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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金相当于风险资产的比例,用以表明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由于资本充足率指标反映了商业银行最基本的损失承受能力,因而成为各国监管当局一个很重要的监测指标。198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简称《资本协议》),把银行的资本分为一级资本(核心资本)和二级资本(补充资本)两部分,一级资本包括股本金和从留存收益或其他盈余中形成的公开储备,二级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储备金(仅限于加权风险资产的1.25个百分点)、混合型债务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不超过核心资本的50%),并要求二级资本总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风险资产包括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风险权重根据资产性质划分为五个档次。《资本协议》提出国际活跃银行要达到4%的一级资本和8%的总资本的最低比例。1996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市场风险的修订案”,把市场风险纳入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并引入“三级资本”的概念,专门用于抵御市场风险。
由于《资本协议》对各类资产风险权重的分类较粗,对同一类贷款采用同一个权重,如公司类贷款风险权重统一规定为100%,不考虑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而且风险权重是以资产形成(如贷款投放)之初的还款风险性质确定的,没有反映随后资产质量的变化,使资本充足率缺乏风险敏感性。因此,最新修订的资本协议,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方面实施了两大改进:一是改变以往确定风险权重的方法,引入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风险评级法;二是由以计量信用风险为主,改为全面计量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资本要求。这两项重大改进,将有助于把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基本是采用现行的《资本协议》,资本总额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按照风险资产计提的呆账准备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还要从资本总额中扣除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尚未冲减的呆账损失,然后再除以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2006年将由国际活跃银行率先实施。尽管我国推迟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时间,但是新资本协议所确定的监管理念和测算方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也是今后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方向。所以,必须从新老资本协议两方面的要求综合考虑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立足自身努力提高资本充足率
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资产业务扩张速度很快,超过了资本金的增长速度,所以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增加资本金,使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并且应以通过自身努力达到要求条件为主要选择。
提高盈利水平。由盈利转增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基本途径。为增加盈利,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多渠道运用资金,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不断扩大盈利空间;另一方面,在财务管理上要加强核算,实行全面成本管理和管理会计,开源节流,以创造更多的利润充实核心资本,不断提高资本充足率。
通过改制和公开上市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募集资本金。吸引境内外资本加入、建立开放的股权结构,是国际上大银行的共同特征。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实施股份制改造并上市,适时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民营资本。2003年12月,银监会颁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将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最高比例由以前的15%提高到20%,为国有商业银行吸引外资提供了更大空间。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过程中还要积极探索和尝试吸收民间资本,推动股权结构多元化和资本总额的增加。
清理和重置固定资产。国有商业银行在长期的发展中,自建或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不断扩展,地价和房价上升,一些功能性的内部管理和信息应用系统价值也在提升,对这些固定资产,国有商业银行应重新进行评估,将增值部分计入资本金。此外,在金融秩序混乱时期,国有商业银行曾通过账外经营、虚列支出、使用信贷资金等形式购建了一些固定资产,这部分资产,虽经多次清理,仍有一部分滞留在账外,应对这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入账,真实反映资产状况以便相应增加部分资本金。
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次级长期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是国际上商业银行通行的做法。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商业银行可以将不超过核心资本50%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比例低,有发行空间,而且,居民个人和投资机构的资金充裕,潜在购买力也比较大。银监会已出台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这将推动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次级定期债务补充附属资本。
尝试发行混合资本工具。混合资本工具是一系列同时具有股本资本和债务资本性质的特殊工具,如长期优先股、永久次级债务、可转换债务工具等。巴塞尔协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混合资本工具可以纳入二级资本。与次级定期债务相比,混合资本工具可以用于银行持续营运的损失,而不必同时停止交易,在银行盈利不敷支出时还可以推迟支付利息;次级定期债务仅在银行破产清算时才可用于清偿银行的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创造条件探索发行混合资本工具补充附属资本的途径,可供考虑的混合资本工具有长期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务等。
实施资产证券化或资产出售。资产证券化和资产出售可以把风险权重较高的贷款和其他资产转化为现金,降低资产方的风险水平和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从而降低对资本的要求,相应提高资本充足率。
减低表外风险资产。表外业务的风险权重较高,要谨慎发展表外业务。特别是在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较弱的时期,从保持资本充足率的角度考虑,要适当控制风险权重较高的业务的发展。降低表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同样可以达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目的。
改善资产质量。按照现行办法,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须直接冲减呆账贷款。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多,特别是呆胀贷款规模大时,会造成资本充足率的下降。如果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不良资产高,还将导致风险资产总额的增加,同样会造成资本充足率下降。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应不断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努力改善资产质量,这样近期可以减小核销或冲减呆账的压力,长远可以直接减低风险资产总额,二者都有利于资本充足率状况的改善。
调整经营结构。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资产结构。《资本协议》对资产的风险权重是按资产的性质确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资产业务的风险状况。所以,调整资产结构要首先增加低风险权重业务的占比,如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或以个人住房为抵押的贷款,这些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讲也是优良业务。二是发展中间业务。除了其中的或有业务以外,开展中间业务不会增加风险资产总额,所以不会要求资本金的相应增加。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远远低于国际大银行的水平,应高度重视发展中间业务。另外,中间业务带来的利润还可以转增资本金。所以,发展中间业务可以从分子和分母两个方面同时提高资本充足率。三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比如考虑永续发展、适度增长、结构合理等因素,就要控制资产规模的扩张,甚至压缩资产规模,使资本充足率回升到合理水平。
需要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政策支持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出资人,在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特殊时期,国家应对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政策支持。
国家注资。国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东,在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不到监管要求时,国家要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直接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因此,国家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量的资金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2003年年底,国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行和建行,但考虑到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缺口比较大,如果上市其资本充足率还要再高一些,不可能一次性补足,可以考虑定向发行特别国债的办法,补充某些资本金缺口较大国有银行的资本金。
减税返税。税收的多寡直接影响利润的高低,进而影响转增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在数量上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近年来银行业的税负水平有所降低,1997年国家把银行业的所得税税率由55%调低到33%,并从2001年开始把商业银行的营业税税率由8%逐年降到了5%.但是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银行业的税负水平仍然比较高,特别是营业税偏高,美、日、英、法等国对银行均不征收营业税。而且,目前商业银行的营业税以同业往来以外的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基数较大,而在国外如德国征收营业税仅是以利润为纳税依据。在所得税方面,还存在内外资银行税负不公平问题,外资银行除了享受特殊的减、免、退所得税和税前扣除政策外,所得税税率仅为15%,不到中资银行的1/2.
