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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们都信誓旦旦的说青春要好好的挥霍。却没等我们明白青春的年华已悄然流逝。只留下我们独自一人徘徊在原地。挥霍青春。多么有雄心的词。却不知道多少人能经得起。
挥霍了青春最后留给自己的却是满身的疤痕。我们总爱用文字来发泄心中的委屈。过后依然微笑面对,却不知微笑的背后隐藏着嘲笑。嘲笑的对象只是自己!都说爱情可以海誓山盟。
却不知海誓山盟只是一时的谎言。都说爱情可以天长地久,却不知天长只是开始,地久依旧是分开。曾经的人,过去的事。那些散落的记忆又怎能尘封在时间这个字眼之中。
她说从此相隔天涯。便不会相见。更不会思念。他认真的点了点头,说我会记住的。微笑这离开了。她却不知道天涯对他来说也只是咫尺。思念也不是他说忘记就不会在有的回忆。
只有他知道既是天涯也只是背对而立,即使不思念也总会在梦中微笑。青春就是用来挥霍的。只不过不能投入太多感情罢了。如爱情、朋友等。太过于投入,最后留给自己的只是伤痕和嘲笑。不要去羡慕那些整天在一起亲密无间的情侣。更不羡慕那些所谓的海誓山盟。毕竟恋爱不是结婚,也不是一辈子的事。
关键词:“目的论” 文化术语 翻译方法 译者目的
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承载着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传承着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长期以来,很多学者将其译成多种语言文字,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但对其中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文化术语的翻译研究相对较少。本文拟对吕炳洪教授《拜月亭》英译本中文化术语的翻译进行研究以探讨吕教授的翻译方法和目的。
一、《拜月亭》与文化术语
《拜月亭》是元代著名戏剧家施惠创作的爱情戏剧,它描述了两对青年男女错综复杂的爱情故事,讴歌了他们纯洁和忠贞的爱情。本剧后被陈圆、刘幼生改编成小说,北京大学外语系吕炳洪教授又将小说翻译成英语。
文化术语具有文化的专业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并且内涵丰富。小说《拜月亭》中考试方面的术语,如“科举”、“殿试”、“乡试”、“状元”、“举人”和“秀才”等;时间方面的术语,如:“二更”和“三更”等;宗教方面的术语,如:“儒教”、“道教”、“道士”、“庙观”和“女施主”等。通过对小说《拜月亭》的搜集和筛选,最终选出58个文化术语;又根据尤金•奈达(Nida Eugene)博士对文化的分类:生态文化、物质文化、社会文化、宗教文化和语言文化,本文也对这58个文化术语进行分类,发现它们分属于物质文化、社会文化、宗教文化。
二、“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中的“目的论”
翻译的“目的论”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奠基理论,是德国学者汉斯•威密尔(Hans J. Vermeer)提出的。其“目的论”以行为学理论为根据,认为人的任何行为都有目的,翻译是一种行为,自然也有目的。作为一种有目的行为的翻译活动,其翻译目的主要有:译者的目的;译文文本的交际目的;特定翻译策略或手段所要实现的目的。在“目的论”中,译者作为整个翻译活动的最重要的参与者和译本的创造者,在翻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的语读者也是翻译目的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翻译过程中,必须根据译者的目的和读者的预期期望,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实际上,“目的论”的核心就是: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 翻译策略决定翻译结果。“翻译结果证明翻译方法是正确的。”并能反过来彰显翻译目的。
“目的论” 的主要翻译原则是“目的”和“忠诚”,外加灵活。在“目的论”看来,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期望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从译者的目的和译文的预期目的考虑,译者的翻译方法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三、《拜月亭》中文化术语的翻译方法
1.文化层面上的翻译方法。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翻译在处理文化差异时,主要有两种方法:异化法和归化法。
异化法的核心是“让目的语读者趋向源语文化”即以“源语文化为依归”;归化法的核心是“让源语文化趋向目的语读者”即以“目的语文化为依归”。通俗地说,就是在翻译过程中,当处理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的差异时,以源语文化为依归或落脚点的,就是异化法,其译者目的显然是向目的语读者介绍和传播源语文化,以便目的语读者借助于翻译了解源语更多的有关生态、物质、社会、宗教和语言等方面的文化;以目的语文化为依归或落脚点的,就是归化法,其译者目的主要是便于目的语读者理解和接受。这两种方法在吕教授对《拜月亭》中的文化术语的翻译中都用到,但有所侧重(如文中表格所示)。
2.语言层面上的翻译方法。文化是隐性的,语言是显性的,文化翻译靠语言文字的翻译来实现。语言层面上的翻译方法有:音译法、直译法、意译法、替代法等。
