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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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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论文

第1篇:三农论文范文

一、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农民权益任重道远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只有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民才有积极性去发展农业,农村落后面貌也才有望较快地改变。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农民的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已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但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并且使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不再出现反复,我们必须继续加大县、乡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继续大力精简县、乡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精简的原则主要有两个:1.依据政府转变职能后的工作任务,按照精简高效和工作量饱满的原则设置机构和确定人员编制;2.与当地政府正常的财政供养能力相适应。要贯彻这两个原则,应当特别关注乡镇一级机构及人员的精简。我们认为,中等及中等以上规模的县,保留四至五个区的建制,每个区政府安排不超过三十人编制就足以承担其使命和任务了。比较小的县可以考虑不设区乡一级政府。在精简机构和减少人员的同时,必须加快县及区政府职能的转变。县及区政府的任务主要有两条:1.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为农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结合当地情况为促进农民科学种田(必须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并且政府不得借此牟利),解决农民在生产销售方面实际困难。只要我们实现了上述要求,那么减轻农民负担就有了比较坚实的体制保证。

其次,要加强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并以此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对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够事先参与决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的制度。凡县及区政府将要出台的关系农民利益的政策,农民及其代表均应以一定方式参与其决策,并要有条件对其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凡是大多数农民或其代表反对的,应当予以废止或重新研究,不允许强制执行。农民具体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方式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这种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权利不容剥夺。

第三,除了继续下大气力减轻农民负担之外,我们还要下决心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农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即落实所谓“国民待遇”问题。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事实上存在着重视城市职工各种福利的完善,忽视农民应享有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的问题。其结果是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农村的建设则往往无暇顾及;城市职工享有养老、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到各方面的福利补贴,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有保障。而农民却依然是养老靠儿女,住房靠自己,医疗无保障。各种福利待遇方面的不平等,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从农民养老及医疗保障这两方面工作做起。逐步实现农民千百年以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这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伟大事业。我们应当像抓粮油生产和农民增收那样千方百计地逐步加以解决。首先,各级政府要真正将其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日程,并将这项工作搞得好坏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其次,政府要下决心拿出部分资金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各级政府宁可少搞一些工程,特别是不要搞什么形象工程,也要保证这部分资金的落实。在资金的使用上杜绝浪费和厉行节约。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一定能将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很好地开展起来。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涉及几亿人的事情,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因此,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大量的投入,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见到成效的,需要作出规划逐步推行。如果我们用十年到十五的时间,能够将这项事业逐步开展起来,就是了不起的成就。对于我国到2020年顺利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的目标将是极大的推动。同时,由于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方面差距较大,因此应当首先从相对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做起,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新鲜经验,以推动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自己最大努力首先在农民养老保障方面迈出步伐,由点及面,由少到多,逐步发展起来。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应当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加以推广,促进这项事业更加顺利进行。

二、承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拥有占有权处分权是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农民只是承包集体的土地,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认识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首先,认为农民对所耕种土地只有使用权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对土地经营缺乏长期打算,对土地长期投入如小型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等缺乏积极性。在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掠夺性经营的问题,例如许多农民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产量,而不考虑长此以往造成土地板结,土地和水源受到污染等不良后果。其次,只承认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还成为县乡等基层政府和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特别是低价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的借口。

随意调整土地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积极性,而随意低价或非法征用农民土地更使得一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失去生活保障,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重要因素与影响我国安定团结大好形势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看,农民对所耕种的土地不仅拥有使用权,而且应当拥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之所以这样说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从历史渊源上说,现在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当初是由一个个农民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时实行土地入股形成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肯定。既然如此,农民耕种属于自己所有的哪怕是部分所有的土地,为什么只能拥有使用权呢?过去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由于土地归地主所有,农民只能在交纳租金的情况下享有使用权。如今农民早已成为土地的主人,因而应当享有基于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第二,二十多年来,农民在所耕种土地进行了大量投入,包括土地改良和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和建设温室大棚等等。就土地价值而言已远超过当年“承包”时土地的价值,而在增加的价值当中,其主要部分是农民的多年投入形成的。同时农民的这部分投入有多有少,有的投入还相当大,把这部分投入都记在集体的账上不利于农民对土地继续增加投入和合理经营。从土地增值的角度看,更进一步证明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的不仅仅是使用权,而应当是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第三,与国有企业拥有的财产权相比,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处于不平等地位。早在80年代,国家就通过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既然国有企业对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可以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农民为什么对于属于自己集体所有的财产就不能享有这些权利呢?相比较而言,农民与土地的权利关系更加直接,更加明确。因此,我们认为农民对其所耕种的土地同样应当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依法处分权。而且这种权利同样应当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农民对土地的依法处分权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农民对土地拥有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农民怎样经营土地,种什么,怎么种,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干涉。政府主要通过市场手段来调整农业种植及养殖结构。第二,在需要时,对其耕种的土地有转包转租的权利。根据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较多的情况,为使这部分农民在外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使宝贵的土地资源不致浪费,应当进一步明确农民对其经营土地有转包、转租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权利。第三,有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除了通过经营土地等获得收益的权利之外,这里还要特别强调在土地被征用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当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征用农民土地时(不管是政府征用还是企业征用),农民应有参与谈判和要求得到合理补偿的权利。这种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为保证农民今后生计而予以各种保障(包括安排适当工作和养老保障等)。对土地拥有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是农民对所经营土地拥有占有权必然结果。肯定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占有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会大大激励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农民对小型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为农业特别是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产品长期稳定增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对于保护农民正当权益和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也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民对土地享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的问题应当尽快予以确认。并且在时机比较成熟的时候,通过立法使其成为法定的权利。

