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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生产具有周期长、单件性、流动性的特点,这里的流动性不仅表现在施工力量在同一建筑产品不同部位之间流动,还表现在施工力量在不同地区、不同建筑产品之间流动。建筑生产还具有不均衡性,它不仅表现在由于受到风、雨、雪、温度等气候条件的影响,难以做到全年均衡生产,也表现在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投入的人力、机械、材料不均衡。建筑生产是为特定的消费者生产,而不是像工业产品那样为广义的消费者而生产。另外,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因而建筑生产受到的城市规划、环保、施工噪声等外部约束条件比较多。
2.建筑生产的要素
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力共同构成生产力,它们统称为生产要素。建筑生产的劳动对象包括建筑材料和土地。其中,建筑材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未经建筑业加工的原材料,另一类是经过建筑业或其他行业加工的构件和配件。土地作为劳动对象有两种情况:一是作为采掘对象,如作为建筑材料来源的采石场、砂场等;二是作为建筑对象,即作为建筑产品的地基。劳动对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品质的不断改进,推动着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如新型材料和配件就是新型工业发展、产品更新换代和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的基础条件。建筑生产的劳动资料包括设备、工具、容器、检验手段以及厂房、生产用房等设施。劳动资料的质量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类改造自然和创造财富的能力。它的不断完善和进步,也是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生产过程中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对建筑生产的劳动力的研究,重点是要研究劳动结构,即在劳动力总数中各种人员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是否科学、合理。对建筑生产要素的研究,还要特别强调建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建筑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取决于生产目标,比如要达到利润额最高、销售额最高,还是成本最小等等。如果生产目标改变了,那么要素的最佳组合也会随之改变。
3.建筑生产率
生产率是指某一生产过程的产出量与投入量的比率,即生产率=产出量/投入量。按照投入要素种类的不同,生产率可以分别称为资本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原材料生产率等,其中最常采用的是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根据计算范围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在多数情况下,个别劳动生产率指的是企业劳动生产率。社会劳动生产率是按部门或行业全部从业人员计算的劳动生产率。研究建筑生产的生产率,主要是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规律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要分析、研究建筑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比如,如何改进生产资料效能、改善生产组织和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等等。
4.建筑技术进步
建筑生产的技术进步体现在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等各个方面。技术进步的结果,是取得等量产出可以节约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进步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对技术进步的作用仅仅停留在定性分析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充分反映科学技术进步对发展生产力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定量分析和测算来评价建筑生产技术进步的经济效果。因此,对建筑生产技术进步的研究,主要是选择适当的定量分析方法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这对于正确评价技术进步的作用和发展状况,调整或者规划技术进步的发展方向,是十分必要的。
5.建筑生产社会化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4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04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4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04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版权所有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04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
(三)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六)负责对申报资质等级一级企业和国家一、二级企业以及国家和部级先进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办法;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三)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掌握和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五)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六)组织或者参与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九)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
(十)领导和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工作。
第八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施工或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下列方面做出成绩或者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建筑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建筑安全科学研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三)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二)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存在着严重事故隐患或者发生伤亡事故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
(四)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
(五)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
(六)对于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国内建筑业的管理机制存在滞后性,没有完全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变化。一是长期的安全科研投入不足,造成了安全管理方法、手段和体系落后的局面,制约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亟待发展培育第三方安全监督中介组织。在国内,目前只有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而在国外,安全服务机构、工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主动承担了咨询、服务、论证、培训、减灾防灾等功能,对安全生产监督和参与安全管理起到了很好的补充和完善作用。三是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2)监管机构不健全。尽管近几年政府部门对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给予了一定重视,大部分地区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增加了相应投入,但与当前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相比,无论在工作经费的落实还是在人员设备的配置等方面都相对薄弱。机构建设的不到位,大大制约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工作水平和执法力度的提高。同时,部分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了解不充分,把关不严,责任不落实,从而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在机构设置、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还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
2减少建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对措施
