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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创建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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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创建工作计划

第1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年以来,我院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关于××年全县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及我院在文明生态村镇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我县文明生态村镇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党组重视,组织会严密

对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认为,这项工作不仅是关系农村全面发展大事,而且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能够通过审判工作推动创建进程,是我们法院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院党组结合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我院《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在此基础上,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杨景明为组长、副院长刘建国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创建工作,并建立了入村调查和定期调度两项工作制度,通过深入镇、村、户调查了解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定期召集相关庭室人员共同研究形势、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增强了创建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确保了工作实效。

二、深入发动,营造气氛

根据县〔〕号文件各单位的任务分工,我院在创建工作中负责各类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广泛涉及到立案、刑事、民事、执行等各业务庭室。为充分调动相关庭室及人员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的发挥我院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我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一是召开了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动员会。月日,我院召开了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的动员会。会上,院党组组织各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县创建工作文件精神,对创建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后,各庭也都分别以庭务会的形式,组织本单位干警进行了深入学习动员。二是及时下发了我院《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计划》。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等有关事项,为各单位协调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我院根据创建村镇的法制现状,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力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好各类法律问题,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深入地学习发动,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服务创建、服务农村的意识,为创建工作顺利健康地开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三、突出重点,措施得力

第2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为积极培育绿色、和谐的校园文化,持续优化育人环境,切实增强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素养。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川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1〕53号)、《剑阁县教育局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剑教函〔2022〕3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目标任务要求,我校今年完成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积极配合对照评价标准,认真自查自纠,补齐短板,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创建内容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各年级要结合课堂教学、讲座、参观实践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将教育内容与学生身边的、当地的、日常的环境相联系,鼓励学生从多角度认识和理解绿色发展。(各年级组负责)

(二)绿色规划管理。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结合当地经济、资源、气候、环境及文化等特点着力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植搭配,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引入信息科技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化校园建设与升级,积极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有效处理生活及实验室污水,实现校园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运行管理。(总务处负责)

(三)建设绿色环保校园。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有序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运行。着重从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持续提升校园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总务处负责)

(四)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支持和引导师生参与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对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发出倡议,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精心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宣传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要将绿色学校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青少年学生绿色发展的责任感,提高爱绿护绿的行动力,养成健康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各年级组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领导、各年级组长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班级要积极宣传绿色学校创建的重要意义,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大力营造绿色、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广大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努力践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入和发展教育事业。

第3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市系列平安创建的部署和要求,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室内品牌市场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生态市创建工作。严格按生态市创建职能划分,积极开展绿色商场、超市和市场创建活动,开展打击销售受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和执行“限塑令”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生态市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与教育同步、他律与自律互补、工商行政执法与社会合力推动并举的市场监管路子,全力打造宽松、和谐、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提高全市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市生态市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生态市创建的组织领导,工商局成立刘海东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的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督导生态市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处,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生态市的各项创建工作。各级工商机关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订创建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创建工作机制。创建过程中,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和执法人员,做到明确分工,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抓。同时,将生态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季度有检查、年终有考评。

三、创建目标

2013年,基本实现市场环境整洁优美,“限塑令”得到有效执行,促进环境保护;受保护动、植物严禁上市销售,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市场内食品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标,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绿色商店、绿色超市、绿色市场等占全市整个市场的30%以上,促进生态市创建。根据生态市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实际,与基层各分局签订《生态市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生态市创建目标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责任网络。市局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将生态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查考核活动,严格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制度,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总体水平,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各工商所(分局)对照每个市场的实际情况,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进一步完善市场硬件设施,保证所有集贸市场和分局所在地集贸市场的硬件设施基本到位。通过对各类集贸市场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做到划行归市、划线设摊、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商品摆放美观整洁,场地整洁,车辆停放分类有序。

四、创建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市场“限塑令”