三、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要有新思路

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都十分重视,并且为此作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已经有九千多万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大中城市。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较之农村拥有的四亿左右的劳动力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据农业部测算,就经营我国农业产业而言,有1.7亿劳动力已经足够了①。这就是说仍然有将近两亿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实现转移。然而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大中城市在环境和就业等方面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一方面我国大城市为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污染严重、水资源枯竭和就业压力空前加大等被称作“大城市病”的各种问题所困绕;另一方面许多中等城市正在迅速地向大城市的队伍迈进,上述大城市病在这些城市同样存在。因而指望继续向大中城市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已绝无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在加快小城市和中心城镇(以下简称小城镇)建设方面寻找出路。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我国小城镇建设有过一段辉煌时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过大浪淘沙,许多乡镇企业被淘汰,其中原因固然很多,然而许多乡镇企业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是其主要原因。因此要想加快小城镇建设,实现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乡镇企业的发展固然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缺陷和不足,仅靠发展乡镇企业是难以达到上述目的的,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当前,我国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正在进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时期。由于大中城市地价(地产)和水电等价格迅速攀升,中外企业间竞争日益加剧,劳动密集性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严峻,经营效益逐步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近几年许多农业后续产业盈利情况在整个制造业的平均水平之下。其中如食品加工业、纺织业。

木材及竹藤棕草加工业的赢利水平排在最后几位。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上述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将是大势所趋。因为小城镇有着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低、靠近原料产地和广大的农村销售市场的优势。而这些企业较之乡镇企业规模更大,技术更先进,经营管理水平也更高。

它们向小城镇转移对于发展小城镇,乃至发展整个农村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借制造业升级换代的东风,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首先是农业后续产业向中小城镇转移的过程。在加快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同时,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大规模转移,并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实现这种设想的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首先,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小城镇的运输、水电供应等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如果各级政府再给予适当投资加以完善,那么解决大中型加工企业的运输、水电供应应当没有问题。其次,实现产业转移所需的熟练工人、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也可以解决。通过给予优惠待遇和合理安排,可以吸引一批在原企业工作的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随着企业转移到小城镇工作,作为企业管理和技术中坚。同时,一部分经转移到大中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将成为这些企业的熟练工人甚至是中下层管理人员。加之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农民给予适当培训,解决所需劳动力应当是不成问题的。再次,发展小城镇新兴企业所需资金也可以得到解决。国家可以对解决转移到中小城镇的企业所需资金制定适当的倾斜与照顾政策。

第2篇:三农论文范文

众所周知,我国农业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和“三农”对保险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对我们保险工作者来说,还有许多问题需要逐一解决。

1.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与提高保障水平。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的实际保障水平比较低,以粮食作物为例,一亩粮食作物保险的保障费用在300元左右,但是生产成本就在400元以上。无法为农民完全起到保障作用,应按投入成本进一步提高理赔费用。同时,目前我国农作物的投保率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投保率,还有上升的空间,有待于经过政府部门和保险工作者的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扩大农户投保意识与投保能力,从而大幅提高农作物的保障水平。

2.尚未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式的大风险分散机制。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开展时间比较晚,保险机构对风险种类、发生概率、受灾频率以及损失程度等相关数据了解、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因此,没有建立较全面的大灾分散机制,同时也不能够全面、准确地向有关方面提供充分的理赔依据。一些地方虽然在第一时间为受灾单位与农户进行了积极的理赔,但大都是临时救急性质的措施,无法形成完整、有效的大风险分散制度。

3.对农户日益增长的补贴诉求没有科学地进行引导。近年来,中央财政部门陆续对主要农作物进行了补贴,各地都希望中央提高对当地农作物的财政补贴。但是,由于全国地缘辽阔,发展不一,难以理清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因此,在积极支持广大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争取中央财政补贴的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培养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用科学和现代化的生产管理战胜自然灾害,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另外,要积极引导农户对农作物的补贴诉求,尽可能地进行统筹考虑和大力支持。

二、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明确事权,创新理念

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对今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指出: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险机构与保险工作者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这一中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奋力开创农业保险新局面。

1.要进一步搞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自觉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然要将政策支持的重点放在“保大宗、保生产、保成本”上,紧紧盯住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这一重中之重。全体保险工作者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将保障粮食安全与大宗农产品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农业保险政策重心,才能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同时,要积极鼓励“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加大“绿箱”政策扶持力度,逐步规范市场,健全各项制度。另外,要根据各地总体财力情况、支农体系设计以及农业保险发展阶段等,发挥政策合力,正确处理好各项补贴之间的关系,坚持发展,主动作为,牢牢把握发展大势。

2.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与覆盖面,科学、合理地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首先,要提高对全国重点粮食生产大县农作物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覆盖面,做到“愿保尽保”,不留死角。其次,要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老少边穷”地区,要因地制宜,推出结合当地实情并行之有效的险种,提高保障水平,让广大农户“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干得开心”,满心欢喜地愿意成为农业保险的使用者、受益者和推广者。

3.要接好地气,夯实基础,将涉及广大农户利益的事情做好、做细、做实。保险机构要全面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保证金制度,备好、备足大灾风险准备金,从而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应对突发的各种大灾大难,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同时,要提高风险识别、防范、定价、分散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能力,防患于未然,做好农业再保险安排,进一步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另外,要利用大数据平台,将自然风险数据、保障水平、风险费率、分担比例等进行全面的测算,制定科学的制度框架,合理界定相关部门的责、权、利。

