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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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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

第1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同志们,上午好!

现在开始开会,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召开本次会议,2020年实现小康是党和政府向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2019年更是各项任务的攻坚之年,我们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小康的成色,上半年马上就要过去了,各项工作也都做好了准备,下半年就是要进度,要结果,要督查,要问责。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另一方面是对下一步工作任务目标进行部署。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副书记***同志、政府副县长***同志、县委农办主任***同志、县人居环境各专项推进组组长。

今天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三项: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同志传达《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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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对人居环境整治各专项推进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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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请***副书记做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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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刚才,*书记从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两方面工作作了一个很好的讲话,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对做好两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希望同志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提三点要求:

一、要迅速传达,认真贯彻。会后,各部门要立即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对陈书记就推进工作、抓好落实提出的明确要求,一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并使之成为今后我们开展工作的指向,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县直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推进计划。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第2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通过开展这次整治活动,使农场环境清洁工程达标率在达50%以上,基本完成新农村“富民强村固基”工程建设。

二、整治内容

1、清垃圾。清理场部前主街道、各分场村屯内巷道、房前屋后、村屯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田、围路问题。(责任单位:各分场、场建办)

2、清柴草。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在房屋下风头,远离村屯,尽量避开公路视线,达到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各分场、场建办)

3、清粪堆。清理村屯内街道两旁和田间地头散落堆放的粪堆,发酵后肥田。农户饲养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责任单位:各分场、场建办)

4、卫生厕所建设。加快推进我场改厕建设步伐,继续推广和大力普及户用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配建分场村屯公共卫生厕所,加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

三、工作步骤

这次整治活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1、部署启动阶段

这次整治活动由场建办牵头,各分场是具体责任单位。各分场、场建办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根据本方案的目标,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做好部署启动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

各分场在对本分场村屯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按照清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认真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立即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重点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总场组织重点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整治范围内30%。

4、整改总结阶段

各分场及有关科室根据自查自改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5、建章立制阶段

结合自查自改、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农场的人居环境,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场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会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抓实抓好。

第3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一)明确治理思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发第二阶段考核评分标准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和专题研究会,探讨新一轮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巩固场镇成果、重点整治农村环境的工作思路。

(二)镇村联动,落实责任。一是按照干部联村进行具体分工,要求各联村干部必须下村亲力指导所联系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并在每周一的政府例会上汇报该村的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各村实行村道分段治理模式,将村道按一定区域划分,落实分段责任人,并在村务公示栏上公布,对开展工作进行评比。

(三)落实农村“门前五包”。通过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贴于农户房前,做到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排,无禽畜敞养,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根治道路、房前的“三堆”问题。

(四)建好“两块牌子”。一是建立农村分段“责任区域划分”牌,加强对具体责任人的工作监督。二是建好“村民公约”牌,健全了农村环境治理的管理制度。

(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以镇高坝村四社作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罗桂路沿线7个村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再由此带动其他村的环境整治,以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跨步提升。

(六)强化督查问责。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办,每周对场镇各单位、各村(居)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出一期督查通报,每月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公布在政府公开栏,实行末位问责制。

二、将“奋战九十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与“作风转变年”活动相结合

深入开展“奋战九十天,城乡面貌大改观,综合治理上台阶”活动,要求全体镇村干部积极投入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提高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坚持干部亲力亲为下村指导所联系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在每周一的政府例会上汇报所联村的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全体领导、镇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坚持每周五亲自上街打扫街道卫生,同时转变干部作风开展“千人大扫除”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环境整治当中去,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在全镇形成良好的城乡环境整治氛围。三是举行“每周一评说会”,由一名中层干部发言,结合城乡环境治理、“四个年”活动、基层组织建设等中心工作,谈心得体会,讲工作安排,然后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对发言进行评讲,并将发言形成书面材料,通过自我评述的方式,加深了干部对转变作风的认识,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工作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改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迎接县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针对2月9日至10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的暗访,发现我镇街有商家占道经营和至路口有乱贴小广告的现象,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反省,立即整改,在收到整改通知当天,我镇党委政府召集全体镇干部召开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紧急工作会议,镇党委书记着重强调了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针对御马街商家占道经营问题,由市场秩序管理小组连同工商所对御马街的商户逐一进行劝导与宣传,规范商户门前经营秩序,大力推进户主“门前五包”签订工作,进一步落实坐商归店。

2.针对至瓦店路口乱贴小广告的情况,我镇在接到县整治办整改通知后立即对子金片区的小广告进行了及时清理,为长效保持,要求清洁人员每天清理,彻底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第二阶段取得的实效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农村容貌环境达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农户房前无“三堆”、无乱搭乱建现象,房屋四周绿化、净化、美化,院内物料堆放整齐,室内干净整洁,畜禽圈养,道路畅通。

同时,场镇环境整理得到了保持和稳固提高。

第4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省道、铁路等主干道沿路村庄为重点,以绿化美化村庄、清理“三大堆”(草堆、粪堆、垃圾堆)、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全力打造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和谐文明、生态优美新。

二、目标要求

自7月份开始,按照“总体规划、全面启动,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国省道、铁路及其它主干线公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为重点,集中开展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积极创建“绿化文明示范村”,力争三年完成全区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的任务目标。今年全县共涉及村庄44个,其中开发区涉及村庄5个,包括霍家村、北八里村、张官村、相公堂村、西上疃村。

