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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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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

第1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关键词:电子信息产业产业安全经济安全技术安全信息安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子信息技术席卷全球,电子信息技术不仅已经成为一个新兴支柱产业,而且前所未有地影响其他传统产业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美国等发达国家严格控制其高端通讯技术、计算技术的应用和传播,比较重视信息产业的安全状况;而我国无论是在主观意识上、技术标准上还是产业管理政策上,都忽视了电子信息产业安全防范。2009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如何维护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经济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安全已经提上日程。笔者从产业安全的含义界定、产业安全理论和电子信息产业安全构成三个方面阐述通过加快创新发展,维护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安全。

产业安全的定义

尽管国内外学者们对产业安全的含义有不同的解释,但概括起来有狭义和广义两个范畴的认识问题。从狭义角度看,产业安全仅仅只是经济领域的问题,不涉及技术领域,只是运用经济手段寻求经济的安全性,是指在开放的经济体系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特定产业如何在国际竞争中保持独立的产业地位和产业竞争优势。从广义角度看,产业安全指的是保证产业顺利发展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因此广义的产业安全是指一国重要产业所处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相对稳定,产业内外先进技术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持续培养核心竞争能力,使产业在其幼稚阶段、发展阶段能够抵御外来各种因素的威胁,并能持续发展的状态。

产业安全相关理论综述

(一)产业保护理论

产业保护理论是研究产业保护对象、产业保护手段、产业保护程度和产业保护效果的一种产业安全理论。其核心思想是:产业保护的目的是保护产业的竞争力,使被保护产业不断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保护的手段应该是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多种保护方法;保护的对象应是在全球产业链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产业、节能的产业和具有强外部性的产业;保护的难点是对开放度和保护度的把握,在国家层面上是开放的,在产业层面上是适度保护的,即应为产业发展提供开放的成长环境和良性的保护措施。可见,产业保护对竞争环境的培育很重要,这种保护应是暂时的、高效的,旨在促使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技术外溢,并不断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二)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

从长远来看,只有不断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才是维护产业安全的治本之策,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产业国际竞争力是产业安全的核心。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集合构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是竞争优势的形成及发挥。也就是说,产业国际竞争力是一国某一产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实际显现和形成的优势,它反映了一国某产业的生产力水平。从竞争优势的形成角度来讲,产业国际竞争力更强调和依赖于企业的策略行为和创新能力。为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强化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利用资源等。

(三)产业控制理论

产业控制理论是从产业控制力的角度探讨产业安全的理论,它主要关注外国直接投资(FDI)通过股权、技术、品牌、经营权、决策权的控制,而对东道国产业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东道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一国的产业控制力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本国资本对国内产业的控制力和对市场的占有程度;第二,是本国政府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力和产业政策效应。产业控制力的高低主要受国际资本进入的影响,大量外资企业的进入会侵蚀本国资本的产业控制力。

电子信息产业安全释义及其构成分析

与一般产业相比,电子信息产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研发投入高、创新速度快、风险性大等特点,因此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的内容与一般产业安全相比,运行过程中对技术和信息传递的要求更高,具有特殊性。根据产业安全的概念,结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特点,在考察电子信息产业安全水平时,不仅要从经济角度出发,还要注意电子信息产业中技术开发、使用等方面的安全。

因此,本文对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的概念做出如下界定:电子信息产业安全是指一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在开放经济背景下,其所处的经济政策环境相对稳定,产业保护措施相对合理,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相对完善,产业内外先进技术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持续保持要素的高投入并持续培养以技术为核心的内在竞争能力,使电子信息产业能够在其幼稚阶段、发展阶段抵御外来各种因素带来的威胁,并能持续发展的状态。根据产业安全理论和电子信息产业安全概念的界定,电子信息产业安全可以分为经济安全和技术安全两大部分。

(一)电子信息产业的经济安全

电子信息产业的经济安全是经济领域中的产业安全问题,主要考察产业所处的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环境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产业在国际上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何在,是否有竞争优势;产业和产业内技术是否过于受国际市场制约;政府和企业对行业的控制程度如何,是否很大程度上受外资和国外市场的影响等。

1.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环境。产业发展环境是产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受到国家产业政策、产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的影响。

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是指政府部门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通过税收、投资等方式对电子信息产业的资本、人才和技术环境产生影响,扩大电子信息产品的市场需求,刺激和保护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各种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开发政策、风险资本政策、科技投入政策等。

市场竞争环境是指我国加入WTO后为了与国际体制接轨,我国的国内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芯片、手机、电脑等高技术的电子信息产品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利用国内外的资源进行生产销售。但同时国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大量进入,与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竞争,同一行业或行业之间的企业竞争更加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能否扩大市场份额,取决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

2.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维持产业的生存空间是指国内产业的产销量应该快于或至少不慢于国外产业产销量的增长,只有这样,国内产业才能保持创新和发展的能力余地。而维持产业一定的生存空间要求产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产业国际竞争力能够显示一国某个产业的竞争优势,揭示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电子信息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电子信息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产业的贸易竞争指数。在国内市场上,电子信息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其竞争力较强,因此,在影响电子信息产业安全方面,更侧重于其国际方面的竞争力。3.电子信息产业对外依存度。产业对外依存度主要反映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依存度过低,说明一个国家产业发展过于封闭,而太高又说明易于遭受国际因素波动的影响。考察电子信息产业在对外依存方面是否安全可以从产业的进出口对外依存度、资本对外依存度和技术对外依存度等方面考察。

产业进出口对外依存度反映国内产业的生存对原材料、零部件进口和产品出口外国市场等的依赖程度。产业进出口对外依存度越高,产业受国际市场负面影响因素就越大,产业的生存安全度就更低。参考国际经验,将进口依存度的“基本安全”状态范围定在30%较为合理,上下增减5个百分点可以算出其它安全值。

产业资本对外依存度反映国内产业的生存对外国资本的依赖程度,如果产业资本对外依存度较高,说明对外国资本依赖度越大。如果外资供应有较大的变动(如撤资或垄断),那么将会影响到产业的正常发展。

产业技术对外依存度反映国内产业的生存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程度。在产业技术对外依存度高的情况下,短期存在着技术供应中断可能带来的产业停滞风险;从长期看,如果引进与消化不能协调进行,产业不可能建立起自主的技术研发体系,竞争力就无从谈起,安全更没有保障。一旦外方停止转让技术,而产业自身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又严重不足,将会影响其国际竞争力,进而影响其生存安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中许多行业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

4.电子信息产业控制力。与产业对外依存度相同,电子信息产业控制力主要反映本国政府和企业对产业的控制程度。如果控制力过低,某一行业有过多的资本股份和市场份额控制在其他国家或集团手里,说明易于遭受国际因素波动的影响,没有自。反之,如果控制力过高,又不利于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本。考察电子信息产业控制力是否恰当,可以从外资市场控制率、外资股权控制率和外资技术控制率等方面考察。

外资市场控制率反映国内产业市场上受外资企业控制的程度。按照国际反垄断法的规定,该指标的警戒线为20%,上下增减5个百分点算出其他安全值。

外资股权控制率反映国内企业资产股份受外资企业控制的程度。通常来讲,单个企业外资股份额达到20%~30%可达到对企业的相对控制,超过50%即达到对企业的绝对控制。因此,该指标应限制在30%以内,上下增减5个百分点算出其他安全值。

外资技术控制率是从技术角度反映外资对国内产业控制的情况。单个企业的外资技术控制率与国产化率之和为1,可通过国产化率计算单个企业的外资技术控制率,将外资技术控制率按产值加权平均,即可得出产业的外资技术控制率。

(二)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和信息安全

由于电子信息产业对技术和信息高要求的特征,在分析电子信息行业的安全时必须考虑其技术和信息安全。

技术是把“双刃剑”,凡有技术使用的地方,就有安全问题存在,技术发展越快,技术给人类安全带来的威胁就越大,这就是技术的社会后果的具体体现。技术的社会后果,是指技术成果应用于社会之后所产生的负面作用或不良影响。技术的社会后果,一是背向社会后果,二是侧向社会后果。背向社会后果,即技术成果被用在与该项成果创造者的预想和公众利益完全相反的方向上。电子信息产业作为高技术产业,在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时应考虑好此项技术是否会造成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从而加强防范,采取一定措施,利用技术有利的一面而控制其有害的一面,保证产业技术的安全。

而随着信息化的普及和电子信息产业本身的特性,此行业对信息系统有很强的依赖性。再加上电子信息企业几乎所有的数据和商业机密都存放在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内,所以这些都给企业的信息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一旦管理不当就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电子信息产业的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网络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从大的方面讲,信息安全主要包括:运行安全(主要是由网络和计算机构成的平台)、交易安全(传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内容安全、个人或单位隐私保护。

参考文献:

1.何维达,宋胜洲等.开放市场下的产业安全与政府规制[M].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

第2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均将提供内生增长动力,预计电子信息制造业销售产值增速小幅回升至14%左右。

受全球经济有所回暖、国内经济延续2012年第四季度以来复苏态势的积极影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当前运行较为稳定,1~4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6万亿元,同比增长14.4%,保持平稳增长,但制造业部分的运行状况依然不容过于乐观。

