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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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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

第1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所有东西都是由教参搬到教案上,再由教案搬到课堂;教材上没有讲的不敢讲,书本上没有说的不敢说,课堂的生机和活力是不会真正表现出来的。新材料是指别人不曾使用或较少使用过的材料。笔者认为,课程资源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教材,教学内容可以从教科书扩展到学生的整个生活空间,同时关注社会新的发展和变化,及时丰富、充实课程内容,增进课程内容的现实性和亲近感。另外,在教学中也要注意对新材料进行必要的加工,更好的对新材料正确、灵活、创造性的运用。

所谓新问题,就是要谈新出现的问题,谈热点问题,谈有争议的问题,谈没有定论的问题,谈别人认识不清的问题。很多教师习惯于照本宣科,而教材又是十几年不变,脱离实际,陈旧空洞,所以不吸引人,学生不愿意听。要改变这种状况,教师就应该善于抓新问题,触角敏感,思维走在学生的前面,即使讲的是旧理论,也有个结合新世纪的问题,即用生动具体的新材料检验旧理论,用旧理论来指导新实践。

二、选新角度,讲新观点

能用新材料证明自己的观点固然很好,但有时没有恰当的新材料,那么换一种角度来认识旧材料,即从旧材料中开掘出新意,同样值得肯定。讲新观点就是要讲又创见性的观点,讲别人没有讲过的观点,而不是人云亦云。演讲家李燕杰的报告很受欢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又很多观点比较新颖,看问题角度独特。在教学过程中,就要求教师要吃透教材,联系生活实际,把自己独特的见解讲给学生。

三、用新方法,设新环节

讲课没有固定的方法,完全可以因所讲内容的不同和听众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讲法。“教无定法”关键的问题是要形成正确的教学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正确了,才能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有所创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这就是现代教学的指导思想。

今天的学生的学习思维理念已经不满足于过去的被动式“学会”的学习结果。必须要求教师在施教过程中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动的思维观念,以教者的思维唤起学者的思维;以教者的情感唤起学者的情感;以教者的兴趣唤起学者的兴趣;以教者的所知唤起学者的未知。在平等互动的思维理念中,以情导,以理梳,入情入理,情理结合,双向沟通,互相讨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思维畅达。

1.个案分析。个案分析是对现实工作中发生过的某个典型的事例进行分析和解答,它始终贯穿的主题是“你将怎么做?”和“为什么?”而且你的答案必须是切实的和最好的。个案分析的教学方式实质上就是通过有效的小组讨论来引导大家的思路,逐步分析问题的一种技术。其特点是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学习,学习者不仅可以熟练掌握、使用已学过的概念、观点,而且可以发展自己的技巧,乃至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概念、新的思路。同时个案教学比看教科书更加生动、真实。

2.角色扮演。角色扮演是一种非正式的表演,它通过学员亲自参与解决各种与人们有关的问题,扮演各种实际工作中的角色,通过别人的眼睛去看问题,去体验别人的事情,或者去体验别人在特定的环境里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和行为。角色扮演活动程序一定要首先是扮演者,其次是观察者,最后是教员。学员在扮演角色时要能把自己融入进去,观察者在观察时要能集中在整个表演过程中,并使自己沉浸在具体事例中,以便判断学员扮演角色的真实性。最后,教员通过列举一些更加具体、细致表演的行为,总结出整个学习的要点。

例如,我在讲解营销学和管理学中都有的知识点“沟通”的时候,让几位学生分别扮演董事长、总经理及员工,让他们在角色扮演中加深了沟通的原理及注意事项,设身处地的分析与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学生从所扮演角色的角度出发,运用所学知识,自主分析与决策,提高学生实际决策的技能。

3.管理游戏。把管理游戏作为一种培训方式是美国管理协会1957年首次使用的。游戏围绕着对技能的学习和使用而展开,它帮助参与者思考、反应、操作,更重要的是会有很多启迪,通过一个完整的游戏过程,让他们在非正式的、非紧迫的情景下学会一个技巧。

例如,我在讲解营销四要素4P中的place时,组织学生模拟了一个久负盛名的啤酒游戏,让学生扮演生产商、中间商、零售商甚至顾客,从游戏中切实感受到了渠道中各个成员的关系。

4.自我测试或评估。课程内容结束后,可在课尾或课下,由学生进行与本单元内容相关的自我测试或评估。自我评估(心理测试)是针对所学内容列出几条选择项,供学生自我评估检测;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很受学生欢迎。

5.拓展实践空间。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一件事,听到了,随后就忘了;看到了,也就记得了;做了,很自然就理解了。对于学生来说,听到的容易忘记,看到了记忆不深,只有亲身实践和体验到的才刻骨铭心,终身难忘。因此学习场所不应当只局限于教室,应让学生走出去,把学习场所扩展到学生的一切生活领域,如家庭、学校、社区及其他生活空间。

在我的每学期授课中,尽量每学科都抽出至少一节课的时间让学生走出教室,到生活中寻求研究对象,研究其特征。如在市场调查与预测这门课上,我让学生在校园里选取调查对象来完成自己设计的大学生消费能力调查问卷;在营销策划的课堂上,我让他们去超市实地发现和研究定价策略。课堂只是一个虚拟的社会环境,只有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的真实的实践活动,才能引发学生真实的内心体验。

四、借新工具,建新媒体

从教学手段来看,教师必须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所谓现代教育技术,就是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科技成果,通过对教与学过程和教与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评价和管理,以实现教学优化的理论与实践。教师在有效的课堂教学时间内,要有时间观、价值观、质量观。建立纸质、声音、电子、网络等多种媒体构成的立体化教学载体,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条件,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让每一个学生在知识和能力上得到发展。

当前信息科学、多媒体技术和网络化技术的发展,为人们的学习提供越来越充分的保证。学生应该充分利用信息科学、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理解教材内容,认知和掌握所学的知识,查阅大量资料,扩大知识面,了解新技术。

1.多媒体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学,可以将重点案例采取录像播放方式,以增强感染力,并制作有利于学生学习与训练的助学课件,最终建立系统性、立体化的多媒体课件体系。

2.网络冲浪。现代教学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对管理专业学生而言,这是一种特殊的接触实际的窗口。根据教学进度需要,引导学生登陆有关网站,了解现实企业状况,搜集最新信息,学习最新管理知识,思考与分析现实管理问题。

以上列举的只是众多可选的互动式教学方法中的几种,不管哪种形式,都便于学生从切身体验中实现情感参与,增强师生情感交融。也便于教师深入学生之中去实现师生双向互动,师生面对面交流,相互激荡,以唤起教与学的热情。

在此,必须说明的是,双向互动是针对传统的单一灌输式教学方式而言,并不是主张摒弃讲授这一教学形式。从某种程度上讲,讲授还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管理游戏的基础。但是仅有讲授这单一方式是无论如何不能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的。新的教学理念呼唤着随堂实验教学模式与之相适应,而一个新的教学模式都有一个从不成熟而走成熟的过程,只有更深更多地思考,更精更细地去做,教学水平才能达到更高更强。

总之,要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必须从传统的单项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中走出来,尝试多种创新,并敢于在教学中实践。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带路人,而应融入其中,做一粒铺路石,以自己的知识和道德修养,为学生拓展一条走向未来的发展之路,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自主学习的思想,都有自主学习的机会,都有自主学习的能力,把课堂还给学生,让课堂充满创造的活力!

