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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或企业所承担社会经济性和政治应当被有效地约束在一定的范围内。企业在更多的情况下应当体现出一种经济性的职能,而其政治作用只能被限定在社会架构中最基本的地位。新时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次级分配,而应当着重考虑其为国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可能带来的收益。即国有企业就是一种国有资产的管理形式而已,不带有任何个人或团体社会政治地位的体现。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省部级企业经理、地市级企业主管等等,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都是不正常的。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应当“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有饭大家吃”似乎成了一种约定。在相应环境的影响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明确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国有资产(或者国有企业)没有“产权和权责”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所体现出来的仅仅是一种政治资本而已,并且极大程度上忽视了市场经济的作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国有资产必须走企业发展的路子,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发展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只有这样做,才能够减少产权主体多元化发展的状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流通环节。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适当的监管约束机制
新时期为了防止国有资产在相应的改革中被恶性贬值或者国有资产管理没有实现其最基本的义务,国家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管约束机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细节进行层层把关和严格控制。对于国有资产流动的全过程做到有效的评估和预警建立一种全程追责的体制,以防止非必要的国有资产损耗。这种监管约束机制应当是全面的,包括社会性监督和管理系统内部的监督、网络系统监督等形式。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制定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随国家经济发展环境的调整而调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时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会根据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目标而逐渐调整)。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要关注激励机制方案的选择
(一)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有序推动
国有资产,作为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各类财产或财产权力,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物质性的作用。但是,仅作为一种静态的物质,是需要结合经济体的运转与流动来体现其强大功能的。把国有资产运转流动起来,使其成为动态的物质,即国有资本,才能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再者,市场经济,其本质就是交换,只有流动与交换,才能实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增值,资本也不例外。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一是在树立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意识,明确资产证券化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强化扶持政策,营造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二是积极探索,推动企业通过多种创新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化解流动性风险;三是突出重点,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资监管企业整体上市、核心资产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成为公众公司,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
(二)企业战略重组与后续问题的处理
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载体的管理,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难点与重点所在。只有重视改革,才能搞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其中,推进企业的战略重组是改革的核心环节。通过企业战略重组,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后续工作,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理顺机制,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指导监督企业既积极又审慎地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多元股权结构,通过其他利益主体的逐利本能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此外,针对已进行企业重组的公司,一是跟进企业战略重组协议的执行情况,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二是健全企业重组体制,推进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并明确重组后的企业功能定位、战略发展,有效规避生产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在处理后续问题中,政府也作为协调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严格把好关口,加大政府督导力度等方面,协助后续工作的完成。
二、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突出问题
回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历程,已有的成绩突破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是,从十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可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尚未彻底、尚未充分,还需要继续弥补缺陷与不足。主要从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三个层次进行阐述存在的不足。
(一)政出多门,国有资产缺乏统一监管机构
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国家所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应归于全体人民所有。但人人都是所有者,也导致了人人都不为其所有物负责,并在现实中人们普遍错误地认为国家所有就是归国家,与自己无关,也就不关心这些财产,因而这些财产也不存在具体真正实际拥有者。然而,即使是国家所有,由国家来管理,但是有些国家机关与部门,不愿意放弃其对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和收益,想成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由多部门来分担,这就必然导致了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的后果。在我国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着国有资产的收益权由财政部门行使,投资决策权由管委会、政府行使,人事权由组织人事部门行使的现象,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各项权能被人为分割,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清,缺乏一个具体、明确的承担者,没有单独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导致出资人依然不到位,无人负责的状况仍未真正解决。
(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场定位不明确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授权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机构,在实际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运作不规范,有回归行政主管部门的危险。同时,由于授权经营偏多,既不利于集约管理和规模经营,也不利于整合资源优势,难以实现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这些原因导致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能较好地分析市场需求,细分市场,实现市场的准确定位。
(三)角色错位,企业的经营自得不到真正落实