一是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限塑令”的规定。进一步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二是督促市场主办带头执行“限塑令”。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市场“限塑”工作的管理,再争取一批市场主办单位与塑料袋生产企业直接联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塑料购物袋。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并取缔无照经营批发“非标”塑料购物袋。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将开展三次“限塑令”落实情况专项行动,加强“限塑令”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使全市绝大部分市场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二)开展绿色商场超市及市场创建工作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个个争作贡献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开展生态市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投入到创建绿色商场、超市、市场活动中来,努力形成全员参与的创建氛围。按照创建生态市对绿色商场、超市、市场的基本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责任明确,督促经营单位证照齐全,亮照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台账登记、先行赔偿、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相关制度;督促场内不进不售“三无”、过期商品;保持场内设有密闭垃圾筒(箱),无积存曝露垃圾,垃圾及时清运,定期消毒,实现绿色商场超市和市场占整个市场的30%目标。还将通过严格商品市场准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强化索票索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登记等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市场商品质量安全。通过开展场地对接、场厂挂钩等活动,让绿色无公害的商品直接进入商场和超市,逐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商场、超市和市场。

(三)严厉打击销售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会同农林部门,就流通领域野生动物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打击非法销售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违规、违法行为,检查销售业主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办理了有关证照。在夏季等销售野生动物高峰期的重点季节,以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组织打击销售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相关人员自觉做到不猎取、不销售受保护野生动、植物;在市场,禁止出售、收购、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对有关违法行为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确保我市市场不出现违法销售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

第4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2004年度,我市摘取了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园林绿化模范城市三块金牌,为继续坚持巩固成果,达到绵阳市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在2005年建成文明城区的奋斗目标,根据市、区、办事处创建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建国门社区狠抓落实顺利完成全年创建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机构,调整了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各项工作责任制。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分管领导、有具体责任人。社区创建常抓不懈,建立社区创建检查及周五大扫除制度,与各驻区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制定考评制度。各单位争创绿色社区、卫生社区、安全社区、文明社区的观念已树立,形成“领导挂帅、部门实干、人人参与”的局面,社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大为改观。

二、措施落实、奖惩逗硬。一是以“绵阳创建文明城市,涪城创建文明城区”为主题,采用社区报栏、各单位黑板、板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使社区人民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创建工作的支持率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都要大大提升。各单位争创文明单位,社区内文明单位覆盖面加大。二是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创建文明城区提供精神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和5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市民、五好家庭等创优活动及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创建内容;加强对党员的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引导人们提高文明素质,接受科学思想,培养卫生习惯,树立良好风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等一系列活动。三是加大城区综合整治力度,强化城区管理。主要突出居民小区、楼顶楼道的环境整治,坚决禁止“八乱”行为死灰复燃,社区精神文明共建委员会定期对各单位、各小组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四是围绕坚持治城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加大文明城市创建的力度,深入开展“做文明公民、创文明城区”活动,增强人民的文明素质。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区的整个活动中,坚持把整治环境与净化心灵相结合,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融合,认真建设社区的诚信服务,商家的诚信经营,使文化环境优美和谐,生活、生态环境舒适整洁,努力抓好乡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教育、文化、服务、环境、治安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实行奖惩逗硬。为使创建工作能层层抓落实,全面推进,平衡发展,各单位、各居民小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自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总的来说,2005年上半年建国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见到了成绩,但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长抓不懈,不断努力,力争创造更好的成绩

第5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创建绿色矿山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

(二)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三同时”验收。

(四)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征(占)用林地手续。

(六)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七)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两年内没有被国土、环保、公安、安监、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记录。

(九)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和纠纷。

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

(一)资源利用集约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矿山开采加工布局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

2.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形成附加值高的系列产品。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废渣、尾矿的处置率达到100%。

(二)开采方式科学化

1.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并经专门机构评估。

2.矿山开采作业实现机械化,使用先进的开采作业方式。

3.采剥合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占用和水土流失,矿区面积小于50%。

4.边开采边复绿。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在矿山开发中应进行治理、复绿,并采取有效措施复垦矿山土地,保护生态环境。

(三)生产工艺环保化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入机制。首次投入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15%以上,每年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达到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以上。

