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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对下属公司开展的一次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桩经办人假冒公司领导签字,骗取报销费用款的案件。笔者在抽查凭证时,发现费用报销单上的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的签字均为仿冒,而该公司已经建成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该公司当时的费用报销纸质流程与电子流程同时审批的规定,这种事件似乎是不可能发生的,那么这个经办人是如何通过电子流程审批的呢?
进一步抽查该笔费用报销的电子审批流程,发现经办人在本来应该说明经济用途的备注栏,备注了“纸质流程已审批,请领导签字!”字样,骗得了领导电子流程审批。笔者认真对比该公司纸制审批流程与电子审批流程,发现二者之间存在差异,该公司纸制流程是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主任审核、会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会计编制凭证、出纳付款;电子流程则将会计审核调整到总经理审批之后,会计审核是记账前的最后一道环节。该经办人正是利用这点差异,采用欺骗性语言骗得电子流程审批后,再填制纸制费用报销单,找费用审核会计审核,然后仿冒的部门主任、公司领导笔迹在费用报销单上签字,骗得报销款。
通过该事件,至少说明:一是该公司电子流程审批流于形式。对不符合要求的“纸质流程已审批,请领导签字!”备注,各环节审批人及财务审核人,均未提出异议,电子流程审批仅仅为了应付会计编制而设置,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监控作用。二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务部内部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审核,形同虚设。一项支出的最终支付,必须经过财务审核、会计制单、出纳付款,而且在记账前,凭证必须经过审核。而根据相关法规及岗位职责,后向岗位的人员均负有对前向人员工作进行审核的职责,即凭证编制人员要对费用报销单的签字情况、电子流程审核情况、原始单据进行再审核,出纳付款前,也应检查纸制单据的签字手续的真实性、完备性。记账前的凭证审核,除检查前面的内容外,还应对会计科目运用的准确性进行检查。而该凭证上,制证、审核、出纳、记账以及会计主管等各岗位人员签章齐全,但半年多来,这一违规违纪问题一直没有发现,可见财务管理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并未有效发挥作用。
二、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既是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分支系统,又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主要手段。内部审计通常站在公司高层管理者的角度,代表管理层对整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遵循情况等进行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的控制。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业务审计,促进企业内部各层级,尤其是高层管理层理念转变,变“要我控制”,转变为“我要控制”
所谓内部控制,是组织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因此,内部控制应该是企业自发的行为。但是,实际上,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却是来自外部的,由国家监管部门同过制定一系列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配套指引,给企业传递了一种内部控制建设是外部监管要求、上级规定的信号,以至企业内控建设缺乏主动性,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不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匹配,管理制度不支持流程系统,缺乏可操作性。而内部审计通过关注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点和失控点,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改善的建议,促进管理者清楚认识到企业内部控制状况,认识到健全适当的内部控制对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的重要性,从而转变理念,从“要我控制”,转变为“我要控制”。上面的案例,通过后续跟踪,该公司管理层已经转变认识,建立了自我约束的理念,抽调个业务领域的专家,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了梳理,建立了简洁、高效的对内部控制流程。
(二)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定期评价,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每年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极其实施的效率、效果进行自我评价,以期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审计,在公司内部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熟悉公司组织架构、业务和管理流程,可以全面获取公司内部各控制环节的相关制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承担了组织和协调的重要作用。在自我评估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自身内部审计的专业背景优势,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在对各项内部流程进行实质性测试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点和失控点进行评估,并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
[关键词]法律精神文明建设作用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处于重大转折时期,存在着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社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等新情况,而精神文明建设尚缺乏统一集中的组织行为,因此,法律以其自身独有的特点,在保证和推动精神文明文明建设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一、法律的约束作用,有利于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
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是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而素质只有通过行为来体现,才具有实际的社会意义。法律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模式,而且着眼于每个人的行为及其后果的约束,防避和制止行为失范,并指引正确的行为取向。法律约束有别于道德所要求的人们思想深处的内省自警,它对于人们来说是一种外部约束,其对象是人们显而易见的外部行为。从依法办事入手,来调节人们的关系和行为,能够把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些原则性要求,变为便于实际运作的具体事项;通过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助于把许多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措施具体落实到人们的实践活动中,由无形转化为有形,有助于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虚而不实的弊病,避免精神文明建设中某种空泛化的倾向。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依托的。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能够起到道德所不具有的、刚性的硬约束作用。