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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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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商鞅变法范文

1、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2、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3、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4、总的意义: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第2篇:商鞅变法范文

一、商鞅“罚赋”的重新探讨

根据古今学人比较一致的看法,商鞅变法曾制订所谓“罚赋”,即颁布《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1][1]。如明人董说《七国考》卷十二《秦刑法》说:“《荀子注》云:‘秦国罚赋。’余按卫鞅之法,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疑即罚赋。”关于这项罚赋,目前许多学者公认,其内容就是强迫一家有两个成年儿子必须分家,否则加倍征赋,以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然而对《分异令》所颁布的时间和罚赋的具体征收问题,他们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乃至对商鞅变法特别是赋税改革也衍生出种种不同的认识。所以,要深入研究商鞅的赋税改革,首先即必须重新探讨此令究竟于何时颁布及其“倍”赋的内涵。

从《史记·商君列传》看,商鞅的《分异令》是在第一次变法时与其他法令一起颁布的: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说明《史记》认为罚赋的征收当在商鞅第一次变法。但有些学者却提出质疑,认为在商鞅第二次变法时,《史记·秦本纪》、《六国年表》明确记载,秦孝公十四年(公元前348年)“初为赋”,因而《分异令》不可能是在第一次变法时颁布。例如:

《史记·商君列传》把这事记在第一次变法时,但是“初为赋”既在秦孝公十四年,那末“倍其赋”的处罚不可能在十四年以前。《商君列传》只是为了行文方便,在谈初变法时,把先后颁布的变法令放在一起叙述罢了。[2][2]

那么,究竟哪一种说法更符合事实呢?我们认为:《商君列传》的记载应是准确可靠的,而上述质疑虽然看起来不无道理,其实却有着明显缺陷,不能成立。

首先,就史料鉴别而言,前引所谓“行文方便”的解释缺乏足够的证据。众所周知,司马迁是一位具有深厚修养和优秀品质的历史学家,被史家赞叹为“良史之才”;他写的《史记》也由于重视历史事件的真实性为人们所称道,有“信史”和“实录”之誉[3][3]。故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或证据,我们很难想象,司马迁会仅仅“为了行文方便”把前后发生的事件放在一起叙述。况且,他自述撰著《史记》时,曾“紬史记石室金匮之书”,特别是引用了《秦纪》的史料[4][4]。这就更说明了他对史料搜集、梳理与考辨的重视。尽管《秦纪》“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5][5],某些记载不免存在疏漏或误植,但对于商鞅变法这一曾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恐怕还不至于弄不清主要措施的顺序。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在前引《商君列传》所载法令中,有不少学者认为,除了《分异令》,其他各项法令均属第一次变法。如果说此令的颁布确在第二次变法,那么司马迁又何以偏偏为了“行文方便”把它放在前一次记载呢?凭心而论,我们实在看不出其中有什么“行文方便”和必要。

其次,从《分异令》与“初为赋”的关系说,后者并不能作为前者于何时颁布的依据。显而易见,有些学者之所以提出上述质疑,主要理由就是认定秦国在“初为赋”时才开始征赋。而事实上,在“初为赋”之前秦国早已有了类似军赋或口赋的征敛。且不说《左传》僖公十五年“秦始征晋河东”[6][6]的记载,就是仅从商鞅的第一次变法看,我们也可以找到这方面的例证。关键即在于:那些学者都忽略了商鞅首次变法的一项重要法令。这项法令就是通常所说的关于奖励耕织的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它强调对“耕织致粟帛多者”将给予免除徭役的优待,从而间接表明了秦国当时已经开始征赋。当然,对此令中的“致”字一般都作“以致”或“致使”解,这也可以说是史家往往忽略它对研究赋税制度的史料价值的主要原因。但根据有些学者研究,“致”字原本就“是卜辞中的一个贡纳用词”[7][7]。这从《说文解字·攵部》“致,送诣也”亦可以得到证明。更重要的是,即使我们将“致”字解为“以致”或“致使”,这项法令也仍然能说明秦国已经开始征赋。毫无疑问,商鞅所以会奖励生产粟帛多的农户,其原因绝不仅仅是为了重农,而是在于那些农户向国家交纳的也将相应地增多。这不正说明粟帛乃是商鞅征敛的内容吗?而粟帛的征敛又无疑分属严格意义的“租”、“赋”范畴,因为根据《孟子·尽心下》“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以及《荀子·富国》所言,“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许多学者也完全承认这一点。“如果说,那时的‘粟米之征’、‘田野之税’,是属于田租的话,那么,‘布缕之征’、‘刀布之敛’,当属军赋。”[8][8]既然在“初为赋”前秦国已经征赋,则上述质疑也就不攻自破了。

至于“倍其赋”的处罚内容,当今学者的看法往往皆与对“初为赋”的理解联系在一起。凡主张“初为赋”乃“初为田赋”者,即认为“倍其赋”是征收两倍的田赋;凡主张“初为军赋”或“初为口赋”者,即认为是加倍征收军赋或口赋。我们认为:这些看法都各有一定的理由,但同时也都有偏颇。主要是未能深究“倍其赋”的罚赋性质。

