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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持“三农”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机制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创造一批适合我县农村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推动城乡金融协调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
工作机制:按照“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县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为创新主体,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政府和经济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科学整合全县金融信贷资源,突出重点领域,辅以必要的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创新的决策支持体系、正向激励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创造一批适合我县农村实际需求特点、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县政府成立了县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联席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召集人,主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和县人行行长为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畜牧局、银监办、农发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对创新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效果评估,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为创新工作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启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09年10月)
根据省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金融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方案,召开联席会议,正式启动创新工作,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涉农信贷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推出和推广一批有特色、可复制、易推广的涉农信贷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
(二)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成员单位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召开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互相借鉴、学习、交流金融创新工作经验。
(三)做好创新工作信息通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写《创新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有关金融部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0年1月)
全面总结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迎接检查考核。
四、具体措施
(一)金融产品创新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贷款方式、创新贷款品种,重点发展“信用共同体+信贷”、订单农业贷款、“信贷+保险”等信贷模式,通过制订科学的工作流程,严格相关的管理制度,切实抓出成效。1.深化、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一是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依托,设立信用共同体。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农业经济、产业集群或企业集群发展情况,引导、推动设立信用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充分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资信方式,组建农户(种养殖业、个体工商户)互助担保组织、行业协会等信用共同体。二是金融机构要加快与担保协会、行业协会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加大联合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并通过规范信用共同体内部的资信公开、信用评估、贷款催收等程序,促进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扩大信用贷款投放。三是金融机构在自身权限内,在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基础上,对守信户核定授信额度,发放循环授权凭证,实行“一次核定、总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到期归还”,切实为农民贷款提供便利。同时,对于资信状况良好、资金需求量大的用户(或高端信用户)以及联保组织,提高授信额度,加大支持力度。四是按照可复制、易推广的要求,着力完善推广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巾帼创业贷款、异地打工和创业贷款等贷款模式,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农民增收。
2.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范围。一是加强涉农信贷管理制度创新,扩大农户和中小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房地产、土地经营权、企业仓储、林产林权等抵押贷款,稳步发展仓储、存单、结算单、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贷款担保。二是壮大现有担保机构实力,放大担保倍数,建立新的担保机构。积极组建中小企业联保、商户联保等组织,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的融资担保服务力度,使担保公司充分发挥其融资平台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三是金融机构加快与担保协会、行业协会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加大联合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并通过规范信用共同体内部的资信公开、信用评估、贷款催收等程序,促进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扩大信用贷款发放。
3.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一是各涉农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农业订单贷款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信贷”、“公司+中介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纪人或协会)+农户+信贷”、“公司+专业市场(或基地)+农户+信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订单农业与信贷创新模式要面向农业科技示范户和订单种植户,面向农业科技和农业服务体系,面向带动产业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推进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发展。二是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要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大力推广“农户+信用协会(+政府补偿基金)+保险信贷”、“涉农企业+联保协会+保险+信贷”、“仓储+保证金+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新产品。三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种养大户和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通过投资“信贷+保险”和信托理财产品,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
各金融机构要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涉农金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一是积极开展涉农中小企业财务辅导工作。建立涉农中小企业重点联系银行制度,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对涉农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二是提高办理信贷业务的透明度。实行“阳光信贷”工程,真正实行信贷政策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操作公开、限时办结,农民需要咨询或申请贷款的,直接到“信贷服务大厅”进行“面对面、零距离”办贷,进行阳光公开操作,确保农民获得贷款的公平性。三是扩大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权限,提高信贷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供可供选择的还款付息方式,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对评定的信用户在柜台直接办理贷款业务,为农民和中小企业提供及时、周到、优良、便捷的服务。四是推行农贷信贷员包村到户和客户经理定制式服务,对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客户,配置不同的客户经理,实行定制式、精细化服务,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五是借助金融机构自身的信贷网络,扩大电子化服务领域,推行电话自动转帐业务、手机银行、联网互保、农民工银行卡等电子化金融服务。大力推广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银行卡,为农民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特别是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和财政补贴提供便利条件。六是大力拓展收费类和服务类资金归集等中间业务,开展农村金融咨询、保险销售和涉农理财业务,中间业务由以传统业务为主向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交叉营销转变,由以物理网点销售为主向以电子渠道销售为主转变,满足农村地区农户的理财服务需求。
五、配套支持政策
(一)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改进和完善配套金融服务
一是人民银行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特种存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正向激励机制。增加再贷款额度,并扩大再贷款使用范围。二是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的便利程度;为进出口企业结售汇和国库资金支付提供便利条件,切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农村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深入开展农村、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
(二)实施市场准入扶持政策,激发金融机构工作积极性
银监部门要按照“宽准入、严监管”和“区别对待”的原则,采取积极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市场准入扶持政策。一是优先支持支农成效显著、风险控制能力强、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特色的涉农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基层机构网点优化调整。二是优先支持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对农村信用社使用的支农再贷款,不纳入存贷比监管指标考核。
(三)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加金融资源向农村投放的吸引力
一是县财政部门要健全涉农贷款基准利率、风险补贴制度,对农户贷款执行的基准利率部分给予适当贴息,对于发放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二是建立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的激励机制,对于经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在财税、监管和货币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奖励。三是加快壮大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股,形成以政策性担保为引导、商业性和互担保机构为主体、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有较强融资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重点扶持县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探索建立保险补贴制度,为提供涉农业务的保险公司、参保企业和农户,提供保费、经营费用和超赔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是我县金融产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快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推动和信息沟通交流,分工协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以保证创新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