三、主要任务

(一)村庄绿化。广泛发动沿路村庄群众加大村庄绿化力度,突出村旁绿化、路旁绿化、宅旁绿化、河渠旁绿化,实现村在林中、房在绿中。

1、村庄内街道绿化: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以上树木或种植适宜的花、灌、草。

2、庭院绿化:80%以上农户庭院和单位、学校、厂矿等院内及房前屋后适宜植树绿化的地方,全部栽植适宜乔、灌、花、藤本等植物。

3、村庄内隙地绿化:空闲隙地、废弃宅基地、坑塘水面周围、沟渠两侧等适宜绿化地段全部植树绿化。

4、围村林建设:利用村头荒地、围村路或其他围村空闲地建设围村林,林带至少8行或宽度达到30米以上。沿干线路一侧要以园林绿化标准进行建设。

5、造林标准:村内绿化以绒毛白蜡、国槐、石榴、紫叶李、冬青等绿化观赏树种为主,围村林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乔木造林树种胸径不低于3厘米,其它树种因地制宜。实行高标准造林及抚育管理,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二)环境整治。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清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为切入点,做到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卫生死角。

l、清理草堆:在村外统一设置秸秆堆放场地,四周建围墙或植树予以遮挡。加快推进秸秆压块、秸秆还田、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秸秆乱堆乱放问题。

2、清理粪堆:大力实施“一池两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厨)工程。拆除临街畜禽圈舍,在村外统一规划饲养小区,推行畜禽集中圈养,推进规模化养殖。

3、清理垃圾堆: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投放、清运、填埋。各村要在主要街道合理设置垃圾桶,配备保洁员。各村要设立环卫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垃圾运输车辆。城中村、周边村等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户收、村集、镇(街道)清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实行环卫管理一体化建设。偏远村在村外统一设置垃圾处理场所,集中进行处理。

4、村容村貌整治:新建房屋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同时,综合采取教育、法律、经济等手段,引导农民清除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理残墙断壁,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整体形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的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以及有关责任部门(单位)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具体负责村庄绿化及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集中整治工作的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社会事务局做好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财税部门要筹措落实财政奖补资金。林业部门要搞好规划设计,落实各项绿化任务。农业、水利、畜牧兽医等部门要从沼气池建设、水体治理、规模化养殖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和扶持力度。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的目的、内容及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工程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通过发放倡议书、明白纸,面对面地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突出重点,打造亮点。

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选择一批村集体经济好、村庄建设基础好、“两委”班子强、发展潜力大的村庄培育精品,打造亮点,建设一批在全县乃至全市领先的精品工程,做到工作有抓手、参观有看点、汇报有亮点。

(四)加大投入,严格考核。

采取各级政府投入一块、项目资金倾斜一块、市场机制运作一块、社会各界捐助一块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各村也要增加村庄绿化和环境整治的投入。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与县林水会战统一规划布局、统一部署实施、统一调度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分别安排在每年6月春季造林结束后和12月秋冬造林结束后。对考核验收达标的村庄进行奖补,并颁发奖牌;对考核验收不达标的村庄不予奖补,经整改达标后方可进行奖补,并颁发奖牌。

(五)建章立制,确保效果。

要创新造林投入机制,明晰林木产权和承包经营权,落实管护责任和受益权,激发农民群众投资造林的积极性。要建立环卫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管护队伍、有村民参与和监督制度,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要建立动态评价机制,对“绿化文明示范村”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或降低标准的取消荣誉称号。

第5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村两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工作。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在限期内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需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镇规划办。镇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三)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干部严肃问责。从2021年3月起,坚持每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实地督导。

第6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措施;问题;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污染问题却显得越来越严重,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的农村尤为突出。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

1.我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

近年来,隆德县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按照统筹城乡、标本兼治的整体要求,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美化净化为重点,使整治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服务配套基本完善,居住条件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在“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重大事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和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3)整合资金,加大扶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的部门较多,各乡镇、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协作。充分发挥区、市、县直部门(单位)结对帮扶行政村的帮扶作用,要与农村道路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公路绿化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相结合。

(4)巩固成果,建立机制。各乡镇要一手抓整治工程的实施,一手抓制度建设。重点要以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的建立为突破口,严格实行领导挂钩、干部包干责任制,督促指导环境卫生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采取聘请固定的清洁人员,对垃圾进行定期收集、集中处理,并建立村民卫生公约,成立村民卫生理事等办法。

(5)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年底,从监察、建环、财政、审计等专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整治规模、质量和效果进行考评验收,根据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责任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进行行政问责。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2)市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3)“五乱”治理有待深化。

(4)场镇、村庄容貌有待改善。

4.深化治理,巩固提高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在继续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规范化”为目标,深入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4.1突出整治重点。

(1)突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区及场镇街道、场镇边河道的整治,提升整体形象;加快城区及乡镇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工作,逐步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场镇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能力。

(2)突出提高居民素质。加强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心环境,治理环境,爱护环境。