一般来说,罚赋的性质当属于经济处罚,故必然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应得到的利益和补偿,二是由此所追加的惩罚性收益。这就如同对“偷税”必须首先足额补交税款,然后再征收相当数量的罚款一样。我们要考辨“倍其赋”的内涵,也应当作如是观。具体地说,就是先要确定其家有二男以上分异后国家应得到的收益,然后才能以此为基础再分析对不分异者的处罚。

以征收两倍的田赋说,若按照上述分析,这种看法则显然欠妥。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在秦人的家庭中,其子女一般皆“三男二女”。这从有关文献也可以找到旁证,如《孟子·梁惠王上》称:“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说明当时秦人的家庭绝非仅有二男。因此,若考虑到《分异令》在秦国是首次实施,我们即可推论:此令所规定的“二男以上”的罚赋标准至少是以三男为依据的。且不说还存在四男、五男甚或更多的可能性,姑以三男为例,问题已非常清楚。从国家应得的收益看,如果一家有三个成年男子分家,它就可以得到相当于原来三倍的田赋即田租。而按照加倍征收的田赋说,国家连应得的收益都未能补偿,更何况所谓“处罚”呢?这还未包括其他应得的收益,可见此说之误。

再从征收两倍的军赋看,这种解释也同样有误。如前所述,在一家有三男分异的情况下,国家将得到三倍田租的收益。但这还仅仅是其中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根据史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秦国军赋就是户赋:

军赋,就是云梦出土《秦律》所说的“户赋”,……《秦律》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户赋。如果隐瞒户口,逃避户赋,就成为“匿户”,要严加惩罚。[9][9]

因而国家还应当得到三倍军赋的收益。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那些分家的农户须交纳相当于原来三倍的军赋和田租。而按照征收两倍的军赋说,国家将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军赋份额,乃至还完全放弃了田租的收益,这又怎么能体现出罚赋的作用呢?

至于说征收两倍的口赋,那就更不能令人信服了。且不说当时如何征收口赋,就是仅从国家至少应得到两倍的田租与军赋看,由于口赋的征收最初当不会太重,这种加倍征收的口赋也根本谈不上什么补偿和处罚。更何况,古今学人多认为商鞅征收口赋是“舍地而税人”,所谓“任民所耕,不计多少”,“其后遂舍地而税人”[10][10]。如果真像他们所说,那么分不分家也并无必要。一则由于存在明显的漏洞,可以逃避至少两倍的田租和军赋,那些成年男子即使没有分异,在经济上也不会有多大损失。二则得大于失,一些家庭虽然人口较多,要承担因此多达一倍的口赋,但由于“任民所耕,不计多少”,在经济上肯定会得到补偿,甚至还可能占到便宜。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据《汉书·贾谊传》载,当时秦人也确曾必须分家。所谓“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足见罚赋不仅苛重,而且严密,根本不可能出现以上所说的“漏洞”。这就充分说明,其内容绝不是加倍征收口赋。

那么,究竟应如何理解罚赋的内涵呢?我们认为:从种种迹象来看,这种罚赋原本就不是仅指某一种具体赋敛,而应当是包括当时秦人家庭所有的赋税形式。换句话说,所谓“倍其赋”,实际也就是要对不分异的农户,加倍征收他们的田租、刍稿、军赋或口赋及其他杂赋。正如钱剑夫先生所推测:

商鞅变法,首即规定……有两个儿子的必须分居,成立两户人家,耕种两户土地。不然的话,就要加倍征纳田租,或且包括其他赋税。[11][11]

第3篇:商鞅变法范文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商鞅变法;启示

商鞅是战国时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秦国两次主持变法,奠定了秦国强盛的基础,其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和治国理论都产生了辉煌的实践效果。但以往学者们的研究视线却过多地集中在他的法律思想领域,而对他的用人思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通过对商鞅变法中所包含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进行分析,发现商鞅把人力看作是一种可以无限开发的资源而倍加重视,他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的主要特征就是使人尽其力。商鞅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对秦人的价值观念和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当生产关系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时,势必会在经济基础至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引起激烈的变革,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自从周平王东迁洛邑后,中国历史进入了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这一阶段被史家认为是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确立时期,虽然奴隶制曾经显示了其优越性,但此时,它的存在已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向封建制的转型已是大势所趋,而恰逢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方面的条件皆已成熟,这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反映。在此时期,维系奴隶社会的礼制也在逐渐地遭到破坏,亲亲尊尊的核心理念开始受到了质疑。但是,无论是道家还是儒家的中庸改良,本质上都是不主张对现存的礼制进行彻底的改造,而唯有法家,希望进行激烈的变革,用法来取代礼的作用,用霸道来取代王道作为社会的模式,自然而然,只有法家的人能受到统治者的重视,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进行一系列的实践,而商鞅变法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深刻地改造了秦国乃至未来的中国社会。

二、商鞅变法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分析

1、建立“奖励勇战”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是单位的战略性资源,也是单位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现代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一个士气低落的团队或单位是无法取得成功的。著名管理顾问尼尔森提出:“未来企业经营的重要趋势之一,是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再像过去那样扮演权威角色,而是要设法以更有效的方法,激发员工士气,间接引发员工潜力,创造企业最高效益。”激励这个概念用于管理,是指激发职工的工作动机,也就是说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职工努力去完成单位的任务,实现单位的目标。商鞅在他变法实践当中不但采用物质激励而且注重精神激励。他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实行军功爵制,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明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4]主张按军功大小给予一定的社会地位,“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奖励在战场上立功杀敌的人。具体的规定是:凡在战场上能杀得敌人甲士一人,并取得其首级者,赐爵一级,赐田一顷,宅一亩:得敌一甲首者,若为官者可当五十石俸禄之官:得敌一甲首者,还可役使一人或一家为自己的农奴,即“除庶子一人 ”。[2]为此,制定了有名的二十等爵制。商鞅变法正是利用二十等爵的等级这样的激励机制激发秦国老百姓建功立业。

