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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
在传统的课堂上,教师占主导地位,学生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教师进行的是教授给学生的正确答案、下定结论的教育,重视的是结果。案例教学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改变了教学过程中单纯由老师唱主角、讲授知识、学生当观众、被动接受知识的状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进来,教师往往不给学生下定结论,不让学生寻求唯一的正确答案,活跃思路,得出不同的观点,重视的是过程。
(二)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得到发展
在教学过程中,如何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培养思维习惯、提高思维能力,是摆在教学、教师面前的现实而重要的课题。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几乎成了整个教学过程的主宰,教材上的内容及教师的答案成了“学术权威”,学生根本就不敢也没有信心对这些“学术权威”提出质疑,就更谈不上什么创新了。所有这些,不仅在无形中违背了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压抑了学生的主动性,也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创业人才。而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大胆质疑,及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好奇心,使学生在一种安全的心理环境下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出来。同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漏洞寻求填补方法,因此,通过案例教学既可以把握理论的精髓也能够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通过讨论还可以使学生提高表达能力,培养交流和合作的意识,强化竞争意识。
(三)案例教学可以把抽象的概念、原理具体化,容易记忆
教师通过案例可以很清晰地将难点内容内化成自己的语言讲解给同学们听,课堂教学内容能真正做到深入浅出。学生要想在课堂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展示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他必须预先充分准备,认真分析弄懂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并站在决策者的角度进行决策。在课堂上他要积极参与讨论,通过这个过程,学生就将对自己亲自参与的课堂内容深刻理解并铭记在心。
(四)案例教学可以促进教师的发展
要讲好一个案例并不容易,需要真正的理论修养和相应的领域知识。如何以小见大,如何于细微处见精神,如何多视角多侧面地剖析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又能做到收放自如,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切实解决的问题,在案例分析上是最能检验一位教师的“功力”。案例的运用促使教师很好地掌握理论,教师通过案例教学得到的知识是内化了的知识,并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整合教学中那些“不确定性”的知识。同时,案例教学能提升教师的教学兴趣,增强其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众所周知,人长期从事某―特定工作,会形成工作倦怠。教师也不例外。如果课堂教学只是靠书本理论来进行,不仅学生不爱听,长期如此,教师也不爱讲。教学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能有所学。因此,通过案例教学,学生们爱听了,教师也就更爱讲了。教师接触到活生生的案例后,讲课兴趣必将大为提高,从而,其对工作的满意度也将随之提高。
二、案例教学的局限性
(一)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容易出现“冷场”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的,但我们的学生大多数长期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成长起来,出现了或重或轻的迷信权威、教师的行为,面对新的教学方法常表现出保持原有的“惰性”,采取了冷眼旁观态度,被动接受、机械记忆的方式,参与课堂讨积极性、主动性会受到限制,而一但学生没有参与课堂讨论的热情,课堂上就容易出现“冷场”。
(二)案例教学对教师的要求较高
运用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的要求很高,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又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与实践经验:既要求教师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修改教案,又要求教师更加重视改革开放的社会经济实际和科技的高速发展变化,对现实问题保持高度敏感,不断地从社会实践中求索适宜教学的案例,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三)案例选择费时费力
案例教学是以精选出来的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案例为材料的。案例是为了增强教学效果而设置的线索、背景,案例选择是否恰当是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因素,所选案例不仅不能脱离教材内容,要同教材内容“接近”,而且还要使其具有一定的通俗性、简洁性、疑难性和典型性,要通过案例选取将深奥的理论通俗化、抽象的概念具体化,便于学生从案例中准确地理解教材的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案例要力求简洁,要将主要时间用在讲授理论和学生思考、讨论上,不能把整堂课变成故事会,避免冲淡授课的重点。选择案例还应考虑疑难性,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让学生从多角度多层次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供多种意见。而要做到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往往较为困难。
(四)案例可能使学生形成一些不正确的概括化认识
因为有时某一或两个案例所展现出来的信息非常吸引人,学生也深受影响,但他在这一两个案例上形成的概括化认识,也许远远不能说明事物整体,这样就出现了一种“过度概括化”的现象。同时,虽然案例对于启发人的灵感、创意和理性有好处,但作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不能仅靠这种启发。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学生打基础、进行科学修养,是在强调基本训练的前提下来谈结合实际和灵活运用,切不可本末倒置。否则,容易陷入“让学生到学校里来学实践、学经验”的误区。在学校,当然可以学实践、学经验,但显然不是学校最擅长的,学校毕竟是“探索和传承普遍学问的场所”,对系统的、结构化知识的掌握,当成为学生的主要诉求。
关键词:高职教育;法律课程;探索创新;旅游法规
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推动我国高等教学的不断发展与改革的进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值得当今教育界关注并思考的领域之一。尤其对于法律课程而言,在我国全国各地区,只有极少数的高职院校开设了法律课程,这足以表明法律课程的高要求与高标准性。因此,加强对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不仅可以很好的对法律课程的教学方式、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教学实践等各方面进行科学的改革,还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不断发展。
一、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开设法律课程的目标与意义
旅游管理专业是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而建立的一个新型学科。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这就要求教学内容应符合产业岗位的需求。《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技术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在知识目标方面,学生可以掌握旅游法律关系和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制度,了解与旅游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处理问题能力方面,一是让学生分清旅游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达到运用所学旅游法规知识分析旅游业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二是提高学生依法分析问题、解决旅游纠纷的能力。同时《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也是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由此可知,旅游管理专业开设相关法律课程会让学生具备更强的综合职业能力。
二、高职院校有关《旅游法规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现状
(一)改变教学目标使其符合实际教学
部分高校教学目标的设置太过于笼统,有些甚至与实际的教学内容之间没有较为紧密的联系,同时教学内容的计划与制定也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是对法律知识有了初步的皮毛了解,这是不可取的。在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其更注重的是一种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因此对于一些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分析是较为概括的,并不是很具体。在《旅游法规与政策》的解读中,法律专业的学生主要是为了了解该项《旅游法规》的基本法条内容,了解从旅游者、旅游机构、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以及旅游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法律条款,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案例的操作与处理中。
(二)改善高校教学时运用的法律知识与技能
在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程教学中,会涉及到各类不同的法律法规,学生对此不仅要有个全面的认知框架,还需对其中基础的、应用范围广泛的几大类法律法规有更为细致的了解,以此才能更好的进行实际的应用与操作。这时就需要教师的引导式教学,教师只有在合理的安排好教学计划,设置科学的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引导学生进行系统化的学习。
三、高职院校关于对《旅游法规与政策》课程的探索与创新
(一)根据教学目标合理的设计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高职院校法律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设计出科学的教学内容,才能更好的引导学生进行法律专业的学习与发展。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未来大多数都是以法律为主要就业方向的,因此教学内容的设计应主要以法律专业知识为核心,适当的配以必要的法律实务课程,以此来加强学生的综合运用与实践能力。如在《旅游法规与政策》这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教学内容主要应围绕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主,适当辅以一些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旅游条例》或是《南京市旅游条例》等。
(二)将课堂交给学生,使其掌握课堂节奏
在将教学内容进行全面的改革之外,还需对教学方法进行一定的创新。在传统的高职法律课程的教学中,课堂上实行的都是“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学生只有跟着教师的节奏与步伐进行学习。这种被动式的学习模式在当今多元化、自主化的学习环境中越来越不利于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因此,在当今的法律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将课堂的主导权交给学生,让学生体验一把引导学习的感觉,并可以采取分组团体学习的方式,使其在自主引导课堂学习节奏的过程中也能懂得团结合作的精神。尤其是在学习有关旅游法规及其政策这部分的法律法规时,教师也可以举行一次模拟法庭训练,将学生分为三组,一组为原告旅游者,一组为被告旅游机构,另一组则担当法官、书记员等角色,以此来模拟一下当旅游者遇到旅游纠纷时的法庭审理状况,使其更切实的了解到旅游法规与政策的基本内涵与意义。
[参考文献]
[1]由力.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9-17.
