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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6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到7月上旬):各县区开展岗位核定,组织实施拟晋升人员上示范课,填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研究审定推荐上报晋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8月上旬):各县区报送材料,市上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8月至10月初):分别召开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
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相关材料,均须在8月10日前一次性报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都应报送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填写一式三份。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县区职改部门须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和“综合考核结论鉴定”栏签注考核结论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有效。
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具体篇数和论文教研要求按省上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8、教育教学综合业绩考核表一份(附表样)。重点记录教师、家长和校委会评议的结果,学校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效果作出鉴定。
9、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或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10、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师资格证;
(2)学历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4)现任职务聘任书;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本人已接受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证书的,由市、县区职改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6)奖励(荣誉)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证;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考人员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等。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原始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确定专人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合格复印件上签名、签注意见和审核日期、加盖公章,方视为合格、有效。无审核人签名和县区教育部门盖章的一律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涂改、伪造、变造及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教师职务申报的证书原件,市教育局接收材料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各县区教育局统一保存至此次评审工作结束(其中,考核登记证、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合格证原件、论文原文随材料上报,其它材料报送复印件)。省、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部门和评审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阅。
(二)县区统一报送的材料。
各县区在报送教师个人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分别报送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样表统一在汉中教育网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栏大小。下载地址:)。同时用U盘报送该表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
2、报送本县区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分专业统计表一份。
3、报送对所有推荐人员的农村任教、支教情况认定的专文一份。须载明姓名、现在学校、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学校及时段。必须是教育局领导签发(局属学校由校长签发)的正式上报文件。
4、本县区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结果说明一份。写明公示时间、范围、结论,县区教育部门盖章。
(三)材料送交程序。
各县区报送材料之前,应与市教育局人秘科电话联系确定时间,以便安排初审;个人申报材料和县区统一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收。
三、有关事项
1、关于考核结论问题。按照市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相关问题的通知》(汉职办法[]44号)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仍继续执行综合考核结论必须为优秀的规定,其前提是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一个聘期按3年计算)内必须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如近两个聘期内年度只有一个优秀,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县、区级政府和市级部门以上奖励(综合奖、单项技术成果奖),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以按年度考核优秀对待。一年中多次获奖者,只按当年考核优秀对待。
2、关于示范课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汉中市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的实施意见》(汉教发[号),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组织本辖区或本单位所有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上好示范课,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职改办将对上示范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教育教学评价。对申报晋升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教学效果评价,按照《汉中市晋升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人员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汉教发54号)进行。尤其要对是否担任班主任、是否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效果做出认定和评价。
4.关于工作量问题。申报人员工作量指学年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统一折算为年度总课时量填报。教研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将下基层指导工作、上示范课及教研教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在评审表中逐年详细填写。
5、关于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问题。必须严格按申报条件、岗位设置要求推荐小学高级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每县区可申报2名,其他县可申报1名。
6、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原汉中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201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关于破格晋升问题。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省、市人事部门有关文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并上报专门的推荐报告。对超过破格晋升年龄或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不得按破格报送。
