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危房改造申请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旧房改造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旧房改造申请书1尊敬各级人民政府:
我是__县凤城镇__村__组村民___,我家住房为老式木结构瓦房,乞今已有90余年历史,是父母遗留给我和弟弟共同财产(兄弟两家各半座)。我共有家7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40平方米半座木房,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年长月久房屋损坏更加严重,现在房子即将倒塌,木质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敢住人,以至两个20余岁孩子打工回来只能寄宿舍在邻居家,故现郑重向上级领导提出危房改造这一申请。
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生活和人生安全,而我家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加之家里经济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恳请有关部门实地核查,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经济救助,确保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我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危房改造问题,敬请上级政府核查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二0__年四月十四日
旧房改造申请书2__村民委员会:
我是县__镇__村__组村民___,我家住房为原生产队仓库近40平方米木质结构瓦房,乞今已有60余年历史。目前全家5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40平方米木房。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年长月久房屋损坏更加严重,现在房子即将倒塌,木质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敢住人,以至三个20余岁孩子们打工回来只好寄宿舍在邻居家中。
由于经济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现欣闻政府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_日
旧房改造申请书3__镇人民政府:
我系__镇__村__组村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_间,约__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自建房至今,已有_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
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险象环生,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我全家_人属低保户,由于经济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现欣闻政府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_日
旧房改造申请书4尊敬的领导:
我家位于水江至鱼泉路段旁,于__年修建平房三间〔石头墙〕,面积约140平米〔包括猪圈〕。因家庭困难,房屋年久失修,部分墙体开始下陷和裂缝,屋顶漏水,居住危险。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增加至七口,我家的平房已经完全住不下。故于20x_x_10月向水江规划部门提交了旧房改建的申请,希望将危房部分重新修缮和在平房的基础升建一层。但迟迟得不到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批准。
多次找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得到的答复是还要领导同意,或者领导不在,说他们不是领导,现申请已拖了一个多月了,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办理。而另一方面我家的周围在不断地拆建楼房,问说是领导同意了。经过了解说他们才符合规划政策。
所以我和家人都非常无助和困惑?
一,这样的申请到底需要多少个工作日,我们合理的申请为什么拖着不予办理?
二,如果说几个人合伙建房才叫符合政策,我们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就不应该解决吗?
三,是不是有钱有关系的人才能建房,而像我们这样贫困的百姓就不予解决住房问题?难道说我们的领导只讲政绩,就不管老百姓的疾苦吗?
故真诚的'恳请上级领导,百忙之中关心一下像我们这样的贫困的弱势群体和老百姓,帮助解决一下民生问题!
此致
敬礼!
旧房改造申请书5镇人民政府:
我是__村__组村民,全家_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__平方米的一座木房,该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几经修缮仍能维持居祝但____年__月的一场暴雨,使我房屋背坡塌方,泥石均挤压到我的房屋,暂时出外居住,且背坡上仍有裂隙,随时都有再次塌方的危险。
今年雨季,背坡再次出现塌方,泥石再次挤压我的房屋,危危在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不敢居祝现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户好将房屋迁建到安全地带。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市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自力更生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各县,12月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0户),是一项关系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政治任务。此项工作将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具体考评细则另行通知)。县城及城关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将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确保重建和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补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先行安排利用农村空闲、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农户。各乡(镇、场)要按照优先帮助倒房受灾户和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危房是指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第一类,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5一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3一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一1.1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审批确定。第二类,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由入户调查组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局部(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由农户写出书面申请和承诺,乡(镇、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集中改造为辅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困难农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扶贫移民整体搬迁村中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建房现象。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三)强化质量管理。各乡(镇、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中央按照户均6000元标准,省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5000元,配套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具体为: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8∶2比例,非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6∶4比例分担。县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规范资金发放。县财政局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集中供养代建户,县财政局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所在乡(镇、场)财政所支付,县财政局要制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助资金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投票票决),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或票决)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附件3)、《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上报乡(镇、场),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场)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场)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场)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场)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场)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各乡(镇、场)要做好公示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并要组织做好与已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场)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为红色,在标识牌下方标识“二0一一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县民政局和乡(镇、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确定好具体分管领导、安排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组,并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房管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5);各乡(镇、场)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在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2011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场)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建房。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县发改委会同城乡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要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县国土局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县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县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县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给予倾斜。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拆迁申请书,欢迎阅读!