音译法: 用不同语言或书写系统的拼音或字母来写字、词、句、名字等的翻译方法(区别于“意译法”)(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1998.) 。目的语文化中没有对应或类似的事物,即存在“文化空缺”,直接翻译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 就要采用音译法。音译法一般用于翻译人名、地名、独有的物质、社会、宗教文化术语等。《拜月亭》中有4个术语采用音译法。吕教授除了对社会文化术语“衙门”直接音译为“Yamen”、“叩头” 直接音译为“Koutou”外,对物质文化术语“粽子”作如下翻译Zongzi,(Pyramid-shaped dumplings wrapped with reed leaves, and strung together) 处理,对社会文化术语中的中国封建社会纪年法“天宝”译为“the period of Tianbao of the Tang Dynasty”;这样音译加阐释说明,不仅增加了目的语词汇、丰富了目的语文化,而且尽可能地告诉目的语读者“粽子”为何物、“天宝”为何年;因此,音译法不仅保留了源语文化风味,而且还能使目的语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同时有机会领略异域文化特色,是真正体现了以源语为中心的异化法。
直译法:指偏重于照顾原文字句的翻译方法(区别于“意译法”)。直译法是向目的语读者介绍源语文化的最重要方法之一。正如我国著名学者茅盾所说:“所谓的直译,浅显地说,是不改变原词原句,严格地来说,是要力争保持原作的精髓和风格。”惠宇也认为:如果翻译传递了原作的文化内涵、原作的语言形式和特色,那么它就是直译。《拜月亭》中有35个术语采用直译法。比如吕教授对物质文化术语“绣架”直译为“the embroidery frame”;对社会文化术语“儒生”、“忠”和“义”分别直译为“a scholar”、“loyalty”和“the sense of obligation”;对宗教文化术语“上天”和“庙”分别直译为“heaven”和“a temple”,用这种方法,不仅保留了原作的语言形式和特色,而且还保留了浓厚的源语文化风味,同时,还能使目的语读者易于理解,很好地实现了异化法。
意译法:根据原文的大意来翻译,不作逐字逐句的翻译方法(区别于“直译法”);根据某种语言词语的意义译成另一种语言的词语的方法 (区别于“音译法”)。正如刘重德所说:意译法是一种 “只有在译者不可能进行直译的时候和地方,并且在无法重现原作句式或修辞的情况下,主要传递原作意思和精神的补充手段”。惠宇也认为:如果翻译仅仅传递了内容但却失去了原作的语言形式和特色,那么它就是意译。《拜月亭》中有18个术语采用意译法。比如:吕教授对物质文化术语“日漏”意译为“a water clock”、对社会文化术语中的时间表达法“二更”和“三更”分别意译为“on the second night watch”和“on the third night watch”,对古代年龄表达法“而立”意译为“thirty years old”;对宗教文化术语“道”意译为“a code of honor”。这些术语在英语中无法重现,但吕教授采用了以目的语文化为依归的方法,恰到好处地传递出了它们的意思和精神。
替代法:Mona Baker 认为:替代法指的是用目的语词语替代源语词语,所指虽不同,但对目的语读者造成的影响与对源语读者造成的影响却相似。《拜月亭》中有1个术语采用替代法,那就是社会文化术语“《诗经》”,吕教授将它译为“The Book of Songs”。显然,他将英语中的“Songs”替代“诗”、将“Book”替代“经”。它们虽然所指不同,但给双方读者造成的影响相似。严格说来,替代法属于意译法的一种,它是用替代的方法将意思翻译出来的一种方法,替代的词语为目的语读者所熟悉,因而理解起来容易,能留下与源语读者相似的影响。显然,替代法也是以目的语文化为依归的方法。
纵上所述,列表于下:《拜月亭》中58个文化术语的翻译方法统计表
在“目的论”指导下,通过对古典文学作品《拜月亭》吕教授英译本中58个文化术语的翻译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发现他主要采用了异化法(占67%),由此可知,他的主要翻译目的是借助于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的翻译,尤其是其中文化术语的翻译来弘扬和传播中国丰富而灿烂的文化,以此来满足英语读者了解中国文化、了解中国的愿望;鉴于他以归化法(占33%)作为必要补充,可以得出:吕教授也能忠诚于英语读者,并能考虑英语文本的可读性和英语读者的接受能力。吕教授的这种有所侧重的有目的的灵活的翻译方法对中国译者翻译中国文学作品、尤其是其中文化术语的翻译很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吕炳洪:《拜月亭》(英汉对照),新世界出版社,2001。
[2]Nida, Eugene A. 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in Translating [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3]Vermeer, Hans J. 2000. Skopos and Commission inTranslational Action [A]. in Lawrence Venuti (ed.). 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 [C].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4]陈小慰:《翻译功能理论的启示―对某些翻译方法的新思考》,《中国翻译》,2000.4。
[5]Venuti, Lawrence. 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 A History of Translation [C].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
[6]方梦之:《译学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7]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汉英双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8]惠宇:《“是直译,还是意译?”》,《外语教学》,1998.19。
请看下面两句话:
①语文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②我们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
以上两句的基本结构顺序是:
定语+主语+状语+谓语+定语+宾语
主语+状语+谓语+补语
这是现代汉语的基本结构,一般说来,主语和宾语的前面可以有定语,也可以没有,如①主语“老师”和宾语“故事”前就有定语;谓语前后分别附着状语和补语,如②谓语“打扫”前后就有定语和状语“把教室”“干干净净”。这是现代汉语的基本句式,而有些文言文的句子结构顺序是与现代汉语句式不同的,成为倒装句。
看下面的例子:
①甚矣,汝之不惠!
