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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FIDC合同;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管理;施工工期控制
成都市嘉信茂广场,成都金牛二期与一期扩建项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东临交桂路,南临交大路,西临星辰西二路,四面隔街均为已建住宅区。场地东部为金牛嘉信茂广场一期改建,西部为规划金牛嘉信茂广场二期。是本区域内唯一大型综合商业发展项目。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134300m2,一期扩建工程为地上四层,包括商业用房等,地下一层(局部两层),包括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等。二期新建工程为地上五层,包括商业用房、电影院及配套设施,地下两层,包括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商业用房、设备用房等。该项目由新加坡凯德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整个二期项目投资预计5亿元人民币。这个项目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承包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管理队伍的比选经过招投标进行,我公司(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经过投标中标,该项目中标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项目经理部,我有幸成为这个项目的一员,担任该项目的技术负责兼该项目的执行经理。以前我没有参加过外资企业的施工管理,通过这个项目的参与,对FIDIC合同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在这里我浅谈一下我的体会。
一、FODIC合同相关知识
FIDIC是一个国际性的非官方组织,其中文名称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913年由欧洲5国独立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在比利时根特成立。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新版FIDIC合同条件更具有灵活性和易用性,如果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某一条并不适用于实际项目,那么可以简单的将其删除而不需要在专用条件别说明。编写通用条件中子条款的内容时,也充分考虑了其适用范围,使其适用于大多数合同。新红皮书、新黄皮书和银皮书均包括以下三部分: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投标书、合同协议、争议评审协议。各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部分都有二十条款。绿皮书则包括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裁决规则和应用指南(指南不是合同文件,仅为用户提供使用上的帮助),合同条件共15条,52款。
1 《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该合同条件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业主提供设计的项目。新红上书基本继承了原红皮书的“风险分担”的原则,即业主愿意承担比较大的风险。因此,业主希望做几乎全部设计(可能不包括施工图、结构补强等);雇用工程师作为其人管理合同,管理施工以及签证支付;希望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持续得到全部信息,并能作变更等;希望支付根据工程量清单或通过的工作总价。而承包商仅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施工。那么,《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正是此种类型业主所需的合同范本。
2 《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该合同范本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承包商提供设计、业主愿意将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的情况。《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与《建造合同条件》相比,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业主不再将合同的绝大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而将一定风险转移至承包商。因此,如果业主希望:(1)如在一些传统的项目里,特别是电气和机械工作,由承包商作大部分的设计,比如业主提供设计要求,承包商提供详细设计;(2)采纳设计一建造履行程序,由业主提交一个工程目的、范围和设计方面技术标准说明的“业主要求”,承包商来满足该要求;(3)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督导设备的现场安装以及签证支付;(4)执行总价合同,分阶段支付。那么,《设备合同范本》(新黄皮书)将适合这一需要。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4本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第一版:
《施工合同条件》:推荐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推荐用于电气和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任何组合。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可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服务的工程项目,这种方式(1)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2)由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业主很少介入。
二、嘉信茂广场 成都金牛二期与一期扩建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
本人从事国内的基础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十多年,从来没有参与过外资企业的基础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从事该项目的施工管理,心中还是很没底,本工程有效工期为91天,质量要求合格,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场地围墙的重建、业主围墙广告的制作,业主监理活动板房办公室的搭建及办公工具器具的购置、嘉信茂购物广场一期与二期之间的雨污水等管线的改造工程、打井降水、旋挖桩护壁、桩间网喷、喷锚、锚索、土石方开挖等。开工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竣工时间应当为2011年5月12日。工期紧任务重,该项目的合同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中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形式。
该项目从设计到施工总价包干,项目合同产值1390万元,暂定金额200万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在投标时作为技术标的内容完成,按照我们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应该在1900多万元,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我们的最后报价打了8折,最后我公司中了标。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我公司立即成立了项目经理部,开始对招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到该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工程中能争取增加费用的分项工程,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分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对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我们的施工机具和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了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后报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方案的可行性可靠度进行通过审查,我们的设计方案可行可靠。随后我们着手组织施工,本工程合同工期应该在5月12日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但我们的
实际完成工期在7月15日才完成合同任务。目前进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阶段。该工程的整个项目管理过程我认为是比较成功的。下面就该项目的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管理、施工工期控制几个方面介绍一下我们的项目管理过程。
1 成本控制
我们的投标报价实际上采用了低价中标的技巧,严格按照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施工,这个项目我们不仅不能赚钱反倒要亏欠很多,至少亏损在100万元左右,但从该项目的现状来看,有望利在100万元以上,这个成绩归功于我们对其投标文件的仔细研究和分析。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商对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所以我们中标后,认真研究场地的地质勘察报告及我们在该地区的施工经验,对方案进行了精心的优化设计,按照经济合理实用的原则节约了成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有业主代表现场口头指令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做设计变更。这一点是施工过程中可以增加费用的地方。施工中业主现场项目经理部发出了很多的口头指令,这些指令属于合同外应该增加的项目,我们认真对待了这个环节,一方面我们按照业主项目部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任务,同时,我们及时填写工作联系单,将口头指令变成书面形式找业主项目部发出口头指令的现场负责人签字,有了联系单还不能成为工程结算的依据,还要将工作联系单以工作函的形式交到业主合约部,将现场工作联系单变为设计变更资料即业主总公司签发的工程合同变更申请(RV)单,有了这个RV单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这个环节我们增加的费用目前有望达到300万元左右。总的来说这项目的成本控制是成功的。
