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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农村能源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两区”和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因地制宜推广各种农村能源生态模式,构建和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着力提升队伍能力和素质,扎实推进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新建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0.5万立方米,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0.8万立方米,新增沼气用户800户。新增太阳能热水器3.5万平方米,推广应用太阳能杀虫灯0.6万台,资源化循环利用沼液1.5万吨以上。全市农村能源清洁利用率达到74%,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大力推进“三大工程”建设。依托中央大中型沼气项目、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和市政府“铁腕治水”以及农业“两区”建设四大平台,开展大中型沼气、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坚持工程招投标、凭资质施工、工程监理等制度,规范施工行为。配合美丽乡村、清洁空气行动等计划,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技术,提出工程管护建议,发挥建设成效。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沼气建设的契机,认真做好适宜发展农村沼气乡镇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项目后备库建设,积极申报中央农村沼气项目。
2、完善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今年继续探索构建农村能源服务组织模式,在三门、临海、玉环等地探索建立合作社自我服务型、专业性公司物业化服务型等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区和仙居服务网络建设,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努力创造条件,增强服务组织生存能力,确保沼气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完善和规范服务组织运作机制,督促服务组织建立服务联系卡制度和“三沼”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制度,完善服务组织运行双方台帐,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管理,把经常性监管和考核纳入日常工作,确保服务组织的正常运行。
3、以“两区”建设为平台,加快“三沼”综合利用。抓好储液池、管网、槽罐车等沼肥配送体系建设,加强与农技、畜牧等单位协作,各地新建1-2个沼肥综合利用示范点,加快沼肥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形成特色的“养殖业—沼气池—种植业”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4、创新发展模式集成,建设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村。针对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今年将在温岭市、仙居县各建一个模式集成创新示范村。通过多种农村能源适用技术集成组装,实现农业农村废弃物的多层次、多途径的转化利用,促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三生”的有机融合。
5、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完善农村能源干部职工培训机制,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全面增强农村能源干部队伍的专业技术和政治思想水平,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干、廉洁自律的农村能源干部队伍。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指导的适用方式灵活多样,具体包括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方式。在符合行政指导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当积极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开展行政指导,或者将多种方式加以组合,针对特定行业、特定行为或特定对象进行综合指导。在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形式上,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但均应当及时记录在案,以备检查考核。各部门可以通过实施即时行政指导和项目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三、适用范围和指导内容
工商行政指导应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全部业务工作之中,包括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食品流通监管、消保维权、经检执法办案等。
(一)登记监管类行政指导。包括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类事务;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股权出资;股权出质;无照经营监管;市场主体违反登记事项的监管等。
(二)市场监管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指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车辆市场经营行为、要素市场经营行为、经纪人经营行为等。
(三)商标监管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行政相对人进行商标注册、实施商标战略、规范使用商标、驰著名商标创建、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专用权出资、建立健全商标制度等。
(四)广告监管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行政相对人依法取得广告行政许可、依法广告、建立健全广告工作制度;对广告经营者进行培训指导,对涉嫌违法的相关媒体实施行政告诫、约谈等。
(五)合同监管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规范拍卖企业的拍卖行为;指导企业利用动产抵押物融资;指导企业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定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和规范合同格式文书;指导订单农业发展,实施合同帮农;向媒体披露良好企业信息和不良企业信息等。
(六)食品流通监管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依法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指导食品经营者推行食品经营索证索票“一票通”模式;依法公布流通领域食品及其他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等。
(七)消费维权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指导消费者开展具体维权工作;在调解消费纠纷时对经营者进行指导教育;指导流通领域的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等。
(八)经检执法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直销监管;规制垄断行为;规范经营预警;轻微违法行为告诫;办案过程中的告知、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案后回访等。
