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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清洁、环保、绿色”为目标,以建立“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重点,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全市农村清洁、美丽、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同步推进、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总体安排和要求,我市计划利用两年时间。按照。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的原则和“先净后美再提升”的要求,确保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一年内有明显改观,两年内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两年后转入常态化管理。阶段目标任务是:
1、2011年,以集中整治“脏乱差”、建设环卫基础设施为重点,以“三川、四线、五点”为突破口,有效遏制农村面源污染,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镇村基本建立起以“五有”为标准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即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辆,有一支认真负责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专业清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机关驻地率先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乡镇机关和乡镇驻地街道各建成一个水冲式公厕,龙亭、芝川,西庄、昝村、龙门10月底达到镇区整治标准。各镇(办)50%的行政村达到村庄整治标准,108国道、旅游线路、304省道、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在10月底前率先达标.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3个,省市级卫生村10个。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国、省道达到国家养护标准。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高标准的水冲式公厕。初步形成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所有出土工地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车辆冲洗率达到60%以上。
2、2012年,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镇、村全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乡镇驻地街道再建一个水冲式公厕。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村庄整治标准。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4个,新创建省市级卫生村20个。乡镇驻地基本实现“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目标,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乡道路、通村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三、整治标准
1、镇区:镇区街道住户门前无私厕、无煤房、无路障;垃圾箱、收集点等设施设置合理,垃圾日产日清;街道路面平整,路牙以上普遍硬化,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散放禽畜和暴露垃圾;车辆划线停放,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广告,牌匾整齐美观,无乱贴乱画;农贸市场经营摊点摆放整洁有序,无影响交通的马路市场。
2、村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建有村民卫生制度或公约;建有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主要道路平整干净,排水沟渠畅通;巷道无暴露垃圾、无禽畜粪便,无柴草乱放,无污水乱泼,无禽畜乱跑,无乱搭乱建,无秸秆焚烧;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村(居)民饮用水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村内基本做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国省道沿线村庄商店、餐馆、修理厂等各类经营场所门前路面硬化。
3、道路:落实道路管理、养护责任制,保持国道、省道、县乡道、村道等路面平整、完好、整洁,排水沟通畅。垃圾及时清扫、收集和运输,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无擅自挖掘或占用道路的现象,道路红线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无毁坏路产、阻塞交通的加水洗车点。
4、河道(沟渠):落实河道(沟渠)管理、保洁责任制,保持河道(沟渠)水清、景美,河道(沟渠)岸边无垃圾堆积物,无水面漂浮物,无擅自占河填渠现象,河道(沟渠)管理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
5、加油站: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建有高标准水冲式公厕,配备洗手、烘干,梳妆、机械通风等设施,内外墙壁贴瓷砖美化,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时清洁公厕内外卫生,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墙面无乱涂乱画。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建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四无”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市指导、镇(办)主抓、村主体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市上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指导.各镇(办)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一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针对问题,安排工作。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镇(办)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村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对涉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有关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
(二)建立健全“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规划,逐步到位”的原则,研究制订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方案。
城区范围内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镇区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区域性填埋”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偏远地区行政村,实行“户清扫、村收集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可一村或几村联合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炉(窑),进行填埋或焚烧,降低山村生活垃圾收集拉运成本。按照每年收集运输三分之一行政村生活垃圾的目标,三年内实现全覆盖,五年后基本纳入市垃圾处理系统。
组建镇(办)保洁专业队、垃圾转运专业队和行政村保洁专业队三支专业队伍。镇(办)驻地保洁专业队不少于5人,保洁员工资不低于上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镇(办)垃圾转运专业队根据车辆配置情况确定,工资按每人每月1000元落实;行政村保洁专业队至少2人,保洁员工资由行政村自行确定。在国家公益性岗位分配中,向镇(办)和行政村保洁员岗位倾斜。
每月的第一周,全市普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周”活动。
(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财政局每年为每个镇(办)补助20万元环境卫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补助经费逐年提高。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镇(办)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拉运、填埋各行政村生活垃圾等。为每个镇(办)配备2—3辆垃圾转运车,所配置车辆由镇(办)统一使用和管理。每个区域性垃圾填埋场补助20万元。
市财政设立“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90%的资金用于对镇(办)的以奖代补;10%的资金用于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11年起,市上对当年评选的市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先进村(获得省、市级卫生村命名的除外),次年给予每村一次性2万元奖励,由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对当年创建成国家、省、市级卫生镇,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创建成省级、市级卫生村,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由市爱卫办组织实施。在对地质灾害、沉陷区、水源地、边远地区贫困群众移民搬迁、建设新村时,要统筹解决环境卫生设施投入。
发挥镇(办)和行政村在农村环境整治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各镇(办)对居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筹集费用用于镇(办)保洁员工资,具体征收标准参照城区标准。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以自筹解决为主。根据“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解决,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筹集费用专项用于村级环境卫生管理。筹集费用使用情况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由镇(办)和全体村民共同监督。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乡镇可将垃圾处理费收取权、垃圾填埋场复耕后土地使用权、垃圾清运服务进行招投标等方式,交由社会投资主体或社会保洁公司统一承包、统一转运、统一处理,避免乡镇环卫设施及设备重复投资,减轻财政负担。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偿机制。
4、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
实行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市对各镇(办)目标责任考评范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年进行一次考评。
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一次“镇办交叉检查”活动。并对每次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对督查通报中一年内被两次通报点名批评的单位,由市文明办、市爱卫会取消文明乡镇、文明村和卫生单位等方面的荣誉称号或申报资格.