②渺渺兮余怀。
③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
④唯余马首是瞻。
⑤人马烧溺死者甚众。
⑥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
⑦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⑧生乎吾前。
上面8个句子,连续两句为一个类型。分别是谓语前置句、宾语前置句、定语后置句和状语后置句。
依据第一组现代文句子的结构顺序,比对第二组文言文句子句式的特点,可以为文言文中倒装句的翻译提供一定的帮助,即先找出文言文中的各类成分,将其与白话文的句式结构比对,找出其倒装特征,还原成白话文。如①中,主语“汝之不惠”(主谓短语作主语,“之”在主谓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放在了谓语“甚矣”的后面,成为主谓倒置句;③中的谓语“知”“解”的位置在宾语“句读”“惑”之后,成为宾语前置句;⑤中“烧溺死者”是限制主语“人马”某些特征的,其位置在应该“人马”前,成为定语后置句;⑧中“乎吾前”为补语,应在动词谓语“生”之前,因为结构位移,成为状语后置句。
经过比对和还原,在依据白话文的语法结构顺序,就可以把原来倒装的句式翻译出来。
需要说明的是,现代汉语中,有时为了强调某个成分,也可以将其临时颠倒,这是白话文的临时用法。如:
⑨你放着吧,祥林嫂!
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
“你放着吧”是一种紧急情况下的喝止,这种主谓倒装把喝止着“封建卫道士”的性格解释出来。“空的”“下端开了裂”是分别修饰限定宾语中心词“破碗”“竹竿”的定语,将它后置,能起强调的作用。
[练习]
将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齐桓晋文之事》)
②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王语暴以好乐。(《庄暴见孟子》)
④惟兄嫂是依。(《祭十二郎文》)
⑤村中少年好事者驯养一虫。(《促织》)
⑥客何为者?(《鸿门宴》)
⑦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赤壁赋》)
⑧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归去来兮辞》)
示例
①这样如果还不能统一天下,那是没有的(事情)。
②找个可以出使回复秦国的人,没有找到。
③君王曾把喜欢音乐的事告诉庄暴。
④只有依靠哥哥嫂嫂。
⑤村里一个喜欢多事的少年,养着一只蟋蟀。
⑥客人是干什么的?
德国汉学家顾彬说,在今天中国书报上看到更多的是美国话、法国话、日本话。他这里指的是中国话的结构。“最好的中文是唐朝的李白和杜甫创造出来的,这样的中文现在没有了,现在的中文是受到德文、法文、英文等世界上几乎所有语言影响的中文。从古代汉语到白话文,中国还需要200年时间,才出现一个伟大的作家。”
一次,钱钟书随口将成语“吃一堑,长一智”译作“A fall into the pit,A gain in your wit ”,这句被认为是“已臻化境”的成语翻译源于钱大师那个时代文人的学养。那代文人是中国文化的“绝版”,大师辈出,五四时期文白夹杂最有希望诞生伟大的白话文。大师既没,文字垃圾化难免。
“It should be simple, but not simpler。”自封“500年来白话文第一人”的李敖这样译爱因斯坦名言,“不可不简,不可太简”。中外智者都通“大道至简”。把话说复杂了并不难,难的是把话说明白。这个道理懂的人多,做到的人少,太少了。
“电驴”下载西片成为观影模式。当选择字幕组时,行内人士推荐繁体字版,因为那是港台版本,文字功底比大陆版高级得多,传神优雅得多。大陆版既唆又搞不通,港台版三言两语就把洋人的话搞清楚了,且信达雅。
中国人反传统反了100年,临了把自己的文字都反掉了。传媒文字不可救药地走向垃圾化。食洋不化的文法导致巨大浪费。中国古人把字刻在竹简上,用字最为经济。而现代白话是最不经济、最粗糙的文字。
门户网站遵从麦当劳快餐法则:标准化、大批量、高效率,瞬间产生瞬间消失。所谓“文献体”,为标准化、大批量、高效率产生文本,按麦当劳原则生吞活剥一段洋文,与翻译程序何异?至于美文嘛,那只是极少数文字癖的雅好罢了。
按理,技术力量会催生语言回归简洁,但只产生了梨花体和火星文等MSN或QQ行文风格。中国人还是不懂怎么用自己的语言说话。
世界上第一句电报文是“上帝啊,看看你发明了什么!”假如都以电报节省原则书写,世界将如何经济?1000年前的欧阳修早就明了这个节省原则,这就是“马逸毙犬于途”的典故:一匹马惊了踏死一条狗,他的朋友们起码用30多个字来描述,而欧阳修的版本只有这6个字“马逸毙犬于途”。
如果都按欧阳简约版本,世上的中文书至少可压缩一半,报刊版面可少一半,网站页面可少一半,服务器和用电量会大量节约,这才真真的是科学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为地球减负,为你我减负。
文字垃圾化的另一个表象,是官话、废话、正确的废话大行其道,新八股害人不浅,在此不表。
