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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技术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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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技术论文

第1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参考文献是说我们在论文撰写的过程当中引用和借鉴前人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引用的地方要做标注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的编著,然后在论文的末尾依次列出参考文献。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采编收集的关于农技推广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借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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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关键词] 基层农技推广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0-0089-01

1 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现状

近几年来,县农技中心建起了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站,配备了病虫害监测仪器设备和种子质量检验设备。县农检中心建起了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室,配备了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同时,各乡镇建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动物检疫与疾病诊断实验室等。

2 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问题

2.1.1 机构职能不明,设置不规范 目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既承担公益性推广工作,又接受上级农业部门委托履行执法监督职能。

2.1.2 管理体制混乱,随意抽调人员 据调查,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有40%以上被镇政府安排在的其他部门工作,从事非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出现本末倒置,服务功能弱化现象普遍存在。农业服务中心推广人员70%以上的工作精力用在行政工作中,诸如计生突击、村级换届选举、社区建设、扶贫工作、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对本职任务造成影响。县级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着在编不在岗位的问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调从事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

2.1.3 县镇两级推广机构业务工作不协调,沟通不畅通 镇级成立了农业服务中心,“权力”下放后,县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文件、通知难以对应和规范的行文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时请服务中心的人员开会都不方便。因此,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难以布置,中心的工作重点难以确定,县镇两级推广机构沟通不畅、不协调。

2.2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问题

2.2.1 机构编制分配较少,存在不平衡现象 我县农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编制数缩减较多,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业务开展受到影响。基层的历次改革几乎都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削减,从而很多县级单位及镇级专业技术人员减少,导致业务工作不能像以前那样正常开展,工作任务难以完成。

2.2.2 专业队伍人才极缺,推广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近十年来,事业单位很少有新的人才进入,主要因为现有的农业高等院校毕业生因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待遇低、工作条件差、社会地位低等,很难吸引新型高科技人才进入推广队伍,造成基层推广队伍整体知识水平较低。

2.2.3 农技人员年龄结构偏大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内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56%,50岁以上的占14%。由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缺乏吸引人才的体制机制,近五年来,没有农业院校毕业生进入。将会给以后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2.3 基层农技推广经费和办公条件问题

2.3.1 推广经费不足,职工待遇报酬低 农技推广具有公益性,基层的农业推广工作所需经费应由政府给予保障。近几年来,县级财政预算人头经费,事业经费几乎没有。所承担的推广项目经费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差旅费、交通费用、办公经费等项均不得列入,导致一些业务不能正常开展。

2.3.2 基本办公条件缺乏 一是缺少办公用房的占60%。近几年,随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每个乡镇都给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配备了办公室,但缺乏检测检验室,导致装备的仪器设备无处安生,很多单位仪器配了几年,还原封不动地闲置着,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3 对策与建议

3.1 明确职能,理顺关系

3.1.1 明确机构职能 县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尽量减少抽调农技人员从事行政工作,县乡两级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农技人员的考核指标,调动工作积极性。

3.1.2 处理协调好县乡推广机构的关系 县乡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农业推广事业的发展。但目前的情况是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划入乡镇政府系列,完全由乡镇政府独家领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管理乡镇农技人员的职称和业务工作的指导。

3.2 加强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

3.2.1 创新用人机制 一是实行农技推广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通过考试、考核、鉴定等办法让合格的农技推广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选聘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机构,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二是实行全员聘用制,主管部门要用好聘用权,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县、镇两级农技人员进行聘用,实行三年一聘,一年一考评制度。三是建立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人员视情况予以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3.2.2 加强学习培训 通过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农技人员的相关通过培训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适应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要鼓励农业推广人员参加各种类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学习、进修、培训,力争使每位农业推广人员每年都有二次以上的再教育学习机会。

3.3 落实经费,明确用途

一是增加中央财政投入的比重。如果我国中央财政在一般地区的投入占到30%,贫困地区占40%,就能大大加快农业技术的推广速度。二是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要把农技推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农技推广经费逐年提高,有效解决经费不足问题。三是明确各级财政的投入用途,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重大技术的推广、农技推广信息网络的建设,以及贫困地区农技推广人员的经费补贴。

3.4 明确推广项目,促进成果转化

陕西是农业科研和教学的大省,农业科研力量强,科技成果多,但转化为生产力进展缓慢。省、市、县各级每年要列出成果转化和重大技术推广名录,各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选择推广,将优秀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总结了大通县农业生产现状,分析了农业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大通县属高原大陆气候,冬季气候寒冷、夏季气候凉爽,土质肥沃,地理条件优越,环境宜人;交通便利、宁张公路贯穿全境,并通有宁大高速和宁大铁路线,乡乡通柏油路,50%以上村庄实现道路硬化,利于农产品的运输。通讯发达,实现了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开通了大通县农业信息网、农业电话语音咨询热线,县乡各机关单位全部实现电话、传真与电脑办公,具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网络传输系统,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理想之地。

近年来,通过实施省、市农业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和种子村的建设,为打造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大通农业、形成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经济效益显著,促进了大通特色农业产业的迅速发展。

