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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孝道文化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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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孝道文化论文

第1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课题名称: 儒家孝道与现代家庭养老

学生姓名:

系 别: 政治与法律

专 业: 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

一、综述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研究动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各国学者开始对这个古老的研究领域给予新的重视,寻求各种解决方法,以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目前国内外的研究主要有二个方向,一是以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多数学者选择的希望通过发展社会养老即建立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一是希望健全现有的家庭养老体系,辅助以社会养老体系,中国目前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这,主要希望发扬中国传统的尊老、敬老的思想来促进家庭养老的健康、和谐发展,这方面较为突出的论文有有萧振禹主编的《养老,你指望谁——中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困惑》等,张怀承主编的《中国的家庭与伦理》等。他们提倡目前中国应继续以家庭养老作为主要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儒家传统的孝道思想的继承和发扬来达到家庭养老的健康发展。

选题的依据

孝道思想是儒家及儒家思想核心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种孝道思想的影响,中华民族才形成了尊老爱幼,孝敬老人,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据有关资料统计,200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1%,根据科学预测,到2025年底老年人口将达2.8亿,约占总人口的20%。显然,我国正以惊人的速度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发达国家不同,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进入的,时间短,速度快,指望在短期内用社会保障和敬老院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终不太现实。家庭养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我国养老的主要途径。在这种背景下,探讨儒家的孝道思想尤其是其中的敬老原则与现代家庭养老的关系,对于现代社会的进步发展,解决老龄化社会中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选题的意义

a 从理论上看,丰富和深化了儒家“孝道”思想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康的养老体系

b 从实践上看,对于加强家庭道德建设,推进家庭文明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本内容

儒家“孝道”思想与现代家庭养老

1儒家“孝道”的基本内容

2儒家“孝道”原则的糟粕和精华

3现代中国的家庭养老

4儒家孝道的现代转承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重点: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儒家“孝道”的转承

2、难点: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儒家“孝道”的糟粕和精华

三、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步骤:

1、收集资料

2、归纳整理资料

3、编写写作提纲

4、写作论文

5、修改文章

6、完善定稿

方法:

1、文献研究法;

2、历史分析法;

3、演绎归纳法;

4、分析综合法。

措施:

1、充分收集资料

2、对资料进行阅读,分析和综合

3、制定写作计划表

4、主动多与指导老师交流

进度安排:

1、2005年12月20日前确定选题

2、2006年1月16日前提交开题报告

3、2006年4月10日前提交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后进行修改。

4、2006年5月20日前交定稿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 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反思》,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

[3] 刘翔:《中国传统价值观诠释学》,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4] 刘再复、林岗:《传统与中国人》,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5] 辜鸿铭著,黄兴涛、宋小庆译:《中国人的精神》,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年

[6] 杜汉生:《中国精神》,长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7] 萧振禹主编:《养老,你指望谁——中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困惑》,改革出版社1998年版

[8] 武寅、石竣主编:《家庭伦理与人格教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9] 吕平主编:《孝经》,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96年版

[10]《中国人口报》,1999年2月5日1版

[11] 张怀承主编:《中国的家庭与伦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12] 高成鸢主编:《中国的尊老文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3]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4] 杂志:《中国哲学史》、《哲学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等有关中国哲学、儒学网站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六、教研室意见:

签名:

注: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系里存档,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2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孝文化;孝道;传统文化

一、传统文化进校园,潜移默化悟“孝道”

心理学研究表明,环境对人能产生暗示,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种作用十分深刻,表现在幼儿的身上更为突出。为此,我们利用环境的创设和布置,拉近师幼之间、家园之间的距离,彰显孝文化。在园内,我们进行了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建设,无论是墙面还是走廊或户外操场墙面,都图文并茂地进行展示,同时通过经典诵读、孝行活动、教育课程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孩子、家长、老师诠释“孝”的丰富内涵和其具有的现实意义。

1.“传诵经典”了解“孝”

园内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对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级段的孩子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孝文化传播教育活动:每天的幼儿餐前活动,我们针对各年龄幼儿开展了经典诵读活动:《优美诗词》《三字经》《弟子规》,让孩子通过诵读,了解古诗词的魅力和含义;在幼儿园“六一”汇演中,孩子们还进行了“诵经典”的歌舞表演,表演中不仅让孩子深入了解中国舞蹈的肢体美,也让幼儿更多地了解中国诗词的美;庆元旦活动中,大班孩子们朗诵了《弟子规》,并以舞蹈编唱的形式展示给家长们看,从中感受到“关爱与孝敬”的重要性;我们还将中国优美诗词《悯农》《静夜思》编到课间操中,师幼边唱边跳,共同领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2.“快乐成长”践行“孝”

为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结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关于组织开展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活动,在2015年11月和2016年3月“学雷锋”活动中,幼儿园青年团员志愿者以及小朋友和家长委员会成员来到西湖街道开展了以“走进社区・关爱老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全体青年团员志愿者及孩子和家长用行动践行了孝道,孩子们在活动中体会和感受到如何尊敬老人、孝敬长辈。

3.“礼仪教育”学习“孝”

为了更好地帮助孩子学习孝、懂得“孝”、践行“孝”,幼儿园开设了专门的礼仪教育课程。全书共有六册,幼儿园大班、中班、小班各两册,每册22个教育主题,全书共132个教育主题,结合幼儿园礼仪主题教育,按基本礼仪、幼儿园礼仪、家庭礼仪、公共场所礼仪、节日礼仪5个部分,包括了6岁以内幼儿遇到的大部分礼仪场景及内容,每一个活动充分展现了礼仪的重要性,让幼儿学会知礼懂礼,学做孝顺、礼貌、懂事的孩子。

4.“校园环境”传承“孝”

良好的校园环境、室内的主题墙饰都可以成为孩子们教育的契机,所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幼儿教育集团第三幼儿园(以下简称“我园”)随处可见传统文化的环境教育,园内创设了孝文化主题墙,让孩子们在欣赏、学习中传承“孝”。幼儿园每层楼都有不同的传统主题特色:一楼用伞、灯笼和中国结进行装饰,灯笼和中国结的结合更是一种孝文化的传递;二楼以扇子为主题,在扇子上用毛笔书写了许多成语,让孩子了解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三楼以“团团圆圆”为主题的吊饰,有家长、孩子、老师们共同制作的绣球;结合教学活动,张贴幼儿自主收集的少数民族的图片及资料,供孩子们了解、学习。

二、教师队伍重建设,身体力行推“孝道”

1.传统节目,寓教于乐

孝文化的传播应该从教育幼儿的教师们做起。教师要身体力行,在与幼儿、家长、同事的沟通言行中,践行孝文化,更要善于发挥教育机智,捕捉教育时机,创造性地在教育实践中渗透孝文化。2015年11月底我国开展传统文化节目大比拼,看得出老师们排练节目的高效率。老师们排练了《茶艺》、古代宫廷话剧《守时》、情景剧《学堂之上》、舞蹈《俏江南之夕阳红》等,小班、中班、大班不同年级优秀节目充分展示了传统文化的精髓。

2.演讲比赛,展露风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现青年教师的蓬勃风采,引导和激励青年教师不断提高师德素养与自身修养,提升青年教师团队合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各校之间的交流学习,我园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了“弘扬传统文化‘四有’好老师”的主题演讲比赛,老师们用平凡、朴实的语言,讲述着自己对传统文化的诠释。

3.自主阅读,提升修养

书可以给我们传递新的知识,书可以给予我们正能量,书可以让我们结识更多的朋友,书可以让我们不断进步,书还可以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老师们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主阅读,不断充实自己的文化水平。每位老师都阅读了一本经典书籍,并撰写了读书笔记,共同交流分享,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提升个人修养。

三、家园共育同携手,合力互动兴“孝道”

我们积极利用家长会、亲子活动、家园共育栏等途径,搭建家园共育桥梁,向家长宣传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与家长携手,培养幼儿的孝心,共同推进幼儿园的孝文化教育。

1.体验活动促孝行

“应该这样做”和“我要这样做”是不同的教育结果。我们追求的目标是让孩子们在真切情感体验中,懂得为什么要“孝”,怎样“孝”,从而让“孝”成为孩子们的一种自觉行为。因此,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亲子体验活动,如重阳节活动,孩子们亲手制作了手工贺卡,携带了苹果,送给爷爷奶奶,祝他们平平安安,爷爷奶奶脸上都露出喜悦的笑容;“三八”妇女节活动,给妈妈送上自己用真诚制作的贺卡礼物,让她们感受温暖和爱;母亲节、父亲节时,鼓励孩子回家主动为父母端上一盆洗脚水,给父母洗脚,并将自己对父母的爱大胆表达出来,体验亲情的温暖。在这一次次的活动中让孩子感受到了“孝”的意义,有助于他们从小就践行孝文化。