第3篇:三农论文范文

有人问:农民收入增幅下降,粮食保护价政策影响何在?要精确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模型计算。我个人的判断,如果按保护价但不是敞开收购,粮食供过于求的局面可能不会持续这么长时间,也就是说市场粮价的回升点可能会出现得早一点。但就目前农产品供求总体状况看,农民要想从农业获得更多的收入非常困难。

这些资源如果不种粮食而种其他农作物会不会使农民获得更好的收入?这其实很不确定。现在有些人认为,过去几年的粮食政策,对粮食生产造成了相当数量的无效供给,造成了严重的库存积压。这种认识隐含的前提就是粮食生产浪费了部分资源。

那么,是不是“不浪费”就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要看其他农产品是否存在短缺现象。现实情况是,除粮食之外的其他农产品也基本没有短缺,而且绝大多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所以,即使这几年少种一点粮食、改种其他农作物,问题依然存在。

我大体的经验判断是:根据目前粮食生产水平和消费水平,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大体上需要保持在16.5—17亿亩之间。低于16.5亿亩,当年生产的粮食就难以满足需求,粮价会上涨;超过17亿亩,则会供过于求,粮价下降。因此,从总供求的角度看,粮食播种面积也就只有5000万亩左右的调整余地。

这几年粮食库存多了,确实可以适当减少粮食生产。估计粮食播种面积在一两年内低于16.5亿亩问题不大,因为有库存;但连续3年以上我认为就会出问题。

这还只是从粮食这一个角度考虑,进一步要考虑:调减下来的粮食播种面积去种其他农作物,农民是否会获得更高的收入?

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比如棉花、蔬菜等已是供过于求。所以抑制农民增收的基本原因,还是市场需求制约和农民就业不充分。现在有些地方出现“抛荒”现象,就反证了这一点。

我认为对“抛荒”不必过分担忧,首先,“抛荒”面积在总体上很有限;其次,要看到“抛荒”是在粮食暂时供过于求、而其他农产品在市场上并不短缺的情况下出现的,它实际上是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移投入的一种应对措施。马克思说过,农产品价格是由劣等地上的生产成本决定的,出现供过于求时,劣等地退出生产是符合经济逻辑的。

当然,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引发“抛荒”的原因很复杂,农民种地的负担过重是诱因之一。但无论如何,“抛荒”没有导致供给短缺,这表明它主要是市场引导的结果,多数农民在当前确实难以靠农业来增收。

农产品过剩非农产品也过剩

农产品的需求约束非常严重。比如全球粮食价格下跌自1996年初始,迄今已逾5年,仍处于低谷,很多品种目前的价格和最高价相比已跌去近50%,这似乎是全球性的粮食过剩。但从需求角度看,全球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甚至饿死,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支付能力。所以讲目前农产品过剩,只是相对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言。

但粮食有很特殊的一点,就是它是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重要产品,对它的判断仅仅依据人们有无支付能力是要出问题的。显然,如果完全从经济学判断,全球的粮食生产都应减少,更不用说中国的粮食生产应减少;但是从国际粮农组织(FAO)提出“粮食安全”概念来讲,目前全球的粮食生产未必能满足需求。因此,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不能仅按经济学的原理去解释。

经济发展到今天,从平均消费水平看,粮食市场已经饱和,似乎应该减产。但是平均水平背后掩盖的矛盾非常大。比如说中国,拿城里的4亿人口和农村的8亿多人口比较,两者需求结构的差异非常大。除部分发达地区外,农民的食品支出仍在继续上升,尤其是肉禽蛋鱼这些动物性蛋白食品。

这说明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中,虽然整体上已经进入小康,但由于存在资源分配和收入分配问题,收入差距在扩大,这样的市场就很难对付。生产出来的东西对一部分人来说早已满足了,而没有满足的人却没有相应的支付能力。

现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两个矛盾交织在一起:一个是农产品的消费者也就是城镇居民,已经进入食品支出比重下降阶段,他们的支出将转移到新兴消费如住房、汽车、旅游、教育之类的行业。另外一个是,城市消费的发展非常快,但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消费基本与农业无关,比如城市高楼、轿车都和农业无关。

所以尽管城镇在快速扩张,城镇居民的消费在继续增长,但对农业的带动作用非常弱,很多农产品的消费不出现负增长就不错了。从这个角度看,农民再努力也没用,因为没有市场,这是个最大的制约。

但这个制约最终不只影响到农民,中国整个经济增长的困难就在这里。按农业的生产能力来说,足以保证4亿城里人吃饱吃好。但问题是有限的城里人对农产品的需求也有限,结果是相当数量的农产品过剩,这对农民来说就意味着收入上不去。

第4篇:三农论文范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劳动力

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安徽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大省。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积极推进安徽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对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对安徽城乡经济和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阶段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

1.发育程度不平衡

受我国户籍制度和劳动就业政策等的影响,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市场数量少,规模小,管理落后;相比之城市劳动力市场则要完善得多,各地市都有比较正规的、固定的劳动力市场,也有临时性的、政府组织的大型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组织相对较多;市场供求信息传播速度相对较快且渠道多。

2.就业机会不平等

第一,城乡劳动者在各地域劳动力市场获得就业的机会不同。我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其对劳动力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供给,使大量的劳动者无法在本土获得就业岗位。而城镇劳动力市场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对要多,城市劳动者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

第二,城乡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就业机会不同。这里是指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首先,因主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从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看,对劳动力素质有要求的都在90%以上,其中,大多要求劳动者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2.6%;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71.3%;高中文化程度占4.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8%。他们中的大多数又缺乏熟练的劳动技能,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其次,因客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一方面在现有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全省各市基本都有对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下岗人员的帮扶政策和措施。这样,使来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与他们的就业机会不同;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和城镇为保证就业率而对进城务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者所制定的种种限制政策,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