(3)突出加强卫生整治。认真搞好市容卫生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突出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完成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4)突出强化乡镇容貌整治。以实现“乡镇容貌优美”为目标,加快乡镇容貌综合整治,特别是加快乡镇驻地一条街容貌整治,实现村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展示小城镇形象。

4.2着力推进“四结合”。

(1)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建设规划相结合。一要科学规划。二要依法行政。三要严格监督。

(2)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一要突出重点。二要加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投入为保障。要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对接,积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尽早尽快纳入项目计划。要进一步深化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市场化运作,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重点推进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三要抓好审批。审批环节要体现精简效能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力度,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程序,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审批的“绿色通道”。

(3)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一要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的原则,科学划分县、镇(乡)、社区(村)三级的管理职责,明确城管、建设、工商、卫生、环保、交通、公安等管理职能,强化属地化管理,强化镇(乡)、社区(村)两级的事权,有效化解职责不清、职能交叉、责权不统一的问题。二要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全面放开市政、园林、环卫相关作业市场,推行道路、绿化养护与环卫保洁综合承包。三要推行公司化管理模式。要探索新举措,建立常态管理机制,确保财力供给,大力推行专业队伍公司化管理体制;要切实保证财政对专业队伍的基本供给,足额纳入预算;要认真研究有关专业队伍财力供给保障等方面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激发专业队伍活力。

(4)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城乡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环境综合整治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改变“重经济轻环境、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的观念,牢固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让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让生态文明建设变成各级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方式与建设生态文明,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由主要靠物质(资金、资源、环境)投入向主要靠知识、智力开发和技术进步加快发展转变;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按照不同生态功能区确定发展方向和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把资源、环境、民主等纳入核算考核内容,使各级干部由过去主要关心经济增长指标向全面关心经济、资源、环境、民生的协调持续发展转变。

4.3构建巩固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着力体制机制建设,构建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1)构建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坚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责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程,作为惠民行动、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长期工作之一。坚持突击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和责任人分段、分块包干责任制,落实职能部门管理责任、教育监督责任和部门联动责任。将综合治理责任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2)构建城乡保洁的长效机制。坚持从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充实、配齐配强市政和环卫专业队伍,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着力加强综合治理有关管理和执法制度建设,着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污水乱排等到现象,不断提高全社全环卫意识,提高保洁水平。建立考核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绩效评估、考核。

(3)构建城乡环境统筹整治的长效机制。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跳出就环境抓环境的狭隘观念,牢固树立统筹意识,着力做好优化环境与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大文章。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要求和标准,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城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相结合,与污染治理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7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美丽乡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文明创建和幸福村落建设为抓手,以城带乡、城乡互促,以点带面、点面互促,大力开展清洁乡村建设,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保护农村自然生态,培养全民良好习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长效保洁机制,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为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突出城(集)镇、村庄、重点流域、乡村道路和旅游干线等重点,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六无”(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排乱倒、乱耕乱种)“五好”(建设一批适合山区特点的农村环卫好设施、找到一个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的好办法、形成一个环卫保洁的好机制、打造一个城乡好环境、养成一个健康好习惯)目标,建设“生态”、“美丽”和“幸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具体整治任务分解如下:

(一)农村分散住户环境卫生整治的主要任务

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管线乱牵”的现象,开展以家庭为责任主体的分户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垃圾分类处理。在倡导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尽量减少垃圾源的基础上,引导村民对垃圾分类处理。家家户户设置简易垃圾桶和垃圾填埋坑(集中村落可联合开挖垃圾填埋坑),建筑垃圾用于铺路、砌碚填方;可回田垃圾回田改土;可回收利用垃圾回收利用;对有害垃圾进行填埋,改变农村乱倒垃圾的习惯。

2.庭院美化。倡导村民清洁屋内屋外卫生,整理或清除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和乱牵乱挂的管线,清理好房前屋后的散水沟,结合庭院经济对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

3.五改三建。大力实施以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动农村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气池(化粪池)、建高效经济园、建现代文明家庭。对所有阴沟、下水道及时疏通改造,农户灶间、畜禽圈舍的污水要有专门排放管道与沼气池(化粪池)封闭连通,严禁任意流淌,实现雨污分流。推广以“猪—沼—粮(菜、林、果)”为主的良性生态循环模式,变废为宝,实现家居清洁净化、庭院资源再生增值和多级利用。

(二)村庄(村落和集中居民点)环境卫生整治的主要任务

1.整治生活垃圾。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强化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交通不便、地处偏远的村庄,在散户分类的基础上,对不可回收、不可回田的垃圾采取“户集中——村庄收集——村庄填埋”模式处理;对人口较集中、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采取“户集中、村收集、城(镇)处理”模式处理。要做到路边、河沟边、桥边、墙边和村委会等公共地段见不到暴露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村中心河道、水塘、水沟的漂浮物及时打捞。村落和集中居民点可购置具有分类收集功能的垃圾箱(每5-10户设置1个的标准),也可分户设置简易分类垃圾桶。因地制宜修建垃圾池或填埋坑,有条件的村可设置垃圾房,购买垃圾转运人力车或机运车。村庄垃圾桶箱(房)数量、位置设置要合理,颜色和外形要与村庄风貌协调。