2、建立奖励“耕织”绩效指标体系

战国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以力服人的时代。秦国要“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就必须要有绝对实力在对外作战中获取胜利。商鞅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认识到国家的实质是一种“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对内使用刑罚,对外用军队征伐)”的暴力。 那么,战胜敌国的绝对实力从何而来?在当时处于那样农业社会时代,国家的富强只能依靠农业的发展。而且,在冷兵器时代要想打胜仗必须要有充足的粮草储备。同样,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国防力量,财富迟早也会被他人抢走,所以对外作战系统是对内农耕系统的保障。与之相应,农耕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富国,对应的关键绩效指标为秦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作战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强兵,对应的关键绩效指标是秦国的对外作战能力。所以,商鞅变法在经济上,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3]同时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新的土地所有制,即“为田开阡陌封疆 ”。商鞅变法通过确定秦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作为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来实现他的组织目标即使秦国强盛。

3、趋利避害的人性假设思想

人性假设是管理的基础,对人性的认识不同,采用的管理方法也会有所差异。西方管理学者麦格雷戈首先提出“X”和“Y”理论。麦格雷戈把传统的管理理论及其人性假设称之为X理论。“X”理论认为,一般说来,人天生是厌恶工作的,因此,必须对大多数人实行强制的监督指挥和用惩罚作为威胁,迫使他们为实现组织目标做出适当的努力。麦格雷戈对传统人性假设持否定态度,并针对X理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理论,称之为Y理论。“Y”理论认为,人天生并非就厌恶工作,因为在工作中消耗体力和智力就像游戏或休息一样自然。人们在自己对目标负有责任的工作中能够实现自我指挥和自我控制,而外部控制和惩罚只是迫使人们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各种手段之一。在一定条件下,人不仅能够学会接受责任,而且能够学会主动承担责任,而逃避责任、缺乏进取心、强调安全感一般只是经验的结果。商鞅认为人性好利恶害,社会就是一个为财利而运转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必然具有“好利恶害,喜利畏罪”的自我之心,那么,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到处都会充斥着互为利用,求一己私利的现实。因此,商鞅变法实行“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4]的制度,即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其余四家就要连坐,受到株连。具体办法是,五家相互监视,发现有“奸人”,应向官府告发。告发者可以得到同在战场斩得敌人首级相同的奖励,否则,就要受到同奸人一样的处罚,如果出现藏匿奸人的情况,则要受到和投降敌人一样的处罚。商鞅变法正是以人性好利恶害假设为前提采取各种严酷法令治理社会,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对于社会管理取得一些良好效果。

三、商鞅变法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启示

众所周知,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纯粹的现代外来词,但它更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当我们在努力学习研究西方有关知识的时候,往往会有某些东西让我们感觉到中国几千年博大精深的用人思想和至臻至善的用人制度中包含着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商鞅变法中包含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带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第一,商鞅变法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双重手段激励秦国老百姓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变成一个富裕强盛的国家。这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时一定要采取激励机制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建设好我们的祖国。第二,商鞅变法通过把秦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作为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来实现他的组织目标即使秦国强盛。这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实现组织目标时要建立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第三,商鞅变法中人性好利恶害假设为人力资源管理者认识人性,采取正确的管理方法提供了有益启示。这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现代管理应顺应人性特点,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约束人的惰性,激发人的潜能。

由此可见,挖掘整理、深入研究中国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不仅可以弥补现有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体系的缺失,而且有助于确立中国传统管理思想在这一领域的地位,提高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诚然在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一个民族要发展都不能不学习借鉴其他民族、国家的先进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及管理经验,但这种学习与借鉴必须与本民族的特点相结合,为本国传统文化形成的管理对象所认同和接受,才能发挥其作用,并带来好的管理绩效。否则,脱离本身的文化背景,一味照搬别人的管理经验是肯定行不通的。

【参考文献】

[1] 康芒斯著,于树生译.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7.

[2] 德鲁克.管理的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1221.

[3] 黄琼丽.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分析[J].视点,2007(7).

第4篇:商鞅变法范文

网购食品出问题如何维权?农药残留还会严重吗?孩子吃奶粉会更安全吗?我们为此虚拟了北京市民小新一家5口,他们一直以来对食品吃得小心而谨慎,也曾遭遇过不少食品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待新的《食品安全法》施行,小新一家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和顾虑将有怎样的解决和改变。

变化1

网购食品出问题该找谁?

商家不赔就找平台先赔

经历:小新对网上买食品心里有过阴影。她前年从网上买了一罐土蜂蜜,感觉不错,赶上商家“买三送一”促销,就和朋友又团了3瓶,结果却发现蜂蜜很稀,分量不足,与第一次买到的完全不同。她找网店理论,结果对方称有问题去检测,拿到检测报告再说事。无奈之下,她只好放弃维权。

小新的遭遇不是个案。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其中网售食品因投诉主体不明,问题责任难鉴定,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一大难题。

改变:等10月新法实施后,小新网购食品再遭遇无良商家,可以不必再忍气吞声了。因为,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第三方平台应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还要审查卖家的许可证,这样一来也就明确了卖家的主体责任。更重要的是,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小新还可以向网购平台索赔。

变化2

果蔬农残会有更大改观吗?