1农业生产现状

“十五”期间,在确保农村自用粮食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2006年我县粮油作物种植面积4.64万公顷,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7万公顷,总产量7.90万吨。其中小麦面积1.40万公顷,总产量4.56万吨;马铃薯0.57万公顷,总产量2.48万吨;蚕豆面积0.26万公顷,总产量0.71万吨;油料1.94万公顷,总产量4.43万吨;蔬菜面积0.29万公顷,总产量11.26万吨。马铃薯、油菜、蚕豆为主的特色作物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中的比重占到60%。农作物种植向适应市场需求和高原特色调整优化,由粮油作物为主的“二元结构”向产值高、收入好的“多元结构”转换。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建立了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和乡级病虫监测点。

2农业技术推广现状

2.1加强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壮大了农技推广队伍

“十五”末,我县基本形成了以“县为龙头,乡为纽带,村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县农技推广中心现有职工5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8名(占85.7%),工勤人员8名(占14.3%)。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7名,中级职称19名,初级职称22名,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于2005年建成了大通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由专人负责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病虫信息,指导全县的农作物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全县20个乡镇均建有农技综合服务站,管理模式以乡镇管理为主,现有人员74人,其中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46人,其他14人;村级服务基本以县乡技术人员和村干部服务为主。

2.2加大了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

重点推广了青春533、高原448、乐麦5号、民和853等小麦优良品种;青海9号、10号、11号、12号等蚕豆新品种;青杂1号、青杂2号等杂交油菜品种;狠抓马铃薯脱毒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重点推广了脱毒175、下寨65、青薯2号、大西洋等马铃薯脱种,使粮油作物的生产逐步向“小麦良种化、蚕豆优质化、油菜杂交化、马铃薯脱毒化”的方向迈进。并累计推广旱作沟播技术0.73万公顷,配方施肥技术7.67万公顷,种子包衣技术0.18万公顷,病虫草害防治技术23.0万公顷以及农业重点新技术2.43万公顷,受益农民19万人,充分展示了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支撑作用。

2.3加强了农业科技示范区的建设

重点实施了优质油菜、优质蚕豆、马铃薯种植基地等项目。2007年共建立优质蚕豆、油菜沟播、小麦良种繁育、优质马铃薯种薯繁育及商品薯生产等为主的31个集中连片示范基地66.7hm2。不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而且特色种植初步形成,并向规模化发展。区域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逐步形成。2007年我中心在全县建立14个“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和种子村,其中马铃薯特色产业村3个,面积232.92hm2,平均产量33.75t/hm2,收益达2.025万元/hm2(0.6元/kg),总收入471.7万元;油菜特色产业村4个,面积9.488万公顷,平均产量3375kg/hm2,收益1.215万元/hm2(3.6元/kg),总收入达512.3万元;小麦良种繁育种子村4个,面积327.7hm2,平均产量4500kg/hm2,收益1.08万元/hm2(2.4元/kg),总收入353.9万元;蚕豆良种繁育种子村1个,面积505.4hm2,平均产量4875kg/hm2,收益1.17万元/hm2(2.4元/kg),总收入39.4万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涌现出一大批种植大户和特色种植产业重点乡镇,发展势头积极。

截至2006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42.85元,比“九五”末增长64.98%,“十五”期间年递增10.53%。农技推广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一定贡献。

3存在的问题

3.1农民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偏低

大通是少数民族居多的自治县,农民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基本素质偏低,接受农业新技术的能力较差。虽然每年都进行科技培训,但传统种植观念改变较慢,因为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真正掌握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的青年农民不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农业生产的大部分是老人、妇女,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较慢。村干部和农民技术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但力度不大;由于经费紧缺,不能系统的进行定期培训,科技知识更新慢,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方法。

3.2良种引进、繁育管理工作滞后

作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其职责是进行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引进良种是农业的基础措施,而我县在良种引进方面存在着较大困难。农民的科技素质较低,在良种的引进和繁育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执行,往往导致引种速度慢、推广面积小,甚至出现引种失败的现象。我县农民对良种引进的认识不够,习惯于常规品种的种植。另外,我县农村的经济水平较低,购买良种的能力有限,在良种推广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在引种方面,管理工作跟不上,对未经审定的品系,进行随意种植,导致品种繁杂。不能明确品种优良性,也是不能取代常规品种的根本原因。

第4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及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我市放心农资市场,为我市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保驾护航,根据《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农资打假专项斗争的要求,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切实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普法力度,确保有效执法:

3月15日,结合3.15活动,配合宣传部、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参加由福建经济频道组织的在建阳进行的3.15活动建阳分会场的活动,现场发放省总队印刷的2007年宣传挂历和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材料,并当场受理农户投诉1起。结合春耕备耕情况,我局组织农业执法、法规、种子、农技、植保、土肥、经作、兽医等单位及农资经营企业,从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22日,在我市8个乡镇21个行政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了如何购买“放心农资”、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科学防治病虫害、如何防控禽流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方面宣传资料,向来访群众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推介优良水稻品种、优质农药等“放心农资产品”,深受群众欢迎。在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4000多份,内容有省总队印制的宣传年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农药识假辨假、兽药知识简介、种子栽培技术、肥料使用注意事项、公布举报电话8259179及969155农业农业热线咨询电话。悬挂宣传横幅40条,下乡进村农资展示销售种子560公斤;现场接受举报投诉1起,接受咨询近165人次。并在建阳电视台新闻节目、南平电视台新闻节目及南平电视台今晚9点半栏目宣传建阳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并曝光典型案件、假冒产品。这次宣传活动虽然时间短,但取得了极明显的成效:

1、提高了农业执法的地位,营造了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随着这几年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首先得到了农民朋友的肯定,现场的农民通过执法队员不厌其烦的讲解如何识别伪劣农资,群众满意率达100%。通过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既解决了农民的急需,又帮了政府的忙,同时提高了自身的形象和农业执法能力。

2、宣传了生产企业的品牌,提高了优秀企业的知名度。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对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企业来说,收益匪浅,既给他们搭了一个桥,让他们的产品直接面对农民,又借助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农民心中树立了企业品牌的效应,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3、解决了农民朋友的需求,加大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农业技术专家有农业局的,还有南平市农科所和企业聘请的,专业涵盖面广,技术力量雄厚,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渴求,解决了许多困扰他们而未能解决的农业技术问题。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今年农资市场打假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两个减少”,即减少农民群众因农资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农资质量出现的上访案件;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狠抓“五个结合”,即集中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市场巡查相结合,市场准入与跟踪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强保优相结合,加大打击处理与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突出“四重一大”,即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大案要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带动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的特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开展5次兽药及生物制剂大检查、2次种子大检查,5次农药检查,2次肥料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出动车辆103次,查处市场97个次,查处单位431家次。查获无标识的水稻种子212斤,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96斤,查获无证经营生物制品案件一起,案值2525元,过期兽药30斤。立案11起,罚没款6.5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

三、坚持打防结合、转变工作方法:

1、全面巡查、重点监控:主要针对一些大的有农资经营点的村,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查处和收缴5种高剧毒农药(如建瓯丰农农资有限公司建阳黄坑门市部经营50%甲胺磷的案件就是重点巡查时查到的)。

2、广泛宣传、提高知名度:在春耕生产期间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和电视走字公布举报电话8259179及959155农业热线咨询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提供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如建阳麻沙植物医院界首门市部经营的“花优63”杂交水稻种子不符合“种子法”的规定的案件就是群众举报查处的)。

3、构建信息平台、增加资源利用:通过福建农业信息网、福建农资经管网构建的信息平台,增强各县(市)、区大队之间的交流,达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出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如建阳晓富种子公司经营未经审定的大豆种子案就是三明三元区执法大队转来的信息,才得以查处其违法行为)。

4、培养线人、重点突破:通过线人调查、了解暗中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一些不易查处的案件进行重点突破(如建阳市阿炳兽药店非法经营生物制剂的案件,就是通过线人踩点并购买,执法大队人员在其仓库蹲守后端掉的窝点)。

四、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根据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重点整治、保障安全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建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车、标语、现场咨询、969155等传媒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在城区主要干道及重点整治乡镇悬挂宣传条幅11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标语上墙2条,张帖标语130张,利用建阳图文电视频道播放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材料近一个月,在建阳电视新闻频道和南平电视台今晚9.30栏目各播发新闻一条,通过建阳农业信息网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各类信息,利用建阳农业刊登一期专项整治情况,出动宣传车21次,咨询630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5种高剧毒农药明示图、《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致全市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致全市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致全市食用菌种植户、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材料8000张,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599-8259179。在全市营造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2、开展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入户

利用电视开设农业讲座、农业局周未讲座、进乡入村培训等形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共培训69期,2000多人次。培训的内容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维权、无公害锥栗生产技术、无公害柑橘生产技术、食用菌专项培训、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如何应用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的技术。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锥栗栽培技术》、《无公害柑橘栽培技术》、《食用菌生产技术》、《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方法》、《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水稻无公害栽培技术》、《葡萄无公害栽培管理》、《蔬菜无公害栽培管理》、《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等手册及教材2000余册。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户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认识,从源头上杜绝了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剧毒农药,为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础。

3、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布署,2007年9月6日开始建阳市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对全市13个乡镇及城区进行拉网式检查,至目前止共出动人员266人,其中执法人员78人,车辆70辆次,检查了13个乡镇的蔬菜、水果场、茶叶生产场,农药标签抽查90个,农药质量抽检样品10个,农药经营网点73家,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标签抽查30个,22家畜禽养殖场(户),对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样品检测151份未检测出盐酸克伦特罗的药物残留,合格率为100%。兽药质量抽查2批次并查处销毁过期兽药20盒,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头;检查兽药经营网点(含渔药)57家,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家、经营网点27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生猪养殖场9家,查获违法农资100公斤,责任人3人。水产品养殖场22家,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0个,其中蔬菜农药残留检测54个,不合格产品2个,合格率96.3%,比去年的合格率96%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个,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1、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够,法律宣传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的活动,让广大的农户也能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农业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但又从事农业执法专职工作,在职称评聘和晋级中有许多没有理顺的问题待解决,如执法人员从事农业执法,还脱离不开写专业技术论文,写农业执法论文,在评聘和晋级时又不能做为专业论文使用,严重挫伤了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第5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本文谨从当前宿州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入题,通过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科技服务模式研究的分析,结合宿州发展实际,提出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个人思考。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加强,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广大农民对科技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宿州这座发展中城市来说,这种发展创新的要求更加迫切。因此,积极探索、努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宿州市奋力崛起的重要任务。