2.整治生活污水。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社区)和新建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要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行雨污分流。根据地形地势和区位条件,合理选择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靠近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应优先考虑接入城镇系统集中处理;离城镇较远,规模较大、居住集中的村庄,生活污水应采用工艺可靠、经济有效、简便易行、资源节约的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技术进行相对集中处理。要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的正常运行。

3.整治“六乱”现象。全面清除露天粪坑,整治畜禽散养,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整治村庄周围的无序耕种,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水管等线路、杆线排列整齐规范。

4.提升绿化水平。建设村庄绿化系统,对水塘、沟、渠等适当整治,加以利用。村庄绿化植物配置以乔木树种为主,尽可能选用乡土树种,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与庭院经济相结合,达到绿化、净化、美化、实用的效果。

5.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按照宜居村庄、幸福村落创建要求,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休闲健身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结合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加快推进清洁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结合地域空间和居民点进行村庄亮化布局,按“节约能源、方便可行、灵活设置、统一管理”的要求,以“交通干线”作为纽带,以“居民点”作为节点,使“一线多点”亮化工程在夜间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三)重点流域整治的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青干河、童庄河、九畹溪、茅坪河、龙马溪、香溪河、吒溪河(也称良斗河)、泄滩河流域,整治主要内容为:

1.全面清理河面及排入沿河沟渠的有害水生植物、垃圾和漂浮物,达到河岸无杂物垃圾、河面无杂草漂浮物,底清、面净、岸绿的要求。

2.疏通河道沟渠,拆除障碍物,完善涵、闸、泵站等配套工程,达到河道沟渠畅通,提高河道的引排能力和自净能力。

3.进一步加强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沿线各村镇要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合理处理,生活污水必须经处理后排放。规模养殖业的生产废水严禁外排,养殖粪便要规范处理,变废为宝。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环境。

4.加强河道沟渠整治和保护。加强河堤沟渠建设,禁止在河床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保持河道清洁、顺畅、美观。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将河坡沟渠空地闲地作为绿化布置的重点,在桥梁两侧、交叉节点等河段两岸适当种植亲水型植物,使河道成为城乡发展的生态景观,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展现人水和谐的城乡新气象。

(四)重点主干线和乡村道路整治的主要任务

1.主干道路沿线的整治

县域范围内的省道、县道和乡(镇)主干道沿线,围绕“六无”目标针对“六乱”现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原则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内容与责任分工参照秭政办发〔2012〕127号文执行。

2.乡村道路沿线的整治

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对行政村中较大自然村及村庄内损坏的道路和断头路进行整修或兴建,实现村庄道路通达通畅。乡村内主干道逐年完成硬化,并合理配套节能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道路两边水沟、绿化配套到位,“六乱”整治到位,长效管护、保障机制和办法落实到位。

(五)县城和集镇整治的主要任务

1.县城整治的主要任务

以“全国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全面搞好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主要内容为:

(1)加快重点市政工程建设。推进等改造工程,建成县城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2)加快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在城市绿化中,要见缝插绿、立体布绿,加强城区现有绿地保护,开展绿化带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尤其要加大对破产企业和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庭院绿化和环境整治力度,使这些小区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在城市亮化上,要大力实施“亮化工程”,尽快在城区形成路灯照明为基础、商业门店亮化为主体、高层建筑亮化精品为点缀、广告亮化为补充的亮化效果。对城市居民集中的小街小巷和背街背巷也要实施亮化工程。

(3)完善居民生活设施建设。重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九里工业园区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要把居民小区生活设施的完善、生活环境的改善、小街小路的修缮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居民生活的方便舒适创造条件。要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修缮城区垃圾房站,补充主要街道果皮箱。要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好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缺乏和综合性室外宣传栏不足等问题,适当设立群众读报栏。

(4)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预防和遏制重大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控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率,为市民营造安居乐业的工作、生活环境。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抓好市容环境整治。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创新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书签订率100%。重拳整治城市“牛皮癣”,收缴器具,端掉窝点,处罚违章人员。规范城区经营秩序,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和标语,对沿街出店经营和市场外溢现象进行治理整顿。对流动摊贩实行定点、定人、定经营面积、定经营范围、定经营时间、定卫生保洁,统一经营设施规格,严禁拦路设摊、沿途叫卖。

(6)加强交通秩序整顿。完善城区交通标识,合理规划布局临时停车点;加强号牌管理,坚决取缔非法营运的面的、出租车;所有车辆要按指定线路和指定地点行驶、停靠,坚决制止和依法处罚乱停乱靠现象。

(7)突出城市个性,努力打造特色优势。一是要弘扬屈原文化。要持之以恒地开展以屈原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屈原文化在中华大地乃至世界各地大放异彩。二是要挖掘历史文化。三是要弘扬移民文化。四是要培育地方文化。

2.集镇整治的主要任务

以全县中心集镇为重点,开展集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乡镇根据集镇基本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指导推进环境整治。要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整治,注重旅游等窗口地带公共服务、商业设施、经营服务场所等空间环境与村庄环境同步整治,整体塑造自然协调的空间形态和乡土生态的独特风貌。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和集镇环境管理水平,主要内容为:

(1)加强环卫工作。加强环卫人员的管理,健全环卫保洁制度,实行环卫工作日清扫、分段包干管理的工作责任制。科学合理规范设置垃圾投放点,在主干道两侧每100米设立垃圾投放点,对于集中居民点每50米设立垃圾箱,对于主要地区设立垃圾池,并及时清运垃圾。搞好集镇污水处理的运行和维护。

(2)加强对集镇车辆的管理整治。规范集镇主干道车辆的管理停放,设置临时停放点,划定车辆停车线,进一步加大对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公交车辆集中定点停靠。对社会车辆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定点停靠。

(3)加强对出店经营及流动摊点整治。对街道两侧的出店经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流动摊点实行归行入市。

(4)加强对房屋建筑市场的管理整治。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临街建房户要做到建筑材料堆放整洁、美观,无污水横流,沙石、钢筋等建筑材料不挤占街道路面。依法处理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

(5)加强沟渠和河道清理。定期对集镇范围及其周边沟渠和河道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有色垃圾和淤积物。沟渠和河道两旁设置垃圾池,做到垃圾不入沟、污水不横流。

(6)加强街道硬化美化。对主街道进行绿化和硬化改造,街道两侧设置花坛、围栏,统一规格,统一模式。对道路两侧的杆、线、管和经营户门头牌、广告牌进行统一规范,对公共亮化设施进行完善。

三、处理模式

(一)垃圾的处理模式

1.垃圾的分类与处理

(1)可还田的垃圾。包括厨房余物、烂果子、果皮、菜叶、渣草、畜禽粪便、煤灰、渣土等,可投入沼气池内进行发酵,也可以自行堆肥处置,或者直接还田还林。

(2)可回收的垃圾。包括废纸、废旧农膜、废弃包装物、废金属等,由户分选后,由废品回收人员收购,进行再利用。

(3)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砖瓦、水泥块等,可用于铺平道路、禾场、填方等。

(4)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玻璃瓶渣、农药瓶袋、皮鞋、胶鞋以及废弃衣物等,由农户、村落、村委会因地制宜进行填埋,县城、集镇周边村应尽可能将垃圾收集后送县城或乡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可燃烧垃圾可送到有焚烧炉灶的工厂焚烧利用,在安全前提下也可就地焚烧后填埋。电子、电池和医疗垃圾由户分类、村收集,县镇两级集中妥善处理。

2.简易垃圾填埋坑的选址、建设与管理

(1)选址

垃圾填埋坑选址应符合村庄规划,远离农业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交通主干道两侧、两边、坡区和居民区上风口地段。

(2)建设

垃圾填埋坑应建设简易的防洪沟、截污沟,四周挡墙和维护结构。户用填埋坑每个不低于2立方米容积,村落公共填埋坑每个不低于20立方米容积。

(3)管理

垃圾填埋坑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维护。垃圾填埋坑应定期进行杀毒、灭蚊、灭鼠、覆土碾压。填满后,应覆土50cm,植树种草绿化。先前的垃圾填埋坑填满后再建新的填埋坑。村落、村公共垃圾填埋坑分别由村落理事会、村委会负责建设与管理。

(二)污水的处理模式

为净化农村环境,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参照《中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1.散户污水处理模式

散户居民分养殖户和非养殖户。养殖户生活污水处理宜采用8-10m3沼气池进行处理,非养殖户宜采用5-8m3三格式化粪池进行处理,沼液、沼渣、化粪池废水应还田还林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经庭院湿地处理后外排。每户湿地面积宜控制在8-15m2,植物尽量选用美人蕉、香根草、芦苇等乡土品种,雨水与污水严格分开,严禁雨水进入化粪池或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由散户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

2.村庄污水处理模式

村庄是指农村居住相对集中的居民点或村落。一般住户在10户以上,污水应经雨污分流后,集中处理。处理工艺应因地制宜选用无动力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氧化塘和生物滤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由村落理事会或村委会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设计处理规模按照250升/人·天计算,选址应选在村庄的下风向,排污口应远离饮用水源地。在城乡结合部宜铺设污水截留管网将污水收集到就近城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规模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模式

规模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是指农村养殖大户或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应远离农村集中居民点和饮用水源保护地500米以上,养殖废物实行干湿分离后,废水采用大型沼气池进行处理,沼液、沼渣应全部进入农田回用。对位于居民点和水源保护地附近的现有畜禽养殖,要出台政策,逐步进行改造或关闭、搬迁。

4.工矿企业废水处理

工矿企业废水应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和环境管理部门要求,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四、原则措施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努力实现活动两个“全覆盖”,即所有行政村和农户全覆盖、环境卫生整治城乡全覆盖,让居民群众普遍受益。

2.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提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所关心的改善农村环境问题,兴办一两件力所能及的实事,严防增加农民负担和新增村级债务,要长期坚持、分年分类分阶段解决问题。

3.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乡(镇)、村委会是实施“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民群众是清洁家园的建设主体,要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自觉投身到活动中来,自主筹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镇)、村基础条件和区位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实施项目和垃圾、污水处理运行模式。经济条件好的,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工作有基础的,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拓展;经济条件较差的,要选择一些基础性的项目。要因地制宜创建保洁管护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1.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充分发挥县城、集镇、村庄的窗口与引领示范作用。县城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抓手,搞好县城、重点流域、主要干道和旅游线路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乡镇要把集镇及其周边村庄、主干道、水源保护区以及规模养殖区纳入重点综合整治区域。