参考文献:

[1]王蔚.《西方成人培训双向互动式教学方法及启示》.广东教育学院学报,1997(3).

[2]冯克诚,田晓娜.《最新教学模式全书》.国际文化出版社,1997.

[3]覃翠生.《论互动式教学方法的基本形式和特点》.《桂海论丛》,2006,1(1).

第2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通过笔者研究,在解决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上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1分清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

作为区分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的方法,首先搞清楚普通逻辑学和法律逻辑学的整体和个体的关系,然后再加以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1.1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显然普通逻辑学属于逻辑学中较抽象的问题,而法律逻辑学则属于抽象中的具体个例。

1.1.2理论和应用的关系普通逻辑学属于理论逻辑范畴,更多的是进行形式和方法的理论研究;法律逻辑学则更倾向于逻辑学在实际中的应用,而应用的正是普通逻辑学中的理论结合法学理论。

1.1.3广泛和个体的关系在普通逻辑学中并不涉及固定的应用领域里的个性化问题;法律逻辑学则必须应用到法律领域内的各种具体化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所以在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过程中既要讲授普通逻辑学的思维方法,又要讲授法学中对普通逻辑学的应用。在概念的讲述上既要讲述法律术语的主观规定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也要讲法律的稳定与灵活的统一,而判断的真假特征与判断的断定上更要明确法律条文的意义,同样的推理要注重法律辩证推理和形式推理的统一。

1.2解决法律逻辑学和法理学的关系

在这方面对于法理学、法律方法论和法哲学等学科的理论成果要经过辩证判断之后吸收,再避免出现照搬其成果的情况。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在法律逻辑研究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思维形式。在进行法律辩证推理的讲解时不能完全不顾形式而只考虑内容,这都是一些普通综合性高校在法律逻辑学课堂上容易出现的错误。总之,这二者的关系不能是脱离开来的两个孤立部分,而应该是互相结合融为一体的两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采用这种逻辑统一的方式实现法律逻辑学术语的规范化是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1.3重视“法律”在法律逻辑学中的特色

目前大部分法律逻辑学课程中所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问题,采用的方法大多是“案例分析+普通逻辑学原理”,这在整个法律逻辑学中是属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目前的方法必须采用,但是仅采用目前的办法还远远不够。法律逻辑学的内容应该包括应用逻辑学和特殊逻辑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这些情况中不仅有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逻辑问题,还有法律逻辑规范中自身存在的逻辑问题。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用法律实践的研究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明确法律逻辑学中法律的重要性。

1.4重视法律推理的地位

既然是法律逻辑学就应该凸显法律推理的重要性,以法律推理为主要依据。根据逻辑学界的通用说法就是逻辑学就是推理学。尤其是法律逻辑学,更应该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之上重视逻辑推理。事实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法律事实明确、而法律动机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推理对案件进行分析和侦查的过程,对案件的认定存在必然关系。在具体讲授过程中,特别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1.4.1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只有弄清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才能明确使用的适用范围。

1.4.2法律推理的种类通过对种类的详细描述,才能让学生了解在具体情况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推理。

1.4.3法律推理的要求对事实的可信性进行分析之后采用正当的形式和合法的手段进行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必须遵照的要求,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1.4.4法律推理的作用法律推理的使用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1.5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目前国内的学术氛围就是重理论而轻实际,这在学术探讨中无可厚非,但是大部分学校培养的人才是要到社会中去实践自己的理论,而不是去研究机构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的。这就造成大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空有一身理论而无法进行实践操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正是出于法律逻辑学的特点———经验性学科而得出的结论。经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更胜于理论。

2法律逻辑学的应用(密室逃脱策划方案)

2.1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就是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

2.2活动目的

“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为提高学生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它注重培养学生准确判断、精确推理的能力,因我院是培养执法工作者的摇篮,执法工作者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素质,而且逻辑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因此未来的执法工作者学习逻辑,更应该结合实际思考和体会。根据我院学生所学专业需要,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实践应用的能力是有必要的,特在2012级本科大队开设“普通逻辑学”的实践活动,在学习理论知识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2.3活动过程

2.3.1准备工作人员准备:活动参与人员从2012级本科大队7个开设普通逻辑学科目的班级中选出20名学员分两次参加此项活动。活动地点准备:新疆警察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二楼全部行政班级教室(202~208)。(注:活动当天需学生处领导配合安排各区队教室)活动器具准备:根据设计关卡,列出项目活动器具清单,上交至基础部综合教研室教师处审核,统一配备。(注:因活动设计需要向警体训练部借用手铐)

2.3.2正式活动部分参加人员先聚集在一号教学楼阶梯101教室统一进行对本次活动的全面介绍和规则的学习,再随机分组,由每组负责学生分别带到202-209教室统一开始第一关:心有灵“析”、心心相印。活动中,所有参与学生必须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联系实践,紧密配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人人参与其中通过团队合作寻找线索,推理、联想、破解谜题获取最终密码,才能全部成功逃脱。随后由第一名逃脱的小组再进入终极关卡:越狱终极大Boss。最后评出逃脱最快、使用提示最少的小组为冠军进行奖励。此次活动,教师只是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密室关卡,不仅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而且还专门单设一间供邀请嘉宾闯关,让我部全体教师与学生同时参与活动,真实切身体会其中的奥秘。

2.4活动总结

通过这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无论是推出了成功经验还是发现了存在的不足,都会对学院的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实践教学活动可长期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3总结

第3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是新兴于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新型专业。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以及社会网络化的形成,电子商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日益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淘宝、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新兴网络购物平台的重要地位不可小觑,且大有取代原有传统市场的气势。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必须指出的是,即近年来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并不乐观,只有令人心碎的百分之二十。但从就业率看,似乎市场并不需要大量的电子商务人才,而事实上诸企业电子商务人才的大量短缺却向我们显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现有的电子商务教育已与市场要求与现实应用脱节,未经改革的电子商务教育没有未来。《电子商务概论》是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课程。在这门课程的传统教学中,很容易出现教师一板一眼授课,学生死记知识点的现象。这种教学方法是存在极大问题的。一方面,学生很难将各知识点综合起来建构成一个知识系统从而形成自己的独特解读;另一方面,各知识点在僵化记忆的同时很难应用到实践领域,进而为企业牟利,产生价值。这两个问题正是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就业率难以提升的瓶颈。为此,我们主张,将项目驱动教学法贯彻到《电子商务概论》这门课程的教学中,进而以点带面,改革整个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输送更多符合现实需求的电子商务人才。