从公平税负的角度出发,一是要将商业银行的营业税税率再进一步降低到3%,与其他服务性行业营业税税率基本接近。二是要减小营业税税基,从现行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利息支出,即主要对增值部分纳税。三是要尽快统一内外资银行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此外,为了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在实施股份制改造以前,对其上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应实行暂时返还政策,返还部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88年的资本协议中规定,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不低于总资本的50%,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对于活跃的国际性银行规定了4%的核心资本和8%的总资本的最低资本比率要求。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委员会经过三次征求意见稿之后,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官方网站公布了新资本协议的最终稿。新资本协议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增加了银行的利率风险和银行的操作风险,计算公式由原来的“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相应变为“资本充足率=总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在资本充足率必须满足8%的最低要求之下,这相应增加了对银行资本金的要求。
中国银监会2004年2月27日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在同1988年资本协议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我国国情,将风险覆盖范围扩充至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最迟在2007年1月1日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任务。这一办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对资本充足监管的思想,使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更加微观化、数量化、可操作化。随着2007年的临近,提高资本充足率已越来越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迫切任务。
二、国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在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影响下,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近年来世界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在2004年英国《银行家》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数据中,排名前20位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最低的是法国的农业信贷集团,为10.5%,最高的是德志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90%,而资本实力全球第一的花旗银行,其资本金总额为668.71亿美元,资本充足率为12%。相对而言,亚洲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低一点,其中香港和新加坡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高,韩国则低一些。如: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标准渣打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0%、13.2%、14.6%;新加坡发展银行为15.1%,大华银行为18.2%;韩国外汇银行为9.3%,Kookmin Bank为10.0%。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受银行业产权制度、宏观经济环境、监管乏力等因素的制约,资本金存在很大的缺口,达不到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严重影响了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性。近年来,我国已采取了若干重大的改革和政策措施,使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这些改革和政策措施主要有:第一,2003年银监会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通知规定,“允许商业银行申请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并可将符合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这将使各商业银行有望通过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拓宽资本筹措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缓解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实力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第二,2003年底中国政府动用了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充实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金,使中行和建行一步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第三,2004年3月出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缩小了中国资本监管制度与国际标准的差距,从而为商业银行稳健、积极、扎实地提高资本充足率奠定了基础。
经过一年多各方面的积极努力,据银监会公布,截至2005年10月,我国资本充足率达标(即不低于8%)的商业银行已经达到33家,达标银行资产占中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超过70%;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4.5%,比2003年末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利润积累贡献7.4%,发行长期次级债贡献14%,由于政策性剥离使准备金缺口下降贡献59.4%,直接注资贡献13.3%。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在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举措上已经取得积极成果,但仍有相当一部分银行未能达标,随着2007年时间的临近,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是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国际比较的不足
同国际大银行相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有许多的不足,具体表现为:
1、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我我国的资本充足率状况与国际上的大银行相比可谓是相形见绌,他们都维持在10%以上,而目前我国仍有许多商业银行未达到8%的最低线。按国别进行比较,在发达国家中,美国国内前32家大银行的平均值为13%;经历了多年经济衰退的日本,其国内排名前29家银行中的27家平均值是10.83%;而与我们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其国内排名前21家中的20家的平均值为12.23%。根据银监会颁布的最新的资本充足率的核算方法计算,截至2004年9月30日,恒丰银行以15.14%的资本充足率位居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建行的资本充足率为8.19%居第二,中行的资本充足率则为7.39%,在参评银行中位列第三。
2、我国商业银行在世界的排名下降。世界银行2004年在《中国经济半年报》中指出:虽然中国官方统计数据显示银行业的不良货款率下降,但很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2004年有所下降。除已进行注资的银行之外,大多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降到了监管机构规定的水平以下。资本充足率整体偏低不仅影响了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制约着其抵抗风险能力及扩张能力,同时也导致他们在全球1000强中的排名下降。中国银行由2003年的第15位降至第29位,工商银行由第16位降为第25位,在2005年又进一步下降至第32位,农业银行由2003年的第25位降为第36位在2005年又降为第37位(详见表1)。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资本具有多种功能,其关键作用是吸收意外损失和消除银行的不稳定因素。资本充足率是银行资本金与风险资产的比率,是衡量银行经营安全性和稳健性的重要指标。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谋求自身发展的自我约束机制,是金融监管机构使用的统一的监管尺度。
《巴塞尔协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并且对资本充足性的测定作了说明。2004年6月修订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银行面临的不再是相互独立的单一风险,而是由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互联系渗透的风险体系,需要银行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为此,在现实银行经营活动中,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新协议提出的三类风险,通过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来提高资本充足率。
信用风险控制策略