1新时期传统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办的各基层涉农站所组成,在历史上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管理体制不顺,科技服务事业滑坡。由于城乡机构改革,多数原农业科技服务单位“三权”下放到乡镇,造成农技服务资源分散,利用率降低。200。年后,宿州市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减少了40%,有的因乡镇财政困难,部分农技人员被迫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创收上,造成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推广等科技服务工作缺人干。同时,上级部门对乡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指挥失灵,科技服务在乡镇出现断层,导致科技服务事业滑坡。

(2)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服务功能下降。目前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普遍存在着经费短缺问题,有的乡镇没有科技服务经费,甚至连农技人员基本工资都无法及时足额兑现。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村科技服务部门的科研和培训条件落后,工作正常开展没有物质保障,农业科技到位率大大下降,难以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服务。

(3)科技服务方式陈旧,服务效益不高。一些农业科技服务单位工作方法单调,手段陈旧,环节单一。仅限产前、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流通、贮藏、加工服务缺少;只靠行政推动,信息引导、示范带动缺少;习惯守候等待、被动咨询,主动服务、现场指导缺少。机制不活,动力不足,效率低下,导致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不能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调、指导农民干、帮助农民销的作用。

(4)农技人员知识老化,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长期以来,由于基层农村科技服务部门条件艰苦,经费缺乏,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机会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进修、考察,造成知识老化,技术过时,观念陈旧,创新能力较差。宿州市1097名在职基层农技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人,仅占6%。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现有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很难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广大农民对“专、精、特、新”的技术需求不能满足。

2市场经济催生一批新型的科技服务模式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新型的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应运而生,改变了过去农村科技服务由农技部门独立支撑的单一模式,显示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归纳起来,这些新型的科技服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科研机构带动型。通过扶持壮大科研机构,使其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宿州市农业科研机构目前己发展到25家,为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做出了重要贡献。如安徽省无籽西瓜研究所,自1997年创办以来,聘请农业专家为顾问,以科研单位、中介组织和瓜农“三赢”的利用机制为纽带,对瓜农实行包种苗、包技术、包产量、包销售的全过程服务,形成了科一农一贸一体化的产业化农技服务模式,推广范围覆盖20多个省、市、自治区,占全国无籽西瓜总面积的1/3。

(2)科技示范园辐射型。通过建设示范园、示范基地,形成辐射效应,宿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共引进国内外农作物新品种七百多个,新技术近百项,部分农作物、果树、瓜菜、花卉新品种向全市及省内外推广,该园区也因此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目前,宿州市己建各类农业示范园区40多个,辐射面积达30。万亩以上。

(3)龙头企业带动型。近年来,宿州市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它们通过“建基地、带农户”,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技术服务,利益关联度高,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目前全市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25家,带动农户20多万户。

(4)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型。供销、农技等部门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区域产业化的发展。目前宿州市共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近1360个,入会会员15万人,带动农户50万户。墉桥区供销合作社在全区成立棉花专业合作社,现有24个一级社,167个分社,辐射29个乡镇210个行政村的6万多棉农。

(5)专业协会牵动型。围绕一个产业,发挥纽带的作用,一头带动农民,一头连接市场,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一批民间专业协会。杨山县现有各类水果协会200个,有的还以果树技术服务为依托建立了水果批发市场,办起了包装品加工厂,大大提高了水果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

(6)个体大户带动型。通过培养农民带头人,扶持个体种养大户,与农民结成不同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生产、服务、销售一体化经营,示范带动农户进行规模化生产。洒县屏山万头养猪场采取“公司+农户”运作方式,与150。多个养猪户签订养殖技术、生产销售合作协议书,大力发展二元猪、三元猪,年产值达1亿元。

以上各种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顺应了当前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农村经济较快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我们从中得到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创新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前提。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的要求也从单一向多样化发展。因此,要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确保农业技术及其推广工作的不断创新。

第二,市场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基础。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化的本质是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农业技术只有在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才能自行扩散。

第三,动力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关键。这其中包括农户对技术需求的外在动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内在动力,以及服务主体参与服务获得报酬的激励动力。

第四,协调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保证。农业科技服务是一个涉及众多要素的开放系统,其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互相联系的高度“关联性”。政府在协调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协调机制保证了系统内物质、技术与价值的流动与转化关系顺畅,在技术供求的动态平衡中,寻求并实现了各自的利益,达到了整体功能的最佳化。

