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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司法行政具体职能,服务征地拆迁中心工作。
随着宜昌副中心城市建设,已经纳入重点项目建设区域。三峡珠宝项目,共征地800亩,针对征地拆迁纠纷群体性多、反复性大、冲突性强的特点,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全程介入征地拆迁工作,妥善调处征地拆迁纠纷,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一)宣传先行,预防为主。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和疑虑,及时进行思想疏导,并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早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征地拆迁所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及时介入,化解矛盾。以“矛盾不出村”的目标来要求自己,对现存的家庭内部矛盾或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所长李富修主动介入,及时调处解决,杜绝征地拆迁问题与其他矛盾相融合,严防纠纷结合,最大限度地防止群体性矛盾的发生。
(三)疏堵结合,以理服人。一方面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过程透明、程序合法,政策统一;另一方面在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通过帮助解决低保、帮助就业等方法切实解决一些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村组开展征地会议。同时,对一些提出无理诉求、严重影响征地拆迁进程的,及时对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打消他们各种不切实际、违反政策的补偿要求。
截止6月,司法所已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涉及、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类的纠纷18件,受理各种咨询19批36人次。有效促进了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
二、排查分析抓住重点矛盾,疑难纠纷直接参与指导。
在,很多工作都与征地拆迁相关,很多矛盾也都是由于征地拆迁引起的。在这种大范围拆迁的形势面前,维稳工作就被摆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上。上全年,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36件,其中涉及房屋土地的纠纷就有19件,占总量的一半以上。这些纠纷大多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引起,例如以往的买卖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边界也未画清,现在就很难确定土地到底是归属于谁,只能看经营权证上面的名字是哪方。为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各调委会在处理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责任,不使事态扩大化。
对于一些较为严重,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司法所一向采取迅速反应,及时上报,直接参与指导的措施。6月初,在司法所的全程参与指导下,我镇桂溪湖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桂溪湖村居民点建设工地的意外伤亡赔偿案件。从伤者还在医院抢救期间,司法所就参与到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医疗费用的调解当中,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6月4日上午,安排完后事的家属们将一封大红的感谢信送到了镇政府机关,同时为桂溪湖村委会送去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解忧、情深似海”的锦旗。此次纠纷的圆满调结,提升了司法队伍的形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调委会率先进工业园区。
装备工业园作为镇重要的工业园区之一,园区内的各种民间纠纷也因区域生产经营活动的活跃而逐步增多。司法所通过多次调查研究,发现在园区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建设工地的工伤事故等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一直困扰着园区的正常运作,以往发生纠纷后也及时组织力量成功化解纠纷,但操作相对欠缺规范,急需一种新的规范的矛盾协调机制。
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调解本片区园区内企业内部重大矛盾纠纷或调处不成功的、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及附近企业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企业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优化、整合企业调解资源,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向企业和员工宣传政策法规,预防违法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镇经济和谐发展与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园区调委会现在处于紧张的筹备阶段,关于成立装备工业园园区调解委员会的请示已经提交到镇政府,按照计划今年7月就能挂牌成立。
四、认真履行各项司法职能,努力提升司法队伍形象。
一是积极履行普法宣传职能,为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突出法制宣传的超前性,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阶段性、层次性,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先后深入20多个村组、 社区、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安全生产、枪支管理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
4月初,司法所针对三一八国道与猇亭交界之地出现大批藏民兜售弓弩等管制刀具的违法情况,迅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在出事地点悬挂宣传过街横幅五条、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印制藏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单500余份,发放给周围的农户和过街行人以及兜售者。
5月底,镇以当前“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5月28日召开了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并向各企业印发了《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举办培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进入企业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与企业生产管理密切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
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并为“六五”普法打造良好的的社会舆论基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是落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新举措,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
管理监督加强。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开展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专项排查。对13名矫正人员、40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帮教管控,确保了无一例矫正人员或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也没有在重点项目中闹事、阻工等事件发生。
审前调查落实。我镇司法所已经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调查的常态运行机制,明确调查范围、细化调查环节、规范调查文书,严格调查时限,努力提高审前调查结果在法院审判环节的实际运用。
社矫文书规范。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我所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数据化传输。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业务台帐和档案》要求,全面启用和统一规范基础业务档案。
摸底排查深入。6月底前开展了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到了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5年内刑释人员和3年内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档案齐备。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
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司法所坚持把法律援助知识作为普法的必备内容,经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法律援助“进机关、进乡村、进家庭”。
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司法所从各村摸排调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源,工作人员负责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另外,为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对于疑难案件一律经过所务会议认真研究,才制定援助方案。
加大法律援助的延伸力度。司法所加强与综治办、残联、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辖区的边边角角。
上全年司法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起,咨询解疑25件34人次。为我镇桂溪湖村老人刘英解决了赡养问题。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促进和谐稳定。在达到这些目标的同时,还提升了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今后开展工作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仔细排查自身不足之处,真抓实干积极整改落实。
今年上全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园区调委会尚未发挥功效。
2、法律援助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3、规范化档案管理有待改进。
下全年主要工作目标:
1、积极围绕拆迁工作,做好维稳、纠纷排查、普法等相关事宜。
2、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
4、关注民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制。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根据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价为民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了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价格异动应急机制,成立价格异动应急指挥部,起草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并制定《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安排了300万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
