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网格化工作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成立督察领导工作小组
督察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实施村居管理区域网格化。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考虑村居居民的认同度和村居工作人员的状况,XX共设置了XX个二级网格网格长由XXX担任,下设各村居XX个三级网格网格长由各村居支书担任,成立了XX个四级网格网格长由各村居居民小组组长或党员担任,形成以办事处为中心、各村居支书为主要负责人、各居民小组组长或党员为通讯员,积极调动全办居民参与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2、实现了基础档案规范化。以“娄底平安E通”为载体,能过对居民基础信息的采集,三级网格管理员按“娄底平安E通”内的信息保证每家每户信息采集的完整,同时全部输入APP,便于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3、推进了管理人员责任化。在网格化管理中每位网格管理工作人员都将巡查作为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对于网格工作中的任何问题都由该负责人第一时间接手处理,对于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再与网格长及其他网格负责人碰头,共同协商解决。
4、有效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后,每位网格管理人员都有了自己的一份“责任田”,促使他们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和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使社区工作重心下移,居务信息的来源更多,情况掌握更全面,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网格,延伸到一家一户,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及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有效地避免了工作“盲区”和“真空”,实现了各村居管理服务全覆盖。
三、问题和不足
一是居民参与意识还需提高,由于各村居居民素质层次不同,往往无法采集到第一手资料。二是团队服务质量还需提升,每一个三级网格都承载着村居所有的工作,还需要熟练掌握各类政策法规,目前看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四级网格长的积极性还需调动,四级网格长作为网格内的重要成员,在居民小组管理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主动性还有待于提升,作用的发挥和调动尚需要一定的资金和物质支持。
一、工作总结及不足
从2018年六月底入职到外派之前跟同事一起负责资质申请的一系列事情,包括公司需要准备的文件,设备,人员等。
七月至十月在XXX进行了海洋测绘数据处理的学习,基本掌握相关软件的使用,可以独立完成处理的相关步骤,但是偏技术的东西由于知识有限及别的原因没有接触。
十月底跟王总去山东出差,过程中学习到了XXXXX的组成配件以及安装部位,通过给参观的人员答疑自己也学到了很多。不足的是英语口语不好,没有更广的交流。
十一月份至今的工作有一起修改编写过XXXXX公司的程序文件,质量体系文件,XXX的使用学习,水下机器人的学习,参与遥控潜器项目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参与集装箱项目的前期采购,参与潜水装具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接收货物,检验,封装,贴标识等,参与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编写,帮助同事进行CAD制图,协助XXX公司同事完成一些工作,C-Argo浮标的卫星接收过程及接收数据的分析,C-Argo浮标电池厂家,磁力开关厂家,电位器厂家的查找筛选,C-Argo浮标软件编写。
二、个人职业规划和期望
目前通过工作,学习我已经成长了很多,除了一些基础的办公技能以外专业方面也有长进,短期内我期望自己可以跟XX一起完成软件编写。未来,我期望自己在研发的岗位上更上一层楼,可以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
三、工作需求及对公司的看法
X年以来,我局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与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目标任务,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现将X年工作总结暨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X年工作总结。(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X.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瞒报锅炉数量,影响全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问题销号,对煤炭配送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督促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并积极配合园区开展X片区文明创城整改及X片区“僵尸企业”清理整治工作。X.推进转办问题整改。已向X市上报销号报告X件,办结X件,剩余X公司、X公司目前已完成异味治理,正在报X市进行销号;X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正在按整改任务推进。X.推进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运行,解决X排水沟整治不到位、重点排水沟水质不达标的问题。X和X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
(二)加快推进“碧水工程”。一是加强重点沟道治理和湿地建设。通过控源截污、生态净化、违建拆除、“散乱污”治理等措施,加快改善各主要排水沟水质。截至目前,X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第四排水沟均达到Ⅳ类水质。X沟和X干沟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二是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
X水源地X栋专家公寓及X的拆除工作;X、X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项目均完成建设。三是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法处罚。加快推进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目前我县已建成的x家X生产废水全部采用一体式处理模式,正在运行,准备验收。四是将全县X家规模化养殖场纳入“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检查。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并针对不同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截止目前,我局针对水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X余份。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万元。
(三)深入实施“蓝天工程”。一是紧盯污染防治设施及项目落实落地。完成X公司煤改气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x个,建设X公司等标准化封闭煤库x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X台。X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调试。二是推进锅炉拆除及改造工作。全面拆除了建成区内X蒸吨以下燃煤锅炉;x家供热企业X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开展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进行网格员培训,狠抓秸秆禁烧督查检查。五是铁腕整治“散乱污”企业。建立了“散乱污”领导小组,实行统一调度。共开展联合执法X余次,排查问题企业X家,其中
X家已清理完成,x家已停产,x家正在清理。四是加强散煤监管,规范煤炭配送中心。严控散煤非法销售,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现已在x个乡镇建设了x个煤炭配送中心。强化散煤销售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小煤场。目前,全县建成区内餐饮经营户清洁能源改造率达X%。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X份。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X万元。全区通报X月份X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X.x%。
(四)持续推进环境宣传教育。x月份我局组织X余名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了X、X沟水质提升工程人工湿地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近距离参观了植物生长、设备监测运行情况及环境治理成果,让群众更深切的感受到湿地项目建成后带来的效果。今年以来,更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x·X”生物多样性日、爱国卫生日等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及环保纪念品X余份,营造了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五)稳步实施“净土工程”。一是开展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制定印发《X县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并对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及重金属削减量进行核查、校验。目前我县涉重金属x家企业未发现超标情况。二是严抓危废处置和转移。对全县