2 安全、质量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在我的想象中,外企的项目应该很严格的,但在施工中我感觉,外企的项目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国内项目那么繁琐,他们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办事,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就可以了。在这个项目管理中,我们将合同要求作为重点,除了满足合同的要求外,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施工中我们的安全质量管理主要措施是:首先作分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登记造册,对每项分项工程,在开工前把参与该分项的所有人员召集到一起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与会人员每人都签字,并按指印备案存档,目的是让每位参与项目的人员将安全质量工作当作自己的事情来抓,引起高度重视,施工中我们设置了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场地及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及时督促整改,每周我们开一次安全例会,就施工中遇到的安全质量问题以及未来将会遇到的问题提出来沟通和解决。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和质量事故,我们的工作成绩也得到了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好评,成都市金牛区建设管理部门已经将这个项目立为该区的示范工程。当然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在这一块也受到了业主的很多罚款,说明我们这块的工作还做的不够,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3 施工进度控制
该工程工期按合同要求应当在5月12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除收马道工作),但本工程实际工期在7月15日才完成任务,按照合同规定延误工期一天按3万元罚款,则该工程延误工期被罚款费用应当132万元,但该项目没有受到延误工期的罚款。我们在这块的工作还是很成功的,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在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我们也是很难完成的,延误工期是肯定的,但在施工中遇到了业主供电不足,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完成、成都市“蓝天行动”禁工令、成都市“糖酒会”禁工令等事件,我们抓住了这些时机,及时给业主及监理汇报申请工期延误,这项工作为我们得了工期。这些因素是客观条件为我们得了时间,主观上我们的施工进度控制管理是非常积极的,每周一我们都要向我们的个施工作业队下达进度计划,同时将该计划向业主项目部提供并验收上周末的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如果没有达到计划的目标,我们就和施工作业队一起分析,并提出未来时间里的补救措施,这个项目我们的施工进度安排得紧紧有序。尽管我们项目的施工进度没有按照甲方预期的目标完成,但总的来说业主对我们的施工进度非常满意。
关键词:企业经营;合同管理;资金风险
一、前言
从当前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来看,合同管理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效性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能否取得积极效果。结合企业合同管理实际,如何正确识别合同风险,降低合同风险,成了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应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并从风险识别、加强对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的了解、重点审核合同中资金条款和规范资金支付方式入手,有效降低合同管理中的资金风险,保证合同管理取得积极效果,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二、企业合同管理应对风险进行正确识别
合同风险管理流程中对风险的识别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风险辨识。合同风险辨识即识别合同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面临的潜在的)所有风险源和风险因素,对它们的特性进行判断、归类,并鉴定风险性质。
(2)合同风险分析评价。合同风险分析评价是在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来的风险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范围、风险严重程度(大小)、变化幅度、分布情况、持续时间、发生时间、发生频度,从而找到影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源和关键风险因素,确定合同管理风险区域、风险排序和可接受的风险基准。
(3)合同风险规划。合同风险规划是制定合同风险规避策略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手段和过程,即制定处理合同风险具体方法的过程。合同风险处理手段通常有以下几种:回避、预防、减轻、隔离、集合、接受、转移以及制定后备措施等。
(4)合同风险监督与控制。合同风险监督和控制的宗旨是:跟踪已识别的合同风险,监控残余合同风险,识别新的合同风险,保证合同风险计划的执行,并时刻评估合同风险规划对降低和规避合同风险的有效性。该步骤又可分为合同风险监督和合同风险控制。
三、企业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应加强对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的了解
从企业合同管理过程来看,资金风险的防控应从合同签订时开始,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仔细核对合同签订方的资质条件。为了有效降低资金风险,企业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之前,需要仔细核对合同签订方的资质条件,保证对方具备基本的合同签订能力。同时,还应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资质文件,以备合同签订过程中审查用。所以仔细核对合同签订方的资质文件,是降低资金风险的可靠措施,对降低合同资金风险非常重要。
(2)对合同签订方的履约能力和资金信誉进行调查。除了对对方企业的资质进行调查之外,对合同签订方的履约能力和资金信誉调查也是十分必要的。根据企业合同签订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签订方的履约能力和资金信誉调查,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如果合同签订方的资金信誉不良,企业应及时调整合同签订方式和更改合同内容,避免企业利益收到损失。
(3)确保合同签订方具备资金支付能力。企业签订合同的目的除了购买产品和服务,就是卖出产品和服务,只有合同签订方具备有效的资金支付能力,才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因此,确保合同签订方具备资金支付能力,是降低合同管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对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满足合同管理需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企业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应重点审核合同中资金条款
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合同文本的形成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保证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准确有效,才能满足合同管理需要,达到降低资金风险的目的。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合同管理的资金风险控制:
(1)对合同文本中的资金条款进行重点审核。资金条款是合同文本中的重要内容,不但关系到合同的整体有效性,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基于这一认识,对合同文本中的资金条款进行重点审核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认真开着资金条款的审核工作,才能有效消除资金风险。
(2)重点核对资金金额及含税金额,保证资金条款的全面性。在合同文本中,在合同金额的表达上,不但要注意大小写的区分,同时还要对合同金额进行明确。例如,合同金额是否含税,如果含税那么总金额是多少,不含税金额又是多少,只有保证了合同金额的准确性,才能降低合同的资金风险。
(3)对资金条款的潜在风险进行明确,避免事后纠纷。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对资金条款中的潜在风险进行明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合同在签订之后不至于发生资金纠纷。其中既要全面考虑资金条款所包含的内容,同时也要对资金支付细节进行规定,避免资金支付方利用法律漏洞违约。
五、企业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应规范资金支付方式
结合企业合同管理实际,要想降低资金风险,除了要采取上述措施之外,规范资金支付方式也是降低资金风险的重要措施,根据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资金支付方式进行明确。从当前合同中资金支付方式来看,主要分为支票支付、现金支付,对于内部结算单位,还可以用内部结算票据支付。之所以要明确支付方式,主要是最大程度的保护企业资金安全,使企业的资金能够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降低支付风险。
(2)对资金支付次数进行明确。在企业合同中,有些资金是随着合同的不断的履行而分期支付的,为了明确支付责任,使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在合同中应对资金支付次数进行明确规定,并写明何时支付及支付的资金数量,保证企业资金能够合理支付。
(3)对因不能及时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合同签订方有时存在延期支付现象,为了确保合同资金能够及时到位,避免合同违约现场的发生,在合同文本中应对不能及时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保证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降低合同资金风险。