实行部门包联督导制度。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联督导各镇(办),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买行群众评议制度。每年在各镇(办)组织一次“群众性满意率调查”活动,调查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5、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各镇(办)编制垃圾填埋场及村镇规划,同时协助镇(办)积极申报和争取项目,抓好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局要加大生态农业和沼气工程建设力度,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和污染防治。林业局要积极推进道路、河渠植树造林和村镇“三化一片林”建设工作。交通局、公路段要抓好国省道及主干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指导各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广泛开展“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环保局要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水务局要加强农村水质监测,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保障问题,抓好河道及渠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商务局要抓好辖区内国省县道沿线加油站“卫生公厕”的改造和建设。工商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理整顿。农综办每年确定1—2个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完成5—10个贫困村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落实每个贫困村30万元的环境卫生整治投入。
6、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他们的组织引领作用。通过召开动员培训会、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引导他们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调动基层干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根据市局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乳制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当前各直属局、分局对辖区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换发扫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市局食品处于8月14、15日对部分直属局、分局的乳制品换发许可证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现就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工作和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业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直属局、分局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中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一、关于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工作
1.严格区分换形。
因与《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配套的现行工商系统二版软件食品流通许可模块经过几次改版,应属换发许可证范围的情形较多,各直属局、分局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务必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相应的变更(备案)措施。
(1)不经营乳制品,但流通许可证中食品类别载有“乳制品”内容的,应到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申请核销该食品类别,换发新的不含“乳制品”经营项目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到注册登记部门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2)不经营乳制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类别也未明确载明“乳制品”内容的,但经营户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在《经营食品类别表》中勾选了“乳制品”项目的,由经营户填写《取消乳制品许可类别申请表》(见附件一)交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登记在案并存入该经营户的食品流通许可档案中。各直属局、分局要在本次乳制品换发许可证扫尾工作结束后,将该种情形详细汇总上报,市局食品处将协调信息中心统一做后台数据处理,确保该种情形以后不被统计为乳制品经营户。
(3)经营乳制品,但未换发新的乳制品经营项目单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由工商所(分局)巡查监管人员督促经营户到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申请换发乳制品经营项目单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明确是否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4)经营乳制品,已经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但未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由工商所(分局)巡查监管人员督促经营户到注册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2.严格把握换证条件。
本次乳制品经营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出发点是抬高经营门槛,进一步规范完善乳制品经营许可,各直属局、分局要充分认识换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以下把握换证条件。
(1)提供经营户(经营者)银行开户证明;
(2)建立或加入电子信息追溯系统的相关资料;
(3)现场核查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是否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严格许可档案管理。
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在办理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业务时,经营户提交的变更资料(包括《取消乳制品许可类别申请表》)、《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以及收回的原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等要按照要求规范入档。
4.严密协作注重统筹。
在换发许可证时,应及时告知经营户凭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注册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负责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企业监管部门和工商所(分局)在办理年检、验照业务时应注意严格把关,确保食品流通许可证上食品许可范围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工商所(分局)巡查监管人员在对乳制品经营户实施日常监管查看《食品流通许可证》时,把乳制品(含、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项目是否单列许可作为必查事项重点关注。
二、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业务
1.保持食品流通许可中经营项目和食品类别一致。
改版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软件流程中将乳制品(含、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许可经营项目单列,同时在许可食品类别中以“勾选”的形式出现“乳制品”字样,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食品流通业务流程时,应注意将食品许可经营项目和食品类别保持一致。
2.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软件使用相关表式。