2.成长足迹展孝行

第3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传统孝道具有较强的道德教育功能,不仅有丰富的教育内容,而且有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素材,以孝道教育作为切入点,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应从加强孝道认识、更新孝道观念、培养孝道情感、践行孝道行为、坚定孝道意志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大学生道德修养的水平和境界。

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已然成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意识,提升其道德修养的水平和层次,并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的道德行为,成为困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课题。以孝道教育为切入点,对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的推动作用积极而且现实。

一、传统孝道有着丰富的道德教育内涵

所谓孝道就是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赡养、关爱、送终等等。传统的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个对父母孝顺的人,即是有道德的人。孝道教育即是爱的教育。我国古代的教育是建立在孝道教育的基础之上,传统的孝道渗透着极强的教育色彩。《说文解字》中讲到,“教,上所施,下之效也”,“育,养子使做善也”,二者联系起来就是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使人做善事,这说明我国古代的教育是建立在儒家孝道的基础上的。

“古人把孝道即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传统孝道宽泛、多层次、全面的内涵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伦理道德观念和基本的规范,引领着孝道教育的方向。在我国,孝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孝”字在甲骨文中便有记载,《诗经》中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的咏叹,表明孝道是为人之根本。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在社会上尊老敬老;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可以看出,西周时期的孝道便突破了父子、长幼之道的狭义内涵,而扩充到尊敬他人,效忠国家,将孝道教育提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身体力行的法则。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已经注意到了孝道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要把学生培养成道德高尚、人格完美的人,最重要的方式是进行孝道教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将与其弟子曾参关于孝道教育的对白编辑成《孝经》,成为孝道教育的“教材”,使孝道教育有章可循。不仅如此,孔子还对如何加强孝道教育有很高的建树。《论语》记载子游问孝的事情,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孝心,应该和颜悦色、真诚坦荡,尽孝道不仅是物质上的赡养,更是一种精神沟通和心灵抚慰,做到这一点最重要也最困难。孟子也说:“孝之至,莫大于尊亲”。而子女对父母尽孝道的最高境界在于子女要“立身”并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安身行道,扬名于世,孝之终也”。

崇尚孝道是中华民族育己育人、劝世规人的主旋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中,不仅留下了珍贵的、科学的孝道教育的思想和理念,同时,也留下了许多优美的故事和传说。著名的《二十四孝》便是其中的代表,这些故事和传说至今仍被人们作为价值文化传承,并且已经成为新时期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重要素材。

二、孝道教育是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切入点

传统孝道历经风雨,生命力依然旺盛,历经坎坷,目标依然执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依然为高校德育更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1高校道德教育成效较低的原因

以孝道教育作为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切入点,是对大学生道德修养现状客观分析得出的结论。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受到了国家、社会、学校的普遍关注,也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然而成效甚微,主要有三个原因:

(1)西方文化冲击的外部原因大学生的道德情感受到西方文化思潮的冲击,传统孝道与西方思潮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使传统孝道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偏离了正确的轨道,随着我国对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的重新调整和国人在此过程中的理性思考,传统文化正焕发出新的活力,此乃高校道德教育重构孝道教育的最佳时机,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2)高校道德教育运行的内部原因有的高校在开展道德教育工作时盲目追求“高标准”,有的高校期望走捷径,“一口吃个胖子”,忽视道德教育的循序渐进,造成高校道德教育严重脱离实际,使学生产生了厌烦心理和抵触情绪。爱祖国、爱人民是高校道德教育的目标,但是,大学生如果连自己的父母、亲人都不爱,何谈爱他人呢!如果我们能从孝道开始,从培养大学生爱父母做起,逐步推进到爱他人、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使大学生爱的视野逐渐扩大,爱的眼光不断高远,爱的层次不断升华,不仅学生乐于接受,也符合循序渐进的教育思想。笔者曾在大学生的道德修养课教学中开展“讲感动故事”活动,约有超过60%的学生选择讲述的是亲情故事,尤其是母爱的故事不仅被学生反复讲述,而且能引起所有学生的共鸣。

(3)大学生的自身原因现在的大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父母对他们过分溺爱,出现了父母与子女的角色错位,造成孝道观念的弱化。一些大学生在校不切实际的“高消费”,一些大学生很少与父母联系,偶尔联系也是以催要各项费用为目的,此情况进一步恶化,带来大学生整体道德修养水平的滑坡,成为影响公众对大学生社会评价降低的最重要原因,重构孝道教育新模式,已成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2以孝道教育为切入点。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1)培养目标的一致性高校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对大学生进行各个领域内的道德教育,加强大学生的品格修养,培养大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成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孔子孝道文化的宗旨是培养学生,中心思想是把学生培养成品德高尚、人格完美、思想进步的人,而且提倡忠于国家,推崇敬业报国,追求“小孝及家,大孝惠国”。我国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提出“以孝治天下”。

(2)价值取向的相通性孝道文化讲究“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生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是其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贡献的大小。孔子教育学生的目的在于培养其高尚道德和完美人格,强调道德修养发轫于孝道,体现在孝道,孝为德之门,德为孝之显。

(3)教育内容的相融性对大学生进行传统美德教育是大学生强化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利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内容教育人们,能够更加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孝道文化无疑是传统美德的核心和精华。孝道提倡敬父母,大学生道德修养要求学生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孝道推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学生道德修养提倡助人为乐,推己及人,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孝道要求“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大学生道德修养秉承爱国为道德的最高境界,强调爱国为文明人的第一美德;孝道主张“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大学生道德修养强调循序渐进,知行统一,行胜于言。

三、以孝道教育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途径

如使大学生的道德修养贯彻孝道内容,应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和大学生的实际思想状况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做好如下几介方面的工作:

1强化孝道意识

大学生应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孝道养成对于培养其高尚道德品质的基础性作用,认识孝道行为对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和提升大学生的文明素质的支柱作用,使他们产生对孝道教育的积极的心理体验,唤回其朴素的天性之爱,并进一步探讨孝道的精深内涵和精神实质,逐渐愿意接受孝道教育,并以孝道作为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手段和,目标。没有好的态度,一切皆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更新孝道观念

传统孝道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产生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必然被打上一定时代和特定阶级的烙印,存在着不合乎我们当今时代要求的消极内容,如,其愚民性,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其不平等性,“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及专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也有浓重的封建性和保守性的内容,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母在,不远行”等。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以孝道为切入点,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其积极的思想和理念,摒弃其消极、落后、愚昧的做法,并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赋予传统孝道丰富的内容和特定的外延,进一步内化为大学生永恒的精神追求,为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3培养孝道情感

孝道作为大学生加强道德修养的起点和基础,大学生不仅要“知之”,而且还要“好之”、“乐之”,要培养大学生对孝道的强烈的情感,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顺境,无论逆境均应对孝道“不离不弃”,达到“自律”、“无律”的孝道最高境界。笔者曾在孝道教育的宣讲课上做“你最舍不得的人”的教学活动,学生在脑子里想像自己最舍不得的人,然后将这些人在自己的意识里抹去,通过这样相对“严酷”的体验,培养他们的孝道情感。

4践行孝道行为

高等院校推行孝道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大学生在了解孝道理论、孝道作用的基础上,能够实践自己的孝道行为,如果光有孝心而没有孝行,便不能说遵守了孝道,孝道贵在实践。大学生没有参加工作,没有自己稳定的经济来源,遵守孝道应主要从敬父母做起,要知恩图报,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惦记之恩、期望之恩,以爱惜身体、珍爱生命报答父母恩情,并在此基础上提升孝道层次,把尽孝同大学生的学业及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自己的学业中尽孝,在为他人、为社会的服务中尽孝,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中尽孝,同时认真看书学习,苦练基本功,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为将来能尽更大的孝道积累力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5坚定孝道意志

