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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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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第1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BT协议》、《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共租赁房项目建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城公租住房项目贷款资金是指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市城司)为借款人,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市城投房地产公司)为建设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用于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的贷款资金。

第三条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的内容为:总建筑面积946130平方米,建成公租房约11206套,以及配套商业用房、小区内的电力、供热、给排水工程、场地绿化、硬化等。

第二章融资管理

第四条市城司作为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并签订《借款合同》,统一归还贷款。市城投房地产公司作为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的招标、建设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办理项目可研、规划、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

第六条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87339万元,由市财政出资。资本金由市城司拨付到市城投房地产公司开立的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专用账户。资本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并及时投入项目建设。

第七条市城司在开发银行分行开立贷款资金账户,集中办理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事项,开发银行分行在审核并确认项目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条件后,将贷款发放到其资金账户,用于办理项目贷款资金的支付和还本付息资金的归集。

第八条市城投房地产公司按照项目的形象进度,向市城司提交审核确认的资金支付审批表、各次资金支付明细汇总表、项目进度结算书、施工合同等商务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应中标通知书。市城司审核汇总后向开行分行提交上述支付材料,经开行分行审核确认后拨付贷款资金至该项目商务合同交易对手。

第九条依据《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将应予拨付施工合同交易对手的资金分别拨付至其劳务费专用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若当地人民政府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发生变化,此支付方式相应调整。

第十条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城司、市城投房地产公司要强化项目施工、预算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规划进行,避免资金浪费,切实提高资金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项目完工后,市城司、市城投房地产公司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同级审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贷款本息偿还

第十二条市城司作为项目借款人,负责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项目建成后,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配套商业用房的租售收入归市人民政府所有。市城司应负责依据其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市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BT协议》,及时将市财政拨付的回购资金划入市城司在开行开立的偿债资金账户。

市人民政府每年将回购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项目贷款本息偿还。

第十四条作为回购资金组成部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及配套商业用房的租售收入提前实现时,可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具体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程序办理提前还款。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市城投房地产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应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市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

第十六条项目贷款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如经检查发现有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造成工程资金损失、浪费,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市城司作为项目借款人,其它单位作为建设主体的贷款项目,可参照此办法施行。

第2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一、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安排及实施情况

1、2012年任务安排情况

2012年国家下达我县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总投资304.64万元。其中:基本口粮田99.76万元;沼气池203座,投资16.24万元;补植补造面积5680亩,投资28.4万元;后续产业安排投资109.6万元,油茶及工业原料林3190亩;农民培训813人,安排投资24.39万元;生态移民75人,安排投资26.25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基本口粮田:安排坡改梯192亩、土壤改良960亩、农田水利实施建设774亩,安排在坳南乡的江口村、牛田村、小湾村,曲白乡的灯高村、上坪村、枧村、中村,石桥镇的辽原村、梅荷村、沿曲村。该项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批复,土壤改良及土地培肥正在有序开展,积极开展稻草还田。

农村能源建设:安排沼气池203个,资金16.24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批复,项目正在实施。

农民培训:共安排4个乡镇、18个行政村、813人,安排资金24.39万元。该项目已制定方案及批复。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到项目村进行30余次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二是开展退耕还林农村劳动力普查、进村指导服务,完成农民转移技能培训人员的相关信息调研统计;三是围绕当地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特色产业和突出“一村一品”发展要求,对813名退耕还林培训农民明确培训专业、培训内容,现已培训360人;四是利用各种渠道、就业和维权整理劳务供求信息,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

后续产业发展:该项目已完成油茶248亩、工业原料林4900亩,超额完成计划,共完成投资129万元。

补植补造: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4560亩,完成投资24.2万元,完成计划任务80%。

生态移民:生态移民75人,已全部落实到户,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资金使用:我县严格按照巩固退耕还林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县级财政报账制,现已报账126.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县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县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和批准,并督促项目实施。

2、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下达后,县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乡镇分别签订项目合同,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明确巩固退耕还林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指标,项目质量标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奖惩办法,切实完成好项目任务。

