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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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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

第1篇:社会诚信范文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troduced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society good faith's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social question which causes by the good faith flaw, then the analysis good faith flaw's deep level reason, proposed finally strengthens our country good faith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countermeasure to suggest, by time impetus society good faith big development.

关键词:诚信 诚信缺失 建设

key word: Good faith Good faith flaw Construction

作者简介:周慧晶:南开区委党校教师,200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南开区委党校教务处副主任

一、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的现状及由诚信缺失导致的社会问题

(一)、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的现状

社会诚信主要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诚信。为了解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的现状,2011年2月11日至2月14日,《望》新闻周刊联合国内专业调查研究机构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5个大中城市展开了民意调查。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对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状况总体评价较低,仅有4.8%的被访者评价“好”,48.7%评价“一般”,接近半数(46.6%)被访者认为社会诚信状况“差”,甚至“很差”。我们对此更多的是一种反思。据《人民日报》报道,人们购买的书刊音像制品当中,盗版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据对北京、沈阳等地古玩文物市场调查,有些摊点摆放的全部为假货。诚信缺失导致了太多的社会问题,不仅会加大社会的运行成本,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二)、当前我国诚信缺失导致的社会问题

首先,诚信缺失扭曲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缺失会造成交易主体不被对方信任,限制发展,为防范风险增加交易成本。如果失信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惩罚,守信者就会做出调整,出现失信行为。若越来越多的认同了这一理念,诚信缺失就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就发生扭曲造成损害。

其次,诚信危机加剧社会公信力的下滑。社会公信力是维系社会公正与和谐的准绳,近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公众事件,从“华南虎照”到“躲猫猫”,从“开胸验肺”到“钓鱼式执法”,以及数不胜数的“被хх”,说到底,都是对社会

公信力的挑战,它会影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道德基础和社会心理基础,决不能熟视无睹。

最后,诚信缺失使社会秩序失衡,引发公众心理焦虑。诚信的缺失,使每个人和社会变得非常敏感,从而使社会秩序失衡。同时,诚信的缺失会使社会成员在心理上高度紧张,缺乏安全感,感到十分孤独,从而导致严重的心理焦虑。

二、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追求利益最大化是诚信缺失的根本动因

市场主体的所有行为都受效用驱使。失信者通过自己的失信行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经济利益。但由于心存侥幸,失信行为可能不被发现而逃脱惩罚,或者失信带来的经济利益远大于惩罚导致的损失;或者失信带来的经济利益远大于诚信带来的经济利益。失信行为便不可避免。

(二)、信息获得不对称是诚信缺失的外在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是要相互交易来进行,市场上的信息量增大。而我国的市场机制远未完善,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正、公开和有效传递,这就使得市场交易主体之间所了解的信息不对称,从而给失信和欺诈提供了可能。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是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

法制不健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舆论监督不力等因素,会使得失信者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或者即使受到惩罚也很轻微。

三、加强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诚信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诚信宣传,树立诚信信念,营造良好社会诚信氛围

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从思想上廓清人们的认识误区,确立义利并重的现代诚信价值理念。通过各种形式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多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氛围,让人们感知诚信交易的重要性、诚信问题的严峻性,从而树立“诚信交易”意识,进而自觉地诚信做事。

(二)、培育信用服务中介组织,构建多层次信用服务机制

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信息服务组织,建立起对公众开放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建立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将这些数据库中的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组织共享,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

(三)、进一步完善诚信法律法规,构建制度化诚信体系

首先,要重视政府诚信制度建设。政府自身的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关键,对公众起着示范和表率作用。在社会管理中,我们必须是目标为了群众,同样也要依靠群众,要相信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政府不能大包大揽、越俎代庖。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信用制度是社会诚信制度的核心,完善高效的个人信用制度是建立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突破口。当前,应尽快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并逐步扩展个人基本账户,逐步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引导个人增强诚信观念,抵制失信行为。

最后,要建立健全相关诚信奖惩制度。构建诚信社会必须要有制度性的奖励和惩罚机制。只有在制度的约束下,伦理文化才能培育成可持续的力量。对于失信行为,要有严厉的惩戒措施,让其付出沉重代价,唯有如此才能鼓励诚信的人,树立人人诚信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雷丹,邵秀娟: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现状、原因及对策.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2011,4

【2】赵振增,王浩:博弈论视角下的社会诚信问题研究. 理论视野,2011,2

第2篇:社会诚信范文

成功是每一个人所渴望的,你或许一直在苦苦寻觅成功的道路。一帆风顺是每个人所钟情的,或许你正在羡慕别人的一帆风顺。但朋友,你是否知道成功者成功的奥秘何在?你是否知道别人一帆风顺的秘诀?你是否知道“以诚待人,天下信之”的道理,你是否知道“言而无信,行之不远”的真理?只有诚实守信,你才可能成功;只有诚实守信,你才可能一帆风顺。诚信是人生的第一道通行证!

是的,如今社会上不讲诚信的事情到处都是。答应八点赴约,九点方姗姗来迟;宣布下午两点“准时”开会,到三点仍无法“准时”;借书时打包票三天后归还,可半年多书仍在读者手中:拍胸脯按期如数付款,而到头来总是“期”既未按,“数”也难如;公开宣布某年某月某工程竣工,却一延再延,遥遥无期;红口白牙的“君子协定”可以如风过耳,转瞬即逝;白纸黑字签名公证的合同协议也可如同废纸;这足球“黑哨”更是吹碎了亿万球迷的心!

