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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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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1篇: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范文

为保障乘客安全,规范本市客运市场秩序,制止车辆非法客运行为,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法客运的查处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车辆非法客运查处的管理;浦东新区、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南汇、奉贤、青浦、崇明等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车辆非法客运查处的管理。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统称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车辆非法客运的监督检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法客运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禁止行为)

禁止下列行为:

(一)无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

(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车辆非法载人;

(四)三轮非机动车非法加装座位等客运设施;

(五)非营业性客运的汽车安装客运营运设施或者标识;

(六)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法客运。

第五条(监督检查)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非法客运和非法客运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对机场、码头、火车站、公共交通枢纽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主要交通集散地,应当加大对车辆非法客运的查处力度。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六条(暂扣车辆的处理)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对非法客运的车辆予以暂扣,并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被暂扣的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的,依法予以报废。

按期接受处理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归还暂扣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公告后,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将暂扣车辆依法予以拍卖,拍卖所得扣除拍卖费用、车辆停放费用、罚款数额后尚有余款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

第七条(证据采集)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并收集相应的证据。下列资料可以作为认定车辆非法

客运的证据:

(一)现场笔录;

(二)现场录音、录像;

(三)其他证明车辆非法客运的证据。

第八条(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无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无牌或者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非法载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涉及车辆非法客运的,移送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三轮非机动车非法加装座位等客运设施的,由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五项规定,非营业性客运的汽车安装客运营运设施或者标识的,由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六项规定,非营业性客运的汽车非法客运的,按照《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客运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检查,收集有关证据后,将案件材料移送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管理部门,由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由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罚的,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处罚。

第九条(案件移送)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时,发现有违反税务、环保、规费收缴、道路交通安全、客运经营等有关规定的行为,但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管理部门,由相关管理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条(妨碍公务的处理)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围堵、伤害执法人员的;

(二)抢夺暂扣的非法客运车辆的;

(三)暴力破坏执法设施、执法车辆的;

(四)其他暴力抗拒执法的。

第2篇: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范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七条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九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

第3篇: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范文

一、残疾人专用车是为上肢健康、下肢残疾者出行方便提供的代步工具,包括手摇驱动的残疾人专用车、电机驱动的残疾人专用车、发动机驱动的残疾人专用车。

二、残疾人专用车的技术要求为单座三轮车,车后不得装有搭乘人员的装置,车身总长不超180公分,总宽不超80公分,总高不超120公分。

三、残疾人专用车的销售。

1、上肢健康、下肢残疾的残疾人要购置残疾人专用车,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寸照片4张到区残联登记。

2、区残联经过核准,同意购置残疾人专用车,发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购登记表》,报市残联审批。

3、残疾人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购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分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即可在__*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及其指定的销售商店购买残疾人专用车。

4、残疾人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购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和保险单到__*公安分局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申领牌照手续。

四、残疾人专用车的租赁。

外地来沪的下肢残疾人联系工作、就医、旅游、探亲访友的临时用车,本市残疾人因原有机动轮椅车维修保养期间临时用车,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__*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下设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租赁服务部办理租赁业务,签定租赁合同。租赁业务实行有偿服务,先付后用,按时实算,并支付一定的押金。(租赁费另附)

五、残疾人专用车的管理。

1、残疾人专用车实行专产、专营,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擅自制造生产、拼装、改装残疾人专用车,禁止非专营的商店擅自销售:请记住我站域名残疾人专用车。

2、因有特殊需要改装的须经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批准,指定生产企业改装。

第4篇: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尤其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升,私家车以惊人的速度走入千家万户,居民的出行更为便捷了。面对私家车的飞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全国范围内“停车难”问题,__也不例外。现阶段,__市老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等部分小区普遍存在停车难问题,小区的车位越来越紧,机动车挤占小区道路和场地,有的住户一下班立即回家,就为了抢占一个稀缺车位,原本网络上流行的“抢车位”游戏逐步延伸到了现实生活中。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小区停车问题现状,市城管部门以我市老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为重点,对小区停车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问卷__x份,有效回收__x份,回收率为__x%,并与愿意接受调查的业主进行了深入交流。

一、现状分析

(一)小区停车模式

我市当湖街道范围内现有小区__余个,其中老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__余个,如__x、梅__村、__小区、__新村等。目前,小区内停车存在多种模式,一是机动车停放在地下车库,采取人车分流的模式;二是机动车停放在专用停车位或停车库中;三是机动车停放在地面车位或者小区道路上。老住宅小区和拆迁安置小区中多采取第三种停车模式。