在法律的强制作用下,人们对某些行为准则的遵循,一开始可能是被迫的,但久而久之,却会使人在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同时,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法律所确认的道德要求,有利于推动群众普遍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同道德相比,虽然道德作用的对象和范围更为广泛,法律对那些不违法的行为体现不出约束力,但是,应该看到,法律所确认的是最起码的、具有明确性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如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遵守社会秩序和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讲究公共礼仪,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已等,这些都是能够而且必须为全体公民所接受的。从这一点看,法律能够广泛地、持久地推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加强社会基础道德建设特别是社会公德建设。从这一意义上讲,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只有切实做到遵纪守法,才能恪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能够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因而人民群众能够普遍参与管理包括文化事业在内的各项事业。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广大公民广泛地享有平等的权利,有权要求政府部门禁止各种不文明现象,净化社会环境。每个公民在行使法律规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公共生活准则,否则就谈不上真正实现自己享有的各项权利。法律同每个公民的工作、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依靠法律,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能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且有利于凝聚人心,巩固人民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人们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不竭的推动力。
关键词:内部审计 风险管理 独立性 客观性
风险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而内部审计作为检查监督和服务机构,必然会参与到企业风险管理当中。但是,内部审计应当如何参与到企业风险管理当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到什么作用,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地,只有明确了这一前提,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2004年,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联合英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爱尔兰分会共同发表了一份《关于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作用的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该《意见书》指出企业的首席审计师在决定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当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内部审计所从事的活动是否会威胁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能否促进企业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程序的完善。基于这一思想,IIA对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提出了明确意见。以下是笔者对《意见书》阐述的解读,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进行的分析。
一、坚持检查与评价的核JC舴用
IIA《意见书》明确提出,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包括:监督企业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效实施;保证企业风险得到正确的评价;评价风险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分析关键风险的记录:检查关键风险管理的效果。这五点归纳起来的核心思想就是检查与评价。
一些企业提出内部审计应当从查错纠弊的传统角色中转变为管理咨询服务。这种提法理论上是正确的,只是目前的客观条件还不具备,所以暂时无法实现。按照IIA的建议,内部审计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企业的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依赖于企业内、外部环境和资源,比如,企业是否依法设立了内部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否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内部审计是否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企业预算是否给予内部审计充足的份额;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的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否有效的完成对风险的识别、划分和评估等等。大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审计委员会虽然已经建立,但基本没履行应尽的责任;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但还是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受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无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也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最大不同;还有内部审计在组织中所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审计预算经费不足,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等等,在诸多主、客观条件根本不具备的情况下,内部审计要达到全面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检查与评价仍然是目前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应当承担的主要责任,也是当前内部审计的工作中心。
二、加强指导和建议的保障作用
IIA《意见书》指出内部审计围绕企业风险管理有效运行应当提供的保障作用包括:倡导建立企业风险管理;推动风险管理战略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协助企业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价;指导管理层应对风险;协调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开展;统一风险报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框架的保持和发展。这些都是内部审计为企业风险管理有效运行而提供的指导和建议活动,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的保障作用。
目前。虽然许多企业强调风险管理,但真正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的却非常少,而且,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逐步完善起来的,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变,还要不断更新的。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属于组织的一部分,对于其他职能部门的业务流程比较熟悉,同时,由于内部审计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并不承担直接责任,这使得内部审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可以利用这种优势,从全局的角度,客观的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指导和建议,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程序的顺利实施。