X家涉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单位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责令企业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三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修复项目。截至目前,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农业用地土壤已采集X个,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检测X个、有机类检测X个;土壤修复与治理工作已完成,正在对修复后农作物(水稻)籽粒、秸秆、根系检测,待检测合格后可进行项目总体验收。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共开展X余次执法检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共处罚金x万元。X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显示X县固废处置率为X%,危废处置率为X%。
二、存在的问题。(一)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县空气质量形式严峻,优良天数减少,各项指标数据不降反升。客观因素方面为绿地面积少、通风廊道少、县城空气流通不畅,工业园区污染物长距离输送等。主观因素方面工业废气排放、汽车尾气排放、餐饮油烟排放、喷涂、加油加气站等有机挥发气体、建筑施工、道路扬尘、裸露空地和大面积拆迁施工作业等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
(二)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X沟、第X水沟、X干沟主要受纳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A排放标准,但受纳的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属于劣五类水体,且村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后运行不稳定,偶有超标现象,排入沟道后会影响水质。典农河流动性差、河道自净能力弱,鱼池养殖尾水对水质也存在一定影响。二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种养业化肥农药、鱼药鱼料超标超量使用,农田大水漫灌退水和鱼池废水直排都会影响水质。沟岸坡两侧垃圾、散乱污小企业及“四乱”现象依然存在。三是
X沟湿地、X湿地(X段)等还未投入使用,无法发挥进一步水质净化的作用。
(三)全民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当前的环保形势认识不到位,对生产设备工艺更换和环保治理进展缓慢,环保宣传氛围不浓厚,人人知晓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基层网格员职能未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热情还没有激发出来。
(四)环境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环境监管覆盖面扩大,执法人员较少,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衔接。三是网格化体系末端建设存在短板,网格责任末端落实不到位。
三、X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强对重点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完成设备脱硫脱硝等技术改造工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X年底前基本完成清零。三是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扬尘督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X%”的扬尘防控措施。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五是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督促各乡镇场、各责任单位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六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开展重点行X排查工作,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X治理力度。
(二)继续抓好水污染防治。一是保障重点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通过生态修复、末端治理等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入X沟水质达到目标。二是加强X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排口达标排放。三是完成水源地违法企业拆除搬迁,于X年x月底全面清除东郊和X水源地存在的违法企业。四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涉重金属、涉危化品等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污染事故防控能力,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加强对燃煤锅炉、印染化工、生物制药、污水处理厂等执法检查,坚决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一步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效。
(四)继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开展净土工程,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争到X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X%。二是继续推进土壤环境调查监测。X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X%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X%。三是严控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从源头防治土壤污染。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履职、严防严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打造“三个走在前列”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结合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各项防范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攻坚战,集中组织对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商贸、建筑施工、液化气和天然气、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攻坚季自10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
开发区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攻坚季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各网格长按照我区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24日至12月20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对攻坚季工作进行回顾,查缺补漏,采取措施,补足补齐全安全生产短板,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攻坚战
1.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要突出检查加油站、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强化油气输送管网安全管理,排查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2.打好工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密闭空间、燃气管道等关键生产部位,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风险隐患。
3.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风险隐患,严格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打好液化气和天然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一是全面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是加强企业餐厅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
5.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检查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企业内部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消防通道、消防栓、安全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6.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7.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突出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检查,深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的消防隐患,深入推进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8.打好涉爆粉尘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涉爆粉尘企业突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降尘设施设备,警示标志设置,各种电器设备、线路防爆措施,地面粉尘清扫,粉尘防爆知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打好仓储物流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加大对小仓储、小物流的检查力度,摸清底数,掌握存储、运输物品的数量、种类、危险性等,严厉打击将民房改作仓储或物流厂房的现象。加强对物流运输站点及物流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严格物流货场分区管理,严禁货物超高堆放。
(二)加强综合监管和追责问效