对于申请乳制品许可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受理人员在书式申请材料齐全后,进入现场核查环节时,工商所(分局)现场核查人员应打印《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见附件二,来自于食品流通许可软件流程),在申请人配合下进行实地现场核查,并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填写《核查表》。现场核查时,应重点关注是否建立或加入电子信息溯源系统、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是否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力度,有力打击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整体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为出发点,切实维护企业无形资产,培育和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力,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指导、严格执法与制度建设、发挥企业自主作用与强化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推动全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坚决遏制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二、工作目标
(一)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长效机制。
(二)区行政执法部门商业秘密保护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司法机关通过司法审判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力度得到明显加强;我区企业商业秘密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发案率显著降低;企业通过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三)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一步提高,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四)形成多平台、多载体、多层面的宣传工作格局,促使我区商业秘密保护舆论氛围更加浓厚。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研,掌握保护现状。通过调查问卷、企业走访等方式,以现代纺织、机械装备、船舶海工、食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与物联网、节能环保四大新兴产业,以及建筑业和现代物流业为重点在全区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调查摸底,摸清全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情况,剖析商业秘密保护的薄弱环节,提出我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调查报告和建议对策。
(二)精心指导,健全保护措施。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一对一”上门辅导,帮助企业确定点、区域,人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拟定各类保密协议文本,并及时指导企业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等文书,为企业提供法律及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业务服务。
(三)提升效能,加大保护力度。针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涉案客体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维权查处难的特点,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研究,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做到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有效衔接,最大限度震慑违法分子。
(四)强化宣传,增强保护氛围。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法律讲座、以案说法、商业密秘保护知识竞赛等措施,提升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认知水平。定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经验交流,扩大商业秘密保护的社会影响力。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全区企业中营造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导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领导、工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法制办、经信委、商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商业秘密保护办公室,由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
(二)职责分工
工商局:在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牵头开展全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负责做好全区商业秘密保护的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全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动态;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意见、方案,拟定保密制度等示范文本;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案件排查,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联合执法,查处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和通报。
区法制办:参与工作意见、方案、计划的起草,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区经信委:负责产业安全,指导职能范围内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区商务局:指导企业做好经营信息保护工作。
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审判力度;进一步完善与其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
区检察院:及时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加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会商、衔接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涉及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不断提升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效能。
区公安局:负责侦办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与工商部门一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理论研讨、案例分析,支持并参与各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在执法中的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区司法局:加强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积极为涉及商业秘密保护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区科技局:指导、帮助、督促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为企业商业秘密认定有关工作做好咨询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企业保密协议及员工竞业限制约定文本的审查,做好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条款)和员工的指导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对岗位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培训,培养一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管理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是当前我区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对于激发和鼓励当前我区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激情,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区产业体系长远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抓实抓好,切实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信息互通、定期通报、联席会议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形成强大的护秘合力。