拆迁申请书1我叫__,是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新套村居民。本人靠务农勉强维持生计,上有年迈多病的父母需要照顾,还有一个女儿在念大学。因常年为父母看病买药,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举步维艰。本人所住房屋已建近三十年,年久失修,几成危房。本人实在无力再次修建,特向政府申请旧房拆迁。
不胜感谢之至。
申请人:___
20__年2月26日
拆迁申请书2申请人: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因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且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____大街市政工程的进展,特向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
事实和理由:
为了拓宽____大街,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经____市市政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并经市房管局批准,申请人为该公司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该公司拆除包括____胡同______号在内的房屋。被申请人在____胡同______号承租他人房屋三间,居住面积为______平方米。____开发公司为其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号一居室一套,但被申请人要求另行安置一居室一套。因拆迁人与被申请人未能达成拆迁协议,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拆迁裁决,裁决由拆迁人为被申请人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______号二居室、一居室各一套,居住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远远超过了被申请人原来的居住面积,并限被申请人在三日内搬家腾地,但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现被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严重妨碍了市政工程的建设。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限令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如被申请人仍然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的,请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
此致
__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__区房地产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拆迁申请书3三里街拆迁指挥部:
本人原系三里街粮站职工吴志群,现龄57岁,拆迁序号A12。夫妻下岗失业多年,没有固定收入,家庭经济较困难,这次拆迁更是雪上加霜,为此特申请拆迁指挥部给予一定补助,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年_月_日
拆迁申请书4珙县房地产管理局:我单位为房地产二级房地产开发公司
所住:宜宾市长宁县铜古乡街村
法定代表人__
职务:__县人大代表。
我单位因需要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发给申请人的拆迁许可证。
事实理由:
申请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珙县安宁街一带进行危房改造建设,需要拆迁该地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据我国拆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已经依法制定了拆迁该地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机划和拆迁方案,并已经准备了拆迁安置和补偿用房。现依法提出拆迁申请,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所提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依法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宜宾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__年10月1日
附:1、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
5、拆迁方案
6、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拆迁申请书5领导:
你们好!
我是__县__镇__村_组村民__,男(女),现年__岁,身份证号码。家有_口人,住房_间,我和老伴年老体弱,儿子因外出打工腰部受伤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又要供两个孩子上学,致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_间住房因年久失修,常年漏雨,加之地势低洼,雨季院内、屋内积水严重,根本无法居住,现在在外边搭建一临时塑料棚内居住,原住房急需拆建,由于资金紧缺,经济贫困,迟迟不能动工。因此特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农村贫困盖房补助,恳请上级领导批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拆迁申请书6申请人:___,男,59岁,住址:___
申请事由:
请求政府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为__镇,__年,申请人全家四代共七人迁入__市庐阳区大杨镇大杨村居祝同年购买本村村民阮常青房屋宅基地并签订了购买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宅基地,同村村民阮永江、郑志才等人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随后,申请人又在宅基地的基础上修建了房屋八间,共计前后四间,占地面积为252平方米。
目前因政府要求需要拆迁房屋。然而全家七人自__年以来,一直长期持续居住于此,在其他地区均无任何住处或宅基地,符合无房户的相关标准。同时,目前申请人尚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儿子在2000年响应国家号召,前往部队服役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以及“优秀士兵”等荣誉,复员后,因户口无法迁入父母处,所以户口暂时在大杨镇派出所;媳妇没有正式工作,此外还有几岁的小孙子需要抚养,家庭条件实在极为困难。对此,恳请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充分考虑到我们家的实际困难,给予相关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拆迁申请书7南口农场:
本人的住房位于十二团南口镇文明村___幢___号,现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是______平房米。为积极响应兵团、师市和农场党委“8?11”灾后重建的号召,促进改善民生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农场有关拆迁规定,我自原将平房按现产权面积同新建楼房按1:1比例置换后,拆迁老平房(注:即,占1补1,补偿比例已含搬迁等各项费用)拆迁后,本人自愿调换新建楼房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__室一厅,___层)差额面积按实际楼层价格补齐购房款。
拆迁安置房由本人解决( )或农场统一解决( )
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
工作(居住)单位:_____________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根据我县避灾搬迁移民的任务情况,2012年努力完成避灾搬迁移民共177户、693人,具体任务分布情况见附表。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搬迁原则。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搬迁。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则。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以政府为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移民搬迁,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补助标准
避灾移民搬迁户的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县配套100元,直接补助到搬迁户的资金人均不少于35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搬迁对象核查。在县、乡国土部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有关乡(镇)要对本地急需并自愿避灾的群众,进一步核查,确定准确的避灾搬迁点和人数。此项工作争取在5月中旬前完成,并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将相关数据资料上报到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二)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由有关乡(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避灾移民搬迁规划,方案和规划应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规划选址、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不但要规划好移民的避灾,还要规划好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保证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县国土部门要做好新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工作。