2013年下半年,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走势将略好于上半年,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的快速发展、信息消费的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均将为产业发展提供内生增长动力,预计全年销售产值增速小幅回升至14%左右。

2013年下半年,在世界经济弱势复苏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整体既面临公共领域信息化投资加大、企业市场回暖等发展机遇,又面临财政投入趋紧、盈利能力有待增强等挑战,整体需求以稳定为主,产业发展将呈现“先平后上”的同比增长态势,预计全年增速约为27%。

低速发展趋势已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潜在增长率低速发展的问题愈加尖锐,受制于人口红利衰减、生产要素成本上涨、能源与环境约束力强化、国际大规模产业转移结束、传统比较优势消退的客观问题日益显现,产业潜在增长率步入低速发展阶段。

从2013年初的产业增长态势来看,产值增速虽相比2012年同期略有上扬,但并未出现足以扭转局面的决定性因素,成本上涨、比较优势消退等矛盾甚至更为突出。

1~4月,中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销售产值27529亿元,同比增长12%,仅比2012年同期高出0.5个百分点,仍低于2011年同期11个百分点,比1~2月和1~3月分别下降了2.4和0.6个百分点。“低速发展”问题始终贯穿于整个上半年的产业经济运行之中,已成为当前产业转型升级所需攻克的首要难关。

电子计算机行业和电子元件行业是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两大主要行业,二者产值之和长期占比全行业产值40%以上,对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与否有着“晴雨表”的作用。1~4月,电子计算机行业和电子元件行业出货值分别同比增长6.8%和0.1%,增速均比2012年同期下降了5个百分点。

电子信息制造业从根本上而言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但在某些低端环节又表现出劳动密集的特征,进入门槛并不高,且缺乏宏观投资政策的积极引导。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的社会资金一直集中投入在光伏、LED等可快速形成规模的领域。随着产能集中释放和国际市场的变化,曾经的热门投资已成相当一批企业资金链的沉重负累,造成连带的负面效应,严重损害了社会资金进入电子信息制造领域的积极性。 电子信息机电行业不景气是引致产业整体投资下滑的重要原因,1~4月累计完成投资440.9亿元,同比减少14.7%,其中光伏设备相关领域投资同比减少29%;以多晶硅为主的信息材料行业投资同比减少38.3%。

受美国“内包”潮、人口红利优势逐步弱化、行业恶性竞争等环境影响,中国软件服务外包行业生存环境日趋艰难。中国软件服务外包单纯依靠人力成本优势的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2013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文思海辉、软通动力、浙大网新等龙头企业的净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软通动力净利润同比下滑9.9%,文思海辉净亏损170万美元。

云计算、大数据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力广,涉及硬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整个电子信息产业体系,国外巨头在云计算、大数据领域的强势进入,势必会影响中国IT行业的整体发展,面临延续“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落后局面。最近曝光的美国“棱镜”事件凸显出中国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的薄弱,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瓶颈待突破

针对当前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明显放缓的问题,其一建议由主管司局牵头联合相关司局,充分发挥行业研究机构和专家力量开展专门研究。同时深化对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当前发展瓶颈、未来发展优势、重点发展模式、主要发展途径的系统性、基础性研究,为下一阶段推动产业发展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其二,推动出台智能终端推广补贴政策,对农村和边远地区购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等智能终端,参照“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模式给予一定额度补贴;对农村中小学、卫生服务站、图书室、文化站等非营利性公益机构购买智能终端予以补贴。

采用类似节能平板电视推广补贴政策的形式,制定智能电视推广补贴政策,对购置智能电视的消费者提供适当资金补贴,促进智能电视的普及应用,激发更多需求,带动消费升级,进一步提升信息惠民水平。

对新购置数字家庭产品或“以旧换新”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降低数字家庭产品进入普通消费者家庭的门槛;同时,针对消费者对数字家庭信息服务认知度低的现状,对使用数字家庭信息服务业务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通过免费开通试用、半价补贴等多种形式,推广数字家庭业务,通过引导消费者实际体验,激发居民的消费意愿,促进数字家庭普及推广。

其三,部省市共建一批信息消费领域新兴应用普及推广示范产业基地,围绕数字家庭、北斗导航等信息消费领域的新兴应用,加强终端制造商、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的纵向联系与整合。以产品为载体,以用户体验为导向,以具体运营模式完善为目的,部省市共建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跃、成效显著的国产智能终端相关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发挥产业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在企业可独立市场化运作及盈利的基础上,加快创新商业模式。

其四,进一步拓展财政资金支持渠道,继续做好国家各财政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安全可控产品的示范应用。推动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借鉴国际国内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决策,联合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金融企业、大型工业企业共同筹资,用于规划部署投资一批大项目,集中力量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支持以获取核心技术为目标的跨国并购等。

第3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确保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者应用服务等经营性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根据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调查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地反馈与调查统计有关的统计资料,配合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电子信息产业统计。

第四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电子信息产业,是指为了实现制作、加工、处理、传播或接收信息等功能或目的,利用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所从事的与电子信息产品相关的设备生产、硬件制造、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以及应用服务等作业过程的集合。

(二)电子信息产品,包括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以及软件产品。

(三)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是指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原始记录、原始台账,编印调查统计报表并下发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依法填报,对统计结果及其他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的活动。

(四)统计资料,是指以纸制品、电子媒介等形式保存的,能够反映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的数字、文字、图表等统计信息。统计资料包括电子信息产业调查对象的原始记录和原始台账、调查统计报表,以及经过分析、研究、加工或整理的统计分析报告。

第二章监督与管理体制

第五条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属于国家统计工作中部门统计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具体行业督导,实行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双重监督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实施全国范围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应当接受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政府决策的实际需要,拟定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应当按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进行。

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报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第九条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包括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调查计划以及统计调查标准等内容。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加强电子信息产业统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专门用于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技术设备,建立采集、处理、传输电子信息产业统计信息的网络化管理系统。

第三章统计人员和统计机构

第十一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指定所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委托其他相关人员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以下称“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

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设立统计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门统计工作人员(下称“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从事电子信息产业统计信息的采集和申报工作。但是由于人员或其他资源有限、不具备统计工作相关条件的电子信息产业社会团体除外。

第十二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中承担如下职责:

(一)对全国范围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拟定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本办法及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的执行和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

(四)对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指导并监督实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网络化系统的建设;

(六)依法审定、公布全国范围内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或其他统计资料;

(七)保管全国范围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报表;

(八)对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和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九)组织开展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中承担如下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监督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和实施;

(三)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或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开展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网络化系统建设;

(六)依法审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或其他统计资料;

(七)按照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或其他统计资料;

(八)保管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报表;

(九)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和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在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中承担如下职责:

(一)对本单位各职能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填报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报表,配合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电子信息产业统计;

(三)按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如实报送与统计调查有关的统计资料;

(四)对本单位执行统计计划情况和经营管理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原始台账的档案保管制度;

(六)按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网络化系统的建设;

(七)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

第十五条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统计调查权。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有权检查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原始记录和原始台账,调查、搜集有关资料,要求有关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统计报告权。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有权对调查统计报表予以整理和分析,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统计分析报告。

(三)统计监督权。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有权对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检查,责成有关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改正不实的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负有如下义务:

(一)如实提供或填报调查统计报表或其他统计资料,保证所报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不得私占、拒报、迟报、误报、漏报或者遗失统计资料;

(三)不得利用统计调查工作之便窃取、泄漏国家秘密或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商业秘密;

(四)对于其掌握的统计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统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五)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或信息。

第十七条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不得为其私人目的,窃取、使用在统计工作过程中掌握的统计资料。

第十八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负有如下义务:

(一)配合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活动;

(二)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篡改、拒报、迟报、误报、漏报或者遗失统计资料;

(三)不得扣压统计分析报告;

(四)对于其掌握的统计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统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五)及时答复并处理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所反映的问题。

第十九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直接负责人员负有如下义务:

(一)不得篡改统计资料;

(二)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的数据或信息;

(三)不得对拒绝篡改统计资料和拒绝编造虚假数据或信息的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四)发现调查统计报表或其他统计资料的来源、计量方法或计算标准有误的,应当向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指出,要求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核实和修正。

第四章统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可以采取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经常性调查、一次性调查等方式进行电子信息产业统计。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实施全国范围内电子信息产业的重点调查、抽样调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实施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的重点调查、抽样调查。

第二十二条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调查项目编印调查统计报表。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拟订全国性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报表,报送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审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拟定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报表,经同级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调查统计报表应当载明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调查项目中包含的调查统计对象、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标准等信息,并在右上角标明调查统计报表的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和有效期限。

第二十四条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分为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和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据其所拟定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委托,在本行政区域内配合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进行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之前,应将所拟定的调查统计报表报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上报的调查统计报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查。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

(一)在已经完成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中,已经存在相同或相近的调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或者其他统计资料的;

(二)拟采用的调查统计对象范围、调查统计项目、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标准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拟定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不相一致的;

(三)对于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即可满足政府调查统计目标需求的统计活动采取普查方式的;