(九)综合协调类行政指导。包括系统综合科室根据职能作好相应的行政指导指导、督促、检查,整合汇编、修正行政指导工作指南等纵深推进行政指导的工作,进一步扩大行政指导社会影响力,提升系统行政指导业务水平。
四、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机制落实。形成“法制机构牵头、业务科室主导、综合科室保障、督促、责任单位实施”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行政指导需求工作调研,总结提炼固化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经验成果,并根据业务条线和辖区产业特点、现状,确立年度单位行政指导重点项目,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向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化推进,进一步提升行政指导工作整体水平。对行政指导工作产生的先进事迹、事例,将开展评选活动。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围绕2014年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和丽水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任务目标,以保障母婴安全为重点,持续推进妇幼保健全过程管理、全面创建、全人口管理、全员培训、全信息交换的“五全”管理理念,规范妇幼卫生的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全面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指标
(1)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二)保健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
(3)孕28周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达90%以上,重度高危管理率95%以上。
(4)3岁以下儿童当年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5)孕妇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
(6)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98%以上。
(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梅毒抗体检测率达90%以上。
(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5%以上。
(9)以县为单位助产机构剖宫产率>50%的县比上年下降5%,在31~50%的县比上年下降3%。
(10)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省卫生厅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妇幼公共卫生性质,完善行政管理
一是贯彻落实丽水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和卫生强市目标,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妇幼卫生管理,认真实施卫生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积极争取政策,继续将妇幼卫生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社会联动,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向各级政府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工作机制。二是推进“五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重点任务,分级签订管理责任书,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基层指导和督查,做好过程和环节管理,提高保健管理质量。三是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的落实。指导完成《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妇幼卫生工作任务。五是认真贯彻卫生部新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完善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二)加强医防和医患联动,保障母婴安全。
一是深化“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分中心的产、儿科建设,开展全市产科质量和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的检查,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继续落实《丽水市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二是强化医防联动,继续落实临床、保健高危联管制度和流动人口妇幼保健信息交换制度,实现“全信息交换”,掌握常驻和流动孕产妇、儿童基础信息,规范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狠抓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的筛查、治疗、随访,落实“全过程管理”,降低危重孕产妇的发生率。三是注重医患的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不断创新健康教育载体,组织开展市级《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创建工作,编印丽水市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读本,分利用公共媒体,宣传妇幼卫生有关政策及保健知识,提高目标人群保健知识知晓率。四是以“全系统培训”方式,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继续举办妇女保健产科急救和儿童保健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是探索建立贫困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和危重抢救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人口服务”,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贫困人口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妇幼保健均等化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9〕22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和莲都区宫颈癌检查项目,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70%,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发放率达70%以上,控制剖宫产率,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相关制度,制定项目工作质控标准,加强项目工作督导。根据卫生部妇社司《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要求,完善项目工作台帐,规范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三是推广相关适宜技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孕产妇生育安全。认真实施莲都区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工作,推广相关适宜技术,规范筛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四是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服务网络、工作规范,落实预防措施,重点加强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乙肝咨询检测工作和阳性对象的随访,着力预防二代传播。莲都区根据《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工作。
