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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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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第1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办公楼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沂龙湾小区05#地块4#、11#、15#-23#楼、地下车库及公建工程。

工程地点: 临沂市北城新区沂龙湾05#地块

沂龙湾05#地块4#(6+1F框架结构)、 11#(6+1F/-1框架结构)、15#(6+1F框架结构)、16#(6+1F/-1框架结构)、17#(17F框剪结构)、18#(17F框剪结构)、19#(17F框剪结构)、20#(33F/-1框剪结构)、21#(33F/-1框剪结构)、22#(33F/-1框剪结构)、23#(3F框架结构)、地下车库及公建,总建筑库面积约9790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安装施工图纸的工作内容。不包括基础土石方挖运(但桩间挖土、凿桩头、基底清槽 由承包人完成)、桩基、门窗、消防、电梯、智能化、燃气、通风排烟、变配电、精装修、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栏杆、百叶工程等发包人需要单独发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块多层工期:开工时间2011年 4 月 15 日,竣工时间 2012年2月9日, 总工期300天(自工程具备基底清槽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17层工期:开工时间2011年5月 25日,竣工时间2012年7月18日 ,总工期420天( 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33层工期:开工时间2011年6月 25日,竣工时间2013年4月15 日 ,总工期660天 (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的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玖仟捌佰万元整(人民币)

金额(小写): ¥: 9800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临沂尚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审查意见: 审查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办公楼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房主:(称甲方)

建筑施工队:(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为维护双方利益,避免纠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私人住宅;

2、工程施工地点:小南村六组;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单包);

4、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 元。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时,工期可顺延;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电、停水达四小时以上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工期顺延;

2、施工途中由于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更改施工图纸,工期适量增减。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施工图;

2、负责组织图纸设计员向施工人员进行图纸设计解说交底;

3、按时如数供应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及时到位,保障乙方正常施工;

4、对工程质量及用料进行全面监督,提出合理要求,发现粗制滥造,违章施工等现象,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或停工并追究责任损失。

四、乙方责任

1、参加技术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做好村民协调工作,保障水、电、路通、建筑所用设备材料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械设备进场、安全设备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工;

2、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精心施工;除水电、防盗门、塑钢窗、楼梯扶手、栏杆和后期精装等附属工程及卫生间防水处理由甲方安排第三方施工外,乙方必须积极搞好配合;

3、乙方施工内容:挖机挖基础土方回填,基础、墙体、梁、架、柱、板、楼面抹平、内外粉刷、外墙面瓷砖、钢筋网架、楼顶瓦面盖好,主体工程中所有大小项目均由乙方全部完成;

4、安全设施及吊装运输由乙方负责购制并安装到位;

5、每层所需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材质要求必须由乙方提出详细计划;商品混凝土必须计算准确;所需辅料(模板、木支撑)由乙方自己购制;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甲方工程负责人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分部分项的检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乙方必须搞好现场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特别要注意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配置安全设施、防范安全事故。否则,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付款方式

根据本工程进度按每层建筑实际面积核算,分期付款,进场预付 万元,基础完成后付 万元,一层盖板付 万元,屋顶面完工付 万元,内粉完工付 万元,外粉及墙贴面完工付 万元。待工程竣工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结算后余款付清。

六、其它

1、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金,由乙方出资购买;

2、乙方如果中途退场、拖延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其所有工资作为自动放弃;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赔付。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作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2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伊犁华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伊宁 835000)

【摘 要】施工合同是以法律形式确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承包人应分析并识别合同中的风险因素,在施工中采取慎重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施工合同;风险因素;防范措施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9年12月就颁布实施了经重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简称“合同范本”),并已在国内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众所周知,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以法律形式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合同范本必然是用合同条款在签约双方之间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承包人应分析并识别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风险因素,通过对合同风险识别,承包人可以在合同谈判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对风险采取慎重而有效的措施加以审视和防范,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不同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中规定了三种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见,按固定价格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此,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风险:

(1)在签合同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用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就会使该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更清晰;明确了风险界面,可使承包人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无费用补偿的风险,进而加以防范,同时还可以使承包人预防因风险范围界定模糊而承担更多其他风险。

(2)在签合同时,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也应明确并细化,以免日后双方因理解不同而发生争执。

(3)承包人根据调研并结合以往的工程实践经验,将风险按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并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相对而言,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使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可调价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采用比较有利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对合同文件不同解释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而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对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句地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的如下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慎重地对待与发包人及其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尽量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而发生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要知道此类教训是很多的。

3 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承包人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按时开工,因为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等调配计划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的风险和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等。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防范因工期延误带来的风险:

(1)在工程进度计划中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者、供货商等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尽量消除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尤其是应努力避免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作的停工现象。

(3)当工期延误不可避免时,承包人应收集对已有利的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延误工期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合同中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4 发包人对承包人认可检查权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防范措施: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应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要对国内当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该“约定标准”是否含糊不清、有否可操作性,以免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发生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约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约定标准不明确就会增大承包人的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5 工程变更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且不顺延工期,即使承包人自认为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理的、优化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掌握所提出的设计更改或材料设备换用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这个关键程序,否则会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计量。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施工是承包人规避风险的基本原则。