(四)对于通过一次性调查即可满足政府调查统计目标需求的统计活动采取经常性调查方式的;

(五)对于通过年度调查即可满足政府调查统计目标需求的统计活动采取季度或月度调查统计的;

(六)对于通过季度调查即可满足政府调查统计目标需求的统计活动采取月度调查统计的;

(七)月度以下的周期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的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其调查统计对象超出本办法规定的适用对象范围的,应事先征得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的同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的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其调查统计对象超出本办法规定的适用对象范围的,应事先征得同级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的同意;其调查统计对象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应事先征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调查统计对象范围、调查统计项目、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标准不得与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发生重复或者冲突。

第二十八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或其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收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报表后,应当对其本单位的相关原始记录和原始台账进行归纳和整理,由其相关负责人员予以审核并签署或盖章,在指定的时限内报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或其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将调查统计报表报送后发现有误的,应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更正。

第二十九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准确、如实、及时填报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调查统计报表。

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有权拒绝填报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载明法定记载事项或者超过表面记载有效期限的调查统计报表。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权宣布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载明法定记载事项或者超过表面记载有效期限的调查统计报表为无效的调查统计报表。

第三十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编印的调查统计报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编印的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定同意的调查统计报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统计报表所载明的法定记载事项,不得篡改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如实申报的调查统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填报的调查统计报表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或复核,确定调查统计报表的有效性,并依据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标准进行整理、加工和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第五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加强电子信息产业统计信息调查、收集、分类、处理、存贮、和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三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建立审核、登记、保管、借用、移交、销毁等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档案中所保存的原始记录、原始台账、调查统计报表或其他统计资料。

第三十四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应当依法妥善保管业务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原始台账。

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保管期限应在1年以上。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保管期限应在2年以上。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涉及经济运行、行业发展的重要数据和年度报告,应当永久保存。

第三十五条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资料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

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

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原始台账、统计数据或其他统计信息的公布,由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决定。

第三十六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上报的统计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需要单独个别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统计信息的,应当事先征得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同意。

未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不得对外提供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反馈的统计信息。

第三十七条军工电子统计信息的整理、保存和传送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在配置安全防护设施的专用房间内进行,所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应进行物理隔离,并通过军工主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进行传送。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将军工电子统计信息保存于独立的存储介质中,并及时清空所用计算机中的相关内容。

单独携带存有保密信息的介质或设备外出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进行自身经济效益或工作成绩考核的,应当依据其所保管或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的统计资料。

第三十九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其已经公布或出版的统计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咨询等服务工作。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为以个人研究或学习或者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信息数据咨询服务对象免费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咨询等服务工作。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向数据信息咨询服务对象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咨询或服务工作,发现数据信息咨询服务对象将该咨询服务的结果用于商业途径的,有权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咨询服务成本费用或地方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其他费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建议相关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报请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四)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原始台账、调查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数据或信息的;

(五)利用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之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六)干扰或阻挠统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统计监督的;

(七)擅自编制统计调查报表的;

(八)擅自公布统计资料的;

(九)未按规定的方式传送统计信息的。

第四十一条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报请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利用统计调查工作之便,窃取、私占、篡改、拒报、迟报、误报或漏报统计资料的;

(二)利用统计调查工作之便,窃取、泄漏国家秘密或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商业秘密的;

(三)擅自泄漏统计资料的。

第四十二条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相关直接负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报请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擅自修改或篡改统计资料的;

(二)强令或者授意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的数据或信息的;

(三)对拒绝篡改统计资料和拒绝编造虚假数据或信息的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发现调查统计报表或其他统计资料的来源、计量方法或计算标准有误,未及时核实和修正的。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在进行地方性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规定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该项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

第4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政”、“行政分割”的状况,就要求在县市城经济层面、省城经济屉面进行跨区域网络构建,并通过完善垮区域网络构建

中的节点建设,打破行政区划的锁定状态,实现优势资源的跨区域共享与合理的分工,引导产业集群走向高端道路。

关键词: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跨区城网络;节点

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视角

电子信息产业是福建省三大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对福建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从总体上看,福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初期阶段,对外资特别是台资企业的依附性较强,产业链延展性不足,地方生产网络建设、地方创新化网络建设和社会软环境建设比较落后,跨国公司进驻后对当地的扎根性需求不足。同时,各行政区内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往往呈单打独斗的状态,未能站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协同发展的高度,对各行政区的集群建设进行有效协调和规划,造成一些项目重复建设以及各区的产业链不能很好的相接和充分的延展。

关于产业集群的研究,最早涉及的是阿尔弗雷德・韦伯,他从空间聚集效应角度对产业集聚进行了研究。马歇尔从地方产业集群与大企业功能优劣的相互比较对产业集群进行了研究。波特则从产业竞争优势角度,对专业化产业的集群现象进行了研究。此后,各地方兴未艾的产业集群现象,又引起了一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从网络构建角度对产业集群进行研究。Mark Lorenzen和Volker Mahnke(2001)分析了社会网络和地方产业集群发展的关系;台湾地区一些学者如陈慧娟、吴秉恩等运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解释了台湾地区中小企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大陆学者刘斌从地方生产网络构建角度出发,提出把网络划分为交易网络、技术网络和社会网络三个层次,并且提出只有这三种网络能够实现有机结合的时候,网络才对技术创新和扩散、市场交易与合作发生重大作用。本文认为,在产业集群网络构建上,除了要构建本地的各种网络之外,还应该注重跨行政区的网络构建,从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 福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跨区网络构建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福建电子信息产业以高于GDP增速2倍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2003年,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达450亿元,占全省GDP的8.6%;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接近3帆;电子信息产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接近70%,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39%。2004年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360亿元,居全国第7位;增加值341亿元,居全国第4位。福建也由此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之后的第四个电子信息产业主要聚集区。

福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福州和厦门。目前福州电子信息产业已初步形成:以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导航设备为主的投资类电子产品;以家用视听产品为主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光电元器件、显示管、电源变压器、集成电路及其芯片、各种电源线等为主的基础元器件类电子产品。其中投资类产品已经初步形成了华映光电产业集群(位于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冠捷显示器产业集群(位于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映光电产业集群人驻了包括“中华映管”、日本JVC(生产偏转线圈)、韩国LG(生产荫罩)、日本NEG(生产玻壳)、以及新大陆、实达等国内上市公司在内的近20家电子类企业,投资规模已超过10亿美元,项目全部投产后,年产值将突破100亿元;冠捷显示器产业集群聚集了冠捷电子、捷联公司、缔邦公司(生产光纤通信设备、通信技术软件项目)、香港永德信公司、韩国SKC集团(开发锂电池项目)等几十家电子类企业,以冠捷公司为龙头的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130多亿元。

厦门电子信息产业已初步形成:以计算机及外设、移动通讯及导航设备、各种电话机等为主的投资类电子产品;以视听产品彩电、收录音机、激光视盘机(VCD、DVD)和家庭影院为主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微电机、电容器、光电器件、液晶显示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电源变压器、继电器、各种电源线、磁性材料、导电橡胶等为主的基础元器件类电子产品。行业内拥有“XOCECO"、“Amoisonic”、“DELL”、“Panasonic”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享有盛誉,形成了厦华、厦新、戴尔、松下、建松、TDK、FDK、宏泰、中桥、台和、东金科技、法拉、华联、宏发等30多户产值上亿元、几十亿元的骨干企业,厦华、厦新、戴尔三家的产值之和占全行业总产值的60%以上。

但同时,我们发现,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各自为政”、“行政分割”的现象较为严重,即产业集群基本上是在地方行政区划范围内发展,而很难跨区域实现产业集群的自然发展。地方政府从各自利益出发,为了打造各地的“名牌”和吸引更多外资,盲目地以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违背了产业集群发展的内在规律,造成许多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规模攀比。不同地区的相关产业链缺乏横向和纵向整合,大大阻碍了生产要素和产品的有效配置和自由流动,以及区域间专业分工的发展,使集群的规模难以做大,集群本身也难以走向高端道路。例如,马尾与福清地理位置相近,电子信息产业基础都比较好,但至今仍未实现有计划的网络构建,两地还不能真正实现跨区的资源集中利用,两地的产业链也不能实现充分的整合,从而影响了集群效应的充分释放以及集群向高端道路发展的速度。而从福州与厦门的电子信息产业构成来看,目前两地许多产品产业链存在着高度同质现象,如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彩电、光电元器件、显示管、电源变压器产业链等。而且两地制定的未来几年内的发展计划当中,都只突出本市过去的发展成绩,并根据本市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现有基础,做出相应的发展目标和计划。而没有考虑两地的共同优势及互补优势,没有根据两地现有的产业基础、产业结构和不同的市场定位,在吸引外资特别是台资上,以及在承接两个三角洲的梯度转移上,进行分工协作,走“错位”的发展战略;因此,迫切要求改变过去“各自为政”的发展模式,进行跨区域网络建设,使产业集群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集聚的作用,实现技术、信息等要素的共享和产业集群的自然发展。