[2]邓映红.高等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现代教育管理,2013-12-04.
[3]包大明.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方法探析[J].辽宁高职学报,2015-02-19.
关键词:生态旅游;环境政策工具
1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
随着20世纪80年代世界经济飞速发展,旅游业也蓬勃发展起来。而其中,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崭新的形态一经出现就立刻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1983年,谢贝罗斯•拉斯科瑞根据当时这一种新兴的旅游形态,提出了“生态旅游”这一概念。所谓的生态旅游,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侧重于旅游当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角度;第二,强调旅游者在旅途过程中享受到环境所赐予的旅游体验;第三,则是倾向于旅游资源开发为当地百姓带来的经济收益。然而随着生态旅游的不断发展,其中管理不善,旅游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凸显出来。然而在生态旅游发展的三十年间,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生态旅游对旅游业的影响、对经济的帮助以及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而对于彻底解决上述突出问题的研究方法却少之又少。
2环境政策工具
2.1环境政策工具的分类。环境政策工具指的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机关采取保护环境行动的总称。这是政府治理环境所采取的最重要的手段,尤其是现如今全球各国政府都纷纷采取行动来治理本国的生态环境,这种手段制定和运用的如何则显得至关重要。环境政策工具有多种划分的方式,本文主要采用的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三分类法:2.1.1命令控制型工具。命令控制型工具是我国目前所采用的环境政策工具中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有政府限制、禁令、许可证明、规划等。例如《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调理和办法,以及各省市根据自己当地生态环境因地制宜而制定的各类许可、规划、限制等等,诸如废水排放限制令等,都在一定程度加强了对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促进了各地生态旅游的发展。2.1.2经济激励型工具。经济激励型工具是政府为了引导相关企业单位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经济方面的鼓励政策,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力求减少保护环境的成本已投入而取得效果最大化。是因为环境保护与经济收益不平衡,政府力求修正二者之间的矛盾做出的选择。就诸如近些年来各地相关政府纷纷采取排放量过度而增加税额的政策,国际上签订的碳排放量补偿,政府出资鼓励补偿,森林大面积的保护和种植等等均属于此类。2.1.3公众参与型工具。公众参与型工具也叫劝说型工具,主要是政府选择媒体作为公众舆论引导工具,向全社会传播社会主导的环保理念,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加人们的环保知识,鼓励人们积极主动为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一份力。同时也可以依靠相关部门的教育让人们资源参与进环境保护中去,同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例如公益保护环境广告、景区、马路、花园中的警示牌等等,都是公众参与型工具。
2.2我国目前环境政策工具存在的误区。2.2.1环境政策工具起步晚,收益少。我国开始大规模使用环境政策工具也仅仅是从踏进二十一世纪开始的,命令控制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方面,大多停留在《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旅游法》等等综合性法律法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缺乏相应的专项生态旅游法律法规。在管理方面,各方权责界定不清,管理混乱。政府为主导的命令控制型工具都如此,更不用说以市场引导为主导的经济型工具和以媒体舆论为主的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极为薄弱。2.2.2公众参与度不高。目前我国大部分生态旅游管理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公众参与度极低。而且在日常环境保护中,由于环境知识的普及不够广泛全面和即时,使得许多生态环境的居民居住地中存在着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环境保护意识低等问题。即便是居民有着极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但政府对于相关环境地区公众意见的采纳度根本不够,使得许多公众空有意见,却无从下手去保护。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开始采取一些行动,但是目前仍然乏善可陈。2.2.3生态旅游管理混乱。目前我国生态旅游市场极其混乱,概念不清,使得许多“农家乐”同生态旅游混为一谈,仍然是以经济收益为生态旅游的最主要目的,而不是将旅游者能够在旅途过程中得到很好的旅游体验作为主要的目标。因此在生态旅游市场中,存在着大量假冒伪劣的产品,多数挂着“生态旅游”的狗头,赚着生态旅游的钱,却名不副实。这种畸形的市场将会给生态旅游良性健康协调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
3在生态旅游管理中正确的使用环境政策工具
生态旅游在西方国家率先发展起来,经过了极长一段时间的发展,才慢慢做到现在这般治理效果。如果同西方国家的发展进程如出一辙的话,那么中国也要经过很长的一段痛定思痛的过程,才能达到西方世界现如今环境保护的效果。因此,在面临巨大环境保护压力的今天,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向西方各国吸取经验,正确合理的运动环境政策工具,加强生态旅游的管理。
3.1吸取西方先进国家的经验,制定严格生态旅游专项法律法规。虽然我国目前具有一套极其具有自身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且有关生态旅游的法规分散在诸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当中。但是,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要建立有关生态旅游的专项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推动相关措施走出原有思维的局限,构建规范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同时,在制定专项法律法规的同时,需要多方面参考相关部门、专家、公众群众的意见,有针对性的收集。同时,在制定专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需要规避已经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提及的条律。就例如在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已经出现的大力度惩罚措施,就要在生态旅游的专项法律法中避免这重复性出现的,效用不高的条律。建立专项的法律法规需要提高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建立起强大的法律保障。
3.2多方齐头并进,革新有关经济激励型工具。目前我国在经济激励方面采用的是“谁污染谁治理”的方式,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以排污收费和相关资源税收费用为代表的治理方式。但比起污染程度日益加大的环境,这点罚款仅仅起到杯水车薪的效果。所以,现在需要多管齐下,建立新型的环境补偿机制。新型的环境补偿机制选择在环境和经济之间达成一种平衡,通过事先的协议,将社会舆论引入这一期企业环境使用过程中,通过多方面共同监管,从而达到效果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结果。结束语生态旅游是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我们需要发挥环境政策工具的最大效果,在保护环境的过程中,兼顾政治、经济、人文三方面,最终取得生态环境的大和谐。
参考文献
[1]赵广磊.环境政策工具在生态旅游管理中的应用[J].生态环境保护,2013(3):198.
