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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熟悉知规则,才能够服务好客户。
要抓住节能惠民政策的商机,首先就要深刻领悟政策的核心,熟知各项规则。由于节能补贴的具体操作与家电下乡有很大的差别,家电下乡是由政府将补贴直接补给消费者,而节能惠民是由政府补贴工厂,工厂补贴商或经销商,商再补贴至零售商,零售终端直接补贴给消费者的模式。它的一整套手续,要求非常严谨。而且后期会有两项的检查,一是产品质量的抽检,二是客户信息的抽检,这两项抽检的标准都比“家电下乡”更为严格。
正因为补贴方式的变化,企业对于整体操作的规则就必须要非常清楚,将政策吃透,细则搞清楚,才能够指导有服务好下级客户。否则很可能因操作流程不熟,造成无法领到补贴。因此,6月份节能惠民政策一公布,中韩科技就立即组织召开全国的销售会议,学习政策,研究具体实施的细则,就产品、渠道、补贴发放等各环节制定出相应的跟进措施,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其次,厂家要主动服务,把工作做细。
由于节能惠民的手续非常复杂,对于领取补贴的机器,从工厂生产环节开始,机器的生产日期,具体型号,库存量等等都必须要有详细的纪录。商在收到机器以后,要对每台机器做详细的入库记录,出库发货时,同样必须要有纪录,哪台机器发给了哪个客户,而且必须要开发票,还要保证发货的数据和对应的机器编号一致才可以领取补贴。可以说,每销售一台节能补贴的产品,商都需要做很多的登记手续及票据收集工作。
对于制造企业去来讲,做这些记录可能是很容易的事情,但对于商来讲,特别是中小型的商,虽然生意做了很多年,但他们的管理还是很粗放的,让他们弄懂这些规则,一是需要时间,二是很多商老板没耐心,认为太麻烦。因此,调动商做好节能惠民产品的销售,可能就需要企业多承担一些服务性的工作。中韩科技采取的措施是由工厂帮助商完成一部分工作。为此,企业在销售组织中,各地分公司增加文员的编制,为每个商配备一个文员,由这名文员去协助商做好节能惠民的手续。同时,在商上报补贴机型的手续时,由企业先进行一次自查,看商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消费者数据是否正确,然后再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以保证补贴兑付审核的准确率。
再次,通过销售政策积极促进节能惠民机型的销售。
由于部分地区家电下乡尚未结束,在补贴的标准上,冰箱的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最高达到325元,而节能惠民只有260元。而且产品的型号不能同时使用,企业在销售环节如何处理好与家电下乡的关系,如何更有效地推动节能惠民机型的销售,这些都需要企业在政策上进行好引导。
例如,针对节能补贴活动的特点,中韩科技针对终端网点做了一个进货送复印机的促销活动。由于节能惠民机型的销售,终端网点需要复印消费者的身份证、发票等。但很多县乡镇市场的零售店都没有复印机,如果让店主为了卖几台货,还要出去复印,他们就会感觉非常麻烦。而订货送复印机的政策,就是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麻烦。
关键词:家电下乡;国家干预;改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05202
1家电下乡的实施及积极性
2008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网公告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指出,从2009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从第二阶段的14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从2007年12月1日的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启动家电下乡,以山东、河南、四川三省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到2008年12月1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联合推动的“家电下乡”工程开始大张旗鼓地扩大到全国的14个省(市、区)正式实施。家电下乡的波及面和惠及面达到了最大。据统计连续4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有8亿多人口,2.1亿个家庭,农村家庭占我国家庭总量的67.6%,是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但我国农村的家电保有量远远低于城市,且增长缓慢,如2006年冰箱在农村的普及率仅为22.5%,远低于城市的91.2%;彩电在农村的每百户保有量也大大低于城市的137.4台;其他的常用家电也与城市的普及率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农村的家电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这也为“家电下乡”提供了现实的可行性,其可能达到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点:家电下乡顺应了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政策效应日益显现。一方面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带给广大农民实惠;另一方面极大地带动了相关生产企业的生产和业绩的提升,通过拉动消费进一步扩大内需,最终实现政府、农民、企业三方共赢的目标。另一方面,从农民角度来看,家电下乡促进了农村消费,极有效的扩大了内需,同时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家电下乡的补贴政策也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消费负担。从市场和企业角度来看,通过这次家电下乡活动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农村市场,有利于建立起完整的生产和流通网络,销售网络的扩大便于企业在金融危机中获取更多的流通资本。最后,从政府角度来看,家电下乡有利于改善长期以来的二元结构,促使一元化的加快实施;企业的税收提高有利于政府的财政收支,政府返还给农民的补贴发挥了财政杠杆的作用;扩大了内需,稳定了外需,减缓了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有利的缓解了由于金融危机带给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冲击。
2家电下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企业所面临的困难
一是企业参加家电下乡活动的投标手续复杂,家电下乡的招投标制度中对下乡的产品划分过细,企业进行投标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繁琐。
二是家电下乡中产品限价的实施导致注重产品低价,忽视了由于物价上涨所带来的产品成本上升,致使一些中标企业停止了成本上涨较大的中标产品的推广,下乡的产品种类减少,由于国际原有和金属价格的上涨,影响最多的是较为新产品的成本,因此,下乡产品中新型产品的种类更是凤毛麟角。
三是部分销售终端成本上升导致参与热情不高。为了防止补贴被冒领,国家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了统一标示,建立了数据管理系统,要求销售终端必须配备电脑,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在一些农村店中这就意味着需要扩大成本配置电脑和相关的技术人员,一些店铺并不欢迎。
2.2农民所面临的问题
一是作为最重要的补贴不能够及时到位或者到位时间过长。家电下乡过程中能发挥大作用联系到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的是补贴,虽然我国出台的《细则》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农民手中但根据我国家电下乡的实施情况,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往往需要间隔半个月甚至两个月,这使得许多农民处于观望态度。
二是家电下乡信息覆盖面积和推动力度还较小,很多偏远乡村的农民还不能够清楚的知道家电下乡的产品品种和购买地,对众多的店铺和产品持普遍怀疑态度。
三是家电下乡过程中产品质量问题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除了知名品牌外,还有很多不知名小厂的产品掺杂其中或于大品牌打“球”,采用相似的商标和名字,误导消费者,一些厂商和经销商还将滞销的、淘汰的产品借家电下乡之机销往农村,有些下乡彩电不具备接受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功能,几年后就将面临淘汰,甚至以非中标产品冒充中标产品蒙蔽农村消费者。
四是价格不透明或者虚高。相较正常商品,一些企业将家电下乡的商品价格抬高,补贴后售价和市场价持平或者仍高于市场价。
3改善建议
(1)遵循市场规律发展的趋向进行政策引导。“家电下乡”是政府干预的具体体现,其首要原则应该是尊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属性国家干预的目的所决定的。一方面,我国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指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根本方式;另一方面,国家干预的目的不是要取代市场,而是要排除市场失灵为市场机制高效运转而设置的障碍,使市场机制发挥其最大功用。
市场机制中的核心就是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在家电下乡的活动中,价格机制可以有效的解决供给和需求的问题,我国在金融危机后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也是对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通过价格机制可以有效的反馈给企业市场的需求状况: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哪个市场需要什么类型的产品等等。以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定价和国家财政的补贴,可以使农民买到与商品价值对等的产品甚至是物超所值的产品。市场机制中竞争机制的引进,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引用高新技术,对企业产品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优胜劣汰,公平竞争,营造一个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可以有效的避免有利可图的厂家鱼龙混珠,以次充好,使国家的政策得到有效的发挥。
(2)简化程序,强化以企业为主的服务体系。目前执行的“家电下乡”政策政府行政成本过大、资源虚耗。建议简化政策,流通标既可由省级经贸系统审核,也可以由商务部统一范围招标。地方不再设立备案或前设审核门槛。同时,以大类别产品进行招标,减少收取过多保证金造成企业的资金压力。
(3)针对物价和制造成本的变化,适时调整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做到顺应市场规律的政策引导,家电下乡时一项多方共赢的政策,只有保证每一方都能享受到利益,才可以持续下去。
(4)给予农村店铺的补贴。一些农村的小店铺成本小,营业收入少,为了执行家电下乡,需要配置相关资源的,当地政府在查实后,将其纳入补贴范围之内应给予其相应的补贴。
(5)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在加大对农村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以及医疗卫生投入的同时,也要加快改善农村供电、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些方面如能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民的购买力就能得到更多释放。农民的家用电器拥有量低,除收入低这个因素外,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消费环境不佳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一般的家用电器均需与基础设施相配套,例如电视机需要稳定电压和有线电视信号,电冰箱需要电源供应不间断,洗衣机离不开方便的自来水供应。虽然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益改进,但相比城市仍较落后。如有的地方电力供应跟不上,电网老旧,电压不稳定,收费比较高,一般为城镇电费的3倍甚至10倍,而且经常限电;有的地方电视信号比较弱,收视效果差,甚至收不到电视节目;基本交通运输条件也极不配套,如有些农村不通公路或路况极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限制了家用电器在农村的普及。因此,要扩大农村消费,必须尽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电网、有线电视、自来水和农村道路等方面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是公共物品,其建设需要政府投资,把投入纳入到公共财政范畴,将城市供水、供电、电信、道路建设及广播电视等公共事务职能延伸到农村,要兼顾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城乡电价统一、电信资费统一,缩小城乡差距。
(6)继续改革家电补贴支付模式,增加允许会计制度健全、能清楚分开“家电下乡”产品和其他产品销量的家电流通企业为消费者办理补贴手续,实现一站式服务,统一由企业凭相关证明向税务部门申请抵减当期应缴增值税。新出台的《家电下乡操作细节》中相关规定指出,补贴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兑付到位,采用清晰明了计算方式便于缩短补贴时间,增加透明度。
(7)扩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加大对“家电下乡”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的信心,对中标产品和品牌的宣传和最近区域内的销售网点印制成单页发放。在县、镇地区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展销会活动,现场集中办理补贴手续,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提供便利。