3、坚持质量标准。巩固退耕还林建设项目关系到退耕地区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我县农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必须抓好项目实施质量,严格执行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建设标准,技术培训和服务内容,严格按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实施。

第3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二、培训任务和内容

(一)培训任务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市本级48人次,各县(市)、区19人次,培训时间为每人5天。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置、餐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食品安全法自由裁量标准解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保健食品监管工作重点等内容。

三、培训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市卫生局负责是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培训结束后,向省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与卫生监督处提交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市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培训工作。

(二)培训方式

以脱产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理论授课,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培训教材:《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和《卫生监督员手册》。

(三)资金安排

本次培训项目实施利用中央财政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专项资金。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卫生监督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督秘〔2012〕784号)。

四、培训执行时间

2012年3月底前完成。

五、培训工作要求

(一)培训师资要求,师资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及教学能力,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专业培训人员。

(二)考试:学员培训后进行教学理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4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作用;注意问题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076-02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是内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和调查的基础上,对现场审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主要是通过严谨的审计步骤来收集与审计目标相关的证据,以实现审计总目标。对内部审计人员来说,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是指导内审工作有效进行的书面指令,指明了审计的工作方向和步骤,为内部审计人员有效地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价活动提供行动指南。同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又是内部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实现自我控制的一种手段,保证以效率和效果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任务。编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必要步骤,也是实现审计目标,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措施。一份有针对性的、重点突出的、安排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可以对审计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1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作用

1.1 是督促现场审计按指令进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的工具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是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和内审人员完成审计任务的重要文件,通过审计实施方案,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全面把握审计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研究准备阶段所掌握的信息,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明确审计任务和目的。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将实际工作与方案进行比较,从而衡量工作进程与质量,掌握已经完成的和尚需集中精力完成的工作内容,督促审计人员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工作,使其在整个现场审计过程中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我指导,最终圆满完成审计任务。

1.2 是科学调配审计资源、合理调整审计时间和考核审计工作质量的依据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确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步骤,对完成方案中规定的每一部分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时间可以较为准确的估计。据此,就能有针对性地分配审计人员、预计审计时间、统筹安排有关事项,以便控制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审计业务管理,考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从而有利于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1.3 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能够指导内部审计人员实地收集与审计目标相关的、充分的、可靠的、有效的审计证据,保证审计步骤和方法被充分实施和使用,降低因遗忘重要工作步骤而未能揭示重大问题的风险。

1.4 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必要措施

实施良好的审计方案可以使内部审计人员从被审单位错综复杂的信息迷宫里摆脱出来,避免在大量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将时间和精力集中于风险较大或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领域,强化对之检查和评价的深度和力度。由此,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审计工作,但能够保证工作质量符合质量控制的要求,高效率地完成审计任务,以更经济有效的方式实现审计目标,达到审计目的。

2 编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2.1 认真做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目标

编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就是要将已经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和准备执行的具体步骤、方法,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审前调查是编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出发点,是内审人员在审计之前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基本情况,索取会计报表、银行账户情况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等资料,通过查阅有关文件档案,与管理人员讨论经营活动、实地观察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据此进行简单的审计测试和分析性检查,对被审单位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做到胸中有数,为综合所获信息、确定审计目标和重点范围打下基础。编制审计方案之前,内部审计人员应对被审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了解,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取得对被审计活动的充分认识,掌握实施审计的具体工作量,进而对被审计事项的风险进行评估,对计划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符合逻辑的分析判断和总结,为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根据。

2.2 区别不同类型项目,分类编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内部审计的类型主要分为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审计、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等,各种类型的内部审计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征和要求。在编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之前,一定要注意分清审计类型,根据各类型的性质与特征,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例如,单位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者虽然在内容上有很多共同之处,但也存在差异。财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而言,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则相对要宽一些,不仅包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有关单位投资、筹资、资产转让等重大经济决策活动,两者的范围和重点都不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应编制的审计方案在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上都要有所不同,分别体现各自的特点和要求,以更好地满足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2.3 在总方案中编制分项目、分步骤的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大型的、复杂的、时间跨度长的审计项目,由于头绪多、情况复杂,审前调查难以全面、真实地摸清具体情况,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就难免有疏漏和重点不突出等问题,虽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可以调整,但调整的内容过多,则审计方案编制的作用和意义就大打折扣。因此,在编制审计方案时,不仅要在审计实施前编制总体工作方案,在审计过程中对一些重点资金、明细项目,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编制分项目、分步骤的审计实施方案,以增强审计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2.4 注重审计范围、目标、程序的确定及人员分配和时间预计