6 分包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分包一直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个既复杂又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对发包人来讲,一方面分包可能使投标报价趋低、分工更专业化,但另一方面,发包人对分包人的资质不了解,担心管理环节增多和责任的分散对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利;对承包人来讲,也有类似的问题:合理使用分包可以优化总包的资源配置,比如使用机电专业分包,可以弥补土建总包在机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不足,既降低成本又保证工期;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人转嫁风险,这也是总包企业规避风险的常用策略。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分包也会给总承包人带来风险,比如分包的管理问题:一个工程的分包过多,易造成工序搭接、配合困难,引发许多干扰或连锁反应。防范措施: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首先必须在遵守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与分包方制订分包合同,比如在机电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机电设备采购及其安装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相关要求,以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矛盾给各方带来风险,要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包合同挂钩;分包人也要认真研究总包合同,以利于工程总体质量控制和管理。

7 索赔事件和不可抗拒力事件受害情况通报期限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第3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关键词 EPC;总承包项目;前期阶段;项目策划;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4-0026-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国民经济逐步进入了稳定增长的阶段,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步伐越来越大、越来越快,我国的工程承包项目越来越多,EPC作为我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的被应用于我国各个行业工程的建设过程当中,其中最为明显的当属我国的石油行业,随着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断发展越完善,我国的EPC总承包模式已经越来越成熟,但是不可避免的EPC总承包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同样的产生了一些不利于工程项目正常发展的不利因素,文章就目前我国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期阶段的项目策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调查,并针对我国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期阶段的项目策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对EPC总承包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适时的参考。

1 EPC总承包模式的概述

EPC其实指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EPC(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它的中文汉语意思就是设计、采购、施工,是指工程项目的承包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过程的管理和承包,EPC总承包模式还有另外的一种的名称,EPC总承包模式又被称为是交钥匙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因本身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受到了我国各个行业的青睐,EPC总承包模式最初在外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后来逐渐的被应用于我国的各个行业的工程项目承包过程当中。

2 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的重要性

2.1 前期项目策划的重要性

EPC总承包模式的实质含义是指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承包过程的设计、采购以及施工进行全程、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而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的前期阶段的项目策划则是对承包工程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内容进行策划的过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直接影响着整个项目的可行性,直接决定了此工程项目能够获得审批,前期阶段的项目策划在整个EPC总承包模式的运行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总承包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项目前期阶段的策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关注着整个项目运行的效果,对项目能够实现高效、有效的运行发挥着十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

2.2 前期项目策划直接关系着项目的成败

一般而言,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首先要看的就是该项目是否符合我国市场的需要,是否能够解决或者是缓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供求矛盾,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前期阶段的项目策划直接关系着整个项目的成败,如果前期项目策划做的好,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但是,如何前期项目策划做的不够合理,则会直接导致项目的流产,可能还会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不利于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3 前期阶段策划具有综合性

项目的运行过程中,所有的环节之间都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项目的管理作为一项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管理活动,需要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对专业知识的合理、灵活运用,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现项目的高效运行,为企业获取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策划、设计、项目运行的进度、项目运行的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项目的管理工作是贯穿于整个项目全过程当中的,为实现项目运行的最终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3 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对各个行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也逐步的建立和完善,但是,根据对我国目前EPC总承包项目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的相关情况的调查分析表明,目前我国对工程项目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是存在一些细微的漏洞和缺陷,对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过程中的管理规定还不够健全,导致部分政府和相关的管理部门在对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同时,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没有进行统一化、规范化的制定,在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过程中,没有标准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示范文本,致使很多的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当初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对权责的划分不明确,内容制定的不够完整、全面,对工程的造价和投资控制无法给予指导性的意见,给EPC总承包项目的前期阶段的项目策划工作的顺利展开增添了不小的阻碍。

3.2 缺乏项目管理专业人才

影响我国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不能顺利开展的不利因素除了我国对EPC总承包模式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项目的主办方的缺乏专业的项目管理人才,正是由于我国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专业人才的缺失,导致项目总承包商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频繁的出现,虽然我国已经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PM)的管理方式,并加大了政府的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给项目工程运行质量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4 提高我国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的有效性的措施分析

4.1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为了提高我国EPC总承包项目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的有效性,确保EPC总承包模式优越性能的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国家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的项目承包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的、合理的、严谨的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办法和准则,制定统一的、规范的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加大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法律监管力度,在对承包单位进行管理的同时,还需要加大对业主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要求业主和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对项目所采取的所有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我国颁发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以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确保项目运行最终目标的实现。

4.2 加大对EPC总承包模式的宣传力度

在我国的,工程承包项目的方式有主要有四种,分别是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D-B)、采购总承包(E-P)以及采购—施工总承包(P-C)四种总承包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很多的业主对EPC总承包模式的重要性和优越性认识不到位,导致业主对EPC总承包模式的认可性过低,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对EPC总承包模式优越性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EPC总承包模式的认识程度,确保一提到EPC,大家就都知道是一种项目的总承包方式,就会联想到EPC总承包方式具有高效率、低成本、性价比高等优势,促进我国EPC总承包模式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同时确保了EPC总承包项目的前期阶段项目策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企业能够获取理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 结论

总之,EPC总承包作为一种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但是,EPC总承包模式还不够成熟,还需要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完善,这样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新华.试谈国际EPC总承包模式前期启动阶段的PMC管理[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1(25).

[2]申月红.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早生访谈录[J].建筑经济,2011(31).

[3]R.Max Wideman. Project and Program Risk Management: A Guide to Managing Project Risks and Opportunities [J].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2010(37).

[4]梁继承,赵磊.天然气输气工程项目EPC管理与实践[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1(31).

