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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控制权 社会资本 创始人 投资者
一、引言
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寻求合适的外部资金来源是民营企业家面临的难题。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活跃似乎为不少民营企业带来了及时雨,但引入资本的同时往往会伴随着企业创始人控制权的稀释。投资人和企业创始人就控制权展开的周旋与纠纷已然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一道难以迈过的坎。
本文分析的雷士照明“资本劫”是继国美事件之后另一件引起公众对控制权问题极大关注的控制权争夺事件。此次事件背后,创始人和投资人双方社会资本的博弈也是引发控股权之争的关键。本文将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来分析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事件,旨在对“创”、“投”之争提出新的见解。
二、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的本质是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网络所蕴涵的、在社会关系行动者之间可转移的资源(边燕杰,2004),外在表现形式是关系网络。其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社会资本依存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只有有效调动其关系网络才能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社会资本有助于企业获取资源。
本文将主要从关系网络的角度来看待民营企业创始人或机构投资者的社会资本。对民营企业创始人来说,其积累的社会资本可以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在企业内部构建的关系网;二是在行业内构建的关系网;三是与政府、媒体以及非行业内人士构建的关系网。对机构投资者来说,其掌控的社会资本可简化为两个层次:一是在行业内构建的关系网;二是与政府、媒体和非行业内人士构建的关系网。
(二)控制权以及控制权配置
控制权是一种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的对资源的支配权。控制权可归纳为名义控制权和事实控制权,名义控制权源于对物质资本的占有,事实控制权源于对信息、资源等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掌控,而且企业控制权的核心来自事实控制权(陈亦新,2013)。基于陈亦新提出的观点,本文认为事实控制权才是创始人和投资人争夺的关键。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多少对获取事实控制权起着关键性作用。
控制权配置关注的是控制权如何在持有不同资本的主体间分配,其实质是掌握不同资本的双方之间谈判的结果(杨其静,2005)。
随着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非物质资本对企业成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掌握这些非物质资本的创始人或投资方在控制权争夺的谈判过程中似乎有更多的话语权。
三、雷士照明案例解读
(一)公司发展历程
1998年底,吴长江、杜刚和胡永宏三人出资100万元于广东惠州创立雷士照明。2005年末,初始股东因经营理念的不同而分道扬镳。2005年至2009年,外部私募投资进入雷士照明,还清“外债”,整合后的雷士照明快速发展,“雷士速度”让雷士照明成为行业内翘楚。2010年香港上市后,吴长江与外部投资者就公司控制权问题几经周旋,最终以吴长江的回归谢幕。雷士照明在经历了发展放缓的艰难时期后,再次以出色的经营业绩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二)雷士照明“创投”之争回顾与分析
雷士照明创始人与外部投资者就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可以追溯到三位公司“元老”分道扬镳后吴长江与毛区健丽接触之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可以看作以社会资本为砝码的“创投”双方博弈。
1.第一次博弈――吴长江与毛区健丽。
(1)2005年年底,雷士照明在解决了吴长江与初始股东的股权问题后,已然一具“空壳”。何处寻求资金是吴长江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关键时刻,“亚盛投资”的总裁毛区健丽向雷士照明“伸出援手”:2006年年初毛区健丽向雷士照明资助2 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帮助雷士资金周转,2006年6月毛区健丽联同陈金霞等三人向雷士照明注资994万美元,获得雷士30%的股份,随后毛区健丽将10%的股份转手兑现给陈金霞等人。毛区健丽用494万美元获得雷士20%的股权,以2005年雷士照明的净利润(约700万美元)为标准,吴长江以4.7倍市盈率“贱卖”了雷士20%股份。
(2)此轮博弈中,把握话语主动权的无疑是毛区健丽。吴长江方面,从成立到2005年7年间,雷士照明销售渠道的版图不断扩大,雷士一直与渠道体系保持着互利共生的关系,经销商似乎一直站在吴长江这一边;在经历了创始股东之争事件后,企业内部员工也大都认同吴长江的领导风格与为人。因此,吴长江在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构建了相当利己的关系网,这种关系网络即是吴长江所拥有的社会资本。但此时的吴长江缺乏对资本行业的了解,吴长江未能同其他行业建立适当的关系网,导致自身未能积累充分有效的社会资本。毛区健丽方面,其凭借所掌握的金融、投资知识,以及同其他私募投资者(此案例中的“涌金系”掌门、优势资本总裁等)建立的人脉,为自己“编织”了一张极具价值的社会网络。同时,毛区健丽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及早的开始关注雷士照明的动态,在了解到“资金缺口是雷士的一道难关”后,主动借款给吴长江,培育了双方的情感,这些准备工作都旨在积累毛区健丽的社会关系资本。
因此,当吴毛双方就出资额进行谈判时,毛区健丽凭借其优越的社会资本把握了博弈的主动权,以“地板价”获得了雷士照明20%的股份。吴长江缺乏与投融资行业建立的关系,导致自己无法积极参与到此次博弈中,只能任凭投资方的“摆布”。
2.第二次博弈――雷士照明与软银赛富、高盛。