周越是北宋的书法家,影响了四大家苏黄米蔡,临周贴成了当时一大俗。最后苏轼痛书“落笔已唤周越奴”,一落笔即成周家奴,想自创都很难。这里想说,我们这几代人是“落笔即成毛家奴”,深受毛式表达方式的影响。
而西式表达的流毒是连接副词的引入,因为所以然而那么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一堆看似逻辑实则冗余的副词。上面李敖译的那句“不可不简,不可太简”不是隐含着“但是”吗?古文之妙即在于此。
食洋不化的西式句式不仅影响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而且左右着情感表达。四言诗、五言绝、长短配的词话,古人这样表达,现在统统失传。仿佛只剩下个“梨花体”。
关键词: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 写作特色 文言文 译本对比赏析
一、作者及背景简介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作者塞缪尔·约翰逊(1907-1984)是十八世纪英国新古典主义启蒙文学家的代表,是著名的散文家、文艺批评家和词典编纂家。尽管他是穷书商的儿子,但其少年时代受过良好的正规教育,这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拉丁文基础。约翰逊精力充沛,多才多艺,涉足文学的各个领域,他所编纂的《英文大词典》是他花了八年时间独自完成的,该词典影响深远,并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坛的地位。
1747年,在一位书商的建议下,约翰逊决定编纂英文词典,为了获得赞助,他将自己的计划写信寄给了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一个著名的“文学赞助者”。然而,在编纂词典的七年艰苦历程中,这位伯爵不仅没有出过一分钱资助,而且一句鼓励的话都没有。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贵族竟在词典出版前夕写了两封信给著名的《世界报》杂志,高度评价并向公众热情推荐了这部词典。约翰逊被伯爵空洞虚伪的甜言蜜语激怒了,给这位沽名钓誉的人写了一封回信。
这封信简短流畅,语言优雅精美,看上去彬彬有礼,但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作者因怒气和反抗而产生的讽刺。他的这番举动同时也标志着文人不得不依附权贵的时代的结束。约翰逊的文风极具古典主义特色,结构整齐匀称,文风高昂,用词精练典雅。《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是英国历代散文作品中有名的篇章之一,长期以来备受翻译家和学者们的关注。
二、对比分析
(一)文言文和白话文的对比
在对于文言文和白话文的选择上,辜正坤教授认为若译文以达意为主,译成白话文就可以了,这样是符合多数读者层的要求的,但从文体角度出发,表现原作的古雅文风,则宜译成文言文,若想两者兼得,就两种译文并存。
从不同的翻译标准出发,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文本。若以严复的“信、达、雅”为标准,虽然文言文和白话文都符合“信、达”的标准,但要更好地“忠实”于原文的话,典雅精致的文言文则更胜一筹,但如果以“读者”为主体,考虑到文言文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还有一定的理解难度,那么最好是译成通俗易懂的白话文。但不管是文言文还是白话文,为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要求,其存在都是必要的。
(二)辜译和黄译文言文版本对比赏析
本文选取的两个文言文译本都是非常出色的,从整体上来看,黄继忠先生和辜正坤教授译的文言文版本都深得原文的韵味,成功地再现了原文的风格,谦恭中藏着一股傲气,彬彬有礼中带着辛辣的讽刺。在语言上,都比较精炼、流畅,体现了两位译者深厚的文学修养和古文功底。
从文体上来看,原文是一封书信,根据书信体的写作形式,辜译和黄译都符合书信的特点。但在日期的处理上,黄译按照原文格式将日期置于信的开头,而辜译则放在书信的最后,这更符合中国书信的特点,但辜译将“7th February,1755”译为“一千七百五十五年二月初七日”事实上是不正确的,因为当时的英国是以公历纪年的,而“初七”是中国农历的说法,这样译来和原文的写作日期就不是同一天。
在称呼上,辜译为“大人阁下”,而黄译则为“伯爵大人阁下。黄译比辜译多了两个字,不如辜译的简练,但从语气上来说,用“伯爵大人阁下”暗含了作者有意拉远自己和“伯爵”的距离,显得更为冷淡,综合来说,笔者认为最好译为“伯爵阁下”,既简洁又符合作者的原意。
先来看第一段,两个译本在这一段差别比较大。原文是两个句子,黄译也是两个句子,而辜译为三个句子,可见黄译更为简洁。“Two papers,in which my Dictionary is recommended to the public,were written by your lordship.”黄译为:“阁下曾二度撰文,将仆之辞典推荐于世。”辜译为:“近日揭载二文,对拙编词典,颇有扬善褒荐之词,闻皆出阁下手笔。”黄译是主动句,更符合汉语特点。“Two papers”黄译为“二度撰文”,即“写了两次”,事实上伯爵是写了两篇文章,因此辜译的“二文”更为准确。“I know not well how to receive,or in what terms to acknowledge.”辜译为:“奈何在下不惯贵人垂青,茫然不知何以领受、何辞逊谢。”两个“何”字更凸显了原文的气势。