第4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关键词]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协商谈判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1-0190-01

1 引言

万丈高楼平地起,工程项目同样需要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项目前期的管理工作是取得项目建设成功的基础与前提,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特别是其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订立。它既是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也是我国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全社会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订立一个好的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意义重大。

2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2.1 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的是分行业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组织与实施;有关单位和企业、个人的建设行为管理;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等[1]。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建设的一般程序是:建设单位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项目立项选择设计单位图纸设计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单位订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办理规划和开工手续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当然,不同的建设项目,其建设程序也是有所不同的,例如私人投资建设的小型工程项目,可以不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来选择施工承包单位的。

2.2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2.2.1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订立的意义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明确了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权、利。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国家也大力提倡法制化建设,而法治社会的精髓是协约精神,即通过公开、公正的协议或者合同规定合同主体各自的责任与权力、义务,以此规范合同主体的行为[2]。同时,遇到违反合同、协议的行为发生,也有清晰的依据来确定责任方,以便追究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某一方的责任,提高合同的执行力。所以,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订立可以规范发包方与承包方工程建设的行为,同时也是政府和行业协会管理好建筑市场、建立法制社会的必由之路。

2.2.2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在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完成后,通过合同主体双方的协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主体一般是指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与承包方,而规定的期限是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三十天内[3]。如果是非国有投资建设、不需要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可在合同主体各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订立合同了。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订立是有规范性文本的,该合同文本由国家颁布实施的,既包括了通用条款,也包括了专用条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订立后,应该及时进行公证,以维护施工承包合同的法律地位。

3 企业订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研究

3.1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类型

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体现了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反映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的模式。项目施工承包的模式一般包括了施工总承包、平行发包、项目管理总承包等。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按照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来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4]。分析各合同类型的特点见表3-1。

3.2 企业订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原则

(一)符合承包企业的基本目标。承包企业订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工程利润,有时也是为了创响企业名声,增加企业信誉,但是应该把获得项目工程利润放在最主要的地位。企业订立承包合同时,宁可不承接工程,也不能订立不利于自己、明显会导致亏损的合同,决不能由于长期接不到工程项目、或者急于打开局面、击败竞争对手而订立责权利完全失衡的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二)尽可能地采用标准合同文本。我国现行的标准施工承包合同文本有《2013版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承包国际工程项目一般是采用《FIDIC合同条件》,这些标准的合同文本条款齐全、内容完整,明确了各方的责权利关系,风险较小,应尽量采用。企业需注重合同的法律性质,可以请法律专家对于承包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三)主动争取企业自身的正当利益。由于发包方往往在资金、管理等方面占据了优势地位,可能会在工程项目施工工期、成本费用、优惠条件上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侵犯了承包企业的合法利益。合同法赋予了合同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但是这必须依靠承包企业在订立合同时自己去争取的。对于自己不利的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条款,承包企业要理直气壮地提出,积极主动地协商以修改不利的合同条款,增加保护承包商正当利益的合同条款,维护自身权益。

3.3 企业订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方法

(一)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首先需确定合同订立的谈判人员,选择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强,最好具有合同经验的,对于合同订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判断,主动寻找对策;另外,有关合同订立前的资料要准备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都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5],必须深入研究有关资料、熟悉和掌握工程项目的所有细节信息。

(二)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承包企业订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时需要与发包方多次协商、谈判,以确定最终施工承包合同的条款内容。需要协商确定的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企业承担的项目工作范围;是否包含了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等;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费用的目标要求与奖罚措施;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付款方式;变更与签证的办理;验收和保修要求;甲、乙方工程代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办公建筑、家具设备、车辆与各项服务等等。合同条款中的每一个用词都必须斟酌,注意用词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三)合同协商订立的技巧方法。订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时,承包企业与发包方开展相互的协商谈判,在谈判中应注意技巧方法:协商谈判要有礼貌,尽管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双方的立场有时是针锋相对的,但是企业协商谈判人员要友好、诚恳发言稳重;当合同订立各方意见不一致时,不能急躁,更不能感情冲动,甚至使用侮辱性语言;协商中要抓住实质性问题,不要在枝节问题上争论不休,枝节问题可以让步,实质问题不轻易让步;协商谈判中,承包企业应相互统一口径,不能将内部矛盾暴露在对方面前;谈判重要负责人不宜急于表态,可先让副手主谈,主要负责人在旁倾听,从而找出问题的症结,以备有的放矢地组织进攻。订立合同的协商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合同的订立既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也要善于寻求各种解决办法,不使得谈判破裂、合同订立失败。

参考文献

[1] 周学敏.浅谈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签订环节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2014,17.

[2] 谭敬慧.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J].北京仲裁.2013,1.

[3] 孙小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问题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4,23.

