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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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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第1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一是在xx公园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对2017年度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

三是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第2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男:又是一年春风绿,又是一年3.15,3.15是百姓心声的愿望,它体现了执法者的努力,对于消费者而言,它是节日,对于经营者来讲,它是考验,对于政府来讲,它是行动!

女:不错!今年3.15的年主题是“健康维权”也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权益!这里的健康指我们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还有消费者的心理健康!!

男:20xx年是奋力打造“实力辽阳、平安辽阳、诚信辽阳”战略目标的开局之年,引导消费者、服务经营者、构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信用平台,也是今年3.15的内容之一。

女: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于3.15都给预了充分的重视,今天到场的主要领导有:

男:还有:

女:下面请讲话

男:现在我们提倡和协社会,它是靠法制、靠机制、靠协调进行理性维权的新思维,它表达了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相互携手、打造安全、健康、和协的新生活的愿望!经营者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请主办单位代表讲话。

演出部分:

女:愿我们的生活质量更高、愿我们的日子开门红。:《开门红》歌伴舞。

男:把娱乐和实用结合在一起,做聪明的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的消费,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女:在今年辽阳市工商局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百题万人有奖竞赛活动。它分别评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下面有请宣布获奖名单!

男:下面有请观众抽出今天的特等奖

女:有请歌手献歌!

男: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是每个消费者都应具有的常识。下面我要向大家提出几道问题,请您来回答!

女:下面请市消委会宣布获得20xx---20xx年维权十佳先进个人名单。

男:当你需要的时候,他们在你身后;当你无助的时候,他们在你左右,他们是旁人,但他们也是朋友!让我们将下面的歌献给这些维权的战士!英子的歌!

女:辽阳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假维权氛围的工作中,付出了他们艰辛的劳动!下面请工商局有关领导宣布2003---2004十大侵权案件!

男:每到3.15,我们都翘首以待,虽然有些沉重,但它毕竟是我们的希望!也许此时的歌会让我们轻快起来!!歌手献歌!

女:下面继续现场问答,请观众做好准备,有纪念品相送!

结束部分:

男:让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联合起来,把3.15活动不断的引向深入

女:保护好我们的权益,买的放心!吃的安全

第3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2.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9.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1.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3. 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4.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7.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6.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1.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2.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3.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4. 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5. 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6.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7.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9. 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0.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1.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3. 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4.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45. 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46.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7.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8.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4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 从3月1日开始,

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咨询、受理投诉、执法维权等系列活动。现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以宣传服务消费者,提升工商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宗旨,及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细则,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点,并把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分管局长直接负责,狠抓落实。为能将“3.15”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我局积极与旗电视台、报社等新闻机构以及各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为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关注消费安全,加大宣传。在察素齐镇繁华地段的广告屏食品安全、农资消费警示。活动现场消费警示12条,镇内各大商场张贴警示标语35条。二是部门联合,领导重视。参加宣传活动的共12个单位,其中理事单位6家,企业6家。并设置了展台,悬挂横幅,为纪念活动增添了浓厚的气氛。旗人大、旗政府、旗政协对此次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并组织三大班子的部分领导亲临现场进行视察和咨询。三是形式多样,主题显明。活动当日设置法律咨询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商品真假识别台及义务服务台,并出动流动宣传执法车,以多形式、多渠道帮助消费者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四是开展“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签名活动,我旗60多家企业参加签名活动。企业代表郑重承诺,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各项义务,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发放创建“首府放心城市”倡议书300余 份。五是与__市浙加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消费者有奖知识问答,此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他们踊跃答题,既学到了日常的消费知识又获得了精美的礼品,同时增添了活动的热烈气氛。六是现场受理,群众满意。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工作,消协与12315 投诉中心及各个工商所,制定了3月14日和3月15日两天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实行了48 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在“3.15”

活动现场设置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流动宣传执法车,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投诉3起,正在调查中,咨询500 人次。七是严厉打击,媒体关注。 对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销毁物品涉及9大类30余种,总价值5万余元。旗电视台和报社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采访并进行及时报道。

第5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为更好地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自3月15日至3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着力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公治,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2015年3月17日,共三天;活动会场设在xx市新佳洁购物广场。

三、主办单位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3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在新佳洁购物广场举办全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图片展,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的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宣传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同时,现场还开展有奖问答、猜谜语等趣味活动,丰富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法规科、注册科、监察室、餐饮科、食品流通科、城区三个监管所、办公室。

(二)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3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设立“消费投诉现场受理台”,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积极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畅通“12315”消费投诉、“12331”食品投诉、“12365”质监投诉热线,做好突发消费投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研判,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申诉举报中心、餐饮科、药械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三)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及真假商品辨别现场讲授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区,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真假商品辨别知识讲授。

责任单位:市局综合执法大队、药械科

(四)举办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3月15日上午,在xx市仙峰岭垃圾场举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此次销毁的商品主要是往年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药品、日用品、化妆品等。