3适应新形势,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竞争加快的新形势,宿州市必须顺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不断完善的市场农业相适应,与现行的农业结构相一致,着力构建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技能专业化、服务机制市场化、服务功能全程化、服务体系产业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1)政府是体系构建的“保姆”。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做好体系构建中的规划、协调和体系完善后的监督、调节工作,引导和扶持公益,支持、鼓励各类科技服务组织服务农村、服务农民。要通过制订有关制度和激励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与服务的宽松环境,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社会组织面向农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抓好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使之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的基地;加大对农业科技和教育的投入,稳定农村科技服务队伍,扶持科技开发和兴办科技服务实体,提高科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市场化的科技服务组织是体系构建的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农村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培育自求生存、自谋发展的各类科技服务主体。各类涉农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体工商企业、民营科技服务组织是农业科技服务的主体,最具效益观念,它们通过科技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科技推广与服务效果显著。必须大力支持,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它们在服务“三农”中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团体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民间科技服务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上联农业科研和推广部门,下接千家万户,能迅速高效地推广、普及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必须积极扶持,引导它们规范运作、良性发展,使之在农村科技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6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我叫***,大专学历,现年**岁,199*年参加工作,200*年入党,200*年被聘为农业技术员。

我本是一个“只知埋头工作、一向与世无争”的基层农技员,今天我站在这里竞编竞岗,既是对我多年来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一个检验,更是对我献身农技推广事业理想的一次考验。我生在农村、长在农业、热爱农民,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护在我身边的,都是辛勤的农技工作者,在他们的教育和熏陶下,我对农技推广工作有关了浓厚的感情,我立志要把“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服务农民增收”作为毕生孜孜以求的事业,做一名优秀的农技员。96年高考结束,我毅然选择了农业院校,并参加了华农农学专业的进修。1999年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至今已有六年。

我认为自己竞聘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岗位,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我有专业优势,我毕业于农业院校,所学的是农学专业,干农技推广工作是我的正业,与“隔行如隔山”的门外汉相比,我专业对口,工作起来自然“如鱼得水”,我具有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必备的基础条件。

第二,我有实践经验,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六年时间里,我先后实践过棉花、水稻、油菜、柑桔、蔬菜等多种作物生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共计参与新品种试验示范30余项次、参与实施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0余项次,其中:多项优质新品种、增产新技术和高效新模式已大面积应用,多项项目课题通过了相关专家验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实践探索,使我对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技术都有了新的领悟和提高,让我积累了大量的农技推广和基层工作经验,并于2004年被评为全局先进工作者。我已基本具备了独立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能力,即使在灾害频发的今年,我所负责指导的20个水稻科技示范户,仍然实现增产12.4%。

第三,我有年龄优势,常言道:“三十而立”。三十岁前后,是人的一生中精力最旺盛、创造力最强、干事效率最高的时期。我将近而立之年,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头脑灵活,思想成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完全有能力、更有精力从容应对。

第四,我有技能优势,一方面,在多年来的工作中,我养成了勤于学习的习惯,对新事物接受快、掌握好;另一方面,为了能与现代农技推广工作接轨,我自学掌握了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熟练运用现代办公工具进行远程技术学习和信息交流;另外,我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基层工作期间,我先后数十次参加了局、乡镇和农技站等各级组织的各项农情调研和科技攻关活动,撰写了数十篇调研报告和技术文章,其中参与撰写的多篇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这些能力,对我今后推广农技、宣传农情、服务农民,必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第7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1围绕突破生态环境压力瓶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目前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公布的资料显示,全国受污染的耕地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2010年完成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污染排放已占到全国的“半壁江山”,农村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占全国的43%,总氮量占全国的57%,总磷量占全国的67%,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和许多江河湖泊、水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在广大农村,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一方面,固体废物垃圾愈积愈多,侵占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固体废物以及渗出液会破坏地表植被,影响土壤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如果进入河流湖泊、渗入地下,会损害水体环境,危害人的健康。实践证明,现代农业的发展,依靠持续消耗水土资源已没有余地,再依靠持续增加化肥、农药使用更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生态型农业技术,同步推进农业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只有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2强化实施三大根本性战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创新是源头,应用是目的,制度是保障,人才是关键。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必须突出强化实施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科技人才培养三大战略。

    2.1强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战略,加快农业科技改革步伐

    顺畅的农业科技体制和农村推广管理机制,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因此,要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的体制环境,不断创新科技进步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储运、循环农业、海洋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科技成果。①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优先突出种业发展。种子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种业竞争力决定了农业竞争力。农业国际竞争的核心和焦点是种业的竞争。只有增强种业原始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培养一批以高产、优质、多抗、专用为导向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突破性农业新品种,才能在发展上赢得主动,跻身于世界农业强国之列。农业科技创新尤其是种业创新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做到“顶天立地”。“顶天”,就是要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立地”,就是要坚持产业需求导向,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力争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农民家”。只有这样,才能将农业发展的主动权和产业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②深化乡镇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防控动植物疫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沿阵地和“神经末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依靠力量。要按照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要求,加快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细化公益性职能并落实到每个工作机构和每位农技人员身上,确保各种农技职能有效履行,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加快三权归县的改革步伐,将县乡两级农村推广机构的人事、劳资、财产权全部收到县里,由县农业局统一管理,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统一,发挥县乡农村推广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做到服务在乡、管理在县,抓纲带目、纲举目张。彻底改变过去乡镇管人不管事、县局管事不管人的交叉局面。③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地方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建立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GDP、政府科技投入、政府财政收入挂钩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农业科技投入强度高于全社会科技投入强度,农业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和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明确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共财政在农业科技投入中承担主要责任,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要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财政投入要突出保基础、保基本、保基层,农技推广支出重点向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倾斜,保障其既能“养兵”、又能“打仗”[2]。