(三)做好移民搬迁前期准备。有关乡(镇)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广泛、积极地宣传灾害隐患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宣传党和政府的避灾移民搬迁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务必让群众自愿搬迁,务求隐患点整体搬迁。宣传工作要做到“四到户”,即: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传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努力做好迁出地和接收地的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落实和审批今年的搬迁对象、确定安置方式和安置点。积极开展安置点征地、报批、规划设计,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报批和建设等。今年的搬迁安置前期准备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避灾移民搬迁。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设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移民户按“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要求新建房屋,有序搬迁,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此项工作年底前完成。
(五)检查验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在按时完成避灾搬迁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和验收,进行相关工作的总结,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专门成立“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钟明晶任组长,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余才生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扶贫办、农开办、教体局、卫生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建局、文广局、公安局、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余才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避灾移民扶贫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解决避灾移民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和各乡(镇、场、街道)安置点的移民工作,负责全县移民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移民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有避灾移民任务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其主要职责是在县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安置移民、宣传发动、申报方案、规划选址、施工组织等各项工作,以确保我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密切配合。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避灾移民搬迁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并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资料数据,按住建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移民搬迁摸底调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以及安置用地的保障;县城建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区农村危房核查、新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设计;县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监管,确保扶持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县交通局要规划设计好安置点的到村公路,无偿提供规划设计;县水利局要为安置点饮用水工程进行规划和设计,优先安排资金解决移民生活用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要优先为安置点架设输电线路和安排供电设施;有关乡(镇)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集中安置点选址和规划、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三)严格规范操作。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的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项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经国土部门认定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移民户户籍情况和家庭人口数以移民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之日为准,并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核准。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首先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其次,由村委会和户籍管理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召开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全村范围内张榜公示移民搬迁名单。然后,由乡(镇)政府审查并确定搬迁对象,报县扶贫和移民部门批准。最后,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并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分户审批表》,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安置方式的选择。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主要有以下几种安置模式:(1)集中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就地集中安置时,移民耕种原有的耕地,经营原有的山林、河流;异地集中安置时,可通过转让、出售、租借、联合承包等多种方式,流转原有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取得新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2)分散安置。选择县城、集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通过选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的方法,确保安居乐业。(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集中安置点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灾害威胁。集中安置户均安排宅基地40—140平方米,人均拥有0.5亩以上耕地或户均转移1个以上的劳动力,以及适量的菜地。分散安置要尽量选择县城、乡(镇)和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达到10户以上。移民新村均要在进村路口等明显地段因地制宜建立永久性标示牌,标示“省避灾移民搬迁新村”字样。
4、补助资金的管理。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手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含建制镇)范围内已建成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各类房屋(含构筑物,下同)。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确保房屋安全正常使用,对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安全检查、鉴定和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等的管理活动。
房屋安全检查是指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的安全可靠程度进行查勘。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进行鉴别、评定。
危险房屋防治是指对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进行鉴定、治理等的一系列活动。
第四条房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房屋(含建制镇)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公共事业、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教育、文化、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屋安全工作。
房屋所有人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以及房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作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六条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不得拒绝、阻挠对房屋的维修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一)拆除、破坏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的;
