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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残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
(一)及时兑现各项政策,开展专项扶贫,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心中
1.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贫困残疾人发展和就业创业问题,积极对上争取股权量化资金和残疾人创业资金,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1057人,就业创业补贴104万元;2020年,目前已帮助6名贫困残疾人顺利就业。
2.落实扶贫对象生活补贴
2020年以来继续实施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未享受低保且个人年收入不超过国家当年贫困线标准的残疾人按实际差额进行补差。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按国家贫困线标准发放人发放扶贫对象生活1446人补贴385万元。
(二)积极对上争取扶贫资金和各项政策,继续实施股权量化让贫困残疾人得实惠
2020年对上争取残联股权量化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入股我县发展势头良好的专合社。通过帮助建档立卡残疾人作为残疾人股权量化项目资金入股专合社当上了股东。专合社每年按股本金的5%进行保底分红,按收益的3%进行利益分红。今年共乐镇毛村25万资金,27人入股分红得实惠,仙峰资金10万高山好村11人入股分红得实惠。
(三)落实残疾人困难和临时救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各项政策。
组织开展温暖万家行,2020年共慰问残疾人2336人,资金105.73万元。2020年目前已经实施紧急医疗救助9人,资金17600元。
(四)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县残联积极开展无障碍改造,根据残疾人房屋结构以及残疾人实际需求,着重解决生活中下楼难、洗澡难、如厕难等问题,消除或减少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2020年来共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62人,投入资金975825元。
(五)实施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
康复扶贫: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
1.县对定点康复机构0—14岁残疾儿童家庭送训补贴制度(试行)进行扩面的通知
0-14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1人,投入资金220000元
0-14岁智力儿童康复训练4人,投入资金80000元
0-14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人,投入资金60000元
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2人,投入资金72500元
听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6人,投入资金84800元
0-14岁残疾儿童辅具适配15人,投入资金38848元
残疾人辅具适配投入资金727930元,已发放1456人1484件
精神残疾服药救助预计投入资金180000元,已发放300余人
建成7个社区康复站投入资金163245元
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4人,投入资金2000元。
为需要救治的白内障、翼状胬肉患者祛除眼疾。项目执行医院是爱尔优视眼科医院,目前有404人进行了康复手术,其中持证残疾人30名。
2.我县提高救残疾人大小腿假肢装配、上肢假肢装配助标准,2020年残疾人大小腿假肢装配、上肢假肢装配救助7人,投入资金37000元。
(六)实施教育扶贫,贫困残疾学生教育救助
2020年4月26日,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残疾学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由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文兴教体发{2020}37号文,成立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我县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教育评估、安置、复核,切实保障我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
2020年我县共扶助残疾学生幼儿园到高中学生310人,残疾儿童入学效率达95%。实施残疾学生救助310人,资金93000元,残疾大学新生12个48000元,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12个,30000元。残疾学生教育资助334人,残疾学生教育资助17万元人。
(七)扶贫扶志,激发贫困残疾人发展内生动力,培育和扶持贫困残人发展典型,带动贫困残疾人发展。
党建引领创新开展工作,年初成立残疾人感恩励志励志“希望之光”宣讲团,激发残疾人不等不靠、奋发图强内生动力,脱贫奔康。发挥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残疾人不屈和坚强书写出的许多动人的励志典范作用。彭章其(现任市肢体残协会会长、县残联福利商贸中心法人、赵氏泡菜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残疾人盲人就业和培训之家的---视力二级残疾盲人按摩店老板罗莲;白手起家,人称大侠“杨过”的麒麟苗族乡肢体三级残疾青年企业家何宇星(嘉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向命运低头,用爬行双手撑起人生的肢体残疾二级残夏福平(2018年7月电视台“黄金30分”栏目组来兴采访报道);乐观向上,投身电商事业的重残肢体二级残疾姑娘王丙裕;勤劳致富的养蚕大户莲花镇肢体残疾人周国富等等。
2020年十月,县残联被市脱贫攻坚办表彰为全市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单位。县残疾人脱贫代表人物何帝娇、夏福平被残联微信公众号《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专栏,作为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二、切实开展好对口联系古宋镇村各项扶贫工作。
严格落实关于脱贫攻坚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精准扶贫及“五个一”帮扶、“定点扶贫”总体要求抓好扶贫工作,制定2020年帮扶工作计划。县残联克服单位人少事多,理清帮扶思路,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发挥部门优势,工作中我们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检查督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确保扶贫助困到落实“领导班子主责、承办机构主推、单位全员主帮、驻村干部主干”帮扶工作机制,落实“三个捆绑”工作要求。