信用风险是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信用风险存在于一切信用活动中,而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最大。始于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最后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而且对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究其根源,就商业银行而言,作为贷款人放松了审慎经营原则,扩大了次级信贷市场的信用风险。
由此可见,严重的信用风险不仅威胁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安全,还有可能冲击整个银行信用体系的稳健,引发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商业银行应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处理和评估,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在一定收益水平下使信用风险最小化。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内部评级系统的管理,建立全面的、高质量的信用数据库,提供更多有关损失发生时的资料,以形成有效的量化分析。在执行层面上,要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管理结构应兼顾风险控制的任务目标和以客户为中心、市场盈利最大化的最终目标。在决策层面上,商业银行要建立以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监控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的风险决策体系,坚持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在评价层面上,商业银行通过内部和外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检查,了解确认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此外,在加强商业银行现有评估系统的同时发展独立的信用评估中介机构,运用外部力量加强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与评估,以增强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商业银行要完善信用分析制度,即确定贷款质量和贷款人还本付息的能力,可以借鉴西方商业银行提出的6C原则,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或抵押(Collateral)、环境(Condition)、连续性(Continuity)。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特殊情况拟订一套完整的评级方案,并设立专门部门对企业进行评级。其次,商业银行要注意企业的贷前量化分析,即对贷款的企业进行各项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再次,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的分析预警体制,合理的分析预警体制可以帮助其有效地避免呆账、坏账的发生,减小银行潜在的风险。同时,银行也应避免贷款的过度集中,尽可能分散化地选择客户,从而将信用风险进行分散,确保稳健经营。最后,商业银行要严格依法放贷,保证贷款资金的保值。
(三)调整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
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资产结构来减少风险加权资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规定要对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将表外项目通过信用系数转换为对等数量的银行贷款。一些信用转换系数较低的业务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往往是能为银行带来较高收益的优良业务,并且获得的利润能转增资本金,这样商业银行能通过大力开展这些业务提高资本充足率。此外,实施资产证券化或资产出售则可以把风险加权较高的贷款和其他资产转化为现金,降低资产方的风险水平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总额,相应地提高资本充足率。
市场风险控制策略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风险因子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将会带来市场的广化和深化,这两种情况会造成商业银行资产组合日趋复杂,组合市值的波动将更加明显。同时,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时,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将越来越明显化、复杂化。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制定合理的策略来控制市场风险。
(一)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规避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回避策略即指商业银行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规避风险。例如在无法准确预测利率变动趋势以及不可能完全自主地控制资产负债结构进而改变资金缺口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缩小资金缺口甚至零缺口资金配置策略来规避利率风险。
同样,也可以通过轧平外汇头寸以避免外汇风险敞口,或利用货币、汇率互换来避免汇率风险。
(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分散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分散策略是指通过投资组合的多样化来分散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商业银行要通过确定组合管理目标、制定组合管理政策、构建证券组合、修订证券组合资产结构以及对其进行业绩评估来分散风险。例如,在债券市场中,银行应分散地投资多种债券,可使银行盈亏相抵,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总体上将缩小。对于外汇风险分散,银行可以通过采取持有多币种外汇头寸(或黄金头寸)来实现,这样就可以用其中某些外汇汇率上升的收益来弥补某些外汇汇率下跌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转移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转移策略是指银行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其承受的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也可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互换和利率期权。这些金融衍生工具能帮助银行消化系统风险,为现货市场提供了一条转移价格风险的渠道,从而将市场价格变动导致的风险从正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分离出来。
操作风险控制策略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存在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和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包括法律风险。随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其列为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操作风险日益成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领域。与其他风险不同,操作风险内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并且几乎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已成为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活动被有效地理解和执行。采用集权、分权相结合的职能型组织架构,在操作风险战略决策的制定和管理上实行最大限度的集权,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上设立多个部门联合操作,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组织形式。同时,商业银行应注重基层机构的管理,以其执行效果作为评价、验证管理绩效的标准,全面提升整个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开发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商业银行应由粗放的检查控制手段转化为细致的管理风格,即深入了解分析风险要素,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并对关键环节实行日常监督机制和预警机制,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此外,商业银行要致力于进一步开发包括操作风险管理在内的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实现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信息化,用计算机代替大量简单重复的、低效率的手工操作,实现计算机系统的硬控制。
(三)加强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
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不仅要求对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流程以及制约机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更要求对这些制度、流程、机制本身的科学性进行审核。外部监管部门应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的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操作风险控制体系、防范机制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上。同时,监管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操作风险监管标准或业务指引,帮助商业银行在管理操作风险时明确方向。监管部门还应改进监管方式,定期组织各商业银行交流操作风险管理的经验,对潜在的操作风险迹象及时预警。