(二)在楼板或者阳台板面等主体承重构件上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的;
(三)破坏或挖掘地下基础的;
(四)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每年应对其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第九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需改变原房屋使用性质,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必须按设计部门出具的增荷设计方案实施,并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条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用房(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交易场所、礼堂、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自投入使用起,每5年必须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二条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发生后,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及时向鉴定机构委托安全鉴定。
第十三条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房屋所有人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危险房屋,拒不按照处理意见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指定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人,应按照国家关于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共同承担治理责任。
第十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直接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有险情或对房屋安全有疑问的,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有危险症状的房屋,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六条达到或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尚需继续使用的房屋,必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做出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报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不得出租或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在所管辖区域内,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房屋安全管理部门。
第三章安全鉴定
第十九条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二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二)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三)负责承办房屋安全纠纷的技术鉴定;(四)负责发放危房通知书,受委托对加固改造房屋进行鉴定;(五)参与房屋损毁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抢险救灾;(六)受委托对遭受灾害侵害的房屋损坏程度及其安全性能进行鉴定;(七)承办第十一条规定和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安排的其它例行安全鉴定。
第二十一条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时,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聘请有关专家或部门参与鉴定。
第二十二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必须具备5年以上建筑设计或施工经验,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需要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受托管理他人房屋的,受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房屋产权人出据的书面证明;(三)房屋地质、设计、施工、竣工、修缮、装饰装修、改建、加层等有关技术档案资料;(四)房屋安全鉴定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当事人无法提供前款第(三)项资料档案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现场查勘、测试。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自接到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之日起5日内答复委托人是否予以鉴定。
倒塌的房屋,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技术分析的,鉴定机构应受理鉴定。
第二十四条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应遵守下列程序:
(一)受理申请;(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建筑物环境,搜集有关技术资料;(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房屋的各种破损数据和状况,并绘制草图及拍照;(四)整理技术资料,进行检测验算;(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综合判断,作出鉴定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六)签发鉴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房屋经现场鉴定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15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结构、难度较大的一般不超过30日。
第二十六条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鉴定人员签字并注明职称和岗位证书编号;(二)鉴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三)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支付房屋安全鉴定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由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报告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九条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要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加固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要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三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房屋安全鉴定的技术依据和申请办理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及房屋安全纠纷处理的合法依据。
非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及无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资料无效。
第三十一条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20日内,报请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另行指派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应另缴鉴定费。
第三十二条房屋安全鉴定参照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评定房屋完损等级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对工业建筑鉴定执行国家《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对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管理部门人员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将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二)因过失将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责任时限内发生事故的;(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委托、拖延鉴定时间造成事故和不良后果的;(四)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的。
第三十四条房屋所有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排除危险、赔偿损失的责任:(一)发现房屋损坏不及时维修,有险不查的;(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给他人造成危害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失的,行为人、使用人应承担排除危险、赔偿损失的责任:(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和使用性质,任意拆墙打洞或对房屋使用不当的;(二)房屋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的;(三)行为人在房屋附近施工、堆物或碰撞,危及房屋安全而导致事故的。