1.主要领导承担定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到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每月保证至少有1名班子成员带队到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
2.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帮扶工作集中研究会,及时研究问题,制定工作方案解决存在困难和实际问题。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全年召开定点帮扶工作联系会议不少于6次,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6次。
3.严格落实驻村干部脱产驻村工作,吃住在村要求。指导好其开展工作,并切实解决后顾之忧,落实相关待遇和解决具体困难。
4.督促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好结对帮扶走访,调查核实完善相关资料,核准人口信息、电话号码、收支情况、子女上学等基本情况,完善帮扶手册和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制定好“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严格执行联系人每月到村联系户不少于1次,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5.关注贫困村短板问题、已脱贫户“防返贫”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抓好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三联三同”联系户工作和配合做好“五个一”帮扶工作。
6.做到户户到位,做好“三联三同”活动联系户情况统计表登记工作,掌握每户基本情况。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联系或走访联系户1次”要求。
(二)强化措施,落实帮扶工作
1.县残联对联系贫困村和联系户发展产业进行帮扶,2020投入近5万元扶持产业发展,对养殖业和种植业产业进行帮扶,重点扶持在香芋、蚕桑、竹、种养植业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帮扶户,县残联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补助。
2.继续巩固和实施好残疾人股权量化扶贫项目在村的养牛专合社工作的管理服务工作。整合村上土地、林木等集体资源,协调落实扶贫资金,培育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发挥残联部门优势,积极帮助村协调争取项目,继续好残疾人股权量化扶贫项目10万资金在村玉林养牛专合社项目实施工作。
一、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目前,全镇工会组织网络健全,共有基层工会73家,一家皮鞋行业联合工会,一家服装行业工会,覆盖皮鞋、服装企业130家。全镇有职工12984名,工会会员12937名,工会干部75名,工会组织建会会员入会率达98%。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循序渐进;职工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各项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
今年,我镇工会组织建设又取得新突破。镇总工会对全镇160个企业建立了电子档案,新建了服装行业工会,4家村级联合工会,10个独立基层工会,新增会员2000多名。在新建工会组织中,我们均按照“三会同步”的要求,同时建立了经审组织和女工组织。其次,“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取得新成果,坚持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工作原则,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与“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今年全镇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合格率达90%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工会100%达到“合格职工之家”标准。
2、加强目标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对所属基层工会建立完善了考核机制,工会工作细化量化,台账式操作,使工会工会一目了然。
3、培育工会工作的示范典型,带动更多工会工作上新台阶。首先镇总工会组织百人以上企业工会参加基层工会工作典型经验推广活动,以点带面,促使更多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
二、切实做好维权工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1、镇总工会不断加强普法的宣传力度,制定了工会“六五”普法规划。举办《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班、研讨会,利用板报、橱窗、横幅、发放资料等。经常深入企业向职工、企业主进行政策法律的宣传,规避自行制定的一些触犯现行法律、法规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用工制度等,为企业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今年我镇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镇开展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其中1家被评为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1家被评为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今年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目标管理小组来我镇,对我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一行20多人在飞亚服饰,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召开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对我镇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3、积极贯彻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我镇有35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46家企业续订了集体合同,25家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有16家企业依据职代会章程建立完善了劳动规章制度。