一、家电下乡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
家电下乡推广时间从20*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底止。*市从2009年1月15日开始正式全面启动家电下乡销售及补贴工作。农牧民在此期间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可以申领补贴。家电下乡推广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是: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补贴对象为*市境内具有当地农业和牧业户籍的农牧民。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在家电下乡推广期内,农牧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二、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推广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推广产品和流通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经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中标企业除直营网点外,对加盟和授权网点应允许其经营者自愿选择中标企业,并不得限制其下属销售网点经营、销售其他品牌产品,防止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三是购买不受属地限制和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牧民可以在自治区境内任何一家由自治区商务和财政部门公告备案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苏木)办理补贴领取(或退还)的审核认定手续后,由旗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或收回)补贴资金。
三、销售企业、销售网点备案条件和补贴申报
(一)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由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中标的20家生产和流通企业作为承担我市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分别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集团、TCL集团股份公司、广东美的电器集团股份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集团公司、江苏白雪电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CB电子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赤峰海达电器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东鸽事业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龙风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销售网点必须具备以下备案条件:(1)属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4)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5)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三)补贴申报:农牧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15日内,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苏木)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乡镇(苏木)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旗县市区财政部门,旗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四、主要职责任务
(一)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销售企业要按与自治区商务厅签订的责任书,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兑现承诺,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销售企业不履行承诺以及有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旗县市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可取消其家电下乡网点备案资格,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报请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取消销售企业资格。
2、成立领导机构。销售企业要认真研究制订切合本企业实际的工作方案,包括领导班子组成、市场测算和预期目标、农村牧区网络建设计划、保障和应急措施等,按规定报旗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
3、组织调配货源。销售企业要按家电下乡产品的类型、规格准备充足的货源,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送到农牧民手中。
4、健全销售网络。销售企业要加强旗县市区、乡镇(苏木)基层网点建设,扩大乡镇(苏木)覆盖面,完善农村牧区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牧区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在较短时间内对旗县的销售和服务覆盖面达到100%(含直营、加盟、授权的网点)并逐步向乡镇(苏木)延伸。为保证农牧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减轻农牧民购买费用,引导支持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在每个乡镇(苏木)设立销售和服务网点。其中要对有经营能力且具备条件并与中标流通企业签定加盟协议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苏木)级农家店优先选择。对暂不具备设立销售服务网点条件的边远乡镇(苏木),要采取组织农牧民进行团购、设立临时销售点或大篷车送货下乡等形式,满足农牧民购买需要。
5、销售网点备案。销售企业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需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申请书》、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与中标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店无需提供协议书即可进行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6、加强网点经营管理。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安排专门人员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牧民购买须知;要为农牧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牧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7、及时录入销售信息。销售网点要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录入信息的备案网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牧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8、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牧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销售网点首先依据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查询购买人是否申报或领取补贴。对未申报补贴的,直接进行退货操作,录入退货信息,收回并销毁产品标识卡(以下简称退货手续)。对已申报补贴备案,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应立即帮助联系其原补贴备案机构,注销该购买人的补贴申报备案信息后,办理退货手续。对已领取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见附件1),会同购买人填写相关内容,指导购买人办理补贴退还手续以及到原补贴备案机构审核签章,最后据此办理退货手续,并逐笔建立退货记录,附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原件、作废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营销签章),留存5年备查。
9、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要准确开具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具发票可以一人(一户)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开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需填写),并实时将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10、积极开展宣传。销售企业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牧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地旗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11、规范市场营销。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12、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销售企业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上报等工作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和各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推广工作顺利推进。
13、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主要任务
1、制定实施方案。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农牧民不能及时领到补贴等,事先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2、开展业务培训。市、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中标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讲和家电下乡信息管理操作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管理部门以及销售网点能够准确了解政策内容和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3、广泛宣传政策。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新闻会及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要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牧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
4、受理网点备案。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销售网点提交的备案申请后,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加快网点备案进度,及时组织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材料并到现场核查完毕,同时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予以确认。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受理网点备案时,不得放松备案标准和要求,不得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5、规范市场秩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牧区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做好协调服务。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农村牧区消费特点,向中标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7、加强监督管理。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分别向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由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8、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主要任务。
