构成为6.31:44.13:49.56,霍夫曼系数为0.48,说明武汉产业结构正向三、二、一转变,工业结构向合理化演变。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和潜江的产业结构明显呈现出二、三、一的格局,说明这8个城市的产业结构是以第二产业为主的。这8个城市中黄石、鄂州、潜江的霍夫曼系数低于1,工业结构略显合理,但其工业总产值却很低,分别只有165.8亿元、112.2亿元、99.8亿元。其余的5个城市霍夫曼系数都高于1,且相差较大,说明城市的工业发展处于较低阶段。
二、武汉是中部地区唯一的特大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东、西部地区资源、信息、技术等交流和交换的战略节点,它在中部地区的作用和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过程中,武汉要进一步提升作为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就需要通过走城市圈发展的道路来提升城市的功能,把资金流、人才流、物流和信息流聚集在一起,并通过这种功能把各种资源辐射到周边,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和经济高度密集区。因此武汉城市圈,是符合现实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的一个重要战略。武汉都市圈,是指以武汉为中心,半径达100公里的城市群落,包括武汉和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潜江、天门8个中小城市,面积是目前武汉的7倍多,达6万平方公里,是湖北乃至长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2007年,这一都市圈以湖北省全省33%的土地,承载了其50%以上的人口、提供了近70%的GDP、60%的地方财政收入、67%的投资、68%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是湖北产业和经济实力最集中的核心区。
尽管武汉城市圈按国内生产总值排序居第10位,但和全国三大都市圈相比,武汉都市圈起步较晚,一体化程度低,区域经济发展尚不协调,没有充分发挥都市圈应有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功能。如果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不仅会导致武汉都市圈自身的竞争力下降,而且其带动作用和凝聚力也会逐渐下降,从而不但失去其中部地区的经济龙头地位,更会影响到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目标的实现。
这充分说明武汉城市圈在与全国城市圈相比,在发展基础和整体实力上和其他的城市圈有着很大的区别。为了促使该城市圈的发展,有必要分析其面临的各种问题,找出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城市圈的协调、持续发展。
三、政策建议
1.培育和加强二级中心城市的功能。培育和加强本区二级中心城市的发展,必须加快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城市的聚集辐射带动作用。要促进本区二级中心城市的发展,缩小与其他城市圈二级中心城市的差距,必须重视城市化进程。当然,城市化进程依赖于地区经济尤其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产业兴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确定城市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城镇经济;走以人为本,多元化发展之路,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城市环线、快速主干道路为主的城市道路建设,以供水、供气为主的生活设施建设,以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为主的环境设施建设。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应注意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大“以城带乡”力度,实现城乡结构转换的良性循环。城镇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强大支持。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其关键是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增强农民进城的素质能力,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只有本区二级中心城市加速发展,才能对中心城市武汉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从而成为具有整体竞争力城市圈。
2.调整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向高效生态农业和创汇农业方向发展,在保证粮食增产增收的前提下,重点发展水果、蔬菜、畜牧、食用菌、花卉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产品。第二产业以发展轻型、精密、外向、高效为方向,一方面要促进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向劳动和技术密集相结合的“双密”型产业转化,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这条主线,以武汉为中心,优先发展光电子信息领域、光电机一体化领域、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领域、新材料领域等高新技术产业,坚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与突出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重。第三产业则重点发展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和教育文化产业,并提升第三产业的内涵。
3.编制武汉城市圈发展规划。在武汉城市圈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由省内外专家学者、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市有关部门领导联合组成的规划编制小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立足于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高度,分别编制武汉城市圈大交通网建设、信息网建设、流通网建设、能源网建设、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城镇体系建设、产业群发展等专题规划,以专题规划为基础,最后形成《武汉城市圈发展总体规划》。
4.健全协调互动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各子城市之间发展的差距仍在拉大,公共服务水平差别较大,生产力空间布局不合理。各子城市要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要积极鼓励欠发达城市到较发达城市设立“窗口”、开办企业、广开财源,积累发展经济所必需的资金;较发达城市到欠发达城市建立原材料基地,实行补偿贸易,并在欠发达城市设厂开矿,兴办企业,取得较高利润。通过各种方式,欠发达城市和较发达城市间双向投资,双向参股,联合开发新产品。通过资金的双向流动,促使生产要素得到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要以资源互补为重点,做好自然资源的合作开发。各城市之间要紧紧围绕各地资源、原材料缺口开展工作,从各自的比较优势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能源、原材料、出口资源问题作为协作联合的重点,把各时期资源供求矛盾中最突出、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影响最大的一些产品或要素,作为联合和协作的中心内容。在合作方式上,可采用“较发达城市资金、技术+欠发达城市资源+较发达城市市场”模式的优化。
参考文献:
[1]TayeMengistae,DavidDollar,MaryHallwardDriemeier·InvestmentClimateandInternationalIntegration[J].WorldBankWorkingPaper,2004,5(27).