1.细化工作。对安全生产攻坚季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建立攻坚行动台账,实现工作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对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定期调度。开发区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议,听取各网格长攻坚季进展情况的汇报,着重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措施、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3.强化督导。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攻坚季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片区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以曝光企业问题倒查各网格长、网格员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专班。开发区管委成立攻坚季工作专班,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王海波兼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网格长、网格员要从维护全区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各网格长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自查、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发现并消除一批“三合一”火灾隐患,实现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廖卷清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市支队。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设立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地区要抽调人员成立综合整治机构,在综合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下,谋划、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彻底清查和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使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切实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在*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存量“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在现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重点区域:*县钱清镇、杨汛桥镇、轻纺城市场,诸暨市草塔镇、大唐镇、直埠镇、枫桥镇、暨阳街道,上虞市汤浦镇,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新昌县城关镇,越城区皋埠镇、东湖镇,镜湖新区东浦镇等块状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整治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行业:服装、制鞋、袜业、箱包、轻纺、化纤、印刷、绢丝领带、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五、工作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要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迁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和《*市“三合一”建筑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应用标准》的规定,进行就地改造,落实多种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如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简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引导企业生产活动向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集中,并建设独立的员工公寓或利用现在建筑改造成员工宿舍,统一安排企业员工住宿。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用于从事生产、储存活动。要通过开展巡查、区域联防等措施,严密监控,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综合执法。公安、安监、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房产管理、城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定期研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分布状况及火灾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并组织实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消防隐患,健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合一”场所,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形成“三合一”问题的,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违章搭建的“三合一”建筑,要依法予以拆除。
(三)强化源头控制。公安、发展改革、安监、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房产管理、城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中,要严格把关,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在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中,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要与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要督促一定规模的企业配套建设员工宿舍;对涉及易产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相关事项的审批,要加强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布局的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快“三合一”场所相对集中区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动态监管。“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的动态监管要实施网格化管理,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管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和组成人员,制定网格检查工作职责和网格考核标准,开展每月一次综合性检查,形成检查记录,报告检查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上旬)。建立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工作进程和工作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召开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自上而下统一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在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综合整治的时间、范围、标准、要求和举报电话。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11月至12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主力军作用;检查要填写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及时汇总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排查结束后,综合整治工作组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确定整改意见、措施和工作重点。根据排查情况对综合整治方案进行调整,对新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人。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1月至11月)。综合整治工作组建立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指导。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没有整改条件的场所及其他违法违章场所,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该停的停、该拆的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交流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组织所有整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通过他们对员工实施教育,着力提高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验收巩固阶段(*年12月)。制定验收细则,明确验收步骤、内容及要求。组织人员逐家进行验收。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重点乡镇(街道)明确或成立监管部门(机构),落实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控制和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犍为县工业集中区于2008年设立,总面积15.98km2,包括“石马坝组团”、“ 虎吼坝组团”、 “丁家坝组团”、“ 孝姑组团”四大组团。2012年,为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适应岷江航电规划,犍为县政府决定实施“犍为县工业集中区扩区规划”:将工业集中区面积由15.98km2扩区至21.8 km2,对原南岸工业集中区4个组团进行调整。2016年3月我县对该园区控规进行了修订,调减了县城玉津镇范围内的区域面积6.14 km2,规划面积15.66 km2,布局上将原光伏产业园、临港产业园、造纸印包产业园合并为轻工产业园,同时,为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将原盐化工产业园更名为精细盐化工产业园,形成了《犍为县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本)》。犍为县工业集中区在开发建设中,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以绿色发展理念,我县工业集中区在建设和开发过程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现将我县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开展及执行情况