3.就业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

第一,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信息传播速度慢且渠道窄,一些偏远的农村根本无信息网络系统,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近几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信息传播面和信息传播速度都要优于农村市场。

第二,在就业服务组织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严重缺乏。从全省外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看,大多处于自发、无序、零散的状态,缺乏集体组织,少有政府引导。此外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和咨询、推荐岗位、协助劳资双方签订就业合同等方面提供服务的组织及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严重缺乏,即使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也缺乏专门针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的机构,从而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现阶段在我省农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农民工资性收入由1995年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的11.62%提高到2008年的30.11%。从目前的状况看由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一是使在城市的农民工多处在低工资的部门。调查显示,2008年全省转移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三个行业的劳动力占全省转移劳动力的67.6%,大都从事简单劳动;二是使他们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三是使农村劳动力不能顺畅地向城市、向正规部门流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必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2.不利于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和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

第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约了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一方面,我省转移劳动力大多集中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低、工资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使大多数农民工无时间也无能力自己出钱去参加培训;再加上岗位对技术的要求比较低,也使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培训,从而使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和素质不能有效提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影响他们向技术水平要求高的部门和正规部门流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影响了他们对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制约了先进文化和城市文明在农村的传播。

第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不能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职业技能不能迅速提高。在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政府举办的培训的服务对象是城镇劳动者而不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农民工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虽然我省2007年颁布了《安徽省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技能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对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相对较少以及缺乏组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的作用是有限的。

3.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要能够实现对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依赖于一个统一、开发、竞争市场的形成。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市场运行机制不能有效运行,一方面使农村需要的技术人员不能获得,影响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劳动力的价格不能真正反映其自身的价值,供需双方难以科学决策,导致市场劳动力的供求失衡。

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消除现存的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使城乡劳动力能够自由地流动,能够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消除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

第一,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主要是和户籍挂钩的城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社会保障、政府住房补贴等,使城乡劳动者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是平等的。一是要加快统筹全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要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医保水平;要扩大城乡各类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权益;要分批、分阶段地统筹各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居民间的差异。三是要加大、加快廉租房的建设,进一步放宽获得廉租房的条件,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务工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列入其中。

第二,要继续逐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时要注意改革的力度,应在逐步剥离了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很容易对城市带来破坏性的冲击。

2.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第一,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

要突破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上的分割局面,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转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体制。一是协调城乡各级市场管理组织的职能及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抵触的政策规定。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三是加快法规体系建设,从法律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四是统筹城乡市场管理。整顿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影响了信息传播面和传播速度,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供需信息系统,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免费平台。整合现存于各级政府的就业供需信息,使之成为统一的系统,做到信息共享,使就业信息利用率最大化。

三是加强市场服务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建设。这方面包括:(1)设立驻外省就业信息监测站,收集、分析就业信息,加强与外省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市场供求信息。(2)设立农民工就业指导机构。(3)加强劳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利益等。

四是加强市场建设,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市场建设,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场所;要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减轻就业成本。同时,要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职业中介的监管,以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和公正。

3.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是影响其流动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要使农民工能够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

第一,应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孩子能够完成义务教育,提升未来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一是各级政府应将愿意转移的农民工纳入到统一的就业培训计划中。二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村技术培训任务,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参考文献:

第5篇:三农论文范文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发展,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三农”问题,基础是农业,主要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关键是农村,主要表现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尤其是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事业落后;核心是农民,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且增长缓慢。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不充分造成的,因此必须靠加快发展来解决。

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新农村的产业支撑。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要拓宽农业产业体系,丰富和优化农业内部产业构成;要改善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步伐,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形式,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二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村第二、第三等非农产业。发展非农产业,应以能够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具有广阔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比如农副产品加工业、建材工业和建筑业、商业、交通运输业以及信息业等。三要重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是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因此,要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投入。

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利益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是我国最广大的利益群体,目前也是弱势群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党代表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充分反映了亿万农民的强烈愿望,也体现了党服务人民、造福农民的宗旨。

农民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三农”问题,要依靠农民,尊重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的知识结构、技术能力、经营管理水平、思想观念和道德水准,直接决定着其作用的发挥程度。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有效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同时促进农民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起来。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富裕农民,使农民充分享受建设和发展的成果。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最直接受益者,富裕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要的是提高农民收入,一是在政策上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二是在组织上创新农业生产组织与经营形式,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规模效益;三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实现农民充分就业。

优化结构,实现农业与农村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这一基本要求解决“三农”问题,可具体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环境的全面发展。农村发展的这些内容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统一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系统,是多元一体化的综合建设和全面发展。这体现了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共同发展,体现了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环境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统一的发展要求。二是协调发展,主要是促进农业与农村内部关系的协调,实现结构优化。农业与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包括结构合理化和结构高级化。三是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实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可持续农业,要充分开发、合理利用一切农业资源,合理地协调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资源转化率,使农业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优化配置,达到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四要实现农村社会安定,农民安居乐业。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统筹兼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6篇:三农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21世纪我国面临的诸多挑战中,“三农”问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与我国当前宏观经济有着密切的关联——它的解决将是当前我国扩大内需的重要保证;可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利于应对入世带来的挑战;可加速我国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此外,它的解决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及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业停滞、农民贫穷、农村落后的“三农”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21世纪中国面临的话多挑战中,“三农”间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三农”问题不仅是关系到9亿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再次将“三农”问题列为政府今后工作的重点。在这种背景下,探讨“三农”问题与我国各大主要宏观经济间题的关系,为最终解决棘手的“三农”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三农”问魔与扩大内需