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医改文件精神,主动跟进,突出特色,不断加大中医药参与医改的力度。重点抓好中药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加强基本药物中中成药临床应用培训,做好中药应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落实好提高新农合中医药补偿比例的政策措施,引导医疗机构和群众更加广泛地应用中医药。不断加强基层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有利于中医医院发展的补偿机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服务、院务公开、绩效考核、优质护理示范、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出院病人随访、中医临床路径等惠民措施。
二、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
启动新一轮全市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工作,全面提升中医医院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医医院医疗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临床制度和技术规范建设。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院科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研发和使用中药院内制剂,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促进中医临床疗效的不断提高。实施医疗质量、护理服务、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四项示范工程”和双降、双控、范(即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降低耗材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控制医疗成本、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过快增长;规范检查和用药行为、规范临床路径和诊疗项目)“三双行动”,积极开展中医药技术比武和急救技能大赛,不断提升中医药的整体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提升省中医服务能力项目的实施意见》,抓好1个省级优势专科和4个省级特色专科项目的建设,在基础设施、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服务量等具体指标上达到标准要求。认真做好2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3个国家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1个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建设工作。对市级重点中医专科进行重新评估验收,组织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全省第四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通过“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培养中医临床学科带头人,促进专科专病快速发展。深入开展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认真查找医院各环节存在的不足,重点在发挥特色优势的措施、中医药人员配备、临床科室建设、专科建设、中药药事管理、文化建设、中医护理、中医药预防保健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整改。
四、切实做好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和中医护理工作
按照《省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基本规范》要求,加强2个省级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多种中医药预防保健手段和方法,规范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把中心作为医院延长服务链、拓展业务范围、彰显中医特色、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阵地,作为宣传中医特色的窗口,把中医“治未病”的优势真正体现出来。
认真贯彻《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中医护理技术培育和应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五、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规范化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推动各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医病区、中药房规范化达标建设。加大综合医院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培养,拓展中医药临床服务领域,提高中医药的可及性和使用率。制定《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开展全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加强调度督导,确保顺利推进。在全面建设基础上,积极参加省级、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我局在市编办和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并安时完成2009年度的年检工作。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区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宁事登字[2009]002号)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年检方式、提交的材料、年检时间等作了精心部署,严格年检,安时完成了年检工作,并以固事登字[2009]02号文件上报了年检工作总结。
2、把年检合格单位在宁夏机构编制网上进行了公告。按照自治区事业局年检文件通知要求,把年检结果以编办函的形式分别送达给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多方协作,联合监督管理。
3、做好并完成了事业单位日常登记换证工作。
4、做好“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名称审核工作。一是参加了自治区编办2月17日举办的全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培训班和8月20日召开的全区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应用普及工作会议。二是根据会议精神,对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工作,在**日报、**政府网站做了宣传报道工作。发了四期信息,被自治区机构编制网和中国机构编制网、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机构注册管理中心分别进行登载。三是印发了《关于尽快报送申请注册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通知》。此项工作各单位正在报送中。四是建立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政务”网站,现已经在互联网上试开通运行。
5、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农村指导员和基层挂职锻炼工作。
7、完成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二、2010年工作要点