内部审计如何充分发挥保障作用,一是对尚未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的企业,积极向管理层提出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二是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积极协助企业管理层完善风险管理系统;三是运用诸如风险导向审计、IT审计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对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议:四是通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参与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批露,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三、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不应当从事的活动
IIA的《意见书》提到,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不应当从事的活动包括:建立企业风险偏好,制定风险管理程序,管理风险保障措施,决定风险应对措施,代表企业实施风险管理应对,对风险管理承担责任。这些活动主要是企业风险管理程序和制度建立以及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方面的活动,内部审计之所以不能直接从事这些制定和具体实施方面的活动,是由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决定的,内部审计不能即负责制度的制定同时又负责对制度进行检查,即直接参与风险管理又对其进行评价,内部审计的职能不能扩大到风险管理的所有环节当中,不能直接参与风险管理要素,否则就会失去内部审计的根本作用和价值。
关键词:审计意见财务危机预警信息含量Logistic回归模型
审计意见作为企业经营状况的指示灯,能够从其独特的视角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关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研究,国外开始的比较早,相关文献表明,审计意见在财务危机预警中的作用尚无定论。与国外的研究结果相一致,我国学者对审计意见在财务危机预警中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研究的结论也不一致。
研究设计
审计意见的分类。本文在研究时,审计意见的划分为标准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除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之外的其他审计意见)两类。
财务危机的界定。本文在研究时,采用两种较为常见的财务危机标志事件选择方法并比较这两种选择方法在财务危机预警中作用的异同。取值规则(FDA,FinancialDistressAffair)如下:
研究假设。国内一些学者关注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实证研究,基本着重于考察审计意见在股票市场上的市场反应,而没有对审计意见能否预测财务危机给予正面回答。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财务危机公司获得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H2:加入审计意见的预测模型的预测能力高于未加入审计意见模型的预测能力。
H3:离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时间越短,预测精度就越高。
H4:对财务危机的不同界定方法(FAD1和FAD2)对模型的预测正确率有显著影响。
本文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选取1998~2006年度的所有亏损上市公司和因财务状况异常而被ST的所有上市公司作为统计分析的研究样本。
实证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描述性统计
按照以上审计意见分类标准和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本文对1998-200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意见作了描述性统计,具体结果如表1。
为了更好地反映不同类型公司在不同年度的审计意见,按照本文的划分方法(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得到1999-2006年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如图1、图2所示。
从表1、图1、图2中,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亏损公司和ST公司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均显著大于所有上市公司,也可以说,所有上市公司获得的标准审计意见显著大于亏损公司和ST公司,所以H1成立。
第二,从时间序列上来看,ST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亏损公司,或者可以说,亏损公司出具的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ST公司。
(二)预测审计意见类型的Logistic回归
1.样本选取与设计。选择2006年度被ST的上市公司50家,同时选择与ST公司处于同一行业,资产规模相近、上市时间相近的50家公司作为配对公司(记作SAMPLE1),然后选取ST公司前一年和前两年的数据分别建立模型。
选择2006年度亏损上市公司50家,同时选择与亏损公司处于同一行业,资产规模相近、上市时间相近的50家公司作为配对公司(记作SAMPLE2),然后选取亏损公司前一年和前两年的数据分别建立模型。
2.模型设计。本文采用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进行研究。为了比较两种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FDA1和FDA2)对回归模型的影响,本文将以这两种划分标志分别建立模型,并且比较它们的预测效果;此外,由于本文的侧重点在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研究,所以没有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建立复杂的财务预警模型上,最终本文从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增长能力和资产利用能力等方面考虑,最终确定以下变量: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比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分别用X1,X2,X3,X4表示,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
理性的管理者往往希望通过以前年度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类型,结合其他重要会计信息来合理预测本年度公司的情况,所以,我们把在2006年被ST(或亏损)公司记为i年,因此i-1(2005),i-2(2004年)分别表示陷入财务困境前一年、前两年。
未加入审计意见模型,
其中,
其中,i=1,2,分别表示i-1和i-2年;P表示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概率。对于ST(或亏损)公司,Yi取1,否则取0,根据所得到的Logistic方程,以0.5为最佳判定点对原始数据进行判定,若P>0.5,则判定该样本为财务危机的公司,否则为正常公司。
加入审计意见X5建立新模型。在原来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审计意见这一指标,用X5表示。
建立的新模型如下:
3.预测模型及结果分析。为考察以上模型的预测效果,我们把样本SAMPLE1中的3/5作为估计样本,共60家,其中ST公司和匹配公司各30家;其余的2/5作为预测样本,共40家,其中ST公司和匹配公司各20家;此外,我们把样本SAMPLE2中的3/5作为估计样本,共60家,其中亏损公司和匹配公司各30家;其余的2/5作为预测样本,共40家,其中亏损公司和匹配公司各20家,通过估计样本数据,分别建立预测模型。
由表2可得:无论采取哪种界定财务危机的方法,加入审计意见后,模型的预测正确率都会大大提高,也就证明了审计意见具有增量信息含量,从而证明H2成立。离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时间越短,预测精度就越高。我们可以看出2005年综合模型的预测正确率要大于2005所对应的综合模型。从而证明H3成立。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对模型的影响不大,所以H4不成立。
结论
