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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职锻炼期间的主要工作
1、认真学习,进入角色。到人事局挂职锻炼,是一个难得的自我学习、提高、发展的机会。既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也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关心。因此,我时时提醒自己,一定要珍惜机遇,认真学习,不辜负了组织的期望。要想做好人事工作,只有真诚和热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自身学习,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实务。为使我们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来局里报到的第一天,陈局长就特地为我们安排了两个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我们挂职锻炼期间的指导教师,通过一对一地帮助,例我们很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俗语说:“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在挂职锻炼期间,我认真阅读翻看了大量的人事政策文件和人才人事重要领导讲话、人事局年度工作报告等文献资料以及《浙江人事》、《温州人事》、《人事信息》等杂志,并做好摘记,在学习中遇到不懂或不理解的地方,甘当小学生,虚心向局里相关业务科室同志请教。通过学习,逐渐了解人事方面的有关工作,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了自身工作能力,在较短时间内便进入了工作角色。
2、严格要求、塑造形象。人事人事,先做人,再做事。由于在乡镇时间比较长,对乡镇工作方式方法比较熟悉。但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机关部门考勤、学习、会议、公文处理等内部规章制度落实都比较到位,上班纪律也比较严格,相对于乡镇的工作方式比较有约束性,对于工作环境的变化,我积极进行调整,自己较快地适应工作角色的转变和工作环境的转变。在挂职三个月,我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打招呼,自觉参加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参加局里每二周一次的学习会。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随时和有关科室沟通交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热情接待来局办事的群众,以一个准人事干部的要求,塑造“人诚事公”的人事干部形象。
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刚到人事局的时候,由于工作的需要,
我和同时参加挂职锻炼的xxx参与人事局负责的全县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工作,帮助对上报的单位公务员的数据进行核对、审核。虽说这是一份非常枯燥无味的工作,但关系到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过程的公务员登记、职务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是一项相当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每个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因此我都能认真对待、做到一丝不苟。在这期间共采集录入县人大办公室、统计局、大渔镇等7个单位117人基本信息数据。后来,由于办公室文书下派任农村工作指导员,我服从组织安排,接替她的文书工作。我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认真细致做好局印章的管理使用,做到印章管理使用不出错,不遗漏;(2)做好1000多位毕业生学生档案接收、登记、转交、查询等各方面工作(3)做好文件发文编号、登记、送签、归档等工作;(4)以及收文登记、传阅、复印、分发、归档等工作(5)做好文印工作;(6)做好电话及传真的会议记录工作及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文件签收;(7)做好主任及各科室交办的文书档案查阅工作;(8)做好局公文、信件收取、投递等办公室日常事务。在工作中,我讲究工作方法、技巧,充分发挥女性细致耐心的优势,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待工作,始终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很好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二、体会与收获
一、强化学习意识,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把学习作为一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内在需要来切实加强,一是加深对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x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决策的学习和理解,特别是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了解掌握新精神、新要求,使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新的提高。二是在掌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业务上狠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工作政策,系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5+1”文件等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身边和周围的同志学习,把学习知识和改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作为一名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的组工干部,多年来受组织部门大环境的影响,牢固树立了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在部里先后承担过文书收发、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干部信息化管理、干部提案的准备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杂琐碎,我能够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坚持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眼,力争把每一件事做细、做实、做好。
(一)认真做好干部日常工作
根据部里的统一安排,曾多次抽调参与干部的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和换届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中,能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维护考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认真落实考察的每个环节,按照考察组的统一要求及时形成考察材料、提案和相关表格,没有出现任何泄密和跑风漏气现象。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期间,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全x县级干部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在干部一科工作期间,曾多次参与干部提案的准备、任免文件的起草、干部化名册的制作、后备干部数据库的维护等日常工作,无论任务多重,都能尽心尽力、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进一步规范x直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尤其是严把“程序关”、“资格审查关”,制定了《x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指导手册》,年内较好地完成了对全x190余名科级干部的任职资格审查,有效地防止了违反《条例》、《公务员法》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二)认真做好党群口公务员登记、参照单位申报和建立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工作