2.1加强制度建设树立“制度先行”的理念,规范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减少安全事故的重要保证。制度的制定不应仅仅停留在文本上和生硬的检查规则上,应从多角度多维度的完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安全责任制的构建体系,安全检查的规范标准等等,通过制度约束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将安全事故概率降到最低。
2.2加强人员管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安全是人最基本的需求,这也是以人为本的切实体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直接体现对“人”和“物”的安全管理上,其中,对“物”的管理,可以通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隐患,而对“人”的管理,不仅仅是针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更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
2.3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与一线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针对一线施工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等问题,应建立专门机构对即将从事或者正在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须知、安全占位须知、安全防范须知以及安全事故维权须知等内容,实现“事前防范、事中规范和事后维权”的全方位培训,让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有清晰、准确的认识,能够主动的、科学的、理性的保护自身安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安全建设。
2.4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我国保险业应介入建筑安全管理领域,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安全保障体系。在国内,保险行业针对建筑企业特点设计的险种仅仅有意外伤害保险,这是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工伤保险,而承包商险、安装工程险、劳工补偿险、职业责任险等与建筑工程内容有关的险种在我国保险领域几乎为空白,建议也能够将这些险种作为强制性保险纳入我国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将投保人的投保费用与其安全业绩和信誉资质挂钩,安全业绩好、信誉资质高的,则保费偏低,反之亦然。
3结束语
Abstract: The accident often happened in the construction site. How to implement safety problem in the construction needs to control people's unsafe acts and unsafe state of object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 the operating environment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author discussed safety production issues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mbining his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only for reference.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地;安全;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site;security;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2-0086-01
0引言
在工程建设中,项目安全控制是指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施工环境。
1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在发生的工伤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现场作业是人、物、环境的直接交叉点,在施工过程中人起着主导作用。人的行为是可控的又是难控的,人员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难点。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和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1.1 安全心理调适法心理品质包括一个人的感知感觉、思维、注意力、行为的协调连贯、反射、建立、反应能力等。这些素质都可通过教育培养得到提高。所以在培养人的全过程中,通过教育、职业训练、作风培养、体育锻炼、文化娱乐活动做好心理状态的转化工作。
1.2 奖惩控制法精神激励是重要的激励手段,它通过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在较高的层次上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让员工参与各种安全活动过程,尊重他们,信任他们,让他们在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参与决策,吸收他们中的正确意见。利用纪律的约束力,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对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进行奖励可采取评先进、发奖金、树立榜样等。对违纪者的惩罚,可采取罚款、通报批评、警告等,奖励或惩罚应按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
1.3 管理控制法安全生产控制是依靠安全生产机构的权威,运用命令、规定、指示、条例等手段,直接对管理对象实行控制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合理划定不同层次安全管理职位的权力和责任。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应考虑每个人合适的控制跨度,以确保每个管理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过程进行监控。还可通过信息沟通等渠道,使管理者知道在自己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进展情况,人员的行为和态度,以及与安全生产目标相脱离的偏差,从而确保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控制。
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由于物的能量可能释放引起事故的状态,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在生产过程中,所有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物的不安全状态既反映了物的自身特性,又反映了人的素质和人的决策水平。
2.1 设备的本质安全化本质安全是指操作失误和设备出现故障时,设备能自动发现并自动将其消除,从而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2 装设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是在设备性能结构中保证人机系统安全,而给主体设备设置的各种附加装置,是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转和保证在可能出现危险状态下保护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
2.3 加强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控制设备最终因素是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通过技术手段缓解和通过人的管理改善。设备的安全管理贯穿于整个设备的选择购置、安装调试、操作运行、维修停用等过程。主要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的安全审查与验收;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安全运行检查;维修保养、报废;安全检测、监控、检验和信用档案管理等。
3改善作业环境
3.1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科学合理地规划、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施工实施阶段,根据要求设置道路、组织排水、搭建临时设施、堆放材料和设置机械设备、土方及建筑垃圾、围墙与入口位置等。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3.2 施工现场功能区划分根据施工项目的要求,划分为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和办公生活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应设置于在建筑物坠落半径之外,应设置防护措施,划分隔离,以免人员误入危险区域。对功能区的划分还应考虑交通、水电、消防和卫生、环保等因素。