本文通过对1998~200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意见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财务危机公司(亏损公司和ST公司)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均显著大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从时间序列上来看,ST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亏损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审计意见在财务预警中具有信息含量,即加入审计意见后,提高了预测正确率。
参考文献:
1.陈梅花.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实证证据[D].上海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1
关键词:审计意见购买;动机;审计师变更;审计收费
审计意见购买属于市场寻租行为的一种,是指被审计单位以提高审计费用、提供或威胁取消合作机会、提供价外费用或其他利益等方式,诱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不适当审计意见的行为。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破坏了外部独立审计制度,损害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审计质量,侵害了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学术界和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
学术界对审计意见购买的研究主要包括审计意见购买的动机和实现方式等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通过对经典文献的梳理,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进行分析,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审计意见购买的动机
审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财务报表的会计信息质量,故而审计意见具有经济后果,“不清洁”的审计意见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下跌,使投资者丧失信心,影响公司声誉,并且会引起监管者的重点关注。因此,上市公司都会追求完美的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购买动机既包括资本市场动机也包括非资本市场动机。当公司当年净利润为负、公司已被 ST或者在前一年度收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时,可能预示着公司会计报表信息不真实的概率较大,公司的经营状况不理想,从而会存在资本市场动机进行审计意见购买。债务契约动机、管理层薪酬动机和避税动机等为非资本市场动机。对审计意见购买动机的研究文献较少。王春飞(2009)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需要扭转亏损的局面时,会通过更换事务所实现审计意见购买。陈小娟(2011)研究发现,再融资的公司为了满足证监会对持续经营的要求存在审计意见购买的动机。对于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说明财务信息是低质量和不可信的,李青原(2014)研究证实为挽回投资者信心,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往往会产生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翟胜宝(2016)研究发现分析师跟踪也会影响公司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当公司被跟踪的分析师越多时越倾向于进行审计意见购买,而当跟踪的分析师中存在明星分析师时公司的审计意见购买倾向会更加明显。
二、审计意见购买的实现方式
(一)通过变更事务所现审计意见购买
20世纪美国的一些公司不断通过变更会计师来变换审计意见,国外的监管部门和学者们倾向于认为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是伴随着审计师变更而发生的。
对于通过变更事务所能否实现审计意见购买,国内外学者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对审计意见购买的研究大都使用Lennox(2000)的预测模型,该模型预测不变更事务所可能得到的审计意见类型与变更事务所后得到的审计意见类型,若变更后的审计意见得到改善,说明上市公司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有的学者研究发现通过变更事务所可以实现审计意见购买。李爽和吴溪(2002)运用Lennox(2000)的方法对我国1997 至1999 年的2016 个样本观察值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了“具有意见购买动机的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师能够成功实现其动机”的结论。而杜兴强和 郭剑花(2008)通过单变量检验和Lennox(2000)的审计意见估计模型分析发现,对于上一年被出具“不清洁”审计意见的公司,会选择通过变更审计师来购买“清洁”审计意见。而有些学者研究发现通过变更事务所不能实现审计意见购买。于雳,马施(2009)研究发现没有显著的证据支持上市公司通过更换审计师实现了购买审计意见的假设。
石绍炳(2008)从审计意见本身入手,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细分,研究发现只有收到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及否定意见时才会引发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师进行审计意见购买的行为。伍利娜(2013)考虑到企业集团受同一控制人控制而相互关联的特征,从企业集团角度进行研究,发现如果审计师对集团内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可能导致集团内多家上市公司更换该事务所,因此企业集团能够通过变更事务所达到购买审计意见的目的。
(二)通过提高审计收费实现审计意见购买
唐跃军(2010)认为无论是向现任审计师还是下任审计师购买审计意见,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购买审计意见最终体现在审计费用上。杨和雄(2009)提出我国的审计收费主要以审计工作量来衡量,尚未体现审计风险的补偿,所以国内现阶段购买审计意见的主要方式是增加审计费用。
朱小平、郭志英(2006) 研究发现, 在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条件下,当企业规模和资产负债比率变化甚微甚至降低且现金流量负债比率变化不大或增加时,审计收费的增加很可能是由审计意见购买及盈余管理导致的。唐跃军(2010)研究证实审计费用的增加能显著降低被出具不利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并可有效防止年报审计意见出现恶化。可见,公司管理层可以通过提高审计费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不利审计意见的出现,达到购买审计意见的目的。韩丽荣、高瑜彬、胡玮佳(2015)研究发现,高于正常值的异常审计费用易提高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盈余操控的容忍度,从而容易引发审计意见购买,导致审计质量降低。李青原(2014)对发生财务重述的企业的审计意见进行研究发现,多数重述后企业为了挽回投资者的信心,会选择通过大幅增加现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这种较为隐蔽的手段来实现其审计意见购买的目的。
三、建议
从以上的文献总结来看,我国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完美的审计意见存在审计意见购买的动机,特别是扭亏、财务重述后的企业。上市公司会通过变更审计师或者提高审计收费这两种方式购买审计意见。学者们大多是通过比较上市公司前后期审计意见是否改善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所得的结论也不尽相同。未来对审计意见购买的研究应结合公司的具体特征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王春飞,扭亏.审计师变更与审计意见购买[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9:31-35.
[2]王小娟.再融资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1.
[3]翟胜宝,张雯,曹源,朴仁玉.分析师跟踪与审计意见购买[J].会计研究,2016,6:86-95.
[4]李爽,吴溪.审计师变更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初步证据[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
[5]杜兴强,郭剑花.审计师变更与审计意见购买:一项经验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11:101-112.