二、基于项目驱动教学法的教法改革

项目驱动教学法是一种典型的以学生为核心的教学方式。通过这种教学方法,学生能在教师的指导下对一些现实问题进行自主地解决。这种新型教学方法能从两个角度超越传统教学方法,一方面,其核心项目源于实践,从而能解决传统教材案例老旧的缺陷。另一方面,通过对项目的解决,学生能将孤立的知识点有机地应用于实践中。项目驱动教学法一般分为如下六个步骤。首先要精心选取确定项目任务,毕竟项目任务是这种教学方法的核心,因而其质量关系整个教学过程的成败。项目的来源主要分为两类:企业项目与创业项目。在选取企业项目时,校方可以与淘宝、阿里巴巴、腾讯拍拍等网络购物平台合作,将其可行项目引入学校;至于创业项目,则要依托有创业想法的师生,同时欢迎正在创业的学生将自己的项目回溯进教室。在确定了能够广泛引起学生兴趣的项目后,教师要在方法上指导学生,使学生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而完成既定项目,不至于手足无措。在这一环节,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分组,每个小组最好由4—5名成员构成,各小组成员最好具有互补性。进而组织学生动手操作,尝试各种可行方案,并比较其中差异,为之后的讨论充实内容。在学生充分思考,调动各种既有能力并未项目的完成付出相当程度的努力后,教师可引导学生针对项目的进行与完成过程进行交流,从而开阔视野、扩展思路,争取能触类旁通。在交流环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利用多媒体将本小组针对自己项目所提出的实施方法、过程、现象、结论以及相应策略等报告给其他学生,班内学生相互提问、质疑、答辩。在与他人的交流过程中,尊重并倾听来自其他学生的不同观点和尖锐评议,从而使自己的项目企划更具现实性和科学性。通过交流,学生能够认识到项目中内涵的专业性与创新型,实现对既有专业知识的巩固与创新意识的培养与树立。最后根据学生讨论结果,教师进行适度总结,强化各个必要知识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创新方案,进而达到使后进生跟得上教学进度的目的。毕竟,没有总结就没有继承,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未来。

三、结论

第4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1教学目标的选择上

教师应该认真研究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和素质教育对当前高等教育的要求,在教学目标的追求上更进一步地追求整体性目标,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就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也就是说,今后《婚姻法学》的教学目标应该一方面努力传授给学生以婚姻法学方面的基础性知识和相关的技能,使学生能够系统性地掌握婚姻法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知识性的目的,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教师在进行婚姻法学的传授过程中要更为重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提升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灵活处理各种突然事件、临时事件的能力,教师可以通过和某些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让学生亲身感受到婚姻工作的复杂性,创造条件参与部分婚姻案件的诉讼工作和处理工作等,增强学生的实际处理能力等,这应该成为今后婚姻法学教学目标的大方向之一。

2教学内容的选择上

更加重视婚姻法学教学内容的时代性、选择性和综合性,增强婚姻法学课程内容和社会实际生活的联系,让课程要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生活,尤其是要面向学生的实际生活,同时,随着教育的全球化不断加剧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今后教学内容的选择将会更进一步重视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全球性视野,因此,《婚姻法学》在今后的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该一方面重视反映婚姻法学发展的新的趋势、新的特点,另一方面也要兼顾全球婚姻法的发展情况,进一步丰富现有的婚姻法学的教学的内容,更好地丰富学生的视野,提高教学的现代化。

3教学方式方法上

逐步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方法,进一步讲求教学方式方法的多样性、新颖性,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提高课堂效果和教学质量,《婚姻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教师在进行授课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重视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的及时更新,那么学生的学习兴趣势必会逐渐降低,最终影响到这门课程的最终的课程目标的实现。因此,今后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应该从进一步加强教学吸引、加强学习反馈、增加教学实践等措施来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动机,逐步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接受式教学方式,不断更加重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在教师引导下和指导下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和自主学习,努力超越婚姻法学过去的那种单一的知识接受式教学,从而使其成为一种具有活动性、合作性以及反思性的教学过程和学习过程,这既因该成为今后《婚姻法学》教学方式改革的前进方向,更是世界各国进行教学改革的共同追求。

4总结

第5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综合性高校仅开设“逻辑学导论”在课程设置上,中国政法大学属于相对比较完善的,除了为本科生开设“逻辑学导论”之外,还开设了诉讼逻辑、法律逻辑和侦查逻辑等。但是一个学校的课程完善不代表整个中国的高校都具有这样的课程设置。一般的综合性大学的法律专业仅开设“逻辑学导论”这一门课程作为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同时在教材的选择上也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受到课时数的限制,仅仅对逻辑学在法学中进行生搬硬套,这样的教学结果就是学生对逻辑学稍有理解,对法学理解也不是很深,在两者的结合上简直就是在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这样的“人才”走向社会可以为社会带来怎样的效果呢?这种形式的授课,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的内容,没有突出法律的科学性,也没有深入考虑法律内部的问题,肤浅得很。

第二,对于法律和逻辑结合所产生的“法律推理”的讲述让人十分诧异,要么抛开法律讲推理,要么抛开推理讲法学,这样的课程设置简直让人发笑。有的人说“实质法律推理”也叫“辩证推理”。而事实上“实质法律推理”的根据并不是取决于推理的逻辑问题,而是推理之前的事实依据,应该属于“内容推理”。还有的教科书认为“个案适用推理”、“民事责任划归的推理”等其他责任划归推理都划归到法律逻辑学里。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是对于概念的混淆。

第三,存在大量法律逻辑学属于不规范以及分类偏差的错误,这样的错误是由于不能坚持以“逻辑学”为研究基础,必然会把法律逻辑术语搞混,造成不规范和分类错误的情况。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对于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在讲“法律辩证推理”时却去讲“实践推理”和“实质推理”,并且不重视法律逻辑学的法律的主体地位的情况,在进行法律逻辑学的讲授过程中需要进行纠正的。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方案

通过笔者研究,在解决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上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2.1分清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作为区分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的方法,首先搞清楚普通逻辑学和法律逻辑学的整体和个体的关系,然后再加以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2.1.1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显然普通逻辑学属于逻辑学中较抽象的问题,而法律逻辑学则属于抽象中的具体个例。

2.1.2理论和应用的关系普通逻辑学属于理论逻辑范畴,更多的是进行形式和方法的理论研究;法律逻辑学则更倾向于逻辑学在实际中的应用,而应用的正是普通逻辑学中的理论结合法学理论。