六、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企业合同管理中,资金风险是影响合同管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就要从风险识别、加强对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的了解、重点审核合同中资金条款和规范资金支付方式入手,有效降低合同管理中的资金风险,保证合同管理取得积极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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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现状;对策
一、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
(1)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双方当事人在经济合同的签订之前,需对双方都有清晰、彻底的了解。如,对方当事人企业是否真正具有企业经营权、是否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是否对合同的履行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诚信以及签约人真实的法人身份或有效的法人委托权限等。在做到对对方利益的让步时也要考虑是否符合自己的经济利益需要;双方都需有清晰的思路,对于双方的各方面实际能力予以切实摸底,防止上当受骗和无效合同签订的发生;确保合同签订以后的真实有效性;与此同时在合同的签订时必须遵循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公司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签订对外经济合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无法出席,则委托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法人委托书等有效的委托依据。除此之外,其他非法委托人或超越权限人都没有对外签约的权限,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签订的格式要求
在双方经济合同的签订时,除了采用正常的书面格式以外,还必须使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进行签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属于无效合同。以上两点遵循以后,在签订的内容上首要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对权利、义务阐述时须做到字字斟酌、语言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精确,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有错别字的出现。具体的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合同正文部分;注意: 产品名称; 技术质量; 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 交( 提) 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 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合同结尾部分;注意: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我国目前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关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往往在合同的签订主体中出现一方当事人不具有签订资格或者超出其权限范围,甚至还有根本就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本主体。
2.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对经济合同签订条件认识不深,对于对方当事人及其企业调查不透彻,在合同的签订中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格式办理,签订草率,使签订的经济合同没有书面依据,合同内容不真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无法索赔,一些甚至还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3.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合同内容不明确,签订合同的条款存在漏洞,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在对于有效履约的条款编制中规定模糊,甚至一些出现忘记规定,合同内容粗枝大叶,导致违约方使对方利益得不到保护。
4.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一些合同履行主体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内容,从而造成对合同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后果,以至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出现当事人双方由于个人利益导致发生纠纷,在此没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没有从客观出发,去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证据,致使自己处于不利情况。另外,也有一些人出于侥幸心理利用经济合同来做违法活动。
(二)经济合同管理中有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企业在经济合同的管理中,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而对于合同管理制度也过于形式化,对于管理的机构、人员因素等都没有正规的定位。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重视起来,认为合同签订完成就算大功告成,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
2.在企业的管理中,由于一些人情、面子关系问题,致使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很多时候达成口头协议或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无书面协议等。
3.在一些经济合同的签订中,对于签订内容审视不严谨,签约不正式,没有经过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有效制约。再或者在一些经济合同的签订中虽然有合同会签流程,但对合同内容编制不够规范,使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的时候,产生纠纷的隐患很大。
(三)在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归档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后便无档可查,一旦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则使得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整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以及经济合同管理与ERP信息化的结合
(一) 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是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必要工作。同时企业可以指定某个部门,如经营、计划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体制上, 可以采取归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同时在企业各分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相关合同。
(二) 明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 作为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做到:
①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②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
③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专业和法律常识的普及。
④监督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做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汇报。
⑤在企业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时候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并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⑥代表企业参加有关经济合同的仲裁和诉讼活动
2. 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①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协商。
②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现违法以及危害企业利益的内容。
③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并对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合理的方式解决。
④负责建立合同的保存档案,总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⑤制止非法的合同行为,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规避合同风险。
⑥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 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 经济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对企业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 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 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等。