(1)2006年8月,软银赛富(现更名为赛富亚洲)以2 200万美元投资入股,所持股份占比35.71%。2008年,雷士照明决定收购世通投资有限公司,但由于资金匮乏,不得不再次寻求私募融资。高盛联同软银赛富分别以3 656万美元和1 000万美元投资雷士,以解决雷士资金缺口难题。此轮融资过后,吴长江持股34.4%,赛富持股36.05%,高盛持股11.02%。赛富持股比例超越吴长江,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待收购世通投资有限公司之后,受到发行股票带来的稀释效应,吴长江持股比例继续降低至29.33%。
(2)赛富和高盛的入股无疑也是投资方博弈的胜利。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来看,此轮博弈吴长江并无优势可言。在企业内部,吴长江在公司管理层中有极大的凝聚力;在同业之间与上下游供销渠道方面,雷士照明也是凭借其强有力的渠道资源,吸引同行业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关系网络十分发达。在这两个维度,吴长江积累的社会资本相当丰富,但在当时的环境下发挥的作用并不大。社会资本要发挥作用必须能有效地调动关系网络。吴长江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并不能解决其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吴长江缺乏能帮助雷士照明尽快融资的外部社会关系网络。
对于像雷士照明这样的发展中民营企业,紧绷的资金链和受限的融资渠道使得吴长江这些创始人处于谈判的被动状态。融资渠道受限意味着吴长江能接触并利用的外部关系十分有限,无法积累足够的社会资本来增加自身与金融机构谈判的砝码。相反,高盛、赛富等投资者则具有较大优势: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掌握着不同行业的信息,消息灵通,关系网络庞大;作为众多民营企业筹资对象首选,资金雄厚,“讨价还价”谈判能力强。因此,赛富、高盛等很清楚该以什么价格和在什么时候进行投资,雷士照明希望收购世通以及以什么价格收购世通等消息很可能早已被赛富所知,联同高盛“乘机”入股雷士照明或许是早已准备好的戏码,以多少价格投资能保证自己成为第一大股东或许也是事先就算计好的。创投双方社会资本的悬殊,让吴长江在谈判时处于劣势,此轮博弈,吴长江虽有社会资本但无法发挥效果,完全处于被动。
3.第三轮博弈――吴长江与阎焱。
(1)2011年7月,赛富联同吴长江在内的六大股东,以转让股票引进战略性股东――法国施耐德电气。此次投资导致吴长江的股份进一步被稀释,降至15.33%。施耐德入股不久后,吴长江开始意识到股权旁落的危机,于是开始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股票,试图夺回控制权。最终却以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去雷士照明的一切职务,来自软银赛富的阎焱出任董事长、来自施耐德的张开鹏出任CEO这一结果收尾。2012年6月到2012年7月间,吴长江与阎焱开始“隔空暗战”,从“吴长江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到“阎焱涉嫌关联交易”,相关流言指控都暗示出双方对公司控制权的“极度重视”。
(2)此轮吴长江与以阎焱为代表的资本大鳄的博弈可谓是输得憋屈,其中的原因既有投资方的贪婪也有吴长江自身的疏忽与狂妄。以阎焱为代表的PE投资人可以说是“惟利是图”――猎食性入股暂时陷入资金链紧绷的企业,等到企业发展步入正轨后再将企业部分出售给资产大鳄从而获取超额回报。作为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内的教父级人物,阎焱所储备的知识和掌握的人脉不可谓不广。因此,当阎焱作为雷士照明的代表与施耐德进行的谈判,就是发挥其社会资本效用的过程――以什么价引入施耐德,吴长江、赛富和高盛应当转让多少股份都可能是阎焱运用自身在资本界的人脉事先就商量好的。在这场资本的“局中局”里,掌握大量人脉(社会资本)的投资方无疑占尽优势。
吴长江被迫“辞职”与自身滥用社会资本有关。高闯(2011)的研究表明:动用社会资本是有成本的,这就导致股东很可能利用控制权谋取私利来回报关系网络。谋取私利回报自身关系网往往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陈亦新,2013)。吴长江在此段时间被指控“在董事会反对的情况下,为加强自身对公司的控制,将雷士照明的总部迁至重庆;吴长江违背董事会意愿与重庆政府签订投资协议;雷士照明与吴长江的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这些违背公司治理规则的行为透露出吴长江在构建自身的关系网(社会资本)、回报社会资本(与重庆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与自己的关联公司进行交易等)时损害了其他股东利益或违背董事会决议,而“越线”行为无疑使得吴长江在与阎焱为代表的董事会进行谈判时处于劣势。
4.第四轮博弈――吴长江与阎焱等投资方代表。
(1)2012年7月12日,投资方代表阎焱、朱海等人同雷士照明员工代表、高层管理人、经销商和供应商等见面会谈。雷士照明员工代表提出包括“要让吴长江尽快回雷士照明工作”在内的四点诉求,雷士照明经销商也提出 “吴长江回归,施耐德退出”――雷士照明员工和经销商对吴长江的支持令包括阎焱在内的资方代表颇感意外。7月13日起,雷士照明开始了激进的罢工行动,同时经销商停止进货,供应商停止供货。7月14日,吴长江、赛富阎焱和施耐德朱海三人就“吴长江回归,拥有施耐德背景的CEO必须离开”展开谈判,但谈判各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多方僵持的状态直到8月下旬才出现转机。8月24日,有消息透露,在政府的斡旋下,赛富阎焱与吴长江重回谈判桌进行协商。9月4日,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同年11月份,撤销来自施耐德的张开鹏CEO一职。2013年1月,吴长江任CEO。
(2)第四轮创、投双方的博弈吴长江是最终的赢家,其所积累的社会资本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闭门会议和罢工中,雷士照明员工、经销商就表明了与吴长江“统一战线”的态度。员工和经销商在关键时刻帮助吴长江“化险为夷”离不开吴长江在任时的“悉心培养”。吴长江一直在雷士照明打造“吴氏文化”,雷士照明高层中四名是与吴长江一同奋斗的元老,员工认同吴长江的领导能力并对吴长江充分信任。吴长江在企业内部构件的关系网(社会资本)在此轮的博弈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雷士照明的主要经销商也是吴长江所掌握的核心社会资本。把经销商当作员工看待的吴长江对扶持经销商的壮大“不遗余力”――既对渠道进行变革又提出诸多优惠政策来支持经销商的发展。因此雷士照明的主要经销商可以说是吴长江可以“拿来”谈判的王牌。雷士的销售渠道一直是投资人看重的资源也是雷士照明的命脉,因此当雷士照明的一级经销商以停止进货来“声援”吴长江时,投资方就必须进行权衡甚至妥协。吴长江积累的企业内外部社会资本在最终博弈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给吴长江带来更多的谈判话语权。