1、认真按照《条例》和《细则》规定,做好2009年的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和日常的管理工作。
2、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后事业局要针对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措施,每年把年检结果以函的形式送达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工商、税务、财政、人劳局、人民银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助监督管理,以便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通行证”的地位和作用。
3、积极主动和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创造条件,使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能够依法进行登记。
一、围绕和谐抓质量,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以各种载体抓质量。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医院管理年要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落实管理制度。继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省医院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丛书》,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使广大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更加标准规范。不断强化管理,使医疗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市级医疗单位要抓好等级医院回头看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强院名医工程”,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强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点发展心血管内科、普外科、眼科等学科;发展好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二医院重点发展传染病和肿瘤专科,市三医院加强胆石症和骨伤科建设;做精专科医院,市四院加强老年心身康复中心和精神专科建设,市妇保院努力提升妇女儿童常见病及突发病诊治水平;市中医院要充分发挥中医特色,着力发展好糖尿病和脑卒中专科。
三是开展绿色医院和标准化卫生院及标准化村卫生室创建工作。落实完成钦堂、杨村桥、大慈岩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努力完成大洋卫生院绿色医院创建和30家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协助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转型工作和村卫生室的规范工作。
2、以各种检查促质量。
一是完善医疗质控组建设,充分发挥各医疗质控组的作用。重点抓好病历书写、三级查房、院感、护理等医疗质量的管理,突出骨科、口腔科、血液透析等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二是完成一年两次的全市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落实整改措施。
3、以各类培训提质量。
一是继续抓好科教兴卫工程,各单位要抓好方案的落实,认真做好科教工作。市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卫生科研,全市争取省级科研立项1项,市级立项2项,建德市级立项5项,新技术应用和推广项目不少于1项,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医疗机构要确保科研经费的落实,加强科研攻关,积极培养各类学科带头人。继续抓好申报市重点专科工作。
二是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学历教育。认真抓好卫技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鼓励市级医疗机构积极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争取中高级卫技人员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继续办好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学历教育班。抓好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生和护士参加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要求全市培训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三是抓好在职医务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要有计划安排外出进修,落实进修培训经费。市级医疗机构要主动邀请上级专家到单位为职工讲课、传授新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规范;乡镇卫生院要抓好各类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工作,今年着重抓好基层医学检验和超声医学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好医生”网卫星接收站的收看工作,鼓励医务人员收看学习,从而获取“四新”知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4、以各类规范保质量。
一是加强准入管理。重点是加强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广告和医疗美容的准入管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进行设置审批,卫生窗口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批准要求做好新设机构的管理、审核、审批工作,要以医疗机构执业校验为契机,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执业复审校验,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通过校验的,要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认真做好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严把学历资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及时完成医师和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准入,对不符合技术准入标准而开展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整治。市级综合性医院要进一步做好艾滋病实验室的建设和验收工作。
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急救和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120指挥系统建设和急救分中心、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随车医生的培训,努力提高我市的医疗救治水平。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认真做好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管理,做好发热门诊管理和发热筛查工作,重视传染病的报告,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品和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品和印鉴卡的申报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品和印鉴卡的管理,认真落实品和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和被盗案件的报告、值班巡查等工作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品和的规范使用和科学管理。进一步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大处方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处方管理。