综上所述,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保持银行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商业银行要保持良好的经营理念、超前的风险意识,创建先进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的考评机制,通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处理控制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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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2P网贷平台;资本充足率
一、引言
P2P网络借贷即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本质上仍属于民间借贷,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其一方面可以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新的投资理财渠道,另一方面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关于P2P网贷兴起的原因,特别是其在我国快速发展的缘由主要在于:(1)金融市场供求矛盾;(2)互联网技术发展;(3)互联网大量活跃用户;(4)金融内在创新需要;(5)行业门槛、标准、监管仍不明确。据网贷之家统计,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扣除问题平台)数量已经达到2595家,历史累计成交量已经达到9823.04亿元,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P2P交易市场。仅仅从平台数量和市场规模来说,我国P2P网贷市场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并且发展速度迅猛。然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国内蓬勃发展的同时,其中出现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令我们不得不重视。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已达1263家,其中今年1-12月新增问题平台数量为896家,而2014年全国问题P2P网贷平台数量为275家,2013年及之前为92家,今年新增问题平台数量已远超前2年总和。从问题平台事件类型上看,P2P网贷平台出现问题主要在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出现跑路、停业以及提现困难等现象。
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P2P网贷监管的研究尚处起步阶段,主要还停留在法律规范、机构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营运和体系健全等定性分析和政策性建议方面,缺少对量化监管指标及量化指标体系的动态研究。与此同时,在政策监管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最新规定:网贷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此,鉴于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普遍的担保性质和“刚性兑付”的特点,以及资本充足率能够有效地衡量金融机构的偿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文拟构建P2P网贷平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为P2P网贷行业后续监管体系的构建做好铺垫。
二、P2P网贷平台资本充足率的概念与内涵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总额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可以用来监测银行等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而可根据这个指标判断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并做出相关风险预警。因此,P2P网贷平台的资本充足率可被定义为P2P网贷平台的资本总额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即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只有一家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也办理商业银行业务,且人民银行与财政的关系界定不明确,没有所谓的资本充足率一说。随着改革开放对银行的改革,中国逐步形成以人民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并存的银行体系,但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一直很严峻。2002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6%,除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8.2% 外,其余三家银行均低于巴塞尔8% 的监管标准。国家为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2003年底成立中央汇金公司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注入450亿美元的资本金,2005年4月为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这一举措大幅提升了这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分别达到12%、8.6% 和9.1%。
但是近年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快速扩张,资本充足率却逐年下降,同时随着各国对金融危机的反思,像《巴塞尔协议ⅲ》草案这样提高现有商业银行资本充率标准的进程也逐步加快。因此,分析影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因素,寻找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对我国商业银行有重要的意义。
二、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因素
资本充足率是自有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自有资本是资本充足率的分子项,对资本充足率起到正向影响作用,而作为资本充足率分母项的风险资产则起到负向作用。
(一)分子项的影响
资本充足率的分子项是银行的自有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构成,增加自有资本就可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加附属资本可以发行金融债券或可转换债券,但作用比较有限,核心资本的来源主要是发行普通股和提高留存利润。上市募股筹资是在既可以筹集大量资本又可以改善资产质量,成为提高资本充足率最有效的方式,我国自2004年以来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助推上市就大幅提升了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此外,提升银行盈利能力,积累留存利润,增强内部融资额度也是增加核心资本的途径。
(二)分母项的影响
提高资本充足率,除了要提高自有资本外,还要减少加权风险资产,即减少分母项。风险加权资产根据相应的评级确定风险权重,进行加总得到。减少风险加权资产则要多开展风险权重较低的业务优化业务结构、加快处理和剥离不良资产。针对我国银行业发展状况,我国银行业中间风险业务开展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现阶段处理不良资产是重中之重。
三、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一)内部融资
上面提及的增加分子项的正向影响,提高留存利润进行内部融资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之一。相比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存在着融资规模小,注重银行的逐年积累等特点,但内部融资是增加资本金最廉价的方法,因为节省了上市融资所花费的各项成本费用,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防止股东权益被稀释,影响股东控制权。
(二)外部融资
1.国家注资。针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状况,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控股的,应首先考虑代表国家所有权的国家财政注资。随着近些年来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从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来看,国家财政潜力很大,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缺口比较大,不可能一次性补足,可以考虑发行特别国债来筹集资金。
2.公开上市。银行上市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没有偿还期限,不需要偿还本金,这部分资本可以相对稳定地留在银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 上市融资是商业银行扩大资本规模, 特别是筹集长期、稳定资本的基本途径之一。从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成功上市到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上市,我国银行股份制改革在几年内初见成效。商业银行通过上市获得大量充足的自有资本,2010年我国银行业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融资,16家上市银行中的14家募集资金超过3400亿元,从而使资本金得到有效补充。中国银监会2011年2月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大幅提升,四季度末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 3.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此种方法从增加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入手,目前我国居民和企业的资金充裕,潜在购买力较大,债券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投资者和投资机构产生很大的吸引力。可转换债券利息成本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可转换债券占附属资本的比例没有限制,银行可利用可转换债