以阎焱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在此轮的博弈中处于劣势。资方所掌握的社会资本(比如资本界积累的人脉)同吴长江积累的社会资本相比,并不能提供更多的话语权。因为,在增强某一方谈判力方面“社会资本的专业性”起着相当大的作用(陈亦新,2013)。吴长江掌握的雷士照明高管人脉、经销商网络都是对雷士有着极大专用性的社会资本,而阎焱所积累的投资界内关系网和信息渠道等社会资本专用性较差,在决定“谁去谁留”的关键博弈中,谈判力较弱。
四、结论与启示
吴长江经历的控制权旁落风波实则是企业创始人与引入的机构投资者就争夺企业控制权进行的博弈。外部机构投资者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资金、缓解资金链的紧张问题,另一方面也能弥补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缺陷。但是,民营企业引入投资者的时候,必须意识到可能伴随而来的风险与危机: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或者抛售公司股权谋取私利。本文通过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争夺事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控制权的争夺源起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民营企业自有资金并不充足,希望发展壮大的民营企业多半会受到资金链紧绷带来的约束。而我国银行贷款体系对“民营企业”的固有“歧视”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因此很多民营企业在寻求资金来支持自身的发展时往往会把目标转向外部投资者。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确实能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但创始人必须出让一部分股权作为代价,控股权旁落的危机也随之产生。追求短期利益的外部投资者可能通过抛售股票来牟利,而追求长期利益的外部投资者则希望获取更多的股权,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待企业做大做强后再转手获利。对于资本大鳄型的外部机构投资者来说,为了保证日后自己能谋取更多的利益,必须想方设法获得目标企业更多的股权,甚至掌握企业的控制权。本案例中,经历创始人“分家”后的雷士照明继续资金帮助自己摆脱困境,风险投资人毛区健丽的介入为其送来及时雨,但在无形中稀释了吴长江的股份;此后,雷士照明为了加速发展又不得不多次引入赛富、高盛的投资,多轮融资下来,吴长江控制权旁落,以赛富为代表的投资方则想方设法维持自己的股份,以期企业发展壮大后抛售获利。雷士照明发展过程中,创投双方就控制权的争夺不可避免的爆发。
第二,社会资本的积累在控制权争夺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社会资本表现为个人或企业构建的社会关系网络,个人或企业能利用其获取有用的信息和资源,而且通过这些信息和资源能给企业带来便利。在创始人和投资人就争夺控制权进行博弈时,双方积累的社会资本能给自身带来一定的谈判话语权。积累的社会资本专用性越强越能增强谈判的话语权。民营企业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时候,双方就投资额的多少、所占股份的多少进行博弈时,双方所积累的社会资本会对博弈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动用社会资本是有成本的,如果一方为了回报社会资本而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则会激化谈判双方的矛盾,反而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本案例中吴长江积累的社会资本包括在雷士照明内部积累的人脉,与供应商、经销商形成的密切合作关系以及和政府的关系网等,外部投资者积累的社会资本则包括在资本市场形成的关系网络以及与不同行业建立的人脉。吴长江与赛富多次的博弈中,由于吴长江对资本市场的陌生导致自身在谈判中没有多大的话语权,最终发生控制权旁落。但最后的博弈中,吴长江积累的人脉还是帮助他渡过难关,“二次回归”。
第三,控制权的争夺伴随“创、投”双方对企业利益的考虑。对于投资巨头而言,投资于目标企业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把目标企业做大做强,再等待好时机将企业整体或部分出售给产业大鳄,自己高位套现退场。因此,部分强势的投资人进入企业后是希望获得对企业更多的控制权,能在企业日后的经营管理中有更多的话语权从而把企业业绩提升到预期值。当投资人与创始人出现控制权争夺时,投资人仍然会把企业的发展预期考虑进去――赶走创始人,引进新的管理者是否能帮助企业发展。本案例中,赛富资方代表阎焱最终妥协、吴长江“二次回归”雷士照明既是多方社会资本角力的结果也是投资人出于对企业发展的考虑。吴长江作为雷士照明“吴氏江湖文化”的核心,其所掌握的社会资本和培养出的“兄弟情谊”对雷士照明的发展来说极为重要,这是外部高管无法替代的“资源”,因此阎焱方决定让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吴长江也曾说过“谁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企业就交给谁来把控”,可见权利的争夺仍旧要以企业的利益为重。
我们从以“雷士事件”为代表的控制权博弈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其一,民营企业引入外部投资者时必须注意可能出现的股权稀释问题。正如百度CEO李彦宏所言“不要轻易将主动权交给投资人”,强势投资人不可能做到乐善好施,所有的投资行动都具有针对性。所以创始人在就投资数额大小,转让股份数量同投资人进行谈判时,必须“瞻前顾后”,谨慎考虑,必要时采取“设计投票权”等措施稳固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其二,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创、投”双方在就控制权进行博弈时,要考虑自身和对方所积累的社会资本带来的影响。积累的人脉、构建的关系网能增强自己的谈判话语权。当然必须注意使用社会资本是有成本的,如果为了回报社会资本而伤害了其他人的利益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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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利峥.吴长江的朴素博弈论[J].经理人,2012,(12).
