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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对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培育成为教育行业最为关注和最难攻克的课题之一[1]。市场经济的多元价值观念在对人才培养规范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遮蔽中占据了大学生思想高地的多个山头,高校青年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急需矫正和拔高。
孔子礼学思想的深刻内涵不仅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更在今天的中国显示出最迫切的需要。春秋战国之际的孔子面对礼乐之崩坏提出了原则具体、内涵丰富的礼学体系,今天的社会失序更加需要孔子礼学思想的光辉重新焕发,对于高校青年的思想道德修养培育更是如此。不论是修身养性、孝老敬亲还是仁义道德,都是能够在今时今日的时代背景之下得到改造和继承的优秀思想精髓。取其精华、剔除糟粕之后,孔子的礼学思想对大学生道德教育、理想培育、人格健全、思想净化、修养提高等方面皆有极大益处。不仅可以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理论内涵,也能够对民族思想道德修养水平的提高起到实效。研究孔子礼学思想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关联并探讨两者之间的多种可能,是极有时代意义的[2]。
一、孔子礼学思想的内涵与价值
(一)礼的道德规范功用
礼是立身之本。孔子认为,人离开了礼仪规范就不能成为真正完整的人,人的存在以礼教的约束为根本。孔子在这里提出的“礼”的概念不仅仅包括从前的宗教、祭祀之仪式,还包括人在社会中应该遵守的礼节。所谓君子,就应当一言一行都符合礼教规制,不能越轨、随心所欲。孔子一直强调,“不知礼,无以立”,证明“礼”是立身之本。另外,“礼以行之”、“克己复礼”、“以礼约之”都体现了孔子心中“礼”对人的格局、境界、修养的培育功能。
礼是交际原则。虽然孔子的“仁义”学说强调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和内心修炼,“礼教”思想更多针对于社会秩序的遵循,但二者并不是完全割裂和独立的体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仁”也是一种“礼”。因为对人和善、团结和谐是与人交往和立身立命的一种较好的方式,也是高尚情操的一种行为准则,当然能够成为一种“礼仪”。彬彬有礼则得孝、忠、亲、爱,这已经涵盖了社会关系中与父母、领导、朋友、配偶等几乎全部范畴。
礼是统治之道。孔子认为,为政者不仅要“仁义”,更要“尊礼”。在统治层面上,“礼”既是政权体系、权力结构、法律规制;也是社会道德、行为规范。既有上层秩序,也有民间秩序,贯通了国家的全体层级。要想长治久安,必须遵循礼教秩序。
(二)礼的基本遵循原则
以情遵礼。孔子认为,礼仪这一形式化的抽象词语背后寄托的是真实的情感,因而成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并在生活中鲜活存在、广泛接受。例如在对丧事的礼教规定中,就体现着臣子对君王的忠诚、子女对父母的感怀、妻子对丈夫的不舍。在祭祀的礼节中,体现出天子对神明的敬畏和对臣民的思虑。没有这些,“与其奢也,宁俭”。也即是说,如果不怀着真情实感,宏大奢侈的礼节场面还不如省去。可见,孔子对遵循礼制的要求之一,就是内心认同、发自肺腑。
以仁遵礼。“仁义”、“礼教”难以分家,只有讲仁义、懂谦让,才能形成“礼”的局面。在遵守礼教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仁”和“敬”,待人尊敬诚恳,才能“归礼于仁”。
(三)礼的时代教育价值
礼能?蛱岣咦陨硇扪?水平。正由于“礼”是立身之本,通过“遵礼”才能实现自身的安稳立足和价值实现。自身修养的水平是以“礼”的外在表现为标志的,待人诚信、亲和,处事得体、尽心,不仅都是“礼”的体现,而且还是当今急需的个人品质。
礼能够改善社会和谐面貌。“礼”是一种伦理,直接面向人际沟通与交流。社会和谐的根基,就恰恰在于社会关系的的秩序井然与合理有度。通过宣扬并践行一种价值规范意义上的“礼”,社会和谐的根基将得到极大稳固,不必要的冲突和对抗将自然化解,社会面貌也随之焕然一新。
礼能够提升社会契约程度。一旦“礼”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社会契约程度就会得到提升。社会成员心照不宣,彼此向善、行为得当,因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得到增强,社会安全也会得到保障。共同遵守礼法,就是最好的社会契约,并将对法制建设、文化建设等起到帮助作用。
二、孔子礼学对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启发
(一)对教师教育原则的启发
晓之以情,让学生发自内心地主动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培育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根本前提是学生对修养的提高具有主动的诉求和原发的意愿。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的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实践无一例外地证明,被动接受和一味说教根本无法达到预先设定的教育效果,并且只会事倍功半。现代教育理论从心理学和行为学的视角也类似地提出,思想道德修养的培育必须是发自内心的主动建构。在教育布道这一方,教师只有通过晓之以情的“真情教育”,运用鲜活的示例和亲身的体验来为学生展开“说教”――说服式教育。
仁义宽厚,以身作则地为学生树立思想道德修养典范。教育学生如何为人处事,是思想道德修养培育的一大重要目的。而大学生群体的可塑性高、自主性强,在多样价值选择中怎样才能钟情于所谓“正统”的规范,做到“克己复礼”呢?抛开教育体制和意识形态因素不论,单就教育行为的收效提高而言,就需要教师以身作则,用仁爱为学生树立思想道德修养高尚的模范,直接感染受教育者,实现最有力的证明。同时,正确认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培育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才能更加客观地对待这一事业本身,以更加宽厚仁爱的眼光对待学生,从而因材施教、耐心施教――这样的做法又在侧面为学生树立起“为人有礼”的标尺来。
(二)对丰富思想道德修养培育之内涵的启发
自我反省,克己自律。现代社会对大学生人才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具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适应环境的能力,这一要求的实际内涵就是学会反省、懂得自律。在孔子生活的时代,他主张每个人都应当遵循对应的阶级秩序,以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在今天的发达社会,任何群体都有特定的社会标签,整个社会机体之所以能够有条不紊的运行,就是有赖基于契约意识的循规蹈矩。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并不是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而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与创新创造也并不冲突。相反,只有懂得在秩序内生存才能活得更好,方可谈及创新创造。我行我素、嚣张跋扈的人则没有生存市场,不懂得自我反省和约束就无法进步。
处事有度,彬彬有礼。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人处事张弛有度是一种分毫不差的理想标准,在社会实践中很难有人做得到。但是,处事得体,讲究礼仪也是成熟的标志和修养的体现。孔子在礼制中也强调“中庸”的概念,这并非折中主义或得过且过,而是基于至善境界的君子之道。不卑不亢、有礼有节,这也是一种应有的和谐处世之法。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培育应当包括这一内涵,以消除青年人娇生惯养、嚣张跋扈的戾气,养成彬彬有礼的君子之风。
立志?L远,亲躬亲尝。要想在社会中立足,就必须给自己定下长远的志向,并且以一贯制、持之以恒;否则,就有可能变得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孔子看来,人伦不定、秩序失常,这是极不符合礼法规范的。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培育也需要强调立志和亲躬的内容,这对不仅对青年人的成长成才有帮助,还有利于从理想信念追求的角度对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起到正向推动作用。
三、结语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修养
当代大学生正处在时代的转折点上,承载着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责任。可以说我们即将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社会的进程与走向。时代要求科技的进步,时代要求人性的回归,时代更要求我们必须德才兼备!提到德才兼备,我们就不得不说到“德”。那么什么是“德”呢?