高毒农药使用会严格受限

经历:小新吃苹果喜欢削皮,可婆婆不喜欢削皮,每次喂宝宝吃苹果时,只要两人同时在场,准保为削不削皮争执一番。小新的理由是果皮上有农残,可婆婆觉得果皮有营养。

前不久,世卫组织专门建议中国人吃水果要削皮,理由是中国近十几年来食品生产化学制剂和杀虫剂使用量不断增加,农药残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不久前山东的“毒西瓜”事件后,婆婆吃苹果也开始削皮了。小新还专门买了一台果蔬净化器,“连世卫组织都建议中国注意农残了,我觉得光削皮可能无法解决问题”。

改变:未来,小新一家对农残的担忧或许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此前三审稿就对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做了严格限制,提出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同时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最终的新修订版本又扩大了剧毒、高毒农药的禁用范围,将“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修改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这意味着,高毒农药使用会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如果监管执法到位,未来吃果蔬可稍稍放心些了。

变化3

婴幼儿奶粉配方看不懂怎么办?

“注册制”为奶粉配方把关

经历:小新一直只给孩子买德国配方奶粉喝,在她看来,欧盟奶粉的有机认证体系及安全更值得信任。她朋友圈里的妈妈们也觉得,国外奶粉配方相对固定,而国产奶粉配方种类太多,动不动配方升级后还涨价,“无法判断配方成分及含量是否合理,索性就不去判断,直接买进口奶粉省事”。

乳业专家宋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当前国内婴幼儿奶粉企业的配方存在过滥现象,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而国外企业一般只有2-3个配方。“部分企业搞出多个配方,不过是营销手段。”

改变:曾让小新眼花缭乱的奶粉配方即将戴上“紧箍咒”。新法特别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此外还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变化4

保健食品还能让人相信吗?

得声明“不能替代药物”

经历:小新的公公患上了脑梗,虽基本痊愈,但腿脚还有些不利索,婆婆为此没少求医问药,对各种保健食品更是特别留心。此前,婆婆听广播里宣传一种叫做“洗血肽”的保健食品,称服用后可清除血液里的垃圾和毒素,治疗“三高”症状。这很让婆婆动心,但却遭到了家人劝阻。

其实,老年人已成为保健食品滥用的重灾区。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老年人保健品投诉2.01万件,36.2%的被投诉保健品属于提高免疫能力类保健品,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占到3成多。

改变:小新婆婆通过保健食品提升身体健康的想法其实也没错,新法或可帮助她买到更放心的保健食品。因为新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应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变化5

转基因食品傻傻分不清楚?

标注“转基因”会成新常态

经历:看到超市搞粮油促销,小新婆婆索性买了2桶玉米油,买回家后却被告知是转基因油。小新还是习惯看看粮油上面的标签,不过她发现一个问题,许多玉米油、大豆油上的转基因标志字体很小,不仔细看很容易忽略掉。

此外,小新还发现许多以玉米、大豆为原料的零食很少注明“转基因”,标示“非转基因”配料的食品倒有一些。“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姑且不谈,我想知道吃到肚里的东西是什么。”

第5篇:商鞅变法范文

[关键词]商鞅变法;司马迁;司马光;比较;史学取舍

一、从商鞅早年经历浅析变法动机

对商鞅求见秦孝公之前的人生经历描述,《史记・商君列传》和《资治通鉴・卷二》(1)基本一致。商鞅在年轻时就“好刑名之学”,辅佐魏相公叔座担任中庶子的职位。商鞅拥有才能,公叔座在病重时嘱托过魏惠王要利用此人才,“愿王举国而听之”,如果不用“当杀之”,但是魏惠王却根本没把公叔座的话当成一回事,认为“公叔病甚,悲乎”,甚至认为听了他的建议,“岂不悖哉”。由此看出,商鞅并未受到重用,这可看作是他日后西入帮助孝公的巨大动因。

至于商鞅为什么到了秦国,秦孝公通过什么任用了商鞅,两书的描述有了明显的详略之分。《资治通鉴》中详细描写了秦孝公的一段招贤令,写到秦孝公回忆秦穆公的光辉,“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2),他希望“强秦”,这也是秦孝公日后迫切希望采取措施巩固统治的原因。除了统治者的强国目的,商鞅本人也有自己的私人目的,孝公的法令中说“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3)。前面已经提到过,商鞅在魏国不受魏惠王的重视,有了这么好的成名逐利机会,商鞅自然不会放弃,大张旗鼓的进行改革便是迅速成名获取地位的有效方法。

商鞅说服孝公的过程,《资治通鉴》的描述十分简略,“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而《史记》中却有段精彩的叙述。面对秦孝公,商鞅首先提出了“王道”,秦孝公不感兴趣,商鞅又提出“帝道”然而“未中要旨”,经过两次挫败,商鞅理解了秦孝公的想法,提出了“霸道”之说,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语数日不厌”。《史记》对这一段的描述恰好呼应了秦孝公诏令中说希望东伐,恢复秦穆公政令的美好愿望。同时也显现出商鞅渴望的到重用的强烈愿望,商鞅身为法家,也兼用了儒家的思想对秦孝公进行试探,他“挟持浮说”,正说明了他用了很大的努力迎合国君的想法以得到与其才能匹配的政治地位和经济财富。