3.3 安全警示标志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的不同阶段,在危险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部位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阳台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3.4 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围挡的材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材料,不得使用布条、竹包或安全网,要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安全性。围挡的高度应高于1.8m。工地进出大门应牢固美观,大门上应标有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设置专职值班保卫人员。大门出口处应设置洗车槽,保证汽车干净上路。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作业人员等,应当佩戴工作卡。
4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施工现场,需要大量有着高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也不断提高,将新的科技成果运用到安全生产实践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5结束语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关心和维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没有安全的保障,便没有职工的高度积极性,就没有施工生产的高效益。因此,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也是非常严肃细致的一项工作。
参考文献:
物流成本的核算对象主要有以支付形态作为物流成本的核算对象,以物流成本项目作为物流成本核算对象以及以物流范围作为物流成本核算对象等。抚顺永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主要采用了以物流范围为主和以产品为目标的核算方式。以物流范围作为物流成本核算对象,就是对企业连续的物流过程人为地分段截取,把企业物流划分成供应物流、企业内物流、销售物流、回收物流和废弃物流五个物流过程分别核算其物流成本,这些物流过程实际上是紧密相连的,但按物流范围划分和核算物流成本可以分别得出这些物流过程的物流成本,便于企业从流程观掌握物流成本在每一过程环节的数额和物流成本总额全貌,并可依据这些数据核算出产品在整个物流过程的总成本和各环节的平均物流成本,用与同业同类产品的标杆或行业平均物流成本水平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产品为对象核算物流成本,主要用于生产流通企业核算为组织该产品的生产、销售所耗费的物流成本开支情况。以某产品为对象核算物流成本可了解各类产品的物流成本情况,便于与不同企业同类产品的物流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其物流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构成比例和产品的盈亏状况。但由于生产企业要涉及到在制产品与完工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流通企业要考虑进货和出货差额的毛收入与商品周转率之积的交叉比率,因而在实际核算中,以产品为对象核算物流成本要复杂得多。
二、本企业生产物流成本管理方式的优缺点
(一)本企业物流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在我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些老型的生产企业总是对物流成本管理认识不全面。对物流管理的概念非常模糊,认为物流就是传递信息,生产成本与物流不搭嘎。但是这是完全错误的。物流成本,物流成本管理,物流成本控制及其对企业效益具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些企业依然把主要精力还是用在研发、生产和市场营销等方面,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出现销售额增加而利润却降低的情况。其次就是物流成本管理目标不明确,由于核算的不全面,信息不充分,企业在物流成本设计或预算时没有明确的目标或目标不符合实际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物流成本管理方法不得当?,这些企业管理物流的人员并不是具有专业物流知识的人才。对于这个新型的行业,企业的意识还是很模糊,我认为在物流的管理上,必须要用专业的人员,这样才能很好的发挥物流本质的作用。目前大多数企业对物流成本管理还是局限在功能或作业层面上,将物流系统认为的割裂开,不能从系统的角度实施管理,由于物流成本存在“背反性”,所以单方面管理某一部分成本,反而会使得总成本可能升高。
(二)本企业在物流生产成本管理方面的优点-校企联合。抚顺永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在社会迅速发展的大进程中并没有落后,早早就率先采用了“校企联合”的方式。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和沈阳建筑大学等高校进行联合,邀请很多优秀的科研人员进行策划与指导,并且也为这些高校的在校生提供实习与就业的机会。企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一个企业要取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就要依靠人才来实现。因为生产科学技术的高起点、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高水平、生产产品上的高质量都要靠人来完成。所以,企业一般都很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使之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实现校企联合开展继续教育,不仅能够提高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且通过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可以节约企业的培训成本,提高培训质量。
三、结论
目前,我国的物流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问题还有待解决,对于物流成本缺乏研究,就是其中之一。需要指出的是,物流成本局部控制的不同控制方式的选择依赖于企业物流的运作模式。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 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 检查方式
1. 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 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 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 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1. 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 检查整改
1.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 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 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 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 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 整改分类
1. 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安全管理
1 引言
据住建部消息:2011年3月,我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6起、死亡32人。建筑施工安全局面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建筑行业管理体制,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建筑行业同仁非常关注的问题。下面结合作者工作经验,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措施,以供同仁参考。
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
2.1 建筑施工特点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1.1 建筑施工多为露天作业、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和垂直运输,施工环境条件相对恶劣,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工期相对紧迫,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个单位多个工种相互配合、进行立体交叉作业,这些也决定了建筑施工极具危险性。这期间,若安全管理工作处理不到位,就会导致建筑施工的工作防护不当,进而导致建筑施工中突发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亡事故。
2.1.2 建筑施工行业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手工劳动操作仍为目前建筑行业所主要采取的作业方式,繁重的体力劳动操作极易让人产生疲劳而导致注意力分散,操作失误增多,致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增加。
2.2 建筑工人素质特点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2.1 目前,在我国建筑工人里面,造大楼,修路的建筑工人中,有79.8%来自于贫困山区的农民工,而且临时员工较多。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暂时从种田工转为建筑工,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多为普级教育生,其知识结构、劳作方式、习惯意识等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筑业的特殊工作条件和环境,特别是一些青农民工,胆大、冒险、蛮干、侥性心理较强,安全防护意识淡薄,仅把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看作走过程,缺乏应有的施工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无证操作、跨专业操作、不带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带等一系列违规现象,而且随自己主观随意性出入建筑施工的安全防护区,这些因素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造成极大的不便,埋下了极大的施工安全隐患。