[2]DavidDollar,AnqingShi,ShulinWang,LixinColinXu·ImprovingCityCopetitivenessInvestmentClimate:Ranking23ChineseClities,WorldBank[C].2003,(12).
[3]刘传江.武汉都市圈经济发展差距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7(2).
[4]朱兰玉.武汉城市圈发展的SWOT分析与对策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5).
[5]中部六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部崛起:战略与对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6]赵欣,陈静.武汉城市圈的综合实力评价[J].统计与决策,2005,(10).
[7]赵苑达.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8]刘春,朱俊林,武汉城市圈的经济一体化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6).
[9]倪外,李娟文,吴丽.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内部差异的量化分析[J].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2)
人类自远古以来,从新石器时代到现在才1万多年。此前人类主要是以谷物、蔬果等充饥,说通俗点,就是以素食为主。新石器时代开始用火,开始食肉,而且食肉还仅仅局限于王公贵族。因此,与此相关的癌症长时间处于低发状态。
以肺癌为例。19世纪中叶前,肺癌的发病率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19世纪中叶后,用纸卷烟草吸食的方式流行后不久,肺癌就像瘟疫一样在全球蔓延开来,现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癌。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中国从1973年到2006年的33年间,肺癌发病人数上升了465%。
近年来人们还注意到,非洲部分地区的人群接受了欧美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逐步城市化后,尽管仍较贫穷,但当地癌症的发生率也直线飙升,明显“西方化”了。
西方率先进入发达社会,中国则近二三十年餐桌大大丰盛,仅仅相隔几十代人(中国还不到一代人),食谱便急剧变化,肠胃进化跟不上,消化功能减弱,无法有效清除因动物脂肪、蛋白代谢所产生的废物,因饮食失调(肉食过多)引起的癌症就急增。
城市里发病率不断飙升的肠癌、乳腺癌、卵巢癌、胰腺癌、肺癌等都是这类肿瘤。基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肿瘤康复中人们会日趋主张适度偏素,世界癌症研究基金会也就此多次推荐。这确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进入现代社会,癌症的种类也在发生变化。由于人类生活方式的变迁,从营养代谢角度可以把肿瘤分成两类,一类叫做“贫癌”,一类叫“富癌”。过去,癌症可能和贫穷、生活恶劣、营养不良、卫生条件不好等有关,而今天的癌症,多和富营养化有关。
营养不良、生活条件相对较差的人容易生“贫癌”。比如说,食道癌在我国农村发病率很高,阴道癌在农村的发病率也要高一些。当然,部分宫颈癌、肝癌、胃癌、鼻咽癌等发病率也挺高,但都不如前两种典型高发。这些癌症在中国城市里的发病率正在明显下降。
营养过剩容易生“富癌”,典型的富癌有肠癌、乳腺癌、胰腺癌、卵巢癌、肺癌等。因为营养过剩,导致欧美发达国家乳腺癌、肠癌高发。如今中国城市里发病率很高的癌,或者发展趋势正在上升的癌,大都属于“富癌”。“贫癌”没有得到明显的控制,“富癌”发病率又直线上升,这是中国癌症发病的现状。
很显然,对“贫癌”和“富癌”需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富癌”,所要采取的对策之一,就是要管好嘴,不能过度摄入营养品。像阴道癌这样的“贫癌”,需要改变不良生活方式与卫生习惯;而食道癌往往又和个性急躁、烟酒不离有一定关系,所以要控制情绪和烟酒的摄入。由于农村里的癌都与饮食相对不足或食物比较粗糙、营养不良有关,因此,适度改善营养对这类癌症患者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曾说:“文明使人类远离了自然,并以各种常见病为代价。”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著名癌症学者麦尔・格里夫斯更明确地说:“癌症与精神失常一样,都是文明的产物。”于是,有人把癌症戏称为“进步的代价”、“文明的惩罚”,其思辨意义就在于此。
卫生部长陈竺在《癌症,进化的遗产》的序中亦言:癌症与其他生命体一样,都是“地球生命数十亿年进化过程本身的产物。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法则要求细胞不断进化,而进化源于DNA突变、单克隆的适应生存、扩张、入侵和迁移。在偶然性的作用下DNA突变也会朝着不利于人类进化的方向进行,一旦这些突变逃脱机体免疫系统的控制就会造成癌症的发生。”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对照党风廉政承诺,做到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方法。
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一)本人严格遵守渔业法律法规,认真按照执法程序办案,没有违反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二)本人对来船办事渔民做到热情接待,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水谈话,一颗热心办事”,坚持做到文明执法。