虽然自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始普遍放权,增加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全,但是由于以下两点原因导致企业自一直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相关主管部门作为政府机构既行使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政企不分,角色混乱;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的集团在实际运作中,往往既当“老板”,又当“婆婆”,仍然摆脱不了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旧习惯,再加上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滞后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形同虚设,使得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仍然得不到保证,企业的效益还不尽如人意。
三、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分析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与时俱进、水到渠成的,它对于进一步解决经济体制改革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了体制基础。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健全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为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位与虚置,首先需要健全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合理界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并按照出资关系规范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其次,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质量,增强国有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第三,树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推进各类经营性和资源型资产纳入国资监管体系,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公共资源和政府掌握的可生产收益的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转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大力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
规范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实际运作,加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监督作用,需要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利用资本市场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推动国资监管企业通过多种创新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化解流动性风险。其次,突出重点,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资监管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公布财务报告,披露真实信息,进而督促国有资产运营工作的运作,更好地发展国有经济。
(三)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坚持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这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根据我国的国情,物质水平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需要继续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生产力。因而,在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经济制度下,还需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具体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鉴定产权,权责明确,构建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创业致富的环境,吸引更多私营企业加入社会生产,激活他们的积极性和活力。二是依法保护非公经济财产权,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及参与上市公司的增发、重组,使上市公司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同时,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四、总结
财经法规是一切经济企业单位从事经济活动所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会计监督是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一系列的检查,从而促进企业各部门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因此,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不仅能够防范和制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且能够保护企业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会计监管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作用提升途径
(一)加强农业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认识
资产不仅是农业科研单位使用或占有的经济资源,而且是做好相关科研工作最基本的保证。作为农业科研单位的领导层,应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理清管钱与管物之间的区别,并及时扭转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的思想理念,特别是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应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予以执行,以确保对国有资产的良好配置与合理使用,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提高企业内部会计监管人员的素质
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监管的重视程度,提高会计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会计监管人员需具备专业眼光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分析在国有资产中所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能够提出相关应对风险的策略,做到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因此,为提高会计监督人员的全面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的对其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将企业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工作成效纳入到每年的绩效考核中,从而确保会计监管目标的最终实现。
(三)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管的制度
对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岗位的设置需具备工作的独立性,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使监管的功能与作用发挥到最大。会计监管的岗位应设立在企业内部的审计委员会,且给予监管工作人员一定的独立性和工作地位,对于监管人员所发现的任何重大问题,其有权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从而确保监管信息保持通畅。通过财务的业绩衡量指标,如资产的周转率、总资产的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的一系列定量指标反映出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率,并有效结合定性的指标对会计监管工作人员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综合的绩效考核,从而确保个人与目标的统一。
三、结束语
1.1保证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内部审计来维护。内部审计定期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查,有效避免出现财务问题,在出现问题时尽快发现并解决。而且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还能保证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财务信息失真,为国有企业发展和做出决策提供依据。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分析结果对国有企业利益实现、价值寒凉等方案的选择提供依据,能够实现企业利益和技能水平的提升。例如山东某国企定期派审计人员对财务部门进行审计,对财务政策运作和成本等进行审查和监督,有效的避免财务发生问题,同时也明确了各部分的管理职责。