3.矿石加工机组设置在矿区,主要加工设备封闭运行,石料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强制吸风除尘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4.石料输送、堆放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无粉尘飞扬现象。

5.矿区运输道路硬化措施到位,配备洒水车辆进行洒水保洁,矿石运输车辆驶离矿区采取轮胎冲洗、加盖蓬布等防尘保洁措施。

6.已采用水冲工艺的矿山企业,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并在两年内取消水冲工艺。矿区及石料堆场建有雨水截流沟,地面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7.各类固体废弃物有专用堆场和存储场地,并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全部妥善处置,无占用河塘、田地堆放的现象。

8.依法编制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9.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无非法采伐林木行为。

(四)企业管理规范化

1.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3.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

4.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五)闭坑矿区生态化

1.有完备的矿山闭矿后的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利用方案。

2.闭坑和局部闭坑后的生态环境和矿地现状符合设计要求和预设功能。

3.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地质灾害隐患。

4.负责闭坑矿区的复垦复绿工作,承担复垦复绿经费和义务,闭坑矿区达到复垦复绿验收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阶段

2005年12月至**年12月为试点阶段。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创建目标的基础上,全市选定6-8家矿山企业进行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市区2-3家,长兴县1-2家,德清县1-2家,安吉县1家)。试点矿山企业应具备三方面基本条件:一是采矿权有效期在3年以上(含3年),年开采规模在30万吨以上;二是基础条件较好,管理工作规范;三是生态环境意识强,创建积极性高。试点工作由矿山企业自愿申请,经市县(区)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完成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全市所有开采的年开采规模在30万吨以上的石灰石、建筑石料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对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予以关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创建绿色矿山是建设生态市、实现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由市矿山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国土、环保、水利、林业、公安、安监、发改、财政、经委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试点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扶持政策,及时总结经验。要指导试点矿山企业制定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矿山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试点任务。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创建的指标体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为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以点带面,全面实施

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明确创建工作主体,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四)坚持标准,规范程序

创建绿色矿山要坚持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程序。创建市级绿色矿山应制定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并向市矿整办申报;基本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后,由矿山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填报考核验收申请报告,经县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矿整办,由市矿整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经专家组考核并报市矿山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政府颁发绿色矿山荣誉证书,享受市级绿色矿山优惠政策;市级绿色矿山实行年审制度,如年审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撤销绿色矿山资格,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五)明确政策,加强扶持

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列入试点的绿色矿山企业在获得绿色矿山资格后的三年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适当增加规模。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绿色矿山企业的开采规模可适当增加,但必须与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相符合。

2.简化有关手续。绿色矿山企业在原矿区重新受让采矿权时,在开采规模增加量不超出原开采规模30%情况下,可不再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提前返还备用金。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分年度按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度返还。

第6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中力量解决我区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目标任务:*年6月底前,确保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辖区二环以内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年底,辖区全部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

二、创建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标准要求,加强创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根据*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的要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工作、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至11月)

1、*年11月上旬,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区政府与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扬尘污染整治责任书或生态保护责任书)。

2、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加强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掀起扬尘污染污染整治宣传。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培训工作。

(二)重点整治、典型示范阶段(*年12月至*年6月)

1、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要求,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施工、拆迁施工、市政工程、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区扬尘污染源信息系统和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3、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逐步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数字化城管系统中,与12345热线联动,运用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应对扬尘污染快速机动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

4、辖区二环路以内率先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标准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5、在全区树立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示范点。

(三)全面推进,巩固提高阶段(

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及经验,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

2、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全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使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3、辖区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基本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要求。

(四)考核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年10月,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创建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自查结束后,区政府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扬尘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2、*年10月至11月,迎接市政府的全面考核。

3、研究制定持续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四、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有关区直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市中区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区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建委主任杨先俊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任建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参加创建办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区创建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3、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参加各街道办事处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按职责分工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区建委负责组织数字城管对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区域降尘情况及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考核办法;负责建立全区降尘监测网络;负责定期通报道路降尘监测情况;负责制定全区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