2.以点带面、点面互促。努力实现户户有整治效果,组组(社区、村落)有示范户,村村(居委会)有示范点(村落、社区、路街),乡镇有示范村,县里有示范片。县里的示范片沿“五线”展开,即从庙咀至三峡竹海风景区建东大道公路沿线(含建东大道主干道至三峡翻坝高速茅坪出口处、长岭隧道口的接线段)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从茅坪曲溪至九畹溪漂流风景区(含风茅路主干道至九畹溪漂流终点段)主干道沿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县交运局牵头;从聚集坊到文化村的334省道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境内香溪河沿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依法依规治理”的原则,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

3.整合资金、统筹建设。此次活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资金需求量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广泛筹措资金。以县、乡(镇)为主体,在不改变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将各方面筹措的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效益。

4.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级负责、资金分级筹措的要求,加大组织发动、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的力度。要对活动开展全过程和实际成效加强检查督办,严格结账兑现。

5.有机结合、协同推进。“三万”活动与“幸福村落”创建、以“卫生星”为基础星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有机结合,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有机结合,与冬季农业综合开发有机结合,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互相促进。

6.健全机制,长效治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突击整治、注重长远,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明确县、乡(镇)、村、户的责任区,建立分级负担、各负其责、适合不同区域的农村垃圾与污水收集、清运、处理模式和体系,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幸福村落”建设,形成定期检查评比通报制度,不断创新、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五、实施步骤

全县环境卫生综合突击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筹措资金。

1.县、乡(镇)、村通过分别召开“三万”活动暨全面推进幸福村落建设动员部署会,使全县干部群众掌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

2.各工作组迅速进村入户,采取召开村民会议、党员干部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政策,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动员农民群众筹资筹劳,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

3.各工作组会同乡(镇)、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好整治项目,搞好规划设计,制定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农户整治美化庭院环境卫生。各乡镇要在各村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全镇的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4.积极组织开展“支农惠民行动”。动员机关干部、企业、民间组织以及农村回归创业人员等开展捐赠活动,广泛筹集村庄环境整治资金。

(二)组织群众,开展整治。

1.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和乡(镇)、村环境整治规划,充分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组织实施整治项目,全面启动农户庭院环境卫生整治美化活动。县城和乡镇集镇的环卫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同步推进。

2.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适合分散住户、集中村落、城郊村、边远村等不同区域的污水、垃圾收集、贮运、处理办法与运行机制。

(三)检查验收,总结表彰。(2013年2月22日至3月5日)

1.做好建设项目的验收兑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乡镇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各项目主管单位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对各地“三万”活动中完成的村庄环境整治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兑现奖励补助资金。

2.分级开展“四个一批”的评比表彰和授牌活动。在活动结束时,由各村委会按5%左右的比例评比表彰一批清洁文明户、评比授牌一至两个清洁文明社区或村落;乡镇按10%左右的比例评比表彰一批环境卫生整治先进村;县按一定比例评比表彰一批“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工作队员和先进乡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三万”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对本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层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强化政策扶持。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多方争取项目和资金,要进一步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集中投入,形成合力,保证资金使用统一有序,发挥资金利用最大效益。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在用地、信贷、规费减免等方面支持村庄整治工作。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保障村庄建设整治用地需求。研究有关生态补偿、农村废弃物能源化以及有机肥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优惠补助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农民群众进行村庄整治的积极性。三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村集体积累补助、城乡结对帮促、村企结对挂钩、社会募集、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

(三)提供技术保障。抽调县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全县村庄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全县“三万”活动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技术文件,会审各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和建设项目,开展技术指导和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开展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环境条件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有效途径。

第8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总体目标,以“城乡统筹、环境同治”为抓手,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生猪养殖转型提质升级,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养殖生态环境有根本性好转。

1、加强政策引导、推进整村治理。充分利用《浏阳河流域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等治污政策,协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整洁屋场”、“美丽屋场”等示范小区规划建设的步伐,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养殖污染治理。按照市级部门开展养殖污染治理整村推进的要求,每个季度完成一个村的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逐步开展浏阳河流域、居民集中取水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养殖业退出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养殖污染减排。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制定监管台账,定期检查,并按要求上报市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实行严格监管、监督,督促养殖场(户)加强对排污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

3、加强技术指导,推广生态养殖。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基本原则,引导养殖场根据自身养殖规模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切实可行的治污工艺和模式:即大型养殖场的工业化治理模式、中型养殖场的综合治理模式、小型散养户的种养平衡治理模式。

成立__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罗拥军任顾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彭庆辉任组长,于焕民、余耀东(常务)、曾祥浩任副组长,刘良平、柳建成、罗严、罗佩芳、吉钟为成员,环境整治办、畜牧站、农业办、党政办、综治办、财政所、城建所、计生办、社会发展办、企业招商办、项目办、国土所、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农村商业银行__分理处、各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环境整治办),由张洁、高成志任主任,工作人员由环境整治办全体人员,畜牧站、国土所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其它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