2. 经济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确定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规定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 经济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人签订。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在企业内部来说,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才能被授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应明确包括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范围、期限,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的授权范围应结合该业务人员的业务范围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 授权委托书的印制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外出签订合同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或者授权不明时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拒绝协助其工作。
4. 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
鉴于经济合同签订关系到企业诸方面的利益,且其签订的专业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强,所以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一些关乎企业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就要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经济审查制度,一个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包括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
5. 经济合同的公证制度
我国公证制度日益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公证制度,在签订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会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证,且一旦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则可以有确切的维权依据。因此,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 经济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及经济合同统计报表制度
经济合同专用章作为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的重要依据, 应由专人保管、使用, 建立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档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领导回报,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立合同统计报表,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登记, 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可以随时掌握履行进度,及时把握合同对方的动向。主要有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
7. 经济合同归档制度
要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 妥善保管经济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 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4)经济合同管理与ERP系统的结合
ERP系统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它是新一代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其核心思想是供应链管理。它跳出了传统企业边界,从供应链范围去优化企业的资源,ERP系统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它对于改善企业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显著作用。
ERP系统对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方法和机遇,但是由于目前在电力系统的ERP管理模块中还没有合同模块,这就意味着ERP系统在跟经济合同的结合方面,电力系统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漏洞,因此需要在电力系统今后的ERP管理过程中,注重对合同模块的建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含协议,下同)行为的审查备案管理工作,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区政府及各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各街道、各部门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工程发包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投融资合同、资产转让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文件等。政府采购合同由区招采办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单位内部劳动关系、承包、租赁等合同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审查备案管理,是指由区政府法制办针对本办法第二条中所指的合同进行审查、备案、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在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审查、合同备案归档等工作中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审查备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区政府授权和本办法规定履行以下合同审查备案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制度;
(二)宣传、贯彻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依本办法规定审查区政府及其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
(四)对区政府及其各单位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五)负责审查合同的登记和汇总归档;
(六)检查各单位对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七)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合同争议纠纷。
第六条各单位作为相关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积极履行以下合同承办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进行可行性论证,资信调查;
(二)组织合同项目的洽谈;
(三)指定合同承办人;
(四)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五)起草合同文本;
(六)负责合同的送交审查、备案和保管合同档案;
(七)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七条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应当先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在签订一般合同前5日将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审查,签订重大合同的应当提前15日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审查。
第九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一)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签订合同,可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三)区政府各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区政府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1、合同承办单位负责进行合同相对方资信的初步调查,审查对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齐全合法;审查相对方的资产、经营等状况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同承办单位组织合同谈判应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合同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及合同文本送审和合同签订备案;
3、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他人签订的,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单位、职务、受托人、单位、职务、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并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合同签订机关应全面实际履行,并负责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单位应督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如发现对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应书面及时向相对方提出异议且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章备案归档