券的灵活性调整资本金。但是债券是需要到期偿付本金,定期给付利息的,因此商业银行须要合理安排债券的期限和利息。
(三)处理不良资产
由于历史制度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高,不良贷款余额大,造成风险资产过高,资本充足率低下。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家的支持下经过几轮的剥离,成功将不良资产率降到一定范围内。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我国银行业制度不完善,加之银行本身内部制度上的缺陷,不良资产余额也不低,针对这样的情况,应该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 加快对之前坏账、呆账的核销,同时有必要进行深层次改革,在银行资产管理时切实建立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力求从根上改变不良贷款形成机制,从而减少风险资产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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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本充足率;准备金率;股权融资;中间业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6-0030-04
2011年,我国将有第一批商业银行接受巴塞尔协议Ⅱ,接受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这就需要分析资本充足率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本文拟证明。资本充足率的实施将会造成我国商业银行资金的紧张,因此,积极推进商业银行经营方式和企业筹资方式的转轨刻不容缓。
一、资本充足率与准备金率对商业银行资产的不同影响
资本充足率的控制作用与准备金率等传统方式有很大的不同,这种特点体现在资本充足率的公式中。本文主要讨论资本充足率实施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而不是指标和系数的核算等,所以在这里仅粗线条地介绍分析该公式的主要含义。不细化讨论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一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操作风险资本)×12.5
其中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指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1)商誉;(2)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风险加权资产指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是指商业银行将表内资产扣除各项准备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计算出的加权风险资产。表外加权风险资产是商业银行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值的信用额。然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计算出。加权风险资产表外风险资产比例是风险释缓后的表外加权风险资产与表外项目名义本金的比例。该比例越高,表明持有该资产的风险越大。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表内外头寸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商业银行应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完善或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可能性。新协议指出这一界定包含了法律风险,但是并不包含策略性风险和声誉风险。新协议要求商业银行考虑操作风险并相应配置资本。
按照这样的公式,资本充足率的控制机制表现如下,如果某银行分子的资本扣除商誉等后有8个单位,分母做各种综合后有风险资产加资本,或者存款100个单位,这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如果它不做股权融资,它就不能再进行资本运作,或者发放贷款了。在这个意义上,8个单位的资本制约100个单位的资产或存款,有些像是8个单位的准备金控制100个单位的存款。如果没有准备金的补充,该银行的存款也不能扩张了。资本充足率和准备金率对资产或存款扩张的控制的倍数都在12.5以上。
正是根据这样的逻辑,有一些文章认为资本充足率的存款控制作用,甚至比准备金率的效果还要好。因为大多数国家的准备金率都低于8%的资本充足率,正如2根缰绳拉一匹马,短的起作用,长不起作用那样,准备金率决定的乘数大于资本充足率决定的12.5,所以,资本充足率起控制作用,准备金率就不起作用了。笔者认为,如此分析的偏颇在于将资本充足率与准备金率做简单类比,实际上这两个公式的分子分母和计提时间都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决定了在静态意义上。准备金率的控制作用更强。
首先,资本充足率的分子是资本,而准备金率的分子是借入资金。作为资本,是商业银行自己的资产,它必须通过股权融资,而不是借款获得。作为准备金,只要借来基础货币就可以,而不要求股权融资。如果金融市场比较成熟,股权融资没有特别的难度,那么准备金可以和资本一起增加,两者都不会制约存款或资产的增长。
其次。资本充足率的分母含信用风险权重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抵扣,准备金率的分母则不含这些因素。这种差别决定了这两个分母不能做简单的比较,而要考量这两者对信贷规模或资产的控制作用,需要将资本充足率的分母调整得与准备金率的分母一样,因为准备金的分母一块,不含风险权重。所以要剔除资本充足率分母的风险权重。假定资本充足率的分母是100,它可以是50×100%+60×50%+100×20%的组合,如果商业银行给企业提供普通贷款。房地产贷款,以及给AA级商业银行的贷款等。剔出它们的权重100%、50%和20%,分母的存款余额可以舒展为210。此时,资本与没有权重的存款比例就为3.8%。其极端的组合甚至可以是0×100%+0×50%+500×20%=100,没有风险权重的分母甚至可舒展为500,资本与没有权重的资产或存款的比例就为1.6%。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名义资本充足率有可能高于、等于和低于准备金率,但是,去风险权重后,资本对低风险资产的比例都会低于准备金率,除非准备金率为零。这就决定了在资本充足率对存款增长的控制作用还没有表现出来之前,就会被准备金率限制住,所以真正起控制作用的是准备金率,而不是资本充足率。
如图1所示,纵坐标代表资本充足率(E/L)和存款准备金率(R),横坐标代表存款余额(L)。假定该银行原本有足够的资本金和准备金,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一样,都是8%,而该银行初始的准备金和资本都是8个单位,则随着贷款规模的扩大,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都下降,贷款规模或资产达到100个单位时,该银行达到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限制,就准备金率的要求而言,它不能再贷款了。但是,就资本充足率要求而言。它还有可以继续调整资产结构、扩大存款的空间,因为在资本充足率为8%时。资产风险的权重是100%,但是,它可以卖掉风险权重100%1李扬。彭兴韵:存款准备金与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货币政策效应,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5年5月2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个人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50%,对商业银行四个月以上的债券为20%。3美国的准备金率为2-3%,而中国的准备金率为13.5%。的资产,买人风险权重为50%和20%的资产,如此调整就是扩大低风险资产的规模。也就是在资本不变的情况下,降低资本对低风险资产的比率。它的极限位置在1.6%上。但是,在准备金的货币乘数约束下,资本对资产的支撑能力是无法释放的,所以图中以虚线表示。由此还可以推论,即便准备金率高于资本充足
率,存款创造或者资产增值的极限都由准备金率决定,而不为资本充足率所决定。
反过来,如图2所示,在资本充足率为8%,而准备金率为6%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如果将其贷款或资产规模停留在100的位置上,他们肯定要失去很多盈利机会,所以,他们的合理选择是降低资产风险,扩大资产的规模,使得资本对低风险资产的比例降到准备金率的6%。当然,该银行有能力进一步下降,但是,受准备金率的限制,它们不能这么做了。所以图中8%到6%这段用实线,表明这段的存款规模还能扩张。
其三,准备金十天半月就要计提,资本充足率则是年底考量。准备金率一般有时期和时点两种计提方式。也就是要每1到2周间按照准备金与存款的比例关系,一年至少要有36.5~52次将准备金交纳到中央银行,在此期间准备金不为商业银行所用,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超过准备金率要求扩大贷款规模的时间非常有限。而资本充足率则只要在每年的12月31日达标。其他364天则完全可以不达标,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在年底之前大幅度扩张存款或资产,只要在最后一天将规模压缩下来。如此计提时间的差别也决定了资本充足率可以支撑的资产规模远远大于准备金率。
综合以上分析,就静态分析而言,在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同时实施的情况下,准备金率的控制作用要比资本充足率更强,资本充足率可以支撑的资产规模更大,但是,在准备金率的约束下,资本充足率的这种支撑能力得不到释放。在这个意义上,准备金率控制信贷或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控制资产的风险结构。因为在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下,商业银行会尽可能将增加低风险资产(贷款)的持有(发放),减少高风险资产的持有。
或许有人会说,调整资产结构没有那么容易,商业银行非常可能面对贷款收不回、资产卖不掉的尴尬,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非常时期,只要经济没有陷入萧条和衰退,商业银行还是可以实现资产结构的调整,所以我们的讨论以非萧条衰退时期为假定前提。
二、实施新资本充足率将导致商业银行资本紧张