(三)本人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没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四)本人没有接受过渔民的馈赠和贿赂。
(五)本人没有参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规划;竞争力
1 清水县城市建设发展现状
清水县地处甘肃省东南部,全县辖10镇8乡,县域行政区划面积2020平方公里,全县人口约32万人,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清水县围绕建设天水市生态旅游“后花园”和最佳宜居环境城市,坚持“东西延伸、南北拓展、旧城改造、产城融合、功能完善”的城市发展思路,按照“东扩北连建新区、集中改造中心区、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打造精品山水县城”的城市布局,以“五横四纵”道路网络骨架建设为抓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截止目前,县城规划区面积9.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到5.3平方公里,县城常驻人口6.7万人;城市道路总长30公里;城区实现了集中供热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安装路灯6000余盏、排水管道10公里、供水管道32公里,城市日供水能力达1万立方米;全县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2平方米。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品位逐步提升。
2 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发展欠缺活力.清水县地处经济相对欠发达的陇东南地区,属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清水县经济快速增长,其中第三产业平均增长速度高达l5%,但因其基数较低,增长速度仅仅是针对本就落后的水平而言,经济落后的局面并未得以改变。究其原因,特色农业产业、地方工业和旅游业没有形成产业优势,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低。
(二)居住模式不合理,“城中村”制约因素突出.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的多高层住宅小区达22个,大多建设在新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较大,而城中村住宅多数为户均占地面积较大的自建庭院式住宅或低层的商住楼,基础设施不配套,土地利用率低,城市空间布局不合理。
(三)城市建筑风貌平淡,特色不足.清水县城依山傍水,县城北侧有牛头河穿越,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但是现状的城市建设缺乏足够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与公共绿地,特别是旧城区环境较差,公共绿地少,山与水的资源优势在城市建设中未得到显露。现状清水县城的建筑多为火柴盒式的混凝土现代、简洁风格,在建筑形式上没有凸显轩辕历史文化特色。
(四)旧城区基础设施老化,旧城改造进度缓慢.新旧城区街道尚未互通,可利用土地资源匮乏,城镇功能下降、污染严重、交通拥挤,城镇能源、交通和供水设施老化,从而严重影响了城镇的扩张和城市功能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水县的对外形象,成为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
3 旧城改造工作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一)正确处理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的关系。清水县现状旧城区现状已经明显滞后于时展的迫切需要,交通拥挤,污染严重,可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狭小,且牵涉的产权争议纠纷多,拆迁开发成本高,使城市发展受到很大束缚,城市新区建设已经成为时展的必然要求。但在建设新区的同时,必须对老城区进行改造,否则,老城区长期积累的环境污染、人居环境差的状况与新城区的焕然一新形成鲜明对比,势必会导致老城区的人居物流交通向新城区转移集中,出现新城膨胀、老城衰落,这显然不是建设城市新区的目的。因此,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和持续性,实现新老城区建设与改造的相互促进和谐统一是旧城改造的关键。
(二)旧城改造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原则和效益原则。旧城改造带来的不仅是城市景观的变化,居民结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商业结构也都将随之而变。在实施旧城改造工作之前,要结合清水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旧城区进行战略性的规划研究,调查清楚旧城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现状,科学合理地制定改造计划,依据旧区内不同情况采取“拆、改、调、留”等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和再开发。改造也不能仅从单纯的经济效益出发,要统筹安排改造的重点、先后顺序、工程规模和改造方式,商业地区开发与住宅开发要协调进行,黄金地段开发与偏街背巷开发应该协调发展。