所谓孝道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孝道义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地克服困难、排除障碍而进行行为选择的力量和坚持精神。许多人不愿意尽孝道,因为尽孝既无功更无利,只有无穷的义务、付出和奉献,在此过程中会遭遇很多的挫折和困难,会面临诸多挑战和诱惑。偶尔尽孝,不是真正的尽孝;认为此时尽孝会占便宜,便尽孝,否则便不尽孝,也不是真正的尽孝;看别人不尽孝,自己便也不尽孝,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尽孝。高校应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帮助大学生做到在整个社会的孝道水平上升的时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整个社会的孝道水平下降的时候起中流砥柱作用,做真正有孝道的人,做道德品格高尚的人。

参考文献

[1]说文解字[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4:110,

[2]王坤诗经[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391,

[3][4][5]孝经[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6,28,6,

第4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孝孝慈孝道孝道文化

在慈、孝、友、恭之中,中国古代思想家尤其重视孝,将其看作为“百行之先”。孝是做儿女的义务,其根本要求是敬,即对父母发自内心地敬爱和依恋,表现于外就是温和、愉悦、恭敬的态度,尽心尽力的侍奉.力求给父母带来更多的幸福、欢乐以至荣耀。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子之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丰L记·祭仪》)“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采:《袁乐世范》卷一《睦亲》)孝慈是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十分重要的规范,在所有的传统德目和规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儒家视孝慈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许多思想家和历代统治者也把它当做维护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把孝慈与“忠君”、“爱国”相联系,以孝慈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使孝慈这种调节亲子关系的道德规范上升扩展为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行为准则,成为社会教化的基本内容。

一、“孝”产生的原因及其社会基础

孝的观念产生于原始氏族社会末期,即由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时期。由于私有制的产生,并为男性家长所支配,子女可以直接从先人那里继承财产,为了表达对家长的感恩、崇敬和哀思之情,日久天长便产生了孝的观念。孝最早是作为家庭伦理规范出现的,它的功能是调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当初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远在西周社会,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已见著于文字。《尚书·酒诰》说:“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尔雅·释训》有“善父母为孝”的说法,意思都是敬爱、奉养父母。

孝的观念的产生基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两个最根本的事实。第一,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的存在,构成了中国占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天然”形式。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亲亲”关系,这是人类古老的感情,氏族社会就是依靠它来维系的;在西周奴隶制社会,体现为自周天子至诸侯、卿大夫、士的垂直金字塔形式,经过春秋战国的变革,在秦以后的封建制社会.则体现为以家庭为单位的横向的网络形式。第二,作为社会存在基础的自然经济的高度分散与作为国家整体的君主专制统治的高度集中,是中国古代的社会基本结构。个体家庭经济的形成,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家庭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出现,使得氏族社会里抚养老人是全体氏族成员的事,子女对父母无特殊的责任和义务。奴求社会出现了个体家庭后,夫妻及其子女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有要求子女奉养的权利,子女则负有照顾父母的义务。与此相联系,作为家长的父母享有绝对权威,有权支配子女,子女则有尊敬与服从的义务。“孝”的观念便由此产生。

“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要求子对父的奉养、尊敬和服从。它虽体现了父子血缘“亲亲”之情,但本质上是父子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反映。因此,“孝”不是自有人类社会就有的,只有到了私有制财产出现、“一夫一妻制使父子关系确实可靠,而且导致承认并确定子女对其先父财产的独占权利”(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的情况下,才开始产生的。“孝”的社会属性,主要是用其维系宗法制。一方面宣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把同一“族类”作为同心同德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又以宗室血缘的亲疏远近确定内部的等级秩序。这样由家族到国家,达到了伦理与政治的统一。因此,西周对“孝”非常重视,把“有孝有德”作为“君子”的主要政治标准的道德要求。“孝”作为宗法道德规范获得了强烈的政治色彩,成为维护奴隶主统治的有力工具。它集中反映了氏族成员必须服从氏族整体利益(既个体依附群体)的伦理实质。正因为如此,“孝”在诸宗法道德规范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特别为周统治者所重视。周人关于“孝”的思想,一直为后世所承袭,在儒家和封建统治者那里,得到了不断的升华和发展,与“忠”相并列,成为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

二、《孝经》的德育思想

《孝经》论孝,概括起来,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

(一)“孝”为“至德要道”

《孝经》开卷即伪托孔子表明了“孝”在诸德中的地位:“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先王“以顺天下”,使“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至德要道。”关于“孝”的内容,《孝经》作了如下的概括:“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中于立身。”“事亲”也即“爱亲”、“敬亲”,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并要求做到“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众人)不争”否则,“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此外《孝经》又把“不敢毁”自己的身体作为事亲的一项重要规定,并视之为“孝之始也”。再有把“事君”尽忠纳入“孝”的规范,这是《孝经》对先秦儒家关于“孝”、“忠”关系的进一步理解。

(二)“以孝治天下”

《孝经》宣扬孝道的唯一宗旨,是实行“孝治”。“孝治天下”、“孝顺天下”,是贯穿在《孝经》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孝经》说:“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孝治》)天子以孝治天下,对诸侯和小国之臣接之以礼,即得万国之欢心。很明显,所谓“以孝治天下”,体现为使万国“事其先王”、百姓“事其先君”、家人“事其亲”,其实质是使天下都心悦诚服(“欢心”)地服从统治者.“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帮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孝治》)“以孝治天下”还包括以教化民。“教”,《广至德》说:“君子之教以孝也。”

《孝经》认为:“亲生之膝下”,人在孩提时就产生亲爱父母之心,及长则日增尊严父母之德,而这正是的教之所“本”。

总之,《孝经》把“孝”抬高到“至德要道”的高度,主张“以孝治天下”,适应了封建家长和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因而始终受到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它首先为统治者所推崇,用以作为推行“孝悌力田”的选士标准和提倡“以孝治天下”的工具。以后,唐玄宗又亲自为之作注,从而更为《孝经》所论之封建“孝”道增添了帝王的至上权威。

三、“孝”的现实意义

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笔者认为,孝是封建道德,但绝不认为孝仅仅是封建道德。孝具有阶级性,但也有广泛的社会性,即全民性。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一种道德范畴,都是阶级性与全民性的统一。任何一种道德行为准则的提出,都有它的阶级利益基础。在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对协调君主、父子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力,培养人对国家、社会、家庭的义务感、责任心方面,都有着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下,研究和弘扬传统的孝道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以兼容并蓄的态度来审视孝道文化,确实认识到孝道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不管社会如何进步,社会文明如何发达,这种美德什么时候都不能丢。否则,就无异于大道废弃,纯朴破产,人心堕落,社会倒退。

其次,古人将孝道即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继承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古代孝道教育的目标就是使敬老养老观念由家庭推广到社会,并通过社会教化与社会教育的结合,有效地营造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敬父母、爱护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只有孝敬父母,才能家庭和睦;只有家庭和睦,才能社会安定;只有社会安定,才能经济繁荣;只有经济繁荣,才能国富民强。

第5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坟茔文化;习惯与法律;社会与国家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121-01

在试图对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坟茔文化初探之前,先要明白,何为文化?有人认为,所谓文化,便是历经沧桑而尚能存在流传的那些东西。那么通过前文的分析,将“坟茔”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拟以探讨便顺理成章了。那么坟茔文化中的体现出来的中国传统社会之习惯与相关法律、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便值得进一步予以探讨。

一、民间法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

关于民间习惯,或称民间习惯法与官方的成文法典等为代表的法律之间的关系法学界的探讨已有多年,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如张晋藩、梁治平等,都对此问题有过独到见解。单就清代习惯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张氏认为,制定法是清代民法中最重要的部分,制定法以外的传统的民事法律渊源是多种多样的,并具有很强的规范力量,从而形成了以制定法为主干,各种民法渊源相互配合的民事法律体系。但是,由于多样性、分散性,以及效力顺序不明确,各种渊源之间也存在着矛盾。而梁氏则认为,清代的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存在着内容上的分工,这种分工带来的是协作或背离两种可能。从本质上说,由于国家法与习惯法来自不同的知识传统,且缺少内在和有机的联结,因此,两者之间分工的实具有“断裂”性质。

而坟茔文化中的习惯与法律之关系,又有着与其他传统意义上的法律问题不同之处。

二、坟茔文化中的习惯与法律、社会与国家

相较其他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坟茔文化中的习惯法对坟茔纠纷解决机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比例往往高于户婚、田土、钱债、相殴等其他“民间细故案件”。换言之,在坟茔纷争中,习惯法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比国家制定法要重要的多。基本可以推断,就坟茔文化中的社会力量在与国家权力的博弈中,社会力量占据上风。