第十二条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过的合同,各单位应当在有关合同正式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十三条合同承办单位解决合同争议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应当在事后10日内将一份副本或复印件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归档。
第十四条合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签订时间、承办单位及合同主要内容;
(二)合同文本份数及附件资料;
(三)合同审查意见;
(四)履行情况记载;
(五)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第六章纠纷处理
第十五条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或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
决纠纷。
第十六条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单位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或区政府报告。按下列书证要求收集处理合同争议的证据资料,为提请仲裁或诉讼做好必要准备:
(一)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资料等;
(二)有关票据、票证;
(三)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四)证人证言;
(五)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合同承办单位与对方当事人或由第三人协商解决纠纷,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
第七章督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每半年对各单位合同签订、审查、履行和报备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
(二)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三)不按照本办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20*年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指导、服务、监督等手段,将农民工作为重点人群,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重点单位,将建筑业、餐饮业等作为重点行业,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力争使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同时,要巩固国有、外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指导其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一)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分类制定、完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部统一制订餐饮、建筑等行业的劳动合同范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印发供用人单位和职工使用,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逐户指导、督促辖区内餐饮和建筑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用工特点,制定和公布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规章制度的示范文本,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各省研究编写1-2个行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提供给企业参考。
(三)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点建设。开展“百市示范点”活动,各省要选择3-4个地市级城市,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选择若干企业,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企业。通过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结合各地进行的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抓住机遇,推动试点城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
(四)建立和运用切实有效的管理手段,促进劳动合同的依法履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加强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职工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在有条件的企业免费推广使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一)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结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对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的动态情况。
(二)建立科学的劳动合同抽样调查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统计指标体系,提高劳动合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定期采集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有关数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一)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抓住《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贯彻落实办法,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在全社会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的,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开展“劳动合同法普及月”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做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日常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宣传活动。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行技能培训时,增加劳动合同知识的培训。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创业培训班、技工学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劳动保障法律知识讲座。
(三)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合同制度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对劳动合同签订率高,劳动合同履行好的企业要广泛宣传,发挥其积极作用。对存在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企业予以曝光。
(四)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网的作用。定期公布有关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示范文本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考。及时更新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政策咨询平台。积极宣传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定期公布各地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一)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作用,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对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力争使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基本签订劳动合同。
(二)发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企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中的作用,把重点工作向中小型企业延伸,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法律手段;电网;安全
作者简介:牟宝柱(1979-),男,辽宁大连人,大连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助理工程师。(辽宁大连116100)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2-0125-01