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由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通报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局、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执法办案”主线,推动“三大转型”,营造“三个环境”,坚持严格执法,科学监管,务实高效,强化服务,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向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转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新起点上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二、守土有责,守土尽职,全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工作。
(一)加强反垄断执法研究。各地要积极拓宽反垄断案件来源,多渠道收集和分析媒体报道、行业动态、社会组织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嫌垄断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拓宽反垄断执法领域。依法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作,坚决破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对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垄断案件坚决进行查处并及时公布。
(二)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紧紧抓住当前市场竞争中多发易发的热点问题,加大对传统领域和互联网等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公共服务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以电信服务、有线电视、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为重点,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以医药、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以农资、建材、汽配、家具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仿冒、虚假宣传、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以鼓励创新为重点,着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主动引导企业增强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意识,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对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管力度,对改革后新产生的中介机构和服务项目,加强监管,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中介经营行为。对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件要适时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关注,达到震慑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在执法手段上注重刚柔并济,惩大恶,诫小过,衔接好案后规范和服务,提升执法“公信力”,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工商、支持工商。
(三)组织开展“保民生、维权益、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今年,将以“保民生、维权益、促发展”为主题,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销售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实施巨奖销售、强迫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短斤少两”、以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违法招募、违规培训、跨区销售等违法行为,杜绝传销行为向直销市场渗透。。三是开展汽车修理(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汽车及零配件销售中假冒伪劣、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传销,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对传销行为保持高压严打,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苏鲁豫皖四省打传工作协作机制,在巩固创建无传销社区成果的基础上,学习先进经验,扩大创建范围,开展“无传销县区”的创建。
三、优化职能、提升效能,努力开创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一是专项整治要从传统管制型工商向现代服务型工商转型。进一步理清监管与服务、执法与发展、罚没与规范的关系。哪里有阻碍经济发展,就应在哪里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规范依法经营,引导行业自律。二是执法检查要从条线独立执法向综合监管执法转型。坚持系统化集成监管业务,全局化整合监管资源,各条线协调、协作、协同,部门牵头、分工明确,实现监管资源、业务、流程全面整合。三是综合治理要从工商部门单一监管向社会协同治理转型。要借助外力,形成合力,从而提升执法效能,实现政府监督、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的三统一。不仅完善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已建立的执法协作机制,还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强化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还要借助社区、村委会力量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二)拓展执法办案监管领域。做到常规工作出新,重点工作出彩,难点工作破题,亮点工作增色。围绕“效能建设”要求,打好基础性常规工作。注重执法人才梯队培养,组织开展对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典型案件的研讨,组织全系统突破并成功查处一批房地产、直销、汽车修理(配件)、网络经营等新特案件。
(三)强化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指导工作要了解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做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指导前移,继续推行“执法办案挂钩联系点”工作格局,认真组织基层开展执法调研活动,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切实做好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现就2012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继续按照“1+X”(以机械化秸秆还田为主,结合其他多种形式利用)的模式,建立比较完善的秸秆收集体系,努力拓宽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形式利用途径,确保全市当前40.9万亩稻麦产生的16.05万吨秸秆的综合利用率达100%,杜绝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和秸秆抛弃水体引发水体污染,确保上级巡查火点零通报。
二、利用途径
(一)机械化秸秆还田。依托我市农业机械化装备齐、水平高的优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粉碎还田、灭茬埋压等形式的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2012年全市投入秸秆还田机564台,完成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13.67万亩(占全市小麦种植面积的75.8%),计划完成水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5.4万亩(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的23.6%)。