第三十六条异产毗连或共有房屋,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已查出险情,一方提出防范解危措施,另一方拒绝或拖延而导致事故的,由拒绝或拖延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实施禁止行为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施工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由室内装修装饰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不经安全鉴定、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交易和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商业用房、文体娱乐用房责令其停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拒绝、阻碍、刁难房地产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办法阻碍执行公务,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刚才,县委叶书记传达了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双转移”工作会议精神,并代表县委常委会作了解放思想、励精图治、强势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报告,对“双转移”工作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叶书记的讲话主题突出、内涵丰富,是指导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领会,全面贯彻,推动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有效落实
1、要在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推动落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解放思想,抓全会精神落实,必须实现工作思路创新。我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改革发展的任务更为艰巨。我们要善于把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贯穿到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提高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水平;善于科学发展、把握机遇,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当前,我们要按照《****县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转化调研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把我县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期间形成的十大调研成果转化为县委、县政府指导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决策措施。各镇、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陈规,真正从传统思维定式中解脱出来,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深入思考怎么干才能更好地促进改革、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服务大众。只要不触犯法律、不违背大原则,只要有利于****发展,有利于老百姓富裕,有利于财政增收的,都可以放手去做、放胆去干,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误、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要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保证落实。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需要把握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发展,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就要求形成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体制机制,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健全完善目前行之有效的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工作报告、责任分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抓落实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要完善督查机制。全面实施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制度,强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县委办、县府办等部门在督查活动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形成大督查格局,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扭转做工作有前劲没后劲、抓工作一轰而上而最终没有结果等不负责的行为,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要完善考评机制。坚持以绩为准,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县对镇和部门的一系列促进发展的绩效考核制度,使各项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考核兑现上,要坚持统筹兼顾、从严操作、注重实绩、严格奖惩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纠正片面强调经济增长速度的做法,用全面的观点、实践的观点、群众的观点来进行综合考核,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真正做到“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选干部”。
3、要在提高执行能力上下功夫,加快落实。执行好坏决定工作的成败。再好的工作思路,再好的工作举措,如果不去抓推进、抓落实,只能是纸上谈兵,无所作为。学习贯彻县委全会精神,必须提高执行能力。就是要着力把全会的部署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通过干部自觉带头、党员身体力行、群众广泛参与,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立说立行、务必抓好、确保一流的思想,义无反顾抓执行、抓落实。要按照全会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工作思路,通过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和办法,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有成效地推动工作落实。要用心把握、用力落实,切实抓好重点工作、主要矛盾、薄弱环节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坚持从严从细,对确定的任务要一项项研究部署,一条条分解细化,一件件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客观总结,精心组织,努力完成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年初预期工作目标,解放思想,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艰苦奋斗,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1、经济发展实现效益与速度同步增长
上半年,我县各项经济指标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据初步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6亿元,比增6.1%;农村人均纯收入1988元,比增4.1%。经济运行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结构不断优化。三大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26.7:34.8:38.5调整为25.3:37.7:37,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效益逐步提升。预计实现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工业增加值8.6亿元,分别比增36%和35.8%,其中:规模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6亿元、增加值7.8亿元,分别比增36.8%和30%;实现规模企业税收入库5867万元,比增72.2%,税收增幅远远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工业效益凸现,成为我县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三是财税大幅增收。完成一般预算收入8022万元,占计划的40.3%,比增22.6%;税收总收入(含农业“两税”)13551万元,占计划的44%,比增29%,其中:国税收入6018万元,占计划的43.8%,比增29.6%;地税收入6886万元,占计划的43.9%,比增35.9%。财政综合增长率为20.62%,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四是投资持续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9亿元,比增25.8%;实际利用外引内联资金8.58亿元,比增16.4%,其中:实际利用外资626万美元,比增27.2%。
2、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实施
