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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演讲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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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演讲稿

第1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成师附小金堂分校六年级四班 唐庄

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做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刘备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便言中了那些不加强道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小错不改而越陷越深,最终铸成大错的人的悲哀!

在我的老家,便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爷爷经常拿他来警示我。他叫唐XX,从小家里娇生惯养,可谓无法无天。比如:在学校和同学起了矛盾,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向。经常随意拿别人的橡皮、铅笔等小物件,家长不仅不制止,当老师告知家长时,家长更是包庇再三,无理取闹,说什么“我们家的孩子拿了好多东西嘛?我赔一大堆给你!”就是在家长这样毫无原则地纵容之下,唐XX毫无法律意识,逐渐超过道德的底线,凌驾于法律之上。长到十几岁时,经常在外和一些狐朋狗友鬼混。诸如偷邻里乡亲的鸡鸭,几乎偷遍全村子。后来,更是发展到偷别人家的电瓶车、摩托车,变卖之后胡吃海喝。这些行为,导致他先后几次被送进少管所教育。谁知,他竟毫无悔意,出来后,更加为非作歹。直到有一天,终于因抢劫路人的钱财,落入的法律的大网之中。而此时,他也年满18周岁,被判刑8年之久。至今,这个家庭教育不正,自己也不悔改的唐XX,仍然在铁窗内自食其果。从原本的恣意妄为,到今天的失去人生自由,都是他们一家人无视法律法规的后果。

同学们,平时,大家可能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在家孝顺父母长辈,在校遵守校规校纪,出门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学法,知法,守法,甚至用法。让大家一起努力,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第2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我叫××,在××司法所工作。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贡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乎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XX午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冉给同学们讲一个XX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万某给他钱,并威胁万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万某很伯,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万某耍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万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万,用玻璃刮万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万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耍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万,同学们f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万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万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末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目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且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某也积极"主动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己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万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枪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饯,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耍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千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第3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我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警徽在心中闪亮》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各位领导汇报并交流我从警几年来的心得和收获,令我感到既光荣又惭愧。比起身边如广翰银河中熠熠生辉的群星般的公安干警们来说,我只不过是萤火之光。作为公安一名基层干部,我没有高深的理论和系统的心得,我只能把自已忠实履行职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威严,维护着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把自已对公安的理解和践行作一个汇报。我相信这一件件小事都能引起广大干警们心中的共鸣,因为他们可能发生在许许多多的干警身上。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角色作为法制科副科长,作为全局最年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我深深感觉到肩头的责任与重量。我深深明白,在法制建设快速推进的今天,只有不断充电,才能适应当前执法形势的需要。工作中,我结合当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政治侦察、刑事侦查、经济侦查等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并于年初拿到网省警官学院法学××文凭。为最大限度地汲取法律营养,进一步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望,我不仅为自己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计划,而且还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报刊和杂志进行涉猎,特别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解释,我都及时摘抄下来,仔细揣摸,潜心研究;对一些疑难问题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不能确定的案件,我一方面向老同志、业务能手虚心请教,与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沟通协调,一方面与科里的其他同志查阅资料,直至弄个水落石出方可罢休。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积累,我练就了一项“绝活”,××××××××××××××××××××××××××××××××

第4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站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微笑,便增添了无穷的信心和力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法律 :过马路时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适龄儿童要上学接受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当我们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时可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家都知道,为了行车的安全,马路上增加了护栏,这原本是好事。可有一天,我在街上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场面:一个中年男子在马路边急匆匆地走着,好像有什么急事,当他想过马路时,恰好没有人行横道线,只见他毫不犹豫的一脚跨过护栏。正在此时,一辆小车急驶过来,司机急忙刹车,尖锐的刹车声,把这位男子惊呆在马路中间。我也惊出一身冷汗,想像着,如果不是司机的反应灵敏,惨剧将瞬间发生,那又有多少人将为此悲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为什么总是不遵守法律呢?违法者往往都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一点点法律不算什么问题,但是他们哪知道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却惨死在醉酒司机的车轮下,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快要出生的胎儿!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只有亲身经历,才能让人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校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因从小自由散漫,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对老师教育置之不理,参与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经常在校小摸小偷。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演讲稿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你们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我们这些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医生护士,为了更好地救死扶伤,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于疾病的痛苦之中,也应该知法讲法。在我们的心中,不仅要有一个人道主义的医护理念,不仅要有一种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在这个现代化的新时代,在我们的心中,还应该有一样东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现在我们的行为中,我们应该让医疗事业的职业准则与道德规范,和社会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法规紧密地结合起来。