(二)秸秆能源化利用。提升和完善秸秆集中收集体系建设,试点推广顾山镇东岐村秸秆气化后集中向周边农户供气及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项目的成功经验,探索秸秆能源化利用途径,促进低碳农业和循环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秸秆肥料化利用。
1.秸秆生产商品有机肥。借鉴联业生物成功经验,以畜禽粪便为主料、秸秆为辅料,借助微生物的力量,生产商品有机肥,实行秸秆资源的循环化、无害化、产业化综合利用。
2.秸秆覆盖栽培。以果园、茶园、蔬菜地、经济林等高效经济作物为实施对象,进行秸秆地面覆盖,实施耕地保护性耕作,蓄水保墒、培肥地力,减控田间杂草滋生。
3.套播麦轻简栽培。在研究、完善关键技术的基础上,推广应用套播麦轻简栽培技术,遏制秸秆田间焚烧现象。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以秸秆为主要原料,采用二次微生物发酵技术,将秸秆加工成食用菌栽培基质。
(五)秸秆饲料化利用。以规模化奶牛养殖场为实施对象,依托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农学院、省农科院等单位的科研成果,将秸秆直接用作饲料或通过青贮、氨化等技术处理后用作奶牛饲料,减少养殖成本,提高牛奶质量。
三、责任分工
(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新区、临港新城及各镇(街道)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所辖区域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要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责任制、管理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健全三级工作网络。健全完善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切实做到镇(街道)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户包干到田,形成镇村负责、部门联动、分片包干、专人负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夏收与秋收期间,各镇(街道)和村、组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巡查与应急小分队,建立值班、巡查、日报与应急处置等制度。
(三)明确部门分工职责。市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统筹考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及项目的立项;市教育局负责加大对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宣传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市财政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专项经费和有关补贴的落实;市公安局负责对焚烧秸秆造成他人公私财产损失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查处,保证秸秆运输车辆的安全通行;市监察局负责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因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督查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秸秆堆放清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市水利农机局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的实施和相关技术的培训、示范推广、面积的落实、机具配置以及秸秆抛河阻碍行洪或者侵占航道的监督与查处;市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秸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设备的示范和推广以及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项目的落实与实施;市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发动与巡查执法,并及时掌握各地秸秆焚烧着火点的卫星遥感监测和信息;市城管局负责各地秸杆田间露天焚烧情况的流动巡查和执法监管;市气象局负责观测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烟幕发生情况,分析形成污染的大气环流原因和发展趋势,搜集周边地区大气烟幕发生情况,负责传送省气象局制作的“秸秆焚烧气象卫星监测报告”,为监管和执法提供参考。
四、政策引导
(一)机械装备购置使用补贴。目前在享受省级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对购置农机的农民再给予配套补贴,分别补贴秸杆还田机1500元/台、秸杆压捆机1.4万元/台。
(二)实行秸秆禁烧补贴。市财政按每年稻麦种植面积1.5万亩以下的镇(街道)5万元、1.5—4万亩的10万元、4万亩以上的15万元的标准直接补贴至完成秸秆禁烧任务的镇(街道)。秸秆焚烧被省级巡查或卫星遥感发现的,每次扣2万元;被本市巡查发现的,每次扣0.5万元,扣完为止。工作突出的,另行奖励。
(三)实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采用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和饲料化等多种形式综合利用本地秸秆的,根据秸秆利用实绩,市财政给予20元/吨的补贴,村企各半享受。
(四)实行机械化秸秆还田补贴。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操作手,严格按照机械化秸秆还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按实际作业面积,市财政给予5元/亩的能耗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综合利用涉及面广、难度大,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环保、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农机局、农林局、环保局、城管局、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领导小组,分别在市水利农机局、农林局、环保局设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和秸秆禁烧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园区要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小手牵大手、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及召开现场会、科技下乡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活动;要结合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特别是加强对农机操作手的宣传和教育,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与普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财税工作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现就2012年全市财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确定的全年财税目标任务,以“三重一大”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四大计划、四个转型”,以“转型升级,创新创优”为主线,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政策,力推实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实财政增收基础。按照“稳增长,保民生”的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事业支持。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不断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市委、市政府确定2012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目标46亿元,同比增长31%,税收比重达到80%以上。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服务大局,着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扶持企业联系制度。对年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建立财政重点扶持项目库,对连续两年纳税增长15%、地方税收增长20%以上的企业财政优先扶持。二是用足用活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帮助和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抢抓发展机遇,争取政策支持,重点对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企业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向企业信贷支持,利用财政担保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积极争取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四是做大总部经济规模。立足现有总部经济基础,鼓励总部企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废旧物资企业突出招大引强,积极引进租赁、商贸流通、广告、服务等总部企业。工商、国税、地税、财政等相关部门为企业引进设立“绿色服务通道”,为总部企业做实做强提供有效保障。五是做大做实融资平台。积极研究金融政策,完善沂河综合改造、泵站改造、保障性住房、旅游开发等融资项目手续,确保间接融资10亿元。加快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确保2012年上半年发行成功。建立有效的政府融资还贷长效机制,确保投融资工作的连续性与持久性。