一、供用电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对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和具体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五条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具备的条款、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条至九十四条对签订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中都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此外,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二、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十几年前,即20世纪最后两年,金州供电分公司在营销科设立了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员,负责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这些年来,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工作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难到易,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 99.82%;380伏10千伏及以上低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90.6%。2005年以来新建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2006年以来临时用电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100%。这些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使分公司与占用电容量80%以上的大中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依法经营,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为安全可靠供用电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电力用户按照负荷性质可划分为三类,保证一、二类用户的供电安全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9年对重要用户加强管理的基础上,2010年对重要用户的管理又有新的突破。首先从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就对重要用户的重要性加以约定,在双方谈合同条款时,对于用电方放弃重要用户条款的,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没有约定重要用户,但在管理上一样按照重要用户对待。除此之外,金州供电分公司建立了重要用户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用电检查员在巡视过程中也能做到重点巡视,重点管理。在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专线供电;用电方自备发电机或自备发电机组;用电方自备非电措施。除此之外还约定:必须自备紧急保安电源。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给供用电双方在安全供用电上都提出了约束条款,分公司为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供电方式与供用电合同相符做出了很大努力,到目前为止可以保证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和供电回路。
通过几年来对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宣传、培训及召开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会签会,使生产、计划、调度运行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分公司有多少个重要用户,对双方在安全供电上都有什么样的保证措施,供电企业如何履行供用电合同条款有明确规定,做好重要用户供电安全。
四、走访建材、冶金行业,对其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大连金州区有建材、冶金等生产企业110户,66千伏用户3户;另外还有其他行业的小企业107户。
3户66千伏建材、冶金生产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约定的是一类重要用户,107户小企业虽算不上重要用户,保证安全供电也是十分重要的,为此近年来分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每年都要对这3家66千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走访,另外安排有关部门对其他行业的107户小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
3户66千伏企业在受电电源上存在着没有保安电源,受电线路自维,并有一塔双回线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起草了一份文件,直接送达到3户企业。另外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发现分公司存在双回线同母线供电的情况,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在分公司领导的安排下调度室和继电室采取技术措施,实现不同母线的双电源供电。
107户小企业中10千伏供电的88户,供电总容量6944千伏安。其中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1户;100千伏安以下的67户,380V供电的19户,设备总容量307千伏安。10千伏供电的88户小企业中有66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2户未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因长期停产无人。19户380伏供电的小企业全部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都约定了由用户自备发电机,保证在系统突然停电时解决井下供电问题。同时对调查了解到的安全隐患向局领导汇报,分公司做出了对一些线路保证供电安全的措施。同时将88户小企业的用电情况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针对不同行业提出特别约定,保证安全供电
金州区几家大的医院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提出医用CT在电网系统事故重合闸时,造成设备烧损,修复费用昂贵。而系统事故重合成功是电力系统的一项重要指标,不能因为几家医院就改变继电保护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供用电合同特别约定中,要求用电方对医用CT加装失电压延时装置,如不采用失电压延时装置,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方负责。这样在经济上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在安全上保证了对其他企业的连续供电。
高次谐波、冲击电流、非对称负荷对电力系统的危害十分严重,我们称之为谐波污染。近年来轧钢、铸钢企业用电猛增,这些企业向系统输送高次谐波的机率极大。针对这个问题及时与省、市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在供用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了“用电方的谐波电流、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有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用电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时,供电企业可中止对其供电”的内容。
六、把住新装签订关安全供电有保障
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除对原有用户的合同进行补签工作以外,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是做好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关键。为了把住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关,我们制定了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通知单》。
对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用电手续的新装用户,在办理手续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用电手续,这样有90%的新装用户都在送电前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后,使一些安全隐患在送电前得到有效的避免。
对不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手续的新装用户,每月从营业信息系统中调取新装用户的户名、数量,对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进行考核。基本上做到新装用户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
筹建项目工程是一项巨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筹建项目要经过相关项目部门的设立、项目可行性的研究、项目概算,再到筹建资产交付,要经过许多环节,而每一个筹建项目环节都要做到规范,才能够保障筹建项目顺利投入生产。
筹建期间最早展开财务管理业务是筹建期间的合同管理,合同就是指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所签订的、关于成立、变更以及终止某项权利或义务关系的协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的生产及交易的开展都离不开合同,从这一意义上讲,市场经济也可以称之为合同经济,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
筹建项目期间与许多客户签订各种不同筹建合同,就是让客户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顺利将筹建项目建设完工目的。筹建合同应加强财务监管,为筹建期间财务核算提供真实和准确的数据,对筹建时期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筹建合同管理是筹建期间具体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实现财务工作对筹建期间事前、事中、事后财务管理,因此筹建期间财务人员要与筹建工程建设人员及时沟通,参与筹建合同的管理维护,让财务人员了解筹建期间的合同签订知情权,发挥财务人员在筹建期间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筹建期间合同精细化管理是筹建期间财务管理重中之重。
一、筹建合同与筹建项目概算管理
筹建项目概算是项目设计人员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编制方法、依据项目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核定投资额或指标费用标准, 按规定的编制程序、确定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的一种工程概算,对于筹建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投产都有极其重要作用。
筹建项目概算一经相关部门审核或备案批准后,筹建项目总概算金额就是该筹建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任意突破项目投总概算,如有突破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因此,筹建项目概算是制定筹建项目投资目标与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筹建项目财务决算报告主要是通过竣工决算与设计概算的对比来进行评价。
