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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围绕区政府关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强化我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确保全年无任何重伤、死亡事故和火灾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落实
1、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严格实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有力推进安全责任落实。
(二)强化源头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1、严格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和安全设施,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
2、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厂死灰复燃以及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
3、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三)强化专项整治,遏制较大事故
1、抓好消防安全整治,继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加强对医院,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特种行业设施设备的安全理念。
(四)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抓好安全文化进企业活动,
深入企业,“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2、强化职工安全培训,督促监管企业必须经常性的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五)强化应急救援,提高应急能力
1、督促、检查监管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督促、检查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满足自身需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六)强化监管队伍,营造安全环境
1、严格落实主管局的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督办、约谈制度;
2、组建安全监管队伍,定期对各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互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类建筑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杜绝重特大事故。2014年住建系统力争实现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无死亡事故。
(二)在本系统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和燃气公司、充装站、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进一步健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现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百安活动”、“打非治违”和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建筑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调整充实我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制度。
2.督促建筑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整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排查、复查、监督等体系。通过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和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采取约谈、强制培训及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3.有效落实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行为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
4.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效与建筑劳务分包及施工机械租赁单位业绩、资质等级及诚信记录直接挂钩,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落实现场巡查监管制度。设立1个督查组,9个综合检查组,采取平时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市政建设、施工管理、安全隐患、规划违章的日常检查、整改的落实,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相关证据收集、上报工作。督查组每天进行督查,综合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坚持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认真执行建筑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在建工程项目上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长、操作人员等所有作业人员(包括门卫)都受到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从业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安全、正确识别安全,提高安全操作节能,主动避让危险。
2.坚持对施工现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标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等安全责任人员实施安全强制培训,并将安全强制培训的对象延伸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建筑机械租赁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对现场管理混乱、强制培训两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注销资格证书。
3.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加强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做到学以致用,有效提高施工现场执法监管执行力。
(四)突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类危险源为目的,认真开展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以建筑施工现场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租赁、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为检点,加强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建筑行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百安”等专项活动,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宣传的基础上,调动建筑业企业和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参与各类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推荐和宣扬优良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习惯,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确保活动见成效、有深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六)抓好燃气专项整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气常识;突出抓好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使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大燃气安全的行业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一般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七)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
坚持以现场安全巡查和每月综合检查实绩为依据,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大力褒扬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安全优良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落后的工程项目予以“黄牌警告工程”警告,并将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行为
1.坚持严格执法,在施工安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责任人员要一查到底。
3.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动态监管与综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将整改、停工、约谈、强制培训、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到施工现场管理之中,同时不断摸索和运用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动查处机制
整合建管、行政审批、质监、城建、监察、村镇、房产等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联动体系,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停止办理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把安全生产要求、监管和规章制度落实到基层一线操作者和管理者层面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原则,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和安全创建工作,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实现“三降一无一确保”,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下降,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不突破县政府下达我镇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企业自我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2014年达到市级安全社区建设目标。
三、工作重点
2014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在突出“八个狠抓”上下功夫,作文章,求突破。做到在软件上求规范,硬件上上台阶,整体工作创一流。
一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针对全镇970公里镇、村(居)、组公路,增加投入,切实解决坡陡、急弯、临崖、临水路段安保设施,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机动车驾驶员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增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定期或不定期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顿全镇交通秩序,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接送学生,非法营运两轮、三轮、面包车、货车超载作为整治重点。
二是狠抓水上交通安全。对全镇范围内7个渡口按照标准化建设,对7支渡船、3支餐饮船、32支渔船、64支货运船强化安全监管,对涉水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管责任,对砂石开采设立陵江镇河道采砂石公示牌,将采砂石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审批机关、发证机关、采砂石许可证号、有效期限、配置方式、开采区域(四只界畔)、开采方式、开采总量、批准用途、责任单位、监管单位、监督电话14个内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凭证开采,杜绝乱挖乱采,并落实安全责任。
三是狠抓消防安全。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开展农村防火工程,按照消防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开展全民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逃生演练,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制机制,把居家安全、限控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杜绝群死群伤消防事故发生。
四是狠抓烟花爆竹和危化品安全。深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违法分包转包等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进销台账,对非法经营、超量储存、非法运输、不按审批地点经营的经营户进行严励打击。坚持镇政府与所辖45家经营网点的法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户做到亮证经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是狠抓非煤矿山砖厂和天然气勘探安全。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组织实施好整顿攻坚战,坚决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非煤矿山,切实抓好天然气勘探开发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输送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
六是狠抓建筑施工安全。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建筑施工,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加强升降设备起重设备及脚手架安全,严防倾覆、断裂、坠落等事故发生。强力推进建筑安全保险。
七是狠抓学校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对校内学生住宿、食堂、体育设施等场所要定期检查,对学校周边不安全因素要协调各方加大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学校周边不对校外非法托管场所依法取缔,对合法校外托管场所,落实安全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八是狠抓市级安全社区建设达标。按县人民政府下达我镇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责任,不折不扣完成。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抓关键。领导重视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之所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好镇、村(居)、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对发生不安全事故实行倒查追责。
一、指导思想
2016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五年、公铁水空、创新融合、立体交通”总目标,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改革、依法治安为统领,以打造“平安交通”为抓手,全力开展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杜绝因行业监管不作为而引发的各类责任事故,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行业监管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完成市局、市政府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居于市局和市政府安全目标考核前列。