第二段看似是作者不紧不慢的回忆,但自始至终都流露了作者的讽刺。辜和黄都用了大量的四字格,如“初谒公门”、“语惊四座”、一登龙门”、“一介寒士”等。从词语的选择上来看,辜译和黄译都符合约翰逊的语言特征。在对原文中的法语引文“Le vainqueur du vainqueur de la terre”的处理上,辜译为“吾乃天下征服者之征服者也”比起黄译的“实望一登龙门,身价十倍”要有所胜出。且辜用引号,很清楚地告诉了读者,这里是作者的引用。黄译将“a retired and uncourtly scholar”译为“一介寒士,不求闻达于世,木善逢迎之术”。而辜译为“余本一介书生,不善谄辞,不尚交际”。“寒士”一词更能凸显约翰逊的穷困潦倒,比起“书生”来更为得当,且辜译中的“不尚交际”在原文中并没有体现。
第三段,约翰逊一开头就用了一个复杂的长句,含有拉丁语的味道。辜译和黄译也都各有特色,“Seven years,my lord,have now passed”,黄译为“岁月茬再,春秋七易”比起辜译为“忽焉七载飞去”显得更为生动。“During which time I have been pushing on my work through difficulties,of which it is useless to complain,and have brought it,at last,to the verge of publication,without one act of assistance,one word of encouragement,or one smile of favour.”辜译为:“斯年以来,吾力排艰辛,独撑大业,无援手相助,无片言相许,无一笑相期。幸得终竟全功,付梓在即。”黄译为:“七岁之间,仆励志孟晋,披荆斩棘,致力于辞书之编著;个中艰辛,今日言之何益?所幸功垂于成,刊行在即,其间未尝获君一臂之助,一言之励,一笑之惠。”从句子结构来看,黄译顺应了原文的语序,而辜译调换了语序将“幸得终竟全功,付梓在即”放在最后,和前面的无助形成对比,更能强调“成功来之不易”。
约翰逊学识渊博,其谈吐、写作常常旁征博引,原文的第四段就是约翰逊引用的典故,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的很多典故中国的读者都无法体会,因而不得不加以注释,这一点,黄译和辜译都做得很好,“a native of the rocks”,黄译为“铁石心肠之辈也”,辜译为“草野之夫”,不如黄译直接,但相比之下“草野之夫”似乎更符合全文的整体特色。
第五段,黄译仍为一段而辜译拆分为两段,黄译符合原文的形式,显得紧凑自然,而辜译的第一句较长,并且是反问句,分为两段突出了作者的责问语气。“The notice which you have been pleased to take of my labours,had it been early,had been kind;but it has been delayed till I am indifferent,and cannot enjoy it:till I am solitary,and cannot impart it;till I am known,and do not want it.”该句是原文的经典,排比与层递的结合运用不仅增加了语言的节奏感,使文章显得铿锵有力,而且在语意上层层推进、步步深入,气势恢弘,很容易使读者产生情感共鸣。三个以“till”开头的从句与三个含有“not”的并列句不仅仅形成了结构上的对仗,而且使得每一个分句所表达的感情逐步加深,迭起。辜译的三个“我已”和原文结构一致,也形成了排比的气势,但将“I am known”译为“名播天下”似乎过于夸张,不符合原文似卑实亢的风格。黄译的三个“仆已”比起“我已”来更掷地有声,传达出了作者谦卑的语气。但黄译的“孑然一身”不如辜译的“鸳鸯失伴”准确,“鸳鸯失伴”出自北宋词人贺铸的《半死桐》“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约翰逊的妻子逝世于1752年,写这封信时,约翰逊已丧偶3年,辜译更能让读者清楚地了解到约翰逊心中确切的苦楚。
最后一段仅为一句,其中“I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though I should conclude it,if less be possible,with less.”是该段的一个难点,辜译为:“亦使大业行将告竣,纵或杀青之际倍感艰难无助,余亦绝无失望之心。”“杀青”一词源于先秦,意为定稿,现在多用于形容电影拍摄完毕,而此时约翰逊的词典已完成准备出版,故“杀青”一词用于此处似乎有些不当。
辜译将“boasted myself with so much exultation”译为“顾盼自雄”,是极富内涵的,该词出于《宋书》,有“得意洋洋”之意,可见其深厚的文学底蕴。但辜将“have been long”译为“曾几何时”是不正确的,“曾几何时”常被人误以为是“曾经”的意思,而事实上是“没过多久”的意思。