[6]于雳,马施.审计师变更与审计意见购买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9:24-27.
[7]伍利娜,王春飞,陆正飞.企业集团审计师变更与审计意见购买[J].审计研究,2013,1:70-78.
[8]石绍炳.审计师变更与审计意见购买的关系研究[J].技术经济,2008,2:120-127.
[9]杨和雄.A股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购买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1:40-45.
[10]朱小平,郭志英.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条件下审计费用增加的信息含量研究[J].审计研究,2006,2:64-68.
[11]唐跃军.不利意见、审计费用与意见购买[J].证券市场导报,2010,1:40-47.
[12]韩丽荣,高瑜彬,胡玮佳.当代经济研究[M].清华出版社,2015,1:74-80.
关键词:违规处罚;审计师更换;审计意见;上市公司
JEL分类号:K42中图分类号:F8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4-0098-06
在国际经济舞台上,上市公司违规的案例层出不穷,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最高权力机关的中国证监会及其领导下的深交所、上交所(下文简称为“一会两所”),它们公布的违规处罚公告则成为投资分析的重要信息来源以及各方密切关注的焦点。根据我们的统计,在2002-2009年间,至少有26.54%的公司在两年里被处罚,其中有65.59%的处罚原因与审计师的责任相关。因此,本文以2002-2009年所有被“一会两所”处罚且违规行为与审计师相关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上市公司在被处罚后审计师更换的选择行为以及更换审计师对避免再次处罚的效果。
一、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国内外已有大量有关审计师更换的相关研究成果,其中针对审计师更换动因的研究最为丰富。关于审计师更换动因,西方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①意见分歧和保留意见。Chow和Rice发现,收到“不清洁”审计意见的公司在随后的一个审计年度更有可能更换其审计师。主要是由于审计师的反对意见和保留意见很可能触怒管理当局,上市公司以更换审计师的形式购买审计意见。②财务困境、破产危机诉讼风险。Schwartz和Menon发现财务困境公司更倾向于更换审计师。Lys认为面对诉讼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更倾向于主动拒绝该项目。③审计师级差需求理论与成本变化。Simon和Francis的研究显示,公司成本越高,审计师更换方向越可能是从小规模事务所转向大规模事务所。对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师更换的原因,国内学者也作了许多研究。耿建新和杨鹤研究发现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更易更换审计师,ST、PT类公司比非ST、PT类公司更易更换审计师。陆正飞和童盼研究证实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与购买审计意见正相关。于雳和马施发现上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有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而吴联生和谭力的研究却发现更换并不能显著改善审计意见。张涛和吴联生相关研究表明,审计师强制性变更下,审计师与管理层的合谋将导致财务舞弊,而自愿性审计变更有助于股东阻止审计师与管理层的合谋,使得其真实披露公司的盈余信息。
关于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被处罚的原因、处罚公告给被处罚公司带来的股票市场反应,以及处罚给上市公司管理者带来的后果等方面。吴国萍将公司违规按表现形式分为虚假陈述和延迟披露,其中虚假陈述又分为了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在此基础上分析了1996-2005年被处罚的上市公司违规情况,发现该时间段的样本公司重大遗漏和延迟披露为违规主要形式。任怡琛采用2002-2007年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得到基本一致的结论。蒋廷富和张金贵通过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特征研究显示,上市公司违规现象在不同行业间有着不均衡的分布,并且有相当高比例的违规年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朱春艳和伍利娜通过对2001-2007年被处罚过的上市公司的审计师的反应研究发现,审计师在上市公司被处罚当年及之后的年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更高。并且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冯延超和梁莱歆考察了公司的诉讼仲裁、违规处分等法律事件对审计收费和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得到类似的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上市公司无论是虚假陈述还是延迟披露,其违规动因大多与隐藏相关风险有关、与公司的财务问题相关,继而与审计师相关。如果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是自愿的,且并非出于购买审计意见或是盈余管理的目的。则更换审计师是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的。当上市公司因存在财务报告披露不及时、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与审计师责任相关的因素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时,为了避免再次受到处罚、提高其审计质量并及时纠正问题,相对于没有受到处罚的上市公司,其更倾向于更换审计师。因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一个研究假设:
假设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于没有受到处罚的上市公司,被“一会两所”处罚的上市公司在处罚后更倾向于更换审计师。
进一步分析,如果当年被处罚的上市公司上一年被出具的为标准审计意见,则在一定程度上表示审计师并没有发现其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是发现了问题但由于维持业务关系和长期合作等原因没有在审计报告中发表合理的审计意见。同时,上市公司在被处罚后选择审计师时更加谨慎,要求审计师更能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更高审计质量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二个研究假设:
假设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于上一年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被处罚公司,上一年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被处罚公司更倾向于更换审计师。
更进一步分析,如果上年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在当年由于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在此情况下上市公司自愿更换审计师,会对下一任审计师的独立性及审计质量的提高有促进作用,即更换审计师后被再次处罚的可能性应较低。与此相应,对于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其违规行为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原因可能相关。则更换审计师不一定是出于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有可能是为了购买标准审计意见,所以审计师更换这一行为对抑制下一年再次被处罚的作用将不明显。因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三个研究假设:
假设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于上一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被处罚公司,上一年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被处罚公司,更换审计师的行为更能够有效抑制再次被处罚事件的发生。
二、变量及模型设计