第5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管理;探析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是指承建方和发包方两者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而订的明确了双方权利及义务关系的协议。不管是建设方还是承建方都需要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尽最大努力来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进行控制,从而建立一个合理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不过现实情况是,许多企业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缺乏合同管理经验,难以建立起理想的合同管理体系或建立后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导至出现种种问题抑制了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出现不少合同纠纷,造成合同无法顺利执行,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提出企业一定要重视合同管理。在本文中,我将提出以下看法

1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1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同一工程标的签订二份或二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送交政府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阳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称为阴合同。归纳起来说阴阳合同有两种,一是阴合同签订在阳合同之前;另一是阴合同签订在阳合同之后,阳合同只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监管,阴合同是双方实际实施的合同,对阳合同部分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支持阳合同否定阴合同,可以说第一类阴阳合同为无效合同,第二类阴阳合同可以认定阴合同为阳合同的补充协议,但不得对阳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如更改也属无效条款。现实中两种阴阳合同都存在,也产生了很多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常常造成造价增加或工程合同无法履行。

1. 2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脱节,招投标的过程管理不严谨规范。

从合同全过程管理层面上讲,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履行存在必然而紧密的联系。工程合同履行时所控制各要素如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法律性文件,在招投标时已基本确定。作为发包方由于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常把这工作各取委托相关的咨询机构进行,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作为承建方常处于弱势方,投标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条款,加上投标参与人员对施工工艺的不完全了解,投标报价是就出现遗漏项目等现象;现实中常有发包方及承建方为了利益最大化,常常已事先协商好,招投标只是一个形式,双方都只重视补充协议忽略了招投标文件,以上情况都会造成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脱节,从而增加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及合同履行难度。

1. 3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管理

由于项目建设跨度大,涉及多方面,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各种发包方式,如ECP交钥匙工程、BOT垫资完成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传统单项(设计、施工单独发包)承包等,不管哪种承包方式都必然存在总包与分包,因此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就成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合同条款的遗漏、约定不明、交叉施工、内外架使用、垂直运输等常造成总包与分包及分包间的矛盾,处理不当对工期、质量及安全均有较大影响。

1. 4合同管理不规范, 现场管理缺位,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差

现今的造价控制过程中,合同管理尚未完全法制化和规范化。原因是有两方面的,一是现场管理缺位,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差 ,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开发商法律观念淡薄,施工方由于处于弱势方索赔常常得不到支持而不愿投入,业主方常因缺乏索赔相关未专业人员,有关资料的的收集不全和处理不当等,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材料进行索赔和反索赔,从而造成索赔与反索赔的失败,这一系列问题表明了合同管理的缺位和不规范。二是合同条款不严谨,如,工程清单中对项目的相关特征描述不具体,没有予以明确化,以至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上述容易引发分歧的合同条款内容,双方的理解就会存在歧义,由于对以上工程清单的项目特征内涵理解的不相同,就不断形成合同纠纷,导致“三超”现象的出现,最终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影响交付使用。

2合同管理的相应对策

2. 1加强制度建设与合同管理体系,规范招投标过程

(1)我们应全力构建一个诚信的市场体系,减少串标和陪标的现象发生。推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提高保证金额度,通过增加招投标的成本,防止和惩罚那些不遵守招投标规则的人。并且要求只有符合了资格的投标人才可以参与投标,以确保想招标的人都能参与使其具有竞争性,从而得到良好的效果。其次,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确保合同履行;以前,承包方和发包方由于缺少了解而担心履约时不确定因素会带来不良的后果,这一制度的引进将打消这种顾虑。

(2)加强招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衔接

报价、施工图包干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分别配套的合同管理体制,使得不同的报价模式匹配不同的合同管理方式。这样做是为了使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有配套的合同管理措施,从而方便我们实施现场操作。同时企业应做好合同的起草工作以及之后一系列诸如公证评估等事项。相关资料和合同文本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件,更应该加大力气做好它们的归档管理工作。对于施工工程单位来所,建设项目具有分工复杂,时间跨度长,项目之间联系复杂的特点,所以这要求我们在项目结算时要参考之前具备的资料如会议纪要等进行解决。只有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并使之做到职责分明和程序规范,才能真正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处在有效的控制状态中。

2.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

目前当务之急是提高索赔与反索赔处理能力。如今在工程清单的计价方式下采用的是单价合同,比较方便管理,属于合同部分的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投标文件、清单等内容要收集齐全,建设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变更文件、往来文件签收等都是索赔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是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文本,作为施工方应认真编制,尽可能完善;作为业主方应重视审核并签字确认,不应该只交监理审核。经过三方(业主、监理、施工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最有说服力,所以在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往来文件、函件最好都经三方确认,起码是两方。

其次就是要注意索赔与反索赔的时间性,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发生索赔与反索赔时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

第三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2. 3推行适合实际需要的标准化合同文本

要求企业认真学习、研究AIA合同文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性文本,最终制定并推广一套符合市场和企业要求的标准化建筑工程合同范本。建议该格式的建筑工程合同范本的文本,由经办部门起草,同时与经办部门、成本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及其它认为有必要部门集体讨论并最终确定,合同起草的实际分工,及具体负责如下:合同的管理部门为成本部,其负责改进合同具体的格式文本和持续评审,而其它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统一由成本部门进行归总、取舍及修改,最后组织确认和评审,形成最终的、唯一的、可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推广标准格式文本。

2. 4优化分包合同管理

以往开发商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常把大宗的建设材料进行分供和把整体工程进行分别承包,但这往往是引发矛盾问题的根源,并成为施工管理的一个主要难点所在。对此建议:总承包方应该与分承包方及甲方共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本文理解分包指甲方直接分包),在此协议中,对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对相关细节尽量明确化,须着重强调的是应尽量把分包的任务全部纳入总包管理的范围,同时明确总包方管理的具体内容,同时总包方可向分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及配合管理的相关费用,实践证明这是一个相当有效的管理方法。

2. 5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配置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是他们首先在技术上要过硬,对各种法律法规都能做到运用自如。首先,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同时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且要精通合同业务,包括合同谈判、起草和修订及解释,并且十分熟悉工程的索赔管理及合同的实际履行;通晓工程造价;熟悉并掌握各种相关法规、法律并熟练运用。其次,合同管理一般须从合同履约首个环节切入,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供应及组织方面的保证,是进行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实际情况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与造价师的职责要求比较相近,可交由其负责合同直接管理。