3 跨区网络构建必须首先解决的两个问题

3.1 改变过去对地方行政官员单一的考核机制

长期以来,政府对地方行政官员政绩的考核缺乏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标准,除了政治觉悟、思想品德、领导与组织协调能力等之外,主要也还要看行政区经济增长(如吸收外资数量、外贸进出口总额、区域经济增长率等指标)。这种考核办法无形中为地区经济发展只讲速度不讲质量与效益、只顾局部不顾全局等起了促进作用,加剧了地方争投资、争项目等

矛盾,助长了地方重复建设和急功近利行为。

因此,今后应该建立与完善考核地方政府及官员政绩的科学方法与标准。在建立与完善这些方法和标准时,为了鼓励和保证跨行政区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发展,除了其他有关指标与要求外,必须特别地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及官员是否具有开放发展、区际合作与外界接轨的强烈意识和工作态度,工作思路和方法是否符合开放发展和对外联合的要求。二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问题是否能做到合理有效地处理。一方面,在本区域的上一级区范围的分工协作网络中,是否能科学合理地把握自身所处的地位与应起的作用。是否能在自身合理的“角色”和“位置”中取得应有的成绩和发展;另一方面,要分析评价该区域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所做的有关配合与协作。三是要重视与评价一个区域在经济协同发展中,推动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促进商品和要素流动所做的贡献。

3.2 解决区域产业结构趋同化问题

我国区域经济一直是行政区经济,经济组织内部按官僚体制划分,设置行政级别。这种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很容易使地方政府出于对地区利益最大化实现目标的追求,过分热衷于投资那些附加值高、利润大的,但可能只是短期利益或不符合本地区在区际分工中的产业,由此引发盲目投资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了产业结构趋同问题。目前,厦门与福州的电子信息产业在很多领域表现出同质性,为了使两地的电子信息产业能够协同发展,两地要打破现有的以行政区划为主导模式下的区域功能分工,超越行政区划的界限对经济区的功能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共同构建两地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跨区网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通过区域内部的统一协调,打破在资金、人才、技术、资产重组、人口和产品流动方面的各种障碍,确保形成区域内部的统一大市场,实现区域内部的市场开放和要素的自由流动。

4 跨区网络构建思路

4.1 网络构建的设想

为了推动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福建电子信息产业应该从区域发展的层面出发,而非按照固有的行政区划进行产业集群规划;应该打破“行政分割”和“各自为战”的局面,按照区域“组群”式发展的思路,整合集群的价值链,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实现优势资源的共享与合理的分工;应该充分发挥区域产业集群效应,尽可能解决集群的同质化、低层次竞争的问题,引导产业集群走向高端道路。

在县市域经济层面上,一是要发挥马尾与福清地理位置相近的优势,加强两个区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在产业链“魔杖”的指挥下,使两个区的电子信息产业跨越行政区域界限而融为一体。目前两个区的龙头企业冠捷电子、捷联和中华映管长期保持着密切的经济往来,冠捷科技和中华映管还共同组建了一个总投资达5000万美元、最初年产能超过600万件基片的LCM生产合资企业,以便充分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LCM生产规模和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但这并没有真正打破行政区划锁定状态。要真正实现两个地区的协同发展,必须让两个区的更多企业加人到两区的协同合作中,实现两区产业链的广泛整合,实现区域的“组群”式发展。二是加强福州和厦门两个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之间的跨区网络建设。为了避免两地在产业选择以及吸引外资过程中出现重复引资、重复建设现象,两地必须加强协作与分工,尽可能站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规划、相互补充,使两地能够得到协调发展。目前两市一些重复建设的电子产品生产线,可以加强合作,统一开发,统一利用,也可以走“错位”发展的路线,走特色产业路线。如福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主攻显示产品领域,厦门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主攻IC设计、应用软件开发、光电等领域。同时,两地处在产业链上下端的企业,应该加强合作,真正实现两地产业链的对接。比如中华映管过去一直专注于液晶面板(液晶电视制造业上游产品),面对两岸跨国公司对液晶电视和液晶面板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想向下游的整机制造延伸;而同时厦华电子公司主营彩色电视机、彩色监视器等产品,近几年由于某些子公司经营不善,资金上一直捉襟见肘,无法满足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平板电视市场上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两个公司合作之后,中华映管将拥有从屏资源到整机生产完整的产业链,厦华电子公司将获得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资金上的保证,而产业链上下游的疏通,无疑将极大地提升它们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在省域经济层面,一是要构建跨海峡网络。充分利用近年来台湾电子信息产业加紧外移的时机,发挥两岸隔海相望的区位优势和较为灵活的政策优势,在全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引资力度,主动对接台湾产业链,吸引台湾电子信息产业的产业链高端部分向福建转移。具体规划上,不同地区也要讲究“错位”的产业对接战略,如福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可以依托现有的显示器产业集群的集聚优势,充分利用产业关联效应,注重以产业链招商,加大对台湾显示器及计算机外设产业的引资力度;厦门则可以依靠其光电产业的雄厚基础,重点做好对台湾光电及通讯产业的承接工作。同时,要搞好本地生产网络建设,为台湾电子信息龙头企业创造扎根性生产的需求。二是要构建泛海峡西岸经济区网络。从地理区位上看,福州一厦门沿海电子制造带位于珠三角与长三角两大中心的中间,起到了连接作用,这是福州和厦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一个极好的机会。福州、厦门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地理优势和信息优势,主动加强与珠三角和长三角电子信息产业带的互动,利用两个三角洲电子信息产品雷同化竞争激烈的机会,主动承接两个三角洲和福建之间的“梯度转移”,完善配套产品的产业链,进行深层次的产业分工与产业互补性协作(见图1)。这方面厦门已经先行走了一步,2004年3月10日厦门市政府、厦门市台商协会和厦门市电子信息产业商会在东莞联合举办了一次厦门电子信息产业链配套推介会,以便吸引当地成熟的电子信息产业链到厦门投资,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与两个三角洲的对接,一方面有利于福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更快地发展壮大,有利于其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整个东南沿海的电子信息产业连成一片,相互之间的联系得到加强。

4.2 跨区网络构建中的节点建设

一是建立与完善跨区经济协同发展的组织协调机构。在我国目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要使得两个不同区域之间顺利合作,就需要一个有实质“权力”和实际协调效果的协调机构,需要有通畅的联系机制、组织协调机构和合理的组织协调机制为基础。通过成立专门职能的组织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区际经济合作在研究策划、统筹规划、联系沟通、指导实施、信息服务、政策法规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做到内外兼顾,对内协调各行政区域主体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对外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并“以一个声音说话”。从而有利于推动和引导区际经济全方位、多层次和有效益的全面合作,推动长期的战略规划和微观组织的努力方向以及资

源的高效率流动与整合。

二是建立跨区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作为一个行业自律性组织,具有弥补政府和企业无法起到的作用或职能。跨区行业协会的建立,可以发挥以下几点作用:一是组织或引导国内电子信息产业跨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不同地区有关产业经营主体的联合、分工与合作,实现规模经营,提升竞争力;二是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经济及其在地区上的合理布局;三是通过行业制度的制定,有利于行业内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电子信息行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协调;四是行业协会成为企业、行业、社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联结的纽带,可以增强宏观经济运行系统的协调性和有效性。因此要加强和引导跨区行业协会的建设,并通过其诸如上述自组织协调作用的发挥,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与区际经济的协同发展。

三是建立跨区域产学研技术联盟。电子信息产业的竞争能力取决于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政府的参与,产业战略和国家战略以及公共规则方面的多边分类协定。福建省由于受诸多因素困扰,一方面,电子信息企业多为外资企业,这些企业长期以来自身科研和技术力量不足,严重依靠海外母公司;另一方面,科研机构和高校偏少偏弱,相互之间各自为战,联系协作不紧密,研究开发中存在较为严重的盲目性和资源浪费现象,科技成果转化率比较低。这些都制约了福建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道路的发展。要改变过去孤军作战的做法,有效解决科技链与产业链相互脱节的状况,消除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壁垒,就必须建立跨区域产学研技术联盟。通过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组成的跨区域产学研协作体,可以把不同地区间众多科研机构和高校在知识生产中的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上的优势,促进知识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效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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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黎鹏,王谷成,王培县.跨行政区经济协同发展研究(上)

第5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一)重点企业规模稳步壮大,重大项目增强

产业发展后劲一是重点企业规模稳步壮大。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优胜劣汰,截至2012年末,全省拥有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业企业449个,产品销售率为98.4%,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7jC平(97.8%)。2013年上半年,在信息产品制造业领域,全省有5家企业产值均超过百亿元,分别是宸鸿科技(厦门)、戴尔(中国)、友达光电(厦门)、福建捷联电子、联想移动通信。重要的是,有一批企业呈现高成长势头,在全省信息产品制造业750家规模以上企业中,产值增长50%以上的企业有150家,其中58家实现成倍以上增长。二是重大项目增效明显,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如:全球最薄液晶显示器生产线产量带动产值同比增长约四成;新能源锂电池技术全球领先,产品为苹果手机、宝马汽车等世界著名品牌配套;全球触摸屏龙头企业宸鸿集团在平潭新设宸鸿科技(平潭)有限公司即将竣工投产;海西光电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入驻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总投资20亿元;福建先创通信公司TD-SCDMA增强型室内分布系统项目即将完成商用化产品的研制,进入批量生产;福建鑫晶刚玉年产1700颗80公斤级人造蓝宝石晶体生产项目巳投产11台生产线等。