纵观全文,在对“I”的处理上,辜译用了“拙”、“在下”、“余”、“吾”、“我”五种译法,风格多样,富于变化,避免了单调。但从整体文风出发,“我”和“在下”所透露白话文气息太强,用得不够精准,而黄译将所有的第一人称都译为“仆”,虽有重复之嫌,但比起“余”和“吾”字,“仆”更凸显了作者的谦卑,讽刺效果较强。
三、结语
从整体上来说,这两篇译文即使不是尽善尽美,也都属难得的佳作。辜正坤教授和黄继忠先生都有着高超的翻译技能、精湛的语言技巧和浓厚的文学底蕴。在风格上,两位译者的翻译也都再现了约翰逊典雅、雄健、简练的文风,传神地译出了作者似卑实亢的反讽韵味。辜译较多地采用了“归化”的译法,且非常重视于遣词炼句。而黄译则更重视与原文结构的对应,凸显原文的文体特征,可谓是各有千秋。但笔者通过对比赏析发现辜译中偶有误译,黄译有时用词稍过,二者均有待改进之处。
以上均为笔者的见解,难免有偏颇之处。文学翻译实属难事,既要体现原作的艺术美,又要以忠实原作为前提,且由于文化背景和所处时代的不同,译者是难以完全再现原文的风格和形式的。笔者通过对比赏析其译文,受益匪浅,可见翻译批判和赏析对提高翻译理论水平和翻译实践能力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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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明炬,谢少华,吴万伟.英汉名篇名译[M].江苏:译林出版社,2007.
第二步根据翻译好的白话文中上下文的意思,去猜测原来框起来的词语的意思,再查字典,最后选定最合适的意义。
第三步仔细揣读翻译好的白话文,看语句是否符合现代汉语习惯,需要补充哪些省略了的词语、删掉哪些没有实际意义的助词,如果遇到词序上有问题的地方就调整一下词序。
在这三步过程中,要按以下六种方法翻译:
1.留。文言文中人名、地名、官名、爵名、书名、庙号、年号、度量单位、典章制度的名称等专有名词可照抄不译。如“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岳阳楼记》)一句中的“庆历四年”“巴陵郡”都应保留,即可翻译为“庆历四年的春天,滕子京被贬做巴陵郡的太守。”
2.换。①单音词换成双音词。如“闲静少言,不慕荣利”(《五柳先生传》)可翻译为“(他)悠闲恬静,少语寡言,不羡慕荣华利禄。”②古义换为今义。如“每岁京尹出浙江亭教阅水军”(《观潮》)中的“岁”应换成“年”。
3.补。补充文言文中省略成分,以及虽不是原文省略,但应正确译出原意或合乎现代汉语习惯的词语或句子。如“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两小儿辩日》)翻译时在“如盘盂”前补出形容词性谓语“小”即“太阳刚出来大得像车伞一样,等到中午时却小得像一个盘子了。”
4.删。根据现代汉语习惯无法译出的某些文言词,可以删去不译。如“夫战,勇气也。”(《曹刿论战》)中的“夫”是文言文句首发语词,无实在意义,应删去。再如“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中的“之”字只起补足音节的作用,并无实义,可取消不译。
5.调。文言文中的某些句式,如谓语前置、宾语前置、定语后置、介宾结构后置等倒装句,在翻译时,应根据现代汉语的语法习惯调整语序。如“马之千里者”(《马说》)中的“之”为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无实在意义,可调为“千里之马者”。
不知那些反对读白话二十四史的人自己是否真的完完全全读过那些砖头般厚的原著。二十四史横亘中华文明上下数千年,内容十分厚实,读来也确实能起到“以史为鉴知兴亡”的功效,这也是众人提倡读它的理由。然而大多数平常之人往往是兴致勃勃地翻开它后,一见满篇的生字冷词、倒装省略,热情便减了大半,最终多是将这些书束之高阁,“供奉”起来,成为尘封的经典。语言是向前不断发展的,因而才会有中高举白话文旗帜的、鲁迅。学习文言文,在研究古籍时固然有用,且能熟练地掌握它,对巩固语言文字功底,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若在日常生活中有谁满口“之乎者也”,定会被认作是封建社会的遗老遗少。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就极力反对学生在平时使用文言文作文。而那些竭力声讨二十四史白话本的人实质上就是要人们一头钻进故纸堆中细细地研究那些早已失去活力的文字―――且须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不然你是不可能读懂那些高深莫测的文章的。古文中关于马就有几十种说法,脸白腿黑的,脸黑腿白的,身黑有白斑,身白起黑点的……都用不同的字来表示,且读音怪异。我想单是这一小点,恐怕就会让人大发类似“白马非马”之慨了。
我一直在想,为何反对读白话译文的人没发现自己观点的自相矛盾呢?反对读二十四史白话本,但却举双手赞同人们读被翻译成中文的外国名著。为何偏要抑前者而扬后者呢?其实只要做到“信、达、雅”,翻译的是什么又有何妨?