按照上述分析,准备金率一般都大于除去风险权重的资本充足率,所以满足了准备金率要求,也就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商业银行就不会发生资本的短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无论在实行巴塞尔Ⅱ的资本充足率的早期,还是以后的很长时期,都可能发生商业银行的资本短缺问题。因为:
计量科目的增加可能造成资本短缺。2004年以来我国实行的资本充足率公式为: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12.5)
而在以后某个时间开始实行的资本充足率将是:
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操作风险资本)×12.5}
如果不深人讨论这两个公式中有关变量含义的调整和变化,那么新公式多了个操作风险。假定原来公式和现在公式的分母都为100,但因为加入操作风险,哪怕只有1个单位,乘上12.5后,信用风险资产加市场风险资本之和就只能是88.5,也就是商业银行可用资金要收缩12.5%,按比率推算,这是相当可观的。这就是说,在我国商业银行由现有的资本充足率公式转向巴塞尔Ⅱ的初期,其资金将会变得明显的短缺与不足。
股权融资会因市场制约可能造成资本短缺。就对每一笔存款创造的制约而言,准备金率比资本充足率的效果好,因为准备金率都要高于剔除风险权重的资本充足率。但是,就存款吸取比资本金的补充容易而言,资本充足率的控制作用要大于准备金率。因为,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几乎是无限的,多吸收存款就能多发放贷款,所以准备金可以控制每笔存款的扩张,却不会在资金滚动过程中,制约存款规模的扩大。资本充足率则不一样,商业银行要增发股票才能补充资本金,而增发股票不仅要受到管理层的制约,还要受市场的制约。即便得到管理层同意,增发股票还会使老股民的收益稀释,股票价格会下跌。这不仅使得筹集等额资金做出的努力非常困难,而且非常可能拖累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只要资本增加趋向于某个极限,商业银行的资产运作就不能进一步扩大。在经济不断发展,而银行资产却不能相应增加的情况下,资金短缺将会成为普遍现象。还有,商业银行要尽可能减低资产风险,这就势必增加对低风险项目的资金供给,减少对高风险项目的资金供给,从而造成此二者资金丰裕者更丰裕,短缺者更短缺。
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与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方式都将有很大的变化。新资本充足率的实施将促使商业银行由做大改为做强,也就是原本主要注重扩大信贷规模,现在则要强调提高资产质量,降低风险。具体操作就是瞄准和实现各类评级方法和各类指标,缩小风险敞口,降低损失概率,减少损失绝对值。所有这些指标和操作都将公开透明地为管理层和市场所普遍知道,并将体现在管理层的政策和股票价格的波动上,从而使得所有的经济主体都围绕这样的标准进行调节,促使我国银行业和金融市场都走向国际规范的轨道。
此外,商业银行工作强度和违规操作都会明显增加。对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进行评估将要耗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并且也难免会发生数据的修饰,甚至造假等问题。
三、保障新资本充足率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
1、调整观念,改加入变量为系统升级。资本充足率的引入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取决于它是否与我国货币银行制度相容协调。所以我们要以保证资本充足率运行的有效为目标,深入调整和改革我们的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系统。
2、明晰产权,促成经营者利益与银行利益高度一致。所有现论和方法都是以此二者的一致为前提展开的,只要此二者背离,经营者难免会为自己利益,牺牲银行利益,至少不会长期为银行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利益。
3、规范权限,尊重银行利益要成为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发达国家的政策则以尊重商业银行的利益为出发点,尽管,它们三大政策工具的提出,与现在的应用目的也大相径庭,但是,却留下经典的政策工具,并且能在双方博弈的过程中趋于完善。这就表明要保障资本充足率在我国充分有效运行,必须以尊重商业银行的利益为出发点。
4、理顺机制,促使利率汇率市场化。在利率汇率为政府直接管制下,汇率利率的波动就难以按照市场化规则来判断,由此算出的资本充足率就难以正确应对实际面对的三大风险,所以一定要积极推进利率汇率的市场化。
5、规范准备金制度,促使其与发达国家接近。我国的准备金率一直居高不下,且按时点计量提取,加上存贷款比例的约束,它实际上并不具有控制存款创造的作用,所以商业银行主要考虑存款的缴纳,而不是存款创造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对资本充足率的有效性的理解有限,有关经营方式也一定会扭曲。
6、转换发行,变外汇买入为国债买入。买外汇的货币发行对应的是企业销售收入,而不是买国债的政府的税收收入,这就会造成我国货币银行制度与其它发达国家完全不同,如货币供给过多,基础货币开放式循环,央行难以实行独立的货币政策,货币供给与利率无关,在这个系统中的资本充足率也一定会扭曲,所以一定要实现买外汇的货币供给向买国债的转轨。
7、理顺结构,变外向型经济为内需型经济。我国货币制度的扭曲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际收支长期的巨额顺差,为保障经济繁荣和充分就业,稳住汇率,就只能大量买入外汇,结果货币银行制度的扭曲就越来越严重。所以要解决金融问题就必须改变外向型经济的经济结构,国际收支平衡了,才有进行货币银行制度改革的外部环境。
(一)上市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
一般而言,上市商业银行的规模较大,其经营实力也会更加雄厚,相应的抗风险实力会更强,这些银行会比一些小银行占有更强的弹性负债能力,赢得客户信任的机会更大,因此其开展信贷业务只需少量的自由资本;规模较大银行的破产风险很小,原因在于其自身收益与成本简单可控。与其相对,小规模的银行社会公众的信任度相对较低,造成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明朗或者吸收了大量不良资产等问题时,其获得救济资金的能力较差,造成小银行经营业务难以持续,随之而来的是储户的挤兑风潮,严重时会发生银行倒闭。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上市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其自身的资本充足率呈反方向变化。
(二)上市商业银行的资产增长率
1969年戴维?贝勒首先提出银行资产增长的基本模型,其基本表达式是:
SG1=ΔTA/TA=ΔEC/EC
上式中,SG1表示资产增长率;TA表示总资产;ΔTA表示总资产增长量;EC表示总资本;ΔEC表示总资本增长量。
上述公式描述了银行资产增长的约束条件,总资产的增长率和总资本的增长率是相同的概念。也就是说,银行的风险资产允许不同于资本增长额,然而必须要有相同的增长率。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我国上市银行业的快速增长注入强大动力,各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扩大其业务市场,在努力扩增市场份额的同时刺激了其对于资本金的强烈需求。当银行业体制对于银行资产规模扩张缺乏相应的约束时,市场竞争激烈到一定程度后,难以避免会发生盲目扩张的现象,最终的结果是;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将会远远超过银行自身的资本增长速度,进而降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因此,资产增长率较快的银行即预期成长性较高的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会太高。
(三)上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
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的表达式: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它代表银行的盈利水平,反映银行资产的获利能力。银行资产收益率高,这就说明了银行资产的获利水平较高,反映了银行经营效率较高。依据公司财务理论,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会随着业务规模的加速扩张相应的增加,因此,企业会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吸收最便捷,最低成本的资本金,这其中最优质的资产就是公司每年的留存收益,之后才会考虑进行外部融资。同理,我国银行业的快速扩张所需要的资本来源首先会是银行内部的留存收益,其次才是同业拆借,目前我国银行业股利支付比例普遍不高,净利润的高低决定了银行内源融资的比例。因此,我国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正比于其资产收益率。留存收益比例较高的上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较强,以留存收益增加资本金,大大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因此,资本收益高的上市银行会有更好的资本充足率。
(四)上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在我国评价一个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程度的最重要指标就是不良贷款率。较高的不良贷款率,表明商业银行产生坏账的几率非常高,回收风险资产的可能性较小;当不良贷款率较低时,表明商业银行的风险较小,贷款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当分析不良资产如何影响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时,不良资产和上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表面上没有明显关系,然而,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例如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不良资产禁止计入商业银行资本金中,而资本净额中必须剔除未提足部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冲减商业银行的资本会随着不良资产的增加而提高,所以商业银行的一部分损耗来自于一定程度的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的权重会随着不良资产的增加而增加。因此,不良贷款率和资产充足率成方向变化。
(五)上市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比率
商业银行在的固定资产反映了银行可以对外担保?r值的大小。一般来说,银行的信用强弱和银行的固定资产相关联,银行的固定资产越多,信用越高,其产生违约的概率越小;对外担保能力较强,其获得外债达到扩大银行自身资产规模的能力越强,这会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产生负面影响。