(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新经济增长点初现端愧

一是动漫及移动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2013上半年’全省骨干动漫游戏企业保持快速增长,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实现收入4.8亿元,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收入6.35亿元,福建网龙收入5.8亿元。其中,福建网龙将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对外推出SNS开放平台、91手机产品、AppStore等业务,覆盖等众多平台。二是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迅速。2013上半年全省集成电路设计收入达19亿元,同比增长23%,获国家认定的企业有9家。全省集成电路产业髙端技术主要集中在数字音视频产业体系中及数字终端产品(如新一代激光视盘、无线流媒体、视频监控等)的核心芯片上。三是物联网产业发展崭露头角。全省有一定规模的物联网企业巳超150家,2012年全省物联网产业集群产值超过400亿元。从调查企业看,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完成“地铁综合监控系统”ISCS)的系统原型(架构与主要功能)设计开发工作,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通信服务项目管理系统、面向全业务的传输骨干网规划优化系统及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面向移动互联网的WLAN网络优化及测试系统等均研发成功。

(三)产业群集效应逐步显现

2013年,全省新型显示、计算机和网络、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LED和太阳能光伏四大产业集群分别完成产值1450、1000、550、500亿元。其中,新型显示、计算机和网络两个产业集群已率先实现千亿目标。从设区市看,以厦门为例,2013上半年,厦门市平観示产业链、现代照明和太阳能产业链、计算机与通信设备三大产业链共完成工业产值935.4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平板显示产业链完成工业产值527.1亿元,同比增长12.5%,巳形成从液晶显示模组延伸到整机产品的产业链,火炬(翔安)光电产业园巳成为大陆重要的光电产品生产基地;现代照明和太阳能产业群完成工业产值31.9亿元,同比增长5.8%,已形成从LED到照明产品应用的产业集群,成为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之一;计算机与通信设备产业链完成工业产值376.4亿元,同比增长15.1%,巳初步形成“电子元器件-接插件辅件-数码、小器件-手机或整机”的产业链。随着友达、纖、宸鸿科技等台湾光电企业在厦门投资发展液晶显示模组、彩电、触控产品,厦门光电产业集群迅速崛起。(五)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50多家信息产业软硬件企业产品技术在专业细分领域居全国之首乃至全球领先水平。如:国内首批3英寸和4英寸碳化硅半导体外延晶片填补国内空白;80公斤级蓝宝石晶体带动福建省成为国内最大的LED晶体衬底材料供应基地;自动化工业通用技术平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全国第一枚数字对讲机芯片已经实现商用产业化;文档和电子书软件技术全球领先;数字移动多媒体高端芯片及应用方案技术先进性和国际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二。

二、福建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电子信息产业的创新特性带来的潜力空间电子信息产业具集聚创新资源与要素的特征,是当前时期全球创新最活跃、带动性最强、渗透性最广的领域。未来三五年内,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步入加速成长期,将带动产业格局的深刻变革。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将保持在10%左右,2015年达到10万亿元;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15%,潜力巨大。2.全国电子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的优良产业氛围带来的机遇2013年,全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销售收入达1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规模以上制造业实现收入9.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3.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4.6%。全年电子信息产品出口780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9%。内资企业实现销售产值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5%,高于行业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内资企业销售产值比重达到33.0%,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重点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在电子材料领域,石墨烯科研成果迅速转化,国内第一条世界领先的石墨烯生产线已开工在建,标志着我国在该领域跻身世界前列;在集成电路领域,国内第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5纳米相变存储技术产品,打破了国外芯片存储核心技术长期垄断的局面;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功率IGBT芯片通过专家鉴定并投入批量生产,终结了高端IGBT芯片完全依赖进口的历史;在卫星导航领域,我国北斗导航手持机和芯片亮相2013年世界雷达博览会;在超级计算机领域,我国研制的“天河二号”荣登全球超计算机500强排行榜榜首;在液晶显示领域,国内首颗AMLOED驱动芯片研制成功,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3.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跨国转移新趋势带来的机遇从全球视角看,发达国家大规模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而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韩国、中国台湾也逐步将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某些产业链生产环节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金融危机后,这种跨国转移呈现新趋势:发达国家的企业已不仅仅转移外包制造业务,而是将技术研发、产品零售等产业环节整体搬进;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将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带入发展中国家,使其由跨国公司单一的产品制造基地转变为研发、制造和零售等多位一体的整体营运基地,这种新趋势进一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二)挑战

1.侧重低端制造业与来料加工,产业核心技术缺乏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基础比较薄弱,结构性矛盾凸显,侧重低端制造业与来料加工,处于产业链的低端,核心技术缺乏,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和专用设备基本依赖进口。从近两年全省电子信息产业的利润、利税总额看,2012年全省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但利润总额却下降:利润、利税总额分别为136.13、169.81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9.2%、4.6%。从全省电子信息产业产出变动情况(见图1)看,一是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走势,全省规上工业总产值中,电子信息产业所占的比重从2002年的18.8%下降至2013年的8.9%;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中,电子信息产业所占的比重从2002年的13.1%下降至2013年的7.1%。二是行业增加值在全部工业中所占的份额均低于总产出所占的份额,这与该行业主体为低端制造与来料加工,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从全省电子信息产业重地厦门来看,2013年上半年,电子信息产品出厂价格同比累计下降13.7%,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企业共完成主营业务收入924.0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40.9%,同比增长16.3%,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0.1个百分点,但利润总额22.2亿元,只占全市规上工业利润总额的23.2%,同比下降23.1%,降幅较全市平均水平多11.5个百分点。从产业及具体企业角度来看,平板显示产业,高世代大屏幕液晶面板等上游屏资源受制于人;LED产业,高端功率型超高亮度LED芯片尚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太阳能光伏产业,太阳能级高纯度多晶硅大规模量产的技术工艺瓶颈还有待突破,核心技术制约影响到产业的持续发展。由于缺乏核心技术,曾经是福建省明星企业的夏新电子公司,已于2008年10月停产。莆田市电子信息企业多数缺乏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和专用设备基本依赖进口,大型电子信息企业多为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任务由集团指派,产成品和原材料在同级子公司或向上级配送中心流转,生产技术由上级专人指导,研发中心队伍和技术产权也多由集团公司掌握,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不足。如,某通信企业的可视电话机项目,其主要核心技术是由台湾母公司提供,福建省某半导体有限公司的4、6英寸芯片生产线,是属于俄罗斯的外移产业等。2.成本压力与出厂价格持续走低的双重挤压一方面,电子信息产品出厂价格持续走低。自2002年来,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出厂价格低位运行,出厂价格指数出现两大谷点,分别为2006年(下跌12.6%)和2009年(下跌11%)。同全国比,跌幅均深于全国平均水平,2006年跌幅差最大,为9.2个百分点,2009年跌幅差为6.7个百分(点见图2)。从月同比指数看,无论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跌趋势如何,电子信息产品出厂价格均呈跌势,其指数均低于全省总指数(见图3)。而且,国际产业竞争愈益激烈,国内区域发展形势逼人,尤其是金融危机后,国际电子信息产业进行着新一轮的战略转移与规划,国内其他省份也积极抢占高点,电子产品面临国外产品入侵与国内同行价格战两重挑战,竞争非常激烈,因而价格持续走低。另一方面,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压力较大。例如,近年来厦门连续多次对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从2010年的900元、2011年的1100元、2012年的1200元提高到2013年的1320元。莆田某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人工工资比上年同期上涨约5%,主要原材料导电玻璃购进成本比上年同期上涨约6%。3.资金困境与人才瓶颈调查显示,大多数中小电子信息企业陷入资金困境。如,福建某光电科技公司目前资金缺口达到2亿元;龙岩市某节能照明公司拟投产新的生产设备,资金缺口约3000万元。人才紧缺与频繁流动一直是制约电子信息企业发展的瓶颈。例如,在厦门84家调查企业中有72.6%的企业2013年二季度存在用工缺口。如某光电股份公司反映,企业常年所需一线普工约4000人,正常生产状态缺工率约10%,在年初、年底的缺工高峰期时缺工率可达30%;福建某光学公司常年严重缺工,主要缺乏高级技工和高级研发人员,2013上半年开工率仅为50%左右。4.产业外向度高,受国际经济形势、汇率等影响显著2012年全省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的60.0%来自于境外市场,32.3%来自于省外市场。分行业看,计算机制造业、视听设备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业主要销往境外市场,通信设备制造业、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主要销往省外市场,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显著。同时,对外出口通常以美元为结算单位,人民币的升值会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并引发破产企业增多、外迁企业增多等联带效应。调查显示:受欧债危机的后续影响及国外发达经济体复苏缓慢影响,在厦门抽样调查的71家出口企业中19.7%的企业2013年二季度出口订货量较一季度减少,仅有8.5%的企业出口订货量增加。综合企业的实际调查情况,福建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为:一方面要向产业链的高端发展(图4,微笑曲线①的两端);另一方面要加快生产环节的技术创新过程,让微笑曲线变得平坦,增加生产制造过程的附加值(图4,从微笑曲线I到II)。图4微笑曲线如何向“微笑曲线”两端与平坦转型?主要有梯度转移与就地升级两种路径。

