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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督点
督查记录
备注
组织领导
岗位安全职责体系
是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建立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体系
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是否到位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制度贯彻落实是否到位
校园“三防”和疫情防控
校园人防
专职保安数量、年龄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保安能否熟练使用“八件套”、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
保安着装是否规范、履职是否到位
物防设施
校园是否封闭 、围墙是否完好且高度不低于2米
钢叉、长短警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头盔、盾牌、强光手电、自卫喷雾等安保器械配备是否齐全,性是否完好有效
技防设施
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和主要出入口监控是否全覆盖
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并与视频监控系统一起与公安系统联网
视频监控设施能否正常使用,监控记录留存时间能否达到规定时间
疫情防控
是否贯彻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
校内重点部位
隐患排查
是否在重点时间段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全覆盖的隐患排查
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并及时销号
校园周边环境
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校园周边是否设置“护学岗”
是否成立了由校级领导和教师组成的“护校队”,且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履职是否到位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校闹”等违法犯罪行为
校园周边文化秩序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
校园周边经营秩序
校门前及两侧50米以内是否存在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问题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学校周边交通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到位
是否加强了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管理秩序
学校周边违法广告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发放或张贴各类违法违规广告
校园周边违法建筑
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章建筑,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环境和师生健康的问题
矛盾纠纷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四类人员”
校内是否存在不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
退休教师、涉教涉师人员是否落实了包保
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
“一车一档”是否齐全、规范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校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问题
校车照看员履职是否到位
校车日常监管台账是否流于形式
校车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是否经常
校车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
校园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缺失或失效
消防通道是否堵塞
是否存在随意飞线充电
学校用电是否有专人管理
目前按校车运营主体的不同,校车运营模式可分为三种:学校运营、第三方租赁、个体接送。
1.学校运营的现状与问题
学校运营校车,就是学校自筹资金购置校车,并且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校车运营体系。然而,目前大多数学校对于自己运营校车存在很多疑虑。首先,学校教育资金有限,特别是公立学校需要依靠财政扶持。在教育投入不足的现实下,校车成为学校减缩办学成本的重点。其次,学校难担安全责任,学校自己运营校车必然要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近年来校车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校车运营工作量大,利润低,风险大,成了“烫手山芋”。最后是学校缺乏运营经验,与客运企业相比,学校没有车辆管理经验和人员储备,运营校车往往很困难。面对这些困难,很多学校虽然配有校车,但这些校车平常只是学校外出参加活动时使用,无法满足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需求。私立学校配有校车的比例和校车数量高于公立学校,但私立学校校车的质量差别很大,尤其是县城和农村学校的所谓校车都是用其他客车代替,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2.第三方租赁的现状与问题
鉴于以上提到的学校运营校车的顾虑,更多的学校选择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租赁模式。学校通过与专门的客运公司签订校车租赁合同,由客运公司提供车辆和司机,学校只向运营机构定期支付一定的租车费用。租赁模式可以为学校解决资金和运营经验缺乏的问题,而且作为专业的运营方,客运公司在行车安全上更有保障。然而现实是,随着国家对校车安全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后,对校车的安全指标要求很高,租赁公司要承接校车租赁业务,花费的成本很高,同时要求学校方支付相当高的费用,又加之双方都要考虑风险和责任问题,使得校车租赁业务在逐渐缩小。
3.个体接送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随着教育资源的整合,尤其是农村的教育格局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学校被撤点并校,面对学校运营校车的顾虑与第三方租赁的逐渐萎缩,家长面临“只能走路上学”的尴尬。个体模式的出现反映出一方面是供给的严重缺乏,另一方面是需求的绝对旺盛。如果是具有运营资质的个体还好,可怕的是很多地方存在大量的非法个体校车。在全国各地出现的校车交通事故中,拼黑车现象较为常见,很多家长“拼车”接送孩子,雇用非法运营的车辆。这些黑车中很多都是三轮车、农用车甚至拼装车,超载严重,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较差,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二、危机管理视域下的校车安全管理的措施
危机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潜伏期、爆发期、恢复重建期。在危机潜伏期,主要是事前的预防。很多危机的发生,事前都是有征兆的,危机是一个非常态的过程。在危机管理的早期,对环境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很重要,要尽可能地寻找危机出现的各种迹象。事前的预防胜于事后的救济,最成功的危机解决办法应该是在潜伏期解决危机。为了避免校车交通事故引发学校危机,最好的危机处理方法也是事前预防,让校车成为学生上下学途中的“移动保险箱”,避免学童上下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也避免途中其他安全隐患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侵害。学校预防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意识
很多学校对学校危机认识有些偏差,认为只有在校园内发生的危机事件才视为学校危机。学生家长自己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跟学校没有关系,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其实,这是对学校危机的认识误区,不论校车采用哪种运营模式,校车承载的都是学校数量最大和最重要的组成成员——学生。学生的安全一旦受到威胁,必然影响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校车安全直接关涉学生的生命安全、健康,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认清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2.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体制
学校应尽快成立专门的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安排和部署自有和租赁校车的安全管理的计划和任务,明确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考核。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专门机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同时,学校要建立定期调度和督察制度,定期深入一线,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3.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具体可以包括:(1)校车安全使用制度。使用制度应该对校车的购置(租赁)、校车的使用、校车的保养、校车的修理、校车的油料、事故责任、事故处理、校车保险及年检等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同时,校车的使用应该有相应的申请程序和使用记录。(2)校车驾驶员责任制度。该制度要规定校车驾驶员的资质(驾龄、准驾车型、违规违法记录等)、驾驶员的责任制度、驾驶员的管理与培训等。(3)校车陪同人员管理制度。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车乘员均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校车驾驶员对学生缺乏了解,所以,学校应该安排教师陪同校车护送学生,相应地建立陪同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陪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包括学校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并登记等。
4.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
中小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学校可以通过“校讯通”网络、“校园广播站”、板报橱窗和专题讲座开辟“道路交通安全”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意外事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开设培训课程,教授学生自救的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模拟训练。同时学校还应向全校中小学生及家长印发以交通安全为内容的“给家长的一封信”,举办交通事故图片展,组织师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交通事故血淋淋的事例,增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车乘车纪律。