(二)强化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全市税源状况调查分析。建立重点税源监测制度,加快财税库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实行税源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分析收入情况,协调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及时部署阶段性征管工作重点。二是开展重点领域税收专项整治。对房地产、矿山开采、房屋租赁、商场超市及低税负企业等重点行业,加大税收专项清理整治。重点开展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整治,优化税收结构。三是加强对零散税收的的征管。充分利用各镇委托代征站,集中开展零散税收的税源调查、财源培育、税法宣传,税收代征工作。四是规范总部经济税收征收办法。严禁市内乱拉乱引,对弄虚作假、恶性竞争等行为,将对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市政府按季考核国、地税部门和各镇总部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五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执收、执罚部门的积极性,保证非税收入稳定增长。加大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等征缴力度。
(三)保障重点,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低保工作,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兑付项目占地补偿和失地农民救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扩面提标,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效益。二是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加大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三是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深入实施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农桥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等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四)深化改革,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对镇及开发区的财政体制。加强体制运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充分调动镇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开发区自我发展的能动性。二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综合绩效管理,强化综合绩效考评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效衔接,逐步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预算安排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扩大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加大直接支付力度,加强财政专项管理,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防范财政支出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管,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监管。建立规范、科学、安全的资金运行机制,加强收入监管,组织非税收入征缴专项检查,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监管。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资产管理平台,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四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控制规模,逐步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考核和奖罚兑现
财税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镇、各部门、经济开发区要增强大局意识,牢牢把握财税工作的主动权。各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财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
通过刚才全省电力供应形势的分析可以预见,今年将是我省电力供求矛盾最为突出的一年,保煤、保电形势异常严峻。年迎峰度夏期间省网最大用电负荷预计达到4100万千瓦,与年最大负荷3608万千瓦相比增长了13.6%。受机组运行不稳定、新机投产晚、电煤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省网机组可调容量仅为3555万千瓦,预计迎峰度夏期间省网供电缺口将达到485万千瓦。同时,今年省内电煤供应缺口达1500万吨,电力供应将由缺煤转为缺煤、缺机并存格局。若电煤供应形势恶化或质量下降影响机组运行,供电缺口将进一步加大。从我市情况来看,保煤、保电形势也十分严峻。
电力供应方面:一季度,我市全社会用电量达10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8%,最高用电负荷490.7万千瓦。度夏期间预计最高负荷将达到550万千瓦,与去年夏季最大负荷479万千瓦相比增长了14.8%。结合省网整体缺口以及历史负荷压限分配指标来看,预计度夏期间省电力公司分配给电网的负荷压限指标在60—80万千瓦左右。按照省电力公司有序用电工作安排,今年电力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应急时段从年6月1日至年10月10日,我市电力供应呈现缺口大、时间长的特点,为积极应对电力短缺的局面,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正在抓紧制订我市有序用电方案。
电煤供应方面:由于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尚未完成,本地煤矿产能没有释放,煤源紧缺,电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状况还将持续。目前进厂标煤单价平均在960元/吨左右,较去年同期上升160元左右,电厂存煤量偏紧。截止5月6日,统调电厂电煤库存为57万吨,其中大唐洛热、阳光电厂存煤不足3天,远远低于正常水平。受电煤供应紧张的影响,各电厂购入电煤煤质较差,火电机组掺烧劣质煤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机组的发电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造成锅炉磨损严重,除尘、脱硫设备不堪重负,增加了机组非停次数。
目前,地区统调电厂装机容量为809.5万千瓦(含小浪底水电194万千瓦),但受个别机组缺陷、煤质差、缺煤停机或带不满出力、水电机组调峰等原因影响,实际发电出力仅526.1万千瓦,其中火电453.1万千瓦,小浪底水电73万千瓦。加之大唐首阳山电厂并入网,实际我市可调出力仅445.8万千瓦。5、6月份小浪底调水调沙结束后,实际出力只有10-20万千瓦,将进一步降低电力供应能力。根据分级调度原则,统调电厂出力由网、省两级电力调度统一管理,统一在全省范围内调配,地调电厂出力由地调管理,由地调调配,我市电力供应受机组发电能力及省网分配指标双重制约。面对当前电力、电煤供应紧张的形势,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解决当前供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千方百计化解瓶颈制约,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坚持合理分配电量,确保有序用电