1、市、旗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着《*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2、分解拨付补贴资金。市财政局测算全区及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做好补贴资金计划,将补贴资金分解预拨到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
3、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苏木)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牧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
4、及时支付补贴资金。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5、建立资金台账。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6、加强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
7、安排工作经费。市及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五、搞好推广信息报送与总结协调工作
(一)搞好信息报送
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中标企业要认真学习和正确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各旗县市区财政、商务部门务必于次月3日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务必于次月5日前对口报送上月推广工作统计数据、进展情况、经验和推广效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书面上报。其中:旗县市区及市财政部门按月填报《*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排及支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旗县市区财政部门于次月3日前将上月统计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统计表报送自治区财政厅。推广工作结束后,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同时填制纸质报表,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2012年12月15日前汇总后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分别作为清算依据。旗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按月填报《*自治区家电下乡销售情况统计表》、《*自治区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附件3),旗县市区商务部门于次月3日前将上月统计报表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统计汇总表报送自治区商务厅。
(二)做好推广总结
各旗县市区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中标企业每年要从农牧民受益、企业扩销、农村牧区家电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补贴落实到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
(三)搞好工作协调
市政府成立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是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财政、商务、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实施时间和主要内容
实施时间: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为期4年。
主要内容:针对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开发和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同时对农民消费给予适当的补贴。初步选择销售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太阳能)、微波炉、电磁炉等十类家电产品(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由中央和省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三、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及申报
(一)家电下乡产品及最高限价。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太阳能)、微波炉、电磁炉十类。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空调单价不超过2500元,电热水器单价不超过1500元,燃气热水器单价不超过2500元。摩托车、电脑、微波炉、电磁炉、太阳能热水器的最高限价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另行下达。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县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所有人员,每户农民对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最多可购买2台(件),农户凭身份证、户口簿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中央和省财政对其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
(三)补贴申报。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提供如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贴补手续:1、购买产品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税务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4、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5、购买人农资综合直补一卡(折)通(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
乡镇(街道)便民中心负责统一集中受理;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四、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经过省经贸委、财政厅推荐和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承担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36家(名单见附件)。
(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1、具备的条件:一是必须是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二是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四是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五是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承办企业乡级店凡有家电经营业务且具备条件的,与销售企业签订加盟协议后可作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2、进行网点备案。销售企业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于规定时间到县经贸局申请集中备案,并签订《*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保质量优服务讲诚信责任书》。网点集中备案结束后,销售企业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县经贸局申请备案,并签订《*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保质量优服务讲诚信责任书》。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3、加强经营督导。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安排专门人员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4、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要及时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在产品售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县经贸局可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经贸局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贸易粮食局、市财政局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5、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1)补贴未申报的或补贴申报已备案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2)补贴已申报备案但县财政部门核查不通过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3)补贴已申报备案并经县财政部门核查通过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预退货”申请,待金融机构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条所述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4)已获得补贴的,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原则,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退货”申请后,购买人持原税务发票到乡镇(街道)财政所审核,按规定退回补贴资金;乡镇(街道)财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统对“退货”申请进行确认,并在税务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五、货源供应及价格
(一)组织好货源。销售企业要制定家电下乡商品的供应计划,尽快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落实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全县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要加强经营网络销售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二)严格执行零售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零售价格或低于中标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如自行提高价格的,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
六、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与管理
(一)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我县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二)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街道)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税务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税务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税务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2台。乡镇(街道)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财政局;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三)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四)建立资金台账。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五)加强监督管理。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足额的预拨资金,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县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应急预案
(一)网点供应不及的处理。县经贸局在选定乡镇(街道)销售网点时,要拟定1个备用网点,一旦核准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它紧急情况,在报请上级核准后,立即启动备用网点。