1.2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有很大帮助。首先,在企业整体内部控制环境中,审计人员要想对财务部门进行审计,就需要掌握各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业务活动的关键节点,因此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更强;其次,对国有企业进行内部审计,能够客观独立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人员能够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确定日后发展方向,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具备良好审计技能和较高素养的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进行内部审计时,一定会以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守等方面为主要控制内容。如果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审计人员就会立即向上级提出建议。
1.3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进行规范因此企业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要求都较高,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最基本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执业知识外,还要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说是一种隐形监督方式,可以对会计工作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审计工作是通过对会计管理和核算工作纠正财务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会计管理和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财务问题的出现大多数都是会计人员出错而引发的,因此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
2内部审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监管作用
内部审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监管作用主要包括对存量资产监管和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内部审计监管。对存量资产监管的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包括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完善性和有效性;认定国有资产存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验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完成情况;分析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内部审计监管主要包括:减少国有资产必须由相关部门明文批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要确保手续完整且有偿使用;国有资产对外合资、投资或合作,要提前做出技术报告、可行性报告和资金来源及用途报告等,同时附有责任承担条款。
2.1对存量资产的监管第一,测算国有资产增值率:定期测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以反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x100%,结果大于100%为增值,等于100%为保值。这一过程要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并排除下列因素的干扰:国家或部门投资、拨款使资本或资本公积金增加;国家或部门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按国家规定对所有者权益减少或增加清产核资;按照国家规定评估或重估资产而造成的资本公积金的增减。第二,评价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企业法人签订经营责任书,明确法人对资产增值保值的责任。国有企业要建立对应的管理体系,因此内部审计在对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监督上可以从下面三点着手:第一,企业是否建立资产管理岗位或机构,是否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纳入经济责任制中;第二,对业务部门和负责资产保值增值的部门进行审计,包括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第三,监督企业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
2.2对国有资产变动的监管第一,做好资产价值评估和产权界定:国有企业在资产重组中都会引起资产变动,这就需要做好产权界定和资产价值评估。内部审计要对整个过程进行监控,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好审计工作:核对并抽查中介机构评估结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项目;帮助企业选择综合素质高的审计师和评估师。第二,为资产经营选择最佳形式:国有企业在市场、行业特征、资产结构和产品等方面都会不同,那么资产管理中选择实现企业经营规模的科学扩张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内部审计需要为资产经营选择最佳方式。第三,为企业选择合理经济规模:企业进行的兼并或收购都是为了更合理的配置资源,从而发挥其作用。如果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扩张,很可能使企业陷入困境。企业要从产品、技术、资金和管理等多方面考虑,从而选择最佳经济规模。内部审计要对企业决策提供帮助,内部审计在企业资产规模扩大的过程中,要以能换取跟高收益为基础,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第四,选择理想的目标企业,资产兼并和收购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目标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不当,不仅无法实现经营规模和资本的扩大,还可能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甚至背上更加沉重的包袱。内部审计要做好协助工作:理清目标企业问题和优势;对目标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将企业管理技术及一定资金引入目标企业并尽快转化为现实经济效益。
3结束语
【关键词】固定资产;国有企业;问题;对策
前言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企业改革的浪潮中得到深化和发展。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生产力要素,能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一个企业的固定资产状况及管理情况就能决定企业是否能够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能否最大化,关系到企业员工能否获得最大的实惠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分析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于企业和社会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中对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都结合了当前企业实际,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1、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作用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有形物质资产,同时也是企业生产的基础和产生利润的重要保障,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重要作用:①可以确保企业顺利生产、运营;②能够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给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利润。③使固定资产充分发挥生产工具的作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④能够促进企业生产力的大发展,为企业的发展获得巨大空间,能够有效避免固定资产闲置或使用不当带来的经济损失,能够实现企业资产的增值保值,最终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2、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工作实际联系当前形势下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深入的分析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投资规模大、使用部门多、使用范围广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特点,长时间的运行使用及固定资产的复杂性决定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难度非常大。
2.1资产登记与实际运用情况不符
固定资产卡片和实物账虽然有所建立,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管理过程中主要依赖财务部门账面资产。对一些使用年限长,处于报废状态的固定资产,在没有上级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随意处置相关资产。固定资产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转让时并没有办理财务调拨手续,直接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例如,某国有企业的车辆集中管理,集中二级单位车辆到企业进行统一调配,没有办理资产调拨手续,使得固定资产的转移不能够被财务部门所知,从而导致国有企业内部不同的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再如,部分国有企业并没有根据规定来进行审批手续的办理,造成了固定资产的随意购置,使得国有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最大化。此外,有些固定资产购入或建成后,由于制度漏洞、执行乏力、领导调动、财务纠纷等原因没有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