写到这儿,我不禁想起英国人说过的一句话:“要读莎士比亚吗?很简单,但请先将其翻译成英语。”同为一国人尚不能读懂那晦涩难懂的古英语,我们又怎能苛求那些对英语略知皮毛甚至一窍不通的人去看莎士比亚的原著呢?以此理推之,我们又何必要硬啃文言二十四史呢?
文章不比音乐,所用的不是世界语言。翻译家们就如同一座座连结两岸视点的桥梁,只有靠优秀的译者,才能将名著的光华播撒到世界各个角落。中国的传统文化要想被外国所了解,也应走出去才是,而不能躺在古籍上妄想让老外们自己去读懂原本的文言文《老子》《论语》。我想这也是正确对待文化的态度。
简评:
一、注重审美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传统的高中语文教学模式下,教师通常只是对语文教材中的字词和句法等内容进行讲解,并根据考试内容安排教学环节。很显然,学生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下进行学习,只是停留在语文知识的表面。针对这一情况,教师应该从新课改的相关要求出发,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教师需要从语文课文中提取出一些和审美相关的因素,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就能够对文章意境加以体会。通过这样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审美能力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高。
比如在进行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三)第二专题“号角,为你长鸣”中“离骚(节选)”这部分的知识点的学习的时候,教师应该注重审美意识的培养。“离骚”是我国古代的伟大诗人屈原的作品。由于是用文言文写成的文字,所以教师应该将文言文翻译成白话文,在翻译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不要将原诗中的韵味和深意去掉。教师将“离骚”翻译成白话文,可以使学生对整首诗加以理解,并从中体会到屈原的情感激荡。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学生的审美能力才能够得以提高。
二、从课本内容出发挖掘审美元素,扩宽学生的审美想象空间
以往,教师在教学中只是对文章的内容进行分析,并将注意力放在字词这些最基本的方面。事实上,对于高中阶段的学生来说,教师应该将教学关注点放在能力培养上。而审美能力又与语文课结合紧密,所以教师就应该从这一因素出发,帮助学生拓宽审美想象空间。高中语文涉及到文言文、白话文以及诗歌等文学体裁。教师应该从课本内容出发挖掘审美元素,使学生能够受到文学熏陶。
比如在进行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四)第三专题“笔落惊风雨”中“琵琶行并序”这部分的知识点的学习的时候,教师应该从课本内容出发挖掘审美元素。“琵琶行”是白居易的作品。教师可以对诗句加以分析,然后让学生进行想象和扩充。比如“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这句诗就表达了江边送客的情景。学生再根据教师的要求展开想象,用自己的话表达出这种意境。通过对诗中用字和用词的研究和分析,学生就能够和诗人共鸣,体会诗歌的内在美。
三、在多媒体的辅助下开展教学,有效提高学生的审美水平
以往,教师的教学方式较为单一。教师在讲台上讲述,学生就在台下听讲。教师的教学内容主要通过黑板呈现。这样不仅加大了教师的板书负担,同时还可能使学生产生视觉疲劳。针对这一问题,教师应该利用多媒体的方式进行教学,使学生通过图片和视频等文件体会文学作品的魅力。教师可以首先对教学内容进行分析,然后通过网络渠道找一些相关电影和电视剧,并让学生加以观看。学生在观看电视剧的过程中,就会产生阅读文章的欲望和兴趣。
比如在进行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二)第四专题“慢慢走,欣赏啊”中“林黛玉进贾府”这部分的知识点的学习的时候,教师应该在多媒体的辅助下开展教学。“林黛玉进贾府”选自《红楼梦》这本小说。教师可以向学生播放电视剧的情节,使学生在电视剧中感受到贾家的富贵以及各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视频的方式,学生可以更为直观地感受到文学作品的魅力,并有针对性地提高审美水平。
【关键词】严复 《天演论》 社会性 时代背景 翻译目的
一、严复译著《天演论》所处的时代背景
历代中国封建王朝都以“上邦大国”自恃,藐视周边一切藩属,由于长期缺乏其他文明的挑战,发达的中华文明在宋、明两朝后逐渐封闭没落。因此,在面临前空前危机时,这个大帝国显得措手不及。