(二)网点销售管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
(三)市场出现混乱的处理。对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情况严重的,县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
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四)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准关门停业。有关网点要主动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并作出公告和承诺,同时立即与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货源。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他不测情况的,要追究有关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
(五)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第16号),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任何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就家电下乡搞限时限量促销;促销活动要与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时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处理。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政策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是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告、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老百姓知道买什么、在哪里买、如何申请补贴,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把国家对广大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本报讯 为推动家电下乡工作有序开展,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监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毫不松懈地抓好政策执行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家电下乡拉动消费、带动生产、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政策执行监管,要在销售网点管理、补贴审核兑付等关键环节从制度上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严防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严格落实家电下乡监管规定,发现骗补行为要及时查处。各地要巩固“监管年”及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整改,要从严审核、控制新增备案网点数量。地方商务部门要按照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销售网点特别是代垫补贴网点的日常监管和抽查,会同财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依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处理。近期,商务部将组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实行商家代垫补贴的省份,一旦发现骗补等违规问题,将从严处理并通报全国。
三、改进补贴兑付办法,及时安全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各地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因地制宜改善办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采取商家代垫补贴方式的,销售网点录入信息必须齐全,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审核网点提交的购买发票、标识卡以及经购买人签字的农民身份证、户口本和领款单复印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严禁兑付补贴。要进一步加大检查、抽查力度,严格执行有关回访和核查规定,并提高实地抽查比例。符合补贴兑付条件的,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不得无故拖欠补贴款。
四、加强对基层家电下乡工作的督导,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省级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家电下乡工作的督导和监管效果的抽查力度,对抽查发现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对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以及责任人予以处理,形成持续监管压力和良好政策氛围,切实防止各种家电下乡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俞悦)
DCN与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深化战略合作
本报讯 12月8日,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与神州数码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CN”)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今后将在电子政务、集成、运维、培训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在签署此战略合作的前一周,双方共同主办了2011 DCN电子政务高峰论坛,这次战略合作是前期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双方表示将首先在中国政府网站的绩效领域展开深度合作。未来,双方将通过合作,协助政府部门打造“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平台。
关于“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副主任张少彤表示,我们与神州数码网络从今年八、九月份开始沟通、立项,开展平台的建设工作。在平台建设方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和DCN都有自己的积累。“比如说,评测中心拥有10年来帮政府网站做绩效评估的经验,拥有完善的指标体系、监测方法。而DCN则拥有丰富的技术。目前,我们在平台的功能可用性、内容丰富度、服务有效性等方面做工作,争取在明年网站的评估工作中,把我们资源整合的成果运用到其中”。
据悉,下一阶段双方的合作将围绕智慧城市展开。目前,神州数码已与南京、武汉等10个城市签署了智慧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在神州数码智慧城市的整体战略中,DCN担任着智慧城市通信与信息基础设施供应商的角色。(俞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及信息安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
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安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这两大规划在总结“十一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成就,分析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二五”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了10项发展重点和8项重大工程,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这两大规划的实施,将促进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百度“翔计划” 投入30亿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本报讯 近日,百度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信息化推进司联合“百万中小企业助力计划――“翔计划”。根据计划,百度将在“十二五”期间,投入共30亿元帮助200万家中小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翔计划”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百度计划每年培养10万搜索营销人才,以提升中小企业的营销能力;二是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搜索营销服务;三是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无偿提供免费宣传,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四是依托自身的技术优势,为政府部门提供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的研究报告。
第一届“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开幕
本报讯 12月9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一届“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正式开幕。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学生(含高职),大赛采用统一命题的方式,重点关注参赛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其他同类赛事不同,本次大赛整个赛程采用的赛题原型全部来源于全国软件百强企业的实际技术需求。这能让众多热爱软件设计的大学生更加充分地展现自我,在实战中快速提升能力。企业元素的加入,也使得原本就极具影响力的大赛更具实用性和权威性。
高通组建生命子公司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备案网点。检查备案销售、回收企业(网点)是否按照《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商商贸〔2013〕29号)规范操作;补贴资金是否现场兑付;是否存在倒卖旧家电和虚开凭证、发票行为;是否虚假录入销售、回收信息。
(二)检查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使用、管理及旧家电的回收情况。中标企业(网点)是否按照《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办法》(商商贸〔2013〕42号)规范使用凭证,回收旧家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检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录入。销售、回收企业(网点)是否按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
管理信息系统。
二、具体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
2、抽查阶段:2014年6月21日-6月30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上门走访、电话询问、举报受理、网上查询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家电以旧换新企业(网点)进行全面检查。
四、处罚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期整改、取消资格、没收非法所得等措施予以处罚。对互相串通销售网点、拆机企业违规操作的,要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关键词】高校;农村;舆论场;对接模式
【中图分类号】D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5-0082-04
指出,要增强阵地意识,加强阵地管理,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高校与农村两个相当数量的群体,如果能够用双赢的模式进行舆论场的战略对接,不仅有助于巩固两个阵营的思想,同时发挥大学生的力量提升农民的素质,走进群众生活又能促进新青年的进步,最终使得两个舆论场得到共同提升和发展。
“高校与农村”两个舆论场的双赢对接模式不仅有助庞大的大学生群体和农民群体放飞中国梦,而且有助于争取“互联网+”背景下全球舆论战争的主动权,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创新,不断巩固壮大基层思想文化阵地。
一、高校与农村舆论场对接模式创新实践与研究的意义
“互联网+”背景下“高校与农村”舆论场对接模式的创新研究和践行,有助于使高校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基层群众在活动中得到实惠、基层阵地在活动中得到巩固,实现中国梦在高校和农村两大舆论场的践行和腾飞。
(一)放飞中国梦