当前有效需求不足依然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有效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消费需求下降,一太面城市居民消费趋于饱和,另一方面是农村消费市场长期启而不动,潜在消费需求不能转化为现实购买行为。因此,采取措施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已成为当前实现扩大内需的关键一环。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阻碍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收入是制约农民消费的首要因素。我国农村还处于消费水平与收人水平基本同

步变化的阶段,还没有进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阶段。因此,对低收人阶层的农民来说,其收人增加,消费支出也会相应增加,收入增长的预期提高,消费倾向也随之提高。但是近几年来,农村家庭纯收人增长率呈下降趋势:19%年为9.00!0,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1)年为2.1%o(1996--1999年数据转引自:《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4期,第11页;2000年数据转引自:《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3期封底)。

农民纯收人增长缓慢导致购买力严重下降,并直接影响到农民消费需求的增长。提高农民收人已成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重要前提。为此,必须多渠道、多途经提高农民收人,包括增加农产品供给和减少农业人数双管齐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繁荣小企业和小城镇,扩大9亿农民的就业空间和收人来源等等。

(二)农民负担过重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支付能力,从而影响了其消费水平的提高。党的后的农村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农民收人逐渐增加的同时,其负担也与日俱增,一些地方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消费增长。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行政机构改革,从治本上杜绝各种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扩大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而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增加农民的消费热情,扩大农村需求。

(三)消费环境不佳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消费能力的实现。比如,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阻碍了耐用消费品在农村的普及,从而影响了广大农民的购买积极性。因此,国家要努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为农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创造条件。一方面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另一方面,建立农户自我资金积累的投资机制。通过改善农村交通、通信条件,既可使农产品及时转化为商品,增加农民收人,又使得所需的工业品能够及时组织进来,解决农民卖难买难的问题。针对目前农村消费的热点是家用电产品,应加快农村电网、电视转播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农村消费市场是一个有着广阔前景和巨大发展空间的市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的重点。而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解决“三农”问题。换句话说,“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保证。

二“三农”问题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

(一)入世使解决“三农”问题显得更为迫切。

人世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农业方面看,加人WTO有利于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和农民部分消费品支出的减少(由于部分进口消费品价格低于国内同类消费品价格),相应增加可支配收人,也有利于有效解决贸易争端。但同时也在农业经营和非农产业等方面给农民收人带来挑战。我国主要的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生产成本较国外高,因此价格偏高,造成农产品出口困难;同时,在质量方面由于过去缺乏产品国际标准意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同样缺乏竞争力。根据WTO的有关协议,我国将在s年内取消所有的配额和数量限制。农产品的进口关税也将削减到14.s%一巧%,而且对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也不得使用非关税措施。因此,农民期望像过去那样通过农业经营增收将很困难。从非农业收入方面分析,目前我国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开始回落,经济效益下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人递减。人世后,我国一些规模较小、设备落后、职工素质不高的乡镇企业将受到严重的冲击,这些企业的兼并破产在所难免。而另一方面一些发展较快的新兴产业面对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变得更困难。据有关专家预测,人世后中国农民将有966.2万人失业,这必然形成新的就业压力,给农民的就业增收带来严重的影响。应对人世后带来的上述种种问题,根本的途径是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

(二)解决“三农”问题与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本质上是一致的。

2001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基本着眼点在于优化品种、提高质量,从整体上提高农业的素质,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是导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在目前这个阶段如何将这部分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研究许多新的课题.要有新思路,要深化改革。(1)要坚持所有制的多样化,实行多种经营;(2)要坚持技术手段的多层次,不同技术层面的行业可吸纳不同素质的劳动力;(3)要大力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农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不仅是农业的内部问题,而且牵涉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也就说,现阶段“三农”问题不过是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不合理的一个缩影,“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调整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来实现。

在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结构中,无论产出结构,还是就业结构都不尽合理,而且就业结构转换的速度也滞后于产出结构转换的速度。根据统计资料,200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为15.9%,第二产业为50.9%,第三产业为33.2%,而1991)年则分别为27.1%,41.6%,31.3%。由此可以看出,在过去十年间,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了很多,工业和建筑业的份额正好有大体的增长,而第三产业却基本维持在同一个水平,未见明显的增长。再从就业结构上看,目前大体上是,2000年我国第一产业吸纳就业人数为50%,第二产业为22.5%,第三产业为27.5%,而1991)年则分别为60.1%,21.4%,18.5%0蜒表明,在十年里,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依然占很大比重,第二产业吸收的就业人数变化不大,而第三产业却有很大的增长。

不难看出,上述关于三次产业的产出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数字存在着某种不相一致的问题。例如,第三产业产出比重没有多少增加,但就业比重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可见第三产业对劳动力有很强的吸纳能力。但目前我国第三产业比重仍然偏低。国际上达到平均发展水平的国家,无论在产出还是就业方面,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都在50''''%以上。虽然就综合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来看,我国已经达到国际平均发展水平,然而我国第三产业的比重离50%a仍有较太差距。可见,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不尽合理,急需进行调整和优化,尤其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条件,以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最终解决“三农”问题。

三、“三农”问魔与我国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一)解决“三农”问题将为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创造条件。

根据国际经验,工业化与城市化是同步推进的,而我国城市化水平却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也滞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对我国的发展很不利。我国城市化滞后的原因主要是:(1)建国初实行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将城市定位为生产城市,制约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2)是长期以来的城乡分割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3)是农村特殊的工业化道路,即发展乡镇企业“务工不进城”对城市化进程会发生一定的阻潜作用;(4)是对城市化认识上的偏差。比如认为工业化可以不走城市化的道路,城市化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等,无形中也成为我国城市化的侄桔。