《公务员法》出台以后,按照部里的安排,抽调我负责全x党群口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根据自治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党管干部,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平稳推进,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指导原则,严格依照政策,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各类工作流程、统计表格,在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了对党群系统公务员的登记审核审批工作和申报参照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对x直单位人员进行了公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培训,并顺利完成了全x党群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的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超级秘书网:
(三)认真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有关工作
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想方设法化解矛盾,特别是在努力为国有企业退休领导干部解决和落实生活待遇的工作中,按照政策规定,反复调查、认真核实,耐心解释,及时办理了来信来访事项。加深了对一些不同行业有关政策、业务的了解,学到了新知识,拓宽了知识面。
(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能够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根据部里安排,参与指导了部分x直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有重点地了解了部分x直单位领导班子运作情况、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近年来,基层国税系统以目标考核为牵引,以日常绩效考核为手段,以专项考核为补充,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机制的督导和激励作用,较好的解决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以及“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等问题。本文结合基层国税机关日常考核的一些做法,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国税系统公务员队伍考核激励机制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影响考核激励机制的因素
(一)行为文化因素的影响。国税行为文化,是指在日常税务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行为理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及社会形象的总和。这些文化要素对于税收管理体制的确立与发展,对于税收执法活动的展开,对于税收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对于税收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能力和道德状况都发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一方面,人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主动性的好坏,完全由个人意愿和能力决定的,对团队的核心价值观、共同愿景等行为文化认同度高,就会在完善的激励机制下,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多做工作,争先创优。如果一个人的想法和动机,与行为文化的要求存在差距,那么考核激励机制,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反而让被考核人感到压抑。另一方面,文化的导向影响,如果考核的内容是单位所期望的行为,如遵守纪律、爱岗敬业、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税等,就会让大家产生积极工作的“表现欲”,使大家的工作激情和良好的行为得到不断的激发和重复。如果以单位排斥的行为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如消极怠工、违反规定、执法不严、责任不强等,其目的是为了抑制税务干部的消极行为,减少对基层建设的负面影响,就会让大家产生“消极防御”的心态,使大家难以产生积极工作的冲动。目前,基层税务机关中普遍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行为文化,导致很大一部分公务员对激励措施和手段的认同感模糊而淡薄。特别是现有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公务员思想意识、行为习惯的评价缺乏科学的衡量标准,缺少正确的考核激励方式,因而要达到考核激励的目的就显得比较困难。
(二)需求因素的影响。心理学家将人的需求定义为天生的激发器。一个人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迸发什么样的工作激情。每个人做事情,都有明确的目标性,总在不停的思考着“我做了什么,能从中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和满足”,并不断地调整和纠正自己的需求层次。如果总在一个层次上给予激励,就会产生“激励疲劳”;如果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就会转移追求目标,生产工作惰性。目前,基层国税系统对公务员的需求缺乏足够的了解,在考核过程中没能针对不同的需求层次,设立不同的奖项。一方面设定的奖额小,奖勤罚懒的作用不明显;一方面升职空间小,考核结果很难公务员的需求挂钩,近年来科员以下公务员,晋升副主任科员的几乎没有,使很大一部分基层国税系统的公务员,产生了怀才不遇,有抱负难施展的心理,从而失去了对考核激励的信心。
(三)考核管理者的因素。我们知道考核激励是对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德才表现的评价。考核结果是对个人进行奖惩、职级升降等一系列行政处理的依据。但在实践中,受人为因素影响,稍不注意就容易产生考核误差,这不仅影响了对公务员德才表现的准确评定,也影响了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发挥。
(四)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苦乐不均”现象严重。受社会环境、管理水平、上级要求和实际人员配置中的“因人设岗”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整个单位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为干部激励问题带来一系列隐患。一是工作上的“苦乐不均”和“鞭打快牛”现象较为严重。二是责、权、利不均衡,无法制定出相对比较公平、科学、合理、实用的干部绩效考评体系。
(五)职务晋升制度导致干部缺乏追求进步的动力和热情。职务晋升始终是人类激励最重要的手段。然而,现行实践中的职务晋升制度使其激励作用难以发挥出来。一是尽管设置了任职的最高年龄限制,领导职务相对事实上的“终身制”,无法激励起一般国税人员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刻苦学习、追求进步的工作热情。二是在领导职务晋升上设置的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的条件(诸如年龄、学历、身份、机构规格等)限制,导致实践中的诸如年龄现象(集中在29岁、35岁、40岁、45岁、50岁)、“用钱买文凭”、优秀工勤人员得不到提拔等怪现象,制约了所限制人员追求进步缺乏动力和热情。三是上级下派挂职干部的任职,一方面不仅阻止了占92%的基层人员通过从艰苦、危险的基层向上晋升的可能性,也带来了新招录人员不愿到基层、不安心基层工作的极端错误导向;另一方面打击了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六)非领导职务晋升不公平,严重挫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现行非领导职务体系存在着致命的弱点,非领导职务晋升不仅没有成为调动、激励职工积极性的手段,反而成为制约干部积极性的羁绊,影响着国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是非领导职务依人员所属机构的不同行政级别和规格设置不同的晋升路径。初始条件相同的人员依所在机构行政级别和规格的不同,发展空间迥然各异,且越是基层、行政规格越低,晋升的空间越小;同一非领导职务,依所在机构行政级别和规格的不同,所用时间长短不等,且越是上级机关、行政规格越高,晋升时间越短。二是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相对应,且不能交叉任职,一是严重制约了基层,特别是行政级别和规格比较低的机构领导干部不断追求进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阻碍了高行政级别机构人员向低行政级别机构流动,阻碍了高层次非领导职务人员从事大量基层工作的可能性。三是现行职级工资制和不同的职务晋升发展空间,决定了干部工资待遇呈现“两极”分化趋势,且越是基层的人员工资相对越低,而越是上层的人员工资待遇越高,严重挫伤了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四是实践中,职务晋升的过分原则性与前后干部人事政策的不连续性,严重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给干部队伍管理带来困难。