4.苏龙飞.股权战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近年来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我国的资本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良好的市场机制避免了股票价格与企业价值的偏离,使得两者趋于一致,因此,股票价格在有效的市场中能很好的反应企业的价值、准确估计企业价值。但我国证券市场因为起步晚,相关的约束机制、竞争机制和监管机制都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的投机行为,使得股票价格与企业价值存在一定的脱离行为,影响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于是,很多证券市场投资主体根据企业的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选择投资对象,偏向于价值投资视角进行投资。 近期,我国证监会从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细化分红政策和提高分红过程透明度等角度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修订,同时在2012年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又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目的是规范股票市场,使得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更加的透明,投资者也能得到稳定的回报。目前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很多是从我国股票市场的反应等方面,研究对象一般也是全部股票或者制造业,而采掘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讲,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像一些采掘业中的石油类上市公司是国有控股的,这些企业是否还会具有传统股利政策的一定特征,其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之间是否还存在关系,是否具有生命周期特征等一系列问题,将在本文予以分析。 而且据新浪财经数据显示,采掘业2011年度分红公司比例大于50%,比例远远超过其他行业,紧随其后的是农林牧渔业、机械设备仪表业、造纸印刷业、建筑业。并且采掘业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产业,随着煤炭、石油等资源的价格变化,采掘业发展经历了起起伏伏的周期,生命周期的特征也相对比较明显,因此,本文选取采掘业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Lang和Litzenberger(1989)依据托宾Q值的大小,分析1979年至1984年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年报数据,根据Q值与1的大小将这些公司划分为财富最大化者和过度投资者,其中财富最大化者Q值大于1、过度投资者Q值小于1,通过研究对于不同企业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得出:上市公司股利在不断的变化中,向投资者传达的是过度投资的信号,此理论对股利政策模型中成本理论有支持作用。 LLsv(2000)指出在一些国家内,对企业的投资者保护较强,这些国家的公司如果拥有高成长性,则会更少的发放现金股利。因为股东利益在这些国家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股东也愿意放弃现在的现金股利为了企业未来得到更好的发展。一个国家如果拥有很好的投资者保护机制,那么企业的资源配置也可以得到有效的优化,股东对于高成长性的公司更倾向于增加投资,而对低成长性的公司则会增加股利。
(二)国内文献 刘星(1996)发现,企业的内、外部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当前的盈利水平,外部因素主要是股权结构。佟岩、陈莎莎(2010)研究发现,不同上市公司企业价值是不同的。 鞠洋(2011)发现,企业处于创业和成长期时,为了抢占市场,增加销售量,获得更好的投资机会,实行低现金股利政策,偏好把利润作为留存收益,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使得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处于成熟期时,企业产值增长减缓、获利能力强而且稳定,企业偏向于向回报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来减少成本。处于衰退阶段时,因为销售额和市场份额的下降,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会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 肖作平(2003)得出Tobin's Q 值与股权集中度成显著正相关,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其他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差成显著负相关;国家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关联不是很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一般来说,处于初创和成长期的采掘业上市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一般不支付股利或者支付的股利很少,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来满足日常经营支出和继续投资的需要,而处于成熟期的采掘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对比较稳定企业倾向于支付股利,所以,提出股利政策与RE /TA呈正相关。为了更方便研究,本文把采掘业的股利政策用是否支付股利来作为指标,于是假设1又可以转化成需要检验是否支付股利与RE /TA相关,其中,我们进一步定义支付股利为1,不支付股利为0,即:定义= 1(支付股利);0(不支付股利)
假设1:股利政策与RE /TA呈正相关
本文用生命周期理论研究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时,也想同时研究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应该指出的是,企业在不同时期采取的股利政策不同,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较为复杂,也不能一概而论,于是提出是否支付股利与企业价值呈正相关,因为一般来说,虽然现有的理论,如“一鸟在手”理论不够完善,但是现实中,绝大部分的投资者持有股票是为了获取利润,而且,也只有那些经营业绩好、企业价值高的采掘业上市公司才能发放股利。虽然有些企业经营业绩差的上市公司也可以模仿,但是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因此,从一般意义上来讲,支付股利的公司价值高于不支付股利公司的价值。