三、福建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选择

(一)梯度转移

市场经济规律表明,企业会自发由成本偏高地区转向成本偏低地区。因此,作为劳动力密集型的部分电子信息企业适合通过梯度转移的途径完成转型升级。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地区可以把新型产业项目向闽中西部推进,三明、龙岩、南平等内陆地区加快优化承接梯度转移的产业政策,发挥优势。而且,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交通运输等也在日臻完善,为梯度转移提供了条件。

(二)就地升级

第6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关键词:国际市场;电子信息产业;美国;欧洲;亚洲;拉美地区

1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格局与特点

2011年,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由于前期受东日本大地震的影响,后期又遭遇欧美债务危机冲击,全球经济增长形势并不乐观,产业总体状况和区域发展格局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发展情况不尽相同。

1.1 美国受困于债务危机,产业发展缓慢

2011年第二季度以来,美国遭遇了债务违约风险和信用等级下调等两大冲击,致使国内市场出现恐慌。美债信用级别下调导致美元贬值,通胀预期增大,制造业恢复更趋艰难。今年下半年美国GDP增速季度环比折年率可能仅为1.3%,比之前预测值降低0.8个百分点,经济疲弱走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受制于大环境的不利因素,美国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意愿减弱,发展前景更为不确定。国际半导体设备材料协会(SEMI)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8月,北美半导体设备制造商订单出货比仅为0.8,创2009年6月以来新低,并且连续第11个月低于1。 8月份北美半导体设备制造商接获全球订单的3个月移动平均金额为11.8亿美元,较前一年同期减少34.8%,3个月移动平均出货金额为14.75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创2010年6月以来新低。

1.2 欧洲部分国家债务缠身,产业成长空间受限

欧洲部分国家正在遭受债务危机的困扰,加之一些国家逐步减低对太阳能光伏等新兴产业的补贴,电子信息产品消费环境不容乐观,产业发展趋缓。由于通胀预期上升,欧元贬值,消费者信心下降,影响到了整体消费,电子产业也难逃其中。欧洲市场约占全球电子产品需求的20%,经济动荡造成了大量订单取消,直接影响到笔记本电脑、家用电视、光伏电池和显示器面板的销量,对供应链带来沉重的打击。

以光伏市场为例,随着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陆续下调光伏产业补贴,欧洲市场需求出现了极大的压缩。今年上半年,欧洲光伏安装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装机量环比出现大幅下挫,预计第二季度的电池片价格将环比滑落17%。国际咨询机构iSuppli的研究资料显示,尽管2011年世界光伏市场安装量仍然同比增长20%,但营业收入仅仅增长3.7%。

1.3 亚洲经济回升趋暖,产业发展基本面良好

由于民众对欧美债务危机心存忧虑,大量资金、人才和金融机构转而追捧亚洲市场,给亚洲国家的经济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从已有的贸易数据和投资计划来看,中国与韩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势头依然强劲;日本已逐步走出大地震的阴影,产业回升向好态势明显。

2011年1~7月,我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5951.5亿美元和3009.8亿美元,同比增长18.9%和15.7%。其中,集成电路、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液晶显示板分别增长10.8%、7.5%和9%,发展势头较为强劲。

韩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IT产业发展,IT产业比重已占韩国GDP的11%。2011年8月,韩国IT产品出口额高达130.6亿美元,连续6个月突破130亿美元,贸易顺差高达59.7亿美元,手机、电视、系统半导体等大部分IT产品出口呈增长态势。

日本半导体产业在全球范围具有较强竞争力,半导体生产设备约占的全球市场份额的37%,半导体材料则超过66%。3.11大地震以来,日本半导体产业产能恢复迅速,2011年9月份半导体设备订单较2010年同期增逾一倍,达到885亿日元,是2011年5月以来的最高水平。同时,2011年9月份,来自日本芯片制造商的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在内)订单额达到501亿日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5%。

1.4 拉美地区经济稳定,ICT产业表现良好

虽然全球经济整体上处于动荡调整阶段,但是诸如巴西、委内瑞拉和墨西哥等拉美新兴国家却借机加大ICT领域投资和资源应用。拉美地区的IP流量、云计算、移动应用等业务正快速发展。目前,83%的拉美企业表示已经初步建立商业智能战略,预计在2010~2015年间,拉美地区的IP流量累计年增长率将达到50%。拉美地区也逐渐成为IT大公司的主战场,在过去两年中,拉美市场成为微软公司业务增幅最高的地区。

2 主要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2.1 软件与半导体

软件是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建设信息社会的重要支柱产业。据Gartner公司预计,2011年全球企业软件销售收入将增长9.5%,从2010年的2440亿美元增长到2670亿美元。其中,企业应用软件增长到1144亿美元,基础设施软件为1533亿美元。从地域分布上来看,北美企业软件开支为1212亿美元,西欧企业软件开支为783亿美元,亚太地区(不含日本)企业软件销售收入将增长到264亿美元。至2012年,全球软件市场将继续增长,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2880亿美元。

由于欧美市场疲软,世界软件制造商正将目光转向新兴国家。如印度第二大软件服务出口企业Infosys正向中国市场积极扩张业务,公司计划未来2~3年将把在中国的员工增加近两倍。

半导体硬件方面,国际半导体设备暨材料协会报告显示,由于全球经济发展放缓,半导体设备项目支出低于预期,2011年的产能成长从先前的9.3%下降到了6.8%。与此同时,半导体库存量增长迅速,Gartner半导体供应链追踪库存指数(GIIST)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的DOI指数为1.12,达到警戒水平。iSuppli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仅为3133亿美元,同比增长2.9%。

日本作为半导体领域的领头羊,由于受困于日元升值和地震后期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也逐步将产业向海外转移。如日本DRAM芯片生产商尔必达记忆体(Elpida Memory)最近就表示,将把生产转移至中国台湾,扩大美元计价采购,以应对日元走强及记忆体芯片市场的疲弱状况。

2.2 互联网

由于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互联网产业保持快速稳定增长,在信息化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移动互联应用成为产业发展的新方向。

得益于从金大中时期就开始布署互联网发展战略,韩国互联网产业一直保持较快速度,目前网络下载速度位居全球之首,是中国的9倍。此外,韩国政府还制定了《云计算全面振兴计划》,计划在2010~2014年间为该战略投入总额6146亿韩元的资金,以实现云计算服务的振兴,抢占未来互联网制高点,并将由此产生约2000亿韩元的新市场。

在互联网应用方面,发达地区用户更趋向于购物和交友。例如在欧洲,有60%的互联网用户在线购买商品或服务,有52%互联网用户使用社交网络,另有44%的人通过网络收看电影、视频或共享照片。

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推广,移动互联网正逐渐成为新的互联网接入方式,即使连信息化水平较为落后的非洲也已赶上潮流。例如,南非有39%的城市用户和27%的农村用户主要通过手机浏览互联网。

2.3 个人电脑

全球个人电脑产品继续此前的疲软走势,2011年以来,全球个人电脑产品市场销量虽然取得一定增长,但增幅不大,且远小于预期。Gartner数据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的全球PC出货量为8520万台,与上年同期8330万台相比,仅微幅上涨2.3%。其中,惠普出货量达1488万台,占全球PC市场的17.5%,成为行业领头羊;排名第二的是戴尔,出货量为1062万台,占有率为12.5%;随后是联想,出货量为1023万台,占有率为12%。IDC公司的数据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的全球PC出货量仅仅保持小幅上升趋势,同比仅上涨2.6%。PC销量增长幅度从前几年的两位数下降到目前的个位数,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其他相关产品的冲击,加之当前全球经济不景气带来的消费下降。

从地域上来看,欧美发达地区的PC销量持续下滑,新兴市场则增长平稳。2011年第二季度,美国个人电脑的销售量下跌了5.6%,欧洲、中东跌幅均为4.8%。与此相对应的是,新兴国家制造商出货量则明显增加,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出货量增加了9.6%,拉丁美洲的出货量增加了15%。

2.4 手 机

全球手机市场依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其中智能手机渐成主流。Gartner调查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的全球手机销量为4.287亿台,同比增长16.5%。市场前三位依然是诺基亚(22.8%)、三星(16.3%)、LG(5.7%)。受益于亚太地区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同期排名第六的中国中兴销量稍有增加,排名第五(3.0%)。第二季度的手机市场中,智能手机销量为1.17亿部,较上年同期增长74%,占手机销量市场的25%。其中亚太地区3 980万部,欧洲、中东和非洲总共3 500万部,美洲3 290万部。2011年投放市场的智能手机达到4.5亿部,智能手机市场份额也上升到了49.2%。据台湾DR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苹果智能手机2011年的出货量达到8 640万部,同比增长82%,一举超越诺基亚而成为全球最大智能手机厂商。