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的几点建议
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一定要着眼于推动国税事业的发展,着眼于调动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围绕税收工作这一主题来制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 对一切有利于基层国税建设发展的人和事,要及时给予肯定,给予奖励,从而营造人人为税收事业发展出谋献策的良好氛围,切实通过一系列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一个税务干部的工作内动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民威的考核机构。第一,在考核组织力量上,变人事一个部门考核为综合部门考核。在人员组成上既要有领导、有群众代表、又要有业务骨干,使考核领导小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第二,要加强对考核人员的培训和筛选。做到凡考必训,让每个考核者知道考什么,用什么标准考,尽量减少考核者的素质对考核结果的影响。同时,要选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业务熟悉的工作者去从事考核工作,只有高水平的考核者,才能获得好的考核结果。第三,要细化考核指标,保证考核内容严谨科学。要着重针对税收工作的特点,制定好包括能力、职责、目标等要素的基层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位说明书,让大家充分了解自己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使考核者与考核对象双方都有一把衡量工作程度、业绩水平的尺度,避免考核的无序性和盲动性。
二是积极改进考核方式。首先,有言在先,形成良性互动。在实施考核前,让被广大税务干部了解考核的内容、目的和手段,引导他们主动参与,自觉接受。其次,考核内容要简洁明了。对人的表现、业绩等共性问题尽可能的量化,并依托现代化技术对被考核人各种信息作科学的处理,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考核与评价的结果公正、真实,让人信服。第三,要克服过去单一的考核模式。在考核形式上,坚持内外结合,在做好内部综合测评的同时,对税收管理员、大厅办税人员等,对企业、纳税人接触面广的税务干部,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进行外调测评,保证每一个奖项都能真实有效,每一次考核结果都是众望所归。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继续教育;公安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726文献标识码:A
2008年11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等17所公安院校相继举行了首届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新生开学典礼。从众多的地方高校毕业生和军队退役士兵中经严格考试(公务员招录考试和入学考试单独组织,一并进行)选拔出的4300多名新生,一入校就具有了国家公务员资格和预备警官的身份。他们属于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定向分配,培训费、服装费均由国家负担,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在公安院校接受一年半的专业培训和半年的实战锻炼,取得公安专业学历(或二学历)后,即到定向招录的公安机关办理入警手续,成为一名正式警官。此举标志着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也预示着令人瞩目的公安教育改革即将全面铺开,这在公安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公安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三个重心的转移”,即公安教育重心从职前教育转向职后教育,职后教育重心从学历教育转向专业培训,专业培训重心从注重理论学习转向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公安教育今后的主要任务是为公安一线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促进公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这次改革涉及到公安院校招录对象、招考方式、培养方向、培养目标的转变以及公安教育体制、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教师队伍调整等一系列问题。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举措之多远甚于历次公安教育改革。
在计划经济时期,公安院校长期以职前学历教育为主,学生享受“统包统分”的政策,毕业后全部分配到公安部门或其它部门工作,即“一学定终身”。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后,依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统分统配的就业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双向选择、竞争就业的市场化人才配置的机制。国家公务员招考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政策,公安院校学生的“铁饭碗”被彻底打破。尽管公安院校为加强市场的竞争力,也进行了相应地改革,如成人院校转为普通院校、中专升格为大专、大专升格为本科。但公安教育改革始终围绕院校升级、升格、扩招做文章,没有认真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公安工作的走向,没有根据公安一线的实际需求招录人才和安排教学,仍立足于经院式的学历教育、理论教育,与公安工作实际严重脱节。这种只求学历,不求实际的经院式教育模式既浪费了公安教育资源,又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创新与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公安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治安形势的急剧变化,使公安民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仅凭职前一次性学历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顺应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所以,科教强警、终身学习的氛围已在全国公安机关形成,在新一轮公安教育改革中,继续教育必将脱颖而出,成为公安教育的主力军。事实上,公安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早已凸现出来。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全国公安民警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偏低,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创新。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各级公安院校大力兴办成人函授教育、远程教育、自考、电大、夜大、专业证书班等,通过十几年的艰辛努力,使在职公安民警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学历层次大幅度提高,促进了公安工作跨越性、创新性发展。