第一次撞开了近代中国的大门,列强纷纷侵略涌入。时人打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救国方针,他们笃信“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及”,因此他们学习西方的不过是些治标不治本的军事技术,企图以这种吃快餐的方式达到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水平,而非能从根本上变革人文思想。甲午战败,近代中国的危机进一步加深,有志之士开始反思其贫弱之根源,寻求富强之道。
康有为曾说:“夫今日在列大竞争之中,图保自存之策,舍变法外别无他图。”那时,有志之士都试图寻求变法图强的方法理论,但无论是康有为还是梁启超,无法靠道听途说得来的西学,启蒙社会,而即将兴起的维新运动正迫切地需要西学的指导,翻译介绍这类著作成了当务之急。留学归来的严复及时承担起这个中人。他说,“译书者,仆所安心立命之事,非甚不得已,未敢自休。”他把译书作为自己的事业,翻译介绍欧美资产阶级制度,启蒙国人思想,以图自强。正是基于这样的宗旨,严复着手翻译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
由此可见,正是基于时代的要求、社会的需要,严复的译著《天演论》得以问世。
二、翻译目的的社会性
翻译是为了打破语言限制,达到自由交流沟通。我们可以说翻译是为了转换语言,但其最终目的是社会文化的交流,服务于社会需求。那么严复译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的目的是什么呢?
后,近代中国灾难日益深重。“”也以失败退出历史舞台。严复在《天演论》的自序中表达了他译此书的目的――中国封建主义无助于救亡,非变革不可。他说“二千年来,士F利禄,守阙残,无独辟之虑,是以生今日者,乃转于西学。”他翻译此书是为了宣扬国外思想,启迪国民,研究国外形势,了解敌国。这“是他的爱国心,是他寻求救国真理的历史使命感,促使他下功夫去翻译西方的新理论、新学说等,宣传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在中国思想界引起了振聋发聩的启蒙作用”。
由此可见,他是着眼于当时的社会需求进行翻译的,以翻译西方的进化论思想来启迪国人变革,图强自存。
三、翻译标准的社会性
翻译标准是译者在翻译实践中所要遵循的原则,翻译标准的社会性是指不同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接受程度、语言发展的程度、翻译理论的自身发展以及出版商的要求等。历史发展变化必然要求翻译活动也随着变化,所以翻译标准也会随着这种历史发展表现出社会性。
译者可根据其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文化以及自己翻译的目的制定自己的翻译标准,如“信达雅”(严复于1898年在他的翻译作品――《天演论・译例言》中首次提出的),特别是“雅”,它是严复对自己所处时代社会需求的正确认识。“雅”是指译文要做得优美,严严复在翻译中为求“雅”采用了汉以前的文体。
严复在译文中采用了汉以前的文体,实现译文的古雅,成功吸引了他的目标读者――士大夫阶层。当时 中国士大夫阶层已经习惯了近千年的“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文章模式,而19世纪末的白话文还处于初始阶段,士大夫对于直白的白话文都持不屑的态度。要想在士大夫占主导作用的中国传播西学,首先就必须迎合士大夫阶层对于古雅的需求,因为他们在当时的社会是主导力量,要想变革,就得得从他们的思想开始变革。所以“雅”是严复对自己所处时代社会需求的正确认识。
而今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翻译理论不断完善,如今的社会环境与严复所处的时代已经不同了,于是严复的翻译标准“信、达、雅”受到当前很多质疑批评,但我们应该看到“信达雅”是与其当时所处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当时是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的。
四、结论语
翻译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交流活动,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发展,因而社会因素对翻译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翻译也成了一项具有社会性的交流活动,这种社会性表现在多方面,如翻译活动所处时代背景、翻译目的的社会性、翻译标准的社会性,本文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浅谈了严复译作《天演论》的社会性。
参考文献:
[1]董小燕.严复思想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2]于玲玲.《天演论》与戊戌时期社会思想启蒙[J].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