关键词:地方性旅游法规;对比分析;综合研究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321-02
一、地方综合性旅游法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综合性旅游法规现状
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不难看出,在培育消费需求、产业结构调整与服务业推进城市化、生态建设等诸多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恰恰成就了旅游业的发展。为了使旅游业向更好、更高的方向发展,那么相关的旅游法律的修改和编撰工作就必须纳入的日程上来。
就目前来看,我国有30个省级行政区都已出台了地方综合性旅游法规,并根据各地方的具体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可以说基本实现了旅游法律的初步建设。由于近年来旅游业中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各地旅游相关部门大多进行了旅游法规的修改,如北京、上海、海南、广东等,个别省份为适应旅游业的发展,修改的次数大于两次。以期达到适应旅游业发展的目的。
(二)地方综合性旅游法规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各地都出台了综合性旅游法规但是仍存在较大问题。
1.具体的责任事项规定不明,处罚标准及督查执行力不够,对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都有不利的影响。
2.旅游特殊法数量较少,导致“无法可依”,只能援引其他相关法律。致使旅游主体(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彻底不不受侵害(限量损耗)。
二、各地旅游法规综合比较分析
(一)对旅游业重视程度上的差异比较
国家旅游局已制定总括性的旅游规划条例,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已制定旅游规划总体方案,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把旅游业的发展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的增加了就业率,拉动经济增长,各省市都在积极发展旅游业。但是不同地区政府重视程度不同,相应给予的鼓励与扶持政策也就不同了。如北京、上海、青海等地鼓励个人或企业依法开展旅游活动,对于有显著贡献的单位及个人都会给予奖励、表彰;引导公众力量参与社会公众服务及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等。在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建设配套旅游设施给予资金性支持;对于境内外企业到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享有与本地企业的同等待遇有明确规定,鼓励与扶持性政策不仅提高了经济收益而且大大促进了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如甘肃、贵州等地,相关政策及扶持力度不够,限制了旅游业的发展,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行业监督管理力度上的差异
旅游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也随之出现了很多问题,各地旅游法普遍对资源的规划与保护、行业监督管理和处罚条例描述的不够详细,没有确定的标准,如广东省、江西省、安徽省等(尤其是2002年以前制定的)。
1.旅游资源的规划与保护方面的差异。根据各省市最新出台的国家及地方旅游法规来看,大部分旅游法规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单独列一章,可见各地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合理的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是一个国家(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地都提出了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依法经营,旅游发展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相协调,建筑与周围景观相协调,推动区域旅游合作,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对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旅游项目应举办听证会等。首先,各地旅游法规中根据各地的资源不同,着重开发的也不同,如水系资源开发、绿色旅游、农家游等专项旅游。其次,国家旅游法中提出了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建立推广机构和网络,各地只是提到了旅游形象推广一词。或者对于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方面,如上海市、海南省还需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和组织实施,吉林省需要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黑龙江省需要建立旅游开发项目信息库,制定的条文逐渐不严谨,缺乏科学性。保护好旅游资源问题是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的前提,开发旅游项目,获取经济利益,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上海市对这一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而大多数省市却只是含糊其辞。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针对出现的情况做出具体的策略,把政策落实到实处。
2.监督管理力度方面的差异。行业的监督管理是一个行业发展的准绳,监督管理不到位会导致行业标准无据可依,秩序混乱,事故频频发生,所以制定明确而具体的行业标准对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国家旅游法中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各地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方式及执法人员态度行为并不完善,监督管理的条例在各地的旅游法中体现得并不完整,通常出现旅游经营者非法收费、乱用职权等现象。如这一条例:对旅行社及其他营业部门的经营范围不确定等现象,只有少数地区对旅行社开立的门市部有明确的规定,如湖南省,旅行社的门市部的经营范围不明确,导致发生纠纷无法可依。其次,各省市对等级评定都做了规定,主要是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方面,但是在酒店、饭店的管理和监督上,北京、山东、辽宁等少数省份的地方旅游法规就旅游饭店的经营、安全、星评、管理等表述较为详细,大部分的旅游法规只涉及到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使得在饭店业管理的法律依据上差异明显。21世纪是经济、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由高端产品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中,网络营销(电子商务)成为当今一种热门的新型销售方式,并且深受大众的喜爱。国家旅游法中也只是提出了网络经营需要有经营许可证及真实性、准确性,而各地旅游法规中只有少数对网络营销应遵守的规定做了明确的诠释,其中只有上海市的法律条例最为全面,如物流、金融、网购等词汇,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网络营销的监管力度,并且出台有关约束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法律条文。
3.法律责任处罚程度上的差异。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旅游业发展的过程、深度、广度均不一致,导致在违反了法律条例行为的处罚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界定违法的行为不尽相同,对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颁发有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而不予颁发的;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擅自颁发有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安徽省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重庆市旅游条例确无这条规定。二是相同的违法行为在赔偿或罚款的额度上存在差异。如对于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未向所在地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甘肃省的处罚为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处罚却是处3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初步结论
1.各地旅游法的不断修改与完善体现了各地政府立法思想,立法观念和立法目的的改变,不断地解决旅游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但各地旅游法的地方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应注意区域性和地方性的对立统一原则,从大局着眼。
2.法律的制定是以经济的发展为前提,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彻底发挥法律的调控、导向作用。比如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问题。
3.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在法律中都已做明确规定,但是双方主体更多地关注于权利而忽视义务,至此造成大量纠纷。因此,应加大普法力度。
参考文献:
[1] 杨晓红,杨国良.从理念到制度――我国旅游法研究综述[J].河北法学,2012,(1).