    2.2实施服务体系构建战略,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

    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形成一主多元、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多元化、多主体、多层次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要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成果转化快速通道,使所有农业科技力量都围绕产业需求协同工作,使各类农业技术成果都能从实验室到田间顺利传导,形成需求与科研互为因果的良性循环。要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在政府优惠政策引导下,科技人员要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带着情感、带着成果下乡创业,既可以解决农村一线科技人员“短板”问题,又可以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等多方共赢。适应生产环节、农时季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需求,依托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等,组织发动广大科技人员下乡、进村、到场、入户,深入生产第一线,手把手、面对面、实打实、心贴心地开展科技服务,及时解决农民生产技术难题,及时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服务,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同时,依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培育试验示范基地,展示科技集成、熟化成果,让农民看得真真切切,学的明明白白。科技示范户则成为农民看得见、问的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

    2.3实施人才队伍打造战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的后劲

    人才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决定性因素,是关系农业长远发展的百年大计。围绕科研、推广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统筹开展工作。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培养急需人才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体系为保障,紧紧抓住培养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①抓好农业科研优秀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凝聚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建立有利于中青年专家快速成长的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以科研优秀人才为核心的优秀创新团队。②抓好农村推广人才队伍建设。选送基层农技骨干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深造,强化基层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重点培训种养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能手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急需人才。引导和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县乡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使基层农技推广“后继有人”,充满活力,打造一支农民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正规军”。③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各类农业职业学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机构与涉农企业,紧扣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服务人员、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在这方面,要认真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例如瑞士、德国等国家,他们的农民叫“农业工人”,是经过培训的专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才。

    3搭建三大承接平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科技在农业农村的推广应用,不是孤立的,需要搭建承接的平台,服务的载体,匹配的基础,才能有效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才能有效地克服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缓解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双重压力,应对农民增收与保障供给的双重挑战。

    3.1营造规模经营平台,夯实科技成果推广基础

    这些年,随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不断深入,各地出现了一些不同层次的混合型、多样化的农业规模经营模式,走出一条兼容性较强的道路。农业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承接、运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有效载体。要实现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必须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推广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一是通过利用股份合作制,发展集体经济,实现规模化经营。二是通过合作组织引领规模经营,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将从事同类农产品的农民联合起来,形成“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联合体。三是通过社会化服务催生规模经营,在为农户提供机械化作业、配方施肥、防灾防害、技术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中,实现成方连片的规模经营。四是通过龙头企业提升规模经营,企业利用反租倒包、租赁转让、土地入股等形式,建立起生产基地。

第8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障碍因素 对策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机制、科技供体、服务主体等8个方面,对影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转不良的障碍因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针对分析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概述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指由服务于农村生产的各行业、部门、组织、集团等组成的农村科技服务综合系统,依据服务方式不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可分为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科技推广3个体系。涵盖了农村科技从研究开发到推广应用的全过程,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各种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并使其成功地实现在科技供体(科研单位等)和受体(广大农民)之间的传递,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的根本利益。然而,当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系统运转不畅,与农村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相脱离,主要表现在: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分离,各单位之间缺少横向联合,造成农民的技术需求与服务主体的技术供给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和转化率低,农民增收缓慢,科技需求热情不高。

2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障碍

2.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推动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运行并不断向前发展的方式或原理。由于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制约,中国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各自自成体系,各具体部门在业务上受上一级机构的指导,行政上往往又隶属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多方参与以及地方行政领导的行政干预,致使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缺乏一个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原本有限的科技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形不成“拳头”优势,既浪费了资源又降低了整体效率。

2.2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

由于目前科技成果奖励机制与市场条件下对科技需求的矛盾,使得作为服务主体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从事科技服务的内驱力不足。不少科研人员仍存在注重理论研究,轻视成果开发;注重基础研究,轻视应用研究的“学院”思想。从确定选题起就只注重著作、论文等阶段性成果,而忽视了产品、产业等最终成果,与农民和企业的生产需求相脱离。造成许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一方面论文形态、中间形态的成果大量积压推广不开;另一方面却拿不出农民和农村企业迫切需要的、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造成有效供给不足,使一些农村科技服务工程难以推进。