8、关于公示的问题。职称评审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热点敏感问题,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是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公开本次评审工作的岗位职数,在学校评委会召开之前公示(一周)每位申报人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接受群众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再向群众公示。对于在评审工作中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人和事,学校应该认真研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其中确有弄虚作假的,按职评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9、关于计算机合格证问题。未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符合免试条件的依据身份证载明出生年月计算是否符合免试条件(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10、从事学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的教师,可按照相应层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教师职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各个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和教师了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解答教师在申报教师职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始终坚持政策宣传在先、思想教育在先、化解矛盾在先、理顺情绪在先的“四在先”原则,引导教师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诚信意识,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一、填表时要注意表格下方的“备注”说明,相关表格按照“备注”说明及本填表说明请求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具体、真实。
二、表格从网站下载填写后用16开纸(封面和封底在)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原表式样。
三、评审表封面拟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栏填写这次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四、本说明以高级评审表为例,中级评审表参照说明填写。
1、表一:基础情况
(1)“最高学历”栏:双学历的须填写两个学历,有本科以上两个学历层次的(如本科和研究生),也要同时填上(专业、毕业时间)。如果是函授读本科的,应填上“函授本科”,研究生班的“班”字不能漏。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栏:取得时间是指资格起算时间。
(3)“何时何地受何奖惩”栏:填写任现职以来行政方面的奖惩情况。论文、科研方面的获奖在表七中反应。
2、表二:重要经历
(1)“重要经历”栏:从初中起按时间次序填写。
(2)在同一单位,但岗位(部门)不同的,或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的,应分段填写。
(3)“任何职”栏:重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
3、表三:国内外学习、培训、进修经历填写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进修情况。并提交相应证件原件给学院职改办验印后复印。
4、表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该表是评审表的主体内容,是基层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的重要根据,请根据评审条件请求来写,请求全面、真实地反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表述详略得当,并兼顾与提交的其他材本文来自小草料的呼应关系。在结尾要写上诚信保证,如“本人慎重逞能,所申报材料完整属实,否则愿接收处分。”若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含当年)。
5、表五:任现职以来重要专业技术工作事迹登记
(1)“任现职以来”的时间从行文之日算起。
(2)“重要专业技术工作”指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的工作内容,一般包含教学、教辅、科研、专业技术管理及学术社会兼职等工作。该表重要填写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等。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另有专门表格,不在此体现。
(3)“本人起何作用”栏内,工作内容如为科研项目标重要参加者或协助者,应写明有多少人参加,本人排第几名。
(4)在研项目、课题也可填入表格,但须注明“在研”,并注明立项批准文号。撤销的项目、课题不能填写。
(5)所填的所有项目、课题均须经过学院科研处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填写。本表内容须经学院科研处审核盖章予以确认。
6、表六: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1)本表仅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的人员填写。
(2)一般填写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的情况,如任现职年限较长,已超出提升职务资格所必备的资格年限,报高级可填写近五年中级可填近四年的教学工作情况。
(3)讲解课程和学时数是指在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本文来自小草班级所授课程及授课干学时数,不包含计划外班级(如助教班、培训班、短训班等)授课和社会兼课。授课班级须在第二栏内注明。
(4)不需将课时数换算成教学工作量,只填实际课时。带实习或指导毕业设计,填写带(指导)学生人数和时间(天或周数)即可。教学研究、监考、批改作业之类不要填入表中。
(5)要把任现职以来的总学时数和年均学时数计算出来并填上。计算年均学时数时,经组织批准或工作需要参加脱产学习、支教、扶贫等,该段时间不均分课时,以实际在岗教学时间计算。
(6)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必须经过学院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7)“指导研究生情况”和“指导教师进修进步情况”栏:要写明白指导研究生、进修人员的人数,讲解课程名称、学时数、时间,指导其完成科研及其他任务的情况和成绩等。
(8)“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贡献”栏:填写包含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生教育工作方面的成绩。
7、表七: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1)“日期”栏:指出版、发表、宣读、交换的时间。
(2)未正式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等一律不要填写。
(3)其他内容按本表附注的说明填写。
8、表八:测验成绩及答辩情况
(1)“测验种类”栏:指专业进修测验、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等。
(2)“测验科目”栏:填写具体的测验科目,职称外语须写明测验语种。
(3)“测验成绩”栏:填写分数。职称外语测本文来自小草验、职称计算机测验填写合格。
(4)“组织测验单位”栏:填写举办单位名称。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组织单位填写“百色市职改办”。
9、表十: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满考核成果
(1)申报高级填写近五年申报中级填写近四年考核成果。
(2)“考核单位”栏:一直在本校工作的填“百色学院”。
(3)“考核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签章”栏:申报者不填。由学院人事处核实后加盖考核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签章和人事处公章确认。
10、表十一:自我鉴定应按照《试行条例》中的政治和业务条件的请求填写,落款处须亲笔签名。
11、表十二:基层单位考核推荐看法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端智力集聚工作,服务实施“三高四新”战略, 按照《长沙市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资助实施办法》和《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长沙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2%。
2.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签订建站协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3.工作站运行保障和合作投入经费每年不少于10万元,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已与院士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承担过国家或省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登陆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平台(changsha.gov.cn/csrc_portal/)下载《长沙市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向各自税务登记地的区县(市)科协、园区报送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5日。