例如清代法律中虽有条例规定“控争远年坟山,定例以山地字号、亩数及库贮鳞册、完粮印单为凭,其远年旧契及碑谱等项均不得执为凭据”,但是地方官员仍然多按照民间习惯,以族谱、墓碑、契约作为审理的依据。

又如在丧葬礼俗等级限制方面,明清律例规定的禁制并未发生很大的功效。许多并不符合某一等级丧葬规格的死者,在现实社会中往往被“越级厚葬”。这样的习惯法与国家的冲突中,丧葬尤为明显。这其中的原因恐跟孝道有关。孝道本为朝廷说倡导,人子厚葬其亲,原为孝道的表现,丧家往往不惜以身试法,政府方面实有防不胜防,罚不胜罚之苦。同时为了表现孝道,也不便过于认真追究,有时禁令竟成具文。

面临坟茔这一特殊的“争议标的”,尤其在基层的坟茔纠纷中,国家和法律不得不向社会以及习惯法予以妥协。在社会习惯法尚未危机国家根本性的政治、经济、管理等问题之前,国家法往往采取放任的态度。但一旦坟茔纠纷,或由坟茔纠纷引发的案件严重程度达到一定的高度时,国家法律又会再一次站出来标显其权威性。

如在张小也所著论文《从“自理”到“宪律”:对清代“民法”与“民事诉讼”的考察―――以《刑案汇览》中的坟山争讼为中心》予以佐证的“控争坟山情急赴京刎颈呈告”一案可以为例。徐姓族人徐华遣抱告徐行赴京呈控,状告吴姓族人吴鹤庆“谋买坟山”,吴恕恒“刁翻延宕”,最终徐姓一方在刑部门前自刎身亡,本案方作了结。本案从最初的州县一级层层上告,直至刑部,最终演变为“京控自杀”事件。在徐、吴两姓争讼的审理过程中,直到案情升级引起皇帝的注意之后,地方官员才开始援引相关条例,此前他们无不按照民间习惯,依靠“官法”所不允许的“远年旧契及碑谱”来判断坟山的归属。然而一旦时态发展到足够高的审级,或事件性质有所加重,国家权力,乃至国家法便会介入,从而影响整个纠纷解决的最终结果。而在本案中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在于此案的发生还导致了对条例的重新修订。国家法在此问题上做出了一定的修订,但是针对的却是“于登闻鼓下及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自缢者”,拟以杜绝再次借自刎自缢解决处理坟茔案件的不正之风。对坟茔案件纠纷本身的定案标准、审判过程及审级则予未作任何修订。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坟茔文化中所蕴含的习惯法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呈现一种以地方习惯法为主,国家法律为辅;普通案件由习惯法主要调整,特殊或严重案件由国家法调整的大致样貌。基本呈现此消彼长的形态。

三、小结

寺田浩明曾在论文中提到,对于旧中国的民事惯例,至少很难将其理解为相当于西洋法体系中的“习惯法”。但他也承认,从旧中国的社会实体来看,其中还是存在着总称之为“惯习”的某种非审判的规范。因此本文说讨论的坟茔文化中的“习惯法”与“制定法”之间的关系所建立的前提是将这里的“习惯法”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性质的“习惯法”相区分。此处的“习惯法”更强调一种类似惯习、民间习俗等非正式的审判依据等更为广泛的含义。否则,古往今来的中国从未正式将“判例”作为定案审判的正式依据,那本文所有的讨论就失去了存在的大前提。

根据博登海默对习惯的定义,习惯乃是为不同阶级或各种群体所普遍遵守的行动习惯或行为模式。它们所涉及的可能是服饰、礼节或围绕有关出生、结婚、死亡等生活重大事件的仪式。它们也有可能与达成交易或履行债务有关。

此次对中国传统坟茔文化之初探仅仅是一个开端,更加详尽的思考及总结有待进一步研究及佐证。

参考文献:

[1]小佳,罗志田.东风与西风(修订版)[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22.

第6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湖南省高校; 孝道意识;大学生

一、引言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孝道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出发点,对培养大学生的爱心和责任意识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是文化传播和科研的重要基地,高校教师对儒家孝文化进行研究和传授,高校学生对孝文化学习和实践,都在一定程度上传承和发展了孝文化,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孝文化教育可以作为高校德育教育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能够为当代大学生德育教育提供缺失的德育养分,如感恩意识、责任意识等。将孝文化教育应用于当代大学生德育教育中,对教育大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热爱祖国,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感恩意识、责任意识、爱国精神,促进大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进步,推进家庭的和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按高校不同层次,分别以中南大学、长沙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为主体,每个学校随机选择二、三年级200名学生,共计800人构成本次调查的样本。

(二)问卷设计

本问卷从对孝文化的了解程度、接受孝文化教育的途径、践行孝道的方式、理解孝文化的意义以及当前高校开展孝道教育的现状五个方面进行设计个调查;共设计25道题目,均为客观题。

(三)资料收集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无记名问卷法收集资料。共发放问卷800份,实收有效问卷759份,有效回收率94.875%。

(四)资料整理与分析

采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三、调查结果

(一)对孝文化的了解程度和接受孝文化教育的方式、途径

在 “孝文化了解程度”中,72.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了解”或“比较了解”, 26.4%的人选择了“知道一点”,仅有1.3%的人选择了“不了解”。在“主动学习孝道知识和行孝方法”中,17.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经常”,78%的人选择了“有时”或“偶尔”,仅有4.3%的人选择了“从不”。在“了解渠道”中,被调查者的选择为:“学校教育” 19%,“家庭教育” 32.5%,“电视节目”20.6%,“网络”11.5%,“报刊杂志” 12.4%,“其他”4%。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孝文化都了解或比较了解且有主动学习孝道知识和行孝方法的经历,但却仅有19%的人是通过学校教育来了解孝道知识和行孝方法的,其余81%则是通过校外途径。这充分说明了现今的大学生对接受孝文化是持有积极态度的,但由于学校教育对这方面的缺失,使得他们没有正规的、系统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只能零散的其他途径进行学习。

(二)践行孝道的方式

在对践行孝道方式的调研中,笔者按照传统孝道中的“随侍奉养”、“敬爱双亲”、“遵从礼俗”、“继承志业”、“抑己顺亲”、“荣亲留后”六个维度[1]进行问卷设计,共设计了13道题目进行调查。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有孝敬父母的想法,超过80%的人能够主动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80%的大学生都知道父母的生日,12.9%的人只知道父母其中一位的生日,但父母生日都不记得的仍然占有7.1%的比例。时,61.9%和26.6%的学生表示“经常”和 “有时”在长辈生日时表达过祝福。90%以上的学生在校期间能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主动关心父母身心健康,在寒暑假期间父母生病是能一直陪伴在身旁。88.4%的学生在其他长辈生病时会进行慰问或探望。能够让长辈享有优先享用权的学生占到了89.5%,有86.2%的被调查者对长辈的生活习惯感到“适应”或“比较适应”,仅有8%的学生在与长辈发生矛盾时有过出言不逊。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能够主动践行孝道,虽然处于在外地求学的阶段,对于传统孝道中“随侍奉养”以及“荣亲留后”这两个维度不能完全遵循,但在行动上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而对于传统孝道中的“敬爱双亲”、“遵从礼俗”、“继承志业”、“抑己顺亲”这四个维度,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都能主动遵循并积极践行。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还是有极少部分的被调查大学生在某些事情上的所作所为令人担忧:2.4%的被调查者从来没有过要孝敬父母的想法或从不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7.1%的人不记得父母中任何一人的生日,2.5%的大学生在长辈生日是从未表达过祝福,3.2的人在校期间从不关心父母身心健康,在没有学习任务的寒暑假期间父母生病也从不陪伴或在其他长辈生病是从来没有过慰问或探望,1.1%的被调查大学生从来没有让长辈享有过优先享用权,8%的被调查大学生经常在与长辈发生矛盾是出言不逊,在“是否将父母的期盼作为自己前进的动力”“对父母的内心需要及烦恼的关注度”“对于祭祖的态度”这三个问题上,分别有1.4%、0.7%、0.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从不”、“从不关注”和“反对”。也说明少部分大学生与家长关系淡漠,从不主动尽孝,孝道观念严重缺失,孝道意识急需加强。