3.结语

做好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十分重大,在现如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做好了上述工作才能使自身企业具有竞争力,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特别是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许多困难,效益也不好,我们更要花心思想办法,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维才等.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与项目管理.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8

[2]张玉峰,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第三期

[3]钟芳林.浅析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02)

第6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宾馆餐饮承包合同范本一发包方(甲方):南京兴嘉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针对南京市北京东路40-37号“兴嘉吉茶餐厅”承包经营事宜,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承包经营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0-37号兴嘉吉茶餐厅(以下简称“餐厅”),该餐厅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餐厅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南京市北京东路40-37号;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餐厅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餐厅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 向房屋产权人缴纳的房屋租金。

(2) 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用。

2.乙方承担以下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

(2)履约保证金,为年度承包金的_____%.保证金随承包金一同交付至甲方,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行为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水电费、物业费用、餐厨垃圾处理费、乙方雇佣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房屋装修维护费用以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等;

(4)本合同未列明但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 餐厅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对餐厅房屋、装修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可行性调整方案,获取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调整房屋结构或改变装修的,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对后续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对餐厅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合同到期终止或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承担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

2.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投入的装修部分,由甲方赔偿乙方投入金额与折旧的差额部分。折旧率按每年______%计算。

3.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餐厅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餐厅的转让与转租

本餐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承包、分包或转租、转让。

第九条 经营许可及公章的使用

1.乙方必须按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行为;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禁止以甲方名义对外借贷或提供担保;

3.乙方因经营行为需使用甲方印章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盖章。乙方对盖章后的文件负直接责任。甲方指派__________作为甲方印章管理人,乙方需盖章时可及时与__________联系办理。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餐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或变动餐厅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超范围经营.

(5)利用所承包的餐厅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餐厅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餐厅承包经营期间遇政府拆迁的,承包合同解除,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除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搬迁或索要任何损失。

第十二条 劳动用工与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依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雇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及各项劳动待遇。因员工索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导致的材料供应商或消费者索赔、行政罚款,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餐厅的房屋,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

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餐厅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

移交的文件资料及设备清单

宾馆餐饮承包合同范本二聘用单位(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厨师(受聘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饮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给乙方做技术和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在乙方工作期间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对乙方安排烹调技术的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乙方在工作期间期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规章制度。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应增加乙方工资。

四.乙方自行组织及安排厨房工作分配,管理,厨房内洗碗工,洗菜,煮饭由甲方承担工资工作。乙方为了保证出品,并对甲方清洗,清洁,煮饭进行监督。

五.乙方为了保证质量出品,并对甲方采购进行要求(乙方会明确指导甲方对菜品调料干货进行检验)甲方进行采购质量不行不收货,数量不够不收货,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希望甲方采购配合厨房工作。

六.乙方需给甲方明确指导工作,以免甲方铺张浪费。

八.乙方工作人员患病因需要妥当安排工作,保证甲方正常营业运转。

七.甲,乙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公费)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则协议执行。

九.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手印)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盖章(手印)乙方:签名盖章

聘用单位: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厨房者(受聘人):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宾馆餐饮承包合同范本三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7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变电站建设项目;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M411+.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电力建设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电网建设事业的发展,变电站建设项目的迅速增加,传统的建设模式在勘探、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呈现出割裂与脱节的问题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工程管理模式与设计、采购、施工的完美组合,可以解决传统建设管理模式中凸显的的问题,提高了变电站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因此在变电站建设项目中积极推广EPC总承包管理模式意义重大。

1 EPC总承包模式的概述

1.1EPC总承包模式的定义

EPC是指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三个词的英文缩写,EPC总承包模式是指一家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总承包的方式,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1.2EPC总承包模式产生背景

EPC总承包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发展背景是大型项目日益增多,工艺技术水平要求提高,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模式无法对总工期进行有效控制,设计、施工环节脱节,责任划分不清。在此背景产生了EPC总承包模式,此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解决设计、采购、施工脱节的问题,并能对整个工程整体构思、全面策划、协调运行。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力推广EPC总承包模式,2005年我国颁布了《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对总承包模式的管理起到了规范、增效的作用。

1.3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1.3.1有效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由于一家承包商对工程进行总承包,EPC模式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周期,避免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矛盾,同时在项目初期就考虑设计对施工的影响,减少由于设计错误产生的变更,可以有效缩短工期,减少项目成本。

1.3.2易于明确各方权责利范围,有效降低项目风险

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只有总承包方和业主签订合同,业主与其他分包方不签订任何合同,这就大大简化了合同关系,有效实现了权责利的统一,从而有利于控制和降低项目风险。

1.3.3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实现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

EPC总承包模式实现了设计、采购、施工的无缝搭接,促进设计、施工早期结合,尽管工作量大,专业繁多,但由总承包方统一管理,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各专业优势,实现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

1.3.4局限性

EPC总承包模式是采用的固定总价模式,这意味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变更费用将由总承包商承担,从而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同时由于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单位较少,业主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相对较小。

2 EPC总承包模式在变电站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实践

2.1 EPC总承包模式在变电站项目中的应用范围

EPC总承包模式适用于大型的变电站建设项目,一般这些变电站建设项目都具有投资规模大,专业技术要求高,各专业协调管理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