“德”亦是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的上层建筑。道德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自身的存在规则。它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有多方面的条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首先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其次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那么什么又是“才”呢?相较于“德”而言,“才”同样也包含着广泛的内容。而“才”的本质是“智”。“智”是人才素质的基础。“智”是当代大学生掌握的各种科技文化知识的程,“智”是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智”并不是简单的IQ指数,它在更大的程度上代表着心理成熟的表现程度。“才”在本质上指出了个人对于知识的掌控与应用的技巧性。而所谓的才高八斗,其实就是形容某个人能更好的应用已掌握的知识对事物做出诠释。
因此,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必须要明确的认识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要努力学习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的科学文化知识,以造福国家和人民。同时要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中国古代思想家司马光说过:“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用“德”统“帅”才能保证“才”的正当发挥;以“才”支撑“德”,才能真正有益于国家和人民。大学生来说“德”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德才兼备才是王道!
综观历史,有才无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可是他们全没留下好的名声。秦珲不聪明吗?有才华,不然又怎能权倾朝野?但是遗憾的是他没德行,结果遗臭万年,遭受到历史的唾弃。和申,又一个只注重“才”而无“德”的典范。即使当时可以讨得龙颜一悦,权倾一时,但最终仍是为后世所不耻。为什么?你能说他智商低吗?显然不能,其实,只是他不懂德才结合的道理。
那么我们又怎么做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呢?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即道德与法律是相辅相承。道德与法律同是调节人民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他们是人的基本素质体现。道德与法律不可分割抵触。其次,要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毕竟我们是学生,学业本是我们的主业。如果我们连学业本身都搞不好,那就说明我们还不具有一个合格大学生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如高尔基前辈说的一样:我对于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所以我们学习的同时努力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也许你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会如此重视“德”?那是因为“德”反映着人们的基本心理状态。我们通过对“德”的把握感受社会关系的脉动,识别社会的发展的方向,确定自身的生存与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并形成自身关于责任和义务的观念,确立自己的道德理想,自觉的扬善抑恶,明辨荣辱,选择高尚,弃绝卑下,保持社会和个人的健康发展。德与才应该是互补的,相辅相成的。自古以来,人们在学习的同时就十分注重德行。因为他们知道学以致用中的“用”是用在对他人对团体对国家甚至是对人类社会都有益处的事情之上。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是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成才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课能帮助大学生从历史和现实的大量素材和生动事例中,汲取有益的精神养料,获得真、善、美的心理启迪,正确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自己的业绩。具体地说,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有助于学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更好地完成大学期间的发展任务。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是大学生人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将经受多方面的新考验。它既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机遇。然而,由于当代社会背景以及个体特点及其经历的原因,近年来大学生在这一转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大学生教育任务的完成及个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有助于大学生提高自我素质,增加应对现实中各种挑战的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大学期间的各项发展任务,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之才。
关键词:法治人格;主体性;课堂教学;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159-02
法治现代化的核心就是人的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建设,必然要求公民法治观念、法治精神的培养与塑造,最终表现为公民稳定的法治人格。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也是未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大学生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广博精深的专业知识,更应具备稳定的法治人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课程是高校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提高法律素养的重点课程,肩负着帮助大学生立志求知、树德做人的重任,应该充分发挥对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作用。
一、《基础》课教学中师生的主体性是法治人格培养的基础
现代法治人格是以人格平等与独立人格为基础,因此法治人格的养成是以主体独立为前提的,主体性是人的本质体现,自主、创新是主体性的基本要素,因此要“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成为一个人”就是自主创新,发挥自身的积极主动性,“尊重他人为人”就是他人能够自主,他人的积极主动性得以发挥。在《基础》课教学中师生是教学矛盾体中的两个方面,学生主体性是核心,教师的主体性则体现为主导作用的发挥。大学生自身是其法治人格养成的内因,法治人格的养成是自身自觉学习的结果。但教师作为主导是大学生法治人格养成的外因,在大学生法治人格养成过程中是非常重要,教师的主导这一外因可以发挥引领、促进以及纠正的积极作用,也可能起着相反的消极作用。因此,正确而充分地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是大学生法治人格养成的基础。
二、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法治人格的养成