三、工作要点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这条“红线”印刻在头脑里,落实到行动中,坚守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的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来对待,坚持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道路,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正确处理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做到抓发展首先抓安全,抓安全首先抓法治,把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底线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二)忠诚履责,全面构建安全责任体系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地位。各行业管理机构、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四大处站、港口、质监、局农路办等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新安法、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规定,履行行业直接安全监管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企业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必须知责明责,全面负责,认真履责,落实好“五个全覆盖”,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依法治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尊严在于自觉遵守和严于执法。这就要求行业监管人员要严格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不能不作为,否则就是违法,就是失职;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乱作为,否则也是违法。要着力推进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依法、规范、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各行业管理机构要依照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等规定,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编制相应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依法开展安全监管,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打非治违、暗查暗访、警示教育、通报约谈、经验交流“五个不间断”,督促企业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以铁的纪律、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厉打击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实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遏制事故的发生。要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通过严查非法违法行为,建立事故严查、问责和曝光倒逼机制,促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深刻反思,回到依法生产经营的轨道上来,也让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受到警示,引以为戒。
(四)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要建立风险分段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要巩固“六打六治”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继续深化道路客运、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和公路水路工程施工安全、港口、危化品码头等交通重点领域的打非治违。一是企业要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要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至少每月一次),对所有岗位、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仔细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梳理、建档、造册,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将检查及整改情况在企业内公示并上报局安委办、行业管理机构。二是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细化隐患排查的标准,明确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督促行业内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销号制度,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三是完善安全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工作目标风险保证金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绩效在单位考核中的权重,增强绩效考核的约束力。鼓励和支持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监督,对发现、排查、举报事故隐患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充分准备,强化应急救援
应急处置至关重要,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和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
1、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监管部门预案,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评审、政府批准。要突出企业班组、重点岗位,编制完善各类应急处置要领、现场处置方案和专项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和行业监管与企业预案的衔接性,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2、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发挥社会救助力量的作用。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教育,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应急救援助职能,加大投入,配齐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并有效地发挥作用。
4、要强化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在事故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救,及时全力以赴救助遇险人员,保护财产安全。
2016年,全市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市卫计局监管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体责任。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市“三市三区”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排在市直部门前列。持续提升卫计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全员安全生产技防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纳入2016年卫生计生综合目标考核、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领导班子政绩业绩考核中的安全生产权重和考核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意识。
2.落实各卫生计生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的领导体系,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各自实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行层层分解,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位。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突出“两个全覆盖”工程。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工作,实现卫计事业单位安全监管全覆盖。完善工作制度,依法规范和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提高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查隐患、抓防范”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实现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对于检查指出的隐患及问题,做到检查、整改、复查、销号的“闭合式”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5.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严格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严格实施事故隐患风险分析、整改治理和效果评价。督促各单位按期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深化卫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6.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新建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位设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人员“三会”、“三化”知晓率达标水平明显提高。
7.开展毒麻药品及危化品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毒麻药品、放射源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加大对毒麻药品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认真落实毒麻药品“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管理规范、措施到位,确保安全。
8.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持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材和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开展职业危害治理活动,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2016年,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工健康体检率达到80%以上。
9.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各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及供氧中心等各类设施设备要定期年检,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持证率达100%。
10.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责任,对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场所定期开展检查,重点防范放射源贮存场所的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经常开展演练。
11.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打非治违”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单位,要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继续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2.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单位要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例会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
1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宣贯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浓厚法治氛围。广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活动月”、“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日”、“交通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急救知识互动以及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平安医院、安全示范岗、红旗班组等创建活动。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事故灾难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市直医疗单位联合本地各部门举行不少于1次的大型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本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一、始终将深入学习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摆在首位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决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二、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完善《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纳入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推动各地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5.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县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从严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处理和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加大通报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对近三年批复结案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县安委会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三、着力深化安全整治攻坚