2.2 EPC总承包模式在变电站项目中面临的问题

2.2.1市场及认识问题

有一些业主认为采取EPC总承包模式会削弱自身的权益,还会增加管理费用,认为总承包商只是皮包公司。特别在电力垄断行业,大多有自己的基建队伍,总承包模式很难在变电站建设项目中应用。

2.2.2相关法律规范问题

现阶段我国关于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法律还不够成熟完善,电力市场准入及市场行为规范不健全。

2.2.3人才问题

由于变电站建设项目涉及的专业多,有土建、一次设备安装、二次设备安装等专业,各专业技术含量高、跨度大,而具备这些知识的综合性管理人才有限,这也限制了EPC总承包模式在变电站项目中的应用。

3 提高EPC在变电站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优化措施

3.1在电力行业中加强宣传,对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及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变电站典型案例进行介绍。

3.2尽快制定电力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制定总包模式变电站建设项目的标准合同范本,明确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总承包方、分包方、监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总承包商要针对变电站建设项目特点,培养具备电力、土建、管理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并在科技创新、装备优化等方面进行提升。

3.4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

在变电站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阶段制定相应的质控措施,各阶段严格按照工艺规范和安全规范进行,严格实行安全交底制度。识别建设过程中的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质量管理方面要实行三检制,加强事前预控、过程监督、事后检查。

4 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基于EPC总承包模式的变电站建设项目可以较好的满足质量、工期、进度方面的要求,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但此模式在变电站建设中应用还不够成熟,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相信通过政府、总承包商和业主等各方的努力,EPC总承包模式一定会在变电站建设项目中进一步普及推广。

参考文献:

[1] 王保卫,冯守佳.六个方面提升EPC总承包管理水平[A]. 中国核科学技术进展报告――中国核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一卷・第3册)[C]. 2009

[2] Bryan M Seifert.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Dispute Ad-judica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Engineers Conditions of Contract and the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 Journal of Professional Issues In Engi-neering Education And Practice . 2005

[3] Application of Grey-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 the EPC General Contractor’s Bidding Risk[A]. 第六届(2011)中国管理学年会――管理科学与工程分会场论文集[C]. 2011

[4] 张风荣,徐东池.浅谈EPC总承包模式对施工企业的机遇与挑战[A]. 首届山东材料大会论文集(土木建筑篇 下)[C]. 2007

第8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接受,乙方拒绝签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接受,乙方拒绝签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XX)保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24胶粘剂

2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铝合金建筑型材

27建筑幕墙

28沥青混凝土

29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发证产品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13.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3.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3.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3.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3.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7 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3.8 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3.9 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4.1 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4.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4.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4.4 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4.5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报告后9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竣工结算以最终盖章为准.

14.6 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4.7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4.8 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上海市第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上海市xxxxx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xxxxx

签约日期:

装饰工程分包合同的范本2017工程分包合同(2) | 返回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3.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3.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4.2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5.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5.3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5.4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5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6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xx)保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6.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6.4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6.5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6.6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6.7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8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6.9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6.10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7.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本合同自签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签盖章:签盖章:

日期: 日期: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1)2017工程分包合同(3) | 返回目录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鉴(公)证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盖章)│

│ ││ │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

│ ││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编号 │

│ ││ │

│帐号:│帐号: │ │

│ ││ │

│电话:│电话: │ 年 月 日 │

───────────┴────────────┴─────────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包工程( )算书合同号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形式:

分包单位:(盖章)工程项目名称:第页

─────────────┬─────────┬────────┬─

│ 工程项目 │ 预算工程 │  费用(元)  │备│

├────┬──┬──┬──┼────┬────┼────┬───┤注│

│定额编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位用工│合计工日│工日单价│人工费│ │

├────┼──┼──┼──┼────┼────┼────┼───┼─┤

│  1│ 2 │ 3 │ 4 │  5│  6│  7│ 8  │9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计算 年月日

装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工程分包合同(4) | 返回目录装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3.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3.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4.2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5.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5.3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5.4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5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6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xx)保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6.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6.4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6.5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6.6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6.7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8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6.9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6.10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7.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本合同自签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第9篇: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范文

海外大型建设项目经常采购世界各国的不同设备,这些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检修等工作的协同完成需要系统和专业化的指导。

以某岛国的一个大型矿产开发综合利用项目为例,该项目系中方投资,项目所在国以采矿权入股。项目包含采矿、选矿、冶炼三个部分,施工地点分为矿山和冶炼厂两地,相距一百多公里。所在地自然环境为雨林地区,热带海洋性气候;交通、通信及生活服务设施落后;基本无工业基础,施工资源匮乏,项目可利用条件有限。业主结合行业惯例及承包商特点,采用了EP+C(设计采购+施工)的发包方式,即EP承包商负责实施项目的设计及设备采购,协调组织设计人员及设备供应商提供包括试车服务在内的专业技术指导(即设备现场服务)。另由业主指定几家施工承包商,分功能区域进行施工。考虑项目本地化用工需求,业主还对基础服务工作、辅助工程采取了本地分包的方式。

随着项目的推进,与设备现场服务相关的众多问题逐渐产生并扩大,各方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并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二、项目设备现场服务问题及原因

(一)工艺的特殊性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由专业化队伍完成

该项目运用多项创新技术及工艺,是国内甚至世界范围内首次应用此类工艺的矿产加工项目。40%的关键设备为非标设备,需要按图纸定制;还有上百台/套超精密、超大型及带高压力的危险设备,有苛刻的保存、安装、调试要求。在矿冶流程中密闭循环的工艺线和工辅线上,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将导致设备受损,甚至影响整条生产线的调试进度和人员设备安全。