第一,筹建项目概算是安排筹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确定和制定筹建项目投资总额的依据,筹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业务主要通过筹建合同开展,每个筹建项目都要签订众多设备采购合同和土建施工合同,财务人员应依据筹建合同签订内容,建立一个筹建期期间合同大表,依据筹建项目概算内容与合同签订内容相结比,及时与筹建工程人员沟通,将各种筹建合同分类汇总和管理,将合同汇总金额与筹建项目概算投资总额进行对比,及时通报给筹建项目工程人员,控制筹建项目投资合同签订金额,避免出现超项目概算情况,如果筹建项目出现超概算情况,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情况清楚分析出超概算原因。
第二,筹建项目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工程单位、非标准设备与安装单位、监理设计等单位签订筹建合同时,财务人员应先审核筹建合同金额是暂估价合同还是包干价合同,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都要经过工程造价审计,最终确定筹建合同金额。对于需要经过工程造价审计筹建合同,财务人员更关注这类合同,造价审计后合同金额是筹建施工工程最终合同金额,筹建期间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安装合同是超概算重点区域,如出现超概算情况,财务人员应及时与筹建工程人员写出超出概算的原因。筹建期间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安装合同推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合同,包干合同便于筹建合同管理,有利于财务人员判断是否出现超概算现象。
第三,财务人员应根据筹建合同的履行情况,来判断其筹建合同是否履行完,对不按合同条款履行或项目验收未通过的,财务部门有权利不予款项结算。财务人员与筹建合同来登记发票情况,筹建设备合同必须到货验收入库房后,才能办理发票入库手续,财务人员依据筹建合同签订设备名称和金额进行逐项对比,依据库房出具入库手续做账务处理,并将收到发票情况登记在筹建期间合同大表,如未按时完成筹建合同记载事项,这就会涉及到筹建合同的索赔事项,这也是筹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财务人员加强筹建合同变更索赔意识,依据筹建合同明确双方变更和索赔的职责,要积极发挥其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
第四,筹建项目概算是筹措建设项目资金的依据,依据项目概算签订筹建期间贷款合同,依据筹建期间合同大表编制筹建期间资金付款计划。筹建期间资金支付影响整个筹建项目工程进度,每个筹建合同付款都要根据筹建合同签订的付款条款来支付资金。筹建期间合同都存在预付款情况,筹建期间财务人员加强对筹建合同预付款管理,依据筹建合同签订付款条款,制定筹建期间资金支付计划,依据筹建合同签订到货情况,索要筹建合同发票,严格控制筹建合同预付款金额。
二、筹建合同与筹建项目财务决算联系
筹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在建设项目完工时编制的,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筹建项目建设时间、筹建资产形成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筹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分。财务决算作为筹建期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将筹建项目自开工建设到筹建项目竣工的经济活动有效的反映出来,还能够起到核定筹建项目总投资额目的。
第一,审查筹建项目建设签订合同是否和筹建项目有关。核对建设项目中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合同是否通过招投标,筹建合同签订是否符合合同签订程序,依据筹建项目概算内容,审核筹建合同签订内容是否符合筹建项目建设需要。
第二,依据筹建期间建立筹建合同大表,审核每个筹建合同是否履行完,依据筹建合同大表做好做实物资产清理工作,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前,筹建单位要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妥善保管,确保各项实物资产安全。同时,要做好筹建期间工程物资的回收,按规定处理剩余工程物资,不得任意侵占、挪用、变买筹建期间工程物资。
第三,加强筹建期间合同往来账款核对清理工作。项目筹建期间涉及的供应商客户较多,而且还涉及施工建设合同、安装合同等施工单位,在这上述合同款项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未结算工程款遗留问题。因此,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时,及时依据筹建期间合同大表核对各项债权、债务十分重要。对于筹建合同大表中应收款项应抓紧收回;对于筹建合同大表中应付款项应及时索取相关发票;对于筹建合同大表中确实无法收回和支付的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财务制度规定处理入账。对于筹建期间遗留未做的收尾工程,可根据筹建项目概算所列的投资额,在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单独说明,以后该筹建工程完工后,按规定程序补报有关资料,并按会计准则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统一合同文本格式,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减少合同争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学校投资或合资设立并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参照本规定执行,格式合同、由外单位负责制作的合同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不适用该规定。
第三条封面格式
合同封面应注明合同签订方、合同名称及合同制作时间。合同签订方字体一般为二号黑体加粗。合同名称如“合作协议”(或“关于××的合作协议”)、“租赁合同”等,合同名称字体一般为一号黑体加粗。合同封面最后一行为合同制作时间,字体为小二黑体。合同签订方、合同名称、合同制作时间处于页面居中位置。
第四条正文字体
合同正文一般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合同正文第一行为合同签订方,字体为三号黑体加粗。合同正文第二行为合同名称,字体为二号黑体加粗。合同签订方与合同名称应处于页面居中位置。合同名称之后为合同签订方名称及简称(如“甲方”、“乙方”),合同签订方名称采用四号黑体,并加下划线。
第五条正文间距
正文一般采用1.5倍行距。正文中合同名称与下文之间间隔1行,签章栏与上文之间间隔2行。
第六条结构层次
合同结构层次序数一般采用:第一层为“条”,第二层为“1.”,第三层为“(1)”。如合同条文较多,可采用如下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章”,第二层为“条”(条为全文连续编号),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其中“第×章”字体为四号仿宋加粗,“第×章”、“第×条”与后文间隔2个字符。
第七条签章栏
合同签章栏的必备要素包括:合同签订方、合同签订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合同签订时间等。其他要素包括:合同签订方地址、联系方式、开户行、账号,签订方如为个人还应注明身份证号码等。
第八条计量单位
合同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确有需要使用其他计量单位,应同时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标明。
第九条简称
合同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简称全文要统一。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第十条数字
合同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十一条装订
合同应左侧装订,不掉页。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若装订材料大小不一致,则遵循“下对齐、右对齐”原则进行装订。
第十二条解释
本规范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生效日期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作协议样本
××(单位)××(单位)
(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合 作 协 议
(或关于××的合作协议)
(一号黑体、加粗、居中)
年月日
(小二黑体、居中)
××(单位) ××(单位)(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合作协议(样本)(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或关于××的合作协议)
(合同名称与下文间隔一行)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四号黑体)
第一章××××(正文内容字体为四号仿宋, 1.5倍行间距,“第×章”字体为四号仿宋加粗,“第一章”与后文间隔2个字符)
第一条××××(第×条与后文间隔2个字符)
1. ××××
(1)××××
(签字栏与上文间隔两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授权人:
地址:地址: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合同的建立与履行是其经营活动的最直观体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也必须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内容往往较为广泛,包含的人与机构也较为复杂,这就使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现各类风险,而为了尽可能避免企业因合同风险遭受损失,本文就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具体研究。
1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存在,使风险的出现往往与企业初衷背道而驰。随着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的阶段,我国也真正进入了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社会经济大变革,虽然为很多企业带来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但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的复杂程度也将进一步增加,结合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五百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需求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合同风险控制的排位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业风险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够看出,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且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必须得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支持。