总之,无论是秦孝公的强国目的,还是商鞅的个人目的,这两者都成为了开展商鞅变法的有力动机。

二、从商鞅变法措施谈变法的功过

商鞅在与甘龙、杜掣进行了一系列是否要变革旧制度的激烈争论后,秦孝公最终还是同意变法,“以卫鞅为左戍长,卒定变法之令”(4)。商鞅变法的措施在《史记》和《资治通鉴》有详细的描述。

商鞅变法措施颇有成效。经济方面,商鞅实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政策。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商鞅推行耕战的政策,不仅保证了战争的兵源,也促使了秦国经济的发展。

社会方面方面,商鞅实行奖励军功的政策,严禁私斗。这样不仅改善了民风,减少了争斗,也从实际上废除了士卿士禄制,使得军队的战斗力加强,提高了士兵的积极性,以立功为荣。而且据林剑鸣的《秦史稿》所说,当时的私斗其实所指的邑斗,也就是奴隶主贵族争夺土地的争斗,所以商鞅法令的出台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奴隶主势力的扩张。行令几年后,“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什伍制度,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对秦献公时期制定户籍的延续,法令出台使得秦国的人民不敢以身试法,有助于社会安定。

在《史记・商君列传》中还提到一点“民有二男以上不分邑者,倍其赋”,这一点在《资治通鉴》中被省略了。但这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这一点也可称为小家庭制度。对于一户有两个儿子不分居的,就用强迫的方法,给以这类人加倍赋税的惩罚。这样移风易俗的做法,不仅有利于增加人口数量,还有利于保证国家对税收的征收,也改变了秦国以前的落后习俗,配合了当时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体制。

关于法令的实施,商鞅也并不是十分顺利的,司马光和司马迁二人都记录了两个小故事,一个是“徙木立信”,一个是惩罚太子犯法。司马光对“徙木立信”的整个做法是认同的,的确,“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这样的做法有利于推动了法令的实施。太子犯法后,商鞅严厉处罚了太子的老师和太傅,这种魄力使得“明日,秦人皆趋令”。商鞅这一行为是对壹刑也就是“刑无等级”、“无贵贱”很好的实施,同时这也是商鞅重刑主义原则的体现。

这些措施都是在显王十年之前发生的事,也是商鞅的第一次变法,经过了这次变法,秦国达到了“家给人足”的目的,对于商鞅本人来说《史记》中记载“于是以鞅为大良造”,他所想要的地位名声也已得到。

商鞅的改革措施是符合当时的历史趋势的,但他的重刑原则却使得他激化了与贵族奴隶主之间激烈的矛盾,“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5)最后得到车裂而死的下场。但这毕竟只是商鞅的个人悲剧,并不是历史的悲剧,商鞅死后,其变法仍然在秦国推行,可悲,可叹。

三、从变法评论谈社会意识与阶级局限性对史学家的影响

文末,两位作者都对商鞅变法发表了自己的感慨与评论。在商鞅的为人方面,司马迁和司马光不约而同地用了“刻薄”二字。司马光发表感慨时写到“而商君尤称刻薄”,而司马迁的描述更为直截了当“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一开始就将商鞅定性了。之后便是介绍一系列他所做的刻薄少恩之事,说他“刑公子虔”、“欺魏将”等等。其实“欺魏建”只是一种战争谋略,“刑公子虔”只是对商鞅法令的正常实施而已,只通过这些事情完全将他定为人品刻薄,这未免太偏激了。

这些评论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意识对史学家的重要影响,曾振宇曾经说过,“中国历史有一个颇具规律性的现象,后一个朝代总是极力诋毁前一个朝代,以此来为当今朝代的存在寻找合理的依据”,司马光作为一个史学家,即使秉持客观的原则,贯承“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他还是不能做到完全摈弃政治功利和个人的感情因素。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周记显王十年发表了自己看法,此时只是商鞅的第一次变法。他主要是从诚信的角度发表看法,赞赏“秦孝公不费徙木之赏”的行为,来勉励“四海治平之政者”要注重诚信。司马光都没有对他使秦国富强的功劳进行赞美,而只是针对“诚信”发表了“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等看法,顺带还不忘骂上商鞅一句刻薄,这样的评论一方面是因为司马光坚守“鉴于往事,有资于政道”的原则,想要通过历史事件来劝勉现在的帝王,从历史兴衰成败中提取治国的经验。一方面也是因为司马光所处的社会环境,司马光生活在宋真宗、宋神宗时代,正是王安石变法开展之际,虽然与王安石私交还不错但是在政治上的意见摩擦还是很大的,在政见不同、难于合作的情况下,司马光请求担任闲职开始著史,从阶级角度看,司马光依然是地主阶级保守派,站在保守的立场上,司马光对自上而下的改革创新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偏见也就不足为奇了。

由此可见,当时的社会意识对史学家的影响依然是巨大的,史学家还不能完全站在历史的高度看问题。虽然《史记》和《资治通鉴》在著述时都秉持了尊重史实的基本原则,但其中的取舍之处也启示我们作为史学研究者要有谨慎对待史料的研究态度。

参考论文:

[1]冯雨晴,从变法者角度看商鞅变法成败.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2]曾振宇,历史的商鞅与符号化的商鞅.齐鲁学刊,2003,(6).