2.1.3广泛和个体的关系在普通逻辑学中并不涉及固定的应用领域里的个性化问题;法律逻辑学则必须应用到法律领域内的各种具体化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所以在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过程中既要讲授普通逻辑学的思维方法,又要讲授法学中对普通逻辑学的应用。在概念的讲述上既要讲述法律术语的主观规定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也要讲法律的稳定与灵活的统一,而判断的真假特征与判断的断定上更要明确法律条文的意义,同样的推理要注重法律辩证推理和形式推理的统一。

2.2解决法律逻辑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在这方面对于法理学、法律方法论和法哲学等学科的理论成果要经过辩证判断之后吸收,再避免出现照搬其成果的情况。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在法律逻辑研究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思维形式。在进行法律辩证推理的讲解时不能完全不顾形式而只考虑内容,这都是一些普通综合性高校在法律逻辑学课堂上容易出现的错误。总之,这二者的关系不能是脱离开来的两个孤立部分,而应该是互相结合融为一体的两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采用这种逻辑统一的方式实现法律逻辑学术语的规范化是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3重视“法律”在法律逻辑学中的特色目前大部分法律逻辑学课程中所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问题,采用的方法大多是“案例分析+普通逻辑学原理”,这在整个法律逻辑学中是属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目前的方法必须采用,但是仅采用目前的办法还远远不够。法律逻辑学的内容应该包括应用逻辑学和特殊逻辑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这些情况中不仅有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逻辑问题,还有法律逻辑规范中自身存在的逻辑问题。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用法律实践的研究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明确法律逻辑学中法律的重要性。

2.4重视法律推理的地位既然是法律逻辑学就应该凸显法律推理的重要性,以法律推理为主要依据。根据逻辑学界的通用说法就是逻辑学就是推理学。尤其是法律逻辑学,更应该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之上重视逻辑推理。事实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法律事实明确、而法律动机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推理对案件进行分析和侦查的过程,对案件的认定存在必然关系。在具体讲授过程中,特别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2.4.1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只有弄清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才能明确使用的适用范围。

2.4.2法律推理的种类通过对种类的详细描述,才能让学生了解在具体情况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推理。

2.4.3法律推理的要求对事实的可信性进行分析之后采用正当的形式和合法的手段进行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必须遵照的要求,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2.4.4法律推理的作用法律推理的使用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2.5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目前国内的学术氛围就是重理论而轻实际,这在学术探讨中无可厚非,但是大部分学校培养的人才是要到社会中去实践自己的理论,而不是去研究机构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的。这就造成大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空有一身理论而无法进行实践操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正是出于法律逻辑学的特点———经验性学科而得出的结论。经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更胜于理论。

三、法律逻辑学的应用(密室逃脱策划方案)

3.1活动主题本次活动的主题就是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

3.2活动目的“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为提高学生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它注重培养学生准确判断、精确推理的能力,因我院是培养执法工作者的摇篮,执法工作者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素质,而且逻辑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因此未来的执法工作者学习逻辑,更应该结合实际思考和体会。根据我院学生所学专业需要,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实践应用的能力是有必要的,特在2012级本科大队开设“普通逻辑学”的实践活动,在学习理论知识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3.3活动过程

3.3.1准备工作人员准备:活动参与人员从2012级本科大队7个开设普通逻辑学科目的班级中选出20名学员分两次参加此项活动。活动地点准备:新疆警察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二楼全部行政班级教室(202~208)。(注:活动当天需学生处领导配合安排各区队教室)活动器具准备:根据设计关卡,列出项目活动器具清单,上交至基础部综合教研室教师处审核,统一配备。(注:因活动设计需要向警体训练部借用手铐)

3.3.2正式活动部分参加人员先聚集在一号教学楼阶梯101教室统一进行对本次活动的全面介绍和规则的学习,再随机分组,由每组负责学生分别带到202-209教室统一开始第一关:心有灵“析”、心心相印。活动中,所有参与学生必须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联系实践,紧密配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人人参与其中通过团队合作寻找线索,推理、联想、破解谜题获取最终密码,才能全部成功逃脱。随后由第一名逃脱的小组再进入终极关卡:越狱终极大Boss。最后评出逃脱最快、使用提示最少的小组为冠军进行奖励。此次活动,教师只是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密室关卡,不仅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而且还专门单设一间供邀请嘉宾闯关,让我部全体教师与学生同时参与活动,真实切身体会其中的奥秘。

3.4活动总结通过这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无论是推出了成功经验还是发现了存在的不足,都会对学院的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实践教学活动可长期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总结

第6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关键词:指数函数;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多媒体;有效教学

指数函数是高中数学的重点内容之一,从教学要求看,一是理解指数函数的定义;二是掌握指数函数的图像与性质。下面是笔者在公开教学中对指数函数教学设计的三处改进。

案例一:新课引入的改进

(一)原始设计

1.复习旧知:

②函数y=x的定义域是

2.引入新课:师问:函数y=()与函数y=x,从形式上看有什么不同?生答:从形式上看,前者指数是自变量,后者底数是自变量。(引入课题)

(二)改进设计

1.创设情境:有人说,将一张白纸对折50次以后,其厚度超过地球到月球的距离,你认为可能吗?设白纸每张厚度为0.01mm,已知地球到月球的距离约为380000千米。

对折的层数y与对折次数x的函数关系式是什么?设纸的原面积为1,对折后纸的面积z与对折次数x又有什么关系?(y=2x,z=()x)

2.提出问题:师问:能发现y=2x,z=()x的共同点吗?

学生思考片刻,教师提示:从形式上,有什么共同点?并用红粉笔标出指数x。

生答:指数x是自变量,底数是大于0且不等于1的常数。(引入课题)

(三)教学反思

凯洛夫的“五环节”教学理论:“复习旧课—导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作业”目前还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教学。但如果总是这样一成不变,就显得呆板与程式化。我们现在上课总喜欢说:“今天我们学习……”。教师不说,学生不问,教师怎么讲,学生就怎么学。我们知道,数学来源于生活,又应用于实践。在原始设计中,先复习与新授知识相关的内容,然后再从实际引入新课,与教材编排相一致,这样就数学讲数学,显得枯燥无味,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此,从学生感兴趣的一个生活实例出发,引起学生注意与争议,教师再创设实际问题情境,就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牢牢地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增强了学生的求知欲望,强化了学生内在的学习需求,巧妙地导入了新课。

案例二:多媒体使用的改进

(一)原始设计

1.电脑作图:教师用多媒体演示y=2x、y=()x的作图过程。

2.观察猜想:教师引导学生观察y=2x、y=()x的图像,猜想y=3x的图像形状。

3.电脑验证:教师用几何画板做出y=3x的图像,验证猜想。

4.归纳猜想:由特殊到一般,给出指数函数的图像分为01两类,并用多媒体演示它们的图像特征和性质。

(二)改进设计

1.学生作图: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分组后用几何画板作y=2x、y=()x的图像。然后,让学生在电脑上作y=3x,y=5xy=10x,y=0.2x,y=0.7x等函数的图像,并对图像形状的变化加以观察与讨论。

2.猜想形状:让学生猜想函数y=8x,y=0.3x的图像形状,师生讨论,并列出有关观察结论。

3.分组探究1:一般地指数函数的图像大致有几类(几种走势)?