为使更多的企业依照民主程序,共决企业规章制度,我们转发了镇江市总工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范本,供企业参考,使更多的企业按章操作,促使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三、深化创树活动,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1、努力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继续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树立新时代职工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我们用先进典型引领职工,采取有效措施,选树先进典型、弘扬劳模精神。今年以来,有6个单位被评为镇工会工作先进单位,6位工会主席被评为镇工会工作先进个人,5位工会主席被评为市优秀工会主席,有2个单位被选树为市工资协商示范单位,培树了镇学习型示范单位典型5个,学习型班组5个,学习型标兵10个。通过培树、评比、创优,展示了职工的时代先进性。优秀职工、先进班组、创新品牌不断涌现,感染了我镇广大职工的奋发进取,带动了全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2、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和群众性节能减排行动。镇总工会通过教育引导、组织发动、榜样引领、建言献策等途径,发挥广大职工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万奔汽配有限公司在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连续三年,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使新员工快速适应岗位技能,减少了产品的次品率,为企业增效节能作出了贡献。
3、抓活动载体,增强工会活力。用丰富的活动凝聚职工,大力提升职工身体心理素质。关心女职工生产、生活,召开女职工工作座谈会,举办了“庆三八红色之旅”活动。在今年市总举办的市女职工排舞比赛中,我镇积极参与,并获得了女职工排舞赛二等奖。市总举办的的“质量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中,万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品质部的女职工尹丹萍获得了优秀奖。在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中,镇总工会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组织的“唱支山歌给党听”红歌比赛乡镇和企业二个场次,分别获得三等奖和二等奖。在今年我们举办的篮球定点投篮、拔河、扑克、联欢会等比赛中,有100多名职工参与了各个项目的比赛。参与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既陶冶了职工的情操,又形成团队合力。
四、完善救助机制,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做好春节期间送温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结对帮扶、爱心行动、攀亲助学、大病救助、就业培训等一系列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救助服务。我们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通过重点帮困,结对帮扶,上门慰问等形式,对各类困难职工采取多种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行动上体现“情系困难职工”的宗旨,2011年为4户特困家庭办理了特困证,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22人,临时救助8人,助学帮困3人,发放慰问金25000元,在郎酒义卖攀亲助学活动中,我们为6名贫困大学生筹集12多万元,开展结对帮扶,解决他们大学四年的学费。今年我们还开展了金茂助学,激励成才活动,对每年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的藉大学生进行奖励。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重视教育,爱护人才的环境,鼓励追逐梦想的学子们志存高远学好本领,磨砺品质,锤炼修养,珍惜青青,传承爱心,使之成为社会有用之才,为家乡做贡献。督促企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互助保险,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有3个基层工会为100多名职工办理了职工互助保险。今年蓄电池厂一职工在突发意外伤害身故后获得互助保险理赔6万元,万奔汽配一职工获得理赔3000元,这些互助保障措施,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担。
五、强基固本,创先争优,推动工会自身建设。
【关键词】 学前教育 学区 均衡发展
Build school district platform to promote balanced pre-school
【Abstract】 Vigorously to promote the education fair to promote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pre-school education is a pre-practice and to explore actively the issue. Our region from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innovative thinking, take the initiative to set up "school district" platform will be a number of cities in rural areas with a number of garden parks, the different nature and different types of garden drew by hand to form a region of Friendship network to "fixed link", "counterpart support," "sent to teach the countryside" as the basic form of interaction in each building under the management of parks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o promote the level of security to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eaching and promoting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the region's pre-school education.