(二)初审推荐。税务登记地在国家级园区内的企业由园区归口申报,税务登记地在省级园区及园区外的企业由区县(市)科协归口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好电子版申报材料后发送至邮箱csdstm@126.com,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生成书面材料打印稿一式两份,经合作院士签署说明,归口申报单位(部门)和国税登记所在地财政局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A402)。
(三)评审认定。依据《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办法》,由市科协牵头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四)批准认定。审定后的拟认定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拟建站单位的合作建站院士须在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完成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完成备案的,由领导小组发文认定,并以市政府名义授牌。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申报单位建站申请报告(见附件2);2.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3);3.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4)。申报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盖公章并添加封面(见附件1),以A4纸装订成册,双面打印。
(二)各归口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工作站的推荐工作,广泛进行发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我市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慧芸 0731-85450237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308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A402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2、申请报告模板
3、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4、相关附件材料清单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 日
附件1
(封面样式)
×××××××××
院士专家工作站
申
报
材
料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
附件2
关于成立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
申 请 报 告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企业简介
……………………………………………………………………………………………………………………………………………………
二:建站目的及意义
……………………………………………………………………………………………………………………………………………………
三:合作内容、合作形式、资金筹措、建站预期目标及项目市场前景等
……………………………………………………………………………………………………………………………………………………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3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加盟院士姓名:
院士管理机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院士任职单位:(如:XX大学、XX研究院)
合作期限:xx年x月- xx年x月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制
填表说明
一、申报单位填写此表前请先认真阅读《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资助实施办法》及《申报通知》,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与要求认真填写。
二、申报表封面“院士管理机构”指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
三、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表,若无特殊说明,本表中的数据填写上年度统计数据。申报单位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考察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都将会酌情扣分,严重失实的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万元)
成立时间
所属行业
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o 否o
通信地址
联 系 人
手机号
QQ号
邮箱
二、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名称
建立年份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及科研投入状况
项 目
金 额
上年度销售额(万元)
纳税总额(万元)
税后利润(万元)
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万元)
万,占销售额的 %
累计投入工作站经费(万元)
四、申报单位人员状况
现有职工总数(人)
(截至2021年6月底数据)
研
发
人
员
研发人员(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高级职称(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副高级职称(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中级职称(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五、院士主要科研团队情况(包含院士)
序
姓 名
年龄
工作
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及研究方向
站内主要工作
六、企业配套团队情况
序
姓 名
年龄
工作
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及研究方向
站内主要工作
七、申报单位与院士合作项目情况
序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项目总经费
(万元)
解决的关键技术难点或实现的技术突破点
八、申报单位近三年知识产权情况
发明专利授权
项
实用新型授权
项
外观专利授权
项
国际标准
共 项 其中参与 项,牵头制定 项
国家标准
共 项 其中参与 项,牵头制定 项
行业标准
共 项 其中参与 项,牵头制定 项
九、申报单位近三年承担的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
序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省级/国家级)
项目经费
十、申报单位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
序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授予单位
获奖时间
例
XXXX系统
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
一等奖
长沙市科技局
XXXX年
十一、建站优势
十二、工作计划
分别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和2022年工作计划。
要求:三年工作计划为总体规划,2022年工作计划须依据《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综合考核指标》各分项指标列出有具体量化数据的条例式计划。(2022年工作计划将作为首次考核的指标依据)
十三、院士说明
合作建站院士意见及承诺:
1.本人承诺此次建站合作符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2.本人已了解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事宜,并仔细审阅了申报材料,支持XXX(单位名称)申请认定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如获认定,将按要求及时在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完成登记备案。
院士签名:
年 月 日
十四、归口部门及国税登记所在地财政局意见
归口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税登记所在地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相关附件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荣誉证书、资质证书
3、审计报告(标出上年度税收、销售额、净利润、研发投入等数据)
4、院士基本情况表(见样表)