通常情况下,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由文字和表格组成,编制流程一般包括四部分:一是调查、收集并整理资料;二是分析风险、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三是制定相应审计程序(步骤、方法);四是审计资源(人员、时间)的分工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应予认真研究和确认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2.4.1 运用重要性概念确定审计范围

任何一个单位都有许多相互联系的活动和极其复杂的业务处理过程。要全面审计其中的每一个方面和环节,将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紧张的内审人力资源使内部审计工作不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每一项活动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和评价。因此,内部审计范围只能侧重于重点领域或重要事项,具体应根据在准备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尤其是现场调查的结果,视控制状况、风险高低和重要性来确定。不同阶层的人员,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各方面的重要性所持的态度和观点有所不同,对内部审计人员来说,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所有重要方面,以及企业管理当局关心或提出具体要求的任何方面都具有重要性。为了有效地进行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在现场审计中不断地评判审计测试和审计步骤的实施结果,并根据其结论反复估价预定的审计范围是否适当,是否存在遗漏重要性事项的可能性。由于审计初期与审计实施过程中对有关事项重要性认识的差异,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在现场审计过程中不断按照重要性指标确定审计范围,这也是审计实施方案需要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加以修改或补充的原因所在。

2.4.2 制定明确的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内部审计人员为达到审计目的所要完成的工作,具体的审计目标应根据准备工作的结果,侧重于对组织目标实现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或已经揭示潜在或实际存在问题的重要事项。审计目标与被审计活动的目的是紧密相关的,例如,管理部门要求职员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这是与资源使用相关活动的目的,而与之相应的审计目标则是确定资源是否得到了经济有效地使用。因此,具体的审计目标是针对某项业务活动的目的而设计的。编制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时,必须为既定审计范围内的每一部分拟订明确的审计目标。

2.4.3 确定详细、具体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审计步骤是指导现场审计达到审计目的的一套具体行动措施,是审计方案的核心内容。审计方法是为了获取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实现有关具体审计目的所应采取的审计手段。在确定了审计范围和审计目标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应继而确定具体的审计步骤和采用的审计方法。

审计步骤与方法应适合特定的审计目标,并覆盖整个已确定的审计范围,内容应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可以满足完成现场审计的需求。方案中确定的审计步骤和方法能够反映收集证据的手段和评价证据的方法,并能保证所收集的信息能够充分、准确地支持审计结论。

2.4.4 科学分配审计人员,合理预计审计时间

科学分配审计人员、合理预计审计时间对于保证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进度,提高审计效率很重要。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以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为依据,按照内审人员各自的经验、业务熟练程度、专业技能及职业道德水平等因素,以及均衡工作量的要求进行业务分工,确保每一项审计事项及其每一个具体审计目标责任到人。并根据以往的审计经验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为原则,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各审计事项的耗时量。

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对审计进程的冲击,在确定审计人员配备和审计起止时间时,应当留有适当的余地。

一般而言,一份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的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有利于减少内审人员所在的现场审计时间,降低审计费用,提高审计效率。它不仅反映了审计准备工作的成果,而且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了解的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和评价的智慧结晶,反映了审计人员的工作思路。在实际运用中,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根据现场审计所掌握的情况,经审计管理人员同意,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以适应变化了的审计环境。

参考文献:

第5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1、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做到项目快速确定、资金快速拨付、效益快速发挥。

2、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性。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内容

(一)扶持范围

精准识别的扶贫对象中有感恩思想脱贫意识强的农户。

(二)扶持条件

被扶持户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自愿申请;二是有明确的产业项目。

(三)组织实施

到户增收项目资金。首先由村两委、工作队运用“四议两公开”的办法确定被扶持的农户、项目和资金。项目实施后,由乡(镇)政府组织验收。

三、项目申报、审批和备案

(一)项目申报:

1、 建立项目库。村根据产业扶贫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于10月底前建成下年度项目库,同时将标准文本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镇扶贫办备案。

2、 制定规划。根据镇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各村依据乡镇年度脱贫计划,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审核确定后,制订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规划,报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县扶贫办备案。

(二)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必须在驻村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以贫困家庭为单位申报,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以户为单位逐户汇总,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对依托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由提出申请的带贫企业或村编制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报批。项目所在行政村将审核盖章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审批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四)项目上报备案。镇政府资金计划下达后,村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及项目审批汇总表报镇扶贫办、财政所备案。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实施。经镇政府审批后的项目,要实行规范统一的项目操作规定,先公示,后实施。

(二)项目监督。村建立由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参与的项目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三)项目公示。项目贫困户名单、项目内容、资金数量等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项目监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应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范围的工程、物资等,应当按照政府釆购、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如确需变更,须经镇报县同意并备案。

五、项目验收和报账

(一)项目验收。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实行村报账。扶贫项目完工决算后,由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 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县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镇扶贫办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因特殊情况,需先期拨付资金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镇政府研究批准,同时应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备案。

对于统建统管项目,镇财政所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对于补贴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要釆取“一卡通(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资金报账。报账时要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以下凭证:

1、贫困户自建项目报账时需提供: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自建项目验收单、公告公示和项目验收现场照片等资料。

第6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第一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是国家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天保工程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

第三条天保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缓解企业社会负担,为林区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第四条天保工程实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省级政府对国家负总责。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天保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林业局培训的对象为省级天保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县的县级领导干部;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地(市)、县(局)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县级培训对象为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工人、农民(含林农)。

第八条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省、地(市)、县(局)四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九条天保工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核查验收。各级天保工程主管机构要会同造林等有关业务职能单位加强对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等的组织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第十条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用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要实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应使用2年内的二类调查资料;超过2年不满5年的,需进行补充调查;超过5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类调查。

第十二条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必须以县(局)级森林经营方案为蓝本,建立在科学的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林业局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省级和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审批权限是:各省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批;县(局)级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实

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天保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采购实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接受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级工程主

管部门要加强对批量货物采购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具体的货物招标采购办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凡列入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木材验田产量调减计划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对木材生产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本帐”管理,决不允许搞计划外采伐和销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病虫害、风灾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现行的木材计划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凡是弄虚作假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营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有关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等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提前抓好种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证苗木生产数量和质量,推行苗木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各省要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和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条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禁伐区的乔木、灌木,不得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从事放牧活动;不得随意开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修筑和开挖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禁伐区修筑管护、居住房舍和设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二、养殖林蛙、鱼类等水产应尽量利用原有沟系,如需拓宽,则宽度不超过最近20年以来的最高洪峰水位线,修建的各类设施不能影响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条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发展林下资源利用项目,要以县(局)为单位,编制林地和林下资源利用项目建议书,经同级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必须落实到人。实施单位要广辟就业门路,积极稳妥地安置下岗职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再就业安置。

第四章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作业设计)。·

第二十六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下一年度计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林业局,抄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地方向中央财政申请天保资金,先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按有关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年度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再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报。地方实施单位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国家林业局根据财政部下拨资金的数量和要求拨付给所属实施单位。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审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纠正,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第二十九条年度中央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计划实行抄送备案制度。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要将明细计划抄送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十条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和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各种债务等。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条纳入工程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先于中央资金拨付给建设单位;对不能足额配套的,国家有关部门有权停拨中央资金。

第三十二条工程县(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即:造林工程预付款额控制在年度计划投资的50%以内,然后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拨付30%的资金:年度造林任务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资金;预留10%质量保证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达标后,再予拨付。

第三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建设资金的到位、使用等情况,按规定真实、完整地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信息资料。

第三十四条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本级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别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