(三)理解孝文化的意义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在参加工作后如何对待父母的问题上都表示要尽力让父母过上舒适的日子。在被问及“要孝敬父母的原因”时,67.9的大学生选择了“父母辛苦半生,我要尽力回报他们”,22.1%的大学生选择了“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必须遵循”,说明现今的大学生对父母尽孝最主要的原因是出于爱父母,真爱所致,感激他们的养育之恩,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感,已经超出了传统孝道基于的“回报’’、“报答”。[2]接近44.5%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社会上一些拒绝赡养父母的人应该对其进行教育、依法从严惩处。在被问及“报答父母最好的方式是什么”时,被调查大学生们对于选项的选择按百分比顺序依次为“多关心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 61.9%,“经常与其进行情感交流” 60.2%,“尊重父母,尽量满足其要求” 58.1%,“ 多赚钱给父母好的生活条件” 43.6%,“做官光宗耀祖”14.1%,这充分说明现今大学生们已经能基本理解孝敬父母的真正涵义。其次,这是对传统孝道的具有时代特色的继承并超越。在对“孝的内容”的理解上,75%以上的被调查大学生选择了“赡养父母”、“尊敬长辈”,接近60%的人选择了“正直、善良、守信,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现今大学生们对“孝”的理解不再仅仅限于传统意义上“随侍奉养”等方面,而是将传统意义上比较狭隘的“小孝”升华为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广义的“大孝”。但是在这一调查板块中,还是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回答值得我们警惕。1.2%被调查者在在参加工作后如何对待父母的问题上选择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小家庭上,不要管父母的事”或是因为害怕被人说三道四而选择孝敬父母,在被问及对目前社会上一些拒绝赡养父母的人的看法时,有44.3的人选择了“他们没有做人的起码良知”,居然还有9.5%和1.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或许是他们的父母以往对他们的关爱照顾不够”和“这只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说明只有不到一半的被调查者意识到可以通过教育+法制可以改变这种状况,可见目前整个社会对孝道教育的关注是相当缺乏的。

(四)高校开展孝道教育的现状

从调查结果来看,认为学校经常进行孝道教育和经常开展关于“孝”有关活动的被调查大学生仅有21.8%和15.9%,仅有21.1%的被调查大学生认为学校主要以课堂形式开展孝道教育,有34.4%的被调查大学生认为所在学校从未开展过孝道教育。这些都说明学校在孝道教育方面存在缺失。

四、分析与讨论

(一)大学生群体孝行意识积极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群体主流的孝行意识较强,表现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大多数大学生能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主动的学习孝道知识和行孝方法;在日常生活中能身体力行的践行孝道; 能基本理解“孝”的真正涵义,并能将传统孝道进行富有时代特征的传承和超越,最认同的行孝方式是从精神上关爱、慰藉父母,从物质上尽量满足父母需求。这也与以往的专家学者所研究的结果一致。通过调查可以看出,一方面,大学生了解、学习孝道文化的态度积极、愿望强烈,另一方面,部分大学生受到西方思潮、社会不良风气等影响,孝道观念发生改变,出现孝道缺失的现象。这部分学生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二)不同性别大学生在孝道意识上的差异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生的本质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孝道意识的强弱。在对大学生们进行孝道教育时,也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来采取不同的教育策略。调查显示,女生在对于“是否有过孝敬父母的想法”一题上选择“经常”的比例比男生高19.6%,选择“经常主动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的”比例高出男生19.5%,同时记得父母生日并会在长辈生日时表达祝福的的女生比男生分别高出15.2%和11.2%,同时,选择“在寒暑假期间父母生病时会一直陪伴”的女生亦比男生多出16.6%,在“孝敬父母的原因”中,75.9%的女生认为是为了感恩父母,比男生高出19.7%。这些也许可以从男女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来解释,相比男生而言,女生对于人际的敏感性更高,情感更为细腻,更能对父母感恩。在情感的表达方式上,女生更倾向于外显,而相比之下男生则较为内敛。[3]

(三)来自城乡大学生的孝道意识差异

在对父母的内心需要及烦恼的关注度上,选择特别关注的城市大学生的比例比农村大学生高出10.4%,在对于祭祖的态度上,选择“无所谓”或“反对”的城市大学生亦比农村大学生高出8%,而当被问及“在参加工作后如何对待父母”时,74.2%的农村大学生选择“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哪怕自己很辛苦”,比城市大学生高出11.6%,大多数学生在“要孝敬父母的原因”上选择了“父母为我辛苦了半生,我要尽力回报他们”,农村大学生的比例高于城市大学生12%。

(四)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大学生在孝道意识上的差异

总的来看,独生子女大学生和非独生子女大学生在孝道态度上都是积极向上的,但由于不同的家庭成员结构,而导致成长环境的差异,从而在孝道观念上产生了一定的差异。调查发现:47.2%的独生子女大学生在与长辈发生矛盾时经常或有时出言不逊,比非独生子女大学生要高出14.3%,在回答“对父母的内心需要及烦恼的关注度”的问题上,独生子女大学生选择“特别关注”的仅有21.%,比非独生子女大学生低11.7%,在对于祭祖的态度上,选择“无所谓”或“反对”的独生子女大学生要比非独生子女大学生多5%,而当被问及“在参加工作后如何对待父母”时,74.4%的非独生子女大学生选择“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哪怕自己很辛苦”,比独生子女大学生高出10.3%。

(五)孝道教育主阵地失守

通过本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结合目前绝大多数高校所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的的内容,可以认为,目前我们的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传统文化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孝道教育,在开展孝道教育方面效果极差,除了少数教师出于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讲授外,甚至可以认为没有开展。

五、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可见,大学生的孝道意识在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但是也有部分大学生在孝道观念上存在偏差,孝道行为相对来说还较为不够。同时,担负着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任务的大学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对大学生的孝道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过于急功近利的希望在短时间内培养高尚品德人才,在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课程设置中过于简单,教学方式过于单调,教学过程和目的过于注重理想性和先进性教育,注重用崇高而严格的道德规范来要求学生,忽视了最基本的传统道德培养,导致孝道教育的主阵地失守。

(一)加强大学生自我孝道意识教育

大学生孝道意识的培养,从根本上来说。需要自身有意识的进行培养。高校要创造良好的孝文化学校环境和氛围,鼓励大学生多学习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养成良好的孝道习惯,提高自身孝道意识。

(二)针对不同类别的大学生开展系统行的孝道教育活动

高校可以根据不同性别、不同家庭环境的大学生采用不同的工作重点,增强孝道教育的实效性。借助各种形式的学生活动平台进行孝道教育,让孝行成为大学生的良好心理和行为习惯。

(三)将孝文化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学校的中心任务之一是培养有道德的、理性的、审美的高尚情感。”[4] 将孝文化教育纳入高校课堂教学体系,教育学生从孝敬父母、敬爱师长开始,由浅入深,为孝道教育的建设提供一种可操作的、易于被人们接受的方式方法;将孝文化教育纳入高校校园文化活动体系,使大学生在参加活动的同时自觉的接受孝文化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孝道理念和孝行习惯;将孝文化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孝道教育考评价与监督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苏君丽.当代大学生孝道态度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D],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范启标.高校孝道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以海南大学为例[J].教育探索,2012,(11)

第7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临终关怀,一种理性照护生命终端的方式在国外已经被广泛开展,而在中国推广却是步履维艰。传统孝道观以及医务人员的现有医道观等是阻碍其推广的主要因素,由此社偿日仑理环境的改变足破解临终关怀开展困境的必由之路。

临终关怀是一种舶来品,是一种处置终极生命的方式,提倡对生命不可逆转的患者,转变延长无谓“生命”长度的治疗,转向关注患者在有限时序里生命质量的提高,使患者在最后的短暂时间里身心幸福并且有尊严地走完余生。

面对生命即将走到终端的老人、艾滋病人以及恶性肿瘤患者等,照护他们的终期生命,临终关怀应该成为一种理性和道德的选择方式。在西方很多国家,临终关怀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能得到普遍支持,并且也被认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在中国,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由于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剧,临终关怀逐渐被人们关注,但在现实推行中,却表现出“冰火两重天”的境况。笔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南京、武汉以及合肥等多家开展了临终关怀的医院或科室,这些地方确实是门庭冷落,甚至有的地方已经转变了临终关怀的服务方式,临终关怀的开展处于尴尬和窘迫的境地。