四是落实计量认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积极配合市技术监督局做好计量年检评审工作,以保证出具的检查(检验)报告的法律效力,市级医疗机构通过计量认证,使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报告达到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五是做好中医中药工作。一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诊疗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作用,提高医疗机构中医药使用比例。市中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单位培养中医药人才,做好基层中医指导工作。二是各医疗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技术成熟、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中医药科技成果得以在基层推广应用。三是推动中医药进社区活动,争取两家中医进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建设单位年内通过验收,继续抓好2名省级农村中医骨干培训和2名基层名中医培训工作。四是做好名中医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学会的作用,做好学经典做临床工作,举办一场中医论坛活动。五是做好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第二周期迎评工作。
二、围绕民生抓服务,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抓强职工教育,提升沟通能力。开展在职人员礼仪服务、病人心理学、沟通技巧等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2、加强卫生支农,服务基层卫生。积极开展卫生下乡和卫生支农工作。认真做好省、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市级综合性医院继续落实选派2-3名医务人员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帮助乡镇卫生院培养业务技术骨干,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3、加强政策兑现,维护健康公平。认真落实“惠民医院”和“爱心门诊”政策。继续抓好对惠民对象就医实行“十四免、十减半、五优惠”政策,继续做好“爱心门诊”、“惠民病床”工作,积极为就诊的困难人群或民工提供低价、便捷的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收费,控制人均费用。对惠民政策要宣传、公开、上墙,要抓落实,做到应享尽享。继续做好“助盲复明”工程。
4、加强公益事业,做好服务工作。
(1)加强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市临床用血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无偿献血成果,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积极倡导无偿献血,广大卫生工作者要带头献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要做到科学、合理,成分输血率要达到95%以上,严格控制400ml以下用血,努力完成市下达的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100%的目标。
(2)加强医疗市场整治,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会同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继续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广告工作。认真开展医疗广告、品和、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和院感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医疗市场监督执法力度。
关键词:档案;科学化;示范;要点;措施
近期,本人总结了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的工作要点及工作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做以下几方面简要概述:
一、加强档案组织领导
(一)设立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档案监管网络,实现各内设机构全覆盖。
(二)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程,纳入各项工作流程,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中长期规划。档案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行使监督职能。
(三)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严禁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二、加强档案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文书、人物、业务、科技(项目建设、设备、科研)、会计、照片、声像、电子、重大活动、实物、图书资料等各门类档案的归档整理及分类编号办法,完善文件材料归档、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及离岗交接清点等综合管理制度。
(二)加强档案专兼职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做好业务技能培训记录。
(三)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满足本单位归档文件材料规范整理、档案安全保管、信息化建设及开发利用等业务需要,档案年经费综合支出达到3元/件以上。
三、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一)对所有门类、所有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台账》,严把收集关、归档关、复核关。
(二)做好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光盘(电子文件)、软盘、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应符合相关收集整理及保管要求,做好恢复、备份等工作,确保质量。
(三)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对国家规定应当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四、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单位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设计,并配备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参照数字档案室(馆)建设指南,将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融入单位OA办公自动化系统,在电子文件格式、元数据采集、移交归档等方面充分考虑档案管理的要求,达到文档一体化。实现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开展原生电子文件的归档、整理、移交等工作。