(二)调查结果

1.小区内机动车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情况

在接受调查的__名业主中,被问及车辆停放状况时,有__x%的业主认为经常有机动车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的情况,__%的业主认为该类情况较少,只有__的业主回答没有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的情况。

2.业主对机动车停放影响状况的总体印象

在被调查的__名业主中,被问及机动车停放是否影响居民正常出行时,有__%的业主认为影响了居民正常出行,其中,吉祥小区内多名业主反映因车辆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严重影响非机动车出行,事故发生概率明显增加,有__%的业主认为不影响,有__%的业主持中立态度。

3.业主认同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的举措

在被调查的__名业主中,有75%的业主认为可采取物业划定停车位,统一管理的方法,17%的业主认为可以依靠小区外道路、公共空地停车,27%的业主认为可以“错时停车”,11.3%的业主认为可以提倡绿色出行,4%的业主认为还有其他方式解决,如限制非本小区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内,提高居民素质等。

(三)小区内因停车引发的问题

由于小区现有车位不能很好的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引发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业主、违法改造车位者与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

调查发现,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抱怨最多,属于矛盾最集中、冲突最外化的一个方面。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小区内的绿化改造成停车位,并出租给业主;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机动车的停放不能做到有效管理,导致事故频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引起业主不满等。

2.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由于小区内停车位不足,有车的业主随意停放车辆,损坏道路和绿化带,堵塞消防通道,引起无车业主的不满。有的车主将车停放在别人的停车位中,导致对方无法停车,引发业主之间的矛盾。

3.违法改造车位者与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

部分小区业主为解决自身停车问题,采取了破坏绿化私自用水泥浇筑停车位的违法行为,但此举遭到了邻居或小区内其他业主的投诉举报。作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相关执法人员会及时前往现场进行制止,由此导致违法者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冲突。由于对这类违法行为在立案查处方面操作性不强,只能采取“打游击”或“消防灭火”式的巡查监管,致使“堵”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问题。

二、我市小区停车难原因分析

造成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规划问题,有技术问题,有土地资源问题等。目前,我市停车难问题多集中在20__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该类小区开发商在开发时未充分考虑停车泊位的建设,由此导致车辆无处可停。新建的小区也存在着潜在的问题,很多新小区入住率尚不高,停车难问题尚不突出,一旦入住率高了,问题也就暴露出来了。细究我市小区停车难原因,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规划车位不足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被问及小区车位是否充足时,有71%的小区居民认为自己所在的小区规划车位不足,13.1%的居民认为一般,12.7%的居民认为车位充足,3.2%的居民回答不清楚。由此可见,规划车位不足是停车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位于新华中路的新华苑小区是一个开放式小区,它内部有建造的车库,但数量严重不足,仅__余个,同时,由于外来车辆常停放在车库外,导致仅有的几个车库未能发挥功用。

(二)停车位规划滞后

__新村、__西村等不少小区是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已有二三十年之久。小区在车位和车库数量的设计方面仅仅用于满足当时的业主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的需求,远远无法满足飞速发展的汽车数量增加而产生的停车需求。

(三)机动车数量激增

近几年,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纷纷选择购买私家车从而为自己出行带来便利,机动车数量剧增是停车难问题产生的最直接原因。从车管所获悉,截至20__年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__辆,今年我市第一季度汽车新注册上牌量已突破__辆,3月就上牌了__辆,每天平均新注册上牌__辆。小区停车越来越拥挤,停车难问题凸显。

(四)车主文明停车意识不强

部分车主随意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或者绿化带中,造成安全通道被堵、绿化被破坏,影响了小区的安全通行及环境。更有甚者,直接毁绿私建停车位,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却破坏了小区的和谐。在接受调查的__名业主中,被问及车主文明停车意识时,有9.4%的业主认为文明停车意识较强,54%的业主认为一般,有35%的业主认为文明停车意识比较差,有1.6%的业主表示不清楚。

(五)管理制度缺失

由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小区的交通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交警部门“无权”将管理的触角伸进小区;《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企业的停车服务行为缺乏细则性