1 开发中医药旅游的意义
1.1 推动中医文化传播
通过中医药旅游平台让更多人了解熟知中医文化,尤其让国外人士接触中医文化、喜欢中医文化、传播中医文化, 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使中医走出去、传播出去,让世界各地都接收到中医文化的信号,实现中国元素国际化表达。
1.2 促进经济发展
各国争相开展医疗旅游,我国也适时推出中医药旅游,吸引国内外游客眼球,抢占医疗旅游市场,实现“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
1.3 扩大就业需求
中医药旅游创意产业由于刚刚起步,需要大量人才充实到中医药旅游开发工作中,进而可以扩大就业需求,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
2 中医药旅游开发下医学人文精神缺失现象
2.1 政策法规不强化医学人文精神
虽然一系列中医药服务发展的政策出台,提到了中医药文化中的“以人为本”等医学人文精神,但没有突出其重要性,所占篇幅之小,也没有相应配套文件对其解读。
2.2 地方主管部门不强化医学人文精神
有些地方在积极响应国家倡导开发中医药服务号召下,没有认真细致分析、挖掘、部署产业发展,匆忙应景式上项目,缺少营造医学人文精神培育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该项目的盲目化,导致该项目憧憬式开发。
2.3 具体经营单位不强化医学人文精神
部分单位由于过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在经营管理中出现医学人文精神培训培养工作松散化,或者初始阶段注重,但随时间推移,在监督管理中出现医学人文精神弘扬的懈怠化,弱化了医学人文精神功能,导致医学人文精神培育工作不能日常化。
3 中医药旅游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几点思考
3.1 政策法规做好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导向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2015年4月24日)对中医药旅游作出明确规定:“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1]此规划提出了中医药健康旅游概念,是我国第一个有关中医药旅游的国家级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2016年2月22日)在基本原则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惠民。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2]医学人文精神在此有所体现。
医学人文精神应从学科形态、知识形态渗透到制定中医药旅游政策法规之中,并成为中医药旅游领域合理发展的支撑点。中医药旅游与医学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水平,医学人文精神之于中医药旅游渗透的程度,是衡量中医药旅游良性发展的根本标志。政策法规除了对医学人文精神作原则性的规定外,还应设专章或配套文件详细阐述医学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及培育工作的规划与部署,为推行中医药旅游发展应制定一系列或一整套的政策、法规、计划等,应将医学人文精神培育作为重要内容撰写其中,如中医药旅游签证服务工作、药物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如何做到“以人为本”,体现中医文化的人文情怀,使中外游客无时无刻不接受中医人文关怀的渗透,应引起政策法规制定者的重视,做好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导向工作。
3.2 地方主管部门做好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桥梁
地方主管部门应深刻理解政策法规精神,树立中医药旅游发展的大局观、整体观、持续观与长期观,为中医药服务发展做好政策法规的解读与传达工作,明确医学人文精神培育工作在中医药服务发展规划与实施中的重要地位及其深远意义,在开发体制方面层层抓落实,落实到位,不走形式。地方主管部门可以设立中医药旅游人文精神推进委员会,专门负责该项工作,使其制度化与社会化,顺应当前医学人文社会化发展的趋势。
3.3 具体经营单位做好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气场
具体经营单位应明确中医药旅游是弘扬中医文化的创意产业,主打品牌是中医文化,通过中医药旅游中的医疗、养生、观赏等形式体验中医文化的“以人为本”等价值观念、“天人合一”等哲学思想及“治未病”等神奇功能。中医文化博大精深,从“悬壶济世”“医者仁术”等医德原则到“望闻问切”“辨证施治”等诊疗方法,无不蕴含着人文精神,维护胜似亲人的医患关系,呵护人类社会的温度。因此,具体经营单位在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过程等方面彰显中医文化人文精神,医学人文则应当是以中医药旅游为依托、为着眼点的人文,使人们在环境优美、高山流水、心情愉悦、富有诗意的人文氛围中参与中医药旅游活动,实现中医药旅游创意产业的人文增值效益。
3.4 高等教育院校做好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基地
高等教育院校尤其旅游和医学类院校应从院校管理层面予以重视人文精神的培养工作,将人文精神培育纳入在校教育教学的日常工作,面对国家开发中医药服务战略,积极主动将医学人文精神体现在通识教育内容中,并将其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中。
对非旅游类和医学类院校学生,教师也应让学生知晓医学人文素养对将来就业、职业提升至关重要,进而促使学生在校愿意学习医学人文知识,有意培养热爱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医学人文情感,明确医学人文教育不是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而是人文修养,而是用心去呵护每一生命,用心去守候每一生命,用心去浇灌每一生命,感受生命之美,维护每一个体作为主体事物的尊严。唤醒学生能为生活某一画面而情动于衷的感动,也就开启了学生主动提升人文修养的大门,高等教育院校的人文教育目标也就要开花结果了。
关键词: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灵活有效;枯燥;通过率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9-0163-02
一、高职院校《旅游法规》课程教学内容
我国是有着丰富旅游资源的国家,这里有秀美的山川河流、悠久的历史文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入中国旅游的行列,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际形象的提升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时间较发达国家晚,旅游业作为绿色、环保、高附加值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国家将旅游业作为重点行业扶持。因此,旅游行业急需高素质、高技能的旅游专业人才。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是很多综合类高职院校的重点专业,《旅游法规》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也是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该课程采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专用教材《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目的是使旅游从业人员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更好的为广大国内外游客服务。《旅游法规》课程涉及到的内容有:(1)旅行社经营管理法律制度,包括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旅行社的设立程序、质量保证金制度;(2)导游员管理制度,包括获取导游人员证书的具体条件及具体要求、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及年度审核要求;(3)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知识;(4)旅游管理制度,包括旅游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保险管理;(5)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争议的解决与救济途径、旅游投诉及旅游投诉的程序等。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旅游法规》涉及到旅游业的方方面面,从国家的监督管理到旅行社的建立运行、导游员资格的取得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多方面内容,涵盖了旅行过程中的吃、住、行、游的各个方面,内容多、法规多,而且是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因此在以往的教学方法上多采取课堂讲授、配合习题的方式,以保证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的考试通过率。这样的授课方式是否能满足企业、学生、游客的需求,能否达到高职学生毕业后有较高的职业素养的要求,为此,本人就《旅游法规》这门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二、高职院校《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方法的调研