2012年沪深两市出台了新的退市规定,在新增的8项退市条件中,将非标审计意见的纳入无疑是一大亮点。审计意见,作为独立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第三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鉴证,越来越为投资者所重视,并会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而审计意见对股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是否具有决策有用性即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一直是审计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如果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即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同的经济后果,那么各方的压力和诉求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审计意见行为便是一项重大的理论与实践命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学术界围绕上述两个关键问题展开了系统的实证研究,研究结论为资本市场审计制度安排和监管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独立审计制度和审计市场等各项基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审计意见的相关实证研究也未取得较为一致的结论。为此,本文在借鉴廖义勇(2012)提出的审计意见行为“后果――动因”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相关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回顾与评述,以期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可资参考的理论指引与研究范式。
二、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与经济后果
由独立第三方出具的的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能否为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后果是我们在研究审计意见行为时所首要关注的问题,也是目前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的主要关注点。若审计意见能够向市场传递私有信息,从而改变报表使用者关于公司未来现金流入的数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预期,利益相关者将依据新的预期展开相应的行动,如在资本市场上买入或卖出证券、停止或增加对客户的贷款、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等。
相关学者主要从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审计意见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研究成果。就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而言,根据划分审计意见类型的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即外在形式和内在实质内容,我们可以将有关市场反应的相关研究分为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接下来,我们将从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审计意见与融资约束这三个方面对审计意见信息含量与经济后果相关文献进行论述。
(一)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
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是指审计报告的对公司年报的信息质量所做的评价,一旦被出具非标意见,说明企业未能满足年度财务报告合法性、公允性、一致性的要求,其所公布的盈利数字纵的可能性比其他企业大,未来的现金流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大,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较高,投资者对此作出相应反应,直观表现为股价的下跌和交易量的变化,一般用股价变化作为市场反应的量化指标.
国外观点有:Choi和Jeter(1992)认为保留审计意见降低了股票价格的盈余反应系数。Dodd(1984)和Elliott(1982)通过比较标准公司与非标公司之间的市值差异,表明市场对非标意见表现出弱的负反应。Melumad N.D和Amir Ziv(1997)对非标意见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运用M―Z模型描述了非标意见、被审计公司管理当局报告选择行为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Ameen,Elsie C,Chan,Kam,Guffey,Daryl M(1994)通过对保留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进行研究,发现在信息公布之前会有负的市场反应,而对于信息公布后,没有显著的市场反应。
国内观点有:廖义刚(2012)提出了基于“后果―动因”的研究框架。赵静(2002)发现我国股票市场对2001年年报中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与保留意见没有显著的负反应。但是,恽碧琰和阚京华(2008)认为证券市场对注册会计师以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代替更为严厉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行为有所识别,对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较为反感。陈梅花(2003)认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并不充分,审计意见对股票投资者的影响不明显。郭志勇和陈龙春(2008)认为我国证券市场能够识别按实质性内容分类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和非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之间的差异,但不能识别按外在形式分类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之间的差异。肖序,周志方(2006)认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与股价超额收益增量呈负的弱价值相关性,而且2003年审计报告准则修订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价值相关性和决策有效性提升作用明显。
(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GoingConcernOpinion),是指被审计单位由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从而出具的一种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体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等意见类型。国内外研究观点主要为:Taffler、Chen(1996年)和吴佳(2011年)他们认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一定信息含量,会减少股票市场对公司后续提出破产申请行为的反应程度;Firth(1978年)、Ball(1979年)、Dopuch(1987年)、Mutchler(1985年)、张晓岚和宋敏(2007年)他们也认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市场能够区分不同类型的非标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表现出显著的负反应,同时市场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负反应程度显著大于非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黄秋敏和张天西(2009年)也认为市场对首次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显著的负面反应,市场对无法表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负面反应均显著高于对强调无保留和保留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反应。但是有些对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市场反应的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Elliott(1982年)认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事项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难以严格区分,以及财务报告信息的干扰等原因,尽管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为负向,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本身具有信息含量;邵瑞庆、崔丽娟(2006年)和焦烨妍(2005年)他们认为由于审计报告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缺乏实质判断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并不明显。综上可知,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是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的,对市场产生显著的负向反应,同时市场对无法表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负面反应显著高于对强调无保留和保留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反应。
(三)审计意见与融资约束