责任单位:市局综合执法大队、监察室、稽查科、办公室。

(五)开展名优产品展示及名酒鉴定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名优产品展示区,并邀请专家人员开展现场鉴定活动。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大队、申诉举报中心、佳洁贸易有限公司。

(六)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文艺晚会。晚会活动于3月15日晚上7点至9点在新佳洁购物广场举行。我局参加大合唱的人员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人教科、监察室、林世铭、全局干部职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纪念活动有序开展,市局成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建国任组长,副局长张亚洲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吴建忠、副局长朱光轩、纪检组长叶德增、食品总监蔡燕生任副组长,市申诉举报中心主任吴家武、消委会办公室主任郑乐中为协调人,其他各监管所、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第6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一】

一、3.15消费者权益日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X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X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86xx10、57xxx967。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二】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与民生”主题,使当代的大学生更加留心发生在身边的消费方面的问题。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人文与法学系法学会特举办此次活动,帮助中国计量学院学生深入了解消费与民生,解答疑难问题。

二、活动的时间

20xx年3月15日

三、活动形式

1.在食堂门口进行宣传,发放传单,拉横幅,介绍本次活动,并在宣传现场设置意见箱,征集同学们的意见。

2.随机对过往学生进行采访,例如遇到过的损害消费者行为的事件,以及贴近学生生活的在学校中发生的消费行为。

3.设立咨询台。邀请老师进行现场答疑,为学生解难排忧。

4.知识竞答

四,活动宣传

1、设计活动方案,制作活动海报及活动横幅,宣传活动名称及内容。

(1)活动横幅数量:2条

内容:①“消费与民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悬挂地点:食堂门口

(2)活动海报数量:3张

张贴地点:教学楼 食堂

2、联系校园内媒体单位,包括校电台,校广播等。

3、发放传单

四、活动实施

1. 宣传日时,场地分为2个区,分别为:现场咨询区、宣传材料发放区。

现场咨询区:桌子排成一字型,备好姓名牌,若干支笔;

宣传材料发放区:组织若干名同学分散在各个场地进行发放,另外安排2名同学在咨询区与礼品领取区进行发放。

2.知识竞答(附件)

五、活动经费预算

1. 海报 10元

2. 横幅 30元

3.知识竞答 10元

4.饮用水 20元

共计70元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三】

为确保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顺利开展,阳宗海工商分局早计划、早行动,从五个方面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2日,拟在汤池街道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届时邀请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管委会工委工作部、质监分局、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工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消费安全教育、消费咨询、消费引导等形式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布标,设立消费维权展板,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并进行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等展示,发放宣传材料。

(二)加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力度,切实做好“五进”。

1、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市场,分别在草甸农贸市场、阳宗农贸市场、七甸农贸市场、汤池西街四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农产品交易场所悬挂宣传布标,内容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两条宣传布标。

2、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企业,分别在中石化昆明分公司阳宗服务区、小团山福璟水晶经营部、僰银、一条龙等四个游客、消费者聚集较多的地方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两条宣传布标。

3、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超市,分别在七甸街道四方超市、汤池茂升超市、汤池华联超市、阳宗镇桦凤购物广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或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4、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学校,在国土资源职业学校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布标。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现场宣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日常消费知识,着重介绍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消费维权案例。增强学校师生的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5、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园区。在七甸工业园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凯晟食品店悬挂3.15消费维权宣传布标,内容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布标。

(三)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3月15日前,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基础设施较好,条件要求达标的企业,培育创建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并严格按照《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创建消费教育基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动员,对申报消费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审核验收。3月15日前,拟对阳宗海辖区的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云南大山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三个消费维权教育基地进行授牌。

第7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工商局消费权益日领导讲话稿范文一】

同志们:

今天,能来到**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市消委会、市工商局等各职能部门和全市消费者欢聚一堂,共庆节日,我感到十分高兴,首先,在这里,我代表**市工商局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辛勤工作在执法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过去的一年,**市消委会和市工商局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各项法律法规,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作了很多的工作。特别是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也确保了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我们要紧紧围绕“安全消费”这一永恒的主题开展好今年的工作。一是要一步增强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整合维权执法力量,提高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工作效率,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二是要在各类消费市场建立“一会两站”,以有效减少调解中间环节,节省消费者维权成本和时间。要延伸维权触角,努力推动城乡维权服务均等化。三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四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的协调作用,完善和壮大志愿者队伍,提高社会监督效能。

同志们,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对于我们广大工商干部来说,是使命所在。我们要不畏艰难,发挥工商职能,全力推进消费维权事业向前进!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肩上的红盾更红,为头顶的国徽添彩!

谢谢大家!