(二)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需求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建立各种门类电子档案的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及专题数据库等,实现对档案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全面构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数据管理、检索、借阅、统计、利用等各环节的(全文)数字化管理模式,切实提升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完善档案管理应用系统,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及功能应嵌入文件生成系统,能够自动接收采集各业务系统生成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实现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的实时归档。单位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本、图形、图像、数据等类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应参照纸质文件归档范围确定,音频、视频、多媒体等类型电子文件及数据库的归档范围应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确定。
(四)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安全设备,设定档案信息系统访问权限。定期检查非纸质载体的可读性,确保其数据长期有效性;及时备份档案数字资源,建立数据恢复机制,开展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对室存的电子文件实行硬盘、光盘异质备份,对存储介质半年进行一次检查,3年更换一次存储载体。对OA办公系统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内(外)网站数据的文书、科技、声像、照片、实物等档案执行即时硬盘异地备份,在服务器出现异常情况下,可即时实现异机系统搭建及数据恢复,确保档案数字信息的安全完整。
五、加强档案安全保障
(一)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满足开展档案工作基本需求。档案库房配备电子监控、防盗报警器、温湿度记录仪、灭火器、空调机、去湿机、加湿器、消毒灭菌机、吸尘器、符合标准的光源和遮光窗帘等档案保护设备,达到“九防”要求。
(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体系,健全档案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电子档案数据容灾管理、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等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档案利用审核鉴定机制,对拟在网上公开的档案信息,应特别审慎进行鉴定。
(三)档案的出入库登记内容准确、及时;库房温湿度记录完整规范;定期开展库房安全检查,有库房安全检查记录和总结;发现问题应有整改措施且落实到位。
(四)制作档案人员离岗交接清点台账,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到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档案清点工作,并写出清点报告。
六、加强档案服务利用
(一)档案整理科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整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做到齐全完整、分类科学、标识规范、排列有序。
(二)检索工具完善。按照国家规范编制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机检式、手检式检索工具,完善全宗卷、案卷级目录、文件级目录、全引目录、分类目录及各种专题目录,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料的查准、查全率。
(三)全宗卷齐全规范。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2012)和《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A/T14-2012)建立全宗卷,内容涵盖全宗介绍、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统计、档案利用、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全宗卷文件材料做到真实、齐全、准确,力求全面反映单位全宗及其管理的历史面貌。
一、提请检委会审议刑事案件议题报告的主要功能
第一,议题报告必须服务检委会委员审查案件。检委会委员没有阅卷,对案件更是缺乏亲历性,而在这种情形下让委员们做出决定,一方面,议题报告必须充分提供决策所需信息。检委会委员通过审查议题报告就能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需要检委会委员作出决定所必须掌握的关键信息。另一方面,议题报告必须充分反映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的分析论证,以使检委会委员能够判断承办人对案件审查判断程度。检委会委员只有建立在对承办人已经扎实有效审查案件信任的基础上才会对案件进行讨论决策。
第二,议题报告具有沟通功能。议题报告是沟通承办人与检委会委员的桥梁。一方面,议题报告必须服务于承办人汇报案件,使承办人能够向检委会委员“说清”案件。另一方面,议题报告必须能够快速引导检委会委员们把握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检委会议案必须注重效率和质量,不能依赖于检委会委员去发现核心问题,不对核心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必然也影响检委会议案质量。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必须是结合案件而厘出的影响案件决策的具体问题,而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等决议事项。
第三,议题报告要服务于事后复查和错案追究。议题报告反映承办人向检委会汇报案件的情况。检委会一般不会对承办人的汇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所以,检委会决策错误需要追究责任,究竟是承办人没有汇报清楚影响到检委会委员决策,还是检委会委员决策错误,议题报告将为事后复查承办人是否存在隐瞒证据、遗漏重要情况、错误汇报等情形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提请检委会审议刑事案件议题报告的突出问题
第一,议题报告不能充分提供决策所需信息。遗漏议题报告所要求的主要内容,比如,不注重写明案件诉讼过程,只写部门讨论情况而不写明部门的审查结论和理由,只写明部门意见而不写承办检察官意见,一些重要信息不在需要说明的问题部分列明。不能提供针对决议事项所需的关键信息,比如,决议相对不而不提供案件起因、犯罪动机等方面的事实信息。这些导致会上检委会委员进行不必要的询问,降低检委会议案效率。
第二,议题报告不注重总结归纳。不按照犯罪构成对案件事实进行归纳式叙写,不对证据进行归纳分析,导致检委会委员不能通过阅读报告迅速有效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不总结归纳需要检委会讨论的具体的核心问题,往往将需要检委会决议事项(比如诉与不诉)等同于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分歧意见或者诉争要点,导致检委会委员不能直截了当地掌握需要讨论的具体核心焦点问题,而需通过在会上进行反复的沟通交流才能厘清核心问题,同样降低了检委会议案效率。
第三,议题报告欠缺分析论证。一方面,欠缺证据分析论证,只摘抄证据原文,不对关键证据、矛盾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明力进行分析,不对证据的证明内容和指向进行归纳说明。上述缺陷导致检委会委员不得不在开会时进行反复询问,降低了检委会议事效率。另一方面,欠缺法律分析论证,议题报告既不提供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款文本,不对适用法律进行学理和实践上的论证分析,也不对各种观点分歧进行学理上的分析。
第四,承办人不能正确认识议题报告服务于事后复查的功能。有的制作报告马马虎虎,使议题报告不能如实反映承办人的汇报情况;有的存在负面心理,认为议题报告写的太清楚不利于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在检委会上获得通过,有意不将一些事实写清楚,甚至意图隐瞒一些信息。