审计意见对贷款融资的影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没有统一的观点,这里存在着信号传递理论与披露制约理论之间的论争。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信号显示效应,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能够作为一种可信的承诺,向商业银行传递信号,增强其财务报表的可信性,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但是,披露制约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披露制约效应,被审企业为了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可能披露对企业不利的信息,这样反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通过对银行业的调查发现,对于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银行对其授予的“最高贷款额”显著大于被出具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类保留意见的公司;同时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所得到的银行贷款利率将更低(Firth,1978;张纯和吕伟,2007)。而对于首次发行股票融资的公司而言,好的审计意见将向市场发出该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的信号,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从而提高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使融资约束问题得到改善(Seipel 和Tunnel,2000;Copley 和Douthett,2002)。获得银行贷款方面,获得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以及提供较少的担保费用比例(高雷,戴勇和张杰,2010)。在贷款利率方面,银行的货款利率无论长期还是短期都与借款企业的审计意见有关(胡奕明和唐松莲,2007)。
这些证据表明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可以引导资本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这些结果之间的不一致也表明了环境差异的潜在影响(朱凯和陈信元,2009)。
除上述研究之外,寻找多个有效变量以预测公司可能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是检验审计意见是否具有增量信息含量的延伸研究。若能找到恰当的变量能够准确地预测审计师将出具的意见类型,就说明审计意见不具有增量信息,反之则说明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Mutchler发现,多元判别模型能较准确地预测审计师是否出具GCO。Dopuch等将市场变量引入审计意见预测模型后,模型预测GCO的精确率高达66.7%至88.9%,而预测诉讼导致的保留意见的精确度为12.8%至40.4%。上述研究均表明,审计意见尤其是GCO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被预测的,这对审计意见是否具有增量信息含量提出了挑战。
三、未来发展与展望
长期以来,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及其出具行为一直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对这一领域的系统考察不仅有助于理论界深化对审计意见行为机理的认识,还将有助于改进审计实务。基于此,本文依据廖义勇(2012)提出的审计意见的“后果――动因”分析框架,从审计意见类型的不同分类标准、对融资决策的影响等视角分析了审计意见的经济后果,进而分别客户、审计师特征以及法律层面分析了影响审计意见出具行为的动因,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地回顾了国内外审计意见领域已有的实证研究文献,以期为我国审计意见领域的实证研究提供一定程度的方向指引。
由于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未来国内审计意见领域的实证研究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在研究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时,由于财务报表与审计意见是同时的,因此需要有效地分离财务报告信息和审计意见信息,例如当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已经披露了持续经营不确定事项的情况下,GCO是否还具有增量的信息含量就是一个值得质疑并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究的问题。因此,应特别关注检验审计意见是否具有增量信息含量的延伸研究,即,寻找多个有效变量以预测公司可能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若能找到恰当的变量能够准确地预测审计师将出具的意见类型,就说明审计意见不具有增量信息,反之则说明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
【关键词】董事会特征;审计意见;公司治理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状态日趋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为连接两权分离主要桥梁。并也逐渐成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治理及提高公司治理绩效主要路径。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生存与长远发展及融资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此,上市公司为了尽可能避免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越来越重视来完善公司董事会建立及公司内部治理。
纵观目前学术界文献研究,一方面是研究董事会特征所带来经济后果,比如:对公司绩效、财务舞弊防范、审计质量、公司发展等方面影响;另一方面是研究上市公司微观经营行为与审计意见之间关系研究,比如:事务所更换频率、事务所规模、公司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财务业绩情况、大股东持股比例对审计意见影响。基于此,目前文献从董事会特征视角对审计意见影响之间关系研究甚少,笔者尝试梳理从董事会特征角度对审计意见影响做文献回顾。
二、国外文献综述
纵观国外文献情况,大多数学者从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持股比例等视角对审计意见影响展开研究。
(一)董事会规模与审计意见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规模越大,公司治理机制相对比较健全,发生舞弊机会较少,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机会减少。比如,①Dalton等(1999)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与规模较小董事会相比较,大规模董事会通常会拥有更强大的专业背景及综合实力能更有效地提高董事会的监督效力,能够保证高质量会计信息,大大减少财务舞弊机会,进而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减少;②Yermack(200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规模大的董事会对管理者监控行为会更加有效。
然而,还有一些学者研究发现,公司董事会规模越大,会导致出现监管不利概率加大了,进而管理者有机会去舞弊或出具虚假财务报表,进而加大了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比如,①Beasley(1998)研究发现。与规模较少董事会相比较,董事会规模越大,公司越可能发生财务舞弊,公司收到非标注意见的可能性越大。②同时Eisenberg&Wells(1998)研究认为:小规模董事会比大规模董事会的运行更加有效率。总之,基于此,董事会规模大小与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之间具有一定线性关系,一般情况下,董事会规模越大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将降低,但是也有些例外情况。
(二)独董比例与审计意见
一般情况下,独立董事比例越大,公司监督力度会越强,管理者出现舞弊概率较小,将会出具较高质量会计信息,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将相对降低。比如,①Klein(1998)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外部董事比例越高的董事会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显著低于其他公司,进一步研究发现独立性较强的董事会能够对财务报告的产生过程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督,进而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将降低。②Agrawal与Chadhaf(2000)通过实证研究表明,若公司的董事会或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越高的话,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错误概率越低,这样公司被出具非标概率将降低。
(三)董事持股比例与审计意见
Beasley(199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随着独立董事在本公司持股数量的增加,会有更多精力来监管公司管理者,相应的在其他公司持股数量的会减少,这样对公司监管力度将加大,进而减少管理者舞弊机会,这样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下降。即董事会持股比例与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之间成负相关关系。