《基础》课在大学一年级开设,目的在于帮助大学新生顺利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者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基础》课的结构设计为绪论和八章内容,所有的内容只要深入发掘,发挥好师生的主体主动性,都可以促进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养成。第一,以成长阶段的转变为契机,使大学生人格自主性得以确立。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对于大学生而言,不仅仅是生理年龄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心理的逐渐成熟。现代的中学生,一方面,社会科技的进步和生活环境的变化促使其社会化进程加快;另一方面,独生子女的身份和考学的压力使得其对社会与自身关系的发展认识又非常肤浅。崭新的大学生活对于新生来说既新鲜又充满困惑,如果引导不好,一些学生就可能迷失自我。作为基础课教师,通过《基础》课程的第一部分内容,不仅仅是介绍大学学习、生活的特点,更重要的是启发引导学生自信、自律、自立、自强。在教学关系中,教师应尊重学生,鼓励“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求知求真精神,同时关心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出现的问题,使学生遵循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之道。例如通过采用讨论的方法探讨入学以来在人际交往中出现的新情况,启发学生对珍惜和宽容的思考;通过调查大学生生活消费等问题,引起对自身形象及与家人、社会的关系的思考等。通过教师的积极正确引导、学生的认真参与,大学新生就会逐步脱离人身依附和思想依赖,实现相对独立的主体人格。第二,通过专题教学的生动深入,使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内在品质得到培养。国家是国民发展的大环境,为国民的权利实现提供基本的条件,而国家的发展是由国民这一主体通过承担责任、实现权利的过程来促进的。这一过程正是个体创造人生价值的过程。人生价值的实现不但需要掌握专业技能,还需要高尚的道德品质,包括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精心选择与大学生自身很近的正反事例进行讲述,在教师的精心辅导下,可以通过学生分组讨论、演讲的形式将个人不同层次的理想、国家的命运与个人责任的承担、权利的实现紧密融合,使学生深入思考其人生价值中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内在统一性,达到促进大学生法治人格内在品质养成的目的。“法治专题”的课程部分以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为目标,重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法治素养。法治部分虽然占教材的少量内容,却是以“法律思想观念引导”为核心的法理学、宪法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整合,整体性和综合性很强。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学习主体,以宪法精神为核心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养是该部分教学的中心内容,具体法律知识和案例则是培养学生法律信仰的基本材料。通过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将法治理念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引导学生以理性的批判精神观察法律现象,使学生的法律素养得以提升,逐渐积淀其稳定的法治人格。
三、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教学的自我教育进行法治人格的自我培养
《基础》课社会实践教学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课堂教学之外,教师依据《基础》课的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发展特点和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外在需要,有目的的组织和引导大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使其直接获得思想道德和法治方面的真实体验,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这种直接而真实体验的教学方式可以深化课堂教学的效果,发挥自我教育的功能。我们进行的实践教学分为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两种形式。在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中,实践地点由教师选择,教师可以结合当前某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进行实践主题设计,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参与实践。此种实践教学方式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比较突出,教师在带领引导学生进行实践的过程中,关注学生的表现,同时学生的主体性也得以充分体现。例如,我们在以“农村孝老爱亲道德建设”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中,白天师生深入农村进行访谈调研,晚上师生一起交流感想、讨论道德与法治问题。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以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观察社会现实,结合自身成长生活的经历,从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的身份出发,感受道德的力量,深刻理解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内涵,从微观的家庭单元到宏观的社会发展,理解作为社会主体,“宽容”与“耐心”是社会发展规律所要求必备的客观品质。而在分散实践教学中,实践地点由学生选择,围绕教师所确定的大的实践主题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实践内容,由学生自愿组队进行,提交实践报告,举办实践经验交流会。此种实践教学形式更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从选择实践内容的广泛性上可以看出学生作为独立个体观察社会的角度比较独特,在学生所提交的实践报告中不乏深刻的思考,体现了学生作为主体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论是集中实践还是分散实践,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获得深刻的自我教育促使其法治人格的自我培养。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学习;道德榜样;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需要
现代学校教育中,思想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的发展十分重要,它是给大学生提供主宰、凝聚和支撑整个生命成长进而获得幸福人生的教育。倘若缺失了德性的生长,人类生命的其他部分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是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阵地,如果没有实效,会阻碍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水平的提高,也难以培养追求全面自由发展的大学生。
高校思想道德教育课堂是大学生认识和思考思想道德问题的主要场所。面对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中脱离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水平的部分,关键要对教学中的相应方面加以改进。反思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需要改进的主要有三个方面:把握大学生思想道德学习的特点、实事求是地评价道德榜样、正确认识自我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需要。
1.把握大学生思想道德学习的特点
1.1从教学方面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只有通过对焦点思想道德问题的分析和探讨,才能激发大学生的思考主动性,形成稳定的思想道德认识
在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作为大学生学习的一门课程,衡量标准同样是考试。学校考试的日益标准化、规范化,导致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以概念性知识为教学重点。但是,与焦点思想道德问题相比较,概念性知识不能引导大学生认识和思考现实中存在的思想道德问题,消除大学生在思想道德方面的混乱和困惑,从而形成稳定的思想道德认识。这是概念性知识的特点决定的:概念性知识具有抽象性,属于理性认识,是关于“是什么”的知识。在这方面,大学生通过小学、中学的学习,已经具有扎实的基础和明确的思想道德标准。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继续以概念性知识为主,不仅不能让大学生在思想道德方面解疑释惑,形成稳定的思想道德认识,而且会造成大学生对思想道德方面的自我发展丧失热情,停滞不前。焦点思想道德问题是对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亲身经历的和现实社会中直面的思想道德现象的一种汇总和分类。它涉及具体的职业、不同的社会领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人物,比较具体,能够引起大学生的关注和热情。大学生通过积极思考,结合自身面对的问题,从而开展思想道德自我的探索。