可是,有人不讲诚信并不证明我们就可以不讲诚信!不管是在什么时候,诚信始终是人生的命脉,诚信永远是人类的坐标,诚信是一切价值的根基!历史已经证明,现在正在证明,将来必将继续证明:不讲诚信的不是整个人类,而是人类的极少部分。从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到诗人李白的“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再到老百姓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人无信不立,鸟无翅不飞。”的朴实语句。诚信在中国有着悠久而深厚的历史底蕴,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炎黄子孙、华夏儿女,生于古老礼仪之邦,长于泱泱文明大国,我们没有理由丧失诚信,我们没有理由抛弃祖国文化的精髓!我们是祖先的后代,我们也必然是后代的祖先,我们不能让几千年的传统优良在我们的手中断代!否则我们就是千古的罪人,我们就没有脸面去面对我们的祖先,更没有脸面去面对我们的子孙、面对我们的后人!恪守诚信这是历史的使命,是历史的使命就由不得我们去推卸!

有人认为,诚信只能在成就大事业时派上用处,这自然是荒谬的!无诚则无德,无信事难成!当今社会,没有一项事业能够建立在无诚无信的沙滩之上!“言行一致,身体力行。”诚信贵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小为。”诚信更是要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或许世界本不清净,可是这诚信正如高山流水,它能洗去一切浮躁,洗去一切虚伪矫饰。诚信就是真,诚信就是善,诚信就是美、诚信就是不朽的人生。只要你坚持诚信,你就在走向成功;只要我们都坚持诚信,一个具有崭新面貌和强大道德力量的中国必定能够伴随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屹立与世界的东方!

第3篇:社会诚信范文

为了贯彻党的*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落实*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发[20*]49号)的要求,积极发挥诚信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终实现“诚信*”的建设目标。现就加强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加强*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弘扬“创新贵如金,诚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打造“财富*、智慧*、绿色*”的重要基础,是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民生活放心区和实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高标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市《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资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工作诚信考核制度,促进信用产品在公务员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购、公共财力招投标环节中使用;加强政府部门承诺和服务内容的诚信考核,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区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库,并逐步扩大个人信用报告的业务范围和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开展信用评估,推动信用产品在经济和监管活动中的使用;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失信行为,组织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优化诚信发展环境,逐步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和市民生活放心区。

20*-2009年,基本形成相应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规模型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的企业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信用系列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各种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诚信体系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诚信*”框架基本建立。

到2010年,基本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确立市场规则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诚信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服务,必须交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长远规划,分步推进。要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借鉴其他地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区实际,周密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

(三)应用先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本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部门带头先行,金融行业要重点推进应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鼓励应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权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咨询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并将有关信息纳合征信数据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确开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抓紧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征信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工作,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活动的监督管理,支持联合征信机构和其它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优惠或方便性规定,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要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行业信息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针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及时记录到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纳入市征信服务系统。征信管理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条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辟信用调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增强“信用为本”的意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做好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查验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重点企业和国有企业设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专职部门。

(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或行业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个人和企业信用有关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采集,也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收集方式,归集个人和企业信息用记录。尤其要将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法犯罪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记录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也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鼓励企业主动提供自身真实的信用状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扩大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信用产品的使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公务员考核和录用、各类先进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再逐步向登记注册年检、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证管理、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金融、保险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和租赁等领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要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机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协调发展

第4篇:社会诚信范文

     【关键词】社会诚信   信息作用   因素分析

    信息时代,是指信息产业得到极大发展,信息产品日益丰富,人们被淹没在各种信息的海洋里,信息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发挥越来越巨大的作用,以至于在信息缺失的情况下,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人们的正常生活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信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丰富和方便着人们的生活,然而信息的失真和混乱也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害,尤其是它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对社会诚信和道德体系的瓦解作用非常大,如不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一旦造成不良后果,修复危害可能要花费数十倍的时间和精力。 收集。

    一、知识经济与信息时代

    人们曾经以生产工具为标志来划分人类社会发展的时代:如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工场手工业时代、机器大工业时代、电气时代、信息时代。如果说信息首先是一种基于技术的生产工具的话,显然信息时代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手段发展到目前的最高形态,它不仅是生产工具,而且是软化了的生产工具,会渗透在各种生产工具中发挥作用,渗透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发挥作用,其作用和功能远远超出了人类社会截至目前创造出的所有的“生产工具”。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创新,人类社会才从农业经济时展到工业化经济时代(前期、中期、后期),进而发展到知识经济时代。

    关于经济发展阶段,罗斯托在他的《经济增长阶段》(1960年)一书中,吸收了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发展阶段划分法、熊彼特的“创新”学说、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分析、哈罗德—多马模型等理论和方法,从世界经济发展的角度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起飞阶段、向成熟推进阶段、大规模高消费阶段,1971年又补充了第六个阶段,即追求生活质量阶段。其中第三和第六阶段是社会发展的两次突变,是最有意义的阶段。从主导产业转移引致的产业演进规律角度,人们将其分成七个阶段,其中第七个阶段就是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阶段。