第三十五条各级天保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责任制和工程主管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有权直接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资金违纪问题,鼓励全社会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有关具体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颁发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财基字[1999]92号)和财政部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执行。

第五章工程监督与核查验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督包括检查组现场检查监督、报表监督、审计监督和追踪评价监督。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好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举报电话和信件,对重大问题,要直接派人进行核实处理。

第四十条各省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定期报告工程的实施情况,具体要求按天保工程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审计部门或由国家组织的专项审计监督,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年度审计工作。

第四十二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进行缓建、停建,并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对项目责任人(主管项目领导或项目法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投资计划下达满一年但尚未开工的项目;

(二)擅自调整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截留、挪用、挤占工程资金的;

(三)地方财政资金不按规定的比例配套或逾期半年以上拨付资金的。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项目无法进行建设的;

(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工程区发生毁林或乱占林地,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第四十三条工程核查结果是检验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目标效果的依据,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工程核查验收分为县(局)级自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复查、国家抽查三级核查验收制度。

第四十四条工程核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森林分类区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木材产量调减、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以及种苗、病虫害防治、防火、科技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工程核查验收具体程序和要求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核查验收工作质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验三个环节加强管理。

第四十七条对通过核查验收的省,由国家林业局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下达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建议地方政府、森工集团追究工程主管负责人和项目法人的责任。

第7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公益性 民生 质量 监管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10(b)-0206-03

工程质量的低劣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水文工程建设现阶段适逢难得建设发展机遇期,其建设产品的质量优劣,影响到设计单位的设计理念、安全保障,施工单位的社会信誉、经济效益,监理工作的环节参与度、投资分析控制,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准、方案落实程度、投资预期敏感度把握水平等。

水文工程一般地域偏远、交通不便,规模小、项目分散,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然水文工程(中小河流)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如何控制和管理好水文工程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共同职责。建设单位应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理念,以质量控制为中心,从工程前期准备,到站址踏勘、设计、施工、验收,特别是施工阶段的质量过程管理,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监管和处理好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是水文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

1 水文项目前期准备充分,认真落实“四制”是搞好水文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保障

水文工程建设项目从建设投资角度而言,具有站点分散、单站投资低、水利单价低、建设参与方多等特点,无论是哪个环节有偏差都会导致水文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发生。因此,水文工程质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和方法就是提前谋划、完善功能和理念,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认真落实“四制”是搞好水文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首要前提。

1.1 提前谋划,周密构思,体现出投资理念

中小河流建设迫在眉捷,怎么建?建哪些?建在哪里?都是我们应该静下心来思考的问题。要立足现状、实事求是、科学谋划好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的投资理念和努力方向,解决好“三个问题”,即水文事业发展站网扩张和人供需问题、设备安全和经费保障问题、局机关建设和站队结合管理模式问题,实现人、财、物协调稳步发展,达到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应用等有水文特色先进实用的科技水平。

中小河流建设对全省水文大投入、大建设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对水文来讲更是开天辟地头一回,没有路可循,没有经验可借鉴。规划设计方案水文设施与测站特性是否相符?选用设备能否满足测验要求?多次实地踏勘,进行断面、方案等比选,落实“一站式”设计理念,将水位、流量、降水等设施设备集成于一体,突破传统“分体式”设计理念,在实施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与落实。

1.2 扎实编制实施方案,落实分解好项目资金方向,做好方案预算风险评估

(1)扎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资金分解下达后,省级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至关重要。包括投资站点的确立、测验方案、建筑风格及造型选定、投资的优化、比选、技术部门集中审核,投入资金预算的核定。

(2)落实好项目资金方向。在编制“实施方案”中,要充分考虑到中央建设项目投资方向,解决问题层面及倾向,充分体现出民生工程和福址工程的特点,把中小河流非工程措施预警预报灾害防治作为项目资金走向,立足解决好河道内水文要素为主要目的,从技术手段、科技水平、方式方法等方面把控。

(3)切合实地做好方案预算风险评估。在设计部门和现场管理人员前期踏勘过程中,在满足水文站网规划、测站控制、公共资源等情况下,充分落实后期建设方案的实施,结合站点周边实际,考虑好建设项目单价合理性的适应性。与当地经济、人文、地理、协调性和居民的满意程度结合起来,在方案编制中要进行方案预算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好资金来源渠道,为下一步的方案建设与实施作好资源储备。