解决“三农”间题和解决我国城市化间题有着高度的相关性。不论是近期还是长远,解决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加非农就业,而增加非农就业的主要途径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把更多的农民变为非农民。有关专家指出,我国人多地少,要让大批农民转到城市,使农民的比重由现在的70%降到30%的时候,“三农”问题才真正解决。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也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这样一种单一的经济发展政策,其效果很不理想。一方面,工业化不可能单靠少数城市人来推动;另一方面,农业是个弱产业,面临三大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产品卖难)、技术风险(农业技术投资回报率不稳定),人世后,三大风险尤为严峻。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单靠农业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走农村经济工业化的道路,使供应、生产、加工、销售形成一体化经营,农村工业化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首先,农村工业化是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器。农村工业企业一开始就抓住我国城市工业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和方面,立足于门槛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有较大的劳动力吸纳能力;其次,从长远看,农村工业化是增加农民收人,缩小城乡差别的根本途径。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大,固然有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工业发展的历史原因,更重要的是由于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比农业部门高,从而导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存在。劳动生产率提高是促进农民增收,使农民由贫变富的关键。而农村工业化正是提高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最佳选择。再次,农村工业化是实现乡村城镇化的基础。我们所说的农村工业化主要就是指小城镇日益工业化,这样,可为乡村城镇化提供基础和依托。归根到底,农村工业化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民的素质低:二是资金缺乏。而农村工业化将可以解除这两个制约因素,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超级秘书网

四、"三农”问皿解决与西部大开发及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关系重大

(一)“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否还会牵涉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成败。西部大开发首先是西部广大农村的大开发,而不能只是几个城市的大开发。东西部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农村,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应当把解决西部地区“三农”问题作为大开发的战略重点之一。就广西而言,作为一个相对落后的农业大省,更要重视“三农”问题,要继续推进科技兴桂、科技兴农战略。从区域发展看,一方面桂东南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发挥地缘优势,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率先实现农业产业战略性调整,推进农村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并对桂西北起良好辐射作用;另一方面,桂西北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特色农产品,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并可尝试搞旅游农业。同时,桂西北还应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开发当地人力资源,从整体上提高农业人口素质,这也是解决我区“三农”问题的重要方略。

第7篇:三农论文范文

0引言

 

农村的经济发展对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保障农村的环境要从多方面进行加强。在当前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下,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就愈来愈重要,只有从环境的问题上得到了有效解决,才能更好的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

 

1 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影响“三农”发展的问题

 

1.1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三农”的发展是促进农村经济水平提升的重要基础,在农村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加强就比较重要。农村的环境主要是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人工改造自然因素的整体,其中有诸多的因素,例如大气以及土壤等层面,在这些方面进行加强,就比较有助于“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对农村的环境加强保护,能够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发展要求,在农村的环境方面得到了保护对整个农村的风貌优化就有着积极作用[1]。

 

再者,农村的环境保护有助于促进新农村的生产发展,新农村的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的和谐发展是农村生产发展的需求,只有将两者得到有效的结合,统一化的发展,才能真正保障农村生产发展水平的提升。对农村环境加强保护,是农村村容整洁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在这些方面要能得到有效加强。

 

1.2农村环境保护和“三农”发展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的发展现状来看,在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对“三农”问题的解决也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要注重对农村环境的优化解决。当前农村的环境字各个方面都正在进一步的恶化,其中的水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对农业的生产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影响。水污染的严重性对农业的生产产量和质量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会造成农作物自身含有有毒元素,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直接的威胁[2]。

 

再者,农村环境污染中的土壤污染也比较严重,以及草地的污染也比较突出。其中的土壤污染是对农作物有着直接作用的,由于农作物是依靠着土壤生长的,如果土壤的破坏比较严重,或者是土壤当中存在着有毒物质,就会直接作用于农作物上。还有是草地方面的破坏也比价严重,这样就会对畜牧业的发展带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农村的环境问题还体现在土地的沙漠化以及水土流失等方面,这就会造成耕地面积的减少。这些层面的环境问题,对农民的经济收入就会造成直接的影响。并且对农业的发展也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对这些方面要能得到充分重视,要能充分重视,并要找到针对性应对的策略加以解决。

 

2 农村环境保护促进“三农”发展的优化策略探究

 

对农村环境的保护加强促进“三农”的优化发展,在策略的实施要从多方面充分考虑,要在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上进行加强。各地的领导干部要能充分重视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并要能够将带头作用得以体现,主动的对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深入到基层进行宣传。在宣传的方式上也要能够多方面的加以体现,可以通过广播以及电视和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让农民能够在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技术的学习上有更深的认识[3]。

 

再者,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化实施,还要能够充分证实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的完善。从制度上进行规范,让每个农民都能够在环境保护的工作上做出自己的努力。还要能实现新农村和新环境的发展目标,构建环境保护的完善体系,将环境保护卫生以及综合管理等系统得到有机的整合发展。

 

另外,对农村的生态环境系统进行有效优化发展,这就需要能够对新农村建设的资源开发和环境容量两者得到有机的结合,将生态平衡这一问题得到充分的重视。再有就是要能够对农村的生态配置得到优化体现,要能将环境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如此才能真正的保障农村环境的良好发展[4]。要能对农民生态权益方面进行改善,加强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深化认识,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要充分,并要能在环境保护的资金以及技术的投入上要能得到充分。这样才能真正的保障农村环境的良好发展。

 

3 结语

 

总而言之,对农村的环境保护的措施实施,要能从多方面得到有效加强,只有从环境上得到了有效保障,才能有利于农村的“三农”问题有效解决。此次主要从农村的环境保护的问题以及重要性等层面进行的分析,然后结合实际探究了问题的应对策略,希望对实际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第8篇:三农论文范文