1临终关怀开展受阻的重要因素:传统伦理思想

我国推行临终关怀步履维艰,是移植过程中理论理解的偏差还是技术操作层面出了问题,还是我国根本就不需要临终关怀这种方式呢?答案是否定的。Www.133229.Com其实,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以及普遍存在着过度治疗终期患者的现实,无不强烈呼求一种更为理性的对待方式出场。二十多年来,内地志向于临终关怀的学者也大量介绍了西方有关这方面的情况,理论上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展临终关怀的条件,但是临终关j坏被移植到我国后,它与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适应度决定了它的生存状态。解决临终关怀推行艰难的难题,必须探求其与传统伦理思想的抵触点所在。

1.1传统死亡伦理观的影响

临终关怀在我国实践中受阻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大众固守的传统死亡伦理观。在中国,一谈到“临终”二字,往往认为是生命即将消失,死亡的降临是对人的彻底毁灭,死亡是极力回避和忌讳的字眼,伦理观念上把死亡看作是最大的“恶”,所以面对临终关怀活动,国人从概念上就会拒斥,这其实反映出中国大众整体死亡态度为“重生忌死”。笔者在安徽中医学院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对此问题设计过问卷,其中对问题“您酬尺遥远的死亡问题一a有过思考;b从未思考过;c不愿思考;d忌讳思考”进行随树由取568人调查时,数据显示选择b,c.d的答案占到52%,之所以有这种情况,折射出把死亡价值看作是最大的“恶”仍然左右我们的思想,也就是传统“忌死”文化观还在起着强大的作用,因而临终关坏受到排斥。

1.2传统“孝”道观的影响

临终关怀在我国推行艰难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人认为它是违背“孝”道观的。临终关怀在西方操作上一般是把临终患者送到专门的医院或科室,进行舒缓治疗和关爱,使患者在医院或临终关怀科室里走完人生最后时一光。这样给人的印象仿佛是当老人即将临终时,家人或亲属把老人送到外面,然后撒手不管,在中国人看来这是违背了传统“孝”道观的。传统“孝”道观要求子女在老人即将谢世时必须床前守护,方可显示孝心。

1.3传统医道观的影响

临终关怀在现实推广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医护人员面对临终患者的无意识。这种无意识表现为医护人员对生命无法逆转患者的救治还是按照传统的救治方式来进行,总是设法使用现代医学技术和药物来延缓患者的无谓生命,至于用“关注护理而非治疗”的临终关怀理念来指导医疗实践,医护人员往往是措手不及,认为这样做是与医学坚持的传统医道观一一救死扶伤有悖的。

2临终关怀顺利开展的路径:传统伦理思想的突破

临终关怀在我国实施与我们固守的一些传统伦理思想有诸多抵触,所以顺利开展临终关怀必须放弃、拓展或突破不利于临终关怀“生长”的伦理思想,营造出适合临终关怀“生长”的伦理环境。

2.1颠覆死亡是最大“恶”的观念

开展临终关怀首先要颠覆死亡是最大“恶”的观念,而这种观念受着深层伦理文化影响,认识死亡必须回归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来解读。一般来说,生死是自然生理现象,本没有伦理评价的意义。但由于它关涉人生的两个终极问题,对它们的考量反映了人们对生命意义的把握以及形成行动的指导,这时人们对其探求就赋予了伦理意义。中国传统文化中始终占据主流趋势的是儒家文化思想,儒家文化对待生死考量上,由于一味重视“生”的价值,忽略了对“死”的价值认识,甚至是排斥思考死亡的意义,以至于形成一种民族心理文化定式一一“重生忌死”。儒家思想发展脉络清晰呈现出这一点,我们知道自从孔子提出“未知生,焉知死”开始,就奠定了传统思想中“重生忌死”的生死文化基调,“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更把“生”的意义规约在“仁”的范畴之下,“生”的意义变成了对道德的追求。孟子也有“夭寿不贰,修身以侯之,所以立命也。”就是看到了生死有别,强调通过道德修养来延长“生”的长度。其实都反映出传统思想着重于“生”的价值探讨,赋予“生”有积极意义,而缺少了对死亡价值意义的探求。这在现实中也确实是这样,因为死亡给人的表象就是一切现实的消逝,是对所有现存的彻底毁灭,“生死两茫茫|”、“死去元知万事空”等都是对死亡价值的消极认识表现,因而死亡被认为是最大的“恶”,人们因此过分贪恋生而不愿去思考死。这种生死观对临终关怀的推行产生了巨大的阻碍。

改变这种现状,要对死亡价值进行再认识,也就是对死亡是最大的“恶”的观念进行颠覆。伦理学上的“恶”其实就是对行为或事物存在的价值以否定的评价,或称为其与客观“应然”的相悖,按照黑格尔的意思就是“恶即是它与客观实在的不同。”按照这种思路来看待死亡的存在可以发现,死亡其实不能被看作最大的恶,因为它是与自然的符合并且也有着终极的价值意义。首先死亡是自然安排而无法逃越的现象,以自然观来看这是符合自然伦理的,也就是死亡是自然规律,顺其自然发生的事物不应从恶的角度来评价。相反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要积极看待死亡的价值,比如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早就有这样的思想,“老年时的死亡是成熟后的自然现象。我认为,接近死亡的‘成熟’阶段非常可爱。越接近死亡,我越觉得,我好像是经历了一段很长的旅程,最后见到了陆地,我乘坐的船就要在我的故乡的港口靠岸了”其次死亡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发展的机制是新陈代谢,也就是新的事物的出生必然有陈旧事物的消亡,社会以此来达到平衡,才能发展。死亡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社会的动力系统,丧失了死亡也就无所谓发展,因此死亡现象具有维护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再次死亡的存在是人完善的需要。人的一生包括生死两端,生与死是人生必须思考的两大问题,有死亡的存在,它会时刻警醒着人们对“生”的珍视,所以人们才会在有限的生存时间里奋进。丧失了死亡存在的人生,也就是对死亡不去思考的人生其实是麻木的存在,也就会没有目的意义的生存。只有死亡才是敲打人前进的最好武器,死亡在促进人完善方面也有最高价值。当然改变死亡观认识不是简单的说教可以完成的,但理论认识上的准备是必须的,接下去的任务是我们国家应该像西方一样,尽快开展全民死亡观教育,营造积极看待死亡价值的氛围,更应该宣传儒家文化思想外的一些超越认识死亡的思想,消解对死亡恐惧的心理。死亡价值观的改变才能使大众接受临终关怀这一事物。

2. 2摒弃临终关怀有悖“孝道”的观念

我们知道中国几千年来就是一个伦理型文化国度,伦理在维系国家发展和家庭延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孝”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孝”一开始就是作为至要德性被认知的,《孝经》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把“孝”上升为衍生一切善性的根基。孔子更有“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从而把“孝”凝固为贯通天地的要德以及人间的道德法则,“孝”成为检视和评判行为的标准。传统社会中,“孝”主要以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的功能来表现,它是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中不可随意违背的天理。众所周知,传统中国是农耕文化为主,这就要求形成以血缘关系的家庭单位来协作劳动,为了维系家庭的延续,使劳作不至于因缺乏劳动力而停止,生育后代来传宗接代成为晚辈必须尽的责任,并且上升为“孝”的要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然,孝道观在家庭伦理中的意义要求作为晚辈不仅仅完成族的延续,更重要的是必须服从长辈和奉养长辈,因为晚辈“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并且“三年而免于父母之怀”,这就要求晚辈在长辈老年时要在跟前赡养老人直到老人去世,甚至在老人去世后也要在坟前守上三年,《论语》中即有“父母在,不能远游”、“孝始于事亲”等,以此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情而显示“孝道”。“孝”成为传统中国人在家庭以及社会生活中最核心的伦理基础。

那么临终关怀是不是违背孝道观呢?其实要把临终关怀要义理解清楚,临终关怀在西方最早产生的原因是临终关怀先行者看到临终患者要么是受到过度的医疗救治,要么是在家庭里不能得到应有的护理,患者不仅要忍受躯体的折磨,更主要是心灵的痛苦不能去除,从而不能有尊严、幸福地走完人生,对待临终患者往往是过多关注“生”的救治而忽视了“死”的照护,所以提倡成立专门的临终护理机构,用伦理关怀来对患者短暂的最后时光进行“身、心、灵”的关爱。这其实是不违背孝道的,孔子曾有“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十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就把传统“孝道”内涵表征为不仅仅是能给亲人吃好穿好就是“孝”了,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亲人的挂念和尊重,考虑如何使老年人在精神上感到幸福和尊严,“孝”应是一种心里的敬仰反映。那么现在我们在老年人面前怎么才算上“孝”呢?现在中国家庭结构正在发生改变,即“四二一”家庭结构的形成,传统尽“孝”基础的丧失要求我们对“孝”的观念进行重新认识,不是说把老人放在眼前亲自照护,能够吃好、住好就是“孝”。现实中对于一对夫妇要供养四位或更多的老人,为每位老人的去世而在床前尽“孝”或老人去世后要守“孝”三年现在己经不大现实,家庭照护老人的方式可以说己经呈现出不能承载现实状况的重压。把临终老年送入临终关怀的医疗机构,让他们在那里得到充分的照护,其实对老人可以接受到家庭中不能完成的照护,这并不与“孝道”相悖。其实质只不过是把家庭照护转移到社会机构来进行的方式上的转变。

2. 3去除医“死”违背“医道”的观念

顺利开展临终关怀,作为临终关怀主要实施者医护人员的认识观念也要澄清,也就是面对临终患者,医护人员采取的舒缓照护方式违背医道吗?