时至今日,公安继续教育并未因成人学历教育萎缩而停滞不前,而是紧密围绕公安部提出的“深化公安教育改革,从实战需要出发,建立起适应警务工作要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充分体现公安特色”,“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突出任务来抓”的要求,与时俱进,另辟蹊径,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公安继续教育的新路子。已初步构建从职前预备警官培养,到初任培训(大学毕业生、军转干部、优秀士官和其他调入人员)、晋升培训(职务晋升和警衔晋升)、专业技能培训(各警种业务技能培训、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的模式,加之目前17所试点公安院校正在进行的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一个覆盖全国涉及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对象、不同培养目标,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公安继续教育网络业已形成。并以其灵活、实用、高效的特点,日渐受到公安一线的青睐,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长足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为保证公安继续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承载起新时期公安工作所赋予的艰巨使命,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公安继续教育:
一、必须建立一支既会教学又懂实战的教官队伍才能保证公安继续教育的长足发展
公安继续教育突出公安职业化教育,突出实战性教学,不同于职前学历教育。职前学历教育注重教师的学识水平、理论素养、科研能力、演讲技巧与口才,培养的是学者型的师资队伍;继续教育注重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要求教师不但会教,还要会训、会练、会战,培养的是教官型的师资队伍。在当前公安教育改革中,公安院校教师必须完成从学者型向教官型的转轨。从公安院校教师队伍现状来看,差距很大。绝大多数教师是政法院校和地方院校科班出身,并且一到公安院校就登台授课,经过多年教学,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教学经验,但他们普遍缺乏实战经验,除少数教师到基层调研、实习过,大多数教师长期呆在学校,照本宣科,不了解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他们在短期内很难胜任实战性教学。另一方面,公安院校急需富有实战经验的公安一线优秀民警来院校任教,但由于受体制、编制、待遇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一直无法落实。
为切实解决公安教师队伍结构单一,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我们可借鉴国外的经验。日本警察院校的所有教官都需要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推荐、考核选拔。全国各级警察院校的教官都是从优秀警官中选的,在从事2―3年的教学工作后,仍回原岗位工作。美国警察部门也十分重视高素质教官队伍的建设,对教官的选拔非常严格。他们招募有大学文凭和5年以上警龄且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资深警官担任专业教官,这部分专业教官约占全部教官的70%。我国与日本、美国的国情不同,不能照搬照套。我们可以实行公安院校教师和公安一线的优秀民警双向交流的制度,即教师到一线挂职锻炼,一线优秀民警来院校任教。对教师可以采取调研、锻炼、教学三结合的做法,将教师分期分批交流到治安形势复杂、犯罪多发地带的刑警队、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挂职办案,不固定时间,形成长效机制。有课时回校上课,无课时在挂职单位办案、调研。在校是教官,在实战单位就是刑警、治安警、社区民警。通过培养锻炼,强化他们的实战意识,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保持专业知识的及时更新与灵敏的专业理论嗅觉,发掘、总结实战部门的经验,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解决自身在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促使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明显提升。
同时,对公安一线学历层次较高、实战经验丰富、愿意献身公安教育事业的优秀民警摸底排队,并组织试讲,从中选拔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佼佼者来院校任教。对于选拔的优秀民警既可以采取不固定期限(长期任教)的做法,也可以采取固定期限(任教三、五年后再返回一线)的做法。并想方设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公安继续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和才智。
二、大幅度压缩公共课程和基础理论课程,科学地设置专业课程,突出公安专业特色
目前公安继续教育课程的设置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公共课过多,专业课过少;基础理论课过多,业务技能课过少;重复交叉课过多,创新特色课过少。因长期从事职前学历教育,许多公安院校在课程设置上贪大求全,每个专业均设置几门到十几门公共、基础课程,甚至超过了专业课程的设置,学生整天忙于应付各种理论考试,使专业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受到很大的影响。这种状况在公安院校由职前学历教育转向继续教育后有所改进,但离培养复合型、应用型警务人才的目的和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公安继续教育应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
首先,公安院校应大幅度缩减公共、基础课程。此次公安教育改革已经明确,今后公安机关主要从地方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他们已接受过系统完善的公共、基础知识的教育,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公安院校只须接受专业技能的培训,无须再进行重复内容的学习。公安院校除保留少量的与培养民警政治信念、忠诚意识、献身精神、纪律观念、顽强意志、职业素养相关的公共、基础课程外,其它均应砍去。
其次,公安院校要“走出去,请进来”,由封闭式办学变为开放式办学。公安院校应深入公安一线了解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参与基层民警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开展追踪调查,召开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座谈会,广泛征询实战部门对公安继续教育的意见和要求,对所开设的专业课程进行详细的论证,以保证专业课程设置的前瞻性、合理性、实用性。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专业课程进行全面的整合,以设置大公安专业,培养公安通用型人才,拓宽学生工作适应面为抓手,打破学科体系界限,压缩基础理论课程,剔除陈旧、过时的课程、合并过于分散的课程。将公安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引进课程教学,突破传统实践课程和内容体系的桎梏,设置与现代警务运作机制相匹配、与现代警察岗位能力结构相适应、贴近实战的课程。如《警察战术与指挥》、《警察查缉战术》、《群体性事件处置》、《人质解救术》等操作性、实战性强的课程。课程经整合后所挤出的大量空间,可以充分安排实训教学,以达到公安教育改革提出的实训课程比例应占到总体课程的50%以上的要求。
三、围绕提高警察职业核心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实训教学
坚持以人为本贵在创新实践
过去的一年,我们×系统在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牢记服务宗旨,切实履行药监职能,全面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上,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活用人机制,积极推进多元化交流等措施,有力地改善了我市县级局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促进了系统内年轻干部的交流与成长,为我市×系统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后备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增强干部交流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干部交流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干部交流,我们除积极营造有利于干部交流的良好氛围外,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⒈选准对象。选准交流对象是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们把培养干部的工作重点放在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上,着重挑选那些基本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交流锻炼。党组研究后认为:县局稽查工作任务重、条件艰苦,是锻炼培养干部的平台,为了把系统内优秀的后备人才挑选出来,我局探索建立了以群众公推、党组提名、上级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和上级审批为主要形式的后备干部推荐人才机制,积极推行“助理制”、“挂职制”,每年都对县局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分类排队,筛选出合适对象,分期分批进行岗位交流,让他们在多岗位上锻炼成长,提高素质。我们先后推出名县局局长助理,名所长助理,通过实践锻炼,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均有明显提高。