5、与院士的共建工作站协议(包括合作年限、合作形式、双方权利和义务、成果应用和保护等内容)
6、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或立项证明材料。
7、与院士合作项目情况介绍(与申报表中内容一致,主要包含项目内容、项目计划、项目目标及考核、技术难点、团队分工等)
8、近三年专利授权清单(见样表)及发明证书复印件(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9、近三年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清单(见样表)及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10、近三年承担的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11、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12、工作站相关制度清单(见样表)及首尾页复印件
13、与院士或院士团队合作的相关报道、照片等
院士基本情况表
院士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院士方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邮箱)
邮寄地址
(若接收人非院士本人,还需写明接收人姓名及手机号)
院士类别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研究领域
获得项目成果情况
备注:一表对应一位院士的基本情况。
专利授权清单(近三年)
序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授权专利号
授权
时间
标准清单(近三年)
序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
类型
牵头
或参与
是否现行
有效
工作站相关制度清单
序
制度名称
时间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市政府加快发展首位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实现首位产业技术跨越、支撑“445”产业发展、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充分发挥各种政策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集成,聚焦核心区域、核心产业、核心项目“三个核心”,强力推进企业主体、创新载体、产学研一体“三体建设”,着力扩大科技、产业、改革、人才“四大成果”,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全力推进创新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鼓励自主创新。立足“十二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支撑产业发展。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组织首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重点行业和领域自主创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创业孵化、重大专利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大力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三)突出扶持重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整合资源,强化集成,通过攻关实现产业化,取得标志性产业及科技成果,拉动产业爆发性增长。同时,突出科技惠民示范、创新人才培育,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变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三、计划类别
根据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衔接国家、省科技计划,结合2012年度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分为首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技计划、科技专项计划三个部分。
(一)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本计划以取得标志性重大技术突破和获得重大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重点支持汽车、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培育爆发性增长的创新产品,大力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拟支持40个左右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原则上予以20-50万资助。对事关全局、带动性较强的特别重大项目,可加大资助额度,各县、区应按一定比例配套。(高新科负责,其中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由国合科负责)
(二)重点科技计划
本计划包括科技惠民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1、科技惠民计划
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科技强农惠农、科技惠及健康与医疗、科技改善环境、科技保障公共安全。重点支持生物与医药、医疗与卫生、农业与农村、生态与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应用示范技术等的研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科技示范工程,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农社科负责)
2、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各类创新基地和载体建设,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供支撑。重点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机构等能力建设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计划科负责)
3、软科学研究计划
围绕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预测、评估和对策研究,以及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科技宏观管理提供研究咨询报告。本年度重点围绕我市首位产业和“445”产业。(管理科负责)
(三)科技专项计划
1、专利产业化专项
以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科负责)
2、科技创业专项
支持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领军人才、大学生创业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创新项目。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科技人才领办创业企业,以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催生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科负责)
3、产学研合作专项
重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在芜设立产学研合作机构及项目的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特派员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项目的申报。(管理科负责)
(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根据省政府对我市节能目标考核要求,在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技计划和科技专项计划中充分体现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确保年度科技计划用于支持与节能技术相关的项目经费占全市财政收入预算0.025%以上,项目数6个以上,为实现我市节能目标提供科技支撑。(高新科统筹)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与申报
1、预算和方案。编制年度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安排、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商市财政局,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市领导审定。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6月25日。
2、开发网上申报系统。2012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力争采取网上申报,功能包括用户注册、项目在线申报、专家评审、项目任务书签订、分类统计等。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3、通知。起草年度征集计划项目的通知,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通过市科技局、创新办、创新中心、创业中心四个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并对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培训。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二)受理与初审