(3)区监察局负责对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的督察。

(4)区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制定本局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5)区拆迁办负责组织制定全区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6)区环卫局负责对全区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杜绝因道路保洁质量不高或道路保洁方式不当而造成的扬尘污染。

(7)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监管方案,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按执法权限开展工作。

(8)区园林局负责制定全区园林绿化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区园林局负责组织制定闲置土地、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9)区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协调市里重点市政工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0)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属各部门履行扬尘污染监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数字城管反映情况。

(二)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我区创建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创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考核指标》及有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政府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区直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指导、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的创建工作。

2、建立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创建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根据创建进展需要,联席会议每季度、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及时听取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创建进展情况汇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区领导对创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落实的措施;针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协调解决,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3、建立协调督办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建工作,督导创建工作落实;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区监察局牵头,加强对区直各责任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的行政督察,监督创建工作落实。区创建办要通过巡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加大创建督办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进程中的问题。

4、建立扬尘污染监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降尘监测评估网络,根据市中区降尘监测网络的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各街道办事处降尘情况,为各街道办事处创建提供数据支持。

5、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环保志愿者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暗查曝光;将公众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知晓率及满意率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第7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卫生事业发展,提高我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卫生强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建立有效的卫生强镇实施载体和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提高卫生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我镇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创建市卫生强乡镇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省卫生强市的号召,是全面建设“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提升全镇人民生活品质的政府实事。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叶学明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卫生强镇的创建列为转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质的好事实事来办;要把卫生强镇的创建列为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坞根镇形象的要事大事来抓。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专题召开班子会,成立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创建良好氛围。

创建市卫生强镇要加强宣传力量,各行政村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动群众,做到户户参与,人人动手。学校、医院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条件,创新载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创强工作能深入群众生活,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品质。

(三)参照标准、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市卫生强镇,我们要对照创建的相关标准,结合本镇实际,查漏补缺,努力完善本镇基础设施,确保创卫生圆满完成。一是要充实力量,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防病保健等经费足额到位。三是健全网络建设,建好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做到计卫合一,创建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善村卫生室条件。四是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各类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认真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无偿献血等工作。六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加大宣传、加强服务,确保今年的参保率达到92%以上;全面完成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第8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园林城市创建力度,确保今年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评验收,根据省建设厅颁布的《*省园林城市标准》和《*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年度省级园林城市迎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作为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扎实推进中心城区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防护绿地的改造和提升工作,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全县人民打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为高标准地做好省级园林城市的迎检工作,要认真对照《*省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和管理工作,确保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93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35.6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0%以上,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圆满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三、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

今年省级园林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再次动员、宣传部署阶段(20*年3月)

主要任务是:召开全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总结经验,研究部署迎检之年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3月中旬,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811”环境污染整治、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总结表彰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不足,明确目标,积极动员广大市民投身到园林城市创建的工作中来,形成创建为人人、人人齐创建的良好氛围。

2、落实工作任务。各街道、部门、单位对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分析梳理创建工作的弱项、难点、重点,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要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各单位实际,下达较为明确的任务书,确保任务清楚,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加强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要根据园林城市创建迎检之年的工作要求,制定《关于切实做好20*年度文明县城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的意见》,并狠抓工作落实。县级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精心策划,突出重点,要积极配合面上的创建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园林城市创建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专题报道县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报道、不文明现象的曝光以及公益广告的刊播工作,以进一步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要加强与上级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宣传我县的绿化建设成就。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在车站、公园、主要街道、广场等重要场所设置一批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示范文明县城为内容的公益宣传广告,要积极编印和发放创园知识小册子、创园行动倡议书等宣传材料,让群众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进一步形成园林城市创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万众一心共创园林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阶段(20*年4-8月)

主要任务是: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按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和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对照县创建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已达标的项目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弥补和专项整治,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还应加强对今年重点工程的全程督查,确保各重点工程按时高质完成。