4.分组探究2:分别满足什么条件的指数函数图像大致是图1、图2?

5.电脑验证:用几何画板作y=ax(a>0且a≠1)图像,任意改变a的值,展示底变化对图像的影响。

(三)教学反思

原始设计,多媒体演示放在猜想之后,仅仅起了一个验证的作用,体现不了计算机辅助教学的目的,有点画蛇添足,成了一种花架子。

改进之后,按照“动手操作—创设情境—观察猜想—验证证明”的思路设计,首先电脑作图,为学生观察、交流创设情境;然后,引导学生深入细致地观察图像,学生在相互争论、研讨的过程中进行民主交流,倾听他人意见,分享研究成果,猜想出图像分两种情形;最后,再用多媒体验证猜想。这样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思维习惯,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增强了学习的自信心,张扬了学生的个性,顺利地解决了这一教学难点。

我们在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时,千万不要忘记“辅助”二字,辅助在不用多媒体教学时的难点处,辅助在点子上,而不能为了用多媒体而用多媒体。案例三:指数函数的性质发现过程的改进

(一)原始设计

1.师生作图:教师作y=2x的图像,以作示范。然后学生模仿作y=()x的图像,以巩固作图方法。

2.电脑演示:教师用多媒体演示y=2x、y=()x的作图过程。

3.观察特征:教师引导学生观察上述两个图像的特征,并推广到一般情形。

4.归纳性质:根据图像特征,写出它们的性质。

(二)改进设计

在前面学生分组用多媒体做出y=2x,y=()x,y=3x,y=5x,y=10x,y=0.2x,y=0.7x等函数图像的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观察、讨论、归纳得出性质。

1.自主观察:对一般的指数函数,图像有哪些特征?

2.分组讨论:学生分组讨论后,展示讨论的结果。除得到图像的一般特征,更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学生还说出了函数y=2x与y=()x的图像关于y轴对称等特征。

3.归纳性质:根据图像特征,写出它们的性质。

4.作示意图:根据指数函数的性质,教师让学生作出y=8x,y=0.6x等函数图像的示意图。

师:观察与猜想是一种感性认识,并不表示结论一定正确,还需要进行理性证明……

(三)教学反思

新课程标准指出: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倡导主动学习、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交流合作的能力。因此,教师要把学习过程中的发现、探究、研究等认知活动突显出来,使学习过程更多地成为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过程。

上述两种设计都注重让学生从事有意义的数学活动,都涉及了学生的探索活动和经常使用的研究方法,如从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类比、联想、猜想等。

原始设计在实际教学中,活动缺乏内在联系,加上教师的束缚,活动单一,学生得出图像分两类显得较为生硬,接着研究的一般情形又似乎来得“突然”,从特例到一般情形并未起到搭桥引渡的作用,形成了一个认知难点。这样的设计没有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际上还是教师主导着课堂,牵着学生走,还是在教知识、教教材,是一种主导性教学模式。

改进后,改变了教学方法,教师放弃了全程主导,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由他们自己去观察、去发现,在学生交流、研讨、互动的过程中,学生观察深入,思维活跃,富有创造性。教师则以学生伙伴的角色参与学生的认知学习,在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中指导学生,并积极地关注、倾听学生的交流。这样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思维习惯,为学生营造了安全的心理环境,学生非常顺利地学习了指数函数的性质,而且学生觉得这些思想方法是非常自然的,可以学到手且以后能用得上,为今后的学习作了必要的铺垫,这是一种典型的指导性教学模式。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自主学习是他们的天然权利,任何硬性灌输和强制训练都是侵犯学生学习的行为。

参考文献:

[1]罗文杰.指数函数的教学设计[J].广东教育,2007,(7):205-207.

第7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商法教学创新;实训

当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但是,高职法律专业的现状却令人堪忧。据(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08年高职高专法律类毕业生就业率为75%,在所有高职专业中排名倒数第一,工作与专业对口率为29%,排名倒数第一。法学专业就业难,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但是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没有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难以适应社会对高职法律人才的要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高职法律教育必须结合自身特点找准专业定位,切实强化实践环节教学,提升其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商法是法律专业的主干课程,商法教学改革是法律专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结合自己的商法教学实践,谈一谈商法的职业化教学问题。

一、高职商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首先,高职法律专业以培养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高职商法教学与本科商法教学应当体现出差异性,如果说法学本科应偏重学术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尚存争议,对于高职法律专业是职业教育应当没有异议。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必然导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教科书选择等方面的差异。但实践中,高职商法教学成了本科商法教学的缩编版,除内容简单点,课时少了点外,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多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以讲解法律条文、法学理论为主,缺乏与实践的衔接。学生只重视法学理论的掌握,却不知在实践中如何利用这些理论知识,面对个案不知如何着手。而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模拟法庭、法律实训侧成了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是在课时上保障不了,就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导致教学效果低下。

其次,商法是一门与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密切相关的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商法的实践化教学操作起来并非易事,它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多元化的知识背景。而现在高职法学教师队伍基本是理论型的而且从发展趋势看,越来越朝清一色的理论型、研究型发展,这不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教师因为所学专业的局限缺乏对法律之外的经济专业知识的了解,另一方面没有律师、法官、公司业务等实务经验,教学内容与实践脱节,难以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

再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扎实的民商法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在法律人才中的需求比例将越来越大,民商法是有利于学生就业的课程。因此在高职院校应当确立民商法学在教学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大课程比重。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高职院校,往往重视理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课程的开设,在部门法课程中,民商法课程所占比重并不大。以我院为例,商法课程为64学时,内容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内容多,时间紧。教师在教学中讲述原理和条文后,往往没有时间进行实际操作技巧的训练。

最后,是关于商法教材建设的问题。虽然一些学院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编写了一些教材,但是这些教材或多或少有一些摘抄本科教材的痕迹,教材的内容根本不能突出高职的特点,适应不了市场的需求,跟不上法制发展的步伐。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法的重心也发生转变,从贸易法转到企业法再转到金融法。公司融资、并购、金融衍生工具的膨胀、电子商务等都成为商法的新课题。与此同时,传统的票据制度已随着交易电子化的发展而萎缩,在商法体系中的地位在逐步下降,为适应这种变化,高职商法课程在教材上应体现出来。目前的情况是,教材老化,授课重点不突出,直接影响了教学的效果。