调研采取分别对旅行社、导游员、游客、学生四方面,运用了走访谈话、填写调查问卷、网上获取信息的方式展开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以下情况:旅行社的管理者反映旅游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对旅游相关法规掌握不熟练,仅具有书本知识遇到实际情况不知如何应对,没有实践经验;导游员反映在学校学习《旅游法规》这门课程时教学内容枯燥,课堂气氛死板,仅对知识有所了解,不知道如何具体应用,将来会遇到哪些实际情况;游客对新入职的旅行社工作人员不十分满意,认为在校没学好,什么都不懂,职业素养低,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差,不符合旅游业高速发展的要求;高职院校的学生对《旅游法规》这门课程将要进行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都表现出极高的热情,感觉平时都是教师一个人在讲,没有机会参与课堂教学过程,学习没有积极主动性,加之法规内容多、枯燥,没有兴趣,而且没有经过亲身经历与操作,即使掌握了知识点也不会运用,将来就业时没有充分准备,无法体现职业院校的优势等,以上各方均表示热切盼望进行课程改革,能够采取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参与度,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结调研情况后发现《旅游法规》这门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学习内容没有与岗位对接,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差;(2)学生被动的学习,遇到问题依靠授课教师,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3)教材内容学科体系强,难与实际工作过程一致,不便于学生真正把握和有效运用于实践;(4)教材知识性强,理论层次高,有深度和广度,高职学生不擅长纯理论知识讲授的学习方法,不能完全理解,学习有困难等,以上问题难以依靠传统的课堂讲授的教学方法加以解决。传统的课堂讲授的教学方法具有一定的优势,尤其对于学生无法深化拓展的知识,授课教师可以精讲详析,但是对于学习能力偏弱的高职学生来说,这种单一、单向的授课方式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无助于学生学习能力、创造能力、职业能力的培养。经教育科研机构的研究表明,仅运用听觉接受课堂教学内容,知识在头脑中保留5%;听觉与视觉结合,知识保留20%;采取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练习实践等学生参与的方式,知识保留与运用能力会提升至75%以上;而且有关机构针对于职业素质调查发现,在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各项素质要求中,团队合作能力位列首位,如果员工能够正确地表达个人思想、形成与他人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很好协调、平衡工作中的各种关系、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将会极大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并有助于员工个人身心健康、职业生涯顺利开展。这些职业素养的培养要求高职院校在学生入学后即要有相关的培养模式,并应用于课堂教学活动当中,让学生从学习过程中入手,体会个人与团体的关系,学会正确地表达个人思想、形成与他人良好的沟通与互动,能够很好地协调、平衡学习过程中与教师及其他同学的关系、提高自我意识,更好地了解自己与他人,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共同完成学习中授课教师安排的工作任务。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无论社会需求还是理论研究都表明以往单一的课堂讲授的教学方法已经无法符合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在这样的社会共识下,《旅游法规》这门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课程,必须要进行以课堂讲授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改革。
三、高职院校《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索
通过各个方面的探讨、反馈,及授课教师的课堂实践、探索,总结了更为适合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特点的《旅游法规》课程的教学方法,即在以旅游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作为教学内容的选取标准,充分考虑资格考试对旅游法规知识掌握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体现开放性学习的特点,采用多种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对课堂授课方式进行改革,强化和复习正确反应,及时改正错误行为,指导学生自我反思和评价,培养学生构建解决问题的途径及创造性的思维的发挥。教学过程依照旅游行业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来设计教学过程,排列成合适的顺序,使日常教学仿真于旅游行业岗位,一切围绕职业目标,具有明显的职业性特征,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与学习潜力、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达到在“学中做、做中学”的高职教育的教学目的,不仅要保证学生的导游员资格证的通过率,而且要做到使更多学生能够快乐地学,教师快乐地教,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力。使学生们不仅具有职业资格,而且擅长处理与他人的关系,通晓职业实际业务,能不断适应旅游业务的发展变化。
参考文献:
[1]哈五中探索“300分考生”新教法[N].生活报,2012-06-16.
[2]于晓松.《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Z].
[3]于晓松.《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改革方案[Z].
(一)总体描述
旅顺口区是大连市所属的六区之一,位于大连市最南部,隔渤海海峡与山东半岛相望。介于黄海和渤海之间,陆域面积506.77平方千米(包括龙王塘街道80平方千米)。属受海洋影响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境地形是六丘半水三分半田,共有山丘292座,最高峰为海拔465.6米的老铁山。海岸线长169.7千米,有岛屿礁砣13个。森林覆盖率为46.44%,是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6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11万人次,总收入6.2亿元。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在大连市自然旅游资源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东北财经大学2006年完成的大连旅游资源普查结论是:旅顺口区拥有自然旅游资源单体31个,优良级22个.优良级单体比重达70.97%,优于数量见长的人文旅游资源。
(二)类型与赋存状况
1、数量与品质
旅顺口区旅游资源的单体总数量为209个,其中,自然旅游资源占31个单体。
本表统计中包括龙王塘街道3个水域风光单体和2个生物景观单体。
通过表1可以看出,水域风光类资源数量最多,其次是地文景观、生物景观、天象气候。旅顺口区的自然旅游资源数量虽然不多。数量上在全区中不占优势,但在品质上优于全区和大连市。
2、空间分布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单体在5个镇、7个街道(未含龙王塘街道)、1个开发区的分布情况见下页表2。
本表统计中未包括龙王塘街道3个水域风光单体和2个生物景观单体。
通过表2可知,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在全部13镇、街道和开发区中,除3个单体为共有外,只在7个镇(街道、开发区)中有分布,分布不平衡。德胜、铁山两街道和双岛湾镇都是5个单体,北海镇是4个单体,主要集中在这4个镇(街道)。
二、主要自然旅游资源景观及开发潜力
在旅顺口自然旅游资源中。其优良级(三级以上单体)景观资源主要有:
水域风光类:月亮湾浴场(五级单体)、老铁山温泉(五级单体)、黄渤海分界线(四级单体,评价时放人地文景观中,但从景观效果角度放人此类中)、老虎尾海滨(四级单体),北海大潮口海滨浴场、黄金山海水浴场、西湖山庄浴场和龙引泉均为三级单体。
地质地貌类:蛇岛和老铁山为四级单体,鸟岛和白玉山为三级单体。
生物景观类:蛇岛一老铁山自然保护区(五级单体)、老铁山鸟栈(四级单体)、斑海豹自然保护区和旅顺口国家森林公园为三级单体。
天象气候景观类:旅顺口避暑地为四级单体。
可以看出,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主要特点和开发潜力:
一是数量不多,类型较全,品质较高。这便于综合开发和旅游产品的多样化开发。
二是可供开发的海滨浴场资源丰富,这与旅顺口区三面环海有关,可以充分的开发。海滨浴场的旅游开发方向主要是休闲度假。
三是生物景观资源分布较集中。蛇岛上的黑眉腹蛇、老铁山“鸟栈”及鸟岛上的海鸥、渤海中的班海豹等景观特色鲜明,具有开发的潜力。基本上都分布在区内的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这一类景观资源可以开发休闲度假旅游、观光旅游、探险旅游和生态旅游等。
四是地质地貌景观具有一定品级和开发潜力。这类景观资源主要有蛇岛、鸟岛、老铁山、老虎尾、白玉山等。是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四个园区(金石滩、大黑山、南部海滨、旅顺口)之一。这类景观主要可以开发为观光旅游,但也可以同其他景观资源组合开发其他类型的旅游产品。
五是温泉和气候景观资源品级较高,可以进行休闲度假旅游和保健养生旅游开发。
旅顺口区的自然旅游资源具有相当的开发潜力和发展空间.可开发的旅游产品为度假旅游、休闲旅游、观光旅游、探险旅游、生态旅游等。还可以同人文旅游资源、乡村旅游资源组合开发。
三、开发对策
(一)贯彻落实、制定执行好政策
旅游政策被列为旅游核心竞争力之一。在2007年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世界旅游业竞争力排名中中国列第71位(全部124个国家和地区),总体竞争力仍不是很强,而在旅游政策一项评价中中国列第97位。这一方面说明旅游政策是旅游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通过旅游政策来提升竞争力的余地非常大。旅顺口区如何培育自己旅游竞争力,这是值得政府、旅游企业、学术界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还是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都需要有适应社会发展和旅游发展规律的相应政策与法律法规。要大力发展旅顺口区的旅游业,就必须在政策上下功夫。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国家、省、市和旅顺区政府先后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一方面提出了许多扶持旅游业政策措施,保障旅游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制定了许多规范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也是为了保障。现实中一提到政策或法律法规就与优惠挂钩,而对规范重视的不够。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地方旅游发展的方向和保障,用好政策,关键在于贯彻落实和执行。相关的规范与标准是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尤其旅顺口区拥有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地质公园,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更应该贯彻落实和执行好国家和地方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旅顺口区旅游网站上还看不到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人宣传不到位之嫌。对于自然旅游资源而言,尤其是《森林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