80年代以来,心理学家倾向于把道德行为看作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美国的雷斯特(J.Rest)详细分析特定道德行为产生过程中的构成因素,概括为四种成份,它们是:解释情境,做出判断,道德抉择,履行道德计划。其中,“解释情境”是指,一个人对道德情境的理解能力越差,对情境的道德敏感性越是缺乏,产生道德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少。只有通过大量关系到现实生活的现实性思想道德问题的分析,才能推动大学生形成稳定的道德认知而不是依然处于道德认知的困境之中。
1.2从大学生方面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对焦点思想道德问题的分析和探讨,符合大学生对大学阶段思想道德学习的需要
我国社会发展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价值体系没有真正建立。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让人感到矛盾、困惑和混乱的现象。大学生作为青年人,面对思想道德困惑,追求进步,渴望力量,需要引导。但是,各种文化的交流激荡造成大学生价值观混乱和冲突,带来思想道德认知方面的困惑和困境。利益和美德,金钱和事业,物质和爱情,虚假和真实等等,给大学生带来艰难的选择,难以很好的平衡和处理。大学生还没有完全踏入社会,通过老师对焦点思想道德问题的分析、评价,形成自己的判断和稳定的道德认知,会有助于以后人生路上实事求是的进行选择。
大学生年龄处于18―23岁,这一时期正是“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同一感或一体感”[1]形成的关键时期。朱小曼教授说,这一时期的青年形成了完全性的形式操作思维,但心理上脆弱,他们对人生理想、社会公正、生命价值的认知与以前发生很大的变化。教育需要及时调整青年的价值追求与实际追求之间的关系,帮助他们建立准确的自我形象和合理的社会角色期待,为大学生以后在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环境道德、社会责任等方面预先奠定稳定的道德认识。
2.实事求是评价思想道德榜样
2.1从教学方面看,实事求是评价思想道德榜样,才能引导大学生积极思考,努力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上,有着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资源。灿烂若星空的思想道德榜样,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中,发挥思想道德榜样的作用,比较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能推动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但是,思想道德榜样的作用由于不够详细和缺少分析,往往变得昙花一现,只引起大学生短暂的感动和冲动。所以,只在道德情感上打动学生,缺少道德理性是不够的,对大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具有可操作性。
道德情感很重要,只讲道德情感却会让人忘记人理性思辨的力量。“柏拉图认为,道德进步本质上是一个智识过程,由理性辩论来推动”,“道德心理学用来解释为何道德进步既是可能的,过程又极为缓慢;而道德哲学可以澄清是什么构成了道德进步,并把我们引向正确的发展方向。”[2]只有实事求是的评价思想道德榜样,结合现实中的细节,总结类似不同人物的相同之处,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才能发现高尚行为的精髓以及力量,在大学生实现理想自我的时候,提供一个生长基础。
2.2从大学生方面看,实事求是评价思想道德榜样,给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增强自信
在传统的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中,往往把榜样神圣化,完美化,这会使大学生对自我思想道德修养变得消极,缺乏信心。作为榜样,也是一个人,是一个普通人,是一个正常人,也会有缺点,有困惑,有不足,但是经历痛苦才会成长。实事求是评价思想道德榜样,不仅不会损害榜样的力量,而且会使榜样的形象更加真实,力量更加强大。通过肯定榜样对自我的超越,会激发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自信,追求自我思想道德方面的进步。
榜样毕竟是少数,榜样是在某方面达到了思想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向榜样学习,并不意味着必须同样成为榜样,而是珍惜那种精神,肯定自我成长,脚踏实地的面对工作和生活。
关于榜样的另一个错误认识是:只要不成为道德败类就可以!这种认识相当于纵容大学生放弃思想道德修养的提高,德性的成长在生活中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范美忠挑战教师职业道德底线,并且自我辩护得到人们一定程度的认可,就是警示。作为北大的学生,范美忠我国高校教育缺少德性证明。大学生在进行提高自我思想道德修养过程中,要实事求是的肯定自我,超越自我,绝不能极端,只看到榜样和败类。
3.正确认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需要
3.1从教学方面看,正确认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需要,能拓宽大学生的视野,有利于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为什么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呢?这和人类社会对思想道德的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道德,是人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和社会发展而形成的和谐身心的生活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社会规范;基础: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目标追求:是社会安定和生活幸福;基本内容:对已是调节身心和谐的准则,对自然和社会是规范;它渗透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内,发生在与周围事物的接触中和个人对自身的态度上。道德是行为的、关系的、价值的、心理的、思维的和语言的等多形态的构成物。道德性活动的性质主要是关系性活动,而不是对象性活动。思想道德则是对道德更高形态的表达。
季羡林说:“人活在世界上,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即人与社会的关系;第三,个人思想感情的矛盾与平衡的关系。这三个关系处理得好,生活就能愉快,社会就能和谐;否则,生活就会苦恼,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就会出现混乱。”[3]所以,高校思想道德教育虽然直接面对的是大学生,实际上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现在和未来发展状态。
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意义在于培养具有伟大道德情操,具有宏大生命境界的未来国家的主人。如果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不能给大学生在学业、生活、工作和社会方面的困境带来启示、希望、自信,就失去了高校思想道德教育课程存在的意义。
3.2从大学生方面看,正确认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需要,有助于自觉加强自我道德修养,给大学生全面自由的发展提供滋养和动力
大学生存在思想道德困惑,得不到不解决,一定会精神空虚和迷茫,非常痛苦,或者变得庸俗,碌碌无为,得不到自我满足和自我肯定。这并不是看不见的“无病”,这是精神成长的痛哭,有损于大学生德性的成长,束缚大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在大学生在对于自我、他人、自然、社会的关系中,表现为逃避,对抗,或者冷漠。这些都会破坏或阻碍大学生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有强烈的自我个性发展的要求。而最基本的道德尊严感正是强有力的人格力量。对于道德尊严感,朱小曼教授说,德育过程产生这一情感效应的机制是激励和报偿。它不是由距离感、神圣感造成的外部刺激与压力,而是由他人及社会赞赏和激励所造成并从内部推动自己的力量。德育过程不仅为人提供道德表现的机会,使人及时获得精神报偿的权力,特别是在人对价值选择定向的关键时刻给予人精神上的支撑,……。只有大学生的德性成长需要得到满足,在生活中能够实事求是的看待遇到的问题,做出让自我心灵平静、充实的选择,让自我感到更加有力量、更加满足,才能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当我们把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利益相联系,正是把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功利化了,而且束缚了大学生的视野和能力,使他们在思想道德方面发展的空间越来越狭窄了。哲学家弗洛姆认为,现代生活最突出的一个心理特征是,许多为实现目的而采取的手段及活动,已越来越篡夺了目的的地位,而目的本身却成为模糊的、非真实的存在……我们已陷落在手段之网中,经常忘记了我们的目的。