假设2:支付股利与企业价值呈正相关
采掘业上市公司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内采用不同的股利政策,并且把股利政策作为企业战略的一部分,以此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在本论文中仅分析企业价值与股利政策的内生关系,因此提出假设3。处于初创和成长期的采掘业上市公司,生产时间相对较短,发展并不成熟,企业价值也相对较低;而处于成熟期的企业,生产经营相对比较稳定,获利能力也较大,企业价值相对较高,所以,认为采掘业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和RE /TA呈正相关。
假设3:企业价值和RE /TA呈正相关
(二)数据来源及样本选择 本文按照CSRC行业分类指引,在沪深两市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采掘业上市公司共63家,其中包括煤炭采选(具体细分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采掘服务)、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矿采选,272个样本,研究时间段为2007年至2011年,共5年,数据来源为新浪财经、CSMAR 数据库以及各公司年报。为了保证数据的代表性与有效性,对数据进行如下的筛选,原则如下:剔除所有的ST、PT的上市公司,因为这些公司连续亏损,其股利政策已经不能反映股价的波动状况和公司的真实价值。对于采掘业上市公司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只研究A股数据。文中数据选取采掘业63家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1年的数据,数据的来源选自上市公司年报和CSMAR 数据库,其中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金额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或中期财务报告中发放股利的合计总数。
(三)变量定义 (1)RE /TA。衡量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可以使用指标RE /TE 或RE /TA,其中RE 表示留存收益,TE 为总股本(所有者权益),TA 表示总资产,RE /TE 表示在所有者权益中企业内部的资金占投入资本的比重,在以总资产的大小来衡量的企业投入资本多少中,RE /TA 就表示,留存收益的占比。如何对采掘业上市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进行划分,本文采用RE /TA 指标进行衡量,在财务理论中,如果RE /TA 比率越高,表明企业越是处于成熟阶段,因为企业经历了一段时间经营以后,投资机会会逐渐的减少,但是自身留有很大一部分的留存收益,企业要想减少成本,需要发放现金股利。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要想判断我国采掘业上市企业的股利政策是否具有生命周期特征,只要检验: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RE /TA 是否正相关的,即如果RE /TA 越大,企业则更倾向于支付股利。(2)企业盈利能力(ROA ): 本文使用总资产报酬率这一指标来衡量,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一般更容易于发放股利。(3)企业规模(Size):对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取其自然对数来衡量,一般来说,企业规模对企业价值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4)企业价值:根据上文分析用TobinQ 值衡量。(5)盈利能力用每股收益(EPS)来体现,盈利能力越强,表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越多,公司发放股利的自由度也就越大,股东一般会得到更多的现金股利。(6)收入增长率用SGR表示,为了更好的衡量企业价值,加入主营业务收入这一指标。变量定义见表(1)所示。
(四)模型设计 为了检验股利政策与企业的生命周期是否存在关系以及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的相关性,建立如下两个回归模型:
其中为了解释假设1和假设2,构造模型Ⅰ:
Logit=α0+α1TobinQ+α2ROA+α3LnA+α4EPS+α5SGR+ α6RE/TA+α7X主营业收入+ε1
模型Ⅰ中因变量Y 为是否支付股利,解释变量为RE/TA 为留存收益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TobinQ 用来衡量企业价值。 为了解释假设2,构造模型Ⅱ:
TobinQ=β0+β1ROA+β2Lna+β3SGR+β4SGR+β5RE/TA+β6X主营业收入+ε2
模型Ⅱ中因变量为企业价值,解释变量为RE/TA 为留存收益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是对主要样本采掘业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1年共5年的数据进行的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采掘业上市公司的TR/TA极小值为-0.993,极大值为9.4906,平均水平为0.3054,标准差为0.7175,说明采掘业上市公司的TR/TA差异较大,其处于生命周期的阶段也是不同的。采掘业上市公司的托宾Q值极小值为0.6777,极大值为11.40,平均水平为2.172,标准差为1.50839,也同样说明采掘业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差距比较大。把支付股利公司和不支付股利公司的数据均值拿出来进行比较,从表(3)中可以看出支付股利公司的留存收益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为0.3455,不支付股利公司的留存收益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为0.2839,而且留存收益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在回归中的系数大部分都为正,说明支付股利公司的留存收益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要大于不支付股利公司。支付股利公司的企业价值为2.032,略低于不支付股利公司的企业价值2.4342,这与美国上市公司的情况基本相同,可能是由于企业在实际支付股利时减少了企业价值。而且支付股利公司的总资产取对数为10.906,大于不支付股利公司的总资产取对数为10.124,换成总资产原数,支付股利公司的总资产为8.05E+10,大大高于不支付股利公司的1.33E+10,因为企业随着盈利水平的增加使得企业资产得到增加,使得支付股利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大高于不支付股利的公司。