(一)财政支农投入不足

1.财政支出中支农投入的比例趋于下降

2.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远低于农业GDP在整个GDP中的比重

3.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中农业、农民的直接受益份额偏少

从总量上看,国家财政支农投入不足;进一步对国家财政支农投入的结构进行分析,仅有的这些财政支农资金也并未全部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首先,当前预算内财政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等项,其中的“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农口行政事业单位事业经费开支,名义上属于支农支出但实际上大部分却流向了城市。其次,一些财政支农项目支出,如:江海堤防、南水北调、防洪防汛等,其受益对象包括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但支出却全部列在支农资金中。再次,目前我国财政支农支出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扶持农业科技推广、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流通等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虽然有针对性强、效率高、便于管理等优点,但实际操作中,大量资金却因此流向了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农业管理部门(七站八所)等,农业、农民直接收益的份额很少。另外,财政支农补贴对象和环节也存在错位。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实施财政支持的重点是粮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基本的政策措施是通过价格手段和财政补贴方式来调节农产品供求关系,并保障农民收入增长。但现有的政策执行机制一方面使政府陷入永无止境财政补贴“黑洞”,每年仅粮食企业的亏损就有上千亿元,另一方面使政府的农业政策效应难以实现,大量财政补贴的受益者是庞大臃肿的农产品(粮棉)流通部门,农民的受益非常有限。

(二)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不足

从微观上讲,国家财政对农民的分配就是农民享受到的公共产品。从这个角度看,农民承受的非国民待遇更为明显。实际上,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一直未将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完全纳入制度内考虑。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仍然是人民公社时期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延续。这种极不完善的制度外供给体制造成了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格局的三大问题:一般的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缺失及农民为享受仅有的公共产品付出的代价极不合理。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2.农村社会保障缺失

在社会保障方面,城市里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三条保障线”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在农村,长期以来一直施行的是以土地代社保的政策,但一方面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点,决定了这一制度的保障程度极低,仅仅是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在设计上并未将农村人口的生、老、病、死等考虑进去。而就是这样一种低水平、不完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仍然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由于现行农村土地名义上属集体所有,但由于集体利益的实际代表者的缺位,所有权归属不清,侵占农民土地的事件层出不穷。同时,近年来国家通过减持部分国有资产来弥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而我国强大的工业化体系的建立是通过长期掠取农业剩余来完成的,这部分国有资产的积累仅仅用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对农民也是极不公平的。

3.农民为公共产品付出的代价不合理

二、调整财政分配格局,促进“三农”问题解决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实现这个目标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为此,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更加突出的是财政的公共性,即财政活动是为了满足全社会每个公民的公共需要,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调节收入与财富的分配,使之符合社会公平或公正的目标[5].在这样的背景下,及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显然是势在必行。

(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财政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集中体现,财政支持是对“三农”最直接的支持。要扭转国民收入和财政资金分配中轻视农业、农村、农民的局面,最关键的是要尽快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定增加财政支农投入。

1.确保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

必须充分认识到,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和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业是存在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而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财政支出的界定就是以市场是否失灵为依据,财政支农支出应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而稳定增长。不仅如此,为了体现“三农”的优先位置,还必须使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其它支出的增长速度。

2.拓展支农资金来源渠道

除了直接投入,财政还要积极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以拓宽农业投资渠道,增辟新的农业投资来源。政府可以通过贴息、担保、政策优惠等方式以及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引导并刺激银行信贷资金、外资、民资、工商资本投入农业,提高农业投资的吸引力。政府要制造一个政策环境,明确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如生产经营性领域、应用科学领域中的竞争性项目,列出具体目录和补贴、优惠、奖励的办法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

3.明确支农投入的重点

在财政支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资金投向应该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具体来说,支农的重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因为它是农业稳定发展、高效运转的重要物质保证;二是加大农业科研的投入,因为它是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手段,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三是支持涉农服务体系的建设,因为它是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基础和平台。

4.改革支农资金投入方式

为了使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支持,财政支农资金要尽量减少间接的和对中间环节的补贴,积极探索对农民直接支持的各种有效补贴办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以收入补贴、生产补贴、救补贴为主要方式的财政支农资金直接补贴模式。

(二)改变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中的农村歧视,追求社会公平

公共财政制度的目标之一就是追求社会公平,而我国目前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恰恰没有给农民及其子女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因此,实现公平,关键是建设农村的公共财政体系,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民可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1.通过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从制度上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无论是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还是农民支付的成本过高,都与政府财权事权不对称有关。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全面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改变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村歧视,这其实也是为工农协调发展奠定财政基础。一要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在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增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同时,兼顾县、乡级财政收入状况;改革省以下的财政体制,逐步将地方税种进行分类,合理划分地方各级财政收入的范围,确保乡镇一级有稳定的财政收入。二是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要相互适应。凡属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供给;凡属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也要明确划分,并保证相应的经费来源。三是建立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的作用就是使财政体制具有平衡地区间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能力。目前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是建立在基数法分配的基础上的,不利于有效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公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另外,专项补助透明度不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必须在重新划分收入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因素法为基础的科学、规范的,以平衡各地人均财力为重点的转移支付制度。

2.建立起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应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原则,通过财政分配的适当倾斜,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进城打工的农民以及离土不离乡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其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纯农户的社会保障资金可以采取国家、个人共同负担的模式,但国家负担的比例应该比城市要适当高一点。考虑到农村生活水平与城市的差距,对农村人口的保障的标准可以比城市低一些,但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尽快建立起来。