1、组织申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可常年申报入库),作为市、省、国家备选项目。
2、确定限额。各业务科室按照分工,根据年度科技计划和重点支持产业,对各类入库项目进行梳理,提出各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项目数,计划科负责综合汇总调整,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下达各归口管理部门。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完成时限:8月30日。
3、限额推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限额,网上推荐,并书面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排序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四份上报市局各业务科室。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完成时限:9月10日。
4、形式审查。各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间内,按限额进行受理并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9月15日。
5、项目汇总。各业务科室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分类汇总后报计划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9月20日。
(三)项目评审
1、评审组织。计划科制订项目评审总体安排,采取异地或网上专家评审,落实时间、会场、专家、经费,印发评审通知,向专家介绍市科技计划项目概况、评审目的、评审指标、评审纪律等。各业务科室派1名联络员,携带、分发和回收项目材料、专家评分表,解释有关问题,记录整理专家评审意见等。
2、评审专家。参与项目评估的科技中介机构,应面向社会择优选用;参加项目咨询评审的专家,应在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选择,并实行专家信誉制管理,建立咨询评审专家信誉档案数据库。
3、评审分组。评审按项目类别、技术领域进行分组,参加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结构,应根据项目类别、技术领域进行选择。每组专家人数应在5名以上,其中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应不少于7名。
4、专家评审。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评分表,评审专家对参评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目标任务的可行性、技术的先进性及创新性、管理与机制的保障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及预计绩效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每个组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由工作人员汇总排序。
专家评审过程中,经集体讨论,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对项目直接作出明确的不予实施结论,并说明原因。
5、评审监督。市科技局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对项目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个别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视情组织实地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书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等情况。也可视情组织专题答辩、论证。
6、评审经费。评审过程所发生的专家咨询费、会务费、交通费、资料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支出,由经办人填报销单,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在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评审费中列支。
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0月15日。
(四)立项公示
1、排序分类。根据评分排序、专家意见、计划类别,计划科将项目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为推荐项目,B类为可选项目,C类为落选项目,同时提出项目和资金控制数,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各业务科室按照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分类提出拟立项建议及资金安排说明,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10月22日。
2、立项与资金建议。计划科汇总各科室拟立项建议,编制年度立项计划及说明,商市财政局后,共同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0月30日。
3、立项公示。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调整完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及经费支持额度,在市科技局、创新办、创新中心、创业中心四个网站上同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并公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1月13日。
(五)组织实施
1、下达计划。公示结束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并对立项的计划项目进行统一编号。对有异议的项目,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审定。处理结果书面报计划科备案。
2、签订合同。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任务合同书》,并对项目起始时间、研究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和结题验收考核指标等重点条款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市局各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审核合格并报分管局长审定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3、核拨经费。各业务科室负责核对项目承担单位银行账号、户名、项目单位收据,填写拨款计划单,经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由计划科协调市财政局核拨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依据国家、省、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4、实施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的计划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并于次年1月底前,形成各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经分管局长初审后报计划科。计划科汇总形成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总报告,由市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分管市长报告。
5、监督检查。计划科会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申报材料
1、《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附件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2011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参照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和职称证明;查新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包括专利、软件及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新药证书、通讯和电力入网证、生物和农业新品种、农药登记证等;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检测报告等。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首都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标准,公开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两级审核。由各区(县)科协负责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报审;市级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确定给予奖励支持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全国先进,择优推荐。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名额,从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7月初,市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区(县)科协按照通知精神,通过本区(县)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并根据推荐条件及地区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区(县)内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向市科协和市财政局推荐的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区(县)的媒体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科协和财政局在8月20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