某项事业的发展有赖于良好政策的制定。好的政策会促进事业的健康良好的发展,落后的政策会对事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对已有的政策要进行清理,凡是对旅游发展能继续发挥其作用,不能继续发挥作用要坚决取消。考虑到旅顺口区即将迎来全面开放,应该及时从战略层面制定旅游强区政策,进一步刺激旅游业的发展以增加旅游业在旅顺口区旅游业中的贡献率,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政策,如地热资源的使用问题等。
(二)做好旅游的策划、规划与开发工作
策划、规划、开发、营销、管理等组成旅游发展链条的各个环节,在旅游发展中不但缺一不可,还要做的好,有特色,有创新,最后才能有发展。
1、旅游策划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思维观念的改变.旅游者的需求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一方面旅游业要引领旅游消费。另一方面,旅游业又要不断调整自己适应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在这种旅游需求动态变化的时代,要想能不断适应旅游者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仍停留在原来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和开发模式上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近年来.旅游策划这门技术性强、理论要求高的学科正在发展和完善。策划介入到旅游之中,为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旅顺口区深度开发自然旅游资源必须重视策划工作,要舍得花钱请智引技,把旅顺口区的旅游大计用智慧和技术描绘出来。做好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产品策划、营销策划等一系列策划工作。比如项目策划问题,旅顺口区缺乏具有旅顺口资源特点和高品质的旅游项目,这就需要大手笔、高水平的策划。等着开发商拿的项目是一种开发,但这究竟还是被动的,也有一些开发商在不断地找项目,我们把项目策划好了与开发商的对接或许更容易。如蛇岛开发策划、老铁山开发策划、地质公园开发策划、森林公园开发策划、气候资源开发策划等。
2、旅游规划
旅游规划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意义越来越受到旅游地的重视。关键是如何规划,又该如何根据规划去进行开发,实践中往往差距很大。旅顺口区已委托北京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规划《旅顺口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于2008年7月举行了初稿汇报会。这是一个关于旅顺口区旅游业发展全面的规划,希望能尽快完成,以使旅顺口旅游业发展有个总的遵循。就自然旅游资源而言,应做好具体的规划。主要包括《旅顺口国家森林公园开发规划》、《旅顺口区老铁山一蛇岛旅游区开发规划》、《旅顺口区海滨观光游憩地开发规划》(或《旅顺口区海滨浴场开发规划》、《旅顺口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发规划》、《旅顺口区国家地质公园开发规划》,原则上应在《旅顺口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下来规划。
3、旅游开发
对于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要在旅游策划和旅游规划的前题下进行,没有策划就是盲目开发,没有策划的规划也是缺乏内涵的空规划。山林草兽、石洞海泉、日出日落、月色气候……移步换景,处处是资源,步步是景观。要有全新的资源观、规划观和开发观,不但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还要看到“全息的森林”。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主要有这样五个子系统构成:气候予系统、海滨游憩子系统、森林生态子系统、地质地貌子系统和泉水地热子系统。具体见下图。
旅顺口区还有一些自然资源的价值和潜力虽然现在还没有表现出来,但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老铁山岬观黄海日出和渤海日落、大潮口湿地等。
通过前述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中的核心资源应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的森林资源、蛇、鸟资源,以及海滨浴场和温泉资源。所以,未来旅顺口区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应在这几个资源上下功夫,而气候资源则是控制和影响着这些资源的面貌。
旅顺口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做到:
(1)选准开发方向(定位)——休闲度假;
(2)要引智创意策划——不能走简单的山水观光开发之路,创意要新、项目要新;
(3)科学规划、加强保护;
(4)加强环境建设和市场管理——建设标准要高,管理要到位;
(5)树立精品意识——推出重量级、高质量的产品;
(6)加强营销——要了解竞争对手,进行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
(7)进行资源整合——区内自然旅游资源的整合,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的整合(深度开发自然资源,提升人文资源,系统开发),与区外加强合作。
(三)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开发建议
纵观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的特点,可总结为:青山、碧海、茂林、温泉、地貌。在此基础上,大力构筑森林生态、海滨休闲度假、温泉养生度假三大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体系
1、充分开发海滨旅游资源,发展海滨休闲度假旅游
旅顺与大海相伴相依,应该发展亲海型休闲度假旅游,看海、玩海、吃海、闹海。旅顺口区拥有众多海滨浴场,但还没有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在大连市众多海滨浴场中地位并不突出。旅顺口区旅游要发挥好自然旅游资源的优势,必须做好海滨浴场的文章。
海滨浴场的提升改造。按照《大连市夏季“3s”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暂行办法》的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海滨浴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保证海滨浴场的沙滩沙质、海水质量,同时,提高海滨浴场的服务质量,按照服务标准规范服务。
区分大众和高端海滨浴场。针对未来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的趋势,旅顺口区海滨浴场区应坚持大众化,免费开放。同时,要对海滨休闲度假旅游市场进行细分,选取一定的区域或单独开辟建立高端海滨浴场。高端海滨浴场选址建议选择在月亮湾海滨浴场。
海洋体育休闲。海滨浴场不仅作为洗浴之地,在海上还可以发展海钓、游泳、帆船、帆板、摩托艇、冲浪、滑水、划船和水上飞机等运动;在沙滩可发展沙滩拔河、沙滩跳伞、沙滩排球等活动。
海洋美食休闲。旅顺沿海盛产鱼虾,蟹类和海珍品,用这些海产品制作出具有地方风味的海鲜佳肴,如烧海参、烤大虾、蒸鲍鱼、爆干贝、炒香螺、涮文蛤、扒鱼翅等。应根据不同消费层次游客开设高、中、低档海味餐馆,有条件的还可在高档餐厅席间辅以适当表演,介绍旅顺海鲜特色及传统趣闻。也可以建立美食街,形成观光、游览、水产购物、海鲜美食一条龙。
海洋民俗休闲。旅顺渔民在长期征服海洋、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渔家民俗风情,如起锚拉网吹号子、请海神等。可以举办“渔家乐”民俗体验游,让游人随船出海,开展垂钓和养殖等活动。还可以兴办海洋渔业展览馆,陈列各时期的渔船、渔具等实物模型,使游客全面了解渔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2、建立海滨旅游度假区
在旅顺口选取适当的地域,建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连市已拥有金石滩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金州区也正在开发金渤海岸旅游度假区,旅顺口区应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建立国家级的旅游度假区。这个旅游度假区选址可以考虑包括老铁山温泉、月亮湾海滨浴场、老铁山海岬等。目标高端,兼顾大众。在度假区内要选择适宜休闲度假的旅游项目,深挖温泉文化内涵,发展温泉养生度假旅游;建立高尔夫球场和海上游艇俱乐部;建立旅游度假酒店(村)和休闲度假主题公园;开拓探险、科考等专项旅游。
3、深挖森林文化内涵,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立足优越的资源条件和区位条件,将老铁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开发休闲度假、科普教育、宗教文化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在大连乃至东北地区有市场影响力的森林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议在森林生态旅游内涵上多做文章。少上开发建设项目,做到森林资源旅游价值的最大发挥和自然生态环境的最小影响。
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旅顺口区乡村旅游资源丰富,有林场、果园、农业园区、渔村等,是吸引大连市民及外地来连游客开展乡村旅游的好去处。旅顺口区乡村旅游开发应采取扶持、全面发展的原则,只要条件具备的乡村都可以开展乡村旅游。旅顺口区的乡村旅游中要加强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编制旅顺口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重点推出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旅游示范村,重点发展观光与休闲度假相结合的乡村旅游产品,与当地历史文化等景观资源组合开发,加大宣传与营销力度。