    知识经济的观念和理论形成与经济发展阶段理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早在1959年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就从劳动力的角度分析了“知识劳动者”将取代“体力劳动者”成为社会劳动力的主体,后来又提出了“知识社会”的概念;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费里茨·马克卢普在《美国知识的生产与分配》一书中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对信息在经济中的巨大价值进行了深人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家波拉特以其博士论文为基础向美国商业部提交了题为《信息经济》的报告,奠定了信息经济的理论基础。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在《两个时代之间—美国在电子技术时代的任务》一文中提出“电子时代”;其后随着日本增田米二的《信息经济学》、美国霍肯的《下一代经济》等论著的相继问世,一场“信息经济”、“信息社会”、“信息时代”、“信息革命”的热潮在世界兴起;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 1980年、奈斯比特1984年在他们风靡一时的《第三次浪潮》和《大趋势》一书中分别提出了“超工业社会”、“后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并认为信息社会里知识是最主要的因素;1990年联合国研究机构提出了“知识经济”概念,其后研究日多,提出了很多相关的新概念,尤其是19%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科学技术和产业发展》报告中正式使用“知识经济”( knowledge-based economy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一词,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1998年版《发展的知识》( knowledge for development)更是提出了一连串的新名词,强调知识和信息的经济作用,为世界广泛认同和使用。

    我们认为知识经济时代与信息时代是对同一时代特征的不同表述,“知识经济”更多的是从社会层面研究信息的生产及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知识信息传播的政策和社会制约及对策,更注重社会层面;而信息时代强调的是信息特征的变化和信息传输方式的革命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更注重技术层面。从内容和形式上,知识是信息的内涵,而信息是知识的表现。从发展阶段上当知识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时,整个经济特征表现为“服务经济”,是知识经济的初级形态;当知识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信息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成为主体时,整个经济特征就表现为信息经济,是知识经济的高级形态。

    信息时代突出地表现为信息要素的革命性变革—信息量的急剧扩张和质(信息存在方式、传输方式、使用方式等)的根本转变。从信息的生产看是信息量、信息种类的剧增;从信息通道看是信息传播方式的革命性变革;从信息受众看是范围的极大扩散和信息的感应能力、应用能力的提高。它不仅是硬件的生产或软件的开发,而且是整个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它将全方位的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演进。编辑整理

二、信息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极端重要性

    (一)人与信息的关系

    信息交流及其演变是人类及其社会进步发展的阶梯—信息的生产和交流刺激人的大脑皮层的发育;促进人类与外界及相互之间的交流,推进人们之间的相互学习,进而帮助生产能力的提高和人类社会的形成。

    社会的发展又反过来产生了更多更高的信息需求,促使信息的生产、信息交流以及信息传输方式的革命,为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进而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张。这种相互促进的作用使人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信息革命中加速发展。 收集。

    (二)我国的信息论及信息对人类活动的重要性

    对信息重要性的全面认识和理论总结,莫过于《孙子兵法》,《孙子》十三篇的内容都围绕一个中心,即“知”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孙子的知行观既包括宏观上的总体认识,也包括中观上的层次认识,还包括微观上的战术认识;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抽象认识方法,又包括特殊条件下的具体认识;既包括对赢得战争的基础条件的认识,也包括对战争过程中局部条件的认识。而这些都处于动态过程中,不仅要认识一般规律而且要认识动态过程中各种条件的变化及促成其变化的因素。他的“知”集中体现于知彼知己、知常知变、尽知先知。三者相互包容、相互补充,以知彼知己为核心,知常知变、尽知先知贯穿与知彼知己中,知彼知己直接导致“行”,它的全面系统与否、精确及时与否关系到战争的成败。从信息的搜集、整理、处理、分析、判断到使用各个层面都涉及到了,而且在“用间篇”中还详细分析了如何利用间谍获取情报(用间),可以说《孙子》是我国最早的信息学教科书。我国古代管理思想多集中于战书上,如《六韬》、《孙子》、《管子》等,国外多用其指导现代管理,非常有效,可见

收集。三、信息失真及其表现

      (一)信道的畅通与阻塞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信道越来越畅通、越来越快捷、越来越方便。从人体—形体、表情、眼色、语言,到原始通讯工具—马拉松跑步、飞马、鸣摘、火箭、举火为号、狼烟、旗语、灯光,再到现代通讯工具—电话、电报、广播、电视、电子计算机、通讯卫星、功能强大的手机与因特网……。信息革命以最能看得见、体会到的成效帮助人们步人信息时代。

    然而信道也是“信息角力”直接攻击的目标,不可避免的发生阻塞。一是基于自然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对电的依赖(电子通讯时代)等;二是不自觉的人为因素—如故障、维护与检修;三是有意识的人为因素—包括破坏(黑客);打击(战争,商战);封闭(自身的保密);干扰‘制造虚假信息)等。这些都必然造成信道阻塞与信息失真,进而危害到整个经济发展、社会运行和人民生活。

   (二)社会诚信体系与“诚信对外规律”

    社会诚信体系涉及到社会意识形态和道德规范体系;体制、政策、法律规则体系;经济运行体系;社会生活体系等。是一个各要素相互影响的矛盾统一体,是一个信息互动、知行互动的有机整体。信息互通的程度、知行统一的程度可以用作衡量一个社会诚信度的标准。

    然而在“信息角力”条件下有一个“诚信对外规律”—即要求别人对自己诚信,而自己又不愿诚信或只能有条件的诚信;要求团体内相互诚信而否定团体间的诚信;要求下级对上级的诚信而忽略上级对下级的诚信。