在中国梦的雄壮交响中,无论是对于实现国家民族的繁荣富强,还是对于追求社会个人的幸福生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是一曲催人奋进的旋律,而大学生则是青年群体中主流价值的代表者,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中国梦视域下“高校与农村”舆论场对接模式的创新研究和践行,有助于丰富中国梦的相关理论研究和践行,有助于大学生在中国梦时代背景下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推动“美丽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使中国梦更具生命力。
(二)争取“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舆论战争的主动权
信息网络化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西方的文化霸权,威胁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网络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构成严峻挑战。“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和农村”舆论场对接模式的创新研究和践行,有助于高校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基层群众在活动中得到实惠、基层阵地在活动中得到巩固,有助于争取“互联网+”背景下全球舆论战争的主动权,提升政府对舆论的引导力。
(三)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创新
高校舆论场反映了相关利益群体的舆论和声音,要确保主流观点在与其他各种观点的交锋碰撞中主导舆论方向,就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随着网络和各种新兴媒体的发展,复杂严峻的校内外舆论环境对舆论阵地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需要从实体和意识两方面不断提高对舆论的整合能力,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和谐的舆论环境[1]。
(四)巩固壮大基层思想文化阵地
近年来,基层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得高校和农村两大舆论场的宣传思想工作更加艰巨。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追求生活必需品到追求多元消费品,从追求物质生活的丰富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从关注经济层面到关注文化层面、精神层面[2]。“高校与农村”两个舆论场对接模式创新的渠道研究,有助于巩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
二、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式的创新研究――以温州“新青年下乡”为例
温州市开展“新青年下乡”活动,就是把高校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很好地对接起来,让高校学生在基层实践中融入群众生活、服栈层发展、感受发展成就,使个人能力得到锻炼、精神世界得到洗礼,从而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同时通过组织高校与县(市、区)结对子,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文化、科学、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特长,巩固壮大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培育农村文明新风尚。
(一)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式的主要运行机制:
第一,活动项目安排上,“点对点”与“面对面”相结合
“点对点”匹配挂钩。按照“一校一县、一系一乡、一班一村”的思路,每所高校联系一个县(市、区),每个学院(系)联系一个乡镇(街道),每个班级(社团)联系一个村(社区),结合温州各高校院系专业设置和基层实际需求,进行“点对点”挂钩,确定“一对一”结对名单。特别注重结对双方服务与需求对路,各高校在充分了解各个镇街、村居和社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院系、班级、社团的特长和专业进行合理的挂钩结对,使效果达到最大化。
“面对面”平台共享融合。充分运用在温州高校和农村文化礼堂双方面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已有的平台资源。在活动项目的安排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策宣传。结合“七讲”活动,组织大学生进农村讲形势政策,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普及国情省情市情。第二,科学引领。引导农民文明上网和科学用网,使广大农民参与到“互联网+”知识、技术的普及中;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当地特色农副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工作,助力农民增收、农业转型、农村发展;组建硕博研究生为骨干的服务团队,在发展现代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第三,主题宣讲。利用农历年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在外温商回归、冬季农闲等时机,积极开展形势政策、安全知识、生态环保等各类讲座活动,把党的声音传递到基层,把绿色生态健康的生活理念传递到基层,助力和谐农村建设。第四,送演乐民。充分发挥高校各类社团的作用,积极开展送歌舞、送戏曲、送书画等文体活动,抓好文化惠民。第五,文化传承。发挥大学生专业优势,深入农村基层,开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并以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为契机,开展送歌舞、送戏曲、送书画等系列活动,将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送到农村文化礼堂,巩固农家书屋建设,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移风易俗,远离不良宗族势力的影响,远离极端宗教的不良影响。
第二,空间上,有主力阵地,又兼全覆盖
以进文化礼堂为主阵地。发挥大学生的自身优势,结合腊八、小年、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喜迎猴年送春联”“送新媒体技术进礼堂”“拍摄最美全家福”“送文艺进社区”等活动,强化和充分发挥文化礼堂的主阵地作用。
做到空间上的全覆盖。在人群集聚街道,开展送枣茶、送热粥、送春联等活动;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地开展春运志愿服务,协助维持秩序,帮助搬运行李,普及防骗知识,并为新温州人购买返程车票等,使“新青年下乡”服务进街头巷尾。
第三,时间上,“集中活动+常态服务”相结合
“集中活动+常态服务”,做到服务在时间上的连续性。除了寒暑假大规模的假期社会实践外,重视周末和节假日的常规化大学生基层服务活动,以确保活动贯彻全年。同时做好“棒传棒”人员接力服务。坚持结对挂钩双方主体不变,建立不同届学生之间的接力和服务传承机制,确保为农村输送一届接一届的学生。
第四,对象上,做好重点服务,又兼面向全体
“三关爱”行动。针对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各高校纷纷组织开展慰问帮扶志愿服务活动,真正为冬日里的群众送去温暖。关爱老人,对象包含孤寡、留守、空巢在内的各类困难老人。定期入户开展探望陪伴活动,特别是在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开展与老人一起包饺子、看文艺表演、谈心等活动,为老人送去温暖和关爱。关爱特殊青少年,对象包含留守、单亲、残疾等特殊青少年。定期组织开展学业辅导、情感呵护、自护教育、心理援助等活动,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爱失独家庭,定期组织开展精神慰藉、生a帮扶、生活照料等关爱活动,为其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新青年下乡”活动,涵盖在温州13所高校95个院(系)的1120支实践队,结结对全市11个县(市、区)131个乡镇(街道)599家文化礼堂,做到农村和高校两个舆论场最广泛的参与。在人群集聚街道,开展送枣茶、送热粥、送春联等活动;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地开展春运志愿服务,协助维持秩序,帮助搬运行李,普及防骗知识,并为新温州人购买返程车票。组织开展防寒宣传、医疗义诊、消防安全、家电维修等志愿服务活动进村入户,并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第五,组织上,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统筹安排+灵活自主”的组织安排。由温州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统筹,各高校、县(市、区)委宣传部、团委参与,乡镇(街道)党(工)委支持,筹办“新青年下乡”活动的校县对接、启动出征等活动。同时,各高校结合院系专业设置和基层实际需求,灵活自主、科学合理地进一步细化结对要求,确定二级院系、学生社团或班级与乡镇(街道)、农村(社区)进行“一对一”结对名单。
第六,经费上,多元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新青年下乡”活动经费由市财政局落实,各县(市、区)配套支持,各高校、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层次、多渠道通过多种途径落实活动经费。
第七,考核上,以“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价值引领方向
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新青年下乡”活动的考核,并且制定“双向”考核评价体系,把“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没有真心为老百姓考虑,有没有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没有给基层百姓带来切实的好处,作为考核引领的价值方向。在此基础上评优评先,及时总结表彰,形成互学互比、先进示范的良好局面。
(二)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式的成效
温州市委市政府为更好地搭建“校院+农村实践基地”共建教学平台,深化实践育人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决定开展“新青年下乡”活动。2016年,在第四届“浙江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中,以地市第一的成绩荣获“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在全省获得推广。该活动受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获得了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省内、国内各高校的专家学者也对此项活动给予了极大关注。
“新青年下乡”活动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次创新,有助于坚定高校学生的理想信念,巩固了基层舆论阵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增强了主流价值观在两大舆论场中的主导权,有助于凝聚人心和促进社会稳定。
第一,坚定高校学生的理想信念
“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式暨“新青年下乡”活动,搭建了大学生常态化实践平台,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在关注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中受教育、明责任、做贡献、长才干。高校学生在实践中主动调研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仔细观察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感受温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增强明辨社会纷繁复杂现象的能力,坚定对温州改革发展的信心,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第二,巩固了基层舆论阵地
发挥大学生的自身优势,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文化、科技、文艺、卫生等知识运用到农村的生活、生产中去。在文化礼堂,他们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田间地头,他们积极服务“三农”;在乡村庭院,他们寻访家风家训;在民营企业,他们用创新思维奉献转型发展金点子;在重点水系,他们致力“五水共治”;在山区海岛,他们用新知识去启迪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
通过“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也暨“新青年下乡”活动,进行政策宣讲、政策解读,开展送歌曲、送戏曲、送书画等活动,帮助农村加强村落文化、乡贤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和开发当地文化资源,促进移风易俗,远离极端宗教,使层群众在活动中得到实惠、基层阵地在活动中得到巩固。
第三,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共同愿景、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生活。“新青年下乡”活动主体是高校学生,对象是基层群众。“新青年下乡”活动的内容载体设计方面,要注重思想引领与惠民服务并重,一方面,注重通过高校学生另一方面,注重发挥高校学生的专业特长,以惠民服务为重点,“对接基层”群众的需求,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