(三)实施旧城改造要正确处理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加快清水县城市化进程,必然涉及农民社会身份、职业的转变,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过程显得更为深刻,难度也更大。首先,要大力推进农民安置房建设,大大节约土地资源,从根本解决新区建设、耕地保护与农民建房之间日益严重的用地矛盾。其次,要切实做好农转非安置工作,保障农转非人员的利益。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完善农民养老、失业、医疗保障体系。第三,切实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走入市场。增加就业岗位,有效疏导就业。大力发展三产业,多渠道拓宽就业渠道,切实保障农民长期稳定的经营收入。
4 增强城市竞争力的几点思考
(一)准确把握清水县城发展定位及功能布局。以打造西安市生态旅游“后花园”、最佳宜居城市和精品山水园林县城,建设轩辕文化历史名城为发展目标,尽快融入关中-天水经济区,着力打造“优、精、特”小县城。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加快旧区改造,注重新区发展,突出生态城市特色。二是着力塑造城市特色,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建立空间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城乡新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大轩辕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努力塑造与自然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的和谐城市,把我县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经济繁荣、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西部县城。四是依托县城“两山夹峙、河谷纵横、一水中流”,生态环境优美的生态资源优势,把山水资源优势作为显露山水园林县城特色的重要元素,把蓝天、白云、红砖、绿瓦、青山、碧水做为精品山水园林城市的特色和主题。
(二)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个性独特的城市文化是城市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现代城市之间的竞争,既是资源、资本、技术、人才等“硬实力”的竞争,也是文化、生态、科技、形象等“软实力”的竞争。我县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出现过不少历史名人,比如轩辕黄帝、汉代赵充国、北魏李虎(唐太祖李渊之父),大力挖掘和有效利用这些历史文化名片,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区别改造旧城区。一是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参与城市建设。同时根据国家新的土地与住房政策,逐步以总体规划、整体建设的居住小区、居住区置换现状的各类私宅,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提高土地使用率。二是分类实施旧城区整治改造。对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但居住环境较差的旧居住区,配套改造和铺设地下管线,整修道路、绿地、楼顶和建筑立面,实行综合的物业管理;对设施极不完善、生活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危旧房、旧厂区,进行综合开发、成片整体改造;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实行保护性整治,凸现城市历史文化特色。
关键词:空间扩展;建成区;机制;泉州
Abstract:Quanzhou has a history of city construction for more than 1100 years. It is a famous NO.1 port city of Song and Yuan dynasty. But urban expansion has stagnated ever since Ming and Qing dynasty. There has been an increasingly growth in the acreage under land utilization for city construction. The centre of the city has transferred to the Southeast. The city development has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circle-layer structure in the 1980’s, the combination of structure of scattered group and stalk shape (along the river and along the road) after 1995 and belt expansion(city extension belt along Quanzhou Gulf).Compared with some other historical cultural city, the city development of Quanzhou has been slow. Natural environm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population growth and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regulation and city planning are the main factors of the city development.