(二)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2.1%,价格调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高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价格形势,预警预报经济运行,加强价格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商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比对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公示栏相继公布了主副食品、家用电器、常用药品类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共22期,为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日,设立价格宣传服务台,大力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走访经营场所,向经营者发放价格宣传册、价格提醒函,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价格信息刊物等载体及时各类价格信息及政策法规,帮助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
(四)建立健全价格保障机制。贯彻涉及民生的价格补贴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配合民政、财政等部门按规定适时启动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工作,共对46699人次、33341户次发放物价补贴金额275.7万元。落实水价补贴优惠政策,会同市自来水公司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家庭等社会低收入群体418户实行自来水价款补贴,共计发放自来水补贴款约5.68万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配合人社局认真落实临时物价补贴政策,对失业人员共发放9139人次,金额38.38万元;大龄人员发放1456人次,金额6.12万元。
二、大力优化价格环境,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一)严格执行清费减负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监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市227家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审验,涉及行政机关25家,事业单位168家,涉及大小收费项目926项。201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125927.86万元,收费总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6%,比上年度下降1.2个百分点。取消财政、人社部门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50余万元;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标准,清费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价格行为,重新调整我市农村道路客运车型单位运价,及时出台《市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法定程序,对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标准、娄东街道福利院收费标准、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加工费等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
(二)适时推进价格改革。及时贯彻上级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政策,全年共调整我市成品油销售价格8次,并组织开展了市场价格巡查和相关的市场调研,确保了价格政策全部落实到位。有效缓解蒸汽价格矛盾,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在对企业煤炭进货价格及周边县市的蒸汽价格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鉴于热电联产企业的主要原材料-煤炭的市场价格及运输费用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本着合理兼顾供用汽双方利益的原则,根据蒸汽价格与煤炭价格连动的政策原则下调我市蒸汽的销售价格,有效缓解了煤热价格矛盾。及时疏导客运出租车价格矛盾。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老城区“打的难”,维护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对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取消了5分钟免费等候的规定。
(三)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认真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要求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经营者,在正式销售前及时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内容要求对外销售,明码标示的价格减去公示的各项优惠后应当与合同成交价格相同。认真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全年共有49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报68个批次住宅小区115.1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价格(其中重新申报6个批次6.74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均价741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2%(商品住宅销售均价6941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6%;普通住宅均价645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别墅、高档住宅均价883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0.6%)。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租金标准按照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一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左右确定,2012年度我市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低于市场实际租赁价格。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对奥森尚东等4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准,并对有关物业收费的价格矛盾进行协调处理。
(四)加强涉及民生的价费管理。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执行省招标采购、配送规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年共采购9571万元,群众可减少支出25%左右。中药饮品坚持集中招标采购和协管配送制度,严格执行价格部门制定的销售价格,全年集中采购880.6万元。落实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全面实行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推进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将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方案上报省局。
三、强化价格监管措施,依法规范价格行为
(一)加强市场巡查引导价格诚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围绕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重点巡查,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动态,重点检查明码标价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制止了不规范的促销行为,促进了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有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明码实价规定及市局的双实工作规定,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组织开展省级价格诚信申报,重点培育了省级价格诚信企业8家。
(二)重点开展各类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等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基本都能按规定的标准收费,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对检查中发现收取农民建房押金的问题,告诫、督促要及时清退,严禁截留。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等10家单位,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开展了商品房明码标价回访检查,从抽查的18家单位情况看,以前检查过的单位明码标价工作做得较好,未检查过的单位认识还不够到位,并对其进行了指导和提醒告诫。同时,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教育收费、涉农收费(水利)、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此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还开展了进出口环节收费、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以《价格法》颁布实施14周年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1周年为契机,结合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加强了价格举报查处力度,逐步健全完善了“12358”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反馈回复制度和举报工作责任制度等,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对群众各种价格投诉、举报(包括12345便民网)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40件、价格咨询52件,退款18起,共计6万余元,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完善惠民价格举措
(一)积极推进平价商店建设。高度重视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根据《市2012年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建设意见》要求,协调市政府成立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仓建便利超市锦州路直销区等第二批3个平价商店,仓润苏合直销店等第三批7个平价商店,先后顺利通过省评审小组验收。根据《市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日常运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内容和标准,加强了对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日常运行的管理和考核,落实了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日常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内容标准,安排价格监督服务员定人定位跟踪监督,专人具体负责,逐一对照检查,做好改进完善工作。全年销售平价蔬菜274万公斤,低于市场平均价格21%,受益120万人次。
(二)做好各类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对市耀华学校、洪泾小学、卉贤小学等3所民办学校2010-2011年度教育收费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受省成本分局委托,对浏河套闸2010-2011年度船舶过闸费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根据省物价局通知要求,对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购销和价格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市食品公司调整生猪屠宰加工费的请示,对市食品公司2011年度生猪屠宰加工成本开展了成本调查。此外,还开展了夏季小麦、油菜籽产量与效益预测以及成本效益分析及农户存售粮情况、农户购买农资情况等专项调查。