⒉超前规划。实施超前规划是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前提。三年来,我局每年都对辖市(区)局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同时组织群众对后备干部进行推荐,通过平时了解和年度考核,及时掌握县局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对班子进行运行质量分析,拟订出每年班子调整和干部交流的总体计划。对那些班子结构不尽合理的,亟需加强领导力量的,都提前拟订调整方案。党组反复讨论方案的可行性,使之逐步完善,达成共识。
⒊制度规范。为了加强和规范药监干部交流工作,××××年我局就制定出台了《国家公务员实施教育轮岗(交流)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对于干部交流的范围,对象和组织纪律都进行了严格规定。
我局还结合药监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年轻后备干部挂职锻炼的意见》和《关于县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异地任职的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对年轻后备干部的交流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二、拓宽渠道、多元交流,增强干部交流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多元化干部交流是指组织上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多方位的交流。打破地域、岗位的界限,实行系统内的对流,是激活用人机制的一种探索和尝试。实施这种多元化干部交流,我们考虑:一是有利于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加强县局领导班子建设;二是有利于促进干部换位思考,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提升工作平台、增强干部适应能力和打开新局面的工作激情。三是有利于加强局机关与基层局之间上下沟通理解,更加求真务实,以促进系统内工作和谐、协调共振。四是有利于在实践中练兵,增长才干,实施追踪考察,让这批年轻干部到基层艰苦环境中去摔打磨练,不断增长阅历,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为此,我们探索建立了二种干部交流机制。
⒈横向交流。指干部在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县局之间的平行换岗交流。去年底,我局通过年度考核,对×、×局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配,着力于调优配强,如把×局分管×工作的领导调配到×局主抓稽查执法工作,加大岗位锻炼的力度,把业绩较好的×局局长助理提拔安排到×局工作,进一步拓宽了工作平台,把×局推荐的局长助理调配到×局配合抓稽查工作,进行岗位练兵。通过互动式的横向交流,使这些班子充实了力量,增强了活力,改善了结构。此外,市局部分业务处室之间,行政和业务处室之间的领导年前也进行了横向交流。
⒉纵向交流。指市局和县局之间的干部交流。我们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充分运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的成果来促进专业人才的合理流动。如×局在公推后备干部工作中,×所长脱颖而出,为了使这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年青干部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我们采取“上挂”的形式,提拔后调至市局稽查处任副处长。我们还以下派任职的形式,派出一名市局副科级中层干部到×局任副局长,这种纵向交流措施,一方面充实加强基层局领导班子的力量,另一方面也给市局年轻干部补上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一课。
三、强化跟踪管理,增强干部交流的实效性。
干部交流工作既要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性和组织行为的严肃性,又要充分体现出干部交流的实效性。
(一)基本情况:
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使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性工作。人事局学习实践活动主要抓了“三个环节”、“四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在人事工作领域全面推行阳光政,扎实推进《公务员法》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阳信县人事局大力主办“阳信镇优质梨示范园”,利用丰富的“鸭梨资源”和“梨花资源”,招商引资,农村产业化经济呈“连锁效应”,积极地推动了全县的经济发展。(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风不够浓厚,观念有待更新,服务的主动性、工作的开拓性不够强
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科室调研及解决实际问题不够
三、少数机关干部服务态度差,工作不够严谨规范,大局意识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效率较低
四、人事制度以及育才环境有待改善。
五、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及财务管理还不够公开透明,电子公文流转不畅
(二)对存在的的问题,狠抓落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构筑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定高级人才以个人名义申请调入我市的专门政策,及时储备企业发展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特别渠道,对企业急需的特殊人才,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开展“求才寻贤万里行”活动,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贯通、内外贯通的大人才市场体系,架设国内外人才向我市企业流动的桥梁。实施人才智力重点配送工程,筛选一批骨干项目为重点服务对象,一个项目一套班子,全力满足其人才智力需求。二、积极开展组织人事干部培训活动
结合全县干训计划,适时抽调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主体班次的学习。分别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环境、当代科技前沿动态、当代世界政治经济热点问题等为主题,举办系列专题讲座、开展研讨交流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日、“双休日党校”的阵地,加强经常性学习,使学习成为自觉行动。结合业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委老干部局牵头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网络学习,依托党建网站建立网上学习共享系统。适时组织召开各乡、镇、(区)工委组织人事干部、县直各单位政工人事股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广泛讨论、征求意见,深入查找组织人事部门和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结合业务工作,重点查找在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妥善处理各类人才群体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公平公正和竞争效率的关系,妥善处理人事制度改革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人才工作和谐发展。