2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调查,本文将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概括为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履行过程风险4个方面。
2.1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中合同主体风险来说,这一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行业企业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国当下大部分行业中,其主体资格只需要拥有营业执照便能够获得,但由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业,对主体资格的批准较为严格,这就使相关企业只有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是批准证书,才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这虽然使很多行业的规范性由此得到了约束,但一些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往往会因自身主体不合格的影响,导致所签订的合同被撤销甚至无效化,企业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2.2合同程序风险
除了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也必须引起企业重视。合同程序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在一些种类合同中,存在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就使很多合同因难以通过审核而被无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关的风险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对于我国当下的中外合资企业来说,其合同签订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类的合同,则需要得到规划审批与规划许可证,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不会突然出现合同无效、被撤销的问题,因合同遭受相关部门处罚的问题也能够得到较好的避免。
2.3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本身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组成,这里的合同条款主要包含数量、质量、违约责任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内容,而附属文件为双方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资料,这些内容共同组成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出现不完整的问题,合同签订的双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引发分歧,合同的执行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合同内容对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也必须保证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与逻辑错误。
2.4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上述几方面,合同履行过程风险也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组成。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旦生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相关合同真正服务于签订合同的双方。但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意外因素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这时,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通过沟通、协调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私自修改合同内容,导致合同签订的目的往往难以实现,相关企业也很容易遭受经济损失。
3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为了能够尽可能消除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诸多风险,笔者将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进行详细论述,这一论述主要围绕深入研究法律、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虽然我国《合同法》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订立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已经能够满足我国大多数企业合同管理的需要。为此,相关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合同做出的各项详细规定,这样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才能规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销、无效的风险,很多对企业不利的条款也能够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可以说,深入研究法律对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实现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2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这一风险控制措施,也必须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企业必须在合同签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当事人及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而如果签订合同的对象为设计类企业,企业还需要要求这类企业提供资质等级证书等。在完成对合同签约对象各项资质证书的检查后,企业还必须对各类证书的复印件进行留存,这样才能进一步避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要签订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或是过于重要,企业还必须派专人到当事人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相关企业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信息,相关大型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获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首先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拟定与审查予以高度重视,这一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为此,笔者建议企业结合合同的拟定实际进行风险防范。在我国实际交易活动的合同签订中,合同大多不会出现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进行审核补充,是合同拟定过程的常态,而结合合同拟定的实际情况。企业需要在合同审定过程中,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的问题,保证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合同签订过程风险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的防范同样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保证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范真正得以高质量实现。在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中,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这样企业才能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变更协议多出现于合同出现变更与疑问的情况,而为了保证这一协议的签订能够真正发挥自身效用,变更协议同样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
3.5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业还可以通过实现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笔者建议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以此淘汰传统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这样,企业合同管理将实现规范化与流程化,相关风险也将由此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
4结语
本文在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的研究中,详细论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等内容,希望这一系列内容能够为相关企业合同管理更高质量地开展带来一定启发。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玮玮.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探究[J].财会学习,2017(10).
[2]王秀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控制策略探讨[J].时代金融,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