(六)上市商业银行的存贷比
所谓的存贷比指的是贷款总额和存款的比值,它能够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侧面反映出商业银行的扩张速度,存贷比能够双向影响资本充足率。单纯从银行盈利层面考虑,存贷比越高越好,毕竟存款需要利息,当商业银行的存款增多,贷款较少,这就回造成银行的资本成本较高,降低银行收入,其盈利能力降低。反之,假如存贷比例上升,银行的盈利能力提高,促使增加银行资本,进而增加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银行作为存贷机构必要的资本用来支付客户的现金支取必不可少,银行从风险的层面考虑,必须预留一定量的库存现金,当存贷比太高,这部分资金必然减少,当出现挤兑时,可能出现支付危机,对银行和本地区经济造成较大危险,因此,银行存贷比也不能太高。我国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存贷比的最高比例为75%,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商业银行的盲目过度扩张。从该层面来看,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例对资本充足率起反作用。
三、实证研究
(一)变量的选取
对于变量的选取,采用资本充足率为解释变量,用Y表示,总资产(X1)、总资产增长率(X2)、资产收益率(X3)和不良贷款率(X4)作为解释变量,并且选取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规模大小。用总资产增长率来代表商业银行的成长性,对于成长性较强的企业而言,它们自身的负债要求也就相对来说较高,表现在在资本充足性上就是两者之间应该存在负相关关系;而当总资产一定时,那就意味着商业银行的利润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两者之间应该存在正相关关系;不良贷款率是指不良贷款占总贷款数额中的大小,它和资本充足率之间应该呈负相关关系。
(二)模型的建立
本文选用8家股份制银行2012~2016年间连续5年财务报表的历史数据,运用Eviews软件进行计量分析,采取的?量模型为:Yi=β0+β1LnX1i+β2X2i+β3X3i+β4X4i+μ。
(三)回归结果
表1
■
由上表可以看出,计量方程的表达式为Y=-0.123582LnX1-0.045672X2+12.49663X3+0.129165X4
t:(2.115645)(2.690123)C(5.190143)(1.96745)
四、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上面的计量模型得出的结果,本文针对总资产、总资产增长率、资产收益率和不良贷款率进行进一步分析。具体如下:
(一)总资产分析
由最终计量方程式可以看出,总资产的系数为小于0的值,且其对资本的影响显著,这也正应证了新资本协议中的对于规模越大、声誉越好的银行,监管当局应适度降低审查和监管力度。同样监管当局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应制定不同的监管政策,做到最优化监管。
(二)总资产增长率监管
有分析结果可知总资产增长率与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关系。针对两者的负相关关系,本文认为由于近年来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追求规模庞大和快速成长成为股份制银行的发展目标,然而这就使得其面临的风险资产剧增,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规模的增长速度,因而本文的实证结果现实两者的负相关关系。
(三)资产收益率分析
在本文模型的分析中,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且正相关显著。衡量银行盈利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就是资产收益率,因此银行为实现经营利润的最大化,需要注重资产的合理安排,尽量提高资产收益率。同时应该注意到,由于中间业务在我国股份制银行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经营管理模式并不成熟,较低的效率严重拉低了资产收益水平,造成资本充足率的低水平状态。
(四)不良贷款分析
计量模型分析的结果显示不良贷款率的系数为负值,这看上去与理论相违背,但实质上正好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商业银行的黄金发展时期应当为这个世纪前十年,房地产带动了经济的发展,银行业贷款业务也蒸蒸日上,然而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房地产业已不在是黄金行业,因此我国银行业的很多贷款成为了不良贷款,导致了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普遍不重视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但是如若进行清理工作,必将导致利润中很大一部分用来消除呆账,资本充足率必然下降。
【关键词】资本充足率;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
作为一种高负债经营的特殊企业,银行存在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因此,综合反映银行抵御各种风险能力的指标——资本充足率也就成为银行经营者与监管者关注的重心之一。1988 年《巴塞尔协议》中规定的 8%的最低要求已经成为国际标准,2004 年 6 月制订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更是将其确定为新框架的第一支柱。中国银监会也于 2004 年 2 月 23 日公布并于 3 月 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其监管理念和要求基本与《巴塞尔协议》保持一致。目前,资本充足要求已经成为制约各国银行规模扩张的因素之一。
一、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和重要性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的净资本额及其加权折算后与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用以表明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考核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重要监测指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它的重要性:
1.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大小,而金融风险在市场经济的多变环境中是客观存在的,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快速进步的过程中是不容易准确预测的。
2.一家好的银行不仅要谋求自我发展,更要有充分的自我约束,而资本充足率正是这种约束,即一定规模的资本金只能经营一定规模的业务量。
3.资本充足率对一家银行的国际活动、国际地位会有很大影响。国际评级机构通常把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尺度,从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家银行的国际金融活动能力。
4.资本充足率是对银行进行资本监管的有效工具之一。
二、资本充足率的改善途径
根据《商业银行充足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充足率 =(资本一扣除项)/ (风险加权资产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因此 ,银行若要改善其资本充足状况 ,有两种途径:一是调整分子 ,即通过增加资本来提高资本充足率 ,如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次级债券等;二是调整分母 ,即通过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来使其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如出售一部分贷款 ,或将高风险权重的资产转换成低风险权重的资产等。
三、实现资产证券化有效改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是分母战略的主要方式,一旦银行实施了资产证券化,相应的证券化资产就可以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从而达到改善银行资本。
(一)采取真实出售的破产隔离方式
与发起人的“破产隔离”是指证券投资者的收益将不受发起人破产风险的影响,即发行证券的风险严格限制在基础资产所固有的不确定性上,而将其与原始权益人的经营风险完全隔绝开来。在资产真实出售的情况下,证券化可以使资产转让者把证券化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分离出去,同时确认出售的盈利或损失。面临资本充足率限制的银行,可以利用证券化减少资产数量,从而可以相对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同时,如果真实出售并未成立,而是将资产交易作为融资处理,则证券化资产将作为抵押品,保留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发起人获得的资金作为负债处理,此时发起人的负债增加,资本充足率没有变化。可见,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特别目的公司(SPV)的同时把基础资产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变为风险系数为零的现金,在资本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总量,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总体上来讲,真实出售比担保融资而言,不仅能改善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而且破产隔离的实现上也比担保融资更加彻底。但是界定真实出售还是担保融资却是一大难点。巴塞尔委员会指出,如果发起行承担着下列任何一项责任,则认为它并没有实现真实的出售:一是回购或交换任何资产;二是任何已售出资产的损失保留在出售方银行;三是支付已售出资产本息的任何责任(服务费除外)。这三类资产均应由银行的资本作为支持。
所以说,作为资本充足状况的改进手段,只有真实出售下的表外证券化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采取真实出售的破产隔离方式,才能实现证券化资产的表外化处理,从而实现该资产所对应风险的转移。可见,采取“真实出售”的破产隔离方式是实现资产证券化有效改善资本充足率的前提条件。
(二)严格遵循“经济实质”原则,实现风险的有效转移