(一)旅游业内部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今世界,信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网络逐渐步入了千家万户,被越来越的人所接受,给大多数人带来了更加便捷的生活,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推动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并且改变了旅游业的传统营销方式。首先,旅游业的网络营销是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不断被提出的,是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的产物。我国地域广阔,旅游景点景区众多,相应的旅游社以及旅游企业也比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旅游业通过网络营销能够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其次,旅游业在发展网络营销时,使许多旅行社以及旅游企业看到了新的希望,网络为各个旅游企业与旅行社提供了新的商机,每个旅游企业也在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以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最后,由于旅游行业竞争激烈,通过互联网实现网络营销能够浏览其他企业的旅游产品,从而发现自己企业的不足与缺点,努力完善不足来提高竞争力。旅游业的网络营销发展前景广阔,网络营销的方式越来越被更多人们所接受,并且网络发展速度快,信息散步速度快,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旅游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也能够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所以说,旅游业网络营销是旅游业内部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适应市场变化的必然选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许多大城市的旅游消费者都会选择网络的方式来购买自己需要的旅游产品,旅游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来预订酒店、机票以及餐厅等与旅游相关的服务行业,这些行业都是旅游业网络营销的发展涉及之处。另外,随着互联网问世的时间越来越久,世界上的网民数量就会越来越多,这些大数量的网民都是旅游业网络营销的潜在消费者,怎么才能够引导这些潜在的旅游消费者购买旅游产品,进行旅游消费是各大旅游企业以及旅行社在网络营销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影响着旅游业网络营销市场的不断变化,但其提供的简单快捷的旅游产品为广大旅游消费者所接受,旅游网络营销是适应市场变化的必然选择,能够适应广大旅游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减少旅行社之间的不良竞争,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目前,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几乎都涉及到网络营销,例如淘宝、天猫等网络商城更是数不胜数,其每天产生的交易额更是惊人,所以,旅游业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就要在网络营销中下功夫,取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帮助我国旅游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二、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发展态势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的发展状况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以信息散布传播为主要途径,各大旅游网站以及互联网的各种信息为传播的平台,作为旅游业网络营销的基础。旅游业网络营销要想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就需要旅游企业以及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的建设与宣传力度,使旅游业网络营销作为旅游产品宣传的主要途径,建立起专门宣传旅游产品的网站,通过采集各大网站的优秀旅游产品信息,建立专业的旅游产品网络营销渠道,系统全面的介绍旅游产品以及各类旅游信息,发挥旅游消费者的主体作用,以各大网站的信誉以及形象作为旅游产品的支撑。
(二)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的应用状况目前,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发展水平较低,获得的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我国大多数旅游企业都是采用传统的经营模式,或者是脱离网络的销售状态,旅游业的网络营销对大多数企业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另外,我国旅游业还没有与现代网络技术完全融合,许多旅游产品无法通过网络技术来展现出来,并且旅游业的网络营销还受到地域以及相关政策的限制,在旅游企业的营销中没有占据主体地位。
三、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一)旅游管理者缺乏网络营销的意识
随着我国网络营销这一市场营销战略在旅游行业的不断应用,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最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旅游企业的管理者缺乏网络营销的意识,这不仅仅会影响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营销意识,也会对企业的发展的大方向造成错误的引导,使整个旅游企业逐渐丧失竞争力,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我国大部分旅游企业的管理者都是年龄大、资历较老的老牌员工,从始至终一直在为企业的发展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其思想与现代社会上的进步青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传统观念对其的影响比较深远,他们不愿意接受现代的网络营销方式,还是以传统的营销方式为主流,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脚步,阻碍了其与世界旅游业接轨的进度。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旅游管理者在网络营销上一窍不通,只是聘请一些技术低、知识匮乏的工作人员来帮助自己的企业研究一些网络营销方式,旅游管理者对其也不是很在乎,只是流于形式,这样在一方面使企业的资金造成浪费,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毁坏了自身企业的信誉与形象。
(二)缺乏专业的网络营销技术型人才
21世纪的今天,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注重人才的培养,人才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宝贵资源,正所谓“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本”,市场经济的竞争最终体现在人才的角逐上,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谁就拥有了成功的基础。然而,对于旅游业的网络营销而言,目前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旅游企业自身缺乏专业的网络营销技术型人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人才的缺乏不仅仅会造成企业内部凝聚力的缺失,也会导致旅游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技术的缺失与创新理念的缺失,网络技术型人才的缺乏问题对于旅游企业的网络营销的发展来说,是旅游企业解决发展问题的重中之重,只有全面发现与培养企业人才,才能为自身的长远发展储备力量,随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旅游网站质量与服务性不高
完善的网络营销法律法规是我国旅游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法律保障,它有利于安定旅游企业在网络营销时的市场环境与营销环境,然而现在网络营销恰恰就缺少了完善的、合理的法律法规,这不仅会导致旅游网络市场的秩序很乱,而且也使企业很难控制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除此之外旅游网站的质量也不高,同时旅游网站缺乏了一定的服务性,这样就会导致市场信息的流失,也会加剧企业之间自由交互的不便,总而言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与时代的进步,网络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法律法规在网络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旅游企业缺乏完善的旅游法规必定会给网络营销带来一定的阻碍,与此同时,为了旅游企业的更好地发展与经营某企业管理者就要着力于完善网络营销法律法规、提高网站质量、以及网络营销的服务型,只有这样才会为旅游企业自身的网络营销赢得机遇,也为自身的经营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法律保障。
四、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发展策略
(一)加强旅游管理者的网络营销意识