(二)相关性分析 (1)股利政策与RE /TA、企业价值。对模型中的各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在表(4)中可以看出是否支付股利和RE /TA,也就是企业的生命周期呈正相关,并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是否支付股利和企业价值负相关,同样也是在5%的水平上显著,并且与总资产报酬率、每股留存收益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系数都较小,且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值均小于10,说明解释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不严重,不会对多元回归结果产生影响。(2)企业价值和RE /TA。从表(5)中各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来看,企业价值和RE /TA,也就是企业的生命周期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因为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系数都较小不会对多元回归结果产生影响。
(三)回归分析 (1)股利政策与RE /TA、企业价值。表(6)可以对假设1进行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从下面可以看出是否支付股利与RE /TA正相关,且对应的概率P值为0.004,,说明否支付股利与RE /TA结论是显著的,假设1通过了检验,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生命周期是正相关的,该结论与描述性统计的结论相一致。因为一般来说,处于初创和成长期的采掘业上市公司,虽然其销售增长率很高,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现金,所以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一般不支付股利或者支付的股利很少,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来满足日常经营支出和继续投资的需要;而处于成熟期的采掘业上市公司,外部市场稳定,风险降为最小,企业稳定发展,成长性较好,使得采掘企业的经营到达鼎盛,而生产经营的相对比较稳定,使得企业更倾向于支付股利。对于假设2,从表(6)中可以看出是否支付股利与托宾Q值(即企业价值)正相关,对应的概率P值为0.024,是否支付股利与托宾Q值线性关系显著,假设2通过了检验,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是正相关的,该结论与描述性统计的结论相一致。从假设2 的结论中可以看出,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是否发放股利与其经营好坏密切相关,现实中采掘业上市公司一般经营业绩好、企业价值高的采掘业上市公司倾向于发放股利;而那些经营不善、企业价值相对较低的企业,一般倾向于不发放股利。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虽然采取的股利分配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很多企业把支付现金股利作为主要形式,在2007年达到45%,一直处于逐年上市的态势,尤其在2011年高达63%,远远高于其他几种分配方式,同时,相比较其他行业,采掘业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还是较高,股利政策也相对稳定和连续,这些特征都使得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股票价格,也使得企业价值有所提高,这些对采掘业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有利的影响,反之,企业价值的提升,也使得采掘业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放股利。其他的变量可以看出否支付股利与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相关性不显著,是否支付股利与总资产报酬率正相关,回归系数显著性t检验的概率P值为0.031,小于显著性水平α的0.05,说明是否支付股利与总资产报酬率相对显著;是否支付股利与营业收入增长率负相关,但是统计意义不是很显著;是否支付股利与每股留存收益正相关,且线性关系显著。(2)企业价值和RE /TA。从表(7)对假设3进行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得出托宾Q值(即企业价值)与RE/TA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则说明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两者之间的统计关系结论是十分显著的。采掘业上市公司的发展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分成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在完整的阶段中企业经历了一个从较低阶段向更高阶段跳跃式或者连续式的过渡,使得采掘业上市公司得到了持久的发展。随着产业链的不断整合和良好的经济环境,推动采掘业上市公司各个企业的资本回报不断地提高,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增长率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企业价值也得到了逐步的增加,各企业资本回报率也远高于同期国内上市公司ROE的平均水平。随着我国采掘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已经进入成熟期。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国际原油价格的下降,煤炭等资源出现了价格的下跌,采掘业上市公司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使得步入衰退期的企业价值逐渐的下降。其他的变量可以看出,随着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增加,带动企业经营效益,使得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也随之增大,但是根据研究结果显示,相关性并不是十分显著,而企业价值与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等其他指标呈若相关或者不相关。企业价值与总资产报酬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回归系数显著性t检验的概率P值为0.001,小于显著性水平α的0.05,说明企业价值与总资产报酬率十分显著;企业价值与每股留存收益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且线性关系显著。