二、高职商法教学改革的建议

商法教学改革应体现出思想性、知识性和实践性,其实际运用不仅有助于学生学习任务的完成,并且应当有助于学生在学习期间形成对未来工作至关重要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笔者认为应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改善商法教学队伍的知识结构

调整教师队伍知识结构。高职法律专业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而培养这样的学生需要有既懂理论又会实务的法学教师队伍。因此,要使法学职业教育适应这样的教育目标,就必须改造现行的法学教师队伍。因此,要加强教师培训,与其他院校进行交流、合作、学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商法课程是全国唯一的商法国家级精品课,江西财经大学的商业法律网络模拟课程十分新颖,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同时我们要与其他高职法律院校合作,共同探索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鼓励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允许教师适度兼职,从目前我国的国情看,主要是兼职律师,从发展趋势看也可兼职法官、检察官。笔者主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培训一批专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类似理工科的实验教师,专门带领、指导学生从事法律实务模拟训练。除此而外,还可聘请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兼职教师。

(二)大力加强教材建设

促进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与更新,教学内容要涉及学术前沿,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引起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法律全球化等问题。要鼓励教材不断更新,强化教材对实践法律运用技巧的讲解。推出更多、更适用的商法案例教材。关于教材编撰的问题,虽然目前统编和自编的商法教材数量很大,但是,深入反映商法实践中的问题、信息量大、视野开阔、适合高职教学的教材却为数很少。笔者主张高职院校商法教师应当与司法实践部门合作编撰适合高职教学的经典化教材。推出符合职业化教育需求的特色教材,除传统的基本概念说明、主要学说梳理外,特别需要突出判解研究的说理、示范功能,以及重大实务问题的指引和动态研究。

(三)改进教学方法

变教师讲、学生听这种单向的教学方法为教师学生交互式教学方法,应提倡提出问题,由学生自己解决问题,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进而改善学习态度,学会自主发展,提高实际能力。课堂讲授要从纯理论的讲授方法向理论结合实际的讲授方法转变。商法教学中应当吸收实践性的内容,商法教师应当注意收集分析司法实践中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可议性的商法案例的裁判规则,把这些典型案例运用到商法教学中去。案例教学法的目标,不仅是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所得结论来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感受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从而获得职业技能方面的发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不仅是解决学时少课时紧的方式之一,更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途径。法学的内容包罗万象,要加强高职法学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如幻灯、投影录像、计算机教学软件等,这将会大大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四)进行商法课程设置改革,提高商法地位

目前看来,商法课程所占课时仍然偏少,急需加强。笔者认为应当把商法分为三门课,商法一(总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法二(证口法、票据法),商法三(破产法、保险法)。每门课48学时,都是必修课,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商法一,第二学期开设商法二和商法三,这样可以把商法各部分讲透,也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案例教学。除此以外,还应当在三年级开设金融法选修课,内容包括信托法、期货法、电子商务法、银行法等内容,以适应商法发展和创新的实际需求。还应当鼓励开设实践性、技术性强的法律运用课程,如律师诉讼技巧、商务法律实用非讼处理、谈判技巧等课程。超级秘书网

(五)开展商法实训

第8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1.强化实践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升课堂趣味性与互动性。

在原有的课堂教学环节中,提升实践教学的比重,如将主要的教学内容提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给学生,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前做好准备,在课堂上带着对相关知识的理解与疑问进行探讨与研究,可以通过小组互动与案例分析的模式进行研究,拓展课程空间的同时促使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增强与交往能力的提升,从而有利于课堂效果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

2.变大班授课模式为小班授课,提升教学效率。

传统的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多以教师主导的大班授课为主要模式。变大班为小班授课模式,一方面,有助于学生注意力的集中,增强学生的参与感,提高教师与学生的互动,甚至还可以实现每个学生与教师多频率互动,从而提升教学效率;另一方面,小班授课也为多模式教学体系的开展提供条件,为多种形式的课堂选择、多方面内容的课程开展打下基础,尽可能维护课堂的独立性与灵活性。

3.变考试方式为考核方式,综合评定教学效果。

法律基础的学习,更多的是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观念,学习法律常识,并逐步养成严谨的法律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加强法律道德观念。高校需变考试方式为考核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效果和教学效果的评估。考核体系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随着课程的开展而进行,包括随堂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报告、案例分析情况等,注重作业的质量;二是最终的课程总结,包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情况、对整个法律基础学习阶段个人的表现进行总结,通过以上两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和教学效果。

二、完善教学课程,推进教学内容改革

1.融合各专业相关内容,适应专业学习和就业要求。

作为各专业都要学习的基础必修课程,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必须满足各专业的教学要求,这项要求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面向所有专业学生的基础类法律知识教学,对于任何专业都教授同样的教学内容;二是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教育,能够满足各类专业的法律知识需求,如会计专业,需要加强包括审计、核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如人力资源专业,需要强化劳动法等方面的学习,尤其是相关案例的研究。同一专业处于不同阶段的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也有分别,建议将高校法律基础的学习分为公共教育与专业教育两个阶段,在公共教育阶段,采取统一的教学模式;在专业教育阶段,按照专业分班授课的形式进行,并根据各学科的不同特征与需求,设置不同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2.结合时事要闻进行讨论,活跃课堂氛围。

高校阶段,学习的目的是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去解决日后工作、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在法律课堂教学过程中,引入时事要闻讨论环节,可以由教师引导,以法律的视角对时下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由学生发言互相交流进行;也可以由教师分配任务或学生自行寻找素材,以幻灯片或其他演示方式在课堂上展现,供大家探讨。可以用话题引出教学内容,并进行深入研究,也可以将话题留为作业,供学生自行研究,提交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并根据分析结果计入最终的成绩。

3.转变教材设定模式,将章节变为专题教学。

转变原有的章节式教材设置成为专题式设置,可以有效地促进法律课堂的教学改革。首先,专题式教学能够很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便于安排学生进行课前预习、资料搜集以及案例准备等工作,为课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其次,专题式教学模式对于课程内容的整体性与深入性研究提供便利条件,由此将相关研究内容拓宽或引申,为学生更全面掌握教学内容制造条件。最后,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帮助,将整体的内容分散成相对独立的模块,并按模块分阶段进行考核,可以有效了解每个阶段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对某项内容不理解等问题并予以改进,为教学效果的实时评估提供有力的依据。

三、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教师带动学生,结合相关知识进行案例分析。

法律知识的运用需要严谨的思维结构以及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单一的教材学习需要引入适当的案例加以匹配,通过运用法律相关知识和逻辑分析工具,由教师引导学生进行系统性的法律思考。在引入案例分析时,要注意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匹配程度,既不能过于简单,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降低;也不能过于复杂,加重教师与学生的负担,花费过多的时间进行案例的梳理与讨论,反而影响教学效率与效果。可以将案例分析加入到期末考核阶段,由教师制定案例或由学生自行确定案例,分成小组或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案例分析,通过课堂演示或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评定考核结果。教师进行评定的指标包括案例选取与课程内容关联程度、思路清晰水平、法律视角分析能力与提出的建议符合实用性与法律性的程度等,以此作为评价依据。