在“知行”上则产生“知行分离”,教导别人要做的自己却不去认真做,阻止别人做的自己却去做。这就必然产生社会心理、社会道德准则的倾斜与社会行为的控制与反控制的“角斗”,产生了所谓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博弈过程。其实质是人们在信息的公开透明与封闭黑箱中、在竭力获取他人信息情报与竭力保护自己信息中、在构建诚信社会规范和破坏诚信规则中矛盾运动,在两难中寻求均衡。当失衡危及到社会的正常运行时就要进行社会规制并将其理性化、意识化形成最高的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体系。这就是社会的规范与校正,包括道德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法规体系的构建,文化、信仰、宗教与乡规民约。然而这只是约束,这是通过祛码增加“诚信”方面的重量(因为失信是一个自然过程)以求得相对均衡,而不能消除“失信”。

    信息失真是失信的一种反映,主要表现在:社会信息—一部分人控制和利用信息权而阻塞另一部分人的知情权;生活信息—买卖双方在不同市场结构下的信息互通与封闭;经济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个非常广泛的信息领域,在经济信息中}o%以上是财务会计及其相关信息。

 四、关于信息失真的原因探析

    近几年财会信息失真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美国的“安达信”到收集。

    1.《公司法》的注册资本金规定较高,对大众是一个高门槛,因而许多“中介办照”机构应运而生。它们都与银行、工商、验资、税务等机构有着“利益”关联,可以“帮助”企业在资金缺位的情况下通过验资和工商注册,大大支持了企业的生长和经济的发展,但也留下了巨大的后遗症。不论企业好坏都有一定时期要靠做假账来完成运行,从源头上产生了信息失真。

    2.中介机构本身的行为是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或社会公证机关的行为。帮助顾客虚假信息,影响社会评价,为其创造获益条件就成为必然的行为选择和“正常”的行为准则。而且做假的成本远远低于收益,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做假的普遍性和广泛性。

    3.企业税负过重,加上各部门经常性的乱摊派、乱罚款。如果“严格守信”可能很多企业在现有利润率水平下就没有盈余,生存都会受到威胁。

    4.由于“政绩”考核指标单一,一些政府官员为了政绩辉怂恿企业做假来制造业绩。

    5.雇佣关系的制约。财会人员是雇员,饭碗由雇主掌握,在道德、法规与生存、利益的两难选择中只能首选生存。

    6.制度上的缺陷、不完备与灵活性。如委托关系与雇主控制的矛盾、股份制与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的矛盾等,都不可避免地造成信息的失真。

第5篇:社会诚信范文

[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6-0074-02

诚信作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道德基石,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传统文化中蕴涵的丰富的诚信思想,使古老的中华民族拥有了相对和谐的人文生态和相对稳定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必须努力汲取传统诚信思想的精髓,批判地继承这一道德文化遗产,从而全面建构和谐社会的诚信体系。

一、中国传统诚信思想述要

诚信是整个伦理道德体系的基础,是道德修养中最关键的一环。中国传统诚信思想既是儒家伦理的重要规范,又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其要义主要有两方面:

(一)诚信是个人立身处世之本

诚信是个人修养的基本原则。一个人能否做到诚实守信,是检验其是否为君子的基本道德标准,是关系到个人事业能否成功的大事。

对个人而言,诚信是为人之本,是每个人都应有的基本道德品质。荀子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至诚则无他事矣。”(《荀子?不苟》)《中庸》在阐发“诚”的内涵时说:“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礼记?中庸》)意思是说,诚是客观世界的本然状态,达到“诚”是做人的奋斗目标,天生诚实、信守诺言的人,不需勉强就可做到适中,不需思考就可做到恰当,从容不迫,符合中庸之道,此乃圣人也。孟子更把“诚”看作是人应走的正道,认为“思诚者”是“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

诚作为最高的价值本体,付诸于道德实践就表现为“信”。孔子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孔子认为君子的标准之一就是“信”和“守信”,他认为作为君子的基本道德标准――“信”是自己对别人、对社会的一种承诺,若想成为君子,决不可以失信。因此,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忠不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公》)意思是说,说话做事不诚实守信,可以行万里而无难;说话做事不诚实守信,则寸步难行。墨子则强调 “言必信,行必果。”(《墨子?兼爱》)十分重视言行一致。

对个人而言,诚信又是处世之本,是个人事业成功的道德保证。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乾?文言》)宋代朱熹把忠诚、守信看作是个人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根本,“人惟在忠信……人若不忠信,如木之无本,水之无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朱子全书》)陆九渊则把诚信看作是区别于动物、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人而不忠信,何以异于禽兽者乎?”(《陆九渊集?主忠信》)王安石断言:“人无信不立。”(《辞同修起居注状?第四伏》)在社会交往中,人们只有严格遵守诚信才能最终取得事业的成功,所谓“信以立之”就是这个道理。诚信是做人处世的道德标准,没有诚信则无以立足于世。

概而言之,“诚”是人的德性内化,包含着对自己良心的不欺,在无人监督或可以不受舆论谴责的情况下,仍真心实意地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存善去恶,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信”是德性的表征,人诚于内必显于外,心有诚意,口则必有信语,对他人不存诈伪之心,不说假话,不办假事,开诚布公,取信于人。“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是“诚”的外在体现,二者相互贯通,互为表里。