8.聚焦重点整治。在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子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6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及时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节、高温期间等关键时段,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县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发现不了问题、行政处罚不严的痼疾。(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接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医院、学校、电力等行业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整顿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严格烟花爆竹准入和安全条件把关,强化对企业的设计审查,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动整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检查执法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城区余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高速、国道等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非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施工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电力、商贸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县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烟花内筒自动化生产线,探索开发烟花全自动化生产线,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烟花爆竹企业全部实现视频联网监控,至少50%矿山企业在2021年实现智慧矿山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要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化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退出,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严禁“头顶库”加高扩容。(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支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团县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落实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银保监分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一、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2014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进一步强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有步骤、分阶段的有序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并纳入年度重要工作日程。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主题,搞好协调,统筹推进。
二、探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层层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同时加强对许可后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管理,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积极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化
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发挥好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
四、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安全重大风险评估。针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指导,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高效有序。
五、扎实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完成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达标定级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类型交通运输企业的达标考评工作。
六、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道路、水路运输无证经营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活动。以危险货物运输、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浮桥、“双超”治理、公路安保、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局属单位消防等为重点,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七、强化道路运输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
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出入库检查、“三品”检查、安全告知、安全承诺、夜间禁行、途中休息、恶劣天气行驶和GPS系统监控等安全生产措施。深化旅游包车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安全管理的指导。强化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浮桥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港航消防工作。
八、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和公路桥梁设施安全管理
强化施工一线安全生产基层班组建设,杜绝“三违”行为。加强项目业主“施工许可”批准(备案)文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件和特殊工种从业资格证件的监督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开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参加项目施工。
以农村公路,尤其是县级道路为重点,继续抓好“公路安保”、“危桥改造”、“危险路段整治”三项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路政管理,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完善标志标线设置,强化出行信息,提升保通保畅能力。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建立完善“路警联合”机制。
九、保障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
针对“两会”等重点政治节点,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汛期、台风期、春运、暑运、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提前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应急救援准备。严把车辆安全状况关、从业人员适任关、场站源头安全监管关、公路安全畅通关等安全生产关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十、深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和应急技术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实施办法。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建设
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安保、危桥改造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路与水路安全监管装备器材的配置,为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员配齐配强装备和防护器材,提高安全监管装备水平。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企业新进人员、转岗人员的技能教育;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操作能力。
十三、进一步加强系统各单位安全工作
以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为重点,落实人员责任,搞好全员教育,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实现人防和机防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一、总体目标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着力解决工作中、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实行联动联控、群防群治,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而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二、总体工作
(一)注重预防为主,健全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排点领域的安全隐患,丰富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二)注重加强监管,重点抓住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
(三)强化机制,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科室、每个干部职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运转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每季度召开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单位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二)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消防、电气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查;督促所有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要求,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四)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工作检查;对突出问题重点检查;部署两节(国庆、中秋)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每季度至少对重点局属单位和养老机构进行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突击检查为主要手段,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危机意识,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综合治理,教育先行”的工作理念,按照“材、统一师资、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服务安全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对全县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适时组织辖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做到持证上岗。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全员培训要求,并做为监察执法重要内容列入日常检查。督导安全培训机构认真落实相关规定,提高培训质量。
三、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培训责任
各乡镇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安全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档案、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日常执法和专项督查,规范安全培训行为
安监局各科室和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与日常性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企业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档案、“三级教育”开展情况;对培训机构采取“四不两直”和暗查抽考方式,严肃查处不按培训大纲教学、随意缩减学时、乱办班、办速成班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促进企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检查促培训、以培训促提高、以提高保安全的行动效果。
(三)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培训责任
各企业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明确推进计划实施的领导、部门和人员,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奖惩措施。全年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技能和应急防范能力。
(四)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完善安全培训档案
各企业要对照相关规定,全面深入查找在培训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补正补全,装订成册。各类安全培训活动,应做好原始记录,形成有据可查的文字材料及证明材料,做到一活动一档,一人一档,分门别类,编号立卷。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五)开展主管乡镇长和安监站长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主管乡镇长和安监站长专题培训班,年内对全县所有乡镇的主管领导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基层主管领导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
(六)加强安监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安监干部素质
监管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鼓励大家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在职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
(七)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提升法律水平
按照县安监局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好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学习、理论考核,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学法守法意识。
(八)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责任保障体系
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企业做到“七落实”、“七到位”。“七落实”: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并承担安全培训法定职责;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培训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全厂公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职能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培训职责与义务;车间(工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培训的厂规厂纪,制止纠正无证上岗制度,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七到位”即安全责任、人员配备、目标分解、经费投入、过程管理、督考查处和宣传教育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