三、探索建立组织人事工作新机制,形成良性运行环境。各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自查、互查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就新形势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形象是什么、存在的差距在哪里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开展讨论,以严于律己的精神查找不公正、不正派的表现,深入剖析原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着眼于中心工作,着眼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县“树形象办”将适时对查找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活动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并及时上报阶段性安排和总结。推进创新,树立人才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转变不适应、不符合人才工作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片面、盲目和只顾眼前发展,尤其是人才工作与其他行业不相协调发展等问题;克服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等倾向;把解决现实性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改革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中与科学发展不适应的地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个性、鼓励创新、信任理解的用人环境。营造爱惜人才、关心人才、重视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人人竞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
四、营造良好环境,选拔优秀人才。一是逐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新制度,努力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二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疏通人才启用渠道。通过大力推行公开招录(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转任、岗位设置与管理等选拔任用、激励保障评价使用等人才新机制,坚决破除影响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体制,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到能更好发挥作用的地方。利用丰富的“鸭梨资源”和“梨花资源”举办“梨花会”和“鸭梨庆丰收节”、开发旅游业等,并把一年一度的梨花会作为招商引资、发展县域经济的有效载体,在每年的梨花会筹备上,按照“高标准、高档次、高规格、高质量、高品位”的“花会质量”原则筹备。并把“阳信”以及阳信县的招商引资政策、环境、服务等作为提高“知名度、透明度、诚信度、信誉度、吸引力”和“制造经济助推器、生产力”的一个具有强大社会效应、效益的“无形品牌”、“无形名牌”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以花为媒、政府搭台、经贸唱戏”、“打造质量花会、效应花会、效益花会”和借‘花’献‘客’、借‘客’引‘资’的“模式”,对打造“质量阳信”、“质量滨州”、“诚信阳信”这一“金色招牌”,对于强化全县人民的质量意识,营造“质量兴县”、“诚信阳信”浓厚氛围和促进农业经济和县域经济的“高速化、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干部管理工作
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强化调研,认真疏理我院各个层面的人员情况,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法院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有序地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及中层干部选拔等工作,使该项工作既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晋升原则,又体现注重工作实绩、任人唯贤的培养方针,有效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轻化、知识化。
(一)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针对目前我院面临的中层干部人员不足、年龄偏大、部分部门低配的局面,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抓队伍建设,加大中层干部的选拔充实力度,通过积极完善以业绩为引导的干部晋升、选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营造创新氛围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层助理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2、中层副职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层领导岗位调整、挂职锻炼工作;
4、制定非审判岗位科组长设置方案并予以实施;
5、研究室、监察室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协理员聘任期满考核工作;
7、法警大队设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层次干部的职级晋升
政治部将根据党组的意见、我院《法官与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选任的规定》的规定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各层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1、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完成处级干部晋升;
2、副科级晋升正科级工作;
3、科员级晋升副科级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选、助审晋升审判员、警务人员警衔晋升及高级法官的选升、晋级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选。根据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意见》和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政治部将于今年4月开展初任法官遴选工作,为法院审判队伍补入新鲜血液;
2、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今年7月底8月初,根据高院部署,组织干警参加高院的审判员考试,通过庭审考核、面试等程序,从助理审判员中选拔出一批德勤业精的审判员;
3、高级法官的选升工作和法官晋级工作,全年共2次。确保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
4、两年一度的独任法官续任、选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务人员警衔晋升。
(三)进行干警的岗位交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
1、向本市中心城区8家法院进行人员配置情况的调查,撰写《关于我院人员配备调研情况报告及相关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参考依据;
2、组织青年法官轮岗;
3、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4、开展关于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共同协商增加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问题;