2.2.2 随着我国城市不断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物高、大、奇特点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这就给建筑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发展过程中,我国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专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很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往往只凭以往的施工经验和传统施工技术进行建筑施工,缺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的认知和更新,并且,对建筑施工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建筑施工的标准和规范也不甚明了,无法掌握新时期的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使得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技术不到位,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也只是草草了事,并没有认真履行其应发挥的职责作用,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脱节,无法落实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这也使得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频发。
2.3 相关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3.1 相当一部分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消极低迷,尚未掌握相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严格遵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其安全监管职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全面,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忽视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无法主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安全监理工作,即使发现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没有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合理处罚,无法及时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适时整改,从而导致监理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2 建筑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的建筑单位根本就不曾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人员,致使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空缺。即使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建筑企业,也只是将建筑施工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书面化,并没有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到战略高度,更无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当中,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存在的比率增大,诱发安全事故。
2.4 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引起安全生产隐患
2.4.1 有些施工单位为了多接施工任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任务,甚至出现越级承包和无资质分包的违法现象。三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资质,利用二级企业的资质与建设单位签合同,从而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中出现承揽工程的恶性竞争,只关注工程施工工期,只重视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只追求工程施工利益, 而对建筑人员的劳动安全保障却视而不见,无法真正落实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管理条例,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2.4.2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建筑施工行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建筑单位无法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于是,为了节约工程的成本造价来增加利润的上升空间,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在中标后并不会投入应投的资金购置必要的安全管理设备,这就造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器材和工具的缺失,严重削弱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大量增加,导致建筑施工工程的无序化。无法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控制,保障建筑工人的生产安全也就无从谈起,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增加。
2.5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不科学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5.1 设计单位在勘察过程中,因为质保体制不健全,无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导致建筑工程的勘察深度不够,无法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也无法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标准,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中结构隐患的存在。
2.5.2 在设计过程中,由于部分设计人员对建筑工程的受力路线不了解,只重视设计强度计算上的安全需求,忽视建筑使用强度极限状态,盲目追求多强度而少耐性,造成建筑产品的局部受力过大等问题,直接威胁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
2.6 政府行政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出现
在行政监管方面,虽然国家制定和颁发了大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但是部分建设行政的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重视和落实这些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而且,在很多监管部门中,出现了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安全监管的力度和有效性,无法对应该纳入安全监督管理的建筑施工工程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管,无法实现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3 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3.1 加大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监管力度
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督促力度直接影响施工项目参与各方的安全管理效果。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只有认真履行其法定的监管职责,严格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才能保证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到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当中,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完善我国建筑市场的安全管理机制,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其次要提高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水平,增强其法律意识;再次安全生产监督要机制化、长效化,监督检查不要流于形式,要狠抓落实,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解决。