(一)严格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犍为县工业集中区于2007年取得了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犍为县南岸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2】364号)。
(二)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情况
2013年实施《犍为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暂未开展跟踪评价,预计在2018年开展踪环境影响评价。
二、 入区企业项目环评开展用执行情况
(一)严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犍为县工业集中区根据区域环境承载力、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资源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物流运输等条件,制定了园区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同等条件下,支持有利于构建企业间生态工业链的项目入驻园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 扩建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不得以“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类似名义为企业入园开绿灯。 严格控制水污染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改、扩建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目前所有签约、入驻项目44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38个,环评执行率100%。
(二)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工业集中区入驻企业37个,签约后待入驻企业6户。入驻企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7个,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均已按照环评的要求配套建设完成。目前,其中,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个,在建12个,已竣工未验收2个,未建设4个,签约未落实用地6个,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
(三)环保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执行情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6号)和《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犍为县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犍府办函〔2016〕18号)的文件精神,进行了园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工业集中区无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
三、工业集中区环境管理情况
(一)工业集中区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县编委《关于同意县工管委进一步优化园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完善服务职能的批复》(犍编发【2015】74号)文件精神,在工业集中区设置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项目股),县环保局排出2位工作人员为专职的工业集中区环境管理员,实行“零距离”为企业服务。
(二)网格管理情况
工业园区网格化监管纳入犍为县环境网格监管的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园区所在地乡镇及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依据职责充分行使环境监管职能,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
(三)风险防范措施情况
1.园区功能布局方面。园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根据入区企业及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针对原料场、成品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生产时严格限制火种进入库房,按要求保持相应的防火距离。
2.项目入园选址、总平面布置方面。入驻项目环评中,充分论证项目选址合理性,结合项目安全评价,合理布置总平图,充分考虑原料罐区以及其它化学物料的安全防护距离,消防和疏散通道等问题,有利于安全生产。厂房按不同的防火等级和生产特性进行设计。
3.工艺技术和设计安全。生产系统严格密闭,先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和爆炸。针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气体化学品泄漏,应设置水喷淋系统(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通过喷淋吸收气体,储存区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并将废水收入事故池。管道破损气体泄漏:关闭破损前端管道阀门,并采取水喷淋,通过喷淋吸收氯气,并将废水收入事故池。针对液体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在各液态危化品贮罐四周均应设围堰(兼作事故收集池),发生泄漏,经围堰收集暂存,杜绝事故排放进入环境。
4.自动控制设计安全方面。一是对于涉及易燃、易爆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均应采用DCS集散控制系,对重要的参数设计自动调节以及越限报警和联锁系统,采用紧急停车等先进的控制技术,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采取安全联锁装置。自控仪表采用隔爆型,各控制室设置了不间断电源置、消防栓及可燃气体火灾报警监测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二是采用双回路电源,对关键设备、仪表等采用互为备用的双路电源,确保安全和产。对生产单元因停电会造成火灾爆炸危险,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其它停电因素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重大损失的场所,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在可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以检测操作环境中可燃及有毒气体的浓度。
5.化学腐蚀防范措施。对具腐蚀作用的物料直接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应选用合适的耐腐材料制作,电机及仪表先型也应考虑到防腐,建构筑物设计采用耐腐蚀建筑材料和涂料。
6.物料泄漏的防范措施。一是为避免泄漏在各设备之间的影响,对于易燃易爆物料存贮较多及高压设备,均设置防火防爆墙,同时,为防止其它设备发生事故时的辐射影响,在重要的塔器上安装水喷淋设施。园区内各危险化学品库区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应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沟,防止泄漏后挥发的蒸气,在储罐区设置水幕和喷淋设施,同时在储罐外围设置截水堤,以免有害气体挥发污染环境和造成中毒伤亡事故,对易燃易燃易爆物料量大的罐区安装大型泡沫灭火系统。二是在有易燃易爆物料可能泄漏的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探察仪,以便及早发现泄漏、及早处理。三是定期对储罐外部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对储罐性能下降应有对策,设置储罐高液位报警器及其它自动安全措施,对储罐焊缝、垫片、铆钉或螺栓的泄漏采取必要措施。四是各涉及企业必须建容量足够的事故应急水池。
7.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一是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尽量避免事故发生。根据输送物料特性和距离,选择最为安全的输送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危险品的运输单位,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并制定危险 品泄漏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应避免进入城区和开发区的居住、商贸及人口稠密区域。二是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必须注明危险品名称、数量、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须有专门单位人员负责押运。三是被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在其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危险贷物标志》规定的标志,包装标志的粘贴要正确、牢固。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危险贷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8.其它要求。合理布局,园区内拟设置的罐区、危险品储存区等场所应远离人群集中地带和远离地表水体;严格实施园区三级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废水、液体罐等入河;园区管委会及企业提高水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监督和管理,择时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危化品不进入岷江,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应急预案情况