2.2管理人员缺乏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有些单位固定资产机构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很多资产管理人员大多是身兼数职,有的单位将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纳入财会人员的工作范围,违反了会计内部牵制制度“账物分离”的基本原则。还有些单位固定资产处于“谁用谁管,谁买谁管”的状态,管理人员多,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管理漏洞较多,管理制度大多是流于形式,缺乏实物管理。
2.3固定旧资产的潜能没有充分发挥
国有企业每年都会购入大量的固定资产,许多陈旧的固定资产还没有达到报废年限而闲置,并没有考虑旧资产继续利用的价值,直接导致了闲置资产日益增加,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大大降低,更严重的是有些陈旧的设备长期无人看管,并且不能够得到专门人员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久而久之,许多折旧资产就被彻底放弃,并且不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置,从而导致这些固定资产逐渐因为保管不善而被损坏。
2.4固定资产的经营管理效率低下
有些部门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非常混乱,谈不上什么管理章法,连基本的固定资产登记流程都不能顺利进行,使的固定资产的经营管理效率非常低,对企业内部运营和外部运转有着直接的负面影响。有些企业对经营指标比较重视,而往往忽略了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导致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减少使用年限,不能实现固定资产的利润最大化。此外,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不够专业,或技术上达不到要求,使一些固定资产闲置下来,造成了严重浪费现象。
3、针对问题提出的解决对策
3.1对固定资产管理要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健全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固定资产直接责任人应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问题,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看作是单位里最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提高认识,将管理意识逐级落实,并且要以合同的形式把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每一名管理人员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保证各项固定资产账实符合。每年都应该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核实,摸清本单位的家底,尤其是要查明盘盈、盘亏的资产形成的原因,并且要严格落实责任。为了保证各项固定资产账实符合,应该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做好适当的处置。同时,相关人员应该结合固定资产的结构和管理现状,使固定资产减少闲置,减少积压,都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2挖潜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提高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比
将旧设备维修后重新利用或充分发挥新设备的作用,都是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的关键,具体做法是:首先加大现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摸清固定资产从购入到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现象,制定固定资产保养计划,不断提高固定资产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的提高;其次,将闲置、报废和积压资产进行妥善处理。固定资产闲置会增加折旧,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从资产收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将闲置、报废和积压资产,在第一时间内引入市场,依据市场价格将这些资产快速变现和增值;再次,对于闲置资产的调剂活动,应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最后,资金投入必须严格控制,并且,必须加强资金投入项目的管理,使固定资产的投资收益得到充分的发挥。
结束语
固定资产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使用年限长,购入设备多,管理人员缺乏观念等原因,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由于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日益明显,国有企业越来越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只要管理人员提高了管理意思,固定资产就能够实现优化配置,实现闲置设备在利用,实现固定资产的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齐晓华.浅谈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2010年第31期.
[2]蒋锦华.浅析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J].新财经·上半月,2012年第1期.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重大改革课题,因此一直受到经济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关注。本文所涉及的政企关系并不仅仅是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而是包含了所有性质的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我国政企关系的新变化
1.政企关系类型日趋多样化
当前世界各国政府与企业关系大体上有三种:第一种是"警察与司机关系",政府与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政府只需要告诉企业什麽是不该做,企业其余事情政府一律不过问不干涉。这种政企业关系在欧美发达国家比较普遍。第二种是"手足关系",即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依赖,官商一体。日本的政企关系属于该种类型。第三种是"父子关系",企业隶属于政府,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对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拥有决定权。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政企关系大致属于这种类型。
我国经过近20年的改革,政企关系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是原来的纯粹的"父子关系",而是在逐步向包括上述三种类型的混合型政企关系过渡:政府与部分国有企业之间、一些乡镇政府与其所辖的乡镇企业之间依然保持着"父子关系";政府与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交通警与司机"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与其所办的企业、部分乡镇政府与乡镇企业之间则形成了利害相关、生死与共的"手足关系",政府与企业一体,政府企具有了业化倾向。
2.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的关系日趋突出
以前,每当谈起政府与企业关系,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但是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其他所有制企业迅速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重要支柱。政府与企业关系不再局限于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而政府职能部门与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企业整体之间的关系日益引起关注。这是因为职能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具有特殊性:首先是职能部门与企业的关系涵盖所有专业领域;其次是职能部门仅仅在某些特定职能上与企业发生关系;第三是职能部门与企业的关系是随机的,非紧密性的;第四是职能部门视企业为均质的,不论企业性质如何,规模多大,都按同等方式平等对待;第五是职能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多为由法律调整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很难由行政手段调整。因此,职能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现阶段政企关系中的基本关系,在国有企业改革进展到一定阶段后,职能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将是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全部内涵。
3.企业与所在地政府之间的关系重要性增强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与上级主管政府之间的关系逐步理顺,而越来越多的与所在地政府之间发生关系,如就业、税收、企业社会负担的转移、企业支援地方建设等关系。同时,大型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也面临如何与所在地政府打交道、建立良好关系的问题。这些企业绝大部分的日常经济活动都发生在所在地,要受所在地政府约束与管辖。当地政府对企业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否顺利进行,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企业对当地政府的支持也会促进当地的社会经济良性发展。