2.运用多媒体教学,强化教学效果。

在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要进一步增加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如视频、音频、图像等文件,丰富课堂教学形式的同时,提高学生对学习内容的关注度。如通过多媒体体现某个案例,或通过某个模拟场景的展示,充分带入情景,让学生对所学内容有更深刻的印象,也给学生更广阔的想象空间。不仅要在教学过程中更频繁地使用多媒体设备,在期末或随时的测验中也可以通过多媒体设备丰富考试环节。如引入图片或视频考试系统,在学生输入姓名后进入考试状态,系统自行计时,每道题出现不同的场景或图像,考生根据给出的线索进行判断,选择或回答提出的问题,对于题中的现象进行分析以及提出解决对策,考生自行选择交卷或考试时间结束系统自动交卷,由系统评定最终的分数。也可以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相关的案例分析工作,并采用视频、图像等相关媒体文件的录制进行讲解等。

3.自我展示与团队互动,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能力。

高校学生即将步入社会,更需要进行独立性的培养,包括独立思考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而作为教师和学生非常集中的高校课堂,可以给学生的独立性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通过学习,将自己的理解展现给老师和其他同学,将自己的收获与大家分享;通过讨论,与其他同学交换意见,向其他人学习,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是促进学生个性与能力完善的途径,也是培养学生形成团队协作能力的基础。在进行法律基础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学习。如在进行案例分析中,在课下布置研究内容,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课前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在课堂上向教师与其他同学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这次的学习体验中,并通过与他人的互动提升沟通能力、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在团队整体进步的基础上,学生个人的进步会更多。

四、多措并举,保障教学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1.强化法律教学意识,有效开展教学相关活动。

高校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前,需要充分认识到法律的意义。首先,在课程开始前组织学生参与相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如聘请本专业的企业人士或已经迈入社会的毕业生,对于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在本专业内的应用情况作出简要介绍,让学生理解法律与专业、法律与工作、法律与社会的结合情况,为学习意向的形成打下基础。其次,在课程体系设立之初,在学生中展开问卷调研,掌握学生对于学习内容、课程开展模式以及教学形式等项目的偏好,并对学生已有的法律常识等情况进行了解,作为日后开展课堂教学或进行教学改革的依据。最后,将调研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了解学生对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需求,并以此需求为导向,进行课堂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安排。法律知识的学习可以以课堂的讨论为阶段性总结,即在课下时间的学习成果,通过课堂的交流予以确认、保留或替换,大部分学习是在课堂之外的时间完成的。培养课堂之外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也是在法律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在自主学习之外,学校可以聘请法律专家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可以自愿参加,形成以法律专家为核心的法律学习兴趣小组,集聚对法律感兴趣的学生,并定期组织相关的学习。

2.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法律素质。

法律课堂教学改革,需要全面提升法律教师的素质作为前提。首先,需要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与法律素质的培训,又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加强整体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法律教学的目的不仅是对教材内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对法律兴趣的培养和法律思维的运用,只有具备较高法律素养的教师才能对学习的内容有更深刻的见解,并准确传达给学生,才能对学生提出的疑问给予完善的解答,强化学生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对于各专业学生的不同需求,要以该专业的角度有侧重地进行法律内容的讲授,对于学生的专业领域也要有所涉及与了解,必要时可与专业教师配合进行课程设置。其次,需要加强教师对课程的研发能力,以及教学内容的把握能力。由于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与学生直接进行交流,对于其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学习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有着最为直接与客观的了解,并根据教学效果,进行课堂教学体系的开发,可以聘请相关专家作为辅助,但是要以法律教师为主进行法律基础课程的研发与内容的设定。最后,加强对法律基础教师的考核工作。将课程研发能力纳入考核指标中,并提高教学效果的权重。需要注意的是,在校方统一安排法律基础教师的培训工作后,要重视对培训效果的考核与评估,并将该评估结果计入最终的考核结果中,与教师的薪酬绩效相关联。

3.设立教学效果评估机构,对教学效果进行跟踪反馈。

在高校内部设立教学效果评估机构,由校长直接领导,成员包括教学主任、各专业教学负责人等,对包括法律基础在内的教学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与审核。评估的数据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期末考试情况以及平时的测验情况,最重要的是掌握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与运用的情况。二是进行课堂教学的抽查与验收,即不定期地进行听课或走访等,了解学生及教师在课堂中的状态与表现。三是在课程开展的过程中,不定期地开展问卷调研,针对学生对于课程开展情况以及课堂内容与形式的接受程度、满意程度及学习需求满足程度等进行评估。通过三个方面的教学效果评估,评估机构将数据分析后的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对于评估效果较好的情况要充分给予肯定,对于评估不合格的情况要督促或帮助进行教学方法与形式的改进,完善教学过程。

4.构建法律实践体系,提高教学效果。

第9篇:法学概论论文范文

内容摘要:在竞争白热化和知识经济时代,企业需要挖掘和培育属于自己特有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基于学习力的核心竞争力是新的经济环境中企业创新的重要基础,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进行培育并发挥其重要作用。

关键词:核心竞争力学习力企业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和竞争白热化的现代市场中,所有企业都试图寻找到创新的制胜基础,而核心竞争力的挖掘、培育和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为企业这一愿望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在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核心竞争力的挖掘和培育有其新的特点和要求。

1核心竞争力理论的再认识

核心竞争力最早是由美国的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默于1990年在著名的《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来的。他们认为,核心竞争力是指组织中积累的学习能力,特别是如何协调不同生产技能和集成多种技术流派的学习能力,它是组织内部知识的汇总,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技能和融合多种技术的汇总。核心竞争力具有三个典型特征:明显的竞争优势、扩展应用的潜力、竞争对手难以模仿。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力量,是形成企业竞争优势的综合能力。而美国的麦肯锡咨询公司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内部一系列互补的技能和知识的结合,它具有使一项或多项业务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能力”。

在随后各种对核心竞争力的研究中,出现了多种观点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影响力的主要有:雷纳德·巴顿的基于知识的核心竞争力,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具有企业特性的、不易交易的并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企业专有的知识和信息,是企业所拥有的提供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学习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拉法和佐罗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仅存在于企业的业务操作子系统中,也存在于企业的文化系统中,植根于复杂的人与人以及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企业核心竞争力蕴藏在企业的文化中,渗透到整个组织中,在组织内达成共识,为企业组织成员深刻理解并指导行动的企业文化,为形成不可模拟的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威廉·波格纳和霍瓦德·索马斯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专有技能与竞争对手相比能够更好地指导企业实现尽可能高的顾客满意度的认知,包括技能、隐形知识和企业价值观等等。