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信息化的发展,网络营销已经逐渐为许多企业所采用,所谓网络营销,就是以国际互联网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市场营销方式。简单地说,网络营销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的的营销活动。对于旅游企业来说,在进行网络营销的过程中,为了实现自身企业在网络营销中的经济效益,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旅游企业要加强旅游管理者的网络营销意识,只有将网络营销意识深刻的印在企业管理者的脑海里,企业管理者才能将网络营销这一现代化市场营销理念真正融入到自身企业的网络营销中去,才能真正实现网络营销带给旅游企业的价值。
(二)培养与引进专业型技术型的网络营销人才
当今世界,人才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人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第一资源。旅游业的网络营销也是如此,一个旅游企业要想在网络营销中得到更好地发展以及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就要培养与引进专业型技术型的网络营销人才,那么对于旅游业的网络营销来说,怎样选拔人才?如何培养以及使用人才、有效发挥人才的作用等等,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旅游企业要想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为自身的企业培养与引进专业型技术型的网络营销人才,首先要创新人才发展规划,做好人才工作,必须要用科学发展观来引领,要紧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同时也要积极做好援助干部的引进和本地的员工外出培训等;其次,旅游企业还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人才的培养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企业盘活现有人才的主要措施,具有明显的计划性、前瞻性与实效性;再次,要积极协助旅游企业的工作者熟悉基础的计算机使用技术,这是工作者进行网络营销的前提与基础,培养网络营销者的技术是旅游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重中之重;最后,旅游企业要创新人才服务方式,是企业的工作者树立服务意识,只有全方位的提高旅游企业网络销售人才的专业技术,才能够为自身企业的网络发展奠定基础,为企业内部储备优秀的人力资源。
(三)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网络安全与服务质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时代的不断进步,科技的进步让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旅游业网络营销是旅游业内部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为了我国旅游业网络营销更好地发展、更长远的发展,就要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网络安全服务与质量。完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环境的安全进行了维护,有利于保证旅游企业的网络营销安全。在我国旅游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制定相应政策的法律法规是繁荣旅游业网络销售的法律保证,它保证网络营销的安全,与此同时,也保证网络营销的质量,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旅游业网络销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日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除此之外,也需要给予政策法规的保护和扶持,旅游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时,在旅游信息网络建设、旅游信息开发、以及旅游信息网络上的电子商务等各个方面提供法律和政策的保障,要制定旅游业信息化发展的全局性和长远性的总体规划,确定其法律地位,以促进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和旅游信息开发。
关键词:旅游业;游客;满意度
旅游业对于一个国家各方面的重要性,游客的满意度关系到旅游业的发展,因此我们需要增强政府和市民对游客满意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的意识。从而携手努力将旅游业发展得更好。具体有如下几个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全社会对旅游业的性质、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等的基本认识和了解,使其发现旅游业存在的问题,感受到旅游业需要解决的困难。并在群众中努力倡导健康的旅游方式,倡导文明的旅游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旅游、低碳旅游、绿色旅游。另外在景区景点及旅游区周边的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引导每一位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文明消费、文明出行。
二.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
特别重视旅游基本法——《旅游法》的制定,其必然性存在于以下几点。
(一)制定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旅游业是一个跨部门、牵涉面广、受制约因素多的产业,具有综合性强的特点,应尽快出台旅游业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促进和保障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协调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关系。
(二)制定旅游法是健全我国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
与完善的旅游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的“旅游基本法”——旅游法还处于缺位状态。因此完善行业立法,制定与旅游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
(三)与世界旅游业接轨,应制定旅游法
从旅游发达国家的情况看,旅游法制的建设是与旅游业的发展紧密结合的。旅游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主要和独立的产业,无论其形式、规模和内容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不少需要规范的新矛盾和亟需解决。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
从旅游业发达国家发展旅游业的经验来看,在旅游业发展中,政府的作用应体现在政策、资金和立法等多个方面。(1)资金方面 政府应根据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计划,为增加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创造条件。在我国,为解决旅游业发展所需的资金,1992年起,国家已开始在出境机场费中加收20元人民币作为旅游发展基金。但与旅游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旅游业的投入仍显严重不足。只有政府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更加完善各个旅游地的基础设施,安全措施及其他方面的设备问题。这样才能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从而增加游客的重游率以及向好友的推荐率,如此一来就进一步拉动了旅游经济。(2)政策与立法方面 应该在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结合旅游环境实况,制定出台旅游地方性法规,积极推动特色旅游的发展。(3)除此之外 加强环境执法人员的管理也不容忽视:政府应该对各个景区合理配备执法监管人员,对旅游景区进行全面监管。在执法人员配备上,要选择那些懂法律、懂政策、懂旅游、懂管理、有高度责任感的人作为执法监管的专业人员。在对旅游景点监管上,不单注重环境保护的监管,更重要的是对旅游基础设施的维护,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严格执法。另外,地方政府和旅游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贯彻执行。(4)另外,对于旅游安全问题更要重视起来,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全方位的旅游安全评估、纰漏及监管体系。一是增加旅游安全信息的整合,要求旅行社必须上报各种旅游安全事故。由国家旅游局对这些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以便做好路线调整,进而预防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教育,让游客认识到零团费,低团费等低价措施只能损害其自身利益,不能增加其享乐水平。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引导保险公司增加以旅游事故为承保内容的保险险种,提高游客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强化行政监管权限,对旅游车、旅游司机、游乐设备的准入和质量确定明确的管理机关;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监管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杜绝真空地带的出现。以这些法规来维护游客的人身安全,让游客到此能有很好的安全感。
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不仅是旅游业的投资者,也应该是旅游业的管理者。例如:《青岛市旅游条例》中第三条说到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尽管条例中已经涉及到了相关的问题,但是我们认为还应该将其细化,具体制定出一些详细的条文来对其旅游地进行管理。例如对于餐饮方面应该制定一些卫生、价格、服务态度等一系列的详细标准来对其进行约束、管理。
参考文献:
[1]张俊凤,张绪成,吕艳等.对集安市今后旅游业发展的建议[J].学理论,2010,(23):86-86,94.DOI:10.3969/j.issn.1002-2589.2010.23.040.
[2]胡晓玲.新疆旅游发展研究[D].天津大学,2006.DOI:10.7666/d.y151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