(一)抓龙头引导,修编完善绿地系统规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型山水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和建成区“群山环四城、四城通五水、五水透六绿”的城市空间布局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显特色,重新修编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植物多样保护规划,对城区规划中的绿色空间进行细化设计,使绿地系统规划及早实施,早出成效。要加快城东新区和七星新区的绿化建设,打造“功能完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化板块,早日形成“线块结合、山水相依、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地空间形态,努力呈现“山为城市背景,水为城市线条,板块相望,路网成荫”的城市风貌,使整个城市置于青山绿水之中。

(二)抓重点推进,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一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要按县政府实事工程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园、*南路、城防二期、*西路配套等绿地工程建设,使之成为我县城市绿化景观的亮点。二是做好旧绿提档工作,县建设局要根据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工作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城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的绿化补植和改造以及城北山体的绿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化水平。三是搞好庭院绿化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实施拆墙透绿,增加庭院绿化数量。大力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四是努力扩大生产绿地,切实做好城市苗木基地和苗木花卉繁育中心基地的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基本能够自给。

(三)抓形象提升,加强城市景观建设。

一是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划定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方案,实施保护管理,确保文保建筑及其他文物设施得以很好的保护。在城区范围,要重点做好大佛寺、*书院、孝行砩和环城东路古城墙的保护工作。二是做好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要认真执行《*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有力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措施,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作用。三是继续推进城市景观改造工作。要按照县政府20*年十大重点建设工程的要求,全面完成上三道口至横街综合示范工程,按计划完成*南路*公园至*大桥段街景整治立面改造,休闲绿化带及*大桥至七星大桥的景观带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四)抓功能完善,加快基础设施配套。

要有计划地推进城东客运站迁建和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人民西路西区转盘至横街段的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切实做好新中路北段、*南路、南岩路及*西路西段等新建路段的标志标线漆画和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条件。要有计划地做好城市公园、居民小区照明安装工作,逐步做好城区繁华地段、中心街道、广场、高楼、城区、山体以及警钟山、*、塔山和磕山的亮化和美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亮化档次。要高度关注居民区公共厕所建设,切实抓好城区公共厕所亮化和高档次公共厕所的建设改造工作。要大力推进城市燃气事业,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五)抓工作统筹,实施城市综合管理。

一要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要针对市容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按照严惩重罚和管理、教育、处罚有机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牛皮癣”小广告乱张贴、104国道沿线、城郊村杂物乱堆放、违章搭建等问题。要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县城管执法局要根据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要求,对城区户外广告再次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二要强化经营秩序管理。要根据严格整治与合理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羊毛衫兔毛市场、各大农贸市场周边及县前巷、大佛桥头等地段的经营秩序整治,有效改变上述地段的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现象。要根据定点、定时、定标准的要求,全面规范街头小餐饮和春饼摊的经营行为。三要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畅通工程”,合理组织交通流向,从严整治车辆乱停放及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的行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

(六)抓环境改善,推进城市生态建设。

要巩固和提升“811”环境整治成果,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促使城市及区域生态向“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清洁”的生态系统转型。要重点做好城北台地规划,落实职能单位,注重抓好自然植被保护,继续开展义务植树,提高森林覆盖率,营造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风光优美的生态环境。要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城防二期等在建防护绿地工程要符合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形成道路、水系防护绿地系统。要加强河道的自然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江、潜溪江及城市内水系的整治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结合污染源普查,重点加强*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要治理城乡日常环境卫生,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无公害处理。加强城区环卫保洁工作,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要规划建设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处理工作。力争到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争取达到98%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七)抓行政执法,强化城市绿化管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县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将城区范围内的公园、河岸、山坡、城市主干道、城防工程、滨江绿带等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要部位,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建立和健全城区基建绿化专项审批验收制度,把绿化专项审批列入项目审批中心,将绿化用地量指标列为规划设计条件,严格把关。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秩序,依法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招投标管理,确保绿化工程质量。对基建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进行跟踪管理,对绿化施工进行严格把关。