(二)诚信是国家长治久安之基

诚信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能否立信,从而取信于民,赢得天下太平,是关系到国家政权稳定、和谐乃至兴衰存亡的大事。

对国家而言,诚信是稳定之基。晋文公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他将诚信、信德看作治理国家、庇护人民的法宝。《论语》中子贡问及孔子统治者应该如何治理政事,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之,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之,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孔子的这一主张,虽然有偏颇之处,但他认为,取信于民是处理好政事、治理国家的基本条件,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是国家稳定的基础,不失为历史经验的有益总结,是有其可取之处的。

对国家而言,诚信又是发展之基。中国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既要使国内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又要保持国与国之间的友好相处,实现天下太平。如何实现这一理想呢?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以诚信相交,信守承诺。只有这样,才会带来天下太平,百姓才能真正享有安静祥和的生活。管子后学认为:“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意思是说,诚信是天下人团结一致的根本,有了诚信,天下人就团结好了。而且中国历代都把与周边部族结成同盟、建立信任关系,视为谋求民族繁荣兴旺、国家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

综上所述,古人将诚信视为自然和谐之道、社会和谐之道、是天人和谐之道,诚信是人与自然、社会、他人和谐共生的道德纽带,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只有恪守诚实守信的道德原则,才能维持相互间的稳定与和谐。诚信是和谐的必然要求,和谐是诚信的最终归宿。因此,传统诚信思想对于全面建构和谐社会的诚信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全面建构和谐社会的诚信体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代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当前我国社会由于诚信缺失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加强诚信建设,全面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诚信体系,势在必行。由于现代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各系统互相支持、有机配置的完整规范复杂的体系,因而只有汲取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精髓,才能全面建构和谐社会的诚信体系。

(一)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需要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的密切配合。主要内容有:第一,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诚信道德奠定坚实的经济关系基础。诚信道德通过教化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是软约束,它需要市场体系、市场关系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制度性”和“规范性”来规范经济活动,从根本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第二,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为诚信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诚信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社会。加强公民的诚信道德建设,需要法律与道德相互配合,优势互补,使诚信真正成为公民的道德自律。如果缺乏对失信者惩罚的法治体系,或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诚实守信者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失信违法的行为可以不受法律的惩处,诚实守信的道德风气是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的。第三,必须把诚信道德建设与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建设诚信社会,要加强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的建设,逐步完善诚信教育与社会管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长效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有效地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规范人们的行为。总之,诚信既是道德建设,也是法制建设;既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工程,也是完善经济制度和社会管理的任务。加强诚信建设,需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综合努力。

(二)培育公民诚信人格

培育公民诚信人格,需要大力加强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道德建设。包括:第一,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诚信道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只有人人讲诚信,给他人以信任,公共生活领域中的和谐人际关系才能形成。第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以诚为本的经营宗旨和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仅有利于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的信任关系、政府与公民的信任关系,而且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本,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根本。第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以诚信道德为重点,调整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形成相互信任、互敬互爱、长幼有序、融洽和谐的关系,从而建立一个稳定社会的微观基础。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建设,最终是要塑造具有诚信道德的公民人格。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是做人的首要德行。公民有了诚信这种高尚的道德人格,社会也就有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有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同时,必须建立个人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个人信用查询体系,从行为上进行控制,从正反两方面塑造诚信个体。

(三)推进政府信用建设

第6篇:社会诚信范文

关键词:诚信缺失社会诚信建设政府作用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诚信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推崇,各企事业单位纷纷将诚信建设列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个人也越来越注重自己的诚信记录,把“诚实守信”奉为追求的“价值目标”。但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互动的、全而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是基础,企业是重点,政府才是关键,政府应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旗帜、导向作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为推动诚信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系统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界定政府作为的方式、范围和程度。

一、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关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会诚信建设中,必须明确规定政府职贡义务,以防缺位,严格限制政府发生作用的范围,以防越位。根据诚信建设的自身规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中应发挥好以下几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导作用。在日常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政府讲诚信,则会给企业和个人树立榜样,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使社会公众“见贤思齐焉”。反之,政府失信,社会主体也极有可能加以效仿,对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产生恶劣的“传递效应”,误导社会的“价值取向”。

(二)规划协调作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内容杂,任务重,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所及部门来看,包括银行、工商、税务等;从所涵盖的内容来看,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诚信建设。因此,要使诚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用地有条不紊开展,就离不开政府对诚信建设的统一规划,对方方面面的利益协调,对不同行业特点的兼顾,否则,各社会主体就极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而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地区、行业的割据、垄断。当前各地区、各行业盲目地自成一体、大建数据库就是缺乏规划、协调的恶果。

(三)监管保障作用。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嬗变过程,其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会出现或强或弱的利益冲突。要把这些矛盾、冲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仅靠社会公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组织应在其中发挥监管保障作用,大力强化诚信行为,坚决惩处诚信缺失,使得诚信建设沿预定的规划、设计顺利、高效开展。

二、我国政府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计划经济思维惯性的影响和诚信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的缘故,政府对自己在诚信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作为方式等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行动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自身诚信缺失现象大量存在。受传统权力思想的影响,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常常误认为讲诚信只是个人、企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是为社会公众谋福利的,只需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对于局部和个人利益宜倡导“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不必“谨小慎微”,可以不讲诚信。