(三)市级专家评审组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终审。终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区(县)下一年度参评数额比例。评审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市财政资金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市财政局于次年年初将预算指标批复区县财政局。
(六)市财政局、市科协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验收,区县科协、区县财政局于次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科协。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区(县)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政府采购的投标文件(包括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中的报盘文件、报价文件等)在开标之前,需选择评审专家。这些具有技术、经济等方面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受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聘请,参加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依照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判断,以确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企业或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评审专家库并进行专家管理。专家库由财政部门统一建立和管理,也可以借用机构的专家库,评审时在财政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抽取。
政府或企业需要评审投标时,可以从专家库中随机提取。
评审专家的资格管理
正因为行业或企业人才济济,才有必要按照《管理办法》第二章要求,对评审专家进行资格管理。评审专家要两年考核一次,对符合要求的专家,发给《评审专家聘书》。被聘请的评审专家,享有《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权利,当然也要承担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义务。
评审专家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采购预算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专家人数须达5人以上单数。通常,确定评审专家的时间距离开标时间不多于半天。
评标过程并不神秘
由于评标过程很少曝光,许多人总是想揭开评标的神秘面纱。开标时,招标人或其代表首先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后,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进行必要的澄清。陈述时,投标人应当抓住重点,陈述投标书中长处和特点,不宜泛泛重复投标书文本。因为陈述时间往往很短,泛泛陈述不仅时间紧张,也不会给招标方对投标书的长处与特点留下深刻印象。注意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组首先会检查投标方所提供的商务和技术两方面文件是否齐全,然后检查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审核投标方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文件不齐全或有严重不符合要求者,按废标处理。
每个评委必须按照原信息产业部等五部两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方法》)进行操作。
招标方针对招标的具体情况,往往在《方法》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委必须清楚了解招标方提出的这些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方没有提到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能作为评标依据。
评审原则和顺序
招标文件是评定投标书达没达到招标书要求的法律依据文件。评标前,评委必须认真阅读,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评审时,评委要依据《方法》的规定程序评审,按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问题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依次推进。评委不要急于打分下结论,而应逐一审查投标文件,以便减少误判,保证公正。评审中,专家委员会一定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工作,绝不能搀杂专家个人意志。
有的招标单位把评委召集来后就匆忙把各家的投标书发送下去,而没有让评委弄清招标方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招标方的关键数据(例如标底,如果有的话)和要求。这样,评委就很难把握住招标方的要求,对投标的评定难以做到公平、准确。
评审过程需严格保密
评审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保密。评标结果公布前不得公开专家名单。评审委员会要在封闭的环境中工作,所有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的通信工具一律需要关闭,如有条件,要实行通信信号屏蔽。开标场所和评标场所也要相互隔离。
四类常用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按照经评定的最低价作为惟一依据的评标方法。所谓最低评标价不是指最低报价,而是由成本加利润组成,成本部分包括设备、材料、产品本身的价格,再加上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费用,价格最低者为最优标。
综合因素法: 综合因素法是价格加其他因素的一种评标方法,实际就是打分法。采用这种方法,在招标文件中,要把价格和其他因素一一列出,并说明各种因素所占的评标比例,评委据此打分,总分最高者为最优标。
寿命周期成本法: 这是计算招标项目有效使用时间的基本成本,确定最优标的方法。寿命周期成本等于标书报价加上一定年限内运行的各种费用,再减去运行一定年限后的残值,成本最低者为最优标。
投票表决法: 评标时如出现两家以上供应商投标都符合要求,但又难以确定最优标时,常采取投票表决法,获得多数票者为最优标。
具体采用什么方法,招标文件中必须有明确说明,评标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执行。然而,各种方法都有一定局限性,都包含一定人为因素。评标委员会的总体水平以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而做出的最终决策水平,决定着评标结果的准确程度。
评标报告内容需齐备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至3个)及推荐理由。招标人根据报告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
(2)对投标人技术力量、设施条件评价;
(3)对满足评标标准的投标人排序;
(4)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要求。
详细的评标报告还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投标品种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积分一览表、 中标候选品种和替补中标品种、需要澄清和说明的事项等。
评标委员会慎用否决权
合格的投标必须符合国家《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如果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招标人就要重新招标。
出现这种情况时,有的招标人予以迁就,按“矮子中选高个”的方法确定中标的做法是不对的。
定标不意味着完结
定标也即授权合同,是采购机构决定中标人的行为。在决定了中标人之后,并不意味着招投标全过程的完结,还必须将结果进行公示,并对相关文档进行整理。
定标原则
定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要恪守三项原则: 非授权不确定中标供应商原则、不得恶意否决原则和结果公开原则。