邱吉尔和刘易斯(1983)从企业范围和管理要素的维度描绘了企业不同阶段的特征,提出创业期、生存期、开展期、起飞期和成熟期五阶段模型。伊查克·爱迪思在《企业生命周期》一书中把企业生长过程分为十个阶段,即: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初期、官僚期以及死亡期共十个阶段,为我们指示了企业生命周期的基本规律。本文将企业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即创业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和清算阶段。
二、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指标体系的设置
(一)创业阶段 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是创始性的,没有经验可循。企业的资本来源主要是风险投资商和创业者自己的资金,因此资金有限,而建设期投入固定资产项目等金额较大,产出又少,资金周转速度较慢,容易导致现金流断裂,具有很大的营运风险,该阶段财务指标的作用不大,要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主要考虑行业、企业产品、团队和创新性等方面。
新兴企业选择的行业很重要,行业发展前景好才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下去。此外,行业资源丰度、行业动态性以及行业复杂性的衡量,Dess&Beard于1984年提出了基于资源丰度、动态性及复杂性的多维度组织环境计量模型。其中,资源丰度即一个行业中资源的丰富性,以5年期标准化的行业销售额增长来计量;动态性是指一个行业的不稳定性或易变性,用5年期标准化的行业销售增长率的变动性来表示;复杂性代表环境中的异质性与市场的集中度,用赫菲达尔指数来计量。另外,行业进入的难以程度也是重要衡量指标,如果企业在创业期受到该行业已成熟企业的联合打压,实施掠夺性定价,导致本企业的产品失去市场进攻性,容易将企业被扼杀在摇篮里。因此,应该从行业饱和度、行业进入难易程度、行业竞争激励程度等方面来评价企业价值,对于行业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行业的生态环境,如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如果不能发现新技术或者新资源替代,则容易受到环境保护法的限制而无法发展。
2008年初在对我国32个大城市的15000名调查者进行的一项“中国百姓品牌意识”的问卷调查中,当问到“你认为什么是品牌”时,被调查者中有90.16%的人认为是“首先是产品质量好”,可见,对于想创品牌的企业而言,质量是最为关键的。产品质量是创业期企业价值评估的又一重要指标。从产品开发的可行性、研发费用的高低、产品能否被顾客承受、预计未来的销售率、产品的贡献率、产品的制造期、使用期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频率等方面来评价企业的产品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否足够报答企业投入的本钱,企业将来的盈利空间有多大。产品或者服务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价值。
人力资本是人类社会价值的主要来源之一,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本。日本一项研究表明,一般工人的建设使产品成本降低5%左右,经过培训的工人的建设使成本降低10%-15%,受过良好教育的工人能使产品成本降低30%以上。人力资本对于创业初期企业来说也非常重要,创业者的专业技能及创新思维与团队的合作能力往往决定的产品的异质性,影响企业的未来。管理者集中领导并决定公司的发展理念,以及聘用员工素质,其对企业价值也有着决定性作用。综上所述,企业创业期企业价值评估指标如表1所示。
(二)发展阶段 企业在创业期完成了企业生存和原始资本积聚,而发展阶段企业则主要是扩展市场范围,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设法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因而,在这一时期的企业普遍采取积极的财务战略,经过银行融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提高资产负债率,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大多数企业由于资金的需求,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会采用不分配或者尽量选择少量的现金股利和配股、送股等方式,留存收益可满足企业快速生长对现金流的需求一部分。同时,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组织构造也由原来的单一集权管理变成复杂的多层分权管理。企业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必须重视财务管理,注重财务上的宏观控制。
该阶段财务指标是评价企业价值的关键,盈利能力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和基础,是公司获取利润的能力。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目就是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和实现资本的增值。只有具很强的盈利能力,企业才能发展壮大。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企业盈利水平的一个综合性指标,是杜邦分析体系的核心;主营业务利润率能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也是企业增值的主要途经。如果是上市公司,还可以用市盈率、市净率和市销率进行价值评估。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产的管理效率也在不断的提高,而评价企业资产的管理效率可以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非流动资产周转率等资产管理比率来衡量。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举债经营在一定程度可以提升企业的价值,举债能力好的企业容易取得资金,可以抢先投资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保持企业的良好效益。目前常用的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长期资本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另外本文净净资产收益增长率、资产增长率、资本增长等指标来衡量企业的增长过程。