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对以上三个方面加以完善,可以激发学生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的积极性,正确认识思想道德这一社会现象不仅是社会规则,更是对自我价值和个人幸福的追求,从而积极进行思想道德实践,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教学实效
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高校应该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工作,努力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为“思修”课程)的教学实效性。“思修”课程是为了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高校学业,以达到提高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的目的。研究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精髓,探讨新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的质量是现任“思修”教师教学的几大任务,只有真正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才能使学生在未来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社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一、对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探讨
要明确认识高校“思修”课程教学实效性的研究,首先要了解的就是高校“思修”课程教学的内涵。针对这个内容,我们大致分两个方面了解,一是从哲学角度,二是从价值角度。
(一)哲学的角度。从哲学角度上来说,实效性是一个理性运用的概念,其可行性是指对方案的创意、理念及其操作的可行性。在具体教学中,教学的实效性是指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达教育理念这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互动转变为教育者的教育理念在受教学者身上的体现,这就是教学具有实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育者的一切教学手段都不能作为教学实效性的评价依据,因为实质结果才是教学实效性的体现。而实效结果取决于教育者实施教学理念的高度推广,其过程形式大致就是指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教学手段,如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采取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如增加课堂讨论、课堂辩论的教学形式,这些是能够提高教学课堂的气氛,以增加学生上课的积极性,但这只能是提高课堂效果或课堂质量,与教学实效性并无明显关系。哲学上的实效性主要强调理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保持一致的教学目的,并且保证目的体现在过程中,过程中包含目的性。
(二)价值的角度。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发挥各教学因素的作用,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真正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以体现最佳的教学效果。“思修”课程教学的实际效果是通过显性效果和隐性效果体现出来的。显性效果即直接效果,从学角度而言,主要体现在到课率和听课率上,从教师的角度而言,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的使用得当。隐性效果就是“思修”课程对高校学生长远的影响,从这个意义而言,“思修”课程承担着培养大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素质的任务,是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重要保证。
二、对增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的对策分析
(一)以生为本。“思修”课程教学的对象是学生,所以提高其实效性是基于学生这个主体,所以在实践中要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思修”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其实效性关键在于能否瞒住主体需要,以促进学生思想品德修养的提升。在提高实效性的措施中,第一条就是以人为本,把握学生的主体需要,使教学任务贴近学生实际。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思修”课程教学应该以激发学生的兴趣,这是增强教学效果的前提和效果。以生为本是增强实效性的核心,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作为“思修”课程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以生为本,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把教师的主导地位与学生的主体地位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让教师真正成为高校学生思想健康成长的引路者。
例如某高校“思修”课程教师通过教导学生自主学生的方式以增加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该教师通过播放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十”、“两会”等视频,向学生提倡自主学习,对学生予以正确的思想品德教育,用视频中出现的知识点进行教导学习,让学生通过观看视频学习正确的思想品德素养。
(二)围绕教学目标。“思修”课程的教学在很多方面都不能尽如人意,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教师不能对该课程价值的目标进行准确的理解和科学的把握,从而缺乏对价值目标的理论追求,所以“思修”教学可以通过价值目标提高其实效性。首先,通过明确了解“思修”课程的价值目标,以形成对价值目标的认同和追求,同时在教学实践中,努力培养学生教学逻辑性,以便突显“思修”课程的价值目标。教师教学活动的评价和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都应该紧紧围绕教学目标,确定科学、恰当、合理的教学目标对于教学有着决定性作用。在教学中,根据教学目标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法以及道德行为标准,除此之外,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思修”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例如,某高校“思修”课教师在讲解“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这一课时是,通过课后演讲的方式对学生本堂课程的内容进行加强,让每个同学上台演讲自己的理想,每个同学五分钟时间,讲诉自己理想以及为什么想实现该理想的原因,通过这样的方式对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三、结语
综上所诉,在“思修”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通过建立“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将学生发展放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教学目标,以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养为目标而努力,使“思修”课程教育具有实用性和实效性,为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舜清.关于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哲学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10,05(03):159-162.
[2] 丹.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效性的思考[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3(06):104-105.
[3] 詹红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2,12(9):709-710.