第一项原则是指在没有得到招标人的事先授权时,评标委员会无权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结束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最后确定中标人。
第二项原则是指招标人必须尊重评标报告的结论,按评标报告确定的顺序选择中标供应商,不得恶意否决排序靠前的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及时中标公告,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审查。
第三项原则是指评标和定标结果需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的媒体上或中标会上公开,接受各方监督。采供双方必须等公示期满后再签订采购合同,不可“先上车后买票”。
如得到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可以在评标结论出来之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则,必须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最后确定中标人。
保证完备的文档记录
招标人在招标全部过程中都必须准备好完备的文档记录,招标结束及时归档。所有文件不得伪造、隐匿或者销毁。文档保存期限为从项目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要保存归档的文件包括: 招标活动记录、项目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原始技术方案、招标开始后的变更技术方案、设备到达现场检验记录、设备调试安装记录、详细测试记录(包括光盘形式的电子文档)、试运行记录及问题处理记录、验收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等。附表为网络设备投标时相关表格的示意。
其中项目招标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类别、名称; (2)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3)招标方式,如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要说明原因; (4)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5)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6)废标的原因; (7)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下述各种现象都是不符合国家《采购法》要求的,随着《采购法》逐渐严格执行,文件记录和存档也应当逐渐严格起来。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煤炭企业;经营管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从市场经济运作来看,招投标作为参与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地进入到各类经济活动中。从过去常规性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到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再到各类物资的采购,涉及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设备、材料等多个领域与行业,而且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不断规范和完善,已成为企业规范经营管理的重要形式和手段之一。近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招投标在我公司也得到广泛的应用,随着公司招投标体系的逐步完善,招投标对经营管理的规范作用日益凸显。
一、招投标管理的内涵
招投标管理的内涵:招投标是引入市场公开竞争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证企业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特别是防止暗箱操作、加强权力制约、预防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
二、我公司的主要做法
我公司根据《招投标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了内部招标管理办法,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均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定,公司内部又设定了低于法律规定的限额标准,进行自主招标。本文主要针对自主招标方面进行阐述:
(一)规范职能分配
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办公室,根据项目性质又将工程、货物采购、服务等分别归口不同的实施部门,另外还有独立的招标监督部门,真正保证“采管分离”。
(二)严格招标程序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下面仅就我公司亮点环节进行阐述:
1.项目申请阶段。项目申请必须经计划管理部门审批,保证项目有可研、有立项、有预算。
2.市场调研阶段。实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招标项目的质量、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并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初步预审。尤其对矿用特殊物资,供应商必须有“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煤矿安全标志,否则不列入投标邀请范围。同时,监督部门要对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有商业贿赂记录的不准参与投标。
3.投标邀请书编制。因为是自主招标,投标邀请书编制内容以达到招标项目要求为宜,可以进行适当简化。
4.组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办与监督部门共同在内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5.开标阶段。开标由招标办主持,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实施部门、监督部门参加。招标办对开标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必要时,监督部门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音。
6.确定中标人阶段。招标办将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报公司领导组批准后确定中标人。
(三)加强过程控制
招投标是一项技术性、程序性很强的活动,需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如果不加强过程控制,也可能导致招标失败或难以取得最佳效果。因此,我公司特对以下四方面加强了过程控制:
1.评分办法的确定。根据项目的性质确定评标标准,尽量以分值来量化。评标标准确定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评标结果的合理性。我公司采取了一个简单却有效的办法,先拿出一个方案,然后采取多次模拟投标的方式对这个方案进行验证、调整,最终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评标标准。
2.评委的随机确定。根据专业性质、技术能力、职称等级等要求,我公司建立内部动态专家库,每次招标根据项目性质分专业随机抽取评委,并由所有评委推选一名组长。因此,每次招标,评审小组的成员组成都不一样,使投标单位难以通过不正当手段去影响招标评审小组评标、决标的公正与公平。
3.加强投标单位的分类管理。(1)科学分类。根据建设单位和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服务水平等进行排名分类,建立内部供应商库和施工单位库,分4级管理;(2)建立升降级机制。对建设单位和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建立一种能升能降、能进能退的机制,消除惰性,才有利于始终选择优秀的合作者。
4.加强队伍管理。招标办是公司的窗口单位,招投标工作是职工关注的热点,更是矛盾聚集的焦点。为此,我公司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和行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并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个主题,建立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开展了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反腐倡廉教育,自加压力,警钟长鸣,不断提高招投标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在经营管理中推行招投标的效果
(一)节约了建设采购成本,提高了建设采购质量
通过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和招投标监督机制,招投标工作效果显著,不仅为公司节约了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也方便了实施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管理。
(二)理顺了职工情绪,增强了企业凝聚力
近年来,我公司党政领导非常重视招投标工作,并极力推行招投标管理,将建设项目和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以公示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置于广大职工的集体监督之下,透明、公开,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管理,有力地促进了职工工作责任感、积极性的增强和提高。