(二)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互动关系不明确。“自主经营、自负赢亏”的市场化运作是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动力和最大约束。然而现实情况是,“政企不分、产权模糊”仍是我国很多企业的重大弊端,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对诚信建设的调控中,各种“缺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确实分清“作为”与“不作为”的界限,分清“主体”与“支持”的区别。但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调控诚信建设时,就没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没有分清上述的区别,作了许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时“该做的事”却没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各级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危害极大。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据和垄断,增加了一些政府机关索贿的砝码,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价值规律自由流动而闲置浪费。

(五)政府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着重“事前审批”,轻“动态管理”的倾向。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片面地认为,加强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就是强化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行政审批”,于是便想方设法增设“准入条件”,千方百计抬高“准入门槛”。与此同时,又对己获准入的机构缺乏必要的检查、考核和淘汰机制的设定。

(六)与社会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不完善。如我国的产权制度仍不清晰,企业缺乏追求长远利益的稳定预期,很难始终做到恪守诚信,“奉信誉高于一切”。对于信用信息的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强、效力适中的法律规章。

(七)我国社会诚信建设的运作机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缺乏统一的层次高、专业化水平高的政府诚信服务管理部门,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2)诚信服务行业标准尚未确立,造成对行业的管理弹性大,可操作性差,行业整体竞争秩序混乱。(3)诚信服务机构人才匮乏,设施落后,很难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信用服务,影响了市场主体的信用服务诉求;(4)诚信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很多的服务机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调研,不能敏锐把握市场对诚信产品的需求,导致诚信产品的市场转化率低,影响了其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如何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一)以制度创新打造诚信政府。首先,创建和完善社会参与决策的机制。其次,力促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权力运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最后,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大力消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以杜绝各种借审批机会乱收费、乱设卡的现象。

(二)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没有道德约束的诚信体系是不牢固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诚信制度也是没有生命力的。诚信道德教育应是诚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诚信教育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同时又要注意把诚信建设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三)促进行政方式由“政府主体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转变。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已习惯了以自身为主体的行为模式,在计划经济的竞技场上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着力改变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从具体的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做好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规划引导、建章立制”,为社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员研究影响我国诚信建设的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有的政策、法规体系,特别应该借鉴外国经验,尽快出台以下制度:(1)明晰产权制度。(2)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强化失信惩戒制度。

第7篇:社会诚信范文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准则,是治国安天下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是取信与民,取信与社会,取信与人,促进国泰民安、政通人和的法宝,危害诚信的犯罪必须加以惩治。。

一、危害诚信犯罪的特征及发展趋势

社会诚信是我国刑法保护的重点之一,对危害社会诚信犯罪我国依法进行了查处。

(一)特征

通过比对并结合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危害社会诚信中的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涉案总额,个案涉案总额很大危害社会诚信的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往往涉案金额很大,对经济的危害非常严重。比如金融诈骗案个案总额几百万,几千万常见,上亿元的诈骗案也有之。

2.领域大。危害社会诚信犯罪,已从货币、证券、信用卡等经济领域方面,向政治、国家安全、职务等方向渗透,已从国内跨区跨省、跨行业向国际方面贯通,涉及的领域在不断扩展,几乎无孔不入。

3.危害大。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方面的秩序,而且也危害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4.疑罪多。有些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特别是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犯罪往往因为主观,主体复杂等因素影响常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二)发展趋势

从犯罪的现状和特征显露出制假销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危害社会诚信的犯罪具有如下发展趋势。

1.多发化。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危害社会诚信犯罪正处上升势态。且市场的多元化,参与主体的多样化,无疑为这类犯罪提供了多发机会,这类犯罪会在社会各个领域渗透,而呈多发态势。特别要警惕其由危害个人、危害社会经济向危害社会和国家安全方面扩散。

2.多样化。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危害社会诚信犯罪渐趋多样化。已由传统的方式变为秘密、间接的方式,比如用广告等形式诈骗素不相识、不曾蒙面的人或组织;已由传统的手段变现代手段,比如用电话、互联网、自动取款机等手段诈骗他人或组织;危害诚信犯罪的目的,已由财产向危害国家、危害社会、危害个人信誉方面转化,比如散布虚假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攻击危害他人等。

3.专业化。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危害社会诚信的犯罪已呈专业化,此处被打假或骗完再转他处继续制假售假,继续诈骗,有的人以此为生、为业,且分工明确。

4.组织化。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现在已由过去单打独斗变为有组织有分工的协作。制假售假中往往产供销一条龙,金融诈骗中往往拉帮结伙而进行犯罪。

5.“合法”化。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危害社会诚信犯罪中,犯罪者往往打着合法的晃子来掩盖真实的犯罪目的。比如有的公司企业,具有合法的证照,却暗地制假售假或金融诈骗。

6.国际化。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危害社会诚信的犯罪,除具有专业化、组织化的趋势外还具有国际化趋势,有的行为或结果是在国外完成的,已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二、我国对危害成信犯罪的惩治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信用经济,和谐社会是一个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社会,诚信度的高与低直接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安全,为此,我国利用刑事法律保护社会诚信,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危害社会诚信的犯罪。

刑法的规定:

1.罪名。我国刑法注重社会主义诚信的维护,虽然没有设专章来加以保护,但散见于专节及个别法条之中,涉及九章十二节两个修正案一个决定,计96条97个罪名。占刑法中法条和罪名的比例分别约为1/5、1/3。

2.处罚。从犯罪的处罚上看。

制假售假。处罚最高刑为死刑,罚金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处七年以上的或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处罚最高刑为无期。单处或并处罚金无数量,十年以上没收财产。

金融诈骗。并罚,最高刑为无期,并处罚金最高额为二倍以下,或五十万元以下,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或没收财产。

其他犯罪。最高刑为无期或死刑,并处或单处或不处罚金,罚金额度为五十万元以下或二倍以下,也有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上没收财产的。

3.处罚的特点。我国刑法对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处罚有以下特点:

分散。没有设立专门章节保护社会诚信,而散见于刑法各个章节。

范围狭。只限对社会经济财产诚信方面重点保护,而忽视了其他保护,比如个人信用的保护。

重主刑。只注重人身罚,最高可处死刑,而对罚金处罚轻。仅为五十万元或二倍以下。限制没收财产罚,只对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上适用选择性的没收财产,其他则不使用此附加刑。

三、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立法完善

危害社会诚信犯罪历来是各国打击的对象,我国的刑法对这类犯罪做了相应处罚,但从破坏社会诚信犯罪的危害性来看,我国的刑法存在一些缺陷,急需完善。

(一)我国刑法的缺陷

通过前面我们对刑法的惩罚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法条及特点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存在以下几种缺陷。

不系统。即我国刑法没有形成保护社会诚信的体系。内容分散且处罚适用轻重不匀不能治衡,难以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致使打击不力。

不全面。我国刑法只注重对危害社会经济方面的诚信犯罪的惩治,而忽视对其他危害社会诚信的惩治;注重了对社会诚信的保护,而对忽视对个人诚信的保护。比如对个人信用的保护还是空白。

刑罚偏。我国的刑法对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处罚重人身刑,而轻财产刑,在人身刑方面最高可处死刑,财产刑一般为二倍以下罚金,只有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才适用没收财产刑,显见刑罚适用有偏差。

(二)完善立法精神

针对刑法的缺陷,根据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状况和特点及社会危害性,综合国际上对此类犯罪惩治的成功经验,我国应完善刑法,增加惩治力度。立法精神:

(1)贯彻政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已被党和国家确定为基本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社会诚信的立法必须贯彻这一政策。宽严相济的重点是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还要宽严有度。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不仅危害个人、集体、国家的诚信体系,而且危害个人、集体、社会的经济安全,重则危及国家安宁和个人生命。由于其危害性之大,我们主张从严处罚,并且要有力度。

(2)坚持原则。危害社会诚信犯罪,不仅危害诚信这种社会关系,目的性重在侵害个人、集体、国家的财产,因此,必须坚持运用有效刑罚手段、从重打击原则。重在追加犯罪人的犯罪成本,即加重附加刑,特别是财产罚的处罚幅度。处罚要重。罚就罚个“倾家荡产”,企业倒闭关门,决不能让其有资历卷土重来。

(三)完善立法的建议

基于我国刑法中维护社会诚信缺陷及惩治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必要,因此我国的刑法应该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从重的原则下加以完善。完善的形式。增加专章或专节或专项法律、法条、司法解释来保护社会诚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防护体系。

完善的内容:

(1)增加罪类和罪种、罪名。罪类:增加危害社会主义诚信罪。增加罪种:将其他危害社会诚信的行为定罪处罚,比如增加妨害信用罪。增加罪名:增加背信罪,这一犯罪的犯罪客体是损害了国家、集体、个人信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违约、失信等方法损害国家、集体、个人信誉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单位、社团。主观为恶意,除具有主观故意外,还出于邪恶动机。

第8篇:社会诚信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是一座屹立不倒的丰碑》,做为一名中学生,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一定和我一样,从小就听过无数个关于诚信的故事,也知道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不乏诚信的优秀民族。岳母刺字、苏武牧羊,是对国家的忠;尾生抱柱、曾子杀猪是言而有信;程门立雪、三顾茅庐,是待人以诚……回顾五千年中华文明史,屡经曲折磨难,都一次次转危为安,巍然屹立,依仗的不就是这种诚实守信、坚贞不屈的精神吗?那么,在高度文明的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远离了诚信呢?

现在就先来说说我们身边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吧。比如说:抄袭作业,考试作弊,更有篡改分数,瞒报信息等等。到了包罗万象的社会上呢,那就更不用说了,掺了漂白粉的馒头,放了福尔马林的米粉,加了有毒添加剂的粉丝等等,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我们的诚信哪儿去了?

我们无法否认在商品经济风起云涌的当今社会,道德沦丧如决堤之水,诚信缺失也就随之泛滥。但我们更无法否认诚信像一朵永不凋零的鲜花,它,芬芳宜人,它,高雅迷人,一直吸引着完美的灵魂向它靠拢。

20xx年5月,《扬子晚报》刊登过这样一条新闻:安徽滁州一位50多岁的老农民来到南京,等他打算回家时才发现口袋里的钱买车票还差5元.他在南京举目无亲,在万般无奈之下,他向玄武区某民警借了5元钱。5元钱,也许谁也不会放在心上,更何况是一个被人们认为素质低下的农民借去的呢?但第二天一大早,这位农民就将5元钱给这位民警送来了。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没什么曲折离奇、扣人心弦的情节,但它透露出来的质朴,折射出来的诚信,却不能不震颤人们的心灵,它在拷问每一个在诚信危机重压下的人们,难道我们真的就应该背信弃义、惟利是图吗?难道我们就真的应该将诚信摧残得面目全非、无地自容吗?不!