一、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将现代人群习惯划分为“80”、“90”、“00”后。这种划分客观上是由现代生产力急剧膨胀而导致人们思想、生活方式迅速变化造成的,这种划分也在某种层面暗示了一个社会问题,即现在有相当大学生、年轻人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以大学生作为分析对象,被社会公认存在下列不足:第一,自私严重,不知感恩。笔者最近听闻某高校大学生在生活中训斥其父母言语中多有不恭敬词语;又闻在清明节祭祖时,某大学生嫌弃祭祖费事对其父母说:以后你们死了,将你们的骨灰撒在马路上就省事了。其父母面露不满,但并未作声。第二,缺乏社会理想、信念。社会存在的某些功利主义现象与家庭的溺爱两大毒瘤使相当多的幼儿园孩子就懂得给老师行贿,当然自小就不崇尚公平的精神,对劳动者的漠视等等也就顺理成章了,更谈不上树立社会理想和信念。为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就是让学生明确社会关系的本质,并科学的定位在社会关系中的角色,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品质。综上,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探索
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包含比较复杂的思想、人文等知识,需要教师与学生深入进行思想、情感方面的交流,所以“互动式”教学方法非常适合本课程。“互动式”教学要由“讨论式”和“案例式”联合支撑,“案例式”与“讨论式”应该有机结合,实现“案例讨论”式教学。现代大学生已经对善与恶、美和丑基本知识与理论有了一个基本认识,比较缺失的就是“触景生情”、“知行统一”。在“案例讨论式”教学中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案例应贴近于大学生实际。在笔者的学校中,某位教师在课程第一节课播放了一个本校学生盗窃的真实视频:大部分同学深受震撼,触景生情,无形之中把自己设想成了小偷或者失主,意识到了自己在生活中存在的某些问题。所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中,以贴近大学生的案例尤其是身边案例作为最佳教学案例资源。第二,案例应贴近生活。案例应既有生活方面的又有学习方面的,更多的应选择生活方面的案例。生活是最好的老师,从某种层面上解决了生活问题也就解决了态度问题,那么大学生学习问题也就解决了。生活上的案例应多选择一些社会公德方面及家庭伦理方面的案例,而在这两方面的案例又当以家庭伦理为重。第三,案例亦应贴近于时代与自然。首先,思想道德有一个永远的主旋律,那就是“利他”问题。但不同时代“利他”有不同的特点,大学生一方面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真正认可“利他”向上的道德理念,另一方面又需要明确时代特点,从而明确道德标准与具体责任。其次,案例也应贴近自然。人类社会的规律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把握自然有助于潜移默化了解人类的过去、今天和未来,从而自觉的发现自身在社会分工中扮演的职责,认同与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第四,“案例式”教学应与“讨论式”教学有机融合。讨论的过程就是一个信念交流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过程。在讨论过程中群体智慧会交相呼应,在这种氛围下学生学习体验是相当深刻的,效果自然好;在讨论过程中,无形之中会形成一个分工,会潜移默化的定位学生在未来社会关系中的角色和职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互动式”教学方法本质就是通过老师的“动”迸发出学生的“动”,即积极思考人生、道德等问题,这才能实现学生的教学主体性。
作者:赵楠 吴艳艳 单位:哈尔滨广厦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的意义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其理论性强,实践性高为突出特点。该课程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能将教材知识与现实生活实践问题紧密结合,帮助学生找出理论与实际的契合点,以此提高学生认识理解社会、分析实际问题、提升实践分辨的能力,从而带动自身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该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其积极投身于实践过程,促进学生将理论知识向自我修养的实际转化,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增强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可纠正学生“重学习成绩、轻行为践履”的倾向
该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可改变旧有的那种“上课记笔记,考试答笔记”的学习弊端,帮助学生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增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意识,有助于增强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更有利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的完成,从而真正发挥该课程导向与检测作用。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能客观反映学生修养的实际情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方位的考核,是根据有关真实记录共同评定,这样得出的成绩是全面、客观、公正的,是具有可靠性和可信性的。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评价,实际上是对学生个体思想修养状况的综合评价,注重学生思想修养的实际和行为实际,应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和全面性。在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四统一”的原则:
1.在考核方式上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统一
与一般专业课程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更注重教学的实际效果。而实际效果的优劣需要学生根据具体表现来评定,可是实际表现单纯通过量化的考核办法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在构建考核评价体系过程中应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培养目标层次性的基本要求,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2.在考核内容上实行理论考核和行为考核的统一
一方面,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道德内化和道德自律,直至约束自己的道德行为,而这一切的完成自然离不开道德认知作为基础,这也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理论的目的所在。另一方面,道德实践更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关键所在。因为道德实践是道德主体从他律向自律转化的桥梁,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受道德自律的支配和指导。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学生对理论的掌握和运用双方面的情况,考核体系指标既要包含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指标,又要包括对理论的实践程度指标,使学生做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人格发展。
3.在考核阶段上实行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的统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目标是提高大学生政治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修养、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而这些素质的提高更强调的是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考核评价要真正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就必须重视过程性评价。只有这样,学生才不会出现“平时松、考前紧、考后忘”的情况,该课的教学目的才能够落在实处。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除了期末进行学业考核外,更要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特别是要将课堂外的日常道德和法律修养行为表现纳入到该课程的考核之中,在考核指标中应包含体现学生的日常上课情况、出勤情况、学习态度、完成各项活动、遵纪守法等指标内容,来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4.在考核主体上实行教师考核与辅导员考核的统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是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作出评定的重要主体。但是任课教师不可能对每一个学生平时的思想道德状况和法律行为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了解,这种单一的评价有失公允。因此,在进行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听取和尊重辅导员的意见进行考评,这样有利于使本课程的教学与学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紧密的结合,增强本课程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也更有利于督促学生注重平时的一言一行,“积善成德”。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
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我们采取了334的层次化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即30%日常教学活动考核,30%辅导员考核,40%期末成绩,从而体现该课程理论与实践考核、课内与课外考核、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考核的精神,见表1。
1.知识与行为的考核
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对学生知识方面的考核
(1)对学生参与日常教学活动、完成作业等具体情况进行的考核。目的是使学生对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视。
(2)对学生在思想、道德、法律、政治等方面所掌握的道德、法律规范进行的考核,主要通过期末考试形式完成。期末考核遵循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基础知识考核与灵活运用考核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的方向发展的命题原则。在试题的编写上,基础知识的比例可占50%的比例,重点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前提出发,重点对学生的创新能力的考察,紧密联系社会热点,特别是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给学生以自由发挥的思维空间,该部分考核占50%。实行开卷考试。按照统一阅卷标准,采取集体流水阅卷的方式,由1―2名教师批阅一类题型,以确保阅卷的公正性、一致性与准确性。[1]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日常行为操行的考核