中国的法制教育,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慢慢地觉醒,而国家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已经从城市扩展到了广大的城镇和农村,并且日益深入人心。当然,法律,连同着它的故事,也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医院。这些年里,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连三地发生,而屡见不鲜的医患矛盾,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着解决。整个社会已开始学法、知法、守法、维法、用法„„法,已越来越坚固在扎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地铭刻在我们医护人员的心中。是的,法必须深入到我们的心中——而不是肤浅地吊在我们嘴上。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我们更应该对威严的法律保持应有的尊重 ——而不是对它心存蔑视。

心存蔑视,就会无视法律的存在,就会去钻法律的空子,就会因为对自己的智商过于自信而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就会收受红包,就会吃“处方回扣”,就会乱收费„„就会不知不觉之间破坏了医患之间传统的良好关系。可是,法律不

是游戏,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恶的深渊,葬送尊严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道德与法则。”道德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自律,是自我约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实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仅仅有个人的自律是不够的,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全体公民的平安与幸福,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强调法治,即强调对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对自律的最终保证。我们在医院里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有着高贵的自律精神,都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正因如此,我们的工作才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与群众的肯定,可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偏偏就是我们这些别人看上去不可能违犯法律的人,事实上却已经或者差一点触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当我们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触犯了法律时,我们应该知道: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么罪恶,也不是说我们丧失了职业的道德,同样也不是说我们缺乏对自己的约束,而是我们对自己的自律能力太过自信了!对自律能力的太过自信,就是对他律的不够尊重,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就是没有让法律的精神入驻心间!

在这个法制的时代,我们必须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坏人才犯法。 有一个美国的女护士,甚至因为自己的善良而触犯了法律。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的是一个老人实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护理帮助他早日解脱。这位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护士也不忍看着这个老人治愈无望却要备受折磨,于是就给他注射了一支药,让老人无痛苦地死去了。从道德的角度看,应该说她做的其实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还是被起诉了,因为她犯了法——她无权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可是她却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

这个故事,触及到了道德与法律的矛盾冲突。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于是他们在不断地思考着道德的力量,可是,我们中国却是一个法制并不是十分健全的社会,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长期以来,是依靠传统的道德来治国安邦的,基于这样的一个现实,我们却应该大力地提倡法制,也就是说,我们迫切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并不是远在天边与我们无关的东西,在这个一天一天走向现代化走向

法制化的国度里,我们时刻都有可能与法律迎面相遇,我们必须别无选择地面对法律,必须让法律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我们必须正视并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护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里这样想:人们为什么会把“白衣天使”这么美好的一个名字给了我们?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穿了一身白衣服么?长期以来,我们医护人员一直是善良与美的化身,曾经有人说我们医护人员:你们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学养,你们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药!可是,仅仅有微笑是不够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学,更不能代替规章制度。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做的,我们自然要一脸微笑地去做,而不应该做的(比如人情免费),我们一定要严守法律而不苟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们要在专业技术上不断地提高自己,我们要在职业道德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我们也要在法律的意识方面不断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着完美,可是什么是完美,我认为:只有美丽的衣着与形体显然是不够的,甚至只有医护的精湛技术也是不够的,甚至只有一颗对患者的爱心仍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法知法,维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们才能称得上实现了真正的完美!

曾经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称为“最先拥抱太阳的地方”。太阳,在好多人的眼里,意味着一颗仁爱之心的温暖,也意味着一颗诚信之心的热情,意味着善良与道德,但是,在我看来,太阳更意味着一种普照万物的公平与不分贫富一视同仁的公正,意味着科学的严谨规律与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准则。当太阳的光芒照进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种温暖,也是一种保护;既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提醒;既是一种出于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种法律式的严肃。我们白衣卫士,应该是拥抱太阳的人,或者说是阳光的使者,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阳光,才能给人以阳光般的温暖;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维护患者的权利。