[3]洪家义,论商鞅变法.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1).

[4]彭秀礼,孟子改良思想与商鞅变法主张的比较分析.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5).

注释:

1为行文方便,以下简称《史记》与《资治通鉴》。

2《资治通鉴》卷二,周纪二,显王八年

3同上。

第6篇:商鞅变法范文

一、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

二、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三、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第7篇:商鞅变法范文

一、中外经济政策及影响对比

例1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

――摘自《商君书》

材料二 在梭伦改革后的80年间,雅典社会就逐渐采取了一个它在以后数百年中都遵循着的发展方向。在梭伦以前的时代盛行的农村高利贷,以及地产的无限制的集中,都受到了节制。商业以及靠奴隶劳动日益大规模发展起来的手工业和工艺,都成了流行的职业……由货币、奴隶以及商船构成的财富日益增加,但是,这些财富已经不是仅仅用来购置地产,它已经变成了人们所追求的目的本身了。

――摘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1)据材料一、二,分别指出商鞅与梭伦所采取经济政策的主要指导思想。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述商鞅变法和梭伦改革对东西方文明的经济模式和政治体制的形成发展产生的不同影响。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梭伦改革和商鞅变法,考查同学们阅读材料并提取材料有效信息的能力。第(1)题通过阅读分析材料一、材料二,找到“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农村高利贷受到了节制”“手工业和工艺,都成了流行的职业……由货币、奴隶以及商船构成的财富日益增加”这些关键信息,可以归纳出商鞅重农抑商的政策以及梭伦农商并重的政策。第(2)题两次改革基于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国情特点,对社会发展所形成的影响也大相径庭。应当从政治、经济以及思想文化领域三方面分析。如思想文化方面,梭伦改革赋予公民一定程度的自由,促进了人文主义思想和科学文化的繁荣;而商鞅变法采纳法家专制集权思想,严刑峻法之下钳制了自由思想,不利于科技文化的发展。

答案 (1)商鞅:重农抑商;梭伦:农商并重。

(2)影响:商鞅变法促进了农耕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梭伦改革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使雅典走上民主政治的轨道。

点拨 在解答比较型材料题时,大家要着重通过对比不同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来归纳出其异同点或突出特征。首先,要弄清楚对比的历史事件、历史材料或历史人物的基本内容,例如本题就要求对古代中国和西方对待商业的政策有基本了解。其次,要确定好比较项,这是解答此类题目的关键,题目中明确的要求是对商鞅及梭伦经济政策指导思想的归纳和经济政策影响的理解,大家要围绕这些要点来进行作答。

二、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土地制度对比

例2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董仲舒说上曰:“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 男子授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不授桑田。死亡者或年满70岁后免课者,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为世业,身死不还官,桑田须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不适合桑蚕的地方,改授麻田,男子10亩、女子5亩。露田、麻田均不得买卖,桑田也限制买卖。

――据《魏书》卷一百一十译编

(1)根据材料,分别概括两次土地制度改革的特征以及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共同影响。

(2)较之于商鞅变法时期的土地制度,北魏的均田制有何积极意义?谈谈你对“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认识。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商鞅变法和北魏孝文帝改革,要求掌握这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制度是什么,以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第(1)题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可以归纳两次改革在土地制度上的特征:前者强调私有化,后者是土地国有化基础上将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他们的共同作用都是实现了向封建社会的转型。第(2)题需要回答相对于商鞅变法的土地制度而言,北魏均田制的积极意义是什么。商鞅变法的废井田,开阡陌,造成了土地兼并;北魏初年正是面临豪强兼并土地的困境,因此孝文帝的就是解决该问题。后一问是对土地兼并这一历史现象的认识,需要从其产生的历史根源和统治者的应对措施两方面分析。

答案 (1)特征:商鞅变法:变土地国有制为土地私有制,土地可自由买卖。

北魏均田制:用来均田的土地属国有,授田后,露田、麻田均不得买卖,桑田限制买卖。影响:都促进了社会的封建化进程。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土地兼并。认识:商鞅变法后,土地兼并严重。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一种固有的现象,其根源是土地私有制。土地兼并会加剧社会矛盾,影响封建政权的巩固,封建统治者往往对土地兼并采取打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种现象,但无法根除。

点拨 在解答比较型材料题时,找准比较项是解题的关键。不同历史事件在进行比较时有多个比较点:有的涉及到背景,比如时期、原因、条件、目的等;有的涉及过程,比如措施、特点、纲领、方式手段等;有的涉及结果,比如影响、作用、评价、认识等。在作答时,对相同点的表述要先写出比较点的提示语,然后以“都……”的行文格式展开。其间要注意从宏观上把握所有要比较的历史事物。组织不同点的答案时, 也要先写出比较点的提示语, 然后对所有要比较的内容逐一展开。

练习

材料一 秦孝公用商鞅,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尤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