(八)抓资源整合,深化群众绿化创建活动。

一是多方筹资,加大投入。按照财政出一点、城市维护增加一点、部门单位承担一点、银行贷款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如期足额到位。规范和健全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园林绿化建设。二是推进全民绿化。广泛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考核评比活动,建立健全“绿化达标”一票否决制,对有条件达标的单位绿地率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评比,对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三是推行全民养护,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社会认养活动。制定和完善《*县城区义务植树管理办法》,规划义务植树基地,大力开展社会认养绿地活动,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出资认养绿地。加强城市广场和公园管理,倡导市民文明游园,自觉爱护公共绿化。

(三)自查自纠、迎接评审阶段(20*年9-10月)

主要任务是:按照省级园林城市评审程序和要求,由县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照目标任务分解,对各镇乡(街道)、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测评。同时,向省政府正式申请省级园林城市的考核验收,并高标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1、自测自评。各镇乡(街道)、县有关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分解,以《*省园林城市标准》为标准进行全面摸查,将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整理自测自评结果,并报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模拟评审。由创建办牵头在全县组织模拟考评,并召开模拟考评总结会,公开通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3、资料整理。精心准备有关考核的配套资料,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汇报材料和申请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的请示。各责任单位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收集和编制各类创建工作资料、档案,报送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好由各职能部门保管、备查的相关台帐资料。县电视台要组织人员编辑拍摄一部反映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历程和创建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县信息传播中心要组织采写大篇幅的园林城市创建专题文章。县创建办公室和建设局要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建立脉络清楚、纲目分明、内容完备、能说明问题的支撑性纸质资料档案。

4、迎检准备。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县迎检工作意见,制定本单位的迎检计划。继续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抓好各绿化工程的建设全过程,抓好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市民文明素质和营造创建氛围等工作。高标准做好各受检点的迎检现场准备工作。做好迎接省园林城市考核组来*考核的有关接待工作。

(四)总结表彰,巩固提高阶段(20*年12月)

主要任务:根据省建设厅考评结果,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巩固扩大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长效。

1、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根据省建设厅考评结果,适时召开全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绩,表彰创建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完善制度,力求长效。根据考评结果和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地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绿地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长效。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由县委书记何加顺同志、县长温暖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求子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园林城市创建专项组,由副县长江波同志担任责任领导,县府办、创建办和建设局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园林城市日常创建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园林城市创建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日常工作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县创建办协调落实,各街道、部门、单位在创建过程中承担相应职责。

第9篇: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年,流域(段)干流、支流水质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敖江流域(段)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均达95%以上,交界断面水质浊度≤60度的比例达85%以上,敖江塘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二、整治任务

(一)流域

1、完成大北农生物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镇政府、区环保局

2、基本完成我区33条内河的整治工作。

3、完成省嘉合泰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的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二)敖江流域

1、执行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拆除任务,防止回潮现象。8月31日前完成乡南峰村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9月20日前完成梓山村及插花地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3、8月底前完成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

4、完成村日处理5吨标准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5、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工作,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乡政府、乡政府、镇政府、区环保局

6、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乡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各乡镇累计完成60%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环保局

7、完成铁坑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8、完成山仔水库周边饮食行业的摸底工作,确保餐饮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长效管理,完善考核机制

1、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流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不断创新绩效考核机制;要落实乡镇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整治,共同做好流域和敖江流域的整治工作。

2、区政府按照省政府制定的重点流域整治考核办法对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流域整治工作组织考核,区效能办要将考核结果列为当地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区政府审定后抄送组织部门,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参考。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或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效能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并由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要相应扣减次年流域整治专项资金补助。

(二)加大行政监察力度

1、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手段,完善污染源例行检查、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按时报送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区环保局负责汇总上报,并定期通报流域、敖江流域水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治。

2、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巡查督查,切实遏制污染反弹,同时应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关乡镇应要求有关自来水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理工艺;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卫生部门要严密监控水厂出厂水质,上下游要加强联动,及时沟通信息。

(四)加大整治资金的投入,强化政策引导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辖区流域整治专项经费,加大投入。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投资主体,采取直接拨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筹措治理资金,落实治理项目。省、市、区流域、敖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套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整治,提高资金效益。

(五)明确整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