1.3 认真落实好建设项目“四制”工作

(1)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批复后,要及时设立项目法人机构,行使业主职权,负责工程实施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对工程招标、投资、合同及主要仪器设备采购等进行全面管理,考核工程工期、投资、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工程验收、档案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协调统筹好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工程建设创建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2)招标投标制。多年来水文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告诉我们,选择一支好的施工队伍,对管理好工程建设,把持好质量至关重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正评标”的原则,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为加强招投标工作透明度,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投标,扩大投标面,为公开竞争、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创造了有利条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评委的确定及评标的原则、拟定中标人等重要环节严格监管,整个招投标工作均委托中介机构。

(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中标合同签订后,迅速成立监理部,配齐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人员均已持证上岗。监理部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按时编写上报了《监理月报》。监理员根据现场情况认真填写了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机构按规定审核施工单位开工申请,下达合同项目开工令。监理机构需制定监理工作制度及岗位责任,例会制度,施工方案审核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等各项制度。

第8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公共卫生 专项资金 财务管理

近年来,中央及各级政府都比较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这些资金对卫生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项目资金运行也存在管理方法和制度不完善,规范化程度不高等一些问题,因此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确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特点

1.定义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是各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安排或其他资金渠道拨付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与管理部门结报的资金。需要注意的卫生专项资金与卫生事业经常性经费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见下表:

联 系 使用、核算、管理的主体都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区 别 卫生事业经常性经费 卫生事业专项资金

概 念 政府预算安排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与发展的预算资金。 政府通过预算安排或其他资金渠道拨付指定项目或用途的资金。

资金管理

要求 属常规管理,管理办法为: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结余部分参与本单位的结余分配,弥补以后年度单位经费不足。 属项目管理,管理办法为:专户或专账、专款专用、统筹安排、追踪问效。结存部分不参与单位的分配,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或上交。

资金取得 具有连续性 不具有连续性

核算要求 常规核算 单独核算

执行和使用 一般按单位的工作任务、事业计划的时序拨付使用。 限定了执行时间。

2.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原则

(1)专户或专账管理: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建立资金的预拨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是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必要前提和保证。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前,应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填制专项资金审批表,表中应列明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主要用途、使用方案及申报理由等,做到分项目管理资金。

(2)管理原则:依据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里制定的相关规定,明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下面几点原则:第一,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第二,讲求效率的原则,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保证资金有效、充分使用;第三,保证效益的原则,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努力实现项目规划的目标,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1.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并且不低于规定标准,不得冲抵原有其他卫生事业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2.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是通过政府出钱购买,对城市居民免费享受规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而安排的专项补助经费。

①项目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到2010年,城市居民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率达80%以上。

②项目内容: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1)一类项目。包括健康教育、卫生信息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高血压病例管理、糖尿病病例管理、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管理七项内容。

2)二类项目。包括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重点人群保健四项内容。

③支付方式。采取国库直接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给予服务机构。

1)一类项目经费。实行预拨及考核拨付制。

2)二类项目经费。实行考核拨付制。

三、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开支范围

1.定义

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由卫生专项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

2.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依据全省公共卫生各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设备和药品费、耗材试剂费、培训费、宣传费、管理费、人工费、工作补助、救治补助、其他。具体见下表:

四、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1.加强学习、了解项目

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是指通过政府出钱购买,对城市居民免费享受规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而安排的专项补助经费。应学习了解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内容、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等,以便更好地管理项目资金,这对于我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保证社会公共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项目执行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责任落实、经费使用、财务管理

(1)方案执行

①建立项目管理者队伍: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成立由政府相关领导牵头、涉及项目的部门为成员的公共卫生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清职责,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协调和督促作用,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领导小组建立沟通与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全面掌控项目的运行。

②制定项目执行方案:逐级制定既具体又便于操作执行的项目方案,在项目方案下发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及讨论,正确理解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层层分解指标;整合项目资源,严密手续制度,落实具体任务,以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