通过“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也暨“新青年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群体的优势,让他们深入基层一线,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方针和政策,积极为广大群众送服务、送文化、送知识,助力新农村建设,让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进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对家乡的归属感,对不良信息和文化的抵抗力,促进基层群众思想的统一,形成基层群众对实现“中国梦”的思想共识。
第四,增强了主流价值观在两大舆论场中的主导权
文化礼堂是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争夺阵地、争夺人心的重要抓手。“新青年下乡”活动以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有利于将高校的各种资源集聚到文化礼堂,使文化礼堂的内容更加充实、活动更加丰富、群众更加喜欢,进一步强化了文化礼堂在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作用。利用高校学生激情昂扬、知识丰富、专业全面的优势,通过各类活动丰富文化礼堂的内容建设,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礼堂的各类活动,使群众在活动中思想得到潜移默化的改变,使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成为基层群众精神世界的主流。通过“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也暨“新青年下乡”活动,增强了主流价值观在两大舆论场中的主导权。
第五,有助于凝聚人心
高校学生通过专题讲座、公益服务、爱心助学、技能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寒宣传、医疗义诊、消防安全、家电维修等志愿服务活动进村入户,并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关怀老人、关爱儿童、就业帮扶、扶贫帮困、权益维护、科技支农、医疗义诊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真正把关心关爱送到基层,让群众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带来的温暖,使基层群众更加信任党和政府,进而实现人心的凝聚。
第六,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
农村舆论场作为基层最庞大的实践主体,因为先进舆论传播方式的相对滞后,有时候易受谣言所左右。正如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2012年研究报告》,的46.7%在农村。同时在高校舆论场,作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高校师生群体,作为最具激情和最富有爱国冲动的知识分子,也容易被某些用心不良的势力所诱导。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高校师生群体,与受教育程度最低的广大农村农民群体,在“互联网+”时代,主流媒体传播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建立“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创新舆论渠道,健全前期处置机制,有助于稳定促进社会稳定。
同时,“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有助于提升群体间的凝集力,有助于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等。
三、高校与农村舆论场互补双赢模式的推广思考
“新青年下乡”活动的开展,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学生只有走进基层才能得到锻炼、得到成长,可以增强大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解和感受,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二,基层阵地只有装进内容才能吸引群众、教育群众。“新青年下乡”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实施科学理论引领计划、文艺送演乐民计划、志愿服务接力计划、文化传承星火计划和硕博服务惠农计划,每一项计划都是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群众最迫切的需求而O计的,将这些内容装到基层阵地就能使阵地的内容更加丰富,从而吸引更多的群众到我们的阵地中来。第三,党委政府只有着眼群众才能得到认同、赢得人心。对群众想知道的重要事情及时宣传,对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正确引导,对群众不明白的重要政策讲解清楚。采取了寓教于乐的方式,以大众化、通俗化的方式,把党的政策信息以最朴实的语言、最快速的方式、最准确的声音传递到每个群众心中。
(一)创建“主阵地+多个固定点”的空间网络
创建以文化礼堂为主阵地、连接全覆盖式的固定点的空间活动网络,以固定性增强原来流动服务点的不确定性,以“主阵地+多个固定点”的空间网络模式整合服务地域的资源平台,增强服务地域的空间联系,增强服务地域群众在空间点选择上的可操作性。
(二)创建结对双方的“服务供需”时间表
创建结对双方的服务活动时间表,在农村和高校两个场域各自提供时间表的基础上,增强“集中活动”的灵活性,也即在寒暑假的大时间段范围内,充分考虑结对点村民的具体时间要求;增强“常态服务”的规律性,也即增强周末和节假日活动的计划性,提高结对点双方在非假期服务上的可预见性。
(三)加强“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组织效用
创建“横向联络和协调中心”,在“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表彰阶段”的组织安排的基础上, 在一定范围(比如全县或全市)内,根据活动过程中反映的不同情况和问题,尤其是针对结对双方在服务“供需”上的差异,对服务的高校团队和接受服务的农村团队,进行及时的调整。通过对结对双方的横向调整,让需求的一方找到真正的服务供给,让服务的一方真正发挥自己的专业和特色,增强服务活动的组织动态效用。
(四)创建“运行机构常设化、财务保障具体化和考核量化”运行系统
建议创建常设机构,取代原来由政府文件驱动的的临时性的各级领导机构;落实专项活动经费,取代应付出的临时费用;制定具体详细的考核细则,且纳入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的述职、考核体系中。
(五)建立“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信息共享资源库
建议创建互联网信息推广中心,以资源库的形式,做到面向全体社会、全天候的互动机制。通过面向全体社会、全天候的互动机制,让高校主体、大学生、农民和社会资源进行良好的互动,不但可以扩大对接活动的受益面,还可以服务于更广大的社会人群。政府可以借助于这个平台,扩大政府对两大舆论场的影响力,加强政府对两大舆论场的掌控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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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进入2l世纪以来。国际银行业业务结构演进的零售化趋势日益明显,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把资本消耗少的个人信贷业务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个人信贷业务室现代经济发展之中比较重要的一项新的金融业务,比较典型而且全面的体现了现代金融发展的基本特点和要求。个人信贷业务在大中型城市之中发展一直比较良好,但是近几年来农村个人信贷业务市场处于比较低迷的状态。如何才能够开拓农村市场个人信贷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并且同时管控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是长期从事个人信贷业务的工作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一、开拓农村个人信贷业务市场,实现信贷业务可持续
(一)做好个人信贷业务创新,积极宣传消费信贷业务
在我国金融业产品同质化竞争较明显的情况下,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信贷业务的主力,做好自身定位。根据自身定位对于市场的业务结合农村的特点进行创新。根据实际工作经验,结合农村特性而可以开拓创新的有以下四类的个人信贷业务。一是住房个人信贷,县域农村地区,农民一直对住房有很强的需求,由于对于建房的需求对于贷款有一定的刚性需求;二是家庭耐用消费品个人信贷,农村信用社可通过消费信贷支持旧家电下乡,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影碟机等大件家用电器,城市淘汰的旧家电以其低廉的价格在农村大受欢迎。三是教育个人信贷,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支出成为农民家庭支出的一大部分,特别是大力支持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贷款需求。四是车辆个人信贷,主要包括农民生活和生产使用的农用车、摩托车等,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户的发展。
(二)制定合理的利率农村个人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根据当地的个人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于利率的制定进行具体而且有效的措施。国际研究发现,个人信贷有效利率只有达到16%才能覆盖其经营成本。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如此高的利率,会违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本意,也会违背中国的金融相关政策。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对当地的信贷市场状况做充分的调研,找准信贷支持的切入点,创造性地设计符合农村信贷需求的个人信贷产品,以满足农村地区农户对金融服务的迫切需求。
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战略
我国农村的个人信贷业务仍是处于起步阶段,处于农村之中的农村金融机构在风险额防范方面欠缺经验以及缺乏控制,还没有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体系,对快速发展个人信贷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努力扩展农村信贷业务的同时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以及风险防范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健全个人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自律性建设
从农村信用社实际工作角度来讲,个人贷款比企业信贷办理频率和复杂性更高。需要健全各项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信贷业务的风险,为个人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坚决杜绝“业务先行,制度落后”的现象。首先,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特点,特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以规范个人贷款的贷放、管理、控制、收回程序。其次,加强日常信贷管理,提高信贷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安全有效的信贷审核机制、内控机制,加强信贷台账及档案资料的登录和收集,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明确风险贷款责任关系,及时采取风险管理的防范措施
个人信贷业务本身具有着不确定性的风险,信贷业务的风险需要进行及时的防范。对于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可以做好风险贷款清收责任制。对已办理的贷款要加强贷后管理和催收,密切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化解风险,并按照“谁放贷,谁清收”的原则,落实责任,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
(三)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