5.治理学校周边环境
近年来,每到早晚交通高峰期,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口接送孩子的车辆川流不息,学校周边道路堵成一锅粥。2011年1月10日,浙江嘉兴市秀洲区,30多名民工子弟学校小学生在路边排队等候校车时,15名小学生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伤。
一、 成立督导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宋xx
副组长:田xx
成员:宋xx 刘xx 刘xx 王东xx
二、 具体分工及自查内容
项目内容
责任人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田xx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田xx
教材和教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田xx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刘xx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刘xx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刘xx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刘xx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王xx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宋xx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王xx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刘xx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刘xx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刘xx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王xx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
刘xx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宋xx
三、 要求
各分管责任人,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为2017年秋季顺利开学提供有力保障,其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各分管责任人需要提交分管内容的自查报告,于明天中午报7355.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各村(居)及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区域、所属企业、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一)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员,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安全。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游戏室、网吧、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组织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制定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作好重点部位火灾预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非法充装、倒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加油站则重点检查其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强路检路查,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检查节日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凡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要责令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取缔。
(六)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校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具配置情况等
(八)工贸企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水务、电力安全。水务、电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成员:____
每组由牵头负责同志组织落实,组成单位配合,每个检查组要明确检点内容,做到责任到位、到人和建立检查记录。
4月27日至5月5日。
(一)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县安全生产第一次例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坚决消除不安全因素。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力戒形式主义。
(二)各检查小组对照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环节都排查到,真正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严格执行”五一”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快报制度。“五一”期间,各村(居)、各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一)排查整改时间。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
1.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2.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配备情况。
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车况。非专用校车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____2)》要求,是否按要求改装合格,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gps监控系统;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合格;是否有标明本校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标牌核发单位、有效期等事项的校车标牌。
2.查校车保险。校车是否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承运险、座位险等险种;保险是否过期。
3.查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是否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年龄是否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查校车照管员配备。是否配备照管人员全程照管学生;是否有学生(幼儿)乘车台账;是否与家长办理了学生交接手续。
5.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取缔黑校车。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取缔“三无”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机动三轮车等类型的接送学生车辆。
(一)排查整改时间。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营线路,含县道、镇(乡)村道路。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窄路、窄桥等危险路段;道路状况是否达到校车通行条件;是否合理设置了限速标志、标线等。
2.查防护设施建设。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规范设置了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在危险路段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
3.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置规范、完善;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一)培训对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____年8月12日以前。
(三)培训地点。县校车服务公司(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训内容
1.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4.《常德市校车标牌核发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5.《常德市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6.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7.其他相关交通安全业务知识。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以副书记彭帅同志为组长,杨志刚、徐进清、王伟、伍玉强、胡光文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心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向李双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安监站、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车况、保险、驾驶员资质;交警中队、交管站联合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黑校车;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管理台账明细,排查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照管员配备履职情况。
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由交警中队牵头,镇中心学校、镇交管站配合。镇校车