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方面,谷歌安卓系统(Android)以48%的占有率遥遥领先于其他对手。安卓系统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拥有绝对的优势,如在韩国拥有85%的市场份额,在台湾拥有71%的市场份额。相比之下,IPhone和RIM则要逊色许多,二季度全球市场份额仅为18%和12%。

2.5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全球信息化工程快速建设带来的最直接表现就是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迅猛发展。

Goldman Sachs公司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球电子商务规模已达5 725亿美元,平均增速为19.4%,预计到2013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将达到9 630亿美元。美国的电子商务已发展成年交易额达1 500亿美元的大产业。我国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4 500多亿元,且未来五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预计2015年将达到12万亿元。

亚马逊网站仍然是世界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ComScore公布的数据显示,亚马逊网站今年6月份吸引了全球2.82亿独立用户访问量,占互联网总用户数量的20.4%。其它流量较大的网站还包括eBay(占16.2%)、阿里巴巴(占11.3%)以及苹果公司(占9.7%)。

由于电子政务具有绿色经济、低碳环保、普惠民生等特征,各国政府都在不遗余力地大力推进。日本政府近期增加了“社会系统”与“环境ICT(绿色ICT)”两大信息化战略,将投入信息化建设全部预算的24%大力扶持。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则斥资6.2亿澳元实施远程医疗计划,积极推广远程医疗。俄罗斯莫斯科市政府通过了《信息城市(2012~2016)》发展规划,提供五年总额共计2 054.17亿卢布的规划支出。法国工业部宣布投资20万欧元启动“Open Data Proxima Mobile”项目,将政府公共数据向移动终端开放,让人们随时随地都能查询到公共数据,提高数据的应用价值。

3 经验启示

3.1 把握国际经济走势,抢抓产业转移契机

由于欧美等国债务缠身,经济增长乏力,全球资本加速涌向新兴发展中国家,带动了产业的快速转移。印度软件业向中国市场的转移趋势明显加强;韩国面板产业也加快了在中国合资建厂的步伐;中国台湾的电脑制造业在全球大幅裁员,唯独增加大陆员工数量;日本在大地震后,逐步将包括高端设计的上游产业链转移向中国和越南。在产业的大调整、大转移中,政府部门必须抓住机遇,及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吸引高端产业到中国发展,依托技术的辐射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2 借鉴成熟政策经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信息化不仅拉近了民众沟通的距离,也拓宽了知识普及的渠道,是建设知识型社会、智慧型国家的重要抓手。韩国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中高瞻远瞩的思路、大刀阔斧的动作使其成为全球信息化水平最高的国家。借助于高度信息化基础,韩国政府出台 “十大产业融合政策”,以将信息化与传统产业相融合,从而打造一个高度智慧型社会,并由此直接带动韩国的面板产业、手机产业、内存产业以及电脑游戏业的高度繁荣。我国政府亟需在新一轮信息革命中加快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技术的发展,推进信息环境建设,为产业发展打造更为智能化的环境。

第7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关键词:电子信息产业;现状;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2-0246-01

1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人力资源缺乏

电子信息产业作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中的大多数企业缺乏信息人才,其主要原因表现在,一方面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中多数企业规模过小,使其人才价值难以充分实现,人才便流向了能充分实现其价值的发达国家或外资企业。另一方面我国信息人才的培养起步较晚,信息人才尤其是高级信息人才的供给在短时间内和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缺口。

1.2 资源环境较为劣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环境”进行的专项课题研究。结果表明,在76项环境要素中不能令企业满意的约占40%,令企业满意或很满意的不足10%,企业评价一般约占50%。因此就总体而言,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就目前来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电子信息产品假冒伪劣现象严重滋生,这在软件等方面表现的尤为显著。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比较大的利润,不惜冒着侵犯知识产权的危险,违法进行盗版商品的贩卖。这无疑给原本还未真正走上正轨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体系带来一系列的干扰,使得市场秩序更加混乱,各企业之间相继展开价格大战,形成恶性竞争,使中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在国际同行业中的竞争力不断下降。

1.3 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企业创新意识的缺乏和能力的薄弱都使得我国对国外关键技术和元器件依赖的局面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产业“空芯化”严重,具有自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较少,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大多数企业内尚未真正建立。特别是由于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电子信息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受国外专利壁垒、标准壁垒制约严重。

1.4 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尽管数据一再表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飞跃式发展,但是,中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结构,低端消费类电子产品比如家电产品的出口还是占据着主要地位,同时国外在华投资抢先一步着手在高科技方面,也就率先抢占了中国的一部分消费市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企业普遍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尽管在产业规模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位于世界前列,但是能够与世界顶尖国际电子信息产品相媲美的大型企业却几乎没有。从整体上来讲,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并没有达到结构的升级。因此从大背景来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已成必然趋势。

2 发展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对策

2.1 重视电子信息产业人才的培养,壮大人才队伍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能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政府或者企业可以拿出部分资金,用于现有人才的进一步培养和潜在人才的开发,努力保持适当的人才流动性。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研究制定有利于造就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的分配政策和激励措施,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通过高等学校、民办机构、企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的力度,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2.2 完善相关法律,严厉打击盗版等假冒伪劣行为

政府相关立法部门要针对当前行业内一些违法行为。比如针对假冒伪劣现象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增加对恶性竞争的打击力度,为中国电子信息企业提供公平、合法、合理的竞争环境。同时,由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出口额的迅速增长,国外运用反倾销、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等新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对中国出口的电子信息产品设立限制或提讼。因此,研究和制定针对中国出口中所遭遇问题的法律规范也是刻不容缓。

2.3 不断培养和强化自主创新能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积极应对世界科技进步和激烈市场竞争、赢得发展主动权的必然要求,是产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一方面国家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为电子信息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加大科研投入的力度;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扶持电子信息产业的优惠政策,尽快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加工深度,并高度重视高科技的应用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实现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扩大企业利润空间。

第8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关键词:电子信息;产业;地位;战略

中图分类号:F40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历程与地位

(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 1978 年至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 党的以后,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转向经济建设。 根据当时的行业实际情况,电子工业从以军为主转向以军民结合,面向国民经济需求,通过引进技术和国际合作,发展各类电子信息产品,支撑国家重点工业发展,奠定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基础。

第二阶段: 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初期。1984 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加快。 在此大背景下,电子工业率先下放企业,并适时做出优先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重大决策。 在彩电国产化“一条龙”工程带动下,消费类电子产品迅猛发展。 同时,随着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的实施,信息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我国电子工业实现了第一次腾飞。

第三阶段: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至 90 年代末。 党的十四大提出把电子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推进国民经济社会信息化的战略方针,国家有关部门实施了金系列工程(金关、金税、金卡)、909 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 我国电子工业由单一的产品制造业向硬件制造、软件生产、应用和信息服务业诸业并举的现代电子信息产业转变。

第四次阶段:上世纪 90 年代末至今。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方针。 1998 年,信息产业部成立后,坚持实施制造业、运营业、软件业和信息化互动发展的策略,电子信息产业进入了“继续做大、加快做强”的新阶段,产业发展从注重规模、速度,向重质量、效益,鼓励自主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转变。

(二)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呈现出了生产较快增长、投资高位运行、外贸出口逐步发展、结构调整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为推动信息化发展和促进两化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2011 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投资增速分别高于工业平均水平 2.0 和近 20 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从业人员 940 万人,上缴税金 1245 亿元,同比增长 31.0%,增速高出全国工业平均水平 6.2 个百分点;彩电、手机、计算机等主要电子产品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48.8%、70.6%和 90.6%,均名列世界第一;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 9.3 万亿元,增幅超过 20%;电子信息产业中软件业收入比重接近 20%,有明显提高;全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总量达到 136.4 万件, 在各工业行业中均居于首位。

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

2006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已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并已成为中国第一大支柱产业。我国电子行业的产业地位和增长势头为电子商城的兴起提供了有利的宏观产业环境。但由于定位与战略方面的多种因素使得电子信息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上是跟随者。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创新基础薄弱,教育、科研、市场、制度等各个方面还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难以给予企业更加有利的支持。其次,我国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弱,因此研发投入受到极大限制。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统计,2005年中国电子百强企业平均利润率只有2.5 %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6%。企业有限的创新资源几乎全部投入在当前产品的竞争上,而发达国家的政府和企业已经将创新重点转移到未来下一代产品和技术标准的竞争上。第三,发达国家主导产业发展的格局是中国企业成长的重大屏障,短期难以突破。

但是,中国电子信息企业可以利用后发优势、国内生产要素低成本优势和国内市场规模优势,在跟随中获得快速成长的机会。从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内各行业利润增长的情况看,2006年以来利润增长较快的行业仍然是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及信息机电行业,这些行业的投资大部分增长也较快;而在家用视听设备行业,利润的增长和投资的增长都相对缓慢。