4.政企双方在职责上越位与缺位行为同时并存
政府的越位行为表现在与国有企业政企不分、干涉企业经营、乱收费等方面。其缺位行为表现在国有资产出资者缺位、公共服务提供者缺位、市场竞争监督者缺位等行为。企业的越位行为表现是一些国有企业私自处置企业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强迫企业职工购买企业股份等行为。其缺位行为表现有国有企业没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功能、企业不能按国家政策规定保障下岗职工权益、不履行保护环境职责产生严重污染以及偷税漏税等行为。
5.政企关系的当事主体呈现多元化状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企业关系不再仅限于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而是政府与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不只是企业与专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不仅要与主管政府打交道,还要处理好与企业的本部以及各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的关系。政企关系主体日益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所呈现出的上述变化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经的阶段。对于我国的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来说,这些变化是新生事物,在处理双方关系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种种问题,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影响良好政企关系的建立,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
二、政企关系新变化产生的原因
1.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计划经济体制对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变化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为适应市场竞争,企业必须成为市场的主体,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从而与在法律上是行政法人的政府具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两者之间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法律上保证的这一平等关系,对政企关系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府职能进行转变以提高效率,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传统体制是下中国政府的经济职能具有明显的弊端。其一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与其他职能高度集中在一起,缺少必要的独立性;其二是政府的经济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场机能,用经济计划和行政命令排斥和取代了市场机制;其三是强调用政府的经济职能(当然同时也使用其他职能)同时解决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问题,政府的经济计划和宏观管理直接"侵入"到企业的微观经营管理内部。这种状况直接阻碍了中国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转换政府职能以越来越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要求。因此对政府职能进行了转变,经过其主要表现是:(1)部分专业经济管理机构改组为经济实体或行业协会,不再承担政府职能。(2)暂时保留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亦将生产经营权大幅度下放给企业,并进行了大规模的机构和人员精简;(3)政府管理方式发生了初步转变,如减少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强化宏观调控职能等;(4)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实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的新路。政府职能的转变,为政企关系的变化消除了一个直接障碍。
2.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
对外开放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引进了外资,也产生了同时产生了几种新新性质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独资企业。这些企业与我国各级政府在一开始就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为我国原来单一的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增添了新的内容,也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了探索的渠道。
3.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我国2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沿着两条线进行的,一是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确立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的,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稳定运行。二是所有制改革,构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所有制基础。所有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到1997年迅速发展到占经济总量的1/4,涌现出了一些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非国有制经济的壮大与发展,为政企关系的转变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出现,也是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出现了纷纭复杂的局面,导致了政企关系新变化的出现。
三、合理的企业与政府关系模式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企业对政企关系的转变前景十分关心,并纷纷提出了自己所希望的政企关系模式。综合起来看,合理的企也与政府关系应该具备以下原则:
1.主体平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同样,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行政行为责任的行政法人。企业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因而从主体资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法治原则。行政机关和企业是不同的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关系,调整这种关系的准则职能是法律。行政机关的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必然会影响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动职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本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行事,所实行的行政行为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当行政权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业权益时,企业有权要其行政机关补救或赔偿。企业也必须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3.权利、义务对等。政府的权利是征收税赋,义务是为纳税人提公共服务;企业的权利是获得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是向政府交纳税赋。
4.平等保护原则。在职能部门面前,不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是企业法人,因此,任何企业依法经营都要受到平的保护,任何企业违反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高效原则。办事效率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的表现,是政企关系是否协调的重要标志。政府办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同时推动企业效率的提高。国际经验表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起飞与发展的关键。因此政府的办事效率不仅是政府内部问题而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6.经济原则。经济原则适用三种情况:
(1)政府机构设置应遵循经济原则。一般来说,要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行政机构过小和公务员太少是不够的,但机构庞大人员冗肿也是不行的,因为会导致人浮于事、职责不清的问题,形成政府内部自我服务的恶性膨胀。因此,机构设置应考虑经费问题,尽可能的降低纳税人的负担或把有限的资源更多的应用于科学、教育、卫生等事业上去,造福于民。
(2)政府制定或实行某项法规、条例时,应综合对比该项实行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或经济效益以及带来的负效益,当社会效果大于负效应时才能实施,反之则不应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