由于规划区内将来入驻项目较多,管理水平和企业本身存在的风险因素均有差异,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风险事故总是难以根本杜绝,对重点企业和环境风险较突出的企业必须制订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报环保部门备案。并按照预案规定,不定期组织演练,最大可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部关于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和企业自建信息平台主动公开园区内相关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排放许可 、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费缴纳、环保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等信息。
(六)园区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现工业集中区面积15.66 km2,分为一区三园,即:轻工产业园、精细盐化工产业园、轻化产业园。目前,精细盐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运行正常;轻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预计2016年12月竣工;轻化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已规划,待园区企业入驻前建设。
一、工作目标
以、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三、检查内容
以拉网检查与随机抽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年初签订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七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1.食品生产环节。以乳制品和含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油、水产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不能持续保持发证条件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散装”食用油(醋)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注水肉、来源不明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2.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中小型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证照、经营条件、货源追溯、查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产地准出证明、市场准入销售证明、食用农产品销售告知书、协议书等格式文本的落实情况。重点查处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行为。
3.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洗消保洁等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农村自办宴席、流动餐车、学校(托幼机构)、火锅店、大中型酒店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同时,加强对餐饮单位清洁能源存放使用情况、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和清洗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应改造全改造,应安装使用清洗的全部安装使用清洗到位,决不能打折扣。
(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1.药品生产环节。加强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和质量控制情况,原辅料质量标准是否健全,验收检验是否到位,原辅料的存储和转运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强化产品处方工艺的执行,中间体的存储和转运管理,物料平衡管理,产品质量可追溯性;加强检验试剂、对照品、标准品的配备和管理情况。严查关键岗位人员脱岗兼职,不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劣,私制滥切、外购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分包装,恶意增重染色、掺杂使假等违法生产行为。
2.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行及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行为;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销、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疫苗、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严厉打击以“讲座”、“体验式”销售等形式从事医疗器械宣传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第三类植入性高风险产品及体外诊断试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质量管理人员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9月5日-15日)。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执法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9月16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些食品药品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要及时采取停业整顿、关闭取缔和上限处罚进行集中整治,并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针对性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11月10日前向县局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这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管理责任,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督查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尤其是要按照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fengqiong”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天目山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工作核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有力确保了全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基本形势
我镇辖区内有化工企业3家、涉尘涉爆企业4家、烟花爆竹供应点4个,有规上企业21家,其它生产经营企业百余家、农家乐经营户353家,各类生产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监管任务繁重。今年以来,我镇在有效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针对本辖区和行业特点,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梅汛期间,全镇共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3次,其中Ⅰ级响应1次,在指挥上镇充分发挥应急牵头抓总,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机制,按照响应等级做好人员转移和应急抢险工作,整个梅汛期间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全镇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大应急”理念,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一是理顺应急指挥体系架构,按照“1+4+X”的综合应急体系架构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有效配强人员力量,由镇人武部长帅向业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镇各条线和面上的综合应急指挥工作。二是优化科室职能设置,将原来多科室负责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保、“四个平台”、道路交通六条线的工作,全部整合到综合信息指挥室来统筹管理,整合后的办公室,在职能上更清晰、任务上更明确、协同上更得力。三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上半年对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34个专项预案进行了修编完善,进一步细化了应急避灾和转移工作方案,把“三步曲”落到实处,做到定场所、定路线、定责任。