从项目完成投资的情况看,2006年1-11月完成投资过亿元的项目有293个,累计完成投资1013.9亿元,占全行业投资的54.6%。其中通信设各制造业有41家,完成投资104.3亿元;电子计算机制造业有34家,完成103.6亿,占行业的比重为60.5%,其中新开工项目12家;电子器件行业有80家,完成投资458.7亿,占行业的比重达77%,其中新开工21家。从项目分布情况来看,电子元器件行业本年新开工项目占全行业新开土项目数的比重达48.9%,仍是新开工项目最集中的领域。尤其重要的是,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及电子信息机电行业新开工的项目持续较快增加,其中电子工业专用设各1-11月累计新开工项目323个,新增79个,同比增长32.4%;电子信息机电行业新开工316个项目,增加82个,同比增长35%。

具体战略是为跟随企业维持和创造生存空间。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绝大多数中国电子信息企业只能跟随领先企业。跟随企业的特点是:承担的风险小,但投资收益率低。因此,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财力从事源头创新,主要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获得竞争力。在发达国家主导产业发展的格局下,中国电子信息企业正在面临劣势:领先企业过度挤压跟随企业的利润空间,比如说中国电子百强企业规模成长很快,但是盈利能力却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2005年平均利润率只有2.5%。支持少数有竞争力企业“赶超”。极少数电子信息企业已经具备局部赶超的基础,下一步要突破产业发展的屏障,即打破“市场力量弱――技术标准上没有发言权――不愿冒险投资长期研发――延续跟随战略――市场力量弱”的不良循环。在国家创新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国家需采取合理的扶持性政策,政策着力点是在一些可能突破的领域打破不良循环的关键环节,如增强企业的市场力量,加强企业在技术标准上的发言权,刺激企业投资长期技术等。

参考文献:

第9篇:电子信息产业范文

关键词:规模经济;生存技术法;影响因素;电子信息产业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027-02

1 企业规模、规模经济和经济规模

简单地说,企业规模就是指企业的大小,可以从企业投入或企业产出两个方面来把握。从企业投入方面来看,企业规模是指劳动力、生产资料和产品在企业集中的程度。从企业产出方面来看,企业规模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空间广度。企业规模正是这生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两者的统一。

规模经济指的是企业在投入增加的同时,产出增加的比例超出投入增加的比例,即规模报酬递增。如果企业的规模超过一定程度后,则会形成规模不经济。一般而言,规模经济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生产的规模经济,二是交易的规模经济,三是储藏的规模经济,四是专业化分工的规模经济,专业化分工是规模经济形成的最基本因素。

经济规模是指在既定生产技术条件下,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产品生产单位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规模生产。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实际上就是重新配置资源、调整生产规模以达到既定生产技术条件下的经济规模,从而获取最大限额的规模效益。

2 影响企业规模的主要因素

从宏观上讲,在一定时期,企业的规模大小受制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当时的整体技术发展状况这一经济力量。从微观上讲,企业的规模大小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济发展力量。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整体技术发展状况一定的条件下,企业规模会随着企业资本积累的增加、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扩大。

行业特性。不同的行业,生产工艺特点也不同。有的行业需要巨额投资、资本有机构成比较高,或生产大型及成套设备,或均匀而大量的生产的行业。更适合于进行大规模生产,如采掘业、化工等这些资本、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第三产业及产品由大量零部件组成的产业(如塑料制品及金属制品等行业),这类产业企业的规模大小与效益关系不大,一般属劳动密集型产业,是中小企业的主战场。

市场规模和需求状况。在某一工业中,能以最低效率规模经营的工厂数目,是受市场需要该工业产品的规模限制的,只有当产品的数量达到值得设置相当庞大的生产组织时,这些经济效果才能完全体现。市场需求变化快、品种多样的产品,以及主要是满足地方需要的产品,其生产规模应以中小型为主。市场需求大、品种较单一、需求变化较小且面向全国的产品,条件可能的话应把规模搞大些。

生产要素的供给状况。资源、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供给规模是决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重要因素。供应充足才可以建立大企业。对采掘工业来说,资源情况是制约企业规模的决定性因素。资源多而集中,可形成大企业;资源少而分散,则只能建立小企业。对加工业来说,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状况对企业规模有较大影响。

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理论上的最佳经济规模,由于受到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制约往往不能实现,或者在别国能实现,在我国却不能实现。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考察,技术因素对企业规模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

此外,政府的产业政策倾向也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规模结构的状况,是倾向于反垄断还是鼓励企业规模经营,企业规模结构显然也会有差别。

3 规模的生存技术法

在确定企业的经济规模有许多方法,成本比较法、利润比较法、工程法等。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它们的应用条件和对数据的要求也各不相同,这里运用的是生存技术法(又叫适者生存法)。

适者生存法是由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首先提出的,其基本思想是:一般地说,在激烈竞争中能够生存并且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上升的公司或企业的规模就是最优的,因此,判断企业最佳规模经济,就是考察企业在以往全部时间内规模分布状况。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在于,竞争将趋向于清除那些规模效率相对较低的企业,只留下那些具有较低的平均成本从而在一定时间内生存下来的那类规模的企业。

生存技术与研究规模经济的其他方法相比,应用此方法更直接、更简单,它避开了许多统计与会计方面的困难,对许多行业的规模经济得出了有价值的经验研究结论。应该说这种方法包含了比工艺设备所决定的经济规模更多的因素,在实践中具有更大的应用价值。斯蒂格勒指出,“由于各厂商使用种类不同、质量不同的资源,最佳厂商规模必有多个,呈现某种频率分布,生存技术能对这一分布做出估计。”但采用此方法研究时应注意的是,企业在竞争中生存下来且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的原因肯定不止是规模经济这一条。

生存技术法的计算过程如下:1.用销售收入指标把某一产业的企业按其规模分作不同的层次。2. 选择两个时点,不能间隔太短,至少有5年以上,这样,才能使采集的有关数据能体现出某种趋向性。然后对每一类规模的企业所占行业产量的份额进行计算,如果某类规模的产出份额在一定时间内下降,那么就认为该规模企业的效率相对较低,一般地说,效率越低,则份额下降得越快。通过长期的统计分析某一行业中生产某种产品不同生产规模的变化趋势,就可能看出该行业的规模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4 运用生存技术法分析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规模经济

电子信息产业包括微电子、光电子、电子元器件、软件、计算机、通讯、网络、消费电子以及信息服务等众多行业, 涉及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领域,分为投资、消费和元器件三类。信息经济时代, 信息渠道的畅通无阻、信息化建设的推广、新一轮国际电子信息产业的转移, 为电子信息产业在中国快速发展创造了绝好的市场环境, 电子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不断突显。

根据统计资料,采用上述生存技术法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1991~2006年间的最佳规模范围进行测度。根据生存技术法的思想,时间间隔要5年以上,需要25年左右的统计数据资料,而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较晚,但规模变化较大,所以时间间隔取为3年,以体现变化情况。

用于规模生存技术法研究的企业,一般取有相当规模的,这里取前100强,根据各个企业的销售额占该年总销售额的比重的分布情况,划分为6个等级。并按照规模等级合计企业数量和该等级占100强的销售额比重。结果如下(见表1):

我们可以发现2%-3%与3%-4%的变化趋势大致相同,所以将两者归为一类,并绘成图表如下(见图1)。

由图1我们可以发现,4%以上的规模等级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最佳规模范围(要说明理由),0.5%以下规模等级的销售额比重比较稳

定。

4%以上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由1991年的0上升到2006年的6个,而占年百强销售总额比重也是由1991年的0%持续上升到2006年的42.48%,上升幅度非常大,并且稳定。电子产品适用于均匀而大量的生产,资本技术密度较高,规模比较显著。而从生产要素的供给情况来看,不受限于原材料、劳动力等,大的企业也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规模扩张。并且进入的企业相对较稳定,很多由2%-4%规模等级的企业发展而来,说明大规模和企业容易做强做大,发展较快。

2%-4%规模等级以及0.5%-1%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和销售额比重均呈下降趋势,说明这两个规模等级的公司规模有很大的不经济性。

而1%-2%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和销售额比重除1994有较大的上升外,其余年份的在12左右波动,销售额比重在14%-19%之间波动,呈不稳定的无趋势状态。总的来说,除少数外,大部分中型企业排位在上下波动,没有很大的变化,说明中型企业还是在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

0.5%以下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上升较大,由1991年的37个上升到2006年的60个,增加了23个,而销售额比重仅由1991年的14.88%到了2006年的15.62%,增加不到1%,绩效并不高。并且我们对比电子百强目录可以发现,0.5%以下的企业数目增长虽多,但变化很大,几乎是重新洗牌,重新进入一批新的企业。说明我国电子信息行业处于成长阶段,进入壁垒较低,新的公司容易进入,中小企业仍有生存空间,但同理进入公司多,市场竞争激烈,如经营不慎,则易被淘汰。

5 结论

总的说来,电子信息产业中大企业容易做大,该行业容易进入,但竞争激烈,也容易被淘汰,尤其是不具规模效益的小企业。中型企业在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近年来大企业数目较稳定,但规模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当然,我国电子百强与国外的跨国公司相比,在规模上还有巨大的差距,2003年的百强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尚未超过IBM一家企业的营业收入。以上分析说明我国电子产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尚未达到经济规模。但要注意做大不等于做强,扩大规模外还要注意加强合作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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