的规定,致使物业企业的停车服务没有规范性的管理标准;城市长效管理中未将小区的停车秩序纳入考核范围。

三、缓解停车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一)内部消化满足自身需求。

1.物业划定车位,统一管理。对于已经建成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可以统一管理,加强调度,科学合理划定停车位,将车位编号,引导车主对号入位,也可以通过规范停车,或与业主商量,减少公共绿地面积增加车位数量。对于物业收取的车位租赁费,可以采取人人受益的方式,预留部分收取的停车费用,作为物业维护车位之用,其余费用平摊分给每户业主,以此补偿未拥有车辆的业主,真正达到资源共享、利益均得的目的。

2.提前规划,加强监督。对于新建小区,则应该发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规划审批、监督作用,使开发商按照国家相应标准甚至超标准建设车位,建设时根据小区的规模,考虑居民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的规划车位,明确配建标准,逐步达到“一户一位”,因地制宜,建设平面、地下或立体等多形式停车场,既有效利用资源,又能节约占地面积,再以出租或出让等形式满足住户需求。

(二)向外延伸拓展停车位。

1.依靠小区外道路、公共空地停车。建议建立交警、城管、社区、物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物业实施。

2. 兴建大型的停车场或立体停车楼。根据实际需要,在小区周边兴建大型停车场,或利用空间优势,兴建立体停车楼,纵向停车,借以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3.实行“错时停车”。利用时间差,和商铺业主或者单位协商,支付一定的停车费,在不影响他们经商、办公的前提下,夜间把车停在他们的车位上。如此,不仅缓解了小区停车难问题,还可以适当增加商铺及单位收入,可谓一举两得。

(三)提倡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出行。解决小区“停车难”不能只是局限在增加、拓展车位,还可以转换思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服务,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目前,我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工程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顺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一期工程在我市城区设立30个租赁点,首批共有900辆自行车投入使用,政府可以积极营造“环保出行”、“绿色出行”氛围,使环保、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附件:小区停车状况调查问卷

小区停车状况调查问卷

市民朋友:您好!拥有舒适、便捷的小区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心愿,我们就小区停车现象做社会调查,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填答这份问卷,在符合自己情况和意见的选项上打勾号,问卷不记名,请您不必有所顾虑,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您的性别:男 女

您的年龄:20岁以下 21—30岁 31—40岁 41—50岁 50岁以上

您的文化程度:小学 初中 高中或中专 大专 本科 研究生以上

1. 您所在的社区为 ,家住 小区

2. 若有车,您购买车库(位)了吗? (第二题和第三题选择其中一题回答)

a.购买了 b.没有购买(回答此项者,请回答第四题)

3. 假如您买车,您会购买(租)小区内的车库(位)吗?

a.会 b.不会

4.若没有购买(租)车库(位),您的车平时停放在什么地方?

a.小区内随便找个地方 b.小区外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c.小区外公路边 d.随机停车 e.无处停车

5.您觉得您所在小区内规划的车位充足吗?

a.充足 b.不充足 c.一般 d.不清楚

6. 小区内是否有车辆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面的情况?

a.经常有 b.较少有 c.没有

7. 如有乱停车现象,您觉得是否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出行?

a.影响 b.不影响 c.一般 d.不清楚

8. 您觉得您小区内的车主文明停车意识如何?

a.比较强 b.一般 c.比较差 d.不清楚

9. 小区内是否有破坏绿化建车位的现象?

a.有 b.没有

10. 您是否赞成破坏绿化建车位以缓解停车压力?

a.赞成 b.不赞成

11.您认为哪几项措施可以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可多选)

a.物业划定停车位,统一管理 b.依靠小区外道路、公共空地停车 c.兴建停车场或立体停车楼 d.“错时停车”,停放在商铺或单位的车位上 e.提倡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减少机动车增长速度 f.其他

第5篇: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范文

近段时间,宁波有位老人每天都驾驭两匹马出现在大街上。过路的人都觉得很新鲜,有人要上去跟马合影,有人表示想出钱把马买下,每天骑着马上下班,多有意思啊!