(2)责任落实

①业务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针对到达的每一批专项资金,分别制订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实现目标、范围和内容、组织实施、监督与评估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②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应明确项目财务管理的执行人员和财务人员,保证项目经费支出的有效性;对于项目执行人员和财务人员调动、轮岗等,应及时调整交接,保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

项目执行人负责人员和财务人员职责:执行人员负责项目管理,是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管理的责任人。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管理,是项目资金收支记录、核算、反映、财务监管的责任人。

(3)经费使用

专项资金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项目方案规定用途之外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抵充行政事业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

项目支出应与项目内容对应,费用支出应控制在项目内容(子项目)预算安排资金的额度内,严格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首先确定专项资金执行的审批权限制度,严格控制无审批权限或超审批权限的支出;其次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每一笔资金的动用必须有正式的预算申请报告,经单位领导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财务部门可以予以回绝。

①项目报账签字要求:项目开支提供的报账凭据,应有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的签字。1)应该签字的人员必须全部签字,签字必须签姓名,不得只签姓;2)签字人签署姓名后,还应当署签字的日期;3)领导签字应当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报销。

②项目经费报销程序:1)项目经办人将按项目实施(执行)方案和经费补助的安按,将报销的票据及有关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签批;2)项目经办人将签批完整的票据及有关材料交财务部门;3)项目财务人员按项目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与项目资金核对,不符合项目内容或经费不足的不予受理;对符合规定,审核无误的费用予以报销。

③执行人员提供票据和财务人员审核票据注意事项:1)原始凭证必须是国家统一正式收据或发票,且内容完整、真实、清楚;2)劳务费、讲课费、人员工资、工作补助等个人性的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本人的签字的相关信息;3)培训、工作补助的开支必须有培训记录、工作补助记录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4)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会计法》等财经政策、法规,在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框架下,体现专项资金管理的特点。财务人员要将财务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和控制。财务人员在资金管理中不能只是承担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工作,还应了解具体的业务和决策,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专项资金的事前和事中起到辅助控制作用,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做到事前严格审核、事中监督到位、事后及时结算。

参考文献:

[1]张奎力:公共卫生服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J].学习论坛,2009-12.

[2]宋文翠 张玉敏: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经济论坛,2006-19.

第9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一、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

为全区介入国家专项的农户配置彩色钢板组合仓,有效改善农户储粮前提,为建立农村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积累经验。

(二)原则

遵循“政府津贴、农户自愿、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中心、省级财政投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

二、项目单位

区粮食局及参加专项的乡镇为项目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测算

(一)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部门:一是为符合项目选点要求的1500农户配置单仓容量为2000斤左右的彩色钢板仓;二是对基层技术服务职员和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初步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服务体系;三是在农村推广高效低毒的储粮药剂。

(二)介入前提

原则上参加专项农户储粮在2000斤左右,并愿意承担专项要求的自筹资金。

(三)投资测算

1、仓型尺度

我省专项仓型选定为彩色钢板组合仓,执行国家的《农户小粮仓建设尺度》(LS/T8005—)。

2、仓徽

国家粮食局确定的尺度仓徽。

3、投资计划

省核定彩钢仓控制造价430元/个(含到仁和区集中点的运输用度),按照中心、省级财政和农户3:4:3投资比例,全区1500个彩色钢板仓,需要投入645000元,其中:中心投资193500元,省级财政配套258000元,农户自筹193500元。农户出资为自愿投入。

四、项目实施

区粮食局负责项目实施和管治、协调、督查,各参加专项的乡镇详细负责,区级相关部分协调配合。

(一)年11月底前,负责摸底调查,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粮食局存案。

(二)年12月上旬,召开项目启动大会。

(三)年12月中旬前,完成小粮仓的造册登记和小粮仓的招投标工作。

(四)年12月底前完成小粮仓的制作和发下班作,并做好本级验收及迎接上级验收的预备工作。

五、职责

(一)区政府对项目建设负总责,负责专项建设组织领导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监视项目资金的管治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