这类考核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的统一性进行考察。该考核可采用内外结合的方式展开。课内考核的内容包括学生上课的出勤情况、上课具体表现、和学习态度等;课外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合作精神、参加校内外活动情况等。同时,该考核也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例如在每一项内容中设定具体的考察项目,可以量化的予以量化,不可量化的采取定性考核的方法。此外,还应对学生的各种道德行为予以奖励或惩罚。对于在道德实践方面表现突出者,如获优秀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或是在各校、院、系的各类学习竞赛中成绩优异者,以及有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行为者,可以给予适当加分鼓励,反之,如出现违反法律、校纪等行为时,则应予以减分惩罚。
2.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考核
1. 任课教师的考核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主要考核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同时包括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评价。成绩由授课教师进行评定,比例占总评成绩的70%(日常教学活动占30%,期末考试占40%),见表2。
2. 辅导员的考核
辅导员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促进者和指导者,相对来说与学生接触的时间和机会也更多,对于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也更有发言权。因此,要将辅导员对学生的意见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考核中,使得学生们在任课教师面前和辅导员面前的行为表现更加一致,也使更多的学生能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到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去,还有效地解决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和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两张皮”的问题,见表3。
由表3中可见,课程总成绩=授课教师考核成绩(70%)+辅导员考核成绩( 30%)。实现了学生在课堂内理论内容的学习、提高与在课堂外的养成与实践是紧密联系的;授课教师对学生在课堂内听课态度与参与教学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的评定考核,与辅导员对学生在课堂外的表现的评定考核是密切相关的。这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既能体现大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又能引导大学生应用知识积极投身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因此,更能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的实际情况,调动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的积极性。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的说明
在长期探索实践中,我们认为在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因地制宜建立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评价,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确立符合学校实际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成绩评定办法,这样才能达到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
2. 整合学校教育资源,科学落实考核评价体系
因为考核体系会涉及到学生日常操行的部分,所以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应整合学校的各种教育资源和群策群力,并与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相结合。从而保证考核结论的准确性。可以考虑聘请课程辅助教师,也就是聘请相关班级的辅导员作为课程辅助教师,帮助完成课程考核,如果辅导员条件具备,也可以直接由班级辅导员担任。[2]
3. 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探究性教学;研究
所谓的探究性教学指的是老师对学生的研究意识、能力进行创新的培养,把探究性思维融入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的学习活动。笔者在本文中首先分析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培养探究性教学模式所必备的“沃土”,然后就培养在校大学生养成探究性学习的措施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进一步提升国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质量。
一、优化课堂教学,培养适合“基础”课的探究性教学模式
1.提出问题阶段
开展探究性教学的重要阶段为提问题阶段,其会对探究性教学的质量、效果造成很大的影响。深入探讨问题的本质我们会发现,它是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矛盾并反映在人脑海中。也就意味着问题是联系人们了解客观世界的纽带和桥梁。老师可以对“基础”教材深入的研究,在掌握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极具启发性的开场问题,让学生的兴趣和思维被激发。也可以让学生自主的研究问题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问题,划分学习小组自行讨论,进一步研究自认为有价值的问题。怎样去确定问题、确定什么样的问题和教师选取的视角有很大的关系,也和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息息相关,学生自主提问题则受其自身的兴趣爱好,生长的环境等有关系。
2.探索答案阶段
该阶段为探究性教学的实质性阶段,该阶段需要老师对学生进行指导,使用自主研究或者小组合作的方式选择进行探究性学习的课题。方法不唯一,可以按照“基础”教学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的方式为:确定问题后,可以自问自答,经由自己研究的基础上攥写报告或者学习论文;也可以班级为整体,提出问题、寻找答案;同时,可以选择学习小组的形式,以小组为单位共同研究,然后小组选择攥写人编写论文,在内部针对论文进行讨论最终定稿。班级内的每一名同学至少一次担任小组长,然后提出问题。就整个过程而言,老师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学生有不懂的地方经过讨论仍无法解决就需要老师及时的给予解答,老师保障控制全场的基础上又要给学生极大的自。
3.交流内化阶段
该阶段不仅仅是探究活动终结的过程,也是老师进行总结并发现、解决问题的过程,需要客观的评价整场教育教学活动,有效的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在此阶段,选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做简要的报告、五分钟讲演、辩论等,对学习的成果进行展示。方式不唯一,需要老师根据学生在“基础”课堂上的具体表现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总结评价需要结合教学全过程,很好的结合个人评价和小组评价,选取表现较好的同学,根据他们的表现情况开展鼓励性教学,以便于其可以进一步开展探究活动,激发其创造性,让学生的学习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作为老师,及时的反思教学活动中的不足和缺陷很有必要,在下一次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很好的完善。
二、培养和促进大学生探究性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的形成
1.教师应对学生选择研究课题进行指导
实际教学中我们经常看到,选择什么样的研究课题是学生比较疑惑的环节,无法确定研究什么而不是怎样研究。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就需要老师进行积极的引导,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他们一起逐渐理清思路,选择适合自己或小组实际情况的研究课题。老师应该让学生明确的知道所选课题的内容、意义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到适合个人和团体的探究方法;怎样很好的协调时间、精力等各方面的关系等。
2.教师应教授学生基本的探究方法
常见的探究方式有: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等,还应该教授学生学会处理探究结果、表述探究成果、攥写论文等方法。使用合适的方式对学生的研究进行引导,让学生在实际的体验中提高能力、完善致使框架、提升道德修养,夯实法律知识。
3.创设一个融洽的课堂研究氛围
探究性学习开展的必备条件之一为融洽的课堂氛围,在一个相对宽松、和谐、民主的学习环境中,学生才会独立并深入的研究,大胆的表述自己的看法。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应该致力于培养学生质疑的品质,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的听取、接纳;学生在尊重老师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见解、看法进行展示,形成平等共处、互相进步、共同研究的师生、生生关系。唯有如此,融洽的探究课堂氛围才会形成,在老师循循善诱下,学生对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探讨,渐渐地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其探究性思想以及实践能力进行培养。解放学生的思想和个性是探究性教学的宗旨,借此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正确的选择和确定探究题目,使用科学的探究方式,主动地了解知识、发现知识、获取知识。进行深入的思考,这也是探究性教学的本质要求。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而言,应该大力推进探究性教学,更好的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思想品质和法律意识。
作者:常卫恒 单位: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宏祥,姚利民,史曼莉,康雯,蒋家琼.大学研究性教学内涵、特征和过程[J].湖南社会科学.2008(05)
关键词: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9-0222-02
高等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迈入大学后首先接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学生具有道德导向、思想点明和理论启迪的先声作用与意义。但目前教学中还存在着重视理论讲授、联系学生实际不够;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明显等问题。为了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真正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甚至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我们在教学中对该课进行了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