马――这种过去必需的生产生活工具,正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都市放马,目前正成为一些都市人的心灵梦想。

对于都市遛马,有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因此一直处于法律空白状态。但在现实中,遛马已成为不少都市人的心灵梦想。

喜欢遛马的不止是儿童

在宁波市兴宁路,每天早上和傍晚时分,都有一位老人骑着一匹黑马、牵着一匹白马走在人行道上。遇到红灯和转弯时,老人能用自己的方式“换挡”,而马儿也会顺从地停下等绿灯。

老人姓董,河南人,现在宁波儿童公园给老板打工。老板是这两匹马的主人,其在儿童公园租了一个小场地,这两匹马给游客骑玩,骑一圈收10元钱,还能拍张合影。

由于公园只提供娱乐场地,并没有养马场所,老板帮董师傅在附近的农村租了房子,两匹马也就在那里安了家。董师傅每天的工作,就是早上把马送到公园里来,下午再把马送回其租住的房子处。

“我骑马上下班那是因为工作特殊,并不是什么时尚潮人、追求个性,也没想到环保什么的。”董师傅说,以前自己一个人时,每次都坐公交车上下班,可自从负责两匹马的生活起居后,每天来回十多公里,他就每天骑一匹马、牵着一匹马,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居然比以前坐公交车时省了不少。

“没有骑过马的人,感觉骑马挺危险的,但实际上,马是通人性的,现在很多小朋友一到公园就吵着要骑马。”据介绍,在宁波儿童公园,正是由于不少儿童喜欢骑马,才有人看中商机,将马“安置”在公园赚钱。

其实,喜欢马的不仅是儿童,大街上遛马的事情在我国许多地方都有发生,每次也都会引起媒体和市民的广泛关注。

前些年,在浙江省诸暨市,寿先生也经常骑着马“招摇过市”,跟宁波的情况一样,他每次也会惹来路人的别样眼光。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马,以前出门旅游时,每到一个景点,只要有马就会花钱去骑。”寿先生说,自己爱马成痴,景区骑马价格很高,他就合计着自己买一匹马养,“2006年10月,我在上海一家养马场,花1万多元买了第一匹马。”

其后两年时间里,寿先生分批购买了三匹马,他在当地一个遗弃厂房造了马棚,圈养着这四匹马,后来他成立了“诸暨骑士俱乐部”,市民每月花500元就可认养一匹马,之后可随时去骑。此举让寿先生吸引了一帮以“80后”为主的铁杆“遛马族”,其中既有大学毕业生,也有企业白领,还有一些在当地学校教书的外教。

大家经常在傍晚时分,三五成群,穿着骑士装,游荡在诸暨城区的大街小巷。在车来人往的马路上,骑着高头大马,除了会惹来很高的回头率,还能让人体会到真正的时尚消遣,“想想看,是不是有返璞归真的味道?”

马可以上马路吗

随着汽车工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马作为一种必需的生产生活工具,正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更多的是出现在旅游景点里,供人玩乐,供商家赢利。

马现在可以上马路么?这个问题要是问在几十年前,可能无需回答就有答案,答案就是满大街的马车,还有人戏称:“马路马路,顾名思义,当初肯定是为马铺设的路嘛。”

那么,在如今的马路上,还能骑马上路吗?

对于如何管理“都市骑马”,目前还没有相关先例可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指出,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醉酒驾驭;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对于手拉车、拖拉机等车辆,交通法有相关规定制约,但对于在城区骑马,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诸暨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机动车道上,只能行使机动车,马是肯定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骑的,但如果是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骑马,目前在相关法律法规上还处于管理的空白点,因为有关法规只对畜力车管理做出规定,显然骑马不属于畜力车范畴。”

其实,对于诸暨寿先生的四匹马,早前,当地城管、工商、畜牧、运管、环保等部门还曾专门开会进行协调。

在协调会上,城管部门表示,骑马上路,可能妨碍市容观瞻,但因为没有相关禁令,倘若有人真骑上街,他们也管不了;行政执法局表示,如果马在路上随地大小便,污染路面,可从破坏市容方面进行处罚,但只要马主做好清洁工作,他们也无权干涉;林业部门表示,只有野生动物饲养时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倘若市民养的是家马,也无需他们监管;农业局畜牧处表示,当地有规定禁止在城区养猪,但规定没有说不可以养马。

不少市民表示,“要是能每天骑着马上下班,的确别有趣味,并且再也不用担心油价的上调了!”

但也有一些市民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在车水马龙的都市里骑马“太玄乎”,不仅马的粪便会影响环境,安全问题也很让人担心。

由于现在城市交通状况复杂,很多城市出现机动车拥堵等状况,有关部门担心,如果每天都有一些好事者骑马上街,不仅会因为大量市民围观而引发更为严重的拥堵,一旦马受到惊吓,在大街上狂奔将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城市噪音这么多,马后面的汽车鸣了几声笛,马儿受惊了,这怎么办?受惊的马可不听主人使唤的,更看不懂红绿灯!”