1、

环保办:为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养殖污染治理整村推进工作任务的部署,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履职情况;将限期治理责任任务下达到各行政村和养殖业主,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和效果;及时制止违规违章建场行为,组织实施辖区内列入清拆、关停名单养殖场的清拆和搬迁工作。2、畜牧站:负责指导督促养殖场应用标准化养殖技术;督促开展生猪养殖场的清理、关停工作。对未实现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户)不给予任何政策性资金补贴;加大对乱扔病死畜禽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负责处理病死畜禽尸体。

3、农办:负责配合环保办的各项治污工作,提供各村生猪养殖场(户)情况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对退出养殖行业,转产发展种植业的养殖户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本办所联系村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4、综治办:负责处理辖区内由于生猪养殖污染所发生的纠纷,支持养殖场工作,配合打击阻碍行政执法行为;负责本办所联系村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5、国土所:负责清理各村生猪养殖场用地备案手续,对未依法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养殖场,依法制止和组织,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依法处理。

6、城建所、项目办:负责将限期治理责任任务下达到集镇规划区各养殖业主,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和效果;负责查处集镇规划区内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养殖场,及时制止违规违章建场行为,组织实施集镇规划区内列入清拆、关停名单养殖场的清拆和搬迁工作;负责本办所联系村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7、财政所:安排落实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经费,配合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办公室统筹管理养殖产业扶持资金,确保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本办所联系村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8、计生办、企业招商办、社会发展办:负责本办所联系村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9、派出所:负责支持对非法养殖场工作,依法打击阻碍行政执法行为。

10、党政办:联系和组织对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对治理工作的监督,鼓励人民群众监督和举报违规养殖行为;负责本办所联系村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11、林业站:负责林业用地内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林业用地新、扩、改建的养殖场进行清理查处。

12、供电所:负责配合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联合执法时对依法关停的养殖场采取断电措施。

13、农村商业银行__分理处:负责对养殖户贷款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配合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控对治污不达标和违规违章养殖户贷款发放工作。

14、各村民委员会:对本村辖区内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好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本辖区内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的宣传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

和发放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宣传通告和信函,出动宣传车辆,重点开展新《环保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加强对养殖污染治理技术的指导和对养殖污染投诉处理的公示,营造政府引导、业主自律、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1、每个季度完成一个行政村的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该季度养殖污染治理责任行政村及联村办须对本村养殖规模10头以上的养殖户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形成台账;劝导、监督本村问题养殖户进行排污设施建设、维护;严厉打击违规新建、扩建养殖场行为。对于群众反映意见大、治污措施不到位,仍拒不整改的养殖户,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环保、国土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符合新《环保法》行政拘留情形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对全乡生猪存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实行监管、监督,督促养殖场加强对排污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

3、对全乡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建立监管信息台账,定期进行上户,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问题信息;

4、逐步完成浏阳河流域、居民集中取水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养殖业退出工作。

乡党委、政府将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实施督办制度和问责制度;乡环境整治办组织全面考核验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乡工作大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要把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城乡统筹环境同治的重要内容,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养殖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推介先进典型和经验,为全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全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要按照分类整治的原则,突出养殖污染治理的重点,明确任务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加大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监督执法力度,对严重污染环境、排放不达标的养殖场依法实行限期治理,严查向水体倾倒粪污和丢弃病害畜禽的行为,养殖户负责人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统一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9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努力提升城市品味,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集中突破”的战略部署,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为目标,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全县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山水园林”县城的基本定位,健全规划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创建优美环境,城乡建设完成投资5亿元,城镇化水平提高1-2个百分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

三、工作重点

进一步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全力实施好“十大项目”,继续加强“四项管理”,积极开展“三项争创”,全力打造“山水园林”县城新形象。加快南湖、朱店、韩店等重点小城镇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

(一)以规划为龙头,力争在城镇规划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1、抓好规划的编制。按照“山青水秀、市容整洁、布局优化、适度超前”的要求,高标准修编县城总规,完成紫荆中学周边和车站路三角地带的控制性详规,编制城区规划范围内消防通道左右50米范围的修建性规划,同时搞好东城区住宅区地下管网、寺坪塬供热、南北滨河公园改扩建、二郎山生态公园二期工程、南城区供排水管网等专项工程规划,修编完善城区已建成的3家供热站供热管网规划。同时,完成*、*、*、*、*、*、*、*等8个集镇规划修编,完成水洛镇*、*,**、*等2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

2、抓好规划的落实。建设局和各乡镇要树立牢固的法制意识,把好规划关,做好规划事,着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社会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把规划做深、做细、做到位,为城乡有序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要抓好城市建筑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城风格特色建设的引导调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两证一书”等审批程序,加大规划三级审查、公示和审批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要逐步建立城市建设评议机制,坚决避免边拆边建、边建边拆的问题。要加大规划执法和宣传力度,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下决心整治乱圈乱建行为,对违法建设要一查到底,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认真落实乡镇和村庄规划工作,积极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以争投资、上项目为支撑,力争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求突破,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十大项目”建设。

1、二郎山生态公园二期项目。突出生态建设要求,建成两个主山门、停车场、核心景区和一批建筑小品,完善水电配套工程,绿化补植风景区30万平方米。

2、东城区绿地公园建设项目。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15户居民及1个单位3160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建成占地52亩的绿地公园。