【工商局消费权益日领导讲话稿范文二】

同志们: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消委会、**县工商局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一贯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县( )领导、质监、卫生、药监、物价等职能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下,突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消费教育指导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消费纠纷调解取得了新成效。去年,全县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278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22件,解决417件,案件结案率98.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38.2万元。同时,主动把事后维权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坚持热情接待与依法调解相结合,调解纠纷与宣传法规相结合,受理投诉与向有关部门提供违法案源相结合,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消费宣教引导拓宽了新领域。一是制作消费维权公益短片,在城区文化广场循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年主题,扩大宣传效应,使之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二是举办大型咨询活动。联合联合卫生、质监、药监、物价等16个职能部门,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派发了各种宣传单张6500份,接受咨询2000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三是组织电信、移动、联通、供电、供水等公用企业和部分信用良好企业参与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实行承诺服务。四是加强消费指导。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针对不同时期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消费提示共20多条,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和指导消费职能作用。五是组织消费维权小分队深入龙湖社区老年人协会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并送发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三包规定等书籍资料,受到老年朋友的热烈欢迎。六是发起千人“诚信兴商先锋行”签名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一千多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社会承诺守法经营、诚信经商,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实现了新突破。根据省、市消委的安排布置,针对医疗和通信这两个服务行业进行消费者评议调查。评议活动主要采取公开收集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例、开展问卷调查等工作形式,共发出调查问卷300份,回收300份,并根据汇总统计了调查数据,为上级机关及时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同时,主动参与政府有关行政机关针对商品和服务开展的各类专项治理6次,发挥了消委会的社会监督作用。

(四)消费维权自身建设开创了新局面。一是坚持高标准狠抓队伍建设,打造过硬作风,在维权工作中做到快速反应,实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全程跟进,妥善处理。二是采取多种学习培训方式,及时更新知识,扩大维权视野,提高消保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增强上下、纵横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烟草专卖、农果等相关部门切实强化措施,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xx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中消协将20xx年确定为“消费与民生”主题年,旨在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着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推动制定和完善各项惠民消费政策,确保广大消费者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此,消委会各职能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消费与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层次,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把握年主题与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内在联系,结合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发挥行业协会、企业的积极性,通过与各职能部门的维权联动,采取座谈、研讨、媒体报道、广告宣传、送法下乡、印发法律法规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推动消费领域环境的改善,为消费的持续扩大和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一会一站一点”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服务网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积极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三是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继续运用格式条款点评、消费评议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商品服务评价体系,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促进他们履行社会责任,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四是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的突出矛盾,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要加强执法联动和协作,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共同担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结全社会的力量,提振市民消费信心,拉动社会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民生”主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关心和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主题年的各项活动当中,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工商局消费权益日领导讲话稿范文三】

尊敬的杨帆副县长、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在这里,我谨代表柳江县工商局、柳江县消费者协会对各位领导、同志们,以及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20xx年,柳江县工商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执法方面,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62起,罚没款27.3万元。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通过12315申诉举报平台所受理的申诉42件,成功调解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万元;受理举报25件,已处理25件,通过举报提供的线索立案调查1件,罚没款1.11万元。

20xx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明确以食品安全整治、农资安全整治、治理商业贿赂和打击传销为工作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做好新时期的消费维权工作,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整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我局和柳江县消协将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消费入手,致力于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指导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扩大内需,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2、密切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投诉,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积极促进和解,提高投诉调解率,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服务。

3、有重点地加强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大力度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4、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

5、督促和推动社会各有关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第9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乙:展开想象的翅膀,放飞美丽的梦想

甲:今天是 三 月十四日星期五,xx县第五小学红领巾小广播又如期和大家见面了!我是王思懿

乙:我是王雨涵

甲:冷暖在天地,关怀送身边

乙:关注天气预报,享受幸福人生,《温馨气象站》现在为您播送天气预报

甲:我县明天星期六12 —5 ℃,阴转小雨;星期天8—5℃,阴转小雨;下周星期一15—6℃,阴转小雨。

乙:红领巾小广播提醒同学们要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增减衣服,预防感冒,同时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补充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抵抗力。

甲:今天我们红领巾小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乙:王思懿,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乙: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甲:明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红领巾小广播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乙:3.15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的,当时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现已迁移至英国的伦敦。

甲:这是一个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组织。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促进对各种产品的国际合作。

乙: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到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其中包括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组织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演说,以提高消费者的认识。

甲: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乙:时间如过隙之驹,转眼间又要依依不舍地和大家说再见了,愿我们的节目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甲:本次播音到此结束,我们下周同一时间不见不散。

乙: 不见不散。

篇二: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工作人员告诉人们,消费者如果在购买时能多长个心眼就不会上当。他深有感触地说,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十分重要。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厂商、经销商严格自律,同时也需要消费者掌握相关的知识与技能。针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等问题,消费者如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呢?有关方面特为消费者支招。

一、怎样识别

欺诈消费者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有: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却谎称是正品;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标志销售商品;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利用传播媒体对商品做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预付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货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预约条件提供商品;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