同时,项目所在国为不发达国家‘,项目地处偏远,工业基础薄弱,物资供应匮乏,当地劳工技术水平低。即便许多通用设备也未在当地设立售后服务站或维修点,更何况这些复杂工艺背景下的非标设备。所以,设备本地化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根本无法实现。

项目工艺本身对于专业技术的高要求和当地落后的技术服务能力之间矛盾突出。同时,由于关键设备均来自世界知名厂家,业主及EP承包商也希望借助这些厂家在其他项目上的技术和经验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增添一层保障。在此情况下,借助设备供应商专业化技术力量赴项目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成为当时最好的选择。

(二)松散的管理制度给设备现场服务造成巨大困难

项目建设之初,各参与方没有预料到设备现场服务工作的复杂性,部分管理人员仍按照国内项目的做法进行供应商管理协调工作。当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后,无论问题的大小及性质,不假思索地以个人名义向供应商发出入场服务的口头通知。当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办理了护照、签证,几经周折抵达现场后,却发现项目现场无人安排接机、交通和食宿,甚至其在现场的具体工作都无人问津,而他们负责的设备也不具备安装调试的基本条件。所以在项目初期经常发生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到场后没有可以开展的工作,或者工作不足半日便启程回国的窘况。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矿山和冶炼厂两个工地上,由EP承包商采购的相当一部分通用设备由同一供应商向两地供货,但设备的安装及使用又分属于由业主发包的不同施工单位。项目初期,主观上由于各施工单位沟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主动沟通意愿不足;客观上由于两工地相距百余公里且通讯不畅,导致两地信息传递缓慢,尤其是在设备现场服务方面存在严重沟通问题,经常出现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刚完成一地的工作回到国内,马上又接到另一地的入场通知的情况。

诸如此类的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在现场闲置等待、不科学调派、不公平对待等情况,都给后续的设备现场服务造成了巨大困难。供应商对项目的整体安排一无所知,其技术服务人员对于赴海外工作心存不满,对后期工作存在强烈的抵触情绪。而这都源于设备现场服务方面松散的管理制度及随意的工作方式,业主及EP承包商为这种随意性的管理付出的成本远大于其收益。

(三)多项外界因素不利于设备现场服务的进行

除项目组织内部因素外,多个外界因素也影响着设备现场服务工作。

在劳工政策方面,项目所在国政府为提高当地人员的就业率,通过限制发放劳动许可的数量对在当地工作的外籍员工的数量进行严格限制。此外,当地劳工部门还设置了较高的海外人员劳动许可申请条件,许多国内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难以达到,不能入场工作。同时,劳动许可及工作签证的办理时间长达数月,难以满足现场工程进度需要。

与上述困难并行的,还有高昂的交通成本和有限的空中运力。中国到项目所在国没有优惠的航空协议及直达航班,中转出行耗时费力。在难以办理工作签证的情况下,部分技术服务人员不得不持短期的商务签证入境,在商务签证到期后临时出境至香港等中转地,然后再立刻返回项目所在国。此类周转,造成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的浪费,也让技术服务人员相当疲惫。而当地航空公司每周通航一次的小型飞机也限制了项目的通行人数,机票购买和改签需等待很久,无计划的人员派遣和撤回导致窝工费用的大幅增加。

加剧设备现场服务困难的还有供应商本身的问题。国内许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在设备安装调试方面动手能力较强,但文化水平偏低,无国外工作经验,导致其在赴现场途中出现了多种意外情况。例如,语言不通,在出入境时不能回答海关工作人员的问题;携带特定物品没有及时申报;签证过期被扣留;在飞机上抽烟引发警报等状况。这些都对中国人的对外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也导致项目所在国海关对后续入境的中国工人都提高了检查标准。这些人员即便顺利到达现场,也存在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工作等现象。这些都加大了设备现场服务工作的难度。

三、项目设备现场服务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完善承包合同,明确责任划分

为了改变项目设备现场服务被动的工作局面,使项目各参与方对设备现场服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需要在业主与承包商的EP合同和业主与施工单位的C合同之中明确划分各方在设备现场服务方面的责任和工作界面,确保每一环节都有人负责并良好衔接。

鉴于EP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经协商后EP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补充协议,一方面对合同中原本含混的部分进行澄清和细分,明确了双方在服务事项上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和应尽的义务。

首先,将政府沟通等原本应由业主方承担的工作内容明确。由业主与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增加工作许可数量,降低申请资格,并加快签证办理速度,以便最大限度地为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通道。

其次,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由

业主统筹考虑项目各子工程的各施工单位的设备现场服务需求,EP承包商在规定时间段内做出响应等内容。从而将EP承包商从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专注于设备现场服务的统筹工作。

第三,在补充协议中加入双方共同制定的管理细则。包括计划报告制度、人员考核制度、服务结算程序、双方在此项工作上的协调程序等。

业主同时也制定了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颁布了一系列标准化管理表格,包括入场计划、入场通知、临时变更等;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及EP承包商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现场服务工作进行管理,明确各文件及表格的签署权限及人员。

经过上述措施,设备现场服务工作在合同界面与制度上的短板得以弥补。

(二)完善供货合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针对先前部分供应商不重视售后服务,对入场通知响应迟缓甚至拒绝提供服务,临时更换既定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后不能有效开展工作等情况,EP承包商在后期的采购合同中注意对售后服务条款进行更为清晰的约定。