第5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刚才,我校法制校长、朝阳派出所王所长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大家也一定很有感触!这次法制教育专题会,也是我校为配合宣传法制教育、宣传《全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学校开展学法、懂法、守法活动而召开的专题会议,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好这次会议,王所长作了精心的准备,在百忙中专门为大家做法制报告,在此,我代表全校师生,向王所长,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法制教育专题会,王所长列举了许多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犯法的人员,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曾有过学习和深造的机会,有过美好的童年。美好的理想也曾在心中扎过根,他们也有过上大学,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的远大志向和理想。但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小打小闹,不拘小节和违反《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开始,逐步由违反纪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悔恨,可以说教训是沉痛的,也是发人深省的。王所长所列举的这些案例,无疑都是血淋淋的,这些犯案人员所走过的弯路,以及他们犯罪的起因,给我们以警示,都是非常沉痛的教训。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从近段情况看,学校虽然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德育处狠抓了常规管理,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进行督促检查,目的是为了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同学们舒心的学习。学校的校风校貌也因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绝大多数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我校的振兴和良好校风的形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不尽如人意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背道而驰的,与《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是相违背的,如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很可能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同学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旷课现象严重,有些同学在别人上课期间,他却在球场上打球,或者到校外玩耍,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学业,也影响了别人的学习,影响了班集体的荣誉。

2、有的同学沾染了一些坏的习气,吸烟喝酒,有的经常泡网吧,不仅降低了自己的形象,也增加了家庭的负担,败坏了学校的声誉。这是中学生守则绝不允许的。

3、有的同学个人义气严重,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动辄出手,结伙打群架,伤害了同学感情,影响了团结,严重的还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打得火热,勾结外来人员,来校寻衅滋事,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4、有的同学贪图安逸,平时学习不努力,缺乏勤奋学习的意志,刻苦程度差,不愿动一下脑筋,不肯下一点气力,课上不认真听讲,课下抄袭别人的作业,到考试时只好弄虚作假,想方设法作弊,甚至雇人替考。有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明知违纪,却一意孤行。

5、有的同学见财生心,见物生意,看到别人的东西就眼红,有小偷小摸现象,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看起来是一桩小事,但有没有想到过自己这样做既违犯了法律法规,又伤害了别人,于法于情都应当受到谴责。

6、有的同学不爱护公共财物,不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爱护我们的校园环境,如打坏门窗玻璃,破坏校园内的公用电话设施,攀折花草树木,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等等。

7、有的同学,不能正确辨别美与丑,追求低级趣味,穿奇装异服,染发戴首饰,留怪发型,自以为风光得意,潇洒得很,实际上精神上空虚得很;有的张口污言秽语,对他人造成伤害,这是文明的学校所不能容许的。

8、有的同学违反《中学生守则》,不能正确处理好男女同学之间的关系,不知什么是友情,什么是爱情,过早地陷入早恋的漩涡,以至于心猿意马,恍恍惚惚,不是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而是沉醉在这些乌七八糟的交际中,分不清轻重,影响了学习,更影响了自己的前途。这方面沉痛的教训是很多的,等到以后后悔就来不及了。

9、有的同学不尊重师长,因为老师管教严格,就背后对老师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谩骂侮辱,甚至与老师公开顶对,不服从管理,逆反心理严重;有的同学不能做到勤俭节约,随便浪费水电,特别是浪费钱财,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

对具有破坏性和影响性的事件,我们曾不止一次的予以处理,尽管学校加大了处罚力度,但仍有个别同学无视学校的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不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无组织无纪律,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学校有关部门正在调查,随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对那些屡教屡犯的,学校将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确保给同学们一个安静祥和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6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首先感谢院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这次机会。

本人政治素质过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加强自身修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从不大声呵斥,不耍态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审理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传唤当事人到庭,自己首先到庭,从不让当事人等候。审理案件给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权利,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使当事人感到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即使自己败诉了,把话说了,把理讲清了,也不至于无理缠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不致四处上访,给领导找麻烦。

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8年,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办案从不拖拉,审结的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没有出现过错案。城西法庭受理的案件多在农村,有的离法庭二、三十里地,在诉讼中我积极为当事人着想,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1999年调研究室工作后,我利用研究室的法律书籍、法规数据库、上网查询的方便条件,学到了不少知识,热心为同志们查阅资料,特别是同院领导及各庭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负责审委会的记录增长了阅历,疑难复杂大案的主办人员思路独劈溪径,审委会委员的意见见仁见智,开阔了我的办案思路。 和兄弟庭室的同志们一起组成合议庭,使我得以接触到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各类案件,给了我一个向同志们学习的好机会,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年的审判使我能够更好的搞好审判工作。