夯实应急“基础”,加足应急处置底气。一是规范化提升避灾安置点,完成原藻溪小学镇级避灾安置点和周云村村级避灾安置点规范化提升工作,桂芳桥村成功申报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二是加大应急物资储备,上半年,我镇按照镇村两级防汛防台物资配备标准,统一购置应急物资并发放到位,同时完善物资进出库“登记”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用到实处。三是开展镇村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委托华数对全镇23个村安装应急广播,实现自然村和灾害重点区域转移户全覆盖,确保预警信息全天候响应并有效传导到村到户。四是抓好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镇消防专职队的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一年来,专职队共处置灭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共22起,出动车辆28辆次。成功救出被困人员4人(普照寺讲经院和尚泥石流双腿被压、白鹤村电梯困人、两起车辆事故人员受伤被困),多次为群众清除马蜂窝,专职队的应急救援作用逐渐突显。今年,我镇率先在50人以上和存在厂中厂的13家企业中成立企业微型消防站,会同专职消防队定期对企业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初期火灾的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民间救援力量的村级应急队伍作用,加强培训帮带,目前全镇累计镇、村、社会等层面应急队伍278人,为应急抢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宣传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安全宣传常态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力度,镇每月固定1天时间,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知识宣传。上半年共发放居家安全须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册等宣传资料2800余份;二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年出动宣传车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百万员工大培训工作,为扎实推进辖区内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工作,我镇及时制定实施计划,召开部署会,明确企业完成任务数,做好线上指导和线下督促,通过落实考核、发放培训证书等手段促进企业员工培训工作落实,累计通过1221人,完成率达到120%,系全区第一家完成任务的镇街。有序推进特种作业“安全码”申领工作,超额完成特种码申领任务,累计完成率达到145%。定期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演练方案,全年共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码、人员转移等应急演练12次,指导企业开展消防演练85家次,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能力。
(二)探索创新,提升安全生产成效
分区划片,实现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将安监中队成员按区域定责,再与专职网格员联动起来,让每个企业、每处场所都有“责任人”。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作用,利用“掌上基层”、钉钉群、微信群等平台,开展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等工作,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
“三步”管理,有效提升安全隐患整改率。为有效提升安全隐患整改率,对企业严格按照初查、复查、抄送三步骤执行,倒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依托久安公司专业力量,对全镇132家企业分季度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第一时间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内完成整改,并严格落实复查机制,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者,利用季度例会通报、下发书面整改进度通报等举措,多管齐下督促企业,提高隐患整改率。一年来,共排查企业132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883处,完成整改865处,除个别企业因厂家拆建等特殊原因,未能限期整改外,其余隐患均完成整改,整体隐患整改率达到98%,有效实现了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突破了以往隐患问题多、整改率低的瓶颈问题。
(三)压实责任,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积极推进“浙江安全码”赋码工作。为实现人员精准转移和动态追踪,积极落实“浙江安全码”赋码工作。通过对地质灾害点、小流域山洪、危旧房、独居老人、农家乐等重点领域的现场排查和数据核实,确定转移人员并完成电子码申领和纸质码发放。共计排查疑似存在风险人员7393人,确定扩大转移人员1641人,其中重点转移人员95人。下一步将组织对各村转移责任人的宣传培训,进一步熟悉扫码流程,确保安全码在人员转移实战作用,切实做到精准智控。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闭环工作。为吸取各类事故的教训,联合应急管理局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先后开展了冶炼、涉粉、涉爆及LNG储罐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了一批潜在的安全隐患。积极落实区级隐患交办整改工作,全年共接收区级隐患交办件6件,接到交办件后,镇第一时间组织企业整改,落实具体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督促企业高质量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为有效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下半年,我镇先后两次召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业务培训会,对全镇40家规上和安全风险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培训部署。会上,第三方服务机构就风险体系建设中的风险等级划分、员工教育培训、风险体系文本制定等重点内容,逐一开展手把手式培训指导。并通过上门指导、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快推进企业创建工作。截至12月初,我镇已全面完成40家企业的风险管控创建任务,系全区率先完成工作任务的镇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发挥应急指挥的统一性、协同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同相关责任科室的工作对接,有效处理好日常管理和应急指挥两重关系,做到职责明确,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各行业领域的应急预案推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实战推演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有效处理,提高预案的实用性。
一、整治原则及目标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特别要针对蔬菜、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环节,加大巡查和抽验力度,提高抽验频次,扩大抽验范围。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经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畜牧和药监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经营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4、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5、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6、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
三、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乡镇(场、区)、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监管职能,将国务院、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要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员工。各级各部门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清理整顿阶段(6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场、区)、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涉及的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10月1日—12月5日):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各乡镇(场、区)进行交叉检查和现场督导,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行各业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及事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将此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县成立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之间要建立畅通的联络和信息沟通机制。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各监督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形成合力,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本部门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主体,严格追究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四)加强沟通,及时督导
1、各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工作联络员,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15天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每月8日和23日分别报送一次专项整治信息,县专项整治办公室汇集后向市整治办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