Key words:space expansion;built-up area;mechanism;Quanzhou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3-59(6)
中国正处在高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历史文化名城均面临着古城保护与城市空间拓展的矛盾。近年来关于城市空间扩展的研究著述颇多,既有关于城市空间扩展的理论探讨[1-3],也有对具体城市的实证研究[4-5],其中不乏对历史文化名城空间扩展的个案研究[6-7],但对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城市空间扩展的研究还是个空白。笔者分析文献后发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空间扩展的速度、模式各异(表1)。有的呈现为古城内部填充式并“垂直加厚”,或以古城为中心外延圈层扩展,或沿交通轴线带状扩展,或保护古城另建新区;更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在不同发展阶段选择不同的扩展方式,或者几种扩展方式并存,并因此对城市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
泉州是中国首批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建城史有一千一百余年,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宋元时期曾以东方第一大港闻名于世。与中国的其他历史文化古城一样,城市也经历了一个形成、演变、发展的漫长历程,对泉州这一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空间演变规律的探讨,有助于预测其他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方向,并指导同类城市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
1 泉州城市空间演变历程
1.1 古代泉州城市空间的发展
1.1.1 唐――“子城”:城市初步成型
泉州最初的城垣为唐天佑三年(906年)所筑,称“子城”(图1),面积0.75km2。城作四方形,周围三里许,城内南北大街十字相交,街坊整齐,城外有壕环绕子城四周。此时泉州已与扬州、广州、交州并列为我国四大通商口岸。
1.1.2 五代――“刺桐城”:古城扩展时期
到了十世纪,福建在闽王王审知小朝庭的统治下,政局相对稳定,泉州城市有了发展,打破了唐城的限制向四周扩展,因环城种植刺桐树而誉称“刺桐城”,泉州从此时开始兴盛。到936年闽国为南唐所灭时,泉州已扩展成5km2的“大城市”了,此时称为“罗城”(图2)。共开了七个城门,这七个城门的名称一直使用至今。城市布局有两条十字街,以通向东门、涂门的两条路最为繁华。
1.1.3 宋元――“鲤鱼城”:古城快速扩展时期
宋元时代的泉州城,由于海外交通贸易的持续兴盛,成为当时与埃及亚历山大港齐名的东方第一大港,城市发展迅速。此时泉州的居民已达50万人,面积7.5km2,因形似鲤鱼而得名“鲤城”。泉州在宋、元时为了拓展运输空间,紧紧依傍晋江,北部受清源山地形限制而向南发展成为一个不等边的三角形状,因而不同于一般封建州府城那样方正规整(图3)。泉州城里还有外国商贾聚居的“蕃坊”,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城市中是很特殊的[10]。“蕃坊”的存在印证了古代泉州城海外贸易的繁荣。
1.1.4 明、清、民国:城市生命力与竞争力衰竭
泉州城市对外贸易方面的重要地位在明以后逐渐衰落,一方面由于明代海盗侵扰,清初又实行海禁;另一方面由于港口逐渐淤塞,帝国主义东侵后开辟了厦门及福州港取代了泉州港的作用,由于外贸减少,城市也就衰败了。五百年间城市发展基本停滞,1949年时,泉州城区的面积也仅相当于宋元时期的规模(表1、图4),城市面貌破败不堪。
1.2 1950-1970年代:泉州城市空间发展停滞不前
建国后,泉州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因泉州地处福建对台前线,国家的投资有限,加上各次政治运动的影响,以致到了1978年,泉州城区面积仅7.74km2,与宋、元鼎盛时期相差无几,城市空间发展异常缓慢。
1.3 改革开放后泉州城市空间发展较为迅速
改革开放后泉州终于迎来了城市建设的新时期,先后多次制定了泉州城市总体规划。在处理城市中心、古城与边缘带土地利用的关系上,经历了多次反复。1980年代,提出城市布局紧凑发展、先工业后城区的规划理念,城区沿交通路线条带填充式扩展,并有向海边发展的趋势,同时郊区工业区、开发区发展迅速,空间上表现为从城市中心向边缘扩散。但规划导致了作为中心城市的泉州市经济发展总量和发展速度赶不上石狮市和晋江市,造成泉州市区对周围各市、县、镇缺乏吸引力和辐射力,难以协调带动全市经济向现代化、高效化方向发展。1990年代,提出以市区为中心、带动市域城镇梯度发展的规划布局,意在提高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城市向东发展的规划设想对泉州的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有效缓解了古城保护的压力。这时期空间扩展的趋势是以老城区为中心向外蔓延和沿道路(河流)轴向扩展相结合,城市布局结构仍呈三角形态。1990年代的后半期,提出一个中心、组团的城市结构形态,实现跨洛阳江、晋江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的空间,城市空间形态也由延续多年的三角形演进为长方形(图5)。2000年以来,泉州进入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市扩张期,除北部受清源山限制外,形成了向东、南、西全方位扩展的城市发展新格局,目标是最终形成泉州湾滨海大城市。