(三)净化了经营风气,提升了企业形象
过去,一些建设单位和供应商为做成生意,想方设法找门路、拉关系、写条子,给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带来许多麻烦,影响决策效果,更有个别建设单位和供应商不择手段拉拢、腐蚀掌握决策权和影响力的干部职工,既损害了公司利益,又损坏了公司形象。实行招投标以后,建设单位和供应商对于沁秀公司的工作口服心服,认为这样做公正、公平而且规范,生意的成败完全取决于优质低价的货源和良好的服务,一些歪门邪道的想法不堵自灭,并赞扬公司管理工作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很高。
(四)推进了企务公开,促进了廉政建设
关键词:高校;政府采购;前期工作
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增加,高校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越来越多。政府采购工作(招标工作)程序为:政府网上招标公告,投标公司购买标书进行投标,机构组织开标会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标,招标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进行签约、付款。笔者从事高校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近十年,发现有的单位招标前期准备工作进展缓慢或者做得不够扎实,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者项目经费被国家财政收回,间接造成高校的利益损失。本文就高校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中经常发生的问题进行探讨。
1 立项申请准备及时性
每年3月,学校教委会向各所属单位下达本年度预算,其中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部门按照预算进行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单位)的立项工作,在立项表中填写项目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市教委)审核批准后,将相关信息传到招标机构,由其组织后续政府采购工作。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人必须根据项目的申报文本、项目的评审报告及可行性报告,及时填写政府采购立项表。此项工作非常重要,必须根据时间安排,尽早填写相关内容,尤其是仪器设备参数和配置的要求及审核工作。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应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立项,交出合格的政府采购立项表,以保证后续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涉及进口产品的论证审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法律法规,北京市财政局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1〕114号),要求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以上的进口产品,都要由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口产品采购进行审核管理,对于符合要求的进口产品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函》。
涉及进口产品采购的项目,相关项目执行人或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资格审查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购入人组织专家论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同时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抽取程序按照《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使用北京市评标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07〕8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如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专家一般应当熟悉该产品,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论证职责,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工作采购人必须及时、细致地完成,没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函》,不能购买用户所需进口产品,公开招标工作也就无法进行。这势必影响项目执行进度,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财政局采购办定期办理此项工作,采购人一定要提前交到上级主管单位。如果没赶上本期审核,就要等到下一个审批期。这将延误整个政府采购的进程。
为此,采购人必须与机构密切配合,及时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中涉及的进口设备进行论证,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资格审查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争取尽早取得市财政局签发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函》,进入下一步招标程序,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参数的编写应做到科学化、规范化
众所周知,高校仪器设备采购预算由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预算批复后,项目负责人在提供设备技术参数时,可能会按照某一厂商提供的仪器设备指标编写招标文件,其中一些关键指标可能存在排他性,其他厂家的同类设备达不到相关要求,存在着负偏离。如果政府采购执行部门没有进行专家论证,机构草率发标,就会造成投标单位不足3家,出现废标现象。重新完成招标程序又需要一个月左右,导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缓慢,甚至出现不能按上级要求的时间完成项目,经费被收回的严重后果,给本单位造成损失。为此,建议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常见问题。
3.1 参数编写的科学性
通常情况下,设备购入人或单位对购置设备基本情况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厂家宣传、业内交流、设备会展、网络信息等渠道,了解到的都是设备(尤其是进口设备)的最优性能,缺乏对设备具体使用情况(如技术性能的实现程度、功能的再开发与应用、零配件和消耗品的更换周期及应有备货量、需要相匹配的环境条件以及固有缺陷等)的实际体验和详细了解。设备技术参数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原项目申报文本、评审报告及可行性报告,按照所需设备的特性、预算资金、主要使用方向,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咨询同行以及多家比对等多种方式,编写符合自己需求的技术参数,确保参数的科学性。同时,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部门初审时,应聘请2~3名校内专家,论证参数的科学性,避免有倾向性的语言文字。对单价在4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由单位政府采购执行部门聘请3~5名校外专家进行会审,对技术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进行把关,避免出现排他性条款。经相关项目负责人和领导签字后,应及时将材料交给招标公司,保证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3.2 参数编写的规范性
设备技术参数交给招标公司后,招标公司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都不能存在排他性,不能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为此,招标公司应聘请相关专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把关,并将评审意见及时告知采购人,采购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在相关网页上发出招标公告,保证招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4 结束语
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是政府采购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和政府部门对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流程,这样不仅能够做到依法办事,还能保证前期工作的规范性、完善性,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更好地为高校教学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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