5、制定归档事务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在案件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保证审判组织的良性运转。使力量组织最优化、效果产出最大化,缓解有限的审判资源与不断增加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政治部将根据岗位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干警岗位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过程中本着两条原则,一是加强业务庭人员配备,确保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二是加大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个人,带活一班人,走活一盘棋”的局面。
二、统筹兼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确保法院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从实际出发,制定措施,积极实践,努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政治部将根据党组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做好人员招录工作
按照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拨的政法专项编制,在对本院年度收、结案、人均结案数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招录数,设定好招录条件,把好公务员招录关。对新进人员进行“青年成才&8226;职业生涯规划”座谈会,鼓励其明确奋斗目标,实现阶段成长。
(二)认真做好法院人才培养工作
发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岗位上进一步锻炼成长,为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社会管理的创新而作出贡献。
建立法官助理机制,做好法官助理的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并对此项工作的推进进行调研、总结,探索完善书记员能级管理的模式,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由本院专家型法官和部
分审判业务骨干组成“导师组”,建立青年法官团队型培养模式,培养青年法官成为业务骨干和审判队伍的中坚力量,并从中培养出未来的专家型法官。
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选派年轻法官参加司法培训交流活动及赴其他单位挂职轮岗锻炼,开阔年轻法官的眼界、锤炼年轻干部的胆识、促使年轻法官脱颖而出。政治部还将一如既往的认真组织好我院在职研究生的教育学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学习、司法考试的组织报名学习,鼓励干警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三)进行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院、庭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做好全院动员、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多措施地加强我院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任期届满后的工作安排,并研究制定新任(第三批)中层助理的选任工作方案。将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素质,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实绩显著,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同志推荐到助理的岗位上来,形成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
三、夯实基础、落实干部考核工作
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院今年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院党组在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思路,即要在司法行为的专业化、规范化方面下功夫,认真探索岗位精细化建设,明确司法行为要求,不断提升法官责任心。同时加大司法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全院岗位技能轮训,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干部管理工作中各项制度的落实置于基础性地位。
(一)完善新形势下的队伍绩效评价机制
政治部进一步探索有效的队伍激励机制,通过考核的杠杆作用,引导干警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审判管理和审判规范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
1、对年我院制定修订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予以完善;
2、结合非审判业绩考评体系软件的开发,探索和完善我院非审判岗位业绩考核方法。
(二)积极做好中层班子考核工作
建立中层干部(含政治协理员、助理)管理台帐。协助党组抓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重点把管好队伍作为硬性指标纳入考评范围,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班子考核的核心内容。继续深化我院中层干部队伍考核,通过对中层干部队伍现状分析,对近年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做法进行总结,制定更能反映真实情况、又有可操作性的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建立并完善中层干部管理台帐,将任务分解到年度、季度和月度,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管理职责,切实保证全院工作能顺利有序开展。
四、拓展进取、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理念、发展的思路解决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谋求新发展。围绕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突出问题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工作对策。
(一)积极参与我区组工干部联组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区委组织部为组工干部搭建的学习平台,积极参与,根据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好学习、交流和研讨活动,与本院工作职能、工作特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院组工干部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党性修养、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不断完善政治协理员制度构建
加强政治协理员的业务培训、交流。针对目前担任政治协理员的同志,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业务工作需要完成,如果同时再兼任几个部门的政治协理员,时间精力明显不足。况且,跨部门担任政治协理员,工作难以深入,效果欠佳。在人员配置上还需要适当调整,以便于更好地完善和落实该项制度,促进我院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整体工作的提高。
(三)推进“非审判业绩考评管理体系”
以高院推行法官(干部)业绩档案为契机,建立我院的非审判岗位人员的业绩档案,为党组在干部任用,部门在管理工作,干警在自身努力等方面提供科学的参考方法,在年终的评比表彰工作、公务员考核以及今后的晋级晋职中充分运用该系统,使全院干警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都有客观正确的反映,从而发现干部的特长,有针对性地加以关注,配套跟进培养措施,为人才的遴选与成长提供依据。
(四)积极协调解决干部职级、选配等重点问题
为着力解决制约队伍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政治部将继续深入展开我院干警职级晋升状况调研,提出解决干警职级晋升的建议,积极与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努力解决好我院干警职级晋升、职数理顺、编制补充等问题,积极争取各方的支持,多方面、多渠道促成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成。
一、主要目标
(一)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审计干部比例