我们知道,现代医学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能够对生命终极的两端“生、死”进行干预,或制造“生”(代孕、克隆人)、或延迟“死”(当然很多状况下,是以过度医疗延缓无价值生命的长度)。不可否认,医学的发展为人类生命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医道的问题更显突出。临终关怀的首倡者桑德斯就曾说过:“垂死病人往往被迫在医院病床卜度过最后一段日子,身上插满了管子,并与家人隔绝。他们亦很少得到医务人员的关心和照顾。”罗斯博士也曾说:“他(垂死病人)可能迫切需要得到休息、宁静、尊严。但他得到的是输血、输液、心脏机或气管切口术。”这都是医务人员在传统医道坚守下把医学使命狭窄化的结果。

第8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极力维护传统儒家的家庭伦理思想。他认为为人父母要严格教育子女,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发展的家庭环境,为人子女要以孝为根本出发点,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兄弟相处要做到兄友弟梯,维持家庭和睦,体现了司马光重视家庭伦理教育、以礼治家的思想。

《温公家范》是司马光治家的指导纲领,全书历史资料丰富,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是司马光重视家庭伦理教育、以礼治家思想的反映,体现出他对中国传统文化认识的深刻性和理解的进步性。《温公家范》反映了司马光丰富的处世、治家思想,折射出司马光治国思想的精华,蕴含着司马光在家庭伦理教育等方面独特的思想和智慧。

一、父母之教

(一)严格教育,知爱更知教

《温公家范》对如何做父母提出了许多规范,希望能够促成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方式。父亲的威严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自不必多说。母亲,从孩子的孕育到出生喂养,一直陪伴在孩子身边,对子女有着更加重要的教育作用,因此母亲的教育作用也十分重要。司马光在《家范·卷三·母》中这样表述: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2沌有言曰:“慈母贝吏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户、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乏: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

对于母亲,司马光不担心她会不慈爱,而是担心她仅仅知道爱却不知道如何去教育孩子,使得孩子沦为不肖之子,做恶事,进而违法人狱,这不是别人在败坏孩子,实在是“慈母败子”。

自古以来,仅仅知道去宠爱孩子却忽略了教育,使孩子陷于危险屈辱的境地,或者身死亡国的,可以说是数不胜数的。爱孩子,就要教育他,让他成人,如果因为宠爱使他陷人危险,受到侮辱,那又怎么能算是爱他呢?

(二)因时教育,循序渐进

司马光认为,对孩子的教育要遵循客观规律,及时加以引导,不能急于求成。马光推崇《礼记》,主张分年龄阶段对孩子进行教育,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为孩子安排不同的教育内容。从孩子刚刚能吃饭就应该开始规范孩子的行为,比如教他归也)用右手吃饭。等到孩子稍微懂事时,就可以教孩子数数和辨别东南西北的方位。再到教育孩子男女有别,不在同一个桌子上就座,不在一起吃饭。教育孩子尊重长者,无论做什么都要跟随在长者的后面,对长者礼让。随后教其数干支纪年。等到10岁,就安排孩子到外面学习,居住食宿都在外面,学习文字与筹算。13岁开始学习《乐》、《诗》等“六经”及文舞。巧岁以上的儿童,开始学习武舞及射箭、驾驭车马等“六艺”的内容。

二、子女之孝

父慈子孝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道德规范,在传统道德规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宋朝家训不仅继承了儒家的慈孝观,视慈孝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而且认为它是调节亲子关系的基本准则。孝是人伦之始,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和中国文化最突出的特色。

(一)孝是做子女的根本出发点

《孝经》是儒家极其重要的经典,它继承并发展了孔子、曾子、孟子的孝道思想,创造并完成了儒家系统完整的孝道理论,主张孝为天下之大经,以孝事父母,进而以孝事君及以孝治国。春秋时,《左传·昭公二十年》里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叫宋朝统治者为了维护专制主义统治秩序,大肆宣扬倡导“冠冕百行莫大于孝”。由于统治者的倡导,宋代孝子辈出,孝道发展到了顶峰,司马光的《家范》也集中体现了孝的主题。

(二)养亲是孝顺父母最起码的义务

养亲,最基本的要求是让父母获得物质生活上的幸福,做到“老有所养”。人老之后渐渐失去劳动能力,衣食无着,身体衰老,疾病缠身,丧失了独立生活能力,所以子女要尽养口、养体、养身的“反哺”义务,照顾好父母的日常起居,出人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盟,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盟,卒,受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饮之食之,虽不嗜,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饰”。如此,子女就可以将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

孝顺父母不仅仅是满足其口体之欲,更重要的是要敬亲。敬亲不仅表现在态度上对父母祖辈和悦,在行为上事之以礼,而且更深层次的是要尊重父母祖辈的意志、思想和人格尊严等,考虑他们的意见,满足他们精神生活上的需求,否则“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当然,养其体,顺其意,并不是孝的全部,孝的更高层境界和最终目的是要求子弟自强自立,以此扬名显亲,光宗耀祖。司马光在《家范》中引用《孝经》的话说: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毛全,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将个人的建功立业都与孝联系起来,这就将孝的含义延伸开来,用来约束人们的一切不规范行为。

三、兄弟之爱

古代礼法思想中一向重视同气连枝的兄弟之爱,并且制定了兄友弟梯、长幼有序的伦理规范。

第9篇: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

“忠孝”是儒家提倡的一种普遍道德,“神仙”是道教追求的一种终极理想,在许多人看来,二者似乎风马牛不相干。然而,在道教发源地青城天师洞,一块“忠孝神仙”的金字巨匾,堂而皇之地悬挂门庭。在道教众多的教派,尚有以忠孝为本的净明忠孝宗。于是,当我们认真审视道教的教理教义时,便发现儒家的伦理道德早已深浸入道教的思想学说之中。正因为如此,要学仙道,先修人道,人道不具,焉论神仙,这已成为道教界的一个共识。这里,就道教的孝道思想做一探索。

考 察道 教孝道思想的来源, 无疑来自儒家。儒 家继承 西周 以来 的传统 礼 制 ,十 分重 视伦理 道德 的建 设 ,其 中即包括 对孝道 的肯 定与 发扬 。“孝 ” 的思想 ,其产生约 当于 西周 时期 。从金文 及《周 书》和《诗经》 等文献 中, 可 以看 到 已有大 量关于 “孝 ”的内容 ,表 明 “孝 ” 的伦理 观念 已经 形 成 。《说文解字 》日 : “孝 ,善事 父母 者 。从老 省 ,从子 。子 承老 也 。”说 明 “孝”乃是一种家庭伦理 ,并在当时社会生活 中 ,有 着相 当重要 的规范作用 ,被视为高 尚的道 德情操而 为人们 自觉力行 。

中国古代文化 属伦理型文化 ,在中国这样 的宗法制社会 中 ,其伦 理的核心就是忠 孝人伦 ,这一 点特 别表 现在 以忠 孝为 本 的思 想 上 面 。孔 子在 《论语 》 中 曾说 : “君子务 本 ,本 立而 道 生 。孝 悌 也者 ,其为仁之本 。”儒家主张积 极入世 ,认为治 国必先齐家 ,因此将 忠孝说成 “为仁 之本”是合乎逻辑 的 。