【Key words】 Pre-school District Balanced development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深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受到高度重视,保持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的、高质量的受教育机会,摆在教育政策的重要位置上。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样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如何实现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使更多的孩子都能机会均等地享受到与时代同步的优质教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学前教育工作者们必须思考和研讨的课题。我们借鉴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有益实践与探索,提出了“搭建学区平台,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想法并付诸实施,成效显著。
1 学区的特点
城乡联合建立学区制度是我们环翠区促进中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举措之一,它的成效有目共睹。我们积极吸纳先进经验,在幼儿园、托儿所间搭建“学区”平台,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即性质多元化、类别全面化。
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国家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其主体有政府、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及公民个人等,具有多样性,幼儿园的性质因此各不相同,它们除在业务上归属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外,基本没有其他方面的联系,分散独立、各自为政。通过学区,可以将城市及农村不同性质的园所联系在一起,为其交流与沟通搭建适宜的平台,为其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我区,有的是机关园、小学附属园、镇中心园同在一学区,有的是集体园、民办园、村园办、托儿所结为一体。“性质多元化”成为学区的一大特点,起着积极的作用。同一学区内相同性质的园所可以同中求异,立足它们的共同点寻求共同的发展点,不同性质的园所可以拓宽视野,异中求同,形成自己的办园特色。
学区性质的多元化自然形成了其类别的多元化。为增强学区建设的针对性,我们从本区实际出发,因势利导,确保学区类别的全面性。即每一处学区尽可能的覆盖各级各类园所,从省级园到市级园再到区级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针对园舍设施、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进行全方位的交流与探讨,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全区园所整体水平的提高。
2 学区深化了幼儿园的“拉手结对”
目前,不少地区的幼儿园都先后开展了“手拉手”或“结对互助”活动,基本上“一对一”形式,主要是城市园与农村园间的“拉手结对”。而我们搭建的学区,是立足于城乡联合,向城市园间的联合、农村园间的联合以至多个城市园与多个农村园间的联合扩展。从规模上看,学区参与园所的数量之多、性质之多、类别之全、覆盖面之广都远胜于“拉手结对”;从实质上看,“拉手结对”重在沟通、重在合作,而学区在重视园所交流合作同时更注重“共建”,是把学区当作集体的“共建”。同一学区的园所亲如一家,和睦相处,不同学区间又进一步牵手联谊,进而形成全区性的联谊网络。“拉手结对”是学区的基石,学区是全区的单元,多个学区构建了整个环翠学前的框架。各园所通过参与学区相识、相知、相交,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学区团结起全区所有园所,信息顺畅,和谐发展,持续发展,谱写着学前教育美丽的篇章。
3 稳步开展学区活动
搭建学区平台是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学区活动是均衡发展的长效保障。为此,我们制定了学区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标任务,即建立学区,以“定点挂钩”、“对口支持”、“送教下乡”为基本形式,形成全区性的联谊网络,在互建互动中促进城乡园所管理水平与保教质量的提高,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步骤,增强了学区活动的针对性,主要包括:
3.1 城乡园所遵循立足城乡多性质、多类别的原则,在自愿结合、集中研讨的基础上联合建立学区,实行定点挂钩,对流,参与园所共同推举城区的一处省或市级园园长任学区长。
3.2 成立学区委员会。学区长组织本学区的各园所负责人建立学区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了解、分析学区情况,根据全区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学区活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好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双边活动。提倡学区管理一体化,运作个性化,既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又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形成特色。
3.3 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学区内各园所负责人、教师之间定期或不定期互相参观、访问、交流,并根据实际情况举行学区范围活动。城区园所选派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送课下乡”,与农村老师共同开展业务性研讨,农村园所适当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老师到对口园所学习,提升整体水平。
3.4 建立干部交流制度。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到薄弱园所挂职,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带动薄弱园所的发展,选拔薄弱园所中青年干部到优秀园所挂职,学习先进的办园理念,学习科学的管理方法,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目的。
3.5 密切城乡幼儿联系。通过互访、联欢等形式为城乡幼儿创造相识、相交的机会,在共同活动中互相了解、增强友谊,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3.6 逐步接纳新成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适宜方式吸引更多园所加入,壮大学区队伍,辐射带动全区园所合作共赢,形成良性循环。
3.7 适时进行学区总结,及时了解计划完成情况,交流活动体验,发现优点及不足,调整活动方案。适当时机进行全区性典型经验交流,统一观念,规范行为,引导创新,追求实效,推动活动深入、持续地开展下去。
在学区建设活动中,各参与园所热情高涨,积极踊跃,园所长们互通信息、及时探讨、干部交流、不保留经验、不隐藏观点、有求必应,物质帮扶,力所能及;教师们送课下乡、请课进城、集体备课、跟班体验、网上教研、互比互赛;孩子们“六・一”同庆、活动牵手、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大家关系密切了,感情加深了。一位园长谈到“学区园的情不是普通的情,甚至超出了亲情。园长及教师们以满腔的热忱主动、积极地投入进去,不是为活动而活动,为工作而工作,而是形成自觉行为,将其视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愿意交流、愿意沟通、竭尽所能、互帮互助、互惠双赢。”你来我往中,参与园收获了很多,也感悟了很多。大家一致认为,学区建设是一个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平台,是“多方的拉手、多向的合作”。城市园的物质条件、师资水平相对有优势,乡镇园则在环境与资源方面更具特色。农村幼师们的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无不感动着每一位参与者,达到了城乡园、参与园的物质、精神双丰收,使我区学前教育在均衡发展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4 学区建设的发展建议
学区作为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得力措施,是顺应形势而生,必须顺应形势而长,它没有统一的模式,符合实际、不断深化、勇于创新才是学前教育学区发展的不竭动力。总结反思近年来的学前教育学区建设工作,对其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4.1 坚持不懈,集思广益,适时引领。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持之以恒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教育主管部门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学区建设管理,一方面,深入调研,及时了解学区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集思广益,寻求切实的解决途径与方法。另一方面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如将其列入督导评估中、进行先进学区评选、召开总结表彰会等,以制度规范学区行为,以交流传递学区成果,以评先树立学区典型,以典型带动普及,提高参与园所的积极性、主动性、持久性,增强学区活动的实效性、全面性。
4.2 注重点面结合,以园本教研促活动深化。在学区活动中,全方位、常规性的交流占据了主要地位,有利于各园所获取更多的信息,得到多方面的发展,但也会因为面广而偏离主线,没有了中心点,样样通样样松。必须重视园本教研,立足于解决园所实际问题,先主后次,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各项活动,在此过程中通过交流、学习与合作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各园所可充分利用省市级园在课题研究活动中积累的经验,群策群力,找到本园当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更新教育观念,勇于实践,勇于探索,精益求精,促进教职员工专业化成长及整体水平的提升,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达到园所保教质量的飞跃,形成自己的办园特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立就业工作优先地位
(一)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职责;要把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责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实现社会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发展。