首先,明确规定乙方对甲方的响应时间以及延迟响应的违约责任,服务人员应达到的素质水平,现场服务考核与结算规则等。

其次,要求供应商提交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简历,确认可以达到项目基本要求后再进行签证办理等入场准备工作。

第三,为了避免供应商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离职或更换岗位等人员流动对项目设备现场服务造成不利影响,在每一个重要设备合同中都要求供应商安排备用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随时可以到达现场提供指导。

对于前期签订的采购或服务合同,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执行力度。一方面与供应商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和高效的协调机制,营造友好的合作氛围,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规范对外联系的程序,注意过程文件的积累,并安排专人分析服务执行中可能遇到的状况和应对策略,制定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对方出现不当行为时能够果断采取措施,促使其及时矫正。

可见,合同中关于保函条款的完善和EP承包商对于合同内容的熟悉与严格执行,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三)充分准备,加强工作计划、人员培训和现场管理

注重项目总体进度计划与设备现场服务计划之间的联系,二者节拍一致可以让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的进出场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计划性。EP承包商主要从以下几点着手加强了设备现场服务计划工作,将前置工作做好,从而保证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首先,科学分析项目一级、二级计划,从中发掘出设备现场服务的各个起始点和紧前工作。

其次,借助项目设计人员的经验,对各种设备的专业性要求程度、所需要的指导时间等进行预估预判,确定服务所需周期。结合第一条信息形成涵盖设备现场服务内容的三级或四级计划。

第三,结合现场实际施工状态,EP承包商提前与供应商沟通,对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加以防范和规避;同时也便于供应商安排适当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签证办理、备品备件及技术资料准备等各方面工作。

此外,加强人员培训工作也是提升项目设备现场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方面,考虑到现场技术力量薄弱,由业主招募和组织后期运营人员提前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在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入场时,业主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统一接受供应商的培训,并随同参与安装、调试的实践操作。这样可以使后续工作人员在项目整体联动试车及运营阶段能够更好更快地投入工作。

另一方面,EP承包商为即将赴现场工作的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编制了详尽的《出行服务指南》,详细介绍国际旅行、外事交往、当地生活工作习惯、日常语言等各种知识,确保每个技术服务人员能够理解和掌握所有注意事项并通过出发前考核。

在项目现场安排专人进行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管理,使其工作处于可控状态,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工作。设备现场服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包括:

1.对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入场教育;

2.协调和处理技术服务人员在现场期间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3.搜集和整理服务人员提交的工作日志、工作周报等资料,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4.在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离场时,组织业主、EP承包商、供应商三方共同签署“服务确认单”;

5.对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反馈,对未完成事宜和注意事项进行记录。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发现,做好计划准备、人员培训和现场管理对项目设备现场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四、项目设备现场服务改进建议

通过上述措施,该项目的现场服务管理基本进入了有序阶段,但总体来看仍存在遗憾与不足。要进一步做好供应商的现场服务工作,还有以下内容值得未来类似项目参考和借鉴。

(一)预估风险,合理防范

作为设备现场服务总提供方的EP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应该统筹考虑,具有前瞻性思维。对于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对于理应由业主承担的工作,在合同中应清楚地界定。对于不可抗力或EP承包商无法预估或控制的外界条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予以免责。例如,上文提到的签证办理以及由业主提供的现场食宿条件对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的影响等因素。

除对上述内容争取免责外,无论是业主还是EP承包商都应意识到,按照以往国内项目的施工习惯,现场对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往往超过生活质量,工作人员多是发扬“任劳任怨、艰苦创业”的工作作风,食宿条件、生活环境简陋。但在项目国际化的进程中,“以人为本”则非常重要。就该项目来说,大部分关键设备出自发达国家的供应商。外方技术服务人员多次因为现场条件简陋,不能达到其公司HSE标准,拒绝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从而影响设备整体调试进度。此类情况不但对项目本身造成不利影响,也影响了中国公司在国际上的声誉。这给项目参与各方都敲响了警钟。作为EP承包商,应在与业主的承包合同中对由其提供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提出明确要求。另外,应避免合同中出现笼统性的描述,如约定服务结算节点为“服务结束后”不如约定为“每次服务结束后X天以内”,以免因业主不断提出服务需求,无法完全结束服务而导致很长一段时间无法从业主那里获得服务费。

(二)上下统一,规范合同

在该项目中,由于EP承包商没有较为规范的采购合同范本,尤其是现场服务部分的模板,导致各设备采购合同对服务工时的计算方式、服务费率、结算方式、结算币种等约定不一致。加上总包合同对这部分规定为“按照设备采购合同实际约定执行”,导致EP承包商在执行EP承包合同和产品采购合同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人力对数百个合同进行审查、跟踪和信息更新;在与设备供应商进行结算以及向业主申请付款时消耗了大量人力和时间;而且在计算各合同费用时,极易因为细微的差异而造成失误。

如果EP承包商能在EP承包合同签订时考虑到现场服务的复杂性,制定统一的结算方式和合理的费率,那么在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时便可将EP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延用到设备采购合同中,即做到EP承包合同与设备采购合同上下统一,格式规范。

在EP承包合同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建议由业主直接对供应商现场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发包并与之签订合同,由业主直接承担设备现场服务的管理工作,并直接支付服务费用,从而减少EP承包商此部分的工作量。

(三)组建团队,提升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