教材体系是构建教学体系的基础和依据,其表现形式是比较稳定的书面文字;教学体系是授课教师系统地传授教材内容、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其表现形式是比较灵活的课堂教学,二者相互联结、密不可分。有好的教材体系只是为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提供了一种可能性,真正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教材体系主要解决的是“教什么”的问题,而教学体系解决的是“如何教”的问题,即如何将课程的目标和内容转化为学生可以接受的知识、理想和信念。因此,如何将教材内容通过有效的教学方法传授给学生,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是目前教师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正确处理教材内容与教学内容的关系,把教材体系转换为教学体系,实施专题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是得到普遍认可并付诸实践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也很有必要积极进行专题教学的探索和尝试,在贯彻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设计科学严谨的教学专题体系,才能在有限的教学学时内提高教学效果。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必要性
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性质和功能的必然要求。这门课既要向大学生传授系统的理论知识,又要通过理论教学,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有很强的应用性。多年来形成的按照教材体系传授理论知识、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难以真正解决学生的思想疑点和困惑,在部分学生中产生了政治理论课难学、难懂,不想学、不想懂的情绪,造成教师上课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总体缺失。如何把教材的内容转化为教学内容,打破传统的以课堂教学为主、以教师讲授为主、以理论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统一起来,使教学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真正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这是值得我们理论课教师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也是课程性质和实现课程功能的客观要求。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全面剖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实施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前提。
(一)教师专业知识有局限性
现代社会高度专业化,大学生知识面很宽,而且已经具备相当的思辨能力,面对这样的学生,无疑对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情况很特殊,将原来的思修和法律基础合在一起,由于教师的学科背景不同,给教师通讲这门课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比如,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很多思修课教师并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加之教材对思修和法律基础内容比例缺乏明确的规定,所以很多思修课出身的教师在教学中往往采用淡化法律基础内容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虽然与法律专业课相比,法律基础内容主要侧重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培养,但教学上的这种随意性很难保证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另外,有的学校把这门课的两部分由不同专业背景的教师分开来讲,这种做法看似保证了各部分内容的教学质量,但却无法体现这门课程的整体性。
(二)教学方法过于陈旧
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实效的重要保证,各高校也都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和创新,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长期以来,大多数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比较单一。教师是主体,学生只是被动地学习和接受。教师讲授理论多,联系学生实际问题少;教师课堂理论教学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少。其次,教学手段也较落后。有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课件制作也较为简单,还有一些课件形式花哨,但内容却并不能很好地适应教学需要,缺乏对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还有,一些教学仪器设备陈旧落后、质量不过关、更新速度慢等问题,都极大地影响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效果,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网络信息化的要求。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策略
(一)整合教学内容,变教材章节为专题
教材内容体系转化成专题教学的内容体系,必然有所调整。但这种调整必须以教材为基础,教师应自觉使用教材、深刻领会教材精神和基本要求,在依据教材、贯彻大纲的基础上,设计专题教学,要在统领教材全局的前提下对教材内容进行高度而又系统的概括和提炼。同时,在教学实践中,我们结合三本学生的实际情况,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容进行整合,分为大学生活适应篇、理想信念篇、爱国主义篇、人生价值篇、心理健康篇、社会公德篇、职业道德篇、人际交往篇、爱情婚姻篇、法律篇(刑法、民法、婚姻法),贴近学生,贴近生活,使教学更有针对性,能够符合学生思想动态的实际需求。
(二)转化教学语言,教学内容口语化表达
内容的口语化表达即用比较通俗的教学语言转达教材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而不是简单背诵教材。简单来讲,就是将教材中的“书面式”语言转化成教学体系中生动、鲜活的“口头式”语言,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除了常规的内容讲授,还可以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诠释教材内容。在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时,应该采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词语的选择也可以尽量考虑学生中间的“流行语”,同时,也应该适时采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言,吸引学生注意,激发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兴趣,改变传统教学中的严肃与刻板。
(三)开展互动式教学,增强教学效果
在教学改革中,除了要继续坚持以往的理论联系实际和启发式教学,还应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由“满堂灌”的课堂教学模式转向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与学生双向交流的互动启发式教学。第一,学生主讲和教师总结相结合。对于相对浅显的一些内容,教师按照教学要求,列出需讲内容的大纲,让学生自学,然后选一些学生上台讲课,最后教师做必要的讲解和评论。这样既可以使学生了解教师备课、讲课的辛苦,又可以锻炼、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表达问题的能力。第二,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相结合。通过案例深化理论问题,通过师生间对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归纳、总结,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使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不仅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而且逐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锻炼学生实践能力
教学体系固然是以课堂教学为主,但又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还应包含课堂实践、社会实践等等一系列环节。教学实践证明,实践性教学是激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效性的重要手段。
哈尔滨石油学院非常重视社会实践,例如每年都组织一次大学生实践活动——生存体验。每位学生身上只带六元钱,然后将他们送到三十多里外的都市生活中,让学生自寻出路、三天之后自行回到学校,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生活的艰辛与坎坷,能够增强独立面对生活、克服困难的勇气和能力;组织并带领学生到日军731部队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激发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到用人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会上提前了解用人需求,增强竞争意识、成才意识等;让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了解我国经济发展、教育、环境、食品安全等国计民生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实现考核方式综合化
摒弃了期末考试一锤定音的考核方式,采用教师考核与辅导员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我院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实行平时考核45分和期末考核55分的考核机制。平时45分当中有15分由学生所在的系部根据其日常生活表现给予评定,而另外30分由我们授课教师根据课堂上课表现给予评定,构成比例是出勤10分、课堂表现(演讲、回答问题等)10分、平时作业(参观体会、观后感等)10分,这样既保证了成绩评定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培养了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评价他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赵明媚,陈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探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8,(4).
[2]韦少雄,韦群.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体系探析[J].河池学院学报,2007,(8).
[3]胡菊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实现策略探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