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审计干部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并不断提高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到2013年,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审计干部比例保持在85%以上。
(二)专业技术资格比例
到2015年,我局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比例争取达到5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比例争取达到20%。通过AO认证考试人才比例达到50%以上,审计署中级计算机考试人才比例达到10%。
(三)专业结构比例
审计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要适应审计工作需要。到2013年,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类、管理类以及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审计干部比例应保持在85%以上。其中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审计干部比例,应在2011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四)文化程度比例
局机关45岁及以下的审计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到2013年,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审计干部比例达到90%以上。
(五)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和审计业务骨干人才比例
到2015年,符合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条件的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的比例达到10%以上。
二、具体措施
(一)坚持标准,严把进人关
1、通过考试录用的审计干部,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2、通过调入方式进入审计机关担任副职领导职务及以下的审计干部,特别是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人员,除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外,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审计业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以及5年以上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财经、法律、计算机、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3、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审计干部聘任试点工作。经审计干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工程审计、资源环境审计、计算机审计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试行聘任制,按照审计干部法和聘任合同管理所聘审计干部。
(二)切实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1、新录用的审计干部,应自进入审计机关3年内通过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届时不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一般不得从事审计复核、审理工作。
2、审计机关担任项目主审的审计干部,一般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审计干部,符合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但未取得审计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的,应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3年内取得审计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尚不符合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在符合条件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审计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不担任审计组组长、主审。鼓励45岁以上的审计干部报名参加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考试。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人员每年至少担任一个项目的主审,多担任项目主审、业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创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1、鼓励和引导审计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特别是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教育,充分发挥学历学位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方面的作用。
2、完善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分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强中、高级审计师研究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审计专业人才从审计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从理论高度系统地进行归纳总结、科学阐述的能力。
3、认真参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和初任培训、领导能力培训。
4、加强审计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选送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各类业务培训,鼓励年轻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署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审计项目培训。
5、加强业务交流。参加审计讲座,定期参加投资、企业、计算机等专业审计交流。认真总结审计经验,组织案例交流。
6、加大网络教育力度,培训内容涵盖政治类、公共类、法规类、审计类等多个门类,充分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网”、“审计署在线学习网”平台,倡导审计干部自主学习。
7、拓展培训方式方法。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在线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特色化、专题化的各类短期培训。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方法,确保培训实效。
(四)加大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使用审计专业人才力度
畅通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干部挂职锻炼渠道,让人才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培养,可选派年轻审计干部到上级审计机关挂职锻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认识到加强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和合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和力量,在人员和经费上予以有力保障,努力做到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形成合力。审计机关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接受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指导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