(二)建立就业工作考核协调制度。建立市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和日常工作协调职能,将做好就业工作、就业政策绩效、社会充分就业和扶持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年度考核指标,考核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衡量标准内容。坚持就业联席会议正常例会等制度,完善协调功能,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发改、财税、人劳社保、行政执法、工商、人行等部门要作为主要联席会成员,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能,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减少失业。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来料加工等行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及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工作。制定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同步的产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就业的因素,并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建立健全的失业随机调查和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情况制定失业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四)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市政府将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促进充分就业
(一)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财税、金融、工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帮扶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创业扶持服务平台。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信息服务,创造条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改善就业环境,依法规范招聘行为和企业裁减职工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行为的依法监管,保障妇女、残疾人、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就业岐视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8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东政发〔20*〕61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审批但尚未享受到期的,继续享受。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9年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认真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创业和充分就业,让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工作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1.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本市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根据项目情况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1-5万元,贷款期限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展期一年。对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失业人员,贷款额度可扩大至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一名合伙者不超过3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要切实设立好贷款担保基金,增加由贷款担保基金直接为小额贷款担保的方式。同时,失业人员也可自行选择以下反担保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稳定职业、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且已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以拥有所有权的房产等不动产进行反担保的。
失业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其他失业人员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办法由市人行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共同制定。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充分就业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3人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6%以上,并且进行借款人和社区签订《信用承诺书》,社区就业服务站建立借款人贷后管理跟踪服务卡、同时积极配合欠款追索工作的,可授予*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称号。信用社区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人行*市支行共同认定,每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市财政按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的1.5%对信用社区核拨奖励工作经费。
对信用社区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人员自主创业的,经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因免除反担保手续造成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承担50%,市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分别给予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贷款呆帐损失承担额60%的补偿。
3.统筹解决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经营场地。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政府投资创办的商贸市场内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年租金10%的优惠,年优惠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其他场所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或免税证和户籍地、经营地社区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给予年租金15%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适当增加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岗位补贴。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一次性给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20%的自主创业补贴,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贴。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的,给予500元的自主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文化产业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品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按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为2年。
5.针对性减免一定的税费。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限制行业同上),按每户每年8000元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截止日延长至2009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创业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一支由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创业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推动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公安、税务、行政执法、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积极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捷服务。由失业人员创办的经市失业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给予3个月的孵化期;由社区组织的来料加工项目,给予1年的孵化期;失业人员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创业项目,经所在社区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辅房,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失业人员从事其他个体经营的,凭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核批的临时用房或占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三)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切实解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1.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就业援助制度。