2 泉州城市空间扩展的时空特征
下面以泉州中心城区及其建成区为研究空间,以49年以来为时间段分析泉州城市建成区扩展的特征。
2.1 城市空间扩展规模与速度
泉州中心市区的用地规模从1949年的7.5km2扩展到2009年的98km2,增长了13倍,年均扩展1.81km2(表2)。但不同时期扩展速度与强度不一样(表3)。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城市几乎停止增长,三十年间仅增加0.24km2。1980年代的十年间也仅增加了约4km2,扩展缓慢。1990年代扩展面积14km2,年均增长1.56km2,扩展强度指数13,扩展相对稳定。进入21世纪,泉州城市扩展迅速,2000-2009年扩展面积58km2,年均增长6.44km2,扩展强度16.1。根据泉州城市总体规划可以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泉州城市的扩展速度还将更快,如,据“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2011年末泉州环湾区域建成区面积为161.5km2(因环湾区域含晋江市与石狮市、惠安县的部分区域,故不在本文研究范围)。
2.2 城市重心由古城向泉州湾移动
改革开放前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泉州的城市发展十分缓慢,因此古城一直是城市的核心。本文以CBD来衡量中心市区建成区的重心,当时的城市重心位于“南北一条街”的中段,大约在今中山中路一带,这里也是泉州城市几何(三角形)中心。整个1980年代,由于城市的扩展是由中心向边缘缓慢蔓延,郊区工业小区的兴建未能撼动古城作为核心区的功能,城市重心依然在古城,空间上仅表现为街区的位移,位置大约在今温陵路与九一街的交汇处。1990年代,随着城市东扩的实现,田安路、刺桐路、坪山路相继建成,城市重心终于突破古城范围向东移到丰泽街与田安路交汇处一带。城市重心总体向东南方向迁移。未来随泉州市级行政中心迁移到东海组团后,城市重心将逐渐向东南方向移动,这里也是泉州规划区的几何中心。
2.3 泉州城市空间发展规律
武进在对中国数百个城市的空间形态及结构特征概括的基础上,得出了城市发展具有从同心圆圈层式扩散形态向分散组团形态、轴向发展形态及至最后形成带状增长形态的发展规律[2]。综观泉州城市空间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看到泉州城市空间的扩展也走出了一条类似的线路:从1980年代的圈层式扩散形态到1995年后的分散组团与轴向(沿河与沿道路)发展形态,目前正处在带状(环泉州湾城市绵延带)增长发展,泉州城市空间的发展也因此从沿晋江走向环泉州湾。
2.4 非“精明增长”式的空间扩展模式
泉州存在两种城镇空间增长模式:城市聚集型和产业聚集型。主城区空间拓展是“自上而下”的,由政府充当城镇化的主要推动者,表现为各县市城市规划区用地规模的增加。如中心城区2003年提出年增7Km2用地城市发展规划,造成城市用地内11.12Km2(已划红线)土地批而未建,城市用地表现为粗放的、外延式为主导的土地利用模式。而城镇的则是连绵成片的乡镇企业所在的不断外延扩张的工业区。工业用地的国家标准为15-25m2/人,而泉州市在2006年这一指标已达到31.7m2/人。按照这样粗放型的发展方式,规划区内有限的土地资源在未来7-8年的时间内将消耗殆尽,与此相伴的是工业区土地大量闲置和地均产出下降,而中心城区缺乏发展空间已成事实。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必然造成土地的低效使用,也制约了城市的空间拓展。优化整合工业区、集约节约土地利用,可为城市发展预留战略空间。
3 泉州城市扩展机制分析
3.1 自然地理环境
泉州市依山、面海、临江,三山(清源山、桃花山、紫帽山)、两江(晋江、洛阳江)、一湾(泉州湾)是构成泉州山水城市特色的自然环境基础,也是泉州城市空间发展的限制因素,深刻影响着城市总体布局。在泉州人的集体认知里,晋江一直是城市的边界,城市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的同时,晋江以南的发展也较为落后。直到2003年鲤城区把行政中心搬到江南后,在带动江南新区发展的同时还引导城市向南扩展。北部的清源山体阻隔了城市向北发展,而东部的桃花山体更是切割了城市空间的完整性。但自然山体、水体的存在丰富了泉州城市的空间结构。
3.2 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
经济发展与空间结构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是空间结构演化力;另一方面,空间结构的优化也促进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年,泉州GDP增长速度 17.7 %/a,至2012年经济总量连续14年居福建省首位,成为福建省乃至全国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经济发展成为城市空间扩展的主要推动力。城市化的发展客观上有城市空间扩展的要求,因此城市人口的增加是城市空间扩展的重要因素。图6中人口、GDP的增长与建成区面积均呈正相关,人口与建成区面积、GDP与建成区面积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46、0.963,说明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与城市空间扩展的关系十分密切。
3.3 行政区划调整与城市规划