从 历 史 角度 上 看 ,孝道 是在 个 体 家庭 出现 以后 ,作 为家庭 内部的行为规 范而 产生的 。其思 想内涵主要表现在 两个 方面 :一 是对 于在世的上辈 的敬爱 、服从和赡养 ,二是对于 已故上辈和先祖 的敬 仰和追念 。应当说 ,这个伦理概念 主要是针对现 实的世 俗生 活 。但 是 ,在 其 发 展意 义 上 ,却 远不 止于此 。其 中的第二个 方面 ,即对于 已死之 先辈 的 “追孝”态度和方式 ,导致 了中国传统 的祖先 崇拜进 一步发展 。显 然 ,也 正是这 点首先 沟通 了 儒 家 与 道 教 的 内在 交流 ,这对 于道教 神学与伦理学 的建设 是很 重要的 。因为 “宗教 ”一词本 身 ,就同祖先崇拜有着不可分割 的 内在联系 ;而祖 先崇拜的 目的 ,就 是 以 先 辈 为伦 理 范型 ,昭示于人 ,要求人们循 蹈其迹 。

然而 ,两家追求 的终极理想毕竟有较大的差异 。在解决 “仙道 ”与 “人道 ”内在的矛 盾时 ,就必须 以某种价值 观为基础 。对此 ,道教 所提 出的调和方 法 ,就是要求 慕道修仙之人 ,首先必须履行社 会共 同的 “人道 ”价值 。《无 上秘要 》 卷 l5说 : “父母之命 ,不可不从 ,宜先从之 。人道 既备 ,余可投身 。违 父之教 、仙无由成 。”先 当 “仁爱慈孝 ,恭奉尊 长 ,敬承二 亲” 。 《洞玄安志经》亦说 : “夫学道之为人也 ,先孝 于所 亲 ,忠 于所君 ,悯于所使 ,善 于所友 ,信而可复,谏 恶扬 善 ,无 彼 无 此 ,吾 我 之私 ,不违外教 ,能 事人道 也 ;次绝酒 肉 、声色 、嫉妒 、杀害 、奢贪 、骄恣也 ;次断五 辛伤 生滋味之肴 也 ;次 令 想 念 兼 心 睹清 虚也 ;次服食休粮 ,奉持大戒 ,坚质勤 志 ;导引胎息 ,吐纳和 液 ,修建功德 。”如此则仙道 可成 。这样一来 ,就将儒家忠孝仁信 的思想与道教 养生修仙之间的关 系有机地 融合起来 。

应该看到 ,道教 自创建 之始,便开始吸收儒 家的忠孝观 。 《太平经》就劝人们遵守忠君孝亲 ,认为最 大 的罪过 是 不 孝 , “夫天地 至 慈 ,唯 不 孝大逆 ,天地 不赦 。” “孝善之 人 , 人亦不侵之也 ;侵孝善之 人 ,天为治之 。”对 父母 应尽孝,对君王则应 尽忠 : “为帝王生出慈孝 之臣也 。夫孝子之忧父母也 ,善臣之忧君也 ,乃 当如此 矣 。”葛洪认 为只求金 丹而不修道德 ,长生不 死仍是办不到 的 ,所 以他 反复强调了行善立功是成仙的一种前提和保证 。

《抱 朴子内篇 ·对俗》说 : “立功德为 上 ,除过次之 。为道者 以救人危使免祸 ,护人疾病令 不枉 死 , 为上功也 。欲求仙 者 ,要 当 以忠孝和顺仁信 为本 。 若德行不修 ,而但 务方术 ,皆不得长生也 。”这就明 白指 出 ,为道者必须先立功德和善行 ,而最重要的善行就是按 照儒家忠孝 仁义的原 则来 立身处世 。

其后 ,在众 多的道经 书 中都一致强调孝道对修仙者 的重要 性 。 《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 经》说 ,凡修道 之人 , “其能壮 事守善 ,能 如要 言 :臣忠 、子孝 、夫信 、妇 贞 、兄敬 、弟顺 ,内无二心 ,便可为善 ,得种民矣 。”强调 “事师不 可不敬 ,事 亲不可不孝 ,事君不可 不忠 ,仁义不可 不行。 ” 《太 上大道玉清经》卷 一则直接糅合儒 家道 德说教 ,并假 元始天尊 之 口训 日 : “第 一戒者 ,不得 违 戾父 母师长 ,反逆不 孝 。”而那些 “不孝父母师长 者 ,死入地狱 ,万劫不 出。纵l-I=人中 ’.…一受人 凌刺 ,常居卑贱 。”于是 ,儒 家的道 德说教作为 正面引导 ,道教 的地狱苦难则作 为反 面的恐吓威慑力量 ,在道教伦 理 内协 同发挥作 用 。

《太上洞玄灵 宝智能罪根 上品大戒经》更大量包容儒家道德说教,提 出 : “与人君言 ,则惠于国;与人父 言 ,则慈于子 ;与人 师言 ,则爱于众 ; 与人兄 言 ,则悌 于行 ;与人 妇言 ,则贞于夫 ;与人夫言 ,则和 于室 ;与人弟子 言 ,则恭于礼;与人奴婢言 ,则慎 于事 。”这种说教 ,可 以说是包容 了社会人伦各个方 面 ,较之儒家经 典的有关论述 ,并不逊色 。

实 际上 ,西汉之 际的道 家已经开始援 引儒 家以正 人 心 。如 《道 学 传》 载 西 汉道 家 学者 成 都人 严遵 , “修道 自保 。与人 子言 ,依于孝 ;与人 臣言 , 依 于 忠 ;与 人弟言 ,依 于 顺 ;各 因 其发 ,导之 以善 。蜀 中化之 ,从 其言者过半也 。”北魏 寇谦之则在 《老君音诵戒经》 中 ,假太上老君之 口 ,针对当世之道德 堕 落 说 : “我今 以世人作 恶 者多 ,父 不慈 ,子不孝 ,臣不 忠 ,运 数应然 ,当疫 毒临之 ,恶人死 尽 。”其 中所体现 的伦理观 与儒 家忠孝等观念在 内涵上并无二致 。

然而 ,道教对 孝道 的理解并未停留在一般做人必备的精神层面 上 ;而是在此基础 上 ,进一步强调人在道德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 ,将导致 自我价值的上升 ,取得其 自主命运的能 力 ,从而在追求神仙理想的过程中终得 圆满 。对此 , 《太 上灵宝净明四规明鉴经》说 : “道 者性所有 ,固非外而烁 ;孝悌道之本 ,固 非强 而 为 。得 孝悌 而 推之 忠 ,故积 而成行 ,行 备 而造 日充 ,是 以 尚士学道 ,忠孝 以立本也 ,本 立 而 道 日生 也 。 ” 这 里将 “忠孝 ” 视 为“道 ”的根本 ,只有讲忠孝才能 “立本 ” ,大力强调忠孝的社会作 用。

经 中说 : “忠孝备而 可以成本,可 以立功 ,立功之 道 无 阳福 ,无 阴骘 ,无物 累 ,无 人 非 ,无鬼责 ,所 以上 合于三元 ,下合于万物也 。下士 呼符 水治药 饵 已人 之一疾 ,救 人 之 一病 而 谓之 功 ?非 功也 ,此道 家之 事方便法 门耳 。吾之 忠孝净明者 ,以之为相举天下之 民齐于寿 ,措 四海 而归太平 ,使君上安民 自阜 ,万物莫不 自然 。以之 将三军之众而神于不 战以屈人之兵 ,则吾之 兵常胜之 兵也 。以吾之忠 ,使不忠之人尽变 以为忠 ;以吾之 孝 ,使不孝 之人 尽变以为孝 ,其功可胜 计哉 !”从而将 “忠孝 ”从 个人修养扩展到社会 实践方面。

在后来道教 的善 书中 ,即反复阐述 了这一重要思想 。如 《劝世 归真》 日 : “人生在世 ,莫忘忠孝二字。为 臣尽忠 ,为子尽孝 ,乃万古不 易之理也 。吾 劝 世 人 ,或 为 忠 臣 ,或 为 孝 子 ,则不 愧 为 人矣 。” 《太 上感 应篇集注》亦说 : “父 母为五伦之首 ,孝 亲乃人道 之先 ”。 “立善 多端 ,莫 先忠孝 ,即成仙证佛 ,亦何尝不根基 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