完成临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600多万元,架设井水、塘尾小区110千伏供电线路4.6公里和10.5千伏供电线路19.5公里;加宽临古大道路基800米,开通32米宽的塘尾小区道路1.1公里;安装井水、塘尾、创奇工业小区的排水、排污管道4.3公里,完成土石方平整50万立方米,各工业小区基本实现“三通一平”。河紫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基本完成,7月上旬可望送省交通厅评审;省公路局原则同意把河紫高速公路列为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与我县合作建设汕湛高速公路河源段。龙窝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已完成工程量40%;升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用地预审,进入报批程序;水墩35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征地。风光水利枢纽工程进入机组安装、调试阶段;白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投资710万元,占工程任务的32%。县城老市场北边道路和排水设施改造得以实施,西郊市场开工建设,秋江路、外环路改造稳步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
3、“十件实事”扎实推进
目前,“十件实事”已完成1件,正在落实的9件。①县人大水利议案20宗工程已完成了现场勘测、工程预算图纸评审、规划设计等工作,汛期结束后9-12月实施。②解决12个镇4.8万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完成工程技术设计和实施方案,由于国家资金尚未下拨,影响了工程建设,县政府决定先配套资金组织实施。③金山大道排水工程已完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至县药监局段长590米的排水管埋设,完成工程总量的40%;泰安路南出口道路改造已完成排水改造及路床铺筑工程。④响水河(锡塘桥至竹壳茶厂)整治已完成勘测设计、预算、评审、签订合同等工作,汛期结束后即可动工。⑤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和村干部工作补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工作已按要求全面落实,全年新增支出6000万元。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方面,已筹集632万元资金解决了2家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⑦增加高中学位4000个问题,目前已完成增加学位规划,增加学位所需校舍楼房正在建设。⑧县第四小学建设已完成了大部分征地工作,并按48个教学班的规模作出了建设规划方案,7月份可组织工程招投标。⑨全县12个通行政村公路88.1公里水泥硬底化改造项目已有9个行政村82.2公里开始动工,投入资金426万元,完成63.9公里路基工程和7公里路面工程。⑩省道S242乌石至苏区段路面改造工程已投入资金1240万元,完成25公里路基工程和15公里路面工程。
4、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C、D级危房改造工作,全县累计改造D级危房246幢7万平方米,维修C级危房100幢6万平方米,新建校舍281幢6.8万平方米。今年高考本科上线率30.5%,比增22.7%,其中重本上线率5.26%,比去年提高10.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至6月底止,全县共有1.4万多人次报销补偿医药费用1300多万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至6月底,新增就业岗位1913个,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4550人。群众总量比上年同期下降30%,各类事故宗事、伤亡人数分别下降33.3和48.1%,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指标完成较慢,排名靠后。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时间进度外,其它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均比时间进度慢,不少指标差距还相当大。从全市排名来看,除税收增幅较靠前外,其它指标排名均在靠后位置。二是增收渠道狭窄,税源单一。上半年财税实现大幅增收,一方面是由于去年同期政策性退税大、增幅小、基数低,另一方面是由于今年宝山铁矿增收数额大,比增10.55倍。反观企业整体情况,今年规模工业企业从37个下降到34个,没有增加反而减少,新增的较大财源仅有三威电池和新天健服装纺织两个项目。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滞后。受雨水天气及资金投入等因素影响,重点基础设施工程未能按预期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建设进度较慢,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仅完成一件。要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还需要大笔资金,但目前资金筹集还远远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四是维稳任务繁重,压力很大。今年全年都是重大敏感时期,特别是8月份要举办的奥运会,将集中展示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能不能做好维稳工作直接关系我国国际形象。当前我县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采、山林土地纠纷以及涉法涉诉等热点难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此外,部分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领导发展、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还存在抓落实不到位、效率不高、作风不实的现象。
机遇孕育着发展,压力催生出动力。加快发展,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拥有突出的后发优势。一方面,外部环境为****加快发展创造了空间。最近,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作为对口合作推进“双转移”工作的深圳已经和我市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加强对口合作框架协议,为我县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劳动力转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另一方面,内生优势为****加快发展集聚了内力。一是资源开发将持续升温。我县致力实施资源带动战略,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先后得到开发利用并呈现逐步加快的态势,将为我县加快发展增强后盾。二是效益园区初见成效。近年来,我县坚持以园区为发展主战场,通过强化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园区开发规模日益扩大,配套设施日臻完善,落户项目不断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园区已成为我县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最重要平台和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增长极。三是投资拉动明显增强。随着一批项目动工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及下半年雨季、汛期的结束,一大批招商引资项目和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将动工或竣工,将为我县加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最后是多年建设和发展的累积效应将进一步显现。
当前,新一轮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百折不挠、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整合资源,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我县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都非常丰富,是我县加快发展的潜在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把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新途径,提高经济发展竞争力。当前,关键是要做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土地的经营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要按照市政府关于组建****省河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要求,积极做好组建河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成立县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县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储量情况进行全面的普查,并做好现有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协调工作,尽快建立市、县、镇、村利益共享、上下联动、有序管理的合作机制,为集中经营优质矿产资源,实现有序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经济效益打好基础。土地经营管理方面,要牢牢把握国家、省、市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全力抓好我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今后我县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县土地储备中心职能作用,把城镇土地储备出让作为经营城市的重头戏和城镇建设融资的主渠道,加强土地资源特别是县城国有、集体土地和临江工业园商业用地的运营和管理,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