个人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就是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和技术手段,通过收集借款人的各类情况资料,按照设定的方式,针对个人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发出贷款预誊信号。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较为重视贷前调查,通过贷、审分离及尽职调查等制度保障来控制信贷风险。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并且充分借鉴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建立预警机制。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是建立在对风险作出准确评估的基础上的,因而这就需要银行通过广泛收集借款人历史信用记录和各期收入的情况,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系统所需的数据库。并分别针对个人贷款发放后的不同实际用途。借款期问个人收入变化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以此作为个人信贷风险的预警及决策依据。作出风险判断,并将预警信息反馈给个人信贷经营部门,以便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结合自身的特殊性大力扩展农村的个人信贷业务,促进农民地区发展的前提下,大力扩展农村的个人信贷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但是必须同时认识到现阶段个人信贷业务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为了能够发展下去必须结合实际对风险进行方法,使得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得到很好的控制,才能为个人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赵,张拓.个人信贷业务的深度营销创新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3,(2):31-38.DOI:10.3969/j.issn.1009-3109.2013.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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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内需
(一)“1.6升及以下乘用车购置税减免”带动了汽车产业链上多种产业的回升,提高了我国工业增长的质量和水平
2009年初开始实施1.6升及以下乘用车购置税减免政策以后,我国汽车销售一改2008年下半年的低迷景象,进入了迅速增长的轨道。2009年,汽车产量同比增长达到47.83%,远高于2008年同期水平。同时,在产品结构上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1.6升及以下低排量乘用车的市场销售明显好于高排量车,同时代表自主品牌的奇瑞、吉利、比亚迪等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既是国家政策刺激的结果,同时也是我国居民消费水平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结果。目前,北京、上海等地汽车的平均售价与当地人居GDP比值已经接近于3,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意味着汽车在这些城市已经进入了一个消费期。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有效带动了上游产业的回升,同时促进这些产业的结构升级。围绕汽车产业为龙头的高增长产业集群的形成不仅仅有利于我国走出国际金融危机,恢复经济增长机制和产业基础,而且对于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国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的顺利推进有效的扩大了农村市场,但应注意处理好提高农民收入和扩大农村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
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11月底,通过信息系统登记生产企业累计销售的家电下乡彩电 6863811 台,手机 1330137 部,计算机 1006963台;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14日,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电视机248.6万台,计算机18.7万台,共销售电视机135.9万台,计算机31.9万台。家电生产企业效益出现明显回升,尤其是龙头企业受益最大。在肯定政策效果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处理好增加农民收入和扩大农村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2009年,我国农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为5153元,不足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同时农村居民用于教育、医疗的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较高,而这些都将限制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因此,在下一阶段的扩大农村市场需求政策中,应考虑将完善农村社保体系,提高农民可支配性收入放到首要位置。
(三)3G网络建设投资有效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改善了我国公共基础网络设施
我国3G网络建设顺利,有效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2009年3家基础电信企业共完成3G网络建设直接投资1609亿元。3G投资吸引了大规模的社会资金,产生巨大的“乘数效应”,形成了一条包括3G网络建设、终端设备制造、运营服务、信息服务在内的庞大产业链。据测算,2009年3G间接拉动国内投资近5890亿元;带动直接消费364亿元(终端消费297亿元,业务消费67亿元),间接消费141亿元;直接带动GDP增长343亿元,间接带动GDP增长1413亿元;直接创造就业岗位26万个,间接创造就业岗位67万个。3G网络建设有利于完善公共基础网络设施,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安全性,促进企业利用信息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高移动信息化水平,为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的“两化融合”奠定物质基础。
二、稳定外需
规划实施以来,我国出口月度同比增速下滑幅度逐步收窄,出口下滑趋势初步得到遏制。2009年,虽然我国出口同比下降16%,但仍然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这些成绩的取得诚然与世界经济逐步企稳密切相关,但与政策作用也密不可分。
(一)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和调整加工贸易目录对于保持我国出口产品市场份额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和调整加工贸易目录大大缓解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大了其议价空间,有效地维护了出口市场,对于缓解出口企业的经营困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纺织、轻工、电子信息产业的出口降幅均出现了逐步收窄的趋势。规模以上纺织企业2009年11月出货值达到666亿,同比增长7.8%。轻工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出货值2009年以来也一直处于振荡上升的趋势,出口大幅下滑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电子信息产业2009年1―11月累计出口4068.43亿美元,同比下降15.98%。然而,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和调整加工贸易目录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这一政策与此前的工业结构调整形成了逆向操作,不仅加大了财政负担,而且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出口企业对政府帮扶的依赖,部分出口企业压低出口价格,导致“价格战”此起彼伏,成为一些进口国对我国实行贸易保护的口实。当前,企业要求保持政策稳定的呼声强烈。在外需不振的情况下,2010年可以保持这一政策的相对稳定,以维持行业信心、提高企业赢利能力。然而,出口退税率不适宜也不可能长期停留在现行的高位水平。应根据出口企业运行情况以及国际市场恢复态势,及时下调出口退税率,并尝试将节省出的财政支出用于建立奖励基金,刺激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
(二)增加出口买方信贷投放有效的提高了我国出口企业争夺新增市场订单的能力,但应提防其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
在规划的推动下,我国进出口银行加大了对船舶、机械等产品出口的买方信贷支持力度。目前这一政策已经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由于韩币对美元大幅度贬值,韩国船舶企业出口船的报价在同等条件下比我国低10%,价格优势相当明显。2009年以来,我国船舶企业在承接国际订单上不仅没有落后于韩国,反而领先韩国较大,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船舶出口买方信贷投放的增加可以较好地帮助船东解决船舶融资的问题。2009年前11个月,我国造船完工量、承接新船订单和手持船舶订单量占世界市场份额分别为33%、61.1%和38.3%,比2008年底分别提高3.5个、23.3个和3个百分点。然而,我们也要提防其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出口买方信贷是一种相对成熟的金融业务,而且在韩国等东南亚国家被广泛使用,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世界经济仍存在再次下行的可能。因此,我们在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时应提高风险意识,对于一些金额较大的业务,考虑加强与国外相关政策性银行的合作,由对方提供担保。
三、援助困难企业
规划实施以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企业经营困难初步缓解,效益明显好转。企业没有出现大面积倒闭的情况,2009年11月我国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比2008年8月增长了20%。同时,2009年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已经由负转正,并超过去年同期增速。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去年基数低的原因造成的,但也说明了我国企业效益的好转。
(一)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2009年下半年以来,企业新增贷款和存款同步快速增长。2009年全年,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含票据贴现)累计新增3.4万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30.1%,比年初高16.6个百分点,比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速快6.2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贷款同比增长41.4%,比年初高34.2个百分点,比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速快17.5个百分点。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规划中提出的措施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中小企业在实际融资过程中,普遍面临着担保难、贷款难及融资难的困境,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1―11月份纺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来源中,银行贷款为223亿元,仅占全部资金来源的7.5%,比2008年继续下降了0.3个百分点。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但部分地区中小企业负担依然较重
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但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对这一政策设立了较高的申请门槛,且申请手续复杂,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不少中小企业并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同时,部分地区存在向中小企业摊派大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型基金项目收费的情况,造成了中小企业负担加重。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大力整顿对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各种摊派及侵权的行为,并且已经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成果。然而,由于地方政府在行政事业收费方面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随着经济的回升,在部分地区,过去停征得的一些收费项目可能会恢复征收,甚至增加很多新的收费项目。因此,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仍是一项需要持续关注的长期工作。
(三)国家收储对缓解原材料企业的经营压力和维护农民利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对部分下游企业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成本上升压力