研究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我在研究室担任审委会记录工作。做到了收发报案材料及时,记录完整准确,注意保守秘密,及时归档。负责法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细心,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在张院长的指示、张主席的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编印了《裁判文书选编》、《调研文集》、《法官常备法律法规手册》。近100万字,为了尽快编印成册,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跑四次排版单位,进行修订校对5次,这几本书的编辑出版,宣传了法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让群众了解了法官,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我院的调研工作尽一分微薄之力。另外每半年负责进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对裁判文书推荐到中院,有的被评为中院、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

研究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写调研文章。我所写的《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河北审判》,并在省院组织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石家庄审判》。同时积极推荐同志们的稿件,有些被《石家庄审判》刊登。最近和市委研究室一起在《辛集调研》推出集中展示法院领导部分调研成果的一个专栏,介绍法院及部分庭室的风貌,将大大提高法院的形象。

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人身体健康,团结同志,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作一个副职的能力,能够当好一个庭长的得力助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效率。以自身行动带动人,以高尚的人格激励人,以真诚的态度感召人。

第7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当春天的风再次抚遍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我和在座的各位一样,感受着她带给我们的安宁祥和。但每当走到海边,听到浪花拍打海岸的声音,我仿佛又看到了她被侵略者的历史。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这座城市已经在中国梦的呼唤声中苏醒,用温柔的手托起了我们的美好生活。

一座城市的繁荣发展,是每个家乡人的梦想,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亿万华夏儿女为之拼搏奋斗的目标。奉法者强则国强。法治梦想的芽儿,也悄悄的在我心里探出了头。是啊,法学院校走出来的稚嫩青年,谁不向往那一身藏青色的制服,幻想有一天能手持法槌,激浊扬清;谁不曾想坐镇一方水土,以法律为坐标,捍卫朴素的人间正道;谁又不曾为优秀法官的报道所鼓舞,沸腾了一身法律人的热血,誓将那正义手持肩抗。在看过燃灯者邹碧华的事迹后,我也曾恢弘志气,挥笔写下“司改之途路漫漫,吾辈青春供奉之”。英雄们啊,照亮了前方的路,但激情过后,我心中的梦想却还是在摇摇晃晃,它,在等待什么?

带着这个困惑,我拿着一纸报到书,来到环翠区人民法院,开始了追梦的旅程。今天已经是我入职的第457天。回望走来的路,在这里,我第一次戴上法徽,用胸口的温度去感受它的神圣;第一次亲临审判,在决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判决书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在这里,第一次有人叫我“法官”,尽管我知道自己距离这个称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一次有人用期待又信赖的眼神看着我,让我真切地体会到责任的重量。我,没敲响过一次法槌,但曾与同事一起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驱车送达,也见证过执行法官用一摞摞车票在全国各地勾画出法治的轮廓;我,尚未成家立业,但看见过疲惫的女法官在生病的儿子与当事人之间往返奔波,听见过加班时同事家属们那一个个电话中透露出来的嗔怪和怜惜。

慢慢地,在这里,我摇摆的梦想开始扎根。这儿,有年结案587件的年轻法官,也有入职二十余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老前辈们;这儿,有端坐审判台亲自主持公平正义的审判能手,也有忙于调度用繁琐的工作守护天平端正的后勤人员。翻开一页页详实的案卷,那里记录着一次次调查的深入和论证的谨严。案前的灯光,重复着一天天忙碌的身影,不倦的书写和录入,累花过紧盯屏幕的双眼。是你们,为民导诉不厌其烦,执行路上不畏艰险。是你们,不肯忽略每一个细微的情节,只为追求事实的本原;不愿舍弃每一次调解的努力,只为分解一份当事人的负担。正是这点点滴滴朴实的付出,让我不再迷茫,正是这踏踏实实勤恳的努力,让我回头发现身边的力量。直到有一天,当我谈及梦想,眼前呈现的,是你们每一个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信念的身影,我终于明白,我的法治梦,不只要有英雄的指引,它在等待的,是这些有血有肉、平平凡凡却又真真切切的故事呀!