3、北洛河风情线项目。新建2座橡胶坝,对南北滨河公园进行改扩建,移植北滨河公园东段桧柏绿篱墙和补植景观树及草坪,硬化铺砌园内道路,完成景观灯装饰和凉亭建设,全面建成2.5公里洛河风情线工程。

4、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要全面完成新徐路道路改造及职中巷、中北巷、新昌路、邮政巷、电信巷、三中巷的道路铺油工程,配套完成排污、排洪、供热、绿化、亮化及人行道硬化。同时完成北洛河橡胶坝剩余排污管道、车站路和中天商贸城处的排污管道铺设。二要完成城区水源地改扩建工程,建成一水厂和二水厂4座大口井及二水厂250米河道渗渠建设。三要建成总库容72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135吨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住房保障项目。建成寺坪小区48套廉租住房,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009户,在北城区新建1.98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开建东城区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6、房产开发项目。全面竣工南舒苑、安泰庄苑、安顺小区、文苑等住宅小区,并交付使用。开建东城区住宅楼7.8万平方米,年内竣工5万平方米。

7、公园宾馆建设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在水上公园东侧新建8000平方米的公园宾馆。

8、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对全县5126户农村危旧房进行改造,每户改造45平方米,每户补助4000元,采取整村建设和分散建设、国家投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城中村改造结合起来,重点抓好5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改造区。

9、小城镇建设项目。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按照“科学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特色兴镇”的原则,以南湖、朱店、韩店等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加快道路、供水、排水、绿化、亮化、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镇综合功能。积极开展示范城镇创建工作,加快生态优美小城镇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竞争力强的文明生态小城镇,力争我县小城镇建设步入全市先进行列。

10、全力以赴争取项目。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围绕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任务,精心论证储备一批大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家、省、市的衔接汇报,千方百计抓好争资列项工作,年内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同时年内争取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进入国家计划。

(三)以规范整治为关键,力争在县城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1、加强市政管理。一是由建设局负责,整治城区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以路为市和越门经营的行为,严格实行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清运制度,加大城区供排水、道路、桥涵、照明等公用设施的管护力度,严格审查各种商业广告行为,督促南、北滨河公园各责任单位清除垃圾、杂草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由县爱卫会负责,严格落实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城区各单位、门店、居民和农户清理乱贴乱画等各类城市“牛皮癣”,加强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监督监管。三是由环保局负责,集中清运城区各餐饮、理发等无排污设施门店产生的污水、餐厨垃圾,整治畜禽及水产品经营门店占道加工、乱泼污水的行为,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由水务局负责全面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四是由教育局负责督促城区各学校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在规定的区域内整齐摆放自行车,组织学生经常开展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大扫除。五是由水洛镇政府和街道办负责整治城区五村(东关、西关、李庄、贺庄、何马村)及各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六是由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全面整修省、县道及乡村道路,全面清理各级各类道路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七是由公安局负责,农机局、运管所、各乡镇政府配合,检修更换破损的各级各类道路路标等公用设施,确定车辆过境路线;城区要围绕红绿灯设立固定岗哨,加强流动巡回检查,整治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乱闯红灯等违章违规行为,特别是要整治自行车、摩托车等乱停乱放的问题,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规范交通秩序。八是由商务局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县城十大专业市场由各管理责任单位合理规划市场摊位,整治市场门口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的问题,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九是由工商局负责,规范城区经营门店、户外建筑物、橱窗、各类杆线等广告牌匾规格,查处乱贴乱画、随意悬挂广告牌匾的行为,加强对各种商业活动宣传内容的审查。十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卫生、工商、国土、交通、商务、环保、水洛镇等部门配合,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2、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层级管理”体系,加大对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格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实现建筑业安全生产。二要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重点加强资格认定、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的招标投标标准模式以及招投标后跟踪管理和评估制度。三要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确保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安全。四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住宅小区详规方面和住宅工程方面的强制性指标,严格实行房屋预售许可证制度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制度,严禁非法集资,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建设、中介、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开发项目的人居环境质量和开发工程质量。五要在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实施闭合式监管,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扶持新型墙材示范项目,增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积极推动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试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六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严禁随意变更已审查的设计文件及已批复的工程建设规模,严格执行“两证一书”制度,加强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力度。

3、加强物业管理。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根据物业管理委托

合同对住宅小区内的物业和公有设施设备、治安、环境卫生、交通、容貌等进行管理、维护、修缮、整治和进行其它与之相关的服务。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住宅楼,由建设局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或竞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机构实行管理。从今后起凡城区内新建商品房销(预)售前,建设局督促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直至该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从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4、加强公共服务行业管理。加快一水厂和二水厂4座大口井及二水厂250米河道渗渠工程建设进度,提高供水覆盖率,同时要加强供水监测,保障供水水质,保障城区居民早日用上优质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对供热、城市公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营,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尽快将工作中心转移到集中突破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总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研究制订具体方案。通过多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做到既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二)深入宣传,层层动员,营造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传达学习全市重点工作集中突破动员大会精神,学习有关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编印简报、举办培训班、张贴标语、印发公开信、在新闻媒体创办专栏,组织开展城镇建设管理法规“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市容市貌的重大意义,宣传加强城镇管理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真正成为城镇建设管理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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