为做大泉州,1997年,泉州市把唯一的区――鲤城区一分为三: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以后各区又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陆续进行了“镇改街道、村改居”工作。近十年来,把城市的近郊区纳入城市、农村向城市转变、农民变市民的行政区划调整,加快了城市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城区发展空间,加强了中心城市的聚集与辐射能力。与中国几个同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相比,泉州市在市域土地面积、人口、GDP等方面与苏州、温州、宁波相近,但在中心市区土地面积、建成区土地面积、市区人口和地方一般性预算收入等方面差距较大(表4),以致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这与泉州历次的城市规划缺乏大手笔有关,也与泉州湾沿岸各市县城市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有关。浙、苏、粤等省城市发展的实践证明,当一个城市已无法有效地进行城市规划和空间拓展时,解决的唯一办法是对城市的行政区划进行改革和调整,扩大城市新的空间。
城市规划对城市空间的拓展方向对一个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1995年泉州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使泉州城市成功实现跨晋江、洛阳江的发展目标。2004年泉州市行政中心拟撤出古城时曾进行了一番关于新行政中心区位选择的论证,最终定址东海组团并进行相应的城市规划,这一规划决策确定了泉州中心区的扩展方向,同时增加5.3km2的城市建设用地(东海围垦区)。2010年3月《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获批后泉州城市建成区不再是简单的中心城区,而是环泉州湾的区域,面积跨跃式地达到了2011年的161.5km2。
3.4 道路网络扩张推进城区的扩展
在交通工具不断改进的时代,传统的从核心向外的圈层扩展必然使城市空间产生拥挤与环境恶化。1990年代以前的人口向城市核心区的集中使泉州古城不堪重负,1990年代以后随城市用地结构调整、古城与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日渐完善,成功地引导人口、工业向城市边缘扩散,尤其是道路网络的完善,缩短了城市各组团的时空距离。城区组团之间交通的便捷化已使过去分散的城市建设地块迅速连为一体,建成区因此跳跃式扩展。目前,泉州正在谋划“月牙形”环城交通网,推进“环泉州湾城市群”地带建设,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4 结论
利用历史地图与数据分析得出:泉州城市空间扩展时间上具有不均衡性,宋元时期作为东方第一大港,泉州城市空间发展领先于中国的许多城市,但从明清以后城市发展几乎停滞不前,改革开放后虽发展迅速,但现状落后于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城市空间发展模式经历了从1980年代的圈层式扩散到1995年后的分散组团与轴向(沿河与沿道路)相结合的发展形态,目前正处在带状(环泉州湾城市绵延带)增长发展;城市重心从古城几何中心逐渐向东移向泉州湾方向;泉州古城发展的兴衰与中国历史上的海上对外交通贸易政策息息相关,而现代城市发展除自然环境因素外则与政府决策下的经济发展战略、城市规划、人口发展战略关系密切;目前环泉州湾城市群建设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城市空间布局符合城市发展的规律,它将引导城市化进程中新增的人口向泉州湾环湾地带迁移,可以有效减轻古城的人口压力,较为妥善地解决古城保护与新城建设的矛盾,可为同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建设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杨荣南,张雪莲.城市空间扩展的动力机制与模式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1997,16(2):1-4.
[2] 朱喜钢.城市空间集中与分散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21.
[3] 洪世健,张京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背景下中国城市空间扩展: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城市规划学刊,2009,(3):89-94.
[4] 王厚军,李小玉,张祖陆,等.1979-2006年沈阳市城市空间扩展过程分析[J].应用生态学报,2008,19(12):2673-2679.
[5] 姚士谋,陈爽.中国大城市用地空间扩展若干规律的探索――以苏州市为例[J].地理科学,2009,29(1):15-20.
[6] 赖声伟,代合治,陈园园.扬州城市空间扩展及其驱动力机制研究[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0,(5):30-31.
[7] 李志江,马晓冬.资源型城市空间扩展研究――以徐州市为例[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1,(3):1-3.
[8]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城市统计年鉴[Z].北京:统计出版社,198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