“经济实质”原则是《巴塞尔Ⅱ》所规定的用来判断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否实现了风险有效转移的最高原则。从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来看,在许多交易结构中,作为发起机构的银行都保留了不同程度的风险。甚至还有这样的情况,资产虽然在“法律”和“会计”意义上已经实现了真实出售,但就其“经济实质”而言,发起银行仍然保留了相当数量的风险。如果不为这部分风险计提监管资本,银行的资本充足性和经营的审慎性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这也是《巴塞尔Ⅱ》的“资产证券化框架”为什么强调,监管者要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来确定资本监管政策的原因所在。
银行作为被监管者,只有严格按照“经济实质”的原则去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才会实现改善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在实行了资产证券化后,应保证对被转让的资产没有保留实际的控制,没有以提供信用增级、流动性便利等其他身份参与交易的其他环节,没有为证券化提供隐性支持。目前 ,在大多数资产证券化的设计中,都采用了将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层的信用增级手段, 即将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证券,分别享有不同的受偿顺序。比较常见的资产证券化安排是,发起银行在交易之初将资产出售或转让出去了,但同时又持有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的次级证券。《巴塞尔Ⅱ》规定 ,如果银行持有最低级别的次级证券,即承担第一损失责任,就应当将其直接从监管资本中扣除,相当于为所保留的风险“一对一”地分配资本(Dollar - for -Dollar capital charge)。在某些情况下,这还可能导致发起银行比在证券化之前计提更多的资本。
(三)选择风险权重较大的优良贷款进行证券化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对各类资产赋予了不同的权重,除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外,其他各类资产均为100%。不考虑其他因素,仅考虑风险权重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显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的证券化对改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效果会相对不明显。所以,我国商业银行欲通过资产证券化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必须另辟蹊径。
1.积极开展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
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是国外重要的证券化产品。与住房抵押贷款一样,汽车消费贷款也是一种与消费相关的分期付款式的金融资产。信用卡持卡人在发卡机构提供的信用额度内延迟付款和分期付款,就形成了对持卡人的应收款。以此作为支持发行证券进行的融资即为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 Credit Card Receivable-backed Securitization)。
尽管目前我国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的绝对规模还较小,但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的风险也逐步凸现。近年来,我国消费信贷的坏账率一路攀升,部分地区高达20%~30%,远远高于国际上的水平。随着贷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贷款风险分散要求的增加,这两类资产的证券化也必将逐步推开。
2.逐步推进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证券化
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多为中长期贷款。从技术可行性的角度来看,公路、电厂等基础设施资产具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适合作为中长期贷款证券化的资产。而且国家开发银行的 ABS 试点就是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证券化的典型,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证券化提供了可贵的经验。
因此,银行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及现实环境,通过选择合适的证券化资产,来充分发挥资产证券化在提高流动性、增加资本充足率、以及低成本融资等一方面或多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胜来,陈俊芳.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定价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 (6).
关键词: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4-0053-02
一、研究设计
1.变量选取。本文据此选取了相关变量,被解释变量为资本充足率(Y),解释变量为总资产(X1),总资产增长率(X2),资产收益率(X3),不良贷款率(X4)。其中总资产代表了银行规模,总资产增长率则显示了银行的成长性。各个变量的具体定义及计算方法(如表1所示):
2.样本数据选取及模型设立。根据上文的分析,本文设计计量方程如下:Yi=β0+β1X1i+β2X2i+β3X3i+β4X4i+μi
从中国的实际状况出发,结合银行数据的可得性与可靠性,本文拟采用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16家上市银行2007—2010年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各银行的年度报告,数据处理及分析采用SPSS软件。
二、实证研究
1.简单统计分析。首先我们对样本进行一般性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从上表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中国上市银行在资产规模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不同规模的上市银行成长性差异也很大;上市银行的盈利水平很高,资产收益率均值为0.97%,而且不良贷款率也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但是不同银行个体的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
2.回归分析结果。本文在回归分析过程中对变量采用逐步引入的剔除方法,从表3、下页表4中可以看出,SPSS软件分析过程中第1步引入的变量为资产收益率,剔除了变量总
资产、总资产增长率和不良贷款率;从表4可以看出,第1步中被剔除的变量不良贷款率的t检验概率p为0.002
通过表5回归系数表的结果列示,我们可以看到方程拟合效果较好的第2步中:变量资产收益率经t检验,t值为4.942,回归系数为7.693,其p值为0.000,在1%的水平上具有显著性,说明资产收益率是影响资本充足率的重要因素,而且二者呈正相关关系;同样地,经t检验,变量不良贷款率的t值为-3.279,回归系数为-0.465,其p值为0.002
最终我们可以得到回归分析表达式为:Y=5.564+7.693X3-
0.465X4
下面会对回归结果中每个变量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
三、结果分析
1.总资产分析。在模型的回归过程中,该变量没有通过t检验,对资本充足度没有显著的影响。这个结果与一般的观点“对于规模巨大、声誉良好的银行,监管当局可以考虑降低对其的监管力度”不同;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被剔除模型的变量总资产与资本充足率是呈现的负相关的状态。
2.总资产增长率分析。根据王晓枫(2003)的观点,从总资产增长率来看,它与资本充足率应该呈负相关关系。但是实证的结果与之不同,总资产增长率被剔除模型,而且呈现的是正相关的关系;这可能与中国银行性质以及2007年以后,上市银行在增强自身实力的过程中。
3.资产收益率分析。资产收益率与资本充足率在模型分析中有显著的正向数量关系,通过t检验,这与一般理论和实证的结果相同,即随着银行盈利的增加,银行选择较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的概率也会相应地提高。
4.不良贷款率分析。回归结果中,不良贷款率的系数显著为负,也就是说当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提高时,银行会选择降低自身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在2007年前,因为银行十分重视自身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基本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的“双下降”。
四、对策与建议
1.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内部积累能力。第一,要在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实现业务的多样化。中国银行的盈利来源单一,盈利能力较国际大银行较弱,差距较大;上市银行通过内部积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能力还比较弱。第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银行资金的最佳配置。盈利能力差的分支机构,只有合理合并一部分臃肿机构,精简冗余在职人员,才能使其有效提高固定资产和人力投入的使用率,从而在使用投入要素方面减少成本支出,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第三,争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国内学者李文宏(2003)从理论上考察了税收负担与资本充足率,并通过比较国内外银行税制,认为税收负担偏重是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进而影响资本充足率的一个原因。
2.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改进处理不良贷款的方法。尽管目前中国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占比大幅度的下降,但仍然应该适当控制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并加强风险管理,压缩风险资产规模,提高风险较低资产的比重,以改善总体资产质量,减少风险资产对资本的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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