国际金融危机下,国家迅速出台了加大对有色金属、棉花、厂丝等原材料产品进行收储的政策。由于政策出台及时,力度把握较好,产生了十分积极的效果。在有色金属产业,国家收储缓解了部分企业销售困难和资金紧张的压力,尽管一度造成铜、锌、铅等大量的进口,但考虑到我国有色金属原材料很缺乏的现实,低价进口这些产品对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太多坏处。在纺织行业,国家对棉花的收储有效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对厂丝的收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棉纺企业的经营困难。然而,也需要注意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国家对某种产品的收储力度过大,可能会造成该种产品价格的较大幅度提升,进而提高下游企业生产成本,不利于最终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例如,国家对棉花的收储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国内棉花价格,造成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严重倒挂。同时,原油价格回升导致下游化纤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反弹,推动纺织服装原辅材料价格普遍上涨。而在外需不振的情况下,出口纺织服装议价能力较弱,加之欧美进口商竞相压价,致使低价竞争愈演愈烈。在原料成本上涨和终端产品价格低位徘徊的夹击下,纺织行业消化上游产品涨价的能力减弱,不仅影响出口额的恢复增长,而且直接制约了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
四、促进产业升级
规划实施以来,我国工业中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设备更新速度加快、工业装备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持续提高。
(一)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了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但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技术改造有利于促进企业使用先进生产设备,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由于技术改造是以“贴息”的方式进行操作,国家可以并不是很大的投入,拉动企业大量的技术改造投入。同时,与过去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忽视传统产业不同,技术改造打破了行业界限,十分注重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尤其关注农机具、基础件等基础性产业和民生产业,因此,能够较为全面的提升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然而,技术改造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目前,技术改造政策的申请需要两个不同部门共同审批,大大增加了企业申请手续的复杂性和周期。技术改造资金分到地方以后,往往被切成两块,由两个不同部门各自负责一块,也导致本来就不多的资金使用更加分散,难以对企业设备更新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并且容易产生混乱,增加权力部门寻租可能。
(二)落后产能淘汰取得初步成果,但继续推进的难度加大
2009年1―11月,全国已经淘汰落后炼钢产能2000万吨左右,完成淘汰落后炼钢产能规划指标的80%。然而,目前产能淘汰所取得的成果主要依赖于行政手段,而市场自发淘汰的落后产能并不多。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国家政策的压力下,各地已经对相对容易淘汰的部分产能进行淘汰,未淘汰的部分可能会因为多种原因导致工作难以实施。二是国家在目前的部门责权分配上存在责权不对等的情况,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和新项目审批工作放到了不同部门,导致在“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上难以形成统筹安排,增加了工作难度。
五、优化产业组织
规划实施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优化产业组织的政策措施,钢铁、汽车等产业的兼并重组大大加快。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企业“走出去”的热情大大提高,国际竞争力有所增强。
(一)兼并重组稳步推进,但部分行业集中度不升反降
总体看,虽然跨地区重组比较困难,但省内重组进展较快。在钢铁行业中,宝钢入主宁波钢铁公司,山东钢铁集团并购日照钢铁,首钢重组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五矿集团相继重组长沙矿冶研究院和鲁中矿业集团,鞍钢与攀钢的重组也在积极推进。在汽车行业中,长安兼并哈飞昌河,广汽集团重组长丰汽车。在有色行业,五矿集团并购了湖南有色。然而,这些兼并重组活动并没有必然带来了市场集中度的提高。2009年,中国钢铁工业市场集中度不升反降。2008年前5家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产量28.5%;2009年1―11月,前5家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占比进一步下降为26.5%,与45%的规划目标值差距很大。究析其原因,我们认为,很大程度是因为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较大幅度的拉动了钢铁、有色等行业的市场需求,而且对低端产品的拉动幅度更大,从而使部分过去已经关闭的小钢厂重新投入生产。下一阶段,随着基础建设投资和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的放缓,低端的钢材、有色产品的市场需求会大幅减少,钢铁、有色等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会呈现逐步提高的趋势。
(二)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展
在全球跨境并购次数和规模均大幅下降的情况下,2009年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活动十分频繁,并购金额也大幅增长,并购的广度和深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收购海外矿产资源时,我国企业不再仅仅局限于购买个别矿区的开发权或者收购小型矿产企业,而是直接参股世界排名前几位的大型跨国公司,例如中铝收购力拓等;在收购制造业资产时,我国企业不再仅仅满足于收购个别国外二线品牌或生产线,而是直接将目标指向有着世界领先的生产技术和巨大品牌价值的世界一流企业,如吉利收购沃尔沃等。
六、推动体制改革
规划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经济体制改革在某些方面已出现了一些积极的进展。
(一)部分垄断行业改革有所推进,但任务依然艰巨
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成为很多垄断行业改革发展的主要手段。在国际金融危机下,我国部分垄断行业的改革有所推进,但存在的问题却依然十分突出,改革任重而道远。例如,如何推动“三网融合”等决定产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由于“三网融合”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认识、利益上的不尽一致导致部门分割、地域分割的情况突出,“三网融合”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而且,我国电信法一直未能出台,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系统性政策也未能形成,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发展。
(二)政府、协会、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更加完善,行政效率提高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了我国公共决策机制的完善,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从规划的出台来看,政策的制定吸收了政府、协会、企业的有关人士参与,各方充分沟通,而且,出台速度非常快,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出台了10项不同产业的规划。从规划的实施来看,工业主管部门每个月都会定期召开由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运行形势分析会,及时的交流不同产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政策建议,有效的支持了政府
的政策评估和政策调整工作。
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划的总体建议
(一)提高细则的出台速度,重视政策的有效落实
目前,规划中的165项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了90项,不再出台的有7项,已征求意见、会签或待批有33项,需出台的有35项。其中,那些待批的细则和需明年出台的细则中很多都是因部门之间的意见难以统一,或利益难以协调的原因造成的。细则无法出台的后果就是政策难以实施,当初制定的政策如果迟迟得不到实施,随着环境的变化,政策的合理性也会大打折扣。规划各项政策的牵头单位应加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细则的出台速度。同时,要重视规划中一些能够对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政策的有效落实。(1)重点技术装备的国产化。通过加快建立国产首台套设备的风险补偿机制,清除国有企业内部制约国产首台套设备采购的制度障碍,促进国产设备对进口设备的替代。(2)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从清理企业不合理收费,改善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入手,切实的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3)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发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考虑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专业银行。
(二)注意保持政策连续性,适当调整政策支持重点
《规划》中“保增长”的有关措施不应过早退出,而要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于那些已取得预期效果,确需退出的政策,应考虑实施过渡性政策,逐步退出。在下一阶段的规划实施当中,我们又应适当进行政策重点的调整,在“保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调结构”。(1)继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加技术改造资金,建立起持续实施的、鼓励企业设备更新的长效机制。改变现有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方法,不再采取分配到地方的做法,而是建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基金。该基金可重点扶植一些创新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中小企业,同时,重点扶植产业集群建设。(2)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改变以企业规模或设备规模作为判断落后产能唯一标准的情况,考虑增加环保、能耗等经济技术指标的比重。(3)改善兼并重组外部环境。建立跨地区兼并重组的利益协调机制,考虑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专门针对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税收征管办法,帮助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与企业之间进行利益协调。(4)发展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关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产业。这些产业虽然目前没有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但未来却有可能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经济增长点。
(三)调整部门权责安排,理顺政策实施机制
建议从三个方面进一步理顺政策的实施机制。(1)体现责权统一的原则。在治理产能过剩和区域布局调整问题上,落后产能淘汰是一种存量治理方式,而控制新增产能是一种增量治理方式。二者应当统筹考虑,并且放到一个部门统一实施。目前,落后产能淘汰和新增项目审批分别放到了两个不同的部门,分头实施。这样就统一造成责权的不统一,大大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建议将落后产能淘汰职能和审批新增产能职能统一起来,由一个部门统筹实施。(2)体现高效原则。目前,技改资金由多部门共同审批,降低了行政效率,影响了政策效果。建议改为主管工业部门统一审批。(3)体现关键点控制的原则。目前,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主要放到了商业主管部门,实际上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制造环节的影响更大。汽车制造企业必须要对企业资源进行重新整合,才能够建立起与“以旧换新”政策相配套的商业模式。其中,质量监督是关键。因此,建议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主体改为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由商业主管部门和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促进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