――《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 九年(即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诏均天下民田:诸男夫五以上,授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休耕轮作)所授之田,率倍之(男夫80亩,妇人40亩,亦称倍田),三易之田,再倍之(三易之田:耕种一年,休耕两年的贫瘠土地。再倍之:男夫120亩,妇人60亩),以供耕作……十年,给事中李冲上言:“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于是海内安之。

――《魏书・食货志》

请回答:

(1)材料一及材料二反映了商鞅和孝文帝在土地制度上分别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

(2)结合材料一、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孝文帝改革、商鞅变法内容的相似之处。

参考答案

第8篇:商鞅变法范文

魏文侯建国与其霸业

战国时代,诸侯数量锐减,而大国数量增加为七个。过去晋楚平衡的局面被打破,各大国再次开始鏖战,从而将中国历史推向世界上第一个大一统的“现代”国家的建立。在这个过程中,数大国也都经历了崛起和衰落。这段历史再次雄辩地证明古希腊历史学家的论断:好景从来不长久。

战国初期的第一强国是三家分晋之后形成的魏国,史学家称魏文侯“英敏而有才略”。魏霸中原时期,起于周威烈王23年(前403年),止于周显王15年(前354年),前后共历50年,其中魏文侯主政38年,志在继承晋国先世之霸业,励精图治、富国强兵:东制齐楚,西抑强秦,以控制中原为图;内修政治、外和韩赵。魏文侯在内政方面的最大优势在于用人,当世之人才吴起、卜子夏、田子方、李俚等皆倾心投奔。本文的重点在于分析魏的外交方略。三家分晋后,中原大乱,秦、齐、楚必然蠢蠢欲动。魏国继承了晋在战略上最重要的部分,即三河之地。司马迁在史记中论到:“昔唐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因此,战国初期,魏国霸业首先在于其战略地位的重要。这与春秋初期,郑庄公亦因其地利而成为春秋时期一个“小霸”有相似之处。

魏文侯的对外政策也颇有价值,如果想要抵抗三大强国,仅靠魏一家是无法做到的。因此必须团结三晋,才有可能稳定住局面。在当时韩赵两国曾经有不睦之事,韩谋借师于魏以伐赵,文侯拒之曰:“寡人与赵兄弟也,不敢闻命。”及赵借师于魏以伐韩,文侯亦同样加以拒绝。韩赵两国初以借师不遂,皆怒魏,后双方皆感于魏之亲己,遂皆朝于文侯。因此在战国初期赵魏韩三家形成同盟,而齐秦楚各自为战,孰强孰弱就很明显了。

但是文侯终有一死,与春秋时期的多数霸主一样,霸业止于霸主的寿命。其子武侯乃至其孙惠王,不仅良言不用,因谗言而弃用吴起这样的绝世之才,更开始图谋韩赵,以至三晋同盟破裂。魏由盛转衰。

田齐之兴起与齐霸中原

齐在东方始终是泱泱大国,尽管屡遭变乱,但在战国时期仍然举足轻重于中原。梁启超先生曾评价道:“齐自春秋以来,即为大国,席山海之利,厉工商之业……入战国后,以远在海东,不惧兵革之苦,故齐之繁荣,莫与京焉。”田氏五世相齐,至田和终于篡齐,此事发生在三家分晋13年之后。田和篡齐之后,很快便向四面扩张,西伐魏、南侵鲁、再伐宋、北伐燕。公元前379年,齐威王立,这位与楚庄王同样一鸣惊人的诸侯也书写了一段传奇。而齐国霸业则自公元前341年齐魏马陵之战后直到前285年燕乐毅破齐之战止,前后共历57年。

齐威王初即位,与楚庄王一样不理政事,随后齐民动乱、三晋及鲁卫益相侵凌,内忧外患频至。直到继位十年之后,他才开始整饬吏治,肃立纪纲,明定赏罚,民心为之一振。对外则起兵伐赵卫夺回齐长城;击败魏国,后者割地以求和。齐威王时期,兼有邹忌、田忌、孙膑等贤能之臣辅佐,故齐复强盛,中原呈现齐魏双足鼎立之势。

魏惠王放弃文侯联赵和韩之策,遂使得三晋自乱。公元前355年,惠王以为通过春秋时期那样的简单会盟便可以稳住其他诸侯,展开自己的扩张策略,先后会韩昭侯、齐威王和秦孝公,公元前354年,魏大将军庞涓伐赵,围攻赵都邯郸。赵只得求援于齐,威王发兵,遂有围魏救赵的典故。最终双方决战于桂陵,齐大胜魏惨败。此后魏由于其战略的重要以及自身改变现状政策的实施而四处树敌,秦胁其西、齐威其东、赵踞于北、韩强于南,形势颇为危殆。魏惠王只得先安抚秦赵,集中精力对付相对弱小的韩。

桂陵之战13年后,魏惠王伐韩,韩求救于齐。孙膑献策道:“夫赵魏之兵未敝而救之,是吾代韩受魏之兵,顾反听命于韩也。且魏有破国之志,韩见亡必东面而诉于齐矣。吾因深结韩之亲,而晚承魏之敝,则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显然,孙膑之策就是坐观韩魏血腥厮杀,然后韩必以日后听命于齐的代价换取自己免遭亡国,而且届时齐国也可坐收魏军疲劳之利。在具体作战过程中,孙膑以减灶之法迷惑庞涓,最终在马陵一战而胜。随后,秦、齐、赵各趁机迫使魏国割地,后者从此一蹶不振。齐国地理位置与秦类似,经此两战后始终为战国强国,但终为秦所破。