该阶段应该更加关注产品的质量合格率、产品返修率、产品退货率等衡量产品价值的相关指标,销售增长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可以衡量产品的销售增长同时,也是企业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的起点,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市场销售的实现,因此企业的市场销售能力非常关键,而企业为了决定供应量、价格等因素应具备良好的市场预期能力。因此,发展阶段企业价值评估指标如表2所示。
(三)成熟阶段 企业进入成熟阶段的标志主要有:一是具有稳定的销售增长率,它大于等于宏观经济的名义增长率;二是具有稳定的投资资本回报率,它与资本成本接近。该阶段除了如发展阶段考虑财务指标和产品指标外,作为成熟的企业,应该更多的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利润分配以及实施新项目开拓新的市场。承担企业风险的投资者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企业应该选择适当的利润分配政策。因此该阶段的指标体系如表3所示。
(四)清算阶段 当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企业的产权由股东转向债权人,企业破产清算的重要程序就是变卖资产以清偿债务。因此,该阶段企业的主要价值则是资产的价值,另外,如果企业具有品牌,则企业的价值评估还应该重点关注企业的品牌价值,如果汇源并购案例,其收购价远高于企业资产的价值,汇源品牌价值也是重要的价值组成部分。
北京市、黑龙江省、河北省劳动局(组):
关于一九五七年延期毕业的技工学校、半工半读学校、技工训练班的学员,他们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意见,凡是根据国务院一九五七年总周字27号通知的规定延期毕业和分配工作的,应当从他们正式分配工作列入在册职工,并且领取了工人标准工资时,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个别地区和单位没有这样办的,应当照顾全局,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纠正过来。
其他年度延期毕业的上述学校和训练班的学员,其工作年限也应按上述意见办理。
关键词:日本茶道;发展;历史;精神
所谓茶道,实际上是“茶汤之道”的简称,茶汤最初在由中国宋代盛行,在镰仓初期传到日本,并逐渐日本化。关于茶道的历史,室町时代中期,即所谓的东山时代,出现了能阿弥和珠光两位杰出的艺术大师。能阿弥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大师,他原来是一位武士,武士生活的最大特点就是充满了活力,能阿弥不光是茶道大师还擅长文学,精通连歌。他规定了在书院茶室做茶道时壁龛,高低隔板的装饰方式。壁龛中首先要挂两三副挂轴,挂轴一般是裱好的唐绘,它的前面要放置‘三具足’,即香炉,花瓶和烛台,这一系列做法大体引用了佛像装饰的手法。此外的高低搁板,搁板上层放香盒,茶叶罐,天目茶碗和汤瓶。据考证台子一式运用到茶道的第一人就是能阿弥。除此之外,他还对台子点茶以及东山御物的制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谈起珠光,他被誉为是茶汤的创始人。珠光主张人类平等的茶汤之道。在他之前,茶汤中阶级差别明显,而在《珠光一纸目录》中写道:“应对上怠慢,对下礼遇”。学习茶道的过程中,他也强调“事事需谨慎,处处关照人”“真心爱洁净”“节制酒色”这一系列理念,他还给我们留下“茶会之常客,亦应待其如名人”这一至理名言。到了室町时代末期的战国时代,出现了武野绍鸥和千利休这位集日本茶道之大成者。绍鸥是利休的老师,他发明了铁制细锁链,竹藤炭筐等一系列茶具,他主张:“应咀嚼般小口饮用,大口饮用不知其味”,他还说“如若茶不凉,甘愿一日饮”。《山上宗二记》中还记载绍鸥对弟子们说过:“虽说六十定命,然壮年仅二十载,唯不断潜心茶道,方可擅长此道,如若缺乏横心,必将不善此道”,真正的人生与生存价值存在于“鼎盛二十年”之中。如果能领悟这一点,年轻人就会珍惜光阴不会虚度时日了。他还强调“然须用心书籍”,不管是茶道还是研究其他学问,都要广泛阅读扩大知识面。
说到利休流的茶道,现在已经发展成日本茶道的核心。明治之后,开始盛兴的三千家,即表千家,里千家和武者小路千家的先祖就是千利休。千利休的孙子千宗旦,以“鳌辈栉琶于世。从宗旦开始,千家分成了三千家,他的次子辞官隐居,并在京都的武者小路有宅邸,于是被称为武者小路千家。不审庵原本是利休的茶室,后被传给三子江岑宗左,成为了表千家的茶室。后宗旦又在不审庵的北侧后方建立了今日庵,传给了四子,由于今日庵在不审庵后方,于是被称为里千家。于是日本便形成了三千家,弘扬茶道直至今日。
茶道在德川时代开始趋于秩序化,丰臣秀吉在统一日本前日本处于长期的无规则状态,人们渴望有秩序的和平的生活,于是自然而然的,人们建立了规范的茶道标准和精神。而此前一直以佛教思想为基础的茶道精神,随着时代的需求渐渐被转化为儒家思想。孔子认为,每个人需要做自己身份相符的事,如果僭越身份去做事,就会导致社会混乱,自身也会灭亡。于是,为了建立和平秩序,逐步形成了身份制度,阶级差,到了德川时代,士农工商的身份制度被最终确立。而利休在《山上宗二记》中明确规定了成为茶道名人的资格,第一必须是“茶汤者”,第二必须是“茶汤爱好者”,第三必须拥有唐物的名物茶器,第四必须专于此道。
而这些标准,随着武家茶道的兴起很快遭到了破坏。茶道首先出现在寺院和市町,到了江户时代,随着武士力量的崛起,迫切需要建立武士流茶道。石州流是公认的武家茶,大名茶的代表。其中武家茶的著名石州流茶人松平不昧就是代表之一。他将茶道精神运用到政治理念中,成为了著名的明君。与此同一时代一位叫做川上不白的天才茶人,以表千家为中心参与制定了“七事仪式”。所谓的“七事仪式”,包括品茶,花月,回炭,回花,一二三,且座,数茶。虽然这只是一种游戏但也是修炼茶道的一种方式。这一时期的町人茶的地位逐渐下降,为了抵抗武家茶,形成了家元制度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明治维新之后,也迎来了茶道的新时代,随着日本社会的大变革,“文明开化”及“欧化主义”开始流行起来。现代社会中,举办茶事或者茶会大多出现在企业家名流之中。日本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会从热衷于外国文化转向于本土文化,但一般的茶会,往往是地位显赫之人比较天下名器之处,忘记了茶道的根本精神。女士们在结婚前也会学习茶道或者花道,但往往只是形式上的模仿,并不能理解而去改变自身。总而言之,茶道应该是人与人交往的一种社交生活规范,消除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所谓“和敬清寂”及“一期一会”等至理名言应努力理解消化,怀着“茶之心”去不断努力发现,改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