根据国家发改委4月21日下发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以及省下达的用电指标,市发改委会同电力公司要按照安全有序,合理分配的原则,抓紧编制我市有序用电方案。一是坚持有保有限、确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居民、保学校医院、保农业生产、保重点企业、保利税大户、保熔炼炉等连续作业的企业和城市公共设施的用电需求;通过企业轮休检休、错时避峰、科学调度,确保安全度夏。二是实施分级调控。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供电公司下达的限电指标,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合理调控调度,要重点保证辖区内的重点企业,鼓励地方电厂(龙羽宜电、华润热电)和小水电厂全开满发运行,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新安、伊川电解铝按照省下达的负荷指标,严禁超用超占;对直供用户要加强监控,各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下发的轮休计划,合理安排生产,杜绝各种超占负荷现象发生。三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把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不发生重大人员身伤亡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三、加强统筹联动,确保迎峰度夏工作安全顺利
(一)强化组织协调,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市发改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对全市电力供应高度关注。实时掌握发电企业煤炭库存、供应、机组运行情况,电网供应与全市用电负荷平衡情况,并通过数据日报制度实施密切监控。煤炭、工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及时分析、预测、评估电力供需趋势,统筹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随时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不顾大局或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二)抓住关键环节,增加电煤供给。市煤炭局积极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加紧协调龙门煤业、义煤宜洛、义煤新安等煤炭企业向我市统调电厂供煤,帮助电厂到周边煤炭生产企业采购煤源。市工信局帮助电厂做好电煤供需衔接工作,落实煤炭供应重点计划。市发改委积极帮助电厂解决基础发电量、资金、运输等问题,落实电煤铁路运输计划。交通、公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保障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的各项措施,对于因缺煤造成所在地区电厂停机或者为了局部利益人为设置碍障,阻挠向其他电厂供煤的县(市),要核减其当地用电负荷。各电力生产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公司负责人要亲自抓煤炭采购,按照省内电煤对口供应方案,迅速衔接沟通,落实煤源,重点加强对山西、陕西以及我省其他地市煤炭的调入,尽可能增加电煤库存量。
(三)精心组织调度,优化电能资源配置。在当前电力紧张的情况下,省政府要求各发电企业机组稳发满发,发电企业要加强机组运行管理,严格各类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保证机组始终处于安全、稳定、有效的良好状态。市供电公司要积极向省电力公司争取用电指标,统筹调度,同时不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限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排放、未安装负荷监控装置企业用电。要组织非连续性、可调节的电力用户在低谷时间用电,采取避峰、错峰措施,降低电网高峰负荷。电力部门要随时检测分析电网的运行情况,强化电力电量平衡,积极协调厂网矛盾,及时发现和评估电网紧急状态对全市社会和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七*路,位于市中区,北起二七新村南路,南至二环南路,距离约2公里。该路路面存在着龟裂、下沉、破损等严重问题,交通经常堵塞,严重影响了居民出行和日常生活,特别是沿途附近广大社区居民对此问题反映尤为强烈,急需对该路段进行综合治理。去年,我在政协会上已就此事提出了议案,但尚未彻底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该道路特别是*小区路段年久失修,即使维修也是小修小补,未能彻底解决道路严重损坏、脏乱问题。
2、由于该路段道路严重破损,路面坑洼不平,造成车辆通行速度缓慢或绕行;沿途附近居民增加,而且车流量不断增大,都加剧了交通堵塞,特别是上下班时更为严重,致使市民出行很不方便。
3、由于道路严重损坏和环卫清扫不够及时,而且由于今年冬天道路管道施工更造成路面砂石、尘土较多,每当车辆通过时就扬起沙尘,刮风时更是尘土飞扬。
4、由于道路严重损坏,在夜间或雨天(部分路段严重积水)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存在安全隐患。
二、建议
七*路长期存在着脏乱差问题,不仅影响交通,影响市民特别是沿途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与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不相适应的,另外,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坏了*市的省会城市形象。为此建议有关部门深入现场和社区调查察看,并尽快采取措施对道路实行重点整治,全面提升道路功能,从根本上改善道路状况。
1、针对七*路脏乱差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该路段整治方案,全面启动改造工程。
2、要重点对该路段路面整体翻修改造,不能再满足于修修补补。
3、按规定加强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及时发现破损路面并修补,加强道路环卫清扫,及时洒水降尘。
4、加强农贸市场的统一规划、修缮和管理,既方便群众,又改善了环境,是从根本上解决路况拥挤、脏、乱、差的途径之一。
您提出的《关于七*路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促进发展、加强管理、趋利弊害”的原则,依法从严治理“网吧”,通过清理整顿达到管理到位、经营规范,促进“网吧”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协调一致,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章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清理整顿‘网吧’工作办公室”。主任:董红彬副主任:刘恩孙何敬成员:谭华生肖良清李向东肖福生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
三、工作步骤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调查摸底。(七月八日至十二日)各工商所要在前阶段整治“网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查,掌握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开展调查的同时,对所有网吧下发《重新审核登记注册通知》,对无照、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必须于七月十二日前自行整改到位。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和重新办理审批登记。(七月十二日至七月二十日)城区四个工商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由综合监管科牵头组织成立专项工作组,实施清理整顿工作。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擅自出租或转让营业场所营业执照的,从严予以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改。各工商所要严格按照重新审核登记的程序,对“网吧”在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登记,对未能获得重新登记注册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专项清理整顿期间,一律停止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注册。第三阶段验收总结。(七月二十一日至七月二十五日)各有关单位对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接受省、市工商局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当前“网吧”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各单位要抓住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和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及国家、省、市工商局的要求,严格管理,不搞政策变通,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工作,对清理整顿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