(二)搭建平台,致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抓好园区规划。要抓紧做好三个县级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调整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为今后我县建设效益园区、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集聚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拓展发展空间。随着招商引资的快速发展和征地拆迁难度的进一步加大,我县可利用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阻碍发展的重要瓶颈。当前,我们要以清理闲置土地和加快征地拆迁为抓手,集中精力加快推进工业园规划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对圈地占地企业、闲置企业、规模小效益低的企业和不符合产业发展的企业进行清理,腾出发展空间,“织好笼、争好鸟”,增强主动承接“双转移”的能力。三是抓好园区认定。要把握深圳市与我市签署《框架协议》的有利时机,用好、用足、用活“双转移”政策,全力突破龙岗(****)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报告批复和产业转移认定申请书深圳市政府盖章确认两个关口,力争转移园今年7月15日前向省政府申报,并尽快通过认定。做好河源吉安环保工业园申报认定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尽快通过省政府认定。四是抓好土地变现。尽快完善塘尾工业小区商住用地的征地工作,抓紧招标拍卖,筹集园区建设资金,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下半年要重点完善好塘尾小区至金珠工业园的主干道建设,把两个小区连成一体,实现整体开发。五是抓好服务工作。要重新修订《****县鼓励外来投来投资若干规定》,为投资者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要加强招商队伍管理以及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懂经营、善管理、能力强、服务好的经济管理队伍。
(三)加大投入,切实增强发展后劲。一是竭力推进“十件实事”。各责任单位要排出工程推进时间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十件实事”各项工作,确保按6月24日县长办公会议要求完成任务。二是着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对在建和即将动工的39个项目进行重点挂点跟踪,确保如期竣工投产。重点抓好华南城、毅昌实业、俊佳实业、登科硅胶、泽浩木板、中盛塑胶电子、鸿图园林花木、上元生态、毅力建筑材料、协恩实业、君安人防设备、三和五金塑胶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协助汇骏光学城等项目做好投产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尽快投产。三是全力推进交通建设。争取河紫高速公路可行性报告下半年通过评审并完成工程立项。加快省道S242乌石至苏区段、县道X197板茅线、X169下吉线二期工程、环市路****段改造步伐。力争省道S243蓝多线、县道X003合洋线、X157九龙线等路面大修工程年底动工改造。四是大力推进电网建设。加快龙窝110千伏、升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步伐。动工建设水墩35千伏输变电工程。推进东江沥口、风光水利枢纽、凤凰电站等水电工程建设和中级电气化县建设,加快鱼种角水电站立项动工建设。五是努力推进水利建设。积极推进白溪水库安全加固工程,抓好省人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宗工程、省农村机电排灌议案19宗工程建设。完成12万亩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中、小河流整治,加快1700座农村沼气池建设和黄塘、附城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步伐。六是致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推进秋江路(原丝厂至城西桥段)、外环路、泰安路南出口道路改造和西郊中心市场、县城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步伐。动工建设杨屋墩大桥、金山大道至乌石三丫角路段的人行道、路灯、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关注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们作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坎上,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合作医疗补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种粮直补、能繁母猪补贴、城乡低保等资金的落实上,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运作,确保群众正当利益不受侵犯。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对群众要真情相助,全力关心,协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尤其对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户以及受灾群众的生活要予以重点照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安全网”,强化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扩面征缴的手段,增加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启动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拓宽社会就业门路。尽快完善就业服务网络,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就业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城乡就业。
(五)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扩大高中办学规模,拓展职业教育,年内完成县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繁荣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注重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屏障。严格按照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深化年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加大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力度,加强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迅速行动,积极对待,认真抓好当前有关重点工作
(一)关于防汛救灾工作。6月中旬以来,我县普降暴雨、大暴雨。据统计,持续强降雨造成全县2人死亡、1人失踪,620间房屋倒塌,交通、水利、通信、供电等基础严重受损,部分农作物受淹浸。目前,我县仍处于主汛期,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严加防范,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一要排查险情,千方百计提高抗灾能力。重点要抓好水库、山塘、防洪设施、地质灾害等隐患点和学校、农村危房的防汛抗灾工作,建立健全预案台账和巡查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镇、村干部,做到防患于未然。二要科学预测,加强防汛抗灾的预报分析。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灾害的跟踪,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为防汛抗灾提供可靠保障。三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度汛。各镇、各有关部门领导要落实防汛责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降低损失。
(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趋向好转,但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超前意识,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继续抓好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切实加大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公共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监控和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月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从计生工作检查来看,存在问题还比较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清“四术”、挤“水份”、夯基础,狠抓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推动经常性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三栏两室一校一会”等硬件设施建设。全面做好迎接省、市检查考核的相关准备,确保今年成功上两类。
(四)关于社会稳定工作。要始终密切关注各种社会矛盾,积极排查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地防止重大影响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突发的发生,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理“”等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社会政治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好我县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