综上所述,人们对核心竞争力的理解不同,则认为核心竞争力的构筑基础和方式也各异。事实上,在企业竞争力新解中,将企业竞争力分为一般竞争力、比较优势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比较竞争力是指在市场竞争领域中一组较同行业有明显优势的能力,它包括:人才聚合力、新产品开发力、质量保证能力、营销能力、品牌信誉度、成本及价格优势。一般竞争力是基础,是所有企业应具备的能力,若企业不具有这些能力,就无法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在一般竞争力的基础上通过识别、培育和发展可产生出比较优势竞争力,大多数企业可完成这一过程。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比较优势竞争力,立足于市场的需求和顾客的期望,企业就能发展。长期而言,只有少数培育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才能长盛不衰。

进入21世纪的知识经济社会,知识是社会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因此,知识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主要途径。这种知识不仅是明晰知识(或称显形知识),更多的是默会知识(或称隐形知识),它是企业进行日常运营和竞争的最主要知识和武器。然而,这些知识需要企业不断的通过学习和领会来掌握的,并在不断地运用和实践中予以巩固。因此,学习力的强弱是衡量一个企业能否进行学习、学习效果如何、是否具有创新能力、能否适应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的重要指标。同时,在知识经济社会中,企业应挖掘和培育自己基于学习力的核心竞争力,只有这种竞争力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才能成为企业不断创新、赢得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2基于学习力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内涵

纵观众多管理学家和学者的研究,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及其框架结构至今虽没有统一的理论,但对其特征的认识却基本一致,即有价值性、独特性、延展性、动态性和长期培育性。核心竞争力的这些特征说明其不仅对企业且对于顾客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是企业最为核心的能力,不能为其他企业所模仿,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即呈现出动态性。同时,核心竞争力的培育需要企业花费较长的时间和较多的精力,不可能一蹴而就。

经过以上核心竞争力的特征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内有三个层面上的能力具备了这五个特征,即企业文化力、学习力和创新力。这三力对于企业竞争优势的产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核心竞争力正是这三力有机结合构成的企业竞争优势的能量源。在核心竞争力内部,企业文化力铸成了学习力和创新力的环境和基础;学习力位于文化力和创新力之间,是它们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创新力的直接动力源,它使企业获得知识的积累,为创新力提供了知识基础;创新力在核心竞争力的最上层,它能使企业形成核心专长,使企业最终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因此,文化力、学习力和创新力三力叠合成塔式的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竞争优势的真正本源,而学习力则是直接动力源和推进器。特别是在知识经济社会中,企业核心能力表现为知识、经验和技能等,学习力的推进器和动力源作用更为明显。这些知识、技能和经验要通过组织的不断学习来获得和更新。如果把组织中的个人通过学习获得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转变成为能力“基因”,那么,企业组织中一个团队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知识体系就构成了单项核心能力,而整个组织的学习则整合单项核心能力,构成了一个能力体系,形成了企业整体核心能力。企业的学习力最终是通过创新力表现出来的,创新力的表现远不止技术创新,还包括组织的创新、管理的创新和价值的创新等,这些创新是企业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最终培育而成。

这种基于学习力为直接动力源和推进器的核心竞争力,能够为企业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增强应变力,为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提供知识基础(包括明晰知识和默会知识),为企业获取市场、赢得竞争和不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因此,企业要不断提升组织学习力。

3基于学习力的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途径

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学习力是企业制胜的利器,正如彼得·圣吉强调的“未来唯一竞争优势是比你的对手学得更快的能力”。因此,企业应提升学习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主要途径如下:

锻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企业文化是企业全体员工在长期的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培育形成并共同遵守的最高目标、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它培养了员工积极性的动力,是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源,它能够将全体员工的事业心和成功欲望化为具体的奋斗目标、信条和行为准则。积极向上的、奋进的企业文化激励着企业所有成员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超越自己,这样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形成学习力的核心竞争力所必须的环境。因此,企业应锻造奋发向上的组织文化,创建学习型组织,通过系统学习和在干中学打造旺盛学习力的学习团队。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塑造一流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是一系列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等的组合优势,其最终是要通过员工来实现的。基于学习力的核心竞争力更是如此,特别是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型员工是企业最为重要的人力资源。由于知识型员工综合素质的大幅提高,其能够进行自我学习、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他们在感知自我社会角色和价值等方面也更加敏感。因此,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为员工塑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充分适当地放权,使员工间能够相互学习、共同学习,能够不断拓展自己知识、技能,与企业共同成长。

加强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源。而对于学习力的核心竞争力来说,其主要是通过知识形成自己核心竞争力的。这种知识不仅是书本知识及其他可以名言的知识(即明晰知识),更多的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各种知识、技能等(即默会知识),企业应通过知识管理,促使组织内员工不断地自我学习和相互学习,特别是知识在组织内的相互交流和碰撞,运用知识来衍生知识,以形成本企业专有的不可为其他企业所模仿的诀窍性知识。知识管理所应关注的是企业内知识的生产、交流和应用,特别是明晰知识和默会知识的相互转化,使知识主体在相互学习、交流和运用中,为企业创造大量的效用。

不断创新。创新是企业学习力的进一步延展和升华。组织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将已有知识进行综合发展,创造出新的更为先进的知识,才能使企业最终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创新是在企业学习了大量知识的基础上,特别是对默会知识的吸收、理解和运用,能够激发知识的创新、技术的创新、管理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等,形成本企业所特有的各种创新成果,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企业来说,在不断创新的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样可以形成壁垒,以阻碍别的企业进入,甚至是偷窃本企业的创新成果。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培育需要较长的时间,具体可以使用如下几种方式。当然,方式不同所需时间各异,效果也各不相同。

内部提升。企业可以在领导者的带领下,通过内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大力培植团队学习意识,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从而重新塑造学习主体,创建学习型组织。通过组织学习,获得组织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知识、经验和技能等,并能积极创新形成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适应组织内外不断变化的环境。当然,这种方式需要企业付诸很大的努力,且时间也比较长,但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因为在学习力提升的过程中,组织通过不断学习、实践,获得了大量的经验,同时,保密性较好,不易为其他企业所模仿。

外部兼并。可以通过兼并其他一些具有旺盛学习力的企业,能较快地获取这种学习力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兼并后不同企业间由于文化、习惯、工作方式等差异的磨合可能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

知识联盟。通过企业间签订契约进行知识联盟,相互学习,共同学习,能够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形成学习力的核心竞争力。但是,知识联盟可能使得核心能力容易为别的企业所窃取和模仿,且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等。

总之,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比其他企业更强的学习力是企业制胜的重要条件,企业应逐步形成建立在学习力基础上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提升该种核心能力的方式选择可以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前提下,使企业能尽快地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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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宝珍.警惕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陷阱[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4)

3.胡楚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措施[J].北方经济,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