服务公司通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参加培训,做到“不漏一名校车驾驶员、不漏一名随车照管员、不漏一名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实行登记点名考勤制度,组织好培训考试。参训人员要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校车运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镇交管站牵头,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管站、中心学校负责排查原有校车运营线路审批情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运营线路台账明细;交管站、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站点建设、防护设施建设、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自7月至10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大队针对当前辖区内幼儿园已正常开学,为确保涉校安全,狠抓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源头隐患“清零”,坚决防范校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一、狠抓源头监管,全面开展隐患“清零”行动。一是认真清查所有校车及其驾驶人,逐一检查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乘载学生、运行范围等情况,并逐一清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审验记录、交通违法、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情况,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台账;二是对校车通行集中的农村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对校车集中通行的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改造建议,并加强重点管控,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坚决禁止通行;三是督促辖区幼儿园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校车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入路面。
二、狠抓源头制度完善,确保校车安全有序。一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台账制度完善情况,对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以及安全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及时更新完善;二是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明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把好学生接送车辆离开校门安全检查关;三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照管人员落实情况,是否严格遵循为每一辆学生接送车辆确定或配备随车照管人员,负责保障学生儿童在车辆上的安全,监督驾驶人安全驾驶、规范驾驶、文明驾驶;四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定期组织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五是检查学生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制定学生儿童搭乘校车的安全守则和应急防护知识,教育学生儿童认真学习遵守。
三、狠抓路面管控,保持违法严管态势。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的规律特点,坚持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相结合,严查校车违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每天安排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控,严肃查处校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以及其余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集中进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大队结合实际,在学校周边道路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速、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对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的,一经查处,予以顶格处罚。同时,组织警力逐一核查校车、校车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对排查出的逾期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等驾驶人情况,督促按规定要求及时“清零”。
四、狠抓主题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准备幼儿园相应的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常识与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好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营运的“黑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依法严处,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限度的保证学生出行安全
《通知》要求,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全面掌握当地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和校车运营情况,确定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制订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确保校车安全。各地要按照《条例》“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订《条例》的实施办法,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细化完善《条例》的要求,对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通行安全和乘车安全以及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把校车服务的重点放在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
《通知》指出,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制订校车服务方案。县级人民政府要在保障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据本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过渡期限确定服务方案实施的时间和步骤。要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校车服务方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地市级人民政府统筹,报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县(市、区)级校车服务方案的指导协调,在县级校车服务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省级校车服务方案。
《通知》强调,要保障过渡期期限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县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过渡期大量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要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的管理,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由区教育局牵头,城关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城关卫监分所、城关公安分局消防科和各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从即日起分组分片组织开展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责成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无食品卫生、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寄宿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认真做好辖区内未登记注册、申报审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排摸工作,于年11月25日前将排摸情况反馈区教育局,并督促举办者限期到区教育局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配合,督促该类民办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对不符合办学、办园条件且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从即日起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查改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区教育局。校园长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由城关交警大队、东岗交警大队、河北交警大队、雁滩交警大队负责,区教育局配合,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5天的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检查和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城关辖区范围内所有校车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全面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对车况差、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校车立即停运、全面整顿。二是健全完善校车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由交警部门负责与辖区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督促学校、幼儿园分别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三是规范校车管理制度,接送幼儿车辆必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营运证,落实保教人员随车看护制度,杜绝超载现象,严禁使用无证、无牌、无营运手续的“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四是加强校车通行秩序的动态管控,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从业资质,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坚决禁止驾驶校车和从事公路客运。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
由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充分利用学校班队会、晨会、家长会、交通安全讲座、法制报告、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以11・16日重大交通事故为案例,立即开展一次针对学生、幼儿及其家长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和幼儿“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步行上下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切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让孩子搭乘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