在诸暨举行的协调会后,寿先生听从了有关部门的建议,将四匹马转移到了距离城区较远的郊区。

养马比养车更花钱

“这匹马骑着感觉真不错,卖不卖啊?多少钱?”骑着马走在大街上,董师傅经常会遇到询价的市民。

“有一次,一位老人家跟着我走了好远,执意要买我的马,我不忍心说不卖,就随口说要1万多,老人家居然立刻就要买,原来他孙子很喜欢马,闹着要爷爷买匹马送他上学。”

“现在的小孩子不仅自己是独生子女,父母也是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自然是疼爱有加,现在经济条件好,再加上小孩子越来越远离农村,1万元买匹马,比花几千元买台游戏机,对孩子成才更有好处。”董师傅说,正是马的饲养和护理让人头痛,他的马才没有被买走。

尽管董师傅的马没有被买走,还是有很多市民表示出对马的喜欢和眷恋。

“今年2月份,油价又涨了一次,现在93号汽油都突破每公升7元了,真想把车卖掉,换匹马骑!”在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骑马不仅时尚,还是绿色出行,“能省下不少汽油钱。”

还有的市民认为,现在城市道路常常堵车,一堵就是几个小时,“要是骑马就不用担心路堵了,有个缝隙我们就能‘开’过去。”

养一匹马能比养一辆车省钱么?

据寿先生介绍,现在一匹好马的市场价要近万元甚至更多,在平时,如果是干草,一匹马每天要吃10公斤,青草要吃50公斤,此外还要吃鸡蛋、玉米等精粮。“这样算下来,一匹马每年的伙食费至少要2万元,还要给马找个马棚、找个仓库储备草料,上班这么忙,马儿一会儿吃一会儿喝的怎么办,肯定还要找个饲养员,一匹马每年的花销要接近10万元。”

“应该说,从实际角度来看,骑马上下班在都市里只能是一个理想。”寿先生说,在经济角度上,养马不比养车省钱,在实用性上也远远不及,“汽车跑趟长途,可以在任何一个加油站加油,马怎么办?总不能带着一车草料吧?并且现在城市里有拴马的地方吗?要是拴在行道树上,估计也会被城管贴罚单吧,并且汽车有锁、报警系统等安全措施,马却什么都没有,出去办事时还要带个人专门看马。”

“骑马上下班,听起来很美,但在目前环境下,只能是一些都市人的心灵梦想。”一些养过马的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让其选择骑马或开汽车,“我最后会选择开车。养匹马就像养个孩子,平时工作就比较忙,根本没什么时间照顾马。”

由于经营等多种原因,寿先生的骑士俱乐部已解散,“尽管不养马了,但我还是向往在都市里骑马逛街。”

探索都市遛马管理

在采访中,有关部门表示,尽管对“都市遛马”没有相关法规约束,但一想到满街马粪的场景,就让人不寒而栗。

其实,在辽宁省大连市,早在1994年就成立了女子骑警大队,每天上午9:00到10:30,女警骑马在人民广场巡逻,已成为滨城靓丽的风景线,女警们也因此被称为“华夏警花第一骑”。

大连市的女警们是如何照顾马儿的吃喝拉撒睡呢?

目前,大连市女子骑警大队有女骑警40多名,早前当地就由政府出资建立了一个骑警训练基地,马匹和训练平时都在基地里进行。每天上午,会有专用大卡车将马运到人民广场,这样,在此期间产生的粪便就可以集中收集,而不会对沿途环境产生影响。在人民广场巡逻时,骑警大队还派有专人,负责清扫马的粪便。

而大连骑警大队马的品种也非同寻常,一般不容易受到惊吓,“而就算马匹受了惊吓,训练有素的骑警队员也能够及时应对。”大连女子骑警训练基地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还没有发生因马匹惊吓而引发的伤人事件。

显然,对一般家庭来说,不具备大连市女子骑警大队的条件,而综合种种因素,对于大多数都市人来说,养马是一件不可行的事情。因此,他们更加迷恋马,尽管马只是个传说。

其实,作为曾经是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在我国现在一些边远地区的农村,马还在充当着主要劳动力的角色。而随着汽车工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都市里,马已经失去了主宰马路的机会,更多的马驰骋在赛场上,或者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

第6篇: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范文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__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_______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_____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_____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_____盏

17.庭院灯:_____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