全市上下要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帮扶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积极求职的*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包括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登记1年以上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有《特困证》劳动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需赡养经医保机构确定特殊病种的直系家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人员;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合理有效的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帐,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对首次通过市级评估考核的充分就业社区或创业型社区给予2万元的补助,通过市级复评的充分就业社区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助。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勤杂岗位(含社区从事就业援助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也按公益性岗位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4*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
3.鼓励其他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新增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招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新增就业岗位1000元标准的奖励。
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加的岗位,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100人以上企业达10%),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贴息50%),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办银行可按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和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新招用本地劳动力20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发生劳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空岗报告和就业登记的,按新办单位每招一名200元,非新办单位每招一名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
4.鼓励"4*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性。对"4*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社区就业服务站申报就业,经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给予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资11%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6%;医疗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连续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享受期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且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1年。
5.实施就业援助补贴。对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12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且因经济困难未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4*0"失业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80%的就业援助补贴;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业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100%享受就业援助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农村户籍相同人员按城镇标准的60%发放就业援助补贴。
(四)鼓励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凭《来料加工劳务协议》等认定材料和个人社会保险费凭证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和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相同。从事来料加工全年收入达不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全年加工费收入总额除以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给予社保补贴的月数。
(五)努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未就业毕业生人事等服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管理等新兴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岗位上就业。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凭《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它培训证书及相关资料提供一次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培训补贴标准:
1.创业培训:对本市城乡劳动者中有创业意向的、凭创业项目计划书,自行选择创业培训基地或参加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凭《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助(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职业技能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困难人员给予800元以内,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失业人员给予600元以内的培训补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200元的政府补助。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的给予每人80元的补助。
3.职业指导:失业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指导、开业指导、就业政策、职业道德等职业指导的,按每人80元的标准拨付给培训单位。
(四)进一步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
要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和培训质量挂钩机制,充分调动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培训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职业培训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的互联与共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定期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介绍失业人员就业。对成功介绍和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创业成功的按职业介绍补助的2倍给予创业帮扶补贴。境外输出机构成功输出本地人员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其他人员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境外劳务输出补贴。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市、街道(镇乡)、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服务职责,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在街道(镇乡)建立综合性的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社区(村)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根椐就业服务工作日渐繁重的情况,合理增加并落实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每个社区配备1至2名专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办理、发放登记证,做好相应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具体登记办法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根据我市的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要加大资金投入。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政策资金支出的需求。
(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资金拔付的审核、审批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运行全过程内控制度,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另行制定。
七、加强宣传督导,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
(一)深入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促进就业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好典型,宣传和表彰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先进典型,为贯彻《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