3.统一城乡税制

改变农民享受公共产品的不公平,另一个应该采取的举措是统一城乡税制,取消农业税,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公平一致的税制体系。统一城乡税制可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征收农产品增值税。农产品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来说,可以通过价格将税收的实际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并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生产资料所含的增值额得到部分抵扣,提高初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可以以1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农业加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只对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征收,不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一律免收。由于当前农村主要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主,对这些小农户征收增值税数量较小、税源分散、征收成本很大,因此对面广量大的小农经营免于征收,同时对他们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也不实行抵扣。而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账目规范的,应当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允许他们对所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进行抵扣。二是征收农民个人所得税。对农民承包经营所得扣除一定的费用标准后,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目前农业承包经营的所得相当低下,所以绝大多数承包经营的农民将不负担个人所得税,不会因此增加负担。只有少数特种种植、养殖,收入高出费用扣除标准的农民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调节农村行业差别和农产收入悬殊的问题。

「参考文献

[2] 江苏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三农问题解决[J].调研世界,2003,(4)。

[3] 刘保平,秦国民。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现状、问题与改革[J].甘肃社会科学,2003,(2)。

第9篇:三农论文范文

1.1农科类大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形式陈旧需要创新《意见》第四条提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是新形势下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有效载体”,在调查农科类大学生“您参加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问题时,19.53%选择了“科技下乡”,15.46%选择了“参观访问”,16.28%选择了“政策宣传”,18.01%选择了“社会调查”,15.77%选择了“文艺演出”,14.95%选择了“其他”。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还是集中在传统的科技下乡、参观访问、政策宣传、社会调查、文艺演出等形式上,而这些形式导致农科类大学生不能将实践活动与所学专业紧密联系,无法真正进入角色,不能在实践活动中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从而不能对一些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更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1.2大部分农科类大学生认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收获不大开展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是使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调查“您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收获”时,20.65%选择了“收获很大”,70.19%选择了“有收获,但不大”,9.16%选择了“没有收获”。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农科类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有一定的收获,但是收获不大。同时,在问卷调查中发现,90%以上的学生认为参加实践活动最大的收获是锻炼了自己的组织、沟通能力,仅有35%以内的学生认为增强了自己的专业运用能力,这说明高校在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没有将学生专业特长和当地农村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致使农科类大学生不能真正深入到基层,不能把所学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在生产实践中得不到检验和提高。

2影响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性的分析

2.1思想认识不到位农科类大学生作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于实践活动重要意义,如何与自身的学习、就业相结合等问题没有深入的思考和实际的行动,从而导致农科类大学生参与率低,参与动机有偏差,参与实际效果不理想;部分高校专业教师对“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存在认识偏差,认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校团委、学生处、院系等部门学生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自身教学任务没有关系[1];社会各界对“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不够重视,有些地方政府不能主动、积极地为“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2.2活动形式缺乏创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自开展以来,一直秉承“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宗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一些传统的内容和形式成为制约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性的瓶颈因素。1)“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还是以社会调查、公益活动为主,不能满足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应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特点,积极探索各种新形式;2)当代大学生,尤其是“90后”大学生思维方式和行动特点呈现多元化,传统的实践形式难以吸引他们主动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3)没有将学生专业特点和活动形式有机的结合。往往开展难度较低、操作性较强的参观、走访等形式的活动,却忽略了为大学生搭建平台,导致学生不能提高专业技能。

2.3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必须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作为前提,以保证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与蓬勃发展。但是大部分高校缺乏有关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制度机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从而制约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1)缺乏健全的实践教学体系。目前把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的高校并不多,大多数高校只是将社会实践作为学校整体教学的一部分。学生是否参加社会实践和毕业无直接联系,导致学生思想上不重视,直接影响实践活动的实效性。2)缺乏完善的实践指导机制。一方面缺乏实践项目制定方面的指导,实践项目制定不合理必然导致实践活动开展不顺利,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缺乏实践内容的指导,不同的实践阶段需要相应的技术、政策指导,这直接关系着实践活动的成败。3)缺乏科学的考评机制。目前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实践活动考核成绩大多依据活动总结及媒体报道的影响力界定,对学生是否学以致用、服务地方、服务程度等方面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直接造成“重媒体报道,轻实际效果”的现象。同时,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也使得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实践工作不能得到合理评价,没有明确的奖罚措施,直接打击了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3提高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性的对策

3.1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识,为活动达到实效性提供思想保障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是高校的一项工作任务,更需要引起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重视。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列入计划,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协调新闻单位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采访报道,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地方政府、高校、学生形成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局面,以更好地为农科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平台和条件[2]。第一,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具体办法,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中心,把社会实践活动与经常工作结合起来,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保证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第二,高校要把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整个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建立完善的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全面负责社会实践的开展与建设问题;第三,从思想上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参加实践活动的主动意识,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达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通过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3.2探索机制创新,拓展活动形式,为活动达到实效性提供可靠保障建立社会实践活动的良性运行机制是农科类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效果突出的有效保障。要着眼于社会实践活动的长远发展,结合时代特色,与时俱进,狠抓机制创新,建立并完善“四个结合”的运行机制。第一,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始终将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主线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坚定党的领导,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的品质和作风。第二,与专业学习紧密结合。将社会实践与农科类大学生专业特点相结合,既可以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又可以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使学生专业能力得到提高。第三,与就业创业紧密结合。将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就业见习结合起来,为农科类大学生服务“三农”奠定良好的基础。第四,与实践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尤其是农业高校作为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基地,更应该与广大农村地区建立起全方位和长久性的互动关系,力争做到每个专业都有相对固定的基地,使学生受锻炼,当地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