三、提请检委会审议刑事案件议题报告的制作要点
第一,首部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检委会委员判断待讨论案件是否属于检委会议案范围、办理情况以及明确需要审议决定的事项和具体问题。所以,其应当写明案件来源、收案时间、移送案由、审查经过以及需要检委会决议事项,并指明需要检委会讨论审查的具体核心问题。
【关键词】验收;预案;演练;火灾扑救;意义
近年来,在各类消防部队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执勤中队要参与当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完毕10日内,根据验收情况及时制定重点单位灭火预案,组织实地灭火演练。由此引起了笔者对“防”、“消”在部队内部有机结合问题的思考。
“防消结合”作为消防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对于做好全社会的消防工作非常重要。但是在消防部队内部,防火和灭火作为两个独立的部门,或者说两大块分工领域,各有自己工作的侧重点,相互间没有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搞防火的对于灭火工作了解不多;作为灭火主要力量的消防中队更是无暇去关心防火的那一摊事情,每次火灾扑救完成后,就轮到防火部门处理善后工作。笔者认为,这种现象不可取,其实,“防”和“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有着丰富的内涵。“防消结合”不仅仅是说消防部队既要抓防火工作,又要重视灭火工作,而是说二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其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做好消防工作。对于消防中队实施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灭火救援工作而言,与防火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实行信息的共同收集和共享,就能够精确把握消防重点保卫单位情况,并按中队灭火救援实际指导其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通道等,这对于灭火预案的制定,灭火演练的实施,火灾的高效扑救等三个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队参与防火部门有关工作,有利于高效地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灭火救援预案
目前,消防重点单位灭火预案一般都由处在灭火一线的消防中队制定,然后上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通过后便予以执行。这无可厚非,因为灭火是中队的主要任务,而防火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职责和所需力量。但是,实际情况却是中队所能了解到的相关数据资料,往往还没有防火部门的详细和准确,在收集数据的时候,由于受种种条件的限制,要花费大量时间,而且只能看到表面现象,具此而制定出来的预案,不仅与实际的切合不是很好,制定效率也很低。中队参与防火部门的有关工作,主要是验收工作,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一)中队参与验收工作,可以精确合理定位预案假设着火点。参与验收时,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建(构)筑物各部分的构造和用途,进一步明确所存放的设备和物资性质,以及在这一部分将进行的工艺流程。有了这些信息,就可以按易着火程度和危害程度对各部分进行火险排序,从而准确得出灭火预案应设定的着火点,甚至还能依照火险排序合理布置兵力。
(二)中队参与验收工作,可以明晰预案中应采取的技战术。着火点选取恰当后,基本上就可以明确燃烧的物质及性质,以及人员被困的大致情况,即能得到着火区域的信息;同时,由于中队参与验收,能够全面了解重点单位的建(构)筑物的材质和结构状况,主要包括所用材料的性质,标准抗烧时间,是否符合建筑物防火要求;建(构)筑物的受力情况,如发生火灾,易倒塌部位或者易引起其他部位发生倒塌的部位等。还有,对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情况也能更加深入的了解,主要是水源、器材和通道的了解,这就可以确定着火区域外部的信息。以上二者结合起来,就能得出整个灭火救援圈内的信息,具此便可以确定预案中应采取的技战术。
(三)中队参与验收工作,可以显著提高预案的制定效率。根据笔者在中队的经历,中队在执行灭火救援预案时,往往效率其低,主要原因是数据的收集工作进展缓慢,着火点的设定和战技术的确定比较困难。通过上面的阐述,中队参与验收工作就可以很容易地收集相关数据,设定着火点,确定技战术。而且,中队参与验收工作后。必将进一步密切中队与重点单位的关系,在预案制定过程中,若需要单位的一些支持,他们会很配合。有了这些有利条件,就可以高效地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二、中队参与防火部门有关工作,有利于实施高质量的实地灭火演练
实地灭火演练作为消防中队执勤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练兵计划都有明确要求,一般不低于训练时间的50%。但是根据笔者在中队的实际经历来看,这一计划基本没有得到完全执行。主要表现在训练时间没有得到保证,训练效果不是很理想。为什么中队不花大量时间搞实地灭火演练呢?其原因在于预案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演练时单位的配合不力,从而导致演练质量不高,达不到上级领导的预期目标。中队参与防火部门的有关工作,主要是验收工作,就能够提高实地灭火演练的质量,以达到预期目标。
(一)中队参与验收工作,就能够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灭火救援预案,解决了预案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的问题。这就会使中队官兵产生演练有用的感觉,达到了“练为战”的目的,从而使官兵在愿意投入到演练工作中去,并充分利用演练机会(毕竟不是每个中队,都能遭遇到预案中制定的所有火灾类型的实战)提高技战术的运用水平。
(二)中队参与验收工作,能够密切中队与重点单位的关系,解决了演练单位的配合不力问题。中队参与验收工作,即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执法权,但是由于验收是与防火部门共同出现的,至少拥有建议权。对执勤中队的看法必将有所改观,相互之间的关系也能得到密切,中队的威望也必定会提高。这样,在实施实地灭火演练的时候,重点单位配合的力度也会随之加大,也能提高重点单位对于开展实地灭火演练对其自身非常有益的认识。
三、中队参与防火部门有关工作,有利于组织实施高效的火灾扑救
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组织实施高质量的火灾扑救。中队参与防火部门的相关工作,主要是验收工作,解决了灭火预案制定的切实性和实地演练的实效性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按照预案就可以很好的解决指挥部成立前的初期指挥和兵力投放及部署的问题,甚至在指挥部成立后,仍能为指挥者提供积极有效的辅助决策,这也是强调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的本质原因,对于火灾的高效扑救尤为重要;还有一点就是,中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其参与验收工作时,必定会对重点单位一些不符合实战,甚至阻碍实战的消防设施,提出符合实战的合理建议,提请防火部门进行强制改置或清除,这也能为火灾的高效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在消防部队内部实行“防消结合”,让消防中队参与防火部门有关工作,主要是验收工作,与防火部门密切配合,以获取重点单位详细信息,对于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灭火预案的制定、实地灭火演练以及火灾的高效扑救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积极稳妥的推行这一政策,并将对新形势下的火灾扑救,尤其是重点保卫单位的灭火救援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1]康青春.灭火救援指挥[M].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