(三)发挥社会价格监督网络服务功能。制定年度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计划,并重新制定《镇(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年度工作百分考核表》,使考核方法更符合本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发挥网络功能,各站点除积极配合局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外,还自行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及各类日常巡查工作,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有效提高网络人员的工作意识和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组织全市价格监督服务站站长进行了业务拓展学习和培训。
(四)积极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巩固司法领域价格鉴证成果,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整体优势。完成涉案刑事鉴证案件676件,鉴证金额569万元;完成涉案民事鉴证案件21件,鉴证金额384万元;完成行政执法类价格鉴证22起,鉴证金额331万元。认真做好各类社会评估,完成社会类认证27起,鉴证金额5.1亿元;完成车物损鉴证1160件,鉴证金额676万元。进一步拓展巩固业务,新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2起。
五、强化争先创新意识,推动工作作风转变
(一)开展“价格工作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以“争创一流业绩、喜迎党的十”为主题的“价格工作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素质提升”、“品牌建设”、“价格惠民”、“明码实价”、“清费减负”五大行动,进一步创新理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以争先领先率先的意识、创业创新创优的举措,不断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工作质量,坚持从大处着眼,强化思想抓落实,从小处着手,脚踏实地抓整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准确找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达到“稳价利民、督价为民、平价惠民”目的,推动了价格工作全面提升。
(二)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物价部门公务员的忠诚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立足“八个一”活动(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完善一套规章制度、阅读一本好书、组织一次演讲比赛、进行一次宣誓、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打造一个优质服务品牌、创建一个作风效能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塑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形象,确保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实效。
(三)加强勤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本单位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主要领导上了一堂勤廉党课;组织了一次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每月观看了一次警示教育片;在青年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一次“读红色经典,讲微型勤廉党课”课件评比、授课活动;每月一次“勤廉警句”提醒活动。通过“五个一”活动,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勤廉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另外,还积极参与市纪委组织开展的“520”(我爱廉)系列活动,我局申报的勤廉诗歌获得了三等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安排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交流思想,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对一些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解决落实。
2013年,我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把促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稳物价作为重要职责,把推改革作为主攻方向,把惠民生作为根本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一)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按照《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的分解,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确保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的价格预期调控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全面实施新的价格监测制度,运用手机等现代化采报价手段,强化价格形势分析,准确研判价格变动趋势,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监测,强化主要农产品收购期以及生猪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
(三)增强价格调控手段。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强化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建设。积极配合人社、民政等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落实工作。
二、扎实推进政府实事工程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政府实事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拟定实事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预算计划,落实办公场地、人员和资金保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二)抓好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继续把农产品平价商店向社区、镇村等人口稠密地区辐射,在巩固现有16家的基础上,年内在新建10家,力争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农产品平价直销体系,并依托网络优势使其真正发挥服务群众、保供稳价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重要民生价格采集中心。改变原来仅对城区中心菜场农副产品每周一、三、五价格采集的频率,实施对城区及各镇(区)主要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全天候价格采集;改变原来原始的手工采报价方式,建立网络平台,实行电子化手机采报价方式;改变原来单一的模式,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力争做到网络、媒体、社区全覆盖。
三、进一步优化价费环境
(一)积极推进价格改革。深化水价改革,认真贯彻《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等价格调整工作,适时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积极疏导油气价格矛盾,及时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深入推进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改革。
(二)做好服务民生改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阶段收费行为,完善普通高色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督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中小学伙食费、代办费等收费管理,跟踪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管理,建立中药饮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房地产价格,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一价清”制度,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适时修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强化涉民收费规范清理,继续推进民生价格公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
(三)加大民生价费监管力度。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活动,严格查处价格欺诈和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涉嫌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串通操纵价格等垄断行为。加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力度,重点对运输领域、进出口环节和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医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继续加大对教育、医药等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一)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强化农本调查基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各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完善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预警预报工作制度;加强对商品房备案价格、物业服务管理收费等关系民生行业的定价成本调查。完善成本监审制度,规范委托成本监审程序,加强对医药、非义务教育等重点行业的定价成本监审,加大监审结果应用力度。
(二)拓展价格认证领域。推进价格认证机构转型,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水平。抓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政策的落实,巩固、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阵地,深化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以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规范工作行为,防范职业风险。
(三)深化价格理论实践研究。针对新形势下价格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困难、新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和现实问题的针对性研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强化创新意识,推动价格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创新发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围绕房地产价格、民生价费、价格监督检查等课题重点开展专题调研。
五、加强价格队伍建设
(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出台价格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施意见。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控制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完善廉政风险防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切实防范价格执法风险,筑牢价格干部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