三、国内文献综述
纵观国内文献情况,大多数学者从职位变换、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更换事务所比例等视角对审计意见展开研究。
(一)职位变换与审计意见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总经理两职合一对审计意见影响不显著,比如,①周水平和陈小林(2009)通过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董事长总经理两职的设置对审计意见没有显著影响。②刘晶和张涛(2002)通过选择被ST公司做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公司高管变换对获得审计意见类型没有显著影响,即高管变换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不显著。
(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审计意见
一般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大,说明公司具有较高投资价值,公司往往会得到标准审计意见概率将加大。比如,张敏等(2011)通过运用A股上市公司年报数据,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公司为了维持良好行业地位,公司将有更多动机去聘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可能性就越大,公司高管对加大力度监管管理者,这样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将降低。
(三)事务所更换与审计意见
一般情况下,公司若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表明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出现舞弊概率将会加大,从而得到非标审计意见概率将加大。比如,李爽和吴溪(2006)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为了避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会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总之,董事会通过有效履行职责,来强化对公司管理者行为的监控,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危害与有效降低成本,最终来更好的提升公司价值。通过研究董事特征与审计意见关系,并提高审计意见质量,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能更好地为报表使用者服务。
参考文献:
[1]Klein,A. Audit Committee,Board of Dircctor Characteristics,and Earnings Managelnent,Jouf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2,33(3):375-400.
[2]张敏,冯虹茜和张雯.机构持股、审计师选择与审计意见[J].审计研究,2011(6):82-88.
[3]李爽,吴溪.改聘审计师与上市公司治理:1985-2003年的经验数据[J].审计研究,2006(3):52-60.
[4]Beasley M S,PetroniK R Board independence and audit firm type[J].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ey.2001(1):9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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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庭(局)、处、室、队: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和推动地方工业经济发展,院党委经研究通过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地方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现下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贯彻,为地方工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实施中如遇什么问题,请及时向院办公室反馈。
经济建设是当前我国各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通过执法活动支持和配合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这也是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前提和保证。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和促进地方工业经济的发展,结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中心意识,增强为工业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大干警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本方针,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把促进和保护工业经济发展摆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辖区工业经济特点找准结合点。同时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司法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的执法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
二、依法及时打击各类侵犯社会经济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努力营造和维护有利于工业经济发展的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对于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以及盗窃、哄抢企业财产、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外部发展环境的犯罪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
三、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促进诚信社会建设。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工业经济的买卖、借款、建筑、用水用电等合同纠纷,依法认定合同效力,正确适用合同责任,制裁违约失信行为,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机制,保障工业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要及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用工制度的规范运行。在民商案件的审理中,尤其要注重调解方法的运用,尽力多做调解工作,以彻底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使其有利于再投资、再合作、再发展。
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依法优化工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良好政务环境。要依法审理好工业企业有关行政职能机关涉及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行政收费等行政案件,认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制止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犯企业经营自等不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营造一个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业经济活力迸发的政务环境。
五、拓宽执行途径,加大执行力度。对工业经济主体申请执行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及时执行,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穷尽执行强制措施,认真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确保工业经济对外债权的回收力度。
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延伸审判职能。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工业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征询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摸清可能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和纠纷苗头,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不断探索服务企业的好方法、好途径,提升法院工作水平。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