做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一定要坚持做个诚实守信之人。

诚信是耀眼璀璨的阳光,他的光芒普照大地;诚信是广袤无垠的大地,他的胸怀承载山川;诚信是秀丽神奇的山川,他的壮丽净化人类的心灵;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花朵,他让人们问心无愧、心胸坦荡。同学们,让我们每个人都像爱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诚信,我坚信,我们的祖国必将永远繁荣,永远强大,永远年轻。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演讲稿【二】

在这芬芳馥郁的季节里,让我们共同畅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犹如飘扬的旗帜,指引着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时代的变化,人们的思想出现了差异,出现了困惑、迷茫。在这纷繁复杂的多样性背后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价值导向来为我们指明方向。1998年的特大洪水,冲毁了无数的家园,但它冲不毁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意志力。

20xx年的“非典”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但它夺不去中华民族勇于上进的精神;5.12大地震,震垮了无数的房屋,掩埋了无数张笑脸,但它震不碎中华民族这颗顽强的心;20xx年的金融危机,使大多数国家面临经济困难,但是中国却在他的冲击下,依然保持了强大的发展潜力与能力。这一切,都证明了中国有着最坚强的精神旗帜。这旗帜,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醇厚,历史越悠久,诚信之气越光大华夏,充盈中华。她早已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成为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诚信,立身需已诚为本。乔香萍我县的一名企业家,他获得过许多的奖项。其中在20xx年入选了中国文明网“诚实守信中国好人榜”,他曾说“诚实守信是企业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作为一名企业家,我不能忘记社会,我要回报社会,让更多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她对客户始终坚持“以诚待人,以信取利”的原则。某次,公司和一家客户签订了一张5万元的合同,但短短两个月内,煤炭和陶土的价格就上涨了。日用陶瓷产品本来利润就很低,按原订单给客户供货,公司必亏无疑,但乔香萍首先想到的便是诚实守信,维护企业的诚信形象,坚持不折不扣,保质保量,以合同价格按时交付顾客,靠着坚守诚信,信誉至上的良好口碑,她建起了稳定的客户群体,经营市场得到扩展和延伸。

第9篇:社会诚信范文

 

关键词: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社会信用制度;信用缺失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客观上要求建立社会诚信识别体系,以限制不诚信者的社会活动空间,制约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在我国目前信用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必须从居于道德基础地位的诚信重建开始。因此,建立社会诚信识别体系对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基本内容

    社会诚信识别体系是指通过对当事人相关社会活动表现的记载、记录或评价,使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查询了解、辨识当事人诚信情况的系统。社会诚信识别体系以诚信档案的形式记录记载和披露诚信活动主题的诚信信息,只要当事人在社会诚信识别系统建立了自己的档案,社会各界便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很方便地查询到当事人的诚信档案信息,作为选择交易对象、合作伙伴、雇员等活动的参考。

    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由征信组织、诚信活动主体、诚信信息使用者、诚信识别网站、诚信档案等构成。

    征信机构是指从事诚信或资信征集、调查的单位或组织。政府不宜直接设立和经营征信机构,以避免政府企业垄断信用市场,应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征信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在目前法制不够健全、人们觉悟有待提高的社会环境下,宜首先成立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然后由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设立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征信活动比较合适。

    诚信活动主题是指按照一定的诚信规则参加社会活动的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

    诚信信息使用者是指查询、了解他人的诚信信息,为自己选择社会活动的相对人提供参考的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

    诚信识别网站是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技术基础。在现代通讯技术条件下,诚信识别系统必须借助于网络通讯工具,将当事人的诚信信息以数据库的形式在网站上建立成档案,才能使社会各界方便地查询使用诚信信息,社会诚信识别体系才易于被大家接受、认可。

    诚信档案是社会诚信识别系统的核心。诚信档案是指对单位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诚信的有关信息材料系统地记录或记载。诚信档案按行业应分为个人诚信档案、企业单位诚信档案、事业单位诚信档案、社会中介诚信档案、民间团体诚信档案、政府部门诚信档案等。将文书档案复制到计算机数据库中形成电子档案,可为社会各界查询使用诚信信息提供便利。

    二、建立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整体操作思路

    (一)坚定信心,以正面引导为出发点

    公民个人或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档案有以下好处:

    1.向世人展示出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诚信经商、诚信做官的决心。

    2.自愿建立诚信档案,公开自己的诚信信息,本身就是高度的诚信。如果社会活动主题连建立自己的诚信档案、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都没有,那么其诚信度就会首先受到怀疑。

    3.通过建立诚信档案的形式,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使不熟悉自己的人通过诚信档案认识自己,并可以通过向社会诚信服务中心提供不诚信信息的方式制约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把自己同那些不诚信者区分开来,从而博得社会的信任。

    另外还可以通过由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对各方面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信息披露前必要的沟通、档案建立者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信息的可证实性材料及披露信息提供者的身份等方式来防止不正当竞争及对档案建立者的恶意攻击,减少建立诚信档案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