2.3农村科技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科技服务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主要表现在农业科研经费短缺。在1981—1985年间,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35%,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0.57%,而高收入国家则达到了3.23%。但就中国情况,2003年这一比值仅为0.49%,比20年前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值略高。国家财政对农业科研投入只占农业GDP的0.23%,不仅明显低于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2.02的水平,也低于巴西等发展中国家0.83%的水平,且远未达到FAO公布的1%的世界平均水平。导致许多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无法继续,传统农业技术升级缓慢,成为制约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个“瓶颈”,使农业科技服务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2.4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方式不规范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模式,基本上仍属于程序性的管理,项目控制也集中在立项时的评审阶段,缺少专业性的评估与服务机构的参与,项目评估的定性标准与量化指标也缺乏规范化管理,这使项目建设后期评估及最终评估准确性较差,难以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效果。且忽视了资金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由于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联结着需求与供给,供求矛盾凸显,加上缺少各类服务机构的有效参与,使项目选择及实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导致资金与利润回收困难。

2.5农民合作组织综合实力较弱

农民合作组织与区域主导产业紧密相连,是产业化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在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向商品化和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合作组织把千万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系起来,对形成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产生影响,然而目前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薄弱、发展不稳定等问题,技术覆盖面窄且辐射带动能力弱,导致农业科技推广渠道不畅;其次,多数组织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确立,与农户间缺少有效的市场连接机制,劳资双方并没有解决“共享”与“共担”的责任问题,难以成为“双赢”的利益共同体;再次,许多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用资金控股并兼任社长(会长)的,农民没有股金、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大多组织在经营中重盈利、轻服务,根本不能成为农民利益表达的机构。

2.6低水平农村劳动力存量的限制

农民作为农村科技服务的受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素质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强,成果转化的效率越高;反之亦然。2005年中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大学只占0.87%,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文化程度较高的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二、三产业部门中,使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素质偏低。由于大量低水平农村劳动力的存在,他们对科学知识和科技培训的接受异常困难,从而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变得艰难。还有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淡薄,小富即安、守成小变的观念根深蒂固,科技需求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速度和规模。

2.7科技服务人员素质的限制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队伍整体功能低下。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知识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严重,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和产业化要求而且“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致使推广服务效能低。甚至在一些地方,由于科技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知识更新速度慢,工作主动性差等原因,出现了动物防疫检验,动植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农事生产指导、病虫害防治等环节无人指导过问的现象。另外,许多乡镇服务机构,服务方法及手段滞后,缺少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基层中会利用计算机采集科技信息服务于农民的人员缺乏,导致农业信息很难通过网络进乡入户,从而影响着农村科技传播的速度。

2.8服务机构自身缺陷的障碍

市场越发达,科技服务的范围就越广泛,服务职能也越完备,种类形式也越多元化。而作为服务主体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业合作组织等机构其管理理念仍未完全走出计划经济的模式,组织内部管理激励机制不足,容易出现“软制度”现象,造成底层精英人才流失。服务范围仍局限在农业产业这个小圈子里,较少涉及到能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空间的农村二、三产业中;服务种类形式单一分散,重产中技术,轻产前和产后信息和经营。加之技术、物资、资金、供销等部门分割,仍沿着各自独立的系统与农业生产领域发生联系,互不分享,互不配套,很难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链延伸后科技服务与培训对市场化、体系化和网络化的要求。

3清除障碍的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为确保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转,本文认为目前重点在于:

3.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和先进技术的开发,鼓励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社会机构参与,解决农业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服务主体企业化、技术服务商品化、利益关系合同化、服务优质高效化”。

3.2建立科技项目检测评价体系,对项目立申、实施过程及成果转化进行跟踪,对项目评估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其成果的实用率和转化率进行全面检测评价,确保农民从鉴定科技成果中获得实效。

3.3把农村科技培训列入到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整合和优化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以市、县、乡三级培训基地为主渠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机构为辅渠道,采用大众传播媒介、课堂讲授、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多种培训方法,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陶佩君,崔永福,等.科技部星火富民科技工程战略研究报告分报告——农村科技示范服务体系的研究,2005.12.

[2]杨瑞珍.中外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科技论坛,2004.

[3]刘志民,欧阳晓光.多模式复合型:中国现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构架.科技与经济,2005,(2).

第9篇:乡镇农业技术论文范文

第二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是为客观公正评价农业技术实用人才建立的一项新的人才评价制度,纳入全省人才评价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乡(镇)、村、组等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农业、畜牧、工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村实用技术人员。

第四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承担相应技术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按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分为农业工程、农艺(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农牧产品加工、经营服务等五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从事技术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应用等种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从事畜牧(牛、羊、猪、马、驴、骡、兔)、家禽(鸡、鸭、鹅)、蜂和特种经济的饲养管理、畜、禽繁殖,饲料生产与加工,环境保护与动物卫生保健及相关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四)从事农牧产品加工技术工作的人员。

(五)从事运输、营销、中介服务行业的农村经纪人才。

上述各专业均加注在相应职称名称之后。如农技师(农业工程)等。

第六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等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各等级分别对应的技术称号名称如下:

(一)初级:农技推广员、助理农技师。

(二)中级:农技师。

(三)高级:高级农技师。

第七条我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第八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通过评定或认定的方式取得。高级职称通过评定取得;中、初级职称通过认定取得。

第九条国家已建立准入制度和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的专业,不进行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

第十条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或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员)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能按技能要求基本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一般技术内容,了解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的主要结构原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能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③了解种植、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能承担规模种植、养殖的技术操作工作。