一年多的时间里,和你们一起,我的法治梦,日渐涤荡的清晰坚定;我的法官情,千锤百炼,愈发浓郁。法治梦与法官情,交融成一股喷薄的力量,让前方的路渐渐明朗起来。我知道,我见过的故事,那只是千万法官队伍中再平凡不过的缩影,我知道,我们心中那最崇高的法治梦想依然任重而道远。但是,当我再次立于国徽之下,终于不再有疑虑。以人民法官之名,我愿用智慧和辛劳,传承那一份份信任和自豪;以人民法官之名,我深知,手执法槌,必承其重,谨慎于心,责任在肩。我想和在座的您一起,携手并肩,将源于梦想的激情,沉淀为奋进的勇气,带着对司法事业的谨慎与凝重,怀着拥有天地的豪情与坦荡,将千千万万你我的梦想汇聚成一个最美好的法治中国梦!

第8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代表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发言,并且很荣幸能在我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第9篇:法制演讲稿范文

鲁迅先生曾说过“当打开窗子时,有清新的空气涌进屋来,同时进来的还有苍蝇、灰尘及臭气”。那会儿正是西风东渐的时候,同样也一语言中了现代社会迅猛发展的经济狂潮所带来的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状况。多元的价值观一方面扩展了大家的选择自由;一方面也动摇、模糊了主流价值观。一些基本的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被杂乱无章的多元价值混淆了。

这种背景下,*总书记“八荣八耻”的论述,精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重申了被多元化模糊的主流价值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这一说可比早春惊雷,敲醒了多年来在简单追求经济效益的浪潮中日渐式微的社会良知,唤醒了许许多多尚且懵懂的年轻人本该固有的正义感和责任心。

这种背景下,作为执法部门,作为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红盾卫士,更应该视构筑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和谐社会为己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我认为,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执法工作,倡导倡导文明执法,需要做到三个方面:

首先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同一切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分水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的是将其贯彻和体现在执法工作活动中,从过去的重监管轻服务转变到监管服务并重,致力于打造服务型工商。结合工作实际,即是,注册登记上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行“一审一核”注册登记制度;日常监管中建立打假维权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推行“12315”进社区、进村、社;再就业工作中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推助千家、帮扶万家”活动。*年有一福建的投资商打算来绵阳投资开办医院,找到工商登记注册部门咨询时,工作人员不是以简单的“行”与“不行”来回答,而是告诉他们怎样才行。不仅热情回答投资者的法律咨询,还积极帮他们选址、协助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让投资者当即拍板说:“我哪儿也不去了,就定在绵阳了!”还有*年下半年的时候,位于福安巷、翠花街、建国门的房产商相继抬高了门面租金,有的门面租金涨辐达100%,这让经营户很难接受,绵阳城区面临着一场罢市风波。由于此次纠纷涉及几百户经营户,其中还有许多是下岗职工,为稳定市场经营秩序,工商干部积极出面协调此事,通过对周边市场的调研、与房产商和有关部门协调,终于成功地促成房租涨辐控制在50%以内,化解了一场经营风波,维护了市场的稳定。

其次要把遵纪守法作为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想应该是每一名执法工作者耳熟能详的准则,但如果执法者都不遵纪守法了,又何来公正执法?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当前社会价值观念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面对一些诱惑,我们更应深刻领悟“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含义。它一方面要求我们在执法工作中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同时也要求我们在执法工作中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杜绝人情办案。我举两个我们执法工作中常见的例子:*年年底,在公园里一家大型露天健身场,在没通过体育主管部门审批和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张,因涉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并罚款3000元。当事人找到办案人员,了营运初期投资较大,而经营尚没展开,解缴罚款有困难。办案人员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经上级局批准,同意其分期、延期解缴罚款。缓解了当事人的资金压力。当事人感动地说:“就赁这种人情味,我服了!”这是众多既严格执法又人性化管理中的一个平凡的例子,在我们执法工作中,自学抵制利益诱惑、杜绝人情执法的事例也有许多。*年10月,某通讯器材经销商因经营水货被工商部门查获,当事人为了逃避处罚,在请客吃饭被拒后,通过邮局以包裹的形式“悄悄”给办案的工商所长寄了一条云烟和1000元现金。所长立即通知来当事人,当面退还了财物,让当事人很感羞愧,并老实地接受了处罚。

三是要把促地方经济发展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我们已与各大知名品牌建立了打假维权网络,成功地开展了“红盾护农”、“食品安全卫生检查”、“节日市场大检查”等活动,定期在各大市场、商场进行商品质量抽检。就*年我们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0余次,查获的假冒伪劣物质包括食品、猪肉、盗版光碟、农用车、保健品等近百余商品,查处虚假广告1*件、仿冒商标47件。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就人民群众热心关心的问题开展各项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