秦孝公之图强与商鞅变法

秦国在春秋时期屡遭晋国所阻,即便强如秦穆公时期,也始终无法逾越晋国的中原霸政。秦孝公21岁即位,此时韩赵魏三国自相攻伐,但是魏国霸业仍未完全衰退;齐则是威王主政,日臻强盛;楚国自吴起离魏适楚,也终于摆脱了春秋末期吴越争霸之苦,开始尝试进取中原。当此时,各国均开始改革弊政,李俚卜子夏田子方为魏国变法,吴起为楚变法,申不害为韩变法,武灵王为赵变法,商鞅为秦变法。其中,以商鞅之变法最为彻底,组织最为严密,故秦兵最强,最后终于统一中国。

商鞅的政治思想源于法家,也深受管仲等人的影响。其核心内容首先是重农,商鞅认为,农者寡而游食者者众,则其国贫危。凡治国者,患民散而不可抟也;其次是重战,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于战者王;最后是重刑,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刑重者民不敢犯,则无刑矣。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元年,商鞅变法开始付诸实施。当时所有秦民及诸大臣皆以为不便而加以反对,商鞅驳斥之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做法,愚者制焉……。”商鞅这种革命性的言论虽遭众议反对,但终为英明君主孝公所采用。商鞅变法奖励生产以富财源,成为秦国经济强大的基础;制定了新的兵役制度,使得秦国兵勇在当时诸国中以最高效率进行征召,从而能够支持孝公及其后世的南征北战;划分整治区域建立县治,任人惟才,这也成为日后两千年里中央王朝的基本政治制度;改革土地,废井田,开阡陌,并制定赋税之法。于是,曾经导致周分裂为春秋的那种经济制度终于被秦首先废除。秦国土地经济力量均集中在国家君主手中,而非各级封建主所有。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土地私有制与赋税集中制之创始;统一秦国度量衡,以利施政与商业,使秦之政治经济制度趋于统一。

商鞅变法之后,秦利用周边各国相互征伐之机休养生息,富国强兵。尽管商鞅在孝公殁后因秦贵族的愤怒而死于车裂,但是他所开创的这个时代的车轮已经无法停顿。不久之后,秦便开始了统一之路。

第9篇:商鞅变法范文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北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历史课堂的有效教学》一书,感触很多。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是要想在历史课堂上实施有效教学就必须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知识的入门,学生一旦对学习产生兴趣,必将成为他学习的内在动力。学生对学习有无兴趣,既是反映学生学习效率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的学习变被动为主动,从而实施有效教学,就成为众多教师不懈追求、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讲究开头,激发兴趣

俗话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每节课能否都有个好的开头,直接关系到这节课的成败。如果教师一上课就照本宣科,平铺直叙,就会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甚至成为催眠曲,因此必须讲究开头艺术。要尽可能一开始就引人入胜,把学生吸引住。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教师必须依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好每一节课的开讲导语,用别出心裁、平中有奇的导语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学习。

二、讲好插图,引发兴趣

新编历史教科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插图多,直观性强,形象生动。讲好课文中的有关插图,对引发学生兴趣,增进学生的求知欲,增强学生记忆,提高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但在教学中,由于插图很多,限于课时,教师不可能每图都讲,只能根据教材要求和讲课需要选择讲解。有些与课文内容密切相关的插图如果没有向学生讲解,就会使学生似懂非懂或一知半解。经过教师讲解,既引发了学生的兴趣,又使学生进一步掌握了知识。如七上第8课《战国七雄》中的《商鞅舌战图》。因为“商鞅变法”是这一课的重点。战国时期封建社会的形成,是通过以商鞅变法为代表的各国的变法或改革来实现的。讲好《商鞅舌战图》,既可以使学生了解商鞅作为改革家的气魄和才华,又可让学生懂得改革的不易和改革又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而提高学生对商鞅变法带来的历史作用,即“秦国的封建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加强,逐步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的认识,也为以后理解秦灭六国,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打下基础。为起到这个作用,我在讲课时,让学生看《商鞅舌战图》的同时向学生讲解:“图中就是当时商鞅舌战大臣的情景。中间席地而坐的是秦孝公。商鞅,这个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正在跟反变法的大臣辨论。你看他手拿竹简,引经据典,振振有词。他说:只要对国家有利,对百姓方便,就不必效法古代。他响亮地喊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变法口号。坐在他对面的是两个保守派大臣甘龙和杜贽,被商鞅驳得张口结舌,坐不安席。这一场历史性大辩论,最后由秦孝公作决定:他说:“商鞅说得对,就按商鞅说的去办”。在讲述这个故事的过程中,学生全被吸引往了,达到了引发学生兴趣的效果。

三、巧设疑问,以疑激趣

学习新知识,实际上就是设疑、解疑的过程。教师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设置一些疑问,把它摆在学生的面前,使他们先感到“山重水复疑无路”,后激励他们去寻求“柳暗花明又一村”。当学生找到“又一村”后,就会产生一种。这种又能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兴趣。通过一环扣一环的设疑解难,把学生引向似如柳暗花明又一村中的“又一村”的境地,这样既激发了兴趣 ,又掌握了知识。

四、创设情境,以情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