3.2 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
人是建筑施工的主体,是安全的关键,是影响质量安全的最基本因素,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严格依照建设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的日常生产安全教育工作,在经过严格考核通过后方可持证上岗。
3.3 落实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企业自身安全管理力度
施工企业是施工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和管理者,是实施安全管理的主体,对能否进行安全生产起着决定作用。只有落实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施工企业才会注重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从而提高其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施工安全管理力度,最终达到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目标。
3.4 改变施工项目安全监理现状
施工安全监理的实施能够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但是,施工项目安全监理责任与权力不对等的现状,削弱了安全监理应有的作用。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安全监理的作用,就要在监理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的同时,赋予其更多的权力,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处罚权,保证其各种指令能够畅通,使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本文主要研究分析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后续工程BT建设项目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人的因素
1.1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我国大多数的施工相关人员都没有较高的学历,也没有十分专业的施工安全意识,只有相对专业的施工技术。虽说工程质量很重要,但是安全问题在施工过程当中还是排第一位的。现今许多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不是很注重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而且各方面施工安全措施也没有到位,再加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这样的情况下,特别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出现。
1.2监理人员监督力不强
监理单位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竣工时间。监理人员存在于整个施工过程当中,现今的监理人员比较注重监督施工人员是否规范作业,而容易忽视施工人员和自身的生命安全。由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传统的监理单位对监理人员的要求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许多监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监理素质,和强而有力的监理力度。
2规章制度因素
2.1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完善
我国现今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我国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体制,没有统一的监管力,并且我国现今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形式单一,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方案,监管人员专业水平跟不上不断扩大的建筑工程,各项监管工作难以落实。
2.2法律法规的管控力度不强
我国有较多的工程条款,却没有详细明确的工程管理条款。部分工程管理条款内容不完善,相关监督检查机构对法律法规的执行观念不强,执行力度不够大,且相关人员容易被建设单位收买。在展开工作的过程中容易受法律法规条条框框的影响,容易忽视钻法律空子的各个单位,再加上法律法规的管控力度不强,这样的情况特别容易导致工程事故的产生。
3资金因素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投入远远不足,建筑单位修建工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的将利益最大化,不断降低施工成本,尤其是对施工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这些不正当行为使得建筑工程质量不断下降。
4解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
4.1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事故的发生是可以提前预防的。我国的安全施工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就迫切要求施工人员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施工单位可以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施工人员也可以在业余时间,加强自身对施工安全意识的了解和学习。生命是享受一切物质,和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前提,只有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基础上,才能安全,高效的进行工程施工。
4.2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督力
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施工进度,竣工时间。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专业的训练,定期考察监理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监理人员在不断掌握,和巩固专业的监理知识的基础上,还应当通过自主学习,和自我完善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只有不断巩固,不断学习,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4.3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后续工程BT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不断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现今我国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体制松散,管理人员不专业,管理体制不完善。这要求相关部门应当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革新管理体制,整顿管理松散之风,制定明确的管理条例,约束和严格要求管理人员,采用先进的管理措施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4.4增强法律法规管控力度
政府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详细的、全面的法律条例来增强法律法规管控力度。在此基础上,还应当不断加强监督检查机构的实行力度,以及扩大监督检查机构的执行范围,树立明确的,正确的、专业的职业道德观念。政府职能机构应当随时展,定期完善法律法规,尽量避免法律空子的出现和产生。
4.5加大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资金投入建设单位的首要目的是盈利,而考虑到建筑工程今后的发展状况,质量的保障才是建筑单位发展的硬道理。这就要求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后续工程BT建设项目建筑单位应当多建良心工程,减少、甚至是杜绝偷工减料现象的出现,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加强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保障,加大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投入。
5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高效快速的解决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后续工程BT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就必须要不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督力,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增强法律法规管控力度,加大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资金的投入。
参考文献:
[1]刘俊材.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研究[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04-28.
[2]左林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