④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1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的30%以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50%以上。

⑤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能独立承担农牧等产品的运输、营销等工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和中介服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中专毕业,或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②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或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④参加区县(市、区)以上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100学时以上的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或已被乡(镇)确认为某一专业的示范户且连续两年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助理)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掌握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生产程序和操作技能,能发现并排除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设施的简单故障,具有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③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2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50%及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1倍以上。

④能因地制宜的提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建议,帮助农户做好农牧等产品的收购、营运、工作,为群众致富作出一定贡献。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累计参加区县以上部门组织的10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200学时以上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

④取得初级(员)农业技术称号4年以上;

⑤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初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中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能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相关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能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较复杂农机具和常用设备,能协助开展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组织并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能对农户进行有关试验、示范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辅导,具有采集与处理试验数据的一般知识,能独立撰写单项的技术工作总结。

③结合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本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某些技术难题,在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

④种植、养殖、加工等示范大户,近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并能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共同发展,已产生一定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⑤在经济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制定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项目规划和产品流通、销售、加工方案,在引进资金,促进流通,加强合作,创建品牌等方面成绩显著。

⑥能指导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开展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初级(助理)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半年以上取得结业证书;

⑤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县(市、区)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⑥在县(市、区)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⑦受县(市、区)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知识和技术要点,独立制定生产计划、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指导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②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技术,分析解决当地生产及业务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③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有独到的生产、经营方法,近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并带动周边农户(至少2/3以上农户)共同发展,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独立处理经营活动中的业务问题。能进行经营业务的洽谈、经营合同的起草,具有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的能力。

⑤熟悉农村市场的流通环节,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的技术和技能。有丰富的农业经纪实践经验,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创新和开拓能力。

⑥具有承担农业技术实用人才培训施教能力,或具有讲解、传授本专业知识或技能的经历。

⑦能指导中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中级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市(州)级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⑤在市(州)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⑥受市(州)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等。

第十一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由相应评(认)定组织负责。高级职称由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中、初级职称分别由中、初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每年进行1次,中、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每年应不少于2次。

第十二条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的组建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办备案;中、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按原农民技术职称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市(州)和县(市、区)负责组建。

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从取得农业技术职称的农技人员中遴选,并充分考虑其专业覆盖面。评(认)定委员会成员应是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具有较高技术职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须在15人以上,且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11-1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9-11人组成,其组成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

第十三条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程序是:推荐、审核、评(认)定、颁证。

(一)推荐。按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范围和条件,对符合本通知第五、九条规定的人员,由其所在的村委会或相应的专业协会负责推荐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贡献、成果,以及相关的证书、证件、证明等,并由被推荐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拟评(认)定高、中级职称的,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行政区域管辖权报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对暂不具备组建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市、州,其相应的评定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委托。

(二)审核。被推荐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其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送当地乡(镇)政府审核,经审核材料属实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负责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应评(认)定工作部门(机构)。对推荐材料的审核,要重点审核能证明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贡献、成果的相关材料是否属实,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三)评定与认定。各级评定委员会应根据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及评(认)定标准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评定或认定。具体的评(认)定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会议形式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以会议形式进行评(认)定的,必须有2/3以上的评(认)定委会成员出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1/2以上才算通过。以现场考评方式进行评(认)定的,其考评标准须逐条量化,参加现场考评工作的评(认)定委员会成员仍应达到评委会组成人员的2/3以上,并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被考评人进行逐项打分,经统分计算出的平均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算通过。

(四)公示。对按规定程序通过评(认)定相应职称的人员,由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对在公示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组建评(认)定组织的部门(机构)进行查实,并由市(州)或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其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级职称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行文公布认定结果;高、中级职称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公布评(认)定结果。

(五)颁证。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印章的《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高、中级职称证书由市、州职改办颁发;初级职称证书由县(市、区)职改办颁发。

第十四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重实际操作能力、重效益、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要将申报人员所从事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将申报人员自身的科技应用能力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对有特殊技艺,贡献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十五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符合评审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由省职改办直接推荐评审高级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推荐参加各类优秀专家的评审选拔。

(三)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申报省外专局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或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四)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享有与聘任单位平等签约的权力。

(五)乡镇农业基层服务组织和集体单位在农村招聘农技人员时,优先从具有相应农业技术称号的人员中挑选。

(六)在进入农村人才市场进行人才引进、交流和劳务输出时、优先选拔推荐。

(七)优先与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服务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推广合同。

(八)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交流、进修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活动,或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九)优先获得有关部门提供的学术技术资料、信息等。优先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和获得贷款。

第十六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钻研业务和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二)努力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任务,带头搞好科学技术普及和技术服务,积极向当地群众传授科学技术,带动当地群众共同致富。

(三)积极提出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当地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七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统一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规划,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为他们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第十八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待进一步完善解决的问题,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要每年定期将本地区取得相应职称的人员总量及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报省职改办。

第十九条本办法下达后,不再进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工作。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四川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原制定的关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均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原已通过评审取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持《四川省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加注专业类别,或重新换发《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各项规定中凡有量化要求的,均含相应规定之最低量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